复议的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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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现今社会公众的追求意识不断提升,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复议申请人:

      联系地址:

      复议被申请人:

      住所: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xx市xx区(20xx) 第xx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

      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规定。本案中,复议申请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原审法院作出执行异议裁定时,应适用民诉法第227条的法律规定。

      二、原审法院在没有鉴定的情况下,以申请复议人未提供相应证据为由认定复议申请人为 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所谓被冒名股东,是指虚构法律主体或盗用他人名义登记股东。被冒名股东从未作出过持有股权的意思表示,不应被视为法律上的股东,不应赋予其股东权利,更不能追究其股东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九条规定: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判在没有对申请复议人签名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的前提下,不能排除申请复议人是被冒名股东,因此原审裁定复议申请人为 股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综上,原审法院裁定复议申请人与上海镜静物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律程序,且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原审法院作出的 号执行裁定书是错误的。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裁定!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人不服河北省xxx县人民法院(xxxx)文执异字第xx号执行裁定,向贵院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事项:申请撤销河北省xxx县人民法院(xxxx)文执异字第xx号执行裁定,确认李某以公司财产担保无效。

      事实与理由:

      第一、李某签署的担保书无效,无论王xx在xxxx中地位,均不影响认定担保书无效。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首先,如果公司对外进行担保,应依法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必要程序。若王xx是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适用上述第二款规定,即由公司的其他全体股东章xx、宋继峰股东会决议表决通过,李某不能参加;若王xx不是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则适用上述第一款规定,即公司的全体股东李某、章xx、宋继峰三人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李某或公司对外担保才能有效。

      其次,在公司章程及工商档案中,登记的李某为股东、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担保。也就是说李某无论作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还是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其以公司财产做担保行为无效。

      再次、在李某参与公司股东之后,20xx年 5月26日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中也有明文规定,并且经李某等三股东签字通过备案。

      因此,李某不但违反公司法禁止性规定,也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担保的行为无效。

      第二、原审法院在本次审查中程序不合法

      根据贵院出具的(20xx)廊执复字第40号裁定书的认定“大城县*局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立案侦查,并委托天津市开*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印章的印文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该印章的印文与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印章的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且尚未结案,对于担保人李某能否以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做出担保,以及被执行人王xx在大成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身份,基本事实不清”,撤销撤销20xx)文执异字第8号执行裁定,发还文安县法院重审。

      原审法院在重审期间,既不告知申请人另行组成合议庭审查的人员,也不告知是否进行审查,申请人多次询问均不能得到答复,甚至在出裁决的前两日申请人派人询问也未得到信息。那么,原审法院审查了哪些内容?审查是否合法?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据,是否需要依职权调查取证?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在以上环节均存在违法,对于关键证据李某的口供不去核实,王xx在逃,对申请人不进行询问或谈话,未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据,原审法院未做实质性的审查,在裁定书中,没有列明审查的范围。因此,原审法院程序不合法。

      第三、原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尽到审慎义务,违法操作造成裁定不合法。

      保证书是在20xx年1月19日做和解笔录的当天,王xx、李某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所制做,原审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法律条文为禁止性规定,在没有履行公司必要程序的前提下,王xx、李某的盖章签字等行为均是在法官的授意下所做,原审法官要么不懂法,要么就是违法操作,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均造成了对我公司的实质侵害。

      据李某在*机关交代,王xx在与王志国的欠款执行案中,王xx作为被执行人借款无法偿还,被文安县法院执行局的承办法官逼迫,要求其提供担保,保证书于20xx年1月19日上午准备好,没有盖章,在当日午后,王xx带来印章在执行局办公室连同和解笔录一起盖章。从这么仓促的过程看,根本不可能履行担保必要的程序,从案卷中也未看到任何履行程序的文件。

      王xx一个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既不是股东又不是实际控制人却控制着申请人的公章,而法定代表人李某却不掌握公章,并受王xx指使,本身就违背常理,用常理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被原审法官无视。

      申请人各股东的股权变更过程中,李某(王xx)明知对外进行担保需要股东会决议等程序,为避开股东会,伪造公章,并利用假印章签署保证书,原审法院却置《公司法》明文规定于不顾,在没有审查李某是否持有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王xx在执行法官的面前,加盖假公章。

      原审法院若依法审查李某以公司财产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出具股东会决议,则这起假担保事件就会避免。而原审法院在贵院已经撤销撤销(20xx)文执异字第8号执行裁定裁求实质审查后,仍不做改正,一错再错,连公司的股东结构亦未审查清楚:当时李某65%,章xx30%,宋继峰5%。原审法院再次出具错误裁定。

      综上所述,贵院应当予以撤销执行裁定,确认保证书无效。

      申请人:何某

      联系方式:

      住所:

      现无业

      请求事项:请求不予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__年4月7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__年_月_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请人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某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某向柴某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某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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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9 09:06:08
  • 行政复议申请书

  • 行政复议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权威性判定的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一定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下面请参考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精选15篇),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xx,性别:xx,出生年月xx。

      家庭住址:xx,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xx,住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三)、2008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知》办理房产权转移?

      此致

    诸城市人民*

      申请人:xx,男,xx年9月16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7日得知,被申请人于xx年3月15日作出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均能证明涉案建设项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请人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因此,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程序违法、事实不清且严重错误,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批复,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原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原告、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剥夺了申请人的听证权利,违法做出同意的批复,应当依法撤销。

      二、批复内容与备案的建设项目不符,依据事实不清,应当依法撤销。

      20xx年4月27日,律师到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得知,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所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而律师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申请政务公开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出示批复却是《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离子膜烧碱10万吨pvc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一个项目,同一个文号,同一时间,却是名称不同的两个批复。事实不清,依据不明,应当依法撤销。

      三、缺乏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材料不全,应予撤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二条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本案中的离子膜烧碱及pvc树脂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的情形,而被申请人忽略审批应有的要件,依法应予撤销。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事实不清,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撤销。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行政复议。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申请人:汪茂荣,男。汉族。xx年9月19日出生。

      被申请人:舒城县人民*,法人:张秀萍。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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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9 00:59:26
  • 行政复议申请书

  • 行政复议申请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xx省xx县xx镇xx村行政村李村组,系xxx灯饰电器厂业主。

      被申请人:xxx委员会,地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职务:主任。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XX】788号《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XX】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xxxx委员会

      申请人:四川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XX街X广场X1楼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 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县X街

      法定代表人:王XX、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拒不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现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

      责令XX县房产管局限期内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委托了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代为催收 “XX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事务,但是在完成相关事务中需查询部分欠费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代理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请求依法查询“XX绿地”部分业主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但被申请人以没有法院受理通知书、房产业主基本信息属于个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担泄露业主信息责任为由,拒不查询。3月3日,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申请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询职责,并提供相关规定请求他们依法履行查询义务,但被申请人仍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由于“XX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有权对该部分业主房屋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同时,*《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也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因此,申请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师对部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查询服务,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其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其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提供查询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服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XX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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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05:04:32
  •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精选2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于20xx年8月17日收到安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司下达的安工商处字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称:我公司从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5月xx日,以328元的价格购进xxx公司生产的圣牌白酒30瓶,以388元的价格购进水晶包装的圣酒42瓶,至20xx年6月8日止,以418元的价格销售22瓶,计销售收入9196元,以488元的价格销售水晶包装的圣酒33瓶,计销售收入161xx元。因在包装上粘贴了xx三个字涉及商标侵权,而作出没收全部货物,处以49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由于处罚明显太重,我公司无法接受,特向贵局提出复议申请,其事实理由如下:

      一、我们公司并无有意侵权行为:xxx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白酒单品有数百个,xxx圣牌白酒和粘贴了xxx字样的圣牌白酒系同一个生产单位,粘贴标鉴并未隐藏原圣牌标识,仅仅在外包装上加贴了xxx三个字,并且由于该标鉴不是我公司粘贴,所以我们难以甄别,还有一个客观的查对困难是,圣牌白酒外包装注明有xxx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包装上是否单独有xxx三个字,我们无法查验,如果说侵权那也是厂方自己的产品侵了自己产品的权。当然是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未对该酒的资料进行细致的查对,才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发生。

      二、粘贴了xxx三个字的圣牌白酒,给厂方商标带来了影响,所幸的是受益方和受损方属于同一个商标权所有者,其受益和损害程度难以裁量,我们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守法经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工作,特别是从宣传食品安全法到各种培训,快速检测仪器的配臵等,我们都作了积极的努力和忠诚的配合,此次因工商部门查出xxx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牌白酒粘贴有xxx标示问题,我们才知道有贴xxx三个字的情况,存在商标侵权的事实。

      三、我们公司并未因为经营粘贴了xxx标识的圣酒而额外获取了高额利润,消费者也并没有因为购买粘贴有xxx字样的圣酒而增加了支出,一瓶xxx售价600多元,而我们出售的贴有xxx标识的水晶包装圣酒进价388元,售价只有488元,贴有xxx字样的纸包装圣酒进价328元,售价418元,明显低于xxx的价格,我们经营xxx的经营差价与经营粘贴有xxx标识的圣酒差价率基本相等,并无欺蒙顾客的主观意识,也没有给消费者带来损害。

      四、处罚决定书认定我们所销售的圣酒全部侵权与事实有出入,圣酒在湖南上市时间并不长,最初并无xxx标识,后来在包装上增加了xxx三个字,我们只是认为厂方改变了包装好像变漂亮了,并不知道贴标及存在侵权行为,因此,首先几次进的酒并没有粘贴xxx三个字,全部销售量认定侵权存在事实上的出入。

      五、我们法人代表刘燕系市*,给企业提出的经营宗旨是守法经营,顾客至上,所以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守法经营,为安化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也获得了安化县当地民众的普遍好评,成为了安化县挂牌重点保护企业之一,此次经营粘贴了xxx字样的圣酒,纯属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工作失误,未详细查验供货方的有关资料,又未与厂家核对,才导致这一问题的发生,所幸在社会上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当然,不管导致这一问题发生的原因有多么客观,但毕竟在我公司存在,我们诚恳接受工商部门的批评教育,保证将被查扣的圣酒粘贴了xxx标识的全部撕掉,恢复圣酒包装的本来面目,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营业务中做好细致的工作,加强对业务人员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把今后的工作做好做细。

      鉴于我公司始终坚持顾客至上、守法经营,积极配合和支持工商部门的工作,又是无意识的过失经营行为,且无前科,此次侵权行为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极小,请求根据湖南省行政处罚裁量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退还被扣货物,免于行政处罚,特此报告,当否,请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乡xx店xx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xx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市xx北路

      复议请求:

      1、依法撤销xx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xx号《限期腾地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征地依据明显不足。

      (一)xx市体育中心项目系为xx市承办xx省第xx届运动会申请立项,然而该市已确定并非xx省第xx届运动会承办城市,征地的事实前提已经不存在。

      20xx年,xx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xx市体育中心立项的批复》、《关于xx市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均是以“创造条件申办省第xx届运动会”为前提,才同意建设xx市体育中心。后续的《xx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均以上述立项为基础。据此,20xx年9月25日,xx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关于xx市体育中心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报请省厅审批。基于当时上述情况,xx省人民*于20xx年1月2日以(20xx)政国土字第00x号下发《xx省人民*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同意xx市国土资源局征用合计xx。xxxx公顷的土地用于xx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xx市已经确定不承办20xx年省十x运会,原规划方案被调整,原规划用于建设综合竞赛训练馆、游泳馆等位置的土地被作为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融资。显然,目前xx市体育中心被改变其规划的土地用途,严重违背了为“公共利益”建设的初衷,不符合国家关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规定,其继续按照原建设体育中心的用途向村民征用土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二)原(20xx)政国土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已经依法失效,征地的批准前提已经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以及《xx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而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自20xx年初获批后,未在两年内实施其征地补偿方案,xx省人民*(20xx)政国土字第xxx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文件已自动失效,xx市国土资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的审批的情况下以失效的文件继续征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xx市国土资源局目前对申请人的腾地通知系严重侵犯申请人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被申请人的征地、拆迁安置程序违法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乡人民*所在地进行公告,而xx市人民*在未依法发布上述公告及方案,违反了该办法的规定。

      (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xx市国土资源局外,还有xx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xx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擅自发布相关征地、拆迁安置文件,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合同等,严重违反了征地拆迁由市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规定。

      (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对申请人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xx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系由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方面指定的,一方面xx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拆迁人,另一方面单方指定行为严重违反了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的原则,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其评估结果显然不能作为补偿依据。

      (四)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确定程序违法。根据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及《xx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镇)人民*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申请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xx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并未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任何沟通,未听取其任何意见,严重剥夺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程序严重违法。

      三、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严重不适当。

      (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标准是让失地农民的生活水*不因土地被征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请人的拆迁补偿未严格按其当地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补偿依据系20xx年制定,明显不能反映目前申请人的生活水*,如按照目前被申请人确定对申请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能维持被征地前的生活水*。

      (二)安置不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xx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并未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都没有完全支付到位,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其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估方法严重不适当。被申请人拟按照xx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H政办发xx建发xx号文件为依据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二次装修的价值进行评估补偿,评估咨询报告中甚至没有注明该报告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评估报告未考虑申请人房屋的区位价值,不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其结论不能体现申请人利益,显失公*。

      综上所述,xx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xx市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其要求申请人“自动拆除房屋、腾出土地”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且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请求xx省国土资源厅撤销xx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xx号《限期腾地通知书》,切实维护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此致

    xx省国土资源厅

      申请人:xx

      出生年月xxx

      家庭住址:xxxx

      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局长xx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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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8 08:47:06
  • 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

  • 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不服执行异议裁定复议申请书(精选2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申请人:曹xx,男,汉族,xxx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住址:重庆市xx市胜利路48号,联系电话xxxx

      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xx市人民法院缺*审理,作出(20xx)永民初字第xxx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20xx)永民执第xxxx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20xx)永民执第xxxx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申请人财产及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审理,作出(20xx)永民初字第1683号审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从xxx年12月9日(原告称申请人借款时间)至20xx年10月19日(原告发催款通知书时间),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多年来一直在xx市胜利路08x1x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诉讼期间亦没有离开过。原告、法院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法院只凭借原告询问笔录中申请人下落不明一句话,就依此判决,有违法律的严谨、权威,明显轻率和不负责任。

      三、申请人从没有向原告借款,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他人代理申请人向原告有借贷的行为。

      申请人从法院复印了相关资料后,经过仔细辨认,申请人没有在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上签字,这些文书上的签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签署的,同时,申请人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请人不应当承担任何还款的法律责任,原审法院作出申请人还款的判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上述证据中本人签名系他人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借款时间是19xx年12月9日至19xx年12月7日,那么,申请人应当在20xx年12月7日前向申请人(即使不是申请人借款)进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原告直到20xx年10月19日向申请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在20xx年6月8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早过时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请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是错误的。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我公司申请xx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xx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xx公司xxx万元的现金,而xx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xx17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xxx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xx公司的借款只是xx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xx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xx城区法人民院

      申请人:______有限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我公司申请______城区法人民院判决我公司赔偿______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经还了______公司_________万元的现金,而______公司因为自身原因无力销售任务,私自把______户客户的房屋首付款占为己有,没有履行销售合同的规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额大约是_________多万,而实际当初我公司与______公司的借款只是__________________元。即我公司已经远远超过需要支付的金额,现在______公司申请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实属不合理要求,无法律依据。

      综合上述,申请人认为在本案中。申请人已经全额履行了判决书上的义务,贵法院继续拍卖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特此向贵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请求贵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判定本案终结执行。

      此致

    ______城区法人民院

      异议申请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解除车的扣押,将其直接返还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20xx年底,异议申请人获知其个人财产车,在被执行人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中被当作执行财产予以扣押。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

      异议申请人认为上述扣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存在明显错误,理由如下:

      1、该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已表明,其归属于异议申请人所有,而并非被执行人个人财产;

      2、异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并不认识,且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或经济纠纷,被执行人对该车辆不享有任何权利。

      综上所述,异议申请人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作为该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其合法权益不应受到任何侵犯。申请执行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债权,而不是将该车辆作为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法院予以扣押。由于该扣押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且明显错误,现异议申请人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该车辆的扣押,并要求将其直接返还给异议申请人,以切实维护申请异议人的合法权益。核准为盼!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电话::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法民一终字第—号一案,现提出执行异议:

      1、请求本案暂缓执行;

      2、请求将错误执行的款项返还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申请人设在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诉讼过程中的保证人)。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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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10:18:02
  • 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 通知书
  • 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你单位(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受理通知书文号:)。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提交以下材料:

      1、针对该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答复。《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包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经过和依据,并应当针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逐项提出意见;

      2、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3、你单位行政复议案件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将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1份及相关材料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它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法治*、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龙岩市人民*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龙政办[20xx]167号)等有关规定,市**拟定了《龙岩市人民*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规定》。经市*同意,现将《龙岩市人民*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魏俊兰对你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市车监当罚字号)和《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通知单》不服,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局依法已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局,请你局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资料《行政复议答辩通知书》。

      特此通知!

    [阅读全文]...

2022-05-13 14:59:08
  • 议论文古诗词素材50句

  • 议论文古诗词素材50句

    导语: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李益《夜上受降城闻笛》)下面好句摘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议论文古诗词素材,大家快来看看吧。

    1. 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王昌龄《从军行》)

    2. 相知无远*,万里尚为邻。——张九龄《送韦城李少府》(距离的远*并不能影响知己间的深情厚谊。)

    3.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李白《塞下曲》)

    4. 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杜甫《戏为六绝句》(古今皆学。不论今人、古人,清词、丽句,有长处就要学*借鉴。杜甫的文学主张是,不能一味推崇古人,一概否定今人。对今人不应妄加菲薄,对古人也要有所继承)

    5.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思念)

    6. 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送安惊落第诗》(深阅读)

    7. 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李煜《浪淘沙》

    8. 寒雨连江夜入吴,*明送客楚山孤;——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

    9.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杜甫《春望》

    10. 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锤炼,磨砺。翻译:*生为人喜欢细细琢磨苦苦寻觅好的诗句,诗句的语言达不到惊人的地步,我就决不罢休)

    11.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杜牧《赠别》

    12. 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乐》

    13. 草木本无意,荣枯自有时。——孟浩然《江上寄山阴崔少府国辅》(万物兴败自由规律)

    14. 独上江楼思渺然,月光如水水如天。同来望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赵瑕《江楼感怀》

    15.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16. 天籁自鸣天趣足,好诗不过*人情。——张问陶《论诗十二绝句》(自然、真情。翻译;天上奏出的箫声由自己演奏出来,这种乐趣真是太让人愉快了。一首好的诗要贴*人物,写出真情实感)

    17. 人事有代谢,往事成古今。——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世界时刻发展变化,不可扭转。翻译:人间的事情都有更替变化,来来往往的时日形成了古和今)

    18.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凤栖梧》(锲而不舍的坚毅性格和执着态度。)

    19. 尔曹身为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戏为六绝句》(今天用来比喻那些反对真理、破坏伦理,企图诽谤历史文化者,到头来必定彻底失败,身败名裂;而正义事业,必将如长江大河,以排山倒海之势,涤荡一切污泥浊水,而奔流不息,滚滚向前。翻译:你们(守旧文人),在历史中本微不足道,因此只能身名俱灭,而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初唐四杰却如江河不废,万古流芳)

    20.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崔护《题都城南庄》(世事变迁,物是人非)

    21. 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刘禹锡《乐天见示伤微之敦诗晦叔三君子皆有深分因成是诗以寄》(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22. 嘤嘤鸣矣,求其友声——《诗经。小雅。伐木》(比喻寻求志同道合的朋友。翻译:鸟儿在嘤嘤地鸣叫,寻求同伴的应声。)

    23. 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杜甫《月夜忆舍弟》

    24. 世上岂无千里马,人中难得九方皋——黄庭坚《过*舆怀李子先时在并州》(世上不缺人才,而是缺能识别人才的人)

    25.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杨炯《从军行》)

    26. 少年乐新知,衰暮思故友。——韩愈《除官赴阙至江州寄鄂岳李大夫》

    27.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读书之要》(读书的方法指导)

    28.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为学的几个几个递进的阶段)

    29. 人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薛道衡《人日思归》

    30.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韩愈《调张籍》(1。自不量力;2。即使挑战巨大,依然有勇气尝试)

    31.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诗经。大雅。抑》

    32.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白居易《长恨歌》(歌颂忠贞不渝的爱情)

    33.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移居二首》(分享,研讨。翻译:共同欣赏奇文,一起剖析疑难文义的理趣)

    34. 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刘禹锡《杨柳枝词》(创新)

    35. 功高成怨府,权盛是危机——王迈《读渡江诸将传》(身居高位,更应谨慎)

    36. 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国情。——李白《春夜洛城闻笛》)

    37.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李白《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本真、天然)

    38.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稹《离思五首》(多喻指对爱情的忠诚,还可比喻曾经经历过很大的场面,眼界开阔,见多识广,对比较*常的事物不放在眼里。)

    39.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贺知章《回乡偶书》

    40. 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曹植《赠白马王彪》(立志高远)

    41. 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卢延让《苦吟》(推敲,勤奋)

    42. 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李颀《古从军行》)

    43.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观《鹊桥仙》(歌颂坚贞诚挚的爱情)

    44.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汉乐府民歌《君子行》(比喻避免招惹无端的怀疑)

    45.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民歌《长歌行》(惜时努力)

    46. 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陆游《冬夜读书示子聿》(做学问当竭尽全力)

    4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阅读指导写作)

    48. 门外若无南北路,人间应免别离愁——杜牧《赠别》

    49.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观书有感》(只有思想永远活跃,以开明宽阔的胸襟,接受种种不同的思想、鲜活的知识,广泛包容,方能才思不断,新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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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20:25:03
  • 诗名含有议字的古诗词 名字含议字的诗词

  • 与次道集贤谏议元素翰林赴冲卿枢密谏议见招

    苏颂〔宋代〕

    江淮罢郡许归朝,台阁重来鬓渐凋。内禁群英容接武,西枢元弼记尝僚。当年已绝坐中礼,此日犹蒙客右招。衰病无堪还**,交游相继上层霄。

    和副枢蔡谏议赠副枢吴谏议谢惠新宅杂花之什

    文彦博〔宋代〕

    百卉千花淑景新,主人吟啸惜芳辰。依依绿减随堤色,灼灼红移洛浦春。

    已爱清香飘宴*,更分秾艳与交亲。邹阳本是梁园客,醉赏犹思濉水滨。

    尹亚卿家饮散用韵二首一读景帝谥议一谢盛筵 其一 读谥议

    程敏政〔明代〕

    天赋宗贤拨乱才,八方威命响新雷。衮衣立受东朝命,玉辇迎从北地来。

    九庙有灵知孝友,百年无力报奸回。今皇盛德嗟何极,一纸虹光烛夜台。

    答司马谏议书

    王安石〔宋代〕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寄韩谏议注

    杜甫〔唐代〕

    今我不乐思岳阳,身欲奋飞病在床。

    美人娟娟隔秋水,濯足洞庭望八荒。

    鸿飞冥冥日月白,青枫叶赤天雨霜。

    玉京群帝集北斗,或骑麒麟翳凤凰。

    芙蓉旌旗烟雾落,影动倒景摇潇湘。

    星宫之君醉琼浆,羽人稀少不在旁。

    似闻昨者赤松子,恐是汉代韩张良。

    昔随刘氏定长安,帷幄未改神惨伤。

    国家成败吾岂敢,色难腥腐餐枫香。

    周南留滞古所惜,南极老人应寿昌。

    美人胡为隔秋水,焉得置之贡玉堂。

    走笔谢孟谏议寄新茶

    卢仝〔唐代〕

    日高丈五睡正浓,军将打门惊周公。

    口云谏议送书信,白绢斜封三道印。

    开缄宛见谏议面,手阅月团三百片。

    闻道新年入山里,蛰虫惊动春风起。

    天子须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开花。

    仁风暗结珠琲瓃,先春抽出黄金芽。

    摘鲜焙芳旋封裹,至精至好且不奢。

    至尊之余合王公,何事便到山人家。

    柴门反关无俗客,纱帽笼头自煎吃。

    碧云引风吹不断,白花浮光凝碗面。

    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生不*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清风生。

    蓬莱山,在何处?

    玉川子,乘此清风欲归去。

    山上群仙司下土,地位清高隔风雨。

    安得知百万亿苍生命,堕在巅崖受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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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15:15:33
  • 形容心情复杂的古诗短句

  • 心情,伤感
  • 1、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2、愁颜与衰鬓,明日又逢春。

    3、对山河百二,泪痕沾血。

    4、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5、也想不相思,可免相思苦。几次细思量,情愿相思苦!

    6、中原干戈古亦闻,岂有逆胡传子孙!遗民忍死望恢复,几处今宵垂泪痕。

    7、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8、重头歌韵响铮琮,入破舞腰红乱旋。

    9、桐叶晨飘蛩夜语。旅思秋光,黯黯长安路。

    10、惟有南来无数雁,和明月、宿芦花。

    11、江南江北雪漫漫。遥知易水寒。

    12、去意徊徨,别语愁难听。

    13、相逢易,离别苦,他日回首情何处。

    14、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

    15、水流花谢两无情,送尽东风过楚城。

    16、跨马出郊时极目,不堪人事日萧条。

    17、一任紫玉无情,夜寒吹裂。

    18、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

    19、把酒酬月人茫茫,白了少年郎。杯盏犹握点滴酒,铜镜不改容颜瘦。

    20、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21、双燕飞来,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

    22、年年花落无人见,空逐春泉出御沟。

    23、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24、那堪疏雨滴黄昏。更特地、忆王孙。

    25、瘦雪一痕墙角,青子已妆残萼。

    26、东望鞭芙缥缈,寒光如注。

    27、暮雨相呼失,寒塘欲下迟。

    28、忆昔西池池上饮,年年多少欢娱。

    29、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

    30、悟彼下泉人,喟然伤心肝。

    31、几日下巢辞紫阁,多时凝目向晴空。

    32、梦入江南烟水路,行尽江南,不与离人遇。

    33、一夜白头万事非,对花对酒断肠归。满地空余梨花雪,鸳鸯何时知双飞。

    34、到处随缘延岁月,终身安份度时光。

    35、寻常行处,题诗千首,绣罗衫、与拂红尘。

    36、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37、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38、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生未展眉。

    39、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40、百年世事三更梦,万里乾坤一举棋。

    41、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42、他乡逢七夕,旅馆益羁愁。

    43、故关衰草遍,离别自堪悲。

    44、不道愁人不喜听。空阶滴到明。

    45、问君何事轻离别,一年能几团圆月。

    46、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

    47、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48、想得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

    49、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

    50、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

    51、犹恨东风无意思,更吹烟雨暗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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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6 08: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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