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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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中手机管理制度

  • 手机
  •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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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00:00:00
  • 手机管理制度最新

  • 手机
  •   1、河南宏力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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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小学手机管理制度

  • 手机,小学
  •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相关要求,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防止沉迷网络和谐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请: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入学校。

      2.统一管理: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及电话,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

      3.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课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如学生需联系家长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知晓情况下,可借教师电话或使用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4.作业管理: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的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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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手机管理制度 (荟萃20篇)

  • 手机
  •   手机作为一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家长出于对学生学*、生活和安全方面的考虑,给学生佩带手机。但是,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在校携带手机,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和生活,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

      一、学生携带手机弊多利少,主要表现在:

      (一)影响学生学*

      教育部门对中学学生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学生手机用于紧急联系占5%,短信聊天占21%,通话聊天占48%,玩游戏占11%,下载图片铃声占12%,拍数码照片占3%。由此可见,学生手机主要用于娱乐。自控能力差的学生,上课时间用手机上QQ、短信闲聊、看下载的小说或者玩游戏。这些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学*时间,而且手机娱乐的刺激,使学生日益对学*失去兴趣,以致贻误、荒废学业。

      (二)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学校深夜查寝,有时是在后半夜,个别学生还在兴致勃勃地玩手机。学生夜间精神焕发,白天昏昏欲睡,过着“黑白颠倒”、浑浑噩噩的生活,长此下去,不仅荒废了学业,还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手机辐射也不容忽视,专家指出,青少年的免疫系统比成年人脆弱,更容易受辐射影响。研究表明,孩子在使用手机时,大脑受到的辐射比成年人要高出50%。事实证明,手机辐射会损害青少年脑部神经,引起头痛、记忆力减退和睡眠失调。

      (三)影响学生心理健康

      继网吧之后,*几年中学生有了新宠——手机短信和手机上网,这是一个缺乏规范且隐秘性很高的“灰色地带”。黄色信息、**笑话等通过手机在孩子中间蔓延。青少年学生长期接触不良信息,会在心理上形成带有依赖性的不健康的阅读感受,出现心理紊乱,性格怪异,意志沉迷,精神颓废,责任丧失,学*放弃等现象。

      (四)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1、手机助长了考试舞弊。现在对考风考纪伤害最大的就是手机作弊,它使考试作弊呈现出大范围、跨考场、跨学校的特点。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中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2、利用手机进行网恋、网骂。学生在网上隐藏身份、丧失责任,网骂、网恋层出不穷、千奇百怪。在污浊不堪的谩骂中,在亦真亦幻的恋情中,学生滑向了危险的境地。

      3、破坏和谐的师生关系。在课堂上、在寝室里,为了学生的学*和休息,当老师发现学生使用手机且收缴学生手机时,学生拒绝交出,冲突由此发生。手机已成为当今学生顶撞老师、师生关系紧张的主要诱因。

      二、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在校学生学*、生活的和谐与安全,经学校行政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决定,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学校已在全校广泛宣传,要求班主任对学生和家长做好详细说明,要求学生在上学时不携带手机入校园。自公布之日起若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时,一律收缴,交由政教处代管。(寄宿生如带手机在入住当晚必须交生活管理老师,否则一样予以收缴,交由政教处代管。)

      (二)手机的收缴、封存和发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学校的`所有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并交至政教处德育专干,手机电池、手机卡当场归还学生。

      2、德育专干调查核实手机收缴情况,并填写《手机收缴登记表》,登记表上需要学生自己写清楚学生姓名、班级、手机款式、收缴时间并签字确认。

      3、德育专干将收缴的手机贴上标签(注明学生姓名、班级),统一封存。

      4、学期、中考结束后,班主任到政教处签字领取手机并交还学生。

      (三)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学生不准带手机进校园,第一次发现,一律收缴并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收缴手机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发现,收缴手机并给予记过处分;第四次发现,该携带手机的学生属于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责令家长到校签订相关协议;对于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劝退。

      2、班主任收缴手机并上交政教处的给予班主任奖励,且不扣除班级考核分;经学校行政和其他老师收缴并送交政教处的不扣罚班主任津贴但要扣除班级考核分3分/人·台。

      3、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四)政教处每个月的月底全校通报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学生的姓名和班级。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确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并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可带非智能手机入校园。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确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进校后交班级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2、学生进校后私带、私藏手机,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课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收发短信、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教师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安办、团委共同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21年9月6日起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安,也请家长安心。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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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0 00:00:00
  • 手机管理制度10篇

  • 手机
  •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安,也请家长安心。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安,也请家长安心。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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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5 20:38:26
  • 手机管理制度10篇

  • 手机
  •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确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并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可带非智能手机入校园。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确需要带手机进校的学生,家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进校后交班级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课堂。

      2、学生进校后私带、私藏手机,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课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收发短信、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教师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安办、团委共同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21年9月6日起实施,并根据实施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安,也请家长安心。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白土岗镇中

      20xx年8月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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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11:55:12
  • 职业学校手机的管理制度

  • 手机
  •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

      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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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00:00:00
  • 教师手机管理制度3篇

  • 手机,教师
  •   加强教师工作纪律,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步严肃教师工作纪律,提高教师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假公济私,哺乳期教师可以提前一节课下班。

      2、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所属办公室办公,不准私自调换办公室,各办公室由学校安排负责人,负责教师考勤及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接待学生家长、找学生谈话一律在办公室进行,否则视为旷到。

      4、教师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按以下请假期限及审批权限办理:

      (1)事、病假。教师因事因病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由校长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镇教育总支审批;超过15天的,报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

      (2)婚假。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可一次性享受5个工作日的婚假,双方属晚婚的(男满25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师婚假由校长审批。

      (3)产假。女教师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周岁以上)的',增加产假30天,可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产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顺延。教职工产假由校长审批。

      (4)丧假。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独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时,可给予3天的丧假。教师丧假由校长审批。

      (5)请假程序及手续。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在学校和教育总支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干事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期间按旷工处理。请假审批权限在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的,教师请假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学校、县局各存一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先经校长、干事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时间按旷工处理。申请病假的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入院手续、化验单、医疗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婚假的要有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产假的要有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病假(病休)期间的工资折扣标准。一是病假(病休)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是病假(病休)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三是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7)事假超过规定期限应扣发工资。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年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日*均工资标准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

      5、学校对教师考勤实行查岗制,即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查岗,每个工作日至少查岗一次。教师考勤情况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布。

      6、每月设全勤奖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内请假达3节次或旷坐班达2节次或升旗例会两次不参加或缺堂误课达1节,则该教师将不享受全勤奖。另外因事每节扣2元;旷坐班每节扣5元(一天按6节计算);缺堂误课每节扣20元,迟到、早退1次折合旷坐班0.5节;各种学*、会议、教研活动、升旗仪式缺*(婚、丧、产假、病假、公差、函授学*、自考除外)扣5元/次。有关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凡缺勤另相应扣除量化评分。

      7、教师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教师自己请人代课;时间在一周以上,属事先有准备的,由该教师自己请人代课,校长批假回执单报教导处备案;属突发性的(教师外调、伤亡等),由学校重新安排教师上课;凡代课课时津贴均要从被代教师课时津贴中扣除,代课津贴根据学校课时津贴发放办法据实发放。

      8、教师坐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闲谈,不得随意离开办公室、中途进进出出,不得随意串室,影响他人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将自己小孩引进办公室,办公室用品及书籍、作业本等须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要注意关灯锁门。

      9、教师上课实行候堂制,必须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空堂缺课,不准随意调课,不准坐教,不准随意进进出出,不准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准吸烟、打瞌睡,不准体罚学生,不准将与教学有关的书籍资料、实验器材课后放在教室。教导处将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全校通报。

      10、教师的备教说评辅改考评等各环节工作必须按照《西湖中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执行,教学常规检查在期末汇总后计入教师量化总分中。学校举行的各种考试的监考、阅卷,请事假1次扣10元,旷1次扣20元。以上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此外,相应扣除量化评分。

      1、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以上。

      2、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听评课记录本。

      3、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4、各校每学期初制订集体备课与集体教研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好教研工作(教师公开课、教师间的听课、评课及各项教研活动的记录),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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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21:22:30
  • 公司手机管理制度3篇

  • 手机,公司
  •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员工上班时随意用手机上网、看小说不仅影响生产质量,而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员工的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手机关机或不得带入中门内,若发现开机带入二门,处罚接待人员。)

      2、管理要求

      2.1手机存取办法

      2.1.1公司购置员工手机暂存柜,放置在传达室中。员工在工作时间将手机暂存手机暂存柜中。

      2.1.2安管部负责在手机柜上按顺序喷绘编号,统一为在二门内的员工登记个人手机暂存柜。

      2.1.3在中门内上班的公司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必须将手机放置于自己的手机暂存柜内保管,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内,下班后方可取出手机使用。

      2.1.4调离公司的员工要及时将手机暂存柜钥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负责在传达室的手机暂存柜方位安装广角24小时监控摄像头,保障手机安全并有记录可查。

      2.2.2传达室值班人员负责对手机暂存柜的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向安管部报告。

      2.2.3员工的手机暂存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员工发现手机丢失,应第一时间向安管部报告,由安管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追溯。对查出的嫌疑人给与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3违规责任

      2.3.1配备手机暂存柜后,中门内上班员工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更不得用手机上网、看小说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发现违反的员工罚部门主管200元,当事员工500元。

      2.3.2员工必须严格按安管部登记分配的手机柜使用,不是私自占用闲置的手机暂存柜。

      2.3.3公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通过非正常途径撬锁,否则一律按盗窃处理。造成手机柜损坏须照价赔偿。

      2.4机关人员及工业气物流手机管理

      2.4.1机关人员的手机放置在办公室,不允许带入中门以内。

      2.4.2公司为工业气物流配发的手机使用人员,进二门关机,不得开机,如发现处罚500元。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公司手机管理规定。

      2.手机分类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手机使用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管理制度《公司手机管理规定》。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手机维护

      4.1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第一节 移动通信管理

      一、公司员工手机自备,公司不予购买和办理开户等手续。

      二、话费标准及报销原则:

      (一)每月可凭电信部门出具的收费单据报销移动电话通讯费用,其标准为:公司总经理每月600元,副总经理每月400元,总经理助理300元、部门经理每月200元,主管每月120元,小车驾驶员每月120元;原则上员工凭有效票据在核定的额度内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可凭通讯运营商的话费清单逐项勾对,注明因公事由后,由综合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三、审批程序

      (一)在核定的额度内, 由报销人填单,主管领导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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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02:49:22
  • 公司工作手机管理制度3篇

  • 手机,工作,公司
  •   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 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

      第五条: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六条: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

      第七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九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

      第十条: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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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0 19: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