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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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菁选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 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甲方:乙方:日期:

      [摘 要] 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关键词]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固定价格 情事变更 不可抗力 价格变更

      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本文将对此进行探析。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也可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本文讨论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以适用中国法律为前提。

      一、固定价格作价方法的特点

      所谓固定价格作价是指买卖双方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把货物价格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并约定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的作价方法。采用固定价格作价方法有三个特点:一是价格的确定性,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地约定在合同里,这使它区别于订约时不确定价格的暂不固定价格、暂定价格和滑动价格的作价方法;二是价格的不可变更性,订约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不允许变更合同的价格;三是价格不可变更的明示性,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订约后价格是不能变更的,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不得提高价格”、“ 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价格”等等。采用该作价方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原定价格,意味着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时价格剧烈变动的风险。但是,上述“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是否包括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如果包括,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

      二、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的法律特征

      关于不可抗力的含义,各国解释不尽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情事变更原则又称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当事人订约时不能预见的情况,导致订立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时,应当允许当事人终止或变更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律制度。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后果。该原则已经成为当代债法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

      由于情事变更原则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情事变更,各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是指合同订立时作为该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该变动既可以是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可以是非经济事实的变化,如国家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货币严重贬值、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第二,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第三,情事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这使它区别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如当事人在订约时应当遇见到的价格在合理幅度内的涨或跌)。第四,情事变更事实的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全球性或区域性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动荡等。第五,因情事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不可抗力已构成履行不能,即“不能克服”,而情事变更发生后,原合同仍能履行,即“能克服”,只是如果继续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将会对当事人显失公*,从而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它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如价格暴涨或暴跌(变动幅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遇见到的)只是动摇了合同所依赖的基础,合同仍能够继续履行,只不过是履行代价过高。因此,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暴涨或暴跌)并非不可抗力,而属情势变更。第六,当事人要援用情事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可见,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但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当事人不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各国对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规定均为强制性,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适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责任,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约不能或不能按时履约,当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且变更合同也仅限于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而不会涉及变更价格问题。所以当采用固定作价时,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约后遭遇了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请求变更合同价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即固定价格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四、当事人不能以发生情事变更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1.我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1)国内法的规定。我国虽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现了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内容,但是在现行国内法中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学者们努力呼吁下,1993年开始制定的统一合同法草案中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但是因为诸多原因在最后通过合同法时却删掉了此项原则。造成了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国内法中的缺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合同法》进行扩张性司法解释,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事实上,目前我国国内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都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规定。

      ①我国于1988年1月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许多人认为此规定是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但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是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克服它或它的后果”的规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这正是情事变更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公约》第79条应属于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并不是情事变更原则的依据。

      ②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6.2.1条~6.2.3条规定了艰难条款。根据《通则》第6.2.1条~6.2.3条的规定,如果履约使一方当事人变得负担加重,在艰难情形下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艰难情形(hardship)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并且,该事件在订立合同后发生或为不利一方当事人所知;在订立合同时,不利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考虑到该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当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风险不由不利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见,《通则》所规定的艰难条款是情事变更原则在私法领域内的国际法渊源。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1)我国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成员国,派员参与了《通则》的起草,并已批准加入《通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我国应自觉遵守《通则》。根据《通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法”或类似法律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应当适用《通则》;当适用法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则时,《通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因此,《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此外,当合同的适用法律不足以解决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时,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关条文视为法律的一般原则或商人*惯法,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起到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适用法律的补充作用。由于我国《合同法》和《公约》中都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在我国的涉外合同关系中,经常会适用《通则》中的情事变更原则解决问题。

      (2)《通则》和《公约》一样,是任意性规范。根据《通则》的规定,除《通则》另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通则》,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则》任何条款的效力。与此同时,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强调情事变更原则具有补充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在当事人自由约定之外对合同关系进行干预的措施,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不能在本质上违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对有关情况的发生及其处理方法做了明确约定,就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结论。因此,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方法作价时,当事人实际上已经用约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综上所述,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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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00:00:00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 买卖合同,合同协议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方式:(以时间为条件)

      第八条 运输:(是否要保险?)

      第九条 定金:(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

      第十一条 装运通知:(用传真方式?)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保密?)

      第十三条 攻货时间:(与付款联系?)

      第十四条 违约金:( 延期费?)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水灾地区?)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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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08:58:33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10篇

  • 买卖合同
  •   合同号: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卖 方:*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卖 方:*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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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2 15:39:13
  • 买卖涉外货物合同菁选

  • 买卖涉外货物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涉外货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号: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卖 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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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9 00:00:00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新整理版 (菁华1篇)

  • 买卖合同
  •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

    │ │ │ │ │

    │ │ │ │ │

    │ │ │ │ │

    │ ├──────┴──────┴──────┤

    │ │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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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范例 (菁华2篇)

  • 买卖合同
  • 合同编号:_________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项目序号│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 位 │ 数 量 │单价│总价│├────┼───────────┼─────┼─────┼──┼──┤││ │ │ │││││ │ │ │││││ │ │ │││││ │ │ │││├────┴───────────┴─────┴─────┴──┴──┤│总值│└──────────────────────────────────┘二、生产国别和制造厂:_________。三、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四、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五、装船时间:_________。六、装船港口:_________。七、目的港口:_________。八、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九、支付条件: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天前,由_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_________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十、付款单据: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1)全套清洁无瑕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2)发票_________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3)装箱单_________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十一、装船条件: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___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2.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_________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十二、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十三、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_________月。十四、检验和索赔: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_________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十五、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十六、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十七、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八、补充条款:_________。十九、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__份,采用中,_________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买方(公章):_________卖方(公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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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菁选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模板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外货物买卖合同模板,欢迎大家分享。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数量:

      _________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价格:

      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吨;第2季度_________吨;第3季度_________吨;第4季度_________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条件:

      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_________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_________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_________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3.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________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_______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1.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买方在本条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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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00:00:00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菁选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号:____

      地点: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买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第八条 程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计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超过船舷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超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至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靡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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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00:00:00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15篇

  • 买卖合同,合同协议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外货物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XX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XX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1.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装运后即刻发给XX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3.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买方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XX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XX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XX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XX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XX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XX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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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10:01:12
  •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10篇

  • 买卖合同
  •   合同编号:142688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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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13: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