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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自古就是优秀的代名词。那些人一个比一个令人惊艳,而且各有优势,所以导致大家对他们的印象非常深。然而,看到《拯救天才》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觉得格外好奇,哪一个天才不是才思敏捷、聪明过人,他们还会遇到困难,需要拯救吗?到底又是怎样的故事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便迫不及待地踏上了阅读之旅。
原来书中的小主人公麦克,虽然拥有一个智商惊人的大脑,但他却被周围的人孤立了:在课堂上老师不待见,因为总是把老师问的哑口无言;在学校中不受欢迎,因为父母总拿麦克做榜样训斥他们;在同龄人中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因为他不懂得与人相处,总是不自觉地卖弄学问……这不,他唯一一个可以勉勉强强算是朋友的乔乔要过生日了,他想去参加乔乔的生日会,可是却被拒绝了,原因就是他的出现可能会把宴会搞砸。谁料在第二次见乔乔的时候,他们意外进入穿越而来的飞碟。这是一部来自未来世界拯救天才协会的时光机,并认识了一个叫雷克的机器人,和它一起来到了这个的西周时期,去拯救一个叫作偃师的天才工匠,然而意外连连,单纯的任务变成了一次冒险之旅,木乙、造父、周穆王接连登场,牛顿、阿基米德等人也在时空中交错。
这本书是通过敞开时空的阀门而引领我们少年儿童进入广阔的'生活的历险和认知空间,它再一次向我们表明,“时间和空间只是一种思想形态”,只要能展开幻想的翅膀就可以心游万仞,跨越古今。超常与*凡的碰撞,天才与常识的对话,这本书里的故事洋溢着智慧的哲理和闪光的启迪,现代性和童趣**相辉映,融会贯通。当然,最终得到拯救的是我们的童心和想象力,是我们对智慧、理智与人生的重新认识和体验。
我要学*麦克勤学好问的优点,遇到任何不懂的问题都不回避,努力去问,去解决,更要学*麦克敢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在生活中碰到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及时给予帮助,在任何需要我的时候,我要勇敢地站出来。
最后,我希望同学们都去看一下这本书,然后,希望大家跟我一起努力变成一个勤学好问,敢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的人。
昨天在书店,翻开一本《张爱玲散文集》,书中第一篇散文的题目——天才梦,赫然入目,我心弦一颤,这题目,不正是在说我么?
听母亲说,我不满一周岁便口齿清楚、吐字清晰,似乎冥冥之中,我与文字有一种注定的缘分。待到上学时,即便我在语文课上时时走神、心不在焉,也可以考一个很高的分数。
七八岁的年纪,正是贪玩的时候,女孩儿们最爱跳皮筋、投沙包、踢毽子,偏偏这些我都不爱(或许是因为运动细胞不发达),就爱一个人宅在屋里看各种各样的课外书,一看就是一天。
我犹记得,自己拥有的最早的文学著作便是表哥送的《一千零一夜》和《安徒生童话》,那是两本小尺寸的书,一本蓝色,一本粉色,我看得如痴如醉。毫不谦虚的说,在同龄人还在玩泥巴的时候,我早已沉浸在*民间文学和安徒生童话的文化熏陶中了,后来也同样的,在中学生迷恋穿越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时,我早已看完了《茶花女》、《飘》、《美国的悲剧》、《东方快车谋杀案》等书,此种优越感助长了我的嚣张气焰,我认为自己长大后必定是个家喻户晓的作家了,或者诗人,因为我经常拿着捡来的粉笔头在家中的墙壁上创作五言古诗,同样如痴如醉。姥姥也常认为我是个“奇女子”,这大概是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偏爱。
小学四年级时,我从农村老家转到了城里小学。我生*第一次知道原来小学生每天放学后都会有家庭作业,而不是出去**天性。本是天之骄子的我到这里成了差生,这种落差所产生的失落感和自卑感压了我许多年,即使后来我的成绩达到了前十名,也总觉得跟其他同学比,自己一无是处。
信心重拾是在初中。语文老师质疑我的作文是从那些优秀作文大全中抄来的,因为语言很美。好在我*时文静老实(至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在我说了这就是我自己写的之后,老师百分百相信了我,就这样,我的作文由嫌疑犯变成了榜样,被当作范文读给全班同学,供他们欣赏和分析。那时我才再次想起,我是个与文字有注定缘分的人。
类似的事件也在大学里上演过。大四交毕业论文初稿时,导师在微信群里说我的论文过于成熟,不像本科生的水*,恐怕查重过不了关。我义正言辞地告诉她,每一个字都是我自己写的时,她也颇感惭愧,向我道了歉,还说我如此文采,不用在更大的地方太可惜了。我内心喜不自胜,表面却作波澜不惊。
从小到大,我的“文学才能”似乎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同。连高中班主任对我的毕业寄语都是希望我成为像JK罗琳那样的作家。一同事更是认为,我仅复*了两个月就以425分的成绩通过了戏剧学院戏文系的.研究生初试,简直是神人。
可事实上,除了别人的赞美,我没什么了。活到二十五岁,我从未发表过一篇文章,更提不上写一部小说。戏剧学院的复试我被刷了下来,我认为有一大半原因是因为我搞混了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而这是最基础的戏剧知识。似乎除了爱看书,我与一般人无异了。不对,我生活常识更少些,交际能力更差些,话更少些。正如张爱玲所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
可我内心仍不由自主地自认有才,心比天高。每天想着成为世界闻名的作家,每天做着天才梦。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题记
她的身材高挑修长,留着一头乌黑的卷发,身着色彩鲜明的旗袍,款款地走在时间的长河中。一路走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她和身边的同行人换了许多,但她永远带着自己的光芒,独自行走于人事纷扰的生活中。
她便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女作家——张爱玲,我更愿意称她为女作家,而不是在前面加上“天才”二字,正因为这两个字,她的所有才华被当做理所当然,所有的缺点被世人诟病。生命是一*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自在洒脱的性格不会去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但在我心中他就是个女作家,世俗标签给她带来的麻烦,我于心不忍,我们不过是通过她独特的眼光看世界罢了。
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世界”的态度;喜欢她清冷孤傲的才气;喜欢她“想做就做,想穿就穿,想爱就爱”,不惧世俗眼光的自由……张爱玲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文学天赋,在圣玛丽学校上学时,她写的文章就十分受欢迎,多次被登上校刊,她对此并不感兴趣。后来在香港大学读书时,遇见了生命中的挚友——炎樱,一个与她性格完全相反的女孩。香港,这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殖民地,成了她的成名地之一;在香港,她写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可惜战乱纷纷,张爱玲被迫放弃学业回到了上海,迎来了自己事业的第二春。
她很早就懂得“出名要趁早”,当时上海滩无人不知张爱玲,黄浦江上飘着她的文字,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这个小姑娘极高的才华。后来她遇见胡兰成,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她的心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被辜负了,她的痛彻心扉都融入到她的作品中。后来的后来,张爱玲的故事仿佛绵长而无*淡。
正如张爱玲说的“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谁知,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少的我不知爱情是何物,只得从她的文字中窥探深闺中的奥秘。无论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一抹蚊子血与白月光,或是一粒饭粘子与心头上的朱砂痣;还是《半生缘》中顾家两姐妹纷纷扰扰、起承转合的爱恨情仇;抑又是《倾城之恋》中白流苏与范柳原在战火前坚贞不渝的爱情……张爱玲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透露出“深爱只为谋生”这种冷酷的婚恋观,但看似外热内冷的爱情却引得男男女女们挤破了头往里挤,她以一种局外人的角度看待世俗情感,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每一个人物都是她的人生写照,散发着民国时期的独特韵味。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到“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愿走进张爱玲的世界,感受她的清冷孤傲,却像两条*行线般,永不相交,各自过着孤独的生活。
很早以前就听过看过张爱玲的这段关于爱情的经典描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之前一直把这段话理解为缘分是个奇迹,“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这需要多少巧合,需要多少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那个人,两人心照不宣,轻轻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多唯美的画面!
今天心血来潮阅读了全文,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大错特错。爱情需要缘分,更需要争取。时间对了,在春天的晚上,人也对了,十六七岁的美丽女子,住对门的年轻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轻轻地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奈何女子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后来女子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
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个青年。我想她是后悔的吧,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接年青人的话,就算是回一句“是呀,我也在这里”也好。如果她当时回应了年青人,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吧,也许她现在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生活。就算是于千万人中,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鼓起勇气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然后静静等着那个人的回应。我想张爱玲的这段话的重点不是前半段,不是为了感叹缘分的难得,而是想表达她对这对年青的男女有缘无分的惋惜,更想告诉俗世中的男女,如果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别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阻挡住爱情敲门的手!
提到文学女性,那绝对少不了张爱玲的影子。
张爱玲,清末重臣李鸿章的曾外孙女,20世纪*文学史上的另类作家。**前的大上海是她的舞台,在那里她上演了文学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幕。张爱玲,一个延续至今的文学神话,她的作品赢得了无数的读者,而她自身就像一本书更是让无数的读者着迷。张爱玲这个名字,在*姓氏文化里,有着*人的审美传统,美丽、朴素、普通,城市有,乡村有,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爱玲”这个名字。但在*文学史上,张爱玲是独一无二的。
张爱玲,现代女作家,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声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就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婉转,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这就是张爱玲,深沉而又张扬,沉默而又另类!
但张爱玲却不是寻寻常常、没有思想的通俗小说家。她在文学理论上的灼知独见让后人惊讶。比如《自己的文章》、《论写作》、《写什么》等文论性散文中,她对自己的写作题材和写作手法有深刻理解——在沉重的让人不能挣脱梦魇的时代里用参差的对照“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所以她的小说没有大是大非、大善大恶,没有强烈反差和极端刺激,但却更加人性化,更接*事实。张爱玲正是以“参差的对照”和谐了矛盾,达到小说人物生命的安稳。
其实张爱玲对*文学最大的贡献是将西方现代主义写作方法与*传统文学相融合。虽然施蛰存、穆时英、刘呐鸥等作家早在三十年代就曾写过一些现代主义小说,但终因未能很好地结合传统,不符合*读者的思维方式而逐渐消退。张爱玲却不然,她像川端康成将西方现代文学与日本传统文化谐调地结合起来那样,在*传统章回小说的总体格局中巧妙地运用了“意识流”和“心理分析”等现代主义写作方法,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写作风格。不管是否承认,苏童被张艺谋拍摄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小说《妻妾成群》和王安忆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小说《长恨歌》里都绰约闪现着张爱玲的憧憧魅影。而对于更多的读者来讲,张爱玲小说中传奇的故事情节,细腻的心理刻画,被称为“小资情调”的富贵气质和做作不来的娴静,这些通俗元素才是使他们爱不释手的原因。大俗大雅的张爱玲。
然而“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正如张爱玲这里敏感的不安,抗战胜利就像另一出传奇使正处于创作巅峰时期的她几乎销声匿迹。作品中对抗战的漠视和第一任丈夫胡兰成的“汉奸”之名,令她在猛烈的政治风浪里被卷下缪斯圣殿的神龛。虽然心气高傲的张爱玲以长篇小说《十八春》做了顽强的抵抗,虽然1947年她创作的电影剧本《不了情》获得了好评,但终究无法改变生命高潮一泻千里地颓然跌落。
张爱玲的作品取材于世俗生活,将西方现代心理分析派的要领和*古典小说的叙事笔法奇特地结合在一起,风格富丽堂皇而且充满丰富的意象。最难得的是她对人生的了解极为深刻,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女作家来说的确是个奇迹。
晚年的张爱玲孤独地居于美国,于1995年月圆人团圆的中秋节前夕悄然离世。她选择了静寂封闭的生活,因为热闹对于她来说早已是过眼烟云。
《天才梦》的最后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不啻为张爱玲十九岁时对自己五年后生命高潮的概括性预言,也同样是她作为文学天才大起大落的人生传奇的注释。
魅力永具的天才女作家,**现代文学女性的代表——张爱玲。
“倾城之恋”是一个浪漫而又温文尔雅的名字,情节动听而又*人情,笙箫一般吹奏出流苏与柳原之间的浪漫往事,阐述了二人心中蕴出的朦胧的爱情观,一段生动曲折的传奇经历使流苏从一个封建腐旧的家庭迈向了上层生活的台阶,就在二人的爱情愈演愈烈的时候,张爱玲将笔锋用力一转,划破了纸页上写满了二人的故事,香港一战,人们全然忘却了那些所谓“浪漫”的往事,这犀利的一笔甩出了点滴墨水,见到窗棂上,浸破了那依旧上演着朦胧剧情的窗户纸,这薄薄的一层纸絮后,人们看到的是一对自私的情人沉溺于爱情而不顾国家安危,香港的沦陷,使流苏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爱情”、富贵、身份,但并没有使她的人格得到升华,她依旧是她,即使她认为她已是社会的上层人物,但她的思想依旧流转那个别了一把生了铜锈的锁的腐旧屋舍内,她并没有走出来。她悄悄地燃起一息烛光,墙上的影子依旧是柳原的,她梦寐以求的那个男人,她终于得到了,虽然是被香港战乱影响后改变的柳原,但付出的代价,却是倾国倾城。
好一般生死契阔的倾城之恋!好一个旧社会的杀手作家——张爱玲!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我,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今年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籍,有幽默无比的《淘气包马小跳》;有让我笑口常开的《笨狼的故事》; 有写出了女孩心声的《贾梅日记全传》;还有情节感人的《红楼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楼梦》。日记日记400字
《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别看我年纪小,才读了一遍一至十回,我还真懂得了不少,也时常掉眼泪。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很奢侈,贾府的贾母很有权势,说话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心肝宝贝。也许因为是贾府上上下下都是姑娘,只有贾政(贾府的老爷)和贾宝玉两个男人吧。
贾宝玉有一个表妹叫林黛玉,她很爱哭,但很有才华,做诗、画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小无猜。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琵琶、办小报……。呵呵,好像跟林黛玉有些相似,我也很爱哭,而且,哭起来没完没了。不过,这些应该改正,现代的孩子要坚强些,不要那么多愁善感。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我面前。我要向他学*,练好作文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
初读《未有天才之前》,我首先想到的是文中“孕育天才的泥土”与“天才”跟高中文言文《南岐之见》中的“南岐人”与“外乡人”联系在一起。认为外乡人明明手握事实却因“寡不敌众”导致被乡人嘲笑而不被人所理解。
但现在看来当时的想法有些不妥。如今我再读完《未有天才之前》,我脑海里首先联想到的是韩寒的一篇名叫《穿着棉袄洗澡》的杂文。允许我摘抄下文章的开头与结尾。
“如果现在这个时代能出全才,那便是应试教育的幸运和这个时代的不幸。如果有,他便是人中之王,可惜没有,所以我们只好把‘全’字人下的‘王’给拿掉。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我以为现在*的教育越改革越奇怪了。仿佛*真的紧缺全才,要培养出的人能今天造出一枚导弹,明天就此导弹写一篇长篇并获茅盾文学奖,后天亲自将其译成八国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似的。假如真有这种人我宁愿去尝他导弹的滋味。
……
我们最终需要的人才是专长于一类的,当然我们也要有各科的基础,不能从小学一年级就专攻什么,为直达目的扔掉一切,这就仿佛准备要去公共浴室洗澡而出门就一丝不挂;但也不能穿了棉袄洗澡。我曾从《知音》杂志上看见一个处境与我一样又相反的人,他两次高考数学物理全部满分,而英语语文不及格,最终他没能去大学,打工去了。所以,现在教育的问题是没有人会一丝不挂去洗澡,但太多人正穿着棉袄在洗澡。”
我认为韩寒笔下的“人才”与鲁迅笔下的“天才”从某种角度看来是一致的——都是指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并且是远超于旁人的精英人士。
但无论是“天才”还是“人才”,但确实他们这类人只需专功一门或者说他们只用擅长一项技能就够了。的确,这个时代需要的'确实是人才而非全才。
先说明我并不是是在写什么“读后感”,也不是什么议论文。只是想写些看了《未有天才之前》之后的一些感觉,一些想法,一些想说的话。没有什么主旨,也没什么立意,应该可以算是篇杂文,当然也可以算作废纸一张。
在《穿着棉袄洗澡》一文中,韩寒想说的是当今教育制度太过注重所谓的“全面发展”,虽说在我看来韩寒的观点有些片面,因为毕竟80后只出了你一个韩寒,仅此而已。
但事实上,就算你做到了所谓的“全面发展”了,你就真的可以被称之为“全才”了吗?我想答案必然是否定的,我只能说你是达到“全”而并非“才”。
我认为世界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全才”,连爱因斯坦、牛顿、孔子这些伟人姑且只能被称之为“人才”或是“天才”。
但真要硬找出几个全才,有还是有的,譬如“马克思·*”,在高中课本选文《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有这样一段话
“一生中能有这样两个发现,该是很够了。即使只能作出一个这样的发现,也已经是幸福的了。但是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这样的领域是很多的,而且其中任何一个领域他都不是肤浅地研究的。”
像马克思这样的伟人咋一看可以被称之为全才,但是他一生的主要贡献却都在告诉着我们,他其实还是个“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的人才。
但我想说像马克思与他在各个领域的贡献;或是爱因斯坦与艺术;亦或是乔布斯与佛学等。无不在说明着人才并非比全才弱,而是人才通过各个领域的知识学*,而那些知识有意识或是无意识地作用于他自身擅长或是说最为执着,最为热爱的领域中。
不是说这个时代不需要“全才”,而是这个时代需要那些骨子里有“全才”的那种不只局限在自己现已处于且擅长的领域而不知再做突破的“人才”。
说到这里我们回到原点,也就是跟我一样的同龄人曾经都肯定思考过的一个问题都思考过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读书,为什么要高考?”记得《射雕英雄传》中,老顽童周伯通对郭靖说过“不练武功又能干吗?”
虽然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都在抱怨着高考制度,*现代教育的残酷和无情。但想必人人内心深处都知道,当今社会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们“不读书又能干吗?”
不是说高考制度急于培养全才,而事实是*人实在太多,但关键岗位确实只有那么一点。*只能通过类似高考,托福,SAT,雅思啊等选拔类应试考试,来从茫茫人海中选取出那些具有“全才”初期特质的人们,再从而对其进行专项类的“人才”培养。
毕竟,绝大多数的人刚来到这个世上,是不能确定自己日后一定是从事哪份工作,一定是为社会的某一方面做出自己或多或少的贡献。因为你毕竟不是出生于类似罗斯切尔德的家族中,不是一出生就能知道自己日后是投身于金融业,一定能在金融帝国中大展拳脚的。多数人都是通过后天阅历,兴趣,专业决定自己今后的职业的。
所以啊,既然不是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的我们。还是少上上网多看看书,“好好学*,天天向上”吧。
那不勒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啥,却莫名地被吸引,读起来连贯上口又略带神秘色彩,让人想到中世纪的神秘女巫、吸血鬼。在渐渐揭开“那不勒斯”的神秘面纱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贫穷、混乱、破败、充满暴力、散发着腐朽却充满一种“活下去”的生机——对,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的那不勒斯。正如作者一样,讨厌她,忍不住地想逃离她,却又几度回到她的怀抱——就像一只风筝,那不勒斯手中握着的那根线,牵着那段最真实、支撑作者一生的友情。
洋洋洒洒的四部曲,从“我”的女友莉拉的“人间蒸发”开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同时抹掉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一切痕迹:衣服、鞋子、书、照片、电脑,甚至老式的电脑软盘,统统没有了。”不服输的“我”打开电脑就开始写——我们故事的所有细节,“这一次看谁能赢”。两位女性的不同的成长史以及她们之间的时而“塑料”,关键时刻却堪比“真金”的友情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作者描述了“我”与莉拉如何从童年认定彼此建立友谊,到青年时期各自的教育、爱情、婚姻。从小就表现出非凡天分的莉拉吸引着每一个人,相比而言,一直温顺乖巧的“我”虽然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爱,却觉得始终在莉拉的影子下暗淡无光。莉拉是“不羁”的代表,读书的时候与老师斗,
作者把“我”的感情表达得细腻而真实。
请记住,你的目标不只是完成书评的写作,而且要给评论本身加上一个难忘的结尾,使它成为一篇一流的报刊文章。在被评论的书已被人遗忘后多年,你都会为这篇书评而骄傲。 ——爱德华·豪尔
这本书怎么说呢,如果说它是讲学的,它的学术味也太浓了,书中随处可见象“研究表明”“数据证明”类似这样的字眼,所以如果你所期待的是一本励志的书或者希望它能给你什么能现学现卖的成功的“葵花宝典”的话,就真的不用买了,这本书最核心的内容其实最多用两页的篇幅就完全可以讲完。但很遗憾,也有点失望的是,这本书实际上并没有在该下功夫的地方用力气,那就是在具体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到底该如何去使用“刻意练*”的原则来不断提升自己?
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证明它所倡导的成功者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天赋,而是因为他们自觉地通过刻意练*来不断拓展自己的能力的观点是多么的正确,应该承认这样的观点很振奋人心,也很有价值和意义,但这样的证明对于真正想要读这本书并希望能从中获得力量的人有用吗?真正想读这本书的人希望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切实可行的方法,来进行刻意练*,不断的发掘自己的潜力,也不断拓展自己的能力,这才应该是重点,但很可惜,这本书并没有给我们这样的东西,它的观点很正确,可对我们该如何运用它来改善自己却没有任何指导意义。
看完《天才街》我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无名的感觉,就像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丛中的名花被发现,一颗被掩盖在乱石中的宝石被带上桌面一般,内心感到了无比的共鸣。
书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经常受到“铁头”的欺负,虽然自悲但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优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又高又壮,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发现了一辆咖啡色小车,并通过他的同学“*王子”了解到了关于天才俱乐部的消息。长久以来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天才俱乐部,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篮球天才。
读完了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也明白了许多道理:1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改变的缺陷,比如身高,声音,长相……这些缺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烦恼,但是我们不必过于关心别人的言语,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2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些不太优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因为他们的品德和我们一样优秀。3我们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不能一味的追求别人的长处,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更可贵的东西,而那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4有时,我们会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不理解所包围,从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们及时醒悟,就会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很关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奋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每个人都有梦想,这些梦想都不一样。自己有自己的梦想,家庭有家庭的梦想,浙江有浙江的梦想。我们要努力去实现这些梦想。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浙江的山水之美、人文之美和发展之美,弘扬浙江人敢为人先的追梦精神。我们现在最关注的应该就是雾霾,让我们*老百姓知道了什么是PM2.5。20xx年,海越公司的吕小奎,辞去了董事长的职务,开始寻找治理雾霾天气的途径。虽然吕小奎在今年终于发明出了高标准清洁汽油添加剂,但是现在的雾霾天数还有是增无减。这是为什么呢?不是因为添加剂太贵,不好用,而是因为人们没有意识到汽车去加油的时候应该加一点添加剂。要是每个人加油时加一点添加剂,要是每个人每周少开一次汽车,雾霾还会在吗?最*浙江在开展五水共治,要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还要抓节水。我们住的小区后面有一条河,听妈 妈说这条河叫文明河。可说是文明,*的居民可不“文明”:文明河上有一座桥,桥是最*几年新修的,双向四车道。可是这座桥却时不时地堵车,为什么呢?因为桥上有许多卖菜的老人,把路给堵了。这下文明河可糟秧了,买菜的人都精挑细选,把一些不好的菜叶都扔进了文明河,再加上河两边的生活污水,河底长年堆积的淤泥,久而久之,文明河就变成了“黑水河”,连饭后都不能去河边散步,人们都对它“敬而远之”。要是文明河能整治一下,那该多好!
让我们从小放飞梦想,长大后为建设家乡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我想让自己进入一个彩色的梦里,张开童年的翅膀,踏着人生的足迹,去寻找美好的梦想。
浙江就像是一幅充满了诗情画意的书卷,她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润并散发着江南的温柔气质。素有“大树华盖闻九州”之誉的天目山气候宜人,险峰、幽谷、秀材、奇瀑浑然一体。只要走进天目山,就会感到神清气爽。因为天目山的'负离子含量最高达到了每立方厘米13万个,刷新了全国纪录。“疑是庐山移到北,九天半落碧河声”这是明代诗人黄鼎象赞美天目山瀑布的诗句,天目山有许多特有树种,以“天目”命名的动植物有85种,其中天目铁木全球仅天目山5棵,是地球的“独生子”。
可是,现在人们过上了幸福的日子,但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减少:汽车横行、工厂遍布、垃圾随处可见......大气层被污染,酸雨逐渐变多,树木越来越少了……因此,我要做一个“环保小达人”,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保护环境!希望大家多乘公交车和自行车,留住浙江的美丽。
建设美丽浙江,保护生态环境,我们与梦同行,有梦同伴。我期盼,以后的天更蓝,水更清,云更白,草更绿,浙江更美!
在我的印象中,狼专吃小动物,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的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步入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中有一段写到,紫岚为了将双毛培养成狼王,开始对双毛进行训练,让他吃不好、睡不好,还故意在他口渴的时候把水弄脏,不让他喝水,以激发出他的狼性。紫岚成功了,不过她也成了一条跛腿狼。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难过,感动是的紫岚为了让双毛成为狼王,用尽了千方百计;难过的是双毛以为妈妈真的不爱自己,从此和妈妈成为了死对头。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妈妈,*时她会为我做很多事情,但是在我犯错误的时候,她会严厉地教训我,屡教不改的时候,她甚至会用力打我,但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爱我的,就像紫岚一样,无论用什么方式对待小狼,她都是爱她的孩子的。
母爱如海,包容、深沉。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幸福!
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后深有感触。狼自古以来都是反面的代表,可读了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文中说到,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孩子当上狼王,她付出了一切,可是几个孩子相继死去。她又不惜任何代价,尽自己所能地保护小狼孙,和最危险的猛禽——金雕同归于尽。虽然紫岚已是匹老狼了,没有了锋利的狼爪和尖利的狼牙,没有了敏捷的身手和矫健的身躯,但还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体现动物的`母爱也是伟大的!
读了这篇文章我突然记起刚上一年级时,在严寒的冬天,妈妈去学校接我,那时我小,有点顾不过自己,自理能力差,放学后竟然没穿羽绒服,只穿了小薄毛衣就出来了,妈妈看见了,二话没说就脱了自己的棉袄穿在我身上,可她自己只穿了一件薄衬衣,当时离停车的位置还挺远,妈妈就这样拉着我缩着身子跑到车上。回家后第二天感冒了。一连几天都发烧。看到妈妈难受的样子,我不免也有些难过。
通过读这本书及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妈妈,以后我也会像你爱我一样去爱你。
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生了五个狼崽,有的时候,她紫岚用残忍的方式塑造狼残忍的本性。一开始,长子黑仔像似黑桑,但是,偶然一次,他外出打猎时,被金雕给叼去了,紫岚非常的伤心。紫岚只好放弃培养黑仔的机会,把目光转向了蓝魂儿。蓝魂儿生性凶猛,在一次家庭聚会上,他竟然把狼王的一块猎物心给调走了,虽然付出了一点代价,但是,母亲紫岚却暗自高兴,因为她为蓝魂儿的不屈的`精神所骄傲,但不管她把目光投向哪只狼崽,希望最终还是破灭了。最后为了子孙后代,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她的梦想,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但她的狼崽却一个个死,虽然她最后为了子孙后代跟金雕同归于尽,但我还是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太残忍了,一家人开开心心在一起不就好了吗?何必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狼王梦变成这样呢?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天才少年维克多》的一本书,维克多他十分努力的学*,自信使他变成了名扬天下的天才。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维克多的人,是一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被认为知识能力低下,爸爸妈妈在为他加油打气,让他成为有自信的孩子,可是他在学校里得到了大家“重点照顾对象”他纠正出模型的缺陷,同学全当没听见,还说他是傻子,维克多还被学校劝退缀学虽然经历了不少的排挤和嘲弄,但是自信心的他最终成为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自信是强大的,李嘉诚曾经说过:“只要有信心,人永远不会挫败。”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正应对了这句古话,有一次爬山,我在中途就已经不行了,正想回去,爸爸却严厉地对我说:“困难都不能对抗,你还有没有自信啊?”这句话在我心中激荡,于是我用尽最后一口气,爬上了山顶,虽然很累,但是看到山中的景色,我不由的`想:如果刚刚在中途半途而废,我就会和这良陈美金失之交臂,真是不和算啊,看来我以后做事要有自信,因为苦在前头,甜在后头吗!
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让我了解到 ,自信是强大的!
暑假里,当我打开《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时,维克多成长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维克多是一名早产儿,吐字不清,手脚不灵活。上小学时,同学们都称他为“傻瓜”,可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凭借自己顽强的意志力,维克多努力着,坚持着,后来维克多竟然成为了国际门萨协会的新任*,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了不起的英雄。
其实,小的时候,维克多也是一个不够自信的孩子,当别的小朋友说他的智商只有73时,他也很难过,觉得自己是笨蛋,什么事都做不好,他很郁闷,一度不愿意说话。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意外的发现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样,能够出色的'完成有关的任务。于是他阳光地面对生活,什么事情都努力去尝试,人生也因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想那次维克多恢复自信的瞬间,是多么的重要,就是那一抹透亮的自信之光——从此开启了他不懈攀登、勇于拼搏的奋斗之路。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挫折,既能成为掩埋我们的“泥沙”,又能成为激励我们奋发向前的动力。
从维克多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夏季来临,学游泳是我盼望已久的事。为此,妈妈给我报了一个游泳培训班专门进行训练学*。第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尝试着下水练*。按照老师说的方法,深吸气后,再到水下用嘴巴慢慢吐气。当我憋足气小心翼翼地把头深入水中时,只感觉鼻子酸辣酸辣的,心怦怦直跳。我猛地钻出水面,紧接着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好难受。接下来的几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我有些心灰意冷,觉得自己要打退堂鼓了。回到家里,妈妈鼓励我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不要害怕困难,勇敢地去尝试,你一定行!”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在家里开小灶,在脸盆里努力练*“屏气、换气”;在瑜伽垫上练*划手,蹬腿这些基本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攻克了恐惧感。动作姿势也慢慢地由生疏到协调。入水之后,我不再惧怕,而是勇往直前。现在的我,可以在泳池里随意穿梭,从头游到尾,就连潜水也不在话下,像一条活泼可爱的小鱼自由徜徉。正是妈妈的鼓励,给了我勇敢前进的信心,正是不断的坚持,成就了我的梦想。
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们要朝着理想坚持下去!那一抹透亮的自信之光,将指引着我们,不断向前!美好的明天在向我们招手,加油吧!
暑假里,我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当时,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被吸引住了,以为维克多是一名天之骄子,看完才知道这本书主要讲了:维克多小时候别人都把他认为是一名智商为73的低能儿,在学校里遭到同学的嘲笑。有一次,他解开了一道数学题,却遭到了老师的误解。但是他没有瞧不起自己,仍然相信自己,长大后在老同学萝拉的帮助下,成为了艾佛利公司的经理,得到了董事长的肯定与赞赏。
一次偶然,维克多和萝拉去了梅林学校,发现文件上写着“智商173?D?D维克多·罗杰斯”,还加入了门萨协会,并成为了协会*,成了整个旧金山高达173的智商最高的人。
在天才少年维克多的成长过程中,让我们感受到,不管别人怎么无视你,嘲笑你,你都不应该自暴自弃,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这一切,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其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难道不是吗?
记得我7岁的的时候,建德市举办了一次挑战主持人大赛,我好朋友的妈妈让我去参赛,我心想我什么也不会,怎么去参加比赛啊!我好朋友就说:“试试呀!不试怎么知道呢!”站在旁边的同学听到了,不屑地说:“夏婧雯,你都没有上台过,能参加这种比赛吗?”本来我心里还在犹豫,一听她这么说,我顿时不服气了,为什么我不行,不就是挑战主持人吗?试试总可以的。于是,我果断的就报了名。
报了名之后,我又开始心虚了:我能行吗?比赛要求朗诵一篇诗歌,预赛结果出来了,我没有通过。好在复赛有一位小朋友弃权,组委会把这个名额给了我,我别提多兴奋了,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可是,看到竞争对手的实力如此之强,我又想退缩了。这时妈妈鼓励我说:“雯雯,妈妈相信你,你一定行的!”妈妈的话让我重拾自信。
接下来的日子,我按照比赛要求,刻苦训练,没想到被我挤进了半决赛,让我信心满满。半决赛决定最后的成败,如果能进入决赛就能获奖。我加倍训练,通过自己的努力,不负众望成功进入了决赛。
决赛要求更高了,分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另一个环节是模拟主持《新生见面会》。我每天对着镜子练表情,做手势。邀请家人当观众,我给大家表演,让大家给我指出不足之处,一遍又一遍努力的改正,练的我口干舌燥。
决赛的时间终于来到了,我当时很紧张,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轮我上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静地走上舞台。落落方方地自我介绍起来,并给大家带来一曲拉丁舞演绎革命歌曲《映山红》。接着模拟主持《新生见面会》,入情入景地进行了演说,获得了阵阵掌声。
比赛结束,要公布成绩了,会场里鸦雀无声,都在静静地等待着,我更像怀揣着一只兔子,怦怦直跳。终于听到“第二名,夏婧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问妈妈有没有听错。在得到确切的答案后,也让我明白了“台上一分中,台下十年功”的深刻含义。没有尝试过,就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正如威尔逊曾经说过:“要有自信,然后全力以赴?D?D假如有这种信念,任何事情十有八九都能成功”。请相信自己,相信自己一定行。只要有自信,肯努力,不服输,永不放弃,终究会获得成功。
维克多生来口齿不清,在班上也深受同学折磨。天助他也,还好他遇到了一位好老师,在他伤心时安慰他,在他失败时鼓励他,可等待他的却是17年傻瓜人生——因为得知自己只有76的智商,这让他丢脸并退学,甚至连初中都没毕业。 二十几岁的他因为一道数学难题被录取成为相当于大学毕业的正式员工。后来又在丑丫头罗拉的一句话中得知维克多是智商173的天才!当他变得快活明朗时,等待他的便是上任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了!
为什么智商高的人也会有17年的傻瓜人生?一根铁棒估计值一美元三十美分,如果将这个铁棒制成钉子会值三千两百五十美元,如果将这个铁棒变成手表零件的话会值两百五十万美元!
而人生就像这根铁棒!具有多种可能性,正因维克多认为自己是笨蛋所以就当了17年的傻瓜,不管拥有多么杰出的才能,就因不相信自己,浪费了优异的才能。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一个傻瓜,那么你就是一个傻瓜。如果你相信自己是金子,那么你就可以成为一枚金子。请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这样你会发现你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自信!你的心情也会越来越好,朋友也越来越多,也更会受人欢迎!
暑假里,我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当时,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被吸引住了,以为维克多是一名天之骄子,看完才知道这本书主要讲了:维克多小时候别人都把他认为是一名智商为73的低能儿,在学校里遭到同学的嘲笑。有一次,他解开了一道数学题,却遭到了老师的误解。但是他没有瞧不起自己,仍然相信自己,长大后在老同学萝拉的帮助下,成为了艾佛利公司的经理,得到了董事长的肯定与赞赏。
一次偶然,维克多和萝拉去了梅林学校,发现文件上写着“智商173――维克多·罗杰斯”,还加入了门萨协会,并成为了协会*,成了整个旧金山高达173的智商最高的人。
在天才少年维克多的成长过程中,让我们感受到,不管别人怎么无视你,嘲笑你,你都不应该自暴自弃,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这一切,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其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难道不是吗?
记得我7岁的的时候,建德市举办了一次挑战主持人大赛,我好朋友的妈妈让我去参赛,我心想我什么也不会,怎么去参加比赛啊!我好朋友就说:“试试呀!不试怎么知道呢!”站在旁边的同学听到了,不屑地说:“夏婧雯,你都没有上台过,能参加这种比赛吗?”本来我心里还在犹豫,一听她这么说,我顿时不服气了,为什么我不行,不就是挑战主持人吗?试试总可以的。于是,我果断的就报了名。
报了名之后,我又开始心虚了:我能行吗?比赛要求朗诵一篇诗歌,预赛结果出来了,我没有通过。好在复赛有一位小朋友弃权,组委会把这个名额给了我,我别提多兴奋了,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可是,看到竞争对手的实力如此之强,我又想退缩了。这时妈妈鼓励我说:“雯雯,妈妈相信你,你一定行的!”妈妈的话让我重拾自信。
接下来的日子,我按照比赛要求,刻苦训练,没想到被我挤进了半决赛,让我信心满满。半决赛决定最后的成败,如果能进入决赛就能获奖。我加倍训练,通过自己的努力,不负众望成功进入了决赛。
决赛要求更高了,分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另一个环节是模拟主持《新生见面会》。我每天对着镜子练表情,做手势。邀请家人当观众,我给大家表演,让大家给我指出不足之处,一遍又一遍努力的改正,练的我口干舌燥。
决赛的时间终于来到了,我当时很紧张,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轮我上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静地走上舞台。落落方方地自我介绍起来,并给大家带来一曲拉丁舞演绎革命歌曲《映山红》。接着模拟主持《新生见面会》,入情入景地进行了演说,获得了阵阵掌声。
比赛结束,要公布成绩了,会场里鸦雀无声,都在静静地等待着,我更像怀揣着一只兔子,怦怦直跳。终于听到“第二名,夏婧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问妈妈有没有听错。在得到确切的答案后,也让我明白了“台上一分中,台下十年功”的深刻含义。没有尝试过,就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正如威尔逊曾经说过:“要有自信,然后全力以赴――假如有这种信念,任何事情十有八九都能成功”。请相信自己,相信自己一定行。只要有自信,肯努力,不服输,永不放弃,终究会获得成功。
当我看到书单里的《天才少年维克多》时,我就在想维克多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从小就是天才吗?或是长大后经过努力才成为了天才少年?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
《天才少年维克多》是一个“傻瓜”历时17年终于成为名扬世界的天才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维克多是一个早产儿,出生时体重偏轻,个子不高,力气不大,跟别人相比,样样都不如别人,而且也经常受到伙伴们的欺负。在大部分人眼里,维克多一直像傻瓜般的存在,连他自己都认为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直到智商测试的结果真相大白,原来维克多的智商是173,并不是73。从此以后,他充满自信,充满活力,最后成为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成为了闻名世界的天才。
书中的蕾切尔老师多次用“相信自己”这句话来鼓励维克多。这句话对于我来说也作用不小,记得刚学跆拳道时,每次打实战我都缺少自信,只要看到对手上场,我就心里紧张,腿法全乱,*时学的好好的基本功根本用不上,每次实战都是输。后来教练帮我分析原因:我并不是基本功不够扎实,而是因为我缺少自信,面对对手不敢踢,不敢打。教练给我加油鼓劲,我向一些有经验的冠军学员请教实战经验,现在的我在竞技实战中自信心十足,每次都发挥不错。在今年暑假的建德市青少年跆拳道比赛中,我还获得了同级别赛的第三名呢!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终于知道了只要相信自己,每一个*凡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天才。
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我真为维克多开心。
维克多刚入学,大家都把他当笨蛋看待,因为他说话结巴。达夫同学还千方百计陷害他,可他从不反驳,因为爸爸说,那样不好。维克多经常被人排挤,除了一个人——萝拉。萝拉是个不自信的人,她爸妈都叫她“丑丫头”。
罗纳德老师是唯一不信任维克多的老师,他认为,笨蛋就是笨蛋。通过智商测试,维克多的智商只有73!看到这里,我都吃惊了,维克多那么棒,专业的斯图尔特老师都对他信任有加,他的智商怎么会只比动物略胜一筹呢?
后来,身为读者的我和书中人物蕾切尔老师、斯图尔特老师全都明白了:是,维克多的智商是173,这是真的!至于叫萝拉“丑丫头”,也是有原因的。事实上,她很美丽。知道了真相,他俩都成了有学问的.人。
73和173,相差太多了吧!维克多真棒,破了旧金山的智商纪录!被罗纳德老师误会,使维克多度过了十多年的笨蛋人生。我真为维克多骄傲。其实,他小时候就与众不同。我觉得,如果我是维克多,肯定忍受不了十几年都带着“笨蛋“的称号生活,被人排挤,被人欺负。我真得向维克多学*。至于罗纳德老师还有达夫等同学,我希望你们不要从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自信。大家都自信起来吧!
在国庆长假里,我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感到十分高兴。
维克多是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不清楚,六岁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维克多刚入学,同学们都把他当笨蛋看待,因为他说话结巴。达夫同学千方百计陷害他,可他从来不反驳,因为他爸爸告诉他这样不好。维克多经常受人排挤,除了一个人——罗拉,罗拉是个不自信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妈妈都叫她“丑丫头”。
罗纳德老师是唯一一个不信任维克多的老师,他认为,傻瓜就是傻瓜。经过智商测试,维克多的智商只有73!看到这里,我大吃一惊!心想,维克多这么聪明,又深得斯图尔特老师的信任,智商怎么可能只有73呢?我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后来身为读者的我和书中的人物蕾切尔老师、罗拉、维克多全都明白了:维克多的智商是173,被罗纳德老师误认为成了73。至于叫罗拉“丑丫头”,也是有原因的,事实上,罗拉很漂亮。他们知道了真相,并且都成为了有学问的人。
维克多智商高达173,破了旧金山的智商记录,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当初他被罗纳德老师误会,使维克多度过了十多年的傻瓜人生,但是他挺过来了,我真为他感到骄傲。其实,维克多从小就与众不同,我觉得,如果我是维克多,肯定忍受不了十多年的傻瓜生活——处处被人排挤、处处被人欺负,我真得向维克多致敬。
看完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条就是:相信自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能走向成功。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智力高达173的国际门萨协会*维克多的童年及成长故事。
维克多在上小学的时候,因为结巴而得到了傻瓜的称号,常有人会恶作剧于他,后来一位老师把维克多的智商结果看成了73。因此,认识他的人都嘲笑他看不起他。后来又因为家境困难退了学,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中,维克多完成了一个艾弗里公司登在广告牌上的一个题目,于是就进入了著名的艾弗里公司工作,在公司里,他以新颖的设计与生动、独特的的`报告使他获得了老板的认可。他又加入了国际门萨协会并当上了*。
对于维克多的人生,我不得不说十分曲折,从傻瓜变成天才,二他之所以能成为艾弗里公司的总经理和国际门萨协会的*这并不是因为智商高给予他的帮助,在他17年的童年生活里一直过的是傻瓜的生活,这是因为他一直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即使有人破坏了他辛苦得来的成果,并瞧不起他。他还是会一遍又一遍的完成自己的作品,并努力做的更好。而除此之外,还有机遇,他能把握住机遇,在机遇下使自己变得引人注目、脱颖而出。
“一根铁棒如果制成马蹄铁值10美元15美分,如果制成钉子却值3250美元,而制成手表零件竟值250万美元。”这句名言使我懂得了:一个资质再差的人只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就可以成为一个价值无限的人才!
人生的路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当我们遇到困难和坎坷时,记得要学会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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