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梦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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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拯救天才读后感

  • 读后感
  •   天才,自古就是优秀的代名词。那些人一个比一个令人惊艳,而且各有优势,所以导致大家对他们的印象非常深。然而,看到《拯救天才》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觉得格外好奇,哪一个天才不是才思敏捷、聪明过人,他们还会遇到困难,需要拯救吗?到底又是怎样的故事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便迫不及待地踏上了阅读之旅。

      原来书中的小主人公麦克,虽然拥有一个智商惊人的大脑,但他却被周围的人孤立了:在课堂上老师不待见,因为总是把老师问的哑口无言;在学校中不受欢迎,因为父母总拿麦克做榜样训斥他们;在同龄人中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因为他不懂得与人相处,总是不自觉地卖弄学问……这不,他唯一一个可以勉勉强强算是朋友的乔乔要过生日了,他想去参加乔乔的生日会,可是却被拒绝了,原因就是他的出现可能会把宴会搞砸。谁料在第二次见乔乔的时候,他们意外进入穿越而来的飞碟。这是一部来自未来世界拯救天才协会的时光机,并认识了一个叫雷克的机器人,和它一起来到了这个的西周时期,去拯救一个叫作偃师的天才工匠,然而意外连连,单纯的任务变成了一次冒险之旅,木乙、造父、周穆王接连登场,牛顿、阿基米德等人也在时空中交错。

      这本书是通过敞开时空的阀门而引领我们少年儿童进入广阔的'生活的历险和认知空间,它再一次向我们表明,“时间和空间只是一种思想形态”,只要能展开幻想的翅膀就可以心游万仞,跨越古今。超常与*凡的碰撞,天才与常识的对话,这本书里的故事洋溢着智慧的哲理和闪光的启迪,现代性和童趣**相辉映,融会贯通。当然,最终得到拯救的是我们的童心和想象力,是我们对智慧、理智与人生的重新认识和体验。

      我要学*麦克勤学好问的优点,遇到任何不懂的问题都不回避,努力去问,去解决,更要学*麦克敢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在生活中碰到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及时给予帮助,在任何需要我的时候,我要勇敢地站出来。

      最后,我希望同学们都去看一下这本书,然后,希望大家跟我一起努力变成一个勤学好问,敢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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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张爱玲天才梦读后感800字 (菁选2篇)

  • 读后感
  •   昨天在书店,翻开一本《张爱玲散文集》,书中第一篇散文的题目——天才梦,赫然入目,我心弦一颤,这题目,不正是在说我么?

      听母亲说,我不满一周岁便口齿清楚、吐字清晰,似乎冥冥之中,我与文字有一种注定的缘分。待到上学时,即便我在语文课上时时走神、心不在焉,也可以考一个很高的分数。

      七八岁的年纪,正是贪玩的时候,女孩儿们最爱跳皮筋、投沙包、踢毽子,偏偏这些我都不爱(或许是因为运动细胞不发达),就爱一个人宅在屋里看各种各样的课外书,一看就是一天。

      我犹记得,自己拥有的最早的文学著作便是表哥送的《一千零一夜》和《安徒生童话》,那是两本小尺寸的书,一本蓝色,一本粉色,我看得如痴如醉。毫不谦虚的说,在同龄人还在玩泥巴的时候,我早已沉浸在*民间文学和安徒生童话的文化熏陶中了,后来也同样的,在中学生迷恋穿越小说、言情小说、玄幻小说时,我早已看完了《茶花女》、《飘》、《美国的悲剧》、《东方快车谋杀案》等书,此种优越感助长了我的嚣张气焰,我认为自己长大后必定是个家喻户晓的作家了,或者诗人,因为我经常拿着捡来的粉笔头在家中的墙壁上创作五言古诗,同样如痴如醉。姥姥也常认为我是个“奇女子”,这大概是出于对自家孩子的偏爱。

      小学四年级时,我从农村老家转到了城里小学。我生*第一次知道原来小学生每天放学后都会有家庭作业,而不是出去**天性。本是天之骄子的我到这里成了差生,这种落差所产生的失落感和自卑感压了我许多年,即使后来我的成绩达到了前十名,也总觉得跟其他同学比,自己一无是处。

      信心重拾是在初中。语文老师质疑我的作文是从那些优秀作文大全中抄来的,因为语言很美。好在我*时文静老实(至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在我说了这就是我自己写的之后,老师百分百相信了我,就这样,我的作文由嫌疑犯变成了榜样,被当作范文读给全班同学,供他们欣赏和分析。那时我才再次想起,我是个与文字有注定缘分的人。

      类似的事件也在大学里上演过。大四交毕业论文初稿时,导师在微信群里说我的论文过于成熟,不像本科生的水*,恐怕查重过不了关。我义正言辞地告诉她,每一个字都是我自己写的时,她也颇感惭愧,向我道了歉,还说我如此文采,不用在更大的地方太可惜了。我内心喜不自胜,表面却作波澜不惊。

      从小到大,我的“文学才能”似乎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同。连高中班主任对我的毕业寄语都是希望我成为像JK罗琳那样的作家。一同事更是认为,我仅复*了两个月就以425分的成绩通过了戏剧学院戏文系的.研究生初试,简直是神人。

      可事实上,除了别人的赞美,我没什么了。活到二十五岁,我从未发表过一篇文章,更提不上写一部小说。戏剧学院的复试我被刷了下来,我认为有一大半原因是因为我搞混了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而这是最基础的戏剧知识。似乎除了爱看书,我与一般人无异了。不对,我生活常识更少些,交际能力更差些,话更少些。正如张爱玲所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

      可我内心仍不由自主地自认有才,心比天高。每天想着成为世界闻名的作家,每天做着天才梦。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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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张爱玲天才梦读后感5篇

  • 读后感
  •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题记

      她的身材高挑修长,留着一头乌黑的卷发,身着色彩鲜明的旗袍,款款地走在时间的长河中。一路走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她和身边的同行人换了许多,但她永远带着自己的光芒,独自行走于人事纷扰的生活中。

      她便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女作家——张爱玲,我更愿意称她为女作家,而不是在前面加上“天才”二字,正因为这两个字,她的所有才华被当做理所当然,所有的缺点被世人诟病。生命是一*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自在洒脱的性格不会去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但在我心中他就是个女作家,世俗标签给她带来的麻烦,我于心不忍,我们不过是通过她独特的眼光看世界罢了。

      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世界”的态度;喜欢她清冷孤傲的才气;喜欢她“想做就做,想穿就穿,想爱就爱”,不惧世俗眼光的自由……张爱玲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文学天赋,在圣玛丽学校上学时,她写的文章就十分受欢迎,多次被登上校刊,她对此并不感兴趣。后来在香港大学读书时,遇见了生命中的挚友——炎樱,一个与她性格完全相反的女孩。香港,这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殖民地,成了她的成名地之一;在香港,她写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可惜战乱纷纷,张爱玲被迫放弃学业回到了上海,迎来了自己事业的第二春。

      她很早就懂得“出名要趁早”,当时上海滩无人不知张爱玲,黄浦江上飘着她的文字,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这个小姑娘极高的才华。后来她遇见胡兰成,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她的心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被辜负了,她的痛彻心扉都融入到她的作品中。后来的后来,张爱玲的故事仿佛绵长而无*淡。

      正如张爱玲说的“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谁知,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少的我不知爱情是何物,只得从她的文字中窥探深闺中的奥秘。无论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一抹蚊子血与白月光,或是一粒饭粘子与心头上的朱砂痣;还是《半生缘》中顾家两姐妹纷纷扰扰、起承转合的爱恨情仇;抑又是《倾城之恋》中白流苏与范柳原在战火前坚贞不渝的爱情……张爱玲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透露出“深爱只为谋生”这种冷酷的婚恋观,但看似外热内冷的爱情却引得男男女女们挤破了头往里挤,她以一种局外人的角度看待世俗情感,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每一个人物都是她的人生写照,散发着民国时期的独特韵味。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到“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愿走进张爱玲的世界,感受她的清冷孤傲,却像两条*行线般,永不相交,各自过着孤独的生活。

      很早以前就听过看过张爱玲的这段关于爱情的经典描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之前一直把这段话理解为缘分是个奇迹,“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这需要多少巧合,需要多少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那个人,两人心照不宣,轻轻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多唯美的画面!

      今天心血来潮阅读了全文,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大错特错。爱情需要缘分,更需要争取。时间对了,在春天的晚上,人也对了,十六七岁的美丽女子,住对门的年轻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轻轻地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奈何女子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后来女子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

      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个青年。我想她是后悔的吧,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接年青人的话,就算是回一句“是呀,我也在这里”也好。如果她当时回应了年青人,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吧,也许她现在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生活。就算是于千万人中,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鼓起勇气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然后静静等着那个人的回应。我想张爱玲的这段话的重点不是前半段,不是为了感叹缘分的难得,而是想表达她对这对年青的男女有缘无分的惋惜,更想告诉俗世中的男女,如果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别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阻挡住爱情敲门的手!

      提到文学女性,那绝对少不了张爱玲的影子。

      张爱玲,清末重臣李鸿章的曾外孙女,20世纪*文学史上的另类作家。**前的大上海是她的舞台,在那里她上演了文学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幕。张爱玲,一个延续至今的文学神话,她的作品赢得了无数的读者,而她自身就像一本书更是让无数的读者着迷。张爱玲这个名字,在*姓氏文化里,有着*人的审美传统,美丽、朴素、普通,城市有,乡村有,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爱玲”这个名字。但在*文学史上,张爱玲是独一无二的。

      张爱玲,现代女作家,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声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就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婉转,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这就是张爱玲,深沉而又张扬,沉默而又另类!

      但张爱玲却不是寻寻常常、没有思想的通俗小说家。她在文学理论上的灼知独见让后人惊讶。比如《自己的文章》、《论写作》、《写什么》等文论性散文中,她对自己的写作题材和写作手法有深刻理解——在沉重的让人不能挣脱梦魇的时代里用参差的对照“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所以她的小说没有大是大非、大善大恶,没有强烈反差和极端刺激,但却更加人性化,更接*事实。张爱玲正是以“参差的对照”和谐了矛盾,达到小说人物生命的安稳。

      其实张爱玲对*文学最大的贡献是将西方现代主义写作方法与*传统文学相融合。虽然施蛰存、穆时英、刘呐鸥等作家早在三十年代就曾写过一些现代主义小说,但终因未能很好地结合传统,不符合*读者的思维方式而逐渐消退。张爱玲却不然,她像川端康成将西方现代文学与日本传统文化谐调地结合起来那样,在*传统章回小说的总体格局中巧妙地运用了“意识流”和“心理分析”等现代主义写作方法,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写作风格。不管是否承认,苏童被张艺谋拍摄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小说《妻妾成群》和王安忆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小说《长恨歌》里都绰约闪现着张爱玲的憧憧魅影。而对于更多的读者来讲,张爱玲小说中传奇的故事情节,细腻的心理刻画,被称为“小资情调”的富贵气质和做作不来的娴静,这些通俗元素才是使他们爱不释手的原因。大俗大雅的张爱玲。

      然而“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正如张爱玲这里敏感的不安,抗战胜利就像另一出传奇使正处于创作巅峰时期的她几乎销声匿迹。作品中对抗战的漠视和第一任丈夫胡兰成的“汉奸”之名,令她在猛烈的政治风浪里被卷下缪斯圣殿的神龛。虽然心气高傲的张爱玲以长篇小说《十八春》做了顽强的抵抗,虽然1947年她创作的电影剧本《不了情》获得了好评,但终究无法改变生命高潮一泻千里地颓然跌落。

      张爱玲的作品取材于世俗生活,将西方现代心理分析派的要领和*古典小说的叙事笔法奇特地结合在一起,风格富丽堂皇而且充满丰富的意象。最难得的是她对人生的了解极为深刻,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女作家来说的确是个奇迹。

      晚年的张爱玲孤独地居于美国,于1995年月圆人团圆的中秋节前夕悄然离世。她选择了静寂封闭的生活,因为热闹对于她来说早已是过眼烟云。

      《天才梦》的最后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不啻为张爱玲十九岁时对自己五年后生命高潮的概括性预言,也同样是她作为文学天才大起大落的人生传奇的注释。

      魅力永具的天才女作家,**现代文学女性的代表——张爱玲。

      “倾城之恋”是一个浪漫而又温文尔雅的名字,情节动听而又*人情,笙箫一般吹奏出流苏与柳原之间的浪漫往事,阐述了二人心中蕴出的朦胧的爱情观,一段生动曲折的传奇经历使流苏从一个封建腐旧的家庭迈向了上层生活的台阶,就在二人的爱情愈演愈烈的时候,张爱玲将笔锋用力一转,划破了纸页上写满了二人的故事,香港一战,人们全然忘却了那些所谓“浪漫”的往事,这犀利的一笔甩出了点滴墨水,见到窗棂上,浸破了那依旧上演着朦胧剧情的窗户纸,这薄薄的一层纸絮后,人们看到的是一对自私的情人沉溺于爱情而不顾国家安危,香港的沦陷,使流苏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爱情”、富贵、身份,但并没有使她的人格得到升华,她依旧是她,即使她认为她已是社会的上层人物,但她的思想依旧流转那个别了一把生了铜锈的锁的腐旧屋舍内,她并没有走出来。她悄悄地燃起一息烛光,墙上的影子依旧是柳原的,她梦寐以求的那个男人,她终于得到了,虽然是被香港战乱影响后改变的柳原,但付出的代价,却是倾国倾城。

      好一般生死契阔的倾城之恋!好一个旧社会的杀手作家——张爱玲!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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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20:32:33
  • 狼王梦400字读后感

  • 读后感
  •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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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天才街》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读完《天才街》我受益匪浅。

      文章主人公是一个天生矮小的男孩,叫做徐伟。他疯狂的热爱篮球,因矮小,老师曾多次拒接了他。有一天,天气非常怪,走在大街上的徐伟看见了一辆神秘的咖啡色汽车,里面正坐着常欺负他的铁头。比他高一级的*王子告诉他,这是一辆天才俱乐部的车,一遇到怪天,这辆车就录取一个天才,但哪辆车只有眼睛好的人才能看见,跑步快的人才能追上。

      终于有一次,徐伟无意间来到了一个叫“天才街”的地方。他看到了名人拿破仑、乔丹。天才设计室将它设计成了一个篮球天才,叫新人阿嬴,她还结识了许多好朋友,碰巧*王子是他的长官,铁头是一个警察……他为了长高,服用了生长激素,但他要用善良、勇敢来换取。在他即将梦想成真——成为篮球天才时,他意识到,自己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要回家,要逃离天才街……

      这本书充满了学生想成为天才的思想:聪明的徐伟、漂亮的菲菲、高傲的铁头、忧郁的*王子……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为梦想努力奋斗的精神。

      我们每个人都有优点、缺点,不能歧视别人、嘲笑别人,有梦想就要执着的去追求,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有梦想就要去追求,要去实现。

      爱因斯坦曾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人们经常议论‘天才’在我看来,天才不是非常了不起的,天才,就是通过灵感和勤劳的实践造就的。古人云‘天才出于勤奋’只要努力奋斗,相信你也会成为一个天才,造就你的天才梦。

      做最好的自己

      看完《天才街》我心里忽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感觉,就像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丛中的名花被发现,一颗被掩盖在乱石中的宝石被带上桌面一般,内心感到了无比的共鸣。

      书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经常受到“铁头”的欺负,虽然自悲但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优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又高又壮,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发现了一辆咖啡色小车,并通过他的同学“*王子”了解到了关于天才俱乐部的消息。长久以来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加入天才俱乐部,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篮球天才。

      读完了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改变的缺陷,比如:身高、声音、长相……这些缺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烦恼,但是我们不必过于关心别人的言语,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些不太优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因为他们的品德和我们一样优秀。

      我们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不能一味的追求别人的长处,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更可贵的东西,而那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有时,我们会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不理解所包围,从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们及时醒悟,就会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很关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奋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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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天才出自勤奋:《天才》读后感5篇

  • 读后感
  •   今天我们一起学*了《一个天才杂技演员》,故事了讲了一个天才杂技演员泰骄傲和一个小丑甄用功的事情。泰骄傲是一个很出名的杂技演员,但是后来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就不再每天辛苦练*杂技,而是每天吃完了睡,睡好了继续吃,结果他吃成了一个超级大胖子,在一次演出中从高高的钢丝上掉了下来。甄用功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丑,但是他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每天都会辛苦的练*,终于有一天他替代了泰骄傲,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杂技演员。

      我很喜欢甄用功,因为他一直不放弃,自己认准的事情就坚持到底,不管有多么困难。

      我不喜欢泰骄傲,因为他不懂得谦虚,认为自己很聪明,可以不用再学*。

      我觉得我有的时候也像泰骄傲一样,觉得老师教的内容我都会了,所以星期六和星期天就不好好的看书学*,有时候上课的时候也不注意听讲,还会做些小动作。不过,从今天开始我不再做泰骄傲,而是要向甄用功学*,学*他不放弃的精神,不管有多难都要去坚持到底。?

      前些天,我们一家去书店看书,我选了一本厚厚的书,叫《天才魔术少年》,作者是“鬼马叔叔”。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从小酷爱魔术表演且极具天赋的少年的成长经历。一段生动有趣并感人至深的励志故事。读者不仅会被小主人高超的魔术技艺所折服,更能体会到成长的过程就像魔术一样,充满了神奇……

      在这本书中,人物众多,这里我就只讲小主人公:盖林渊。他是一个喜爱魔术的男孩。父母离婚,又有学*的压力,因此他变魔术的机会并不多,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职业魔术师。他对魔术十分痴迷,六岁就会变魔术。当他得知自己的小妹妹欢儿得了自闭症(不爱哭,也不会笑,不愿说话)后,便发誓自己一定要当个好哥哥。一次一次的打击,没有把这个男孩的意志打掉,当他听见欢儿病好了一点后,高兴得快疯了!尽管只有一点!

      有一句俗话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不是吗,他小小年纪就会买菜、做饭,不像现在有的孩子,鸡蛋都不会剥。因为他妈妈经常出差,他不想让妈妈受苦,所以才会做这么多家务。

      盖林渊,一个*凡的名字,一个不*凡的人生!他走过了他那用眼泪熬成的7、8、9岁,见到了自己的快乐。

      最后,请大家看看这本书:天才魔术少年。

      这本书被很多朋友强烈推荐过,不知道为什么。读完也无法明确这种强烈的缘由。就还成。个人口味。

      单看书名,以为是一本成功学,所以一直没读。

      你看,人总是会一不留神就陷入自己的固有认知和刻板印象里。

      其实,这本书更像一本变态心理学初级入门科普书。

      心理学一直都是常被世人误会的对象。总感觉她披着神秘的面纱,和玄学有着亲密的关系。现在已经好多了。变态心理学只是心理学科中很小的一个分支。

      也就是研究异常行为的科学。心理学更多的研究普遍行为,加起来统称研究行为现象的科学。

      看心理学,有一个很直观的体现就是能够更加理解人类。之前觉得啊怎么这样的事情怎么这么可恨或可怕的人,会慢慢理解,也算打破固有认知和刻版印象吧。多一点理解的时候会多一点慈悲。而当你觉得对别人慈悲的时候恰恰是在对自己慈悲。人的能量场就是这么奇妙。

      无论“天才”还是“疯子”都是“常人”对于“常人认为的异常人”的一种称呼罢了。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好太多太多了,我们可以从更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些,而那些“所谓异常人”也可以有更多的渠道去寻求到理解。已经很棒了。

      古人云: 感人心者、莫先于情 。我相信,教学工作中发自内心的、动人的情感会感染学生,会给学生极大的信任感,从而发挥出他们的最大潜能。在这种情感的感染下,学生自身激发出来的道德感、责任感、使命感,会形成集体的向心力、凝聚力,鼓舞他们为追求更高目标而努力。只有你爱学生,学生才会爱你,只有爱学生的老师才能真正教育好学生。孔子的 亲其师,信其道 就是这个道理。

      对有缺点和反复的学生,更要全面关心、爱护他们。做到不鄙视、不歧视、不放弃。爱护他们的同时并不否认严格要求, 严师出高徒 ,是至理名言。严与爱做到相辅相成,恰到好处。教师关心学生、热爱学生,从而感染学生,其效果会大于空洞的说教。另外,还要创造机会让学生去体会成功,从情感上帮助、支持、信任学生。把信任交在学生手中,就等于将一缕智慧的阳光洒向学生的心中,寒冬腊月也会有三分明媚的春光。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励志书——《天才少年训练营》。这本书让我大受启发,获益匪浅。

      整本书有一个楔子和32篇小故事组成,作者细腻地刻画了每一个重要人物。为了让故事不乏味,作者别出心裁地安排了一些小插曲,使得故事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最后,故事以开启新征途为结局,让我十分期待后面的续文。

      文中故事主人公都是当代的*少年。一开始少年们都各怀心事、互相猜疑,产生了放弃并退出活动的念头。但后来他们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终于度过了艰难的野外生存。是啊,当人类没有了现代化的设备,再回归大自然时,是多么渺小。少年强则国强,当今的少年应团结一心,共同推进国家的综合实力的发展。

      这本书的第一环节我印象最深刻,少年们暴露出来的短处不一而足,使得他们无法齐心协力。但是经过了严格的生存训练以后,很多少年都变得和群了,开朗了。作者生动地叙述,让我身临其境,仿佛自己就是其中一位少年,也在现场参加训练一样。

      最后我也把这本书推荐给家长们,你们也可以好好阅读一下,因为书中家长在看了参加训练的孩子的表现后,都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相信家长们阅读后,会更理解自己的孩子,走进孩子的心灵世界,读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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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9 13:21:20
  • 天才眼镜狗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都说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看并非如此。

      春天在万物复苏之际悄然来临,随之而来的就是春游。这次春游,我们学校却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天才眼镜狗》。看完之后,我只能说三个字:很精彩。这部电影我以为是老少皆宜又耐人寻味的。

      初闻电影名,我就想:怎么这么*淡、普通?但直到电影开播,我才知道他的妙处:电影讲了一只获得过“诺贝尔”等大奖的天才狗收养了一个男孩,并且它还发明了时光机这样一个故事的故事。但这只天才狗往后的日子却不大顺。男孩上学的第一天,因为他“父亲”是条狗而遭到一位女同学的耻笑,无奈之下,男孩用嘴咬了她。这件事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想去掉眼镜狗的抚养权。后来,那女孩一家来眼镜狗家。眼镜狗用它的才华打动了家长,而男孩却带着女孩用时光机惹出了一堆麻烦,不过都被眼镜狗化险为夷。

      随着电影剧情的发展,时光机带着我们游览了古埃及,观看了特洛伊战争,还认识了达·芬奇等著名的人物。起初,我以为这部电影是想让我们了解历史。但仔细一想,你不难发现,这部电影还有一个重要的线索与它的名字紧紧相联系——“天才眼镜狗”。“天才”这个词说明了狗很聪明,在电影中它是个重要线索:因为“天才”,它获得了“诺贝尔”奖,并发明了时光机;因为“天才”,让它在种种困难中化险为夷。“眼镜狗”这个名字让人初看就以为是它的形象——带着眼镜的狗。但仔细一想,就会发现这“狗”字相当重要。因为它是条狗,男孩会被嘲笑,有关部门才会想去掉它的抚养权。所以电影也在反映一种普遍现象——人与动物的不*等。

      现在人类都在呼吁*等地对待动物,但事实并非如此美好。看看我们的餐桌:鸡肉、猪肉、羊肉、牛肉……甚至是狗肉,都成了我们的家常便饭。

      说是*等对待,但人们却关住了动物的自由。天上飞的鸟,本该在天空翱翔,却被关在笼中,不能扇动翅膀;地上跑的狗等名贵动物,本该享受属于它们的快乐,却被关在动物园里供人观赏,不能尽情奔跑;海里游的乌龟,本该在海中过着安逸的生活,却被抓去做了人的宠物,不能再在大自然的怀抱中睡上一觉。

      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在奶奶家看到的一幕:一只公鸡在路上散步,却浑然不知即将来临的悲剧。只听“砰”!一个男孩的玩具枪中射出一粒子弹,正中公鸡的脑门。那只公鸡像被电击中了一般,忙跳了起来,“喔喔”大叫,扑闪着翅膀逃走了,只留下一些羽毛和男孩的欢笑……现在我真后悔没阻止他!

      这也是观看这部电影后,带给我深刻的触动:人类必须从电影中警醒过来,放下屠刀,像电影最后人们说的“我们都是一条‘狗’”!从小事做起,切切实实地做一些有益于保护动物、*等对待动物的事,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天才眼镜狗》的主角皮博迪先生无所不能,他手中拥有哈佛的博士文凭,他在非传统能源领域开拓了新的科技,他还在空闲时期发明了顶拳、扑街、后空翻,以及大街小巷无人不知的尊巴舞。然而皮博迪的.志向远不在此,他一方面秉承着“先成家后立业”的宗旨收养了被遗弃的小孩奢曼。

      另一方面又发明了世界上唯一一台时光机,带着儿子舍曼穿越时空环游宇宙成了皮博迪的终极梦想。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玛丽皇后、埃及法老王、特洛伊木马、乔治·华盛顿、达芬奇及蒙娜丽莎等著名人物和事件。两人也在不经意间引发了可能毁灭宇宙的大灾难──黑洞,这回搅乱了最重要的历史事件。为了不让他们给过去、现在和未来造成永久性的改变,皮博迪先生必须挺身而出拯救他们。在此之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们没有放弃最后一丝希望,最终拯救了世界。

      看完了电影,我不禁流泪了。皮博迪先生很爱奢曼,无论皮博迪先生怎样的,他都是爱奢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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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天才基本法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回想起前面十几年的学生时光,依然觉得自己还被笼罩在数不清的试卷的阴影之下。

      以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人究竟为什么要上学,好像只是周围的人都这么做了,我就也必须得这么做。重复了太多年这样的生活,就算是到了自我意识不断萌发的高中时期,沉浸在面对高考的压力和恐慌之下,被枯燥的知识纠缠着,疲惫不堪,于是从未想过,人为什么要读书。

      所以,人究竟为什么要读书?

      在记忆里,关于这个问题的满分答案就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被应试教育固定了思维的我,在面对这样一道开放性问题的时候,依然下意识的去想最接*满分的那个答案,而不是自己的想法。面对这个问题,父母告诉我们说,你读书是为了将来能够拥有选择的权利;老师告诉我们,你们读书是为了中考、高考。在这样的环境下,摄取知识的过程充满着目的性,让人倦怠。

      后来,读《天才基本法》,里面的林兆生告诉我:学*本身就是足够幸福的过程,享受知识的同时,不要畏惧挑战,而所谓的考试,本质是由整个社会制定的残酷淘汰标准,它可以要求很多人,但如果你不在意,它也没那么重要。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声音,学*知识是幸福的对自己的充实过程,而纠缠了我十几年的考试,其实不是知识的最终目的。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学*知识,可以是一种幸福和享受,让自己更加幸福。而当我把关于学*的观念彻底的转化成了“学*知识是一种可以享受的快乐”之后,我真的不觉得那么枯燥的内容无趣了:不因为知识点是不是重要而记着,只是因为记住这些能让我更好的去观察这个世界,学*的过程变成了一种追求世界博大的过程,确实比学*是为了考试来的更让人容易接受、舒服的多。

      与其说高中时期是紧张的备考过程,不如说是一个人慢慢扩大自己的视角,观察世界的过程。那个时候很容易因为失败而迷茫,很容易因为未来而迷茫,但是通过这本书,那些纷杂的念头都会慢慢*静下来也是这本书,拓宽了我原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这本书毫无疑问的,成了高中时期的一道光,指引着我勤勤恳恳的度过了高中时期,迎来了对未来充满迷茫的大学时期。

      我一直不是一个对未来有着明确方向,并且可以一直坚持做下去的人,也许就像当时面对着严酷筛选规则的诸多孩子,他们对于是否坚持抱有疑惑,林朝夕也是一样,但是她却说:“我也不明白,然后之后是什么,不过现阶段我想了个理由,对我来说,努力念书可以给我更多选择的机会,比方说,我可以用成绩来得到我人生的自*,而这对我来说挺重要的。”没错,正如林朝夕所说,目前阶段,也许我们仍然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未来到底要什么,但是现在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能给未来的自己带去更多选择的机会,所以如果你也还没有找到未来的方向,也不需要感到焦虑,就先一以贯之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为自己的未来带来更多选择的权利。

      林朝夕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还是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事业——数学,但是她当时就读的专业是哲学,也许很多人会觉得她应该放弃热爱,而选择过安稳、踏实的日子。可是林朝夕的爸爸,也就是老林,说出了绝大部分家长都不会说出的话:“林朝夕小姐,在这漫长而美好的一生里,如果你真的找到了想做的事,那么无论何时决定再次开始,都不算晚。”的确,人的一生那么漫长而美好,不是每个人都能年少有为,所以,我们没有那么迫切的要求,那么快就决定自己的未来人生方向,哪怕未来你成为了一个中年人了,你也拥有追求梦想的权利和可能。

      所以,我决定慢慢寻找,寻找自己的热爱,并在找到之前,为后来自己的选择,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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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5篇

  • 读后感,红楼梦
  •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颇具传奇色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家族由盛转衰,其中的各各故事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纯洁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经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嫉恶如仇,真乃女中豪杰啊!但是却引起贾府公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潸然泪下。

      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剧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二姐贪慕虚荣嫁给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一个墓碑。

      迎春大丫鬟思棋与潘右安从下就相互恋爱,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了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感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几日我看了新版《红楼梦》前一部分,感触颇多。因我赞赏千古绝唱《红楼梦》,因我自红楼选秀始便投入极大的热情关注这些年轻的选手们。几年过去了,我一直在关注、支持她们,我期盼新版《红楼梦》的开播。

      在此,我不想比较新版与87版的优劣,只想把二者优势互补,以把最美的梦留在我心底。无论新旧,她的美我都接受,她的缺憾我亦容忍,我会向每一个认真的演绎者致敬。

      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湘云醉卧芍药丛、晴雯撕扇、黛玉湘云妙玉凹凸馆联诗、宝黛共读《西厢记》,美好的幕幕太多了,令人目不暇接、心旷神怡!

      我也期待《黛玉传》的开播,里面有不少选手出自红楼选秀获奖者,如闵春晓、吕红旭、邓莎、朱伟珊等,我亦赞她们的才情。

      新版《红楼梦》的黛玉葬花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蒋梦婕演的黛玉葬花非常凄美、感人,她的神态、她的眼泪、她的纯真很好的演绎了泪的、凄美的黛玉。就此点而言与陈晓旭演的黛玉各有千秋,在葬花时稍胜一筹。

      如有美的感触,不亦乐哉!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颇具传奇色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家族由盛转衰,其中的各各故事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纯洁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经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xx犀利,嫉恶如仇,真乃女中豪杰啊!但是却引起贾府公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潸然泪下。

      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剧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二姐贪慕虚荣嫁给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一个墓碑。

      迎春大丫鬟思棋与潘右安从下就相互恋爱,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了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感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红楼梦》是我部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著,作者曹雪芹更是颇传奇色彩的人物,《红楼梦》讲的是曹雪芹笔下一个豪门大家族由盛到衰,当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里面的人物一个个刻画的栩栩如生。

      贾宝玉是这个大家族当中的宝贝,老祖宗最为宠爱,林黛玉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小姐,但是她的身体却弱不惊风,就因为这样,贾宝玉和林黛玉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因为这样,林黛玉一病不起,抑郁而终。看了他俩的真挚爱情,我为之长叹,哎。!

      我还觉得尤二姐、尤三姐的故事也很精彩。尤二姐贪慕虚荣,嫁与贾琏做二房,却被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王熙凤逼死了,甚至连死都没有墓碑。尤三姐为了爱情,愿意用珍贵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二个鲜明的对比,把故事衬托的更加精彩。

      不过在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角犀利、嫉恶如仇,真乃一女中豪杰,但却因此引起了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我转黯然泪下。

      自从看了《红楼梦》我对古代封建社会大家庭有了一定的了解,对生活在古代封建社会大家庭的人员感到悲哀与无耐。

      《红楼梦》之前是看文字,这次是听书,前80回是企鹅有声,讲的声情并茂,能引人入盛,听久了,她的口音变化都能知道是谁在说话,后40回没更新,便听了语音朗读,这就真是机械式阅读了,没有感情,所有文字都在一个调上,所以,除了声音受影响,文字也说是高鹗所写,没前80回精彩有深度,总体来讲,此书讲的是一个世道一个家族的盛衰历程,人情小说,依感情和才气为背景描诉各类人的性情世故,宝玉黛玉是冥冥中的注定,心有灵犀的.一对情人,终不能成眷属缘于黛玉体弱多病,即使才情首屈一指,但在大家族的环境里,别说古代,世代也是不允许有这样的媳妇,起码对繁衍后代和兴旺后族不会有好的影响,因此被上辈人拒之,这便是他们的悲剧之源。佩服贾母对几代人传承起了好的带头作用,因之总被称为老祖宗,王熙凤精致漂亮,奈何书读太少,欠胸怀,心狠手辣。个人喜乐宝钗和探春,有女子的才气和胸襟。府里的丫鬟袭人、晴文、鸳鸯、紫娟等也有她们独特的个性魅力,讨人喜欢,整部书里以女人为主,男人也就贾政算是正面又正派的一个人了。历史书历史故事,又何尝不是现世的重复?多读多品多思,总会有数不尽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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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09:33:54
  • 红楼梦读后感400字10篇

  • 读后感,红楼梦
  •   我觉得在*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女儿要看《红楼梦》,帮她借了一本**看的,她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再看了一遍。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红楼梦》经过四大家族由胜而衰的过程和贾宝玉、林黛玉的感情杯具,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

      其中元春省亲、宝钗扑蝶、黛玉葬花等经典情节,充满了诗情画意,被广为传诵;所塑造的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稳重端庄的薛宝钗等很多人物,形象丰满,风采各异。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令人抚怀感叹,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永远难忘。

      透过他们的人生遭遇,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命运浮沉的人生大戏,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的人物之多、场面之盛,在*古典小说创作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掩卷沉思,泪水长流。宝玉和黛玉杯具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我,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完美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坚持浓厚的学*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增强本领,用最优异的成绩去拥抱完美的未来!

      说道*古典四大名著,我第一个就会想到《红楼梦》。无论是内容、人物方面,我都独爱《红楼梦》。

      《红楼梦》这本章回体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得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得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书中为我们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张狂泼辣的王熙凤、多情善良的宝玉、外表冷漠却内心炽热的宝钗,还有探春、贾母、刘姥姥等人。

      《红楼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要数林黛玉了。她冰清玉洁,在这个浑浊的大观园中,她如一朵洁白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大观园中,金钱的诱惑、人心的险恶、官职得高低……种种世俗都污染不了黛玉那纯洁、善良的心。她才华横溢,一曲《葬花吟》,流露出她无尽的才华。“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抷净土掩风流。”醉了多少人!“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诉说了多少势力凉薄?

      这就是我眼中得林黛玉,一个冰清玉洁、超脱世俗得女子。

      这就是我眼中的林黛玉,一个才华横溢、绝顶聪明的女子。

      我觉得黛玉葬花这一章是对整部书的高度概括和暗示。作者安排林黛玉将那些落花葬入土中,让其化作春泥更护花,而不要飘入一些肮脏的水潭里污染了她们。

      在这里曹雪芹将那种世俗之物欲、权谋的东西比作了肮脏的臭水塘。而主人公又如何能落入那种肮脏的环境中被“污染”呢?不能,绝对不能,因为那种至情至性的东西太美好了,如何可以被污染呢?于是,主人公只有选择死,或者进如空幻世界。当然,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之单纯清洁,实在没法生存于现实中,却又不能永远生活在大观园中的理想幻境之中。于是,作者只能乘着即将被污染却还没有污染的时刻让他们都有个归宿吧!

      《红楼梦》太过伤情而没能有结局,曹雪芹不愿意看到那个令人伤痛的结局。作品只能就此打住。

      最后的思考:读《红楼梦》,让人感到那个结局正好预演着我们这个时代。民族文化的底蕴严重的淡化,至情至性的属于人生最美好最根本的东西被抛弃了。人成了金钱和机器的奴隶而不自知。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也越来越淡薄了。最后,又将是一个怎样的结局呢?人类似乎已完全步入了曹雪芹笔下那种肮脏的臭水塘,曹雪芹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吗?

      七月流火的盛夏季节,我拜读了名气高扬的《红楼梦》后,心情却步入了寒风凛冽的严冬时节……

      《红楼梦》通过四大家族由胜而衰的过程和贾宝玉、林黛玉的情悲剧,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其中元春省亲、宝钗扑蝶、黛玉葬花等经典情节,充满了诗情画意,被广为传诵;所塑造的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稳重端庄的薛宝钗等大量人物,形象丰满,风采各异。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令人抚怀感叹,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永远难忘。透过他们的人生遭遇,看到的不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命运浮沉的人生大戏,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书中的人物之多、场面之盛,在*古典小说创作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掩卷沉思,泪水长流。宝玉和黛玉悲剧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己,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美好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保持浓厚的学*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增强本领,用最优异的成绩去拥抱美好的未来!

      这几日我看了新版《红楼梦》前一部分,感触颇多。因我赞赏千古绝唱《红楼梦》,因我自红楼选秀始便投入极大的热情关注这些年轻的选手们。几年过去了,我一直在关注、支持她们,我期盼新版《红楼梦》的开播。

      在此,我不想比较新版与87版的优劣,只想把二者优势互补,以把最美的梦留在我心底。无论新旧,她的美我都接受,她的缺憾我亦容忍,我会向每一个认真的演绎者致敬。

      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湘云醉卧芍药丛、晴雯撕扇、黛玉湘云妙玉凹凸馆联诗、宝黛共读《西厢记》,美好的幕幕太多了,令人目不暇接、心旷神怡!

      我也期待《黛玉传》的开播,里面有不少选手出自红楼选秀获奖者,如闵春晓、吕红旭、邓莎、朱伟珊等,我亦赞她们的才情。

      新版《红楼梦》的黛玉葬花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蒋梦婕演的黛玉葬花非常凄美、感人,她的.神态、她的眼泪、她的纯真很好的演绎了泪的、凄美的黛玉。就此点而言与陈晓旭演的黛玉各有千秋,在葬花时稍胜一筹。

      我上面的链接含有新版《红楼梦》黛玉葬花的视频及葬花词,很美的。

      如有美的感触,不亦乐哉!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看了漫画版后,感觉这本书,主要讲了贾府的兴盛衰亡,整个过程是从黛玉初入荣国府开始,那年林黛玉才8岁,她妈妈因病去世了,她外婆觉得她太可怜了,就把她接到了贾府住,她才来,这么大的家庭,感觉一切都很陌生,所有生活*惯,吃穿用度和她之前截然不同,到这里,她处处小心,认真仔细学*生活*惯,从什么也不懂到最后完全熟悉,和大家溶为一体。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为主角展开了整个贾府的荣华宝贵生活。贾宝玉是贾府的二公子,因为出生时嘴里含着一块美玉,贾母非常的`迷信,觉得这块美玉是吉祥的征兆富贵的象征,对他特别的疼爱,贾府所有的女人们也都对他特别的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大观园里经常举行诗词大会,基本上每次都是黛玉第一,宝玉押低,但宝玉从来不气馁,有时候黛玉做的不好他还去安慰。

      有一年春天,大观园里的桃花落的满地都是,黛玉将这些花朵都扫到一个袋子,埋葬在土地里,还为花写了一首诗,叫《黛玉葬花》。

      最后随着元春去世,整个家族陷入困境,黛玉也死了,宝玉被两个人拉走去当了和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家族的兴盛都要不断的努力,不能只贪图享受。

      我今天读完了《红楼梦》着本书,我深受感触……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为黛玉死的事情而痛分,我认为黛玉的死和宝钗有关,要不是她勾引宝玉,黛玉也不会死,宝玉也不会那一时疯疯癫癫的,反正也不全怪宝钗,还有宝玉的爹也有责任,要不是他提出让宝玉和宝钗结婚,黛玉还是不会死,还口口声声说黛玉的性格古怪,你才古怪呢?谁不比你强啊?还有贾母出的主意,先告诉宝玉说他娶的是黛玉,在不告诉宝钗,在瞒着黛玉,最后弄的是一条人命,你真是狠心那,还让丫鬟也欺骗宝玉,让宝玉至始至终认为是自己娶的黛玉,本来黛玉和宝玉就是相亲相爱的,但是被他们这么一拆散,他们就阴阳两隔了,你们是没看见黛玉死之前丫鬟和别的人的是怎样哭的,难道你们是禽兽吗?就连禽兽也是有感情的呀?

      我真不明白哪是的人是怎么样的思想。

      哎,现在只能在人间提他们惋惜吧。祝你们在天堂过的好一些……

      这个人打扮与姑娘们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掉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那凤姐家常带着紫昭君套,围着那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洒花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大红洋绉银,鼠皮裙,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手内拿着小铜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不一时,只见三个奶嬷嬷并五六个丫鬟,簇拥着三个姊妹来了。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其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红楼梦》

      第一次读《红楼梦》,只觉得心中有一丝隐痛以及对于黛玉的不满和惆怅。一个红楼的女子,竟永远只淌些小女子的眼泪,没有坚强的心,没有乐观的心境。是的,泪水逐渐消散了她叹息般的目光、丁香般地惆怅……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黄土掩风流。这些都是黛玉曾经含泪吟出的没有一丝音调的歌。初读《红楼梦》时,我仅以为这不过是一个深锁闺口、多愁善感的女子无奈伤感时,排遣心中悲伤的词句,脆弱,易伤。而薛宝钗却是相反,薛宝钗的一生被自己算计的非常好。而林黛玉却没给自己留一点的后路,所以可以说林黛玉的人生太失败了。她的眼泪不是一个小女子流下的仓促之泪,她的泪是有一个凝聚的过程的。是一个灵魂最含蓄的**,是一个悲剧的绝美体现,是文章的温床!

      其实,在红楼梦中也暗示过很多人的结局。首先,一开头别人说是“贾雨村和甄士隐演说红楼梦”,便一开始就说红楼梦是有假语存、真事隐的故事。让人百思不解其意……

      一曲红楼梦,似梦似幻似迷。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亦假假亦真,真真假假假亦真,假假真真真亦假。一遍一遍地读《红楼梦》,感受也越来越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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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3 02: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