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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未有天才之前》,我首先想到的是文中“孕育天才的泥土”与“天才”跟高中文言文《南岐之见》中的“南岐人”与“外乡人”联系在一起。认为外乡人明明手握事实却因“寡不敌众”导致被乡人嘲笑而不被人所理解。
但现在看来当时的想法有些不妥。如今我再读完《未有天才之前》,我脑海里首先联想到的是韩寒的一篇名叫《穿着棉袄洗澡》的杂文。允许我摘抄下文章的开头与结尾。
“如果现在这个时代能出全才,那便是应试教育的幸运和这个时代的不幸。如果有,他便是人中之王,可惜没有,所以我们只好把‘全’字人下的‘王’给拿掉。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我以为现在*的教育越改革越奇怪了。仿佛*真的紧缺全才,要培养出的人能今天造出一枚导弹,明天就此导弹写一篇长篇并获茅盾文学奖,后天亲自将其译成八国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似的。假如真有这种人我宁愿去尝他导弹的滋味。
……
我们最终需要的人才是专长于一类的,当然我们也要有各科的基础,不能从小学一年级就专攻什么,为直达目的扔掉一切,这就仿佛准备要去公共浴室洗澡而出门就一丝不挂;但也不能穿了棉袄洗澡。我曾从《知音》杂志上看见一个处境与我一样又相反的人,他两次高考数学物理全部满分,而英语语文不及格,最终他没能去大学,打工去了。所以,现在教育的问题是没有人会一丝不挂去洗澡,但太多人正穿着棉袄在洗澡。”
我认为韩寒笔下的“人才”与鲁迅笔下的“天才”从某种角度看来是一致的——都是指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并且是远超于旁人的精英人士。
但无论是“天才”还是“人才”,但确实他们这类人只需专功一门或者说他们只用擅长一项技能就够了。的确,这个时代需要的'确实是人才而非全才。
先说明我并不是是在写什么“读后感”,也不是什么议论文。只是想写些看了《未有天才之前》之后的一些感觉,一些想法,一些想说的话。没有什么主旨,也没什么立意,应该可以算是篇杂文,当然也可以算作废纸一张。
在《穿着棉袄洗澡》一文中,韩寒想说的是当今教育制度太过注重所谓的“全面发展”,虽说在我看来韩寒的观点有些片面,因为毕竟80后只出了你一个韩寒,仅此而已。
但事实上,就算你做到了所谓的“全面发展”了,你就真的可以被称之为“全才”了吗?我想答案必然是否定的,我只能说你是达到“全”而并非“才”。
我认为世界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全才”,连爱因斯坦、牛顿、孔子这些伟人姑且只能被称之为“人才”或是“天才”。
但真要硬找出几个全才,有还是有的,譬如“马克思·*”,在高中课本选文《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有这样一段话
“一生中能有这样两个发现,该是很够了。即使只能作出一个这样的发现,也已经是幸福的了。但是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这样的领域是很多的,而且其中任何一个领域他都不是肤浅地研究的。”
像马克思这样的伟人咋一看可以被称之为全才,但是他一生的主要贡献却都在告诉着我们,他其实还是个“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的人才。
但我想说像马克思与他在各个领域的贡献;或是爱因斯坦与艺术;亦或是乔布斯与佛学等。无不在说明着人才并非比全才弱,而是人才通过各个领域的知识学*,而那些知识有意识或是无意识地作用于他自身擅长或是说最为执着,最为热爱的领域中。
不是说这个时代不需要“全才”,而是这个时代需要那些骨子里有“全才”的那种不只局限在自己现已处于且擅长的领域而不知再做突破的“人才”。
说到这里我们回到原点,也就是跟我一样的同龄人曾经都肯定思考过的一个问题都思考过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读书,为什么要高考?”记得《射雕英雄传》中,老顽童周伯通对郭靖说过“不练武功又能干吗?”
虽然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都在抱怨着高考制度,*现代教育的残酷和无情。但想必人人内心深处都知道,当今社会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们“不读书又能干吗?”
不是说高考制度急于培养全才,而事实是*人实在太多,但关键岗位确实只有那么一点。*只能通过类似高考,托福,SAT,雅思啊等选拔类应试考试,来从茫茫人海中选取出那些具有“全才”初期特质的人们,再从而对其进行专项类的“人才”培养。
毕竟,绝大多数的人刚来到这个世上,是不能确定自己日后一定是从事哪份工作,一定是为社会的某一方面做出自己或多或少的贡献。因为你毕竟不是出生于类似罗斯切尔德的家族中,不是一出生就能知道自己日后是投身于金融业,一定能在金融帝国中大展拳脚的。多数人都是通过后天阅历,兴趣,专业决定自己今后的职业的。
所以啊,既然不是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的我们。还是少上上网多看看书,“好好学*,天天向上”吧。
天才,自古就是优秀的代名词。那些人一个比一个令人惊艳,而且各有优势,所以导致大家对他们的印象非常深。然而,看到《拯救天才》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觉得格外好奇,哪一个天才不是才思敏捷、聪明过人,他们还会遇到困难,需要拯救吗?到底又是怎样的故事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便迫不及待地踏上了阅读之旅。
原来书中的小主人公麦克,虽然拥有一个智商惊人的大脑,但他却被周围的人孤立了:在课堂上老师不待见,因为总是把老师问的哑口无言;在学校中不受欢迎,因为父母总拿麦克做榜样训斥他们;在同龄人中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因为他不懂得与人相处,总是不自觉地卖弄学问……这不,他唯一一个可以勉勉强强算是朋友的乔乔要过生日了,他想去参加乔乔的生日会,可是却被拒绝了,原因就是他的出现可能会把宴会搞砸。谁料在第二次见乔乔的时候,他们意外进入穿越而来的飞碟。这是一部来自未来世界拯救天才协会的时光机,并认识了一个叫雷克的机器人,和它一起来到了这个的西周时期,去拯救一个叫作偃师的天才工匠,然而意外连连,单纯的任务变成了一次冒险之旅,木乙、造父、周穆王接连登场,牛顿、阿基米德等人也在时空中交错。
这本书是通过敞开时空的阀门而引领我们少年儿童进入广阔的'生活的历险和认知空间,它再一次向我们表明,“时间和空间只是一种思想形态”,只要能展开幻想的翅膀就可以心游万仞,跨越古今。超常与*凡的碰撞,天才与常识的对话,这本书里的故事洋溢着智慧的哲理和闪光的启迪,现代性和童趣**相辉映,融会贯通。当然,最终得到拯救的是我们的童心和想象力,是我们对智慧、理智与人生的重新认识和体验。
我要学*麦克勤学好问的优点,遇到任何不懂的问题都不回避,努力去问,去解决,更要学*麦克敢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在生活中碰到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及时给予帮助,在任何需要我的时候,我要勇敢地站出来。
最后,我希望同学们都去看一下这本书,然后,希望大家跟我一起努力变成一个勤学好问,敢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的人。
暑假期间,x老师让我们读了一系列常新港的书,这一系列书一共有八本,每一本都是有很多很多故事的,不过很短。里面有一本叫《温柔天才》,从看到名字的时候,这本书就吸引了我翻下去。
这本书中有一篇寄语,是这样的:
我热爱父亲和母亲的生命!我热爱所有亲人们的生命!我热爱我自己的生命!
从这个寄语中,我认为这本书是告诉你要学会热爱所有的生命的,于是我继续往下翻。
在翻到目录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共有12个故事,每个故事都很好看,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毛帽子毛背心毛袜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萌芽的小女孩从一个酒鬼那里买了一只叫小可怜的狗,那只狗很可怜,很冷,于是萌芽和她的妈妈给它织了毛帽子、毛背心和毛袜子给它穿,后来这只狗离开了萌芽和她妈妈,因为它知道自己快要老死了,然后萌芽也知道了它是一只老狗,最后她把小可怜的毛帽子、毛背心和毛袜子按照小可怜生前的比例摆了起来固定在相册上。
这篇故事让我感觉到萌芽非常关心小可怜的生命,我明白了要关心世上所有的生命。
温柔天才这本书是一个讲述“生命的意义”的一本书,我觉得对于我们这等年龄的人来说很值得去读读看。
生命的意义其实不仅仅在于人类简简单单的生与死,还有大家的情谊。比如说,某一天你非常非常讨厌的那个人遇难了,你的心里照样会很难过,很伤心。再比如说,假如你遇难了,那个你非常非常讨厌的人救了你一命,你肯定也会非常的感动,而且你会很感激他的。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你跟他相处久了,自然会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情谊,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情谊。
假如我们毕业了,要各奔东西了。对于相处了六年的同学都依依不舍,当分别的那天都热泪盈眶。不管是,你讨厌的,你欣赏的、你最好的死党,和你关系最坏的'死对头,你都难以割舍,难舍难分。这又意味着什么呢?这就体现了大家相处起来的感情。因为我们的关系太密切了,分别的时候难免会有一种控制不住的情绪和激动。
这就是时间带给我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也是时间带给我们最最凄惨的东西——难以割舍的情谊。
人生就是一根绳子,要经历打好几次结,还要经历尖端好几次,才能精彩,才能活的漂亮。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难以忘怀这份真实感情,甚至是有些淡漠的感情。
让这些淡漠的事情,自然的浸泡在我们的记忆当中陪伴我们成长,这肯定是一个又一个的美好记忆。
都说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看并非如此。
春天在万物复苏之际悄然来临,随之而来的就是春游。这次春游,我们学校却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天才眼镜狗》。看完之后,我只能说三个字:很精彩。这部电影我以为是老少皆宜又耐人寻味的。
初闻电影名,我就想:怎么这么*淡、普通?但直到电影开播,我才知道他的妙处:电影讲了一只获得过“诺贝尔”等大奖的天才狗收养了一个男孩,并且它还发明了时光机这样一个故事的故事。但这只天才狗往后的日子却不大顺。男孩上学的第一天,因为他“父亲”是条狗而遭到一位女同学的耻笑,无奈之下,男孩用嘴咬了她。这件事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想去掉眼镜狗的抚养权。后来,那女孩一家来眼镜狗家。眼镜狗用它的才华打动了家长,而男孩却带着女孩用时光机惹出了一堆麻烦,不过都被眼镜狗化险为夷。
随着电影剧情的发展,时光机带着我们游览了古埃及,观看了特洛伊战争,还认识了达·芬奇等著名的人物。起初,我以为这部电影是想让我们了解历史。但仔细一想,你不难发现,这部电影还有一个重要的线索与它的名字紧紧相联系——“天才眼镜狗”。“天才”这个词说明了狗很聪明,在电影中它是个重要线索:因为“天才”,它获得了“诺贝尔”奖,并发明了时光机;因为“天才”,让它在种种困难中化险为夷。“眼镜狗”这个名字让人初看就以为是它的形象——带着眼镜的狗。但仔细一想,就会发现这“狗”字相当重要。因为它是条狗,男孩会被嘲笑,有关部门才会想去掉它的抚养权。所以电影也在反映一种普遍现象——人与动物的不*等。
现在人类都在呼吁*等地对待动物,但事实并非如此美好。看看我们的餐桌:鸡肉、猪肉、羊肉、牛肉……甚至是狗肉,都成了我们的家常便饭。
说是*等对待,但人们却关住了动物的自由。天上飞的鸟,本该在天空翱翔,却被关在笼中,不能扇动翅膀;地上跑的狗等名贵动物,本该享受属于它们的快乐,却被关在动物园里供人观赏,不能尽情奔跑;海里游的乌龟,本该在海中过着安逸的生活,却被抓去做了人的宠物,不能再在大自然的怀抱中睡上一觉。
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在奶奶家看到的一幕:一只公鸡在路上散步,却浑然不知即将来临的悲剧。只听“砰”!一个男孩的玩具枪中射出一粒子弹,正中公鸡的脑门。那只公鸡像被电击中了一般,忙跳了起来,“喔喔”大叫,扑闪着翅膀逃走了,只留下一些羽毛和男孩的欢笑……现在我真后悔没阻止他!
这也是观看这部电影后,带给我深刻的触动:人类必须从电影中警醒过来,放下屠刀,像电影最后人们说的“我们都是一条‘狗’”!从小事做起,切切实实地做一些有益于保护动物、*等对待动物的事,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天才眼镜狗》的主角皮博迪先生无所不能,他手中拥有哈佛的博士文凭,他在非传统能源领域开拓了新的科技,他还在空闲时期发明了顶拳、扑街、后空翻,以及大街小巷无人不知的尊巴舞。然而皮博迪的.志向远不在此,他一方面秉承着“先成家后立业”的宗旨收养了被遗弃的小孩奢曼。
另一方面又发明了世界上唯一一台时光机,带着儿子舍曼穿越时空环游宇宙成了皮博迪的终极梦想。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玛丽皇后、埃及法老王、特洛伊木马、乔治·华盛顿、达芬奇及蒙娜丽莎等著名人物和事件。两人也在不经意间引发了可能毁灭宇宙的大灾难──黑洞,这回搅乱了最重要的历史事件。为了不让他们给过去、现在和未来造成永久性的改变,皮博迪先生必须挺身而出拯救他们。在此之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们没有放弃最后一丝希望,最终拯救了世界。
看完了电影,我不禁流泪了。皮博迪先生很爱奢曼,无论皮博迪先生怎样的,他都是爱奢曼的。
那不勒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啥,却莫名地被吸引,读起来连贯上口又略带神秘色彩,让人想到中世纪的神秘女巫、吸血鬼。在渐渐揭开“那不勒斯”的神秘面纱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贫穷、混乱、破败、充满暴力、散发着腐朽却充满一种“活下去”的生机——对,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的那不勒斯。正如作者一样,讨厌她,忍不住地想逃离她,却又几度回到她的怀抱——就像一只风筝,那不勒斯手中握着的那根线,牵着那段最真实、支撑作者一生的友情。
洋洋洒洒的四部曲,从“我”的女友莉拉的“人间蒸发”开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同时抹掉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一切痕迹:衣服、鞋子、书、照片、电脑,甚至老式的电脑软盘,统统没有了。”不服输的“我”打开电脑就开始写——我们故事的所有细节,“这一次看谁能赢”。两位女性的不同的成长史以及她们之间的时而“塑料”,关键时刻却堪比“真金”的友情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作者描述了“我”与莉拉如何从童年认定彼此建立友谊,到青年时期各自的教育、爱情、婚姻。从小就表现出非凡天分的莉拉吸引着每一个人,相比而言,一直温顺乖巧的“我”虽然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爱,却觉得始终在莉拉的影子下暗淡无光。莉拉是“不羁”的代表,读书的时候与老师斗,
作者把“我”的感情表达得细腻而真实。
请记住,你的目标不只是完成书评的写作,而且要给评论本身加上一个难忘的结尾,使它成为一篇一流的报刊文章。在被评论的书已被人遗忘后多年,你都会为这篇书评而骄傲。 ——爱德华·豪尔
这本书怎么说呢,如果说它是讲学的,它的学术味也太浓了,书中随处可见象“研究表明”“数据证明”类似这样的字眼,所以如果你所期待的是一本励志的书或者希望它能给你什么能现学现卖的成功的“葵花宝典”的话,就真的不用买了,这本书最核心的内容其实最多用两页的篇幅就完全可以讲完。但很遗憾,也有点失望的是,这本书实际上并没有在该下功夫的地方用力气,那就是在具体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到底该如何去使用“刻意练*”的原则来不断提升自己?
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证明它所倡导的成功者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天赋,而是因为他们自觉地通过刻意练*来不断拓展自己的能力的观点是多么的正确,应该承认这样的观点很振奋人心,也很有价值和意义,但这样的证明对于真正想要读这本书并希望能从中获得力量的人有用吗?真正想读这本书的人希望能从书中得到一些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切实可行的方法,来进行刻意练*,不断的发掘自己的潜力,也不断拓展自己的能力,这才应该是重点,但很可惜,这本书并没有给我们这样的东西,它的观点很正确,可对我们该如何运用它来改善自己却没有任何指导意义。
看完《天才街》我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无名的感觉,就像一个从未被发现的人遇到了自己的知音。一株深藏在花丛中的名花被发现,一颗被掩盖在乱石中的宝石被带上桌面一般,内心感到了无比的共鸣。
书中的男孩非常矮小,因此经常受到“铁头”的欺负,虽然自悲但他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优秀品德——善良、勇敢、正直,但是他也十分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又高又壮,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在一个特殊的日子,他发现了一辆咖啡色小车,并通过他的同学“*王子”了解到了关于天才俱乐部的消息。长久以来的嘲笑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天才俱乐部,成为一名万众瞩目的篮球天才。
读完了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也明白了许多道理:1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改变的缺陷,比如身高,声音,长相……这些缺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烦恼,但是我们不必过于关心别人的言语,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2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些不太优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发现自己的长处。因为他们的品德和我们一样优秀。3我们要努力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不能一味的追求别人的长处,因为,在追求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更可贵的东西,而那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4有时,我们会被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不理解所包围,从而走上歪路。但是,只要我们及时醒悟,就会发现其实所有人都很关心自己,只是以前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做最好的自己!用自己的勤奋和汗水,用自己的成功向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才是最好的。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题记
她的身材高挑修长,留着一头乌黑的卷发,身着色彩鲜明的旗袍,款款地走在时间的长河中。一路走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她和身边的同行人换了许多,但她永远带着自己的光芒,独自行走于人事纷扰的生活中。
她便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女作家——张爱玲,我更愿意称她为女作家,而不是在前面加上“天才”二字,正因为这两个字,她的所有才华被当做理所当然,所有的缺点被世人诟病。生命是一*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自在洒脱的性格不会去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但在我心中他就是个女作家,世俗标签给她带来的麻烦,我于心不忍,我们不过是通过她独特的眼光看世界罢了。
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世界”的态度;喜欢她清冷孤傲的才气;喜欢她“想做就做,想穿就穿,想爱就爱”,不惧世俗眼光的自由……张爱玲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文学天赋,在圣玛丽学校上学时,她写的文章就十分受欢迎,多次被登上校刊,她对此并不感兴趣。后来在香港大学读书时,遇见了生命中的挚友——炎樱,一个与她性格完全相反的女孩。香港,这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殖民地,成了她的成名地之一;在香港,她写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可惜战乱纷纷,张爱玲被迫放弃学业回到了上海,迎来了自己事业的第二春。
她很早就懂得“出名要趁早”,当时上海滩无人不知张爱玲,黄浦江上飘着她的文字,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这个小姑娘极高的才华。后来她遇见胡兰成,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她的心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被辜负了,她的痛彻心扉都融入到她的作品中。后来的后来,张爱玲的故事仿佛绵长而无*淡。
正如张爱玲说的“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谁知,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少的我不知爱情是何物,只得从她的文字中窥探深闺中的奥秘。无论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一抹蚊子血与白月光,或是一粒饭粘子与心头上的朱砂痣;还是《半生缘》中顾家两姐妹纷纷扰扰、起承转合的爱恨情仇;抑又是《倾城之恋》中白流苏与范柳原在战火前坚贞不渝的爱情……张爱玲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透露出“深爱只为谋生”这种冷酷的婚恋观,但看似外热内冷的爱情却引得男男女女们挤破了头往里挤,她以一种局外人的角度看待世俗情感,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每一个人物都是她的人生写照,散发着民国时期的独特韵味。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到“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愿走进张爱玲的世界,感受她的清冷孤傲,却像两条*行线般,永不相交,各自过着孤独的生活。
很早以前就听过看过张爱玲的这段关于爱情的经典描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之前一直把这段话理解为缘分是个奇迹,“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这需要多少巧合,需要多少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那个人,两人心照不宣,轻轻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多唯美的画面!
今天心血来潮阅读了全文,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大错特错。爱情需要缘分,更需要争取。时间对了,在春天的晚上,人也对了,十六七岁的美丽女子,住对门的年轻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轻轻地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奈何女子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后来女子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
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个青年。我想她是后悔的吧,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接年青人的话,就算是回一句“是呀,我也在这里”也好。如果她当时回应了年青人,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吧,也许她现在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生活。就算是于千万人中,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鼓起勇气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然后静静等着那个人的回应。我想张爱玲的这段话的重点不是前半段,不是为了感叹缘分的难得,而是想表达她对这对年青的男女有缘无分的惋惜,更想告诉俗世中的男女,如果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别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阻挡住爱情敲门的手!
提到文学女性,那绝对少不了张爱玲的影子。
张爱玲,清末重臣李鸿章的曾外孙女,20世纪*文学史上的另类作家。**前的大上海是她的舞台,在那里她上演了文学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幕。张爱玲,一个延续至今的文学神话,她的作品赢得了无数的读者,而她自身就像一本书更是让无数的读者着迷。张爱玲这个名字,在*姓氏文化里,有着*人的审美传统,美丽、朴素、普通,城市有,乡村有,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爱玲”这个名字。但在*文学史上,张爱玲是独一无二的。
张爱玲,现代女作家,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声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就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婉转,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这就是张爱玲,深沉而又张扬,沉默而又另类!
但张爱玲却不是寻寻常常、没有思想的通俗小说家。她在文学理论上的灼知独见让后人惊讶。比如《自己的文章》、《论写作》、《写什么》等文论性散文中,她对自己的写作题材和写作手法有深刻理解——在沉重的让人不能挣脱梦魇的时代里用参差的对照“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所以她的小说没有大是大非、大善大恶,没有强烈反差和极端刺激,但却更加人性化,更接*事实。张爱玲正是以“参差的对照”和谐了矛盾,达到小说人物生命的安稳。
其实张爱玲对*文学最大的贡献是将西方现代主义写作方法与*传统文学相融合。虽然施蛰存、穆时英、刘呐鸥等作家早在三十年代就曾写过一些现代主义小说,但终因未能很好地结合传统,不符合*读者的思维方式而逐渐消退。张爱玲却不然,她像川端康成将西方现代文学与日本传统文化谐调地结合起来那样,在*传统章回小说的总体格局中巧妙地运用了“意识流”和“心理分析”等现代主义写作方法,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写作风格。不管是否承认,苏童被张艺谋拍摄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小说《妻妾成群》和王安忆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小说《长恨歌》里都绰约闪现着张爱玲的憧憧魅影。而对于更多的读者来讲,张爱玲小说中传奇的故事情节,细腻的心理刻画,被称为“小资情调”的富贵气质和做作不来的娴静,这些通俗元素才是使他们爱不释手的原因。大俗大雅的张爱玲。
然而“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正如张爱玲这里敏感的不安,抗战胜利就像另一出传奇使正处于创作巅峰时期的她几乎销声匿迹。作品中对抗战的漠视和第一任丈夫胡兰成的“汉奸”之名,令她在猛烈的政治风浪里被卷下缪斯圣殿的神龛。虽然心气高傲的张爱玲以长篇小说《十八春》做了顽强的抵抗,虽然1947年她创作的电影剧本《不了情》获得了好评,但终究无法改变生命高潮一泻千里地颓然跌落。
张爱玲的作品取材于世俗生活,将西方现代心理分析派的要领和*古典小说的叙事笔法奇特地结合在一起,风格富丽堂皇而且充满丰富的意象。最难得的是她对人生的了解极为深刻,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女作家来说的确是个奇迹。
晚年的张爱玲孤独地居于美国,于1995年月圆人团圆的中秋节前夕悄然离世。她选择了静寂封闭的生活,因为热闹对于她来说早已是过眼烟云。
《天才梦》的最后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不啻为张爱玲十九岁时对自己五年后生命高潮的概括性预言,也同样是她作为文学天才大起大落的人生传奇的注释。
魅力永具的天才女作家,**现代文学女性的代表——张爱玲。
“倾城之恋”是一个浪漫而又温文尔雅的名字,情节动听而又*人情,笙箫一般吹奏出流苏与柳原之间的浪漫往事,阐述了二人心中蕴出的朦胧的爱情观,一段生动曲折的传奇经历使流苏从一个封建腐旧的家庭迈向了上层生活的台阶,就在二人的爱情愈演愈烈的时候,张爱玲将笔锋用力一转,划破了纸页上写满了二人的故事,香港一战,人们全然忘却了那些所谓“浪漫”的往事,这犀利的一笔甩出了点滴墨水,见到窗棂上,浸破了那依旧上演着朦胧剧情的窗户纸,这薄薄的一层纸絮后,人们看到的是一对自私的情人沉溺于爱情而不顾国家安危,香港的沦陷,使流苏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爱情”、富贵、身份,但并没有使她的人格得到升华,她依旧是她,即使她认为她已是社会的上层人物,但她的思想依旧流转那个别了一把生了铜锈的锁的腐旧屋舍内,她并没有走出来。她悄悄地燃起一息烛光,墙上的影子依旧是柳原的,她梦寐以求的那个男人,她终于得到了,虽然是被香港战乱影响后改变的柳原,但付出的代价,却是倾国倾城。
好一般生死契阔的倾城之恋!好一个旧社会的杀手作家——张爱玲!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三毛像一朵云,用晕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是悲戚,她都无意矫饰,字里行间,处处是无声的歌吟。读作品《温柔的夜》让我发现了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就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把生命高举在尘俗之上。
《温柔的夜》共收录15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五月花》、《温柔的夜》、《石头记》和《永远的玛利亚》。
《温柔的夜》让我震颤的是三毛的爱心和同情心:一个身穿水红色衬衫的流浪汉在黑夜中,在走投无路中向三毛求救,三毛怕上当,不肯给他钱,但又担心他的遭遇是真的,如果没有帮助一个急需帮助的人,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最终,三毛在再三拒绝了流浪汉两百块钱的要求后,又在临离开前匆匆塞了五百块钱给他,后来事实证明流浪汉确实是为了那一点钱买一张船票过海时,三毛内心受了很大的激荡。她说:“当我再度看见那件水红色的衬衫时,惊骇的手里的面包都要掉到海里去了,上天宽恕我,这个人真的是只要一张船票,我的脸,因为羞愧的缘故,竟热的发烫起来。”三毛,就是这样,做事力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一个内问自省的人。这样的尴尬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许都经历过,大多数人都选择漠然处之,以避开不必要的麻烦或陷阱。然而,三毛跟大多数人一样做着心理斗争,但她毫不掩饰,真实的记录着自己心里的情绪变化,她善良的心多么善良多么勇敢,即使被欺骗,也不能放弃内心对于绝望的回应和抚慰。
三毛在《五月花》中引用《圣经》中的话说:“你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天父尚且眷顾它们,你们做人的',为什么总忧虑明天呢?一天的忧虑一天担就够了。”这就是三毛的豁达,性格里有豪放亦有柔情。读三毛的《温柔的夜》,我的心被柔软的震撼了,沉浸在像被蜜浸透了的夜里,原来朴素、纯真、善良的情感是可以跨越时空而来,轻轻地散布在空气中,呼吸他,依然可以给与深深的感动。
那不勒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啥,却莫名地被吸引,读起来连贯上口又略带神秘色彩,让人想到中世纪的神秘女巫、吸血鬼。在渐渐揭开“那不勒斯”的神秘面纱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贫穷、混乱、破败、充满暴力、散发着腐朽却充满一种“活下去”的生机——对,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的那不勒斯。正如作者一样,讨厌她,忍不住地想逃离她,却又几度回到她的怀抱——就像一只风筝,那不勒斯手中握着的那根线,牵着那段最真实、支撑作者一生的友情。
洋洋洒洒的四部曲,从“我”的女友莉拉的“人间蒸发”开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同时抹掉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一切痕迹:衣服、鞋子、书、照片、电脑,甚至老式的电脑软盘,统统没有了。”不服输的“我”打开电脑就开始写——我们故事的所有细节,“这一次看谁能赢”。两位女性的不同的成长史以及她们之间的时而“塑料”,关键时刻却堪比“真金”的友情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作者描述了“我”与莉拉如何从童年认定彼此建立友谊,到青年时期各自的教育、爱情、婚姻。从小就表现出非凡天分的莉拉吸引着每一个人,相比而言,一直温顺乖巧的“我”虽然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爱,却觉得始终在莉拉的影子下暗淡无光。莉拉是“不羁”的代表,读书的`时候与老师斗,
作者把“我”的感情表达得细腻而真实。
三毛,echo,一个洒脱传奇的女子。面对凄艳寂寥的撒哈拉,面对残阳如血,她写下了“在原本期待着的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转化为一片诗意的苍凉”。读一本好书,爱上一个人,这个假期,在这字里行间我彻底被echo的魅力所吸引。我喜欢并且渴望成为一个如echo一般的女子。
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温柔的夜》是一本自传,其中的一部分她以*实的笔触记录了她和荷西的生活细节,没有轰轰烈烈的生离死别,没有缠缠绵绵,只是简单的吃饭,散步,工作,真实而简单。全篇没有提到一个爱字,却让众多读者心甘情愿的吃了一把狗粮。体会了他们的相濡以沫,更羡慕荷西能遇见一个温柔洒脱的echo。很喜欢他们之间的一段对话,
荷西:你是不是一定要嫁个有钱人。
三毛:如果我不爱他,他是百万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爱他,他是千万富翁我也嫁。
荷西:说来说去你还是要嫁有钱人。
三毛:也有例外的时候。
荷西:如果跟我呢?
三毛:那只要吃得饱的钱。
荷西思索了一下:你吃得多吗?
三毛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echo就是这样一个率真迷人的女子。
她说,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如今的我们尚且年幼,却被生活所累,变得惆怅迷茫,过分压抑自己的天性,几乎丧失了全部的天真烂漫。echo便是那颗永远明亮的星星,在那段特定的历史时期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如今,多的是矫揉造作的姑娘,我并不否认这样的生活态度是错误的,却也不推崇。我只艳羡echo,那样的随性洒脱,那样的温柔善良。简单的生活,一切都追寻自己的本心,不迁就世俗。做一个如三毛一般的女子,诗意的栖息,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今天天气比较凉爽,比起前几天的烧烤蒸煮,这几天舒服多了。还得感谢刚走的那个台风。这个台风也带走了好几个人。
和以前一样,一样的不知道怎么好好的和自己相处。总是在矛盾中活着。对生命的矛盾,生活的矛盾,亲情的矛盾,本质的矛盾。有的'人说的很对,我就是一个想的太多,做的太少的人。
不能说喜欢,或许是对生活无趣的一种比较好的消遣方式吧。慢慢的*惯拿一本书在手里,看看一行行排列整齐的文字。时而伤感,死而傻笑。
这段时间对三毛的人和书比较感兴趣。去图书馆,本来想要找撒哈拉的故事,无奈电子目录里面明明有好几本,书架上却没有看到一本。翻了一个小时的图书馆,精神几*暴走。在角落,看到一本作者是三毛的温柔的夜,孤零零的望着我。无奈,只有先拿他解解馋了。
三毛,刚开始听到这个名字会让我想到三毛流浪记。那是一个男孩子的形象,一个女孩子叫三毛并不是很喜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其渐渐的对他的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这样,有了这本温柔的夜。
看完了这本书,喜欢上了三毛、荷西。喜欢上了三毛的文字。没有浮夸,没有惊艳。简单、*实。三毛讲的每一个故事仿佛都是和他一起经历的一样,真实的展现在眼前。一边看书,一边跟着时而傻笑,时而哀伤。情绪完全被作者牵着鼻子走了。喜欢三毛和荷西的真性情,不虚伪,不娇做。喜欢看荷西被别人欺负,无可奈何的样子。喜欢看荷西被欺负了,三毛向那人撒泼的样子。生活不就是这样,柴米油盐酱醋茶。日子虽然清贫却不失欢乐,生活虽然简朴,也欢声笑语有原则。
有个疑问,他们现在还活着吗?百度了三毛和荷西的信息。有点不知所措。三毛在我出生的前几个月就自己选择离开了这个世界,荷西走的更早。不禁语塞,为什么你们要这么迫不及待的离开这个世界?
或许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出生,望着这个陌生的时间充满着兴趣和新奇,在父母的庇佑下想着长大。到了青春期,开始对世界产生怀疑。为什么这个世界空间是无限的?为什么时间不会等人?当我们出生前和死去后这个时间算有还是算无?慢慢的走到了现在的我。不去管世间的那么多问题,只想活好自己。喜欢三毛每个人都是完整的,我们没有所谓的另一半的独立。喜欢李白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快乐。
古语有说,修身、齐家。先学会和自己相处。然后做一个完整的自己。
这是第一次读三毛作品,其实久仰其大名,一直想读她作品,但没什么时间接触,本想在图书馆借她的第一部作品《撒哈拉的故事》,没想到已经一抢而光,于是借了《温柔的夜》。了解了一下,发现这部作品似乎是《撒哈拉的故事》的后续,里面第一篇《寂地》就是写在沙漠的夜晚,一起讨论脸狺的传说,非常精彩生动。后面几篇虽然没有看到沙漠的影子,但每篇故事依然三毛风范,洒脱而细腻。
1.断断续续,用了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带给我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三毛的善良和荷西的忠厚。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夫妻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文章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或许是三毛的真实经历,或许是三毛的心理想象。但不管怎样,每一篇作品都透着三毛对人的看法,对人生的启迪和概括,并且是那么恰如其分。每读一篇,我的心情都会静谧起来,尽管情节也有曲折趺宕,但三毛语言的特色,总不至于让我有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游离其中,就仿佛来到漫山遍野的花丛当中,有一条小路,漫步迈向前方,两旁飘溢着花的芬芳。走着走着,眼前突然闪出一个大花园,顿时让人豁然开朗,心境明亮。沉浸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总是有所期待,想象着三毛对这件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精辟哲理。
其实,吸引我读下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化身真实中的三毛,去游览、去经历五彩斑斓的生活路程,去感悟、去体验丰富多采的酸甜心路。一直很崇拜那些飞来飞去的人,当然也喜欢读他们关于在路上的书籍作品。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一个*女孩,年纪轻轻就留美游欧,后来还让人吃惊地嫁给一个大胡子的西班牙人。可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去世,这使三毛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有句话说,“每个不幸的东西,都让我心灵颤动。”我喜欢三毛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崇拜。
阅读中我发现,三毛的心理反应竟和我出奇的相似(或许这也是每一个忠实读者的感觉)。这是人性的善良还是性格的懦弱?我不去追究,只想静静地体会。毕竟,意识是我自己的,谁也夺不去,谁也左右不了。就如三毛做的一样: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温柔的夜》是著名作家三毛的一篇散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三毛要从大迦纳利岛港口去娜丽芙岛的买票途中,一个流浪汉想向三毛借一点钱买船票。一开始,三毛始终不肯借钱,她以为流浪汉是在骗她,后来,当流浪汉绝望的时候,三毛心软了,终于将钱借给了他,最终,当三毛登上船,在船上看到流浪汉手中拿着船票并没有骗她时,她为自己当初的猜疑感到非常愧疚。
“空旷的大船,灯火通明,好似一座无人的城市。走在寒冷的甲板上,总使我觉得,我是从一场豪华的大宴会里出来……”三毛那细腻的描写能引起人的无限遐想,使你沉醉其中,会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真让人惊叹,而当我读到最后三毛为自己的无端猜疑而感到愧疚时,不禁心生感慨,细想当今社会能有多少人有如此境界。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在大型的超市外或热闹繁华的街道上,一些衣衫褴褛,满面污垢的乞丐伸手向人讨要。他们有的是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有的是缺胳膊少腿的中年人;有的是天真无邪,却蓬头散发的少年……而行人大多是行色匆匆,惟恐避之不及。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他们不值得同情?是人们缺少同情心?还是……一串串问号常在我脑海中闪现。
有一次,我在时代超市门前看到一个神情憔悴的中年人,跪坐在一张大纸上,身旁还坐在一个比我小的孩子,白纸上写着这父子俩不幸的遭遇,而小孩似乎什么都不懂不时东瞧瞧,西张张。看到这个本应和我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读书学*的孩子,却与我有着天壤之别时,我没有多想从衣兜中翻出了5元钱放到了他们的跟前。回到家,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而妈妈对我说:“你呀,你呀,这些人可不能相信呀!他们有好多都是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来骗人钱财呀!你上当受骗了。”“啊!真的吗?”我当时还真后悔了一阵子,似乎也弄懂了人们为什么对那些人如此冷漠。
可如今,《温柔的夜》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三毛的做法——“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也许我还不太懂,但我觉得宁愿自己受骗,也希望这世界少一些猜疑,多一些信任,让世界充满温暖,充满情爱。我就是想唱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女电影演员露丝玛利在戛纳海滩上遇见了主人公狄克·戴弗,一位精神病医生。他妻子妮珂是他过去的病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温文尔雅,待人彬彬有礼,露丝玛利很快就迷上了他。尽管她一再对他表明心迹,狄克却始终不为所动。回巴黎后,他对妻子妮珂的忠诚看似没有动摇,事实上却情不自禁地被露丝玛利吸引。
为摆脱对露丝玛利的幻想,狄克开始撰写专著,对复发癔症、精神状态仍不稳定的妮珂尽可能温柔体贴。在阿尔卑斯山度假期间,他遇到昔日好友佛朗兹,并用妻子可观财产中的一部分与他合伙办了一家诊所。此时,妮珂收到一封指责狄克与病人通奸的信,病情加剧,在郊游中故意撞毁汽车。狄克沮丧万分,独自外出度假散心,途中与罗丝玛利偶遇,却只是意识到他们短暂的爱情已无可挽回。
最终他借酒浇愁,妻子也离他而去。他曾是这个浪漫时代的缩影,最终却沦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失败者。小说见证了菲茨杰拉德虚度了大半生的“爵士乐时代”的幻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作者本人所谓的“对人生透彻、惨痛的了解”。
这本书中有一篇寄语,是这样的:
我热爱父亲和母亲的生命!我热爱所有亲人们的生命!我热爱我自己的生命!
从这个寄语中,我认为这本书是告诉你要学会热爱所有的生命的,于是我继续往下翻。
在翻到目录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共有12个故事,每个故事都很好看,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毛帽子毛背心毛袜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萌芽的小女孩从一个酒鬼那里买了一只叫小可怜的狗,那只狗很可怜,很冷,于是萌芽和她的妈妈给它织了毛帽子、毛背心和毛袜子给它穿,后来这只狗离开了萌芽和她妈妈,因为它知道自己快要老死了,然后萌芽也知道了它是一只老狗,最后她把小可怜的'毛帽子、毛背心和毛袜子按照小可怜生前的比例摆了起来固定在相册上。
这篇故事让我感觉到萌芽非常关心小可怜的生命,我明白了要关心世上所有的生命。
看完夜色温柔我很想哭。却哭不出来,因为有几分悲剧情节重合在自己身上而变得象看一部喜剧。很难受。郁结了几天。
这是个年轻的梦想在星光灿烂下日渐荒芜的故事。
主人公肆意挥霍着被爱的感情资本,灵魂逐渐成为物质金钱的牺牲品(我本来要用附庸的说,后来察觉不对),最后空剩一副酒鬼的皮囊。
按王尔德的想法,这本书不是一个完整的艺术。因为有太多自己的东西。尽管这是个有趣的悖论。
主人公最后成文菲茨杰拉德一角,真实演绎了作者自我批判的可怕预想。尽管我想分析主人公戴弗的人生经过。但跳开对美国这段蛮荒时代萧条历史的愚昧无知恐怕显得肤浅了。
1.回忆是种自欺的行为,往往让人生变得更多疑,甚至固步自封。戴弗就是被回忆引诱迷失了自我,错到回头无岸。
2.我要慢慢搭建一座精神家园,坚实的,形而上的,宽广自由的,整洁有序的。物质的家园倒了,至少要让心灵有归属。只有自己。主人公无可厚非的软弱。他的敌人不是一个阶级。引用一段话就是他“反叛的是上流社会贵族优雅外衣掩盖下的利用人压迫人的理性及其竭力维护的泯灭人性的传统。”(虽然不大懂)但他被战争搞的失意久久,被人情债钳制得喘不过气。最后,他那可爱的纯真天性屈服了。——原来灵魂是能切割的,能同化的,能变态的。其实,软弱是我们进步的真相。这是心知肚明的秘密。
3.戴弗喜欢精心安排一场场“交际”,阻碍了关系发生的奇巧性,全部在他的控制中。他自然成为众人言论的核心。这暗示了他个性中“以自我为中心”和“自信”的部分。而这样的掌控行为会消耗他很多的精力却花在无意义的活动中。——这成了他奋斗力量一点点丧失的无形伤口。当他不被拥戴和接受时,“自信”的崩溃加剧了他的“堕落”,泛滥了他的空虚。
4.戴弗还是个病理学家(心理学家),过分本能的理性使对其妻子妮可的爱给职业化,失去了自然的力量。——这成了他们婚姻破裂的慢性毒药,成了他丰富情感的屠夫和窃贼。他让我留意到自己的爱的形式问题。
5.结尾的悲剧色彩被几个“*庸”配角的意外成功所深化,仿佛在讥笑着“光芒万丈”的主人公的大失败。或许,这正揭示了“美国梦”裹藏的冷漠人心。
6.奢侈不会让生活变得更简单。它本身不光被包装还不断包装着别人,最后象变魔术一样把什么都变得面目全非。奢侈是戴弗生活中不曾留意过的有形杀手。其实,我们是鲁莽者的大多数。
断断续续,用了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带给我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三毛的善良和荷西的忠厚。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夫妻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文章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或许是三毛的真实经历,或许是三毛的心理想象。但不管怎样,每一篇作品都透着三毛对人的看法,对人生的启迪和概括,并且是那么恰如其分。每读一篇,我的心情都会静谧起来,尽管情节也有曲折趺宕,但三毛语言的特色,总不至于让我有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游离其中,就仿佛来到漫山遍野的花丛当中,有一条小路,漫步迈向前方,两旁飘溢着花的芬芳。走着走着,眼前突然闪出一个大花园,顿时让人豁然开朗,心境明亮。沉浸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总是有所期待,想象着三毛对这件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精辟哲理。
其实,吸引我读下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化身真实中的三毛,去游览、去经历五彩斑斓的生活路程,去感悟、去体验丰富多采的酸甜心路。一直很崇拜那些飞来飞去的.人,当然也喜欢读他们关于在路上的书籍作品。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一个*女孩,年纪轻轻就留美游欧,后来还让人吃惊地嫁给一个大胡子的西班牙人。可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去世,这使三毛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有句话说,“每个不幸的东西,都让我心灵颤动。”我喜欢三毛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崇拜。
阅读中我发现,三毛的心理反应竟和我出奇的相似(或许这也是每一个忠实读者的感觉)。这是人性的善良还是性格的懦弱?我不去追究,只想静静地体会。毕竟,意识是我自己的,谁也夺不去,谁也左右不了。就如三毛做的一样: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我喜欢三毛,喜欢《温柔的夜》。
从小看《三毛流浪记》,对身世坎坷的流浪儿三毛很是同情。长大后看三毛的书,既是佩服她的才情、她的勇敢、她的浪漫,但同时也对她充满怜惜。在这本书里,《拾荒梦》和《石头记》、《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让我们见识到了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领略到了她骨子里的浪漫与自由,由衷地羡慕。整本书看完时,我滋生感慨,“行万里路”的背包客也不是一般人就可以的,必须要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身体素质要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三毛从小身体就不好,但又生性向往自由,管不了自己的腿,经常飞来飞去,也经常和荷西搬来搬去,导致痛并快乐着,肉体为灵魂的自由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两个人最后也没有爱情的结晶,如果有了孩子说不定结局会改写,三毛说不定不会选择自杀……
其次,最好能“多才多艺”,有好几个看家本领。三毛是个自由职业者,随性而写,稿酬应该不低,但她和荷西的生活还是比较吃紧的。主要是因为荷西一方面大男子主义比较强,不愿意吃软饭,在《五月花》里,他宁愿受老板严重的剥削,也不愿意丢掉工作。另一方面,他好像只会潜水,又仅仅追随着爱自由的三毛,所以是经常失业,有时候甚至长达一年,自己是比较郁闷的。在三毛给家人的书信中,她提到如果能在台湾找到稳定又高薪的工作,打算会老家,可见荷西的专业和市场还是不太对口的。三毛虽然爱自由,但是非常孝顺家人,时时刻刻惦记着父母,而且她的一些旅行很多是受到打击后去疗伤的。看完这本书之后,不知怎的,心里滋生这样一种想法:为何不能安安稳稳过一生呢?或许没有感人至深的浪漫爱情,或许没有斑斓壮阔的滚滚红尘,或许没有轰轰烈烈、最真性情的三毛,只有*凡的相知相守、相亲相爱,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淡淡才是真!把风景都看透的三毛,下辈子会不会选择细水长流的*凡呢?
愿家人安康快乐!愿得一心人,白首不想离。
这是第一次读三毛作品,其实久仰其大名,一直想读她作品,但没什么时间接触,本想在图书馆借她的第一部作品《撒哈拉的故事》,没想到已经一抢而光,于是借了《温柔的夜》。了解了一下,发现这部作品似乎是《撒哈拉的故事》的后续,里面第一篇《寂地》就是写在沙漠的夜晚,一起讨论脸狺的传说,非常精彩生动。后面几篇虽然没有看到沙漠的影子,但每篇故事依然三毛风范,洒脱而细腻。
1.断断续续,用了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带给我最深印象的,莫过于三毛的善良和荷西的忠厚。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以及夫妻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文章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或许是三毛的真实经历,或许是三毛的心理想象。但不管怎样,每一篇作品都透着三毛对人的看法,对人生的启迪和概括,并且是那么恰如其分。每读一篇,我的心情都会静谧起来,尽管情节也有曲折趺宕,但三毛语言的特色,总不至于让我有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游离其中,就仿佛来到漫山遍野的花丛当中,有一条小路,漫步迈向前方,两旁飘溢着花的芬芳。走着走着,眼前突然闪出一个大花园,顿时让人豁然开朗,心境明亮。沉浸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总是有所期待,想象着三毛对这件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精辟哲理。
其实,吸引我读下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化身真实中的三毛,去游览、去经历五彩斑斓的生活路程,去感悟、去体验丰富多采的酸甜心路。一直很崇拜那些飞来飞去的人,当然也喜欢读他们关于在路上的书籍作品。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一个*女孩,年纪轻轻就留美游欧,后来还让人吃惊地嫁给一个大胡子的西班牙人。可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去世,这使三毛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有句话说,“每个不幸的东西,都让我心灵颤动。”我喜欢三毛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崇拜。
阅读中我发现,三毛的心理反应竟和我出奇的相似(或许这也是每一个忠实读者的感觉)。这是人性的善良还是性格的懦弱?我不去追究,只想静静地体会。毕竟,意识是我自己的,谁也夺不去,谁也左右不了。就如三毛做的一样: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最*在读三毛的一本书《温柔的夜》,文字如题,很温柔,谈不上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但却让我身临其境。走进书中,去感受着三毛亲切、自然的故事。其实以前并不没有读过她的书,因为听说她是自杀而死,文字也比较悲凉,所以一直比较拒绝读她的书。为什么会买这本书,是觉得书的封面很小清新,连题目都没有看,就直接买回来了,那就读吧,读着读着,竟渐渐喜欢上了她,和她一起走在旅途中,领略异域风情,感受她的真挚、热情和自由。
一段段旅程,一篇篇故事,有快乐、有悲伤、有兴奋、有痛苦,三毛在旅途中,我在读书中,感悟她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思考,她的每个故事都透露着人生的启迪与智慧。
我最喜欢她小时候的拾荒梦。每个孩子从小都有一个梦想,而她的梦想是做一个自由自在的拾荒人,可是父母和老师怎么会允许呢?只有读书才是最有出息的呀,他们都是希望孩子们长大以后做一个像医生这样的好职业呀,拾荒人的梦想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打断了。其实在很多时候,孩子们童年的梦想都被家长扼杀在摇篮里了,他们会代替孩子选择,让孩子走他们为他铺好的道路,孩子的梦想虽然微小,但并不见得就是没有用的。三毛成年以后,她却因为小时候拾荒这个*惯大有受益,她希望这一生的拾荒梦想能有人继续继承下去。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拾荒梦,它是一个神秘的梦想,也是一个没有终止和答案的结局。
我还很喜欢相逢何必曾相识里的故事。现在的人与人之间非常冷漠,亲情缺乏,很怕遇上事情,但是三毛在故事里遇到了莫里,一位来自日本的朋友,他在滨海大道摆地摊卖东西。三毛的旅途是艰辛的,然而在茫茫人海中,相逢却是一种缘分。虽然和莫里只是陌生人,但是三毛却总是帮助他,给予了他亲人般的关心。这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难得的,我感动于三毛的温暖和善良,也羡慕这位日本朋友。
我也喜欢石头记这个故事,三毛有七块石头她视为珍宝,被别人丢了以后,她哭了有很长一段时间,真像个小孩子一样,童心未泯,不过当她在深夜的夜空中,看到了她那七块石头后,她不再整天伤心难过了。她想通了,既然东西已经丢了,那就顺其自然吧,何必再伤心难过呢?是啊,人生在世,像三毛这样,率真一点,不要被世俗的烦恼所困扰,不必患得患失。简简单单的小石头,也能悟出很多人生的道理。
徜徉在《温柔的夜》中,我感受三毛简单自由的生活,体会三**彩丰富的旅途,流连忘返。
三毛这个人,我从小就知道了。
大概三年级的时候,假期在小姨家里找到许许多多琼瑶的书,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回到家便四处找书看。看爸爸爱看的武侠小说,二姐爱看的《故事会》、《知音》、《读者》……甚至大姐师范学校发的《阅读与写作》教材,都寻来看。自然都是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地看一本又一本。
而这些书里面,还是数琼瑶的书看得最多。包括当时盛行的《还珠格格》,电视剧没看全,小说却一本接一本的看齐了。而印象中的三毛,大概就是和琼瑶齐名的女作家了。神秘而又浪漫。大约知道她和荷西的浪漫故事,然却似乎没有看过她的书。或许看过,早被看过就忘记的我抛诸脑后了吧。
上个月在市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心血来潮的借了一本三毛的《温柔的夜》,还有三本别的小说。在家防止了一个月,临到还书期了,赶紧上网续借,抽着闲暇时间把小说看完。《温柔的夜》被搁置在了最后头。看书名就像是那种百无聊赖的抒情散文,放在最后看吧。
然而当我翻开这本书,从开场白开始,就深深陷入其中——真香!
三毛可真是一个自由又浪漫的人儿啊!从身体到灵魂,无时无处不散发着自由浪漫的香气,对于正困囿于工作育儿种种家庭琐事中的我,自由比浪漫更吸引我的注意。这个自由随性的三毛真是让我羡慕不已。
想写便写,想画便画。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喜欢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自由洒脱,随心随性。一开始我把这一切归结于自由的三毛还是一个好运的三毛,遇到了一个支持理解她的荷西。好脾气的,温柔体贴的荷西。然而,看到《五月花》里,温柔体贴的荷西也有缺点,一个好脾气到没有底线,甚至懦弱(在我看来)到被老板一再压榨也不知反抗,像极了现实中的“烂好人”。自由浪漫的三毛立马能够立起来,成为荷西的肩膀,帮助荷西讨回薪资……虽然没有全数要回,但也好歹让那个欺软怕硬的老板尝到了她的厉害……她可不是个好欺负的人!
这可真是让我欣喜的地方——我可不想看到一个处处和*,时时歌舞升*的自由浪漫的世界——那和现实相去甚远。我想看到的是真实的三毛在真实的顺逆境中真实的反应,让我真切的感受到她的自由是真实的,她的浪漫是真实的,她的勇敢与善良,都是实实在在的——若换作是我,在那样的境地,也会(可以)那样应对。
也许,只一本《温柔的夜》还不足以了解三毛的全部。但在这一个个小故事温暖的,有趣的小故事里,我真的——认识了三毛,这个灵魂有自由浪漫香气的女子。
《温柔的夜》是著名作家三毛的一篇散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三毛要从大迦纳利岛港口去娜丽芙岛的买票途中,一个流浪汉想向三毛借一点钱买船票。一开始,三毛始终不肯借钱,她以为流浪汉是在骗她,后来,当流浪汉绝望的时候,三毛心软了,终于将钱借给了他,最终,当三毛登上船,在船上看到流浪汉手中拿着船票并没有骗她时,她为自己当初的猜疑感到非常愧疚。
“空旷的大船,灯火通明,好似一座无人的城市。走在寒冷的甲板上,总使我觉得,我是从一场豪华的大宴会里出来……”三毛那细腻的描写能引起人的无限遐想,使你沉醉其中,会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真让人惊叹,而当我读到最后三毛为自己的无端猜疑而感到愧疚时,不禁心生感慨,细想当今社会能有多少人有如此境界。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在大型的超市外或热闹繁华的街道上,一些衣衫褴褛,满面污垢的乞丐伸手向人讨要。他们有的是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有的是缺胳膊少腿的中年人;有的是天真无邪,却蓬头散发的少年……而行人大多是行色匆匆,惟恐避之不及。为什么,会这样呢?是他们不值得同情?是人们缺少同情心?还是……一串串问号常在我脑海中闪现。
有一次,我在时代超市门前看到一个神情憔悴的中年人,跪坐在一张大纸上,身旁还坐在一个比我小的孩子,白纸上写着这父子俩不幸的遭遇,而小孩似乎什么都不懂不时东瞧瞧,西张张。看到这个本应和我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读书学*的孩子,却与我有着天壤之别时,我没有多想从衣兜中翻出了5元钱放到了他们的跟前。回到家,我对妈妈说了这件事,而妈妈对我说:“你呀,你呀,这些人可不能相信呀!他们有好多都是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来骗人钱财呀!你上当受骗了。”“啊!真的吗?”我当时还真后悔了一阵子,似乎也弄懂了人们为什么对那些人如此冷漠。
可如今,《温柔的夜》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三毛的做法——“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也许我还不太懂,但我觉得宁愿自己受骗,也希望这世界少一些猜疑,多一些信任,让世界充满温暖,充满情爱。我就是想唱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女电影演员露丝玛利在戛纳海滩上遇见了主人公狄克·戴弗,一位精神病医生。他妻子妮珂是他过去的病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温文尔雅,待人彬彬有礼,露丝玛利很快就迷上了他。尽管她一再对他表明心迹,狄克却始终不为所动。回巴黎后,他对妻子妮珂的忠诚看似没有动摇,事实上却情不自禁地被露丝玛利吸引。
为摆脱对露丝玛利的幻想,狄克开始撰写专著,对复发癔症、精神状态仍不稳定的妮珂尽可能温柔体贴。在阿尔卑斯山度假期间,他遇到昔日好友佛朗兹,并用妻子可观财产中的一部分与他合伙办了一家诊所。此时,妮珂收到一封指责狄克与病人通奸的信,病情加剧,在郊游中故意撞毁汽车。狄克沮丧万分,独自外出度假散心,途中与罗丝玛利偶遇,却只是意识到他们短暂的爱情已无可挽回。
最终他借酒浇愁,妻子也离他而去。他曾是这个浪漫时代的缩影,最终却沦为一个顾影自怜的失败者。小说见证了菲茨杰拉德虚度了大半生的“爵士乐时代”的幻灭,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作者本人所谓的“对人生透彻、惨痛的了解”。
这么长的一本书我终于看完了。顾婉凝和虞浩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一起了,个中曲折我也不多说了,他们爱的深,是那种非你不可的爱,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份,反正我是真的没有见过。像婉凝那样的女子,恐怕也只有虞浩霆这样的男人配得上了,他们是佳配,更是良配,江山和美人,虞浩霆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婉凝。婉凝母亲没有得到的,婉凝却得到了,婉凝要比她的母亲来的幸福。
霍仲琪,他也爱着顾碗凝,他的爱一点都不比虞浩霆少,可他终归在一开始就已经错过了,错过了的东西无论再怎么样也补救不了,就像小霍,无论他对婉凝多么好,也只能是默默守护,那份爱只能深埋心底收藏一生。开始看到他碰了婉凝的时候真的很讨厌他,可后来又觉得释然了,也许这算是作者给他的补偿罢了,不枉费他对婉凝用情至深。
还有不得不说的人邵朗逸,很好的一个男子,从一开始就感觉他是认识小时候的婉凝的,可是看到结尾也没有说这一茬,在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也喜欢顾碗凝,不过他早早的娶了妻有了孩子,虽然这些都是为了虞浩霆而并非他所愿。他比小霍有幸的是他娶到了婉凝,虽然从来不曾碰她,可毕竟婉凝曾经以他夫人的头衔生活了一阵子,婉凝第一个孩子的名字也是他父亲取的。他对婉凝的照顾很多,不难看出他真的喜欢婉凝,可他又从来没说过,他曾经为了虞浩霆把婉凝骗回来,却又后悔过。他说过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我说的假话从来都没人怀疑,我说出的真话却没人相信”,这是他对虞浩霆母亲说喜欢婉凝后自己说的话。邵朗逸这个人我看不懂也读不清,真真假假,连他自己的妻子都是因为任务而娶,却让人看不出任何不好,感觉比那些因爱而成婚的人还要好,他待他的妻康雅洁就如同爱人一般,也许他也是有点喜欢的吧。朗逸这样的男人,无论什么样的女人嫁给他都会幸福。
整本书真的很喜欢,虽然有些情节很复杂没仔细看,但其中的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塑造的非常完美,像婉凝这样聪明美丽的女子,也只会在书里,她那样的幸福,也只会在书里。
打开这本书,我马上就翻到《温柔天才》这个故事,一听这个名字我就猜测主角是个天才。但是“温柔天才”这个词,却让我陷入了迷茫,这温柔天才,到底是温柔上的天才,还是很温柔的天才呢?我一直认为是前者。
“我”在马路边哭,他碰到了韦,也因为韦,我才有了一个新的观念。我非常喜欢作者这种写法,似乎要告诉我们主人公是韦。还是第一个问题,韦的行动却告诉我是很温柔的天才。他虽然在表面上的“早老了”,但他的心却似乎也有了一种沧桑感,给了“我”与老师,一个新的观念。好人命短啊!祝愿韦的这种精神永驻在人间。
温柔天才是我这个暑假看的第一本书,在书的前几页这样写:《温柔天才》是被誉为*的“短篇儿童小说之王”的常新港所著,曹文轩说过:“他的作品,正是我说的具有高贵血统的‘王书’”,《温柔天才》里的目录包含了:回来吧,伙伴、光明树、冬天的沉默、应有一条那样的河、独船……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就是‘三独’,因为我看完了那篇小说,那篇小说让人在凄凉的气氛中却又能感到温暖。看完这篇后,在我的脑子里永远都忘不掉这样得景象:一个孤独的爸爸坐在船上,一个孤独的儿子拉着船,一艘孤独的船在河上慢慢的漂流着。这里的孤独非常的凄凉,但是却表现了父子情深。
这部小说充满了男子汉的气概,心胸,成功地构造了文章的三个主人公:既倔强又固执的张木头、善良勇敢而舍己为人的张石牙和善良的王猛。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人间真情的温暖。特别是当我读到王猛跪在张木头跟前,喊他爸爸时,我的心里又是疼痛又是感动,眼泪又刷的流了下来,可以说这是我读过最感人的片段。我还要读别的书,我妈妈给我买了其他的书,是一个系列的。有一次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句话可以总结这本书:因为怨恨,因为误会,人和人之间会隔着一座冰山。但是真情,却能融化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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