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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现在为止,读过很多本书。我读过第一本书是一本古诗总集,相信大家对这本古诗总集并不陌生,这本古诗总集叫《唐诗三百首》。
也许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但这本书对我却是珍宝,我对这本书是像对弟弟妹妹一样爱护。大家会不会想不过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而已吗?我家也有。这本书是当年我家还不怎么富裕有的。
那时我还是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一天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版式较老的书,当时我妈妈对这本书一点也没有在意,但我却这本书独见钟情。我看到了这本书我就哀求妈妈帮我买。妈妈看我这么忠诚的表情就帮我买了。其实我后来才发现这本书在当初是比较贵的,但妈妈为了满足我的愿望还是帮我买了。
当初买了之后我就开心了好几天,觉得那是我的荣耀。我觉得不好好读它真是太可惜了。我从李白的唐诗读起。“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从从容容地背诵了一首首古诗,后来我竟背完一整本书。
这第一本书给我的`人生有莫大的启明,他在告诉我读书必须有兴趣和超长的耐心。相信自己通过这本书可以成长。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苦儿流浪记》。它的作者是法国的一名小说家,名字叫埃克多·马洛。
这本书的小主人公雷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雷米是个非常善良,知恩图报、重感情的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先为他人着想,后为自己考虑。他尊敬每一个人,时刻惦记着师父对他的教诲。并且我觉得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不论遇到多少困难和挫折,他都会坚强的去应对;不论是多么大的困难和挫折,他都能勇敢去面对。
尽管这本书的开头到中间都让人感到凄凉,但最后,他和他的'小伙伴一起找到了他的亲生母亲的结局却是完美的!这让我为小主人公雷米深感欣慰!这样的结局也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看了这本书,我从书中的小主人公雷米身上不但学到了怎样去面对困难、怎样尊敬别人,并有礼貌的和别人交谈,而且我还学到了怎样做一坚强勇敢的人,做一个不怕苦不怕累的男子汉!所以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我的房间里有一个大书柜,里面有很多书。其中有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上下五千年》。
那是去年暑假,爸爸带我到新华书店去买的书。当时我刚一进店,就看到一本本精美的书籍整齐地排列高大的书柜里。放眼望去,整个书店内似乎是由书组成的知识大海洋。其内各种书都有,有图画、漫画、小说、杂志、报刊等等。*日里,父母都说我像个“老知青”,因为我在选书上十分苛刻。可逛了一圈后,书店虽大,我喜欢的书却寥寥无几,偶尔留意几本,却不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我走来走去,已经过去了大半天,却仍没找到我想看的书。等逛到书店一个角落时,我的脚步忽然停下,因为我发现了我要找的书的类型,于是我仔细搜寻,以找到我要买的书。我不经意间向这书柜的下层瞥了一眼,竟奇迹般地发现了我一直想要买的一本书——《上下五千年》。我迫不及待般的将这本书抽了出来,打开书,爱不释手地逐字逐字阅读了下去。我越读越喜欢毫不犹豫地让爸爸买下了它。离开书店后,我在回家的路上都不忘翻看几眼。
回到家后,我立刻坐到在书桌旁仔细品味其中的章节,打开书,五千年的历史尽收眼底。圣人款款而来,夸父的执着,岳飞的忠诚,诸葛亮的智慧等等。一代代风流人物的精神让我崇拜。这是中华人民的骄傲也是中华民族的自豪。我渐渐读得入了迷,即使到了睡觉的时候,也不想放下手中的书。
这就是我和《上下五千年》的故事。
书籍,自古以来被人们所珍视,因此有了营养品的美誉。千年万年,书籍的价值都是恒古不变的。而我这只小书虫,却为了那本书和妈妈大战了足足两个回合。
最*,妈妈给我买回了一本精美的《曹文轩作品集》。我如获至宝,一等到妈妈放松警惕就抱着书看。妈妈见我看的时间太长,影响了正常的学*生活,同时也想方设法地管住我。
一个周末,妈妈不上班,全天都在家盯着我。我想看书想得心痒痒,无奈作业又没做完,还剩一大堆。于是,我灵机一动,把书捂在衣服里,装作上厕所,一进卫生间就把门重重关上,得意洋洋地坐在马桶盖上把书抽出来看。可谁知我一看书就入了迷,忘了时间,不知不觉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书中纯净优美的文字与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妈妈看我这么久不出来,疑心一起,静悄悄地逼*卫生间,趁我不注意,推门就入。我吓了一跳,慌张地想把书藏起来,可已经来不及了,被妈妈抓了个现行。接着,我的书就被理所当然地没收了一周。第一局大战我以失败告终。
刚刚把被没收的书拿回后,我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见缝插针,随时阅读。不久之后的一天,我放学回家已经很晚了,做完作业就到了睡觉的时间。我连书都没有看,心里自然不舒服。睡觉时,我偷偷摸了一个手电筒,把书翻开放在枕头下,用左手撑着枕头,以便随时隐蔽。我用手电筒照着文字,一字一句地读,越读越轻松,身临其境。我翻页的时候由于声音太大,引起了妈妈的注意,我却没发现。妈妈关掉电视,从客厅径直走过来。当我听到妈妈的脚步声时,妈妈已经离得很*了。我心里一紧,忙手忙脚地关手电筒,可半天找不到开关,急的满脸是汗。没办法,我只好直接把枕头放下,手电筒压在枕头下面。不巧的是,手电筒的灯泡正对着容易反光的床头。妈妈进到我房间后,一眼就看到了床头上那闪烁着的亮光,生气地走过来掀开我的枕头。枕头下赫然放着那本显眼的《曹文轩作品集》和那只“不听话”的手电筒。于是,我被妈妈教训了一顿,书被没收一个月。
虽然这两次“战役”我都以失败告终,但是我从妈妈的教育中知道,读书虽好,可不能影响生活和学*,读书得安排在所有任务完成之后。这样的阅读才是真正轻松有意义的阅读。做其他的事也是一样,要把重要的事做完再做放松的小事,这样的生活才有条理。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鹿斑比》。
我把书拿到学校去,在教室里看了起来。这本书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上课了,老师进来了。我迅速把书放下,开始上课。
到了中午,午读时间是看课外书的时间。我又把书从书包里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上课铃打响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放学了,我坐在自行车上看了起来。到了家,我把作业写完,继续看书了。我越读越带劲,就像自己也是一只鹿,在森林里走来走去,那真是自由呀!
一阵香味把我带回了现实世界。开饭了。我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又看起了书。
我一天就看完了,如果有空,我就又看起这本书来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快乐。
我曾向人借过无数本书,还回去时,不是消失,就是破损,不是破损,也会被我折磨地不像一本书,没有经过我致命摧残的,完好如处的还一回去的,只有一本书,相知道为什么?那就来听听我和这本书的故事吧!
说起来,这本书并不是十分特别,使我不忍心"下手”,它是一本三年级下册以上的学生多有的书——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为什么我不肯摧磨它呢?因为它曾像一米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记得那是期末考试的前一晚,我欢快地唱着歌儿,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到家,打开书包,正准备复*一下英语书中的几个不会的难点,却发现向来"马虎”的我又犯病了,在这么紧要的关头,竟把英语书忘学校了,更没想到的是,老天爷真不给我面子,我赶到学校,保安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因为怕丢失东西,比须给班主任大个电话,打就打把,可没想到的是班主任老师有事,打了2个都没接,哎白跑了一趟。为了明天的期末考试,我只得另想它招了。
接着,我和妈妈又去了潘琳家,我敲响了门,叫了几声:"琳琳,开门!”她听见了,立即开了门。我进了她家,支支吾吾地说:"那个……那个……琳琳,我的……英语书给……忘在学校里了,你能不能……能不能把你的那个……那个英……英语书,借我……借我看……看一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来几乎成了蚊子叫,但也总算凑足了一句话。她听了我用好几分钟才拼出来的几十个字的话来,好看的眉头绞在了一起,打了几个结,嘴巴紧闭,我的心像一只在东跑西撞的小鹿,生怕她会开口拒绝,她终于在沉思N分钟后开了金口。
她终于开金口了,说:"没问题,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去拿。”
后来,我成功地借到书。
再后来,我考了好成绩。
再后来,我知道她考差了。
再后来,我知道她也没复*……
书,是朝阳、是春风、是雨露,它像大海一样辽阔,翻滚着知识的波涛;像大地一样富有,蕴含着无数财宝;像希望的的田野飘荡着知识的芬芳;像辽阔的天空充满着智慧的阳光。
记得有一次放学后我来到了我心中向往的“绿洲”?D?D百草园书屋。到了百草园书屋,我就在书架面前如饥似渴的寻找着我喜欢看的书,突然我被一本少年版的《意林》给吸引住了,只见书的封面上写着两个刚进有力的大字,听老师说这是一本难得的课外读本,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拿起来,坐在小板凳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不知不觉我也投入到了书中的情节当中去了,等到我缓过神来,天已经微黑,我匆匆的交了钱,急急忙忙地朝家里跑去。
忽然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刮起,豆大般的雨点落在我的脸上,好像有人在云朵里面一盆一盆的泼着水,我急忙脱下外罩,把书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而我却被雨水浇成了落汤鸡。
回到家,妈妈在门口吃惊地望着全身湿透了的我说:“你怎么啦?这么晚才回来?”“啊,买到了。”我前言不搭后语的说,我也顾不上那么多,匆匆擦干了雨水换上了睡衣,就钻进屋里继续看我的《意林》。
自从读了一期《意林》后,我又接连买了好几期,读了《意林》使我增长了许多课外的知识,开阔了眼界,明白了许多道理,今天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它给我力量,明天我用知识去武装头脑,我爱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绿野仙踪》。我的到它时,心里甜滋滋的,我捧着它和妈妈回了家。一回家,我就把《绿野仙踪》打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连饭也顾不上吃一小口。妈妈担心地说:“孩子,快吃饭吧!”我说:“看完这一本书,我就吃,”可是,我看到了7点,也没吃一口饭,一直看到快9点了,我大声对沉睡的妈妈说:
“妈,我看完了,您瞧,一本这么厚的书我都看完了。”妈妈瞪大了眼睛,吃惊得说:“这么快就看完了?真有本事!”我的.意地对妈妈说:“哈哈,真没想到,我也能读这么多呢!”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有趣的想象力,我会编许多有意思的小故事,比如我想象的《宇宙上的电视》、《水果服装店》等等。
就因为这本书,我家的墙上有两张读书明星奖状了!爸爸看了以后,高兴地对我说:“小书迷,你可真行呀!”
有一天,我办了一件大大的好事,也和这本书有关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奶奶正在看电视,忽然听到水流动的声音,奶奶下了一跳,我跑过去,按着书里的事情,我受到了启发,用一本本书垫上,还有毛巾等物品,经过我的办法,水不流了。等奶奶找来爸爸,我已经修好了!爸爸夸我说:“真聪明,急中生智啊!”
直到现在《绿野仙踪》还像刚买回来一样呢!因为我非常爱护它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探险天地”里了解到人一生大约要走12万千米的路程,等于绕地球至少三圈呢,你能想象得到吗?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翻开童年的成长日记,这里记载着我的喜、怒、哀、乐。其中,有一个“特别”的朋友,你们想知道它是谁吗?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本励志的动物小说,介绍了在森林里住着一群野猫,有四个族群组成:雷族、风族、影族、河族。它们继承祖先留下来的武士传统,为了生存而彼此竞争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伙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它。拿到这本书,我只是粗略的翻了一遍就被猫族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抱着书看,回到家,我还是捧着书看。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边看书,结果和路边的小树来了个亲密拥抱,闹出了不少笑话。现在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翻开看看。
这本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丰富了我的课余时间,更让我学会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友谊。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吗?那就是《一片叶子落下来》这本书。
书里面写了一片叶子经过四季,慢慢变老了,最后,终于落下树枝的故事。这片叶子是主人公小男孩最喜欢的一片叶子了!我每天回到家,想起来了就去翻翻它,它很像我的好朋友!每天我看见它的时候,它都好像对我笑呢!因为我每天翻它,所以我会的成语变多了!
你知道我不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吗?那就是《会飞的教室》。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只是我还没看过呢,所以不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我觉得它也是我的朋友,只是我现在还不想去读而已。
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书都是我的'好朋友呀!我会好好读它们,向它们学*的。
我最喜欢的书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里面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怎样解开一个个谜团,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是英国的名侦探,我很崇拜他。我每天都在读它,就像好朋友天天都见面一样。只要我的时间充足,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去读它:下课的时候我会读它,写完作业和吃晚饭我也会读它。它非常安静,还会教我知识,也不会逼我学*,我非常爱惜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他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而是一本非常特别的书,它也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我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它。这本书的名字叫《小马宝莉》,它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这本书我一直都想要,但是,妈妈却不给我买,我没有想到,妈妈不给我买的原因竟然是要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给我,当我拿到它的时候,我的心里高兴极了。
我每天早上坐车去上学的时候都会从书包里拿出它来看,写完作业也会拿出来看,睡觉之前还会拿出来看,就连课间十分钟我都在看书。
我以后一定要把《小马宝莉》的全集都买来观看,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我身边除了有许多可爱的小伙伴,还有一位特别的“好哥们儿”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柯南》。
这本书的来历有些不同,我是从路边捡来的,它当时脏兮兮的,擦拭之后,它变得焕然一新。
它讲述的是柯南与黑衣人斗智斗勇的故事,我常常被书里的故事情节吸引。书里的内容特别恐怖,我被吓到过很多次,书中又这么一段经典片段:柯南在得知小兰被坏蛋埋起来之后,他非常着急,尽管他很聪明,但是他还是找了三天三夜才找到了被埋起来的小兰。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这是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捧起书来看,还因为看的太入迷,闹过许多笑话。有一次,我正走在马路上看《柯南》看得入迷,没注意当时是红灯,不小心走到了马路中央,直到听到了车声,我才反应过来,立刻跑到了马路对岸,吓得我魂飞魄散。
对了,还有一次我看书走着路,走着走着,一不小心踩到了刚铺好的沥青路,被困了半个多小时,被路过的好心人救了出来。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惊喜和快乐,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的“好哥们”!
你有一本最爱看的书吗?我就有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笑话大道理》,其中有一篇《小气父子》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有一家的父子俩,父亲小气,儿子也小气。因此人们称他们“小气父子”。一天,小气儿子吃饭时,煮了一个咸鸭蛋。煮好后,他在鸭蛋中间穿了一根细线,系在房梁上。他每吃一口饭,就把线拽过来,用舌头舔一下,每舔完一口他自己心里都很得意。他父亲看见了,嫌他浪费,骂了他一顿。最后小气父亲把鸭蛋吊到房梁上,每吃一口饭就抬头看一眼。
又有一回,小气父亲出门,让儿子看家。不一会儿,来了一位客人找他父亲有事,干等也不见人回来,客人又饥又渴。小气儿子便拿来一只空水杯请客人喝茶,又用双手在空中比划了一张饼,请客人吃了充饥。客人一气之下甩手而去。父亲回来后,儿子把如何请客人喝茶,如何请客人吃饼的事告诉了他。没想到父亲听后却勃然大怒。扬起手给了儿子一个大嘴巴,骂道:“为什么不比划半张饼给他吃?真是混蛋!”看到这里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我想,世上难道真有这样小气的'人吗?要知道这可是变味的“节俭”呀。可见,世上任何事、任何人的观念都是有“度”的,超过了这个“度”,可要贻笑大方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一直鞭策着我多读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我的世界》,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作家卡拉·史蒂文斯倾力创作的一部畅销书。
这本书要讲述了,在一个独特、神奇的世界里有一个村子,这里被边界世界保护着,里面住着一群奇怪的光头村民,外界是无法找到他们的。突然,村子里闹了奇怪的病,小凤和小汤跑出去找到了解药,正要上山拯救村民,但是,他们又不小心弄丢了地图,在沙漠里迷了路。就在这时,一个身份不明的守卫者出现了,他宣称自己的目标与小凤和小汤一致,都是想拯救和保护异形村的村民。但是,守卫者并没有小凤和小汤想得那么好,他其实是想去异形村探秘的坏人……这本书的内容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让我记忆新的故事情书是书中的最后一章,讲述了小凤和小汤先找到异形村的山脉,在山上打败了守卫者,回到了村子里,爬上了小时候玩得那颗大树上,保卫了家园,拯救了村民们。我喜欢这一章是因为小凤和小汤的勇敢和善良最终拯救了所有人,皆大欢喜的结局。
读了《我的世界》这本书,带我来到了一个充满奇幻和想象的世界中周游,在主人公小凤和小汤的'身上我学会了执着和勇敢,真让人回味无穷!
历史如一条大河奔流,吞吐日月,生生不息,代代不已。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这本书描写的就是关于/隋末唐初的历史,书名叫做《隋唐演义》。
这本书以隋唐历史为背景,讲述了瓦岗寨英雄好汉们的传奇故事,他们起兵反抗隋朝*,最后帮助李氏推翻隋朝,建立了唐朝。书中成功塑造了秦琼、罗成、单雄信、程咬金等众多家喻户晓的草莽英雄形象。
我书里的罗成,他白马银枪、英俊潇洒,是典型的偶像实力派战将。在隋唐18条好汉中,排名第7。罗家枪法在本书中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罗成的兵器为/五钩亮银枪,出招又快又狠,别看罗成年纪小,但是枪法高,为大唐江山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是通过这本书我们能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男生看了这本书,可以变得像秦琼一样/豪气仗义,像单雄信一样耿直忠诚,像程咬金一样幽默风趣;女生看了这本书,巾帼不让须眉,看了这本书,我们各个都能当英雄好汉,胸襟广阔,光明磊落!
你们看到作文题目,一定会带着惊奇不可置信的目光的看过来吧!什么?!妈妈是一本书,这又从何说来啊,妈妈怎么会是一本书呢?嘿嘿,就然我来替你们一一解答吧!
这本书的知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我眼中是无所不能的一本宝书。里面写满了我的妈妈对我的由衷的关怀和疼爱,每当我读一页,就能感受到母亲对我浓厚深情的爱意,心中是无比的温暖舒畅,也充满了满满的感激。记得有一次,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妈妈带我去学琴。一出门,一阵寒风凛冽的冷风呼呼吹来,我冷的直打哆嗦,打了好几个颤抖。妈妈一手紧紧地搂着我,把她身上的'热度,都传到我的身上来,一手又将伞故意往我这里倾斜许多。
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啊,瞧,我的妈妈是否就像一本书?
今天我向你推荐一本好书,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是雷锋。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闪光的名字;伟大的雷锋精神,也成了激励和教育人们的宝贵财富,成了矗立在一代代青少年成长道路上的一盏光彩夺目的明灯,一座坚不可摧的路标和丰碑。
这本书写了雷锋从出生到去世,以>故事的形式,在现了雷锋短促而又伟大,*凡而又美丽的一生。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雷锋的那崇高的品质,他的一生是那么短促,却又哪么丰富、美丽、充满光辉。他的一生是艰苦的一生,也是战斗的一生!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我觉得要使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自己辛苦一点,多帮助别人做点好事”。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线的”在他留下的数百则日记里,不仅真实地记录着他在新*的阳光下走过的战斗里程,也写着他崇高的'人生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生活准则。雷锋在世上的时间虽然短促,但是他的影响力却将是无限久远的。
他的精神,超越了国界,超越了时空,成为:‘高尚、无私、爱心、忘我这些美德的代名词。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灵魂,他的精神,还有他的,却如苍松翠柏,在祖国大江南北开始了新的生命。建议你去读一读记住雷锋这个闪亮的名字。
假期里我到表姐家玩,空闲时浏览了她家的.书柜,突然书柜中的一本书跳入我的眼帘,此书正是今天我要推荐给大家的书——《狼王梦》,它的作者是沈石溪。
书中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她丈夫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上,希望小狼成为狼王。可惜梦想破灭了,它的孩子都在快要登上狼王宝座的时候,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唯一的母狼媚媚已成家立业,也要当狼妈妈的时候,紫岚见那只夺去她的孩子黑仔的生命的金雕在媚媚洞口徘徊,紫岚把它的狼王梦继托在它的狼孙身上,于是紫岚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紫岚为了实现她的梦想,不惜一切,甚至付出了生命......
紫岚这种不怕困难、顽强不屈,实现伟大理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像紫岚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要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轻言放弃,学*上不也是这样的吗?而我向大家推荐《狼王梦》这本书的原因也正因为紫岚的精神,值得让我们每个人去拜读、学*。
你能独自一个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物质贫乏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创造美好的生活吗?
相信大多数人都觉得困难,但是有一个人做到了——他就是笛福笔下的鲁滨逊。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是一个极其勇敢乐观的人,我特别的敬佩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他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
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时,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把希望又燃起来;当看到野人们大开食人宴时,他勇敢地站起来与野人们搏斗,最终还救下了星期五。
这些情节让我看得如痴如醉。整本书内容新奇有趣,从一个个曲折离奇、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我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道理。
鲁滨逊是个坚毅执着的人,荒岛上他做的许多事情都失败了,但是他从来不灰心失望,这些失败的经历看似白费力气,实际上都是经验的积累和总结。
辛勤的劳动换来了另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种植园,有牧场,还有两处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重重困难才得来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我们应该学*鲁滨逊乐观向上、坚毅勇敢的精神,只有克服困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对《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呢?快来看一看吧
今天我推荐的这本书是《凯叔讲历史》。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非常有意思。出版社:集团出版社。作者:凯叔。
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古代的文学家在写字。他的上面还有一个青铜器,青铜器的旁边写了四个大字——春秋战国。封面非常有历史的意义。
翻过封面儿就看到了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读历史的.味儿,在人生的劲儿。再往后看,哇!好多的故事啊,春秋时期的故事真的很多很多。
这本书讲的都是春秋战国时期发生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窝头儿打赢了战争——麦丘之战》、《牛牛打赢了这场战争——田单复国》。你们肯定会问。窝头不是吃的吗?怎么会打赢战争呢?还有牛是普通的牛吗?如果是普通的牛,怎么会打打赢战争呢?
如果你感兴趣请买来读一读吧。
远处,冷风*卷着的大地。雪慢慢地飘着,像一片片羽毛在空中飞舞。树枝在雪中显得生硬,毫无生气,让人看了心中很不是滋味。我独自一人漫步在山脚下的雪道上。心中所想的,是那考试后的情形。
那天,拿到成绩单后。试卷上那扎眼的红叉好似化作一股难以*息的风暴在我沮丧的内心中激荡着。考试失利了。我望着身边的人,只能感觉到他们在比划着什么,所说所议完全不经我耳。内心的焦虑与不安仿佛阻碍了我的视线,我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暗了下来。回家的路上,背着书包,仿佛是背了一块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抬头望望那死寂无力的大地———那是一片厚重的白,无望的白。回家之后,我的话很少,父亲没有过多的责怪我,在那段沉闷的日子里,我像一个木偶,一个失去了信心的,不会微笑的木偶。
不知不觉,下雪了。我也同父母一道回了老家,我喜欢家乡的雪……
我继续在山道间走着,心如坚冰,难以释化。因失利带来的沮丧与打击无处排解。忽然,寒风扑面袭来,雪星抽打着我的脸,我觉得这是冬雪对我的愚弄,但我无心周旋,一头埋进风雪里,继续走着。
转角,忽然,一棵俊傲的梅树出现在我眼前。它在风雪中是那样的无畏,坚强,仿佛是在享受风雪带给它的快乐。枝头,那紧密连绽的梅花像是在风中起舞的精灵,粉红的花瓣像是充满自信的火焰———感染着我,释化着我。我忽然感觉内心充满了积极,拼搏的力量。我被深深的震撼到了。梅树仿佛对我伸出了手,示意我过去。来到树旁,一股扑鼻的梅香浸风而来,我感到喜悦。而枝头,还有几个含苞未放的青蕾仿佛正期待着严寒,大雪。我笑了,望着这棵梅树,我找到了人生的真正含义———不经一番寒彻骨,哪来梅花扑鼻香。人,就应在挑战和挫折中不断的完善自己,战胜自己。
我感谢你,梅花。你是我的一本书,一本帮我懂得了人生真正含义,帮我走出困境,帮我重拾信心的一本书。以后,我会像你一样,在挫折中,在寒风中,尽情绽放!
想必大家都读过杨红樱阿姨的经典之作“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吧!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的就是这个系列的珍藏版《瞧,这帮坏小子》。
《瞧,这帮坏小子》是一本轻松幽默的校园系列故事集。在这本书中,杨红樱阿姨再次用鲜活灵动的笔触讲述了一群调皮捣蛋的坏小子们的故事,展示出他们成长的活力、善良的天性和非凡的勇气。这些故事记录下这群常常被老师、家长“误读”的“坏小子”们的内心世界,记录下他们童年的欢乐和委屈。在幽默而温暖的文字背后,是杨红樱阿姨“关怀童年”,“把欢乐还给孩子”的深情期待。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办公室时愁眉苦脸,出办公室时欢天喜地的淘气包马小跳;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的猿猴毛超;怕人家向他要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吃的.吝啬鬼企鹅唐飞;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会输,打架他会赢,还喜欢和汽车赛跑的河马张达等等。
在这本书的许多章节中,我最喜欢“董事长的神秘礼物”这一节。里面“儿子玩失踪,老爸玩跟踪”的故事别提有多刺激了。野营帐篷里的尖叫声还勾起了四位爸爸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呢!
杨红樱阿姨笔下的人物形象虽长得歪瓜裂枣,但个个都不失童心,也正是这样,使杨红樱笔下的小说成了魔法书,成为了文字桥,成为孩子们心爱的读物。怎么样!《瞧,这帮坏小子》不赖吧!我可早已是马小跳的fans喽!你呢?
……
《雾都孤儿》是一个发生在小男孩奥利弗身上的激动人心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个孤儿,他的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后来,他被送进棺材店当学徒,受尽屈辱,终于遇到了心地善良的布朗洛先生,布朗洛先生收留了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他度过难关而不被困难击倒?他瘦小的身体蕴含着怎样的坚强意志?
奥利弗被拖进贼窝最终逃脱的那一章,最让我感动。奥利弗为了离开棺材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就在这时,扒手费金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把奥利弗带进了贼窝。扒手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扒手,和他们一起工作,但奥利弗发现他们是扒手后,就不想和他们来往,冒着生命危险逃跑了。看到这里,我有一种敬佩的感觉。做决定需要很大的勇气。他是一个多么公正的孩子啊!为了不成为扒手,我宁愿失去一个落脚的地方,继续过着四处游荡的艰苦生活。
与奥利弗的生活水*相比,我们比他幸福得多,但我们仍然不满足,经常抱怨不公*。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小困难,就轻易放弃,缺乏意志力。在奥利弗的时代,孩子们渴望更好的生活,渴望学*。这些就在我们面前。为什么我们不珍惜现在拥有的?
《雾都孤儿》教会了我珍惜和感恩!珍惜我们现在生活中的每一刻,满足并感激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那些给我们更好生活的人。
书,像一朵绽放的花,赏心悦目;书,就像一只五彩的画笔,为我们的生活涂抹绚丽的色彩;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夜行的人赶往黎明的道路。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沈石溪写的《66号警犬》。
书中主要讲述了警犬拉拉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故事。警犬拉拉十分的机敏,能嗅着“气味线”去跟踪逃跑的人。它的身体里有八分之一狼的血统,所以它可以轻松地跟踪“气味线”去追捕逃犯。它靠着灵敏的嗅觉,将原先丢失的一万元钱找了回来,还收获了不少意外发现,让人看了不禁拍手叫好。书中的情节有的让人惊心动魄;有的让人身临其境;还有的让人激动不已。
沈石溪的《66号警犬》让我看完后感慨万千。书中的警犬拉拉凭借着自己的优势做出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得到了不少人的称赞和夸奖。
《66号警犬》这本书让人看了回味无穷,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新奇有趣,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古人说的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也希望你去看看这本书哦。
同学们,书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向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我们每天都沐浴在书海中,接受知识的灌溉。你们一定都看过很多古典名着吧?我也不例外。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西游记》。
西游记,大家都再熟悉不过啦。作者吴承恩展开他丰富的想象,将读者们拉进一个奇妙的世界。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形象地描绘出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等个性鲜明的人物。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师徒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毫不留情,为人间打抱不*正义凛然,面对危险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里,他就是一个机智勇敢,诚实聪明,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大英雄。他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多少次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他都从不气馁,往往吸取教训,计上心来,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终於绝处逢生,赢得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并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着。所有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久久回味在曲折的故事中,你对西游记感兴趣吗?如果感兴趣的话,就买来看看吧。相信你一定会被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它爱不释手呢。
在我家的书柜里有很多很多的书,不仅是因为爸爸妈妈爱读书,也培养出了一个爱读书的我,爸爸妈妈常说,“读万卷书如行万里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还别说,自从迷上了家里的书柜,我就成了一个小书迷,我最喜欢看的当属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本《神秘岛》,我看了好多遍,常常为里面的人物故事而感动。
《神秘岛》讲述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热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用品,他们挽救了在附*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深深得被他们不屈不挠的乐观精神所吸引了,而这种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的。他们之中,有工程师、水手、厨师。虽然职业各不相同,性格各有差异,但他们都有一股热爱生活、勇于冒险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有了在荒岛上活下去的勇气和战胜一切困难的信心,也正是这种精神,鼓舞这些人用双手去改变这片土地,让林肯岛变成了一座乐园。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菲浅,他们在岛上团结一心,英勇顽强的与野兽抗击,与海盗斗智斗勇,勇敢顽强的战胜一切困难,正是他们这样顽强斗争的精神才让他们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来,这种优秀的品质多么让人敬佩呀!这些勇敢的人不但是我学*上的好榜样,更是我进步的动力之源。在现实的生活中,爸爸妈妈给我提供了优越的生活条件,良好的学*环境,我觉得更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好好的学*,不惧怕困难,认认真真,当遇到难题时,要仔细思考,不能烦躁,不能轻易放弃,这样就一定能收获到学*上的快乐!
我非常喜欢《神秘岛》这本书,这本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懂得了道理。爸爸妈妈常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我就把这个好朋友介绍给你们,相信你们一定也会喜欢上它的。
我向大家推荐迪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内容提要:鲁滨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触礁,船上的水手个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到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使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滨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了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滨逊从落难到返货英国,这短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推荐理由:看完这本书,你会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在生活在工作中,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永不放弃,努力拼搏不断地创造追求去面对个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滨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书多,好书却极少,而《荒原狼》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
《荒原狼》的封面是荒原狼哈里的自画像,看起来还是一副热情、快乐、自由的面容,可是你不知道热情的哈利的内心深处有许多个冷冰冰、无情、残酷、的哈利。不,这不是哈里,这是哈里——荒原狼
《荒原狼》的作者是德国著名作家赫曼尔黑塞,是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也是作品在20世纪被翻译和阅读最多的欧洲作家之一。赫曼尔黑塞也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
打开目录,一共有七章,分别是“专为狂人所做”“圣人的信仰”“旧灵魂与心灵魂”“与歌德有关的梦”“狩猎”“驯服荒原狼”“哈里的处决”,这些目录看着就想翻开里面看看内容。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非常的疯狂,如:大狼狗坐在床上,看着人类为它表演;哈里走进了自己的内心深处,发现里面却是一碰就碎的镜子,而镜子里站立的不是哈里哈勒尔,而是哈里哈勒尔荒原狼先生。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长着哈里模样的荒原狼。而这本书从哈里疯狂的经历,疯狂的梦,变回了那个年少有为的、愉快、乐观的哈里。这本书的道理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做人最重要的是快乐,开心,健康的成长。有什么事情和困难,要发泄,要表达。要不然你的内心深处也会有一头疯狂的荒原狼。
读了这本优秀的儿童文学必读物之后,你也会有所改变,变成更优秀的人!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三(1)班的冷宇辰,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上学就看》系列丛书,它是*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整套书有八本,分别是《上学就看》——*家园、世界公园、地球村、太空馆、动物园、植物园、科学宫和文体馆。
这套书与其它书的区别可大哩!
首先,每个展开页上的图片多达5-20幅,其中1-2幅是主图,其它的是辅图。这些丰富多彩的图片可以让我们直观形象地学*和理解认识。
其次,每个展开页上的知识点非常丰富,是这本书的精华所在。每个知识主题下一般有3-8个知识点。每个知识点向我们介绍一个小知识,把一个个知识点连起来,我们就有了大学问。比如:讲到企鹅这个知识主题时,告诉我们企鹅的生活环境,企鹅为什么不怕冷,小企鹅到底是爸爸孵出来的呢还是妈妈孵出来的?等等有趣的小知识。《上学就看》动物园这本书我很喜欢看,大概看了三遍,我的脑海里装了数百种动物。上个暑假妈妈带我到杭州野生动物去玩,看见那些动物就像看见久别的朋友一样,我不但能叫上名字,还知道他们的*性,我主动给妈妈当上了解说员,开始妈妈还怀疑我的解说,总免不了去看看介绍,后来妈妈不得不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还夸我是百事通啦。我心里乐滋滋的,想想《上学就看》动物园这本书真好!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一一介绍其他几本书了。
再看看专家是怎样评价这套书的:*家庭研究会会长余心言说:“这是一套有趣的书、好玩的书、有用的书、可以亲子共读的书,还是一套可以读七遍的书。”“知心姐姐”卢勤是这样说的:“《上学就看》有很多知识可以准确地告诉孩子,这本书还是爸爸妈妈的好助手”。
这真是一套了不起的好书啊!我特意把它推荐给大家。谢谢!
我每天都在读书,但是喜欢的书屈指可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早看的一本书。里面的主角——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朋友。他机智灵巧,有七十二变的本领,可真让我佩服。猪八戒,别看他懒惰贪吃,以前可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呢!沙和尚,善良忠心,任劳任怨。还要可爱的白龙马,他也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西行路上最长的一个,默默承担驮唐僧这个艰巨的任务,唐僧没什么本事,但他善良、和蔼、乐于助人,有让人敬佩的超出常人的执着。三个徒弟都有上天入地的非凡本领,而唐僧没有让徒弟借助非凡本领直接飞去取真经,而是一步一步走到西天的。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片段。白骨精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下手,白骨精制造了唐僧和徒弟孙悟空种种误会。孙悟空被逼回花果山,但他得知师傅被抓的消息,立即赶回去救了唐僧。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信念的城墙,能抵挡所有的困难。这本书让我明白“书山有路勤为本,学海无涯苦作舟”的道理。只要永不放弃,学*道路上的荆棘也会变成美丽的玫瑰。?
《森林报》是(苏)比安基写的,出版社是全国百佳图书出版社。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森林一年四季的情况,用报纸的形式写出,十分新奇,故事引人入胜,还让我们认识到了一些可爱又陌生的小动物。用童话的方式,向我们介绍动物的生活*性、*惯与性格,让我们更好的认识它们、爱护它们、关注它们。树木也有故事,让我们知道它们的特别与故事。《森林报》主要介绍了一年四季动物与植物的情况,让我们更好的了解森林。每月一期,字字都有生命魅力,都有生命的趣味。读着这本书,眼前仿佛出现了森林!
比安基是科普家和儿童作家,他长时间生活在森林里,他也因此获得了灵感。长时间在森林里的比安基,已经早就把大自然当成了家,《森林报》就这样问世了。《森林报》深受孩子的'喜爱,现在这本书是教育部的推荐书目之一呢!
关注动物,关注树木,关注森林,一部奇特的百科全书,一部气势恢宏的童话,只有处于森林,才能感受到森林的奇妙!森林的神奇,只有认真观察,才能感悟生命、感悟森林、感悟大自然。到时候你们心里肯定有一句话,那就是:大自然才是最伟大的!
你只有认认真真的读过这本书,你才可以在森林中,把一棵小树苗当成一本书,打开它,成长之旅就开始了。森林是有生命的,认真听它的脉搏声、呼吸声,你就理解了!
树木茂盛,绿色环绕,香气扑鼻,到森林深处听森林的心,一首深沉而美丽的生命进行曲,从春到夏,从秋到冬,足以展现生命的庄严和珍贵。森林是美丽的,聆听森林,聆听生命。
听了我的讲述,你喜欢《森林报》这本书吗?
你试过在游戏中发现科学吗?你试过在科学中发现游戏吗?而我就尝试过很多次。我的灵感就来源于《游戏中的科学》。
在里面你会看到一些五花八门的简单好玩的科学游戏,例如:杂志粘在一起拉不开,这个小游戏的原理是:由于大气压的存在,使纸和纸会粘在一起;而且,在纸和纸之间存在着摩擦力。虽然每张纸之间的摩擦力并不大,但整本所产生的摩擦力却很大。
一元枚铜亮晶晶的原理是:因为空气中的氧与铜币的铜产生反应,形成氧化铜覆盖在硬币的表面所致。醋内含有醋酸和氨基酸,可以溶解造成硬币发黑的氧化铜,氧化铜与氨基酸结合,溶于水中。因此,铜币变得亮晶晶!
在我们的生活里,还有很多很多类似这样的简单好玩的科学小游戏,里面蕴含着很多知识,只要我们细心观察,才能不停地发现。
那么你听了我这两个介绍,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开始喜欢这本名叫《游戏中的科学》的书了呢!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把打开智慧的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的海洋的船。书是一盏灯,给我们指引方向”。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是《西游记》,《西游记》可是四大名著之一呢!
我今天要介绍的就是与电视剧同名的文学名著——吴承恩所著的《西游记》。这本书的特别之处在于——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神仙都是正义的化身,但在《西游记》中,吴承恩却将神与魔一视同仁,玉皇大帝、太上老君、西方佛祖如来,都是被捉弄的对象,不少妖魔倒是可亲可爱的形象,猴精孙悟空便是最突出的一个。孙悟空是一个玉帝口中的妖猴,不被天庭认可,但它率真可爱,不受天规约束,为了追求自由*等,它不惜大闹天宫,敢和天斗,敢和神争,它是我喜欢的英雄。在这本书中我有点不喜欢唐僧,因为孙悟空全程护他,而他却恨死孙悟空了,唐僧做事不分清白。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中,我们都要向孙悟空学*,做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这本书,好吧!希望大家都找来这本书读一读。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书名是《夏洛的网》。这是由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写的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的故事。
蜘蛛的名字叫夏洛,猪的名字叫威尔伯。威尔伯刚出生的时候,个头不算大,但是它还是逃不过要被做成烟熏烤腿的残酷命运。威尔伯知道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后,在谷仓里乱撞,它的好朋友夏洛见不得威尔伯那么消沉,于是准备出手帮它。在深夜,当所有人熟睡的时候,夏洛出动了,在自己织的网的基础之上又织了几个令人类视为奇迹的字,这些字已经彻彻底底的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
第二天一早,朱克曼来到了谷仓前,看到了房梁斜上边的字,赶忙叫来家人;后来这件事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轮流来参观威尔伯,不,应该是那横梁上面的字。第一次夏洛织的是“可爱的小猪”,可是只有这一次,还是不能避免威尔伯被做成烟熏烤腿的事实,所以夏洛织了第二次网……
第二天清早,朱克曼又去了仓库,却不是昨天的字了,朱克曼又叫来家人,横梁斜上方的字从“好的小猪”变成了“了不起”。对于一只猪来说,这完全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朱克曼一家翻遍了谷仓,没有蜘蛛的影子。到了深夜,夏洛又开始行动了,织出了第三个网——“光彩照人”。这三次网,都说明了威尔伯与众不同,都说明威尔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于是,朱克曼一家看到这些网后,萌生了要带威尔伯参加比赛的想法。
在赛场上,夏洛为威尔伯织了最后一次网,也是夏洛生命中为威尔伯织的最后一次网——“谦逊有礼的”。最终得结果就是:威尔伯为朱克曼一家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奖牌,为朱克曼一家带来了骄傲和荣誉,带来了的是不少人的欢呼与庆祝。从这时起,威尔伯不再是一只只能做圣诞大餐的猪,大家都非常的喜欢它,人人都深深的爱着它、为它骄傲、为它自豪。朱克曼一家也不会把威尔伯给杀了当烟熏烤腿,而是会一直好吃好住的饲养威尔伯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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