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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都说,吾于*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让我们看看阿迪克斯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当斯库特小姐对鲍勃。尤厄尔在禁猎季节捕猎的行为感到愤怒、不解时,阿迪克斯教育她对别人应该善良与宽容。他是这么说的:“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没错,而且也确实很恶劣。但是,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救济金支票都拿去换成了廉价威士忌酒,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哭,我真不知道这一带的林场主有哪一个会忍心不让他们的父亲想打什么就打什么。”
当杜博斯太太用言语侮辱杰姆兄妹和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时,杰姆气的脸色铁青。阿迪克斯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生气,也无牢骚抱怨,只是教育杰姆应该心胸宽阔,不失风度。“儿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当杰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没有打骂杰姆,只是严肃的告诉他,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有担当。并且引导杰姆按照**的理智去处理问题——“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还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是勇敢!书中类似的情节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阿迪克斯,一个性格温和,超级有耐心,做事有原则的父亲,勇于面对挑战……总结下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爸爸!他对孩子的品德教育非常重视。没有像孩子的姑妈那样处处约束孩子,刻板地压抑孩子的天性。但是自己的孩子遇到任何问题时,他都能及时出现,并循循善诱的教导孩子,培养孩子善良勇敢的品格。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作则”,我们看看他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赫克,”阿迪克斯转过身去说,“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阿迪克斯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凡事先要求自己,给孩子做一个榜样。
阿迪克斯仅仅是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加以培养吗?显然不是——他每天抱着女儿斯库特读报,并用手指慢慢的在文字间滑过,边指边读。这实际上就是至今为止教育界非常认可的指读法!通过大人的朗读,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字。这种先进的教育方式,就连学校里的年轻教师,号称掌握最先进教育方法的盖茨小姐,都不知道。可见阿迪克斯在孩子的文化教育方面也是很有建树的。
正是从小受到阿迪克斯的熏陶,他的两个孩子才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在读者心目中,这两个孩子健康、善良,有正义感,做事勇敢有担当。在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斯库特小姐面对想冲击看守所的一群成年人,毫不畏惧,还能侃侃而谈,最终用自己稚嫩的话语解除了危机。而杰姆也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在得知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后,愤愤不*,难过的流泪;面对恶人攻击妹妹,勇敢地与之搏斗……虽然他们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是仍然教育并感动了读者。杰姆兄妹有幸有个好父亲,引导着他们站到了对的起跑线上,并且一路飞奔!
再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高分低能者?为什么有那么多缺少担当的“人才”?我们最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人无品,智商越高,危害越大!”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甚至怎么教育自己,我想本书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答案。
这是一本极具教育意义的书,它不光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地帮助,每一位成年读者,也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为父母之道!感谢作者哈珀。李带给我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20xx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等公*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xx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我读了《一只贝》这篇课文后,给我感触很大:默默奉献,光彩耀人。
这篇课文主要讲:一粒沙子钻进了那只贝壳里,从此它不再漂亮,没有了光泽和图案,变得十分丑陋,甚至失去了做贝的荣耀。它忍着这痛苦,最后那只贝用血和肉磨成了一颗罕见的大珍珠。
这就是《一只贝》一文中所讲的既可怜又可敬的贝。它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化成了一颗珍贵而又美丽的珍珠,献给了人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的吗?
就是因为这只贝遇到困难不低头、勇敢,果断,所以最后获得了成功,我们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坚持就是胜利!”。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像贝那样的人。比如:我们的老师,他们也像贝那样无私的奉献。老师每天早早地来到学校为我们上课,长年累月呕心沥血批改作业,那作业本上刺眼的红勾勾,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尽管他们生病了,也会每天早早的来学校为我们上课,头上的黑发慢慢的变成了白发,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多了,还尽心尽力为我们操心。
老师就像一颗大树,我们就是树上的树叶,把我们高高地举起,让灿烂的阳光和滋润的雨露洒在我们的身上。正是这样,有人把老师比作甘露、阳光,因为他们无私地哺育着祖国大地上的鲜花、小草、小树;也有人把他们比作春蚕、蜜蜂,那是因为老师在为下一代不辞辛苦的吐丝、酿蜜。
这就是老师像贝那样无私的奉献!
老师,您辛苦了!
有一只贝,她的贝壳里钻进了一颗十分坚硬的石头。它未能把石头挤碎,只得忍受着内在的折磨,用血和肉默默地将那石头磨成了一个大珍珠。
这样,她的外壳渐渐失去了光彩,失去了图案,她也就失去了做贝的'荣耀,无怪乎孩子们不理睬她,不去检她,后来,大人们发现了这只贝,才真正领略到她的“可敬”。
这就是〈一只贝〉一文中所讲的那只可怜而又可敬的贝。她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化成美丽的珍珠,献个了人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吗?
联想到我们的老师,他长年累月呕心坜血,批改作业,那作业本上的条条红线,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暑假里,老师骑着自行车,顶着酷暑,出入每个同学的家里。老师曾经几次劳累过度而生病了,但是,他仍然拖着赢弱的身体为我们讲课。
岁月沉浮,老师的脸庞消瘦了,头上的白发增加了,丝丝的银发是岁月的风霜熬白,还是粉笔末染白的?——啊,白发是一个个闪光的希望,希望“幼林”早日成材。
有人把老师比做甘露、阳光,那是因为老师无私地哺育着祖国大地上的鲜花,小树;有人把老师比作春蚕、蜂蜜,那是因为老师在为下一代不辞辛劳的吐丝、酿蜜。我要说:老师就是一只珍珠贝!因为,老师正象贝那样用血和肉富裕了一颗颗“珍珠”!老师是我们可亲又可敬的人!
妈妈太忙碌了,不仅白天要干家务活、做钟点工,晚上还经常陪我们做作业,因此,熬夜是妈妈的家常便饭。我始终不明白,妈妈哪来那么大的力气、那么多的精力!就没有感到厌倦的时候吗?读了《一只贝》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
这篇文章主要写:一只贝长得很丑陋,有一颗石子钻进了它的体内,贝无论如何都不能挤碎它,而且石子又带着棱角,所以贝只好忍受着内在的折磨。日复一日,潮涨潮落。有一天,那只丑陋的贝留在了海滩上。一个孩子发现了它,孩子被里面晶莹剔透、光滑圆润的小不点——珍珠所吸引,孩子欣喜地取出了珍珠,发出了由衷的赞叹。是贝用自己的血和肉把那石子磨制成了一颗珍珠,而它自己却慢慢腐烂,
文中那颗稀罕的大珍珠,是贝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它是一只可怜的贝,更是一只可敬的贝……
想到这,我觉得我的妈妈不就是那只丑陋的贝吗?我和弟弟就是那里面的珍珠呀!妈妈花了多少心血来培养我们呀!每天早上,妈妈早早地就起了床,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怎样为我们做丰盛的早餐。等把我们送到学校后,她又忙开了:买菜,洗米,烧饭,还要洗衣服。10:45时,又得给我们送中饭。12:00时,去打钟点工。打完钟点工时又该去学校接我们放学回家了。晚上,我们做作业再晚,她也会陪着。妈妈总是这样风风火火、勤勤恳恳,没有一句怨言,始终精神抖擞!
是呀,妈妈就如贝一样,也用自己的血和肉,要把我们培养成世上最美丽,最光彩,独一无二的“珍珠”。她只要想到我们,停下的脚步就会继续忙碌;紧锁的眉头就会舒展开来;烦闷的心头就会荡起歌声!她这一生就是为了我们而工作!为了我们而操心!为了我们而衰老!
妈妈,我该怎么报答您呀!我也要像您那样,抓住每一个今天,精神抖擞地去工作,努力提高生命的质量,用最好的“珍珠”来报答您!
你一定见过贝壳吧?贝壳可以做成各种各样的艺术品,琳琅满目,深受人们的喜爱。而有一只不起眼的贝,在长期的痛苦中孕育了珍珠。
在辽阔的`大海里,曾经有一只丑陋的贝。有一颗十分坚硬的石子钻进了它的壳内,使它受着巨大的折磨。它的壳上没有了图案,也没有了色彩。孩子们到海滩上来寻找漂亮的贝壳了。当孩子们发现这只丑陋的贝壳时,用脚给踢飞了。但是,在踢开的同时,孩子们发现了一颗银光闪闪的珠子,他们拿着珠子跑回去见大人。大人们发现这是一颗稀罕的大珍珠。这是石子钻进壳里,贝用血和肉磨制成的。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只可敬的贝呀!孩子们重新去沙滩上寻找它,但没有找到。
这是一只多么值得可敬的贝呀!它用自己的血和肉磨制成了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它的精神是多么的可贵。虽然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但是它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人感动。它天天都是那样的痛苦,可是它从没有半句怨言。它的痛苦的煎熬中孕育了珍珠,它是值得骄傲。自豪的!
今天,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会了《一只贝》这篇课文,它主要写了:有一只贝的壳里,钻进了一颗石子,无论如何都不能挤碎它,只好受着折磨,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几年过去了,贝用它的血和肉磨制成了一颗稀罕的大珍珠。其中,让我深受感动的是,一只贝能长年忍受痛苦的折磨,还为我们提供了珍珠,,它是多么可怜,是多么的可敬。虽然它没有了美丽,没有了荣誉,但是它拥有了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整天抱怨,而贝呢?它是默默的,不说出来,我认为这只贝非常坚强,做任何事都坚持不懈。
在生活中,有很多像贝这样人,比如:清洁工,他(她)为了我们无私地奉献;我们的爸爸、妈妈,她(他)为了孩子,奉献了自己的青春;老师,他(她)对同学们苦苦的教导;警察……老师这工作非常辛苦,在学校要耐心地交同学们,下课时,给同学们改作业,回到家,要做“作业”,一天到晚忙个不停。上次,胡老师为了我们这些顽皮的同学生病了,同学们纷纷去看她。上学时,胡老师还经常给江老师打电话,都是问我们的学*怎么样,同学们的身体好吗。
像贝这样的人很多很多,我们要向他们学*。
提起贝,你们一定觉得它不但坚硬,而且很美丽。最*,我们学*一篇课文叫《一只贝》,我被它深深的感动了。
原来,它在海里时是一只漂亮的贝,它被送到海滩回不去了。有一天,它被一个小孩捡了起来,但另一只贝没有被他捡起来,还被踩了一脚,他就那着它向朋友们炫耀。他又来到海滩上寻找新的贝壳,他把一个[内容来源于]瓦砾似的壳捡起来时,发现了一颗珍珠。文章告诉一些外在的美能得到人们一时的青昧,人们总会厌倦。
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和贝一样的人,有:农民,工人,教师等等,他们在*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这样的人是最值得敬仰的人。
这篇文章是我看过最好的文章,文中的贝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被外在的美所迷惑,应该去赞扬我们生活中默默奉献的人。
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一只贝》。这课文主要讲的是一只贝的经历:一只贝,一般的是被海水冲到岸边然后被虫子、蚂蚁吃掉嫩肉光剩下那些漂亮的壳。可这只贝不一样、它的壳里钻进了一个石子而且还带有棱角,壳不美丽了,但是,由于它挤不碎石头,只能忍着。一天,一群孩子在沙滩上看到了它,它已经破了。孩子们把它踢飞了,却在踢飞的地方发现了贝的石子已经成了一颗大珍珠。
这只贝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说它可怜是因为它除了要忍受石子对它内的折磨,还要忍受它的壳逐渐失去光泽,以及失去了做贝的荣耀的痛苦。说它可敬是因为它给了我们一颗大珍珠,却不要回报,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像贝一样的人:比如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老师;还有在危难之际,把生的机会留给他(她)人的英雄……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寓言故事《一只贝》,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很普通的贝和其它贝一起长年生活在海里,一天一粒沙子钻进了它的壳里,那粒沙子十分坚硬又带着棱角,这只贝无论如何也不能挤碎它,只好默默地忍受着内在的折磨。虽然它的壳上越来越没有了光泽,没有了图案,但它用血和肉磨制成了一颗稀罕的大珍珠。
这真是一只可怜又可敬的贝,它没有屈服于命运的不公,也不怨天尤人,他接受了命运的挑战。这不禁使我联想到了美国的海伦。凯勒。幼年时的一场大病夺取了海伦的听力、视力,也使正在学说话的海伦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但强烈的说话欲望和对大自然的渴望,使她在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不仅学会了书面语言,还学会了说话,同时还掌握了法语、德语、拉丁语。在厄运面前海伦没有屈服。用努力创造了奇迹。法国物理学家霍金二十多岁时患上了肌肉萎缩症,从此就被禁锢在轮椅上,可他的思想却穿过太空,飞越宇宙,写出了《时间简史》等许多科学著作,成为现代最伟大的科学家。
在漫长的人生中,难免崎岖和和坎坷,但只要有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相信风雨之后定能见彩虹。
在生活中,那些光彩耀人的事物总会吸引许多人的目光和许多人的赞叹。人们总是会忽视那些*凡的,甚至连*凡也算不上的极丑陋的东西,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去赞叹他,但是这篇文章就告诉了读者要赞美那些丑陋的事物。
文章将使得是一个丑陋的贝。因为一颗石子进入了它的壳里,使它受着内在的折磨,它的壳上没有颜色,没有图案,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他在沙滩上,渐渐变得破烂,连拾贝壳的孩子也不看它一眼。我不知道那颗贝承受着多少痛苦。不但要包容那颗带着棱角的硬石头,还有面对人们冷漠的眼光和其他贝壳的鄙视和无情海水一次次落潮时的抛弃和……我实在不忍想它该多么悲伤,但我却实在佩服它依旧坚强的活在沙滩上的勇气。
任何*凡的人生都会出现闪光点,即使是最丑陋的贝也在它即将结束的时候,闪耀着它的光芒。偶然的一次,一群拣贝壳的小孩字不经意间用脚踢了这两片破旧的贝壳。但是在踢开的地方发现了一颗闪光的东西,这便是珍珠。这事是石子钻入贝壳里,贝用血和肉磨制而成的。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只可敬的贝。可怜是因为它的一生都在痛苦中度过。可敬的却是他虽变的丑陋,但是却默默的铸造了一颗美丽的珍珠,使珍珠充满光彩,而它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此时此刻,我想起了许多比喻,人们常用蜡烛、粉笔来比喻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得人。而这只贝甚至丑陋的不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它却磨练出了令所有人称赞的珍珠。它的精神又将是多么高尚?
读完此文,我久久不能*息。我回忽视了太多“丑陋”的、“*凡”的事物,更让那些高尚的、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身旁飞逝。我也去过海边和其他人一样拾过贝壳,每次都是挑选最色彩斑斓的贝壳,稍有一点磨损就立刻抛弃,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破旧的“丑贝”。它们的心中是怎样的。决不能认为它们只是贝,他们充满了思想,比起那些漂亮的贝,它们经历的风雨、挫折更多。它们的生命更辉煌,更充满意义。
如果下次再去海边,我一定要捡那些奇丑无比的贝壳,漂亮的贝壳捡的人多了,也就不存在漂亮不漂亮了。但最丑的贝壳却是很少见的、很珍贵的。我想贾*凹写此文的目的也在于此吧!
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一只贝》。一只贝会有怎样的故事?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文章讲述了这样一只贝的故事:一只常年生活在海水中的贝在涨潮时被送上了沙滩,一直没有再回到大海里。它的壳里钻进了一颗小石子,这只贝为了孕育出光彩夺目的珍珠,它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它失去了颜色,失去了图案,失去了做贝的荣誉,还要忍受着石子的棱角所带来的巨大痛苦。但它依旧默默无闻,把所有的牺牲都留给了自己。当它成功孕育出珍珠的时候,它的生命也告终了。孩子们拾取贝壳的时候,把它一脚踢开,因为它丑陋。当孩子们得知珍珠是这只贝用血与肉磨成的时候,再一次去寻找它,它无影无踪的消失了。它把荣誉留给了珍珠。
多么让人同情、热爱的一只贝啊!它用自己的整个生命,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赞歌,给大自然留下了光辉的一笔,同时也在我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烙印。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让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做一个为事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一起来学*“贝”的精神吧!
一只贝,“用自己的整个生命,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赞歌,给大自然留下了光辉的一笔”, 同时也在你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只可敬的贝,“为了孕育出光彩夺目的珍珠,它付出了一生的代价”!
其实,生活中,每一个能有所作为,能为推动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一只可敬的贝呢?
只有勇于忍受“石子的棱角所带来的巨大痛苦”的贝,只有愿意失去所有的荣耀和赞誉,甘愿暂时被人们遗忘的贝,才孕育出了璀璨夺目的珍珠!
为了成就明日的辉煌,亲爱的孩子,愿你用这只贝勇于奉献、甘受磨难的精神一直激励自己,在充满艰辛的求知路上不断前行!
今天,我在老师带领下走进了贾*凹写的一只贝的故事。
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直可敬的贝。是啊!它用血和肉来磨练这颗稀罕的大珍珠,它值得人敬佩,有一颗石子钻进了它的身体,那石头十分硬,无论如何也不能挤碎它,石头又带有棱角,贝壳上好看的色彩和线条没有了,贝多么的可怜啊,而它却诉不出苦来。
时我想对这只可怜的贝说:你多么坚强啊!你与带着棱角的硬室友做斗争,多么痛苦啊!这痛苦让你失去了原本美丽的外表,但你又诉不出苦,别怕!彩虹总在风雨后,相信你一定会见到瑰丽的彩虹的!这时我想到了勤劳的农民,是他们给我们饭吃;我想到了白衣天使医生;是他们在我们生病是给我们帮助;这时我想到了辛苦的老师,是他们的辛勤付出给了我们知识……太多太多的人像这只贝一样给予我们帮助。
啊!读了这篇课文,我最想感谢的是我的父母。他们把我辛辛苦苦养大,我却常常惹他们生气,尽管如此,我妈妈还是天天苦苦给我检查作业,现在发现我的母亲头发上,已经不知不觉长了白头发,眼角的皱纹也多了几条。
现在,还要感谢我的老师,老师给我们教知识,还要帮我们改作业,我们却不常常交作业,又一次我们把作业交给老师,老师点了一下作业,天呐!居然还差9本,当时老师就生了很大的气,老师批评了我们一节课,我们的脸都下垂,老师陪伴了我们五年了!老师很有责任心,我们以后再也不会惹老师生气了。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借来了四年级的语文书。其中,有一篇课文让我非常难忘。这篇课文的名字就叫《一只贝》。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只贝和别的贝,被海水请上了沙滩,再也没有回去。蚂蚁、虫子立即围拢过来,把这些贝的软肉吃光,直至它们的生命结束。有一天,一群孩子来到沙滩上玩耍,见到了好看的贝壳,并把它们捡起来做为标本。但是,这只贝没有被孩子们捡起来。因为,它不漂亮。突然,刮起了大风。有一粒沙子,被风刮进了这只贝的身体里。沙子十分坚硬又带着棱角,这只贝怎么也甩不掉。贝的壳慢慢的破损了,它失去了做贝的光彩。直到有一天孩子们又来沙滩上玩耍,孩子们用脚踢飞了这只破损的贝。在踢开它的地方,孩子们发现了一个闪光的东西,于是他们去问大人。大人说:“这是一颗大珍珠。”孩子们立即去寻找这只贝,却怎么也没有找到。
读完这篇课文,我深深的为贝的短暂生命感到可惜,同时也为贝的这种牺牲自己幸福他人的精神所感动。我们都要像贝一样默默的,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有一只贝,她的贝壳里钻进了一颗十分坚硬的石头。它未能把石头挤碎,只得忍受着内在的折磨,用血和肉默默地将那石头磨成了一个大珍珠。
这样,她的外壳渐渐失去了光彩,失去了图案,她也就失去了做贝的荣耀,无怪乎孩子们不理睬她,不去检她,后来,大人们发现了这只贝,才真正领略到她的“可敬”。
这就是《一只贝》一文中所讲的那只可怜而又可敬的贝。她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化成美丽的珍珠,献个了人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吗?
联想到我们的老师,他长年累月呕心坜血,批改作业,那作业本上的条条红线,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暑假里,老师骑着自行车,顶着酷暑,出入每个同学的家里。老师曾经几次劳累过度而生病了,但是,他仍然拖着赢弱的身体为我们讲课。
岁月沉浮,老师的脸庞消瘦了,头上的白发增加了,丝丝的银发是岁月的风霜熬白,还是粉笔末染白的?——啊,白发是一个个闪光的希望,希望“幼林”早日成材。
有人把老师比做甘露、阳光,那是因为老师无私地哺育着祖国大地上的鲜花,小树;有人把老师比作春蚕、蜂蜜,那是因为老师在为下一代不辞辛劳的吐丝、酿蜜。我要说:老师就是一只珍珠贝!因为,老师正象贝那样用血和肉富裕了一颗颗“珍珠”!老师是我们可亲又可敬的人!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一只贝》。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一只贝》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贝壳在练制珍珠的时侯受尽了内在的折磨,使它的壳越来越没有了光泽,没有了图案,成了一只毫不起眼的贝壳。它只能默默忍受。在经历千辛万苦之后,贝壳终于炼制出了一颗耀眼的珍珠。在这篇文章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它的壳越来越没有了光泽,没有了图案,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耀,但它只能默默忍受着,说不出来。”这句话让我感触很深,它让我知道了贝在炼制珍珠时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艰辛。
其实,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像贝一样的人。比如说我的妈妈。妈妈怀孕十个月,也很痛苦,受尽了内在的折磨,经历了千辛万苦才把我带到这个世界。妈妈就是贝壳,我就是那颗珍珠,妈妈用自己的美丽和自己的光泽来换取我的生命。又比如我的老师。老师每天都很辛苦的教导我们,默默地忍受着寂寞。老师就是贝壳,我们就是那颗珍珠,老师用自己的辛劳和自己的青春来换取我们的知识。妈妈、老师这些像贝一样的人,都是我最敬爱的人。再想想我自己,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帮拿一个又大又圆的西瓜,而我才拿了不到五分钟,就在那里叫苦喊累了。现在想起来,我这点累跟妈妈的痛苦和跟老师的辛苦比起来,差得远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了很多。我知道了珍珠是怎么来的,还让我感到珍珠的母亲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只可敬的贝。而在我身边那么多像贝一样的人,我长大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他们,让为我付出的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一只贝,在它还在海里时,就很丑。
一颗石子钻到它的壳里,这颗石子很硬,还带有棱角,无论如何都不能把它挤碎。就这样,它的壳越来越没有颜色,漂亮的花纹也不见了踪影。
一次,海浪把它带上了岸,从此就再也没有回到海里。蚂蚁爬过来,吃掉了它的肉,它的生命也就结束了。许多孩子来到这里拣贝壳。但这只贝壳没有被人注意,它的壳已经不完整,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但是它默默地,再多的苦也说不出来。
这些孩子第二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是为了寻找更漂亮的。他们发现了这只丑陋的贝壳,随脚一踢,踢出了一颗闪亮的东西。啊!是一颗珍珠。“这是只可怜又可敬的贝。”等到孩子们再想起那只贝的时候,已经找不到它了。
这确实是一只可怜又可敬的贝。它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波折,才用自己的血肉磨出一颗珍珠。为了这颗珍珠,它失去了没理的色彩,失去了漂亮的花纹,失去了做贝的荣誉。
当我们在商场里买各种各样的珍珠时,有谁想过在这些美丽的珍珠背后,有着怎样的磨难,有着怎样的痛苦。贝为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美丽,献出了自己的血肉,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请记住这只可怜又可敬的贝,记住这些美丽的背后有着怎样的痛楚。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借来了四年级的语文书。其中,有一篇课文让我非常难忘。这篇课文的名字就叫《一只贝》。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只贝和别的贝,被海水请上了沙滩,再也没有回去。蚂蚁、虫子立即围拢过来,把这些贝的软肉吃光,直至它们的生命结束。有一天,一群孩子来到沙滩上玩耍,见到了好看的贝壳,并把它们捡起来做为标本。但是,这只贝没有被孩子们捡起来。因为,它不漂亮。突然,刮起了大风。有一粒沙子,被风刮进了这只贝的身体里。沙子十分坚硬又带着棱角,这只贝怎么也甩不掉。贝的壳慢慢的破损了,它失去了做贝的光彩。直到有一天孩子们又来沙滩上玩耍,孩子们用脚踢飞了这只破损的贝。在踢开它的地方,孩子们发现了一个闪光的东西,于是他们去问大人。大人说:“这是一颗大珍珠。”孩子们立即去寻找这只贝,却怎么也没有找到。
读完这篇课文,我深深的为贝的短暂生命感到可惜,同时也为贝的这种牺牲自己幸福他人的精神所感动。我们都要像贝一样默默的,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提起贝,你们一定觉得它不但坚硬,而且很美丽。最*,我们学*一篇课文叫《一只贝》,我被它深深的感动了。
原来,它在海里时是一只漂亮的贝,它被送到海滩回不去了。有一天,它被一个小孩捡了起来,但另一只贝没有被他捡起来,还被踩了一脚,他就那着它向朋友们炫耀。他又来到海滩上寻找新的贝壳,他把一个[内容来源于]瓦砾似的壳捡起来时,发现了一颗珍珠。文章告诉一些外在的美能得到人们一时的青昧,人们总会厌倦。
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和贝一样的人,有:农民,工人,教师等等,他们在*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这样的人是最值得敬仰的人。
这篇文章是我看过最好的文章,文中的贝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被外在的美所迷惑,应该去赞扬我们生活中默默奉献的人。
一只贝,一只*凡的贝,曾经和别的贝一样,有过美丽的外壳。但是,一颗小小的,不起眼的石子却彻底地改变了它的命运。
那是个十分硬的、又带着棱角的石子,在贝张开贝壳晒太阳的时候钻进了贝的壳内,嵌进了它柔软的肉里。那尖利的棱角扎的它钻心的痛。
贝的壳上越来越没有了颜色,壳上的图案也一天一天的黯淡下去。别的贝都对它冷嘲热讽。但它面对疼痛和同伴的嘲笑时,无力辩驳,只能选择忍受和沉默。
它也曾暗自抱怨过,抱怨命运的不公。可是,这有什么用呢?那颗讨厌的石子不但深深的扎在它的身体里,而且它得不到任何帮助,只能靠自己。贝明白,一味忍受是没有用的,所以它开始不停地磨那颗石子,磨*石子的棱角,使其变得光滑。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最后这只坚韧的贝就是在与痛苦作斗争后,孕育出了价值连城的珍珠。
这是一只可怜的贝,它要忍受石子嵌入体内的疼痛和同伴的嘲笑,当同伴被挂在孩子们的脖子上,被人夸赞时,他只能静静地躺在沙滩上。同时,这更是一只可敬的贝,它在不停地与石子、与命运作斗争,最终把石子变成了珍珠!
相较于文中这只贝,我不免有些惭愧。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是想着怎样去克服困难,而是选择退缩,或向困难妥协。记得和爸爸下象棋时,由于是刚开始学下棋,爸爸总是很容易赢我,然后我就会暴跳如雷的跑掉不玩了,以至于到现在也没学会。还有我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学书法,由于学书法需要每天练*写很多字,我觉得又难又累,所以总是应付了事,导致我现在书法还是差强人意。字写得不是很好看,让我觉得沮丧,产生了好几次放弃学书法的念头。
海伦·凯勒在失明、失聪,还不能说话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拼搏;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情况下,还在与命运抗争。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们都和贝有着相同的品质:坚忍不拔,不向命运低头,他们都有身体上的缺陷,但仍然顽强奋斗……而正是这种精神,造就了他们的辉煌!我们应学*他们的顽强,学*他们的毅力,创造我们自己的辉煌!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寓言故事《一只贝》,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很普通的贝和其它贝一起长年生活在海里,一天一粒沙子钻进了它的壳里,那粒沙子十分坚硬又带着棱角,这只贝无论如何也不能挤碎它,只好默默地忍受着内在的折磨。虽然它的壳上越来越没有了光泽,没有了图案,但它用血和肉磨制成了一颗稀罕的大珍珠。
这真是一只可怜又可敬的贝,它没有屈服于命运的不公,也不怨天尤人,他接受了命运的挑战。这不禁使我联想到了美国的海伦。凯勒。幼年时的一场大病夺取了海伦的听力、视力,也使正在学说话的海伦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但强烈的说话欲望和对大自然的渴望,使她在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不仅学会了书面语言,还学会了说话,同时还掌握了法语、德语、拉丁语。在厄运面前海伦没有屈服。用努力创造了奇迹。法国物理学家霍金二十多岁时患上了肌肉萎缩症,从此就被禁锢在轮椅上,可他的思想却穿过太空,飞越宇宙,写出了《时间简史》等许多科学著作,成为现代最伟大的科学家。
在漫长的人生中,难免崎岖和和坎坷,但只要有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相信风雨之后定能见彩虹。
在生活中,那些光彩耀人的事物总会吸引许多人的目光和许多人的赞叹。人们总是会忽视那些*凡的,甚至连*凡也算不上的极丑陋的东西,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去赞叹他,但是这篇文章就告诉了读者要赞美那些丑陋的事物。
文章将使得是一个丑陋的贝。因为一颗石子进入了它的壳里,使它受着内在的折磨,它的壳上没有颜色,没有图案,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他在沙滩上,渐渐变得破烂,连拾贝壳的孩子也不看它一眼。我不知道那颗贝承受着多少痛苦。不但要包容那颗带着棱角的硬石头,还有面对人们冷漠的眼光和其他贝壳的鄙视和无情海水一次次落潮时的抛弃和……我实在不忍想它该多么悲伤,但我却实在佩服它依旧坚强的活在沙滩上的勇气。
任何*凡的人生都会出现闪光点,即使是最丑陋的贝也在它即将结束的时候,闪耀着它的光芒。偶然的一次,一群拣贝壳的小孩字不经意间用脚踢了这两片破旧的贝壳。但是在踢开的地方发现了一颗闪光的东西,这便是珍珠。这事是石子钻入贝壳里,贝用血和肉磨制而成的。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只可敬的贝。可怜是因为它的一生都在痛苦中度过。可敬的却是他虽变的丑陋,但是却默默的铸造了一颗美丽的珍珠,使珍珠充满光彩,而它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此时此刻,我想起了许多比喻,人们常用蜡烛、粉笔来比喻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得人。而这只贝甚至丑陋的不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它却磨练出了令所有人称赞的珍珠。它的精神又将是多么高尚?
读完此文,我久久不能*息。我回忽视了太多“丑陋”的、“*凡”的事物,更让那些高尚的、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身旁飞逝。我也去过海边和其他人一样拾过贝壳,每次都是挑选最色彩斑斓的贝壳,稍有一点磨损就立刻抛弃,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破旧的“丑贝”。它们的心中是怎样的。决不能认为它们只是贝,他们充满了思想,比起那些漂亮的贝,它们经历的风雨、挫折更多。它们的生命更辉煌,更充满意义。
如果下次再去海边,我一定要捡那些奇丑无比的贝壳,漂亮的贝壳捡的人多了,也就不存在漂亮不漂亮了。但最丑的贝壳却是很少见的、很珍贵的。我想贾*凹写此文的目的也在于此吧!
今天,我在老师带领下走进了贾*凹写的一只贝的故事。
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直可敬的贝。是啊!它用血和肉来磨练这颗稀罕的大珍珠,它值得人敬佩,有一颗石子钻进了它的身体,那石头十分硬,无论如何也不能挤碎它,石头又带有棱角,贝壳上好看的色彩和线条没有了,贝多么的可怜啊,而它却诉不出苦来。
时我想对这只可怜的贝说:你多么坚强啊!你与带着棱角的硬室友做斗争,多么痛苦啊!这痛苦让你失去了原本美丽的外表,但你又诉不出苦,别怕!彩虹总在风雨后,相信你一定会见到瑰丽的彩虹的!这时我想到了勤劳的农民,是他们给我们饭吃;我想到了白衣天使医生;是他们在我们生病是给我们帮助;这时我想到了辛苦的老师,是他们的辛勤付出给了我们知识……太多太多的人像这只贝一样给予我们帮助。
啊!读了这篇课文,我最想感谢的是我的父母。他们把我辛辛苦苦养大,我却常常惹他们生气,尽管如此,我妈妈还是天天苦苦给我检查作业,现在发现我的母亲头发上,已经不知不觉长了白头发,眼角的皱纹也多了几条。
现在,还要感谢我的老师,老师给我们教知识,还要帮我们改作业,我们却不常常交作业,又一次我们把作业交给老师,老师点了一下作业,天呐!居然还差9本,当时老师就生了很大的气,老师批评了我们一节课,我们的脸都下垂,老师陪伴了我们五年了!老师很有责任心,我们以后再也不会惹老师生气了。
放暑假了,妈妈给我借来了四年级的语文书。其中,有一篇课文让我非常难忘。这篇课文的名字就叫《一只贝》。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这样的故事:从前,有一只贝和别的贝,被海水请上了沙滩,再也没有回去。蚂蚁、虫子立即围拢过来,把这些贝的软肉吃光,直至它们的生命结束。有一天,一群孩子来到沙滩上玩耍,见到了好看的贝壳,并把它们捡起来做为标本。但是,这只贝没有被孩子们捡起来。因为,它不漂亮。突然,刮起了大风。有一粒沙子,被风刮进了这只贝的身体里。沙子十分坚硬又带着棱角,这只贝怎么也甩不掉。贝的壳慢慢的破损了,它失去了做贝的光彩。直到有一天孩子们又来沙滩上玩耍,孩子们用脚踢飞了这只破损的贝。在踢开它的地方,孩子们发现了一个闪光的东西,于是他们去问大人。大人说:“这是一颗大珍珠。”孩子们立即去寻找这只贝,却怎么也没有找到。
读完这篇课文,我深深的为贝的短暂生命感到可惜,同时也为贝的这种牺牲自己幸福他人的精神所感动。我们都要像贝一样默默的,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一只贝》。这真是一个使人感动的文章!读完它,我便泪流满面。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只有着*凡外表的贝经过了大海的风浪,历经磨难,在那些漂亮贝壳的衬托下显得格外丑陋,孩子们都不愿意捡起它。可是,就是这只*凡的贝用自己的血和肉磨成了稀罕的珍珠,孩子们踢飞它时,他才被人发现。
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我们的父母,他们起早贪黑的工作,是为了我们、他们呕心沥血的辅导我们,也是为了我们。他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又失去了美丽的青春!他们养育了我们,却不求回报。难道这不是一种奉献的精神吗?
通过这篇课文,我知道了人生的价值——无私的奉献精神。同时,我也想起了王老师对我们说的一句话:人生的正价值与一个人外表的丑陋或漂亮无关,它只与你涵蕴不幸,抵御磨难的气度有关与你经受挫折锻打,忍受痛苦挤压的能力有关与你看待痛苦是财富还是灾难的眼光和心境有关,与你对待成就的态度有关。
有一只贝,她的贝壳里钻进了一颗十分坚硬的石头。它未能把石头挤碎,只得忍受着内在的折磨,用血和肉默默地将那石头磨成了一个大珍珠。
这样,她的外壳渐渐失去了光彩,失去了图案,她也就失去了做贝的荣耀,无怪乎孩子们不理睬她,不去检她,后来,大人们发现了这只贝,才真正领略到她的“可敬”。
这就是《一只贝》一文中所讲的那只可怜而又可敬的贝。她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化成美丽的珍珠,献个了人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吗?
联想到我们的老师,他长年累月呕心坜血,批改作业,那作业本上的条条红线,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暑假里,老师骑着自行车,顶着酷暑,出入每个同学的家里。老师曾经几次劳累过度而生病了,但是,他仍然拖着赢弱的身体为我们讲课。
岁月沉浮,老师的脸庞消瘦了,头上的白发增加了,丝丝的银发是岁月的风霜熬白,还是粉笔末染白的?——啊,白发是一个个闪光的希望,希望“幼林”早日成材。
有人把老师比做甘露、阳光,那是因为老师无私地哺育着祖国大地上的鲜花,小树;有人把老师比作春蚕、蜂蜜,那是因为老师在为下一代不辞辛劳的吐丝、酿蜜。我要说:老师就是一只珍珠贝!因为,老师正象贝那样用血和肉富裕了一颗颗“珍珠”!老师是我们可亲又可敬的人!
我读了《一只贝》这篇课文后,给我感触很大:默默奉献,光彩耀人。
这篇课文主要讲:一粒沙子钻进了那只贝壳里,从此它不再漂亮,没有了光泽和图案,变得十分丑陋,甚至失去了做贝的荣耀。它忍着这痛苦,最后那只贝用血和肉磨成了一颗罕见的大珍珠。
这就是《一只贝》一文中所讲的既可怜又可敬的贝。它将自己有限的生命化成了一颗珍贵而又美丽的珍珠,献给了人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的吗?
就是因为这只贝遇到困难不低头、勇敢,果断,所以最后获得了成功,我们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坚持就是胜利!”。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像贝那样的人。比如:我们的老师,他们也像贝那样无私的奉献。老师每天早早地来到学校为我们上课,长年累月呕心沥血批改作业,那作业本上刺眼的红勾勾,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尽管他们生病了,也会每天早早的来学校为我们上课,头上的黑发慢慢的变成了白发,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多了,还尽心尽力为我们操心。
老师就像一颗大树,我们就是树上的树叶,把我们高高地举起,让灿烂的阳光和滋润的雨露洒在我们的身上。正是这样,有人把老师比作甘露、阳光,因为他们无私地哺育着祖国大地上的鲜花、小草、小树;也有人把他们比作春蚕、蜜蜂,那是因为老师在为下一代不辞辛苦的吐丝、酿蜜。
这就是老师像贝那样无私的奉献!
老师,您辛苦了!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冰心儿童文学全集》给我看,有一篇文章使我的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叫《一只小鸟》,文章是这样的:有一只小鸟,它的`毛羽还未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有一天清晨,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大地上一片好景色,它抖刷羽毛,飞到枝子上,唱出那赞美自然的歌来,孩子们每天都去听,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这只小鸟被孩子们用子弹打死了,孩子们再也听不到它那美妙的歌声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引起了我的许多问题。那只小鸟为什么要出来歌唱,去“赞美”大自然?因为它看到了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美好的景色。它是看到了这一片美好的景色,才去唱歌的。也是因为它热爱大自然,才去“赞美”大自然的。故事中的孩子们却又显得那么自私,他们想让那只小鸟天天为自己唱歌,归自己所有。可是小鸟不是属于我们中任何一人的,而是属于大自然的。因为孩子们的贪心与自私才导致了这可爱的小鸟的死亡。想到这里我又想到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无情的去捕捉动物从而导致了许多珍贵动物的灭绝。
我希望世界上的所有的人们,请你们不要再为了自己的利益让一只只动物死在你们的手下,大自然的动物不是你们的而是大自然的。所以请保护所有的动物吧。
最*,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儿童文学全集》,里面有一篇散文叫《一只小鸟》。内容介绍了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和一群孩子把她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误伤的经过。
一天早晨,这只不会飞的'小鸟在树上唱歌,歌声吸引了一群可爱的孩子,他们非常喜欢这只小鸟。小鸟天天唱,他们天天听,听久了,他们就想把它弄下来养。 有一天,它又站起来了,刚要发声,只听“嗤”的一声,一颗子弹向它射去,它一翻身,便倒了下来。两只老鸟飞下来,接住它,把它放到窝里去,它的血一滴一滴地从树上滴下来,它死了,它的歌声从此消歇失了。
那群可爱的孩子们并没有伤害那只小鸟的意思,而是想把它弄下来养。可是他们没想过,小鸟是不能离开爸爸妈妈的,就像他们不能离开爸爸妈妈一样,所以,他们才会误伤了小鸟。
看了这篇散文,我明白了:做什么事,不要老想着自己,唯惟利是图,要从多方面去考虑,想想事情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一只小鸟》主要讲了一只小鸟、两只老鸟和一群孩子们的故事。
起初,小鸟只是和老鸟在巢里唱歌,它谬得很快乐。有一天,老鸟出去觅食了,小鸟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便放出那赞美“自然”的歌声来。树下的孩子们听到了歌声,他们非常喜欢,天天来听小鸟唱歌,后来便想抓住小鸟。最终,小鸟被孩子们的*打伤了,老鸟把小鸟救回巢里,以后,孩子们再也听不到小鸟的歌声。
这篇文章虽然短小,只有寥寥数百字,却写出了两种不同的爱:一是老鸟对小鸟的爱,它们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二是孩子们对小鸟的爱,他们的爱是自私的,是一种无情的伤害。当小鸟羽毛还未丰满时,老鸟天天在巢里陪着它,不敢离开,到后来,小鸟被孩子们打伤,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它,体现了老鸟的慈母般的无私而伟大的爱;而孩子们也爱小鸟,爱小鸟美妙的歌声,但是他们却想自私地占为己有,最终用*射下小鸟,导致小鸟受伤,再也听不到小鸟的歌声。这两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告诉我们孩子们不会像老鸟那样爱护小鸟。如果真的爱护小鸟,不应该去伤害它,而是应该像老鸟一样呵护小鸟,这样才能天天听到小鸟美妙的歌声。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识到: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和保护鸟类,更应该保护鸟的生存环境,这样人类才能与自然界和*共处。
寒假,我读了冰心奶奶的散文集《小桔灯》里面的《一只小鸟》。内容介绍了一只羽翼未丰的小鸟被一群孩子误伤致死的经过。
一天早晨,这只不会飞的小鸟在树上引吭高歌,美妙的歌声吸引了一群顽皮的孩子,他们非常喜欢这只小鸟。小鸟天天唱,久而久之,他们就想把它弄下来养。
有一天,它又站起来了,刚要发声,只听“嗤”的一声,一颗弹子向它射去,它一翻身,便倒了下来。它的父母像箭似地飞来把小鸟接住,衔到窝里去,小鸟的鲜血一滴一滴地从树隙里滴下来,它痛苦地死了,它的歌声从此消失了。
冰心奶奶写这篇散文的目的就是要告诉我们——爱是伟大的,不应该是自私的。我们不可以随意地去伤害小动物,哪怕是很不起眼的。它们可能是孩子,也可能是父母,如果父母失去了孩子,它们一定会非常伤心。如果是孩子失去了父母,它们不仅会非常伤心,甚至会饿死。
看了这篇散文,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唯利是图,要想一想事情的后果。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保护我们的朋友,不让它们受到伤害。
《一只小鸟》主要讲了一只小鸟、两只老鸟和一群孩子们的故事。
起初,小鸟只是和老鸟在巢里唱歌,它谬得很快乐。有一天,老鸟出去觅食了,小鸟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便放出那赞美“自然”的`歌声来。树下的孩子们听到了歌声,他们非常喜欢,天天来听小鸟唱歌,后来便想抓住小鸟。最终,小鸟被孩子们的*打伤了,老鸟把小鸟救回巢里,以后,孩子们再也听不到小鸟的歌声。
这篇文章虽然短小,只有寥寥数百字,却写出了两种不同的爱:一是老鸟对小鸟的爱,它们的爱是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二是孩子们对小鸟的爱,他们的爱是自私的,是一种无情的伤害。当小鸟羽毛还未丰满时,老鸟天天在巢里陪着它,不敢离开,到后来,小鸟被孩子们打伤,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它,体现了老鸟的慈母般的无私而伟大的爱;而孩子们也爱小鸟,爱小鸟美妙的歌声,但是他们却想自私地占为己有,最终用*射下小鸟,导致小鸟受伤,再也听不到小鸟的歌声。这两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告诉我们孩子们不会像老鸟那样爱护小鸟。如果真的爱护小鸟,不应该去伤害它,而是应该像老鸟一样呵护小鸟,这样才能天天听到小鸟美妙的歌声。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识到: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和保护鸟类,更应该保护鸟的生存环境,这样人类才能与自然界和*共处。
寒假里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散文《一只小鸟》。
这篇散文主要写了一只毛羽未曾丰满的小鸟,每日在 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说话儿。生活 过得非常快乐。一天早晨,两只老鸟觅食去了,小鸟看到大地上一片的`好景致,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就抖刷翎毛,飞到枝子上,放出那赞美 “自然”的歌。小鸟天天出来唱歌,树下有许多的小孩子天天来听它的歌,后来孩子们想捉住这只小鸟,最后小鸟被孩子门用弹子射死了。从此歌声便消歇了,那些孩子想听小鸟的歌声,却不能了。
读了这篇散文,我有两点体会,第一亲情是伟大的,老鸟对小鸟的爱,不正象是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吗?第二爱应该是伟大的,不应该是自私的。做什么事情不能老想着自己,要从多方面去考虑。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爱我们生活的地球,让小鸟的悲剧不再重演。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小动物,当我看到《一只小鸟》这篇文章,我就认真的读了起来,这篇文章讲得是主人公在草坪上救了一只小鸟,他把小鸟带回了家,百般爱护。可小鸟就是不高兴,最后主人公把小鸟放回了大自然,小鸟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不应该把小鸟关在笼子里。因为它在大自然会更快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每一天都能听到鸟的叫声,我们家园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哪些源自文学大师心灵深处的优美文字,触动着人的灵魂,震撼着人的心灵。《一只小鸟》这篇散文全篇洋溢着爱,让我们沐浴在爱的教育中。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只还不能飞远的小鸟,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有一天,小鸟醒了,它的父母都出去找吃的了。小鸟看着大自然的美景,便开始放声歌唱,树下的孩子们听见了,便抬头去看,静静地听。天天这么听着,最后孩子们便想捉住它了。有一次,正当它要唱歌的时候,一个弹子嗤的一声从下面射来,它便掉了下来。两只老鸟像箭一样冲上去接住了小鸟,只见它的血从树隙一滴一滴地滴下来。以后那些孩子们再也听不到那优美动听的歌声了。
短小的散文只有寥寥数百字,以柔美的笔触,写了孩子们因喜欢小鸟而误伤小鸟所造成的悲剧。前半部分很愉悦、欣然、谐趣,充满了生机,结尾却留下了无限的怅惘凄楚,让读者的心沉浸在深深的悲悯之中。从文中我读到了爱的三重奏:一是作者冰心对小动物、对大自然的爱。全文没写一个“爱”字,但我们从她笔下的美景和对小鸟歌声的赞美中,却能深深地体会出来。二是体会到了动物之间也有爱。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过去接住受伤的小鸟,从树隙滴血的细节,我们可以想象得出老鸟的心也在滴血,痛失爱子,它们是如何得伤心欲绝!冰心借两只老鸟对小鸟的爱,歌颂了亲情的伟大。三是深深地懂得了美好的事物人人都爱,但是应该知道怎样去爱——爱应该是伟大的,而不应该是自私的!如果小朋友们不想去捉小鸟占为己有,小鸟就不会遭此厄运。爱小鸟到头来却害了小鸟,这是由于小朋友的自私造成的。爱它,就应该让它更自由,让它无拘无束地唱响自然,唱响生命!
《一只小鸟》这篇美文充满着爱心,荡涤着我们的心灵,滋养了我们的精神生命!让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把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这一天早晨,它醒了。那两只鸟都觅食去了。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的好景致;它的小脑子里忽然充满了新意,抖刷抖刷翎毛,飞到枝子上,放出那赞美“自然”的歌声来。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树下有许多的小孩子,听见了那歌声,都抬起头来望着。
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
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啪”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
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来。
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
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孩子们为什么想要抓住小鸟?
在作者的笔下,小鸟是一只富有生命力的小鸟。“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小鸟也是一只带给人快乐的小鸟。“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孩子们都喜欢小鸟,天天来听它歌唱。但是,因为他们太喜爱了,所以最后他们想捉住它,把它占为己有。于是,有一天,正在歌唱着的小鸟被一个弹子击中……
孩子们喜爱小鸟本身并没有错,错在他们选用了错误的表达喜爱的方式。爱不是自私的,不是占有,更不是掠夺;爱是分享,是奉献……如果真正爱小鸟就应该让它在自然中自由地歌唱,让所有的人倾听。
孩子们一次顽皮和淘气造成了小鸟的死亡,小鸟的歌声从此消歇了。从这件事上,相信孩子们也会领悟出爱的真谛,从此不再做伤害生命的事情。那么,既然我们爱我们生活的地球,为什么每天还要犯无数同样的错误呢?
……
寒假里,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儿童文学全集》,里面有一篇散文叫《一只小鸟》。内容介绍了一群孩子把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误伤的经过。
一天早晨,一只不会飞的小鸟在树上唱歌,歌声吸引了一群可爱的孩子,他们非常喜欢这只小鸟。小鸟天天唱,他们天天听,听的时间长了,他们就想把它弄下来养。有一天,它又站起来了,刚要发声,只听“嗤”的一声,一颗子弹向它射去,它一翻身,便倒了下来。两只老鸟飞下来,接住它,把它放到窝里去,它的血一滴一滴地从树上滴下来,它死了,它的歌声从此也消失了。其实那群可爱的孩子们并没有伤害那只小鸟的意思,而是想把它弄下来养。可是他们没想过,小鸟是不能离开爸爸妈妈的,就像他们不能离开爸爸妈妈一样,所以,他们才会误伤了小鸟。
看了这篇散文,使我明白了:以后不管做什么事,不要老想着自己,唯利是图,要换位思考,要从多方面去考虑,想想事情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坚决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大自然!
最*,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儿童文学全集》,里面有一篇散文叫《一只小鸟》。内容介绍了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和一群孩子把她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误伤的经过。
一天早晨,这只不会飞的小鸟在树上唱歌,歌声吸引了一群可爱 的孩子,他们非常喜欢这只小鸟。小鸟天天唱,他们天天听,听久了,他们就想把它弄下来养。
有一天,它又站起来了,刚要发声,只听“嗤”的一声,一颗子弹向它射去,它一翻身,便倒了下来。两只老鸟飞下来,接住它,把它放到窝里去,它的血一滴一滴地从树上滴下来,它死了,它的歌声从此消歇失了。
那群可爱的孩子们并没有伤害那只小鸟的意思,而是想把它弄下来养。可是他们没想过,小鸟是不能离开爸爸妈妈的,就像他们不能离开爸爸妈妈一样,所以,他们才会误伤了小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等,种族*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重读这本书,是两年后的今天,从前浅薄阅读带来的疑窦随之解开了。尽管这部小说的美式翻译腔偶尔会让我难以理解,但大致的情节还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读这部小说,标题“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有些疑惑,因为书的内容并没有太多地明确指向标题。直到读到阿蒂克斯与斯库特的对话,斯库特认为如果那样做(指把阿瑟·拉德利为了保护两孩子杀死了尤厄的事供认出去),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至此,标题的精妙用意才明确起来。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是种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娱乐意味的行为,实则是对生命漠视与对杀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杀死一只知更鸟”来暗喻书中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判刑以及供认阿瑟·拉德利**这两桩事,其隐喻之用心独到令人叫绝。而这两件事迥乎不同的结果形成了整部书的两大看点,前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后一只知更鸟则在道德与正义的保护下得以成活。
这部小说前半部分围绕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阿蒂克斯为他辩护展开,在这个事件中,不同种族间强烈的不*等关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律师阿蒂克斯掌握汤姆并没有犯罪的关键证据,法院仍判他有罪。这一只知更鸟便在民族歧视与道德泯灭中死去了。人种歧视,是这一事件带给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样生而为人,仅仅因为肤色的不同,更准确的地说,是埋在骨子中血脉渊源与宗教道义的不同,美国最高法便将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杀了,就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那么嘲讽又极其悲哀。
小说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怪人邻居的故事,因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们对他避而不谈,孩子们对他施以各种怪诞荒谬的猜想。前期对于怪人的疏离与恶意的猜想与后期怪人关键性地救了两个孩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斯库特对怪人曾送自己礼物,而她却从未感谢与回报感到难过,这也间接点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观与孩子的成长。就像斯库特与阿蒂克斯讨论的那个故事一般:怪人虽怪,但却不坏。特殊人群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们无从得知造成他们与众不同的缘由是什么,因此没有理由去指摘他们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拥有善意与道义的可能。我想,这也是作者通过8岁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想要传达的意旨之一。
杀死一只知更鸟,看起来像是顽童会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却是人性的残暴与共情的缺失。杀死一只知更鸟,在**世界里,折射出无异于杀死一个人的荒诞。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鸟,拯救人性的纯良与底线,大抵是这部书所呼吁的。
百万年前,人类的先祖为了更好地生存,学会了驯养动物,也学会了围栏。至此,家禽与野畜同为动物,但却有了区别。人,也不过是拥有思想和更高智慧的动物。毫无例外,与家禽野畜相比,不过是人类自己给自己也做了区分:常人与怪人、黑种人与白种人……
怪人?——所有的未知与陌生都成为了猜疑的目标
不过是十五年没有出现在小镇人的生活中,拉德利就被成为了“怪人”。不乏关于他的流言和蜚语,以及“我”和伙伴关于“怪人”自导自演的话剧。让拉德利成为“怪人”的,不仅仅是房子和木门,因为“把一个人变成幽灵有的是办法”。
但《蒙娜丽莎的微笑》与“蒙娜丽莎的微笑”是有区别的。未曾见过“怪人”真面的“我”被他所救,这也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看上去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话剧所扮演的那个样子。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和不怎么说话的样子。
“我”与他四目相视,他脸上的紧张神情慢慢消散了,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慕然间,“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在“我”的眼中变得一团模糊。
“你好,怪人。”
黑种人?——“人人生而*等”只不过是白纸上的几个黑字而已到底是什么,使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成为了“劣等种族”。到底是什么,使得黑皮肤的人就只可以是被奴役的那一个,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可以被污蔑?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就不配拥有辩护律师?就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当真相清晰时仍然应该被判定为有罪?
“汤姆的陪审团成员,是十二个通情达理的普通人,可是你却能看到在他们和理性之间隔着一层东西。”
“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
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等和正义是用来被选择的?不*惯直接表达“我们对待他人不能有偏见和歧视”这样的话,因为“爱人类很简单,而爱一个人却很难”。
就如同“人人生而*等”——白纸上的黑字一样,我们憧憬着、呼喊着,却不知道去实现。很多时候,偏见和歧视的看法来自于他人,但我们在接受他人之前,是否先接受了自己。因为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世界纷繁复杂,追寻初心,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这个世界改变我们。偏见和歧视从来都是在每一次的待人接物中消除的,所以,去“爱一个人”,去体会这其中的艰辛,在一次次不经意画圆的过程中,都要记得时常提醒和反思自己。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凡。
首先,他的不*凡在于他的甘于*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凡的人。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一只贝,一只*凡的贝,曾经和别的贝一样,有过美丽的外壳。但是,一颗小小的,不起眼的石子却彻底地改变了它的命运。
那是个十分硬的、又带着棱角的石子,在贝张开贝壳晒太阳的时候钻进了贝的壳内,嵌进了它柔软的肉里。那尖利的棱角扎的它钻心的痛。
贝的壳上越来越没有了颜色,壳上的图案也一天一天的黯淡下去。别的贝都对它冷嘲热讽。但它面对疼痛和同伴的嘲笑时,无力辩驳,只能选择忍受和沉默。
它也曾暗自抱怨过,抱怨命运的不公。可是,这有什么用呢?那颗讨厌的石子不但深深的扎在它的身体里,而且它得不到任何帮助,只能靠自己。贝明白,一味忍受是没有用的,所以它开始不停地磨那颗石子,磨*石子的棱角,使其变得光滑。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最后这只坚韧的贝就是在与痛苦作斗争后,孕育出了价值连城的珍珠。
这是一只可怜的贝,它要忍受石子嵌入体内的疼痛和同伴的嘲笑,当同伴被挂在孩子们的脖子上,被人夸赞时,他只能静静地躺在沙滩上。同时,这更是一只可敬的贝,它在不停地与石子、与命运作斗争,最终把石子变成了珍珠!
相较于文中这只贝,我不免有些惭愧。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是想着怎样去克服困难,而是选择退缩,或向困难妥协。记得和爸爸下象棋时,由于是刚开始学下棋,爸爸总是很容易赢我,然后我就会暴跳如雷的跑掉不玩了,以至于到现在也没学会。还有我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学书法,由于学书法需要每天练*写很多字,我觉得又难又累,所以总是应付了事,导致我现在书法还是差强人意。字写得不是很好看,让我觉得沮丧,产生了好几次放弃学书法的念头。
海伦·凯勒在失明、失聪,还不能说话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拼搏;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情况下,还在与命运抗争。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们都和贝有着相同的品质:坚忍不拔,不向命运低头,他们都有身体上的缺陷,但仍然顽强奋斗……而正是这种精神,造就了他们的辉煌!我们应学*他们的顽强,学*他们的毅力,创造我们自己的辉煌!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等,种族*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
这句话是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名言,也是这个故事的开始。在那个经济萧条时期的南部小镇,有一个曾经是孩子的人贪玩误杀了一只小知更鸟,这使他留下了永远的愧疚,而为了心中的火焰,他选择成为一名优秀且坚定的维护法律的律师,这个故事即是他处理过的无数案件中的一件最独特的事。但他不是主角。
这个故事没有主角,或者说主角就是那个社会,那个种族矛盾尖锐,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可以挑战任何事情,包括事实。但这样的环境下却有三束光始终指引方向。
第一束是那个律师:阿蒂克斯。在小镇的多数人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他接受了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指定。因为他知道事实,他相信证据,他坚信司法是绝对公正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愿意舍弃自己的名誉。
第二束是那三个孩子。他们调皮捣蛋,为了见一见神秘的邻居设计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他们有颗纯真的心,他们相信自己的、朋友的父亲。孩子们的坚持给那些暴徒们以当头棒喝。
第三束是那个邻居,一个神秘的“怪人”。从不出现但会给调皮的孩子留下礼物的他有着属于自己的温柔,最后解救被谋害的孩子也一定会是他的选择。
但这是个悲剧,汤姆最终被判有罪,并因为越狱被击毙。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哀,是一个种族的悲哀,一个社会的悲哀。但一只知更鸟会死,一群知更鸟终究能继续飞翔,它们有飞翔的能力,有翱翔的意义。有人会托起它们的身躯,目送它们越飞越高,越走越远,直至那个所有鸟类共同栖息的花园。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阿迪克斯,这不公*。”“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以为常。他们对公*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就是不公*。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孩子的眼泪里藏着的是他们水晶般的`童心。珍惜孩子的眼泪吧,珍惜那水晶般的童心!我们无法抗拒长大,也无法抗拒被世俗所影响,但我们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不断对话,保持清醒的头脑,留住真挚的情感和朴素的道德感知。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凡。
首先,他的不*凡在于他的甘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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