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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读完《致良知》之后,我觉得王x明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以一介书生先后*定多场叛乱,但创立王学才是他在历史中辉煌的根本原因。王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基本内涵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一定要还愿到生活的实践当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价值。
在提倡“知行合一”的同时,王x明创造了“心学”,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我感觉,良知学说的提出,是对儒家“修身养性”观点的发展,其间明显的有佛家的思想影响。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王x明对善恶的剖析,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善人也都有个恶人,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明辨是非守住底线。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职不辜负每位消费者的信任就是善,敷衍塞责让消费者不满意就是恶。唯有此,我们才能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阳明哲学归纳起来,即是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其中第四句即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知行合一。阳明哲学的核心即是"致良知"。良知就是天理,就是道,它本来就存在于每个人心中。致良知,就是发掘人的良知,去掉私心杂念,以符合心中本有之正。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如何做到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劳动有战胜欲望、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不过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所以,专心致志、认真工作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的尊贵的"修行"。
如果有闲工夫抱怨不满,还不如努力前进、提高,即使只是一厘米。每日检查自己的行动和心里状态,是否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是否卑怯的举止等,自省自戒,努力改正,培养对任何细小的事情都心怀感激的心性,提倡行善、积德,特别注意要有同情心,行善积德有好报。不要总是忿忿不*、杞人忧天、自寻烦恼。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
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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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读完《致良知》之后,我觉得王阳明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以一介书生先后*定多场叛乱,但创立王学才是他在历史中辉煌的根本原因。王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基本内涵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一定要还愿到生活的实践当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价值。
在提倡“知行合一”的同时,王阳明创造了“心学”,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我感觉,良知学说的提出,是对儒家“修身养性”观点的发展,其间明显的'有佛家的思想影响。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王阳明对善恶的剖析,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善人也都有个恶人,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明辨是非守住底线。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职不辜负每位消费者的信任就是善,敷衍塞责让消费者不满意就是恶。唯有此,我们才能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阳明哲学归纳起来,即是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其中第四句即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知行合一。阳明哲学的核心即是"致良知"。良知就是天理,就是道,它本来就存在于每个人心中。致良知,就是发掘人的良知,去掉私心杂念,以符合心中本有之正。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如何做到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劳动有战胜欲望、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不过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所以,专心致志、认真工作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的尊贵的"修行"。
如果有闲工夫抱怨不满,还不如努力前进、提高,即使只是一厘米。每日检查自己的行动和心里状态,是否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是否卑怯的举止等,自省自戒,努力改正,培养对任何细小的事情都心怀感激的心性,提倡行善、积德,特别注意要有同情心,行善积德有好报。不要总是忿忿不*、杞人忧天、自寻烦恼。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
读完《致良知》之后,我觉得王守仁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以一介书生先后*定多场叛乱,但创立王学才是他在历史中辉煌的根本原因。王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基本内涵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一定要还愿到生活的实践当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价值。
在提倡知行合一的同时,王守仁创造了心学,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我感觉,良知学说的提出,是对儒家修身养性观点的发展,其间明显的有佛家的思想影响。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王守仁对善恶的剖析,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善人也都有个恶人,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明辨是非守住底线。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职不辜负每位消费者的信任就是善,敷衍塞责让消费者不满意就是恶。唯有此,我们才能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阳明哲学归纳起来,即是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其中第四句即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知行合一。阳明哲学的核心即是致良知。良知就是天理,就是道,它本来就存在于每个人心中。致良知,就是发掘人的良知,去掉私心杂念,以符合心中本有之正。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如何做到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劳动有战胜欲望、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不过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所以,专心致志、认真工作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的尊贵的修行。
如果有闲工夫抱怨不满,还不如努力前进、提高,即使只是一厘米。每日检查自己的行动和心里状态,是否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是否卑怯的举止等,自省自戒,努力改正,培养对任何细小的事情都心怀感激的心性,提倡行善、积德,特别注意要有同情心,行善积德有好报。不要总是忿忿不*、杞人忧天、自寻烦恼。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
立志:“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这是王阳明首先指出的一点。他说,就算是那些工匠,其技能的练成也要以立志为根本,更别说更大的事业。为什么立志如此重要?王阳明举例说,一个人如果没有志向,那么就好像船没有舵木、马没有衔环,于是只能随波逐流,人生就会一盘散沙。用现在的话说,志向就如同定盘星、指南针,关系着人生之路的*衡和方向。否则,人就会是无头苍蝇,人生就会是一团浆糊。王阳明又批评当时的读书人——懒散堕落、贪玩成性,荒废学业、浪费时日,最终注定是一事无成。而他们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没有立定志向。
首先阳明先生所说的立志,不是简单的对工作的策划,而是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一场策划,作为普通人我们可以立一个小志向,只要坚持来完成,这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志向就像是海上的灯塔为破浪乘风的船只指引方向,每一颗种子都有长成参天大树的梦想,每一条河流也都有奔向大海的期望!人生有两条路,一条需要用心走,叫做梦想;一条需要用脚走叫做现实,很多时候我们总是低估了自己,对自己不够狠,从而错过了,遇到一个更加优秀的自己,逼自己一把,很多事情并不需要多高的智商,仅仅需要你的一份坚持,一个认真的态度,一颗迎难而上的决心。目标一旦形成,就应毫不动摇,全力以赴去达成!汉朝的司马迁继承父业,立志著述史书,他游历各地阅览了大量书籍,不料正在他着手编写《史记》时遇到了李陵之祸的株连,但他矢志不渝,忍辱负重,身受腐刑,幽而发愤,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奋斗,终于写成了鸿篇巨著——《史记》。
立志要要立长志而不要常立志。立长志,是要我们目标远大,不要拘泥于眼前,放眼未来,才可突破现在;不立常志,是不要总是不断地放弃,要有所坚持,有所取舍,锲而不舍,方能有所成就。阳明先生12岁立志到37岁才龙场悟道,这过程是心志反复修炼打磨的过程!阳明先生很早之前就立志说要成为圣人也最终成了圣人,所以说眼界决定格局,格局决定高度!再说说张海迪立志成才,张海迪自幼就患有严重的高位截瘫,几次频临死亡的边缘,身体可算弱小,可是20多年来,他学会了四门外语,翻译了16万多字的外国著作,获得了哲学硕士学位,并自学了针灸技术为群众治病一万多人次,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想着自己的志向,不忘初心就有用不完的力量!人生不要被安逸所控制,决定你成功的是奋斗!当你选择了开始,就不要轻言放弃,用你足够的毅力和耐心去坚持,总有一天,你会回眸一笑:原来我也是这么的优秀,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就从今天行动,总有一天,那个一点一点可见的未来会在你心里也在你的脚下慢慢清晰,生活从不亏待每一个努力向上的人!人一旦有了信念做支撑,无论做什么都是动力十足,因为有目标在前方,所以不敢怠慢,便会风雨兼程!
立志可谓起步与方向,不论你想做什么、做成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得到什么东西,立志都是第一步。立志要要立长志而不要常立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当我认真读了此书后,被书中的力量驱使,就感觉有一种正能量在心中燃烧,被书中的语句深深吸引了。下面说说我的感受。
一、阳明的精髓在于致良知
今天的社会,如果每个人都用心读读此书,从书中就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人也在学*阳明心学,口里说得头头是道,也能向别人背上几句阳明先生的语句。但自己在行动时是把良知抛开。*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语出《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良知是虚的,功夫是实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将知识与实践、功夫与本体融为一体。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点出了要害。这个“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问题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用阳明的话说叫“随物而格”。所以有的人说致良知是给别人看的,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理解致良知的精髓。
二、立志是成功的第一步
在《教条示龙场诸生》(1508)中说到: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许曰改过;四曰责善。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所以要成功先要立志。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我们每个人立下属于自己的目标和志向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学会、掌握为实现所立志的个人技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地"改过、责善"。如果在这个技能学*过程中我们不能不断修正自己,改恶从善,去除心中之"贼",我们所立之"志"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无论立志、勤学、改过、责善我们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顺利实现我们所立之志。所以凡事都要先立志才能成功。
三、阳明心学在于心
王守仁临终有一句名言:“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又有诗:“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永无缺。”此心光明了,世界便一同光明起来。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直面当下,商品经济的冲击使得人的欲望日渐膨胀。许多人竭尽全力攫取财富,却不清楚自己的生活何以越来越迷惘纠结,日甚一日地充满挫折与焦虑,没有安全感和存在感。正如心学爱好者白立新所言:“华夏又逢盛世,满心却是迷茫。曾经外向求索,反生无奈乱象。”最好的救赎之道是把*惯向外追逐的目光收回来,关注放逐已久的心灵。王守仁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心是身体和万物的主宰,当心灵安定下来,不为外物所动时,本身所具备的巨大智慧便会显露出来。所以我们不要被繁华扰乱我的心,我们要认真的读懂自己,心之光明,则万事光明。荀子曰“养心莫善于诚”诚是心之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功夫。所以心即理。
四、心向善
人之意念,但有一念向善,心存良知,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王守仁认为:“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既然知道了善恶,就应该在事上磨练,“格物致知”,不断为善去恶,“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格除各种浮思闲虑的干扰,让心从偏颇失控的不正常的状态,回归到不偏不的.“中和境界”。这是一个奇怪的时代,论“善”似乎很老土,很out。但事实上,道德不是虚假的框架,而是真实清澈的洞见。
对个人来说,“破除心中贼”,破除心中的贪念、邪恶、嫉妒等,变得饱满圆融、至善至诚,既是个人更高层次的需求,又能让心灵更安定,心情更快乐。正如一位心学爱好者所言:“未来,不是穷人的天下,也不是富人的天下,而是一群正直、正念、正能量的人的天下”。每人都去除心中的邪念,一心向善,天下太*。
总之,我们要用心体会这个世界,心存善念,致良知,凡事多磨,多下功夫,让阳明心学发于心,止与行,知行合一。不要让外界扰乱我心。
学*圣贤之术,学*致良知,为更好的工作及生活。
《寄闻人邦英、邦正》里最喜欢此段:此昔人所以有不患妨功,惟患夺志之说也。夫谓之夺志,则已有志可夺;倘若未有可夺之志,却又不可以不深思疑省而早图之。大致意思是说古人会说:「不怕妨碍了自己的功业,只怕被夺去了自己志向」。所谓「夺志」,是已经有志向才会被夺取,倘若还没可以或值得被夺取的志向,那么就应该早点去深思、反省为何会没有立志。
生活日复一日,*淡如水,梦想的影子是否已销声匿迹,看到身边的朋友同事一步一步向理想迈步时,内心也会泛起涟漪;人一旦有了信念做支撑,无论做什么都是动力十足,因为有目标在前方,所以不敢懈怠,便会风雨兼程。
我们工作更是如此,各项业务指标是工作压力更是动力,目标一旦形成,就应毫不动摇,全力以赴达成。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拼命怒放,争奇斗艳的花儿固然漂亮,但它们却美得庸俗;惟有那些保持本真,默然绽放的花儿,才不会被世俗的红尘湮没。
在现今的社会,有那一些人选择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城市里迷失了自我,丢弃本真。但拥有物质不等于富有,物质匮乏也不一定贫穷。真正的富有是精神的富足,心灵的荒芜才是真正的贫穷。
在迷蒙的夜色下,找寻不到幸福的踪迹;在指缝流金间,自我早已迷失。于是,在泪眼迷离中转过头,才知晓,原来是精神的支柱已坍塌,信念的碎片纷飞飘散,缱绻不见。
被物欲遮蔽了双眼,一味追求物质的享有却让精神贫瘠的人,是可悲的。满天的蔚蓝下,一望无际的山坡上,满山遍野的金黄充盈着双眼。远处,风吹起了他的碎发,绾起他的衣袂,露出他瘦削的脸庞。他用热情作画笔,信念为支撑,肆意挥洒着他的想象。梵高,一幅《向日葵》名扬天下!纵然岁月无情,历史翻滚,今天我们仍可以感受到那画上,向日葵的似火热情,蒸蒸向上的积极信念。谁能说梵高一无所有,贫穷至斯?恰恰相反,他是最富有的人,因为他精神最富足。精神的花园开满鲜花,这才是人生莫大的财富。
精神的富有,莫过于对信仰的执守。柳永,在人们的扼腕声中从高堂宫殿步入直栏横槛。人们为你惋惜,替你不*,但我却要为你喝彩。你,视金山银山如粪土,与歌妓把酒言欢,走向自然汲取心灵的甘露。这是你无悔的选择,但它却让清丽小调流芳万世。你的选择,让你得以挥别贫瘠无趣,却让心灵充盈富有。小荷尖尖,溪水潺潺,柳永的心灵荷花,开得别样地红!
富有,不是富二代开着跑车,不是官二代执权挥霍,不是星二代锦衣玉食;富有,是心灵的栖息,是灵魂的充盈,是精神的饱满。物质面具下的不堪才是真正的贫穷!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心灵是美丽的花园。别只顾着装饰生命的躯壳,而忽视了心灵的呵护,莫让心灵荒芜了。
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接触《致良知》也是从这开始有所了解阳明先生,刚开始学*《致良知》时不看好此书,觉得无甚用处,之后为阳明先生的学术思想,他的立德、立言所深深折服,从而为“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而深深信服,在此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师傅为我们传经送宝。
《致良知》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阳明先生的“心道德事”“明心与净心”思想学说。其中写道“伟大的中华民族创造了优秀的中华文化,优秀的中华文化哺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读到此时,想起我们做团餐,想到我们中快餐饮,我们中快餐饮已有24年的发展历程,想到公司计划用77年时间成为有崇高感的伟大公司,我想我们公司成为伟大公司也一定会创造优秀的文化,各级员工对成为伟大的公司要有高度的自信心,像阳明先生的明心与净心。
明心即是立志,心中拥有无尽宝藏“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真正做到心中拥有无尽宝藏。我们广大员工也一样能明心立志,立志相信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让自己心中拥有无尽宝藏。
“净心”就是在起心动念处净化心灵,不明和贪欲去除的越多,建设心灵品质就越高,开发心灵宝藏就越多“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没有明心,净心就没有动力,没有净心,明心就无法深入”读到这时深深给我以警示,做任何事必须做到明心与净心为一体,也希望公司广大员工做到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公司各个部门各级员工真正是为自家孩子做饭菜一样充满爱心的工作,真心用母爱做服务,用良心做食堂,让我们公司提倡的“只用有品牌的真材料,只做有品位的放心吃”“引领团餐潮流,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与空话。
言有尽而意无穷,衷心祝愿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公司。
作者是明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在学术思想方面继承宋代大儒陆九渊,以自己的体悟加以完善,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心学体系。作者的思想一出世,便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为当时萎靡消沉的社会灌输了生机与活力。曾国藩曾评价说:作者矫正旧风气,开出新风气,功不在禹下。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浮世之中,总有许多人为追求物质享受、社会地位和显赫名声等身外之物,而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他们怨天尤人、欲逃离其中而不可得,皆因忽略了自己的内心,不明白万事以修心为先的道理。
忙碌是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一种生活状态。不幸的是,与身体的操劳相伴随而来的,还有内心的忙乱急躁、焦虑不堪。所谓身之主宰便是心,倘若在忙碌的生活中不能给内心留一份悠闲,而使其深受烦恼与担忧所累,便更难在为人处世之时做到游刃有余、潇洒自在。
心胸狭隘的人,只会将自己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郁郁寡欢;而心胸宽广的人,他的世界会比别人更加开阔。
圣人做学问追求一种大道至简的境界,值得我们学*。人活一生也应如此。为什么人们会不厌其烦、孜孜不倦地去追求那些看似风光,实际上令人身心疲惫的负担呢?皆因内心少了一份简单,少了一种简单的人生态度。与其困在财富、地位与成就的壁垒中迷惘,不如尝试以一颗简单的心,追求一种简单的生活。
在作者看来,人的本心就是真、真诚、真挚、真君子。世上只有两样事,一件为真,一件为假。求真必然务实,求假自然务虚,虚实之间,体现的不仅是对人的态度,更是对自己的认识。糊弄别人容易,糊弄自己很难。
心的本体就是最本真,不矫揉造作,不过分修饰,不画地为牢,不损人利己。人应永远保持初心,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光明磊落,坦诚纯粹,永远长新。什么是初心?不自私,存大爱。
绕圈子,躲躲闪闪,反易叫人疑心。你耍手段,倒不如光明正大,实话实说,只要态度诚恳、谦卑恭敬,无论如何人家都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此外,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假如我们没有诚意,就会什么事情也做不好,做不成。
自古以来,凡欲做大事者必先立志,志不坚则事必难成。这是因为,一个人的理想,体现着这个人的眼界和胸襟,自然也决定了他日后的高度。所以,人不应隅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而应眼睛望向大千世界、心中装上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去看待世间。
很多人虽然都心有所想,却很少有人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而作者告诉我们,只要时刻保持这种想要的念头,久而久之就能凝聚积累成一股强大的力量,逐渐解决所有阻挠因素,使我想转变成我能,使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成为结果。
闲暇之余继续拜读《致良知》,越发感觉到温暖的、积极的、健康的、乐观的、催人向上的情感,这是正能量的意识折射。尤其适宜领导者修身养性,以感染团队,凝心聚力。
凡举大事,必须其情而使之,因其势而导之,乘其机而动之,及其时而兴之;是以为之但见其易,而成之不见其难,此天下之民所以阴受其庇,而莫知其功之所自也。正如《道德经》所云:“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也就是说,最好的领导者,下面的人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亲*、赞美他;再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畏惧他;最差的领导者,人们轻视、侮辱他。孔子将是否能做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百姓”,看成是否能成为君子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在公司经营和团队建设中,也可以成为衡量职业管理者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
管理者对自己的部下不只拥有管理权,更对他们负有责任感。要管理好团队,首先要管理好自己,要时时处处身先士卒做好表率,这就是“修己以敬”。我们不难想象,一个管理者自己素质低下,办事不认真,怎么可能让部下素质提高,办事认真。一个原本素质较高的部下,一旦长期处于素质低下的管理者手下,很可能也会变成素质低下,因为一个人要想提高自己,往往很难,而要想堕落,却是很快、很容易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相互的,领导尊重员工,员工才有可能尊重领导,领导的威信是自己树立的,不是别人赠予的,也就是要“修己以安部下”。
远通集团的经营理念提倡以服务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学*型团队,规范化管理,系列化服务,不断改善,让客户更满意。我们每每提出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首先要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其自然而然的成为企业的主人,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能,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从而创造应有的价值。
尚客优集团总裁马英尧先生说过:在一个*庸的管理体系里,总经理好比是发动机,中层干部和员工几乎都是齿轮,都属于被动运转,消耗掉大量的功率。如何打造一个伟大的公司,为更多的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为员工提供更公*的薪酬做制度,让每位员工都能成为主角,主动参与经营,让每一个成员的才华都能得到施展,从而焕发工作激情,使得各层的骨干员工都能成为发动机,而不是齿轮,从而实现全员经营。
或许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但一群人可以走的更远。团队的力量是伟大的,而领导的态度和行为,就是团队前进的风向标。因此,领导要主动放弃特权,杜绝“特例”,自觉执行规章,带头遵守制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家都被一种温暖、快乐、积极的情绪包围着,都有着一种阳光心态,这个组织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正能量,也一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致良知”看似只有三个字,却是进入心学的不二法门,是心学的总纲,是心学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指导自己应对社会实践的强大理论武器。明末清初的余姚先贤黄梨洲先生曾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即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明儒学案发凡》)。而“致良知”就是学者入门的得力处,就是约束心学的总纲、
“致良知”学问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并重新绽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确实有用,也能够应用,而且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各有所得。但是,“致良知”的真谛毕竟经历过许多岁月而覆盖了种种尘埃,使人不能认清其真相。使得墙内开花墙外香,殊为可惜。也就是说,在没有“致良知”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仍在生活、工作和学*,也学*其它各种知识,为的是让自己活得不那么不明不白,不随波逐流。只可惜长期以来我们不认识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或放着好的东西不用,却在苦苦追求残次的东西,可谓明珠暗投。假如,今天我们能够明白“致良知”的作用并将其实际应用于工作和学*之中,无疑就多了一项强大的心理支撑,保持自尊无畏的心境。
其中的原由在于,人之所以能生存于世,在于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与身外的事、身外的物建立起某种联系,从世间获得生存的资源,并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反馈给世间。也就是说,人类与自然,以及人类与社会之间不断地给予和不断地反馈的交互作用,建立起人类社会的全部内涵。
人若缺乏智慧,将不能与世间万事万物建立起某种联系。而要建立智慧,最初必须切实找到一个理性的源头,才能满足初始条件。
水有源,树有根。如无源头,那么水就不会奔流不息;如无根,那么树就不会生长繁育。这就是说,水源或树根就是原点,就是水流足以形成,树木得以成长的初始条件。
纵观世间,万事万物都从一个初始条件开端,逐步成长起来。因此,初始条件显得相当重要。这好比,一个微小的、不起眼的基因就能决定一个生物的基本结构和外观,是同一个道理。而筛选一个健康的、无缺陷的初始条件,就会减少今后故障、病害产生的机率。智慧的创立也是如此,必须找到一个好的思想基因,而“致良知”就是一个经过优选的思想基因,也是智慧的基因。
圣人们之所以有别于常人,在于他们看待事物,往往深入事物的.核心层面,深入事物的源头,深入事物的发展规律,这些加在一起用一句话描述就是圣人们是从“道”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常常能够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些出人意料的理念,总是先于常人一步获得真理。而常人总是慢一拍,只有细细体会圣人的教诲才会真正懂得这些道理,才能沿着圣人所开启的道路找到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从古到今,圣人的数量总是很“珍稀”的原因所在。圣人们对待人和事物,总是以“道”作为标杆,作为尺度、作为容器来度量一切事物。因而,“道”就是一件有用的武器。问题是,“道心惟微”,正是“道”的过于微妙,令普通人难以洞察其中的奥秘。圣人教导普通百姓,必须根据大多数人所能接受,也容易接受的角度,通过变换概念,以铺设便于理解和沟通的路径。
所以,我们在看待具体事物时,不仅要弄清事物的真实状态,也要分清事物发展的原点、发展轨迹、发展条件,从中抽出具有规律性的东西,才能指导其它的社会实践过程,或为其它的社人实践过程积累一些经验。这就是学与思的关系问题。《论语·为政》说:“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所谓的“学”就是弄清整体状况和关键细节,而“思”就是将所学的内容与“道”进行比较,从中开展抽象性思维,从而有所“自得”。也就是说,学思合一才能得出结果。而结果才是最重要,学与思只是一个过程,当有了结果,学与思就成了过去式,也就没有用了。王守仁将其形象地描述为“得鱼忘签”。而许多俗儒只纠缠于前代圣贤如何教诲,而不顾当时的历史条件,只重视过程而无视于结果,这就是典型的*。事实上,“"黑猫白猫,能捕鼠的就是好猫。*学问,外国学问,能换饭的是好学问"(民国老宣《疯话》),凡是看结果而不看过程,就是实践检验真理的价值所在。
因此,“致良知”就是价值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一旦有了结果,一个过程就暂告段落。
通过对“致良知”的学*,感悟很多,首先我们要有感恩的心,我们在公司任职,为公司为自己为了客户着想,也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做事必须认真负责,毕竟是汽修行业,汽车是我们的代步工具,是客户养家糊口的工具,所做的任何事要精益求精,不让客户抱怨,努力解决客户提出的一系列问题。
在汽车维修方面,不断摸索,努力学*,刻苦专研提高维修技能。在*几年的汽车维修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对**车系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维修当中积累了不少经验。经过这几年的磨练发现自己有了一定进步,但是在汽车维修方面还是不够细心,不够耐心。有的时候把问题复杂化了,明明是一个保险丝的问题,却会想到发动机电脑板,有的时候知道是那个地方出的错,却偏偏查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所以有时应该,先易后难,有条不紊,学序渐进,多问自己一个为什么,多走几种路子想想,说不定问题就能找出来。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摸索,努力提高维修技能。从自身找原因。作为本人来讲,一名机电维修工,他的岗位职责是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客户车辆进行快速准确的维修,并进行总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汇报。虽然很短两句话,但是真正做好做到位的没有几个,在正常的工作中,有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去做,有没有及时准确的维修,有没有总的检查。这些都是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还是靠自己的素质,靠自己的修养,真正的做到,服务在心中,质量在手中。
努力学*更先进的汽车维修知识,强大自身,使自己每时每刻都保持精益求精的精神。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拼命怒放,争奇斗艳的花儿固然漂亮,但它们却美得庸俗;惟有那些保持本真,默然绽放的花儿,才不会被世俗的红尘湮没。
在现今的社会,有那一些人选择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城市里迷失了自我,丢弃本真。但拥有物质不等于富有,物质匮乏也不一定贫穷。真正的富有是精神的富足,心灵的荒芜才是真正的贫穷。
在迷蒙的夜色下,找寻不到幸福的踪迹;在指缝流金间,自我早已迷失。于是,在泪眼迷离中转过头,才知晓,原来是精神的支柱已坍塌,信念的碎片纷飞飘散,缱绻不见。
被物欲遮蔽了双眼,一味追求物质的享有却让精神贫瘠的人,是可悲的。满天的蔚蓝下,一望无际的山坡上,满山遍野的金黄充盈着双眼。远处,风吹起了他的碎发,绾起他的衣袂,露出他瘦削的脸庞。他用热情作画笔,信念为支撑,肆意挥洒着他的想象。梵高,一幅《向日葵》名扬天下!纵然岁月无情,历史翻滚,今天我们仍可以感受到那画上,向日葵的似火热情,蒸蒸向上的积极信念。谁能说梵高一无所有,贫穷至斯?恰恰相反,他是最富有的人,因为他精神最富足。精神的花园开满鲜花,这才是人生莫大的财富。
致良知”看似只有三个字,却是进入心学的不二法门,是心学的总纲,是心学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指导自己应对社会实践的强大理论武器。明末清初的余姚先贤黄梨洲先生曾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即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明儒学案发凡》)。而“致良知”就是学者入门的得力处,就是约束心学的总纲、
“致良知”学问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并重新绽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确实有用,也能够应用,而且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各有所得。但是,“致良知”的真谛毕竟经历过许多岁月而覆盖了种种尘埃,使人不能认清其真相。使得墙内开花墙外香,殊为可惜。也就是说,在没有“致良知”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仍在生活、工作和学*,也学*其它各种知识,为的是让自己活得不那么不明不白,不随波逐流。只可惜长期以来我们不认识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或放着好的东西不用,却在苦苦追求残次的东西,可谓明珠暗投。假如,今天我们能够明白“致良知”的作用并将其实际应用于工作和学*之中,无疑就多了一项强大的心理支撑,保持自尊无畏的心境。
其中的原由在于,人之所以能生存于世,在于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与身外的事、身外的物建立起某种联系,从世间获得生存的资源,并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反馈给世间。也就是说,人类与自然,以及人类与社会之间不断地给予和不断地反馈的交互作用,建立起人类社会的全部内涵。
人若缺乏智慧,将不能与世间万事万物建立起某种联系。而要建立智慧,最初必须切实找到一个理性的源头,才能满足初始条件。
水有源,树有根。如无源头,那么水就不会奔流不息;如无根,那么树就不会生长繁育。这就是说,水源或树根就是原点,就是水流足以形成,树木得以成长的初始条件。
纵观世间,万事万物都从一个初始条件开端,逐步成长起来。因此,初始条件显得相当重要。这好比,一个微小的、不起眼的基因就能决定一个生物的基本结构和外观,是同一个道理。而筛选一个健康的、无缺陷的初始条件,就会减少今后故障、病害产生的机率。智慧的.创立也是如此,必须找到一个好的思想基因,而“致良知”就是一个经过优选的思想基因,也是智慧的基因。
圣人们之所以有别于常人,在于他们看待事物,往往深入事物的核心层面,深入事物的源头,深入事物的发展规律,这些加在一起用一句话描述就是圣人们是从“道”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常常能够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些出人意料的理念,总是先于常人一步获得真理。而常人总是慢一拍,只有细细体会圣人的教诲才会真正懂得这些道理,才能沿着圣人所开启的道路找到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从古到今,圣人的数量总是很“珍稀”的原因所在。圣人们对待人和事物,总是以“道”作为标杆,作为尺度、作为容器来度量一切事物。因而,“道”就是一件有用的武器。问题是,“道心惟微”,正是“道”的过于微妙,令普通人难以洞察其中的奥秘。圣人教导普通百姓,必须根据大多数人所能接受,也容易接受的角度,通过变换概念,以铺设便于理解和沟通的路径。
所以,我们在看待具体事物时,不仅要弄清事物的真实状态,也要分清事物发展的原点、发展轨迹、发展条件,从中抽出具有规律性的东西,才能指导其它的社会实践过程,或为其它的社人实践过程积累一些经验。这就是学与思的关系问题。《论语·为政》说:“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所谓的“学”就是弄清整体状况和关键细节,而“思”就是将所学的内容与“道”进行比较,从中开展抽象性思维,从而有所“自得”。也就是说,学思合一才能得出结果。而结果才是最重要,学与思只是一个过程,当有了结果,学与思就成了过去式,也就没有用了。王守仁将其形象地描述为“得鱼忘签”。而许多俗儒只纠缠于前代圣贤如何教诲,而不顾当时的历史条件,只重视过程而无视于结果,这就是典型的*。事实上,“"黑猫白猫,能捕鼠的就是好猫。*学问,外国学问,能换饭的是好学问"(民国老宣《疯话》),凡是看结果而不看过程,就是实践检验真理的价值所在。
因此,“致良知”就是价值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一旦有了结果,一个过程就暂告段落。
接触《致良知》也是从这开始有所了解阳明先生,刚开始学*《致良知》时不看好此书,觉得无甚用处,之后为阳明先生的学术思想,他的立德、立言所深深折服,从而为“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而深深信服,在此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师傅为我们传经送宝。
《致良知》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阳明先生的“心道德事”“明心与净心”思想学说。其中写道“伟大的中华民族创造了优秀的中华文化,优秀的中华文化哺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读到此时,想起我们做团餐,想到我们中快餐饮,我们中快餐饮已有24年的发展历程,想到公司计划用77年时间成为有崇高感的伟大公司,我想我们公司成为伟大公司也一定会创造优秀的文化,各级员工对成为伟大的公司要有高度的自信心,像阳明先生的明心与净心。
明心即是立志,心中拥有无尽宝藏“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真正做到心中拥有无尽宝藏。我们广大员工也一样能明心立志,立志相信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让自己心中拥有无尽宝藏。
“净心”就是在起心动念处净化心灵,不明和贪欲去除的越多,建设心灵品质就越高,开发心灵宝藏就越多“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没有明心,净心就没有动力,没有净心,明心就无法深入”读到这时深深给我以警示,做任何事必须做到明心与净心为一体,也希望公司广大员工做到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公司各个部门各级员工真正是为自家孩子做饭菜一样充满爱心的工作,真心用母爱做服务,用良心做食堂,让我们公司提倡的“只用有品牌的真材料,只做有品位的放心吃”“引领团餐潮流,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与空话。
言有尽而意无穷,衷心祝愿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公司。
“致良知”学问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并重新绽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确实有用,也能够应用,而且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各有所得。但是,“致良知”的真谛毕竟经历过许多岁月而覆盖了种种尘埃,使人不能认清其真相。使得墙内开花墙外香,殊为可惜。也就是说,在没有“致良知”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仍在生活、工作和学*,也学*其它各种知识,为的是让自己活得不那么不明不白,不随波逐流。只可惜长期以来我们不认识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或放着好的东西不用,却在苦苦追求残次的东西,可谓明珠暗投。假如,今天我们能够明白“致良知”的作用并将其实际应用于工作和学*之中,无疑就多了一项强大的心理支撑,保持自尊无畏的心境。
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古人也曾提出过“知行”,但却是分开提出的,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对那些只知道实践却不知道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只知道学理论知识而不去实践的人提出的建议。而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则认为,当我们有了知就会有行的出现。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
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以前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并且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王守仁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
当我认真读了此书后,被书中的力量驱使,就感觉有一种正能量在心中燃烧,被书中的语句深深吸引了。下面说说我的感受。
一、阳明的精髓在于致良知
今天的社会,如果每个人都用心读读此书,从书中就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人也在学*阳明心学,口里说得头头是道,也能向别人背上几句阳明先生的语句。但自己在行动时是把良知抛开。*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语出《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良知是虚的,功夫是实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将知识与实践、功夫与本体融为一体。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点出了要害。这个“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问题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用阳明的话说叫“随物而格”。所以有的人说致良知是给别人看的,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理解致良知的精髓。
二、立志是成功的第一步
在《教条示龙场诸生》(1508)中说到: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许曰改过;四曰责善。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所以要成功先要立志。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我们每个人立下属于自己的目标和志向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学会、掌握为实现所立志的个人技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地”改过、责善”。如果在这个技能学*过程中我们不能不断修正自己,改恶从善,去除心中之”贼”,我们所立之”志”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无论立志、勤学、改过、责善我们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顺利实现我们所立之志。所以凡事都要先立志才能成功。
三、阳明心学在于心
王守仁临终有一句名言:“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又有诗:“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永无缺。”此心光明了,世界便一同光明起来。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直面当下,商品经济的冲击使得人的欲望日渐膨胀。许多人竭尽全力攫取财富,却不清楚自己的生活何以越来越迷惘纠结,日甚一日地充满挫折与焦虑,没有安全感和存在感。正如心学爱好者白立新所言:“华夏又逢盛世,满心却是迷茫。曾经外向求索,反生无奈乱象。”最好的救赎之道是把*惯向外追逐的目光收回来,关注放逐已久的心灵。王守仁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心是身体和万物的主宰,当心灵安定下来,不为外物所动时,本身所具备的巨大智慧便会显露出来。所以我们不要被繁华扰乱我的心,我们要认真的读懂自己,心之光明,则万事光明。荀子曰“养心莫善于诚”诚是心之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功夫。所以心即理。
四、心向善
人之意念,但有一念向善,心存良知,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王守仁认为:“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既然知道了善恶,就应该在事上磨练,“格物致知”,不断为善去恶,“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格除各种浮思闲虑的干扰,让心从偏颇失控的不正常的状态,回归到不偏不的“中和境界”。这是一个奇怪的时代,论“善”似乎很老土,很out。但事实上,道德不是虚假的框架,而是真实清澈的洞见。
对个人来说,“破除心中贼”,破除心中的贪念、邪恶、嫉妒等,变得饱满圆融、至善至诚,既是个人更高层次的需求,又能让心灵更安定,心情更快乐。正如一位心学爱好者所言:“未来,不是穷人的天下,也不是富人的天下,而是一群正直、正念、正能量的人的天下”。每人都去除心中的邪念,一心向善,天下太*。
总之,我们要用心体会这个世界,心存善念,致良知,凡事多磨,多下功夫,让阳明心学发于心,止与行,知行合一。不要让外界扰乱我心。
作者是明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在学术思想方面继承宋代大儒陆九渊,以自己的体悟加以完善,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心学体系。作者的思想一出世,便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为当时萎靡消沉的社会灌输了生机与活力。曾国藩曾评价说:作者矫正旧风气,开出新风气,功不在禹下。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浮世之中,总有许多人为追求物质享受、社会地位和显赫名声等身外之物,而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他们怨天尤人、欲逃离其中而不可得,皆因忽略了自己的内心,不明白万事以修心为先的道理。
忙碌是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一种生活状态。不幸的是,与身体的操劳相伴随而来的,还有内心的忙乱急躁、焦虑不堪。所谓身之主宰便是心,倘若在忙碌的生活中不能给内心留一份悠闲,而使其深受烦恼与担忧所累,便更难在为人处世之时做到游刃有余、潇洒自在。
心胸狭隘的人,只会将自己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郁郁寡欢;而心胸宽广的人,他的世界会比别人更加开阔。
圣人做学问追求一种大道至简的境界,值得我们学*。人活一生也应如此。为什么人们会不厌其烦、孜孜不倦地去追求那些看似风光,实际上令人身心疲惫的负担呢?皆因内心少了一份简单,少了一种简单的人生态度。与其困在财富、地位与成就的壁垒中迷惘,不如尝试以一颗简单的心,追求一种简单的生活。
在作者看来,人的本心就是真、真诚、真挚、真君子。世上只有两样事,一件为真,一件为假。求真必然务实,求假自然务虚,虚实之间,体现的不仅是对人的态度,更是对自己的认识。糊弄别人容易,糊弄自己很难。
心的本体就是最本真,不矫揉造作,不过分修饰,不画地为牢,不损人利己。人应永远保持初心,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光明磊落,坦诚纯粹,永远长新。什么是初心?不自私,存大爱。
绕圈子,躲躲闪闪,反易叫人疑心。你耍手段,倒不如光明正大,实话实说,只要态度诚恳、谦卑恭敬,无论如何人家都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此外,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假如我们没有诚意,就会什么事情也做不好,做不成。
自古以来,凡欲做大事者必先立志,志不坚则事必难成。这是因为,一个人的理想,体现着这个人的眼界和胸襟,自然也决定了他日后的高度。所以,人不应隅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而应眼睛望向大千世界、心中装上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去看待世间。
很多人虽然都心有所想,却很少有人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而作者告诉我们,只要时刻保持这种想要的念头,久而久之就能凝聚积累成一股强大的力量,逐渐解决所有阻挠因素,使我想转变成我能,使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成为结果。
闲暇之余继续拜读《致良知》,越发感觉到温暖的、积极的、健康的、乐观的、催人向上的情感,这是正能量的意识折射。尤其适宜领导者修身养性,以感染团队,凝心聚力。
凡举大事,必须其情而使之,因其势而导之,乘其机而动之,及其时而兴之;是以为之但见其易,而成之不见其难,此天下之民所以阴受其庇,而莫知其功之所自也。正如《道德经》所云:“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也就是说,最好的领导者,下面的人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亲*、赞美他;再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畏惧他;最差的领导者,人们轻视、侮辱他。孔子将是否能做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百姓”,看成是否能成为君子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在公司经营和团队建设中,也可以成为衡量职业管理者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
管理者对自己的部下不只拥有管理权,更对他们负有责任感。要管理好团队,首先要管理好自己,要时时处处身先士卒做好表率,这就是“修己以敬”。我们不难想象,一个管理者自己素质低下,办事不认真,怎么可能让部下素质提高,办事认真。一个原本素质较高的部下,一旦长期处于素质低下的管理者手下,很可能也会变成素质低下,因为一个人要想提高自己,往往很难,而要想堕落,却是很快、很容易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相互的,领导尊重员工,员工才有可能尊重领导,领导的威信是自己树立的,不是别人赠予的,也就是要“修己以安部下”。
远通集团的经营理念提倡以服务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学*型团队,规范化管理,系列化服务,不断改善,让客户更满意。我们每每提出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首先要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其自然而然的成为企业的主人,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能,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从而创造应有的价值。
尚客优集团总裁马英尧先生说过:在一个*庸的管理体系里,总经理好比是发动机,中层干部和员工几乎都是齿轮,都属于被动运转,消耗掉大量的功率。如何打造一个伟大的公司,为更多的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为员工提供更公*的薪酬做制度,让每位员工都能成为主角,主动参与经营,让每一个成员的才华都能得到施展,从而焕发工作激情,使得各层的骨干员工都能成为发动机,而不是齿轮,从而实现全员经营。
或许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但一群人可以走的更远。团队的力量是伟大的,而领导的态度和行为,就是团队前进的风向标。因此,领导要主动放弃特权,杜绝“特例”,自觉执行规章,带头遵守制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家都被一种温暖、快乐、积极的情绪包围着,都有着一种阳光心态,这个组织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正能量,也一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当我认真读了此书后,被书中的力量驱使,就感觉有一种正能量在心中燃烧,被书中的语句深深吸引了。下面说说我的感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身处水泥与钢筋的世界里,我们可曾想到过森林的芳香?关心着怎么多挣点钱时,我们可曾想起过动物们的安危?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在一片被破坏的森林旁的工地里,野猴群偷工人午饭的故事。工人们不管把午饭藏到哪里,猴群都会找到并把它们偷走。因为,它们在丛林中赖以生存的地方,已经被人类破坏了,它们不得不跟人类打交道,否则只有灭亡。
读完《野性的呼唤》,我既为野猴群失去家园感到悲哀,又为它们敢于从可怕的人类手中巧取食物的行为感到钦佩。要知道,即使是人类,在目睹家园被破坏的惨剧发生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不振。可这些野猴们居然在家园被毁后很快地振作起精神,寻找其他的生存之路。我最钦佩它们这一点。
可是,那些工人们在午饭被偷后开始怒骂甚至准备捕杀猴群,却不从自己身上找找错误,思考一下,为什么一向畏惧人类的野猴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类的地盘上偷取食物?还不全是因为人类破坏了它们的家园啊!人的贪得无厌已经害了大多野生动物,为什么就不能放野生动物们一条生路呢?
我虽然读完了《野性的呼唤》,但它给我的感受,我会一直珍藏在心中。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
它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们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碌碌无为只是一只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离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取得很好的成绩,才能做出伟大的事业,才能探索到更多末解之迷......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大狗巴克生长在温暖的南方庄园,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遥远而荒僻的北方,投入到拉雪撬的生活中。在残酷的环境下,巴克变得残酷又狡猾。最后,在狼群野性的呼唤下,巴克逃入森林,加入了狼群。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作文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难得休息一下,把自己一直都想读完的一部小说,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杰克伦敦的作品。
以前考研的时候,心理烦闷了,去光谷图书城,在书架上发现了这部作品。盘腿坐在地上,看了大半个下午。这本书的中译本是82页,看了大约四十几页。英文原版是84页,单词和句子都很浅显,很容易理解。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他的父亲是圣伯纳狗,他的母亲是牧羊犬。他在法官家被偷走,做过雪橇狗,几经换主人。最后的主人是桑顿,一个善良而又言语粗鲁的淘金者。但他教会了巴克——爱。在他们淘金的过程中,巴克听到了远古的呼唤,同时那也是最野性的呼唤。主人桑顿最后被印第安人杀死,这彻底激起了巴克血液里残酷的杀戮。他为主人报仇。在一个原始印第安部落里,大开杀戒。最后他孤独的混入野狼群,并最终成为了首领。
冬夜来临,夜空因月色而朦胧,偶尔也闪烁着北极光,山谷中来了一群生灵,首领的头部和吻部有棕色的毛,宽阔的胸前长着一溜白毛,那就是巴克——不,那是他们的首领。
一声长嗥,群灵响应,他们飞奔,他们咆哮……
哈哈,那是他的.家!
小说的文字很优美,即使中文译本,也没有以前读其他英文小说的中译本的佶屈聱牙的感觉。那些句子读起来让人觉得那么刚劲有力。
掩卷沉思,一个古老的民族,太过于沉重了,沉重的已经看不到原始的野性,听不到祖先的召唤。进化固然从低级到高级,但也有畸形。我很欣慰在病中,读完这部小说。你听,你看:
冲天的狼烟,奔腾的战马,翻滚的旌旗,铿锵的刀剑,伴随着翻江倒海般的呐喊,汇成一股势不可挡的狂颷……
哈哈,那是我的家!
流泪中……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正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能够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等、宽容、礼貌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我感触颇深。这部小说是围绕一条叫布克的狗写的。让我们了解了动物的内心。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条养尊处优的狗——布克,被狗贩子卖走后成了一条雪橇犬与其他狗分叉露宿磨练成了一条真的雪橇犬。在它奄奄一息时,一只叫桑顿的雪橇犬将他从死神的手里夺了回来,他们俩之间产生了真挚的友情。在桑顿遇害后布克替它报仇。最后布克听从内心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我们都不了解动物的内心。在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中,人类用狭窄的笼子,被取胆汁的黑熊,我们了解它的内心吗?因为麻雀是四害,人们用脸盆、锅盖、搪瓷杯等工具掠杀,导致野生麻雀在城市上空,无处歇脚。
在世界的每个角落,生命都是*等的,在捕捉或屠杀动物时,请想想它们的内心是怎样的!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 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给我们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同时也有欲望的狗—巴克。这本书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奇,更多的是来自心灵的震撼。
巴克最初的生活无忧无虑,但同时也失去了狗的野性。所以它养尊处忧,不用怕危险,不用怕食物不够。要不是贫穷的园丁为生活所困,把它偷卖给了狗贩子,也许巴克会一直*淡的生活下去。后来巴克经历了许多事情,慢慢激发了以前的野性,同时懂得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
在这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对生存还报有一丝希望,便有可能活下来。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勇敢地面对和顽强地抗争,才能最终战胜它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要成为命运的强者,最终走向成功。在以后的生活或学*中遇到困难时,永远不要轻言放弃,我们要学会坚强,要坦然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与悲伤;学会成长,在生活中磨炼自己,让自己尽快成长起来;学会感恩,感谢那些给予自己爱的人;学会怀念,思念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我读完了老师推荐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书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狗。巴克是法官米勒家的宠物狗,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有一天晚上,巴克被贫穷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成为北极拉雪橇狗。它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它磨练得跟狼一样勇猛,杀了它最恨的狗——斯皮茨。还斗过了大狗熊、治服了一群狼……最后,被一个叫桑顿的人收养了,他和桑顿结成深厚友谊。可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巴克把印第安人咬死了,为桑顿报了仇。最后,它回归荒野跟狼群生活在一起,成为狼的头领。
巴克从养尊处优的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这条艰苦之路之所以成功,是它懂得“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敢于面对现实,经受磨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结果。巴克的成长经历对我们有许多启迪:人在社会中生活,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甚至是人生的低谷。只要像巴克那样适应生活环境,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终极目标,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看完了青少年版的《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那只名叫“巴克”的狗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和讲述了它不寻常的一生。巴克原先生活在大法官米勒先生身边,但是赌牌总是输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把它卖给了一个穿着红毛衣的狗商,红毛衣又把它转卖给了一个邮差……。在经过了一个系列的苦难生活后,巴克的野性被挖掘了出来,最终,他和一群狼结成了朋友,并成了它们的首领。
虽然巴克一生中经历了许多挫折,但是,它一直在努力着,永不放弃,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终于冲破重重困难。从雪车狗到狼群首领,这是它费了多少血汗和努力才能做到的啊!
我被巴克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巴克的精神所激励。我要学*巴克这种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永不放弃,勇往直前!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终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之后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终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明白了:在自然环境下仅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明白,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本事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终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经过一个星期的阅读,我看完了这本书,放下书后,不经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是一名现实主义作家,因为他早年的一些悲惨经历,使他大有感触,写下了许多揭示悲惨现实生活的小说与书籍。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巴克是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的圣伯纳犬,它经受过主人米勒法官文明的教化,十分温顺,独得米勒法官的宠爱。可因为需要大量雪橇狗,一些不法分子看上了巴克纯正的血统,将他拍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地区。巴克为了不像其他同伴一样挨打,选择了听他们的话___拼命拉雪橇,新主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其他同伴的相继离去,让聪明的它懂得了如何在野外与棍棒下努力生存,在他最后一位主人___唯一关心它的主人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无情的残杀之后,浓烈的血腥味激起了巴克的野性,他用同样的方式为主人报仇,最终走向丛林,成了狼族的首领。
这本书从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残酷的野外,虽然写的是狗,也反映出了人们当时的那种悲惨生活。巴克的勇敢,让我懂得: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这个暑假,我过得累但却充实,因为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巴克的宠物狗被送到阿拉斯拉这个冰天雪地里做一只雪撬犬,而它更是做了矿群里的领头犬,而结局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巴克居然成了狼王。杰克·伦敦表面上说的是狗,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的世界。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只看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奥数作业,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杰克。伦敦说:“面对危机只能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想到这里,我又做了起来,一小时后,我终于把这道题解决了。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也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本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了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它遇到了它真正喜欢的一个叫桑顿的人。他们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为桑顿报了仇后,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故事中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中后并不愿意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成为了新的强者,体现出了“适者生存”这条法则。它虽然是条狗,但如果换作我们,也未必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更不可能成为那里的强者。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那样顽强、不屈、不放弃希望,毕竟,在未来的社会中,我们也可能会经历挫折、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如果我们能有巴克那样的精神,才可能使我们成功。
而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有大的作为。作文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 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大狗巴克生长在温暖的南方庄园,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遥远而荒僻的北方,投入到拉雪撬的生活中。在残酷的环境下,巴克变得残酷又狡猾。最后,在狼群野性的呼唤下,巴克逃入森林,加入了狼群。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但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非常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终于走向了荒郊野外。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生命的顶峰是以一种狂喜为标志的,它是生命不能超越的。”
在手机里存在了半年的一本书,只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看完之后,陷入了对人类行为意图的反思和对生命意义的反思。和书名一样,生活中需要这种野性的呼唤,包括对*的追求和对邪恶势力的迂回对抗,人性需要觉醒而不是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人类行为意图有很多种,出于美好的目的抑或是邪恶的目的。无论你做出什么行为,周遭的人或者物体是可以感知到的,科学家就发现植物是可以感知到人类感情的。我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是我相信人是通过反思和练*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接*完美。做任何事情只要是以美好的`行为意图作为起点,可能结果会不尽人意,至少无愧于心。
生命的意义全在乎自己的体会和感受,别人是给不了的,每个人都可以活出自己的精彩。生活或工作中竞争是避免不了的,人生也会经历很多艰难困苦,只要不过度追求外在的物质和权谋,以和*的心态迎接挑战,人生会更丰富。
最*,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就是我读《野性的呼唤》的感想。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
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我,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今天,我看完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那只名叫“巴克”的狗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和讲述了它不寻常的一生。巴克原先生活在大法官米勒先生身边,但是赌牌总是输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把它卖给了一个穿着红毛衣的狗商,红毛衣又把它转卖给了一个邮差……在经过了一个系列的苦难生活后,巴克的野性被挖掘了出来,最终,他和一群狼结成了朋友,并成了它们的首领。
虽然巴克一生中经历了许多挫折,但是,它一直在努力着,永不放弃,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终于冲破重重困难。从雪车狗到狼群首领,这是它费了多少血汗和努力才能做到的啊!
我被巴克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巴克的精神所激励。我要学*巴克这种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永不放弃,勇往直前!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暑假空余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是有关杰克·伦敦的长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该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夺,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事原则,变得凶悍,机智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发,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类的本质刻画的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杰克·伦敦所刻画的狗不只是在动物世界中存在,我们现实社会中也普遍存在着,这也许就是本性吧。书中不仅道理深刻,有些语句也很经典,在读的过程中我把我所喜欢的一部分摘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它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是法则,永恒的法则。”
不管是自然社会还是我们的现实社会,各种生存法则都是类似的,即使在当今文明的社会吃人与被吃的现象还是数见不鲜,唯有让自己变为强者才能让自己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
在我的记忆里,读过的名著如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然而《野性的呼唤》我本以为它只是蜻蜓点水般在心间掠过罢了。哪成想,它却深深烙进我的心,融入我的血液。对我而言,这不仅是一部人与动物间的真情史,也是一部反观人类社会罪恶的黑暗史。在文学界, 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狗。它在冷酷的人类面前以最原始的斗争换取生存,为前几任主人换取所谓的声誉,财富……它从未被爱过,且在棍棒面前,它不得不服从。直到后来,它遇到了一生最难忘的主人桑顿。他对巴克好似一位朋友,关心体贴它,把它从死亡中救出来。因此,巴克对他忠心耿耿,两次救了他的命还为他赢得了不少财富。可是,有一次巴克回到营地时,却发现主人被印第安人射死在河边,一怒之下,它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它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断了。它最终走进狼群,回归自然。可它时常在河边凝望……
故事结束了,但巴克对主人的爱却深深融化了我的心。它可以在桑顿的试探下跳悬崖;在酒吧里把伤害桑顿的伯顿喉咙咬破;多次跳入急流救桑顿;在雪地里为桑顿拖动半吨重的雪橇;桑顿死后为其报仇……一次次的付出努力,无不饱含着对桑顿的爱与忠贞。
在棍棒下,它没有越来越冷漠无情,而是极力地克制自己;它也没有越来越软弱,而是练得一身铠甲。在爱的驱使下,它,为了主人变得越来越温情。它,在主人死后,回归自然无非是远离冷酷残忍的人类世界,去追求自由,快乐。但它还不要忘时常徘徊在河边,让这种爱和忠贞化为永恒。谁说,狼是冷血动物?谁说,动物没有感情?只不过它们的感情藏得深罢了。
无论是狼,或是狗,或是其它动物,我们都要学会保护它们,不去伤害它们。真正的财富是健康,*安,不是所谓的金钱。如今疫情已蔓延处世界各地,这对人类来说是一次警告。抛下所谓的贪恋,去拥抱阳光,去感受人与动物间奇妙的感情。人们啊,一定要明白只有与动物和谐相处才能为自己带来真正的财富。让我们自觉遵循*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不辜负动物们对我们的信任与爱,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
人类,我们已经拿起棍棒好几次伤害过动物,然而它们不曾计较。在棍棒下动物的爱可以永存,那我们何不以温暖,悄悄唤醒它们……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当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回到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以往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之后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终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之后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并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应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礼貌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我。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有人说它讲述的是进步与退化、文明与野蛮,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社会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还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生存与孤独、爱与自由。而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它讲述的是一个出生于温室的个体,进入社会后是如何在残酷的生存法则中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个体。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生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的富足的生活,此时的巴克就像未经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直到法官家的园丁助手的背叛,将它卖到了狗贩子的手里,它才经历了它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此巴克开始了它颠沛流离的一生。期间,它五度易主。
它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人,当巴克从被关着的箱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它第一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就和红衣男人发起了要命一样的攻击。只不过红衣男人给了它当头一棒,紧接着又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与齿的法则。它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是一种暗示,将它引入到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中。如果第二个主人让巴克学会了权利与服从,那么第三个主人则让它体会到了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一个*的信使。有一只雪橇狗队,当巴克刚来到这个队伍的时候,它就亲眼目睹了一只狗被其它狗撕裂至死。巴克意识到,在这个集体里毫无公道可言,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为了生存,巴克学会了拉雪橇、学会了挖雪洞、甚至还学会了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尘封在巴克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也在慢慢的复苏,那是巴克的祖先们给它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开主人的棍棒,巴克小心翼翼的避开一切错误,也渐渐的忘记了自己以前优越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一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里的领头狗,它因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胁迫,于是处处刁难。巴克一开始处处隐忍,与此同时,它也在耐心的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了雪橇队的老大。而它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也渐渐的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它尝到了厮杀的快感,由此激发出了空前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任主人。
在第四任主人的手下,它像机器一般繁重的工作,丝毫没有休息。等遇到第五任主人的时候,它已经疲惫到站不住脚了。而它面临的生存环境却越发残酷,巴克遭遇到了一次次的毒打。更要命的是,它的主人坚持要在薄薄的冰面上前行,而这么做,几乎是可以要了他们整个队伍的命。幸运的是,在巴克性命攸关的时候,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它。
桑顿本来作为一个旁观者,来给巴克的第四位主人一些建议,让他暂时不要走冰面,但当他看到巴克的主人们表现出无知和对巴克的孽待时,他像野兽一样的扑了过去,并带着哭腔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再打它,我就和你拼了!”,在一番搏斗后,桑顿救下了巴克,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给了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关于桑顿的这种照顾,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别人关心他们的狗不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就是因为要尽一份责任;但他却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狗,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不由自主。当然,他关心还有很多。他总是友好地和它们打声招呼或说句鼓励的话,还经常坐下来和它们长谈,不但狗们觉得高兴,他也觉得快乐。”巴克生*第一次得到真正的爱,而这样伟大的爱也唤醒了巴克心底对桑顿燃烧似的爱。
关于巴克的这种爱,书中有两个很打动人的例子,一个是当桑顿坠入激流时,巴克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也要跳去水中去救他;另一个则是巴克为了桑顿拼尽全身力气,然后超乎想象的完成了其它狗从来没有完成过的壮举,可以说桑顿完全俘获了巴克的心。然而此刻,巴克的野性已经完全复苏,它经常能感觉到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它一次次的向森林冲去。期间,更是有野狼想带它进入狼群,但是桑顿的爱还是一次次的将它拉回。最后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巴克才彻底暴走,它化身成了杀戮的魔鬼,咬死了印第安人,完成了对人类这种最高生物的复仇。并在之后于一己之力征服了狼群,成为了狼群之王。故事由此结束。
在看到巴克所经历的这些脱变时,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确实,无论是从巴克的出身,还是它在被拐入社会后发生的一切,都能从我们身边的人,甚至是我们自己的身上找到影子。巴克开始生活在一个富贵的法官家,正如大多数生活在父母庇护下的顺风顺水的孩子们,在他们步入社会前还不知道真实的社会是什么模样。就像巴克被迫进入社会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几乎每个孩子都不可避免的要接触到社会中的各种人和各种事,也不得不面对人生中的一系列烦恼和困境。故事中的巴克品尝了权利的无尽苦头、经历过同伴的无故恶意、体会过生存的无尽残酷,而这些也都一一的发生在了我们自己的身上。我们一次次见证了生活的残酷、人性的阴暗,也是在一次次的碰壁中像巴克一样慢慢坚强、慢慢长大。而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巴克遇上了桑顿,就像是一个在社会中打拼多年的自己遇到了灵魂的另一半,虽然结局并不算完美,但这一次的相遇让我们明白:生活并不是只有黑暗。
故事的最后,巴克成了狼群之王,也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而这种勇气和力量最终会带领我们蜕变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人。那么这个挣扎求存的过程也就是生命的意义。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那么应该怎么学*,怎么在学*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终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的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作文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巴克在大法官米勒家的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出去打猎;它可以在日出或夕阳西下时陪同大法官的女儿们外出散步;它可以在慢慢冬夜里躺在书房中烤火。
但是由于淘金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北极,变成一条拉雪橇的可怜的狗,经常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狗,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巴克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强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桑顿收留了它,有一次,巴克还救了桑顿一命,而且帮它赌赢,赢了一千块钱。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中,桑顿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巴克非常愤怒,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狼群当了狼群首领。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矮胖子用斧头将巴克打倒在地,巴克没有放弃,没有被失败打垮,同样我们的一生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必须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为了减轻自己的饥饿感,巴克改掉了自己挑食的毛病,开始学会去偷食,巴克改变了很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很强,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本领,我们要学*巴克学会独立生活;在巴克要离开的时候,弗郎索瓦非常不舍,友谊是真诚且珍贵的,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才觉得遗憾;巴克在溪边遇到了大黑熊,面对黑熊,勇敢的巴克毫不畏惧地接受了挑战,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定的意志品质的关键,敢于迎难而上,不畏艰难,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历练。
在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他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也充分表明作者对“只要奋斗,坚持不懈,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另外,巴克的经历也反映了人类的生活,作者用巴克的故事告诉我们:在险恶的环境中,面对困难和挫折中,只用强者才会胜出,弱者只能被欺压。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
“嗷——”一声悠长而雄浑的狼嗥声划破天空,震荡在整个山谷。昏暗的天空中,那凄凉的月色格外吸引人,辉映着这片草地。草地上,那是一只狼,高昂着头,双眼凝视着月,似乎,正在久久地沉思,那么神秘……
一字一句,一行一页,我正读着这个富有哲理的故事——《荒野的呼唤》。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布克”的狗,它曾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生活也和它开了一个玩笑。它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凭借祖先遗传下来的敏锐、强健的体魄和自身超乎寻常的适应能力,在强烈的生存欲望,依靠这种欲望,它克服了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适者生存,胜者为王,生命唯有奋斗不息,才能延绵不绝。布克用自己的经历诠释了这个自然规律。
夜,深了。躺在床上,静静凝视着月光。月光映过窗帘,星星点点地洒在我身上。一阵凉风吹开了窗帘,拂过我身上,好似小虫子在我身上挠痒痒。回想着这只“跳”进我心灵的布克,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我,想起了自己。
儿时的我,多么像这只养尊处优的布克,不用去学*各种知识,只是开心地玩耍,自由自在,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无比的日子。可随着时光流逝,年龄的增大,我进入了小学阶段,生活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说课堂里,学校中那一张张试卷,一沓沓练*本向我飞过来,就连周末课余时间的画画、舞蹈课程都让我应接不暇。我好像就成了那只到了严酷北方的布克,每一天都要全力以赴,每一刻都要迎接挑战……整个人都沉浸在无穷无尽的奋斗中。在这种环境之下,我想到了那只勇敢的布克,面对困难,无所畏惧。我所能做的,就是坚持奋斗,保持昂扬的斗志,去学*、汲取更多知识,让自己变得更富有知识,更加强大。当脑中富有更多的知识,自身变得更加强大的时候,我们就会适应这样的环境。保持这种奋斗的姿态,用这些苦难,这些压力磨砺自己,向着幸福生活不懈地努力,那么,我们什么也不会畏惧,什么也不会把我们屈服。
夜,静悄悄的。想想自己所处的环境,想想这只充满奋斗精神的布克,我的内心渐渐*静了下来,我想到现在学*的时候要努力奋斗,长大后,当然也是这样,进入社会,必须要更加努力,保持奋斗精神。这个社会,有黑暗和残酷,生存是艰难的,生活是严酷的,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我们应该努力奋斗,坚持,磨练自己,让自己更强!
对,生活就是这样。想要生存,就必须要坚持奋斗,让自己成为强者!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逃避与苟且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努力坚持,保持奋斗,才能生存,才能换得真正的自由。加油吧,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奋斗,走向浩瀚的天穹!
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
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今天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
故事的主角巴克从贵族般的生活中由于一场拐卖被送到了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之间的争战后,认识到了弱肉强食的残酷道理,在求生意识的逼迫下,野性萌发,回归荒野的故事。
我们透过书中血淋淋的战争,看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好好学*,刻苦向上,这样才能不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我想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吧。以后我们要好好学*,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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