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你们的良知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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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良知读后感10篇

  • 读后感
  •   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读完《致良知》之后,我觉得王x明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以一介书生先后*定多场叛乱,但创立王学才是他在历史中辉煌的根本原因。王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基本内涵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一定要还愿到生活的实践当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价值。

      在提倡“知行合一”的同时,王x明创造了“心学”,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我感觉,良知学说的提出,是对儒家“修身养性”观点的发展,其间明显的有佛家的思想影响。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王x明对善恶的剖析,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善人也都有个恶人,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明辨是非守住底线。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职不辜负每位消费者的信任就是善,敷衍塞责让消费者不满意就是恶。唯有此,我们才能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阳明哲学归纳起来,即是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其中第四句即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知行合一。阳明哲学的核心即是"致良知"。良知就是天理,就是道,它本来就存在于每个人心中。致良知,就是发掘人的良知,去掉私心杂念,以符合心中本有之正。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如何做到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劳动有战胜欲望、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不过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所以,专心致志、认真工作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的尊贵的"修行"。

      如果有闲工夫抱怨不满,还不如努力前进、提高,即使只是一厘米。每日检查自己的行动和心里状态,是否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是否卑怯的举止等,自省自戒,努力改正,培养对任何细小的事情都心怀感激的心性,提倡行善、积德,特别注意要有同情心,行善积德有好报。不要总是忿忿不*、杞人忧天、自寻烦恼。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

      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读完《致良知》之后,我觉得王阳明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以一介书生先后*定多场叛乱,但创立王学才是他在历史中辉煌的根本原因。王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基本内涵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一定要还愿到生活的实践当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价值。

      在提倡“知行合一”的同时,王阳明创造了“心学”,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我感觉,良知学说的提出,是对儒家“修身养性”观点的发展,其间明显的'有佛家的思想影响。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王阳明对善恶的剖析,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善人也都有个恶人,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明辨是非守住底线。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职不辜负每位消费者的信任就是善,敷衍塞责让消费者不满意就是恶。唯有此,我们才能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阳明哲学归纳起来,即是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其中第四句即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知行合一。阳明哲学的核心即是"致良知"。良知就是天理,就是道,它本来就存在于每个人心中。致良知,就是发掘人的良知,去掉私心杂念,以符合心中本有之正。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如何做到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劳动有战胜欲望、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不过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所以,专心致志、认真工作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的尊贵的"修行"。

      如果有闲工夫抱怨不满,还不如努力前进、提高,即使只是一厘米。每日检查自己的行动和心里状态,是否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是否卑怯的举止等,自省自戒,努力改正,培养对任何细小的事情都心怀感激的心性,提倡行善、积德,特别注意要有同情心,行善积德有好报。不要总是忿忿不*、杞人忧天、自寻烦恼。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

      读完《致良知》之后,我觉得王守仁真的可以用神奇来形容,以一介书生先后*定多场叛乱,但创立王学才是他在历史中辉煌的根本原因。王学的核心是知行合一,基本内涵是知识不仅仅是在理论上有它的意义,还一定要还愿到生活的实践当中才能够真正体现出它的价值。

      在提倡知行合一的同时,王守仁创造了心学,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我感觉,良知学说的提出,是对儒家修身养性观点的发展,其间明显的有佛家的思想影响。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王守仁对善恶的剖析,每个人心中都有个善人也都有个恶人,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才能明辨是非守住底线。在工作当中,认真履职不辜负每位消费者的信任就是善,敷衍塞责让消费者不满意就是恶。唯有此,我们才能更好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阳明哲学归纳起来,即是四句教: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其中第四句即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知行合一。阳明哲学的核心即是致良知。良知就是天理,就是道,它本来就存在于每个人心中。致良知,就是发掘人的良知,去掉私心杂念,以符合心中本有之正。提升心性,磨炼灵魂!如何做到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劳动有战胜欲望、磨炼精神、创造人性的效果,其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获得生存所需粮食。获取生存所需的粮食只不过是劳动的附属功能而已。所以,专心致志、认真工作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提升心性,磨炼灵魂的尊贵的修行。

      如果有闲工夫抱怨不满,还不如努力前进、提高,即使只是一厘米。每日检查自己的行动和心里状态,是否只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是否卑怯的举止等,自省自戒,努力改正,培养对任何细小的事情都心怀感激的心性,提倡行善、积德,特别注意要有同情心,行善积德有好报。不要总是忿忿不*、杞人忧天、自寻烦恼。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

      立志:“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这是王阳明首先指出的一点。他说,就算是那些工匠,其技能的练成也要以立志为根本,更别说更大的事业。为什么立志如此重要?王阳明举例说,一个人如果没有志向,那么就好像船没有舵木、马没有衔环,于是只能随波逐流,人生就会一盘散沙。用现在的话说,志向就如同定盘星、指南针,关系着人生之路的*衡和方向。否则,人就会是无头苍蝇,人生就会是一团浆糊。王阳明又批评当时的读书人——懒散堕落、贪玩成性,荒废学业、浪费时日,最终注定是一事无成。而他们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没有立定志向。

      首先阳明先生所说的立志,不是简单的对工作的策划,而是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一场策划,作为普通人我们可以立一个小志向,只要坚持来完成,这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志向就像是海上的灯塔为破浪乘风的船只指引方向,每一颗种子都有长成参天大树的梦想,每一条河流也都有奔向大海的期望!人生有两条路,一条需要用心走,叫做梦想;一条需要用脚走叫做现实,很多时候我们总是低估了自己,对自己不够狠,从而错过了,遇到一个更加优秀的自己,逼自己一把,很多事情并不需要多高的智商,仅仅需要你的一份坚持,一个认真的态度,一颗迎难而上的决心。目标一旦形成,就应毫不动摇,全力以赴去达成!汉朝的司马迁继承父业,立志著述史书,他游历各地阅览了大量书籍,不料正在他着手编写《史记》时遇到了李陵之祸的株连,但他矢志不渝,忍辱负重,身受腐刑,幽而发愤,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奋斗,终于写成了鸿篇巨著——《史记》。

      立志要要立长志而不要常立志。立长志,是要我们目标远大,不要拘泥于眼前,放眼未来,才可突破现在;不立常志,是不要总是不断地放弃,要有所坚持,有所取舍,锲而不舍,方能有所成就。阳明先生12岁立志到37岁才龙场悟道,这过程是心志反复修炼打磨的过程!阳明先生很早之前就立志说要成为圣人也最终成了圣人,所以说眼界决定格局,格局决定高度!再说说张海迪立志成才,张海迪自幼就患有严重的高位截瘫,几次频临死亡的边缘,身体可算弱小,可是20多年来,他学会了四门外语,翻译了16万多字的外国著作,获得了哲学硕士学位,并自学了针灸技术为群众治病一万多人次,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想着自己的志向,不忘初心就有用不完的力量!人生不要被安逸所控制,决定你成功的是奋斗!当你选择了开始,就不要轻言放弃,用你足够的毅力和耐心去坚持,总有一天,你会回眸一笑:原来我也是这么的优秀,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就从今天行动,总有一天,那个一点一点可见的未来会在你心里也在你的脚下慢慢清晰,生活从不亏待每一个努力向上的人!人一旦有了信念做支撑,无论做什么都是动力十足,因为有目标在前方,所以不敢怠慢,便会风雨兼程!

      立志可谓起步与方向,不论你想做什么、做成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得到什么东西,立志都是第一步。立志要要立长志而不要常立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当我认真读了此书后,被书中的力量驱使,就感觉有一种正能量在心中燃烧,被书中的语句深深吸引了。下面说说我的感受。

      一、阳明的精髓在于致良知

      今天的社会,如果每个人都用心读读此书,从书中就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人也在学*阳明心学,口里说得头头是道,也能向别人背上几句阳明先生的语句。但自己在行动时是把良知抛开。*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语出《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良知是虚的,功夫是实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将知识与实践、功夫与本体融为一体。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点出了要害。这个“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问题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用阳明的话说叫“随物而格”。所以有的人说致良知是给别人看的,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理解致良知的精髓。

      二、立志是成功的第一步

      在《教条示龙场诸生》(1508)中说到: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许曰改过;四曰责善。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所以要成功先要立志。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我们每个人立下属于自己的目标和志向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学会、掌握为实现所立志的个人技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地"改过、责善"。如果在这个技能学*过程中我们不能不断修正自己,改恶从善,去除心中之"贼",我们所立之"志"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无论立志、勤学、改过、责善我们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顺利实现我们所立之志。所以凡事都要先立志才能成功。

      三、阳明心学在于心

      王守仁临终有一句名言:“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又有诗:“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永无缺。”此心光明了,世界便一同光明起来。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直面当下,商品经济的冲击使得人的欲望日渐膨胀。许多人竭尽全力攫取财富,却不清楚自己的生活何以越来越迷惘纠结,日甚一日地充满挫折与焦虑,没有安全感和存在感。正如心学爱好者白立新所言:“华夏又逢盛世,满心却是迷茫。曾经外向求索,反生无奈乱象。”最好的救赎之道是把*惯向外追逐的目光收回来,关注放逐已久的心灵。王守仁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心是身体和万物的主宰,当心灵安定下来,不为外物所动时,本身所具备的巨大智慧便会显露出来。所以我们不要被繁华扰乱我的心,我们要认真的读懂自己,心之光明,则万事光明。荀子曰“养心莫善于诚”诚是心之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功夫。所以心即理。

      四、心向善

      人之意念,但有一念向善,心存良知,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王守仁认为:“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既然知道了善恶,就应该在事上磨练,“格物致知”,不断为善去恶,“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格除各种浮思闲虑的干扰,让心从偏颇失控的不正常的状态,回归到不偏不的.“中和境界”。这是一个奇怪的时代,论“善”似乎很老土,很out。但事实上,道德不是虚假的框架,而是真实清澈的洞见。

      对个人来说,“破除心中贼”,破除心中的贪念、邪恶、嫉妒等,变得饱满圆融、至善至诚,既是个人更高层次的需求,又能让心灵更安定,心情更快乐。正如一位心学爱好者所言:“未来,不是穷人的天下,也不是富人的天下,而是一群正直、正念、正能量的人的天下”。每人都去除心中的邪念,一心向善,天下太*。

      总之,我们要用心体会这个世界,心存善念,致良知,凡事多磨,多下功夫,让阳明心学发于心,止与行,知行合一。不要让外界扰乱我心。

      学*圣贤之术,学*致良知,为更好的工作及生活。

      《寄闻人邦英、邦正》里最喜欢此段:此昔人所以有不患妨功,惟患夺志之说也。夫谓之夺志,则已有志可夺;倘若未有可夺之志,却又不可以不深思疑省而早图之。大致意思是说古人会说:「不怕妨碍了自己的功业,只怕被夺去了自己志向」。所谓「夺志」,是已经有志向才会被夺取,倘若还没可以或值得被夺取的志向,那么就应该早点去深思、反省为何会没有立志。

      生活日复一日,*淡如水,梦想的影子是否已销声匿迹,看到身边的朋友同事一步一步向理想迈步时,内心也会泛起涟漪;人一旦有了信念做支撑,无论做什么都是动力十足,因为有目标在前方,所以不敢懈怠,便会风雨兼程。

      我们工作更是如此,各项业务指标是工作压力更是动力,目标一旦形成,就应毫不动摇,全力以赴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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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18:33:04
  • 《致良知》读后感10篇

  • 读后感
  •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拼命怒放,争奇斗艳的花儿固然漂亮,但它们却美得庸俗;惟有那些保持本真,默然绽放的花儿,才不会被世俗的红尘湮没。

      在现今的社会,有那一些人选择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城市里迷失了自我,丢弃本真。但拥有物质不等于富有,物质匮乏也不一定贫穷。真正的富有是精神的富足,心灵的荒芜才是真正的贫穷。

      在迷蒙的夜色下,找寻不到幸福的踪迹;在指缝流金间,自我早已迷失。于是,在泪眼迷离中转过头,才知晓,原来是精神的支柱已坍塌,信念的碎片纷飞飘散,缱绻不见。

      被物欲遮蔽了双眼,一味追求物质的享有却让精神贫瘠的人,是可悲的。满天的蔚蓝下,一望无际的山坡上,满山遍野的金黄充盈着双眼。远处,风吹起了他的碎发,绾起他的衣袂,露出他瘦削的脸庞。他用热情作画笔,信念为支撑,肆意挥洒着他的想象。梵高,一幅《向日葵》名扬天下!纵然岁月无情,历史翻滚,今天我们仍可以感受到那画上,向日葵的似火热情,蒸蒸向上的积极信念。谁能说梵高一无所有,贫穷至斯?恰恰相反,他是最富有的人,因为他精神最富足。精神的花园开满鲜花,这才是人生莫大的财富。

      精神的富有,莫过于对信仰的执守。柳永,在人们的扼腕声中从高堂宫殿步入直栏横槛。人们为你惋惜,替你不*,但我却要为你喝彩。你,视金山银山如粪土,与歌妓把酒言欢,走向自然汲取心灵的甘露。这是你无悔的选择,但它却让清丽小调流芳万世。你的选择,让你得以挥别贫瘠无趣,却让心灵充盈富有。小荷尖尖,溪水潺潺,柳永的心灵荷花,开得别样地红!

      富有,不是富二代开着跑车,不是官二代执权挥霍,不是星二代锦衣玉食;富有,是心灵的栖息,是灵魂的充盈,是精神的饱满。物质面具下的不堪才是真正的贫穷!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心灵是美丽的花园。别只顾着装饰生命的躯壳,而忽视了心灵的呵护,莫让心灵荒芜了。

      我是一个心里放不了事的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吃不下睡不着。读了王阳明先生的《致良知》,对我有很大的触动。王阳明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讲求的是“存天理,去人欲”。王阳明心学认为:人都有七情六欲,去除了七情六欲与佛家的枯坐亦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七情六欲控制在一个度内。按照他的学说,良知自然也成为了这个控制的度。

      如果王阳明在世的话,他一定会说:这一切都是你的私欲在作祟,你需要的只是光明你的良知,你的这些私欲就会被控制,而你自己也会活的更加自在。良知的学业是一步步跟进的,不可一蹴而就。在良知的路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听从第一感觉,这第一感觉往往便是良知发出的'声音,它会指导你走向正确的道路。

      王阳明先生还提出人不一定非要去追寻外面的圣人之道,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是善的、纯洁的、高尚的,做道德的事才是每个人的本心;应该好好地去发现自己的良知,让良知主宰自己。事实上,一个人真正的要优秀,不管怎么学,怎么做,根本的还是内心。而且,良知还有一个扩大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内心现有的,境界有多大,良知愈多,实践能力愈强。后世的大人物们,无不是自我修炼和不断扩大境界的典范。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往往会不知不觉被功名利禄所困扰,很少能静下心来深度思考,人就容易浮躁,与圣人之道渐行渐远。因此,我们要培养一种摆脱世事纷扰、潜心做学问的能力,拍去身上的烦嚣,滤掉心中的渣滓,不受名利诱惑,保持一颗淡定之心,聚精会神做有意义的事情。

      接触《致良知》也是从这开始有所了解阳明先生,刚开始学*《致良知》时不看好此书,觉得无甚用处,之后为阳明先生的学术思想,他的立德、立言所深深折服,从而为“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而深深信服,在此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师傅为我们传经送宝。

      《致良知》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阳明先生的“心道德事”“明心与净心”思想学说。其中写道“伟大的中华民族创造了优秀的中华文化,优秀的中华文化哺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读到此时,想起我们做团餐,想到我们中快餐饮,我们中快餐饮已有24年的发展历程,想到公司计划用77年时间成为有崇高感的伟大公司,我想我们公司成为伟大公司也一定会创造优秀的文化,各级员工对成为伟大的公司要有高度的自信心,像阳明先生的明心与净心。

      明心即是立志,心中拥有无尽宝藏“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真正做到心中拥有无尽宝藏。我们广大员工也一样能明心立志,立志相信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让自己心中拥有无尽宝藏。

      “净心”就是在起心动念处净化心灵,不明和贪欲去除的越多,建设心灵品质就越高,开发心灵宝藏就越多“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没有明心,净心就没有动力,没有净心,明心就无法深入”读到这时深深给我以警示,做任何事必须做到明心与净心为一体,也希望公司广大员工做到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公司各个部门各级员工真正是为自家孩子做饭菜一样充满爱心的工作,真心用母爱做服务,用良心做食堂,让我们公司提倡的“只用有品牌的真材料,只做有品位的放心吃”“引领团餐潮流,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与空话。

      言有尽而意无穷,衷心祝愿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公司。

      作者是明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在学术思想方面继承宋代大儒陆九渊,以自己的体悟加以完善,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心学体系。作者的思想一出世,便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为当时萎靡消沉的社会灌输了生机与活力。曾国藩曾评价说:作者矫正旧风气,开出新风气,功不在禹下。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浮世之中,总有许多人为追求物质享受、社会地位和显赫名声等身外之物,而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他们怨天尤人、欲逃离其中而不可得,皆因忽略了自己的内心,不明白万事以修心为先的道理。

      忙碌是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一种生活状态。不幸的是,与身体的操劳相伴随而来的,还有内心的忙乱急躁、焦虑不堪。所谓身之主宰便是心,倘若在忙碌的生活中不能给内心留一份悠闲,而使其深受烦恼与担忧所累,便更难在为人处世之时做到游刃有余、潇洒自在。

      心胸狭隘的人,只会将自己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郁郁寡欢;而心胸宽广的人,他的世界会比别人更加开阔。

      圣人做学问追求一种大道至简的境界,值得我们学*。人活一生也应如此。为什么人们会不厌其烦、孜孜不倦地去追求那些看似风光,实际上令人身心疲惫的负担呢?皆因内心少了一份简单,少了一种简单的人生态度。与其困在财富、地位与成就的壁垒中迷惘,不如尝试以一颗简单的心,追求一种简单的生活。

      在作者看来,人的本心就是真、真诚、真挚、真君子。世上只有两样事,一件为真,一件为假。求真必然务实,求假自然务虚,虚实之间,体现的不仅是对人的态度,更是对自己的认识。糊弄别人容易,糊弄自己很难。

      心的本体就是最本真,不矫揉造作,不过分修饰,不画地为牢,不损人利己。人应永远保持初心,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光明磊落,坦诚纯粹,永远长新。什么是初心?不自私,存大爱。

      绕圈子,躲躲闪闪,反易叫人疑心。你耍手段,倒不如光明正大,实话实说,只要态度诚恳、谦卑恭敬,无论如何人家都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此外,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假如我们没有诚意,就会什么事情也做不好,做不成。

      自古以来,凡欲做大事者必先立志,志不坚则事必难成。这是因为,一个人的理想,体现着这个人的眼界和胸襟,自然也决定了他日后的高度。所以,人不应隅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而应眼睛望向大千世界、心中装上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去看待世间。

      很多人虽然都心有所想,却很少有人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而作者告诉我们,只要时刻保持这种想要的念头,久而久之就能凝聚积累成一股强大的力量,逐渐解决所有阻挠因素,使我想转变成我能,使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成为结果。

      闲暇之余继续拜读《致良知》,越发感觉到温暖的、积极的、健康的、乐观的、催人向上的情感,这是正能量的意识折射。尤其适宜领导者修身养性,以感染团队,凝心聚力。

      凡举大事,必须其情而使之,因其势而导之,乘其机而动之,及其时而兴之;是以为之但见其易,而成之不见其难,此天下之民所以阴受其庇,而莫知其功之所自也。正如《道德经》所云:“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也就是说,最好的领导者,下面的人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亲*、赞美他;再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畏惧他;最差的领导者,人们轻视、侮辱他。孔子将是否能做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百姓”,看成是否能成为君子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在公司经营和团队建设中,也可以成为衡量职业管理者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

      管理者对自己的部下不只拥有管理权,更对他们负有责任感。要管理好团队,首先要管理好自己,要时时处处身先士卒做好表率,这就是“修己以敬”。我们不难想象,一个管理者自己素质低下,办事不认真,怎么可能让部下素质提高,办事认真。一个原本素质较高的部下,一旦长期处于素质低下的管理者手下,很可能也会变成素质低下,因为一个人要想提高自己,往往很难,而要想堕落,却是很快、很容易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相互的,领导尊重员工,员工才有可能尊重领导,领导的威信是自己树立的,不是别人赠予的,也就是要“修己以安部下”。

      远通集团的经营理念提倡以服务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学*型团队,规范化管理,系列化服务,不断改善,让客户更满意。我们每每提出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首先要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其自然而然的成为企业的主人,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能,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从而创造应有的价值。

      尚客优集团总裁马英尧先生说过:在一个*庸的管理体系里,总经理好比是发动机,中层干部和员工几乎都是齿轮,都属于被动运转,消耗掉大量的功率。如何打造一个伟大的公司,为更多的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为员工提供更公*的薪酬做制度,让每位员工都能成为主角,主动参与经营,让每一个成员的才华都能得到施展,从而焕发工作激情,使得各层的骨干员工都能成为发动机,而不是齿轮,从而实现全员经营。

      或许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但一群人可以走的更远。团队的力量是伟大的,而领导的态度和行为,就是团队前进的风向标。因此,领导要主动放弃特权,杜绝“特例”,自觉执行规章,带头遵守制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家都被一种温暖、快乐、积极的情绪包围着,都有着一种阳光心态,这个组织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正能量,也一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致良知”看似只有三个字,却是进入心学的不二法门,是心学的总纲,是心学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指导自己应对社会实践的强大理论武器。明末清初的余姚先贤黄梨洲先生曾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即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明儒学案发凡》)。而“致良知”就是学者入门的得力处,就是约束心学的总纲、

      “致良知”学问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并重新绽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确实有用,也能够应用,而且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各有所得。但是,“致良知”的真谛毕竟经历过许多岁月而覆盖了种种尘埃,使人不能认清其真相。使得墙内开花墙外香,殊为可惜。也就是说,在没有“致良知”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仍在生活、工作和学*,也学*其它各种知识,为的是让自己活得不那么不明不白,不随波逐流。只可惜长期以来我们不认识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或放着好的东西不用,却在苦苦追求残次的东西,可谓明珠暗投。假如,今天我们能够明白“致良知”的作用并将其实际应用于工作和学*之中,无疑就多了一项强大的心理支撑,保持自尊无畏的心境。

      其中的原由在于,人之所以能生存于世,在于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与身外的事、身外的物建立起某种联系,从世间获得生存的资源,并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反馈给世间。也就是说,人类与自然,以及人类与社会之间不断地给予和不断地反馈的交互作用,建立起人类社会的全部内涵。

      人若缺乏智慧,将不能与世间万事万物建立起某种联系。而要建立智慧,最初必须切实找到一个理性的源头,才能满足初始条件。

      水有源,树有根。如无源头,那么水就不会奔流不息;如无根,那么树就不会生长繁育。这就是说,水源或树根就是原点,就是水流足以形成,树木得以成长的初始条件。

      纵观世间,万事万物都从一个初始条件开端,逐步成长起来。因此,初始条件显得相当重要。这好比,一个微小的、不起眼的基因就能决定一个生物的基本结构和外观,是同一个道理。而筛选一个健康的、无缺陷的初始条件,就会减少今后故障、病害产生的机率。智慧的创立也是如此,必须找到一个好的思想基因,而“致良知”就是一个经过优选的思想基因,也是智慧的基因。

      圣人们之所以有别于常人,在于他们看待事物,往往深入事物的.核心层面,深入事物的源头,深入事物的发展规律,这些加在一起用一句话描述就是圣人们是从“道”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常常能够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些出人意料的理念,总是先于常人一步获得真理。而常人总是慢一拍,只有细细体会圣人的教诲才会真正懂得这些道理,才能沿着圣人所开启的道路找到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从古到今,圣人的数量总是很“珍稀”的原因所在。圣人们对待人和事物,总是以“道”作为标杆,作为尺度、作为容器来度量一切事物。因而,“道”就是一件有用的武器。问题是,“道心惟微”,正是“道”的过于微妙,令普通人难以洞察其中的奥秘。圣人教导普通百姓,必须根据大多数人所能接受,也容易接受的角度,通过变换概念,以铺设便于理解和沟通的路径。

      所以,我们在看待具体事物时,不仅要弄清事物的真实状态,也要分清事物发展的原点、发展轨迹、发展条件,从中抽出具有规律性的东西,才能指导其它的社会实践过程,或为其它的社人实践过程积累一些经验。这就是学与思的关系问题。《论语·为政》说:“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所谓的“学”就是弄清整体状况和关键细节,而“思”就是将所学的内容与“道”进行比较,从中开展抽象性思维,从而有所“自得”。也就是说,学思合一才能得出结果。而结果才是最重要,学与思只是一个过程,当有了结果,学与思就成了过去式,也就没有用了。王守仁将其形象地描述为“得鱼忘签”。而许多俗儒只纠缠于前代圣贤如何教诲,而不顾当时的历史条件,只重视过程而无视于结果,这就是典型的*。事实上,“"黑猫白猫,能捕鼠的就是好猫。*学问,外国学问,能换饭的是好学问"(民国老宣《疯话》),凡是看结果而不看过程,就是实践检验真理的价值所在。

      因此,“致良知”就是价值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一旦有了结果,一个过程就暂告段落。

      通过对“致良知”的学*,感悟很多,首先我们要有感恩的心,我们在公司任职,为公司为自己为了客户着想,也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做事必须认真负责,毕竟是汽修行业,汽车是我们的代步工具,是客户养家糊口的工具,所做的任何事要精益求精,不让客户抱怨,努力解决客户提出的一系列问题。

      在汽车维修方面,不断摸索,努力学*,刻苦专研提高维修技能。在*几年的汽车维修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对**车系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维修当中积累了不少经验。经过这几年的磨练发现自己有了一定进步,但是在汽车维修方面还是不够细心,不够耐心。有的时候把问题复杂化了,明明是一个保险丝的问题,却会想到发动机电脑板,有的时候知道是那个地方出的错,却偏偏查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所以有时应该,先易后难,有条不紊,学序渐进,多问自己一个为什么,多走几种路子想想,说不定问题就能找出来。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摸索,努力提高维修技能。从自身找原因。作为本人来讲,一名机电维修工,他的岗位职责是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对客户车辆进行快速准确的维修,并进行总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汇报。虽然很短两句话,但是真正做好做到位的没有几个,在正常的工作中,有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去做,有没有及时准确的维修,有没有总的检查。这些都是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还是靠自己的素质,靠自己的修养,真正的做到,服务在心中,质量在手中。

      努力学*更先进的汽车维修知识,强大自身,使自己每时每刻都保持精益求精的精神。

      生命是灿烂的花海。拼命怒放,争奇斗艳的花儿固然漂亮,但它们却美得庸俗;惟有那些保持本真,默然绽放的花儿,才不会被世俗的红尘湮没。

      在现今的社会,有那一些人选择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城市里迷失了自我,丢弃本真。但拥有物质不等于富有,物质匮乏也不一定贫穷。真正的富有是精神的富足,心灵的荒芜才是真正的贫穷。

      在迷蒙的夜色下,找寻不到幸福的踪迹;在指缝流金间,自我早已迷失。于是,在泪眼迷离中转过头,才知晓,原来是精神的支柱已坍塌,信念的碎片纷飞飘散,缱绻不见。

      被物欲遮蔽了双眼,一味追求物质的享有却让精神贫瘠的人,是可悲的。满天的蔚蓝下,一望无际的山坡上,满山遍野的金黄充盈着双眼。远处,风吹起了他的碎发,绾起他的衣袂,露出他瘦削的脸庞。他用热情作画笔,信念为支撑,肆意挥洒着他的想象。梵高,一幅《向日葵》名扬天下!纵然岁月无情,历史翻滚,今天我们仍可以感受到那画上,向日葵的似火热情,蒸蒸向上的积极信念。谁能说梵高一无所有,贫穷至斯?恰恰相反,他是最富有的人,因为他精神最富足。精神的花园开满鲜花,这才是人生莫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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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19:08:02
  • 《致良知》读后感10篇

  • 读后感
  •   致良知”看似只有三个字,却是进入心学的不二法门,是心学的总纲,是心学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指导自己应对社会实践的强大理论武器。明末清初的余姚先贤黄梨洲先生曾说:“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即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明儒学案发凡》)。而“致良知”就是学者入门的得力处,就是约束心学的总纲、

      “致良知”学问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并重新绽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确实有用,也能够应用,而且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各有所得。但是,“致良知”的真谛毕竟经历过许多岁月而覆盖了种种尘埃,使人不能认清其真相。使得墙内开花墙外香,殊为可惜。也就是说,在没有“致良知”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仍在生活、工作和学*,也学*其它各种知识,为的是让自己活得不那么不明不白,不随波逐流。只可惜长期以来我们不认识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或放着好的东西不用,却在苦苦追求残次的东西,可谓明珠暗投。假如,今天我们能够明白“致良知”的作用并将其实际应用于工作和学*之中,无疑就多了一项强大的心理支撑,保持自尊无畏的心境。

      其中的原由在于,人之所以能生存于世,在于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与身外的事、身外的物建立起某种联系,从世间获得生存的资源,并将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反馈给世间。也就是说,人类与自然,以及人类与社会之间不断地给予和不断地反馈的交互作用,建立起人类社会的全部内涵。

      人若缺乏智慧,将不能与世间万事万物建立起某种联系。而要建立智慧,最初必须切实找到一个理性的源头,才能满足初始条件。

      水有源,树有根。如无源头,那么水就不会奔流不息;如无根,那么树就不会生长繁育。这就是说,水源或树根就是原点,就是水流足以形成,树木得以成长的初始条件。

      纵观世间,万事万物都从一个初始条件开端,逐步成长起来。因此,初始条件显得相当重要。这好比,一个微小的、不起眼的基因就能决定一个生物的基本结构和外观,是同一个道理。而筛选一个健康的、无缺陷的初始条件,就会减少今后故障、病害产生的机率。智慧的.创立也是如此,必须找到一个好的思想基因,而“致良知”就是一个经过优选的思想基因,也是智慧的基因。

      圣人们之所以有别于常人,在于他们看待事物,往往深入事物的核心层面,深入事物的源头,深入事物的发展规律,这些加在一起用一句话描述就是圣人们是从“道”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常常能够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些出人意料的理念,总是先于常人一步获得真理。而常人总是慢一拍,只有细细体会圣人的教诲才会真正懂得这些道理,才能沿着圣人所开启的道路找到真理。这就是为什么从古到今,圣人的数量总是很“珍稀”的原因所在。圣人们对待人和事物,总是以“道”作为标杆,作为尺度、作为容器来度量一切事物。因而,“道”就是一件有用的武器。问题是,“道心惟微”,正是“道”的过于微妙,令普通人难以洞察其中的奥秘。圣人教导普通百姓,必须根据大多数人所能接受,也容易接受的角度,通过变换概念,以铺设便于理解和沟通的路径。

      所以,我们在看待具体事物时,不仅要弄清事物的真实状态,也要分清事物发展的原点、发展轨迹、发展条件,从中抽出具有规律性的东西,才能指导其它的社会实践过程,或为其它的社人实践过程积累一些经验。这就是学与思的关系问题。《论语·为政》说:“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所谓的“学”就是弄清整体状况和关键细节,而“思”就是将所学的内容与“道”进行比较,从中开展抽象性思维,从而有所“自得”。也就是说,学思合一才能得出结果。而结果才是最重要,学与思只是一个过程,当有了结果,学与思就成了过去式,也就没有用了。王守仁将其形象地描述为“得鱼忘签”。而许多俗儒只纠缠于前代圣贤如何教诲,而不顾当时的历史条件,只重视过程而无视于结果,这就是典型的*。事实上,“"黑猫白猫,能捕鼠的就是好猫。*学问,外国学问,能换饭的是好学问"(民国老宣《疯话》),凡是看结果而不看过程,就是实践检验真理的价值所在。

      因此,“致良知”就是价值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一旦有了结果,一个过程就暂告段落。

      接触《致良知》也是从这开始有所了解阳明先生,刚开始学*《致良知》时不看好此书,觉得无甚用处,之后为阳明先生的学术思想,他的立德、立言所深深折服,从而为“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而深深信服,在此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师傅为我们传经送宝。

      《致良知》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阳明先生的“心道德事”“明心与净心”思想学说。其中写道“伟大的中华民族创造了优秀的中华文化,优秀的中华文化哺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读到此时,想起我们做团餐,想到我们中快餐饮,我们中快餐饮已有24年的发展历程,想到公司计划用77年时间成为有崇高感的伟大公司,我想我们公司成为伟大公司也一定会创造优秀的文化,各级员工对成为伟大的公司要有高度的自信心,像阳明先生的明心与净心。

      明心即是立志,心中拥有无尽宝藏“圣人之道,吾性自足”真正做到心中拥有无尽宝藏。我们广大员工也一样能明心立志,立志相信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让自己心中拥有无尽宝藏。

      “净心”就是在起心动念处净化心灵,不明和贪欲去除的越多,建设心灵品质就越高,开发心灵宝藏就越多“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没有明心,净心就没有动力,没有净心,明心就无法深入”读到这时深深给我以警示,做任何事必须做到明心与净心为一体,也希望公司广大员工做到明心与净心相辅相成,公司各个部门各级员工真正是为自家孩子做饭菜一样充满爱心的工作,真心用母爱做服务,用良心做食堂,让我们公司提倡的“只用有品牌的真材料,只做有品位的放心吃”“引领团餐潮流,成就十万家人”绝不只是一句口号与空话。

      言有尽而意无穷,衷心祝愿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感谢阳明先生,感谢公司。

      “致良知”学问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并重新绽放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确实有用,也能够应用,而且每个人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各有所得。但是,“致良知”的真谛毕竟经历过许多岁月而覆盖了种种尘埃,使人不能认清其真相。使得墙内开花墙外香,殊为可惜。也就是说,在没有“致良知”的思想影响下,我们仍在生活、工作和学*,也学*其它各种知识,为的是让自己活得不那么不明不白,不随波逐流。只可惜长期以来我们不认识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或放着好的东西不用,却在苦苦追求残次的东西,可谓明珠暗投。假如,今天我们能够明白“致良知”的作用并将其实际应用于工作和学*之中,无疑就多了一项强大的心理支撑,保持自尊无畏的心境。

      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古人也曾提出过“知行”,但却是分开提出的,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对那些只知道实践却不知道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只知道学理论知识而不去实践的人提出的建议。而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则认为,当我们有了知就会有行的出现。

      “致良知”就是知行合一,没有良知的人,犹如行尸走肉。虽然活着却已死去。

      在喧器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头上一片蓝天,心中一方净土”,绝不能因为一时的得失,而出卖了灵魂,违逆了自己内心的准则。以前会因为一些小事而自己折磨自己,并且会钻牛角尖,会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王守仁提倡众生*等,人人都可以成为圣贤,所以每个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看的轻贱。

      当我认真读了此书后,被书中的力量驱使,就感觉有一种正能量在心中燃烧,被书中的语句深深吸引了。下面说说我的感受。

      一、阳明的精髓在于致良知

      今天的社会,如果每个人都用心读读此书,从书中就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人也在学*阳明心学,口里说得头头是道,也能向别人背上几句阳明先生的语句。但自己在行动时是把良知抛开。*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语出《孟子·尽心上》:“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这里所说的“良知”,既是道德意识,也指最高本体。他认为,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

      “良知是虚的,功夫是实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将知识与实践、功夫与本体融为一体。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点出了要害。这个“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问题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用阳明的话说叫“随物而格”。所以有的人说致良知是给别人看的,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理解致良知的精髓。

      二、立志是成功的第一步

      在《教条示龙场诸生》(1508)中说到: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许曰改过;四曰责善。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所以要成功先要立志。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我们每个人立下属于自己的目标和志向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学会、掌握为实现所立志的个人技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地”改过、责善”。如果在这个技能学*过程中我们不能不断修正自己,改恶从善,去除心中之”贼”,我们所立之”志”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无论立志、勤学、改过、责善我们只有做到知行合一,才能顺利实现我们所立之志。所以凡事都要先立志才能成功。

      三、阳明心学在于心

      王守仁临终有一句名言:“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又有诗:“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团圆永无缺。”此心光明了,世界便一同光明起来。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直面当下,商品经济的冲击使得人的欲望日渐膨胀。许多人竭尽全力攫取财富,却不清楚自己的生活何以越来越迷惘纠结,日甚一日地充满挫折与焦虑,没有安全感和存在感。正如心学爱好者白立新所言:“华夏又逢盛世,满心却是迷茫。曾经外向求索,反生无奈乱象。”最好的救赎之道是把*惯向外追逐的目光收回来,关注放逐已久的心灵。王守仁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心是身体和万物的主宰,当心灵安定下来,不为外物所动时,本身所具备的巨大智慧便会显露出来。所以我们不要被繁华扰乱我的心,我们要认真的读懂自己,心之光明,则万事光明。荀子曰“养心莫善于诚”诚是心之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功夫。所以心即理。

      四、心向善

      人之意念,但有一念向善,心存良知,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王守仁认为:“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既然知道了善恶,就应该在事上磨练,“格物致知”,不断为善去恶,“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格除各种浮思闲虑的干扰,让心从偏颇失控的不正常的状态,回归到不偏不的“中和境界”。这是一个奇怪的时代,论“善”似乎很老土,很out。但事实上,道德不是虚假的框架,而是真实清澈的洞见。

      对个人来说,“破除心中贼”,破除心中的贪念、邪恶、嫉妒等,变得饱满圆融、至善至诚,既是个人更高层次的需求,又能让心灵更安定,心情更快乐。正如一位心学爱好者所言:“未来,不是穷人的天下,也不是富人的天下,而是一群正直、正念、正能量的人的天下”。每人都去除心中的邪念,一心向善,天下太*。

      总之,我们要用心体会这个世界,心存善念,致良知,凡事多磨,多下功夫,让阳明心学发于心,止与行,知行合一。不要让外界扰乱我心。

      作者是明代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在学术思想方面继承宋代大儒陆九渊,以自己的体悟加以完善,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心学体系。作者的思想一出世,便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为当时萎靡消沉的社会灌输了生机与活力。曾国藩曾评价说:作者矫正旧风气,开出新风气,功不在禹下。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浮世之中,总有许多人为追求物质享受、社会地位和显赫名声等身外之物,而心力交瘁、疲惫不堪。他们怨天尤人、欲逃离其中而不可得,皆因忽略了自己的内心,不明白万事以修心为先的道理。

      忙碌是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一种生活状态。不幸的是,与身体的操劳相伴随而来的,还有内心的忙乱急躁、焦虑不堪。所谓身之主宰便是心,倘若在忙碌的生活中不能给内心留一份悠闲,而使其深受烦恼与担忧所累,便更难在为人处世之时做到游刃有余、潇洒自在。

      心胸狭隘的人,只会将自己局限在狭小的空间里,郁郁寡欢;而心胸宽广的人,他的世界会比别人更加开阔。

      圣人做学问追求一种大道至简的境界,值得我们学*。人活一生也应如此。为什么人们会不厌其烦、孜孜不倦地去追求那些看似风光,实际上令人身心疲惫的负担呢?皆因内心少了一份简单,少了一种简单的人生态度。与其困在财富、地位与成就的壁垒中迷惘,不如尝试以一颗简单的心,追求一种简单的生活。

      在作者看来,人的本心就是真、真诚、真挚、真君子。世上只有两样事,一件为真,一件为假。求真必然务实,求假自然务虚,虚实之间,体现的不仅是对人的态度,更是对自己的认识。糊弄别人容易,糊弄自己很难。

      心的本体就是最本真,不矫揉造作,不过分修饰,不画地为牢,不损人利己。人应永远保持初心,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光明磊落,坦诚纯粹,永远长新。什么是初心?不自私,存大爱。

      绕圈子,躲躲闪闪,反易叫人疑心。你耍手段,倒不如光明正大,实话实说,只要态度诚恳、谦卑恭敬,无论如何人家都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此外,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假如我们没有诚意,就会什么事情也做不好,做不成。

      自古以来,凡欲做大事者必先立志,志不坚则事必难成。这是因为,一个人的理想,体现着这个人的眼界和胸襟,自然也决定了他日后的高度。所以,人不应隅居于自己的狭小天地之中,而应眼睛望向大千世界、心中装上天下苍生,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去看待世间。

      很多人虽然都心有所想,却很少有人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而作者告诉我们,只要时刻保持这种想要的念头,久而久之就能凝聚积累成一股强大的力量,逐渐解决所有阻挠因素,使我想转变成我能,使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成为结果。

      闲暇之余继续拜读《致良知》,越发感觉到温暖的、积极的、健康的、乐观的、催人向上的情感,这是正能量的意识折射。尤其适宜领导者修身养性,以感染团队,凝心聚力。

      凡举大事,必须其情而使之,因其势而导之,乘其机而动之,及其时而兴之;是以为之但见其易,而成之不见其难,此天下之民所以阴受其庇,而莫知其功之所自也。正如《道德经》所云:“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也就是说,最好的领导者,下面的人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亲*、赞美他;再次一等的领导者,人们畏惧他;最差的领导者,人们轻视、侮辱他。孔子将是否能做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百姓”,看成是否能成为君子的重要标准之一,这在公司经营和团队建设中,也可以成为衡量职业管理者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

      管理者对自己的部下不只拥有管理权,更对他们负有责任感。要管理好团队,首先要管理好自己,要时时处处身先士卒做好表率,这就是“修己以敬”。我们不难想象,一个管理者自己素质低下,办事不认真,怎么可能让部下素质提高,办事认真。一个原本素质较高的部下,一旦长期处于素质低下的管理者手下,很可能也会变成素质低下,因为一个人要想提高自己,往往很难,而要想堕落,却是很快、很容易的。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相互的,领导尊重员工,员工才有可能尊重领导,领导的威信是自己树立的,不是别人赠予的,也就是要“修己以安部下”。

      远通集团的经营理念提倡以服务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以人为本,建设学*型团队,规范化管理,系列化服务,不断改善,让客户更满意。我们每每提出要求提高客户满意度,首先要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其自然而然的成为企业的主人,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能,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从而创造应有的价值。

      尚客优集团总裁马英尧先生说过:在一个*庸的管理体系里,总经理好比是发动机,中层干部和员工几乎都是齿轮,都属于被动运转,消耗掉大量的功率。如何打造一个伟大的公司,为更多的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为员工提供更公*的薪酬做制度,让每位员工都能成为主角,主动参与经营,让每一个成员的才华都能得到施展,从而焕发工作激情,使得各层的骨干员工都能成为发动机,而不是齿轮,从而实现全员经营。

      或许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但一群人可以走的更远。团队的力量是伟大的,而领导的态度和行为,就是团队前进的风向标。因此,领导要主动放弃特权,杜绝“特例”,自觉执行规章,带头遵守制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大家都被一种温暖、快乐、积极的情绪包围着,都有着一种阳光心态,这个组织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正能量,也一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当我认真读了此书后,被书中的力量驱使,就感觉有一种正能量在心中燃烧,被书中的语句深深吸引了。下面说说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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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13:20:11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 读后感,作文写作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 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供给了十分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终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经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述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述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贴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十分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向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后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十分悲痛,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以往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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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13:17:52
  •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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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之后,我感触颇深。书里面的主人公叫布克,是从狗的观点来写的,十分有趣。

      小说主要讲了一条狗———布克被狗贩子卖掉成了雪橇犬,和其它雪橇犬一起克服困难,被磨练成一条厉害的雪橇犬,最后走入狼群的故事。在布克快要死的时候,被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和他产生了感情,感受到了人类的爱。可是不久桑顿也死了,布克去帮他报仇,最终布克走入了狼群。

      它经历了米勒法官、巴罗特和法兰夏、淘金者的送信人、哈尔和查理斯与梅塞丝、桑顿这几个主人。可哈尔、查理斯、梅塞丝三个主任不关爱布克,梅塞丝还在雪橇几乎拉不动的情况下,仍然坐了上去;哈尔竟然会拿木棒残暴地打布克……看到他残暴地对待布克,我感到十分生气。

      我们要爱护、保护小动物,因为他们都有生命、有感情,是人类的朋友,人也一样。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布克,坚持到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巴克是一只贵族狗,他继承了他父亲体型的庞大,也继承了他母亲的智慧。他经历了很多。从温暖的南方被拉到寒冷的北方。他每天做的事情只有拉雪橇,挨打。巴克是一只可怜的狗,他换了许许多多的主人。

      在跟这么多主人的生活中,他懂得了生存的道理,激活了他祖先遗传的基因。巴克从一只温顺的狗转变为了一只凶猛,狡猾的狗。每天骨瘦如柴的拉着雪橇。这一切直到桑顿做主人才渐渐好转。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桑顿被一族原始人杀死了。巴克愤怒了。他咬死原始人后决定和狼开始新的生活。令人奇怪的是,巴克居然比狼还凶猛,狡猾。巴克加入了他们,唱起了《野狼之歌》。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最*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原本在米勒大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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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3 19:12:31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篇

  • 读后感
  •   今天下午,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学校里六一儿童节定的<<野性的呼唤>>。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野性的呼唤>>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 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 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 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 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 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 最后, 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 巴克便走向了荒野, 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 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最后,还是汉斯把绳子围着树饶住,把巴克与约翰· 桑顿给拖了上来,不然的话巴克与约翰· 桑顿就淹死在这了。这两件事情使巴克、约翰· 桑顿、汉斯和皮特在黄金国内的名气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甚至传遍了整一个黄金国!你说立不厉害?说到这儿,然后,让我来跟你说一说我看了这本书的感想吧!我的感想是:巴克真厉害,巴克居然救了约翰· 桑顿一次性命,还为约翰· 桑顿获得了二千元美金。不过,我也想有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因为,巴克不仅能游泳,还能拖的动一千二百五十磅重的东西,所以,我才选则想要像巴克一样的狗!

      啊!巴克,你使我变得勇敢起来。当我遇到任何困难时,我会变得更加勇敢!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读其他一些书时,有时看一会儿会玩会手机吃点东西换一下脑子休息会儿,读这个,看了这段就迫不及待接着往下看的劲儿,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

      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狗,因那时的淘金热,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最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不惜性命地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桑顿死了,这给它留下了无限的惆怅,这多少有点像饥饿,但是饥饿能用食物来填补,可是惆怅却使它疼痛了又疼痛。”桑顿是巴克爱的人,不同于对之前遇到的一些人一些狗的喜欢,是爱。作者让我们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透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透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纵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等的尊重和爱。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爱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用心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本书教给我们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我们要变的更强!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或许是一种灵魂的归属吧。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 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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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野性的呼唤》200字到1000字的读后感40篇,因为内容比较多,大家可以采用“Ctrl+F”查找自己想要的内容。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灵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艰苦的学*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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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00:00:00
  • 呼唤良知为话题的作文3篇

  • 作文
  •   星期六,我骑车去找同学玩,途中,见前方围着一群人,好奇心驱使着我挤进了人群——只见一个小伙子,一脚着地,斜跨在自行车上,正狠狠地骂一个倒在地上的老爷爷:“你这老不死的,走路也不长眼睛,要死死到家里去,别寻着我。”说完,脚一蹬自行车,便扬长而去。这是怎么回事?听了围观者的议论,才知道是年轻人把这位老爷爷撞倒了,却骂老爷爷不看路。

      倒在地上的老爷爷满脸灰土,手臂和膝部都擦破了,大概跌伤了脚,怎么也站不起来,只好不住地喊:“做做好事,拉我一把。做做好事,拉我一把。”但是围观者竟没有一个人去扶他。我再也忍不住了,鼓起勇气上前想扶他起来,可怎么也拉不动,自己却差点被他拖倒了。我茫然地望着四周的人群,犯了愁。

      就在这时,一辆轮椅车从人群外钻了进来,轮椅上做着一位中年人。“小朋友,来, 我腿脚不方便,你扶住他,我们把他往车上拉吧。”“好的。”我使劲扶住老爷爷,老爷爷终于被扶上了中年人的轮椅。“谢谢你,小朋友,我送他去包扎!”说完,中年人费力地摇着轮椅走远去了……

      人群散开了,轮椅远去了。我的心却怎么也无法*静下来,我的眼前仍时常出现老爷爷痛苦的表情、围观者冷漠的神态、青年人蛮横的态度和残疾人竭力拉老爷爷的动作。我不住地问自己:我们这些人当中,到底谁是残疾人?我呼唤着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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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篇

  • 读后感
  •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

      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无论是在我学*过程中遇到问题止步不前想要借书来振奋自己,还是当我迷惘,找不到前行的方向,想要借书来明确目标时,我总会忍不住提起杰克·伦敦的这本以犬论人的著作《野性的呼唤》。读罢,内心总会感慨万千。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历史上一位传奇的人物,从小就尝遍了人间各种的贫困与辛酸,经历了各样的卑微与苦难。二三十岁,本应是挥斥方遒,风华正茂的年纪,而对于不得已过早成熟的他来说早已看破红尘,并开始追求生命意义的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杰克伦敦的这部作品最大的特征是重视动物生存处境的客观呈现,注重人与动物关系的真实揭示。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开始在美国大法官米勒家中睡着红地毯,过着养尊处优的“国王”生活,后来几经周折,被拐卖到了北国蛮荒之地,变成了一条为疯狂淘金人服务的雪橇狗。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巴克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形成了“杀,或是被杀。”的原则,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群狼中“狼王”!

      小说情节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同时也体现着杰克·伦敦独特的.艺术手法。比如,全书着重体现的“生存意识”。杰克·伦敦生活的时代正是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思想植入的鼎盛时期。在我看来受社会思潮的影响,杰克·伦敦对进化论稍加改编,将其理解为“强者生存”并深信不疑。《野性的呼唤》中写到巴克刚被送到陌生的环境中时,以为只要不闹事,一切都会顺利的,直到它被一个穿红羽绒衫的家伙拿着大棒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昏死过去之后,它才彻底明白了“大棒与獠牙”法则的含义。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他学*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而现如今,我认为,我们也应结合社会背景对于达尔文的这一观点稍加改编,可以理解为“强者生活”。现在,改革开放使得国家政策优越,所以对于当代少年,生存已不是问题,而我们恰恰缺失的是这种生活意识和这种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劲。如果想要人前显贵,那就要成为强者,我们所需要的是强者的实力以及智者的能力。只要有实力,就会有选择的机会,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只要时刻将选择权紧握于手,还愁得不到理想中的生活吗?所以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他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我们需要拼搏,来使价值实现。

      小说情节中所反映的内容,有一些也属于自然主义,左拉说:“路上的石块和人的大脑都是有相同的决定因素支配。”其具体内容可理解为“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改变命运。”在自然主义者看来,一是遗传因素,二是环境因素,杰克·伦敦在巴克身上都强调了遗传特征的重要性,这本《野性的呼唤》与兄弟书籍《白牙》都隐含着相似的哲学命题,即“环境决定命运”。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手法时常在读者面前展现出血淋淋、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场面,正如詹姆斯·哈特所说“杰克·伦敦的小说鲜明的表现他对强悍体力的关切,对血腥场面的崇拜,以及对各类暴力挣扎的偏爱。”写实是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极力追求的目标,杰克·伦敦也不例外,他笔下的巴克,就像是那个时代周围现实的人的代表,作者通过它以及整个狼群的描写,极力映射当时社会现实,展示出了自身对人类文明的疑虑和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思考。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表现在荒野之爱中。爱和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里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动物小说亦是如此,只有在与人的关系的框架内来写,才能获得所期待的艺术魅力。本文多次描写了感人肺腑的爱:巴克因深爱的主人被人杀死,自身与人类的关系纽带被切断。第六章中还有这样一段描写:“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再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他快乐的事了。每一次来回摇晃,他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他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充满深情,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的感人的“爱”的场景!

      杰克·伦敦通过《野性的呼唤》启示我们:要坚定地活下去,要以自己的勇气和毅力战胜一切困厄,要勇于乐观地面对现实,它告诉人们“人定胜天”,同时也告诫人们“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真正的强者就是在这样尖锐的矛盾冲突中显出英雄本色的,人类社会迈入新时代的决胜时期,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也有了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的成果已日益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有时给人们展示的又并非是充满光明的前景,它也充满着不安和黑暗。残酷的社会现实经常迫使人类去思考自己的命运、思考人与环境的关系,思考自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树立起尊重自然、热爱生命、不畏艰难困苦的人生态度。

      《洋葱头历险记》讲了洋葱头的奋斗历险记,也是洋葱头的成长史。老洋葱头因得罪了柠檬王,被抓进了大牢。洋葱头一家因此分开。探监时爸爸对洋葱头一再重复让洋葱头去外面学*,于是洋葱头含着泪离开了家。因他要救出爸爸,所以他要学很多东西。洋葱头不怕危险,三番五次的冒险去救朋友,并想方设法的去帮助他们,赢得了大家的喜爱。他自己也变的越来越聪明。最终他救出了爸爸。

      故事中,我最喜欢洋葱头了。他善良、勇敢、聪明、爱帮助人。当我看到小洋葱头他推倒柠檬国王、南瓜老大爷也有了新工作,大家都过上了好日子时,真是太高兴了﹗

      看完这本,我觉得,如果我们遇到困难,不能光等着别人来帮你解决,而应该冷静的根据实际情况,乐观的面对事实,对胜利充满希望,动脑筋想办法区克服困难。当朋友有困难时,我们更要伸出援助之手,和他们一起面对,一起克服。

      “有付出就有收获’,所以我要学*洋葱头不怕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即使困难再大,磨难再多,也要努力,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直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最*,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 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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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9 09:57:13
  •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篇

  • 读后感
  •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作文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巴克在大法官米勒家的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出去打猎;它可以在日出或夕阳西下时陪同大法官的女儿们外出散步;它可以在慢慢冬夜里躺在书房中烤火。

      但是由于淘金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北极,变成一条拉雪橇的可怜的狗,经常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狗,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巴克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强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桑顿收留了它,有一次,巴克还救了桑顿一命,而且帮它赌赢,赢了一千块钱。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中,桑顿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巴克非常愤怒,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狼群当了狼群首领。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矮胖子用斧头将巴克打倒在地,巴克没有放弃,没有被失败打垮,同样我们的一生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必须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为了减轻自己的饥饿感,巴克改掉了自己挑食的毛病,开始学会去偷食,巴克改变了很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很强,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本领,我们要学*巴克学会独立生活;在巴克要离开的时候,弗郎索瓦非常不舍,友谊是真诚且珍贵的,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才觉得遗憾;巴克在溪边遇到了大黑熊,面对黑熊,勇敢的巴克毫不畏惧地接受了挑战,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定的意志品质的关键,敢于迎难而上,不畏艰难,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历练。

      在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他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也充分表明作者对“只要奋斗,坚持不懈,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另外,巴克的经历也反映了人类的生活,作者用巴克的故事告诉我们:在险恶的环境中,面对困难和挫折中,只用强者才会胜出,弱者只能被欺压。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

      “嗷——”一声悠长而雄浑的狼嗥声划破天空,震荡在整个山谷。昏暗的天空中,那凄凉的月色格外吸引人,辉映着这片草地。草地上,那是一只狼,高昂着头,双眼凝视着月,似乎,正在久久地沉思,那么神秘……

      一字一句,一行一页,我正读着这个富有哲理的故事——《荒野的呼唤》。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布克”的狗,它曾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生活也和它开了一个玩笑。它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凭借祖先遗传下来的敏锐、强健的体魄和自身超乎寻常的适应能力,在强烈的生存欲望,依靠这种欲望,它克服了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适者生存,胜者为王,生命唯有奋斗不息,才能延绵不绝。布克用自己的经历诠释了这个自然规律。

      夜,深了。躺在床上,静静凝视着月光。月光映过窗帘,星星点点地洒在我身上。一阵凉风吹开了窗帘,拂过我身上,好似小虫子在我身上挠痒痒。回想着这只“跳”进我心灵的布克,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我,想起了自己。

      儿时的我,多么像这只养尊处优的布克,不用去学*各种知识,只是开心地玩耍,自由自在,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无比的日子。可随着时光流逝,年龄的增大,我进入了小学阶段,生活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说课堂里,学校中那一张张试卷,一沓沓练*本向我飞过来,就连周末课余时间的画画、舞蹈课程都让我应接不暇。我好像就成了那只到了严酷北方的布克,每一天都要全力以赴,每一刻都要迎接挑战……整个人都沉浸在无穷无尽的奋斗中。在这种环境之下,我想到了那只勇敢的布克,面对困难,无所畏惧。我所能做的,就是坚持奋斗,保持昂扬的斗志,去学*、汲取更多知识,让自己变得更富有知识,更加强大。当脑中富有更多的知识,自身变得更加强大的时候,我们就会适应这样的环境。保持这种奋斗的姿态,用这些苦难,这些压力磨砺自己,向着幸福生活不懈地努力,那么,我们什么也不会畏惧,什么也不会把我们屈服。

      夜,静悄悄的。想想自己所处的环境,想想这只充满奋斗精神的布克,我的内心渐渐*静了下来,我想到现在学*的时候要努力奋斗,长大后,当然也是这样,进入社会,必须要更加努力,保持奋斗精神。这个社会,有黑暗和残酷,生存是艰难的,生活是严酷的,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我们应该努力奋斗,坚持,磨练自己,让自己更强!

      对,生活就是这样。想要生存,就必须要坚持奋斗,让自己成为强者!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逃避与苟且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努力坚持,保持奋斗,才能生存,才能换得真正的自由。加油吧,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奋斗,走向浩瀚的天穹!

      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

      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今天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

      故事的主角巴克从贵族般的生活中由于一场拐卖被送到了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之间的争战后,认识到了弱肉强食的残酷道理,在求生意识的逼迫下,野性萌发,回归荒野的故事。

      我们透过书中血淋淋的战争,看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好好学*,刻苦向上,这样才能不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我想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吧。以后我们要好好学*,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阅读全文]...

2021-12-23 2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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