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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有幸读了《诚信教育》这本书,书里讲的是诚信的故事、格言、建设诚信的校园。诚信是人生的必修课,我们要守信用,不能违背诺言。
诚信故事里有一个叫《门德尔松的坦诚》故事令我最难忘,故事里讲的是:著名的德国音乐家和钢琴家门德尔松,单凭《伊塔尔兹》就足以证明他的实力,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也非常喜欢他的曲子,一次,他出访去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为他举办了盛大的宴会,女王在宴会上表扬了门德尔松,他羞得满脸通红,承认说这曲子是他妹妹创作的,只是当时的德国认为女性是创不出好作品,所以他妹妹为了发表,就署名门德尔松了。
门德尔松这种坦诚是世界上少有的,诚实的品格是可贵的,不能因为一丁点利益,就违背了诺言。诺言就是对自己承诺过的话,做出负责。一件发生在英国18世纪的诚信的事更是令人感动。
一名有钱的绅士在漆黑的夜晚里行走,他遇见了一位卖火柴的男孩,男孩哀求他买一盒火柴,绅士答应了,可绅士没有零钱,男孩说肯去帮绅士换零钱,绅士等了很久,始终不见男孩回来,只好拿着火柴回家了。第二天,又有一个小男孩来找绅士,原来这个小男孩是昨天卖火柴的男孩的弟弟,他是来替哥哥送零钱的,绅士问男孩呢?小男孩说哥哥在换回零钱的路上被马车撞了,正在家里躺着,绅士听了又着急又感动,连忙赶往男孩家。
在生活中,我也有不讲诚信的时候。上学时,我和同学约好了晚上一起去玩,可是由于我一边作业一边玩耍,做作业用的时间比*常慢了一倍,刚写完作业,同学就来叫我,我刚想答应,可又想起,我还没有弹琴,只能失信了。 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社会需要诚信,我们少年儿童更需要诚信。诚信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可以点石成金,触木为玉。这种力量是强大的,我们崇尚这种力量,想要得到这种力量,不是靠别人,是靠自己,靠自己信守每一次的承诺。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为性观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一书以忠实于法文原著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取原则,让*读者首次领略《昆虫记》的真实面目。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在本书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人类并不是
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带给更珍重的启示
《昆虫记》不仅仅仅浸淫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法布尔以生花妙笔写成《昆虫记》,誉满全球,这部巨著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这部巨著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大部分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以人文精神统领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多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昆虫记》作者被当时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在晚年法布尔出版了《昆虫记》最后几卷,使他不但在法国赢得众多读者,即使在欧洲各国,在全世界《昆虫记》作者的大名也已为广大读者所熟悉。文学接尊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法国学术界和文学界推荐法布尔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可惜没有等到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授予他这仪大奖,这位歌颂昆虫的大诗人已经瞑目长逝了。
《昆虫记》被译成许多种文字出版。他被誉为“昆虫诗人”,我国也翻译出版了他的超多作品。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刻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
孔子生性幽默。一天,孔子来到武城,听到奏乐唱歌的声音,就说:“割鸡焉用牛刀(这种小地方,值得用礼乐去教育他们吗)”子游说:“过去我曾听人说过:君子学了道就爱护别人,小人学了道就容易使役。(可见教育总是有用的)”孔子说:“同学们!子游说得对!我刚才的话只是开玩笑的(前言戏之耳)!”《林语堂散文》中也写道,孔子骂别人:“你真真是个饭桶!”一个“真”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情绪,还要再加一个,以加强语气。这一个孔老夫子,也真真搞笑!
今天,我们上了第一节阅读课,读的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的作者是冰心女士,当时,她受到了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把自己零碎的思想,都收集在一个本子上,这就是《繁星·春水》这本书的“前身”。
在冰心的诗集中不难读出她的思想:
阳光穿进石隙里,
和极小的刺果说:
“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吧,
**了你幽囚的自己!”
树干儿穿出来了,
坚固的磐石,
裂成两半了。
所有的石隙都是幽暗的,作者用它比喻当时黑暗的社会。刺果用来比喻反抗黑暗的现实的新生力量,诗中可以看出这种力量渐渐强大,最终必将推翻黑暗,随之而来的必将是光明的。
冰心的小诗虽短,但是时常隐着更深的概念,继而能引发人们更深的思考。
下课了,伴着铃声,带着思考走出了教室。
读书笔记种类很多,一般分为四大类:
(1)摘要式。即将书中或文章中一些重要观点、精彩警辟语句,有用数据和材料摘抄下来,目的是积累各种资料,为科研、教学、学*和工作作好准备。可按原书或原文系统摘录;也可摘录重要论点和段落;还可摘录重要数字。
(2)评注式。 评注式笔记不单摘录,还要写出自己对这些要点的看法和评价。常用方法有书头批注。即在书中重要地方用笔打上符号或在空白处加批注、折页作记号;也可用提纲方法把书和文章论点或主要论据扼要记叙下来;还可用摘要式综合全文要点、记下主要内容;读完全书或全文对得失加以评论也是一种方法。
(3)心得式。 即读后感。是读书或读文章后写出的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启发。常用方法有:札记,也叫札记,是摘记要点与心得结合的产物;心得,也叫读后感。将读书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综合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并记录下来,也是很好的读书方法。
(4)记载式。
1)笔记本。 成册笔记本可用来抄原文、写提纲、记心得、写综述。长处是便于保存,缺点是不便分类,但可按类单独成册。
2)活页本。 可用来记各种各样笔记。便于分类,节约纸张和日后查阅。
3)卡片。 好处便于分类,可按目排列,便于灵活调动又节省纸张,但篇幅小,内容不宜长。
4)剪报。 把报纸和有用资料剪下来,长文章可贴在笔记本或活页本上,短小材料可贴在卡片上。剪报材料可加评注,也可分类张贴,要注明出处,以便使用。
5)全文复印。 重要读书材料,为保持完整性,可全文复印编目分类留用。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 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 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羊,一种十分普通的动物,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学*的地方。但是,看了这篇短文,我终于明白了羊有一种十分可贵的精神。就是专心致志、永不怠倦的精神。它在吃草时,不但能分辨出青草和土香草,而且吃过草后还要“翻草”,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咀嚼,这是十分值得我们学*的。
校园,就像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里面大部分是“青草”,但也有部分“土香草”隐藏在其中。作为小学生,我们要加强学*、提高辨别是非的意识和能力,把“青草”和“土香草”区分开来才,能茁壮成长。
除了把“土香草”区分开来,还要认真对待“青草”。“青草”就是有利于我们成长的好东西——知识。学*知识可以说是有趣的,也可以说是困难的。有趣的是,它能帮助你解决很多困难,让你明白到更多的道理。困难的是,它有许多“草根”和“草茎”,总是难以消化。这时,这些难以消化的只是你是怎么对待的呢?是视而不见,还是把它们重新提取出来,像羊那样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的咀嚼呢?我认为,我们就好像在草原上吃着草的羊,也应该像羊那样一次又一次地“翻草”。
知识中的“草根”、“草茎’,也许就是学*上最重要的部分。我们只有不断地刻苦钻研,反复品味,才能把“草根”、“草茎”消化好。而且,“知识从刻苦中得来”,也就是说,要获得丰富的知识,必须靠*时的勤奋努力。“草根”、“草茎”也一样只要不断的咀嚼、品味,草能从中提取最有用的东西。而且,我们还要有永不怠倦的精神。“无知在松懈中造成”,如果我们*时放松学*,不求上进,就会变得一无所有。
“千锤成利器,百炼成钝钢。”在人生的旅途中,一个人只有加倍努力才会使自己聪明起来。任何天才部不只是靠天生的,还要靠后天的勤奋努力不懈探索而得来的。
最*,我们每个小组都领到了一本书,那就是《意林》,意林里面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也有许多很感人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母亲的爱这一系列的,它让我感受到了母亲的伟大。
在介绍孙红雷的一篇文章中,有着这样一句话:在晶莹的泪光中,孙红雷仿佛又看到了母亲。在这篇文章中,孙红雷小时候的家境不是很好,母亲为了让他过上稍微好一点的生活,整天去门外捡垃圾补贴家用,这个母亲为了一个废旧的瓶子,就可以脱鞋取走十分肮脏的水沟,这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的表现。
在孝与顺的故事里,朋友因为爱自己的母亲,虽然家境很好,但没有阻止母亲去捡垃圾,因为他十分的孝顺,想自己把母亲接过来不就是想孝顺母亲吗,孝顺,就是以孝为顺。可以跟母亲好好相处,何必要跟母亲大吵一架伤害母子之间的感情呢。
还有一篇《天堂午餐》讲的是母亲一直希望儿子给她做一份午餐,可儿子一点都不在意,什么事情都丢给妈妈去做,但不幸总是会发生的,妈妈永远吃不到儿子给她做的菜了,儿子后悔万分。感慨道:当他们走了,才明白子欲养而亲不待,那时,一切都晚了。
就让我们现在起,给母亲做一顿饭,其实不要做一顿饭,只要帮母亲分担一件很小的事情,母亲一定会身份高兴的,否则,等我们长大了,有些事情,是预料不到的.,但如果真的来了,一切就全部晚了!
“悲伤的终点是爱”,这话不是我说的,而是印度哲学家、伟大的心灵导师克里希那穆提在他的书《爱的觉醒》中写的,那么厚厚的一大本,唯有这句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悲伤,爱。爱,悲伤。以前怎么没想到过,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会产生如此令人惆怅的效果呢?
在书中,克里希那穆提的观点是,人只有成为旁观者,才有爱的能力,而作为旁观者,就必须是孤独的,无拘束的,所以爱是悲伤的终点。按照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说,人处在爱情中时,会充满猜疑、嫉妒,而这些灰色的情感会带来悲伤,只有走到悲伤尽头,才会真正感受到爱是怎么回事。
其实,人为爱悲伤还不仅是因为猜疑、嫉妒,以及占有欲得不到满足,更深一层面上是,人了解自己的欲念,却无力扭转,这才是大悲伤。什么时候,等你能够掌握和控制自己的欲念了,才算真正懂得了如何去爱自己,爱别人。很多人都体会到过“爱到深处人孤独”的境界,却很少有人再向前一步,走出这“孤独”,爱情的仙境就在眼前。
爱总是伴随着悲伤的,这从现实中男女的情爱行为中就可看得出来。比如遭到棒打的鸳鸯,如果让他们自然而然地在一起,过着风和日丽的爱情生活,没准儿用不了多久就两相厌倦各自飞了,但如果这过程中遭到外力强行拆散,搞得两人悲从心来、泪雨纷飞,反倒会起到反作用——共同的命运所激发起的`对对方的怜悯,会凝聚成一股巨大的爱的力量,这力量会令人义无反顾。
人在悲伤的时候会流泪,而泪水则是最好的催情剂,曾经有部韩国言情电影,推出过几款男女主角流泪的海报,电影的名字和情节忘掉了,但海报上他们眼睛里或者脸颊上挂着泪珠的悲伤神情,却一直刻在记忆里。有多少爱情是在含着泪水的呼喊里实现最高的升华的,有多少承诺因为泪水而变得永恒而坚定。没有眼泪的爱情是快乐的,但肯定也是有缺憾的——没经过悲伤的过滤,爱情总是显得有那么一点不纯粹。
悲伤很多时候也是美丽的,很多经典戏剧、电影所努力刻画和表达的,都是悲伤的氛围、情节乃至结局。当朱丽叶醒来看到服毒死亡的罗密欧,当露丝看着杰克一点点沉向冰冷的海底,当里克在机场目送心爱的女人伊尔莎离开……到了极致限度的悲伤,让一份份传世爱情如断在音乐最高潮处的琴弦,成为绝响。
没有悲伤的爱情是不完整的,而走不出悲伤的爱情,顶多是卿卿我我的小儿女之爱,而非至情至性的真爱。很多现代人感叹真爱难寻,是因为他们只希望在爱情里得到快乐和虚荣,而刻意逃避困难和悲伤,在“好聚好散”的现代爱情主论调下,有谁会把悲伤当做生命赐予的珍贵礼物呢?我们早就*惯为别人的爱情流泪,而对自己的爱情剑拔弩张了。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身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乐趣。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收获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便得到劳动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的学*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便来个“临时抱佛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条格言:“业精于勤,而荒于嬉”结果。我的成绩很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今后,我要改一改以前的坏*惯,在学*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我现在是毕业班,学*非常紧张,作业也非常多。我们的学*任务异常繁重,每天放学后,带着被硬塞进去的知识胀得隐隐发痛的脑袋回到家中,二话不能说,又要马不停蹄地打开书本继续做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到一会儿,便会有头昏脑胀的感觉。时间稍长,眼前便会直冒金星。如果我逞能再坚持一会儿,人就摇摇摆摆,不能坚持了。书啊,本子啊在飞舞着打仗,那一行行熟悉又整齐的文字就成了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我知趣地在脑门上浇些冷水,人顿时清醒许多。可是,这办法用多了也不顶用。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借此换换脑子,然后回到屋中再写一会儿,然后又出去,这样往复循环,我觉得好多了。而且,我觉得采用这种办法后做的作业,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读了这篇文章,我得益匪浅,既懂得了真理,又学到了好的学*方法。
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可以在舒适的环境下学*。自己想要什么,爸爸妈妈都尽量满足。而且不用劳动,也可以吃上好吃的饭,穿上好看的衣服。
自打我读了老舍先生写的《养花》这篇课文后,我懂得了许多……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不是真理吗?”每当读到这里,我就会有许多的感触:我们现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而这一切是爸爸妈妈为我们创造的,我们更应该珍惜,不应该挑三拣四的。在学*上也一样,如果我们现在不努力,成天无所事事的,将来只会一事无成。要想把学*搞好,我们现在必须劳动,也就是认真学好功课,向着学*好的'同学奋起直追,不怕困难。用今天辛勤的劳动,换来明天成功的喜悦。
“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不是坏事。”每当读到这里,我也会有许多感触:不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学*上,我们不仅要劳动,而且要学会正确的方法。我们不仅要掌握课本上的知识,而且也要掌握课外的知识,也就是博览群书,使自己的知识面更为广泛,才能更好的运用。在生活上,我们要学会从无字句读书。从生活中寻找知识,掌握生活中的小窍门,才能使自己成为生活中的有心人,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加有滋有味。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是啊!在劳动的同时,难免会遇到一点小麻烦,一点挫折,但是我们不能退缩,我们要用自己的才智去克服它。要成功嘛,哪有那么顺顺当当的,只有历经了风雨得到的成功,那才叫有意义呢!
我得感谢老舍先生,是他使我懂得了这么多,更是这篇课文使我长大了许多。
童年读书笔记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童年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今天,我刚阅读完《打针》这篇短文,就有了深深的体会。
我读到打防疫针的情景时,就想到了我打针的样子。针头还没到我手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哇哇”大哭起了起来。看到了短文里的小作者打针时,没有“哇哇”大哭。而是忍着,你忍着时,一转眼,一瞬间,唰的一声,打针的疼痛已经过去了。等你睁开眼时,就像换了个人似的,脸上不再是痛苦。而是充满了笑容。我看见小作者这么勇敢,也想打一次预防针,证实我也变得勇敢了。这让我知道了,战胜内心的恐惧,也就是战胜你自己。不只是打预防针,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去面对。我们最大的敌人是我们自己,要把你的勇气释放出来,才能战胜自己。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就能成功。
在《打针》这篇短文中,就是告诉我们要战胜自己,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如果发生大地震时,你要跳过对面两米的河,你绝对要跳,当你面对一件小事都惧怕,更别说大事了。所以我们要向短文里面的小作者学*,战胜自己,勇往直前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讲述了一个孤独的孩子阿穆沙寄居在外祖父家的生活以及成长的故事。小说从阿穆沙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阿穆沙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是年代俄罗斯人民的生活状况。
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家业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但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都给过阿穆沙力量和支持,让他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政治和充满爱心的人。即使这样,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外祖父。
生活的残忍足以迫使一个人的改变,文中有段外祖父的回忆,证明了外祖父曾经是一个善良的人,“当时他正坐在浴室窗口上想心事,头身在窗外,就这样断了气。我很同情他,甚至还偷偷的为他哭了一场。他说话时声调很柔和,常常用法语宠着我的耳朵说一些亲切的话。我虽然听不懂,但听着感到心里很温暖,人的爱抚是在市场上买不到的。”可是后来外祖父变得不再善良了,“那好,我来告诉你:要学会多张几个心眼儿,这样对你有好处。心眼儿少就是傻瓜,知道么?”这句话是外祖父对生活得经验之谈。也是他的处事原则。
外祖父同时又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他一面伪善的活着,一面内心的善良却是他感到难受,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是个有罪的人。这种生活状态在当时的俄国是普遍的,是一个历史性问题吧。
后来,阿穆沙再次搬到了外祖父家,克是外祖父和外祖母也分家了。阿穆沙和外祖母相依为命,母亲又生了一个小弟弟,继父在外面寻找新的工作。
童年,谁没有经历过呢?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展现出来的却与我们的截然不同。
它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三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不得不说,阿廖沙的童年是长期生活在阴暗、痛苦和恐惧之下的。当他三岁时,便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随着家业的衰落而变得愈加专横残暴。隔三差五地就将家里的孩子暴打一顿。有此因阿廖沙犯了错误而将他打得失去了知觉。两个舅舅也是为了阿廖沙母亲的那笔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弥漫的仇恨之雾。
但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过着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员工格里戈里??外祖母给他的影响是最深的。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能胜恶。他们都给予了阿廖沙心灵上的慰藉。
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生活的困苦并不足以让他退却,他总是坚强地生活下去,因为他深信:黑暗终究过去,未来将走向光明!这不正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精神吗?
相比之下,我们这些父母的掌上明珠可要幸福多了。我们现在的任务仅仅只是学*,尽管如此,我们也要怨天怨地。想想吧,在那时候,就连学*也算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了,多少人只得在家干活维持生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上学的权利。另外,每当有挫折时,就想选择放弃,为什么不尝试下挑战呢?是应该学*阿廖沙坚强勇敢的精神。
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不应该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我们身边一切美好的事物。
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每个人一生中只能有一次童年。
高尔基早年丧父,从小就遭到了两个舅舅的打骂,不管是犯大错还是犯小错,都会被两个舅舅打一顿,就连两个舅舅吵架也要连累她,成为他们的出气筒,高尔基每次都是被打得皮开肉裂。
两个舅舅为了吵分家的架,还带上了高尔基,刚吵完就开始打他,打一次还不够,还要打上好几次,让高尔基生不如。高尔基大小就生活在“人间地狱”当中,每一天都被打的很惨,并且每一天都吃不饱和不足很是可怜,可是他一向有一种要活下去的信念。
高尔基在三年级时母亲也走了,只留下她一个人,这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不可擦去的阴影。
我觉得如果我和高尔基交换处境,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而不是像他那样坚强地活下来。高尔基这种顽强的精神和努力活下去的信念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如果高尔基生活在此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估计也不会成为大作家,写出那么多著作了吧!
我们此刻的生活已经很幸福了,比起高尔基,我觉得我们应当感到欢乐才对,而不是嫌七嫌八。
读完《童年》,我若有所思,一个拥有悲惨童年,几乎快被打残的人居然能够成为大作家,作为生活十全十美的小孩,我们应当去努力,去奋斗,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手中宝。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5岁时,做木匠的父亲去世,于是他寄居在开设染坊的外祖父家。幼年的高尔基常常陷入日渐衰微的家庭小私有者们凶狠的争吵斗殴中。在高尔基的童年,曾是织花边女工的外祖母是他最亲*的人。不知道多少个夜晚,外祖母常常坐在炕炉沿上,望着被小洋灯的亮光照耀着的小外孙,滔滔不绝地讲述着童话故事。这些童话正如高尔基后来回忆的:“我的头脑里充满了外祖母的童话,就像蜂房里充满甜蜜一样。”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他也没有多少个朋友,只有他为人着想的外婆、能干的“茨冈”和烧铜铁的“好事情”虽然如此,但是它永不泄气,终于走进了人间。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没有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很多人不懂得到底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无辜的人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教养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心。他勤于学*,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的人。
天空中乌云密布,大地一片黑暗,似乎不会再有光明出现了。许多人在这样的环境里沉沦。高尔基生活在那样的社会里,读者不免为他担心:童年的高尔基会不会同样沉沦在那个社会呢?
事实证明,人们的担忧是多余的。他并没有在黑暗中沉沦。他的身边有许多光明的火种,让他能够看到光明的前景。借着这些火种,他后来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那么,那些光明的火种都是什么呢?
读了著名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巨著——《童年》后,书中的每个情景都不时地在我脑海里浮现,令我不得不随着情节的基调而改变心情。
书中有一个小人物令我难忘,那就是主角阿廖沙在外祖父家最真心的朋友——伊凡。伊凡有个别名叫“小茨冈”。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自己的亲生父母养不起他,就把他丢在阿廖沙外祖母的门口。仁慈的外祖母不但把他收留,而且还把他养得结结实实的。当阿廖沙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小伙子了。每当脾气暴躁的外祖父要毒打阿廖沙时,他总是伸出手臂为阿廖沙阻挡;在阿廖沙外祖父家他总是干最重最累的活。“小茨冈”是聪明的、机智的,
也是善良的,但是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勾心斗角的家庭里,聪明才智得不到发展,一个人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在那个尔虞我诈的家庭里,伊凡最终还是得不到关怀与信任,在一次背十字架的过程中,被两个舅舅害死,可怜的“小茨冈”就这样去世了。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母给了他许多帮助。作为一个贯穿小说始终的人物,外祖母一直对他充满关爱。外祖父第一次打他时,外祖母便奋不顾身的保护高尔基,抚*高尔基的身体与精神创伤。外祖母还经常给他讲一些优美的故事。其中包含了一些人生哲理,引起了童年高尔基的极大兴趣。这颗颗光明的火种照亮了高尔基前进的道路。
我在书中看到,外祖父家的雇工戈里和“小茨冈”同样给他带来了光明。他们二人都十分友善,待人很和蔼,让人感到无比亲切。他们也都是非常正直的人,常与童年高尔基促膝长谈,给予了他许多关怀,为他讲述做人的道理。正是他们的话语让童年高尔基能正确分辨真、善、美与假、恶、丑。一句句充满哲理的话语给他指明了方向,让光明的火种擦出了火花,照亮了他的人生,他们也就成了高尔基人生道路上的好朋友。这两颗光明的火种对高尔基而言无疑是最为明亮耀眼,光彩照人的。
我在书中看到,除了他们,还有许多光明的火种照耀着童年的高尔基。比如他的外祖父在心情好的时候会教他识字、念书,对他进行了启蒙教育;比如他曾经的邻居“好事情”,让童年高尔基有了对生活的追求和对知识的渴望;比如他在上学期间遇到的一位主教,在别人嫌弃他时,这位仁慈的主教鼓励他,给了他继续向前的信心;比如和他一起捡破烂的几个小伙伴丘尔卡、维亚希尔、雅兹等,尽管家中都一贫如洗,却都不贪婪,他们之间依然互相帮助,互相关怀,这让童年高尔基感到了友爱,学会了分享……众多光明的火种聚在一起,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让光明充满了他的全身。
童年,就像一杯热茶,温暖着我们的心窝;童年,又像那狂风暴雨后的彩虹,五颜六色,绚丽无比;童年,还像那晚霞后的余光,那么让人怀念。
在今年暑假,我有幸读到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一书。这本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生活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也是高尔基写的最投入最富魅力的作品。
书中真实地描述了阿廖沙苦难的'童年,深刻地勾勒出一副十九世纪俄国小市民阶层庸俗自私,空虚无聊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同时又展现了下层劳动人民的正直﹑纯朴﹑勤劳。书中塑造的外祖母形象是我看到过的文学作品中最光辉﹑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
阿廖沙的童年真够悲惨:外祖父和舅舅的吝啬、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斗争;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慢慢地教他做一个正直、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很多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那些孩子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也许,那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拥有今天的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毫不费吹灰之力。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自从我读过《童年》之后,真后悔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不应该再浪费,应该学会珍惜。
时代,正在不断地进步着;科技,正在不断地发展着;条件,正在不断地优越着;但是,人们的思想却在不断地退步着,意志在不断地衰败着,精神在不断地懦弱着!
小小的一阵风吹过,便折断了人们出去游玩的兴致;轻轻的一阵雨飘过,便模糊了人们的视线。那如果是龙卷风呢?在这狂风暴雨中又有多少人坚持下来呢?
风雨过后,才会出现彩虹;熬过严冬,才能感到春风徐徐。所以,以后我在困难面前不在会低头!
读《童年》有感暑假,我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童年》,读完后我感触很深。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廖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童年》是一部传记作品,是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既是作者高尔基德一段生*自述,也是一部优秀的艺术珍品,同是是对俄罗斯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多彩的时代历史画卷。同时我也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做一道奥数题,其实这道题目很简单,但是我不想动脑筋,所以就去问爸爸该怎么做,在爸爸来之前,我又把这道题给做出来了。
有时,妈妈叫我早上起来后自己叠被子,但是我就是叠不整齐,所以爸爸就说我依赖性太强,不能自己照顾自己。与作者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就显得幸福很多。读完《童年》这本书后,不仅让我们要好好珍惜童年,并且让我们懂得了如何去做人和做事。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被故事中高尔基读书时那种专心、认真的态度所吸引。
高尔基读书的时候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听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自己以前读书时的态度。每次爸爸妈妈给我买回什么新书或借到一本书,我特别高兴,总是很快的就把它看完。我虽然爱看书,但是从书里学到的知识却很少,为什么呢?自己和高尔基比比,只是看看书中的热闹,从来没有认真的思考过,所以看完后就都忘。妈妈说,高尔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是与他认真专心读书的精神是分不开的。所以我觉得高尔基教育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认真的态度。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败我是深有体会的。记得我在上学期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时,成绩不是特别好,原因就是粗心,考试题我都会,就是粗心。今天我要甩掉它,我要和认真交朋友,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就像高尔基说的“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
曾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折磨: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
边城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边城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和很多人一样,都是从《湘西》、《湘行散记》开始进入沈从文的世界的。湘西美得让人伤心,因为美都是脆弱的,让人发愁的,就连沈从文自己的文字也在时间的流逝中,泄露出灰蒙蒙的怆然来,“去乡已经十八年,事事物物自然都有了极大的进步,试仔细注意注意,便见出在变化中堕落趋势。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那点正直素朴人情美,几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他说的,还是1934年冬天的景象呢(《长河》题记)。我阅读沈从文,已经是1970年代的最后年头了:那真是一个激情充沛的阅读期,和沈从文一起进入大学校园的,还有钱钟书、金庸、萨特、福克纳、米切尔,以及阿梅农、阿加莎克里斯蒂……是繁华盛宴,也是泥沙俱下,让每个人都患上了嗜读癖。同寝室中,最早大赞沈从文的,偏偏是个与文学没什么缘分的人,他来自山西,那儿贫穷、干旱,一口井要打200米,一年只能吃上一斤肉,所以他就迷上《湘西》了。沈从文的湘西,是可以让人以各种方式来表达爱意的。时间再过了十多年,我问去过湘西的人,那边是否还有些《边城》的风味?回答都是一律的:“早就面目全非了!”我这时已经不会吃惊了。这倒不是因为我的冷静中多了些常识,晓得大炼钢铁、滥砍滥伐的历史伤了山林多大的元气,而是我怀疑,这个世界是否真正的存在过?就连沈从文自己,当初也表现了暧昧和犹豫:妻子问,你写的到底真不真?他回答,为什么不问美不美?
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桃花源。陶潜的《桃花源》是用诗写的,带着明显的假设、虚拟和模糊,没人会把它当真,不过就是寄托梦的地方吧。沈从文的湘西则是散文的质地,一条河、一条官道、一座城,都有名有姓,每一件道具,一条船,一块川盐,都是实指,毫不含糊。在这个风土中,徐徐展开的故事,也仿佛是作者在忆旧。其实,这也都是为安置梦而虚构的。可以作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沈从文从未离开过湘西,而又掌握了小说的技巧,他能坐在凤凰的一棵桔树下,写出如我们今天所见的《边城》么?一定不会的。要写,也不会是这样子。寻梦是需要距离的。
这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有一点类似,马尔克斯从姥姥那儿学到了以毋庸置疑的态度讲鬼故事的方法,这使天马行空的魔幻也释放出了现实的力量来。而沈从文在造梦的时候,其态度自然也是毋庸置疑的,但和马尔克斯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始终是清醒的,晓得自己在干什么,而沈从文沉浸其中,自己也莫辨真假了。当然,文字里的湘西,何尝又不是另一种真实的存在,就像大地,可以让我们进入和分享,从而寄托我们的愿望和哀悼。
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几乎人人是好人,如《边城》的顺顺、大佬、二佬、翠翠、爷爷、杨马兵,如《长河》的长顺、夭夭、老水手,都好到极处去,倘若有瑕疵,也是反过来证明他们作为常人的完美。就连一个嫖客和ji女之间的情义,“也常常较之知羞耻的城市中人更可信任。”从这个结论出发,湘西那些可恶的家伙,要么本身就自城市来,要么就是被城市的风气染坏了。再譬如刀子,这是和血腥、血性最有关联的,湘西人在需要用刀时,就霍地***,并且敢于捅出去。对付仇人是这样,两男争一个女人,也是这样,因为湘西人“不作兴有‘情人奉送’如大都市怯懦男子爱与仇对面时作出的可笑行为。”
血性,似乎是沈从文给一个人下判断时,首要的尺度。我想起一个和沈从文了不相干的大作家,他一生迷恋的也是匕首和流血,佩服的英雄全是些街头的恶棍、流氓和冷静的杀手。这就是阿根廷的博尔赫斯,居于大地的另一面,自我囚禁于书房或一个更大的、环形的图书馆。他对杀手的向往,来自他自身体魄的孱弱,全是一个个高度抽象的愿望。这和沈从文完全不一样,《从文自传怀化镇》里有一段很*静地写到,“我在那地方约一年零四个月,大致眼看杀过七百人。一些人在什么情形下被拷打,在什么状态下被把头砍下,我可以说全部懂透了。”这一份经验是十分可怕的,而它带来的后果就是:“使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城市中人,这是一个他念念不忘,总以轻蔑口气说出来的词。那么,像博尔赫斯这样的绅士与智者,也该算这群人中的某一个吧?似乎不一定。在沈从文的词典里,城市人,大概是总括贫血、懦弱、市侩、狡诈……的一个大名词。他对自己最满意的称呼,自然就是“乡下人”。
炊烟袅袅,青山绿水,浪漫古城,闲适小屋。晚,伴着虫鸣窸窣声入睡;早,和着鸟儿的歌唱声起漱。揉揉惺忪的睡眼,走出门外,面朝大山,伸伸懒腰,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叫一声甜蜜的爷爷,应一声怜爱的翠翠。拉着缆绳,度过小河。生活是如此惬意,如此幸福。其实有时候还真的挺羡慕翠翠的,虽然无父无母,但是生活还是很安静,无忧无虑。但那终究只是一种幻想。
这座边城,就像是一座世外桃源,远离城市的喧嚣与吵闹,远离官场的尔虞我诈,远离人世的悲凉冷漠。边城里,有的是人们的淳朴的性情,有的是人们热心善良的美好品德,有的是现世不可多得的单纯。生活过的**凡凡,日子过得简简单单,却不乏快乐。而在现世里,要想过一个简简单单的生活,有时候还真不那么容易。
年轻的翠翠,安安静静的陪着爷爷,安安静静的享受着这一切宁静。但是那一份宁静似乎在某个时候就被开始打破了。
爷爷自知自己年岁已高,或许不能再照顾好翠翠多长时间了,而翠翠也渐渐的长大,也是时候给翠翠找一个好人家了。
听着远处传来喜悦的锣鼓声,爷爷告诉翠翠城里的一个姑娘要出嫁了。渡船的时候,翠翠一直不停的盯着那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新娘,或许心里也在幻想着自己出嫁时的情景。爷爷顺势跟翠翠提了自己的想法,可翠翠只是羞涩的拒绝了。表面上翠翠没有任何打算,但其实心里有丝丝联想,或许这是每个长大了的女孩都会幻想的事情吧----希望得到自己的幸福。
其实也是在无形中,也许翠翠自己心里也不清楚,她在慢慢的喜欢上了二佬傩送,而二佬也很明显的喜欢翠翠。但是这一对本该喜结良缘的情侣,中间却多了许多的插曲。
边城里多人都很内敛,很含蓄,没有现在人的奔放。我想这点是不容置疑的。这很明显的体现在翠翠与傩送的感情上。如果他们够奔放,如果他们够勇敢,就不会迟迟不敢向对方表白,就不会白白错过许多的机会。也许结局也就会因此而改写。看了结局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悲剧:大佬意外的死了,爷爷也在愧疚中走了,二佬也在自责中离开,只留下翠翠一人,孤守渡船。而酿成这一个悲剧的,无疑大佬和爷爷的错误撮合也有一定的关联。大佬和二佬一样,对翠翠情有独钟,他们同时在夜里山上为翠翠唱歌,而阴差阳错的是,爷爷以为是大佬的一番苦心。他在极力的撮合大佬和翠翠,但结果不尽人意。后来在大佬出海意外身亡后他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可这一切挽救措施似乎不见生效。最终也间接的害了翠翠的幸福。翠翠的幸福就断送在这复杂的人事中。
我觉得爷爷太过于自作主张了,他没有认真的去征求翠翠的意思,没有弄明白翠翠究竟喜欢的是谁,而乱牵红绳,不过也这也是因为爷爷对翠翠的爱,只是爱的方式不恰当。
而二佬,则是不够勇敢,太懦弱了。他有追求幸福的对象但却不敢于去追求,他敢于放弃棉纺而选择渡船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撑起那座渡船。他既然钟情于翠翠,可又为何在翠翠爷爷去世后,在她举目无亲,孤身一人的时候选择离开她呢?这是因为他对爱不够坚定!
边城里,安静祥和,单纯善良,可是却缺少了那种刚烈和勇敢,一种对爱的执着追求。不然,或许我们会看到这样一个结局:翠翠和二佬终成眷属,爷爷在安详中到达天国!
从图书馆借来《边城》,几乎是一口气将它读完。掩卷闭目,已是深夜时分,一股莫明的悲伤淡淡的袭来。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翠翠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翠翠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淡而又快乐。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亮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了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现在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 靠东有一条官路。 这官路将*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 “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翠翠的祖父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翠翠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翠翠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翠翠和顺顺的两个儿子,翠翠的父母的爱情,让整个小说变得带有淡淡的忧伤。“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在小说中始终没有得到体现。也许这是作者那个时代的悲哀。爱上一个人没有错,但兄弟两没有与别人一样,哥哥为了弟弟,毅然放弃,一人将痛苦承担。然而,他的死亡给翠翠,翠翠的爷爷,他的兄弟造成了难一挽回的悲痛。他的弟弟将一切责任都归到自己身上,从此,白塔下在也没有荡漾着那动听的歌。曾经兄弟两在百塔许下的诺言最终被溪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端午节,在小说中有被作者赋予了新的含义,二老在那天结识了翠翠,有在那天大老与翠翠相遇。爱情在端午这天开始,鸭子,这一普通的动物,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文中的女主角翠翠虽然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她那个纯真而简朴的心灵却是深深的吸引
了我,翠翠她是坚强的。她自己的恋情无果,最爱她的亲人,且是她唯一的亲人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死去。翠翠对着她的祖父哭得多无助,舍不得亲人的离去,而心中的那个他也离翠翠远去了。翠翠抹把眼泪,哭过后她坚强的站起来,走上渡船,继承了她祖父的衣钵。
在文中,先生用幽淡的笔墨向人们呈现出湿润透明的湘西美景,其中,那座碧溪岨的白塔给我留下了最为深刻的印象。那座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就像是一个沉默的精灵,远远地眺望着老船夫和翠翠的家,默默地给予他们祝福。它就像是老船夫和翠翠心灵的港湾。每当他们有心事无处诉说,他们总会出神地遥遥望着白塔,让被现实束缚的心起飞,在心底向白塔倾诉他们的故事。在故事的最后,白塔在一次暴风雨中绝望的倒下。我想,它一定是不忍看到翠翠的眼泪。又或者,是翠翠已经长大,已经不需要白塔的守护吧。
除了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着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一个柔美纯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的见面两人便已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她至亲的爷爷。日子如翠翠家门前的溪水一样静静地向前流淌着,少女的羞涩使翠翠在面对二佬时更多的是出奇的冷漠。而此时,大佬天保爱上了翠翠并请人做媒。翠翠惶恐之中从未向任何人表明她的心思,但她已经有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在天保傩送互相表明态度后,天保死与湍急的漩涡之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恬静的茶峒。孤独的翠翠再没有听到在梦里将她拖起的悠扬的歌声,她对此还一点都不知情。
直到最后,在爷爷怀着对翠翠的惦念离开人世之后,翠翠才明白了始末。她哭了,眼泪的苦涩不堪的,因为她失去了最亲的爷爷,也可能将失去那份还没来得及开花的爱情。
在那年的冬天,那座白塔又重新建起来了,但是翠翠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可能,在某一年某一天,他回来把翠翠接走,又可能,翠翠的遗憾就像白塔一样,永远地耸立在她的心中。
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故事,但我不能说这是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在我看来,翠翠如果能跟爷爷或傩送表明自己的想法,悲剧就不会发生,遗憾也不会产生。我想,除了欣赏文章中主人公们的淳朴善良以外,我们也应该以他们作为教训。无论什么事情,机会是由自己把握的,消极的等待只会让自己陷入自己遗憾或悲剧。
这座边城,是翠翠心灵的归宿,她一直留在溪边无尽地等待。
读边城,是一种享受。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翠翠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翠翠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翠翠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翠翠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从图书馆借来的《边城》,几乎是一口气将它读完。掩卷闭目,已是深夜时分,一股莫明的悲伤淡淡的袭来。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翠翠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翠翠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淡而又快乐。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亮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了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现在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 靠东有一条官路。 这官路将*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翠翠的祖父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翠翠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翠翠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翠翠和顺顺的两个儿子,翠翠的父母的爱情,让整个小说变得带有淡淡的忧伤。“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在小说中始终没有得到体现。也许这是作者那个时代的悲哀。爱上一个人没有错,但兄弟两没有与别人一样,哥哥为了弟弟,毅然放弃,一人将痛苦承担。然而,他的死亡给翠翠,翠翠的爷爷,他的兄弟造成了难一挽回的悲痛。他的弟弟将一切责任都归到自己身上,从此,白塔下在也没有荡漾着那动听的歌。曾经兄弟两在百塔许下的诺言最终被溪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端午节,在小说中有被作者赋予了新的含义,二老在那天结识了翠翠,有在那天大老与翠翠相遇。爱情在端午这天开始,鸭子,这一普通的动物,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老舍《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的人。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
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乐成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于爱情、糊口、社会形态以及宗教都采纳了自力自主的踊跃向前立场和勇于斗争、勇于争夺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只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笔者也是一名女性,糊口在颠簸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起头。而在《简爱》里渗入最多的也就是这类思想——女性的自力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自力,早已经被扼杀在俯仰由人的童年糊口里;如果她没有那份自力,她早已经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糊口在一路,起头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糊口;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正,我们此刻手中的《简爱》也再也不是使人打动的流泪的经典。以是,我起头去想,为啥子《简爱》让我们打动,喜爱的舍不患上放下——就是她自力的性格,使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禁不住要问,仅这一步就能自力吗?我认为,不会的。终究女性的自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昔时毅然脱离罗切斯特同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自力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强硬的性格,自力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打动。以是她是乐成的,幸福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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