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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她妈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我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美国赫尔曼·梅尔维尔写的《白鲸》太精彩了,莫比·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勇猛,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书中讲了“裴廓德号”捕鲸船在大海上捕鲸,最后和白鲸莫比·迪克同归于尽的故事,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
“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杀掉莫比。我觉得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亚哈是个英雄,但是当复仇的念头占据他的心灵的时候,却意味着毁灭。我想,有时过度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我最佩服的人是标*魁魁格,他是个小岛上的土著,脸上常被涂得红一块,紫一块的。他出生高贵,他的父亲是酋长,叔叔是大祭司,母亲是一名英雄的女儿。但他毅然放弃了安逸的生活,决心要去捕鲸。但这时,船上人已满,他就独自一人划着一只小独木舟躲到一片密部的红树林和珊瑚礁的海峡里,这里是大船出海的必经之地,等到大船驶来时,他划着独木舟迅速地靠*大船,然后跳起来一把抓住船弦,扑上了甲板。船长当即劝他回去,可他死也不肯。即使船长抽出刀来威胁他,也没使他妥协。船长只好安排他去做标*,最终他成为了一名勇敢的捕鲸者。
这本书最激动人心的场景莫过于捕捉莫比·迪克。我期盼着莫比·迪克的出现,但又害怕,因为它的出现意味着灭亡。这头白色的妖怪撞碎了所有的小艇,把船头咬得稀巴烂,最后莫比·迪克带着标枪和佩德号同归于尽了。
人类是虚伪的,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弄到它想要的东西上,然而一个生命悄逝时,他们却又同情起被杀者了,有的甚至会感到很内疚。
最*看了一本书叫《未来财富》,他是美国作家布莱德德哈文写的,他本身就是一个很成功的做电子商务的生意人,是个百万富翁,他是一个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去指导人们如何致富的专家。书中的重要部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大部分,那就是:想获得未来财富要具备的三个商数(情商、财商、关系商),打开未来财富之门的七把钥匙,还有未来理想生意的十大特征是什么。今天我想就本书的一些重要观点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提到财富,人们会联想的什么?是不是躺在银行金库里的那一捆捆钞票,还是堆的高高的金条?其实都不是,那是什么,就是你自己,你就是自己的未来财富。很多人不太理解,我怎么会是未来财富啊,你是不是在忽悠我啊?听我慢慢跟你说,你就明白了。因为决定你人生命运的是你的思维,你的观念,还有你的行动!是你两个耳朵之间的6英寸那么大的地方,也就是你的大脑。你要经常问问你自己,你是个有梦想的人么,你愿意为你的梦想付出行动么?因为咱们的人生只有一次,而且无法重新再来一次,为什么不能活得精彩一些呢?不过在这之前,你要先问问自己:你的学*能力有多强?你前进的动力有多大
因为成功需要你做出改变,需要你成长,需要对你未来的人生抱有新的看法。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坚巨的任务,我们一旦想改变,常常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咱们周围的人不希望我们超过他们。最关健的是你自己想不想拥有更多的金钱、更多的自由、更大的成就、更多的理由,更多的选择、更多的时间、更大的影响。如果你真的想要的话、那我今天谈的话题就对你有意义。
在当今这个科技发达,瞬息万变的时代,互联网已经给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经商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但对整个社会的影响还只是刚刚开始,我们在未来的.生活里要用到的科技产品,有大部分甚至还没有发明出来,有许多传统生意正从砖块水泥式的商店转移到网上虚拟商店里来,现在只要坐在家中动动鼠标就能完成网上购物、网上汇款等业务。像淘宝网,网上银行就是最好的实例。互联网正在成为新经济的基础,互联网形成的时间不长,现在又出现了物联网的概念,我这里顺便讲讲今后的物联网是个什么概念?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杨震教授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小到手表、钥匙,大到汽车、楼房,只要嵌入一个微型感应芯片,把它变得智能化,这个物体就可以“自动开口说话”。再借助无线网络技术,人们就可以和物体“对话”,物体和物体之间也能“交流”,这就是物联网。“如果物联网再搭上互联网这个桥梁,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我们都可以即时获取万事万物的信息。可以这么说,物联网加上互联网等于智慧地球。”
举几个例子来说吧,我从南京开车到北京,上车后,只要设置好目的地便可随意睡觉、看电影,车载系统会通过路面接收到的信号智能行驶;还有如果家里有病人生病了,也可以不住在医院,只要通过一个小小的仪器,医生就能24小时监控病人的体温、血压、脉搏;以后咱们下班了,只要用手机发出一个指令,家里的电饭煲就会自动加热做饭,空调开始降温洗澡水也可以给你放好,家里的电冰箱会自动提醒你那些食物快要过期了,应该去买那些食物了,比你家小保姆都管用。这些都是咱们未来生活的情景。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因为夭桃秾李和野草闲花在大自然中都不可或缺,都是自然之子。——《美丑》
鲜花娇艳,野花鄙陋;新叶滴翠,败叶憔悴。美与丑并存,美与丑充盈着同一个世界。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她的容,爱她的貌,爱她的妩媚,爱她的芳香。美使人爱慕,美迫使人去追求。因而世界有了灿灿的色彩,有了灵韵的顽石,有了瑰丽的美玉,有了婀娜的舞姿。生灵由美而充满生机,世界因美而欣欣向荣。人们渴求于美,甚至痴狂于美,仿佛存在了美,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然而,事物总是相依相对存在的。没有粗糙,哪有细腻柔华;没有笨重,哪有精致小巧。有了草的丑,红花才会更艳;有了山的丑,木才会更柔;有了泥土的丑,粮食才会成熟;有了逆境的丑,人才会强大。反复思酌,难道不是丑映衬了美?难道不是丑造就了美?美丑相依,丑何时不为美?
美丑并不绝对,大自然造就时,就已经建立出了走廊。美从丑中走出来;蛹熬过严冬成了美丽的蝴蝶,蝌蚪经过酷夏变成了青蛙。美又因时光的逝去而失去往日的光彩;山峰往日的嶙峋被风霜削去了棱角,海水昔日的咆哮被泥沙永远吞噬。丑确实也曾存在过她美好的记忆,那便属于大自然最光辉的一员。
是的,美丑并不能取决于外表,美丑应取决于那奉献给自然的一页。美代表不了什么自豪与荣耀,丑也代表不了什么自卑与厌恶。欣赏美丑,更在于那留给人们的深刻记忆。
建筑工人虽丑,但却建出高楼大厦;清洁工人虽丑,但却描绘了祖国的蓝图‘掏粪工人虽丑,但却供给了生命的食粮;采矿工人虽丑,但却注入蓬勃发展的血液
这样的'丑才美,这样的丑更超脱于美。没有这样的美,社会将会冷漠;没有这样的美,我们的精神将会空虚。我们需要这样的丑,这样的丑,才真正令人崇敬于自豪。
大自然是公*丰富的,它对万物都会又恩赐。美丑都没有受到鄙视的权利,不分贵贱的万物哪一个不吮吸它的甘霖,人间何处不飘散秀丽的芳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就像一艘船,装满了糖果,装满了玩具,也装满了欢笑。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或快乐或幸福或悲痛,童年里的`故事,值得回忆的有很多很多……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社会底层度过的。由于生活所迫,他十一岁便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当过鞋店里的伙计,轮船上的洗碗工人,甚至更苦更累的活儿他都干过,可以说是饱尝人间苦难。他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他渴望新生活。
他是一个正在成长着的正直的少年形象,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熏陶下,他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他鄙视小市民世界的自私贪婪性格,野蛮残酷的手段。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没有烦恼,没有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在这个繁华的时代,甚至有那么多孩子不懂什么是“打”,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被打,更体会不到被打的痛苦。他们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他们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绚丽多姿的。难忘童年的那次垂钓,让我体验到了“钓胜于鱼”的过程。难忘童年时水上乐园的玩耍,让我体验到了冲浪时的激情。更难忘在姥姥家的果园里,大人们在忙着采摘果实,孩子们却像猴子般的灵巧,在树上窜上跳下,玩的不亦乐乎……
现在的我们更应该学会感恩,做一个正直的少年。感恩父母对我们的精心呵护,感恩老师对我们的谆谆教导,感恩朋友对我们的无私帮助,感恩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享有他人的帮助是幸福的,而给予他人帮助更是快乐的,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会让生活充满阳光,让世界更加温馨。
童年是基石,奠定了我们的未来,让我们捡一块五彩石,采一束七色花,过一个快乐的童年。
《青鸟》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青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我一口气读完了《青鸟》这本书,我发现原来爱和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留心生活,用心生活,就能发现。而书中的两位主人公寻找和发现青鸟的经历,是他们成长蜕变的过程,让他们成了不一样的自己。 《青鸟》这本书写了这样一个不寻常的故事:一对兄妹蒂蒂尔和米蒂尔受仙女委托,去为她生病的孩子寻找代表幸福的青鸟。
他们在别人的陪伴和帮助下,找了许多神奇的地方,没有找到青鸟,但两个人却因此成长,从胆小怯弱变得勇敢坚强。回到家后,蒂蒂尔发现自己的小鸟变成了青鸟,女邻居和仙女长得一模一样,而她的孙女也得了重病。善良的蒂蒂尔把青鸟送给了邻居小孙女,女孩的病好了,青鸟也飞走了。
寻找青鸟的过程中,当大家害怕,劝说蒂蒂尔不要开门时,蒂蒂尔却选择勇敢面对:“他没有理会大家的反对,他觉得应该打开这扇门,因为青鸟可能就在里面,他不想半途而废……”,这是怎样的力量支持着他啊!当蒂蒂尔遭受公牛和马的攻击时,为了保护妹妹,他没有退缩,面对比他强大的敌人,他“突然对靠*的马扬起了手中的刀子”,马见到他如此勇敢果断,害怕得逃跑了。真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瘦弱的`蒂蒂尔此刻在我心里异常高大,像个巨人,一个勇敢,有胆当,胆识过人的巨人!只有这样勇于战胜一切困难险阻,勇敢追寻幸福的人,最后才能找到自己的青鸟。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寻找的青鸟。而我的青鸟呢?
我原本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而那一次讲故事的经历让我踏上了寻找青鸟之路。那次,在妈妈的鼓励下,我报名了一个讲故事比赛,可报名之后我就后悔了。我本想退却,但妈妈却坚持说:“试试看吧!”我拗不过妈妈,于是每天放学后在家练*要讲的故事,和妈妈讨论如何模仿声音。渐渐地,我有了一些自信。到了比赛那天,我勇敢地站上舞台,绘声绘色地讲着我的故事。讲完故事,我走下舞台,妈妈对我竖起了大拇指。那一刻,我知道我做了一回最好的自己,我成长了!
论语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论语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吃的问题上,孔子曾有这样一些议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割不正不食”——时隔两千多年,我们再来品味这些话,会感到它谈论的不仅是一种饮食*惯,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阅读品味,一种审美倾向,一种人生追求。——写在前面的话
与《论语》相识
初读《论语》是在九岁,那时是在父母的要求下无奈地阅读,但是在睡前的半小时仔细品读中,发觉《论语》既朴实无华有秀色可餐,白纸黑字,片言只语就勾画出美好图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道出治国真谛;“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酝酿壮志凌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描摹坚贞意志;“仁者爱人,亲亲爱人”,呼唤人间温情。这些朴素而又睿智的言语使我的心灵干净明澈,引我走进了一个充满智慧的世界。
与《论语》相知
在时光与岁月的见证中,我慢慢咀嚼《论语》,规范我的言行与学*方法。其中,改变了我的方法与选择的要数那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记得刚步入初三时,我急于求成,却忽略了对概念定理的理解,这使我学得并不扎实,各种教辅书上的方法使我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成绩是忽高忽低,不能稳定。无意中,我读到了“温故而知新”,如同在黑暗中找到了指路的明灯。从此,我开始勤于思考、努力学*、阶段复*,终于我考上了实验班、实现了长久以来的梦想。而反复品读《论语》,如在品读香茗中嚼出丝丝甜意:做事不能违背原则,否则必然失败。我豁然开朗。
与《论语》相悟
读《论语》至今六年,回味起来,最沁人心脾的是《论语》所蕴含的思想馨香,印象最深的是那一篇《待坐》:孔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思想有悖与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天下”的理想,但这种*凡的理想源于生活、源于心灵的根本,让我们的心灵和谐饱满,让我们对生活有热爱、有向往,这种理想也是我们所追求的。
《论语》伴随我走过了六个春秋,无论我面临困难还是身处险境,无论我哭泣悲伤还是吟咏感叹。它就像一位忠实的朋友,为我指引迷途,帮我改变人生轨迹:它就像是一叶轻舟,带我飘过知识的海洋、智慧的溪流,驶向诱人的港湾、神秘的小岛、未知的地方。蓦然回首,我与《论语》相识、相知、相悟,仿若“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的今世的相遇,我与它应该是两千年前注定的缘分吧!
一句句警示哲理,一次次仔细咀嚼,汇成了浩瀚无垠的.书海,畅游其间,采撷下多少?不多,但很有益,就像风尘仆仆的归人接受了家的洗礼,焕然一新。
而我还会品味生活,研读《论语》,一点一滴,通透其灵魂,使我的心灵芳香馥郁。
世界上的真理永远是最朴素的,就好像一路阳光,看似微小,但是仍照进了你的心田。就像《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但是他激活了你内心的良知与友善。
《论语》是孔子的弟子把孔子说的话进行编撰和记载而留下的一本儒家经典著作。在我跟随老师学*了一段时间后,我深知了许多道理,其中孔子对学*的阐释让我受益颇多。
“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把学过的知识时常温*,不是很快乐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是很快乐么?别人不知道我,我不生气,不是很君子么?其实,对于我来说感触最深的还是第一句。因为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背一段书,但是给的时间并不是很充分,所以每次都是在课上强背下来,结果一下课就忘得一干二净。所以每次都要复*,就这样反复重复,一次又一次的背诵,背出来的效果居然比一次性背出的效果好。要知道,我背书从不背第二遍,总是一遍过。所以总会有遗忘的现象。自从我用了老师的这种方法之后,我背书就再也没忘过。
学*还应多思考,孔子曾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告诉我们如果只学*而不思考,就会感到迷惘而无所适从;如果只思考而不学*,就会感到懈怠。因为初中我的数学成绩并不是很理想,所以导致我一到数学课就会走神或开小差,几乎没有完完整整地听完一节数学课。要么就是听一会课就玩了起来。随着我数学成绩的越来越差,我就再也没有在数学上花过多大功夫。结果恶性循环,我的数学越来越差。可当我进了高中之后,因为新奇感,我第一次在数学课上集中精力听课。结果我居然燃起了学*数学的信心,数学课再也没有开过小差。但是当我学*了一段时间后,我就感觉渐渐难了起来,作业看不太懂了,只能看着笔记,翻着书,花大量的时间来完成作业。
再后来,就彻底看不懂了。就像《论语》中写的那样,迷惘而无所适从。正当我陷入绝望时,同学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他用自己的休息时间来教我如何思考问题,并拿出了课外资料向我讲解。看到他的资料,我的脸就红了。因为我自己也买了一本,但是因为我初中养成的坏*惯,我的资料到现在一字未动。看着他几乎快写完的资料,再看看我的空白一片,我知道了原因。自那之后,我就不停的在书与资料中盘旋。终于,经过我不懈的努力,我的作业又回到了刚开学时的模样,渐渐地回归了正轨。
读完了《论语》之后,我感觉我对学*的理解更深刻了。温故知新,学以致用,举一反三等,都对我们的学*有着很强的指导性。
我要在《论语》的帮助下,更好地学*。
【推荐】史记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史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史记一整本书其实当数三皇五帝篇目最为无趣,尽数是些枯燥文字,以*淡的口吻轻声叙述着那距今实在太过久远的远古时期,讲中华大地最初的故事。没有太过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侠客豪情也没有英雄悲歌。然而翻开舜的故事,读来却实在令人心生慨叹。我们时常可以听到百善孝为先这样从古流传至今的句子,中华文化传承上千年,孝之一字从来都是时间长河里艰难前行的人必坚持之事。我一直相信父慈子孝当是家人相处时的一大幸事,但我未曾思量过父不慈子当不当仍做孝子。
幼年丧母的孩子唯一的依靠却是那个凶顽的盲眼父亲,偏这样的父亲极其宠爱续娶的后妻与狂傲暴戾的小儿子。于是这个孩子被迫早熟,年纪尚幼便一个人去历山耕种,在雷泽捕鱼,在黄河边烧制陶器,在寿丘制作日常用具,在负夏经商,从晨光熹微到暮色深沉,他的劳作从不曾停下。他的家人自私自利只顾自己,他却从未对家人的偏心而抱怨,从来都抱有赤诚之心宽容待人。可即使如此,总还有人容不下他。孩子从来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为什么会有父亲不惜一切代价只为杀死自己的儿子?火烧粮仓、活埋地下,无所不用其极。行凶者甚至在意识到他们杀死了舜后,骄傲的说自己是主谋。可是舜啊,他实在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分明清楚父亲与兄弟一门心思置他于死地只为得到他的粮仓和妻子,偏还在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后,对他们更好了。为什么行凶者没有意识到呢?没有意识到舜之所以拥有粮仓与妻子,拥有他们没有却十分渴望的那些,是因为他传至远方的孝名。
犹记得曾经看过的动画,主角便是舜,画面上是尚且年幼的孩子,冰天雪地里只穿着件单薄破旧的外衣,而歪在家里塌上的象,身上是崭新的棉衣。舜带着空篮子回到家里,盲眼的父亲以为舜穿着新棉衣还偷懒,找来木棍便要抽他,偏这实诚孩子一动不动任他打。木棍抽开本就极其单薄的布料,露出内里的干枯木叶,孩子的背上许是已经青一块紫一块了,但他强忍着一声不吭,红着眼眶跪在雪地里。
画面定格在我脑海里,我思量许久许久也未能明白分明不公至此,甚至因为家人险些丧命,这些他为什么从未怨恨过。大抵能成帝王者,胸中总是怀有大仁大爱罢。
翻开史记,我们能看到从黄帝时代至西汉初年间这三千多年的历史,领略司马迁卓绝的智慧,惊人的毅力。那些帝王诸侯,文人骚客,像过客一般,在历史这条源源不断的长河里,留下了自己创造的精彩时刻。
司马迁出生于宦官世家,爷爷与父亲都为史官,自幼受到他们的熏陶,自己最后也成为一名史官。也因此有了后来流芳百世的佳作《史记》。史官的主要职责是记录君王的言行,加以整理,最后整理记载史书里,所议论读后感,那是必要说记载历代帝王政绩的十二篇本纪和围绕帝王生活的表。在本纪中司马迁用客观理性以及正直的态度去记述了百余位皇帝的兴废成败。
首先他便控诉了夏,商纣等无德暴君,并对尧舜禹等圣明君主进行了赞扬。读完这部分我体会到司马迁以为治理国家应以仁德来治,让百姓充满仁爱,相互信任,和谐美好的生活。他还引用了孔子名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其意就是想表明,施政人应怀善,以德服民,而不应用酷刑来欺压百姓。
史记之中记述的帝王有上百位,其中是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汉文帝--刘恒。他是司马迁心中最接*德政服人的明君。而汉文帝给我塑造的形象是以德服民,重视民心所向,体恤天下苍生百姓,谦虚。而最让我深刻的是他时常诏就让我来说他的光荣事迹,据史记记载元后六年,天下大旱,多地又遭遇蝗虫灾害,粮食颗粒无收。他立即颁发诏令减免百姓粮食上供,并且还打开粮仓,救济灾民。汉文帝刚即位,就下诏取消了连坐法和诽谤罪,使百姓们大胆的张开嘴双花,重获言论自由,不必在每天担心说错话而入狱。因内刑太过残忍,他亦将其取消。汉文帝每遇天灾,都会先诏罪自己,反省自己的行为是否违背道德。在他即位的二十多年间从未修过皇宫内院,连修建陵寝都是依山而建,尽量节省民力,下葬品也多为陶瓷。
史记,被鲁迅称为“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其写书目的就是探索治国之道。它不仅仅是一部帝王统治史,更是一部为厚实帝王统治提供资料的教科书。
记得很小的时候,家里有一套这样的书《史记》,在父母的指导下,走马观花的看了一些,在我的印象里,那是多么枯燥而晦涩难懂的书啊。后来很长时间,我的目光都不敢碰触它。直到有一天,我重新从书架上取下它。因为要查一个资料,我不得不又一次翻开,我的眼睛只在书上扫视了几分钟,就忽的发现,我已经被吸引住了。
首先它的真实性,客观性。原来我所了解的大多都是通过看影视,小说等,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或好或坏的历史人物,他们经过编者的再创造,加工,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比如秦始皇,之前他在影视里的一直是个暴君的形象,仅统治数年就灭亡。但是史记里,却记叙了他的历史功过,政治上有作为,有创新,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又采用了极端暴虐的刑法,这正是一个血肉丰满的真实的人物。还有项羽,原以为,他就是一个鲁莽,无智慧,有勇无谋的壮汉,但是,看了史记,才知道他也有善的一面,也有才华,所以才能聚人气,成就霸业。虽然他最终失败了,可是他的不屈不挠的气节广为后人传颂。难怪后来的大词人李清照说: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其次,史记的语言很有特色,线索条理。虽然记叙的是史事,人物繁杂,事件频繁,但是脉络清楚,关系分析得很清晰,紧凑。所以我看的时候,经常会急于知道后文而迫不及待的读下去。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鸿门宴,它描写的气氛相当浓烈,人物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刻画得栩栩如生。
史记的另一特色是历史人物之全面,不仅有帝王将相,还有政治家,军事家,文人,学者,游侠,医者等各类人物,他们各具特色,形象生动,性格鲜明突出,却又不虚构虚夸,正因为如此,就更加吸引人去看。
但是,从文中也不难看出,作者是有情感倾向的,比如,他对帝王将相,基本是客观叙事,而对下层劳动人民却又透露出一种情感,有同情有赞扬,有肯定有表彰。如《陈涉世家》,陈涉本不是帝王将相,却把他编入本记,为他立传,这充分说明了作者的情感立场。而这种情感也会影响读者,使读者与人物命运相呼吸,产生共鸣。
《史记》的特色很多,读的越多,越能发现它的价值。有人总结:以史为鉴,知千秋盛衰兴替;前事不忘,明万代是非得失。而鲁迅先生评价它: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实在叫绝。
司马迁著作的《史记》是最早的纪传体史书,精彩的叙述了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的数千年历史,堪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中不少故事都能启迪人们的心智,如:秦穆公称霸西戎,楚庄王一鸣惊人,等等。下面我为大家介绍的故事,有关晋文公重耳的流浪生涯。
糊涂的晋献公是重复耳的父亲,他因为谗言,计划册立宠妃的儿子奚齐为继承人,诛杀其他子孙,公子们纷纷外逃。
只有重耳,夷吾,太子申生还在国内。
在晋献公的追杀下,太子申生自杀,夷吾逃往梁国,重耳逃往狄国。
后来晋国发生内乱,夷吾登上了晋国的宝座,他没有放过兄弟重耳,仍然派兵追杀。重耳只能奔向齐国。中途,重耳饥饿难耐,向卫国的乡下人乞食,但是器皿里却被塞满了泥土,重耳非常愤怒,面露杀机。随行人赵衰连忙不以为然的打趣说:“土代表土地,您应该拜谢才对呀!”重耳只能强忍心中的怒火,继续赶路。
到了齐国,重耳受到齐桓公的热情接待。齐桓公还将宗氏之女嫁给了重耳。这样过了5年,重耳十分享受这样的生活,他不想回国成为国君了。赵衰等人商议,将重耳灌醉后,强行载离齐国。
重耳方才醒来,一看四周,顿时明白,自己已经远离齐国,他心头火起,举起戈来,要杀叔叔狐偃。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重耳气头消了,只能硬着头皮上路。
经过曹国,宋国,郑国,到达楚国。尽管饱经磨难,但是这时的重耳已经拥有了称霸天下的雄心。
一次重耳和楚王对话。楚王问:“公子若有一天能回到自己的国家,要怎么报答我呀?”重耳一时不知如何回答,道:“财宝,国君公殿里数不胜数,我很难想出拿什么来报答您的恩情。”楚王又说:“虽然这样,但是总得拿什么作为报答。”重耳只好说:“如果以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和您兵戎相见,我会退避三舍。”
其实,重耳以后正是以退为进,击败楚国的。
最终,重耳在秦国的护送下抵达晋国,并成为了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
晋文公虽然62岁才能成为晋国的国君,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称霸天下的雄心,因此成为了一代伟人。我们*时,学*,应该有像晋文公一样的韧劲,才能取得成就。
晋文公的故事,出自《史记晋世家》。类似这样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都能让我们收获许多人生哲理。《史记》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历史书。
*文学家鲁迅以前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期荣幸拜读,期待将读后的体会与大伙儿共享。
史记勾勒了从黄帝时期至汉武帝年里的历史与本人的所有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方式去勾勒一个个新鲜的人物品牌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故事的记述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绘,是古往今来史籍的独一无二的记述,因此 其历史调查价值是无穷无尽。但老百姓为什么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以伦比的文学类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出色经典作品,史记能与它一概而论,是一种荣幸,从这当中能够看得出史记的文学类价值是无以伦比的,这也是史记深受古往今来社会各界人物青睐的缘故所属。
吕不韦为了更好地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同意:要是他游说取得成功,便与他共享资源秦国。因此吕不韦拿五百金赠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我觉得子楚十分贤能,是个候选人。因此,华阳夫人与皇太子安国君决策将子楚做为继承者。吕不韦调了好多个婢女与他同居生活,子楚要他们,吕不韦给了他,但瞒报了在其中有一个早已孕期的实情,之后,这一女人生下了嬴政。这时候,安国君继位,没多久,子楚继位,之后,嬴政继位,吕不韦获重赏。
总而言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心态发生了更改:一开始我觉得历史是一种可望不可及而不能侵害的自尊,是史学家才会科学研究的东西,史记离大家凡人很漫长;读过它以后,我认为历史与大家的间距*在眼前,而并并不是那麼漫长,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千家万户家了。例如从项羽的的身上,大家就能看得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性,正是如此他才击败了秦王朝;还可以看得出他不尊重属下,急于求成的特性,这也使他最后迈向衰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全是那样,有优势也是有缺陷,他遭受器重到衰落都是有他自己的缘故,从这当中能够看得出人生道路昌盛之道,这也是一种与众不同的风采。总而言之,以史为镜,能够知盛衰,综合性到现在是:以史为镜,能够知方位。
因此 ,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造型艺术佳品!
有这么一本书。深暗的棕色封面上,镌刻着的“史记”两个大字,是那样的入木三分,矫若惊龙,闪烁着民族智慧的光芒。翻开书页,一股书香气扑鼻而来。每一个字充满坚韧、睿智的文字将我深深吸引,如漫游在中华民族历史的海洋,无法自拔。
这本书就是《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是*史上第一本传记体通史,撰写了一个个名主办璀璨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蔺相如,英勇无比的西楚霸王项羽,坟书坑儒的秦始王……许多繁星般的人物,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上,挥之不去。其中,廉颇负荆请罪令我折服,荆轲刺秦王反被杀使我惋惜,秦始王求取仙丹、坟书坑儒让我愤怒……就这样,书里一个个特点鲜明,性格迥异的人物牵动着我的心,让我难以忘怀。
课《史记》这本书的创作背景,更是让人折服!窄小的囚窗,潮湿的监狱,残忍的酷刑,让司马迁受尽身体和精神的折磨。可他退缩了吗?“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于是,他毅然拿起笔,忍辱负重,馒头苦干,用信念直淌笔尖,完成了这部历史巨作。
想到这儿,我的心头涌起了一股惭愧。司马迁忍受了那么多痛苦,却仍然振作起来,写下《史记》,而我呢,遇到一点小事就半途而废。记得四年级的时候,一时兴起嚷着去学游泳,爸爸同意了。可当我来到游泳馆时,我竟然玩性大发,不好好学*。结果被爸爸摁在水里,我只好跟着爸爸在水下做着频繁的动作,心里却显得十分不耐烦。这时我底下摔了一跤,跌进了水里,鼻子也喝了好几口水。最后还是被爸爸抢救上来。我立刻像个撒娇的孩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因为那件“突发事故”,死活都不肯去游泳了,爸爸没办法,也只好依了我。
可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是多么可笑啊!司马迁在受尽酷刑,饱受打击却毅然能竭尽全力,呕心沥血完成《史记》,而我却因为一点儿小打击,而放弃了学游泳。于是,我轻轻合上书本,抚摸着封面上“史记”这两个大字,缓缓抬起头,眺望远方。然后,站起身来,拿起藏在行李箱里的泳衣,拉起爸爸,向门外跑去……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大文豪鲁迅对《史记》这一经典名著的称赞,《史记》无愧与这个称赞。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共二十六史。《史记》正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而太史公司马迁也因这本书而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约公元前3000年)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它包罗万象,及其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这其中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有破釜沉舟,一代英雄项羽;有统一六国,功大于过的秦始皇;还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们都仿佛出此刻了我的眼前,太史公极高的文学素养让读者在阅读这本书时,不禁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就像回到了那段沧桑的历史中。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多少英雄逝去。在《史记》中,我最敬佩,也最印象深刻的一对人物,正是廉颇和蔺相如。刚开始时,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了大功。廉颇认为他只是呈口舌之利而已,居然地位比自己高,所以很是不服,蔺相如怕和他产生矛盾,就总是躲着他。之后,廉颇明白了蔺相如的良苦用心,就背上荆条,向他请罪。他们最终成了好朋友。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负荆请罪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仅仅感慨万千:如果蔺相如没有让着廉颇,而是跟他争斗,廉颇如果没有知错就改,而是顾及面子,不像蔺相如认错的话,那赵国早就衰退了。由此可见宽容大度和知错能改有多么重要。在生活中,如果别人犯了错误,我们就应宽容他,原谅他;而如果我们自己犯了错误,就就应知错能改,像别人承认错误。有一次我弄坏了别的同学的东西,同学不明白是谁干的,大发雷霆,但是我没有犹豫,毅然向他承认了错误,他也原谅了我。试想,如果我没有向他承认错误,我有可能就失去了这个朋友。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太史公虽然被施了宫刑,但他仍然自强不息,奋发图强,以顽强的毅力,
就像凤凰涅盘重生似的,不破不立,他忘记了屈辱,最后完成了《史记》这一不朽的经典。他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吗?
读着《史记》,淡淡的油墨芳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品读《史记》,回味无穷。
《史记》里面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我今天休息,又读了史记中的几个故事。
鬼谷子有两个徒弟一个叫做孙膑,一个叫做庞涓。这两个人的关系非常好,他们常常在一起讨论兵法,谈论天下大势。有一天庞涓下山去取水,听见有人在谈论魏王在访求人才。庞涓觉得自己已经在师父这里学*了三年,学问可以了。于是庞涓就想找个机会去魏国,然后做成一番事业。
童年读后感【热门】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童年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童年》主要讲述主人公阿廖沙从3岁到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经历。
阿廖沙3岁就失去了父亲,他就跟着祖父、祖母还有母亲一齐生活。他的祖父十分暴躁、贪婪、自私,祖母善良、乐观,心里充满了无私的爱。阿廖沙坚强、勇敢、正直又充满了爱心,舅舅们贪婪恶毒,家里充满了争吵,之后母亲又离家出走了。在童年的阿廖沙漫长而单调的生活中,不幸就是节日,闹火灾就是娱乐,在空洞的面孔上,心里却有着伤痕。
阿廖沙童年是那么痛苦,我们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关怀,有哥哥姐姐的陪伴,还有小伙伴给予我们的欢乐。没有几个家庭是不幸福的,在家里,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小皇帝,阿廖沙那么小就学会了独立。我也理解了妈妈,妈妈经常让我洗碗、擦桌子、倒垃圾,自我上学、放学,妈妈是为了锻炼我的独立本事,以后我离开了父母自我生活,父母就不会担心了。
《童年》这本书让我有很多的感受,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铿锵有力的历史脚步,每一步都是沉稳深陷,每一步都是震憾人心。*代史的*,就像是一颗青橄榄——最先咬下去时是苦而涩的,只有经过咀嚼,那一缕缕专属于青橄榄的清香才会蔓延出来。
漫游在《童年》里,我看到了俄国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民代表——主人公阿辽沙艰苦的成长历程和残暴的剥削阶级所拥有的强大黑暗势力。但是,阿辽沙却在这黑暗的社会环境中力求真理、追求光明。
盖上书,我眼前浮现的是*十八至十九世纪任人宰割的时候。这就像一块烙印,永远地烙在我心里,烙在每个*人心里,使我们永远清楚地认清事实——落后,就永远是弱者!所以前辈们努力奋斗,用鲜血和汗水为我们创造出如今的幸福生活。这一切,我不会忘,每个*人也不会忘!
如今,*逐渐迈上世界之巅:从“长江”号到“神舟”号;从申奥成功到北京奥运,*都在向世界展示着进步的历程。每一块里程碑,都吸引着世界人民的目光,为*铺下一块块坚实的石阶!这一切,我也不会忘,每个*人也不会忘!
祖国在你我的心中。牢记祖国的历史,并不是要我们去报仇,而是要激励我们去进步、去发展、去创造出一个和*、民主、美好的崭新*!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思想火花的结晶,它使我们能够拓展知识,让我们提高阅读水*。”
《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的著作内容之一,这本*载了他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让我看到了他童年时的苦难,外祖母以及描绘得生动具体形象,正是外祖母给少年时的高尔基带来了发展良好的影响,让他成为了自己一个更加坚强独立而又具有善良教育的人。
这本书的第一章让读者感到有点悲伤,高尔基的父亲去世了,文章用了详细的描述,说明父亲的去世对家庭有很大的影响,父亲永远离开了他,但年轻的高尔基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他和他祖母的祖父住在一起,他的祖父非常善良,而他的祖父却冷酷贪婪。在关于他**的祖父的这一章中,加斯把重点放在了他可怕的愤怒上。加斯被殴打后,他非常恨他的祖父,以至于他想反复踢他以示报复,但后来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并用这件事来教导加斯人生的教训。这表明他的祖父也有和蔼可亲的一面,而盖兹虽然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但还是和他意见不合。与此同时,他亲眼目睹了他的叔叔们,为了一点点财产,自私而贪婪,这些财产已经深深地烙印在盖兹的灵魂里,很难相信,甚至是否认,对过去的回忆,这让他感到厌恶。
最后母亲的死使他不得不离开这里,让他最终走向了人生新的篇章。
高尔基的故事让我对他感到最亲切的同情,相比发展之下,也让我更加应该珍惜我现在的生活。
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但是我们的童年有高尔基的那么穷吗?不,我们没有。我们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的快乐,他的家庭也没有我们的快乐。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父亲。他和母亲及年迈的祖母住在一起。其他孩子有新衣服,但他没有。他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责备母亲,而是更加努力地学*,准备向努力工作的母亲致敬。
《童年》是一本书,记录了高尔基童年的一些故事,中间有一点辛酸,也有做人的道理:我很佩服高尔基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取得的成功。
高尔基年轻时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给班上的学生起了一个名字。题目是:1+2+3+4+;+100=?这对很多学生来说都很难。他们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过,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看不起他们,而是认为他数学很有天赋。
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孔子说得好:看到好的,想到坏的。
在放假前,我就“久闻《童年》大名”,在放假后终于“如愿以偿”了。
《童年》的作者是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无产阶级文学的创始人之一——高尔基。
本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经历的苦难,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3岁到11岁的童年生活。
在几天的时间里,我读完了前五章,深受启发。
其中,令我感受颇深的句子有:“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瞪得圆圆的……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生灵。”这一段通过对外祖母外貌的描写,勾画出了一个令人喜爱的形象;“外祖母向我扑过来,两手抱起我喊道:‘我不给你阿列克谢!不给,你这个魔鬼!’”这几句是在外祖父得知桌布的事情后,想打阿廖沙,可外祖母却不同意,通过对外祖母语言的描写,可以看出外祖母对阿廖沙的袒护,突出外祖母的善良……
在前五章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五章《外祖父》。本章主要讲述了由于之前舅舅设计的一场火灾把外祖父家的染房烧的所剩无几,家里因此变得“和*”了,舅舅们想分家。分家后,外祖父、外祖母带着我搬了新家,外公对“我”不再那么严厉了,还教“我”认识了很多字。外祖父与“我”交谈时,向“我”讲述了他悲惨的童年,使“我”对他充满了同情。
从对前五章的阅读中,我深受启发: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简直是太幸福了;与高尔基相比我不用每次犯错误后,被家长揍打。我实在太幸福了,我一定要珍惜我幸福的童年时光!
今天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感触颇深。
《童年》主要写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他和母亲投奔外公,在外公家度过的一段艰难岁月。在外公家里,他看到了许多不可理解的事情:舅舅们为了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还做了一些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的事情……此外,阿廖沙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他一点儿都不开心。幸运的是外祖母十分疼爱他,常给他讲故事,使他不幸的童年生活有了暖色。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可就幸福多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管什么事情都是父母帮忙,不用自己费心,吃得饱,穿得暖,生活条件比阿廖沙那时好的太多了。但是拥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却还有人不以学*为重,每天只想着玩……要知道,在阿廖沙童年时很多人想上学却不能呢,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全面发展我们的`德、智、体、美、劳,同时提高我们的独立性。现在有些同学只顾忙于学*,一点也不独立,家务事不会做……我们不但要学*成绩好,还要动手能力强,争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少年。
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以自己的悲惨童年做基础写出来的,看了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跟他的童年一对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三岁丧父,十岁丧母,这使他不得早早出去挣钱。捡破烂这种苦活他都做过,为此同学都闲他很脏,高尔基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挣钱上学,一次最多只卖半个卢布,如果运气差的话,一分都挣不到,他就是这样艰辛地完成学业。
高尔基小时从来没穿过新衣服,都是穿别人不要的衣服,因为颜色不搭配,身上花花绿绿的,同学们经常嘲笑他,还总给他起外号。
高尔基有一个温柔和慈祥的外婆和一个凶狠无比的外公还有两个自私贪财的舅舅,他的外婆对他很好,每天都温柔滴对待高尔基,而他的外公却跟暴躁,有一次他染坏了一块布,外公用树条把他抽的昏死过去,这让我对他的外公印象并不好,但当外公教高尔基认字时我才明白,原来外公也是爱他的,他那两个舅舅因为贪财,跟外公分了家,为了多分几个钱大打出手,亲兄弟打得头破血流,可以看出他们是多么自私。
高尔基生活在那种年代,还那么坚强,我们应该向他学*。我们生活在这么美好的时代,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和他的童年比起来岂不是天壤之别,可我们还不知道珍惜,还挑三拣四的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叫【童年】。
这本书是伟大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悲惨。文章开头就写了作者父亲的死亡,他和外祖母一起离开了这座城市。接着,他来到了外祖母的家乡“尼日尼”,并在这里度过了7年并不快乐的童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外祖母,因为她很善良,她眼中的上帝永远是善良的。她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不忘上帝,她对狗,鸭和鸡······也常常提起上帝。下面是关于她的一段故事:
酒馆的老板娘养了一只娇生惯养的猫,又馋又懒。有一次,这只猫从花园里拖回一只鸟,外祖母看见了,硬是从它嘴里把鸟夺了回来。还骂道:“你这只下流的恶棍,难道不怕上帝来惩罚你吗?”
别人听了都笑她傻,可她自己总是会不以为然地说上好几句。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到心酸。作者不到十岁时就父母双亡,从到外祖母家乡“尼日尼”起,只有善良的外祖母一个人关爱他。正因如此,作者提前懂得了人间的冷暖,成长成为一个很独立的少年。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己的幸福:拥有一个完美的童年。我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我会更加珍惜这幸福的生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是,我们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困吗?不,我们没有。我们有些人在家里还是独生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奶奶一起生活。别的小朋友都有新衣服,他却没有,他只有几件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和奶奶,而是更加努力的读书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和奶奶。读到这里,我的脸红了。我在想,高尔基在那么艰难的生活下都能坚持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和他的生活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教导讲课,回家也有大鱼大肉等着自己享用,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每年不但有新衣服穿,还有压岁钱。而高尔基那个时候呢?几乎都有人欺负他,伤害他,骂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嘛呢?啊,高尔基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也能成为人才,真让人佩服。如果,我也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真的都不知道该怎样生活下去了。因为我们现在过得真是太幸福了。
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如今的幸福,珍惜如今的美好生活。当然,我们也应该好好学*,就像高尔基一样,不论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坚持好好学*和生活,长大以后,尊敬教我们的老师,孝敬生养我们的父母和关心我们的爷爷奶奶。他们都是在我童年时代,为我默默付出和给我幸福的人。
今天我就要给大家分享的一本书是《童年》。它的封面我一看上去,着实挺难看的没有什么吸引力,但是当我翻开的这本书,发现故事还是非常精彩的。
《童年》讲的就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乳名),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爸爸去世了,所以他回到外祖母那儿。外祖母和外祖父还有一大堆亲戚都生活在一个小屋里,里面是矛盾重重。因为他的外祖父虽然个子矮小,但是很喜欢打人,住在里面的小孩子通通都被打了好几遍了,几乎没有不被的孩子。要是我是小男主人公,我都受不了这样的生存环境。他的妈妈也没有管他,幸亏他还有一个善良的外祖母。后来他的妈妈也去世了,他的大家庭破碎了,外祖母和外祖父都接*疯癫了。阿廖沙的童年真的是挺悲苦的。
这个故事重点就是书名《童年》,童年这段时间应该是是非常美好的,我想作者应该是对于美好童年的向往,但是他自己的童年却一点都不好。童年这本书,有一点儿就是推崇上帝的感觉,因为他的外祖母和外祖父提到最多的都是上帝。尤其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对上帝信任到了极点,每天都做祷告,做什么事情都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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