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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我想在湘西沈从文应该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他是我国*代著名的作家,他的《边城》让世人知道了湘西,而《沈从文自传》让我了解了在湘西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沈从文。
用现在老师们的话来说沈从文小的时候就是个典型的坏学生。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这时候的他过得很快乐。而不是像现在的孩子每天就是上课,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还得上各种辅导班,没有了一点孩子应有的活泼与朝气,在这一点上现代的孩子是多么悲哀的。
沈从文出生于湘西凤凰,沱江陪伴着他成长,这也养成了他对水有一种特殊的情节。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出于对水的这种喜欢,也使得沈从文的性格像水一样,看似温柔,却力道内存。
我不知道当时的湘西是怎样一个闭塞的地方,导致那里的孩子竟然喜欢看看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和耳朵竟然会觉得新鲜刺激,在这些孩子中沈从文也是其中之一。当时人命贱如草莽,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后来的军旅生活中才会更坚强吧。军队的生活是那么的苦可他却说:“我们虽各在收入最少的卑微位置上做事,却生活得十分健康。有时即或胡闹,把所有点点钱完全花到一些最可笑事情方面去,生活也仍是健康的。”虽然很累很苦却依然健康的活着,这里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与乐观。
沈从文——一个生活在水边的孩子,一个拥有水一样性格的湘西汉子。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我喜欢这种书,因为它告给我的正是我所要明白的。它不如别的书说道理,它只记下一些现象。即或它说的还是一种很陈腐的道理,但它却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
“为现象所倾心”是《从文自传》所传达的一种思想,沈从文先生通过写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反映这一理念。
小时候的频繁逃学,看似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其实他在到处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他学会了探索与认识大自然的美。
在私塾里,老师所教的,往往是死板的,无生命力的知识,容易把小孩子的思想给禁锢了。虽然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是却磨灭了孩子们童年时的活泼、好动以及调皮的天性,让他们渐渐对大自然的各种事物失去了乐趣,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向往。
而沈先生小时候的一切大人认为的“毫不自重”的行为,正是激发他无限潜能的钥匙,使他的人生经历变得十分丰富,十分有意义。
“为现象所倾心”表达的是沈先生自己的那点感想,那点“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观念,这些感想虽不那么哲学,但却是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这种能力是难能可贵的。
沈先生写的书,例如《从文自传》就是按照他所“喜欢”的那种书的模式所写的,书中以很大的篇幅用来写自己经历的事,偶尔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这件事所教会他的道理,一切都是那么流畅,道理虽然不是很哲学,甚至有些通俗,但是不生硬,不是生搬硬套上去的,与事件的情节是有密切联系的。
他很欣赏“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的作品,事实上沈先生也做到了。一本好书最重要的是它要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因为老人顽强拼搏的斗志;《从文自传》有,它是对“自然现象”或“现世光色”的神往而倾心的坚持。
王朔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从文便是那个年代文化流氓的代表。他每天不学*,上私塾逃学,掷骰子赌钱,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我们可能首先被沈从文的阅历“故事”所吸引:这位穿着草鞋从边地走来,没有上过多少学、却最终成为教授和大作家的“乡下人”,人物本身就极富传奇色彩。让我们了解沈从文从小如何“读社会这本大书”,感受他青春期的悲欢得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创作。这是一种收获。但更加重要的是,把沈从文的传记看作是一本关于人在逆境中成长的“教科书”。这部传记可能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迪是:困难和艰辛可以转化为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以锻造人坚韧的性格,激励人追求生活的意义。
另外,《沈从文自传》展示了一幅幅神秘有趣的风俗画,有的还很原始残酷,与我们当今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距离,读来有很强的“陌生感”。抓住这个感觉,我们可以注意其背后可能蕴藏着的悲剧,阅读时不停留于猎奇,最好能发掘“奇”中的人文思索,“奇”中的批判意识。比如,沈从文对于城市文明过于物质化显然持批评与焦虑态度,他力图从民间质朴原始的“生命方式”中提取人类文明的“活力”。这种看法也浸透了他的自传。
《沈从文自传》做到了既有线索展开,又有某些生活细部的回忆,两者结合,也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概括的叙述犹如人的骨架,把握着叙事的方向,可以避免繁琐的叙述,起到以少胜多的作用,对于童年生活经历的介绍,大多属于概括叙述。生活细部的描写则像人的血肉,可以使骨架丰满起来,显得真实生动。最后,他也让我们看到了湘西人民的质朴,他说“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人的勇敢直爽,即使打架,也显得那么可爱。
很喜欢沈老的文字,佩服大师运用文字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词藻,便能构造一个幽美的境界。想想现在的学校老是让学生读各种作文选,以期提高写作水*,其实多让学生读读这类的课外书,是非常好的。
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好像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可谓悲矣!
他是地区民族作家的代表,我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中文学子时刻以他为荣!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曾*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加之人又长大了一点,也间或有些不安于现实的打算,为一些过去了的或未来的东西所苦恼,因此生活虽在一种极有希望的情况中过着日子,但是我却觉得异常寂寞。”
“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世界的一切”。
从文先生看这世界,似乎总是客观却又包容的,那阳光底下再悲伤再恐怖的事儿,他都冷静地看着,安静地记着。
在一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有一个无拘无束的童年。
在辛亥革命时代,他见证了无数“愚蠢的杀戮”,整日逃学去乡里玩儿,看尽了人世风景。年少从军的体验,让他经历了更多,丰富了见识,更磨砺了意志。让他对生活这本书了解更多,仿佛一切都是新奇的,应用好奇的.心理去探究。
他看这一切都带着少年的眼光,鲜活极了,有用不完的劲儿一般。对于那些杀戮,描写总是淡的,兵荒马乱的年代在沈从文笔下都是*常的,每个角色都是真实可感的。他只说“我忽然发现看待世界的角度,还有这么多,视野还有这么广。”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商会会长女儿死去埋葬后,被一位卖豆腐的男子从墓里挖出,背到山洞里去睡了三天,又被送回坟墓。那位男子被发现后,遭就地正法。临刑前,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着自言自语,轻轻地说“美得很、美得很”。
沈从文后来说那微笑异常明朗,我眼里那微笑同样令人难忘,更多是因为从文先生的文字,感觉写下这些文字的人是一位冰冷的看客,没有任何情感,不轻易发表任何评论,小心翼翼,不留下痕迹。
他把背井离乡说得那么镇定从容,把**讲得如此*静,把对文学的景仰写得虔诚无比。
他走向更远处去,眼里有憧憬,脸上却是悲凉。
“我的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最难以忘怀的记忆在童年。
最美好的记忆在童年。
最能影响一生的记忆也在童年。
读完了《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明白了以上几点。
最先接触到沈从文是在他的《边城》里。“翠翠渡船、傩送唱歌”这些构成了一个淳朴、真实、自然的湘西。读了他的《沈从文自传》后才知道,沈从文笔下、书中一个个淳朴的农民、一段段真实的故事、一首首迷人的山歌,都离不开他“放荡而诡诈”的童年。
在《沈从文自传》中,他的记忆、他独特的童年,在我看来他的童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放荡不羁。
在沈从文的童年里,逃学是必修之课。“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他便肆无忌惮地开始逃学越是受到家庭的牵制,越是想要逃学,“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那时的沈从文是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孩子,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于是,他逃学“看人做香、下棋、大拳”,甚至还有“相骂”,逃学被发现后被转入离家更远的地方,这恰恰入了他的心愿。因为现下的他不用故意绕道上学,一路上照样可以看到许多有趣味的地方。有“带着极大眼镜磨针的老人、一起做三的学徒、腆这个大二黑的肚皮的皮匠、揣在凹形石辗上强壮的苗人。”还有“小腰白痴头戴头帕的苗妇人、扎冥器出租花轿的铺子”等等新鲜真实得农民生活,在这些所见的事物中,他懂得了很多,也为以后沈从文写乡土小说打下了基础。
现在,众多的人看来,要想学知识就在学校努力读书。我这种观点放在沈从文身上是绝对行不通的,向往自由的他喜欢大自然、亲*大自然。“我们在校外所学的实在比校内课堂上要多十倍”在校外,他接触大自然“辨别各种禾苗、认识各种害虫,”父母总认为这是调皮。对。他的确调皮,但因为他的放荡不羁,他的诡诈,他才与大自然如此之*的接触,才能受到大自然的触发,也才能让这个童年影响了他的写作。
从《沈从文自传》这本书中,我还读到了另外一个特殊的阶段,就是当兵。向往自由的他,渴望遇到各种新奇事物的他,终于远离了家乡,独自去完成那本“用人事书写的大书。”这段经历也影响了沈从文的写作以及他的人生。在军队里经常面对**,这给沈从文的童年回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一笔。同样,放荡不羁仍然存在于他的性格中。在军队里跟着“小号兵到城墙上去吹号”、“跑到制铁处”去看别人工作,体会小工人的们不一样的生活。“用筱竹做竖笛,四五个人各人口中含一个吹进营门”。这些都是沈从文在军队里所见到的,体会到的生活。这些独特的、难忘的生活深深的存留在他的记忆中,这些特殊的经历也丰富了他以后的写作。
用《沈从文自传》里的一句话“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可见,他的人生经历对他的写作有多大的影响,而影响一个人最深的经历便是童年。
沈从文的童年是丰富的,他的调皮,他的放荡,他的诡诈,造就了他不一样的写作风格。因此在《沈从文自传》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个赤着双脚、向往自然、追求自由的沈从文。这些性格使他的写作有着独特的淳朴、真实、乡土气息。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从文自传》这本书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些有关沈从文生*经历的自叙。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沈从文儿时的顽皮、逃课、以及那段军旅生活。从这一部分可以看出沈从文儿时那种不安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好奇心对他以后的写作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尔后半部分则是写沈从文为自己的创作集写的序、题记等谈论文学的文字。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前半部分那些有趣的经历,但知识有限,所以不能对《从文自传》提出独到的见解,以下是书中我最喜欢的句子。
“我的心总的为一种新的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的人是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的来,却不需要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来”、“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我明白人活在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在《从文自传》中还有多我喜欢的句子、段落,例如写湘西边城的风景,凤凰城的吊脚楼,具有特色的民间风俗等,在这我不一一陈述。观其沈从文的一生,可以说他既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生在那个风景如画的湘西边城,一脉清波赋予了他对美的认识与思考,使他感情流动而不凝固,所以在沈从文的小说中,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大自然本色的.描写,似乎像是世外桃源,从没污染过。但是,也因为时代的因素,使沈从文经历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艰辛。他颠沛流离的生活,加上别人又不能理解他的作品,他曾一度精神崩溃,也想自杀过,但他再次归队,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他的心似乎被什么弄柔和了,一生中仅有的柔和,就像沈从文自己说的:”冻结中的生命,似乎有了春天的日光照晒,在起始融解。“于是,沈从文又重新活过来了。从从文对待人生的态度,我学会了怎样去更加坦然的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与艰辛,人生再苦也不过如此。
历史的长河会冲洗掉尘埃,而留下的是那些沉甸甸的鹅卵石,在星河中熠熠生辉。而沈从文,就是那么一位文学巨匠,一个时代的巨匠,不管社会怎么变迁,我想他那独特的作品总会在星空中闪出光亮,永不熄灭。
一条寂寞的沱江,成就了沈从文一点忧郁气氛的文字风格,从汤汤的流水上,他明白了多少人事,学会了多少知识,见过了多少世界!
沈从文小时候是喜欢阴雨天气的,六月里照例的行雨来了,大的雨点吓人的霹雳同时来到,各人匆匆忙忙逃到路坎旁废碾坊下或大树下去躲避,雨落得久一点,一时不能停止,他必一面望着河面的水泡,或是树枝上反光的叶片。……所捉的鱼逃了,所有的衣湿了,河面溜走的水蛇,钉固在大腿上的蚂蟥,碾坊里的母黄狗,挂在转动不已大水车上的起花人肠子,因为雨,他会和伙伴到上上庙里去,在那空洞的石阶上,听着檐下溜滴沥声,想象力却更有了一种很好的训练的机会,因为雨,制止了身体的活动,心中便把一切看见的经过的记忆温*起来了。
从沈从文自传我们能了解到人于地的关系。记称“洞庭多橘柚”橘柚生产地方,在洞庭湖西南,沅水流域上游各支流。这儿树不甚高,终年绿叶浓翠,仲夏开花,香馥醉人。九月降霜后,缀系在枝头果实,被严霜侵染,丹朱明黄,耀人眼目,远望但见一片光明。正是这些橘子,桐油,下到常德,武汉,换来鱿鱼,海带等产品,联系着水手们和河流险滩传奇般的生活。
从沈从文自传我们能了解到人与人的关系,水手,士兵,**,乡绅,商会会长,守祠堂的老人。这里的人日头月亮看得多,放宽了眼界的心胸,才成就了他们浪子般的性格。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
他所写的故事,多是水边的故事,他的想象是在这条河水上扩大的,把过去的生活加以温*,或对未来的生活有和安排时,必依赖这一条河水,河水延长了他的感情与希望,且放大了他的人格——:“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
“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
逃学,这是一个对于现在的学生们非常陌生的词汇。大家最多也就上课睡一睡觉,开一下小差。大家或许很难想象一个大作家曾经逃过学。
我想,沈从文的父母明明那么对他有那么多的期望,他自己也明白,却为何还是有勇气去逃学呢?
毫无疑问,他有了自己想看到的,想去理解的,想到不同的社会去发现,而不仅仅局限于书本,这才是真正所谓的“大书”。
他做到了。从小就拥有想实现自己想法的勇气,虽然后来也因为自己的一己之见被白脸孩子骗。但这无疑是宝贵的,也因为这本大书,他才成为了一个大作家。
还有一点非常宝贵的是,他待自己真诚和善。为何明知学校家长打他骂他还要逃学?因为他不逃避自己的内心,尽管骗了家长,但却待自己真实。这也是单单书本知识无法带来的他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一路促使着他,为着美好的事物而活。
同样的,惩罚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想象。因为他对外面的事物憧憬,但眼下的情景容不得他,所以滋生了无穷无尽的想象。向往着天空和大海的蓝,向往着那些又蹦又跳的小虫子。
向往着,向往着,最终在这未知的大陆和充满活力的少年之间建造了一座联通的桥,走向神秘的彼岸。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曾*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天气看看渐渐的夜了下来,有些人已经在船头烧火煮饭,有些人已蹲着吃饭,我却坐在岸边一块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那时阔阔的江面,已布满了薄雾,有野鹜鸂鶒之类接翅在水面向对河飞去,天边剩余一抹深紫。见到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升起一分无言的哀戚,自己便微笑着,揉着为长途折磨坏了的两只脚。"
……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从文自传》,用从文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记叙他“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而他所生活的这个湘西小城,“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虽然从文先生自十五岁后离家就只回过一次小城,但他说“那地方我是熟悉的,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可见从文先生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从文先生的文字朴实无华,不经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就像一股温润的清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涓涓细流都沁人心脾。他的文章叙事*淡,有些地方看似记流水账,实则给人一种水到渠成、信手拈来的从容熟练感,也许这正是因为关于这座湘西小城的所有人和事都已深深地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烙印。
从文先生笔下的凤凰城,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有古老悠久的历史,有淳朴的民风民俗,有山川河流,有肥沃的土地,有丰富的物产,“兵卒纯善如*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与*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人们各安其职,过着*静祥和的生活,小城一派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景象。
在书中,小城“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似乎在从文先生眼里,凤凰城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只是在这里生活着他就会觉得开心满足。
小学时,从文先生还是个顽童,他尤其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看戏、去斗鸡、去赌博、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为了掩饰自己逃学童的身份把书包藏在土地庙里以至于最后把书包都弄丢了,总之,只要不待在学堂里读书,干什么都行。但是他其实是聪明的有天赋的,老师批评他之后他不服气,只是稍微用了点心,就能在班上名列前茅。
但他并不是真的那么不喜读书,而是他对于学*和生活有他自己的理解,有他自己的人生哲学。“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在他心里,人生这一本大书是富有趣味的、永远都读不完的。对于他来说,社会这个课堂要比学堂有意思得多,看铁匠打铁、看屠夫宰肉、看妇女们洗衣编织抽蚕丝、看工人们造纸造船打油、甚至看人做花圈扎纸人都能学到很多东西。“有许多生活,本来只需我们用身心去接*,去经验,却不必用一笔钱或一本书来作居间介绍。”
但这一切宁静美好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似乎就起了变化。
在书的中后段,整座湘西小城因为受到了外界战争不断地打扰和破坏,好像笼上了一层阴霾,突然失去了生机,就像是一口古井里的死水,波澜不惊,水波不兴,仿佛往里用力投下几颗石头也无法打破它的宁静。它悄然地存在于边陲,即使是屠杀和死亡也改变不了那里的人们亘古不变的生活。这口遗世独立般的古井,像是已被世人遗忘了许久,随着年月的流逝,渐渐地长满了厚厚的苔藓,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和心灵,而它的纯朴文化也如井水般日渐干涸消亡。从这个方面来看,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小城似乎与萧红先生笔下的呼兰河城有着许多的共同点。
从文先生在1917年参加湘西靖国联军第二军游击第一支队,驻防辰州(沅陵)。1918年自家乡小学毕业后,随当地土著部队流徙于湘、川、黔边境与沅水流域一带,后正式参军。在这两年里,他走过了更多的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事,也逐渐成长起来。
对于这段时期,从文先生在书中描写了大量的**场面——“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们部队又死去了两个,但到后来我们却杀了那地方将*一千。”“我们簇拥了这二十七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第一次杀了将*三十人,第二次又杀了五个。”“到那些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把头砍下来,在地面流一滩腥血。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
在读这本书之前,发生在边城的这种黑暗与残忍是我没有想到的。那一条条鲜活的逝去的生命在那些刽子手和看客眼里仿佛只是一些冷冰冰的数字,这些残暴血腥的**场面在从文先生*淡的描写之下更像是一场游戏,被衬托得更加冷酷无情。
更加可悲的是,许多人也并不关心他们自己的命运,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叹惋,对于军官们毫无根据的乱扣罪名、搜刮民膏民脂、贪污受贿腐败的行为他们丝毫没有反对和抵抗的意识,甚至就是摇骰子摇中了要被杀头他们也只是哀叹自己的运气不好,就像是刀俎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如同自传的扉页上写着的那句话:“这里的人不须明白一个夜里醒来是什么时候。他们那么忠实庄严的生活,担负了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继续在这世界中活下去。”也许是艰苦的生活压迫使然,也许是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使然,人们对未来看不到希望,也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就像没有舵的船,在生活的浪潮中随波逐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麻木枯燥,简单重复。
但在从文先生眼里,那里的人们和生活也许并不像我们简单地根据书中描写所想象和感受到的那样,他们或许只是在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机会的到来,正如他在书中所写:“但大家就是那么个人守住在自己一份生活上,甘心尽日月把个人拖到坟墓里去吗?可并不这样,我们各人都知道行将有一个机会要来的,机会来时我们会改造自己变更自己的,会尽我们的一份气力去好好作一个人的。应死的倒下,腐了烂了,让他完事。可以活的,就照份上派定的忧乐活下去。”
而人们等待的这个机会,从文先生抓住了!他其实很好学,也常常对各种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因此在部队里待了几年之后,他就从各种教官那里,从各种同事战友那里,从博学的统领官那里,学会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学会了说脏话,喜欢自称“老子”;他学会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也学会了烧得一手好狗肉……虽然他“耳濡目染”了军中的许多陋*,但同时他也渐渐地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做的并不是这些,在各种工作岗位的调动中,他练得了一手好字,也看了许多像《辞源》之类的好书还有古画,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有了知识的积淀,他想,他“得进一个学校,去学些不明白的问题,得向些新地方,去看些听些耳目一新的世界,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于是他决定上北京求学!自此,他“便开始进到一个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对于从文先生来说,这就是他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机,从一个“乡野村夫”到正式“从文”的转变。
从文先生的内心其实是矛盾的。他既有着浓厚的对昔日湘西的怀念和赞美之情,也有着对古老小城的封闭落后的悲哀和惋惜。但他的矛盾也有着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有人说不管沈先生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但不论怎么说,从从文先生的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湘西始终在他心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对这座小城的温暖的回忆也感染了许多的读者。
从文先生说:“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是的,对于人性和生命哲学的思考是从文先生的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的事情,也许我们穷尽一生去了解探究也无法参透。人的一生,是读的一生。从小读到大,从大读到老。只有读不尽的,没有能读完的。只有读之有悟的,绝无读之无益的。
汪曾祺在写给从文先生的挽词中写道:“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从文先生一生都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他率直、纯真、善良、乐观开朗、好奇而富有想象力、热爱家乡、热爱生命,且始终保持着一种非常积极的态度去融入社会、体验各样不同的生活,敢于跳出自己固有的生活模式,从社会生活中源源不断地汲取着养分,即使遇到了挫折和磨难也从不退缩。“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他的文字读来总是令人感觉*易*人、亲切易懂、能使读者产生共鸣,正是因为它来源于生活,贴*生活。即使他身处于虚伪、自私和冷漠的都市,却仍然醉心于人性之美,赞叹生命之美。我想从文先生的这点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当代大学生学*的,在离开了大学这个象牙塔之后,我们依然要不忘初心,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正如从文先生所说:“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我想,读人生这本大书,是每个人一生必修的功课。
“我喜欢这种书,因为它告给我的正是我所要明白的。它不如别的书说道理,它只记下一些现象。即或它说的还是一种很陈腐的道理,但它却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
“为现象所倾心”是《从文自传》所传达的一种思想,沈从文先生通过写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反映这一理念。
小时候的频繁逃学,看似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其实他在到处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他学会了探索与认识大自然的美。
在私塾里,老师所教的,往往是死板的,无生命力的知识,容易把小孩子的思想给禁锢了。虽然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是却磨灭了孩子们童年时的活泼、好动以及调皮的天性,让他们渐渐对大自然的各种事物失去了乐趣,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向往。
而沈先生小时候的一切大人认为的“毫不自重”的行为,正是激发他无限潜能的钥匙,使他的人生经历变得十分丰富,十分有意义。
“为现象所倾心”表达的是沈先生自己的那点感想,那点“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观念,这些感想虽不那么哲学,但却是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这种能力是难能可贵的。
沈先生写的书,例如《从文自传》就是按照他所“喜欢”的那种书的模式所写的,书中以很大的篇幅用来写自己经历的事,偶尔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这件事所教会他的道理,一切都是那么流畅,道理虽然不是很哲学,甚至有些通俗,但是不生硬,不是生搬硬套上去的,与事件的情节是有密切联系的。
他很欣赏“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的作品,事实上沈先生也做到了。一本好书最重要的是它要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因为老人顽强拼搏的斗志;《从文自传》有,它是对“自然现象”或“现世光色”的神往而倾心的坚持。
王朔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从文便是那个年代文化流氓的代表。他每天不学*,上私塾逃学,掷骰子赌钱,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我们可能首先被沈从文的阅历“故事”所吸引:这位穿着草鞋从边地走来,没有上过多少学、却最终成为教授和大作家的“乡下人”,人物本身就极富传奇色彩。让我们了解沈从文从小如何“读社会这本大书”,感受他青春期的悲欢得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创作。这是一种收获。但更加重要的是,把沈从文的传记看作是一本关于人在逆境中成长的“教科书”。这部传记可能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迪是:困难和艰辛可以转化为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以锻造人坚韧的性格,激励人追求生活的意义。
另外,《沈从文自传》展示了一幅幅神秘有趣的风俗画,有的还很原始残酷,与我们当今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距离,读来有很强的“陌生感”。抓住这个感觉,我们可以注意其背后可能蕴藏着的悲剧,阅读时不停留于猎奇,最好能发掘“奇”中的人文思索,“奇”中的批判意识。比如,沈从文对于城市文明过于物质化显然持批评与焦虑态度,他力图从民间质朴原始的“生命方式”中提取人类文明的“活力”。这种看法也浸透了他的自传。
《沈从文自传》做到了既有线索展开,又有某些生活细部的回忆,两者结合,也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概括的叙述犹如人的骨架,把握着叙事的方向,可以避免繁琐的叙述,起到以少胜多的作用,对于童年生活经历的介绍,大多属于概括叙述。生活细部的描写则像人的血肉,可以使骨架丰满起来,显得真实生动。最后,他也让我们看到了湘西人民的质朴,他说“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人的勇敢直爽,即使打架,也显得那么可爱。
“便开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法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
沈从文的学历并不高,但他从一所又一所“学校”毕业,成为了比肩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家,那样一些独一无二的“学校”着实令我羡慕的。
在正式入伍前的“学校”,沈从文收获的,是对自然的探索。
那股对一切事物好奇的孩子气让他了解了野猪脚迹同山羊脚迹的分别,学会了赌术,掌握了游泳的本领,并且对上学路上的铺子驻足观看,没有什么能真正阻挡他对世界的渴望,反而加深了他的世界的好奇。靠着他融入社会学到的稀奇古怪,他选择毕业,参军。
而第一次参军后的“学校”,自由则造就了他更深接触这个世界。
他并不知道他要干些什么,对军队里的肆意杀害索然无味,只是吃着一碗汤圆,看着在正规学校的同龄人打着球,为长官炖狗肉,也许只有看新事物和被叫“小师爷”能使他真正高兴吧。他就这样无忧无虑的活着,而文秘书则带给他了新知识,让他了解了他目所及之外的知识,可好景不长,他被迫毕业了。
在这个“假期”里,乡下人对自己能力的认可让他吃了亏,他只好逃离又来到了“学校”。
这次他将前两次学*所得结合了,他爱上了书法,背着几本字帖在几个“学区”间来往,并且有耐力去真正练*。他在会议室接触了很多旧东西,学会了历史。知识驱使着他去行动,去获取。
而经过大病后,他理解了生死,觉得是时候去赌一把,让自己的一生变得更有意义,他再次选择毕业,前往了那所可能无法毕业的学校。
沈从文用对知识的渴望不断成长着,在探索世界中发现有益的,再抓住喜爱的事物坚持着。
读完了这本书,久久不能释怀。
能够大度、宽容地对待别人,是一种最为高尚的品德;而能够大度地对待自己最讨厌的人,更是一种举世无双的美德。甘地正是如此。
他对亲人宽容、对友人宽容、对陌生人宽容——甚至对敌人宽容。这是什么?是涵养。
涵养,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涵养,是对他人宽容,忽视他人不太光彩的那一面,多关注生活中美好的一面。例如不为皮鞋被污水所污而感到不快。总之,涵养是乐观的,令人欢愉的。甘地也是因为这一点,才有毅力坚持宽容。
但是,涵养还是有限度的,当原则遭到侵犯时,甘地对于无限侵犯人民的英印帝国*时,他拍案而起,号召人民发起和*斗争,即所谓“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是甘地的另一伟大之处,他不仅仅有涵养,而且在关键的原则上决不退让,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不能无穷无尽的沉迷于欢愉之中,这也是甘地的另一伟大之处。“色之艳以,多视则盲;声之悦以,多闻则聋;味之丰以,多食则木;触之欢以,多触则麻。”孟子如是说,物极必反,过于追求感官快感,会使人空虚、迷失,灵魂找不到锚点。“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会思考是人的体现,我们需少看一会儿电视,多读一些经典,让自己学会思考,脱离过度欢愉。
甘地,一位智慧与谦逊、果敢与坚定,将全部力量用于推动一个弱小民族崛起的人。一位将人生目标贯彻到底的人。
甘地,一个伟大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读完了《富兰克林自传》。写了他的前半生,作者就逝世了,他更加辉煌的后半生没写。感到非常遗憾和惋惜。读完感觉意犹未尽。跟读完乔布斯传一个感觉。
遗憾归遗憾,受益良多。相信写自传的时候,富兰克林能很好总结他毕生成功的经验。正是这些价值观,良好的品格,很好的训练方法,成就了他辉煌的人生。从这点上来说,读完这本自传,对每个人都很有帮助,即使他只有前半部分。但遵从这个自传的教导,就能让人快速的成长。
讲懒惰的危害:一个人向富兰克林的邻居买斧头,他希望把整个斧面都磨得与斧刃一样光亮,铁匠答应磨,条件是这个人需要推转磨刀的砂轮。推动砂轮非常吃力。斧子慢慢出现亮的斑点,但这个人不想再推了,告诉铁匠,他就喜欢带有锈迹的斧头。人的惰性,不是如此么?经常懒惰,然后自欺欺人。
如何克服自负的缺点:富兰克林特别聪慧,擅长辩论,这样必然自负。性格必然是黄加蓝。讨论问题经常不只满足证明自己正确,还要摆出盛气凌人,几*专横跋扈的架势来。所以富兰克林加上了谦逊最后一个美德,原来他写下的美德是12条。这13条美德见今早的笔记。
他的改进措施如下:当与别人意见相左的时候,不得当面抢白,对于自己的意见,不得断然肯定。有时认为别人的意见是错的,不得以一时痛快来粗暴的反驳,也不立即去指出对方的谬误。在回答是,他首先表明,在某种情况下对方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似乎好像有些不同。谦逊的态度,效果非常好,更加容易说服别人。
自负实际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各种*性中最难克服的一个,尽管我们竭力去隐藏它,企图杀死它,但始终未能做到,它一有机会就冒出头来自我展示一番。尽管富兰克林已经完全克服了自负,但他可能还在为自己的谦逊而自负。
他出了几本书,值得阅读。《穷查理年鉴》《道德的艺术》。并主张不论男女都懂点财务会计。
他的小儿子因感染天花而夭折。他自责不已,因为没有给儿子种牛痘。生了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
一个新人议员,因为要帮助其他候选人而反对选富兰克林做议会秘书。最后富兰克林还是当选了秘书。富兰克林并没有去报复,也不想卑躬屈膝去讨好这位新任议员。于是富兰克林就写了封短信,想借阅这位议员收藏的非常珍贵的书。议员同意了,还书的时候,富兰克林写了感谢的信函。就这样,两个人的关系慢慢变好了,而且后面一直帮助富兰克林。这个故事有两个道理,一个是古老的格言,一个帮过你一次的人,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加容易再次帮你。另外一个格言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账目是一个人德行考察项目之一。账目必须清楚。
富兰克林去听怀特菲尔德先生布道,因为对于孤儿院的地址意见不同,富兰克林不想听完布道捐钱。口袋里有一把铜币,三四个银币和五个金币。一开始捐款,他就心软了,把铜币都捐了。接着听了会,觉得羞愧,又捐了银币。最后觉得布道讲的非常精彩,就把金币都捐了。这位怀特菲尔德先生,都的很厉害。能把人善良的一面引导出来。
富兰克林赚到第一个100英镑后,第二个100英镑就很快赚到。钱本身是可以大量繁殖的。
一位年轻的绅士,想接替富兰克林在议会秘书的职务,恐吓富兰克林,让他辞职。富兰克林是这么回答的:“我从不谋求职位,也不拒绝职位,也从不辞职。”很自信。
浸礼会教派不愿意公布教义,他们认为上帝启迪他们领悟,让他们分辨谬误和真理,不停认识,不停提高。教义不完善,不敢发表,一直在追求理论和认识达到完美的境界。担心教义一旦公布,行为就会受到制约,可能会故步自封,后代更是如此,他们会认为老一辈的业绩庄严神圣,不容侵犯。如此谦逊的教派,凤毛麟角。别人教派都以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而把意见相左者视为谬误。
关于医院的`捐款,受到阻力。富兰克林加了一个重要条款,使得原先反对拨款的议员,不用出钱也能得到支持公益的美名,就投了赞成票。议案里又提到有条件的承诺,每个捐款者获得的是捐款的两倍,也为人们提供一种动力。议案顺利通过了。我很佩服富兰克林对人性的洞察和高超的政治手腕。
根据富兰克林的经验,喜欢争论和爱与人争论的人,办起事来往往并不顺利,即使有时胜利了,别人也不会对他有好感,而对于他们来说,这一点更加有价值。
富兰克林带兵修建堡垒的事,告诉他一个道理,人忙了,有事干才能幸福。白天有事做,工作的时候心情愉快。晚上觉得白天工作很有意义,也会愉快,如果无所事事,就会争论不休。
对付不参加祈祷的士兵,规定祈祷完领取士兵喜欢的甜酒。这个办法比军法处置管用多了。
摩拉维亚教徒结婚,是长辈指定。富兰克林提出,如果男女双方不是自己亲自选择结婚的对象,或者其中有些人会感到很不幸。教徒有人告诉他,即使你让他们自己选择,可能也会产生不幸。这点他没法否认。
书读完了。我把所有认为重要的地方都记录并整理下来。
心里对富兰克林充满了感激和钦佩。
希望我能以他为榜样,做一个正直的人,有影响力的人。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让人能够很细致的体会一个基督徒如何用圣经的原则面对财富的增长和管理,本书前面一半描述了洛克菲勒从一个16岁的打工仔到创业,到公司做大,成立集团,成立和经营慈善机构的经历,中间穿插了父母对他的教育、从业的选择、操练、商业原则的坚守、交朋友、合作、教会侍奉、面对流言蜚语、面对财务增长的观念、坚守、慈善的快乐等等。
后面一半是洛克菲勒写给儿子小约翰的二十几份书信,书信中饱含了一个成功的商人父亲对儿子的希望,关怀和谆谆教导,这些书信比前面的书信更能了解洛克菲勒的思想。书中有几点亮光让我印象深刻。一处提到洛克菲勒经营慈善事业时,听到一种群众声音说“我不是乞丐”,洛克菲勒对这种看法说他很难过,他说他一生都是这样的乞丐。
像这样富可敌国的商人这样表达自己,可见“虚心的人有福了”这话有证实了。还有洛克菲勒全书都在强调“诚信”是最基本的商业原则,书中不乏他坚守这个原则的考验和给他带来的好处,我的切实体会是我身处的公司之间和社会非常缺乏诚信,有时感觉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中我一个渺小的人去追求耶稣吩咐的那个不清楚的“信实”还不如一些小聪明实用,有一处洛克菲勒就提到了他也有过自己的小聪明,但他说若是靠他的那个小聪明不靠商业原则的坚守他是不可能成为现在这样的富人的。
今天好友给我推荐了李开复自传,原本我对各式各样的自传并没多大兴趣,刚看开头的时候也觉得一般,但是读下去发现写得果真好,居然一口气把一整篇读完了。现在趁着记忆犹新的时候,记录一下读后感:
1.追随心声。
纷纷扰扰、追名逐利的事件容易让人迷失方向,李开复也好,其他伟人也好,都提醒年轻人要追随自己的心声,做自己想做的事,做到舍得。
2.工作要有重点。
和很多世界级企业一样,google有众多产品,而搜索服务是google的核心业务。李开复在google*成立之初重点抓搜索服务的质量,看似不赚钱,却将核心业务的根基打得十分扎实。企业如此,个人做事也当如此。
3.扛住外界的压力。
成功并非只有荣誉相随,压力也会随之而来。能够扛得住压力的人才是真正的成功者。李开复离开微软时、google*成立初期,都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和质疑,最终他乐观的顶住了压力,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4.不同意,但是支持你。
google鼓励所有员工主动把想法付诸行动。如果你不适应,也许你会不知所措,但是你知道该做什么,就能发挥你最大的潜力。
5.从厨房开始的创新。
头一次知道原来google对于厨师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把创新从点滴做起,从厨师到员工,无一例外的遵循着创新的原则。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美国人之一。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和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还曾进行过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年1月17日出身在波士顿。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在这期间,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穷困为耻的勇气,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在当今的社会,我们有着良好的学*环境,干净整洁的教室,还有父母、老师和同学的关心,这都为我们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也为我们带来了无限的动力。比起富兰克林小时候,我们的生活条件明显变得更加富裕。所以,我们更应珍惜这种资源,更应该努力的学*,学*富兰克林坚持不懈、勤奋刻苦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长大后才能成为像富兰克林一样的成功人士!
今天,我们学*了《爱迪生》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的是爱迪生从小热爱科学,肯动脑筋,克服种种困难,顽强进行科学实验的事。读完这篇文章,我被爱迪生那种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爱迪生从小家里很穷,只上过三个月的学。十多岁,他就开始卖报谋生。他很爱科学,常常省吃俭用,用节省下来的钱买来科学书报和实验用的化学药品,他实验用的瓶瓶罐罐也是从垃圾堆里拣来的。
十二岁那年,他在火车上卖报,卖完报,就挤时间在火车上做起化学实验。由于火车震动,实验用的*起火燃烧,车长把他从火车上赶了下来,做实验用的瓶瓶罐罐也被全部扔掉了。车长一个狠狠的耳光,打聋了他的耳朵。
意外和打击并没有使他放弃。后来,他省吃俭用,又开始了新的实验。实验中,尽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硝酸差一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但他刻苦钻研科学的决心,从来也没有动摇过。
为了试制电灯用的灯丝,他常常在实验室里一工作就是十几个小时,累了就趴在实验台上睡一会儿。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获得了成功。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是他一生奋斗的经验总结。
比较起来,我*时做得真是太差了。*时自己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打起了退堂鼓,缺乏吃苦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毅力和勇气。爱迪生小时候条件那么艰苦,而他却能克服困难,顽强奋斗,最后取得成功。而我们现在学*和生活条件都这么好,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呢?
我要好好向爱迪生学*,学*他那热爱科学、顽强拼搏的精神,学*他那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和勇气。用这种精神时时激励和鞭策自己,使自己成长为一个有厥作为的人。
*三天的时间读完了《从文自传》这本书,合上书后内心总觉得余味未尽,为沈从文先生的人生感到许多不可思议。
全书叙述了沈公二十岁以前的种种,从一个调皮、淘气甚至是有些刁钻、古怪的小男孩,如何在社会动荡不安的年代成长起来,如何地对未知的世界充满好奇,并不断地为自已的好奇心而驱使而不停地探索外面精彩的世界。在经历人生的种种磨难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份安定的工作。可是在经历生与死的考验下,他为自己的人生进行了深刻的新的思考,世界这么大,我知道的那么少,该怎么办?在经过四天的苦想后,终于为自己的人生作出了决定。尽管那是陌生的世界,那是未知的明天,但是他要为之一博,或许成功了,有一个全新的自我,或许失败了,那也是一样的死去。最终他放下了现有的生活,决定一个人到北京读书。全书到此而止,但是我很难想象沈公在北京的求知生活,而成就今天的他。
二十岁,年青而经历相当复杂的他竟有这么大的决心和毅力,难道不值得学*和深思吗!当然,环境、社会、时代不一样了,如今的二十岁人生,大多是在校园吧,也许有的甚至生活都无法自理。根本谈不上为自己的人生作出什么选择吧!
想想自己何尝不是呢,过着*淡无奇的生活。想想自己未知的世界,也许也应该好好为之规划。虽然做不出惊天动地的事,但最应无愧自己的选择,无悔自己的人生!
有幸读到这本书很高兴,因为这本书已经下架了,也许泰森想收点版权费吧,毕竟他现在没有太多的收入来源了,版权费算一种收入吧。
泰森年轻的时候过的是所有人的梦想过的生活,事业成功,金钱无数,女人无数,派对无数,朋友无数。但沉迷于毒品,让自己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沉迷于女人对于单身的时候的泰森问题不大,但是结婚了以后还这样,主要还是影响到婚姻的稳定了。后来因为一个女儿夭折了,让他知道了家庭的重要性,开始回归家庭,戒掉了性瘾。
成功的人都有一种品质,这种品质吸引了愿意帮助他的人,无私乐观谦恭幽默心*气和有领导气质,这是现在的泰森所拥有的品质,年轻的时候最多时无私乐观有领导气质,还有就是他是个混街头的人,混街头的人就有一股别人愿意帮的气质,可能是一种义气,可能是一种担当,可能义气和担当也是无私乐观有领导气质的一部分。
他愿意学*拳击,而且很有激情,库斯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有过拳击比赛的经验,但库斯就确定他以后能够成为拳击冠军。他很努力,曾仕强说的九分努力,就是别人愿意和努力上进的人交朋友,愿意去帮助努力上进的人。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激人意志的一本书,就是《海伦凯勒自传》这本书籍读完以后,使我立刻觉得每个人的生活都应该由自己所掌控,而且都应该是快乐幸福神往的,即使有什么残疾、缺陷那也是自己的命运所造成的,并不能责怪上帝,更不能责怪自己,应该自信的活着,因为人只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好好去把握去珍惜,去自爱,因为你是有权利在这个世界上活着。
海伦凯勒自幼丧明,她无法用自己的双眼去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她只能凭借着别人的话语来看这个美丽炫彩的世界。
她不像其他人因为自己的缺陷,而放弃自己。最终是她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坚强不懈的精神,考取了大学成为了一名演说家。
海伦凯勒从小就有一个很远大的梦想,那就是成立一个盲人基金会,正也是因为这个,她才会以一种向上的精神面对世界。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就开始为盲人基金会而努力,她从小就热情于助人,非常的心地善良!我每一分每一秒钟,都被她这感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带来前所未有的心灵震撼。
读完这本书,她使我仿佛进入她的世界,她的心灵。我们一定要克服自身的困难,利用好最后的小学生涯的时间,向凯勒小姐学*!
凭借着这本书,我才算真正了解了他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一名穷鞋匠的孩子,虽没接受正规教育,他却不为贫困所累,凭着自己的兴趣及对理想的坚持,从童工一路成长为世界历史上最为著名的童话大王。
1805年,在欧登塞一间简陋的房子里一名男婴诞生了,14岁的他毅然决定去哥本哈根,一位女巫说早晚一天欧登塞会因为他而增添光彩,的确,她说得没错。他曾作为诗人,写出了《即兴诗人》,《只是一个小提琴手》,让他赢得了国外一系列赞道,喜剧《尼古拉斯塔上的爱情》也在剧院上映,在这段时期,他的事业蒸蒸日上,他说自己是为剧院所生。
但在1830年,很不幸,他的初恋失败,之后开始了人生之旅,他迷恋意大利,紧接着他游历了德国,拉贝克,汉堡,最后也如他所愿,踏上了梦想之都。
也许人生总有自己的转折点,30岁时,他开始写作童话,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童话集,之后相继出版了第二,三本童话集,其中就有《海的女儿》,《忠诚的锡兵》这两篇佳作。35岁前往罗马,希腊作长期旅行,在巴黎时,结识了大仲马,雨果等文坛巨匠。1844年,写出了自传性作品—世人所熟知—《丑小鸭》。1846年,《卖火柴的小女孩》问世。1867年,获得“荣誉市民”之称,1870年,出版了晚期最长一篇作品《幸运的贝尔》。5年后,这位伟人与世长辞。
这就是安徒生的一生,也许不那么精彩,但让我们思考。仁慈的上帝给他的或许不那么多,但让他,不,让我们受益终身。
人生就是这样,机会把握在我们自己手心中,要想让它精彩,我们就必须付出。
记住:凡是能冲上去,能散发出来的火焰,都是美丽的!
这些天,我拜读了由海伦凯勒写的《海伦凯勒自传》这本书。她的倔强她在黑暗中的坚强。都留给我深刻的印象。
1880年6月27日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诞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塔斯坎比亚。她就是海伦凯勒。不幸的是不到两岁的时候,这个小女孩患上了猩红热没过多久她不但双目失明而且双耳失聪了。黑暗无声的世界将这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禁锢起来。
她无法和别人正常交流。她变得任性倔强。在海伦凯勒满七岁时,莎莉文小姐来到她身边,为她带了了知识和爱。培养她爱生活爱他人、自信而优雅。在莎莉文小姐的陪伴和鼓励下,海伦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服女子学院,给世人上了永不遗忘的一堂课。成年后的海伦成了卓越的社会活动家,她曾出访众多国家发表演说。为盲人聋哑人等残疾人筹集资金。二战期间她还慰问失明士兵,用自己的精神鼓舞这些受伤的心灵,此外她还致力于救助残疾儿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争取种族*等等社会活动。
海伦一生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个漆黑寂静的岁月,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光明。作为一名盲人,海伦凯勒可以给每个人一些启示,给那些虚度年华的一些忠告:利用你的双眼仿佛明天你将失去光明。这种方法也适用于其他感觉器官。聆听各种乐曲、鸟儿的歌唱和乐队优美的旋律。仿佛明天你将失去听觉,抚摸每一样你想触摸的东西。仿佛明天你将失去触觉。闻一闻花的香味慢慢的品尝美味佳肴,仿佛你将失去嗅觉的味觉。充分利用每一种器官,利用大自然给予的着器官来感觉世界上所以的快乐和美丽,并为此而深感自豪吧!然而这所有的器官中视觉一定是最重要的,所以,请珍爱生命、珍视美好、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
李开复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坚持着一个价值观:“做最好的自己”,所以他成功了,无论是在苹果、SGI、微软还是谷歌,他都创造了奇迹。世界,确实因他而不同。
其实,李开复的道路并不*坦,可以说是跌宕坎坷的,可是,他又能自信地面对一次又一次挑战,成功地攀上一个又一个高峰。所以在我初读《世界因你不同》时,我有种轻视它的感觉,因为自传在我眼中一向是“自夸”、“吹嘘”的代名词。
可是当我沉下心来读下去的时候,我不是被他的峥嵘岁月深深地吸引,而是被他的自信抉择所触动:大学里的转系;离开苹果到SGI;几次离职又几次上任……到2015年辞职创办创新工场任董事长兼首*执行官。也许在我们看来,如果他没有加盟谷歌,并使它更出名,那他会是一个傻到透顶的人,因为他放弃了那么多于我们而言的“肥差”。可是,反过来想一想,他的成功也正在于他对他的抉择很有信心,并且认真的走下去,才成就了他今天的名声和事业。
古往今来,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历经坎坷取得成功的人。他们的成功就在于:也许常常失望,但却从不绝望。他们相信自己并且不停地与命运搏斗,胜利了,将命运踩在脚下,失败了,从头再来。海伦·凯勒相信“信心是命运的主宰”,将命运的绊脚石远远抛开;居里夫人深谙“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克服重重困难发现了镭;卓别林坚信“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于是缔造了他在电影界的不朽地位;莎士比亚也说过:“对自己都不信任,还会信任什么真理?”历史上的一个个英雄因为自信,他们的世界也变得精彩绝伦、与众不同。荆轲,勇敢地刺秦王;刘翔,跨越了多少障碍……
我很赞同李开复对成功的理解:不要小看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世界会因你不同。我们崇拜的每个偶像不是天生就是别人的偶像,他们都是由于自信才获得机会直达成功的。哪怕是天才如周杰伦,若他没有足够的自信承诺10天写50首曲子,今天也不会出现周董的名号了!
世界因我不同,世界会因自信的我而不同。同学们,让你的世界因自信的你而不同,做好准备了吗?Just believe yourself!世界,因你不同!
高尔基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他的许多格言都深深的印在了人们的脑子里。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脑子—认真的能力—是像肌肉一样,靠练*,锻炼而培养起来的”等等。但是,你知道高尔基的童年是怎么样的吗?
在高尔基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后,他的母亲也死了。从此,他便与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没想到的是,高尔基脾气暴躁的外公三天两头打他,有一次甚至把他抽的昏死过去。可是,懂事的高尔基知道外公是因为自己调皮才打他,所以,他并不责怪外公。而是以此为动力,认真读书,最后成了著名的作家。
再想想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会因为一点错误就打我们。我们四五岁就可以在学校和小伙伴一起学*、游戏,回到家还可以在爸妈的怀里撒娇。晚上写作业,爸妈会坐在我们的身边,辅导我们,还会教我们一些课外知识。双休日,我们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努力学*,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繁荣富强。
纵观富兰克林一生,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惯。
看完富兰克林自转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Q:富兰克林在这一章中,讲述了他和小伙伴们搬运石头,在盐沼周围建立小码头的事,为此他守到了父亲的批评,你对这件事的看法是什么?
A:按照5Why法,是这回答这一问题。
1. 为什么要搬石头建码头?
因为富兰克林和小伙伴们常去盐沼玩,把盐沼的边缘踩成了沼泽地,容易引起危险。
2. 盐沼是公共区域吗?建设码头是否为了公共的利益?
不是,只是富兰克林和小伙伴钓小鱼的地方。
3. 建码头的石头是从哪里来的?
那些石头是盐沼旁边建造一所新房子准备的。
4. 搬运石头是否得到了石头主人的同意?
显然没有,富兰克林和小伙伴等晚上所有工人离开以后,把石头搬走,建起小码头。
5. 富兰克林做这件事错在了哪里?
未经过物品所有人的同意,私下挪用他人物品,用于满足个人或者说是小部分人的利益,确如文中所说“做不诚实的事情永远都不会有益”。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人民百年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着人生奋斗的真知,以及善于美的真谛,是一本公认的好书。毋庸置疑富兰克林是美国最杰出的人,成为了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科学家和实业家。还告诉我们要刻苦自学,远离陋*,健全人格
纵观富兰克林的一生,其实他也没有太优越的生活条件,他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皂烛制造商家庭。由于经济困难而辍学。日子过得艰难,他却应用闲暇时间拼命读书,在许多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还通过努力自学熟练掌握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和拉丁语。
我们要尽可能的学*富兰克林立下的13条美德:沉默,生活秩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中庸适度,清洁,镇静,贞洁,谦虚。这13条箴言,一个上进的人,势必会严格地要求自己做到最好。
我认为他是真正努力好成功的典范,可以作为我们所有人人生的榜样。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深知人不可被懒惰所征服,不可被原来的自我所束缚。还要学会脚踏实地,勤劳刻苦……学富兰克林,做一位成功的人!
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富兰克林自传》。
富兰克林是一位伟人,这本书讲述了他前半生的坎坷,讲述了从一位印刷厂的学徒,到走上政坛的曲折的路。
富兰克林在英格兰长大,后来去了新英格兰(今宾夕法尼亚州)在那里成长,后来来到纽约在此开办了一家印刷厂。在此期间,他努力读书,印刷和发行了《宾夕法尼亚公报》,在该报上,他写了大量有关政治的文章,因此得到州长的赏识,成为新英格兰邮局局长。他还组建了消防队,民兵队,建立了公立图书馆等,可以说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还在晚年与华盛顿等人起草并修改了《独立宣言》发明了许多有用的物品。可谓对美国从殖民地,走向繁荣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他不仅取得了伟大成就,还提出了十三项美德,1.节制2.沉默3.生活秩序4.决心5.俭朴6.勤勉7.诚恳8.公正9.中庸适度10.清洁11.镇静12.贞洁13.谦虚。这十三项美德在现代,已经没有人能全作到了,大家只能做了七-八条。而这些推动了富兰克林,使他一步步走向人生的巅峰,这句话或许能给你启示,世界上没有能像诚实和廉洁一样,能使一个穷小子发财。富兰克林为世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这些,就是一个人成功的标识虽然我们不需要这样,但我们可以向富兰克林先生学*,使自己获得成功。
去年,我们学*了《天火之谜》一课,了解到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为了揭开雷暴的秘密,在雷电交加的天气里进行“风筝试验”。为此,我佩服他勇于探索、敢于试验的科学态度。
寒假里,我阅读了《富兰克林自传》一书,对富兰克林有了更深的认识及了解。富兰克林是美国最伟大的先驱者和美国民主的缔造者之一,是美国著名的科学家、出版家、外交家、政治家、哲学家和实业家,集六家于一身,可谓是成就非凡。除此之外,富兰克林还是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曾经参与起草并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毋庸置疑,富兰克林是历史上最杰出的成功人士之一。他取得这些成就的原因是什么呢?《富兰克林自传》一书中给了我答案。
富兰克林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来读书和买书。他认为,书是无价之宝,读书是他最大的快乐。可以说,读书是他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常常醉心于阅读,是书给予他智慧,给予他前行的能量。因此,我们也要坚定我们的决心,*时养成爱阅读的*惯。我们学校在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我要积极参与,每天阅读相关书籍,并做好佳句佳段的摘录,在作文的时候,尽可能地加以运用。总之,我要让自己与书为伴,与智慧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自己的灵魂。
富兰克林的成功,与他注重塑造自己的美德分不开。他曾给自己提出节制、勤勉、公正、谦逊等十三项美德要求,并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富兰克林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他的美德功不可没。为此,我也给自己确定了我的目标,那就是在自己身上也培养这些美德。我知道一下子全都尝试这些美德,是很难办到的,但我可以在一个时期内集中培养一点,接着培养另一项,直至越来越多。我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节制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清醒,抵抗旧*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他美德。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深深地知道:阅读给予我们前行的能量,美德给予我们成功的动力。今后,我会与德同行力求贤,以书为伴力求博,做到贤博兼修,向成功进发!
世界上有许多品质,它们能令我们更优秀。我有一本书《富兰克林自传》,读完后,我体会到富兰克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有一篇文章令我深受启发:
“富兰克林小时候和他的好朋友们一起去游玩,突发奇想想建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码头。于是他们便开工了。虽然他们盖了一次又一次,都没有成功,但是他们没有放弃,终于,有一次他们成功了。于是读到这儿,我明白了:
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其实这并不难做到,只要你想,它自然就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坚持,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品质。如果你没有,我想,你可能就完成不了什么大事业吧。你看,富兰克林坚持了,他不就成功了?盖成了自己的小码头,这样他们不就玩得更开心了?但我们并不会都坚持下来,所以我们也不会十全十美,不会什么都能做到。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我们也应该坚持下来,正如我们班的班训:“做好每一件简单的事,就是不简单!”既然有,就要遵守!
当然,我还读到了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若想在尸骨已毁后不被别人忘记,那就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点值得一写的事情。”
我们虽然还是一个小学生,但是我们能做的事太多了,只要你想,你就会成功!等我们将来长大了,你自然就会明白,这是对的。只要坚持下来,就能成功!
世界上还有许多需要具有的品质,它们就像是一个个小亮点,你所拥有的更多,你就更加耀眼!
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我了解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的不*凡的成长历程,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不禁 想向他学*,想要成为像富兰克林那样的人.
富兰克林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手工业家庭,由于家庭困难,他8岁入学,10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回家帮父亲 做蜡烛养家糊口。12岁时,他到小印刷所去学徒,当了*10年的印刷工人。在他的一生中只有2年的在校读书 时间,但他从未断过学*。他从伙食费中省些钱来买书通宵达旦地阅读。他如饥似渴的吸取各个方面的知识, 无论是自然、科学、技术、还是科学奖的论文,他都有认真研究过。了解了这些,就不难理解富兰克林为什么 能成为享誉世界的发明家、作家、外交家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了。
富兰克林不仅在自然科学的方面取得避雷针等多项重大发明,还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始人之一。出使法国 ,促成了美,法同盟的建立。他不仅让美国人民引以为豪,而且是世界人民的骄傲。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善于独立思考,是一个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虽然成功的道路是坎坷的,但 他没有因此而放弃理想。即使生活贫困,但还是想出一切办法挤出时间买书看书,学*知识。我对富兰克林这个 主人公无比的敬佩与崇拜!
其实对于富兰克林我是毫无印象的,偶然中看到这本传记值得一读,恰巧又在信阅上看到了。不得不说,富兰克林真的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他的生活经历丰富,成就颇丰,他的处世立身值得每个人学*(读外国文学最让我头疼的就是我老是记不住人名,还有同一个名字好几个人用)。
富兰克林从一个印刷厂学徒开始,成为美国的建国国父,并参与起草《独立宣言》,办印刷厂、写文章、做发明家、办大学、研究哲学,简直就是一个通才。不仅各方面都懂,而且都做得特别好,我觉得这一切都与他的经历,他的美德,以及他提到最多的读书有关。他从小就爱看书,但是受家庭条件的影响而不得不放弃读大学而去了哥哥的印刷厂做学徒。可哪怕这样,他依旧嗜书如命,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时间和机会来看书。果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从这一刻起就注定他的日后不会一直*庸。他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思想,一个人离开家去费城寻找自己的自由和发展机会,充分利用自己的才能谋得一*之地。不得不提一下富兰克林的一个总要品德,就是专注。做学徒、读书、打工,他都投入百分百的精力,迅速掌握技能并不懈怠,举一反三,善于创新,不墨守成规。
行为不可复制,但方法是可效仿的。富兰克林为人类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他的品质,希望能从中学*一二,以供自己使用。
富兰克林是百元美钞的正面肖像,是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又是伟大的科学家和大作家。富兰克林是美国精神的奠基人,为当时的美国人带来了物质上、制度上和精神上的巨大福祉,也是查理芒格的偶像。
《富兰克林》自传其实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写给自己儿子的一本家书,书中描述了富兰克林幼时家贫,十几岁就被迫辍学在哥哥的印刷所里当学徒;后来离开波士顿只身一人独创费城并萌发了开办印刷所的念头;后打工几年之后在朋友的帮助下自己创业,凭着自己的勤劳跟智慧赢得了人们的尊重,生意越做越好。最后又参与政治活动、军事活动……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终生的伴侣。”他的一生也时刻遵循着这一法则。诚实能赢得别人的信任,使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减少了不必要的勾心斗角所带来的麻烦,从而获取周围人的好感;勤勉能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所有限的时间去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从而事半功倍、生活充实。
要想做好人,无非就是找出自己的缺点跟不足,然后坚持不懈的去改正,假以时日定能养成良好的*惯,形成高贵的品格;做事亦如此。富兰克林正是遵循了这一条做人法则,在经历了大苦大难之后给自己制定了十三条戒律: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二、节言: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说,避免琐碎的闲聊。
三、秩序:物件有所归,办事有定时。
四、决心: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决心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好。
五、节俭:花钱要于人于己有利,绝不浪费。
六、勤劳:珍惜时间,时间要花在有用的事情上,力戒无意义的举动。
七、诚实:力戒虚伪欺诈,心存良知与公正,说话亦如此。
八、正直: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情;要做对人有益的事情,这是你的义务。
九、中庸:不走极端;别人对你的冒犯要是正当,就要善于容忍。
十、整洁:身体、衣物以及住所,要保持清洁;
十一、 宁静:对待琐事、*常事或者不可避免之事,不可自扰。
十二、 贞节:除了健康或者生育后代,否则少行房事;不要纵欲过度,有伤身体,切忌损害自己或他人的安宁或名誉。
十三、 谦虚:仿效耶稣与苏格拉底。
富兰克林为此制作了一个小本子,上面记下自己在这十三条中做的不好的,标一个黑点
直到花大把的时间一点点将上面的十三条美德逐一完善。
除了诚实、勤勉以及这十三条美德之外,善于思考、富有创造力、敢于挑战、中庸等等好的品质在这位伟大的思想家、发明家、政治家、实业家身上都有所体现。他影响了千千万万的美国人。包括后来的成功学大事拿破仑&希尔、奥格&曼狄诺都极力推崇这位伟大人士。
最*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惯必须废除,良好的*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1、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2、沉默。除非于人于己有利之言不谈;避免琐屑的谈话。
3、秩序。你的一切东西该有它们自己的'位置;你的工作何时干、何时完,该有它们的时间。
4、决断。决定做你该做的事;做好你决定的事。
5、俭朴。除非于人于己有益者不去花费,否则即为浪费。
6、勤劳。勿浪费时间;时间要常常用之于有用的事;弃掉一切不需要的举动。
7、诚恳。勿为有害之欺诈;勿思邪恶,唯念正义;如有言,言必诚。
8、正直。不要施行有害行为,也不要忽略你所应给的利益来损害任何人。
9、中庸。勿趋极端,制止因受到应得的损害而发怒。
10、清洁。身体、衣服与*惯,不许不洁。
11、宁静。勿为琐事或普通和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自扰。
12、贞洁。
13、谦虚。效仿耶稣和苏格拉底。
这些道德*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作文
最*一直在读书,也一直在写读书笔记。虽然自己的读书笔记写得总是不满意,但好在读的书绝大部分都很不错,想想也就释然很多了。权当自己做个记录吧,证明自己曾经也读过不少书,因为读过的书总是会忘得很快,具体内容也慢慢就模糊了,不然就跟白读了一样。这可能也是好*惯,一读完之后可以总结总结,二也可以自己练练笔,训练一下自己的表达能力。
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读自传类的书籍,而之所以会读这本《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是因为查理·芒格曾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他崇拜的偶像,甚至于《穷查理宝典》的书名也是模仿富兰克林所写的《穷查理历书》。
不得不说,这本自传让我读得异常轻松,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沉闷和枯燥。富兰克林始终以一种理性、坦荡和风趣的态度,对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进行描述,没有居高临下的说教,丝毫让人感觉不到任何修饰和美化。对于自己年轻时曾经犯过的各种,似乎在常人看有些难以启齿的错误,富兰克林也在书中一一写明。这是非常难得可贵的一种品质,对于像富兰克林这样在当时已经具有很高历史地位的人说,能够以*常心看待自己,实属不易。
我想,查理·芒格之所以崇拜富兰克林,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正是因为他身上具有诸多查理·芒格所提倡的品质,比如,谦逊,勤奋,善良,正直,热心,节俭,自制,理性等等。由于最初这本自传原本是富兰克林写给自己儿子看的,目的是通过讲述自己一生的事迹,能够让儿子少走一些弯路,学会如何积累财富,避开陷阱,过上幸福的生活,所以,这本自传写的非常写实。
而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人无完人,没有人生下就是完美或者伟大的,即使像富兰克林这样被认为是最伟大美国人之一的'人,本质上也是很*凡的,也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但是,从富兰克林的成长经历,我们可以发现,通过自己有意的培养,很多品质和*惯都是可以在后天形成的。富兰克林就是采用了一种计分卡的办法,写上自己最希望养成的美德,定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查核对,提醒自己按照正确的方式去生活。这样,久而久之,人的行为就慢慢改变了。这个方法我自己也有借鉴,效果还不错。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富兰克林的人生似乎有点太过于理性,用情不深,让人难以理解。无论是与家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与自己爱人之间,都没有体现出特别的关爱或者情感。在谈及他的妻子时,他最看重的似乎是她在事业上对他的支持和帮助,最高的评价仅仅为"是个贤内助"更糟糕的是,在婚前还曾经一度离开妻子跟朋友远去英国,甚至不打算回。从很多的细节可以看出,富兰克林不是一个特别注重感情的人。
当然,最终每个人的人生都还是自己选择的结果。想要什么,就追求什么,关键是要确定自己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从这个角度看,多看看别人的自传倒也不是坏事,特别是哪些我们各自认可的人。
1.当我们足够强大时,就会有足够的自信和底气,能够有选择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与其费力讨好别人,不如关注自己的影响圈,做自己力所能及可以改变的事情。
2.尽己所能的去多尝试不同岗位不同职业的工作,丰富人生阅历的同时,也能积攒很多职业技能和经验,这些都是除金钱以为宝贵的人生财富,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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