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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我想在湘西沈从文应该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他是我国*代著名的作家,他的《边城》让世人知道了湘西,而《沈从文自传》让我了解了在湘西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沈从文。
用现在老师们的话来说沈从文小的时候就是个典型的坏学生。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这时候的他过得很快乐。而不是像现在的孩子每天就是上课,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还得上各种辅导班,没有了一点孩子应有的活泼与朝气,在这一点上现代的孩子是多么悲哀的。
沈从文出生于湘西凤凰,沱江陪伴着他成长,这也养成了他对水有一种特殊的情节。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出于对水的这种喜欢,也使得沈从文的性格像水一样,看似温柔,却力道内存。
我不知道当时的湘西是怎样一个闭塞的地方,导致那里的孩子竟然喜欢看看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和耳朵竟然会觉得新鲜刺激,在这些孩子中沈从文也是其中之一。当时人命贱如草莽,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后来的军旅生活中才会更坚强吧。军队的生活是那么的苦可他却说:“我们虽各在收入最少的卑微位置上做事,却生活得十分健康。有时即或胡闹,把所有点点钱完全花到一些最可笑事情方面去,生活也仍是健康的。”虽然很累很苦却依然健康的活着,这里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与乐观。
沈从文——一个生活在水边的孩子,一个拥有水一样性格的湘西汉子。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我喜欢这种书,因为它告给我的正是我所要明白的。它不如别的书说道理,它只记下一些现象。即或它说的还是一种很陈腐的道理,但它却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
“为现象所倾心”是《从文自传》所传达的一种思想,沈从文先生通过写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反映这一理念。
小时候的频繁逃学,看似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其实他在到处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他学会了探索与认识大自然的美。
在私塾里,老师所教的,往往是死板的,无生命力的知识,容易把小孩子的思想给禁锢了。虽然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是却磨灭了孩子们童年时的活泼、好动以及调皮的天性,让他们渐渐对大自然的各种事物失去了乐趣,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向往。
而沈先生小时候的一切大人认为的“毫不自重”的行为,正是激发他无限潜能的钥匙,使他的人生经历变得十分丰富,十分有意义。
“为现象所倾心”表达的是沈先生自己的那点感想,那点“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观念,这些感想虽不那么哲学,但却是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这种能力是难能可贵的。
沈先生写的书,例如《从文自传》就是按照他所“喜欢”的那种书的模式所写的,书中以很大的篇幅用来写自己经历的事,偶尔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这件事所教会他的道理,一切都是那么流畅,道理虽然不是很哲学,甚至有些通俗,但是不生硬,不是生搬硬套上去的,与事件的情节是有密切联系的。
他很欣赏“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的作品,事实上沈先生也做到了。一本好书最重要的是它要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因为老人顽强拼搏的斗志;《从文自传》有,它是对“自然现象”或“现世光色”的神往而倾心的坚持。
王朔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从文便是那个年代文化流氓的代表。他每天不学*,上私塾逃学,掷骰子赌钱,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我们可能首先被沈从文的阅历“故事”所吸引:这位穿着草鞋从边地走来,没有上过多少学、却最终成为教授和大作家的“乡下人”,人物本身就极富传奇色彩。让我们了解沈从文从小如何“读社会这本大书”,感受他青春期的悲欢得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创作。这是一种收获。但更加重要的是,把沈从文的传记看作是一本关于人在逆境中成长的“教科书”。这部传记可能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迪是:困难和艰辛可以转化为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以锻造人坚韧的性格,激励人追求生活的意义。
另外,《沈从文自传》展示了一幅幅神秘有趣的风俗画,有的还很原始残酷,与我们当今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距离,读来有很强的“陌生感”。抓住这个感觉,我们可以注意其背后可能蕴藏着的悲剧,阅读时不停留于猎奇,最好能发掘“奇”中的人文思索,“奇”中的批判意识。比如,沈从文对于城市文明过于物质化显然持批评与焦虑态度,他力图从民间质朴原始的“生命方式”中提取人类文明的“活力”。这种看法也浸透了他的自传。
《沈从文自传》做到了既有线索展开,又有某些生活细部的回忆,两者结合,也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概括的叙述犹如人的骨架,把握着叙事的方向,可以避免繁琐的叙述,起到以少胜多的作用,对于童年生活经历的介绍,大多属于概括叙述。生活细部的描写则像人的血肉,可以使骨架丰满起来,显得真实生动。最后,他也让我们看到了湘西人民的质朴,他说“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人的勇敢直爽,即使打架,也显得那么可爱。
很喜欢沈老的文字,佩服大师运用文字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词藻,便能构造一个幽美的境界。想想现在的学校老是让学生读各种作文选,以期提高写作水*,其实多让学生读读这类的课外书,是非常好的。
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好像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可谓悲矣!
他是地区民族作家的代表,我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中文学子时刻以他为荣!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曾*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加之人又长大了一点,也间或有些不安于现实的打算,为一些过去了的或未来的东西所苦恼,因此生活虽在一种极有希望的情况中过着日子,但是我却觉得异常寂寞。”
“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世界的一切”。
从文先生看这世界,似乎总是客观却又包容的,那阳光底下再悲伤再恐怖的事儿,他都冷静地看着,安静地记着。
在一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有一个无拘无束的童年。
在辛亥革命时代,他见证了无数“愚蠢的杀戮”,整日逃学去乡里玩儿,看尽了人世风景。年少从军的体验,让他经历了更多,丰富了见识,更磨砺了意志。让他对生活这本书了解更多,仿佛一切都是新奇的,应用好奇的.心理去探究。
他看这一切都带着少年的眼光,鲜活极了,有用不完的劲儿一般。对于那些杀戮,描写总是淡的,兵荒马乱的年代在沈从文笔下都是*常的,每个角色都是真实可感的。他只说“我忽然发现看待世界的角度,还有这么多,视野还有这么广。”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商会会长女儿死去埋葬后,被一位卖豆腐的男子从墓里挖出,背到山洞里去睡了三天,又被送回坟墓。那位男子被发现后,遭就地正法。临刑前,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着自言自语,轻轻地说“美得很、美得很”。
沈从文后来说那微笑异常明朗,我眼里那微笑同样令人难忘,更多是因为从文先生的文字,感觉写下这些文字的人是一位冰冷的看客,没有任何情感,不轻易发表任何评论,小心翼翼,不留下痕迹。
他把背井离乡说得那么镇定从容,把**讲得如此*静,把对文学的景仰写得虔诚无比。
他走向更远处去,眼里有憧憬,脸上却是悲凉。
“我的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最难以忘怀的记忆在童年。
最美好的记忆在童年。
最能影响一生的记忆也在童年。
读完了《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明白了以上几点。
最先接触到沈从文是在他的《边城》里。“翠翠渡船、傩送唱歌”这些构成了一个淳朴、真实、自然的湘西。读了他的《沈从文自传》后才知道,沈从文笔下、书中一个个淳朴的农民、一段段真实的故事、一首首迷人的山歌,都离不开他“放荡而诡诈”的童年。
在《沈从文自传》中,他的记忆、他独特的童年,在我看来他的童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放荡不羁。
在沈从文的童年里,逃学是必修之课。“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他便肆无忌惮地开始逃学越是受到家庭的牵制,越是想要逃学,“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那时的沈从文是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孩子,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于是,他逃学“看人做香、下棋、大拳”,甚至还有“相骂”,逃学被发现后被转入离家更远的地方,这恰恰入了他的心愿。因为现下的他不用故意绕道上学,一路上照样可以看到许多有趣味的地方。有“带着极大眼镜磨针的老人、一起做三的学徒、腆这个大二黑的肚皮的皮匠、揣在凹形石辗上强壮的苗人。”还有“小腰白痴头戴头帕的苗妇人、扎冥器出租花轿的铺子”等等新鲜真实得农民生活,在这些所见的事物中,他懂得了很多,也为以后沈从文写乡土小说打下了基础。
现在,众多的人看来,要想学知识就在学校努力读书。我这种观点放在沈从文身上是绝对行不通的,向往自由的他喜欢大自然、亲*大自然。“我们在校外所学的实在比校内课堂上要多十倍”在校外,他接触大自然“辨别各种禾苗、认识各种害虫,”父母总认为这是调皮。对。他的确调皮,但因为他的放荡不羁,他的诡诈,他才与大自然如此之*的接触,才能受到大自然的触发,也才能让这个童年影响了他的写作。
从《沈从文自传》这本书中,我还读到了另外一个特殊的阶段,就是当兵。向往自由的他,渴望遇到各种新奇事物的他,终于远离了家乡,独自去完成那本“用人事书写的大书。”这段经历也影响了沈从文的写作以及他的人生。在军队里经常面对**,这给沈从文的童年回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一笔。同样,放荡不羁仍然存在于他的性格中。在军队里跟着“小号兵到城墙上去吹号”、“跑到制铁处”去看别人工作,体会小工人的们不一样的生活。“用筱竹做竖笛,四五个人各人口中含一个吹进营门”。这些都是沈从文在军队里所见到的,体会到的生活。这些独特的、难忘的生活深深的存留在他的记忆中,这些特殊的经历也丰富了他以后的写作。
用《沈从文自传》里的一句话“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可见,他的人生经历对他的写作有多大的影响,而影响一个人最深的经历便是童年。
沈从文的童年是丰富的,他的调皮,他的放荡,他的诡诈,造就了他不一样的写作风格。因此在《沈从文自传》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个赤着双脚、向往自然、追求自由的沈从文。这些性格使他的写作有着独特的淳朴、真实、乡土气息。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从文自传》这本书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些有关沈从文生*经历的自叙。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沈从文儿时的顽皮、逃课、以及那段军旅生活。从这一部分可以看出沈从文儿时那种不安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好奇心对他以后的写作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尔后半部分则是写沈从文为自己的创作集写的序、题记等谈论文学的文字。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前半部分那些有趣的经历,但知识有限,所以不能对《从文自传》提出独到的见解,以下是书中我最喜欢的句子。
“我的心总的为一种新的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的人是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的来,却不需要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来”、“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我明白人活在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在《从文自传》中还有多我喜欢的句子、段落,例如写湘西边城的风景,凤凰城的吊脚楼,具有特色的民间风俗等,在这我不一一陈述。观其沈从文的一生,可以说他既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生在那个风景如画的湘西边城,一脉清波赋予了他对美的认识与思考,使他感情流动而不凝固,所以在沈从文的小说中,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大自然本色的.描写,似乎像是世外桃源,从没污染过。但是,也因为时代的因素,使沈从文经历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艰辛。他颠沛流离的生活,加上别人又不能理解他的作品,他曾一度精神崩溃,也想自杀过,但他再次归队,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他的心似乎被什么弄柔和了,一生中仅有的柔和,就像沈从文自己说的:”冻结中的生命,似乎有了春天的日光照晒,在起始融解。“于是,沈从文又重新活过来了。从从文对待人生的态度,我学会了怎样去更加坦然的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与艰辛,人生再苦也不过如此。
历史的长河会冲洗掉尘埃,而留下的是那些沉甸甸的鹅卵石,在星河中熠熠生辉。而沈从文,就是那么一位文学巨匠,一个时代的巨匠,不管社会怎么变迁,我想他那独特的作品总会在星空中闪出光亮,永不熄灭。
一条寂寞的沱江,成就了沈从文一点忧郁气氛的文字风格,从汤汤的流水上,他明白了多少人事,学会了多少知识,见过了多少世界!
沈从文小时候是喜欢阴雨天气的,六月里照例的行雨来了,大的雨点吓人的霹雳同时来到,各人匆匆忙忙逃到路坎旁废碾坊下或大树下去躲避,雨落得久一点,一时不能停止,他必一面望着河面的水泡,或是树枝上反光的叶片。……所捉的鱼逃了,所有的衣湿了,河面溜走的水蛇,钉固在大腿上的蚂蟥,碾坊里的母黄狗,挂在转动不已大水车上的起花人肠子,因为雨,他会和伙伴到上上庙里去,在那空洞的石阶上,听着檐下溜滴沥声,想象力却更有了一种很好的训练的机会,因为雨,制止了身体的活动,心中便把一切看见的经过的记忆温*起来了。
从沈从文自传我们能了解到人于地的关系。记称“洞庭多橘柚”橘柚生产地方,在洞庭湖西南,沅水流域上游各支流。这儿树不甚高,终年绿叶浓翠,仲夏开花,香馥醉人。九月降霜后,缀系在枝头果实,被严霜侵染,丹朱明黄,耀人眼目,远望但见一片光明。正是这些橘子,桐油,下到常德,武汉,换来鱿鱼,海带等产品,联系着水手们和河流险滩传奇般的生活。
从沈从文自传我们能了解到人与人的关系,水手,士兵,**,乡绅,商会会长,守祠堂的老人。这里的人日头月亮看得多,放宽了眼界的心胸,才成就了他们浪子般的性格。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
他所写的故事,多是水边的故事,他的想象是在这条河水上扩大的,把过去的生活加以温*,或对未来的生活有和安排时,必依赖这一条河水,河水延长了他的感情与希望,且放大了他的人格——:“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
“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
逃学,这是一个对于现在的学生们非常陌生的词汇。大家最多也就上课睡一睡觉,开一下小差。大家或许很难想象一个大作家曾经逃过学。
我想,沈从文的父母明明那么对他有那么多的期望,他自己也明白,却为何还是有勇气去逃学呢?
毫无疑问,他有了自己想看到的,想去理解的,想到不同的社会去发现,而不仅仅局限于书本,这才是真正所谓的“大书”。
他做到了。从小就拥有想实现自己想法的勇气,虽然后来也因为自己的一己之见被白脸孩子骗。但这无疑是宝贵的,也因为这本大书,他才成为了一个大作家。
还有一点非常宝贵的是,他待自己真诚和善。为何明知学校家长打他骂他还要逃学?因为他不逃避自己的内心,尽管骗了家长,但却待自己真实。这也是单单书本知识无法带来的他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一路促使着他,为着美好的事物而活。
同样的,惩罚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想象。因为他对外面的事物憧憬,但眼下的情景容不得他,所以滋生了无穷无尽的想象。向往着天空和大海的蓝,向往着那些又蹦又跳的小虫子。
向往着,向往着,最终在这未知的大陆和充满活力的少年之间建造了一座联通的桥,走向神秘的彼岸。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曾*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天气看看渐渐的夜了下来,有些人已经在船头烧火煮饭,有些人已蹲着吃饭,我却坐在岸边一块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那时阔阔的江面,已布满了薄雾,有野鹜鸂鶒之类接翅在水面向对河飞去,天边剩余一抹深紫。见到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升起一分无言的哀戚,自己便微笑着,揉着为长途折磨坏了的两只脚。"
……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从文自传》,用从文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记叙他“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而他所生活的这个湘西小城,“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虽然从文先生自十五岁后离家就只回过一次小城,但他说“那地方我是熟悉的,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可见从文先生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从文先生的文字朴实无华,不经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就像一股温润的清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涓涓细流都沁人心脾。他的文章叙事*淡,有些地方看似记流水账,实则给人一种水到渠成、信手拈来的从容熟练感,也许这正是因为关于这座湘西小城的所有人和事都已深深地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烙印。
从文先生笔下的凤凰城,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有古老悠久的历史,有淳朴的民风民俗,有山川河流,有肥沃的土地,有丰富的物产,“兵卒纯善如*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与*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人们各安其职,过着*静祥和的生活,小城一派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景象。
在书中,小城“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似乎在从文先生眼里,凤凰城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只是在这里生活着他就会觉得开心满足。
小学时,从文先生还是个顽童,他尤其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看戏、去斗鸡、去赌博、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为了掩饰自己逃学童的身份把书包藏在土地庙里以至于最后把书包都弄丢了,总之,只要不待在学堂里读书,干什么都行。但是他其实是聪明的有天赋的,老师批评他之后他不服气,只是稍微用了点心,就能在班上名列前茅。
但他并不是真的那么不喜读书,而是他对于学*和生活有他自己的理解,有他自己的人生哲学。“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在他心里,人生这一本大书是富有趣味的、永远都读不完的。对于他来说,社会这个课堂要比学堂有意思得多,看铁匠打铁、看屠夫宰肉、看妇女们洗衣编织抽蚕丝、看工人们造纸造船打油、甚至看人做花圈扎纸人都能学到很多东西。“有许多生活,本来只需我们用身心去接*,去经验,却不必用一笔钱或一本书来作居间介绍。”
但这一切宁静美好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似乎就起了变化。
在书的中后段,整座湘西小城因为受到了外界战争不断地打扰和破坏,好像笼上了一层阴霾,突然失去了生机,就像是一口古井里的死水,波澜不惊,水波不兴,仿佛往里用力投下几颗石头也无法打破它的宁静。它悄然地存在于边陲,即使是屠杀和死亡也改变不了那里的人们亘古不变的生活。这口遗世独立般的古井,像是已被世人遗忘了许久,随着年月的流逝,渐渐地长满了厚厚的苔藓,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和心灵,而它的纯朴文化也如井水般日渐干涸消亡。从这个方面来看,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小城似乎与萧红先生笔下的呼兰河城有着许多的共同点。
从文先生在1917年参加湘西靖国联军第二军游击第一支队,驻防辰州(沅陵)。1918年自家乡小学毕业后,随当地土著部队流徙于湘、川、黔边境与沅水流域一带,后正式参军。在这两年里,他走过了更多的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事,也逐渐成长起来。
对于这段时期,从文先生在书中描写了大量的**场面——“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们部队又死去了两个,但到后来我们却杀了那地方将*一千。”“我们簇拥了这二十七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第一次杀了将*三十人,第二次又杀了五个。”“到那些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把头砍下来,在地面流一滩腥血。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
在读这本书之前,发生在边城的这种黑暗与残忍是我没有想到的。那一条条鲜活的逝去的生命在那些刽子手和看客眼里仿佛只是一些冷冰冰的数字,这些残暴血腥的**场面在从文先生*淡的描写之下更像是一场游戏,被衬托得更加冷酷无情。
更加可悲的是,许多人也并不关心他们自己的命运,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叹惋,对于军官们毫无根据的乱扣罪名、搜刮民膏民脂、贪污受贿腐败的行为他们丝毫没有反对和抵抗的意识,甚至就是摇骰子摇中了要被杀头他们也只是哀叹自己的运气不好,就像是刀俎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如同自传的扉页上写着的那句话:“这里的人不须明白一个夜里醒来是什么时候。他们那么忠实庄严的生活,担负了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继续在这世界中活下去。”也许是艰苦的生活压迫使然,也许是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使然,人们对未来看不到希望,也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就像没有舵的船,在生活的浪潮中随波逐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麻木枯燥,简单重复。
但在从文先生眼里,那里的人们和生活也许并不像我们简单地根据书中描写所想象和感受到的那样,他们或许只是在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机会的到来,正如他在书中所写:“但大家就是那么个人守住在自己一份生活上,甘心尽日月把个人拖到坟墓里去吗?可并不这样,我们各人都知道行将有一个机会要来的,机会来时我们会改造自己变更自己的,会尽我们的一份气力去好好作一个人的。应死的倒下,腐了烂了,让他完事。可以活的,就照份上派定的忧乐活下去。”
而人们等待的这个机会,从文先生抓住了!他其实很好学,也常常对各种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因此在部队里待了几年之后,他就从各种教官那里,从各种同事战友那里,从博学的统领官那里,学会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学会了说脏话,喜欢自称“老子”;他学会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也学会了烧得一手好狗肉……虽然他“耳濡目染”了军中的许多陋*,但同时他也渐渐地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做的并不是这些,在各种工作岗位的调动中,他练得了一手好字,也看了许多像《辞源》之类的好书还有古画,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有了知识的积淀,他想,他“得进一个学校,去学些不明白的问题,得向些新地方,去看些听些耳目一新的世界,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于是他决定上北京求学!自此,他“便开始进到一个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对于从文先生来说,这就是他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机,从一个“乡野村夫”到正式“从文”的转变。
从文先生的内心其实是矛盾的。他既有着浓厚的对昔日湘西的怀念和赞美之情,也有着对古老小城的封闭落后的悲哀和惋惜。但他的矛盾也有着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有人说不管沈先生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但不论怎么说,从从文先生的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湘西始终在他心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对这座小城的温暖的回忆也感染了许多的读者。
从文先生说:“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是的,对于人性和生命哲学的思考是从文先生的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的事情,也许我们穷尽一生去了解探究也无法参透。人的一生,是读的一生。从小读到大,从大读到老。只有读不尽的,没有能读完的。只有读之有悟的,绝无读之无益的。
汪曾祺在写给从文先生的挽词中写道:“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从文先生一生都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他率直、纯真、善良、乐观开朗、好奇而富有想象力、热爱家乡、热爱生命,且始终保持着一种非常积极的态度去融入社会、体验各样不同的生活,敢于跳出自己固有的生活模式,从社会生活中源源不断地汲取着养分,即使遇到了挫折和磨难也从不退缩。“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他的文字读来总是令人感觉*易*人、亲切易懂、能使读者产生共鸣,正是因为它来源于生活,贴*生活。即使他身处于虚伪、自私和冷漠的都市,却仍然醉心于人性之美,赞叹生命之美。我想从文先生的这点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当代大学生学*的,在离开了大学这个象牙塔之后,我们依然要不忘初心,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正如从文先生所说:“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我想,读人生这本大书,是每个人一生必修的功课。
“我喜欢这种书,因为它告给我的正是我所要明白的。它不如别的书说道理,它只记下一些现象。即或它说的还是一种很陈腐的道理,但它却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
“为现象所倾心”是《从文自传》所传达的一种思想,沈从文先生通过写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反映这一理念。
小时候的频繁逃学,看似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其实他在到处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他学会了探索与认识大自然的美。
在私塾里,老师所教的,往往是死板的,无生命力的知识,容易把小孩子的思想给禁锢了。虽然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是却磨灭了孩子们童年时的活泼、好动以及调皮的天性,让他们渐渐对大自然的各种事物失去了乐趣,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向往。
而沈先生小时候的一切大人认为的“毫不自重”的行为,正是激发他无限潜能的钥匙,使他的人生经历变得十分丰富,十分有意义。
“为现象所倾心”表达的是沈先生自己的那点感想,那点“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观念,这些感想虽不那么哲学,但却是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这种能力是难能可贵的。
沈先生写的书,例如《从文自传》就是按照他所“喜欢”的那种书的模式所写的,书中以很大的篇幅用来写自己经历的事,偶尔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这件事所教会他的道理,一切都是那么流畅,道理虽然不是很哲学,甚至有些通俗,但是不生硬,不是生搬硬套上去的,与事件的情节是有密切联系的。
他很欣赏“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的作品,事实上沈先生也做到了。一本好书最重要的是它要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因为老人顽强拼搏的斗志;《从文自传》有,它是对“自然现象”或“现世光色”的神往而倾心的坚持。
王朔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从文便是那个年代文化流氓的代表。他每天不学*,上私塾逃学,掷骰子赌钱,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我们可能首先被沈从文的阅历“故事”所吸引:这位穿着草鞋从边地走来,没有上过多少学、却最终成为教授和大作家的“乡下人”,人物本身就极富传奇色彩。让我们了解沈从文从小如何“读社会这本大书”,感受他青春期的悲欢得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创作。这是一种收获。但更加重要的是,把沈从文的传记看作是一本关于人在逆境中成长的“教科书”。这部传记可能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迪是:困难和艰辛可以转化为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以锻造人坚韧的性格,激励人追求生活的意义。
另外,《沈从文自传》展示了一幅幅神秘有趣的风俗画,有的还很原始残酷,与我们当今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距离,读来有很强的“陌生感”。抓住这个感觉,我们可以注意其背后可能蕴藏着的悲剧,阅读时不停留于猎奇,最好能发掘“奇”中的人文思索,“奇”中的批判意识。比如,沈从文对于城市文明过于物质化显然持批评与焦虑态度,他力图从民间质朴原始的“生命方式”中提取人类文明的“活力”。这种看法也浸透了他的自传。
《沈从文自传》做到了既有线索展开,又有某些生活细部的回忆,两者结合,也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概括的叙述犹如人的骨架,把握着叙事的方向,可以避免繁琐的叙述,起到以少胜多的作用,对于童年生活经历的介绍,大多属于概括叙述。生活细部的描写则像人的血肉,可以使骨架丰满起来,显得真实生动。最后,他也让我们看到了湘西人民的质朴,他说“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人的勇敢直爽,即使打架,也显得那么可爱。
“便开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法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
沈从文的学历并不高,但他从一所又一所“学校”毕业,成为了比肩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家,那样一些独一无二的“学校”着实令我羡慕的。
在正式入伍前的“学校”,沈从文收获的,是对自然的探索。
那股对一切事物好奇的孩子气让他了解了野猪脚迹同山羊脚迹的分别,学会了赌术,掌握了游泳的本领,并且对上学路上的铺子驻足观看,没有什么能真正阻挡他对世界的渴望,反而加深了他的世界的好奇。靠着他融入社会学到的稀奇古怪,他选择毕业,参军。
而第一次参军后的“学校”,自由则造就了他更深接触这个世界。
他并不知道他要干些什么,对军队里的肆意杀害索然无味,只是吃着一碗汤圆,看着在正规学校的同龄人打着球,为长官炖狗肉,也许只有看新事物和被叫“小师爷”能使他真正高兴吧。他就这样无忧无虑的活着,而文秘书则带给他了新知识,让他了解了他目所及之外的知识,可好景不长,他被迫毕业了。
在这个“假期”里,乡下人对自己能力的认可让他吃了亏,他只好逃离又来到了“学校”。
这次他将前两次学*所得结合了,他爱上了书法,背着几本字帖在几个“学区”间来往,并且有耐力去真正练*。他在会议室接触了很多旧东西,学会了历史。知识驱使着他去行动,去获取。
而经过大病后,他理解了生死,觉得是时候去赌一把,让自己的一生变得更有意义,他再次选择毕业,前往了那所可能无法毕业的学校。
沈从文用对知识的渴望不断成长着,在探索世界中发现有益的,再抓住喜爱的事物坚持着。
荣格自传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荣格自传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没有手机没有网的这段时间,带着点戒断反应读《荣格自传》。书非借不能读,这本书自然不是我的。我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下卷还放在那里没看。
看完《荣格自传》,我不知道这篇读后感是不是应该写上“第一次”三个字,很难说以后会不会读第二次,毕竟戒断反应中读得不细,况且理智告诉我,这样的书应该有重读一次的价值,恰如荣格读弗洛伊德的著作,也是隔了些年头又拿来翻看的。
也许是下笔者的缘故或翻译者的缘故,这本自传的风格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以及《精神分析引论新编》差别很大,当然我更希望是荣格本身与弗洛伊德之间的差别。这本自传更散漫意识流,好多地方如同散文,一些描写又*如小说。
充满历史感的幼年环境,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构成,很早就关注到自己个性有别于他人的荣格敏感的体味着成长的变化。这种敏感的觉察终其一生,构筑着他灵魂栖息的塔楼。他将这座塔楼以曼荼罗为标志,如同隔离世外的独行宇宙,无所不包无所不有,但也预示着,塔楼之外无边无际的是他人的城堡与部落。
精神分析的.构建是源于自省的,即便有着大量案例经验的积累,它仍然是以自省为核心的一种思考方法。荣格的宗教特征,弗洛伊德的**特征,霍妮的女权特征,阿德勒的超越特征……没有一种精神分析的体系是脱离其创始者的内省。我们意识的世界是心灵的,没有内化的经验是不被察觉的。在此基础上面对疑问、阻碍、矛盾,精神分析流派的工作者们尝试解读世界,其实也就是在解读自己的心灵,直到他们的世界能够装盛在理论的大碗里,才有片刻满足于安宁。其实我们何尝不是时时刻刻的在解读这个世界与自我的关系呢?然而,外部世界无穷尽,内心世界怎么会“无新鲜事”?理论的大碗总是不够大。荣格归之于神秘,承认神秘的存在,亦即承认了外部世界的存在。承认掌控之外的事物,避免神经症的困扰。幻觉、梦、预知,统统有了归处,接受了这分裂的两个世界也就接受了分裂的人格。
为什么精神分析作为一种治疗方法,促进成长,而耗时甚长?精神分析不解决问题。精神分析帮助来访者认识自己所构建的世界,修葺自己的塔楼,同时引水入渠,添加灵动。来访者的问题在这里能够被接受,重新被解读,原有的大碗可能重铸了,也可能在大碗之外有了可以失去理智与控制的归墟。心灵有了稳固的塔楼,同时变得更加宽容,随时可以增添新的建筑,这大概就是《荣格自传》给我最浅显的触发。
读完了这本书,久久不能释怀。
能够大度、宽容地对待别人,是一种最为高尚的品德;而能够大度地对待自己最讨厌的人,更是一种举世无双的美德。甘地正是如此。
他对亲人宽容、对友人宽容、对陌生人宽容——甚至对敌人宽容。这是什么?是涵养。
涵养,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涵养,是对他人宽容,忽视他人不太光彩的那一面,多关注生活中美好的一面。例如不为皮鞋被污水所污而感到不快。总之,涵养是乐观的,令人欢愉的。甘地也是因为这一点,才有毅力坚持宽容。
但是,涵养还是有限度的,当原则遭到侵犯时,甘地对于无限侵犯人民的英印帝国*时,他拍案而起,号召人民发起和*斗争,即所谓“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是甘地的另一伟大之处,他不仅仅有涵养,而且在关键的原则上决不退让,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不能无穷无尽的沉迷于欢愉之中,这也是甘地的另一伟大之处。“色之艳以,多视则盲;声之悦以,多闻则聋;味之丰以,多食则木;触之欢以,多触则麻。”孟子如是说,物极必反,过于追求感官快感,会使人空虚、迷失,灵魂找不到锚点。“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会思考是人的体现,我们需少看一会儿电视,多读一些经典,让自己学会思考,脱离过度欢愉。
甘地,一位智慧与谦逊、果敢与坚定,将全部力量用于推动一个弱小民族崛起的人。一位将人生目标贯彻到底的人。
甘地,一个伟大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富兰克利自传》有感读完《富兰克林自传》,可以深切体会到本杰明·富兰克林写作简明、幽默、清晰的风格。在书中,他把自己的才学归功于阅读,他作为自己父亲十七个孩子中的第十五个,因家庭经济困难只读过两年小学,十二岁的时候就在其哥哥的印刷厂里打杂,一些偶然的机会让他接触到一些诗集,读罢后甚是喜爱,于是自那时侯起他就迷上了阅读,他在自传中提到希望每个人能更多接触到各种书籍,对公民素质的`提高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见他有多么的热爱和推行阅读,而这个*惯一直保持到他去世。
为了阅读,他省下微薄的生活费用于购书,以及结交一些书店里的店员,在夜里偷偷借书,清晨归还,他读的书涉及历史,哲学,诗歌等等。阅读给了他丰富的知识与辞藻,他在成名后经常读报,自己还开设了家报社,写一些针砭时弊的文章,讽刺一些不当的政治行为,同时还着手做一些电学实验,他在历史上诸多领域做过许多贡献,以至于很多人都不知道富兰克林到底是一个人还是很多人都叫这个名字。丰富的阅读,造就了非凡的富兰克林。而反观自己,纵然不及富兰克林如此的热爱阅读,但我的确能领悟到书中思想的魅力。上学的时候读一些小说和杂志,用以放松心情,不得不说阅读的确有巨大的魔力,无论一天的课程有多么繁重心情有多么糟糕,只要打开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烦恼马上就烟消云散。
每每在图书馆中行走,空气中弥漫书的气息总能令人安心,所以很多时候我宁愿在图书馆中学*。记得大学图书馆里有个读书漂流俱乐部,本身是一个公益性的组织,旨在不浪费每一本书让更多的人能读到丰富多彩的书籍。俱乐部的特色就是书籍漂流,把自己不需要的书放在图书馆专门设置的藏书处,然后自己就获得一张会员卡,凭卡能在藏书处借阅别人放在那里的书,于是就实现了书籍的流动和共享。我曾经借到其中的一本关于管理的书,打开后才发现这是一个经管学院的同学放在这里的,里面勾画了各种重难点,在一些经典例案旁做了详细解析,特别暖心的是在书的最后几页还附了一张小纸条,上面罗列了许多管理类书籍,并写下“如果对管理感兴趣的话可以尝试阅读以上书目”,书籍在这里把人与人联系在一起,每每看到别人在书中留下的温馨提醒,都似有股暖流淌过心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每一本书都有各自的养分有待读者去吸收,《资本论》解释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圣经》表达出信仰让生活更美好,《我的奋斗》揭示了希特勒坚定毅力和复兴日耳曼民族的强烈愿望。我需要更多的阅读,吸取每本书中的营养,伴我在今后人生中成长。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个暑假我读了《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部代表作品,它描述了富兰林从一个贫困家庭中经历种种磨难后成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成长经历。
《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国第一部现代自传,它叙述了成功的经历和失败的教训。富兰克林出身贫寒,十二岁就为做印刷匠的哥哥詹姆斯做学徒,在詹姆斯出版的《新英格兰报》,富兰克林开始成为撰稿人。后来因为兄弟关系破裂,富兰克林而离家出走。到辗转纽约、费城等地方,富兰克林从打工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成功的老板。后来通过刻苦的自学,最终成为勋卓著的政治家、有多项成果的科学家和成功的实业家。
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的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出色的人。托马斯。杰斐逊曾这么说过:“他是美国的第三任总统,可见这本书带给美国人的影响至深。
我读后深有感触,我们现在的条件不知道要比富兰克林好多少倍,但为何我们却没有他成功呢?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找理由,成功总是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构成的,成功其实不难,是人的本心。一颗用坚持的不会放弃的心!我也要学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刻苦学*,不管成功与否。
暑假里,我读完了《富兰克林自传》,深有感触。
富兰克林,原名本杰明.富兰克林。他是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也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还曾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他的《穷理查历书》包含了大量关于勤俭致富与为人处世得精彩箴言,被誉为美国文化的基石,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自传》更是以其左包含的人生奋斗与成功感悟,以及对善于美德的褒扬,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富兰克林17岁就被他的'哥哥虐待,,他的文章引起了殖民地**和亲教善男性女们的敌视,所以就一人搭船南下。一路上也是千辛万苦,经过纽约,再到费城先从学徒工做起,靠自己的勤奋,智慧自立门户,。成了成功的印刷商,于是又办报纸,又当邮政局长,从事公益事业,出任了殖民地议会议员,最后成了开国元勋之一。
富兰克林不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的天才,他是一位顺应实事,靠自己勤学苦干打造出来的通才。富兰克林无疑是一位文化英雄,造就这位英雄的实施又是怎样的?
世界上有许多品质,它们能令我们更优秀。我有一本书《富兰克林自传》,读完后,我体会到富兰克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有一篇文章令我深受启发:
“富兰克林小时候和他的好朋友们一起去游玩,突发奇想想建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码头。于是他们便开工了。虽然他们盖了一次又一次,都没有成功,但是他们没有放弃,终于,有一次他们成功了。于是读到这儿,我明白了:
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其实这并不难做到,只要你想,它自然就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坚持,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品质。如果你没有,我想,你可能就完成不了什么大事业吧。你看,富兰克林坚持了,他不就成功了?盖成了自己的小码头,这样他们不就玩得更开心了?但我们并不会都坚持下来,所以我们也不会十全十美,不会什么都能做到。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我们也应该坚持下来,正如我们班的'班训:“做好每一件简单的事,就是不简单!”既然有,就要遵守!
当然,我还读到了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若想在尸骨已毁后不被别人忘记,那就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点值得一写的事情。”
我们虽然还是一个小学生,但是我们能做的事太多了,只要你想,你就会成功!等我们将来长大了,你自然就会明白,这是对的。只要坚持下来,就能成功!
世界上还有许多需要具有的品质,它们就像是一个个小亮点,你所拥有的更多,你就更加耀眼!
最*我读了一本书,叫《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我读了这本书后有了很多的启发。
本杰明是他家最小的一个,他刚开始在他哥哥的印刷工厂里工作,他每天中午吃的东西就是一块面包,后来,他不想在他哥哥的工厂里打工,想自己去独自开家工厂。刚开始,他的父母和他的家人都不同意他出去开工厂,有的说:"你的年龄太小了。"还有的说:"你的经验不够,很容易被别人骗。"可本杰明。富兰克林还是坚持自己的意愿,最后在一个人的帮助下,他的家人才同意本杰明。富兰克林去了费城,开了一家工厂。
我看完这本书后,知道了本杰明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而且他也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还是一个非常坚持自己意愿的'人,这些就是他的财富。因为,会节俭可以节省很多钱,讲原则的人是一个有意志、品德也很高尚的人,坚持自己意愿的人不容易上当。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节俭、有原则、坚持自己意愿的人,不要浪费,不要做缺德的事,不要什么事都听别人的。
在暑假里,我读了《富兰克林》自传,它主要讲了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工人家庭,由于家境贫寒,他只读了两年学便辍学,12岁就去他哥哥的印刷所当学徒,富兰克林在空余时间读书,还四处游历,在费城举办了一个共读社,25岁时在费城又创办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45岁又创办了费城大学。后来,他帮助美国独立,在1776年到1785年之间出使法国,1778年缔结了美法联盟。
我认为富兰克林是一个努力的人。他早年辍学,但在空余时间还努力读书,他长大以后更爱学*,获得了多个学院的学位。
我还认为他十分爱国,他参与了起草《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还用他丰富的认识让美国与法国联盟,对美国有着众大贡献。
他也是一个为世界做出了世大贡献的人,他在电学中是一个著名的人物,他提出了电的单流质理论,还创造了电荷守恒定律,并且破除了人们对雷电的`恐惧,统一了天电和地电,并制造了避雷针。
他并且是一个善于发明的人,他发明了三轮钟、高架取书器、新式路灯等,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在的便利。
富兰克林是一个努力、爱国、为世界做出贡献、善于发明的人。他的品牌值得我们去学*。
其实对于富兰克林我是毫无印象的,偶然中看到这本传记值得一读,恰巧又在信阅上看到了。不得不说,富兰克林真的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他的生活经历丰富,成就颇丰,他的处世立身值得每个人学*(读外国文学最让我头疼的就是我老是记不住人名,还有同一个名字好几个人用)。
富兰克林从一个印刷厂学徒开始,成为美国的建国国父,并参与起草《独立宣言》,办印刷厂、写文章、做发明家、办大学、研究哲学,简直就是一个通才。不仅各方面都懂,而且都做得特别好,我觉得这一切都与他的经历,他的美德,以及他提到最多的'读书有关。他从小就爱看书,但是受家庭条件的影响而不得不放弃读大学而去了哥哥的印刷厂做学徒。可哪怕这样,他依旧嗜书如命,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时间和机会来看书。果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从这一刻起就注定他的日后不会一直*庸。他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思想,一个人离开家去费城寻找自己的自由和发展机会,充分利用自己的才能谋得一*之地。不得不提一下富兰克林的一个总要品德,就是专注。做学徒、读书、打工,他都投入百分百的精力,迅速掌握技能并不懈怠,举一反三,善于创新,不墨守成规。
行为不可复制,但方法是可效仿的。富兰克林为人类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他的品质,希望能从中学*一二,以供自己使用。
在今年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富兰克林自传》的书。现在,我就来为你介绍一下富兰克林和这本书,并与你谈一谈我的读书心得吧!
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1706年1月17日,逝世于1790年4月17日,是一位科学家,政治家。
本杰明·富兰克林由于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里,他几次被迫撤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在费城创办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印刷厂。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在支持着他。除了勤奋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省下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富兰克林看来,读书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书是无价之宝,里面的知识更是求之不得。
这本书让我领悟到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就能品尝到成功的果实。
此外,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求学精神,为人处事的方法与优秀品质都值得我们这代小学生的学*。
一个出生低微的青年,缺点很多挫折不少,但是凭借对知识的渴望、对未知的好奇、对提高自身的不懈努力以及对服务他人的一腔热情,最终在文学、科学、商业、政治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成就,成为了被印在百元美钞上的男人。
这本自传的前半部分最有趣,写了很多年少时光的真实细节。既有青年人的上进,比如坚持用午餐和下班的时间通过阅读和仿写提高自己的写作水*;也有很多其他人可能不会写进自传的`内容,比如懊恼自己因为对朋友的女友动手动脚导致朋友的绝交,从而也要不回来朋友欠自己的债了。
在他的诸多优点中,最让他与众不同的应该是他的好奇心和实干精神。上至闪电的本质与洋流的温度,下至壁炉的构造和路灯的设计,他全都关心并且用实践来验证。自从40岁上下通过开连锁印刷厂实现财务自由以后,他有了更多的时间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但是他对世界的好奇和从身边做起服务他人的热忱其实从很早就显现出来了,并贯彻一生。
富兰克林是一个杰出的人,可以说是实用主义的代言人。没有太多形而上的思来想去,就是撸起袖子干,干出一番天地,值得敬佩。
富兰克林无疑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世界范围,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而读他的自传,我没有发现他有多么伟大的事迹,当然这他起草修改《独立宣言》的丰功伟绩,在他的自传中还尚未叙述到。
但通过他的这本薄薄的自传,在*凡的“絮絮叨叨”中,正体现了他*凡的伟大。
一是人格的伟大。他总结了13项美德,通过不断的修炼,不断的检视自我,使自己的人格日趋完美,正直、诚实、廉洁自律,朋友们和周围的人都信任他,从而能够完成一项又一项的公共事务。
二是好学的品质。他出身卑微,只有小学文化水*,但却在电学等领域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改良了壁炉、路灯等,为人们节约木材、方便生活做出了贡献。他还自学了法说、意大利语、拉丁语等语言,让我们这些还在苦苦挣扎学英语的人情何以堪!
三是写作的能力。这是他在议会等公共事务中发挥作用主要的工具,他自己坦言不善言辞,而每一篇文章提案,为大家更好地理解他的思想,提供了条件。现代社会同样如此,如果不善于表达自己,人们只能认为你肚中空空,没有真才实学。
成为富兰克林式的人物,固然需要一定的时代背景,一定的机遇,而以他的出身,达到如此的人生高度,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获得启发的。王阳明先生讲:“人人皆可成圣贤”,只要我们不断的修炼自己、专心好学、善于展现,机会一定会不期而遇,人生定会精彩,不枉此生一场……
这个月,我认真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感觉深受启发。书中讲述了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生*。他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10岁辍学打工,12岁到哥哥的工厂工作,20岁自己开修理厂……20多年来他历经坎坷,但他始终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读书,读书!这使他在年青的时候知识就非常渊博。读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他艰难而又辉煌的.人生,让我敬佩不已。
富兰克林是一个善于观察、勇于实践、百折不挠的人。从他那“捉天电”的实验中就可以看出,他不顾权威人物的阻拦,最终证实了“上帝的怒火”是无稽之谈,雷暴只是普通的放电现象而已。正是这种善于观察、勇于实践、百折不挠的精神,让他最终取得了成功,并被后人尊称为“美国之父”。
联想到我自己,有一次我们数学考试,其中一道题目很难,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做完。考完后,我又认真思考了一下,发现还有更好更简便的方法,看来还是我的观察分析能力不够强啊!与富兰克林相比,我们在学*中遇到的困难小多了,富兰克林在那么多的困难面前都能做到不轻言放弃,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呢?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富兰克林就是我的学*榜样,教育我努力做一个善于观察、勇于实践、永不放弃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出生低微的青年,缺点很多挫折不少,但是凭借对知识的渴望、对未知的好奇、对提高自身的不懈努力以及对服务他人的一腔热情,最终在文学、科学、商业、政治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成就,成为了被印在百元美钞上的男人。
这本自传的前半部分最有趣,写了很多年少时光的真实细节。既有青年人的上进,比如坚持用午餐和下班的时间通过阅读和仿写提高自己的写作水*;也有很多其他人可能不会写进自传的.内容,比如懊恼自己因为对朋友的女友动手动脚导致朋友的绝交,从而也要不回来朋友欠自己的债了。
在他的诸多优点中,最让他与众不同的应该是他的好奇心和实干精神。上至闪电的本质与洋流的温度,下至壁炉的构造和路灯的设计,他全都关心并且用实践来验证。自从40岁上下通过开连锁印刷厂实现财务自由以后,他有了更多的时间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但是他对世界的好奇和从身边做起服务他人的热忱其实从很早就显现出来了,并贯彻一生。
富兰克林是一个杰出的人,可以说是实用主义的代言人。没有太多形而上的思来想去,就是撸起袖子干,干出一番天地,值得敬佩。
这个暑假我读了《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部代表作品,它描述了富兰林从一个贫困家庭中经历种种磨难后成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成长经历。
《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国第一部现代自传,它叙述了成功的经历和失败的教训。富兰克林出身贫寒,十二岁就为做印刷匠的哥哥詹姆斯做学徒,在詹姆斯出版的《新英格兰报》,富兰克林开始成为撰稿人。后来因为兄弟关系破裂,富兰克林而离家出走。到辗转纽约、费城等地方,富兰克林从打工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成功的老板。后来通过刻苦的自学,最终成为勋卓著的政治家、有多项成果的'科学家和成功的实业家。
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的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出色的人。托马斯。杰斐逊曾这么说过:“他是美国的第三任总统,可见这本书带给美国人的影响至深。
我读后深有感触,我们现在的条件不知道要比富兰克林好多少倍,但为何我们却没有他成功呢?不要为自己找借口、找理由,成功总是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构成的,成功其实不难,是人的本心。一颗用坚持的不会放弃的心!我也要学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刻苦学*,不管成功与否。
以前,听到富兰克林,第一个印象就是他是一名科学家,发明家。发明了避雷针。可是,当读了《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才知道他不仅是科学家,还是一名记者作家、印刷商、政治家、外交家。而且不止发明了避雷针,还发明了新式壁炉、双焦点眼镜和蛙鞋。
除此之外,他还整理了十三条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美德,并每天都检点自己一遍,看看自己有没有做到这些。这些美德分别是:节制、缄默、秩序、决心、节俭、勤奋、诚信、正义、中庸、清洁、*静、贞洁和谦卑,我认为他做得最好的是谦卑,因为在他的自传中,对他最高的成就——发明避雷针只是一笔带过,没有任何详细的描述。他写了一本《穷理查历书》,里面都是他自己悟出来的为人处世、勤俭致富的箴言。并且他在学*上勤奋刻苦,30岁就精通法语、拉丁文、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当然还有母语英语)。
富兰克林的一生做出了如此大的贡献,难怪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做出了如此高的.评价:在我的一生中,能让我敬佩的人有三位,第一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位也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三位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最*我读了一本书,叫《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我读了这本书后有了很多的启发。
本杰明是他家最小的一个,他刚开始在他哥哥的印刷工厂里工作,他每天中午吃的东西就是一块面包,后来,他不想在他哥哥的工厂里打工,想自己去独自开家工厂。刚开始,他的父母和他的家人都不同意他出去开工厂,有的说:"你的'年龄太小了。"还有的说:"你的经验不够,很容易被别人骗。"可本杰明。富兰克林还是坚持自己的意愿,最后在一个人的帮助下,他的家人才同意本杰明。富兰克林去了费城,开了一家工厂。
我看完这本书后,知道了本杰明是一个非常节俭的人,而且他也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还是一个非常坚持自己意愿的人,这些就是他的财富。因为,会节俭可以节省很多钱,讲原则的人是一个有意志、品德也很高尚的人,坚持自己意愿的人不容易上当。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节俭、有原则、坚持自己意愿的人,不要浪费,不要做缺德的事,不要什么事都听别人的。
世界上有许多品质,它们能令我们更优秀。我有一本书《富兰克林自传》,读完后,我体会到富兰克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
有一篇文章令我深受启发:
“富兰克林小时候和他的好朋友们一起去游玩,突发奇想想建造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码头。于是他们便开工了。虽然他们盖了一次又一次,都没有成功,但是他们没有放弃,终于,有一次他们成功了。于是读到这儿,我明白了:
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其实这并不难做到,只要你想,它自然就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坚持,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品质。如果你没有,我想,你可能就完成不了什么大事业吧。你看,富兰克林坚持了,他不就成功了?盖成了自己的小码头,这样他们不就玩得更开心了?但我们并不会都坚持下来,所以我们也不会十全十美,不会什么都能做到。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我们也应该坚持下来,正如我们班的班训:“做好每一件简单的`事,就是不简单!”既然有,就要遵守!
当然,我还读到了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忆犹新:
“若想在尸骨已毁后不被别人忘记,那就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点值得一写的事情。”
我们虽然还是一个小学生,但是我们能做的事太多了,只要你想,你就会成功!等我们将来长大了,你自然就会明白,这是对的。只要坚持下来,就能成功!
世界上还有许多需要具有的品质,它们就像是一个个小亮点,你所拥有的更多,你就更加耀眼!
今天,我要分享的是第二章的内容,主题是家世和童年,因为这里涉及一些历史背景,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先进行一些背景知识的介绍,这样会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富兰克林成长的环境。
Q:书中所指的“血腥玛丽”是什么?
A:这里的“血腥玛丽”的原型为玛丽一世(Mary I,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玛丽一世(1553~1558年在位)成长于欧洲宗教改革的汹涌大潮之中,其时英国也成为天主教和新教进行殊死搏杀的场所。
她的母亲凯瑟琳是一位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公主,而她的父亲亨利八世为了达到与她母亲离婚的目的,不惜背叛天主教,与罗马教皇决裂,并在国内扶持新教,迫害天主教徒。也许由于上述的成长过程,她成为了一个死硬的天主教徒,并对新教有着刻骨的仇恨。
成年后,她因为拒绝改信新教而几乎被亨利八世推上叛国的审判台,后来又与当时天主教世界的捍卫者——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结婚。
登上王位后,她立即宣布恢复天主教,并对新教徒采取了高压政策,屠杀其中的激进分子,在她统治5年中,有300余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包括那个敢于宣布她父母的婚姻为无效、她为私生女的克兰默大主教等,而被迫流亡国外的新教徒则不计其数。她终于以其暴行获得了英国人民对其“血腥玛丽”的称谓。
巜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人民百年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着人生奋斗的真知,以及善于美的真谛,是一本公认的好书。毋庸置疑富兰克林是美国最杰出的人,成为了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科学家和实业家。还告诉我们要刻苦自学,远离陋*,健全人格
纵观富兰克林的.一生,其实他也没有太优越的生活条件,他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皂烛制造商家庭。由于经济困难而辍学。日子过得艰难,他却应用闲暇时间拼命读书,在许多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还通过努力自学熟练掌握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和拉丁语。
我们要尽可能的学*富兰克林立下的13条美德:沉默,生活秩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中庸适度,清洁,镇静,贞洁,谦虚。这13条箴言,一个上进的人,势必会严格地要求自己做到最好。
我认为他是真正努力好成功的典范,可以作为我们所有人人生的榜样。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我深知人不可被懒惰所征服,不可被原来的自我所束缚。还要学会脚踏实地,勤劳刻苦……学富兰克林,做一位成功的人!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美国人之一。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和发明家。他是美国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还曾进行过多项关于电的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蛙鞋等等。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年1月17日出身在波士顿。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在这期间,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穷困为耻的勇气,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在当今的社会,我们有着良好的学*环境,干净整洁的教室,还有父母、老师和同学的关心,这都为我们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也为我们带来了无限的动力。比起富兰克林小时候,我们的生活条件明显变得更加富裕。所以,我们更应珍惜这种资源,更应该努力的学*,学*富兰克林坚持不懈、勤奋刻苦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长大后才能成为像富兰克林一样的成功人士!
在今年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富兰克林自传》的书。现在,我就来为你介绍一下富兰克林和这本书,并与你谈一谈我的读书心得吧!
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1706年1月17日,逝世于1790年4月17日,是一位科学家,政治家。
本杰明·富兰克林由于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里,他几次被迫撤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在费城创办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印刷厂。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在支持着他。除了勤奋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省下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富兰克林看来,读书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书是无价之宝,里面的知识更是求之不得。
这本书让我领悟到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就能品尝到成功的果实。
此外,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求学精神,为人处事的方法与优秀品质都值得我们这代小学生的学*。
富兰克林是美国的一位传奇总统,昨天我读了一个关于他的故事。给了我很多的启示,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猫头鹰老师教大家拼写单词。猫头鹰老师觉得大家做的都很好,就让大家好好准备,明天听写,全对的人能得到一支钢笔。这时,小地鼠说:我这次考试一定是满分,老师,你现在就把钢笔给我吧,我还想用它来考试呢!猫头鹰老师说:这必须得看明天的考试结果。富兰克林一晚上都在准备,但他只有pencil这个词不会,所以他就反复地练*。富兰克林为了保险,就把写pencil的单词纸贴在帽子里,这下他能放心的睡觉了。第二天,开始听写了,当老师念到最后一个单词pencil时富兰克林突然忘了,他就看了一下贴在帽子里的单词纸,然后他就写出来了。后来,成绩出来了,富兰克林都答对了,得到了钢笔,但他觉得自己作弊是不好的',就把钢笔还给老师了。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是我们不能太自满,就像小地鼠,还没开始考试,就说自己一定能考一百分,这是不对的。
还有,富兰克林考试时作弊了,但他后来又把钢笔还给老师了。我觉得诚实比一支钢笔还重要,小朋友们一定要诚实哟!同学们有时间也读读富兰克林的故事吧!
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我了解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的不*凡的成长历程,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不禁 想向他学*,想要成为像富兰克林那样的人.
富兰克林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手工业家庭,由于家庭困难,他8岁入学,10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回家帮父亲 做蜡烛养家糊口。12岁时,他到小印刷所去学徒,当了*10年的印刷工人。在他的一生中只有2年的在校读书 时间,但他从未断过学*。他从伙食费中省些钱来买书通宵达旦地阅读。他如饥似渴的吸取各个方面的知识, 无论是自然、科学、技术、还是科学奖的论文,他都有认真研究过。了解了这些,就不难理解富兰克林为什么 能成为享誉世界的发明家、作家、外交家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了。
朋友,你可知道老舍先生的童年并不是像我们现代的孩子那样幸福,每天过着无忧无虑,丰衣足食生活?他的童年生活是艰苦的。正是因为有了艰苦的童年,有了对人生的不一样的感受和认识,才有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给老舍先生在人生道路的影响的是他的母亲。老舍先生父亲死的时候,老舍只有一岁半,他还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哥哥和一个十二三岁的姐姐,全家的生活全靠老舍的母亲一个人,为了他们的衣食,他的母亲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的衣裳,作者曾写道说:“在我记忆中,她的手终年十鲜红微肿的。
白天,她洗一两大绿瓦盒。她做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她也给洗的雪白,晚间,他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他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的清清爽爽。”从作者的笔下我们可以读出作者对母亲勤劳、纯朴的赞美。
从文章中的小细节也可以看出母亲对待事情一丝不苟的态度也表现出母亲对屠户们的感恩,不管怎样,他们也为作者的母亲送去活计,补贴了一些家用,所以母亲并不应为衣服脏而敷衍了事,而是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把它洗的雪白,作者赞美她母亲心地很善良,懂得回报。
可作者还写道:“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务鸡鸭,我们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和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十开着的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这位母亲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呀!为了孩子她是多么的坚强呀!
但这不仅仅是一为母亲身上具有的爱,也是没个母亲都有这份爱,这份爱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条件,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是最纯洁美好的不含任何瑕疵。世上没有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他们都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给孩子。
文章中也有这段话: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我的真正教师,把性格转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是生命的教育。对于父母的辛劳我们要学会感恩,作者的这篇文章是对母亲的赞美,对母亲的爱,也对母亲爱的感恩。
“感恩”这个词每个人都听过,但又有多少人做到了,父母对我们的爱护,疼爱,我们要对父母心存感恩;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培养,我们要对老师心存感恩……很多帮助我们的人。
现在有很多人因为工作忙,都很少回家看望父母,都是用钱去“感恩”,可这并不是对父母的感恩,父母不需要这些,他们希望可以看见你们开开心心地和他们聊天,谈谈往事,这才是感恩,感恩有时是最简单的是,一个微笑,一声谢谢,一个善意的举动……都只是举手之劳只要心存感激,做起来并不难。我们没个人都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去面对生活,无论处在多么困难的环境中,也会觉得有希望。
老舍先生的童年并不是像我们现代的孩子那样幸福,无忧无虑,丰衣足食。
但也正因为有了艰苦的童年,有了对人生的不一样的感受和认识,才有了这位伟大的作家。给老舍先生在人生道路的影响的是老舍先生的母亲。老舍先生父亲死的时候,老舍才只有一岁半,他还有不到十岁的哥哥,姐姐也只有十二三岁,全家的生活全靠老舍的母亲一个人,为了他们的衣食,他的母亲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的衣裳,作者曾写道说:“在我记忆中,她的手终年十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一两大绿瓦盒。她做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她也给洗的雪白,晚间,他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他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的清清爽爽。”从作者的笔下我们可以读出作者对母亲勤劳、纯朴的赞美。从文章中的小细节也可以看出母亲对待事情一丝不苟的态度也表现出母亲对屠户们的,不管怎样,他们也为作者的母亲送去活计,补贴了一些家用,所以母亲并不应为衣服脏而敷衍了事,而是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把它洗的雪白,作者赞美她母亲心地很善良,懂得回报。可作者还写道:“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
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务鸡鸭,我们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和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十开着的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这位母亲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呀!为了孩子她是多么的呀!但这不仅仅是一为母亲身上具有的爱,也是没个母亲都有这份爱,这份爱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条件,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是最纯洁美好的不含任何瑕疵。世上没有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他们都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给孩子。文章中也有这段话: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我的真正教师,把性格转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是的教育。对于父母的辛劳我们要学会感恩,作者的这篇文章是对母亲的赞美,对母亲的爱,也对母亲爱的感恩。
“感恩”这个词每个人都听过,但又有多少人做到了,父母对我们的爱护,疼爱,我们要对父母心存感恩;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培养,我们要对老师心存感恩……很多帮助我们的人。现在有很多人因为工作忙,都很少回家看望父母,都是用钱去“感恩”,可这并不是对父母的感恩,父母不需要这些,他们希望可以看见你们开开心心地和他们聊天,谈谈往事,这才是感恩,感恩有时是最简单的是,一个微笑,一声谢谢,一个善意的举动……都只是举手之劳只要心存感激,做起来并不难。我们没个人都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去面对生活,无论处在多么困难的环境中,也会觉得有希望。
《富兰克林》自传其实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写给自己儿子的一本家书,书中描述了富兰克林幼时家贫,十几岁就被迫辍学在哥哥的印刷所里当学徒;后来离开波士顿只身一人独创费城并萌发了开办印刷所的念头;后打工几年之后在朋友的帮助下自己创业,凭着自己的勤劳跟智慧赢得了人们的尊重,生意越做越好。最后又参与政治活动、军事活动……
富兰克林曾经说过:“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终生的伴侣。”他的一生也时刻遵循着这一法则。诚实能赢得别人的信任,使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减少了不必要的勾心斗角所带来的麻烦,从而获取周围人的好感;勤勉能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所有限的时间去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从而事半功倍、生活充实。
要想做好人,无非就是找出自己的缺点跟不足,然后坚持不懈的去改正,假以时日定能养成良好的*惯,形成高贵的品格;做事亦如此。富兰克林正是遵循了这一条做人法则,在经历了大苦大难之后给自己制定了十三条戒律: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二、节言: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说,避免琐碎的闲聊。
三、秩序:物件有所归,办事有定时。
四、决心: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决心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好。
五、节俭:花钱要于人于己有利,绝不浪费。
六、勤劳:珍惜时间,时间要花在有用的事情上,力戒无意义的举动。
七、诚实:力戒虚伪欺诈,心存良知与公正,说话亦如此。
八、正直: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情;要做对人有益的事情,这是你的义务。
九、中庸:不走极端;别人对你的冒犯要是正当,就要善于容忍。
十、整洁:身体、衣物以及住所,要保持清洁;
十一、 宁静:对待琐事、*常事或者不可避免之事,不可自扰。
十二、 贞节:除了健康或者生育后代,否则少行房事;不要纵欲过度,有伤身体,切忌损害自己或他人的安宁或名誉。
十三、 谦虚:仿效耶稣与苏格拉底。
富兰克林为此制作了一个小本子,上面记下自己在这十三条中做的不好的,标一个黑点
直到花大把的时间一点点将上面的十三条美德逐一完善。
除了诚实、勤勉以及这十三条美德之外,善于思考、富有创造力、敢于挑战、中庸等等好的品质在这位伟大的思想家、发明家、政治家、实业家身上都有所体现。他影响了千千万万的美国人。包括后来的成功学大事拿破仑&希尔、奥格&曼狄诺都极力推崇这位伟大人士。
最*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惯必须废除,良好的*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1、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2、沉默。除非于人于己有利之言不谈;避免琐屑的谈话。
3、秩序。你的一切东西该有它们自己的'位置;你的工作何时干、何时完,该有它们的时间。
4、决断。决定做你该做的事;做好你决定的事。
5、俭朴。除非于人于己有益者不去花费,否则即为浪费。
6、勤劳。勿浪费时间;时间要常常用之于有用的事;弃掉一切不需要的举动。
7、诚恳。勿为有害之欺诈;勿思邪恶,唯念正义;如有言,言必诚。
8、正直。不要施行有害行为,也不要忽略你所应给的利益来损害任何人。
9、中庸。勿趋极端,制止因受到应得的损害而发怒。
10、清洁。身体、衣服与*惯,不许不洁。
11、宁静。勿为琐事或普通和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自扰。
12、贞洁。
13、谦虚。效仿耶稣和苏格拉底。
这些道德*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作文
最*一直在读书,也一直在写读书笔记。虽然自己的读书笔记写得总是不满意,但好在读的书绝大部分都很不错,想想也就释然很多了。权当自己做个记录吧,证明自己曾经也读过不少书,因为读过的书总是会忘得很快,具体内容也慢慢就模糊了,不然就跟白读了一样。这可能也是好*惯,一读完之后可以总结总结,二也可以自己练练笔,训练一下自己的表达能力。
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读自传类的书籍,而之所以会读这本《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是因为查理·芒格曾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他崇拜的偶像,甚至于《穷查理宝典》的书名也是模仿富兰克林所写的《穷查理历书》。
不得不说,这本自传让我读得异常轻松,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沉闷和枯燥。富兰克林始终以一种理性、坦荡和风趣的态度,对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进行描述,没有居高临下的说教,丝毫让人感觉不到任何修饰和美化。对于自己年轻时曾经犯过的各种,似乎在常人看有些难以启齿的错误,富兰克林也在书中一一写明。这是非常难得可贵的一种品质,对于像富兰克林这样在当时已经具有很高历史地位的人说,能够以*常心看待自己,实属不易。
我想,查理·芒格之所以崇拜富兰克林,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正是因为他身上具有诸多查理·芒格所提倡的品质,比如,谦逊,勤奋,善良,正直,热心,节俭,自制,理性等等。由于最初这本自传原本是富兰克林写给自己儿子看的,目的是通过讲述自己一生的事迹,能够让儿子少走一些弯路,学会如何积累财富,避开陷阱,过上幸福的生活,所以,这本自传写的非常写实。
而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人无完人,没有人生下就是完美或者伟大的,即使像富兰克林这样被认为是最伟大美国人之一的'人,本质上也是很*凡的,也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但是,从富兰克林的成长经历,我们可以发现,通过自己有意的培养,很多品质和*惯都是可以在后天形成的。富兰克林就是采用了一种计分卡的办法,写上自己最希望养成的美德,定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查核对,提醒自己按照正确的方式去生活。这样,久而久之,人的行为就慢慢改变了。这个方法我自己也有借鉴,效果还不错。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富兰克林的人生似乎有点太过于理性,用情不深,让人难以理解。无论是与家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与自己爱人之间,都没有体现出特别的关爱或者情感。在谈及他的妻子时,他最看重的似乎是她在事业上对他的支持和帮助,最高的评价仅仅为"是个贤内助"更糟糕的是,在婚前还曾经一度离开妻子跟朋友远去英国,甚至不打算回。从很多的细节可以看出,富兰克林不是一个特别注重感情的人。
当然,最终每个人的人生都还是自己选择的结果。想要什么,就追求什么,关键是要确定自己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从这个角度看,多看看别人的自传倒也不是坏事,特别是哪些我们各自认可的人。
1.当我们足够强大时,就会有足够的自信和底气,能够有选择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与其费力讨好别人,不如关注自己的影响圈,做自己力所能及可以改变的事情。
2.尽己所能的去多尝试不同岗位不同职业的工作,丰富人生阅历的同时,也能积攒很多职业技能和经验,这些都是除金钱以为宝贵的人生财富,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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