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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格自传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荣格自传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没有手机没有网的这段时间,带着点戒断反应读《荣格自传》。书非借不能读,这本书自然不是我的。我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下卷还放在那里没看。
看完《荣格自传》,我不知道这篇读后感是不是应该写上“第一次”三个字,很难说以后会不会读第二次,毕竟戒断反应中读得不细,况且理智告诉我,这样的书应该有重读一次的价值,恰如荣格读弗洛伊德的著作,也是隔了些年头又拿来翻看的。
也许是下笔者的缘故或翻译者的缘故,这本自传的风格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以及《精神分析引论新编》差别很大,当然我更希望是荣格本身与弗洛伊德之间的差别。这本自传更散漫意识流,好多地方如同散文,一些描写又*如小说。
充满历史感的幼年环境,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构成,很早就关注到自己个性有别于他人的荣格敏感的体味着成长的变化。这种敏感的觉察终其一生,构筑着他灵魂栖息的塔楼。他将这座塔楼以曼荼罗为标志,如同隔离世外的独行宇宙,无所不包无所不有,但也预示着,塔楼之外无边无际的是他人的城堡与部落。
精神分析的.构建是源于自省的,即便有着大量案例经验的积累,它仍然是以自省为核心的一种思考方法。荣格的宗教特征,弗洛伊德的**特征,霍妮的女权特征,阿德勒的超越特征……没有一种精神分析的体系是脱离其创始者的内省。我们意识的世界是心灵的,没有内化的经验是不被察觉的。在此基础上面对疑问、阻碍、矛盾,精神分析流派的工作者们尝试解读世界,其实也就是在解读自己的心灵,直到他们的世界能够装盛在理论的大碗里,才有片刻满足于安宁。其实我们何尝不是时时刻刻的在解读这个世界与自我的关系呢?然而,外部世界无穷尽,内心世界怎么会“无新鲜事”?理论的大碗总是不够大。荣格归之于神秘,承认神秘的存在,亦即承认了外部世界的存在。承认掌控之外的事物,避免神经症的困扰。幻觉、梦、预知,统统有了归处,接受了这分裂的两个世界也就接受了分裂的人格。
为什么精神分析作为一种治疗方法,促进成长,而耗时甚长?精神分析不解决问题。精神分析帮助来访者认识自己所构建的世界,修葺自己的塔楼,同时引水入渠,添加灵动。来访者的问题在这里能够被接受,重新被解读,原有的大碗可能重铸了,也可能在大碗之外有了可以失去理智与控制的归墟。心灵有了稳固的塔楼,同时变得更加宽容,随时可以增添新的建筑,这大概就是《荣格自传》给我最浅显的触发。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读完了《富兰克林自传》。写了他的前半生,作者就逝世了,他更加辉煌的后半生没写。感到非常遗憾和惋惜。读完感觉意犹未尽。跟读完乔布斯传一个感觉。
遗憾归遗憾,受益良多。相信写自传的时候,富兰克林能很好总结他毕生成功的经验。正是这些价值观,良好的品格,很好的训练方法,成就了他辉煌的人生。从这点上来说,读完这本自传,对每个人都很有帮助,即使他只有前半部分。但遵从这个自传的教导,就能让人快速的成长。
讲懒惰的危害:一个人向富兰克林的邻居买斧头,他希望把整个斧面都磨得与斧刃一样光亮,铁匠答应磨,条件是这个人需要推转磨刀的砂轮。推动砂轮非常吃力。斧子慢慢出现亮的斑点,但这个人不想再推了,告诉铁匠,他就喜欢带有锈迹的斧头。人的惰性,不是如此么?经常懒惰,然后自欺欺人。
如何克服自负的缺点:富兰克林特别聪慧,擅长辩论,这样必然自负。性格必然是黄加蓝。讨论问题经常不只满足证明自己正确,还要摆出盛气凌人,几*专横跋扈的架势来。所以富兰克林加上了谦逊最后一个美德,原来他写下的美德是12条。这13条美德见今早的笔记。
他的改进措施如下:当与别人意见相左的时候,不得当面抢白,对于自己的意见,不得断然肯定。有时认为别人的意见是错的,不得以一时痛快来粗暴的反驳,也不立即去指出对方的谬误。在回答是,他首先表明,在某种情况下对方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似乎好像有些不同。谦逊的态度,效果非常好,更加容易说服别人。
自负实际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各种*性中最难克服的一个,尽管我们竭力去隐藏它,企图杀死它,但始终未能做到,它一有机会就冒出头来自我展示一番。尽管富兰克林已经完全克服了自负,但他可能还在为自己的谦逊而自负。
他出了几本书,值得阅读。《穷查理年鉴》《道德的艺术》。并主张不论男女都懂点财务会计。
他的小儿子因感染天花而夭折。他自责不已,因为没有给儿子种牛痘。生了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
一个新人议员,因为要帮助其他候选人而反对选富兰克林做议会秘书。最后富兰克林还是当选了秘书。富兰克林并没有去报复,也不想卑躬屈膝去讨好这位新任议员。于是富兰克林就写了封短信,想借阅这位议员收藏的非常珍贵的书。议员同意了,还书的时候,富兰克林写了感谢的信函。就这样,两个人的关系慢慢变好了,而且后面一直帮助富兰克林。这个故事有两个道理,一个是古老的格言,一个帮过你一次的人,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加容易再次帮你。另外一个格言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账目是一个人德行考察项目之一。账目必须清楚。
富兰克林去听怀特菲尔德先生布道,因为对于孤儿院的地址意见不同,富兰克林不想听完布道捐钱。口袋里有一把铜币,三四个银币和五个金币。一开始捐款,他就心软了,把铜币都捐了。接着听了会,觉得羞愧,又捐了银币。最后觉得布道讲的非常精彩,就把金币都捐了。这位怀特菲尔德先生,都的很厉害。能把人善良的一面引导出来。
富兰克林赚到第一个100英镑后,第二个100英镑就很快赚到。钱本身是可以大量繁殖的。
一位年轻的绅士,想接替富兰克林在议会秘书的职务,恐吓富兰克林,让他辞职。富兰克林是这么回答的:“我从不谋求职位,也不拒绝职位,也从不辞职。”很自信。
浸礼会教派不愿意公布教义,他们认为上帝启迪他们领悟,让他们分辨谬误和真理,不停认识,不停提高。教义不完善,不敢发表,一直在追求理论和认识达到完美的境界。担心教义一旦公布,行为就会受到制约,可能会故步自封,后代更是如此,他们会认为老一辈的业绩庄严神圣,不容侵犯。如此谦逊的教派,凤毛麟角。别人教派都以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而把意见相左者视为谬误。
关于医院的`捐款,受到阻力。富兰克林加了一个重要条款,使得原先反对拨款的议员,不用出钱也能得到支持公益的美名,就投了赞成票。议案里又提到有条件的承诺,每个捐款者获得的是捐款的两倍,也为人们提供一种动力。议案顺利通过了。我很佩服富兰克林对人性的洞察和高超的政治手腕。
根据富兰克林的经验,喜欢争论和爱与人争论的人,办起事来往往并不顺利,即使有时胜利了,别人也不会对他有好感,而对于他们来说,这一点更加有价值。
富兰克林带兵修建堡垒的事,告诉他一个道理,人忙了,有事干才能幸福。白天有事做,工作的时候心情愉快。晚上觉得白天工作很有意义,也会愉快,如果无所事事,就会争论不休。
对付不参加祈祷的士兵,规定祈祷完领取士兵喜欢的甜酒。这个办法比军法处置管用多了。
摩拉维亚教徒结婚,是长辈指定。富兰克林提出,如果男女双方不是自己亲自选择结婚的对象,或者其中有些人会感到很不幸。教徒有人告诉他,即使你让他们自己选择,可能也会产生不幸。这点他没法否认。
书读完了。我把所有认为重要的地方都记录并整理下来。
心里对富兰克林充满了感激和钦佩。
希望我能以他为榜样,做一个正直的人,有影响力的人。
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毛。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毛”,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毛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毛斯基”。斑毛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鲁迅《故乡》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最*盘县也没下雨,光景自然是光秃秃的了。有点像是生病的年迈之人,多少有点不受外人待见。隔久了,不忙之时便思念起它下着小雨的模样了。
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犹是下淅淅细雨之际了。这梨花带雨、弱柳扶风之韵不算无韵之声,小黛玉我也不白喊的。其自身也算一座古城,再加上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本身又朝着旧城建设,建筑自是新旧杂立。
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了的。若是天气低沉了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微风拂起鬓间秀发,迷得人移不开眼了,竟会忘了青瓦之外还下着雨呢。
又倘若肯细细观察,你会发现盘县的雨虽下得细,但算不上绵,要不了多久便停歇住了,有点落花戏流水之意了。但快也是一时的,慢下来倒是费了好大力把雨巷绘在纸上了。
除却那股风情,有趣的便是街边成排的雨中古桐树了。秋天便是黄了整个盘县,落叶也争相吟诗赋词,诗意自是不用说的了。若愿意背上一台单反,独自踏上这样的长街。那早晨的意义便抓住了,这一天的光景也不会差到哪去。
踏着长道两旁的瓷地板,听着房瓦上滚落的雨滴声,那段孩堤时期的听雨之忆又不经涌上心头。那是独属于农忙的夏季了,天气也热得人发慌。
中午时,姥爷还坐在院里乘凉呢。圆圆的扇子在空中挥呀挥的,门口那棵梨树的叶子也是一动一动的。奶奶还在地里忙,姥爷也只是暂时回来休息一会。没多久,姥爷也扛着锄头去地里了,家里便只剩我与这蓝澄澄的天空对视。
下午时,爷爷奶奶便是披着雨回来的了。下的很大,打在地板上可以听得很清楚。我们一家人便伴着这样燥热的雨吃过了晚饭。在一阵热闹之后,夜又回归了*静。雨似下累了一样,也缓和了起来。它与我铺床共眠,仅一面木板之隔。它在外面,我在里面。它时刻敲着门外的木炭铁盆,弹奏一曲儿时的安眠曲,伴我入睡。
正因为有这样的雨和那样的雨,逐渐地我开始喜欢下雨天,它也像一个意象飞入了我的诗篇——一如昧年雨打琵琶,愚郎捧腹长笑。
点评:
读罢鲁迅先生的《故乡》,邓海青同学的神思也“欣欣然的跑到了”自己的故乡——在这篇读后感中,她以生动的笔墨描摹了故乡盘县下着小雨的模样。
在她的笔下,故乡盘县宛如一个温婉明媚的美人——“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的了。”“若是天气低沉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比喻、拟人手法等的应用,流畅自如、浑然天成,写尽雨中盘县的无尽风情。
在她的笔下,路两旁古桐树的诗意,孩提时听雨的温馨记忆,夏日中午挥着圆圆的扇子在院子里乘凉的姥爷,儿时有如安眠曲般“伴我入睡”的雨声……这一幕幕美好的画卷徐徐展开,勾勒出一个生趣盎然的故乡。
整篇读后感行文流畅、文辞生动,堪称佳作!
——任玉梅(评审老师)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早就听哥哥说《菌儿自传》十分好看,既有趣,又能丰富科学知识。我就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给借来,用了十天,我就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本书作者是高士其,它是我国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虽然他从二十三岁直到八十三岁离开人世时,都坐在轮椅上。可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智慧,而这本《菌儿自传》就是其中的一段佳话。
《菌儿自传》主要说了细菌从发现到研究等一系列的故事。它以鲜明,自述的故事。使我们能学到许多东西。例如细菌的不死精神、细菌的衣食住行、细菌的祖宗——生物三元论、人身三流等等。里面的介绍十分丰富。正是因为这样,这本书才获得第二届国家图书奖,第八届金钥匙奖等奖项。
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人们发现菌儿的故事了:其实在十七世纪,人们就已经发现了菌儿们,但在当时,科学家只当它们是科学的小玩意,没有认真研究。但到了十九世纪,人们发现了细菌的危险***,并把它们关到了玻璃小塔里来研究。可细菌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必需要给它东西吃。所以 ,聪明的科学家决定让它在冰箱里冬眠。不久,科学家便拿菌儿们做起了实验:烧它以烈火、洗它以辣酒、浸它以强酸、毒它以碘汁、灌它以色汤,让我们透彻的了解了细菌的结构。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细菌的范围十分广泛,例如《大力宣传戒烟》这一章,我还了解到每年至少有一百万人死于吸烟,而香烟中的有害物质里,携带有病菌,会让你雪上加霜。而且即使加了过滤嘴,其实也没有太多用。这在以前我都不知道。所以我马上就让爸爸戒烟。并把这个知识告诉爸爸叫他戒烟。爸爸见状,只好答应我戒烟,看来,这本书还挺有用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科学省感兴趣,以后一有机会,我就会找这类书看。
读完了这本书,久久不能释怀。
能够大度、宽容地对待别人,是一种最为高尚的品德;而能够大度地对待自己最讨厌的人,更是一种举世无双的美德。甘地正是如此。
他对亲人宽容、对友人宽容、对陌生人宽容——甚至对敌人宽容。这是什么?是涵养。
涵养,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涵养,是对他人宽容,忽视他人不太光彩的那一面,多关注生活中美好的一面。例如不为皮鞋被污水所污而感到不快。总之,涵养是乐观的,令人欢愉的。甘地也是因为这一点,才有毅力坚持宽容。
但是,涵养还是有限度的,当原则遭到侵犯时,甘地对于无限侵犯人民的英印帝国*时,他拍案而起,号召人民发起和*斗争,即所谓“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是甘地的另一伟大之处,他不仅仅有涵养,而且在关键的原则上决不退让,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不能无穷无尽的沉迷于欢愉之中,这也是甘地的另一伟大之处。“色之艳以,多视则盲;声之悦以,多闻则聋;味之丰以,多食则木;触之欢以,多触则麻。”孟子如是说,物极必反,过于追求感官快感,会使人空虚、迷失,灵魂找不到锚点。“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会思考是人的体现,我们需少看一会儿电视,多读一些经典,让自己学会思考,脱离过度欢愉。
甘地,一位智慧与谦逊、果敢与坚定,将全部力量用于推动一个弱小民族崛起的人。一位将人生目标贯彻到底的人。
甘地,一个伟大的'人。
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他的许多作品,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读《朝花夕拾》让我走进了鲁迅自己的记忆的窗口,站在作者自己的思想高度上,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
童年当然是美好的。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浪漫,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这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感受不到的`。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
不仅这些,读完这本书后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以及当时清*的昏庸,百姓对*的痛恨,对我实在是受益匪浅。
鲁迅散文读后感
在*时的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经常看到散文吧?散文的宗旨是文笔一定要优美,文章一定要流畅。“形散而神不散”。如何写一篇“形散而神不散”的散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鲁迅散文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从《雪》中读到了三种人生 因为它被选入了江苏版语文九年级下册新教材。这篇文章,我上学时肯定是读过;但同样可以肯定是,我对它已几乎一无所知了,或者应该说我本来就对它一无所知罢。为了编点教学资料,也因为莫名潜滋暗长着一份好奇,我开始反反复复地读它。诗质语言,生动画面,很快征服了我心。可是,众多疑惑竟也一并攫住我神经,让我难以自拔: “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作者把这三个形象放在一起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
20xx年12月28日,已经多年难得见雪,见雪也至少要到春节前后苏州,竟然下起了纷纷扬扬大雪。一时间心头不由得也迷信起来。眼睛从荧屏移向校园,虽没有看见雪野中有各色花草、蜂蝶,但欢呼雀跃学生却是随处都是,更有一群青年教师,女打着花伞,男举着相机,在已被白雪半遮半掩绿树碧草间照相,那种兴奋直逼进三楼阳台上我心里面来。“明天肯定有人塑雪罗汉了。”我自然地想道。忽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一幅热闹画面呀!而这热闹,全是因为“江南雪”“滋润美艳之至”讨人喜欢缘故了。而“朔方雪”不同,它“如粉,如沙”,只因太过冷峻,人们是宁愿居屋烤火也不愿意亲*,于是尽管它“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别有一种“壮美”,但只能面对“无边旷野”、“凛冽天宇” ——“是,那是孤独雪。” 有一种想法在心中升起:“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象征着三种人生——“向来没有变过冰冷坚硬灿烂雪花”,让“博识人们觉得他单调”,自己应该感到“不幸”而又不一定感到不幸人生;“滋润美艳之至”,如小丑般媚俗而受宠,却终究因没有灵魂而成为匆匆“过客”人生,永远独立独行,用“蓬勃地奋飞”“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却必须忍受“孤独”人生。
如此,“是,那是孤独雪,是死掉雨,是雨精魂。”这句话好像也不是太难理解了,同时,作者对三个形象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感情色彩,更与作者人生态度相吻合了。读书偶得,存此一说,以备斧正。
我记得在读鲁迅这篇"颓败线的颤动"的时候,读到最后,竟被哽住而不能读下去。
这篇短小的散文,是野草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通过一个梦,两个梦境,寥寥几句的对话,寥寥几句心理活动的描写,就把一个感人至深悲苦无助隐忍的伟大母亲形象鲜活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让读者发自内心地要去痛恨人世间的忘恩负义,给予读者的是回味无穷的暇想。
在这两个梦境中,这个母亲有过两次“颤动”,这两次不同的颤动,浓缩了这个母亲几十年的人生,她所有的生活,她所有的情感。
第一次颤动,是在多年前,她为了要养活两岁的女儿,被迫去身赚钱,“在光明中,在破榻上,在初不相识的披毛的强悍的肉块底下,有瘦弱渺小的身躯,为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而颤动。”
她对饿着的两岁女儿说,“我们今天有吃的了。等一会有卖烧饼的来,妈就买给你。”她欣慰地更加紧捏着掌中的小银片,声音低微、悲凉地发抖,默默地抬眼看着破旧屋顶以上的天空。
第二次颤动,是在多年后,她已是一个垂老的女人,她的两岁的女儿,已长大成*人,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那个小屋内,可是,他们都怨 恨鄙夷地看着她。因为他们认为是她让他们没脸见人,还以为是养大了女儿,其实是害苦了她,让她委屈一世,还要带累了他们的孩子。
她听到这一切,她一怔,接着便*静,她开开板门,迈步在深夜中走出,遗弃了背后一切的冷骂和毒笑。在深夜中,在无边的荒野,在没有虫鸟飞过的 高天,她想着她这几十年的人生,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 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
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一辈子的人生,就浓缩在这颤动中,无比地凄凉绝决,从而更让人心中那股痛恨薄情寡义的焰火越烧越烈。
这本书收辑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野草》等一生全部散文。
读整片我读了整整一天,也许我阅读的速度着实太慢了,也许鲁迅先生写的东西总让我陷入思想的旋涡,但总算获益匪浅。而最有印象的散文有《立论》《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歌则是《自嘲》《自题小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散文,那时总认为鲁迅先生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还有“美女蛇的故事,行如人体的何首乌吃后长生不老的传所写的无过于我们现在所看的神话童话书故事,什么“人面的兽,九头现在却不那么认为了!鲁迅先生写了那么多有趣的事,也许并不是因为要给我们知道他的童年过得有多精彩,而是为了回忆和缅怀已逝去的人和事。这是一种生命的进化,思想的升华。长妈妈和百草园,<<山海经>>和三味书屋都陪伴了鲁迅先生的整个童年,都是构成她美好回忆的轴心载体。因此他才会情不自禁的述说了那么多。而<<立论>>这篇散文却让我认为它所说的是那时*流行的"惯病"—————虚荣泛滥,是非不分。而这恰恰体现了鲁迅先生的个性独特————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对于那两首诗歌<<自嘲>>和<<自题小像>>呢?虽没学过,但却让我喜爱。特别是<<自嘲>>里的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千古名句。<<自题小像>>中的那句"寄寒予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更是体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这让我想到*时的自己,自当羞愧。所以我决定今后增加阅读"爱国立志"的书籍,好萌发我的爱国情怀与奋发之志。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全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杂色》是王蒙*年来大量的创新之作中最具有独特风格也最引起争议的作品,被称之为当代文学中的杰作。
小说描写的是一段忧郁多难的历史,但我从小说中却又感受到一种咕咕流淌着的乐观通达的精神,感受到一种激越澎湃,感受到了一种无奈后的崇高,凄凉中的亮色。题记是“对于严冬的回顾,不也正是对于春的赞歌吗?”是啊,经历文化revolution风雨的洗礼我们的主人公的思想灵魂认识都得到了升华,就像主人公在八十年代新春来临时所说的:他永远记得这匹马,这一片草地,这一天路程,还有在奔跑时所见的那绚丽多彩的一片光辉,他怀念那一切,他充满由衷的谢忱。
人生中并不总会是单调的色彩,有喜也会有忧,有酸涩也会有甘甜,那么这就要我们有着杂色的心态来对待,我们要学会忍耐和大度,宽容和理解,要能够从另一角度发现人生,发现美。只有这样,当朝霞从东方冉冉升起时,那曾经的苍凉就是就是一份绚丽的辉煌!
《秋夜》是一篇具有象征意义的文章,全文从头到尾没有出现一个人物,鲁迅先生巧妙地用秋夜下的枣树,野花,天空,月亮,小飞虫等涵蓄而又强烈地表达出对虚伪,欺善怕恶的人的讽刺以及对无畏的革命者和默默无闻的人的称颂。
鲁迅笔下的秋夜是富于张力的。奇怪而高的夜空有冷眼的星星;细小的红花在凉风中瑟缩着做一个来春的梦;还有枣树铁一样默默直刺向夜空,月亮便窘的发白。这些拟人,所带来的不是灵动,神奇的感受;也非凄清萧索。大概是一种冷冷的感觉。好像与这现世并不相连。它们自立于世界之外,并对万物投以冷眼。
这篇作品写秋夜后园和室外所见所感,寓情于景,把自然人格化,创造了天空、枣树、小粉红花、小青虫等一组具有深刻意蕴的象征性形象。作品情景交融,诗意浓郁。象征手法的运用,使作品具有境界幽深,寓意深远的特点。
这本书收辑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野草》等一生全部散文59篇,另附鲁迅先生一生的全部诗作。
读整片我读了整整一天,也许我阅读的速度着实太慢了,也许鲁迅先生写的东西总让我陷入思想的旋涡,但总算获益匪浅。而最有印象的散文有《立论》《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歌则是《自嘲》《自题小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散文,那时总认为鲁迅先生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还有”美女蛇的故事,行如人体的何首乌吃后长生不老的传所写的无过于我们现在所看的神话童话书故事,什么“人面的兽,九头现在却不那么认为了!鲁迅先生写了那么多有趣的事,也许并不是因为要给我们知道他的童年过得有多精彩,而是为了回忆和缅怀已逝去的人和事。这是一种生命的进化,思想的升华。长妈妈和百草园,《山海经》和三味书屋都陪伴了鲁迅先生的整个童年,都是构成她美好回忆的轴心载体。因此他才会情不自禁的述说了那么多。而《立论》这篇散文却让我认为它所说的是那时*流行的”惯病“-----虚荣泛滥,是非不分。而这恰恰体现了鲁迅先生的个性独特----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对于那两首诗歌《自嘲》和《自题小像》呢?虽没学过,但却让我喜爱。特别是《自嘲》里的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千古名句。《自题小像》中的那句”寄寒予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更是体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这让我想到*时的自己,自当羞愧。所以我决定今后增加阅读”爱国立志“的书籍,好萌发我的爱国情怀与奋发之志。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朋友,你可知道老舍先生的童年并不是像我们现代的孩子那样幸福,每天过着无忧无虑,丰衣足食生活?他的童年生活是艰苦的。正是因为有了艰苦的童年,有了对人生的不一样的感受和认识,才有了这位伟大的作家。
给老舍先生在人生道路的影响的是他的母亲。老舍先生父亲死的时候,老舍只有一岁半,他还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哥哥和一个十二三岁的姐姐,全家的生活全靠老舍的母亲一个人,为了他们的衣食,他的母亲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的衣裳,作者曾写道说:“在我记忆中,她的手终年十鲜红微肿的。
白天,她洗一两大绿瓦盒。她做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她也给洗的雪白,晚间,他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他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的清清爽爽。”从作者的笔下我们可以读出作者对母亲勤劳、纯朴的赞美。
从文章中的小细节也可以看出母亲对待事情一丝不苟的态度也表现出母亲对屠户们的感恩,不管怎样,他们也为作者的母亲送去活计,补贴了一些家用,所以母亲并不应为衣服脏而敷衍了事,而是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把它洗的雪白,作者赞美她母亲心地很善良,懂得回报。
可作者还写道:“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务鸡鸭,我们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和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十开着的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这位母亲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呀!为了孩子她是多么的坚强呀!
但这不仅仅是一为母亲身上具有的爱,也是没个母亲都有这份爱,这份爱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条件,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是最纯洁美好的不含任何瑕疵。世上没有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他们都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给孩子。
文章中也有这段话: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我的真正教师,把性格转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是生命的教育。对于父母的辛劳我们要学会感恩,作者的这篇文章是对母亲的赞美,对母亲的爱,也对母亲爱的感恩。
“感恩”这个词每个人都听过,但又有多少人做到了,父母对我们的爱护,疼爱,我们要对父母心存感恩;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培养,我们要对老师心存感恩……很多帮助我们的人。
现在有很多人因为工作忙,都很少回家看望父母,都是用钱去“感恩”,可这并不是对父母的感恩,父母不需要这些,他们希望可以看见你们开开心心地和他们聊天,谈谈往事,这才是感恩,感恩有时是最简单的是,一个微笑,一声谢谢,一个善意的举动……都只是举手之劳只要心存感激,做起来并不难。我们没个人都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去面对生活,无论处在多么困难的环境中,也会觉得有希望。
老舍先生的童年并不是像我们现代的孩子那样幸福,无忧无虑,丰衣足食。
但也正因为有了艰苦的童年,有了对人生的不一样的感受和认识,才有了这位伟大的作家。给老舍先生在人生道路的影响的是老舍先生的母亲。老舍先生父亲死的时候,老舍才只有一岁半,他还有不到十岁的哥哥,姐姐也只有十二三岁,全家的生活全靠老舍的母亲一个人,为了他们的衣食,他的母亲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的衣裳,作者曾写道说:“在我记忆中,她的手终年十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一两大绿瓦盒。她做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她也给洗的雪白,晚间,他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他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的清清爽爽。”从作者的笔下我们可以读出作者对母亲勤劳、纯朴的赞美。从文章中的小细节也可以看出母亲对待事情一丝不苟的态度也表现出母亲对屠户们的,不管怎样,他们也为作者的母亲送去活计,补贴了一些家用,所以母亲并不应为衣服脏而敷衍了事,而是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把它洗的雪白,作者赞美她母亲心地很善良,懂得回报。可作者还写道:“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
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务鸡鸭,我们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和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十开着的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这位母亲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呀!为了孩子她是多么的呀!但这不仅仅是一为母亲身上具有的爱,也是没个母亲都有这份爱,这份爱不需要理由,不需要条件,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是最纯洁美好的不含任何瑕疵。世上没有一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他们都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给孩子。文章中也有这段话: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我的真正教师,把性格转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是的教育。对于父母的辛劳我们要学会感恩,作者的这篇文章是对母亲的赞美,对母亲的爱,也对母亲爱的感恩。
“感恩”这个词每个人都听过,但又有多少人做到了,父母对我们的爱护,疼爱,我们要对父母心存感恩;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培养,我们要对老师心存感恩……很多帮助我们的人。现在有很多人因为工作忙,都很少回家看望父母,都是用钱去“感恩”,可这并不是对父母的感恩,父母不需要这些,他们希望可以看见你们开开心心地和他们聊天,谈谈往事,这才是感恩,感恩有时是最简单的是,一个微笑,一声谢谢,一个善意的举动……都只是举手之劳只要心存感激,做起来并不难。我们没个人都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去面对生活,无论处在多么困难的环境中,也会觉得有希望。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代著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极富兴趣的顽皮的孩童。从他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从小就特别胆大,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在上学的途中遇到任何有趣的事情他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例如,铁匠铺中有人在打铁、杀牛的、编织竹筐子的等等。甚至在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如果看到没有收走的尸体,他都会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棍子去戳几下。我认为童年的沈从文具有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勇气与胆识,这也许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沈从文出生在湖南凤凰,这个拥有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因此沈从文具有南方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喜欢水。童年的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因为沈从文如此喜欢水,他的作品里的人物都是那么的清纯,那么的善良,心灵那么的纯洁。
其实,相比功成名就的沈从文我更喜欢孩童时的他,童年时的沈从文天真无邪,顽皮可爱,勇敢敢作敢为。我十分羡慕沈从文童年时的生活,与我的童年相比他的童年生活更加快乐,更加自由。我很羡慕他可以玩每天不学*一有机会就会到野外去玩,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玩没有任何压力的玩。有时候他和同伴们出去,能逛一天,身无分文,去不挨饿。这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他却做到了。让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吧。
间或谁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开吃。或者无意中谁在人群中碰着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挨着饿,相互望了一会,羞羞怯怯地一笑,亲长知道情形乐和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会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两斤费狗肉分割成几块个人来一块,蘸上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的时候,没能碰到这么一位慷慨的亲戚,他们也不会变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说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他们便可以去饱餐一顿。
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未能体验到如此美好,如此快乐的童年生活。但是有幸我现在来到了湘西,来到了沈从文所描写的世界中。我亲身感受到湘西优美的自然风光,感受到这里淳厚朴实的民风,这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感受到外人眼中不一样的湘西,一个真正的湘西。
《沈从文自传》严格而言不是一部完整的传记,因为写它的时候,作者年仅29岁。要说传记,只能记载他前三分一的人生而已。
我读得似乎挺津津有味,连自己都觉着别扭。无他,这自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草菅人命”,残酷兼血腥!
不明白民初的湘西,不懂那时那个地方是何等的闭塞?致使那里的孩子对于死亡看得如此无所谓,或者说,还带着一点顽劣的刺激感。一个丁点大的小毛孩,竟然喜欢看砍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颅和无数被剁的耳朵竟会觉得新鲜好奇或者还有点好玩。而后的孩童军旅生活描写几乎都和砍头有关,在作者的笔下来得那么从容不迫,我读着都觉得恶心与愕然。我之所以追完,因着深深的惊讶,到底,我读过他的《边城》,也读过他的书法,而且是*距离地读,就在外公家的墙上。作者本身及其外甥都是外公的朋友,所以我不能不好奇!
当然,他对穷乡僻壤里各种原始的事物描写确实很生动,将我仿佛又带回*四十年前的闽西革命老区……
另一点让我感触的不来自沈从文的文字,而来自书本的前言:“一九四八年春,沈从文遭郭沫若批判成‘桃红’的‘**文学家’,为故作‘清流’的‘*派’。自此,沈从文的文学创作被切断……”
郭沫若何许人?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沈从文从小对死尚且不怕,怎么面对左派的文攻竟到了如此胆怯的程度?
突然想起小学时读过的郭沫若大作,剧本《武则天》,差点连昨夜早在肚子里烂掉的菜一起倒出来!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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