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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无疑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所以,她的作品也毫不忌讳的呈现出社会万千现象。在小说《心经》里,她向我们娓娓道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故事,关于恋父情结。从心理学角度上讲,这种事也无可厚非,而张爱玲运用西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恰如其分地将这种隐匿的情感展现在我们眼前。无疑,恋父开始,注定是一场宛如飞蛾扑火的情殇。
小说开头,张爱玲虽未直截了当地挑明许小寒和她父亲之间的微妙关系,但从小说细节之中也能略窥一二。
许小寒对父亲的过分依赖和对朋友的炫耀,张爱玲写得细致入微。许小寒和父亲一起到国泰看电影,被人误认为是男女朋友时,她心中甚是得意的。而从她和父亲的合照及他父亲的化装照中,我们也不难想象出她对父亲撒娇的情态。许小寒一直拒绝长大,也正是因为她感觉到了长大后的微妙变化,她宁愿没长大,一直与父亲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
许小寒爱慕着自己的父亲,必然于无形中伤害了自己的母亲。当一个女人过了三十,青春不在,她的心灵必定是敏感而又脆弱的。试想某一天,当她满心欢喜地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可她的女儿却不以为然的笑了,接着自己的丈夫也跟着笑,她的心情会是怎样。记得某一个人讲过,笑是最有魅力的,同时也是最有杀伤力的。而此时此刻,这种笑无疑成了最尖锐的武器,让她遍体鳞伤。可是,她无法去责怪她的女儿,因为,女儿依旧是那般的天真可爱。她只能默默地说服自己不必去在意。而当她最后明白,女儿那时是故意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心已*静如水。对于许小寒,她终究无法去恨。她只能幻化成一缕数不尽凄凉的轻烟,无奈地看丈夫离自己越来越远。
而许小寒依恋着自己的父亲,这对她自己也不好受。她拒绝了其他爱慕者,选择蹉跎岁月,只是因为她的父亲。其实在这里,这一场情感纠葛的罪魁祸首何尝不是许小寒的父亲呢。因为他对许小寒的纵容,让许小寒先陷进泥淖里不能自拔。而他即时脱身,但他却不是选择好好对待自己的妻子,而是选择和许小寒的朋友段绫卿在一起。段绫卿,在见到她的那刻,他就说和许小寒有点儿像。段绫卿,对于他来说无疑是根救命稻草;而他对段绫卿来说,有的只是金钱和地位的诱惑吧。或许,我们永远无法看得真切。许小寒知道段绫卿家的`难处,所以她开始极力撮合她和龚海立相好。龚海立家境好,又有前途;段绫卿,人聪明,又有美貌。她觉得两个人极有可能在一起,而这里或许也是她自己的父亲的缘故。女人的直觉是最准确的,当她听见父亲说段绫卿和她长得像时,她就害怕了。所以,她才会这么迫不及待。当她得知父亲与段绫卿的事时,她表现出来的激动高过她的母亲。她要去段绫卿家游说段绫卿的母亲,却被自己的母亲拽了回来。或许是赌气吧,她选择与龚海立订婚。这里,龚海立无疑是可悲的,许小寒之前假装不知晓他对自己的心意,是由于许小寒的父亲;现在,许小寒决定和他订婚,也是由于许小寒的父亲。这,对他是福,还是祸呢?
仿佛在一夜之间,这个曾经令人羡慕的美满家庭突然变得摇摇欲坠。隐匿在其间的恋父情殇,不外乎是一颗定时炸弹。许小寒的母亲,心里是痛苦和绝望的,她最后也只能说自己会坚强地活下去,心中却是无限凄凉。
用意象来反应主人公的命运,一直是张爱玲的最爱。而张爱玲在《留情》中一开头就用了意象“炭”来解释女主人公的命运。张爱玲之所以用“炭”背后含着两层意思。首先“炭”向我们展现了女主人公生活的物质的满足与优越性。“他们家十一月里就生了火”但这在一般家庭里却是不容易做到的,而小说的另一户人家没落的杨家却没有如此的优待。《留情》里的女主人公敦凤的命运就像是炉里的炭一样,貌似盆里的炭火红的燃烧着,充满着生命力,但实质却是消耗着自己的生命,最终化为灰烬,直至死亡。“炭”这一意象成功的反应了敦凤真实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看似光鲜华丽的生活,背后却隐藏着女主人公无尽的无奈和愁苦不满。“炭”本身意味着死亡。“树木"意味生命。炭是树木死亡所遗留下的产物,敦凤第一次婚姻失败本已宣判敦凤“生命”的“枯竭”与看不到希望的“死寂”,但米先生的出现给予她第二次生活”燃烧”的希望,但这种“希望”却直逼让敦凤联系到了“死亡”这种死亡不仅是心理上的,更是生理上的。她嫁给了一个六十岁的老头,敦凤和米先生生活在一起虽有物质的优越,但却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惆怅”在别人羡慕的背后,却是内心对这种婚姻的不满与羞耻。
可以说如果敦凤有更好的选择觉不会嫁给六十岁的老头,但已有一次婚姻的敦凤,本已没有什么选择,守了十多年寡的敦凤在这期间的生命只有孤独与寂寞。米先生的出现给予了敦凤逃离这种生活状态的机会,但她却不得不忍受那种和老年人生活所带来的死亡感与沉寂感。不到四十岁的敦凤虽已不再年轻但依然盼望有着激情与充满活力的生活,但嫁给米先生后这种生活再也不可能出现了,以后只可能出现在敦凤的幻想之中。但敦凤嫁给米先生也不是没有一点满足感的,至少别人看来敦凤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因为一般人总是用物质来评价一个人的婚姻幸福与否。而那些婚姻不幸福的人往往片面的把自己婚姻的不幸归结为“金钱”的缺乏。但现实很多婚姻的“名存实亡”除了金钱的因素,还有许多因素起着决定作用,比如两人的沟通,理解。我觉得自私的人是永远得不到“爱”的,没有“爱”也就没有真正“幸福”的婚姻。因为“爱”就是不计回报的付出,而自私的人把这种付出往往当做是“无意义”。因此自私就没有“爱”。有功力性和目的'性的婚姻也就是没有“爱”的,因为这种婚姻往往把“物质”看到第一位,而不是先看那个男人。这种婚姻虽带着点惆怅,但依然会有许多女人选择和敦凤一样的路,这种婚姻至少外人是羡慕的,至少可以向外人证明自己还是有点魅力的,但这种证明也付出了青春的代价。
张爱玲把敦凤置于两种三角关系中,首先敦凤处于米先生和他另外一个太太的三角关系之中,又处于米先生和杨太太的微妙关系之中,这也是整部小说写得最成功的一部分,敦凤的处境是尴尬的对于米先生她只是个姨太太,对于杨太太来说米先生只是她扔掉的不要的“烂鞋”罢了,在这些关系中她毫无优越感(物质除外),这些都不免让敦凤感到失望,也透着她光鲜生活背后的无奈与苍凉。但她的选择至少逃脱了寂寞,获得了物质的满足,在没有“爱”的婚姻里,获得的东西总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
从小说中来看米先生对敦凤其实是不错的,但他也对原来的太太表现出了“留情”,米先生的太太生病了,他是关心的,虽然她在敦凤面前极力的掩饰,但他在同敦凤去舅妈家里所表现的急躁与不安,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但米先生和原来的太太生活在一起时,只有整日的争吵,有时人真的很奇妙,当你失去一个人时你想到的总是他的好,敦凤也一样。当他和年老的丈夫同坐着一辆车时,她居然怀恋起他那个“花花公子”的前夫起来。敦凤与米先生的“留情”也是很多人再婚中所拥有的一种“微妙”心态。
虽然敦凤与米先生的结合是各怀目的的,但他们都彼此在乎对方的想法,比如米先生没有一开始便去他另一个太太那里,这是在乎敦凤想法的表现。而敦凤故意放慢脚步让米先生跟上,也是愿意得到米先生的关心与在乎的,虽然他们之间没有“爱”,但就是这“在乎”也可让他们没有争吵,和谐的生活一段时间了。
张爱玲在小说中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婚姻的现实。
张爱玲散文读后感
在我们*凡的日常里,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散文的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段或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你知道写散文的精髓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爱玲散文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看了张爱玲《造人》,我特别欣赏她对孩子的感悟。她说她对小孩是尊重与恐惧。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青年的特点是善忘,往往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爱的累赘。他们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我们都低估了我们的孩子。在他们蹒跚学步的时候,已经有很有评判力,知道最细致的痛苦和快乐。爱玲说:“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的吓唬一下。”我也清楚得记得我小时候的一幕幕:父母人是多么的健忘和说话不负责任。把他们对我许过的愿几乎忘掉,或老不兑现,这引起了我深深的不满。他们忙于外出干活,疲于和亲戚邻居礼尚往来,忧心于他们彼此间的磕磕畔畔,苦恼各种社会关系的处理。埋怨不听话的孩子不给他们争气。他们无暇顾及我的所想和所想,不理解我的痛苦和快乐。他们毫不掩饰他们暴烈的脾气,恶毒的言语。他们除了对面包和面子的关心以及我们生病时的照顾,我和父母们几乎没有什么精神交流。有的只是命令和服从,发气和反抗。因此我是孤独,寂寞的。在我生活的环境里,更多的是仇恨,委屈,和不满。对于这些只想在心里,却无法向人倾诉。也不知道这些可以倾诉,于是全部压在心底,不断淤积。
孩子是怎样扭曲的心灵,是怎样的秉性,这样只顾生了又生,养儿防老的.世界里,是没有去关注的。但孩子清楚地记得这一切是怎样造成的,父母以及周边的大人是怎样对待他们,他们又怎样的让孩子们窒息,难以忍受的。
一本书,一个梦。一段旅程,一次邂逅。
很喜欢你的散文和小说,*期又重读了你的《张爱玲散文》《张爱玲精选集》,读后总想再读,你的书,适合一个人独处时,在暗夜橘黄的灯光下阅读,这时手捧一本你的文集,我心会冰凉如水,泪分然而下,时间的箭,如水般飞逝而去……想着,第一次看你的文字是什么时候,是花季少女,心怀爱情与美好的年纪?看什么都是美的,如今一转身年华已经如流水般逝去,真的像你书中那句台词: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你的书重新在*淡的生活中挖掘生命的意义,在你略带忧伤的文字中探寻人性的根本和自然。
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也许是经历了太多事情,使你不禁感叹:“生活既是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有时不免被你的字句所震惊“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哀伤中隐约带着点矜持。
穿梭时光,经历了一次洗礼。你像个老师,为我介绍一个个关于服装,舞蹈,画作的故事;你像个孩子,爱撒撒娇,童言无忌。更多的时候则把我当成知己,“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你说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我静静地思索着,若有所悟。你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认为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我回应似的笑了笑,也许是吧。你无数次谈起你的童年,它承载着你儿时美丽的幻想,同样也有被赶出家的委屈与辛酸。我聆听着你的童年,你多愁善感的母亲,体弱多病却又天真无暇的弟弟。还有你对后母的憎恶,对父亲的抵触。
那个年代,这是一个故事,凄美而感人,无须过多言语的诠释:这又是一首情歌,潜在的情感穿越各种迷离,一生永不褪色。一生中,只有那句刻骨铭心的话维系着两颗跳动的心,心与心的感应,心与心的默契,如黑夜里的一个亮点,支撑着一个人的理性灵魂。这种寓*静中的“轰轰烈烈”,也许,这就是张爱玲散文《爱》的魔力。
“这是真的”,我的情感随作者的坦言而触动。她该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吧!我喜欢有月的夜,月光可以柔柔地泻在月白的衫子,她爱在春天的晚上,轻轻地靠在桃树下,攀着发青的嫩枝,让情感从这里延伸,初春是美的,无奈冬意还未褪尽,她的目光一直停伫在桃树对面的那扇门,仿佛门的开启与闭合紧紧联系着所有的惊喜与感动,今夜无月,黑夜中,她已忘记了自己的美,她的执着已忘记了自己是位小康之家的女儿,她忘记这是一种叛逆,她在乎的是那份感动。
“噢,你也在这里吗?”轻轻的,话语简洁得连一个字也容不下去。是男性特有的女性羞涩?是惊奇发生的激动?彼此的无言,生怕更多的言语,都会惊动周围的小生命,破坏了无声的美。彼此固守着那一段距离,那一份清泉般的美丽。他会发现她今夜的美吗?他为何要保持着那段短短的距离,相识而无语,那份最真挚的情感、最纯真的爱恋为何深藏心底不敢轻易地表露!也许是家庭的缘由,也许是无形的网,也许这是对传统无声的背离。春天的晚上,桃树之下的邂逅,无言的默契,那一份寂静的黑色掩饰不了内心的狂热,静与动的比照,恰恰给我们留下如诗的空白。想象也因此而美丽,张爱玲正是用真实的粗线条描绘出她的理想主义。
“就这样就完了”无声的美让人感到缺憾,以至于历尽种种苦难之后,这种美变成生命唯以回味的爱恋,现实的无奈同时让这份爱恋倍受时间无情的煎熬。
“没有早一步,也没晚一步,正好赶上了。”就是那句话构成一段美丽而没有结果的缘,张爱玲跳跃的笔触时刻捕捉着情感的触动与两极感受的隐性描写,蒙太奇的画面、理想与现实中的碰撞,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美的无奈、美的缺憾,也许山盟海誓能代表轰轰烈烈的爱,但这比不上为爱无声守候的美。
我要一片蓝天,自由地飞;我要像一阵云烟,无声无息的美。也许精神之恋是不完美的,那个年代,爱无须表白,无声的缺憾也是一种美的演绎。
张爱玲是个响彻文坛的名字,在我,其实更喜欢把她看成一个值得去肯定的小女人。只是生就带着一股灵敏的锐气。
张爱玲也毕竟是张爱玲,短短几百字,便很清晰的浮现了初恋的美好。真正的悸动,也不过是在那一两眼之间而已。那句“哦,你也是在这里?”经典极了,像极了我曾细细想象过那些画面该说的台词,那种朦胧的青涩,就这样悄悄的爬上树梢,浮满那时的空气。
这种爱情纯净无比,那是一缕很温馨的美好。无需多言,就可以很安静的幸福。
青春是泡沫堆起的时光,是落日托起的一叠叠背影,这个年纪,有太多拥有,值得赞美。
在学校也或有这般的感情,只是禁果总是不被允许偷尝的,何况是尚未熟透的?的确,这时的爱情,太脆弱,就像玻璃做着发光的梦,光芒四射的时候,同样也破碎不堪了。
还是在这不早不晚的时候,投给你心仪的那个人一个微笑,一个温暖的背影吧。
这就够了,将来的某一天,再回想起这丝朦胧,一定会温暖的心醉。这是我们最纯真的年华埃
张爱玲说:这是真的。美丽的女孩,经历了人世种种磨难,到后来她应该是失去了青春和美貌,但却依然记得那个春天,那棵桃树,那件月白色的衫子,那个年轻人,以及他说的“噢,你也在这里吗”。
张爱玲的短文少,《爱》是其中一篇绝佳。
短短的三百多字,穷尽了人生所有不如意。总有许多人为了文中男女主角的错过而扼腕唏嘘。不是*行线,他们有着最甜蜜的交集,但是两条线的交点是那么微小。短短一句话的时光,他们相遇相爱,却也带来一世相离的苦楚。天意弄人,最美好的初恋情怀因为意外成为无奈和心酸。
可是这短短的三百多字,又是包含了多少的甜蜜。困厄可以有很多,可以铺天盖地、惊险袭来,但在这苦难中,唯一需要用来支撑自己的,便是那一瞬的爱。女孩从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中生存下来,是因为她内心深处有着最纯明的渴望。她永远记得,那个春天美好的爱恋,她是希望能再寻回它的。所以她可以一直坚持,一直铭记,哪怕岁月更迭。“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刚巧赶上了,给她送来了能够作为一生财富的爱,丝丝缕缕,无尽绵长。这一辈子也该足够。
每次当我想要读读张的作品的时候,我总会去重读《爱》,也总会想起奶茶的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 /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啊那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 /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奶茶的能抚*人的悲伤的治愈系声音将张爱玲沉寂了半个多世纪的这篇文章诠释得恰到好处,《爱》是苍凉惆怅且无奈的,尽管她没有动用痛彻心扉这样的词来写这个故事,但张的看似*静的语言却隐藏了无限的悲哀,这里面浅浅的哀愁的情绪就像名贵的香水,不管你离多远闻,怎么努力地闻都是这个始终不变的味道,若即若离,却让人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而《原来你也在这里》却有着温暖的曲调,奶茶用她暖暖的声音,填补了张爱玲半个世纪多的荒芜,终于圆满了这段错过后终于相聚的爱情。
*淡的文字道出了所有的蕴藏在内心深处的感情,质朴却坦诚,美好得令人心痛。也许在他们无法相守的以后,女孩曾努力地把自己当做一个被人看低的侍妾,但她总是会记得那一句*常得无以复加的“哦,原来你也在这里吗?”。那时的她,干净美好,全身上下都是纯洁的细胞,单纯的思想使她曾让她对未来充满了希冀,也始终安静*和地生活着,可是当岁月剥夺了青春,只留下了斑驳的印记在脸上与心上的时候,只能回首望望年轻时的简单记忆。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还好他们之间有过那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岁月纵然无情,但前世的多少次回眸才换来这次的不期而遇啊。
张爱玲曾说过自己的创作理念:“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苍凉是一种启示。”《爱》大概是将这样一种苍凉描刻得淋漓尽致。而正是在这样简略的苍凉之下,才能集显爱的伟大与真挚。张爱玲自身的经历也算坎坷,幼时特殊的家庭际遇让她更懂珍惜、守护爱,而后来爱情的失败,她该是更看透了情这一字的。智慧如她,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构划一个爱的完美世界。拿得起,怎能轻易放下。纵然自己无法得到,也可以将之放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时时惦念怀想,也算是一种苦涩的浪漫。她便是这样的人罢,只是这样的人在这世上又有几多。所以,文字中也无可避免地透露出苍凉。这似乎是对现实的嘲讽,也是一种悲哀的无可奈何。
多希望这样一个美好的女人能找到自己真正的归宿。但我想,即便不能,她也是可以淡淡一笑,然后归于*静的。因为她大概已经明白,什么是为爱而生,向爱而死。 内容评价:
本书是国际“张学”权威陈子善教授主持编校,增补散佚作品,首度全面恢复张爱玲作品原貌。《流言》是张爱玲的随笔散文集,可以说是大珠小珠满玉盘。张爱玲称爱默生“警句很多”。在本书中我们倒可以看到张爱玲满篇的警句佳句。如“上海人是传统的*人加上*代高压生活的磨炼”(到底是上海人);“*人喜欢法律,也喜欢犯法”(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谈女人)等,不胜枚举。...
周末的晚上,一个人在家里,偶然翻了翻一本小杂志,有篇小文《爱》,题目好象是通俗了一些。可没看几行,便不能自禁。读书的绝妙境界总是在无意间来到,原来是张爱玲的作品。我便把阅读时的天马行空的感受写了下来。
“……那是她不过十五六岁,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读至此,就被这简简单单的文字吸引了,有一种只可意会的感觉胸中涌动,仿佛是有沧桑古意拂来:“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皎洁的月光,疏疏朗朗的镶嵌在桃树林荫里,偶尔一逢,“噢,你也在这里吗?”此情此景,一言一声,站了一会,虽是淡淡的感觉,而今读起,似乎是多么的熟悉而令人心神荡漾。
后来,这女子被人拐买转卖,历尽人生坎坷风波。老了的时候,还常常说起,在那个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老妇人回忆的是那少年,不知道女作家此时思念的是谁?是那傻不愣瞪的少年,抑或是灿若桃花的女子?两者某种似有若无的联系。但一切只成了美好的回忆,沧桑与凄凉也如一丝一线,时断时续上来了。
人们都说,张爱玲的小说太沧桑太悲凉,其实她的散文又何尝不是呢?“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什么别的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这一次又略不同,沧桑中带了那么一点爱,空旷寂寥的感觉笼罩在周围了。原来爱是这般稍纵即逝,又亘古不变。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么*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只能在毒品中放逐自己。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己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薄夏的午后,静*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毒品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毒品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张爱玲,以它独特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感受,描写着那个没落阶级的遗老遗少。她清醒的意识到那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它进行了无情的剖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小说。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么*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只能在毒品中放逐自己。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己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金锁记》这个名字本身就颇值得玩味。金锁,黄金做的锁,外表光鲜,锁住的却是自由与灵魂。
曹七巧的一生被多把“金锁”重重锁住。
第一把是地位锁。在曹公馆中,她的出身是最低的,是“麻油店的活招牌”,不如大奶奶和三奶奶出身公侯小姐,因此她处处受到排挤和歧视,这从她房子的地理位置就可见一斑。各房的主子处处压挤她:老太太从没把她当回事;大奶奶对她动不动就冷嘲热讽;姜家小姐说她“*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新进来的三奶奶一来就看出她在姜家的地位,不愿搭理她;她的哥哥来走亲戚没人招呼;就连丫环也冷笑着说她不配做自己的主子。七巧嫁到曹家一开始就不是像其他两位奶奶一样是作为一个妻子嫁给二爷的,而是作为一个冲喜伺候人的姨太太,她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一个遭人欺凌的位置。她最初嫁入曹家,有借助曹家的地位改变自己身份的考虑,希望借助曹家使自己受人尊重。但事实上,她并未因嫁入曹家而改变出身受人歧视的现状,始终在出身上受人诟病,这把身份锁一直缠着她。后来她把女儿送入新式学堂,并不是为了让她接受新式教育,只是不愿落后于大房三房,这其实也是当年的“身份锁”给她留下的阴影。她因自己与其他两房太太起点不一样而受歧视,所以在后代上她不愿再落后,一定要拼一口气做到和大房三房一样,绝不落于人后。
第二把是金钱锁。从她与她她哥哥的对话可知,当初嫁入曹家并非是其实或多或少是为了曹家的钱,所以她才会嫁给一个病夫。她在曹家三房太太中的经济实力是最弱的。
贫寒的出身使她对金钱有一种迥样的追求。丈夫给不了自己爱情,想从小叔处得到安慰又遭到拒绝,曹家各人处处歧视她,就连丫鬟也看不起她。这种缺乏温暖,缺乏关怀的环境更加增加了她追求金钱的愿望。因为她觉得只有金钱才是最真实的,其它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金钱才能给她带来满足感。同时三房的待遇差别使她认为只有有钱时,才能不被人欺,而且还能主宰别人命运。在这把黄金锁下,她的心灵开始扭曲,只有在金钱和权力经成的锁中,她才能得到稍许,短暂的满足感,才能填补她心中的空白。她的人生追求最后只剩下权和钱,忘了曾经憧憬的爱情,忘了自己儿女的人生。她前半生的人生受人掌控,致使她在掌权后有一种控制所有人的人生的强烈欲望。所以她要给自己的儿子安排一个她中意的姨太太,所以当她女儿开始要离开她的掌控去追求幸福时,她不准。自己没有幸福使她容不得别人有幸福,哪怕这人是她的女儿。她的心中有一种报复欲: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这种女性后来在金庸的《天龙八部》中也出现过,就是那个陷害乔峰的马夫人康敏。当七巧对自己女儿的追求者若无其事地说自己女儿在楼上吸*时,我感到一阵心寒和悲哀。张爱玲以其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写出了*几千年心惊面:被人吃的人,后来反过来吃人。这一主题在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如《狂人日记》、《药》中都有体现。
七巧的一生,前半生她被人锁,后半生她去锁人。我们可以预见,七巧得女儿最后很有可能变成另一个七巧,继续“被锁,锁人”的循环。
小说最后七巧的心理描写是反省也好忏悔也罢,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金锁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
傅雷曾在看完《金锁记》后,如是说:“《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满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现代小说史》也定位《金锁记》为“*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如此高的评价,其内容一定可见一斑。于是乎,便细细品味了这一佳作。一个心灵渐趋扭曲,行为渐变乖戾的女人形象,带着禁锢身心的黄金枷,让人倍感悲哀。故事这样发生了,曹七巧——一个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嫁给了官绅人家的姜二少爷,然而她似乎是跳入了火坑,不仅正常的情欲没能满足,而且因她出身低微而受歧视。因此她性格变得更加张狂,甚至试图与小叔子调情来寻求某种心理*衡,此时虽有满腹牢骚的七巧也不过是一个性被压抑的女人原地可做的有限的声援。同时在这时候,衣食无忧的七巧,并没对黄金有着强烈而浓厚的嗜好,从来探望自己的兄嫂的出手阔绰便可见得。
张爱玲在《谈女人》一文中写道:“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就恶的无孔不入。”随着所受压抑的与日俱增,丈夫和婆婆的相继过世,尤其是分家之后,曹七巧变得更为怪癖,对黄金的渴望更是愈演愈烈。因为分家之后,意味着一无所能的七巧必须带着她的一双“纸糊般的小儿女”开始独自承受着艰辛的生活,日子漫漫无期,而钱却那么有限,正是这种无所倚附的恐惧使七巧拼命固守黄金。黄金是她唯一的生存依靠。疯狂地对黄金充满占有欲,心灵也开始滑坡。
之后,姜季泽忽然登门主动向她倾诉爱情时,身心已被黄金枷锁禁锢的曹七巧机警地想到了自己生存的钱,“这一转念使她暴怒起来”,在试探中得知他的来觊觎着她的钱,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意识到爱情的虚假,大怒之下把季泽赶出了家门。爱情破灭,泪眼婆娑的在窗前凝望着绝望:“玻璃窗的上角隐隐约约反映出弄堂里一个巡警的缩小的影子,晃着膀子踱过去。一辆黄包车静静在巡警身上辗过。小孩把袍子掖在腰里,一路踢着球,奔出玻璃的边缘。绿色的邮差骑着自行车,复印在巡警身上,一溜掠过。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过了秋天又是冬天,七巧与现实失去了接触。”小说的后半部分,曹七巧几乎成了疯子,用黄金的枷去劈杀儿女的爱情。曹七巧就此从一个被迫害者沦为迫害他人的非人。儿子娶了媳妇,她却一直霸占他,引诱儿子诉说夫妻间的秘密,再而去羞辱媳妇;女儿直到三十才订婚,她又阴险尖刻的干涉,最终女儿也失落自己的爱情。最后都被折磨的不**样,“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哪怕她自己能意识到“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但黄金枷已经牢牢地禁锢了她的身心,使她沿着自虐和他虐的恶性轨迹无可阻挡地往下滑,一直滑到人性扭曲的最底层。在她看来爱情是不可靠的,只有沉默的黄金才是最忠实的。最后曹七巧死了。她一生的悲剧是虚假的爱情使她紧紧地拽住黄金,是来谋取她黄金使她更紧地拽住黄金,同时也永远地禁锢了自己。无论是身还 是心都变得如此遥远,只有物质利益——黄金才旨归。
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小说中“月亮”这个特别的意象。“月亮”这一意象在文中仿佛是一个中心,其他意象随之转动,并把小说的悲剧性和深刻性不动声色地流露出来了。“月亮”意象在文中出现多达九出,并且在开头和结尾相呼应。“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使得整个故事的悲剧变得更为彻底,更为浓重。
这一种属于张爱玲独有的笔调,有机地结合传统与现代艺术,深刻运用透视人性的视角,不禁让人啧啧称赞,这种“苍凉的启示”也值得我们更加深入地去探求。“张爱玲”一个孑立的传奇,需要仰望膜拜。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女子,虽然她抽*,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 “娜拉走后”在*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
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一个人要经过多少次折磨,才会对所有人都怀有恶意;一个人要经历过多少次失望,才会对世界充满绝望;一个人要经过多少人欺辱,才会变成一个欺辱别人的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七巧便是这样一个人,一个从人变成恶魔的人,可怜、可叹又可恨,正如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所写“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问也罢!”
七巧是小商人家庭出身,嫁给了姜家的残疾少爷,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和情欲的压迫下,她的心灵终于变得扭曲,行为变得乖戾。她为了钱财可以拒绝季泽,将渴望了几十年的爱情推开;她用轻描淡写的一句“她再抽一两筒就下来了。”便毁了女儿长安的爱情;她设计留住儿子长白,在外人面前高声谈笑儿子与儿媳之间的床第之事,终致儿子婚姻破裂。初读这篇文章,看到这位七巧,便令人不禁感慨这世界的残酷。我觉得正是这世界的残酷,才导致这世人的残酷,但若心如磐石,即使外界诸多干扰,也不会转移。七巧若是在分家后好好教导一双儿女,在晚年也未必不会享天伦之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颠簸不破的名言,是对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一句劝告。七巧遭遇了不公待遇,她厌恶这个世界,对周围的人恶语相向。因此,她不满别人过得比她好,尤其是她的儿女,她更要将他们牢牢掌握在手中。这世界千变万幻,形形色色的人,半真半假的话,我们一生喜怒哀乐,在死后,这些情绪也都随风而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因此勿将自己不愿做的事加诸到别人身上,待人真诚,等死后,也还有这份真诚的心意。不要像七巧一样,最后死时只有一个冷冰冰的的金镯子戴在手上,周围人都厌恶。生命易逝,真情难变。
最*一直在看张爱玲的小说。尤其喜欢《金锁记》。
感觉张爱玲笔下的曹七巧简直要活了,一个出身卑微、饱受歧视冷眼、婚姻不幸的女子,被赤裸裸的情欲与财欲迷住了心窍,终至心理严重扭曲,疯狂地折磨自己的亲人,亲手断送了一对子女的幸福。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能够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述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透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联和大致的状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还有描写七巧出场的一段话,也让人忍不住联想到《红楼梦》中王熙凤出场时的先声夺人。
记得里面这样描述的,“四下里一看,笑道:‘人都齐了,今儿想必我又晚了!怎怪我不迟到一一摸着黑梳的头!谁教我的窗户冲着后院子呢?单单就派了那么间房给我,横竖我们那位眼看活不长的,我们净等着做孤儿寡母了一一不欺负我们,欺负谁?’”
一个口齿伶俐,尖酸刻薄的曹七巧跃然纸上。虽与红楼中的凤姐身份悬殊较大,但性格颇为相似。
小说的亮点是一直以月亮作为喻体,开篇就提到“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把月亮比喻为铜钱,暗指为金钱疯狂了三十年的女主角,更是引申出一段陈年的让人心碎的故事。再深刻一点,暗喻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纸醉金迷的历史背景。
文中不止一次将月亮与金钱联系到一起。“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
张爱玲把月亮也写活了,而且紧紧扣题。让人不禁有阅读下去的强烈欲望。赤金的脸盆,如黄金的枷锁,困住了故事中女人的一生。
小说里写到七巧为了破坏儿子儿媳的婚姻幸福,而夜夜召唤儿子为他烧*烟,还不停地打听小两口的夫妻密事。这时候也描述到月亮,“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狰狞的脸谱。”这里“狰狞的月亮”隐喻七巧已经严重扭曲变态的心理,如同面目狰狞的恶魔、疯子。
而对于可怜的儿媳芝寿而言,夜夜独守空闺,她看到的月亮却是“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小而白的灼灼的太阳。”
婆婆不是婆婆,丈夫不是丈夫,这样扭曲疯狂的一切,岂不是反常的?让人汗毛凛凛的?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可以把月亮与当时之情景紧密联系到一起,把小说凄凄惨惨戚戚的气氛渲染得淋漓尽致。
故事中更悲催的是女儿三十了,终于有一位海归喜欢她了,却被七巧活生生地拆散了。张爱玲是这样描述准女婿眼中的丈母娘: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整篇小说单独描绘七巧的地方很少,从这里可以分明感觉到一个心理扭曲,可怜可悲,可恨可怕的妇人赫然在目。
小说的收篇之处,也提到了月亮。“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一一完不了。”首尾呼应,更让人意犹未尽。
篇末说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张爱玲在此虽只是寥寥数语,却起到画龙点晴之效,一个封建社会婚姻的牺牲品,被财欲毒杀了灵魂的刽子手让人既怜又恨。
张爱玲写曹七巧真真一个“揉”字,字里行间多少的欲火中烧,欲求不满,欲罢不能,赤裸裸的人性、金钱与欲望“揉”成了一张无形的网,罩住了七巧与她身边的亲人。
难怪董桥先生说,张爱玲的小说里有一只幽魂,来回穿梭,你看不见它,它却清清楚楚看着所有的人,阴寒,毒辣,虚无。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其实七巧的本质并不坏,她也曾是渴望真爱的一个单纯的姑娘,这从文末七巧的回忆可看出,“十八九岁做姑娘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如果她挑中了他们其中一个,日子久了,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只是她哥嫂为了金钱,把她下嫁给患软骨病的残疾人,毁了她一辈子的幸福,在人性、情欲、财欲各种求而不得长期压抑逼迫下,她才会产生了看不得身边人幸福的病态心理。她其实也是封建制度下一个受害者。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每次看张爱玲的书前,我都要给自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担心书中抑郁的阴霾会让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次读《半生缘》亦是如此。
读完全书,我觉得作者的书名起得着实好。世均和曼桢、叔惠和翠芝都是只有半生的缘分,他们没有结局的爱情实在令人惋惜。读的过程中,我屡次替里面的主人公干着急,总是觉得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可以幸福了,但是这两对有情人就像是两对*行线,心系彼此,却永远无法相交。
仔细想想,书中的每个人物其实都在旧社会背景的影响下蒙上了一层无法脱离的悲剧色彩。在阅读前几章时我就已经抑郁得喘不过气了。在这里就讲讲故事中的男一和女一吧。
世均,一个南京商人家的二公子,因为有钱的父亲逼迫自己继承家业,逃离了原来的城市只身一人到上海拼搏。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个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像叔惠一样出众大胆,但是却无法摆脱自己寡言沉闷的性格,把对曼桢深沉热烈的爱埋在心里,无法勇敢当着长辈的面把自己和曼桢订婚的事情说出来。也许,当初他早点把曼桢娶了,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曼桢是一个我又爱又恨的角色。我非常佩服她烈女般的性格,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显得是多么不容易啊!但是她同时又是那么地软弱。我要是她,当时被祝鸿才侮辱后要么就自杀,要么先委屈自己假装迎合姐姐,最后再伺机逃跑。当她最终逃出来得知世均订婚后,内心肯定是非常绝望的,但是我觉得她绝望的同时也应该满足自己最后一个心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同时想办法让世人知道姐姐和祝鸿才的禽兽行为。但是她做不到,因为她考虑的太多,想的太多反而容易胆怯了。
我觉得,整个故事的美好结局是被一帮旧社会思想封建的愚昧女人搅和的。要是世均的母亲支持他和曼桢的感情,要是她当时没有把曼桢寄给世均的信烧了,要是曼桢的.姐姐不会愚昧地想用妹妹把丈夫套牢,要是曼桢的母亲当时把故事的真相告诉世均,要是曼桢的母亲没有一味退让,要是……也许这对有情人就可以在一起了。
张爱玲的作品。还是离不开上海、小市民、红尘、妯娌小勾心斗角。这故事的主角是曼桢,但曼璐的存在才使得故事出现戏剧性的变化,她才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抨击当时大上海的社会我想我是不够资格的。沈顾得爱情的出现无非是日久生情,两个并不出众的人物相互吸引着对方并相爱。一起上班吃饭、周末看电影出去玩、亲吻、相互鼓励扶持,这不是普通小情侣间的简单幸福吗?半生缘,他们之间的缘分也就仅仅半生而已。叔惠与翠芝的缘分也只有半生。奈何人生变数如此之多,本是相爱的两对最后却是各自鸳鸯单飞,所有的一切出现得那样具有戏剧性,正当曼桢世钧的爱情出成正果之时,曼璐挽救婚姻的想法萌生了,豫谨也即将结婚,姐妹亲情最终也敌不过内心的不甘。
曼桢是那样善良坚强而骄傲,即使她嫁鸿才后,也依旧忘不掉当年耻辱,善良的人在被最亲密的亲人背板,被最爱的人错过时,再纯真开朗的人也将变得冷漠阴暗。在小说中在描写她未经受曼璐的诡计时,即使生活艰苦,身形消瘦,但依旧面若挑花,对生活的美好有着无限憧憬,在遭遇亲人的背叛、恋人的抛弃、身体的侮辱之后,精神大受折磨,形如枯槁,面无血色,眼睛也因为对生活毫无憧憬而显得恍恍惚惚。她的骄傲,许是她对世钧的爱是如此坚定,使得她对封建传统的观念做出反对姿态拒绝她母亲提出的跟鸿才结婚的请求。
爱情于人不是必需品。世钧在遭受曼桢的背叛后,哀莫大于心死,周旋于几个女子之间,以此慰藉受伤的心灵,娶了当初自己所厌恶的翠芝。没有爱情,他也可以活,而且也可以活得好。世事难料,不讨喜的“青梅竹马”最终成了陪伴自己一生的伴侣。婚姻最初的产生是可以没有爱情的,世钧和翠芝的婚姻不正好验证这句话?翠芝爱叔惠,世钧爱曼桢。这个世界单纯美好的爱情最终往往不能长久,这是*的传统社会所致。即使当初世钧跟曼桢要结婚,阻碍他们的将是“门当户对”等等传统观念,婚后幸福美满的生活也并不一定会出现。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曼桢要融入到沈家实属不易,但这个结局定是比书中的结局好。
所有的一切都源于曼璐的婚姻不美满,故事的转折点就在曼璐装病实施她蓄谋已久的计划时。原本所有美好的大团圆结局就这样大逆转。
最后,世钧与翠芝的婚姻生活顶是幸福的,无可厚非。从戏开头至结尾,不幸的人始终是曼桢。半生缘起于工厂而灭于饭馆。曼桢的日子就要幸福,而世钧的幸福正在延续。
一直都认为,张爱玲是温婉、浅淡、柔美的。初看《多少恨》,依然是这样的感觉。小说从头到尾,没有激烈的情节起伏,所有的人、经历的事、失落的情,都笼罩在一片迷离的温婉、浅淡的哀伤、莫名的柔美里。
掩卷深思,却惊异地发现,在《多少恨》叙事行文、转承起合的温婉、浅淡、柔美里,暗藏着一对冲突异常激烈不可调合势如水火的矛盾:生活与爱。
生活与爱,存在于大千世界的每个细节,出没于人类现身的所有场景。很多时候,它们彼此互相依存难分难舍。但在《多少恨》里,却被张爱玲截然分开,成为她谋篇布局的一条主线,阐释着她对生活与爱的观点。
在张爱玲笔下,爱,首先是邂逅。邂逅,是初遇时彼此的防备与漠然,是对视时莫名的心跳与疑惑。当然,仅仅只在电影院邂逅一次,家茵与宗豫肯定不会产生更深的情绪。既然,一次不够,就来两次吧。于是,家茵与宗豫又机缘巧合地见面了。一切,在张爱玲精心设计的邂逅里慢慢展开,演进,爱的火焰在两人心里点燃。
爱,其次是浪漫。在家茵家里,当两人终于互相表白,明了对方心迹后,家茵给宗豫削梨,宗豫坐在她的对面,一次又一次地叫“家茵”;而家茵呢?却只会在宗豫离开后悄悄地叫几声“宗豫”。两人互叫对方名字的过程,何其浪漫。彼此的情与爱,在宗豫当面一次次深情呼唤、家茵暗地悄悄轻声细语的浪漫里,表达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一叹再叹。
爱,在张爱玲这里,是唯美的,也是克制甚至“洁”制的。虽然没看过小说《色戒》,但我可以肯定,张爱玲《色戒》的叙述肯定“洁”于李安《色戒》的表演。《多少恨》里的爱,没有一次拥抱,一次亲吻,甚至连手也没拉过,更别说李安设计的那些玩意了。爱,在张爱玲这里,也是弱小的,特别是当爱遭遇强大到几乎覆盖一切的生活时,就更是弱小得如暴风雪中小草的生命一样,随时都可能夭折。
为了表现生活的强大,张爱玲安排了更多的人物来展现她心目中的生活。虞老先生的生活是不知节制、没有羞耻、为了自己可以出卖女儿的风尘浪子生活;姚妈的生活是说三道四、贪心势利、东家长西家短的市井奴民生活;夏太太的生活是委曲求全、无可奈何、可恨又可怜的旧式女子悲哀生活……
在这三种强大的生活之外,虽然有小蛮童稚天真的生活,有宗麟与秀娟合谐娟秀的生活,但张爱玲的用意却再明显不过:这些生活,无一例外地排斥家茵与宗豫的爱。张爱玲笔下的生活,与她笔下的爱截然相反,是卑劣、龉龊、下作甚至丑恶的。唯美纯粹的爱,与这样的生活发生冲突,谁胜谁负,一读便知。
在这些生活面前,家茵只有一个办法:“哭”。哭,这种主动示弱的行为,被张爱玲借来表达家茵的爱遭遇生活时的弱小。而宗豫呢,在生活面前对自己的爱虽然也许充满了信心,但当家茵选择离开时,他只好“简截的说:‘好,那么——’立刻出去了”。
一段美好的爱,在强大的生活面前悄无声息地死亡了。
爱,是美好的;而生活,是无情的。爱,虽然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爱终究不是生活,生活也不只是爱,它们之间有着许多矛盾,许多冲突。张爱玲想告诉我们的,也许是:美好的爱,一旦遭遇世俗的生活,就会与她和胡兰成的爱一样,面目全非,不可收拾。于是,她将这篇小说取名为《多少恨》。因为,爱与恨,并没有根本的区别,都只是无法与生活相提并论的细微情绪。爱,在恨中;恨,亦在爱里。
多少恨读起来很舒服,娓娓道来家茵的一段往事,家茵是个温柔善良知性的菇凉,她父母离婚,父亲不负责任,靠她一人做事养活母亲和她自己,她给小蛮当家庭教师,尽心尽责,小蛮身体不好,她悉心照顾,生日了给她买礼物,小蛮想要手套,拆了自己的围巾给她打,虽然最后还是拆了,但那份心意在。对宗豫,她是喜欢的,但她是有分寸的,他有个媒妁之言的乡下老婆,没有半点感情,有个体弱多病的女儿,有个药厂要费心,家茵不愿给他一点压力,让他再因为她而受到痛苦,所以在他那生病还不好好养病的老婆来上海后,她就专心教育小蛮,在他和老婆吵架心烦心累的时候给他柔情,在听到他要离婚的坚决的决定后,安静的等着他。直到他老婆找上她,知道她老婆活不成了,她老婆求她做姨太太,不要离婚,说离婚的女人死后很凄惨,说离婚了小蛮以后会恨她爸爸的。可怜的家茵,回到家了,一面想着他老婆早点死去,她就不用为难了;一面又谴责自己,想着宗豫她老婆也不是什么大病,不好好养着,才闹得病的这么严重,自己离开宗豫她还能活下去的,还有小蛮,不想她步上自己的后路。家茵的妈妈因为一个女人要和她爸爸结婚,她爸爸抛弃了她们母女,给她造成很大的伤害。
剧中还有个麻烦的人物就是家茵的爸爸,是一个离婚不管妻女的混蛋,落魄后又从乡下到上海死皮赖脸的缠着家茵,知道宗豫对家茵有好感,知道宗豫有个药厂后,又不断的缠着宗豫要钱,让家茵很是痛心很是难为情。剧中还透露家茵有些迷信,玩起课,结果是上上中下下下,家茵当时很受震动,这也促成了结局。最后,家茵还是忍着痛成全了别人,离开了上海一人去厦门了。宗豫在家茵人去楼空的小屋里伤心着。
家茵贫穷,她没恋上宗豫舒适的小洋房,照顾完生病的小蛮后就搬回去了;她心中虽然不舍但是果断不脱离带水的一人离开了,这份勇气令人敬佩。
今夜里,蓝色的月光,寂寞的鸟鸣,还有家茵那团“剪不断,理还乱”的绒线让我忧伤,寂寞。而这种感觉是和任何人都无法倾诉的。张爱玲说:“极度的快乐和忧伤都是要远离人群,无法与人分享的。”
这样的寂寞在读这篇《多少恨》的短篇小说里得到了深深地体会:一个美丽善良的家庭女教师和成熟多情的男主人之间寂寞的爱情故事。而这种的寂寞在小说中也无处不在,触手可及:“为什么眼睛里有这样的悲哀呢?她能够经过多少事呢?可是悲哀会来的,会来的。”
“打碎的那瓶香水,虽然已经落花流水杳然去了,香气倒更浓了。”“梦里的时间总觉得长的,其实不过一刹那,却以为天长地久,彼此已经认识了多少年了。原来都不算的。”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动着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当家茵终于能清醒地认识到与使君有妇的宗豫是没有未来,没有结果的时候,她选择了逃离,爱的逃离,为了宗豫,为了小蛮,她知道,他这一生,伤心的事已经够多的了,不能让她的女儿—小蛮,也像家茵一样恨自己的父亲。恨,是多么可怕的一个字。家茵永远也不要她深爱的人背上这个包袱。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少恨,不了情,终是梦里的一场美丽幻影!而这一艘远去天涯的客船,载得动她许多的忧伤吗?滚滚红尘中可曾遇见爱人的一滴泪,一抹愁?张爱玲把这天地间最苍凉最绝望的疑问留给了这渐渐远行的客船,留给了一生也无法忘记家茵的宗豫。
家茵是冰雪聪慧的,花开最美的时候凋零,爱得最深的时候逃离,而那瞬间的芬芳,刹那的光辉,却在记忆里长开不谢了,是永恒了。爱,不在于朝朝暮暮,不在于执子之手,爱,是一种永恒的怀念,淡然而美丽,是记忆里一场忧伤的旅行,只有开始,没有终点。
家茵离开了,她得到了宗豫永恒的爱,永生的怀念。张爱玲的文字本身就是一种凋零了的美丽,是一种无法与人倾诉的寂寞,要远离人群,像一树璀璨的繁花,正一瓣瓣轻轻落下,在夜空中散发出淡雅,忧伤的芳香,每一个字都是一首诗,一首忧伤华美甚至心痛的诗。而这凋零的一瞬间,正好,你,邂逅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题记
她的身材高挑修长,留着一头乌黑的卷发,身着色彩鲜明的旗袍,款款地走在时间的长河中。一路走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她和身边的同行人换了许多,但她永远带着自己的光芒,独自行走于人事纷扰的生活中。
她便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女作家——张爱玲,我更愿意称她为女作家,而不是在前面加上“天才”二字,正因为这两个字,她的所有才华被当做理所当然,所有的缺点被世人诟病。生命是一*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自在洒脱的性格不会去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但在我心中他就是个女作家,世俗标签给她带来的麻烦,我于心不忍,我们不过是通过她独特的眼光看世界罢了。
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世界”的态度;喜欢她清冷孤傲的才气;喜欢她“想做就做,想穿就穿,想爱就爱”,不惧世俗眼光的自由……张爱玲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文学天赋,在圣玛丽学校上学时,她写的文章就十分受欢迎,多次被登上校刊,她对此并不感兴趣。后来在香港大学读书时,遇见了生命中的挚友——炎樱,一个与她性格完全相反的女孩。香港,这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殖民地,成了她的成名地之一;在香港,她写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可惜战乱纷纷,张爱玲被迫放弃学业回到了上海,迎来了自己事业的第二春。
她很早就懂得“出名要趁早”,当时上海滩无人不知张爱玲,黄浦江上飘着她的文字,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这个小姑娘极高的才华。后来她遇见胡兰成,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她的心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被辜负了,她的痛彻心扉都融入到她的作品中。后来的后来,张爱玲的故事仿佛绵长而无*淡。
正如张爱玲说的“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谁知,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少的我不知爱情是何物,只得从她的文字中窥探深闺中的奥秘。无论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一抹蚊子血与白月光,或是一粒饭粘子与心头上的朱砂痣;还是《半生缘》中顾家两姐妹纷纷扰扰、起承转合的爱恨情仇;抑又是《倾城之恋》中白流苏与范柳原在战火前坚贞不渝的爱情……张爱玲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透露出“深爱只为谋生”这种冷酷的婚恋观,但看似外热内冷的爱情却引得男男女女们挤破了头往里挤,她以一种局外人的角度看待世俗情感,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每一个人物都是她的人生写照,散发着民国时期的独特韵味。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到“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愿走进张爱玲的世界,感受她的清冷孤傲,却像两条*行线般,永不相交,各自过着孤独的生活。
很早以前就听过看过张爱玲的这段关于爱情的经典描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之前一直把这段话理解为缘分是个奇迹,“于千万人之中,于千万年之中”遇到你所要遇见的人,这需要多少巧合,需要多少冥冥之中的注定,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那个人,两人心照不宣,轻轻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多唯美的画面!
今天心血来潮阅读了全文,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大错特错。爱情需要缘分,更需要争取。时间对了,在春天的晚上,人也对了,十六七岁的美丽女子,住对门的年轻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轻轻地问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奈何女子没有回应,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后来女子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
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个青年。我想她是后悔的吧,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接年青人的话,就算是回一句“是呀,我也在这里”也好。如果她当时回应了年青人,可能结果就会不一样吧,也许她现在过着含饴弄孙的幸福生活。就算是于千万人中,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那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鼓起勇气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然后静静等着那个人的回应。我想张爱玲的这段话的重点不是前半段,不是为了感叹缘分的难得,而是想表达她对这对年青的男女有缘无分的惋惜,更想告诉俗世中的男女,如果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别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阻挡住爱情敲门的手!
提到文学女性,那绝对少不了张爱玲的影子。
张爱玲,清末重臣李鸿章的曾外孙女,20世纪*文学史上的另类作家。**前的大上海是她的舞台,在那里她上演了文学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幕。张爱玲,一个延续至今的文学神话,她的作品赢得了无数的读者,而她自身就像一本书更是让无数的读者着迷。张爱玲这个名字,在*姓氏文化里,有着*人的审美传统,美丽、朴素、普通,城市有,乡村有,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爱玲”这个名字。但在*文学史上,张爱玲是独一无二的。
张爱玲,现代女作家,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声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就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婉转,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这就是张爱玲,深沉而又张扬,沉默而又另类!
但张爱玲却不是寻寻常常、没有思想的通俗小说家。她在文学理论上的灼知独见让后人惊讶。比如《自己的文章》、《论写作》、《写什么》等文论性散文中,她对自己的写作题材和写作手法有深刻理解——在沉重的让人不能挣脱梦魇的时代里用参差的对照“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所以她的小说没有大是大非、大善大恶,没有强烈反差和极端刺激,但却更加人性化,更接*事实。张爱玲正是以“参差的对照”和谐了矛盾,达到小说人物生命的安稳。
其实张爱玲对*文学最大的贡献是将西方现代主义写作方法与*传统文学相融合。虽然施蛰存、穆时英、刘呐鸥等作家早在三十年代就曾写过一些现代主义小说,但终因未能很好地结合传统,不符合*读者的思维方式而逐渐消退。张爱玲却不然,她像川端康成将西方现代文学与日本传统文化谐调地结合起来那样,在*传统章回小说的总体格局中巧妙地运用了“意识流”和“心理分析”等现代主义写作方法,形成了独具魅力的写作风格。不管是否承认,苏童被张艺谋拍摄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小说《妻妾成群》和王安忆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小说《长恨歌》里都绰约闪现着张爱玲的憧憧魅影。而对于更多的读者来讲,张爱玲小说中传奇的故事情节,细腻的心理刻画,被称为“小资情调”的富贵气质和做作不来的娴静,这些通俗元素才是使他们爱不释手的原因。大俗大雅的张爱玲。
然而“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正如张爱玲这里敏感的不安,抗战胜利就像另一出传奇使正处于创作巅峰时期的她几乎销声匿迹。作品中对抗战的漠视和第一任丈夫胡兰成的“汉奸”之名,令她在猛烈的政治风浪里被卷下缪斯圣殿的神龛。虽然心气高傲的张爱玲以长篇小说《十八春》做了顽强的抵抗,虽然1947年她创作的电影剧本《不了情》获得了好评,但终究无法改变生命高潮一泻千里地颓然跌落。
张爱玲的作品取材于世俗生活,将西方现代心理分析派的要领和*古典小说的叙事笔法奇特地结合在一起,风格富丽堂皇而且充满丰富的意象。最难得的是她对人生的了解极为深刻,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女作家来说的确是个奇迹。
晚年的张爱玲孤独地居于美国,于1995年月圆人团圆的中秋节前夕悄然离世。她选择了静寂封闭的生活,因为热闹对于她来说早已是过眼烟云。
《天才梦》的最后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不啻为张爱玲十九岁时对自己五年后生命高潮的概括性预言,也同样是她作为文学天才大起大落的人生传奇的注释。
魅力永具的天才女作家,**现代文学女性的代表——张爱玲。
“倾城之恋”是一个浪漫而又温文尔雅的名字,情节动听而又*人情,笙箫一般吹奏出流苏与柳原之间的浪漫往事,阐述了二人心中蕴出的朦胧的爱情观,一段生动曲折的传奇经历使流苏从一个封建腐旧的家庭迈向了上层生活的台阶,就在二人的爱情愈演愈烈的时候,张爱玲将笔锋用力一转,划破了纸页上写满了二人的故事,香港一战,人们全然忘却了那些所谓“浪漫”的往事,这犀利的一笔甩出了点滴墨水,见到窗棂上,浸破了那依旧上演着朦胧剧情的窗户纸,这薄薄的一层纸絮后,人们看到的是一对自私的情人沉溺于爱情而不顾国家安危,香港的沦陷,使流苏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爱情”、富贵、身份,但并没有使她的人格得到升华,她依旧是她,即使她认为她已是社会的上层人物,但她的思想依旧流转那个别了一把生了铜锈的锁的腐旧屋舍内,她并没有走出来。她悄悄地燃起一息烛光,墙上的影子依旧是柳原的,她梦寐以求的那个男人,她终于得到了,虽然是被香港战乱影响后改变的柳原,但付出的代价,却是倾国倾城。
好一般生死契阔的倾城之恋!好一个旧社会的杀手作家——张爱玲!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今天,我们学*了《“诺曼底”号遇难记》,我让船长那舍己救人的精神感动了。在这里,我就来给大家来复述这个动人的故事吧!
1870年三月十七日夜晚,大约凌晨四点钟,哈尔威船长驾驶着他的诺曼底号船从南安普顿到戈恩喜道行驶着。突然,沉沉夜雾中冒出了一枚黑点,他好似一个幽灵,又仿佛一座山峰。他就是玛丽号。他行驶速度非常快,负重又特别大,他很快的朝着诺曼底号飞奔过来。因为他的速度很快,所以,把诺曼底好的侧舷装了一个大窟窿,这时,哈二位船长说:“先让妇女走,其他人跟上,船沉下后,60人必须出去。”
实际上有61人,但他却把自己给忘了。这时候,我们听到一间间断哦雨里的话,我们还有多少分钟,20分钟,够了。最后,他们都走了就哈尔威船长一个人没有走。
读了这篇短文,我明白了:做事情不能慌乱,镇定的去面对每一件事。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诺曼底”号遇难记。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一天,“诺曼底”号照例行驶在从南安普敦到格思西岛的航线上。和“玛丽”号向撞,再侧舷剖开了一个大窟窿。哈尔威船长为了救大家,而牺牲了的故事。
这篇课文感动了我,*有多少位像哈尔伟船长的人啊!为了救别人,而牺牲了自己。比如文花枝,它是一名导游,有一次,车子掉进了深沟,乘客们都下呆了,文花枝不管自己的痛苦,不停的安慰乘客。后来救生队来了,先找到了文花枝,可文花枝却说;“不要管我,先就我的乘客!”多感人的一句话了啊!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抢着说:“先救我。先救我!”后来,文花枝因耽误了抢救时间,被迫截掉了一条腿,可它没有后悔,她说:“等装上假肢后,我还要做导游。”
还有戴碧蓉,11岁时在火车轨道上救了3个小孩,而自己却失去了左手和左脚。这种事迹,在世界上也恐怕只有这一例!
世界上有多少位像他们一样的英雄!我们要向他们学*,为人类做贡献!
朋友们,你们听过这个惊心动魄、感人至深的故事吗?如果没有,就请你来听我讲一讲吧!
在1870年的夜晚,大雾弥漫,透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虽然这种大船晚上出航是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是,一艘装有螺旋推进器的轮船――”玛利“号飞速向“诺曼底”号驶过来,没有办法避开它了!最终,两船相撞了。
这时,哈尔威船长好似一个伟大的灵魂,面对惊慌失措的人们,他镇定自若的指挥者、使所有的乘客和船员获救。而自己却随着沉船被海水吞没了!
看了上面的故事简介,你是否与我一样,被船长舍己救人的精神感动了?是啊,哈尔威船长太伟大了,在危难时刻,在别人还向这怎么逃出去时,他想到的却是别人!为了就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却牺牲了自己,我相信这种精神是许许多多人没有的。
现在还有一些人停留在只为自己着想,忘记别人的阶段,我希望这样“为自己而活”的人能为别人着想,那么我们祖国的未来一定是无限光明的!朋友们从这一刻做起吧!关心身边的人、事。
今天我们学*了《“诺曼底”号遇难记》这篇课文,对我触动很大。
文章大体内容是:“诺曼底”号和”玛丽”号相撞,船上的人十分慌乱。这时,哈尔威船长十分镇定,救了全体乘客和船员,而自己却与轮船同归于尽了。
其中最使我感动的是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段:老船长与轮船同归于尽的片段,每当读到那儿时,我感慨不已。哈尔威船长成功的疏散了乘客和船员,但是,他自己却牺牲了,哈尔威船长这种舍己救人、镇定自若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啊!
这篇文章使我不由自主的想起2008年的5.12的汶川大地震。在8.1级大地震中,有许多舍己救人的场景,其中,最使我难忘的是谭千秋老师。他在地震中张出双臂死死的保护住4位学生。当救援人员挖开废墟时,敬爱的谭千秋老师已经永远的停止了呼吸,而这4位学生安然无恙。着中伟大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啊!
每个人都像是一朵花,哈尔威船长和谭千秋老师都在自己所能拥有的时间内开出了最美丽的花朵,让自己的名字永垂不朽,难道我们不也要这样吗?
这周,我们学*了《“诺曼底”号遇难记》一文,其中,我对老船长的印象最深。
这篇文章生动地描写了人物的动作,语言。写了老船长营救了船上所有的人,自己却与轮船一起沉入深渊。是啊,事情总是这样,哪里有可悲的利己主义,哪里也会有悲壮的舍己救人。哈尔威船长就是这次海难中那位舍己救人的英雄。
……必须把六十人就出去!实际上一共有六十一人,但是他把自己给忘了。”从这儿看出,哈尔威船长想到的只有别人,他是以别人为中心,不是自己。再苦再累,他都宁愿自己牺牲,也要把那些无辜的群众就出去。
哈尔威船长,虽然牺牲了,但是他的名字会永远铭刻在我们心中。他是一位伟大的船长,他是一位会名扬千古的英雄。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故事,是老师给我们讲的一个既感人又令人气愤的故事,《红海绝恋:新泰坦尼克号传奇》。其中那位船长在船失事后,不组织人们自救,竟然带着几名船员开着小艇逃走了。他的做法和老船长截然不同,他是丢弃了那些无辜的人让一千多人葬身红海,而哈尔威船长舍生忘死拯救那些无辜的人。
我体会到,做人,要做哈尔威船长那样的人,首先应该想到别人,不要有什么可悲的利己主义。可千万不要像那个令人发指的红海船长,虽然名字也在人们口中传来传去,确实臭名远扬。这是我学*这篇文章最大的收获。
哈尔威船长,是我们做人的丰碑!
1870年3月17日凌晨4点左右,“诺曼底”号,这艘年轻的轮船,这艘漂亮的轮船,在茫茫大海上与“玛丽”号相撞了。船上一共有61人,哈尔威船长,28名船员,1名女服务员,31名乘客。在哈尔威船长的指挥下,60人都得救了——当然,那第61个人就是他自己,他与他的“诺曼底”号一起沉入了深渊。
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有些震撼,是哈尔威船长那优秀的品质感动了我。那是一种什么精神?一种怎样的精神?没错,哪里有可悲的利己主义,哪里就会有悲壮的舍己救人。一位船长,理所当然的可以在轮船遇难时第一个乘着救生小艇逃离死亡线,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心中装满了别人,死而无怨。这难道不像刘胡兰一样,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吗?!
哈尔威船长,不但有坚定的意志,还有优秀的品质。他,虽然永远的葬身海底了,但他那伟大无私的精神,却永远闪耀着光芒,永远留在了人们心中。
我赞扬哈尔威船长的品质,钦佩他的精神,我觉得,人生中最大的财富就是拥有一个好品质,拥有一个伟大的精神。哈尔威船长正是拥有了人生中最大的财富!
读了这篇文章,我更好的了解了优秀的品质和伟大的精神。我要永远记住哈尔威船长,记住他那种品质和精神!向他学*,取得那最大的财富!
读完了《“诺曼底”号遇难记》这篇文章以后,我被哈尔威船长那种舍己救人的精神所感动,心久久不能*静下来。
那是一个大雾弥漫的夜晚,在从南安普敦河到格恩西岛这条航线上,“诺曼底”号邮船与装有五百吨小麦的“玛丽”号货船相撞。船长哈尔威镇定自若,指挥得当,放下小艇使乘客和船员们安全获救,而他自己却与老船同归于尽。
文章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哈尔威船长即将沉入海中的那一段,他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只是屹立在他的岗位上,与人们告别。哈尔威船长,是一座不朽的丰碑,他虽然死了,但他的形象,仍然活在人们心中。
想想现在社会中的一些人:在公共汽车上,一个老人站在拥挤的人群中,售票员已叫着让座,可旁边的人们却视而不见。这与哈尔威船长比起来,真成了鲜明的对比,就连这样的举手之劳都不做,在危难关头,还怎么“舍己救人”?让我们再想想,想想那些在大火弥漫时,奋不顾身地冲进火里,救出许许多多生命的消防战士。他们在危急时刻,沉着冷静,与那些你推我搡的人真是天差地别。
当我合上书时,眼前浮现出指挥有方的哈尔威船长正在指挥船员们进行救援工作,他那专注的神情,好像要救的只有乘客和船员,忘了还有自己。我想:我们要以哈尔威船长为榜样,学*他那种舍己为人,心中只有他人的崇高品质以及他那遇事不慌,遇难不惊的大无畏精神。当别人有难时,不分你我,竭尽全力地帮助他。
看书可以学到的知识、道理真多!
在看《“诺曼底”号遇难记》时,我的心不由得跟着故事的曲折起伏激情澎湃起来。读完后,我有了无数感想……
在大雾弥漫整个海面的那一天夜晚,“玛丽”号,因为负荷特别大,所以导致轮船不受控制,造成了在“诺曼底”号的船身上剖开了一个大窟窿。由于这一撞,船上所有的人都半裸着身子,惊慌失措地奔到甲板上,一片混乱,但在哈尔威船长镇定自若的指挥下,人们渐渐冷静下来。当哈尔威船长还有一丝希望获救时,他却选择与船同归于尽。多么善良的船长啊!舍己救人,就是船长的高尚精神。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为这位舍己救人的老船长感到自豪。是啊!这位老船长为了帮助他人逃生,甚至连生命都可以放弃。当我们看见老人摔倒在地,小朋友在城市迷了路,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伸出援手帮助他们呢?人与人之间为什么就不能互相帮助,互相信任,坦诚相待呢?彼此排斥,相互猜疑,难道这就是恶之链所带来的后果吗?当你掉了手机,在路边傻等时;当你丢了钱包,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当你遇上小事大难、天灾人祸;当你束手无策,一筹莫展时。我想,此时,你最需要的是爱,是帮助,是微笑,是温暖,是理解!如果有一个陌生人向你求助时,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吗?
因为有爱,有助人为乐,人的生命轨道才会如此艳丽夺目,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播种帮助的种子,让帮助把我们连在一起,让这个世界充满爱与温暖。帮助—不求回报,帮助—不许利益,帮助—连起你、我、他!
人生的路上,难免会有困难,每人都有不同的解决办法。《“诺曼底”号遇难记》中的船长哈尔威在危难面前的选择让我深受震撼。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艘叫玛丽号的船在漆黑的夜晚不小心撞上了正在行驶中的诺曼底号,船长哈尔威临危不乱,将船上的60位乘客都救出去了,自己却忠于职守随着船一起沉入了大海……
他的临危不乱让我十分震撼,他之所以在船被撞开大洞时沉着冷静,临危不乱指挥指挥船上的人逃脱,因为哈尔威已经做好了牺牲自己救出船上的人的打算。如果换我是船长我一定会先自己逃跑。想到这我不禁红起脸来,我遇到小小的问题,比如有道题不会,我就不冷静,后来依然不会做。我要学*他的临危不乱,我虽然做不到在地震火灾中临危不乱,但是我可以做到遇到小小的问题冷静面对。哈尔威船长这种忠于职守,舍己为人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吗?起初我认为哈尔威非常傻,不自己先开逃,而是等乘客逃后与船只沉入大海,我后来仔细想了一下,发现哈尔威并不傻,而且非常高尚。
哈尔威船长看到人们惊慌的时候,他一定下定决心要将大家救出去,他一定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如果我遇到了危险一定会第一时间想到自己,才不会管别人的生死。在公交站台上,公交车一来,人们都蜂拥而上,争先恐后。我们这个世界不是要多有几个哈尔威吗?我虽然不能做到想哈尔威一样舍己为人,但是我可以学*他先人后己不是吗?哈尔威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虽然不能想你一样,成为一个英雄。但是我能从一件事一道题做起。
谢谢你,让我改掉了心急的坏毛病。
“事情总是这样,哪里有可卑的利己主义,哪里也会有悲壮的舍己救人”是啊!船长牺牲了自己,却拯救了船上的60人。因为他知道,如果只顾他自己的话,船上的60人将会葬身鱼腹;而如果把船上的60人救走,走向另一个世界的只有他一个人。可时间只有短短的二十分钟,时间不等人啊!所以在这个千钧一发之际,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牺牲自己拯救他人。因为他明白,在60条生命与一条生命相比较,60条生命远远大于一条生命。
而在我们身边,许多人都只顾私人利益而牺牲了集体利益。就比如在大街上,许多人随地乱扔垃圾,城市的上空时不时飘飞着“白色垃圾”,而这些人却熟视无睹,任凭“白色垃圾”在我们生活中蔓延。也有人随地吐痰,让人们的生活环境不断恶化;还有人在墙上、地上、树上乱刻乱画,这些人不是很无耻吗?一个随地吐痰,让人们的生活环境不断恶化的人,纵然他有“硕士”“博士”或者更高的学位,他的人格上也只有“0”分。
“面对死亡,他又拥有了成为一名英雄的权利。”文中的船长牺牲了自己,拯救了他人,他是一位可亲可敬的英雄。成为一名英雄的权利人人都有,可不一定人人都会把握。董存瑞为了战斗胜利,舍身炸碉堡,他是一名英雄;雷锋舍己为人,他是一名英雄;刘胡兰为了党,咬紧牙关不说出党的机密,她也是一名英雄。也许你会说,那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那好,我们就说身边就有的人和事。盖楼房的叔叔阿姨们,他(她)为了让我们住上高楼大厦,为了让我们住上更舒适的环境。每天默默无闻地工作着,有时还要被人看不起,但是他们每天不停地工作着,为的是让这个城市有个新的面貌,谁能说,他们不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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