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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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居家隔离管理制度

  • 社区
  •   1.小区新返杭人员进入小区,必须如实做好“五个登记”,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并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拒绝登记或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的,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2.各小区楼幢应配备楼道长、党员或志愿者1-2名,负责本楼道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楼道长、党员、志愿者根据《居家隔离承诺书》,在居家隔离户门上张贴加盖有社区公章的“福”字,须用宽透明胶粘住“福”字四角,骑门缝张贴,并在楼道口或电梯内张贴《居家隔离告知书》。

      4.楼道长、党员、志愿者负责每日巡查检查“福”字是否有因隔离户擅自开门造成的破损松动。第一次发现破损的,给予警告,并登记日期上报社区;第二次发现破损的,立即上报社区并由专业人员送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不配合集中隔离的,将由*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5.由社区向居家隔离户发放水银体温计,每户1个。居家隔离户每日自行测量,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向楼道长、党员、志愿者报告体温测量结果。如体温有异常,由楼道长、党员、志愿者向社区医生报告。

      6.居家隔离户的蔬菜等生活基本必需品每5天购买一次,列出清单后,交楼道长、党员、志愿者,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购买并送上门,在楼道长、党员、志愿者敲门后,居家隔离户方可开门领取,购买费用由居家隔离户承担。

      7.居家隔离户垃圾每2天清运一次,由工作人员8:00的-18:00之间上门清运。居家隔离户在垃圾清运工作人员敲门后,方可开门投放垃圾。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户的垃圾,由专业人员消毒后清运。

      8.居家隔离户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如擅自开门破坏硬隔离措施两次的,直接集中隔离,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隔离户承担。如不配合执行集中隔离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居家隔离户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提前报告负责隔离监督管理的楼道长、党员、志愿者,由其向社区报告,经区防控办答复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时应有专人陪同,并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10.隔离期满14天的,应由楼道长、党员、志愿者通过社区落实专业人员上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开具相关证明,方可解除居家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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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00:00:00
  • 学校居家隔离管理制度3篇

  • 学校
  •   一、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的常规要求

      1、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采光和通风良好,配备洗手设备。

      2、每天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3、临时隔离区域每周紫外线消毒一次,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4、临时隔离区,那要对地面桌椅,文件柜等物品进行消毒,注意保持日常清洁。每周消毒一次(250mg/L-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5、建立学生患病学生登记表。

      6、隔离室负责人进入临时隔离室观察区域时要穿隔离服,佩戴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出事时脱下挂在规定出,并做好手部的消毒。

      7、临时观察配备免洗手洗手液或者流动水洗手液,拖布,一次性呕吐包等物品,可以及时清理学生的分泌物,呕吐物和等突**况。隔离室内放置专用垃圾桶,口罩等污染物丢置垃圾桶内(所有污染物统一消毒后丢弃)。

      8、发热或疑似人员进入隔离室后,学校要及时疏散急救通道,人员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9、隔离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临时隔离观察区域内有患病学生时的要求

      患病学生进入临时隔离区域,先用体温进行排查,询问了解学生发病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1、临时隔离观察室内的.用品,用后彻底消毒。

      2、学生患病应立即隔离,并做好患病学生登记,隔离期间不得。隔离期间不得开窗通风。隔离室负责人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患病学生及时就医,并将就医诊断情况上报学校,校医做好记录。

      三、患病学生离开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的要求

      1、开窗通风却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室内空气的新鲜。

      2、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擦拭患病患病学生接触的物品以及地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如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须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消毒处理,使用的个人物品按新冠肺炎预防方案进行终末消毒,患者的垃圾按医疗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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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居家隔离管理制度5篇

  •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医院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组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正确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

      ①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②技术专家组,对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指导(名单附后)。

      ③及时报告请示:根据*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时,同时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处理措施和现状进行简要汇报。

      ④及时对决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在收集信息基础上,计划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灵活性,必要时进行调整。

      ⑤重视与公众和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媒体,让社会了解事件的真相,医院态度;通过媒体树立医院在突发事件中的好形象。

      二、具体措施

      1、强调分工合作,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强调相互配合,防止相互推诿,做好人员、财产、设备等筹备工作。

      医疗组:负责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药品、设备、器材、病房设施等工作。

      2、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一切感染途径

      ①认真进行教育以提高防护意识:进行全院动员,请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治疗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②准备防护用品预防用药: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③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成立发热门诊,并对传染病病人和重点可疑病人进行疫情上报。建立隔离区,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④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治疗期间,严禁离开隔离区,同时,为他们在病区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⑤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病区楼内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各病区的污物和垃圾直接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的消毒剂量。

      ⑥加强消毒管理:对全院医疗工作地点和病区,每天喷雾器进行空气消毒,感染管理科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接触每一病人后都要洗手更换手套。对隔离病区内的污染物品要进行严密消毒。

      ⑦保护易感人群:为全院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物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乡人民*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乡人民*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站应加强对动物疫情疫情的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畜牧站对家禽发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应及时监测。

      3、发生动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群时,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

      (二)疫情预警依照动物疫情疫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向全乡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预警信息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4种颜色,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预警级别。

      四、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动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动物疫情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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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1:18:22
  •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理制度 (菁选3篇)

  •   一、已从重点疫区来*南县或返回*南县人员,应当自觉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间自离开重点疫区之日算起不得少于14日。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应当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话登记备案,报告居家隔离情况,并主动配合接受健康监测服务。出现发热或者其他不适的,应当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电话报告,并服从安排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县*、卫生健康、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等工作人员到重点疫区来*南或返*南人员家中走访登记有关信息的,被走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并接受健康监测服务。

      四、重点疫区来*南县或返回*南县人员未按照规定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主动报告登记备案有关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当即时报告当地派出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南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排查符合隔离治疗的,采取隔离治疗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县*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故意或传播过失传染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报告本人、亲属和防控责任范围内重点疫区来*南县或返回*南县人员情况,隐瞒不报或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现未按照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等异常情况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电话报告,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为了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疫情防控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暂行办法。

      第一条凡被确定为重点管控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观察时间为14天。

      第二条对被确定为居家隔离对象的,由所在的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向本人送达居家隔离告知书

      第三条在居家隔离对象入户大门醒目位置上张贴“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标示牌,并注明居家观察起始目期

      第四条在居家隔离期间,对居住在单元楼或有独立院落的观察对象,对其居住房屋进行封闭管理,在入户门外张贴封条监管人员为观察对象提供服务确需打开房门时,方可更换封条对无封闭院落的观察对象,由镇村采取设置围挡、警戒线等措施,划定隔离区域,确定专人负责监管。若观察对象私自出入房门或隔离区域、撕毁封条,将在县上确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对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将由*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第五条对居家观察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镇、村(社区)组、医务人员、亲属四方监管责任。由医务人员负责对其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并由村人社区)组千部负责为观察对象提供垃圾清除、生活所需物品代购等必要服务和保障。

      第六条居家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必须居住在通风条件好的单间内。若与家庭成员同住一个房间的,家庭成员之间不要亲密接触,至少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与家人分餐,切实落实好个人及家庭防疫防护措施

      第七条居家隔离期满后,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健康检测,无异常情况的,予以解除居家医学观察

      第八条机关单位和企业职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槐荫区青少年宫第一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幼儿园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幼儿园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槐荫区防疫站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组------槐荫区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保育员(2分钟)→幼儿园疫情排查人(2分钟)→园长组织排查(5分钟)-防疫站。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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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居家人员隔离管理制度 (菁选3篇)

  •   1.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除有症状需要就医的,一律不准外出。隔离区域要相对独立,单人单间隔离,彻底隔断与家人的接触。

      2.隔离区域要加强通风,保持房间环境卫生,房间定期消毒,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相通的房门前要先开窗通风。

      3.在本人隔离房间可以不戴口罩,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要先戴好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房间。

      4.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在隔离房间独自用餐、饮水,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消毒。

      5.要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6.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测量体温并随时记录。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不适状况,必须第一时间与包保责任人联系并及时就医。

      7.隔离人员隔离第15天,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报林业局指挥部,经疫情防控组核查后可予解除隔离,并出具《返乡人员解除隔离书》。

      8.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包保单位要安排专人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通过视频、电话、隔门见面等办法,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组每天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各包保单位落实包保责任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9.对居家隔离拒不配合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送至指定集中隔离宾馆强制隔离,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包保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失控的,严肃追究包保单位责任,并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包保单位承担。

      1.不得随意离开隔离房间,保持房门随时关闭,经常开窗通风。

      2.在隔离房间内可以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必须佩戴医用口罩,佩戴前后应当及时洗手。

      3.保证充足休息时间,注意增加营养,保持良好心态。

      4.咳嗽时用纸巾遮盖口鼻,并及时洗手,保持手部清洁。

      5.每天早晨和下午测量体温,自感发热时随时测量并记录。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可疑人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的续发和爆发。

      一、设置标准

      1、临时隔离室设置应相对独立,不得设在紧靠教室、食堂以及儿童易到达的场所,采光、通风、保暖设施齐全,有独自通向园外的出口,不与其他室内区域有空气流通。

      2、设立醒目的“临时隔离室”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观察区域。有足够的'空间供被观察的人员使用。

      3、隔离室内应配备儿童床、桌椅、塑洗用具、便盆、消毒液、洗手盆、毛巾、压舌板、听诊器、手电筒、体温表、玩具、书籍、**隔离衣等,最好有单独使用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隔离室用品一人一用一消。

      4、建立临时隔离室管理制度,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5、对临时隔离室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疾病控制部门指导下,对临时隔离室进行规范彻底消毒处理。

      6、同一室内不能同时安排不同病种的病例。

      二、工作制度

      1、临时隔离室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每周进行常规清洁消毒。临时隔离室由卫生保健人员具体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托幼机构内发现可疑传染病,启用临时隔离室暂为隔离,隔离人不能随意离开隔离室,在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可在制定范围内活动,并尽快前往定点医院诊治。

      3、隔离室的物品专用,使用后必须对墙面、地面、隔离室内物品等严格的消毒处理后方可再用,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患传染病儿童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再排入下水道。

      4、卫生保健人员进入隔离室必须穿隔离衣、带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者后必须及时洗手。

      5、隔离室每周进行紫外线消毒一次,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及时进行紫外线消毒灯使用登记。

      6、隔离室建立使用登记本,一旦启用必须进行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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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2 00:00:00
  • 隔离管理制度3篇

  •   一、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人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与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

      四、灭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各科室、病区按照日期先后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并做好标识。并按灭菌日期排放,有效期不超过7天,超过7天应重新灭菌方能使用。

      五、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六、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

      七、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黄色为空气隔离标志,粉色为飞沫传播隔离标志,蓝色为接触隔离标志。

      八、病人用的一次性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等要严格一次性使用,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置,复用的应一人一用,送供应室集中消毒。呼吸机螺旋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阀等可拆除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湿化液应为无菌水,每日更换。

      九、吸痰操作执行一人一次一管,一次性吸痰管使用后放入医垃圾袋;盛放吸痰管的容器每日更换灭菌;吸痰器的吸引瓶使用时,应先放入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再吸痰,紧急情况可先吸痰再放消毒液;使用中的吸引瓶,应每班倾倒吸引物,使用完成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十、病人使用体温表先清洗再放入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捞出冲洗擦干备用,盛放体温表的容器每日清洁,每周高压灭菌两次;含氯消毒剂现用现配,用时监测,每日更换。

      十一、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机每日空气消毒2-3次,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有累计照射时间、更换日期及强度监测记录,使用中紫外线灯管低于70uw/cm2应更换灯管,灯管每周用70%~80%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空气消毒机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有记录。

      十二、地面与物体表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10ml),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用后抹布或拖把需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后,再清洗晾干备用。被肝炎病毒污染时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洗。拖把要分室使用,标识明确,使用后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备用。)

      十三、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与地面2次(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十四、含氯消毒剂应现配现用,须保持有效浓度监测并记录,每日更换。

      十五、各科室消毒工作质量由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共同负责监管。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的人员,凭工作或学*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样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样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样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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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过渡隔离病房管理制度

  •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的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应根据《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先去污,按六步法进行彻底清洗,在选择正确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根据物品性能选择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4、耐热耐湿物品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膏、粉的功能首选干热灭菌;各种重复使用的导管等不耐热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消毒内镜首选氧化电位水消毒;活检钳首选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内镜首选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灭菌,尽量取消浸泡灭菌。

      5、不可采用甲醛自然熏蒸法对无菌物品进行熏蒸灭菌。

      6、采用浸泡方法消毒医疗用品的,应在容器外明显处标明消毒剂名称、浓度、有效时间等。

      7、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操作(包括穿刺、换药、手术等)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规定洗手、戴口罩和工作帽。

      8、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天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9、不可在病房走廊内清点污染被服。

      10、保持环境清洁,定时对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必要时消毒处理。地面湿式清扫,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清洗,再晾干。

      11、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人应专科收治,普通病房不可混住传染病病人。

      12.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措施,器械、被服及病室都要按常规严格消毒处理,敷料应焚烧后深埋。

      13、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病区发生传染病时,及时会诊、传科或转院,病人转出后的病房及床单位应 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14、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按有关规定处理。

      15、病人出院或后的床单位,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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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00:00:00
  • 疫情隔离管理制度3篇

  •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室,保健用品专用。

      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

      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3、控制传染源

      (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

      4、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消灭蚊子等媒介昆虫以预防虫媒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

      5、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

      传染幼儿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净化再排入下水道。

      保健人员进隔离室必须穿上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病幼儿后,应及时洗手。

      人员隔离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防疫管理,做到复工有序,落实*、公司人员隔离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隔离制度 。

      1、严格按照隔离方案,安排复工人员入住. 一人一间。

      2、隔离人员必须员配公司,落实管理措施,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对不服从管理者劝退离场,无故寻衅滋事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隔离区人员严禁随意走动,严禁相互接触,隔离期14天。

      4、隔离人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原则上禁止出隔离区,如确需出隔离区必须得公司领导同意 。

      5、隔离区人员做好自己防护同时,必须每天对所居住场所进行卫生消杀,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好消杀记录。

      6、隔离人员洗漱如厕到指定位置,严禁到公共区域。

      7、隔离人员就餐由所属防疫人员送饭,在自已宿合区就餐。

      8、隔离区厕所由专人负责打扫,每天一次。

      9、隔离人员使用的防疫物資,严禁丢弃,放在专用垃圾箱,每天有专人收集处理。

      10、每天防疫专员上午、下午至少两次对隔离人员测体温,并如实填写上报 。如有异常按照防疫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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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病房消毒隔离管理制度3篇

  •   1.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1.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进入室内时应衣帽整洁,带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防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

      4.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5.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名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6.碘酊、碘伏、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7.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8.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室内每天空气消毒两次,有记录。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地面湿式清扫,清洁用具要专用,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1. 在接触病人时如有可能污染工作服 时应穿隔离衣,穿隔离衣前应戴好工作帽、口罩并根据情况采取其他屏障隔离措施(如防护眼罩/面罩等)。医护人员接触不同病种病人须更换隔离衣,穿隔离衣不得进入半污染区和清洁区。接触需空气和飞沫隔离防护的患者时请先戴好口罩。

      2. 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手的消毒:医务人员在给病人进行检查、注射、护理 等操作前应洗手;在给同病种每一病人操作后应用抗菌洗手液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然后再给另一病人操作。但在给不同病种病人操作间,用抗菌洗手液洗手后,再用消毒剂浸泡2min。

      3. 遵行“标准预防”,凡所有病患体液、血液均视为感染物。 当接触血液、 体液或损伤之皮肤、粘膜或组织时,均应戴手套。 若自己有皮肤受损或伤口,请先以防水敷料做防护措施。若发生针头刺伤事件,请报告护士长并填写报告表。

      4. 尽可能提供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对要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含有效氯 1000mg/L以上的消毒液进行消毒。

      5. 病人污染过的布类等必须用双层塑料袋包好,再送洗衣房。

      6. 病房的清洁用品(如拖布、抹布)分区使用并有标志,按规定进行消毒。

      7. 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8. 病员的脸盆、痰杯、餐具、便器使用一次性用品,每个病人专用。

      9. 病房地面每天用清水拖地1次,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拖一次。当 地面受到污染时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作用30分钟消毒。

      10. 潜在污染区内的.桌椅、病床、桌子、暖瓶等每日消毒一次,用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11. 病房的医疗废物放在黄色垃圾袋内,每日的医疗废物进行交接。针头、安瓿等锐器物丢弃在黄色锐器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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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00:00:00
  • 人员隔离管理制度3篇

  •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9号)和《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对学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4号)文件规定和省委省*、周口市委市*及上级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疫情期间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总体稳定,现结合我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制定教职工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坚决把**和省委省*、市委市*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坚决防止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二、工作任务

      切实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教职工健康状况、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湖北籍返回人员等情况的排查,“一人一案”建立台账,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工上班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报告相关情况。

      2.指导各部门关注和监测开学后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并实施隔离诊断治疗。

      三、工作内容

      (一)返校日期通知与健康排查

      1.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确定开学具体时间后,各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确切返校日期;在未确定具体返校日期前,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有序返校工作。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2.开学前,各部门再次核实教职工健康状况、居住地、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并要求本人手写填报《周口市返校前14天人员健康状况追踪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状况登记卡》和《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三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打印无效。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

      3.各部门在开学前通知仍在外地的教职工提前返回周口,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继续向人事处报送在个人健康填报系统的每日健康信息填报情况。

      4.开学前一周,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将对所有教职工进行学校防疫期间学校规章制度和防疫知识进行网上培训。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及各部门

      (二)返校后相关管理措施及注意事项

      1.返校时,无任何异常的教职工,正常上班;有过疫情高发区居住或旅行史的教职工居家观察14天,待期满后方可返校,所属部门为其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给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

      2.返校必备:“三表”、口罩、工作证,三样缺一不可。返校第一天,各部门将所属人员的“三表”收齐后,与当天16:00前交至人事处。

      3.教职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如确实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要用手接触交通工具上的设施,与周围的乘客保持一米以上的间距。

      3.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出校园,每位教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校园。每个通道只能有一路纵队,前后必须保持间隔一米。

      4.教职工尽量做到不参加各种聚餐等聚焦性活动、不与外来人员接触、家校两点一线(中途不逗留,不去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切通风条件不好的场所)、不乘坐电梯、周末或节假日不外出旅游。

      5.返校第一天,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卫生大清扫,将门窗打开,进行通风处理,将物品进行消毒。党政办、纪委将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通报。

      6.各部门密切监测所属人员的健康状态并严格履行考勤制度,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并按照要求填写《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发热排查情况每日统计表》,统计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与每日16:00之前交至人事处。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实进行因病缺勤登记,并严格执行病因追踪制度,如发现教职工中出现了可疑症状,应立刻向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工,病情康复后,需持有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后方可返校。

      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并通报。

      7.各部门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需提前上报学校教职工工作疫情领导小组,获得批准后方可有序组织开展,并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纪委及各部门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报送

      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四级值班制度进行值班。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督促其立即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党政办、纪委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责任部门:党政办、纪委及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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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4 1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