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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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居商场车辆管理制度 (菁华1篇)

  • 制度,家居
  • 家居商场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为确保物业内的车辆停放安全有序、道路整洁通畅,预防各类意外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购物、送货、施工、装修的单位和个人。

    3.工作程序

    非机动车

    各商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有非机动车专用停放点,每日有专人负责看管。

    所有车辆均为免费停放,但车主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并将车辆锁好。

    如车主要将车辆过夜停放,需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机动车

    所有机动车辆的停放均不得影响正常的商场运营秩序。

    不得堵塞车道、进出口或影响到其它车辆、人员的正常进出。

    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送货车辆

    装、卸货时应注意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损坏。

    送货车辆在装、卸货时应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如有垃圾、污垢应及时、主动清除。

    一旦装、卸货完成,车辆应立即离开进出口,以免造成堵塞。

    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注意事项

    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

    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注意保持停车场的整洁和车道的畅通。

    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保管好车内物品,注意关好车窗。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安全人员报告。

    凡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

    吨以上的货车及净高超过

    米的车辆需进入商场范围内时,应向安全部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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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00:00:00
  • 家居管理制度10篇

  •   家居商场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物业内的车辆停放安全有序、道路整洁通畅,预防各类意外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购物、送货、施工、装修的单位和个人。

      3.工作程序

      3.1非机动车

      3.1.1 各商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有非机动车专用停放点,每日有专人负责看管。

      3.1.2 所有车辆均为免费停放,但车主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并将车辆锁好。

      3.1.3 如车主要将车辆过夜停放,需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3.2机动车

      3.2.1所有机动车辆的停放均不得影响正常的商场运营秩序。

      3.2.2不得堵塞车道、进出口或影响到其它车辆、人员的正常进出。

      3.2.3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3.3送货车辆

      3.3.1装、卸货时应注意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损坏。

      3.3.2送货车辆在装、卸货时应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如有垃圾、污垢应及时、主动清除。

      3.3.3一旦装、卸货完成,车辆应立即离开进出口,以免造成堵塞。

      3.3.4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3.4注意事项

      3.4.1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

      3.4.2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注意保持停车场的整洁和车道的畅通。

      3.4.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保管好车内物品,注意关好车窗。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安全人员报告。

      3.4.4凡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2.5吨以上的货车及净高超过2.2米的车辆需进入商场范围内时,应向安全部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4.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处罚法》

      5.相关记录

      5.1机动车进出登记表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目前公司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公司所有。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入驻厂家、经营商户及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以及为了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五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家居(广场)商场物业移交和接管管理流程

      1预备移交接管的工作程序:

      *新建家居广场成立后要安排物业工程技术人员提前介入项目建设,熟悉整个项目情况,为接管验收工作做好准备,应主动收集工程资料,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提出物业管理方面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新建家居广场于开业前一个月组成内部预接管验收小组,尽早掌握设施、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以利于接管验收的顺利进行,并分步进行家居广场内部组织的验收登记,填写预验收记录,将所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项目部,由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整改工作。

      2移交接管的准备工作:

      *移交新建家居广场工程竣工验收后、开业前,家居广场应及时组建验收接管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从使用人的角度进行综合性的验收接管,以确保所接管的物业基本合格,满足家居广场的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

      *由区域物业部负责,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接管验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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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17:05:44
  • 家居管理制度10篇

  • 家居
  •   为了加强仓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物资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电子账。原物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物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成品应按照订单号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仓库所有合格品、逾期品、废品、工具、返修品应分别建账。

      3、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4、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5、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相关领导及财务人员。董事会可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6、仓管员须每天检查物料结存,存量高于或低于安全库存量时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及时申购,对于专用的零配件与物料一般不允许超过计划申购。

      7、物料库仓管员收到货运部下达的出货任务单时,要确认所需物料名称、数量、规格、颜色等,第一时间核对物料库存,发现无库存或低库存物料应及时上报,不应出现仓库无库存而不及时只晓的情况。

      8、闲人不得随便出入仓库,外来人员进入须经过部门主管批准,供应商在进入仓库库不得随意走动,办完业务后及时离开。

      二、入库管理

      (一) 原物料入库

      1、 物料进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依《订购单》的内容,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位及单据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2、 如发现送来的物料与《订购单》上的内容不符时,应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处理,原则上非《订购单》的物料不予接收,如采购部要求收下该物料时,需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要求采购部签字确认。

      3、 进库的物料,必须核对包装无破损,货物完整安全后才可签收,验收后方可放至相应的库位。收料后,仓管员应将每日所收物料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上以此作为入账清单的依据。

      4、 交货数量超过《订货单》的部分原则上予以退回,如遇供货商要求一定收货,需供货商与采购部沟通,并由采购部通知仓库管理员协商后方可收料。

      5、 交货数量未达到订货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采购部同意的,可以免补交,如需补足数量的,仓管员应通知采购部联系供应商处理。

      6、 紧急物料入库时,若仓库未收到《订购单》时,仓管员应先咨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收货。所有特种物料和加急料到货后,要在第一时间向采购部通知。

      家居商场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物业内的车辆停放安全有序、道路整洁通畅,预防各类意外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购物、送货、施工、装修的单位和个人。

      3.工作程序

      3.1非机动车

      3.1.1 各商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有非机动车专用停放点,每日有专人负责看管。

      3.1.2 所有车辆均为免费停放,但车主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并将车辆锁好。

      3.1.3 如车主要将车辆过夜停放,需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3.2机动车

      3.2.1所有机动车辆的停放均不得影响正常的商场运营秩序。

      3.2.2不得堵塞车道、进出口或影响到其它车辆、人员的正常进出。

      3.2.3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3.3送货车辆

      3.3.1装、卸货时应注意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损坏。

      3.3.2送货车辆在装、卸货时应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如有垃圾、污垢应及时、主动清除。

      3.3.3一旦装、卸货完成,车辆应立即离开进出口,以免造成堵塞。

      3.3.4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3.4注意事项

      3.4.1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

      3.4.2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注意保持停车场的整洁和车道的畅通。

      3.4.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保管好车内物品,注意关好车窗。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安全人员报告。

      3.4.4凡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2.5吨以上的货车及净高超过2.2米的车辆需进入商场范围内时,应向安全部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4.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处罚法》

      5.相关记录

      5.1机动车进出登记表

      家居广场厂商装修管理章程

      为了规范zz家居广场厂商装修行为,提高商场安全质量,商场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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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03:38:28
  • 景区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武当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管理。

      第四条风景区内的自然风貌、文物古迹、园林建筑等必须依法保护和管理。风景区内的游客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风景区的有关规定,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风景区内的各项公共设施,自觉维护风景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特区管委会)在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行使县级人民**的管理职权,负责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特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二)领导风景区所属各部门的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风景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

      (四)负责风景区内文物、古建筑保护及维修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六)根据批准的《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各景区的详细规划,对风景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进行管理;

      (七)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建设、维护、管理风景区交通、通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八)按照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物资技术条件发展旅游事业,负责风景区内的安全、城建监察、交通、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服务业管理等;

      (九)保护风景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上级人民**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特区管委会内设的景区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一、二级保护范围内风景区(以下简称核心景区)的统一管理工作。

      特区管委会内设的其他职能部门受特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工作。按照垂直管理原则设立的派出机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第三章文物古迹的保护

      第七条对风景区内的古建筑,包括古墓葬、古遗址、石窟、石刻、壁画、碑碣、亭、台、井、池、河、桥等文物古迹及其附属物,以及革命史迹和有纪念意义的各类建筑物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已列入各级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应严格按照依法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保护管理。

      第八条已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已被占用的必须限期退出,由特区管委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经批准使用、管理或临时借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接受特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古建筑的维修保养和附属文物的安全,并对其负责管理的文物逐件登记造册,由特区管委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既属于文物又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地方从事宗教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条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对文物进行保养、修缮或拆迁复原时,应当由特区管委会按文物保护级别报经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切实按照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实施。

      第十条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机构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盗等岗位责任制,对火源、电源以及避雷设施等实行严格管理,并配置必要的消防、报警设备。文物库房应当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蚀。

      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及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毒害性物品、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严禁刻划、涂污、盗取、毁坏文物古迹和革命史迹。

      严禁在各文物景点出售、燃放烟花爆竹。焚香化纸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并有专人看管。

      第四章自然景物的保护

      第十一条风景区的自然资源,应在调查、鉴定的基础上划定保护范围,列出保护重点,制定保护措施,加强保护和管理。各景区、景点、景物可分别设立醒目的说明和标牌,并做到因地制宜,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风景区植树绿化、封山育林、护林防火、防治病虫害、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好风景区的自然景物。

      第十三条在核心景区内不得划分自留山、责任山,村民应有计划地向外迁移。风景区内禁止毁林垦荒,对风景区内已开垦土地应当逐步停耕还林。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风景区内的土地,禁止以任何名义或方式非法转让风景区内的土地。

      第十四条加强对风景区森林资源管理,严禁乱砍滥伐;重点保护范围内的林木,确需修剪或更新性质的采伐的,应经特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并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获得采伐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在核心景区内严禁野外用火、室外吸烟,生产、生活应使用沼气、煤气等污染较小的燃料。

      第十五条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应登记挂牌、建立档案,严加保护。切实做好病虫害和其他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防止游人、施工人员等损害古树名木。

      第十六条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严禁在风景区内进行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存和繁衍的活动。因科学考察研究,确需采集动、植、矿物等标本的,必须先经特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再按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指定范围内限量采集。

      风景区内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捕杀、储藏、加工、运输或经营野生动物。

      第十七条严禁在核心景区开山采石、挖坡取土、滥挖药材、采集花草以及进行其他破坏地形地貌、植被的活动。确因建设、维护工程需要就地取用的沙石料,应当在指定的地点限量采取,但不得进行剧烈爆破,影响自然景物和人文景观的安全。

      第十八条特区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内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

      第五章规划建设

      第十九条风景区内一切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手续必须经特区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风景区建设和景点配套设施,必须按明、清建筑风格规划设计。屋顶、屋面不得采用黄色,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核心景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经景区管理职能部门审查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凡不按批准的建筑设计图纸施工,变动布局,增加层次,改变建筑风格的.建筑物和未经报批以及审批手续不全而施工的工程,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二十一条风景区内各项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的林木、植被、水体及地貌等,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场地,需要绿化的,应当及时绿化。

      风景区内凡属污染环境、破坏自然景物和人文景观、严重妨碍游览活动的设施和建筑物,应限期治理和逐步迁出。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风景区内的经营服务网点总体容量。核心景区内的经营服务网点,由特区管委会根据风景区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并与周围景物、景观相协调。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应当执行核心景区经营服务网点规划。

      在风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定地点、区域内依法经营。禁止擅自搭棚、摆摊设点、扩面经营或出店经营。

      第二十三条风景区内的门票(包括进山门票、各景点门票)由特区管委会统一管理。门票的制价、调价,必须首先报经特区管委会审查同意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对在风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在风景区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除直接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外,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风景区的景观维护和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收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由特区管委会提出方案,按程序报经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道路交通管理

      第二十五条风景区旅游公路和古神道两旁3米以内,严禁堆放杂物、搭棚摆摊,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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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营销管理制度

  • 制度,营销管理,实用文档
  • 营销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营销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天井湖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景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所有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二章营销计划管理规定

      第三条根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本事,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计划的实现。

      第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研究景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发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计划,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营销事务管理

      第一节营销组织

      第六条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职责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营销人员严格按照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节销售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市场营销科根据风景区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销售计划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计划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拜访旅行社,密切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照计划与实绩分析原因,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但根据具体情景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复杂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为塑造天井湖风景区良好形象,增进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公关活动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一致。

      第十八条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计划、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传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到达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条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营销事务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计划、销售计划等的完成情景,并适时调整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营销人员的培训第二十三条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须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第二十五条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熟悉旅游产品生产、包装情景,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景区的知识。包括风景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景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景区人事规章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知识。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知识。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状况、本风景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景区营销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七条市场营销处根据风景区营销人员的实际情景结合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安排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内部培训:

      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资料为营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外部培训。

      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景区集中学*现代营销知识,提高风景区整体营销实力。可根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四章营销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十条认真学*并充分理解风景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进取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信息。

      第三十一条严格遵守风景区利益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景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自觉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详细了解风景区产品知识,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用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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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09:25:13
  • 门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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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卫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门卫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门卫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因此值班时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发生争吵;

      3、学校大门及侧门必须及时关闭、上锁;

      4、有来访人员必须先报告校领导或相关教师,需入校接待者必须由校方派人领入领出,并做好登记;

      5、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因病或有事需外出必须有老师或家长陪同并做好登记;

      6、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确保师生、财产安全;

      8、门卫有权干涉一切违犯制度的行为,若遇困难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入校。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急事或公务需外出,应按学校请假、考勤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在门卫做好登记后方可出门,门卫不得私自为不请假教师开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设二人(值周教师),分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10分钟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要认真核对书报杂志,准时送入各办公室。

      6、夜间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白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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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09:31:23
  • 船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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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厂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船厂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管理机制

      1、时效工作制:我方对住户的服务工作一律实行时效工作制即本公司承诺有对外的服务工作,均在对住户公开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或有处理结果。

      2、公开服务制:所有服务工作均面向住户、厂方管理,禁止员工向住户索取任何酬劳。

      3、首问责任制:任何员工在接到住户咨询、投诉、求助时,均负责将住户的问题跟踪至解决完毕,方可获得公司认可。

      4、财务公开制:我方将定期向厂方公开财务收支账目,接受厂方的公开咨询。除日常管理开支外,凡需额外费用开支(如工程修缮等)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厂方同意及明确费用拨付后,方予以实施。

      5、全天候服务:我方实行全天24小时服务。物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热线服务电话,欢迎住户随时拨打。

      6、不均衡管理:我方各项服务工作均会依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和住户的生活规律进行统筹安排,通过优化后的工作编排使工作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

      7、回访工作制:我方将依照自己人的标准作业规程对开展的服务工作定期走访住户虚心接受住户的建议,批评。重大决策、措施均会在事先通报给住户。

      8、安全预案制:我方将优先解决住户的安全管理产的问题,对治安重点、难点建立预案制度,可能出现地突发总是均有及时、有效的处理程序,确保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9、保本微利:我方承诺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管理住户的物业,无论何时都只按一定比例公开提取微薄的佣金,所有的管理节余将用于住户的服务之中。

      (二)管理规章制度

      我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宗旨,通过深入的接触和踏实的工作,并将之充分体现在与客户的交流、沟通中,并为之制定出一系列制度。来保证动作的有效性。

      公众制度目录

      1、住户公约(文明公约)

      2、职工手册(宿舍区)

      3、住户登记制度

      4、住户信件、邮件、报纸及杂志分发规定

      5、住户搬入、搬出物品管理办法

      6、户外广告、招牌、宣伟设施及其他悬挂物品的管理办法

      7、宿舍区用电管理规定

      8、车辆管理规定

      9、停车场管理规定

      10、其他

      内部岗位责任制

      1、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2、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责

      3、公共事务部主管职责

      4、维修部主管职责

      5、环境管理部主管职责

      6、办公室文员岗位职责

      7、档案资料员岗位职责

      8、工程技术岗位职责

      9、清洁工职责

      10、绿化工职责

      11、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2、保安员岗位职责

      13、义务消防员职责

      一、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较好成果的。

      2、对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有较大贡献或对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有重大发明的。

      3、在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者,使企业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

      5、在生产中无违章、违纪,坚持文明生产,全年无任何事故,长期保持环境整洁和设备保养完好的部门,可以适当发给一次性安全奖金。

      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或个人,视其事故经济损失的大小、责任大小,分别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重、态度恶劣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改善,导致发生伤亡事故,使员工的生命、健康遭受损失的。

      2、玩忽职守,对员工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以及违反安全规程,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由于思想麻痹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的。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对安全监察人员下达的隐患通知书,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应进行整改而未整改的。

      5、发生伤亡事故后,未保护好事故现场,或者有意损破坏事故现场,给调查处理制造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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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16:29:39
  • 菜场管理制度

  •   为加强常秀菜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善菜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整体水*,保障食品安全,依据县有关菜场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菜场必须建立好各项管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管理组织主要分以下二组:市场管理组、场内管理组。各菜场根据自各的需要可以增减组织,但必须做到不得削弱对市场的管理力度为前提,兼于菜场的管理人员有限,各组人员可以交叉兼职,但监督与被监督者的岗位不能兼任。各组织的具体责任规定如下:

      1、市场由一名管理人员负责。

      具体职责是:(1)负责市场经营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优化市场环境。(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3)抓好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治、舒适的购物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4)认真记录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事项及要求;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公正、合理、妥善调解消费权益争议。(5)做好原始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禽流感防治,消防安全等工作台帐。

      2、场内人员,由卫生保洁员、市场保安、防疫检验员等组成。

      具体职责是:(1)清理场内通道堆放物品,保证通道畅通。(2)经常检查衡器具,发现失准的及时处理,禁止不合格衡器具在市场使用、出售。(3)查处不准上市商品的假冒伪劣变质商品。(4)认真搞好市场环境卫生,市场场地随脏随扫,做到12小时动态保洁,及时清运场内堆放的垃圾。

      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菜场的管理不仅仅在硬件上严格要求,还必须强化软件方面的管理措施,订立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依。借鉴其他菜场多年来的经验,结合街道各菜场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制度:

      1、卫生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城市卫生标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菜市场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

      ①应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应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有卫生管理组织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有专人负责,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记录。

      ②有专职保洁人员,实行动态保洁,保持市场整洁。

      ③建立进场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档案,对相关经营人员实行健康合格证明管理。

      (二)卫生设施

      ①市场地面应当*整结实、易冲洗,无积水。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给排水设施完善、通畅,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②环卫设施齐全,设置有水冲式公厕,有专人保洁。有密闭垃圾容器,每个摊位配备废弃物容器,及时清理。

      (三)摊位设置

      ①摊位设置应符合《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商品销售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划行归市、摆放整齐。熟食和其他直接入口食品要设立专区。

      ②熟食(熟肉制品、冷荤素菜)销售必须设立专间。

      (四)进场交易的食品卫生要求

      ①进场交易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禁止经营《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食品。

      ②市场内现做现卖的食品,其生产加工过程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配备售货工具,做到货款分开,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2、进场食品检查和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场管理制度

      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落实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制定菜市场食品查验制度。加强市场巡查,重点查验有否下列禁止性食品:

      ①假冒伪劣食品;

      ②国家明令淘汰食品,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③含有毒、有害物质或污秽不洁、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④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的食品;

      ⑤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其他制品。

      一经发现有非法销售上述商品时,市场应及时制止,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并做好查验记录。

      三、成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菜市场一旦遇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工商部门、***门汇报,并报警。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人员应到现场统一指挥,未在场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象。组长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副组长负责救护工作,组织负责保护现场,查封可疑食品,及时消除危害,防止事业进一步扩大。

      3、组织实施救助、抚慰工作,做好善后事宜的处理,及时组织恢复市场秩序。

      4、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

      5、以防为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卫生意识,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6、应急指挥小组名单:(名单根据各菜场不同情况而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整洁清晰:简历一定要写得整洁清晰,反映出你真实、准确的形象,使你能被用人单位一眼看中。

      简单明了:简历通常很简短,一般不超过一页纸,对于与求职目标有关的情况要重点突出,但对于其他无关紧要的一些情况,要一略而过,简明扼要最好。

      准确无误:无论在用词上、术语上及撰写上都要准确。

      真诚坦率:诚实描述自己,不要自吹自擂,也不要过于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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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00:00:00
  • 津贴管理制度

  •   1目的

      为促进生产,有利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享受保健津贴的部门对职工保健津贴的管理。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安全管理部是职工保健津贴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职工保健津贴标准的制定、享受范围和标准审批及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

      3.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安全管理部提供的职工保健津贴标准,按月将职工保健津贴随工资发放,保健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3.3财务部负责职工保健津贴的会计结算、成本核算及财务监督,并负责对费用资金实行定额管理和考核。

      3.4保健津贴发放的原则和范围

      3.4.1凡从事有职业性危害,可能引起职业中毒,并且对营养有特殊需要的工种或作业的人员才能享受保健津贴。

      3.4.2保健津贴按岗位实际工作日计算和发放。当日未在本岗位工作时,不能享受本岗位当日的保健津贴。

      3.4.3凡发加班工资者,不在享受当天本岗位工种等级标准的保健津贴。

      3.4.4凡新进厂职工凭人力资源部调令分配工种到岗位参加实际作业后,按同岗位工种等级标准发给。

      3.4.5公司职能部门、各厂科室人员经组织决定,需要到班组顶岗参加劳动,时间连续在一个月以上者,可按参加劳动岗位的工种等级标准发给。

      3.4.6外单位实*代培人员,由各派出单位按实*代培的.工种岗位标准支付保健费用。

      3.4.7凡享受放射保健津贴的人员及等级均必须经市防疫站放射防护研究所批准,直接从事此项工作的,在未经批准前可套用特级保健津贴标准。

      3.4.8凡已享受某一岗位工种等级标准保健津贴的均不得同时再以其它任何形式享受另一岗位工种等级标准的保健津贴。

      3.4.9有关职业病患者的保健津贴。

      3.4.9.1凡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的矽肺病患者,调离原岗位后分配在其它任何岗位工作时,仍按原工种等级标准继续享受保健津贴。

      3.4.9.2凡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的其它职业病患者,在调离原岗位分配到其它任何岗位工作者,均可继续享受原工种等级标准的保健津贴。但在定期复查不再是职业病患者后,不再继续享受保健津贴。

      3.4.10凡脱离工种等级标准岗位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再继续享受保健津贴。

      3.4.10.1凡因各类缺勤脱离原岗位者。

      3.4.10.2凡脱离原岗位公出、学*、借调从事其它工作以及由组织委派其它工作者。

      3.4.11凡本工种岗位因故停产(包括检修)而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期间,停发保健津贴。

      3.4.12按照工种岗位受伤害程度的不同,公司保健津贴分长年和季节(六、七、八、九个月)两种,长年发放保健津贴分为特级和四级标准。

      3.4.12.1特级标准:每人每天三元计发。

      3.4.12.2一级标准:每人每天一元五角计发。

      适用尘毒、高温危害严重的岗位直接操作者。

      3.4.12.3二级标准:每人每天一元计发。

      适用接触尘毒、高温危害区域有一定危害的职工。

      3.4.12.4三级标准:每人每天六角计发。

      适用接触尘毒、高温危害区域受一般性危害的职工。

      3.4.12.5四级标准:每人每天三角计发。

      适用接触尘毒、高温危害区域危害较轻的职工。

      3.4.13申报和审批

      3.4.13.1保健津贴各部门无权审批,对既定工种未经公司批准,各部门不得随意变更,保健津贴从批准之月起执行。

      3.4.13.2各部门对新建的工艺和工种岗位申请保健津贴时,必须在试生产前提出书面申请,由职业卫生专业部门测定,由各部门提出保健津贴申请和享受保健津贴职工名单,经公司审核后,按核定的标准执行。凡未经审核的工种岗位,人力资源部不得发给保健津贴。

      3.4.13保健津贴的管理和发放

      3.4.13.1对本规定及工种等级标准贯彻执行的管理工作,由各所在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3.4.13.2各部门发放保健津贴以工资关系为依据。

      3.4.13.2.1本部门在册的正式职工。

      3.4.13.2.2经批准使用的劳务工和聘用人员。

      3.4.13.2.3因工作需要由外单位借调来协助工作人员(按合同规定办理)。

      3.4.13.3凡外委工程、租赁机械运输工具的随行人员,已按规定支付费用者,均由承包及出租单位自理。不得发给外委租赁单位保健津贴。

      3.4.13.4凡公司各职能部门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及下厂协助工作和生产现场工作的各类人员,由其隶属系统的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由部门申请报安全管理部审批后,再报人力资源部随工资计发,各部门不得变相发给保健津贴。

      3.5检查与考核

      3.5.1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办法执行监督检查。

      3.5.2安全管理部对标准的制订负责,人力资源部要对职工保健津贴实施落实、人员调配的信息反馈负责,财务部要对会计结算、成本核算和费用资金的定额管理负责,凡未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3.5.3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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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00:00:00
  • 车辆管理制度

  • 制度,实用文档
  • 车辆管理制度

      在我们*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车辆管理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车辆的采购、处置和驾驶员招聘调配、教育管理以及车用油料的采购分配、车辆维修等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配发车辆的分局、经检大队使用的车辆,由配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县城过夜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居民小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非公务用车,一般不得出车,有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登记后方可出车。

      (三)局机关车辆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统一停放在指定车库,以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其承担保险金以外的一切经济责任,正式在编人员作下岗处理,该车驾驶员为临时工的作辞退处理;车辆外出时,因违章行驶、停放等原因被经济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五)实行专职驾驶员制度,非专职驾驶员一般不得驾驶公车。机关、分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

      二、车辆使用

      (一)首先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部门和其他因工作用车,按照局领导批准先后进行派车。

      (二)已经配置车辆的单位,严格实行公车公用、专车专用制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车到县以外地区使用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出车手续,方可出车。

      (三)没有配置车辆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用车时,须提前半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需要带车到本县以外地区工作用车的,须提前1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

      (四)系统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因特殊情况私事需要用公车的,先行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产生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五)车辆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转交非驾驶人员驾驶的,一经举报查实,属本局正式工驾驶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六)车辆驾驶员擅自使用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的,一经举报查实,首次违规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办公室办公会议上做检讨;再次违规者由办公室从其下月工资中扣发车勤补助金100元;一年中违规超过三次者一经查实,正式工驾驶员作待岗处理,临时工驾驶员立即予以辞退。本条行为若发生各类事故的均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七)车辆驾驶员凡拒绝服从调遣或因其时间、责任观念不强,造成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延误的,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一年中累计发生三次的,属正式工驾驶员的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作辞退处理。

      三、车辆维修保养

      (一)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行统一公开招标,确定维修保养厂(站)。

      (二)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由随车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载明的维修保养经费数额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然后由该车驾驶员将车辆送往指定的厂(站)维修保养。

      (三)本局车辆进入厂(站)维修保养时,该车驾驶员要实行跟踪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完毕后,办公室要及时对维修保养状况进行甄别鉴定,以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凡驾驶员在报修车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检查核实,处以报修经费一倍的罚款。

      (四)车辆驾驶员未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将车辆送维修厂(站)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四、车辆油料配给

      (一)车辆用油统一由办公室集中采购,按行驶里程定额配发(每百公里依维柯13公升,桑塔纳11公升,悦达7公升)。

      (二)驾驶员出车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油料费外,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

      (三)配车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制定用油计划,保证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四)县局临时调度下属单位和部门配置的车辆使用时,事先按预计的用油量补足油料。

      五、车勤补助及安全奖

      (一)驾驶员车勤补助实行定补与里程补助相结合,定补60元/月,里程补助每百公里3元。

      (二)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全年无违法违纪和无事故者,增发安全奖200元。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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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09: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