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护法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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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征文

  • 教育
  •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征文(通用13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征文打过交道吧,借助征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征文(通用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花季时节,法律看似多么的遥不可及。但随着违法犯罪已经呈现低龄趋势,这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周小雨父母离异后,他跟着继外祖母住在一套租住房里,因为长期沉迷于网络,周小雨早就辍学在家。今年1月18日凌晨,在游戏厅疯玩了的周小雨回到家,继外祖母张某大骂了他一顿,因上网还欠了一大笔钱的周小雨找继外祖母要点钱,张某一口拒绝了。周小雨很愤怒,随后产生杀掉继外祖母的念头。半个月后,周小雨在上网时遇到了魏东、杨俊、代勇,是打网络**游戏的老搭档,周小雨说:“你们帮我找点工具,我想把我外祖母除掉!”魏东等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还自告奋勇地找工具。当天晚上,几个人揣着两把从网吧里偷来的砍刀,赶到周小雨继外祖母的家中,伺机轮流举起刀对着张某砍去。之后,几个人跑到楼下翻钱,还未断气的张某发出**声,周小雨听到后提议再补几刀,魏东吓坏了说不敢。代勇威胁道:“要是你不动手,我们就只有砍你了!”就这样,张某死在外孙和网友的刀下。今年2月3日,周小雨等4人因涉嫌故意**罪被**刑事拘留,3月10日被成都市人民*批准逮捕。

      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我听完后思潮起伏,思绪万千。实在难以想象,这些花季少男少女如何在冰冷的铁窗中度过一个又一个无尽的黑夜,他们已经两鬓斑白的父母如何艰难地面对多年辛劳付诸一炬的残忍结果。法既是有情的,也是无情的,它既可以保护你的利益,也可以让你失去自由。

      作家柳青有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世上没有后悔药,走好人生每一步!一句不经意的话,一个不小心的肢体动作,一个闪过的念头,在你推我撞的混乱中渐渐地走上不归路。网络的虚拟,现实的残酷,往往令我们措手不及。在充满诱惑的今天,我们只有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辨别,学会分析,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从自身做起,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从而愉快地学*,健康地成长。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要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谈到法律,总汇给人以神秘、胃炎、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定着人民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学法、守法并会用法。

      我们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科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般,通过学法,我们要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站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和宪法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裁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有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知道,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找法律帮忙,但未必能做到。既然我们学*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要用法律来监督自己不犯法;要用法律来帮助别人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迹,它给社会以安定,给生活以秩序,并给人们以最高的利益。学法、用法、守法,是每一个人必须接触的,也是给我们最大帮助与利益的。

      法律,顾明思义,它是人们在社会上所遵守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法律是人类公正的裁判,不论一个人是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在每个人面前,它都是公正、严肃的。它不会让任何一个好人含冤而去,更不会让坏人逃之夭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公正为其存在的目标,以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为其存在的价值,无私地维护着国家和每个人的生活。它是老百姓的光明,是恶人的黑暗。

      而在我们的身边,人们的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2006年10月,家住湖北省随州市的朱某父母离婚已5年了,可从2003年起,父亲就不再支付朱某的任何扶养费。朱某的妈妈下岗了,日子一下子变得十分窘迫,而朱某多次找到父亲索取扶养费,都被拒绝。这时,朱某想到了法律,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朱某的父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不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法律使带给我们伤害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你的面孔透露着严肃,你的双眸散发着正义,你流淌的血是公正,你的骨头是刚毅。你是长啸正义的雄狮,你是吟唱光明的百灵!

      因此,让我们一起明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远留在心中!

      法,这个字在生活中处处可见,到底什么是“法”呢?翻开字典查找,上面写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这不由地让我想起八年级品德考点上的一条:法律的特点。

      纵览四周,“法”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例如,里、家庭里、社会上,真可谓“无处不在”。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时,当体罚学生时,当儿女不孝时,我们都能够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止这些行为。

      举两个关于我们学生的例子吧!

      某市一名中学生因成绩不理想,放学后回家遭到的打骂,晚上便趁熟睡时,将母亲砍死。*人员将其逮捕,在法律的制裁下,这名中学生终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

      一个自认为游戏高手的中学生,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抓住。在游戏上花光钱的他,心生邪念,将游戏世界带入现实中,实行疯狂盗窃摩托车的勾当,但最终**以盗窃罪将其逮捕。

      很多人看到这两个例子,都认为与自己无关,而且也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其实不然,这些问题在当今社会中显而易见,之所以我们可以在这样的社会中安全而美好的生活,这都归功于“法”!

      法治像阳光洒满大地,给人以抚慰;法治像雨露滋润大地,给人以舒心;法治又像空气,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穿行的马路上,存在于我们严肃的课堂上,存在于我们热闹的上……它所在的每一处,凝聚着的每一项规章制度,都在制约着我们的行为,同时保护着我们。

      让我们与法律做,面对不良的社会现象,将法律化作武器,与其勇敢地作斗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学法,知法,懂法,与法同行!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却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我们每个人都接受着法律公正的保护,同时也接受法律严明的监督。当你有利益冲突时,它让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在你遭受不幸时,它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当你面临危难时,它挺身而出,为你排忧解难;当你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时,它永远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普法教育读本》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它是我的法律的启蒙老师,教给我法律的知识。

      这本书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同时,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我国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在我的身边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我村的王某在小学读书时,时常拿别的小东西,经老师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甚至发展到参与抢劫,以致被抓进了牢房,他的父亲整天唉声叹气,母亲则整天以泪洗面,而他自己则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牢房中度过美好的青春年华。看来触犯法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他人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

      韩非子曾说过:“活败则国乱。”可见假如没有法律,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小巷……那时的社会将是一片混乱。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国家是最好的治国方法。

      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一起与法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法守法知法的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让我们与法同行,让法律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固犯的。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为了不要让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青春是靓丽的,也是娇嫩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让青春绚丽多彩而不至晦暗无光是我们所期望的,也是必要的'。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防范呢?回答我们的是一句屡见不鲜的话:知法、守法、用法。是的,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处处有维护社会有序运行的行为规则,其中法律是最强有力的。

      一次次的普法教育,我们对法律常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我们是否足够重视它们呢?一提到犯法,大多数同学会联想到“**放火、偷盗抢劫”等等,并认为这些事情离我们青少年很远、不用在意。其实不然,*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年犯罪数目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

      刘备告诫儿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到今天依然不过时。生活中一些恶*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这些不良行为最后将导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步入歧途。如果不重视法律,一味地宽恕自己的不良行为,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等待我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法律是*等的,也是威严的,犯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我们总希望自由自在“畅游天空,遨游大海”,但身处在法制社会,“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我们生活的准则,规范我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行动。冲动、困惑时,让法律唤起你的理智;迷惘、踌躇时,让法律指引你的道路。知法、守法、用法会让我们的青春少走一段弯路。

      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守法,我们才能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法”根植于我们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法’在我心,我心有‘法’!”

      让我们在遵循法律轨道茁壮成长,牢记法律的准绳,豆蔻年华的你我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

      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恐怕是太难理解了,而且乍看之下法律似乎和我们小学生并无多大关联,难道我们小小年纪还会触犯法律吗?但是细想一下,便会发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某中学学生陆某参加完期末考试后,走到校门口,突然窜出七八个男生对陆某一言不发就拳打脚踢,学生陆某被打得晕头转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将作案后逃跑的芮某等七人一举抓获,据芮某等交代,原来陆某在校园打篮球时,与学生费某发生摩擦,于是费某打电话告诉芮某,为了“兄弟”义气,芮某找了几个“有两下子”的“兄弟”来帮费某出气。结果,这群“兄弟”全被拘留警告。

      还有就是,我们有些小朋友的某些行为可能一开始并不是严重地触犯法律,而是从小错误开始的。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很宠爱自己的孩子,有一次孩子偷了邻居家的蛋,母亲不仅没有责骂孩子,反而还表扬他;第二次,他偷了邻居家的鸡,母亲还是没有责骂他,还是表扬他……日久天长,滴水石穿,孩子渐渐长大,他也渐渐学会了偷窃、抢劫……最终,他被送进监狱,进行枪毙时,他让警察叫他母亲过来和他说说话,谁知母亲一来,孩子就咬断了母亲的耳朵,母亲大声骂他,说他是个不孝子,可孩子却说,是母亲自作自受,因为如果在他第一次偷鸡蛋的时候,母亲能够制止他,对他进行思想教育的话,或许,他就不会走上这条犯罪的道路了。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看了以上事例,不知道你是否还认为法律离我们远着呢?其实法律对社会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约束力,法律就在你身边,上面的例子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惯、良好的法律意识,那么不仅仅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犯大大小小错误了。如果你不能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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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21:39:10
  • 《大护法》影评

  • 《大护法》影评

      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什么呢?我想了很久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但是看完这个电影忽然间豁然开朗,大概社会进步就是从越来越多的人问为什么开始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护法》影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越来越多的奴隶问,为什么我生下来就要干活,而主人们不用的时候,奴隶制社会废除的日期就不远了;当越来越多的女孩子问,为什么我们要裹脚而男孩子不用的时候,女孩子离不用裹脚就不远了……社会的进步,大概就是这样,当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问为什么的时候,就是这个社会变化的时候。

      《大护法》优秀的地方在于,创造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社会,也塑造了一批令人不安的人。太子,护法,花生人,这些东西足够的怪异,也足够的让人感到不快。

      抛开隐喻来说这部电影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却也不能说这部电影都是隐喻。就如同本文开头所说的,笔者认为,这部电影其实就讲了一个问为什么的问题。当开始问为什么,就意味着开始由集体的思想变为个体的思想。个人思想大于集体的时候,显然,这个集体不够牢固,当集体大于个人的时候,个人又太受压迫。人类社会的历史,不管哪个国家,都是在个人和集体之间取得*衡,一旦失去了*衡,一种就会试图取代另一种,但是,时间是永恒的,所以,个人和集体也总是在交替。

      《大护法》展现的是一个极端的集体社会,更是一个集体社会向个人社会转变的变革,他们的为什么就是:我们是什么?这种身份的焦虑使得花生人开始认识自己,开始认识环境。

      其实对于人类而言,到现在,人们都没有认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倘若把整个人类看做花生人,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我显然无法看清这个世界的本质,若我能看清这个世界的本质,我便不是芸芸众生,这是一个悖论。能看的清这个世界本质的人,显然不会被这些问题困扰,就如同片中的大护法,他看清花生人是什么,但是他却不会出手,因为他的任务是救太子,如果看不清这个世界的本质,我还得做我的*凡一员,那么这个问题其实也不能称之为问题,因为我生活的世界有自己的'运行规则,那个所谓的本质,其实并不能动摇我生活的根基。

      所谓的改变,从来都是内部的,而不是外部的。

      当影片那些面无表情的花生人出现的时候,荧幕前的我们,当然觉得不够舒服。我们在大荧幕上看到了太多萌系的动画片,这样的动画显然不是我们能想象到的,但是这样的动画必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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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6 19:35:47
  • 《文物保护法》全文

  • 职场
  • 《文物保护法》全文

      《文物保护法》是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而制定的法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物保护法》全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条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八条*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第十条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一条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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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4 01:40:16
  • 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标语

  • 语录,名言
  • 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标语(通用220句)

      在日常学*、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一些经典的标语吧,作为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宣传状态,标语持续见证着每个时代的变迁。其实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标语才是好的标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标语(通用220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青少年权益。

      2、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

      3、履行公检职责,维护青少年权益。

      4、纯真的笑脸,愿它永远绽放。

      5、与青春共舞,与*同行。

      6、维护青少年权益,全社会责无旁贷。

      7、*青少年,守护为明天。

      8、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9、情系祖国未来,保护青少年权益。

      10、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开始。

      11、保护青少年权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12、精英也曾未成年过,社会*应此开始。

      13、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给青少年一片蓝天。

      14、齐心营造合法社会,协力维护孩子权益。

      15、我们的祖国是花园,维护花朵我当先。

      16、保障青少年权益,给孩子们一片蓝天。

      17、关注国家未来,维护少年权益。

      18、打造和谐,维护青少年。

      19、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

      20、把握青春年华,掌控权力利益。

      21、维护青少年权益,撑起民族的未来。

      22、*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23、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在一起。

      24、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少年合法权益。

      25、关爱青少年,重在维其权。

      26、维护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民的努力。

      27、和您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8、少年*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29、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0、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正义。

      31、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32、检查在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33、关注青少年*,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34、维护青少年的权益,就是维护人类的尊严。

      35、为青少年*,我们引以为荣。

      36、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37、*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38、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39、青少年*,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40、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41、大手牵小手,*路上一起走。

      42、让法律为青少年*保驾护航。

      43、让法律为青少年*撑开一片蓝天。

      44、为花季少年*,让法律彰显尊严。

      45、发挥检察职能,维护青春美梦。

      46、关爱青少年,法律来*。

      47、监督父母,维护孩子。

      48、*青少年,关爱在身边。

      49、为青少年*,托起花朵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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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12:03:15
  •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九大亮点

  •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九大亮点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这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进一步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九大亮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亮点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张先生在某商场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台迷你小冰箱,可使用两个月后,小冰箱内壁便出现了裂痕。张先生拿着发票找到商场,但商场认为小冰箱系张先生人为损坏,不同意帮张先生免费修理。张先生将商场告上了法庭,但最终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小冰箱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解读】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缓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冰箱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

      亮点二:赋予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

      【法条】《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案例】“双十一”购物节时,王小姐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上看到一双高跟鞋,款式新颖,价格也很便宜,王小姐毫不犹豫点击了购买,并支付了货款。收到货后,王小姐觉得这双高跟鞋虽然新颖,但颜色跟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于是便联系上网店店主,要求退货,并愿意承担来往的运费,但遭到店主的拒绝。

      【解读】远程购物的“非现场性”导致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极不对称,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此次修改的《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等地位。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的王小姐有权要求退货。

      亮点三: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法条】《消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案例】吴先生在某大酒店预订了婚宴,并留了电话。可是不久,婚庆、旅游等公司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吴先生不堪其扰。吴先生发觉,在婚礼操办过程中,唯一留号码的就是在订酒*环节。于是他找到酒店,但酒店告诉他,打电话的婚庆公司都是酒店的合作方,这是酒店为方便新人而免费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新人在这些公司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折扣优惠。吴先生听了后非常气愤,但却毫无办法。

      【解读】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修改后的《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并且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亮点四:明确网购*台责任

      【法条】《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案例】吴女士在某大型网购*台上的一家手表网店中购买了一款某知名进口品牌手表。实际收到货后,吴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手表并非正品。于是便联系卖家退货,但通过网店中所留的电话、邮件等均无法联系上。吴女士向网购*台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在核实后表示,对方当时提供验证的身份证件系假冒,目前他们做的只能是将这家网店关闭,吴女士所遭受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解读】网上购物方式同普通的购物不同,对于商家是否具备经营资质、信誉等情况,买家无从查证,这就需要网络*台加强审查和监管。修改后的《消法》对网购*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定位,即网购*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根据修改后的《消法》,吴女士有权要求网购*台承担赔偿责任。

      亮点五: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法条】《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案例】孙小姐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款促销的泰国大米,原价10.5元/公斤,促销价6.2元/公斤。孙小姐觉得挺便宜,便买了1公斤。后孙小姐又买了1公斤苹果,苹果原价15.5元/公斤,促销价10.1元/公斤。结账回家后,孙小姐发现超市在结账时,均是按大米和苹果的原价进行结算的,于是她找到超市要求赔偿。

      【解读】修改后的《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增加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根据修改后的《消法》,孙小姐可获得3倍赔偿,由于该数额低于500元,因此孙小姐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

      亮点六:扩大了三包适用范围

      【法条】《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案例】2007年10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的林先生从某商场买了一台52吋的某品牌液晶彩电。可没过多久,新买的彩电屏幕就经常出现故障。三番五次地修理,问题始终解决不了。林先生要求退机,可商家客服人员说同一故障三次修不好才能退机。林先生说已经修了不止三次了,但商家客服人员说记录单只有两次。当年9月,林先生家的彩电又出现了老问题,换了新屏后还出现了松动和边框缝大的问题。林先生要求商家按购机价全额退款。

      【解读】新《消法》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大大强化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按照修订后《消法》,林先生有权要求退货。

      亮点七:格式条款免除责任内容无效

      【法条】《消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案例】某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规定:“乙方(消费者)不按期缴纳费用,10日后物业管理公司将对其停止服务(停水、停电)直至缴清,拖延缴纳有关费用每天加收1%滞纳金”;“凡违反本公约者,由物业管理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50元至1000元罚款”。

      【解读】格式条款在金融、电信、供水、供电等领域广泛应用,具有便利交易、降低成本等优点。但由于格式条款是经营者按照自己单方意愿拟定的,重点必然落在维护自身利益上。一些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只强调权利,有意识地逃避法定义务,甚至将不公*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新《消法》对于经营者以不公*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制。根据新《消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协议中的上述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亮点八:加重发布虚假广告责任

      【法条】《消法》第45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011年11月,消费者反映某电视台晚上10点左右播出的广告中有一款治疗风湿的奇骨胶囊,查看该产品,只有食准字号,却在宣传疗效功能。经查,该广告中的奇骨胶囊并非药品,而属保健品,关于治疗风湿病的疗效属虚假宣传。

      【解读】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作出了相应规制。一是强化虚假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二是规定虚假荐言者的责任。今后出现问题不仅仅可以找社会团体、组织、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同时也可以把广告的代言人直接纳入进来,这样的惩处更有力度。

      亮点九:加大行政违法处罚力度

      【法条】《消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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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3 12:28:54
  •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标语大全

  • 语录,名言
  •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标语大全

      在**淡淡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或者使用过一些比较经典的标语吧,标语是用简短文字写出的有宣传鼓动作用的口号。标语的类型多样,你所见过的标语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标语,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青少年权益。

      2、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

      3、履行公检职责,维护青少年权益。

      4、纯真的笑脸,愿它永远绽放。

      5、与青春共舞,与*同行。

      6、维护青少年权益,全社会责无旁贷。

      7、*青少年,守护为明天。

      8、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9、情系祖国未来,保护青少年权益。

      10、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开始。

      11、保护青少年权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12、精英也曾未成年过,社会*应此开始。

      13、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给青少年一片蓝天。

      14、齐心营造合法社会,协力维护孩子权益。

      15、我们的祖国是花园,维护花朵我当先。

      16、保障青少年权益,给孩子们一片蓝天。

      17、关注国家未来,维护少年权益。

      18、打造和谐,维护青少年。

      19、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

      20、把握青春年华,掌控权力利益。

      21、维护青少年权益,撑起民族的未来。

      22、*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23、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在一起。

      24、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少年合法权益。

      25、关爱青少年,重在维其权。

      26、维护少年合法权益,需要全民的努力。

      27、和您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8、少年*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29、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0、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正义。

      31、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32、检查在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33、关注青少年*,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34、维护青少年的权益,就是维护人类的尊严。

      35、为青少年*,我们引以为荣。

      36、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37、*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38、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39、青少年*,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40、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41、大手牵小手,*路上一起走。

      42、让法律为青少年*保驾护航。

      43、让法律为青少年*撑开一片蓝天。

      44、为花季少年*,让法律彰显尊严。

      45、发挥检察职能,维护青春美梦。

      46、关爱青少年,法律来*。

      47、监督父母,维护孩子。

      48、*青少年,关爱在身边。

      49、为青少年*,托起花朵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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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01:53:13
  • 法语入门26字母读法

  • 法语
  • 法语入门26字母读法

      法语字母表是由拉丁字母组成,在部分法语的写法中,大写字母并不使用变音符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语28个字母的读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大写/小写/音标

      A a [a] B b [be]C c [se]D d [de]E e [e]F f [εf]G g [Зe]

      H h [a∫]I i [ i ]J j [Зi]K k [ka]L l [εl]M m [εm]N n [εn]

      O o [o]P p [pe]Q q [ky]R r [ε:r]S s [εs]T t [te]U u [y]

      V v [ve]W w [dubl?ve]X x [iks]Y y [igrεk]Z z [zεd]

      法语字母中文读法

      A 啊(一声)

      B 杯

      C塞(汉语拼音sei,一声)

      D逮(汉语拼音dei,一声)

      E 阿(汉语拼音e,一声)

      F 爱夫

      G汉语拼音r+ei,连起来一起读 rei,一声)

      H啊(汉语拼音四声),狮(轻声)

      连在一起读:啊狮

      I一

      J汉语拼音r+I,连起来读ri,貌似:(日一)

      K嘎(汉语拼音一声)

      L爱了

      M爱莫

      N嗯(四声)呢(四声)

      O欧

      P 杯

      Q汉语拼音g+ǖ,连在一起读gǖ,一声

      R爱喝(喝是四声,轻声)

      S爱丝

      T 逮(汉语拼音d+ei,连在一起读dei,一声)

      U愚(一声)

      V威

      W都(du,一声)波了威

      X易克丝

      Y一(一声)个孩克

      Z在的

      1. infirmière=nurse 护士

      Mon père est infirmier.

      My dad is a nurse.

      我的爸爸是个护士。

      “infirmière”is for woman (用于女性)

      “infirmier”is for man(用于男性)

      2. officier de police=police officer 警察

      Ce policier est trop méchant !

      This police officer is so mean !

      这个警察很坏 !

      C'est un gentil officier de police!

      It's a nice police officer !

      这是个很不错的警察 !

      3. employé de bureau=office worker 公司职员

      Je suis employé de bureau.

      I'm a office 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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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16:54:04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通用10篇)

      在我们*凡的日常里,简报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简报是指我们日常就一个题目而简单向听众简述报告内容的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简报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简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简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会历来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措施,着力解决问题,积极促进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了工会协调、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我会积极推动保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同步。为推动保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婚姻家庭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以加强妇女问题系列理论研究。积极提交提案议案建议,督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的具体落实。

      一是建设“四好”女职工,强化工会职责意识。加强妇女工作机构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去年底,我会召开了XX区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会主任(女工委员)工作会议,把“四好”女职工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区女职工工作围绕大局,目标明确,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促进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

      二是把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建设“两个全覆盖”纳入到“两个普遍”工作同部署同开展。截止目前,我会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61份,覆盖全区女职工*万人,有效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配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我会建立了XX区法律援助站工会工作站一个,从而改变了依靠妇联单一*的局面,提高了妇女*工作的整体水*,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优化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我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到“六六”普法规划当中,营造出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舆论氛围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紧紧抓住“三八”、“六一”、 “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广泛宣传《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知识竞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

      全区女职工的卫生保健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健康水*得到进一步提高。每年的“三八”节,我会针对全区女职工开展“两癌”检查,女职工免费体检等活动。同时向广大妇女职工普及了妇女保健知识,增强了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会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有待加强。私企女职工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偏低、生育保险不缴纳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保障妇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有待提高。在家庭生活中,由于受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而女性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三是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就业难是当前难以避免的社会问题。由于女职工下岗人数持续增加,低技术职位劳动力供大于求,加上社会保障体系不很完善,致使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十分困难。

      下一步,我会将严格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强化宣传,营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通过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能力。

      2、积极配合,合力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积极发挥工会作为“娘家人”的作用,加大帮扶力度,开展日常帮扶、“金秋助学”等工会品牌活动,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排忧解难,扎实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3、拓宽妇女的就业渠道和劳动保护工作。积极制定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大力推动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女性就业竞争能力,为女性到各行各业就业创造条件。同时,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医疗互助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的受益人群;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劳动保健保障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

      现在,大家都在说儿童权益。但是,儿童权益到底是什么呢?告诉你,儿童权益就是儿童的权利与利益。那么儿童权益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呢?现在,请你看看我的感受吧!

      对于儿童权益,我深有体会。在我们家,我的爸爸妈妈非常尊重我。但要是我有哪些地方做的不对,他们还是会批评我的。记得从我上一年级开始,我就开始学*写毛笔字了。那时,我对毛笔字可谓是“深痛恶绝”,非常不想写。但是,妈妈却为了让我的字写的更好非逼我去学毛笔字。就算这样,我还是不情愿。故意把字写的歪歪扭扭得,来气妈妈,让她让我放弃写毛笔字。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把我拉到一边说:“晨晨,妈妈知道你不想写。但是,让你写字是为你好,为了你将来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呀!再说了,你已经开始写了,难道你想半途而废吗?”可我却强词夺理说:“明明是你叫我写的吗!”妈妈回答说:“在我叫你写的时候,你不是没有拒绝吗?怎么了?现在想退缩了?”我想:妈妈这样确实是为我好呀!就算她让我写我不想写的毛笔字,但是我也应该理解她,因为她是在为我的未来着想呀!想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心意。便端端正正地写起了毛笔字。而妈妈也欣慰地笑了。从这件事里,我也感受到了儿童权益的存在。因为儿童权益,使妈妈对待我像对待一个有主见的大人,而不是一个什么事都要她操心的小孩子。让我感觉到我们俩是*等的。

      爸爸妈妈给我的尊重是权益的体现,他们让我独立,锻炼我的各方面能力也是给我权益的一种方式。在今年过年以后,我的爸爸妈妈在征求了我的意见以后,为我报了一个作文班,可是上课地点远在南京。爸爸妈妈为了锻炼我的能力,让我一个人去南京上课。要知道,在此之前,我可是从未一个人去过南京的。因此,爸爸妈妈让我一个人去南京,对我即是一种挑战,也是对我能力的信任。去南京路上,我内心新奇、紧张,兴奋!坐公交车、转地铁、找学校,我一刻也不敢松懈。生怕自己坐车坐过了头。到了南京,妈妈打电话来询问:“儿子!怎么样?现在在哪?”我说:“在南京啦!你放心吧!”在挂电话时,我听见了妈妈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真是“儿行十里母担忧”啊!我想:妈妈这么担心我,默默的关心着我,我以后一定好好报答妈妈给予我的爱!而且,爸爸妈妈让我独立,锻炼我的意志和能力。使我受益了许多,这不也一种爱吗?

      感谢爸爸妈妈给予我生命!感谢祖国给我们全国儿童权益保障!感谢社会有*台让我们飞翔!我一定让自己的翅膀更坚实,飞的更高更远

      儿童权益无时无刻地在我身旁,和爸爸妈妈一起保护着我,儿童权益伴我成长!

      *年来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常有发生,尤其是利用法律、管理上的“空白地带”而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多,以xx区妇联为例,20xx年度共收到儿童*来电来访案件31件,占全年*总量的25%,这些儿童*案件中有13件涉及家庭暴力行为,8件涉及离婚案件中父或母探视权受阻,6件涉及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无法兑现,3件涉及女童无法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另有1件涉及校园暴力。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暴力、性别歧视、校园暴力是侵害儿童权益的主要方式,父母离婚案中涉及的儿童的亲权、财产权保护也不容忽视。

      一、几种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表现

      (一)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都缺乏对儿童个体主体认识,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孩子外人无权指摘,缺乏法律认识。错误的教育理念,“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意识,促使部分家长对违背意愿的儿童动辄实施“家法”,造成家暴。另外,不良的家庭环境,如酗酒、赌博、吸毒的家庭,儿童也经常无故遭受家暴侵害。

      (二)性别歧视发生的原因及表现。随着男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行,对女童的性别歧视现象已有了很大改观,但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加快,性别歧视行为又以新的形式浮出水面即部分女童无法享受男童一样的村民福利待遇。我区个别社区在为村民发放福利待遇时未按照实际人口给予双女户待遇,导致部分女童利益受损。由于村、社区属于村民自治,福利发放政策已通过村民*决议,镇党委对于此种性别歧视行为爱莫能助。

      (三)校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方城镇刘某以侄子小刘的名义来妇联*,刘某称侄子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是留守儿童,小刘性格内向软弱,在校常被同学欺负殴打,被老师制止后,该伙学生又改在小刘放学回家的路上对其进行围追堵截、恐吓谩骂甚至殴打,导致小刘至今不敢再去上学。学校称暴力发生在校外且已放学,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派出所称暴力情节较轻且都是未成年人不予立案,刘某叔侄诉苦无门。小刘的案例只是校园暴力的一个缩影,从学校到回家这一“最后一公里”却着实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多发地带,尤其是在农村、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发生校园暴力或校园外暴力自然和个别儿童性格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还和教育、*等部门管理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离婚案中儿童亲权、财产权受损的原因及表现。父母离婚对于儿童对家庭完整性的渴望无疑是巨大的伤害,同时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儿童亲权、财产权也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在起诉离婚案件已受理但还未判决期间,部分当事人利用这一法律空白将孩子藏匿不允许对方当事人看望或者采取停止给予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以达到离婚或者不离婚的目的,这无疑侵犯了孩子的亲权和财产权。法院表示父母探视权、儿童亲权素来都是执行中的老大难,因为人非物,不能被强制执行;至于儿童的抚养费,如果当事人确无可执行的财产也是缺乏保障的。

      二、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教体局、*局、法院、*、民政局、卫计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都是维护儿童权益的责任单位,各自为政,又没有相互协调机制,对于存在的“空白地带”确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从而导致儿童权益受损,该保护的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二)传统思想作祟,缺乏有效破解良策。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依然存在歧视女性行为,尤其是农村对女童的歧视还依然理所应当,村集体决定不给予女童应有待遇,这是传统思想观念在作祟,一方面折射出我们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工作、移风易俗工作和乡村文明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思想依然盛行,缺乏有效对策。

      (三)不良风气渗透,缺乏保护儿童壁垒。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生沾染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吸毒、网瘾、玩手机等,改变了学生纯真,再由于学校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学生家长溺爱和法律真空,导致学生思想道德滑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地步。

      (四)家庭教育缺位,缺乏法律保护执行。现代社会离婚案件多发,家庭针对儿童暴力多发,一方面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法律执行存在困难,执行队伍匮乏,业务水*不高,缺乏强制手段。

      三、维护儿童权益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成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参与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经常性召开会议,形成做好保护儿童权益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意识。加强保护儿童权益法律宣传,利用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大力宣传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对儿童权益受损重大突发事件,要敢于正面发声,及时发布消息,做好舆论正面引领。

      (三)加强校园管理,搭建保护壁垒。切实加强学校自身管理,提高校园防范意识,加大校园暴力事件治理,利用法律手段,敢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把社会势力驱逐出校园,还学生一个健康安静的教育环境;同时铲除校园暴力滋生土壤,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坚决予以惩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行能力。适当扩充法院执行队伍,有专人负责涉及儿童案件执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保护儿童权益执行有效性。另外,积极搭建*台引导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加入儿童*行列,扩充*力量。

      *年来,xx县妇联围绕妇女儿童*,在源头参与、社会协调、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何做好当前农村妇女儿童*工作?带着这个问题,县妇联工作组采取分片集中座谈、单独拉家常等形式,和农户交心谈心,了解农民群众所思、所想和所盼,开展社情民意大调查,重点了解当前农村妇女儿童*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妇女儿童*工作基本情况

      调查表明,农村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主要体现为:

      1、农村适龄女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女童的受教育环境不断改善,小学适龄儿童新生入学率达到99%。

      2、农村医疗条件得到改善,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有所提高。调查显示,新农合医疗使农村妇女受益匪浅, 20xx年,xx县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8。13%。

      3、农村妇女对权益保障相关法律的认知率有一定提高,*意识进一步增强。调查显示,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在调查涉及的与农民、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中,农民对土地承包法的认知程度最高,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所了解。

      4、多数农村妇女对村委会、妇代会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评价较高,认为妇联组织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作用较大。

      二、 农村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出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状况堪忧。特别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时,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居住地是否变迁,村民小组基本上不考虑出嫁女的利益分配。《婚姻法》中 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等的继承权的规定在农村形同虚设。如女子出嫁后,父母的遗产继承权便会被 理所当然地全部剥夺。

      2、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农村农民或城市农民工家庭中,还存在着家庭暴力现象。且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婚外情、家务琐事等。其中,经济困难是引起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3、妇女的参政议政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妇女群众认为,齐家治国*天下自古以来都是男人的事情。绝大多数村,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仅仅是出于工作需要,配置一名妇代会主任兼任计划生育工作主任,而支部*、村委会主任的职务由女性任职的比例较低。

      4、女性就业遭受性别歧视。许多企业在招收员工时,存在性别歧视,只招收男工,拒不招收女工。即使招收了女工,也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岗位等,在工资待遇上,女工也明显低于同工种男工,同工不同酬。

      5、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精神压力较大。随着大量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留守妇女的丈夫常年不在身边,她们带着子女独居在家,三重(劳动强度大、心理负担重、情感流失重)、 三难(撑家难、沟通难、团聚难)问题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农村留守妇女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

      6、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状况不容乐观。在调查中,发现因父母外出打工、经商,无法对子女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教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一般表现为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往往引发监护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监护责任倒置等诸多问题,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推动农村妇女儿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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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06:09:56
  • 法语伤感说说大全

  • 法语,伤感
  •   1、天晴的时候想要和你奔跑在暖风里,下雨的时候想要和你共撑一把伞,其实就想告诉你,我陪你啊,你不孤独。

      2、愿岁月静好,始于初见,止于终老。

      3、想了一晚上的悄悄话,开口却只成了早安。攒了一天的新鲜事,开口却又成了晚安。

      4、我可以暧昧,无尽的耍酷,放肆的浪荡,但就是不想再对爱情负责,也不愿碰这个东西。

      5、希望你开心但别太开心,偶尔还是要因为我皱皱眉才好。

      6、距离,产生的不是美,而是诠释了不堪一击的爱情。

      7、喜欢和爱的区别大概就是你和他站在窗前看风景窗上慢慢起雾他是写下你的名字还是问你冷不冷。

      8、我想买一把隐形笔,然后在我屋子里的墙上写满你的名字,晚上我想你的时候把隐形笔后面的灯打开,你的名字围绕着我就像你围绕着我一样,那种感觉肯定美到窒息吧。

      9、一房二人三餐四季五味六欲七情八字九死还有一生。

      10、来生,想做一朵蒲公英,无牵无挂,无欲无求,起风而行,风静而安。

      11、你是我自罚三杯也不肯吐露的秘密。

      12、到后来才你发现,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合适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13、后来听说你很幸福,可你知不知道我还在原地等你。

      14、明明自己生性凉薄,却还想做别人的太阳。

      15、再喜欢的东西总会消失,就像停产的球鞋,退役的科比,封喉的陈奕迅,还有以前的你,我在试着成长。

      16、不必记住我的好,只要记住我就好。

      17、不是因为你有多好才喜欢你,而是因为喜欢上你才知道你有多好。

      18、最可怕的是明明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却又都在猜对方喜欢谁。

      19、宁愿高傲离开也不卑微存在,宁愿笑着放手也不哭着拥有。

      20、我打了所有的幌子却还是遮不住爱你的样子。

      21、如果我不在乎,那么你绝伤不到我。

      22、只怪相遇太美,美到我忘了我们有多不可能。

      23、愿你往后有烟有酒有姑娘能吹能闹能干架此生纵情豁达,愿我今后能哭能笑能随性敢爱敢恨敢追逐此生清澈明亮,而我们岁岁年年生死不复见。

      24、伫立在红尘彼岸,眉眼凝盈,青丝如水,凭栏望,听风吟,兀自的流连。一程山,一程水,年轮更迭中渐次抵达的苍老,苍老了你我。

      25、我喜欢旧东西,就好比我以前喜欢你,现在喜欢你,以后还是会喜欢你。

      26、她没有做错任何事她不过就是因为爱你所以比你卑微比你渺小被你轻蔑被你看不起被你不珍惜。

      27、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们以后闹别扭了,闹到不可开交甚至分道扬镳,只要你说一句,不如我们重头来过,我会不顾一切奔向你,这一辈子都会。

      28、爱一个人太深,心会醉;恨一个人太久,心会碎。

      29、我坚信你不会在遇见那么好的我。

      30、程山,unprocessusdechangementdel'eau,desanneauxprogressivementàdevieux,vieux,toietmoi.

      31、你是一封信我是邮差,最后双脚惹尽尘埃,忙着去护送,来不及拆开。

      32、一梦醒来,恍如隔世,两眉间,相思尽染。

      33、少吸一根烟,就能多爱她秒。

      34、这辈子就跟我在一起吧,不行的话我再等等,还不行的话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35、喜欢你就像一封旧情书,感情深,时间长。

      36、愿有人待你如初,疼你入骨,从此深情不被辜负。敬你一杯酒,愿你有诗,有梦,有坦荡荡的远方,*杯,你随意。

      37、占有欲这玩意儿一旦过度就会像温暖柔软的一双手却猛地恶狠狠掐住你的喉,在你挣扎喘息空气稀薄即将窒息。

      38、你在南或北,遇见多少归人,摔碎几盏酒杯,可曾还记得我是谁。

      39、祝福你们是假的,祝福你是真的。

      40、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一生无忧无虑*不羁。

      41、不要因为打折就买不需要的东西,不要因为空虚就爱不合适的人。

      42、真希望你越来越丑胡子拉碴脾气越来越差只有我一个人愿意要你。

      43、我原本是想在你身边陪你一辈子的,可是遇见你已经花光我所有运气,我已经没有运气可以在你身边陪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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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12:22:15
  • 有深度的法语短句

  • 深度,法语
  • Quand les *ions s'arrêteront de voler,Je volerai toute seule当飞机停止飞行时,我将独自飞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深度的法语短句,希望大家喜欢。

    1、Il faut réfléchir *ant d’agir.要三思而后行啊。

    2、On n'est pas beau apres l'amour.Mouvements ridicules ou on perd chacun un peu de matiere.Grandes saletes!经历了爱情之*们变得不再令人满意。每个人的智商都有所下降,做出荒唐的事情来。这真是糟糕的事情。

    3、Le bonheur,c'est d'etre heureux,ce n'est pas de faire croire aux autres qu'on l'est!幸福是过得开心,不是让别人以为自己过得开心!

    4、Il y a une infinite de choses qu'on ne fait bien que lorsqu'on les fait par necessite.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我们才能做好很多事情。

    5、L'argent a son merite,je ne trouve d'ennuyeux que les moyens de l'*oir.金钱有它的价值,我感到厌烦的只是获取金钱的种种方式。

    6、On ne souffre que du mal que nous font ceux qu'on aime.Le mal qui vient d'un ennemi ne compte pas.我们忍受的痛苦只来自于我们所爱的人,来自敌人的痛苦算不了什么。

    7、Pour etre aime,il faut ne pas cacher son amour.C'est une verite qui n'a pas fini d'etre vraie.要别人爱你,你就不应该掩饰自己的爱情。

    8、Je sais qu'on vit *ec de l'argent,mais je sais aussi qu'il ne faut pas vivre pour de l'argent.我知道人要靠钱生活,但我也知道人不能为了钱而生活。

    9、Le temps,qui fortifie les amities,affaiblit l'amour.时间巩固了友谊,削弱了爱情。

    10、Ceux qui s'appliquent trop aux petites choses deviennent ordinairement incapables des grandes.那些过于专注于小事的人通常无法成就大事。

    11、Le vent se leve,il faut tenter de vivre.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保罗·瓦勒里

    12、Je pense donc je suis.我思故我在。——笛卡尔

    13、Ce bas monde est le paradis unique.尘世是唯一的天堂。——林语堂

    14、Dans chaque fleur des champs le Paradis.一花一天堂。——布莱克

    15、Quand l'orchestre s'arrêtera,Je danserai encore当交响乐停止时,我将继续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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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16: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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