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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林语堂先生的《论趣》一文,不知怎的想起了自己的读书经历。
从小学到初中直至师范,我一直是个分数崇拜者并信奉分数决定一切,于是我为分数而读书,为分数而熬夜。最为精典的是,师范时临*期末考试的那一段时间里,以我为首的女生几们室友居然于凌晨三点起来点着蜡烛读书,更确切地说不得背书。以至于男生戏称为“点点烛光可以燎原”。如此这般读书,奖学金当然也就非我们女生莫属了,那是怎样一种荣耀呀!想想都为自己感动。可是现在想来却只有一种深深的失落。回想起自己曾那样认真记住的条条框框、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修辞手法、主题思想现在记得并用着的又有多少?除了换回几个高分我似乎一无所获。回味着那些苦读的日子,又何止是失落呢?
毕业后,苦读精神继续发扬,用以攻之自考,于是我基本上报一门过一门。与前期读书效果相同——过完后什么也都忘了。背了不少诗,分析了不少名家名作可今日再看他们却只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悲哀!彻底的悲哀!读死书,死读书十余年,我除了盲目便是麻木!我不知道医学上麻—醉—药效最长有多久,可我知道一个失去思考能力、思考知觉的人被麻醉的时间是可以长达其一生的。
所幸的是现在的我似乎渐渐找到了一点读书的感觉了。或如林老先生所言:“青年人读书,最难的是动了灵机,能够知趣。”只是目前的我还尚未进入到为书而废寝忘食的境界,但至少现在的我总算明白了:我开始为自己而读书了!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读书还象以前那么重要吗?我和很多同学都对这个问题感到迷惘,但前几天爸爸给我阅读并部分讲解了《培根论读书》这篇文章,我的思想变了,我的观点也变了,我觉得读书非常重要,而且今后我要真正做到多读书。
这篇文章写到,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事物原理。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学*数学使人精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
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互联网是我们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互联网代替不了读书。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思想,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可以教给我们本领,可以纠正我们的过失,在书籍中,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生活原本是如此地美好。
也许有人会说,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的大老板,大富翁都不读书,不是照样发大财、赚大钱?那么,我们读书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此话差矣,的的确确,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的大老板、大富翁不读书却发了大财,赚了大钱,但是,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在我国的众多私人企业中,有多少能够与世界著名的大公司、大企业相提并论呢?相反,在我国短命、失败的私人企业多的不可胜数,我们的大老板、大富翁,他们所缺乏的是什么呢?据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每天都要抽出一小时来读书,世界首富都如此重视读书,更何况我们这些离世界富豪相差很远、很远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轻视读书呢?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读书人,死读书,不解决实际问题,成了书呆子,这样的读书,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我认为,与其说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一味地死读书,还不如不读书的好。正确的读书方法,也许应该是,在思想上要重视读书,要在有选择的前堤下读好书,多读史、读诗、读哲理、学*数学……同时我们也要勇敢地走出书本,勇于在实践中,去探索、去发现,去解决实际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读书的`价值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才能让我们更明智,更聪慧,更精密,更深刻……我们的读书行为才能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
饱读诗书的人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所崇尚。我们从小开始就被家长老师灌输我们要经常读书,要多读书。毫无疑问,读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多读书可以增长更多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读书读书,读书不是简简单单地去读,不是毫无选择,毫无目的地去盲目的阅读。读书,是一种学问。读了叔本华的《论读书》后,对读书,如何读书,读什么书,有了一个新的感悟.孔子曰“学而不思则惘”。同样地,在读书领域来说“读而不思则惘”。我们在读书的时候是在接受着作者的思想。
我们走进了书本,就如我们成了书里的主人公,一切都随着书里说的走。当我们看完以后,留下的也只会是很浅的印象。这样,我们读书就没有很大的意义。叔本华说“读书而不思考,就不能心神领会,得到的浅薄印象往往就容易稍纵即逝。”也就是说,我们读书应该要思考,如果自己不去思考,这样就不能够很好地领会书中的内容。如此读书便没有多大深刻意义了。因此,我们读书,不能是仅仅停留在读,除了读,更多地还要去思考,去领会。书的内容才会真正地被我们所吸收和消化。每一个作者,每一本书都有其自己的独特风格。我自己也曾经试过在某段时间里因为读某位作者的书居多,所以写作的手法和方式会有点模仿那位作者。
我想这种情况也正是叔本华在文章里说的,读了书以后受到了启迪。但是,如果我们缺少了那种天赋,我们就只会是学*了一些别人的陈词滥调,成为浅薄的模仿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只是一个单纯的浅薄模仿者呢?希望不是吧。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够通过读某个作者的作品时能得到有益的东西从而受到启迪,发挥我们的才能。作为一名读者,我们要读书就要去读一本好书。而不是没有任何选择性去读。书海中有各种各样的书,稂莠不齐。我们要读,就应该去选择一本有益的书去读。叔本华在文章里说到“坏书是灵魂的毒药,读得越少越好,而好书则多多益善。”读得坏书多了,我们的心灵便会受到污染,会使我们有错误的判读错误的想法,读这样的书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读书的目的是好的,因此我们也要把书读好,读好书,我们才是真正能发现书中的黄金屋。从而受益。
现在又许多现代人都喜欢看电视,从电视里去看名著。如电视剧《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同时也有不少人喜欢看于丹,易中天等人品名著,评名著。这样便是节省了看名著原著的时间又可以去了解名著。人们忽略了原著,而去看一些评论名著的书。如此的读法,只会是让自己陷入一种愚蠢的境况中。毫无意义。温故知新也是读书中很重要的一点。“买书后又能一丝不苟地阅读,是很好的;然而一般人往往买而不读,读而不精。”买书不是为了摆设,如果仅仅为了摆设何必去买书?我认为,这是对书的不尊吧。读书,要读得深,读得精。对于重要的书籍读一遍后再读一遍时,我们会得出不同于第一次读的时候的见解。对于我们而言是很好的。
叔本华的《论读书》带给我不少启示,而以上也是自己的读书论。对读书,如何读书,有了新感悟后相信以后在读书过程中必定能有更大地进步。
关于读书,古人有许多言简意赅的好句子,如:“书中字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因由人读书的目的不同、读书的心境不同而感受到的读书的意义变有时大相径庭了。
读了熊十力老师的《论读书》后,我颇有感触。熊十力是我国现代哲学史上极具原创力和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奠定了现代新儒学思潮的哲学形上学之基础。在本书中,他提倡读书要有“孤往精神”,这正是对于他的那个时代痛下针砭。
书深不见底,里面中充满了神奇的力量。它可以改变一个人,因为书里凝聚了太多人的思想和感情。正如阿列克榭嗜书如命最终挣脱了小市民的庸俗氛围最终成为俄罗斯历史上伟大的文学巨匠高尔基;爱德蒙?唐泰斯在伊芙堡的阴暗地牢中潜心学*十四年之久,最终成为了气宇轩昂的基度山伯爵。书的长河流遍古今,流经的地域广阔而繁多。书中的领域囊括了所有人类已经探索的和向往探索的东西。这便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了。书让人得到了充实和帮助,但书的意义是远不止此的。
对于教师来言,读书更是有深远的意义,一是针对自身而言的,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二是针对学生来言的,教师要从自己的读书经验中总结出一些适合学生的读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并且教给学生正确的读书方法。
教师是幸福的,但教师的.幸福也不仅仅是学生的成功,同时应该是自己的充实与成功。教师可以利用的时间与空间决定了教师是一个幸福的人。他完全可以进行自我的设计与武装,让自己多才多艺,让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加丰富,让自己脱离庸俗。
教师要达到上述的境界,最重要的途径就是读书。人类几千年的教育历史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教育思想财富。这些财富保存的载体主要就是教育的经典著作,阅读经典,与过去的教育家对话,是教师成长的基本条件,也是教师教育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基矗教育智慧的形成,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跨越由这些经典构成的桥梁的过程。这是一个不可超越的过程。人类的教育虽然不断变迁与发展,但是教育的根本不会变化,教育培养人的功能不会变化,教育过程的内在规律不会变化。
教师读书不仅是寻求教育思想的营养,教育智慧的源头,也是情感与意志的冲击与交流过去的教育家的著作中,教师可以学*的东西很多。有心的教师会认真阅读教育的重要文献,认真学*不同时代教育家的人生理想与人格力量。读书会让我们的教师更加善于思考,更加远离浮躁,从而让我们的教师更加有教育的智慧,让我们的教育更加美丽。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愿我们咀嚼着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热爱读书,高效读书,快乐读书,在读书中积淀,在读书中成长,不断创新自我,真正为学生的幸福成长奠基!
饱读诗书的人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所崇尚。我们从小开始就被家长老师灌输我们要经常读书,要多读书。毫无疑问,读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多读书可以增长更多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读书读书,读书不是简简单单地去读,不是毫无选择,毫无目的地去盲目的阅读。读书,是一种学问。读了叔本华的《论读书》后,对读书,如何读书,读什么书,有了一个新的感悟.孔子曰“学而不思则惘”。同样地,在读书领域来说“读而不思则惘”。我们在读书的时候是在接受著作者的思想。
我们走进了书本,就如我们成了书里的主人公,一切都随着书里说的走。当我们看完以后,留下的也只会是很浅的印象。这样,我们读书就没有很大的意义。叔本华说“读书而不思考,就不能心神领会,得到的浅薄印象往往就容易稍纵即逝。”也就是说,我们读书应该要思考,如果自己不去思考,这样就不能够很好地领会书中的内容。如此读书便没有多大深刻意义了。因此,我们读书,不能是仅仅停留在读,除了读,更多地还要去思考,去领会。书的内容才会真正地被我们所吸收和消化。每一个作者,每一本书都有其自己的独特风格。我自己也曾经试过在某段时间里因为读某位作者的书居多,所以写作的手法和方式会有点模仿那位作者。
我想这种情况也正是叔本华在文章里说的,读了书以后受到了启迪。但是,如果我们缺少了那种天赋,我们就只会是学*了一些别人的陈词滥调,成为浅薄的模仿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只是一个单纯的浅薄模仿者呢?希望不是吧。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够通过读某个作者的作品时能得到有益的东西从而受到启迪,发挥我们的才能。作为一名读者,我们要读书就要去读一本好书。而不是没有任何选择性去读。书海中有各种各样的书,稂莠不齐。我们要读,就应该去选择一本有益的书去读。叔本华在文章里说到“坏书是灵魂的毒药,读得越少越好,而好书则多多益善。”读得坏书多了,我们的心灵便会受到污染,会使我们有错误的判读错误的想法,读这样的书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读书的目的是好的,因此我们也要把书读好,读好书,我们才是真正能发现书中的黄金屋。从而受益。
现在又许多现代人都喜欢看电视,从电视里去看名著。如电视剧《三国演义》,《红楼梦》等等。同时也有不少人喜欢看于丹,易中天等人品名著,评名著。这样便是节省了看名著原著的时间又可以去了解名著。人们忽略了原著,而去看一些评论名著的书。如此的读法,只会是让自己陷入一种愚蠢的境况中。毫无意义。温故知新也是读书中很重要的一点。“买书后又能一丝不苟地阅读,是很好的;然而一般人往往买而不读,读而不精。”买书不是为了摆设,如果仅仅为了摆设何必去买书?我认为,这是对书的不尊吧。读书,要读得深,读得精。对于重要的书籍读一遍后再读一遍时,我们会得出不同于第一次读的时候的见解。对于我们而言是很好的。
叔本华的《论读书》带给我不少启示,而以上也是自己的读书论。对读书,如何读书,有了新感悟后相信以后在读书过程中必定能有更大地进步。
国富论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富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时,让我不禁感叹,思想是自由的,只要你敢想,亚当在那个黑暗的,被宗教思想所控制的时代都敢想公*自由,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另外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并没有把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商业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同样具有道德价值。
他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够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商业的本质中也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俗和道德风尚起到促进作用。我认为他的这种思想恰恰与“无奸不商”的说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符合我国的一句俗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由此可见《国富论》不仅仅是一本只供商人获得利息的指南,它还是一本具有思想内涵的书籍,在给予人经济学领域知识的同时,还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
《国富论》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作者亚当·斯密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古典学派的创立者。该书初版于1776年,与美国的《独立宣言》同年发表。
亚当·斯密被奉为“经济学之父”。而《国富论》在其成文之后的`200多年时间里,先后赢得了无数荣誉:“西方经济学的‘圣经”、“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影响世界历史的10本书之一”等。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克勒在其名著《文明史》中,甚至认为“从最终效果来看,这也许是迄今最重要的书”,“这本书对人类幸福做出的贡献,超过了所有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做贡献的总和”。
更为众多经济学家所“迷惑”的是,亚当·斯密200多年前所做的这本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仍然涵括了我们今天经济活动和经济研究的方方面面,而且它结构严谨,无懈可击。
在《国富论》里,亚当·斯密在否定重农主义和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说明了分工和贸易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并界定了君主或国家的职责和收入来源。全书分为5篇,作者在《导论及全书设计》中说,“本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
当代*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达到优劣互补的效果,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其中市场经济中所涉及的自主经济、竞争经济、效益经济、服务经济、网络经济、开放经济等内容都能在《国富论》中找到源头。由此可见,一本著作的影响之大,影响之广,对今天*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诚然,再好的东西也会有局限性,最完美的作品,也会有瑕疵,《国富论》的本质还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就长远来看,它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人类文明进步发挥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
阅读,使人更愿意花时间去思考,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人因有思想,会思考而伟大。
窗外下着雨,思维不用撑伞,早已飞到了天际。
《培根人生论》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根人生论》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常想,要是我能多读书,时时接受熏陶,我不也可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吗?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时间读很多的书,所以我也没能成为品德高尚的人。但值得庆幸的是,我读到了一本好书,那就是——《培根论人生》。
《培根论人生》确实是一本好书!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这本书谈论了人生的价值,它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美、善、恶,告诉我天性与修养的关系,嫉妒与猜疑总是在悄悄地毁掉人间最美好的东西,这本书使我感悟到人活在世上应该有自己真正的价值。其中,“论求知”与“论友谊”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谓“求知”,无疑是对知识的追求和渴望,促使人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甚至超越知识。而其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天性,而实践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好比修剪移栽,学*尝试则可以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其实,一个人如果没有求知欲,就会像市侩一般,庸庸碌碌,无所作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社会就像一条大河,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连绵不绝。人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生存,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甚至慢进亦退。我们生活在一个加速度的时代:加速的时间、加速的工作、加速的知识更新……处在这样一个知识瞬息万变的时代里,处在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为避免自己陷入“贬值”、“淘汰”的境地,就必须不断学*、不断充电。事实亦证明,处于学*状态的人必定会成为最有潜力、最有价值的人。
以前曾经断断续续读过一些培根的随笔,前日有幸替补参加了市(县)区司法局中层干部培训班,更有幸聆听江城监狱长张久庆前辈的讲课,受益最大的莫过于激发起重温培根随笔的热情,昨晚整夜拜读了著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从而得以有机会完整地读完培根所有58篇随笔和1篇随笔残篇,读完之后觉得受益匪浅。
培根的随笔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翻开后,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文章短小。58篇随笔中,很多都不超过千字,可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正如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所说的,“简洁是智慧的灵魂。”58篇随笔,每一篇都是培根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人生阅历的记录与智慧才华的结晶,每篇都文笔优美、语言凝练、寓意深刻。随笔谈到的“真”、“善”、“美”、“人性”、“幸福”、“生死”、“爱情”、“财富”、“智慧”、“勇敢”等,哪一个不是关于人生的重大课题,哪一篇不充满着生活哲理,贯穿着辨证思想。每读完一篇,总是思绪万千,但细细理来,所有的感悟都已被他随笔中精炼的语句所概括。当然,58篇随笔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这些有小小争议的`篇幅却无法掩盖随笔折射出的那种对于人性问题的深刻思考和深沉见解。
《培根人生论》是英国思想家弗朗西斯·培根哲学智慧与人生经验的结晶,凝聚了文艺复兴以后欧洲古典人文主义的价值观念和政治理想。但即使放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其中的观点也使我们受益良多。
我们生活在一个群居社会,每天都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因此必须懂得如何得当地待人接物,那么细节就显得尤为重要。细节上的一丝不苟可赢得很高的称赞。因为细节更容易被人注意,而施展大才的机会犹如节日,并非每天都有。举止彬彬有礼的人,一定能赢得好的声誉。这正如西班牙的伊丽莎白女王所说:“礼节乃是一封通行四方的推荐信。”礼仪是微妙的东西。它既是人类间交际所不可或缺的,却又是不可过于计较的。如果把礼仪形式看得高于一切,结果就会失去人与人之间真诚的信任。因此在交际中要掌握分寸,既要直爽又能不失礼。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心存善念。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如果人不具备这种品格,那么就如同卑贱的鼠辈,既可怜又可憎。
人心固然应该善良,而行善却不能仅凭感情。意大利有句嘲讽话:“过分善良,就是傻瓜。”的确,人性中仁善的倾向有时候也会犯错误,为了不做滥施仁爱的傻子,我们就要注意,不要受有些人假面具和私欲的欺弄,而变得太轻信和软心肠。轻信和软心肠常常诱使老实人上当,因此行善还要靠理智的指引。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者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未必也具有内在的美,因为造物似乎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所以许多美男子徒有其表却不是真正的男子汉,他们过于追求形体之美而忽略了内心的修养。但这不可绝对而论,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芗、菲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就形貌而言,自然之美要胜于服饰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单纯仪容之美。
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并非人力所能创造。这是一种奇妙的美。曾经有两位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其实像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表现了画家本人的某种偏爱。美是很难制定规范的(正如同音乐一样),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有许多脸型,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也会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练达。有一句拉丁谚语说:“四季之美尽在晚秋。”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少年俊秀,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举止和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败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因此,应该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事物原理。―――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写作则能使人精确。―――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培根论述了读书的目的和作用,并指出读书和获取知识是密不可分的。
随后培根在《新工具》这部著作中明确指出:“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是合于一体的,因为原因不明的地方,就不可能获得预期的结果。对于有待征服的大自然,恰恰首先必须服从它。”这两句话后来被凝缩成为现在已为人类所共知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培根是提出这一原理的先导。
唐代的颜真卿也有诗云:“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他们都在不约而同的强调读书的重要性,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更应该好读书,读好书,藏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同时我们要把读书和思考结合起来,因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则殆。”
“我把财富看作德行的累赘,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它―――事实上,过多的财富是无用的。因为一个人的需要是有限的,超过这种需要的钱财,便是多余之物。―――不要信任那些自称蔑视财富的人。因为他们之所以蔑视财富,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财富。假若他们一旦搞到钱财的话,恐怕没有人比他们更敬奉财神了。
《培根论人生》以文笔优美,语句简洁,趣味隽永,格言精妙深受我的喜爱,本书充满作者对人世的通透洞察,体现了作者的现实主义与其道德的完美结合。
培根曾在《论厄运》中说:“一切幸运都并非没有烦恼,而一切厄运也绝不没有希望”。这一句让我为之震撼,使我认识到,我应学会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厄运,在厄运面前要学会坚忍这本书包含着培根的思想与情感的价值观,培根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曾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学论,鼓励人们以科学的方法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在本书中培根的“厄运观”是英雄主义的具有古典浪漫主义色彩,培根认为与厄运搏斗能磨励出坚忍的美德,最美好的品质出在恶运中被显示的,“使我不禁想起易卜生的一句话;真下的强者,关于从顺境中找表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效准自己前进的目标。他们的话让我在苦难面前又有了重新的认识,马克思曾给培根以极高的的评价,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与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的始祖“。《培根论人生》也是英国文学中最为经典,最为精炼的著作之一,本书中最能反映他的人生态度,“幸运所需的美德是节制,而厄运所需要的美德是坚忍”,所以我应该学会“直面人”,学会正视人生的苦东顺逆,拥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通过东面的健康人格。
培根的《论人生》使我深刻的领悟到:当面对困难时,在厄运中要满怀希望,学会在逆境中寻找光明,不因它厄运而一蹶不振,做到“直面人生”。
读完《培根人生论》,之后顿觉收益非浅。《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培根在文中谈到,在人类的一切情欲中,嫉妒之情恐怕要算作最顽强,最持久的。人们口上很少提及嫉妒,或许是因为这个词的敏感性。但是,我们可以知道,芸芸众生多多少少会有嫉妒之心。有的人不表达出来,将之化作自己奋斗的动力,有的人则会将嫉妒发挥至极,损害他人的声誉甚至是夺取他人性命。古人有云:嫉妒是不懂休息的。嫉妒其实是驱使我们干好事或者干坏事的动力机器,是有效的催化剂。那到底是干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好事,还是去干让人不齿的坏事,那就决定于自身素质了。
培根在文章中详细讲了哪些人容易嫉妒,哪些人容易招致嫉妒。嫉妒,无异于魔鬼,容易悄悄侵蚀小人之心,让他去做君子不齿之事;招致妒忌的人,容易受到打击。而且,嫉妒之毒眼伤人最狠之时,正是那被嫉妒之人最为春风得意之时。然而,文章却丝毫未提如何抵制嫉妒之心。既然嫉妒之心有如魔鬼,那作者总该说说解决的办法吧。培根没有。他的缄默恰恰说明了,嫉妒之心,人皆有之。无德者嫉妒有德者,下层人嫉妒上层人,苦难者嫉妒幸福者,这听起来是顺理成章,再自然不过。或许有人计较之,与其说那些人是嫉妒,不如说是羡慕。这似乎一个是贬义词,一个是褒义词。可是我以为,“羡慕”这个词虽有对那些成功的幸福的人肯定,但也隐约暗含着些许嫉妒。在圣经中,嫉妒属于原罪之一,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其中的例子,是兄弟该隐和亚伯。该隐就是因为嫉妒亚伯而将亚伯杀害。但是,圣经说,人类是可以通过自身的修养来摆脱原罪。也就是说,嫉妒之心是与生俱来,但人类可以将之内化成提升自身能力的动力,让嫉妒为我们利用,而不是我们被嫉妒利用。
大家早上好,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分享我读《培根人生论》后的一些感受。不是说你每看了一本书,你就会比以前更高了一个层次,也不是说你看了很多的言情小说,你就对爱情有更深的了解,更不是说你看了数不清的名人传记,成功就*在咫尺。由于我的阅历有限,自然是没那种可能在短短的几十天后,看完了《培根人生论》,就将人生理解得与众不同,将人生看得透彻明白。但读了书后,我当然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一些见解。
真理如珍珠般璀璨培根他这样说到:使人们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受欺骗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的困难,也不仅由于真理使人的幻想破灭,而且是由于假象更适合人性中喜欢自我安慰、自我欺骗的恶*。是的,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似乎已经没有那种再想追根究底的精神和坚持真理的想法了,人们似乎更加愿意相信谎言和假象的东西。就算明明知道是被欺骗了,但是仍然愿意接受谎言带来的暂时性的利益。
也许我们已经*惯了不再思考,不再频繁地去质疑,不再对什么事都抱有怀疑,坚信专家所说的,相信*所说的,相信国家所说的。“那些欺诈的行为,像蛇一样无法立足,只能**地靠肚皮爬行”,“没有比虚伪和背信弃义更为可耻的罪恶了!”培根把这样的描述给了骗子和虚伪的人。这个社会是需要真理的,因为真理是衡量我们堕落的判断与情感的尺度,更是衡量我们自身的尺度。就我而言,我这个专业而言,将来大多数都将成为培育祖国的花朵的人,所以我们要更加坚信真理,诚信守时,对小学生做好良好的榜样。
《道德情操论》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德情操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亚当·斯密经过漫长的创作、增补、修订及整个研究、写作计划过程,著作《道德情操论》最后“定型”了,成为一个最完美的版本。在这本书里,斯密对人类丰富多彩的道德情操世界作了简明扼要的理路说明。我想说:这本书绝对不是单纯进行空洞的道德说教而已,经典之因此能够成为经典,是正因其所阐述的观点是能够跨越时空,不受地域限制的,它历久而弥新,在历史的沉淀中又孕育出更丰富的内涵。
他传达给读者的是: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受道德感念的约束。不好去伤害别人,而是就应要帮忙别人。这种“利他”的道德情操永远地种植在人的心灵里面。正因大家都知道道德和法律一样规范着大家的日常行为,而且弘扬道德美德是*的优良传统。倘若以后我们真正踏入社会了并且找到了属于了我们自己的工作,那么在我们行业一样处处都是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情感的。无可否认,发奋挤出自己有限的时刻去看这本书,心灵得到很大的启发——它给了我以后在工作和生活中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督促我要学会互相帮忙和互相体谅,让我学会面带微笑的去对待每一位匆匆而过的路人、朋友,亲人和爱人。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首先提出“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他认为同情、同情心是人类天赋的本性之一,换句话来说,情感互动构成社会生活天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紧之后,他引出一个类似公理的常识,即相互同情的愉快,同情既能增加快乐也能减轻痛苦。读过这本书,仅仅是最开始,我们看到“设身处地”这个词的出现频率是很高的。之后有反复出现“激情”、“强烈”、“合宜”、“尽善尽美”等词。小时候,思想品德课的时候老师教会我们要换位思考,这不正是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吗!正是由于我们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设想受难者的感受或者受受难者的感受的影响,真切地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因此说同情与其说是正因看到对方的激情而产生的,不如说是正因看到激发这种激情的境况而产生的。但是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情还是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他在书中说:“人的天性决定了我们总是推己及人,从关心自己开始,进而关心旁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诚然,慈悲为怀的人,总是会设身处地地去体会别人的切身感受,总是会“推己及人”的为别人着想。千百年来,孔老夫子不正是如此地教育着我们之后人吗?即使是论社会阶层的区别也是孔子一向讨论的话题。
然后亚当·密斯在第二卷中谈到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从内情绪感同它意欲产生的或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联来研究——优点(受赏)与缺点(受罚)。此刻的社会同样如此,又或者像孔子所埋怨的“乡原”一样,这些都就应是一种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优点、好的品质就应得到报答而缺点、坏的品质就应得到惩罚。在第三卷中他又阐述了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职责感。还有第四卷的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第五卷论*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第六卷他说有关美德的品质—当我们思考任何个人的品质时,我们当然要从两个不一样的角度来考察它:第一,它对那个人自己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最后密斯论道德哲学体系。
说实话,虽然我看起来有点吃力,字字都要咀嚼一下。但是密斯对人类的道德情操剖析的很是全面很是深入。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明的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却很少引起我国思想理论界的关注呢?我们身处急剧变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腐败、就业压力大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常常会感到被自私、虚荣、妒嫉、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围,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方、完美、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而且《道德情操论》告诉我们如何“利他”,使他人的幸福成为自己的幸福必备的条件。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就要求我们常怀同情之心、推己及人、公*正义之心待人处世,互帮互助,用全局的眼光,正确处理个人和群众、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此刻我作为一名大学生,透过《道德情操论》的学*,更加坚定了追求和信仰,此刻务必好好学*,培养一身的潜质才能在未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并且,把中华民族的良好美德发扬光大。德,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基,一个有德的民族会受到世界的尊重,历史的尊重。道德也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小事大事,我们都能做个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们加在一齐就是有道德的国家民族。国家一向在讲求德治,但是我们这样的适合暂时还无法摆脱法治的社会。但是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必须会看到一个高国民素质的*,一个能够用德治和谐的社会,我们坚信着并为之发奋着!
亚当·斯密经过漫长的创作、增补、修订及整个研究、写作计划过程,著作《道德情操论》终于“定型”了,成为一个最完美的版本。在这本书里,斯密对人类丰富多彩的道德情操世界作了简明扼要的理路说明。我想说:这本书绝对不是单纯进行空洞的道德说教而已,经典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是因为其所阐述的观点是能够跨越时空,不受地域限制的,它历久而弥新,在历史的沉淀中又孕育出更丰富的内涵。
他传达给读者的是: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受道德感念的约束。不要去伤害别人,而是应该要帮助别人。这种“利他”的道德情操永远地种植在人的心灵里面。因为大家都知道道德和法律一样规范着大家的日常行为,而且弘扬道德美德是*的优良传统。倘若以后我们真正踏入社会了并且找到了属于了我们自己的工作,那么在我们行业一样处处都是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人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情感的。无可否认,努力挤出自己有限的时间去看这本书,心灵得到很大的启发——它给了我以后在工作和生活中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督促我要学会互相帮助和互相体谅,让我学会面带微笑的去对待每一位匆匆而过的路人、朋友,亲人和爱人。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首先提出“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他认为同情、同情心是人类天赋的本性之一,换句话来说,情感互动构成社会生活天然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紧接着,他引出一个类似公理的常识,即相互同情的愉快,同情既能增加快乐也能减轻痛苦。读过这本书,仅仅是最开始,我们看到“设身处地”这个词的出现频率是很高的。后来有反复出现“激情”、“强烈”、“合宜”、“尽善尽美”等词。小时候,思想品德课的时候老师教会我们要换位思考,这不正是要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吗!正是由于我们对别人的痛苦抱有同情,即设身处地地想象受难者的痛苦,我们才能设想受难者的感受或者受受难者的感受的影响,真切地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所以说同情与其说是因为看到对方的激情而产生的,不如说是因为看到激发这种激情的境况而产生的。但是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一般是一种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为强烈的感情还是通常远远不如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强烈
他在书中说:“人的天性决定了我们总是推己及人,从关心自己开始,进而关心旁人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诚然,慈悲为怀的人,总是会设身处地地去体会别人的切身感受,总是会“推己及人”的为别人着想。千百年来,孔老夫子不正是如此地教育着我们后来人吗?即使是论社会阶层的区别也是孔子一直讨论的话题。
然后亚当·密斯在第二卷中谈到对优点和缺点的感觉——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从内心情感同它意欲产生的或往往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关系来研究——优点(受赏)与缺点(受罚)。现在的社会同样如此,又或者像孔子所埋怨的“乡原”一样,这些都应该是一种确定无疑的赞同或反对的对象。优点、好的品质应该得到报答而缺点、坏的品质应该得到惩罚。在第三卷中他又阐述了我们评判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基础,兼论责任感。还有第四卷的效用对赞同情感的作用;第五卷论*惯和风气对有关道德赞同和不赞同情感的影响。第六卷他说有关美德的品质—当我们考虑任何个人的品质时,我们当然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它:第一,它对那个人自己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第二,它对其他人的幸福所能产生的影响。最后密斯论道德哲学体系。
说实话,虽然我看起来有点吃力,字字都要咀嚼一下。但是密斯对人类的道德情操剖析的很是全面很是深入。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明的以“公民的幸福生活”为目标的伦理思想,却很少引起我国思想理论界的关注呢?我们身处急剧变革的市场经济大潮中,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腐败、就业压力大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常常会感到被自私、虚荣、妒嫉、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围,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方、美好、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而且《道德情操论》告诉我们如何“利他”,使他人的幸福成为自己的幸福必备的条件。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就要求我们常怀同情之心、推己及人、公*正义之心待人处世,互帮互助,用全局的眼光,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现在我作为一名大学生,通过《道德情操论》的学*,更加坚定了追求和信仰,现在必须好好学*,培养一身的能力才能在未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并且,把中华民族的良好美德发扬光大。德,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基,一个有德的民族会受到世界的尊重,历史的尊重。道德也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小事大事,我们都能做个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们加在一起就是有道德的国家民族。国家一直在讲求德治,可是我们这样的适合暂时还无法摆脱法治的社会。但是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一个高国民素质的*,一个可以用德治和谐的社会,我们相信着并为之努力着!
我最早读《道德情操论》还是上研究生的时候,是导师推荐的读物,那时更多的是从理论和专业的角度去思考。后来,*在视察*人民大学的时候,特别问在场的师生是否读过《道德情操论》,他很喜欢阅读这本书,他语重心长的说,青年人应该花时间好好读读这本书。于是,我工作后,又重新把《道德情操论》读了一遍,得到了更多的启迪。
读懂一本书就要了解它的写作背景。
《道德情操论》发表于1759年,迄今已有250多年。这部亚当·斯密的成名作,可谓命运多舛。一方面,它被《国富论》的耀眼光彩所遮蔽。另一方面,学界对它的解读,却是见智见仁,众说纷纭。
写作《道德情操论》时,斯密还是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这本书便是根据他在课堂上的讲义加工而成。他在《国富论》赢得巨大声誉后,还费尽心思,对《道德情操论》作了大幅修改,在临终前两年推出了第六版。
英国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现在的*社会有些相似。18世纪初的`英国(或者说20世纪末的*),市场经济已经兴起,个人追求利益和权利的愿望十分迫切,人类传统美德还能不能维系、或者要不要维系,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当时,英国出现了两种相反的学说:一类坚持原有的伦理观念,对腐败、奢侈、欺骗的盛行忧心忡忡,认为商业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将使整个社会伦理衰败、道德堕落;另一种则为私利和各种罪恶辩护,认为人性本恶。邪恶的本性促使人为了自利的需要而创造了各种财富,带来整个社会的繁荣。一旦人们摈弃邪恶,社会就会萧条、贫困、没落。
与上述两种对立的观点不同,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既试图肯定市场的繁荣和工商业的进步,又试图在个人经济动机得以**的条件下,为道德的重要性做出论证,这也就是《道德情操论》的主题。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会5次在公开场合提到并推荐《道德情操论》的原因。
斯密是一位把经济问题同法律和道德联系在一起考察的大思想家,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述了自己独创的广义道德哲学体系,重点阐释了狭义的伦理学。这与其法学思想和经济思想密不可分,这三者之间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斯密作为一个大思想家的特色。只有读懂了《道德情操论》,才会了解他的伦理学和法学思想,才会准确把握他的经济学思想。才会懂得“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而道德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
《道德情操论》在寻找“富之路”与“德之路”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与道德之间寻求两全之道。在书中,斯密良苦用心的去论证,在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时代,道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既肯定了人们对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也强调了这种追求必须是符合社会的一般规则,而不是无节制的贪婪。他乐观地相信,“富之路”与“德之路”一定能够统一。
《道德情操论》着重论述了“正义之德”在市场经济时代的重要地位:“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是不公*的,而且注定是不得人心的,必将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公*和正义是经济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保障,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持和谐的经济秩序。公*和正义是生存生活的基础,保障人们的共同利益,承载了人们美好的追求。公*和正义能够协调个人发展、他人利益和整体发展三者之间的矛盾,保障整个社会的和谐运转。
《道德情操论》带给人们思想上的共鸣,不仅存在于国家、社会道德的层面,对家庭、职场的各种人际关系和个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启示。书中着重解释了仁慈之德的内涵,强调在家庭或家族中,家庭伦理至关重要,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不仅是自然联系的结果,而且是道德联系的产物;职业中的同事关系、贸易中的伙伴关系等,也存在如何友善仁慈的问题。亚当·斯密把社会团体作为慈善的主要对象,国家是最重要的社会团体,他把***为国牺牲的行为视为最光荣的行为。
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说过:“不读《国富论》不知道什么叫利己,读了《道德情操论》才知道‘利他’才是问心无愧的‘利己’。”如果这个社会的每个人在追求‘利己’的同时,都满怀‘利他’的道德情操,才会是一个人人幸福,真正和谐的社会。
就个人而言,寻求发展,谋求进步,要遵循基本的道德准则,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工作中乐观勤勉,在生活中合理消费,不欺骗,不贪婪,不损人利己,依靠知识和能力来取得职业中的信誉。对于整个社会,我们每个人都要推进社会的公*和正义,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把公*和正义作为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我想,这也许就是《道德情操论》带给我们的时代启示。
在很久很久以前流传着一段交织着无数英雄血泪的传说。一位叫罗贯中的`文人记录下来了。著上了一个名字《三国》。
三国是一部跨越*一个世纪,出场约四百余人的长篇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要数曹操煮酒论英雄了。读了以后深有感触、受益匪浅。
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故事主要讲述了,刘备天天浇水种菜,因为怕曹操怀疑自己,就装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
有一天,曹操邀请刘备来自家的园子里喝酒聊天。刘备来到曹操的园子里,曹操问:你知道世上哪些自称得上是英雄吗?刘备说:刘秀玉、张绣、张鲁、韩遂等人皆可为英雄了?这些只是区区小人,曹操说英雄只有你我两人。刘备的筷子惊吓得掉到了地上,却说这雷威力好大呀!曹操笑:大丈夫也怕打雷?刘备说:这么响的雷谁能不怕?从此以后,曹操就不怀疑刘备了。
后来刘备继续种菜,并且对付袁术,领军五万攻打徐州。后来,袁术刘备击败,吐血而死。
我合上书卷,闭上双眼,耳绊传来那首熟悉的歌声:滚滚长江东逝去,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红。同时,我也有了读后的启示:蛮力永远不能计策。
最*天天穿梭于教室、宿舍、图书馆之间,生活变得忙碌,心情也有些许焦躁。傍晚时分,收拾完书桌,翻开了西塞罗德的经典对话录——《论灵魂》。对话录作为一种独特的问题,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代,繁荣于文艺复兴时期,再次辉煌于19世纪的意大利。西塞罗这位古罗马着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和杰出的散文作家,拉丁语大师,善于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写作。他的对话方式不同于苏格拉底的论辩式,而是主要由一个人主讲,谈话参加者适当进行争论和插话。
《论友谊》是西塞罗根据他青年时期在罗马求学期间听到的一次谈话而成,文章中不时有精彩句子跳出,发人深思,时时撞击着我的心,现摘录几句如下以共享:
1.如果友谊是由利益促成的,那么当利益改变之后,友谊也就会消失。
2.友谊中有一条被认为是不可违背的规则:我们不要求他人做不名誉的事情,也不应他人之请求做不名誉的事情。友谊的被公认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应该请其朋友做高尚的事情,我们也应该为朋友做高尚的事情;不要等待向我们请求,而要随时效力,没有迟延;我们要敢于坦诚的提出忠告,在友谊中进行劝告的朋友是有巨大的影响力。
3.境遇不济,朋友见知己。
4.真正的友谊应该能给以劝告和受人劝告,劝告者无拘无束的直言相陈,不刻薄,被劝告者虚心接受,不反感抵触。友谊中最大的祸害是阿谀、奉承、奉迎。
……
看完这些话,不禁有种久违了的感觉:想起了儿时作文写道“友谊”时心中的期待与憧憬,想象长大以后自己可以遇到什么样的人,哪些人又会成为自己的朋友。随着年龄慢慢增长,认识的人多了,社交圈广了,朋友丰富起来,却很少有暇去思考“友谊”这个话题了。
曾羡慕所谓的“红颜”抑或“蓝颜”知己,曾崇拜马克思与*在共同的伟大事业中所结成的不朽情感,曾醉心于战火纷飞的革命青年志同道合的深厚默契,这些都是友谊的不同表现形式,但实质都没有什么不同。心是真诚的,情是炽热的。
经历了幼儿园一直走到今天,有些人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留下的是几丝涟漪甚至空白;有些却划过了深深的痕迹:或者给我照顾关心,或者给我以启迪,或者发自内心的劝诫批评,或者给我一个为鼓励的微笑……这些人不一定能够陪伴我走完整个人生,但足以令我倍感欣慰和幸福: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所以我又岂能太贪心?
套用Abrham Lincon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对所有人真诚,也不可能在所有时刻都真诚,但我会在有些时候对有些人真诚。这些人大概就是我的朋友们。
惟愿这些散落在大江南北的我的朋友们生活开心,充实、渡过享受自己的生活!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按照西方*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按照西方*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时最好,大*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美,到底是什么?其实没人能说清,我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论未来如何,但是见到一个人第一面的他(她)一定会先看外表而不是立马来探究别人的内在。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的想法也和我们一样,才写出了《论美》这篇文章。
《论美》中有一句话:“尽管有的年轻人拥有了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从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虽然拥有美丽的外形,而却没有得到比它更重要的优雅行为之美,所以不能得到赞美。就像何懿文,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是她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普洛丁说过:“善在美的背后,是美的本源。”
现在因为有些美丽漂亮的年轻女士,总是满嘴脏话,所以那些人都得不到赞美。因为优雅行为之美胜于形体之美。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啊!把美的体形与美的行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美》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写的一篇随笔。
在培根所写的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 “ 美 ” 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 。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
当下,人们只注重美丽的外表,而忽略了内在。那些所谓的“美”徒具美好的外表,却缺乏内在的修养。与真正的美相比,就是暴发户与贵族的天壤之别。
无论是在《伟大的复兴》还是《新工具》等著作里,培根,这位伟大而又传奇的笔者以他永不言败的斗志书写了一篇又一篇的动人的乐章。
他以笔代戈,以热血铸剑影,在**代,无疑只有鲁迅先生才有资格与他相媲美。
在这五十多篇的随笔中,我感受最深刻的是《论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围绕“美”而谈天说地的佳作。读完它,我恍然大悟,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我们每个人的理想与目标不同。所以,每个人所追求的果实也各不相同。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我们应该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为将来未知的旅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才是永不凋谢的美。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外表,而行为是指举手投足间的动作神态。这才是真的美。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在的美丽,却忽略了内在的美丽,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心,光有外表,也不过只是个躯壳,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一个不漂亮却有美德的人才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培根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的进步思想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样,推动着人们一直向前进。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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