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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霹雳贝贝》有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霹雳贝贝》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霹雳贝贝》。本书写的是一个小孩子生下来带电,他的奶奶怀疑这不是他的亲生孙子。而小贝贝认识一个小一只狗,并且他们还收养了一只狗。可家人都反对积极反对。而仅四岁的贝贝自己饲养。
后来他全身带电的事实被很多人知道了。小贝贝一夜成名之后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帮助一位失明了很久的人恢护了视力。并用一片树叶在手里能发出漂亮的光。后来他被带进研究所里研究他身上为什么带点,并且不给他自由他很想出去,后来那个小女孩那条狗去救他了。
他们出去后所有人都不跟他玩都只是远远的看着他,他很不好受,在一个有风又打雷的夜晚。他一人跑到田园。突然天上出现了一个人说:你为什么不想要这个超能力。贝贝说:我只想和别人相同不想要这个超能力,这样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也没有人敢接*我。
之后那个人便说我问你追后一次,你真不想要这个超能力吗?小贝贝毅然的点点头,之后电光电光一闪小贝贝就睡地了,过了几天小贝贝醒来了。他发现自已身上没有电了。他十分的开心见到谁都和他我收拥抱。他的奶奶也说他是他是他亲孙子了。他的父母也很开心很快的同意了小贝贝收养狗了。就这样,贝贝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和*常人一样十分纯真的小孩子的这颗心是普通人所没有的。
我读了《霹雳贝贝》这本书后我深深的感悟,我发现与*常人一样,不特殊。不用有任何超能力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以前幻想自己拥有超能力如带电,力气大,能放火,等等。
自从读了《霹雳贝贝》这本书我再也不幻想了感觉做*常人是那么好,有朋友,有亲情,有爱。我读了这本书我深受感悟,我十分开心,我很普通,我很快乐!!!!
自从四年级开始,我就特喜欢看小说以及科学故事。
前不久,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张之路的《霹雳贝贝》:
《霹雳贝贝》,一本可爱、童趣又搞笑的小说。说它可爱吧,又觉得它挺可怜的。可说它可怜吧,又觉得它挺有趣的……
里面的主人工:刘贝贝,一个从小带电的孩子。承受着比一般孩子更多的负担。他身上的`电带给了他悲伤也带给了他喜悦。
故事一开始,贝贝的所有亲戚都觉得刘长(贝贝的爸爸)他们家养了个怪胎。贝贝刚出生时就带着轻微的电。刚开始他的父母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偶尔的静电缘故呢,想不到长大拉,电力越来越足了。这使贝贝的父母越来越觉得奇怪……所以从小开始贝贝都离不开他的小手套。他多次被冤枉,所以总是恨自己身上的电带给他太多的麻烦。每次看见同学们和父母亲热的样子,贝贝和贝贝的父母都不好受……后来贝贝上了小学,有一天,他的秘密被大家“揭穿”了。
贝贝身上带电,带给他的不只有坏:
当小偷来到他家时,他把水浇在自己家的地上然后两手相互搓动,用自身的电力把小偷给制服了。还有一次,贝贝用他的电力从高年级的同学手中救出了一只被他们欺负得满身是伤的小狗。贝贝还用电力把一位失明几十年的老爷爷的眼睛给复明了……后来贝贝被研究所的人员发现,因为贝贝身上带有特殊的东西――电源,所以贝贝就被选为研究对象了。
但后来,一个奇怪的人使得贝贝从此不再带电……
故事虽然结束了,但是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贝贝的好品质和助人为乐的好精神是应该永远发扬下去的。我也应该像贝贝学*,学*他良好的品质。
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古人有句话叫“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是啊,每个人都是上帝咬掉一口的苹果,每个人都会有那么一块空缺。
《霹雳贝贝》中的主人公——刘贝贝就是一个被上帝咬了一口的苹果。他天生带电,所以给自己戴上了一双红手套。他以为,有了红手套,别人就发现不了他带电的秘密了。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有成千上万个“刘贝贝”:有些人口吃,便羞于与他人交谈;有些人腿有残疾,就从不参加集体体育活动;有些人自觉长得丑,因此从来不跟他人玩耍……他们都像刘贝贝一样,给自己戴上了一双自己独特的“红手套”。
其实,就算你戴上红手套,你的缺陷就能藏住吗?别人就看不出来了吗?你就不再自卑了吗……不要为你的缺陷而感到羞愧,你完全可以脱掉你的红手套。
如果你出生在古希腊,你一定会去听德摩斯梯尼的演讲。当你看到舞台上雄姿英发、口若悬河的他的时候,你一定不会想到他曾是一个天生的`口吃,而且以前还有说几句话就耸肩的坏毛病。
但是,他并没有像其他口吃者那样认为前途黯淡无光,他刻苦练*,也细细揣摩着每位大师的演讲,无惧他人异样的目光。
终于,他又一次登上了舞台。当观众又一次想以发言声音不清为由把他轰下台时,却发现这已经不是以前的德摩斯梯尼了。
其实,在历史上,如果一些人戴上了红手套,就没有如此伟大的造就:霍金如果为瘫痪戴上了红手套,也许就没有“黑洞蒸发论”这一说法;海伦如果为失明失聪戴上了红手套,也许《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不会问世,而美国也会失去一位优秀的女作家、教育家;在汶川地震中失去双腿的女孩廖智如果戴上红手套,那么再也不能成为一个舞者……
请脱掉你的红手套!这红手套其实不是用棉布织成的,而是用你的自卑和悲伤编织成的。不要为自己的缺陷而担忧,脱掉红手套,你能走向成功;脱掉红手套,你会找回自信;脱掉红手套,你不会再为你的缺陷而烦恼。
亲爱的,请脱掉你的红手套!
自从四年级开始,我就特喜欢看小说以及科学故事。
前不久,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张之路的《霹雳贝贝》:《霹雳贝贝》,一本可爱、童趣又搞笑的小说。主人公刘贝贝说他可爱吧,又觉得他挺可怜的;可说他可怜吧,又觉得他挺有趣的……
刘贝贝,一个从小带电的孩子,承受着比一般孩子更多的负担。他身上的电带给了他悲伤也带给了他喜悦。
故事一开始,贝贝的所有亲戚都觉得刘长(贝贝的爸爸)他们家养了个怪胎。贝贝刚出生时就带着轻微的电。刚开始他的父母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偶尔的静电缘故呢,想不到长大了,电力越来越足了。这使贝贝的父母越来越觉得奇怪……所以从小贝贝就离不开他的小手套。他多次被冤枉,所以总是恨自己身上的.电带给他太多的麻烦。每次看见同学们和父母亲热的样子,贝贝和贝贝的父母都不好受……后来贝贝上了小学,有一天,他的秘密被大家“揭穿”了……
贝贝身上带电,带给他的不只有坏处:当小偷来到他家时,他把水浇在自己家的地上然后两手相互搓动,用自身的电力把小偷给制服了。还有一次,贝贝用他的电力从高年级的同学手中救出了一只被他们欺负得满身是伤的小狗。贝贝还用电力把一位失明几十年的老爷爷的眼睛给复明了……后来贝贝被研究所的人员发现,因为贝贝身上带有特殊的东西——电,所以贝贝就被选为研究对象了。
但后来,一个奇怪的人使得贝贝从此不再带电……
故事虽然结束了,但是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贝贝的好品质和助人为乐的好精神是应该永远发扬下去的。我也应该向贝贝学*,学*他良好的品质。
友情和亲情是成长过程最可贵的。今天,我看了《霹雳贝贝》,深深的感受到了同学的友情和父母的亲情是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又难能可贵的。
《霹雳贝贝》讲述的是一个叫刘贝贝的小孩,生下来就带电并能对电器发电,但他的父母依然爱他,虽然贝贝一次次用电破坏东西,但他的父母都没有责骂或者打他,还是一样的很爱他,保护他,这些都让我感受到父母的爱的伟大。而贝贝带电的身体给他带来了快乐,也给他带来了烦恼,书里面最让我感动的一段是贝贝坐在研究所大巴上,杨薇薇却误以为他被绑架,以为贝贝是在求救,于是召集大家一起拯救贝贝,幽默又搞笑的经过却让我深切感受到同学友谊的深厚。在经历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故事后,贝贝在同伴的帮助下逃出研究所,呼唤太空人,让太空人取走了电,最终如愿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小孩。
回想我原来看过的《哈利·波特》全集,哈利波特也都是在最好的朋友赫敏和罗恩的帮助下一起学会魔法,勇夺火焰杯,勇闯凤凰社,破解自己身世之谜并最终战胜伏地魔,而当他得知自己的身世时也是非常悲伤,因为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隐姓埋名,最终被发现后被杀死前仍奋力将一个符咒挡在了哈利和伏地魔中间,使哈利免受一死,只留下了伤疤,这才是最沉重的父母之爱。
合上书我会想,假如我生来带电可怎么办呢?我就不能跟同学们玩耍了,和刚长大的贝贝一样,会陷入孤独和寂寞,也不能与父母亲密接触,因为反而会伤害他们,更不能碰任何带金属的乐器,这实在是太让人伤心了,如果没有友情和亲情的陪伴,我都不知道自己会长成什么样了。
感谢自己是在亲情和友情的环绕中长大,看完书后我会更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一切和爱。
前几天,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张之路的《霹雳贝贝》,一本童趣又感人的小说。它曾让我快乐,又曾让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主人公:刘贝贝,一个从小带电的孩子。承受着比一般孩子更多的压力。他身上的电给他带来了悲伤给他带来了快乐。
故事一开始,所有的亲戚都认为家里生了个怪胎。因为贝贝刚出生时就带着轻微的电。刚开始他的父母还以为是静电的缘故,所以没有太在意,一天天过去了,反而电力越来越强了。这使贝贝的父母也觉得不可思议……所以从小开始贝贝都离不开他的手套。他多次惹上麻烦,总是恨自己身上的电带给他很多的麻烦。当每次看到同学们和父母亲密的样子,贝贝都觉得不好受……后来贝贝上了小学,秘密终于被大家“揭穿”了。
身上的电也给了他快乐:当小偷来到他家时,他巧用自己的本领,把小偷给制服了。还有一次,贝贝用他的电力从高年级手中救出了一只被他们欺负得伤痕累累的小狗。贝贝还用电力把一位失明几十年的老爷爷的眼睛给复明了……后来贝贝被研究所的人员发现,因为贝贝身上带有特殊的电源,所以贝贝就被选为研究对象了。
最后,一个奇怪而又的人使得贝贝从此不再带电……
故事虽然完美的`结束了,我也感受到了贝贝勇敢的和助人为乐的好品质,我们也应该像贝贝学*,学*他良好的好品质。勤帮助有困难的人,让世界充满爱,感化每人的心灵。
小男孩贝贝一出生,身上就带有电。故事一开始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然后就各种天马行空地想象着贝贝将要经历怎样的奇幻冒险。跟随着贝贝一路走来,我见证了他的勇敢善良和神奇的力量: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他竟然让一位失明几十年的老人重新看见了光明。同时,我又心疼得看见了贝贝一次次被麻烦惹上的无奈和忧伤。最后,我们的贝贝还是选择做了一个**常常的人。
许多人很羡慕贝贝—因为他拥有可以自身发电的本领。可是,如果你是贝贝,你会开心吗?不能游泳,整天要戴着手套。这其实一点也不好玩!在日常生活中不也是如此吗?不要认为他人都拥有比你好的东西,也不要羡慕别人的'成绩比你好。我们尝试着换位思考:为什么他比我要优秀?如果你是他,会不会付出比别人多一倍的努力?突然间,我想到了自己不再年轻的母亲,她用陪伴这种最长情的告白方式,默默为我付出了那么多。而我呢?却经常攀比和虚荣心作祟,看见别人有精致文具、漂亮书包,就吵着要母亲给我重新再买,很少站在母亲的角度考虑。母亲常年穿着朴素的衣服,从不给自己添置不必要的奢侈品,简简朴朴的一个人,但一颗热诚的心却感染者身边很多的人。
母亲常对我说:宝贝,我不需要你将来大富大贵,只要你**安安健健康康的做一个*常人。是啊,霹雳贝贝的父母当初何尝不是希望自己的贝贝也是一个**常常的孩子,而起初对于他们而言这又是多么高不可攀的奢望啊!我感谢母亲让我做了一个*常又*凡的人。读书笔记。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呵护我的人,“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想我们目前该做的就是要勤奋学*,以优异的成绩来感谢宽慰父母。我们也要学会满足:玩具可以用的就不要吵着父母再买了;书包还不旧就不要总是换了;衣服明明明十分合身就不要争着要买名牌了。
一次下雨,我看见一个小朋友没有带伞,就顶着伞把她送到家,她笑眯眯说了声“谢谢姐姐”,我的心立刻涌上了暖流。一声“谢谢”有多重呢?它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但它却包含了人间最朴实无华的感情。它又重如泰山!我们是否能从内心发声真诚地对父母说声“谢谢”,来表达我们内心感激之情呢!
虽然我没有特异功能,但贝贝乐于助人的品质深深触动着我。贝贝最终选择做了一个*常人,而我也要学会做一个知恩善良的*凡人!
最*我看了一本叫《霹雳贝贝》的书,书的作者是我国有影响的少儿小说作家之一张之路。这是一本可爱、童趣又搞笑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刘贝贝,是一个从小带电的孩子,他承受着比一般孩子更多的负担,他身上的电给他带来了悲伤,也同时给他带来了喜悦......这本书还被改编成了电影,连我们的爸爸妈妈小时候都看过呢!
最*,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女生金贝贝》。写的是小女生金贝贝在学校里的快乐生活。
有一次,金贝贝在学校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金贝贝六岁半时就开始换牙,所以她读书时很不方便,竟然把“风”字读成了“轰”。她非常羡慕高年级姐姐穿的校服。回到家里,金贝贝穿上了一样的衣服,可是没有白色的长袜子怎么办呢?于是她用绷带把双腿缠了起来,她的同学杜歌飞还以为她受伤了,非要背她走。还有一次,班里活动课,米老师让大家说一下长大想做什么,金贝贝说:“我长大了相当妈妈。”班上有好多同学都笑了,可金贝贝还是一本正经的说:“如果我的孩子不小心把东西打碎了,我一定不会骂她,也不会打她,因为她已经知道错了,再打她、骂她,她不是更难过吗?”金贝贝说完,同学们没有一个人再笑她了,他们都听得入迷了。
金贝贝真是一个聪明、可爱、有理想、有爱心的小女孩,也一个有创意的女孩。她在教师节的'时候,送给米老师一串葡萄项链。金贝贝送给老师的不仅仅是一份礼物,还是一份惊喜,老师非常喜欢。
她6岁半开始换牙。长得好好的牙齿,为什么有·一天突然没有了?她觉得很奇怪。她很灵巧,在教师节那天做了一串葡萄项链送给米老师。她很机灵,帮助杜歌飞吓跑了抢占乒乓球桌的大个子男生。她得理想很美好,是做一名好妈妈。她和一条 名叫“丑丑”的小狗是好朋友,贝贝很有爱心,是她用爱心收养了这条小小的流浪狗。
有时候她的想法有点幼稚,她喜欢和杜歌飞这样聪明、勇敢的男生牵手过马路。选小队长的时候,她自信的相信自己可以胜任,她选了自己,当然也成功了。看完了这本书,仔细回味,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她得想法和她的为人都事可爱、单纯、简单、没有坏心思。她旷过课,是因为她在看蚂蚁怎样把一个很大的食物搬进洞里,蚂蚁搬完了,下课铃也打了,那是因为她不知道看蚂蚁而不上课算旷课。是不是很好笑?
其实这样的成长的的故事是太多太多。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就是:成长的道路总是七弯八拐,曲曲折折。不过每个小孩子都能用自己的方式描画出属于自己的“成长地图”。
暑假里,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书还没有看完,就被主人公金贝贝深深地吸引住了。金贝贝的可爱、幽默、善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贝贝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扎两条小辫子,在她身上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有一天,她看到高年级的姐姐穿校服,非常羡慕,回到家里,就找了一样的衣服穿上,因为没有白色的'长袜子,就想了个主意,用家里的绷带把双腿缠了起来,结果让她的同学杜歌飞误以为她受了伤,非要背她走,闹了个大笑话。除了闹笑话,金贝贝还是一个非常聪明、有爱心的好孩子。在教师节的时候,金贝贝送给米老师了一串葡萄项链。金贝贝送给老师的不仅仅是一份礼物,更是一份心意。在金贝贝身上,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一次在下课时,金贝贝和她的小伙伴在操场上玩木头人的游戏,大家一动不动地站在操场上好几分钟了,突然上课铃响了,其他的小伙伴一听见铃声,就都跑回了教室,可金贝贝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了原地,直到后来老师发现了她,狠狠地训了她一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金贝贝是一个认真的女生,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虽然被老师批评了,但金贝贝一点儿都没有伤心,因为她赢得了这一次比赛。
快乐的女生也有不漂亮的时候,金贝贝在6岁半的时候开始换牙,两颗门牙都掉了,说话总是把不住风,以至于在读课文的时候把“风”读成为“轰”,可是不论金贝贝如何努力,“风”还是读成了“轰”,金贝贝很委屈,这都是没有门牙惹的祸。想想现在的我,也跟当时的金贝贝一样是个“缺牙巴”,说话把不住风,希望我的门牙快点长出来,不要闹出和金贝贝一样既委屈又搞笑的笑话。
亲爱的同学们,在这本书里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把这本书读完,你一定会深深地喜欢上这位既可爱又漂亮,既有趣又认真的小女孩,你也一定会被故事中有趣的语言而吸引。我也想做一个和金贝贝一样的女生。
金贝贝是一个小姑娘,还是一个缺牙巴的小姑娘。在金贝贝看来,当缺牙吧的滋味真不好受。比如有一次,金贝贝妈妈的同事来家里做客,金贝贝妈妈让金贝贝读“风”这篇课文。金贝贝翻到“风”这篇课文的那一页,大声读起来“秋轰(风)吹,树叶落……”金贝贝刚读了一句,大人们就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因为缺牙巴金贝贝把“风”读成了“轰”。
金贝贝的手很巧。在教师节那天,金贝贝送给班主任老师一串亲手做的有二十一颗紫葡萄的项链。为什么要用紫色的.亮晶晶的紫葡萄串项链呢?因为亮晶晶的紫葡萄很像亮闪闪的紫水晶,要知道紫水晶是象征幸运的呀!可是,为什么要穿二十一颗亮晶晶的紫葡萄呢?那很简单,就是因为米老师今年二十一岁!金贝贝最喜欢芭比娃娃,班上的吕小童也喜欢芭比娃娃。因为有共同的喜好,所以金贝贝和吕小童成了最好朋友。她们俩有时还一起交换芭比娃娃的衣服呢!
同学们,这本书很有意思吧!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天就把这本书给看完了,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金贝贝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金贝贝,她就是我,我就是她。
金贝贝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她天真浪漫、善良而充满幻想,她就是我们这些一年级女生的代表,在她的身上有所有小女生的影子,她的经历我们也曾经历,或者即将经历……
例如第一章《缺牙巴读书》,看了这段,我感觉好象给自己打了预防针一样,对缺牙巴有了初步的了解,甚至充满了幻想跟期待。因为我换牙比较晚,别的同学都已经换牙了,我的小牙还是那么整齐结实。以前我对换牙一无所知,在心里也曾笑话过那些缺牙巴的同学,但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决定再也不笑话同学了,因为换牙是我们每个人成长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暑假的时候我终于换牙了,不过我发现我并没有象金贝贝那样,把“风”读成“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换的是下牙而不是门牙呢?我也跟金贝贝一样,把掉的牙齿扔到了天上,哈哈,不过我没有打中某个男生的脑门呀!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长大了想当妈妈》的那一章,因为我也曾有过类似的想法呢,看来并不是只有我这样想呀,我经常想我当了妈妈一定不对孩子大嚷大叫,一定不整天唠叨。如果我的孩子考试没考好或者是犯了错误,我一定不打骂孩子,我会给她讲道理。不过现在我也知道了当妈妈很不容易,妈妈每天都给我和爸爸洗衣服,每天都洗到很晚,很辛苦。所以我现在已经开始自己洗袜子了,如果将来我当了妈妈,我的孩子自己洗东西,我一定会很感动的。我想我的妈妈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心里一定也是很开心的,要不怎么我一帮妈妈干活,妈妈就来抚摩我的头呢,虽然妈妈没有表扬我,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是表扬了的。
金贝贝善良、喜欢小动物,这也跟我比较象呀。金贝贝家对门,一个干洗店的阿姨养着一只叫“丑丑”的小狗。金贝贝非常喜欢丑丑,每天回家都给丑丑带回一些巧克力来,丑丑也很喜欢金贝贝。后来丑丑被遗弃了,金贝贝哭得很伤心,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也酸酸的。不过后来丑丑终于又神奇地出现在贝贝的面前了,我跟贝贝一样开心得要死。后来,丑丑“救”了贝贝,读到这里我激动得跳了起来。我心想,真是好人有好报,狗跟人是一样的,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对它好,它心里都是知道的,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奶奶家也养了一只小狗,叫“洋洋”,洋洋跟我也是好朋友,我相信如果我遇到了危险,洋洋一定也会保护我的。
《小女生金贝贝》是本很好的书,杨红樱阿姨把一个娇憨可爱、脑袋里充满了梦想、有些希奇古怪想法的小女生写得活灵活现,仿佛金贝贝不是小说中的人物,而是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她是我、是你、是她,是我们每个小女生的混合体。我想把它推荐给妈妈们,如果每个妈妈都能读完这本书,她们会更了解我们,那样就不会被我们偶尔的奇怪行为气得发疯了。大人们好象得了失忆症,忘记了她们也曾经是小女生,也曾经是缺牙巴,也曾经幻想着长大了做个能够理解孩子的妈妈。不知道我长大以后会不会也忘记了现在的一切想法呢,我希望不会。
写得不好,见笑了,为了方便跟我一样辛苦而无奈的妈妈们,放了上来。
金贝贝是一个小姑娘,还是一个缺牙巴的小姑娘。在金贝贝看来,当缺牙吧的滋味真不好受。比如有一次,金贝贝妈妈的同事来家里做客,金贝贝妈妈让金贝贝读“风”这篇课文。金贝贝翻到“风”这篇课文的那一页,大声读起来“秋轰(风)吹,树叶落……”金贝贝刚读了一句,大人们就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因为缺牙巴金贝贝把“风”读成了“轰”。
金贝贝的手很巧。在教师节那天,金贝贝送给班主任老师一串亲手做的有二十一颗紫葡萄的项链。为什么要用紫色的亮晶晶的紫葡萄串项链呢?因为亮晶晶的紫葡萄很像亮闪闪的紫水晶,要知道紫水晶是象征幸运的呀!可是,为什么要穿二十一颗亮晶晶的紫葡萄呢?那很简单,就是因为米老师今年二十一岁!
金贝贝最喜欢芭比娃娃,班上的吕小童也喜欢芭比娃娃。因为有共同的'喜好,所以金贝贝和吕小童成了最好朋友。她们俩有时还一起交换芭比娃娃的衣服呢!
同学们,这本书很有意思吧!
今年暑假,我买一本《小女生金贝贝》。我认真读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
读后才了解了金贝贝是个可爱活泼、天真的小学生,有一点傻傻的可爱。她很灵巧,在教师节那天做了一串葡萄项链送给米老师。她很机灵,帮助杜歌飞吓跑了抢占乒乓球桌的大个子男生,看到这里时,儿子笑的哈哈的!我和儿子都觉得她的理想怎么会是做一名好妈妈那。这么小应该有一个别的理想吧。贝贝很有爱心,她应该想做一名有爱心的温柔的好妈妈吧!她喜欢和杜歌飞这样聪明、勇敢的男生牵手过马路。选小队长的时候,她自信的相信自己可以胜任,她选了自己,当然也成功了,这一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
看完了这本书,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金贝贝的想法和她的为人都事可爱、单纯、简单、没有坏心思。她旷过课,是因为她在看蚂蚁怎样把一个很大的食物搬进洞里,蚂蚁搬完了,也下课了。是不是很天真啊!其实我们也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成长故事,只是我们没有用心把它们记下来。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就是:成长的道路总是七弯八拐,曲曲折折。不过每个小孩子都能用自己的方式描画出属于自己的“成长地图”。今后要做个有心的人,把成长中的有趣故事写出了与大家共享!
当我读《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时,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里的主人物——金贝贝。
金贝贝是一个小学生,两条小辫,脸上长着雀斑的她每天都很快乐。在她身上发生过很多好玩的事,有些事让我觉得她有点笨,可在她看来,却是快乐的:那是一次下课时,金贝贝和小伙伴在操场上玩木头人的游戏。大家一动不动地站在操场上已经好几分钟了,突然上课铃响了,其他的小伙伴一听见铃声便赶快跑*室,可金贝贝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她可不想输。后来,待老师发现她时便狠狠地训了她一顿。不过,快乐的金贝贝可不伤心,因为她赢了啊。
可爱、天真的金贝贝,真是个让我喜欢的小女孩。
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比如说:《非常妈妈》《非常女生》《笑猫日记》《查理九世》……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名字叫做《小女生金贝贝》。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金贝贝在读一年级时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在教师节那天,金贝贝送给米老师一串自己亲手做的葡萄项链,金贝贝第一次当值日生时,就把自己班的门的钥匙给弄丢了。金贝贝的梦想和别人与众不同,别人长大想当老师、医生、宇航员……而金贝贝长大了却想当妈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也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丑丑狗救金贝贝”那一章。那章主要讲了丑丑狗是干洗店老板养的一条小狗,老板娘管它叫“丑丑”,许多人都嫌它丑,而金贝贝却觉得丑丑狗丑得可爱,所以很喜欢它,每天下午放学过后,金贝贝都会到干洗店门口,把自己书包里的东西给丑丑狗吃,告诉它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有一天,老板娘把丑丑扔了,贝贝很伤心,就在贝贝快忘了丑丑的时候,丑丑又出现在贝贝校门口迎接贝贝,他们还是像*常一样交谈。有一天下午,这天刮着大风,贝贝打扫完卫生去上厕所时,风把门锁住了,贝贝被关在里面了,就在她绝望时,丑丑来了,贝贝写了封信从门缝里递给丑丑,丑丑把信放到门卫室,门卫看了及时赶到打开了厕所门,贝贝得救后和丑丑激动得抱在一起。
狗都能为一个陌生人做出这样感人的事,难道我们人就不行吗?在考试时,一位同学的笔忘记带了,有些人就很小气,坚决不借,而有些好心人就和他们恰恰相反。在吃饭时,这有些人明明来得迟却去抢别人的位置。我不得不说,这些人连这只丑丑狗都不如。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向这只丑丑狗学*,和他人互帮互助,也要主动帮助他人,但在帮助的同时,也要分清好与坏。
自从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后,我就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我首先想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内容。
第一部分是金贝贝掉牙了,被人还嘲笑她,编了一首儿歌,笑金贝贝。有一次,妈妈公司的几位客人来金贝贝家里,妈妈叫金贝贝给客人读一篇课文,金贝贝翻到《风》那一课,开始读起开,大人们笑得死去活来,大人们笑金贝贝把“风”读成了“轰”。
第二部分是白色的长袜子,有时候在放学路上,金贝贝经常遇见一些高年级的姐姐,金贝贝也想穿她们那样的校服。金贝贝没有白色的长袜子没有,金贝贝就从药箱里拿出一卷绷带,从脚踝缠到膝盖,缠了左脚,又缠右脚,杜飞哥盯着金贝贝的腿,以为金贝贝的腿受伤了,就背起金贝贝,大声喊:“金贝贝受伤了。”
第三部分是一串葡萄项链,九月十日是教师节,金贝贝不知道要送给米老师什么礼物?回到家里,妈妈说她买了新鲜的葡萄,让金贝贝细一些来吃让金贝贝洗一些来吃。金贝贝看紫葡萄像紫水晶,于是金贝贝用针和线,把葡萄串起来,送给了米老师了一串葡萄项链。
第四部分长大了想当妈妈,每个星期三下午的第二节课。金贝贝最喜欢上的课,今天的班队活动课上。米老师说:“长大了想做什么?”白霜说,她长大想当医生。小眼睛说,他长大想当科学家。杜飞哥说,他长大了相当马戏团的'小丑。金贝贝说,她长大了想当妈妈……他们听的金贝贝讲的入迷。
第五部分是亲爱的丑丑狗,金贝贝家那个大院的门口,有一家小小的干洗店。有一条小狗,老板娘叫它“丑丑”,它虽然丑,但是丑的可爱。每天下午放学时,丑丑都会在学校门口等金贝贝。
第六部分是选小队长,小眼睛想让金贝贝选他当小队长,就送给金贝贝一张闪光的卡片,金贝贝答应了,小眼睛伸出右手的小拇指,跟进贝贝拉钩。杜飞哥也想让金贝贝选他当小队长。他把他的小宠物——金钱闭壳龟金,让金贝贝玩三天,金贝贝答应了,杜飞哥和金贝贝又拉起钩来。到选小队长的时候,金贝贝只好选了自己,最后是金贝贝当了小队长。
这就是小女生金贝贝的故事事,今天我只讲了这些,其余的你们自己看这本书吧!
金贝贝是一个小姑娘,还是一个缺牙巴的小姑娘。在金贝贝看来,当缺牙吧的滋味真不好受。比如有一次,金贝贝妈妈的同事来家里做客,金贝贝妈妈让金贝贝读“风”这篇课文。金贝贝翻到“风”这篇课文的那一页,大声读起来“秋轰(风)吹,树叶落……”金贝贝刚读了一句,大人们就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因为缺牙巴金贝贝把“风”读成了“轰”。
金贝贝的手很巧。在教师节那天,金贝贝送给班主任老师一串亲手做的有二十一颗紫葡萄的项链。为什么要用紫色的.亮晶晶的紫葡萄串项链呢?因为亮晶晶的紫葡萄很像亮闪闪的紫水晶,要知道紫水晶是象征幸运的呀!可是,为什么要穿二十一颗亮晶晶的紫葡萄呢?那很简单,就是因为米老师今年二十一岁!金贝贝最喜欢芭比娃娃,班上的吕小童也喜欢芭比娃娃。因为有共同的喜好,所以金贝贝和吕小童成了最好朋友。她们俩有时还一起交换芭比娃娃的衣服呢!
同学们,这本书很有意思吧!
金贝贝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金贝贝在6岁半的时候开始换牙,两颗门牙都掉了,说话总是把不住风,有一天,她妈妈的几位同事来家里做客,金贝贝的妈妈在同事面前夸耀说:“我女儿上一年级了,都能读课文了。”于是让金贝贝念课文给大家听,金贝贝拿出语文书,翻到《风》那一课,便大声的读起来,才读了一句,那些大人们都已经笑得死去活来。金贝贝的妈妈告诉金贝贝:“是“风”,不是“轰”!”金贝贝也很委屈,没有门牙,只能把“风”读成“轰”。金贝贝不再理会她们,拿起课本,读了一遍又一遍,大人们不再笑她,还为她鼓掌加油。
还有一次,金贝贝想穿长袜子,可是家里找遍了也没有,便从医药箱里找出一卷绷带,从脚踝一直缠到膝盖那里,却被同桌杜飞歌误认为受伤了。
金贝贝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这个可爱、幽默、善良的金贝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想想我换牙的时候也和金贝贝一样,笑不露齿,说话把不住风,为此常常很苦恼,希望门牙快点长出来,现在想起来又觉得当时很可爱、很好玩了。
我在夏天看了这本书《小女孩金贝贝》。那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名叫金贝贝的小女孩,她在学校和家里都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发生。
金贝贝是个严肃的小姑娘。玩游戏时,游戏规则规定不能随意乱动,她认真地不乱动;看蚂蚁拿馒头时,因为太专心,没去上课;换牙时,变成了“缺牙巴”,不是因为说话不方便,读音不准确,让大人不停地笑,就放弃了读课文,而是认真地把课文读完。
金贝贝是一个非常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对小狗丑丑可爱,她并不因为它丑就去嫌弃它,而是用东西喂它,和它交谈,告诉丑丑在学校发生的有趣的事,和它成为好朋友。紧要关头,金贝贝得到了丑陋的帮助。
金贝贝是个遇到困难,爱动脑筋,想方设法的小女孩。下课后,因为自己没注意,金贝贝被反锁在厕所里,听到丑丑的声音后,灵机一动,写了一张条子给丑丑,才救了自己。学校里的孩子也很勇敢,为了不让爸爸妈妈接自己回家,用自己的方式找到回家的路。
Kimbaby还是一个小懒虫。为能像高年级的大姐姐一样穿上漂亮的校服,配上白袜子,竟不约而同地在自己腿上缠上了医用绷带,结果让同学们误以为是受伤,闹出了大笑话。
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成了我暑假生活的伙伴。尽管她爱讲笑话,但每次看到她的故事,我还是忍不住喜欢她。很高兴能在这个炎热的夏天认识这样一个朋友。
当我读《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时,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里的主人物——金贝贝。
金贝贝是一个小学生,两条小辫,脸上长着雀斑的她每天都很快乐。在她身上发生过很多好玩的事,有些事让我觉得她有点笨,可在她看来,却是快乐的:那是一次下课时,金贝贝和小伙伴在操场上玩木头人的游戏。大家一动不动地站在操场上已经好几分钟了,突然上课铃响了,其他的小伙伴一听见铃声便赶快跑*室,可金贝贝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她可不想输。后来,待老师发现她时便狠狠地训了她一顿。不过,快乐的金贝贝可不伤心,因为她赢了啊。
可爱、天真的金贝贝,真是个让我喜欢的小女孩。
最*读了一本名叫《小女生金贝贝》的书,让我印象深刻,金贝贝是个可爱活泼、天真的小学生,有一点傻傻的可爱。
她6岁半开始换牙。长得好好的牙齿,为什么有·一天突然没有了?她觉得很奇怪。她很灵巧,在教师节那天做了一串葡萄项链送给米老师。她很机灵,帮助杜歌飞吓跑了抢占乒乓球桌的大个子男生。她得理想很美好,是做一名好妈妈。她和一条名叫“丑丑”的小狗是好朋友,贝贝很有爱心,是她用爱心收养了这条小小的流浪狗。
有时候她的想法有点幼稚,她喜欢和杜歌飞这样聪明、勇敢的男生牵手过马路。选小队长的时候,她自信的相信自己可以胜任,她选了自己,当然也成功了。看完了这本书,仔细回味,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她得想法和她的为人都事可爱、单纯、简单、没有坏心思。她旷过课,是因为她在看蚂蚁怎样把一个很大的食物搬进洞里,蚂蚁搬完了,下课铃也打了,那是因为她不知道看蚂蚁而不上课算旷课。是不是很好笑?
其实这样的成长的的故事是太多太多。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就是:成长的道路总是七弯八拐,曲曲折折。不过每个小孩子都能用自己的方式描画出属于自己的“成长地图”。
金贝贝是一个小姑娘,还是一个缺牙巴的小姑娘。在金贝贝看来,当缺牙吧的滋味真不好受。比如有一次,金贝贝妈妈的同事来家里做客,金贝贝妈妈让金贝贝读“风”这篇课文。金贝贝翻到“风”这篇课文的那一页,大声读起来“秋轰(风)吹,树叶落……”金贝贝刚读了一句,大人们就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因为缺牙巴金贝贝把“风”读成了“轰”。
金贝贝的手很巧。在教师节那天,金贝贝送给班主任老师一串亲手做的有二十一颗紫葡萄的项链。为什么要用紫色的亮晶晶的紫葡萄串项链呢?因为亮晶晶的紫葡萄很像亮闪闪的紫水晶,要知道紫水晶是象征幸运的呀!可是,为什么要穿二十一颗亮晶晶的紫葡萄呢?那很简单,就是因为米老师今年二十一岁!
金贝贝最喜欢芭比娃娃,班上的吕小童也喜欢芭比娃娃。因为有共同的喜好,所以金贝贝和吕小童成了最好朋友。她们俩有时还一起交换芭比娃娃的衣服呢!
同学们,这本书很有意思吧!
自从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后,我就非常喜欢看这本书,我首先想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内容。
第一部分是金贝贝掉牙了,被人还嘲笑她,编了一首儿歌,笑金贝贝。有一次,妈妈公司的几位客人来金贝贝家里,妈妈叫金贝贝给客人读一篇课文,金贝贝翻到《风》那一课,开始读起开,大人们笑得死去活来,大人们笑金贝贝把“风”读成了“轰”。
第二部分是白色的长袜子,有时候在放学路上,金贝贝经常遇见一些高年级的姐姐,金贝贝也想穿她们那样的校服。金贝贝没有白色的长袜子没有,金贝贝就从药箱里拿出一卷绷带,从脚踝缠到膝盖,缠了左脚,又缠右脚,杜飞哥盯着金贝贝的腿,以为金贝贝的腿受伤了,就背起金贝贝,大声喊:“金贝贝受伤了。”
第三部分是一串葡萄项链,九月十日是教师节,金贝贝不知道要送给米老师什么礼物?回到家里,妈妈说她买了新鲜的葡萄,让金贝贝细一些来吃让金贝贝洗一些来吃。金贝贝看紫葡萄像紫水晶,于是金贝贝用针和线,把葡萄串起来,送给了米老师了一串葡萄项链。
第四部分长大了想当妈妈,每个星期三下午的第二节课。金贝贝最喜欢上的课,今天的班队活动课上。米老师说:“长大了想做什么?”白霜说,她长大想当医生。小眼睛说,他长大想当科学家。杜飞哥说,他长大了相当马戏团的'小丑。金贝贝说,她长大了想当妈妈……他们听的金贝贝讲的入迷。
第五部分是亲爱的丑丑狗,金贝贝家那个大院的门口,有一家小小的干洗店。有一条小狗,老板娘叫它“丑丑”,它虽然丑,但是丑的可爱。每天下午放学时,丑丑都会在学校门口等金贝贝。
第六部分是选小队长,小眼睛想让金贝贝选他当小队长,就送给金贝贝一张闪光的卡片,金贝贝答应了,小眼睛伸出右手的小拇指,跟进贝贝拉钩。杜飞哥也想让金贝贝选他当小队长。他把他的小宠物——金钱闭壳龟金,让金贝贝玩三天,金贝贝答应了,杜飞哥和金贝贝又拉起钩来。到选小队长的时候,金贝贝只好选了自己,最后是金贝贝当了小队长。
这就是小女生金贝贝的故事事,今天我只讲了这些,其余的你们自己看这本书吧!
看了《小女孩金贝贝》的第一个故事后,我的心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下一个故事的内容,整天抱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着。无论谁叫我或怎么诱惑我,我都不肯放下那本书,直到读完它,我才深吸一口气。
小姑娘金贝贝,活泼开朗,天真可爱,是个“傻孩子”,她的行为跟我很像,看来不只是我会有些奇怪的想法,会被人委屈的时候…
金贝贝的手很灵巧。教师节的前一晚,她母亲给她买了新鲜葡萄。看到紫色葡萄在水晶果盘上闪耀,她觉得它像晶莹的水晶。Baby想:妈妈说紫水晶代表幸运,我要做一串紫葡萄项链给老师呀!看到金贝贝对老师深深的爱慕,我还在教师节做了一张卡片祝我们老师节日快乐。三朵百合折在封面上,祝福老师心想事成,万事如意。以极大的爱来抒发我对老师的尊敬,感谢老师对我们的关怀!
金贝贝长大了有了理想,想做个好妈妈,同学们听了都哈哈大笑。假如是我金贝贝的同学,我就不会笑她,因为我觉得做一个母亲是一件非常艰苦和伟大的事情。生命中,母亲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用爱管理着家,让我感受着家的温暖和浓浓的爱。尽管母亲有时侯很啰嗦,我也会感到很烦恼但我知道她是为我好,希望我能改正自己的缺点。
金贝贝心地善良,每次经过干洗店,她都会给丑狗点吃的,还会给丑狗点当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她只有一天没有和丑狗说话,她觉得今天少了一件事。事实上,我也一样,我经常拿着家里的布娃娃,讲故事,讲有趣的事情。
金贝贝也有愚蠢的时候,金贝贝…
娇柔可爱,头脑里充满了梦幻,有些希奇古怪的想法,金贝贝活着,仿佛金贝贝不是书中的人物,而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她就是我,是你,是她,是我们每个小女孩的混合体。
假期里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我觉得金贝贝是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开朗的小女孩,遇到困难她总会有办法。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他爸爸是警察》,这个故事告诉我遇到问题要动脑筋想办法。金贝贝遇到的困难是被高年级的大哥哥抢占乒乓球台,她的办法是吓唬他们说:“杜歌飞的爸爸是警察,他爸爸有枪。”那些哥哥听了就被吓跑了。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我们也要想办法,有一次我和姥爷在家,妈妈有事出去了,我想给我妈妈打电话,我姥爷说他手机没电了,充电器也没带,虽然我手机有电但我手机没卡。我让姥爷试一试我的充电器,不行,再试一试我妈妈的充电器,也不行,再试一试我爸爸的充电器,还是不行。那怎么办呢?于是我开动脑筋想出了一个办法,让姥爷把他手机里的卡抠出来放到我手机里,这样我就可以给我妈妈打电话了!
我觉得这本书里的金贝贝不仅是一个爱动脑筋的小朋友还是一个有创意的小朋友。
暑假里,我读了《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书还没有看完,就被主人公金贝贝深深地吸引住了。金贝贝的可爱、幽默、善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贝贝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扎两条小辫子,在她身上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有一天,她看到高年级的姐姐穿校服,非常羡慕,回到家里,就找了一样的衣服穿上,因为没有白色的长袜子,就想了个主意,用家里的绷带把双腿缠了起来,结果让她的同学杜歌飞误以为她受了伤,非要背她走,闹了个大笑话。除了闹笑话,金贝贝还是一个非常聪明、有爱心的好孩子。在教师节的时候,金贝贝送给米老师了一串葡萄项链。金贝贝送给老师的不仅仅是一份礼物,更是一份心意。在金贝贝身上,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一次在下课时,金贝贝和她的小伙伴在操场上玩木头人的游戏,大家一动不动地站在操场上好几分钟了,突然上课铃响了,其他的小伙伴一听见铃声,就都跑回了教室,可金贝贝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了原地,直到后来老师发现了她,狠狠地训了她一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金贝贝是一个认真的女生,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虽然被老师批评了,但金贝贝一点儿都没有伤心,因为她赢得了这一次比赛。
快乐的女生也有不漂亮的时候,金贝贝在6岁半的`时候开始换牙,两颗门牙都掉了,说话总是把不住风,以至于在读课文的时候把“风”读成为“轰”,可是不论金贝贝如何努力,“风”还是读成了“轰”,金贝贝很委屈,这都是没有门牙惹的祸。想想现在的我,也跟当时的金贝贝一样是个“缺牙巴”,说话把不住风,希望我的门牙快点长出来,不要闹出和金贝贝一样既委屈又搞笑的笑话。
亲爱的同学们,在这本书里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把这本书读完,你一定会深深地喜欢上这位既可爱又漂亮,既有趣又认真的小女孩,你也一定会被故事中有趣的语言而吸引。我也想做一个和金贝贝一样的女生。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暂时结束了学*生活,开始了暑假生活。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很有吸引力的书籍,书的名字叫做《成长的滋味》。
《成长的滋味》是由很多的小故事结合而成的,是作者对过去的种种依恋与回忆,依恋自己的成长过程,回忆了作者自己走过的路程和经历的种种事情。
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经历一些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
成长的过程是漫长的。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诱惑在考验着大家;也有许多的.困难在迎接大家。
然而,成长的道路也是美丽的。不管是酸甜苦辣还是喜怒哀乐,都会让正处于旺盛年段的我们去体验它,让我们变得更加懂事成熟。
在阅读这本书时,故事中的一个文章蕴含的道理,给了我很大的启迪。文章名字叫做《理解的礼物》,这篇文章让我知道我们在生活中,应用善良的心去对待、感化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
读了《成长的滋味》,让我对“成长”有很多的看法,正因为我们正在成长,所以,应该阅读更多的书籍,正如“让阅读成为*惯”!
金贝贝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金贝贝在6岁半的时候开始换牙,两颗门牙都掉了,说话总是把不住风,有一天,她妈妈的几位同事来家里做客,金贝贝的妈妈在同事面前夸耀说:“我女儿上一年级了,都能读课文了。”于是让金贝贝念课文给大家听,金贝贝拿出语文书,翻到《风》那一课,便大声的读起来,才读了一句,那些大人们都已经笑得死去活来。金贝贝的妈妈告诉金贝贝:“是“风”,不是“轰”!”金贝贝也很委屈,没有门牙,只能把“风”读成“轰”。金贝贝不再理会她们,拿起课本,读了一遍又一遍,大人们不再笑她,还为她鼓掌加油。
还有一次,金贝贝想穿长袜子,可是家里找遍了也没有,便从医药箱里找出一卷绷带,从脚踝一直缠到膝盖那里,却被同桌杜飞歌误认为受伤了。
金贝贝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这个可爱、幽默、善良的金贝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想想我换牙的时候也和金贝贝一样,笑不露齿,说话把不住风,为此常常很苦恼,希望门牙快点长出来,现在想起来又觉得当时很可爱、很好玩了。
最*,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女生金贝贝》。这本书是著名的杨红樱阿姨写的。写的是小女生金贝贝在学校里的快乐生活。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口气读了两遍。
金贝贝在学校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金贝贝六岁时就开始换牙饿,所以她读书时很不方便,竟然把“风”字读成了“轰”。她非常羡慕高年级姐姐穿的校服。回到家里,金贝贝穿上了和校服颜色一样的衣服,可是没有白色的长袜子怎么办呢?于是她用绷带把双腿缠了起来,她的同学杜歌飞还以为她受伤了,非要背她走。在放学的路上,金贝贝听到了小鸟的“啾啾”声,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小鸟,回到家里才发现小鸟在自己的帽子里。原来,它把帽子当成鸟窝了!真是有趣极了!
金贝贝真是一个聪明、可爱、有理想、有爱心的'小女孩,也是一个有创意的女孩。她在教师节的时候,送给老师一串葡萄项链。金贝贝送给老师的不仅仅是一份礼物,还是一份惊喜,老师非常喜欢。
其实小小的创意,总是能给你带来很多惊喜。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科学小制作比赛,我想同学们肯定会制作一些汽车或轮船模型什么的。我觉得应该更有创意,于是我用牙膏盒做了一辆小火车,表面上看去是一辆普通的小火车,其实是一个多功能笔筒。我的创意让我得了一等奖。
其实做每一件事情,都要有自己的创意,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今天,我从好朋友手中借来杨红樱写的《小女生金贝贝》,刚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放下了书包,手捧起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描写一个小女生在家里和学校生活发生的故事。她六岁开始换牙,长得好好的牙突然有一天不见了,成了一个缺牙巴的小姑娘。她很灵巧,在教师节这一天,做了一串葡萄项链,紫色的葡萄像精灵的小水晶,金贝贝把最好最远的紫葡萄做成了项链,送给了米老师,米老师非常高兴。她在上学的时候会遇到许多高年级的姐姐,在金贝贝的眼中,高年级姐姐是最漂亮的,她很希望她也能穿上向高年级姐姐那样的校服,于是她奇思妙想,穿着妈妈的短裙,家里没有长丝袜,她就用绷带来代替,让她的同桌杜歌飞误会她的腿受伤了。她第一次当值日生,却把教室门钥匙弄丢了,几个调皮捣蛋的同学欢呼起来,以为这样可以不用上课了。她长大的理想是当一个妈妈,却遭受全班的嘲笑,她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全班人都听迷了,不再笑她。金贝贝在玩的时候喜欢和杜歌飞玩,和同学排队在街上走的时候,她喜欢和赵亚伟手牵手,他认为,赵亚伟很帅,和他牵手那多神气呀!科室在一次去电影院的路上,他感受到赵亚飞虽然长得好看但比自己还胆小,而杜歌飞却非常勇敢,所以,以后排队的时候她仍是跟杜歌飞牵手杜歌飞才是真正的男子汉。班里面每天都有十分钟的晨会时间,在这时间里,1(一)班的米老师都会让一个同学当小老师,已经有很多同学当过小老师了,他们大多都模仿他们的老师,在金贝贝当完老师老师后,同学们都说模仿得非常像,因为金贝贝的眼睛模仿得非常甜,同学们亲切的称它为“小米老师”。
这本书给我带来许多快乐,充满了真实而活泼的儿童生活情趣,体现了文中金贝贝无忧无虑,阳光,善良,顽皮,无拘无束的性格,以及那天真的做法,使我深受感动。
正如朱自清在《匆匆》中提到的:“……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一连串抒情的疑问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灵的自我斗争,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执着追求。 强烈的的质问中,寻找着永远也找不到答案的结局,就像一首轻音乐,在略带忧伤的钢琴曲中寻着漫长的尽头,可是,那来自内心的呐喊,却又强烈地表现出一种不*静的思绪,在朴素*淡中透出浓烈的抒情气氛。在一连串疑问句中透出诗人怅然若失的情绪。是一种对时间匆匆流逝而散发出的无奈和惋惜。
这文章虽然短小,却百读不厌,一种在字里行间强硬跃然纸上,这是一种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的心境。
面对时光,我忍不住回首,然后擦掉眼中的模糊,是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我是一个女孩子,却是免不了逃避现实的,过往烟云便像一棵大树啊,缠缠袅袅的高的`吓人,可过了多少时候,当当年都已经没人再记着的时候,再高的大树也会轰然倒塌,震得人心里一慌。
有的书上把时光比作一只只看不见的小箭,在人的身上悄无息的留下苍老的印记——皱纹。
时光是最可怕的,所以勇往直前,绝不回头是最好的办法,傲娇不是办法,是愚蠢,当你对身后的景色留恋的时候,请大步向前吧,告诉自己,继续!
但丁的《神曲》是这样开篇的:“在人生的中途,我发现我已经迷失了正路,走进了一座幽暗的森林……”
现在的我,好像也可以用但丁的这句话描写我现在的心境。或许是我不懂……,不懂的太多,正因为这样,有的时候才好会与身边的有些人,有些事显得格格不入。
现在的我,多希望出现一位像维吉尔的幽灵,就像他引领但丁走出困境一样也带我走出困境。如果那样的话,我将会以多于但丁数倍,数百倍,数万倍的感激之情回报他!我不期望我可以像但丁那样让整个灵魂得到升华和洗礼,我只要拥有一缕阳光就够了!
现在的我,也许正像但丁一样在经历着一次关于灵魂的奇异历险吧!只有这样,我才能学到更多,长的更大,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我才有机会奔跑,奔向更远的地方,有我的梦想存在的地方!
有人告诉过我 这样一句话,说:“用精神武装起来的人是无法被打败的'!”我很仔细的回味着这句话,体会了很多。如果你也有一些特别的体验好和经历,相信你也可以深刻的体会这句话的韵味!我时刻记住这句话,时刻提醒我自己,在人生的路上,必定会经过很多的精神洗礼,希望我们可以在这么多过程中自由的成长,拥有我们的完美!
在《神曲》中,当但丁问维吉尔地狱和炼狱的区别时,维吉尔是这样回答他的:“地狱是痛苦的深渊,而炼狱则是希望的所在!”仔细体味,这句话不无道理。让我们冲破地狱的束缚,在炼狱中得到磨练和升华,只有这样,或许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完整。就像花朵含苞待放时候所要经历的沉淀一样,让我们爆发吧!
这一篇散文都围绕着匆匆这两个字来写,时光飞速流动,表达了作者对时间的无奈和惋惜。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人的一生时间本来就很少,而我们费浪分了很多时间,剩下的时间就很少了。时间是留不住的,鲁迅曾告诉过我们时间,天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聪明和气力,给懒 散的人只留下一片悔恨。
等到我们知道的时候通常已经晚了,我学会去追赶时间,去合理运用时间。曾总有一些计划在我脑海里浮现。但是要想做到很难。我有一些珍惜时间的方法:你可以把的计划列张清单强迫自己去做,可以把关于珍惜时间的名言警句写到小纸条上然后贴在墙上,勉励自己珍惜时间。时间管理的关键就是每天至少要有半小时到1小时的不**扰时间;假如你能有一个小时完全不受任何人干扰,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思考一些事情,或是做一些你认为最重要的事情。这一个小时可以抵过你一天的学*效率,甚至有时候这一小时比你三天学*的效率还要好。莎士比亚曾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就是我的`方法。还有,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
《匆匆》这一篇散文就是让我们懂得去珍惜时间的。记住,利用时间是一个极其高级的规律。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脑海常常会浮现出这么个人:满头银发,双手生满了老茧,站在船上,慈祥的望着你。没错,那就是翠翠的外祖父,他是个淳朴的.老人。他的一言一行里舞步透露出对翠翠的关心。就连去世前,也在挂念着翠翠的婚事。
我好羡慕翠翠,羡慕她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外祖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时时关心她。我的姥姥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喜欢姥姥做的菜,在印象中,似乎没怎么停过“奶奶菜”这个说法,而“外婆菜”确是非常耳熟。外婆煮的菜很好吃,我常嚷着“到外婆家去”,只因为喜欢她做的炒饭。
油在锅里“滋滋”地跳着舞,被搅匀了的鸡蛋在此时看起来特别嫩黄。翠绿的葱被切得整整齐齐装进了白色的盘子,清清爽爽。一想到马上可以迟到美味的炒饭,我的心也与油一同跳起了舞。于是,双脚迫不及待地奔向了饭桌。
望着眼前的炒饭,我大口地吃起来。鸡蛋被炒得嫩嫩的,有些脆脆的,香喷喷的葱味直钻鼻孔。在大火的冶炼下,米饭少了些水分,多了些嚼劲儿,姥姥笑眯眯地合不拢嘴。她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因为她知道我不爱别人唠叨。
姥姥年纪大了,岁月爬上了她的脸庞。在她中年时,抱着小小的我到处游玩,我们一直走着,走到我的心里,就像老船夫走到脆脆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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