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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方,很多时候因为缺乏某种潜意识的冲动,所以我们常常会因为生活琐事而将一次又一次游走的时机残忍停搁,然后傻气的编造着类似于来日方长的自我安慰的话语。也正是因为自己的怯弱,从而由衷对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游走废墟”的精神钦佩之至,更是在先辈游走四方的旅程经验中从那些已然淡漠出都市的文化中品读出另一番人文风韵与质朴的华丽。
每一个游走在文化世界的人注定背负着“漂泊”的命运,但每一个漂泊者不一定都是游走在文化世界的人。前者必定因为心存中国历史文化命运未知的责任而身心疲惫,而灵魂的世界却是饱足和慰藉的;后者也许只是因为天灾人祸而身无定所的不断行走,以致于肉体的苦痛与灵魂的空虚并行而难以产生良性的碰撞。正是因为两者之间的大相径庭,所以我们在以同情的心态看待后者的同时,对前者更多的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敬畏与崇拜。毕竟这样的“漂泊者”少之又少,亦值得后人瞻仰。
余秋雨在自己的著作《文化苦旅》的序言写道:“既然是漂泊旅程,那么,每一次留驻都不会否定新的出发。”也许正是作者对自己漂泊苦行的理智审视,才能在*静自己起伏的心境后,在洞彻历史的冷漠与沉重后,将犀利而又慎重的感知诉诸笔端,写下那些不轻易被世人揣摩透的真知灼见,把自古以来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剖析的分外清晰。从字字句句慷慨愤懑的《道士塔》到充满人文关怀的《柳候祠》,从反思世人的《都江堰》到笔墨透彻的《上海人》,从温情脉脉的《江南小镇》再到直面战争叩问历史的《这里真安静》,无不体现着作者渊博的学识、特有的文化感悟力以及敢于直击世事的真性情。这不同于身处在城市森林的现代人天马行空的臆想,更不是走马观花式的随意踱步,而是长久以来依存于信念立足于史实的深刻体味,流泻于纸张上更是字字珠玑句句真情的宏伟史诗。
当然,自古以来行走在人文古迹、漂泊苦行的绝不仅此一人。“曾有霞仙居北坨,依然虹影卧南旸”的千古奇人徐霞客,游走他乡深入**的安妮宝贝,长居撒哈拉沙漠的三毛,以及每一个以虔诚的心奔赴远方的游客们,他们是否真的具有余秋雨先生的人文情怀我们不得而知,单单他们那份游走漂泊的勇气就足以让人无限喟叹。这些游离于世俗的漂泊者们,在他们的旅途中走得庄重,走得超然与洒脱,走得羡煞旁人。
也许,终有一日,我也会毫不顾忌的摒弃尘世的琐碎事务,用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来成全自己内心早已按耐不住的冲动,背上背包向远方的方向出发,带上前人的勇气与豁达,我想我的步伐会走得有力而铿锵!
“我抛弃了所有的悲伤与疑虑,去追逐那无家的潮水,因为那永恒的异乡人在召唤我,他正沿着这条路走来。”——泰戈尔《采果集》
对于余秋雨先生及他的作品是有所闻,但一直没有接触过。我很少看电视,这次去河北与同去的大姐住一间,她一直在看青歌赛的节目,因此我也一起看了好几期的比赛节目,比赛中有文化知识的考试,评委正是余秋雨先生,其中的考题都是一些常识、专业性的知识,考题本身并不复杂,而与考题有关的相关知识的连接,余秋雨先生解读的非常到位,可见他渊博的知识,他对中华文化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评判,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我正好手头有他的《文化苦旅》一书,利用双休日的时间翻阅了一遍,这是一本需要静下心来静静体味的书,他从风景秀丽的江南到大漠孤烟的大西北,从冰天雪地的北国到充满民族风情西南边陲,他的足迹踏遍了祖国的山山水水,也是他在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里的苦苦求索,莫高窟的色彩、线条令他着迷:北魏色彩的浑厚沉着,隋朝的畅快柔美,唐代的喷射和舒展,五代的精细、温煦,...,这是一条色彩的河流,也是文化的河流,一直汹涌地向我们奔泻而来。天一阁的藏书曾令他迷惑,而终于有一天显现了藏书的社会意义。而西湖终究是文人们心中的一个飘渺的梦境,只能意会,无法用文字解读。
*文化如奔腾不息的黄河、长江,流经祖国大地,流向浩瀚的太*洋。文化是内化于心的一种精神财富,在有华人的世界里,就有*文化的延传,漂泊海外的华人们可以把原始的巨树当成神庙,供奉着“大公伯”,然后进化成“拿督大公伯”,希望庇佑着他们。这是典型的宗族文化,一辈子也无法挥去。
960万及其海域的神州大地,孕育出灿烂的华夏文化,有如一朵朵奇葩绽放着,包容和开放的海派文化,亲新婉约的'江南文化,浓郁思乡情结的华人文化......我无法用语言表达作者对*文化的深刻解读,我只能用心去细细体味。
我并没有读过《文化苦旅》,然而在读这篇《漂泊者们》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点触动。
整篇文章写了三部分内容,可以概括为作者见到三个“漂泊者”的经历。
无论是老岛主,还是老中医,亦或是老教授,这些老人们,无论是否家境富有腰缠万贯,他们有着共同的一个特点:爱国,或者叫思念家乡。怎么说都可以,反正大概就是这个意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我表达能力不好,也说不大清楚。
我从未想象过那些华侨会如此地思念自己的家乡,即使回到家乡后没有人待见自己,所有人都冷落自己,自己那份强烈的爱国情怀也不会因此而消退。离开祖国后,仍会再度产生强烈的思念。这份思念的来源很简单,因为那是自己的祖国,是哺育自己成长的地方。我觉得,这种思念有两部分来源。一是对祖国的思念,而是对亲人的思念。说实话,和这些人相比,我不如他们。因为我总想着,如果以后能够到别的国家去生活就好了。然而那样做的话,一定会离开我的亲人和朋友。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做好这份准备。但是眼下,我被这些身在海外的华侨们火热的爱国之心给打动了。
漂泊者,顾名思义,就是无依无靠,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外漂泊的人。这些人都是靠着自己的努力才活到现在的。同时,漂泊者们,也有着对家乡的无比思念。如果我以后也成为了一名漂泊者,那么以上两点,都是我所应该学*的精神。
在此,也祝那些现今仍在外漂泊的华侨们幸福、健康、快乐,无论你们是否想家。
说实话,我是不怎么喜欢看写景的散文并且常常忽略它的。因为它总是用一些华丽的或高雅的词藻来描述我不曾感应或不想感应的情境。缺少作者感情和思想倾注的景色,再美,也仅仅是一幅山水画而已。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却完全改变了我对写景抒情散文的偏见。他的散文里,山水风物成了点缀,思想才是要深度挖掘的东西。他的'所想所感散发着文艺与哲理的光芒,诠释着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漂泊者们》便是这苦旅中的一段悲凉的他乡风景。
《漂泊者们》是作者在新加坡时,从一些老华侨们的了解交谈中捕捉到的无奈心酸的汇集。那些老华侨们是曾经脚踏*厚实的土地并汲取其养分长大的孩子,为着养家糊口或功成名就等目的下了南洋的。这与从小就在国外长大的华人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对于故乡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思。正如文章中写到的“但是,这群世世代代未曾离开过黄土地的轩辕氏后代怎么也舍弃不了心中的土地神,舍弃了,整个儿生命都要失去*衡。”后者也许只是拥有同样颜色的皮肤和头发。
也许独自一人时,经常朝着故乡的方向眺望大海。也许对来自*的客人像是亲人般的热情。这在老一辈而言,是他们故乡情结的倾诉。以前学过的那首小令“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把游子的心绪表现得淋漓尽致。无论他是功成名就还是默默无闻,对于回*这件大事还是有些忐忑不安的。“心里有点怕,倒也不怕别的,就怕自己,就像撕那一叠叠的稿纸一样吧,见到什么和感到什么,都要找方位,心里毛毛乱乱的。何况老朋友都不在了,许多事情和景物都变了,像我这样年纪,经不大起了”
而回去了的华侨,就像文中那位老中医一样,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一路转车换船,到达后却发现早已物是人非。“奇怪的是,那些老乡不知怎么回事,拿了礼物掂量着,连声谢谢也不太愿意说,我腆着脸想与他们叙家常,却总也叙不起来。”无数次魂牵梦绕的家乡的山却找不到像样的树了。老中医想要筹款为家乡办一所小学,发现乡亲们对于校舍设计和教室聘用不感兴趣,只喜欢谈钱。这种在*当今社会如此普遍的现象此时却显得如此尴尬。这故乡梦爱得炙热却惆怅。
眼下,又到了春节这个家人团聚的节日。多少在外的漂泊者们开始了春运的艰难买票,踏上了漫漫的回乡之路。或者不得不留在异地,孤孤单单地过春节。无论是不是仍在漂泊,都希望游子们仍然拥有慰藉着心灵的故乡梦。那梦里,花儿依旧绚烂,山坡依然翠绿,带着亲切乡音的四邻依旧质朴温馨。那样,故乡也许就不远了。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取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好处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我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庸。酒吧、卡拉OK、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我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把握好自我的生活吧!
这一年多来,为了陪崽完成高中学业,每天长沙、株洲两地奔忙,很难静下心来读完一本完整的书了。现在儿子已高考完,而且考进了他心目中的高等学府,我可以松口气,看看书了,却不知该看些什么书为好。前段时间偶尔看见一篇微信“你不该错过的30本好书”,细细数来,家里已经藏着如此多的好书,都是爱书的儿子买的,有龙应台的《目送》、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阿尔伯特——哈伯德的《致加西亚的信》、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雨果的《悲惨世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钱钟书的《围城》、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论语》、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孙武的《孙子兵法》、莎死比亚的《哈姆雷特》、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曹雪芹的《红楼梦》、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梭罗的《瓦尔登湖》等18本,以及很多其他的中外名著等。《麦田里的守望者》在陪读的日子里随手翻了翻,没有找到合适的时间并静下心来读完。要开学了,为了完成假期作业,就想到书柜里找找适合自己读的书,却无意中发现了它——《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熟悉的名字,才又一次勾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反映了青春变化期青少年的特点,无怪乎在西方社会里引起了广大青少年的巨大反响,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启发自己理解年轻一代的钥匙。
从教二十多年来,每每看到那些“玩世不恭”的孩子,总有点不能理解他们,不能好好地与他们沟通交流,有点给他们贴上“坏孩子”的标签。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后,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碰到调皮捣蛋的孩子时,我会把它当成理解他们年轻一代的钥匙。
管理大师德鲁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书中重点阐述了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管理者的五项要素,包括:有效的善用有限的时间,重视工作的贡献,善于利用个人的长处,集中精力于重要领域,善于做有效的决策。上述五点可谓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但细细想来,确实也是切中要害。对于高层管理者而言,有效决策应该是至关重要的。
管理者不同于技术和资本,不可能依赖进口,即便引进管理者也是权宜之计,而且引进的人数也将是寥寥无几。他们应该是*自己培养的管理者,熟悉并了解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并深深植根于*文化、社会和环境当中。只有*人才能建设*。目前*面临的最大需求和面临的最好的机遇,应该是迅速培养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那么,什么事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呢?德鲁克指出一位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一般具有以下六个特征:
第一,重视目标和业绩,只做正确的事情。
第二,一次只做一件事,并只做最重要的事情;他极力审慎地制定自己的优先顺序,随时进行必要的检讨,毅然决然地抛弃那些过时的任务,或者推迟做那些次要的任务;他知道时间是他最为珍贵的资源,必须极为仔细地使用它。
第三,作为一名知识工作者,他知道自己所能做出的贡献在于:创造新思想,远景和观念;他的原则是:我能做哪些贡献?
第四,在选用高层管理者时,他注重的是出色的绩效和正直的品格。
第五,他知道增进沟通的重要性;他有选择性地搜集所需要的信息。他知道,有些事情不能被量化,而过多的信息会导致混淆和混乱。
第六,他只做有效的决策。
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管理者,作为一个自然人,他也和正常人一样受到各种各样的条件的约束,他所能利用的资源也是相当有限的,于是,如何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资源,也成为管理者的一大能力要求之一。
有效的管理者知道,时间是一项限制因素。任何生产程序的产出量,都会受到最稀有资源的制约。而在我们称之为“工作成就”的生产程序里,最稀缺的资源,就是时间。
有效的管理者也知道,人力也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每一个工作者都必定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而缺点和短处几乎是不可能改变的。管理者的任务就是,最优化地利用人力资源,使人发挥自己的长处,利用好人的长处,而同时使人的短处和缺点不发生作用。
时间是最有限也最有弹性的资源。人力资源具有“协调、整合、判断和想像”的`能力,有它的特殊优势。大师德鲁克也着重写了这两种资源的使用原则。管理者要主动地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而不是被时间安排。联系到我们的现实工作:理想状态下我们最好能主动地面对和管理一切工作事务,是人安排事情,不是事情推着人走。我们的销售管理活动要把工作中消耗的时间和处理的事项标列出来,同时持续地进行改进。比如市场与客户工作,我们绝不能被动地被所谓项目和机遇牵着鼻子走,要主动地设计规划客户管理工作,主动地开发市场,主动地维护客户。
关于人力资源的论述,也让人茅塞顿开。简言之,就是“用人所长”。无论是上司、同事、下属还是自己,要多运用大家的强项,互相补充,团队作战。书里面一个很妙的地方在于,在论述“如何发挥人的长处”之前的一个小章节,讲的是人际关系。互相尊重、讲求贡献是合理的人际关系的基石。有合适的人际关系,才有大家各展所长的环境和土壤。管理可以学会,却不可以教会。同样,一个人的发展和成长也只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探索实践来完成。一个组织的成长、成功也要靠组织内部的精神磨砺才能实现。因此,我们要着重建设良好的人际关系,重视贡献,让每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促使我们的团队做得更好。
读了德鲁克先生的《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之后,真的受益匪浅,特别对于我们在日常生活和班级里的事务起到一个很好的帮助。在学*上,特别进入大学生活以来,学*和人际交往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更好统筹学*和各种活动之间的关系,如何更好的安排和利用时间,如何更好地协调和处理同学们之间的人际的关系,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着的问题,《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了,将指导我们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和更好地在大学生活。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是彼得德鲁克的一本经典之作,在四十年后的'*,被公认为年度最值得阅读的十本书之一。相对于其他深奥难懂的管理学著作,这本书的确称得上“简单”,书中八个章节阐述五个重点,条理清晰,字字珠玑。由于我的职业生涯才刚刚开始3个月,以前在大学中学到的管理学知识很浅显且由于对管理学那些大部头的理论著作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所以,这本书在我看来,还是有一些地方没有完全看懂。
德鲁克首先是一个社会生态学家,一个社会生态学家对管理学有这么深的见解真的很不容易,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两个同属于一个大的学科范畴内的研究方向,从表面上看起来两个研究方向可能风牛马不相及,但是,深入推敲后,往往能结合两者共同具有的优点得出超乎想象的成果。或者说,用完全不同的学科眼光去看待以前看了千百遍的现象、定理、公式、规律,可能会有不同的发现。比如很多心理学家研究管理学,用心理学理论和眼光去看待公司管理,得出很多经典的管理心理学定理,获得诺贝尔奖。这其实是一个眼光的问题,也是一个看事情角度的问题。早年一个很流行的广告,一个小女孩告诉自己的妈妈,苹果里有星星,妈妈不相信,“苹果里怎么会有星星呢?”,小女孩把自己的妈妈拉过来,把苹果横向切开,里面果然有星星!原来,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成切苹果要纵向切开,从来都没有尝试过横向切开会有什么发现,但是,可爱的孩子没有经过定势思维教育的训练,敢于大胆的尝试,于是,从苹果里发现了美丽!
这是一本很简短的书,除了第一章破题“卓有成效是可以学会的”,强调读者卓有成效学得会,以及最后一章结论:管理者必须卓有成效,强调读者一定要学,一定要会,在短短的175页,八个章节当中,提出了五个重点,依序为时间、贡献、发挥人的长处、要事优先以及有效的决策。够简单了吧,只要你学会掌握时间,重视贡献,发挥人的长处,学会要事优先以及做有效的决策,就可以卓有成效,成为一个卓越的管理者。简单归简单,学得会不等于做得好,很多武侠小说中的男主角,刚开始时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愣小子,后来偶得一武功秘籍,刚开始练时,还很稚嫩,但是,经过不懈的努力,苦练了N年之后,终于成为名震武林的大侠。卓有成效的五招,也必须要通过不断地实践,最终才能将追求卓越变成一种*惯,才能发挥出无穷的威力。
在一个公司中卓有成效讲究的是绩效,绩效的好坏,要有个客观的标准。判定的结果才会让人心服口服。让知识工作者心服口服,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只要心服口服,可以让他们将原本是外界的目标压力,转化成内心追求成长的动力,不用浪费精力为落后找借口,专心致志为超前找答案。只要同辈做得到,不服输的自己也可以做得到。卓有成效的个人,像是一个火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刺激每个人成长,帮助公司成为一个卓有成效的组织。
德鲁克老前辈将管理的适用性扩展到了非常广泛的范畴,组织类型从企业/商业延展到了几乎所有的各类社会组织。只要有组织就需要管理,同时只要需要做决策就需要管理者。“管理”不再是高层经理的特权,管理者的队伍扩大了,管理者泛指知识工作者、经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不论其是否有下属,不论职位高低,只要是因为其职位和知识他们必须在工作中做影响整体绩效和成果的决策。而不论职位高低,只要你是一位管理者,就必须力求工作有效。作为一个教育行业的公司,其核心工作是整合学校、老师、家长和社会培训机构等这些社会资源,最大化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创造价值,其从业人员的工作,绝大部分是组织、整合、协调、沟通及管理。因而,在公司内部绝大部分员工应属于管理者的范畴,管理者不应只局限在中高层人员,也不能只局限在有下属的人员。公司在分析企业内外部环境及自己优劣势的情况下,适时提出了战略目标,怎样去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有赖于公司绝大部分员工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即是他们成为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这是我读书的一点点感想,书中还有很多地方我似懂非懂,以后要加强管理学方面的学*。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老年人对小孩子说:“流泪罢,叹息罢,世界多么无味呵!”
小孩子笑着说:“饶恕我,先生! 我不会设想我所未经过的事。”
小孩子对老年人说:“笑罢,跳罢,世界多么有趣呵!”
老年人叹着说:“原谅我,孩子! 我不忍回忆我所已经过的事”
夏花般绚烂的往昔,是美丽的。星空般闪烁的未来,亦是美好的。
小孩子不愿意设想未来,是因为未来不受现在的控制。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老年人不愿意回忆过去,是因为过去不能在现在改变。谁也回不去以前那个时候。
做一道设想题:假如,我们的生命停止在下一秒,你会怎样?哭泣么?或者大笑?回忆么?或者设想奇迹的发生?
其实我们能做的只有珍惜现在,认真的对待现在所做的事。无论是大的,小的,快乐的或是悲伤的,都好好体验,好好尝出其中的滋味。
例如,我现在在写一篇读后感。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有写过文章了,但我刚刚阅读了《繁星春水》,其中的一段话让我有所感想,所以我把我想表达的东西记录在书面上。传达给别人属于我自己的一种思想。
既然在写文章,我就要认真的去写,不想写完之后要干些什么,也不想写之前玩了写什么。
指挥家托斯卡尼尼就给大家提供了很好典范:80岁时,他儿子问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成就是什么。他的回答是:“我此时正在做的事,就是最重大的事。不管是在指挥交响乐团还是在剥桔子。”
是啊,假如生命停止在下一秒,你无法阻止,因为你不能阻止下一秒的到来,你也没有时间回忆,因为下一秒来的很快,所以,你只能用最后一秒的时间认真地做好最后的一件事,即使是把剥好的桔子吃掉,又或者是结束最后一场会议、音乐表演。
此时的一秒,跟下一秒或上一秒都没有联系,它只是此时的一秒,能让你在马上就会逝去时间里完成你需要干的事情的百分之一,或是万分之一,亦是更少,但这一秒,你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因为这是属于你的一秒,即使在你看来是多么的短暂。但是我能保证,这一秒会同一分钟、一小时一样精彩,给你一颗流星划过天际般的绚烂一秒。
此时的一秒,不需要用来回忆。因为即使以前流泪、叹息又或是成功,都无法重现,更加无法改变,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美好的过去,可以去想,却不能一直活在回忆里,不能一直为已经经过的事后悔、激动。
回忆再过深刻,也只可以再人生的转角停下来看一秒钟,然后把那本本子合上,继续往下走。以后的道路更加精彩,也更加坎坷。
此时的一秒,更不需要用来设想。
因为即使未来是美好、快乐又或是悲伤,都无法预测,也没有办法篡改,每个人都有自己期待的未来,可以去想,却不能一直在幻想里度过,不需要设想以后是高兴或感伤,只要你动手创造。未来再过绮丽,也只可以加快你自己的脚步,冲向令你充满向往,而又神秘的未来。即使忘记回头,忘记以前的经验,你的未来还是属于你自己的。
马上,文章就要结束,我的话很快就会被人所遗忘,世界还是原来的模样。
只希望,记住我,偷偷告诉你的答案:假如,生命真的停止在下一秒。不需要害怕,不需要悲伤,只要把这一秒过好,你的生命都会是完美的。完美的开始,完美的结局。
虽然,假如也是没有必要的……
提起《爱弥儿》,这本书是一本教育名著,作者是启蒙思想家卢梭的重要著作。不得不说的是书中的很多教育观点对现在的教育有很大的冲击力,细细品味起来,对其中的三个观点不免有了些感悟与大家分享:
第一个观点:应该怎样对待一个“任人宰割”的孩子呢?要顺应孩子自然的发展,不能把它绑的一动不能动。要让它能自由活动。
开篇的第一句话“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作者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应从儿童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出发进行教育,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与此同时这句话也给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也就是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自然界的产物,包括孩子。孩子不是父母的专属品,也不是教师的教育物,不属于任何人。所以我们的教育不是要将知识技能强教于孩子,而是教育孩子如何利用好自然,通过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会,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自己的知识和经验。
卢梭提到,每一个学生,在他身上都有三种不同的教育,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其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受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有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唯独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的加以控制的,如何把这三种教育配合一致,在孩子身上产生意义,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第二个观点:。怎样对待孩子的哭?不能让他最后养成用哭来命令你做事。这样易养成孩子从婴孩期的任性。文中提到如果他天生就爱无缘无故地啼哭,我就让他白白地哭一阵,得不到一点效果,这样,就可以很快地使他擦干眼泪。只要他在哭,我就不到他那里去;他不哭了,我马上就跑到他的身边。不久以后,他呼唤我的时候就将采取停止啼哭的办法,或者,要哭也至多只哭一声。因为,孩子们是根据信号可以感觉的效果来判断其意义的。如果孩子一哭你就满足他,孩子就会成为家中任性的小皇帝、小公主,孩子一哭你就训斥他,孩子就会成为卑怯、胆小的小奴隶,孩子有这样的行为,其实背后是**的态度与行动所造成的。孩子摔跤同样如此,**镇静,孩子也会很镇静,会勇敢地面对痛苦,而一旦**急急忙忙地样子,孩子会更加害怕,更加觉得疼痛。再比如:当婴孩使劲伸手想拿东西的时候,因为拿不到,使劲地哭闹,或者他在命令那个东西到他手里去,又或者在命令你拿给他,作为**又会怎么做呢?最好的做法就是把孩子抱到他想要的东西那里,这样孩子就不会支配或依赖**,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第三个观点:孩子在幼年教育时,孩子在12岁之前,可以不去学*,这样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作者的意思是在孩子在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后再去学*,相信能获得更好的学*效果,而在年幼时进行的所获得的效果其实是为0的,或者可能是获得教育者相反的学*效果。对于这个观点,我深感同意,
回想自己十几年的求学生涯,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其中只有10%成为了我自己的,还有90%早已还给了老师。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读得再多,那也只是脱离自然、社会的文字游戏,当我们的老师拿着教科书,坐在教室前面,说着“空话”,还不如放下书本,用图片、视频来告诉孩子,或者走出教室,走进大自然,让大自然来告诉孩子,这些都比我们老师教的要精彩的多。
爱弥儿虽然是卢梭所假设的教育对象,但是爱弥儿是幸福的,因为他有一个懂他的“教育者”,作为教师要更多的解读孩子,顺应孩子的自然发展,孩子发展就在教育者的一念之间。教育者们不妨来读读这本书,只有读过这本书,你就会对教育有新的体会与感悟。从这本书中寻找教育的真谛,哪些教育才是最恰当的?哪种教育才是孩子需要的?哪种教育才能获得成功的'。我想每个人在读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见地,而我的读后笔记只能代表我自己的个人观点,希望能与你产生共鸣。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最*,我读了《二十四孝》,有戏彩娱亲的老莱子,有鹿乳奉亲的燕子,芦衣顺母的敏娟……其中我最感动的是戏彩娱亲的老莱子。
他是春秋时期的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麗,他总是孝敬父母,每次有好吃的他总是给父母。他七十岁还不觉得自己老,还经常穿上五彩皮衣,逗父母开心。有一次,她出去挑水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水全都洒了,他不想让他的父母伤心,便灵机一动,扮成小孩子一样倒在地下玩拨浪鼓,二老看见了还以为他又向前此一样玩,所以二老大笑。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知道古代人都那麽孝顺,我们现代人就更应该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只有好好做人,努力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才是孝顺。此时我想到了,我有没有像老莱子一样孝顺父母?有没有让父母开心?
这使我想起了春节前的一件事;那天晚上,只有妈妈和我在家。突然,妈妈的肚子疼了起来,妈妈叫我拿药来,可是药竟没了,只能我亲自下去买药。这麽黑的天,身手不见五指,我最害怕了;但是为了妈妈,我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出门便一路小跑到了药店,往家走的时候,我累得不行了。这时,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身影,那是妈妈,他肯定为我买药的时候也一路小跑。现在,正好让我有一次表现的机会,所以我的步伐加快了,终于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家。等我回到家,已经大汗淋漓了。吃完了药妈妈说:“有儿子真好。”我开心地说:“还是有用的。”
我相信,我以后会向二十四孝里的孝子好好学*,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读了《二十四孝》故事,其中有几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分别是哭竹生笋、卧冰求鲤、弃官寻母……
哭竹生笋讲的是在三国的时候,有一个孝子,叫孟宗。从小爸爸就死了,家里十分贫穷,母子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妈妈年纪老了,体弱多病。不管妈妈想吃什么,他都想方设法满足她。一天,妈妈病了,想吃竹笋烧的菜,但这时正是冬天,冰天雪地,风雪交加,哪来竹笋呢?他无可奈何,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就跑到竹林抱着竹子大哭。哭了半天,只觉得全身发热,风吹过来也是热的。他睁眼一看,四周的冰雪都融化了,草木也由枯转青了,再仔细瞧瞧,周围长出了许多竹笋。他的孝心感动了天地。他把竹笋让母亲吃了,母亲的病就好了。
卧冰求鲤讲的是晋朝时期,有个叫王祥的人,心地善良。他小时候失去了妈妈。后来后妈对他不慈爱,时常在他父亲面前说他坏话。他父亲对他也开始不好了。王祥的后妈喜欢吃鲤鱼。有一年冬天,天气很冷,冰冻三尺,王祥为了能得到鲤鱼,光身卧在冰上。他浑身冻得通红,仍在冰上求鲤鱼。正在他求的时候,他右边的冰突然开裂。王祥喜出望外,正准备跳入河中捉鱼时,忽从冰缝中跳出两条活蹦乱跳的鲤鱼。王祥高兴极了,就把两条鲤鱼带回家烧给后妈吃。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
读了这两只故事,我知道长大了要报答爸爸妈妈的养育之恩,要孝顺爸爸妈妈。
今天,我从书架里拿出来从未看过几眼的鲁迅先生晚年时期之作——《朝花夕拾》,而仔细去看内容,却发现这部散文集中写的,有全是鲁迅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之事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去到晚上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篇,回味无穷。
我幸运地读到了其中的一篇散文——《二十四孝图》对于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这本书主要技记述了作者对封建社会批判的感受,揭示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和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给予了尖锐的抨击,给了我很大的心灵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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