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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通用6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选》,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最*,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缓缓送来。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
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
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琐记读书笔记(精选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在写道“我”不得不告而别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的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戴领带;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地,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的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藤野先生对*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而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人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事不恭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事迹,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板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像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的另类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老了,累了时,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得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的确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淡朴实,炙热的情感却展露无遗。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的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琐记》的时空跳跃性比较大。开始写的是童年在故乡绍兴的事,后来主要写在南京读书的事情,最后还点到初到日本的情景。中间着重写在矿路学堂的所见所闻。“只可惜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这句话特别需要解释一下。旧时迷信传说,落水淹死的人做了水鬼,必须设法使别人淹死来替代他,才得以投生,教做“讨替代”。
《琐记》中说,由于这里的池子已被填*,因而“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了。迷信思想中包含的损人利己的阴暗心理,从这种“讨替代”的说法中已可略见一斑。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活着》读书笔记(通用18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通用1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着》通过以作者聆听福贵的叙述,*静描绘了福贵的一生,也反应出福贵那个年代农民的生活状况。
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完这本书,我便一直纠结于作者为什么要给富贵安排如此悲惨的结局,不给读者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细细想想,作者传递给了我们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正能量,“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在命运的浮沉着不断的挣扎,他活着仅仅是想自己和家人能**淡淡地静静地活下去,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与他作对,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他的六位亲人离开了他,最后甚至连他的小外孙,他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了,当种种苦难一件件的加于他的身上,他仍然有好面对命运,乐观的活着,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说真的,福贵这个人的一生太过于悲剧了,生活在那个动荡战乱*土改的年代,看着自己的亲人,老婆,孩子,孙子一个个死去,福贵经历了一次次刀剜肉体似的悲怆哀痛!他是一个小老百姓,历史上千千万万中的一个,而他的一生折射了中华民族曾经经历的苦难创伤。从他的身上,从余华这部作品中,我看到了*不断前进变迁,一个民族的厚重感,人性的善良和韧性,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我们有理由相信,余华理解了人生,而福贵,也理解了人生。
人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活着,就是生而为人,最伟大的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当我们有一天真正看懂了《活着》,说明我们已经真正经历了苦难,懂得了忍耐,扛起了责任,了解了人生。
也真正,成为了一个人!!
我觉得我必须得说点什么,又觉得我说不出什么来。
往常也看过一些我认为同类型的作品,没有一个像此篇一样让我感觉不能呼吸,几*崩溃到看不下去。每一个死亡,就像切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不,是我的感情,我的心上。我感觉压抑,我的心都好像在被一个濒死的苦命人死死地拽着。
凤霞,多好的姑娘,没有比她更善良更苦命的孩子了。我为她难过,为她生病,为她被卖,为她终于等到了二喜却死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太苦了,我不得不说点为她庆幸的事情安慰自己,她遇上了福贵和家珍这样有心的爹娘,遇上了二喜这样爱他的丈夫。可我还是为她难过。
有庆,那个在雪地里光着脚丫去上学的孩子,最后被抽血抽死了,他们在作者渺小轻飘的语言中,从活着变成死了。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家珍,二喜,苦根。我不想再回忆起他们的痛苦,只觉得应该有人记住他们的名字。
起始我很是埋怨福贵,把很多的不幸追溯到他身上。可开始的我有多怨他,现在就有多同情他,甚至于可怜心疼。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的语言没能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表达出万分之一,我很羞愧。
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这本书太悲了。看到十几页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很久之前就看过余华这本小说了,还看了电影,现在又看了一遍,很悲惨。
男主人公身边所有的亲人个个都死去,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恐怕很难再有比福贵更命苦的人吧。富二代出身,吃喝嫖赌输光家产,气死父亲,随后母亲也病逝。命运总是捉弄福贵,儿子被无情地抽血至死,妻子任劳任怨,得软骨病病逝。女儿聋哑,虽找了个好丈夫,却生孩子死了。工地一伙人工作,偏偏死亡还是选择了徐家人,女婿又死。留下外孙苦根,吃太多豆子死了。上帝一次次无情地夺走了徐家人的生命,就只留下福贵一人,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多悲惨……
然而福贵却享受着浓浓的温暖的亲情。母亲对儿子哪怕犯下天大错误也包容他;妻子对丈夫包容,体贴,忠贞不渝;儿女对父亲舐犊情深;女婿心地善良,待人真诚…
现在的社会中,每个人经历的坎坷太多,抱怨也太多。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冲它笑,它不会冲你哭。当我们承受着太多的辛劳时,背负着太多的责任时,享受着太少的成功时,想想福贵,想想活着的意义。
不要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就像细粮吃多了要换口味吃粗粮,好日子过久了要找别扭添生气一般,看余华的书,就纯粹是找虐,明明知道人物是虚构的,却偏偏就动了感情,揪着心,甚至模糊着泪眼,听一遍,又读一遍。
他偏偏叫福贵,其实他还真福贵过。祖上留下一百多亩的田地,如果不是赌博输掉,还不定将来又是如何呢(也难说,比如龙二的死);他经历了亲人们一个个的离去,爹是被气死的,娘和老婆是生病死的;儿子是为生孩子的校长献了太多的血而死,姑娘是因为产后大出血而亡;女婿是意外伤亡,外孙是自己忙于农务疏于照顾吃撑死的……福贵从年轻到垂暮,几十年间一个个送走了亲人,自己的身后,则是早已备好的枕头底下的十块钱。
福贵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祖辈,曾经从一个地方因为种种迁移至此,历经四代,整整百年。当两地的后辈们辗转联系上时,已没有了共同的乡音、共通的感情,可是,我们却以自己的存在,共同证明着当年的一个男人是在怎样顽强的活着,并开枝散叶,余荫后辈。
活着,就好;活着,真好。
看完这本书,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如今的我们是有多么幸福啊!曾记得奶奶讲过她们那一辈生活的艰辛,饿的只能吃树皮;妈妈也说过她小时候因为没有吃的就吃辣椒,在学校能带着一份土豆丝的饭就感觉很幸福很美味了。当时都只是听听而已,不以为然,也许从未感受过,不能理解那种感觉。感谢余华用*淡无奇的语言叙述。艺术来源于生活。一切又显得那么真实,让我深深感到那个年代的艰苦,而那些亲情却又是很幸福很满足很简单;生在这个年代的我有多幸福,却有时候还会难过,不懂得追求最简单的快乐与幸福,有时候还会和妈妈吵架,不懂得关心妈妈体谅妈妈。书中的凤霞、有庆都是多么懂事啊。
福贵的美好生活燃起过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却被作者不动声色的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他遇到过那么多难过的事,不幸的事,都走过来了,我还怕什么。
“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今天推荐的这本书,好多人应该都看过了。
《活着》薄薄一本书,却让我舍不得放下,以前我知道这本书是个悲剧,所以一直不忍看。今天看完了,我却发现,这本书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福贵跟随着历史大潮,从不学无术的纨绔弟子,变成努力生活的农民,他能从过去中脚踏实地过日子,虽然他的人生中一直遭遇着不行,但是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给他温暖的人。有不离不弃的老婆,听话的儿女,老实的女婿,在被充军的日子里,还有共生死的伙伴。
这里面,没有坏人害他,他逃不过的,好像是命运,但是他又一直努力的抗争着,努力的活下去。他赌博失掉了地,却在几年后土改免得被枪毙,他被*俘虏后,不想参军要回家,当不了*,却在批判中得以安命,是得是失,要看个人理解。最后富贵独自一人,养了条老牛也叫福贵,他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看到这里真是让人心酸,他就是用着这种方式,怀念着逝去的亲人,然后自己,努力的活下去。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富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这是美国《时代》周刊对余华这本小说的评价。在我读《活着》这本小说时,对作者余华还不了解,抱着一种轻松的心态去看这本书,却不想看到结局处,心情沉重。
这本书从一个老人在夕阳下赶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干活切入,然后缓缓向我们展开这位老人的浮世绘,老人名字叫福贵,他曾经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后被*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然而,所有的悲剧才刚刚拉开序幕,他亲手埋葬了妻子,女儿女婿,儿子和外孙,最后只剩他和那头老牛,可这样,也是活着的啊。
活着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但我们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我们有家人有朋友,我们要好好的活着,更要精彩优秀的好好活着,因为只有这样,我们自己的阅历变丰富了,我们就可以更好的,更有资本的'带领着我们亲爱的家人,可爱的朋友一起更好的生活,为这不知道花了多少年的多少次擦肩而过换取的今世相识相知的缘分增添些许色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贵玩物丧志,贪图享乐导致家业凋零,父亲惨死,母亲去逝。中年时的福贵黑发人送走白发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家人的离去或许是对他的一次解脱,就连他自己也在想自己的身后事,活着便是也一同和自己同名的黄牛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与社会有很大的联系,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反应了那一代人的坎坷一生土地改革使农民得到了缓歇,紧接着的人民公社化大运动、全民炼钢和文化大运动让人民喘不过气来,福贵的亲人也因此离去……
那为啥福贵还笑得那么坦荡,那么的真诚,却又没有骆驼祥子的颓废,麻木,更像是一种超脱世俗的*静。现实世界中的痛苦远比想象的多,活着不一定如意,甚至生不如死,但这是苍天给我们的考验,我们要忍受,当到了最后不要想你这一生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不要去遗憾;而是要回想一生中的到了什么,是幸福?还是感激?我们没有理由去抛弃任何人,更不要去埋怨!
《活着》读书笔记(通用21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书笔记如何写了哦。现在你是否对读书笔记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着》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很早以前就知道有《活着》这本书,但一直没有找来阅读。*几天又经常听到读书会的会员们在讨论余华的《活着》,便到阅览室借来并急迫的读完。
《活着》的作者余华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冷静的、*常的笔调,用至真至诚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位叫富贵的老人极其不*常的一生。
富贵是一个富有的地主家的少爷。年少无知的他,夜以继日的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后将庞大的家业全部输光。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少爷,沦落的靠租地为生的佃户。巨大的人生落差,刺醒了他麻木的心。他开始孝敬母亲、关怀妻子、怜爱孩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自己过去的错误付出代价。他去为母亲请郎中,却在路上被残兵抓了壮丁,被抓后母亲病死。以后他的儿子有庆在为学校的校长献血时,却被不负责任的医生酬谢过量致死。他的女儿凤霞死于产后大出血。他的妻子家珍在两个孩子去后也撒手人寰。他的女婿二喜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惨死。剩下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因贫穷,吃豆子被撑死。亲人相继的离开了富贵,孤独的富贵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继续活着。
富贵只是千千万万那个年代中的人物的一个缩影,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我们可以体会到人世的残酷与个人的渺小。作者在《活着》韩文版的自序中这样写道: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忍受,成为生命给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须条件。但是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其实活着是一种证明、一种历练。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生活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余华的《活着》,这正是生活的本质。如海的眼泪,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充满了力量。
那福贵的母亲的白发与撒手西去的愕然。这是面对的自己身边第二位至亲的离去。那福贵女儿的难产而死的痛,那福贵妻子的软骨病,那福贵儿子失血过多而意外而来的丧子之痛,还有那福贵的老爹含泪逃离了支离破碎的徐家……随着一支毒箭的打击,又一支,再一支的刺痛福贵那早已野哭决然的心。死者的死对于他们自己来说更像是噩梦的一场解脱,而痛苦的枷锁全部转而拷向福贵一人之身,除了心在眼泪里泡渍,还有生活的重担,活着的坚持。
伟大的人格也许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福贵的一生写满了绝望的不存在,面对着眼前的绝望之境地一点点地长大,渐渐脱去徐家少爷的光荣放荡,成就一个坚强乐观的农民。这精神上的成长远比身体上成长珍贵得多,珍贵的力量,这来自于对活着的亘古不变的态度与信仰: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格强大。即心态与观念造成了福贵自我与外界如此黑暗的隔膜与保护,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还有伟大的毅志,活着的希望。
他们说,人生不过一场戏,各人有各人的角色与台本,可福贵就是那偏要不服命不认命的坚韧不听上苍的调度,那满怀的倔强,那满腹的荒唐,那满怀发谥的期待,如若上苍发出死亡的调度也决不顺从!只要热血生命仍在骨头里嶙峋作响,就是要活着。拼死才能拼出活头来,总有信仰会排空而来,而来与活着的福贵相遇,走在尘土飞扬的道上,活着自己的人生。充满了力量,活着的色彩。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世上千千万万,老来风味,大抵都是在活着,谁都逃脱不了活着的欲望。生生灯火。明暗无辄。活着,哪怕只有一息尚存,也可千回百转抱有希望,真心不感到死之苦恼!
余华是当代著名的作家,虽然他所写的作品不是很多,但是本本都是经典。《活着》,就是他的一部代表性的作品,今天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就想把心里的想法一吐为快。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富家的少爷,但是又因在外吃喝嫖赌,把家里的105亩地都输给了龙二。他爹也因此被他气死,他为什么要活着?他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从苦根死后,他没有了随着已故的亲人,只买了一头老牛天天在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像其他农民一样劳动着。
他的一生也是处处经历坎坷的,赔完了地后,父亲被气死。只得和母亲妻子和女儿生活。最后母亲得了重病,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又被抓壮丁。几年后,遇到*,回到了家乡,而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也因病变得聋哑。后来,儿子有庆,因为*的夫人生孩子大出血缺血,可是其他人的血型对不上,只能抽有庆的。但是大家都想着救活*的,谁还会管有庆呢,最后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后来嫁给了二喜,在生孩子时也因为大出血而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很伤心,三个月后也死了,二喜在工作时因为失误被水泥板夹死了,他的孙子,凤霞的孩子,苦根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这样,整个家庭就只剩福贵一个人了,他就买了一头老牛,给他起了自己的名字,陪自己度过以后的日子。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只要坚持活着,活着本身的意义就存在希望。有人说其实在这个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对于福贵来说他始终没有绝望。虽然身边的亲人接连离他而去,可是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生命的磨难最终会随着时间,渐渐的在记忆中消退。福贵的一生是非常悲惨的,可是当他老年时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时,他并没有充满绝望。
翻开册页,心中涌上沉重,却也交织着欣喜。作者*乎严寒的笔调洋溢着达观,一起印证一个时代的艰苦、崎岖与苍凉。一次次生离死别,含蓄却苍凉,展示着生命的藐小与短暂。家道中落的悲痛,强征兵役的惨痛,双亲去世的痛楚接二连三,在为“活着”而“活着”的信仰的支撑下,次次冲击后福贵仍旧持续坚持着。孤苦伶仃的晚年里,他只能与一头相同名叫“福贵”的牛作伴,回忆从前,他需求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法哭,在去世的随同下活着。”他用他的终身告诉我:活着是一种历练,活着是一种夸姣。
“活着的大街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耐,去忍耐生命赋予咱们的职责。”活着是任何人也无法确定的,有的人在年月中感知到活着的意义,所以得到了生命的价值与永久。可是有的人活着,失掉了寻找的方向,活得苍茫;失掉了的斗争的抱负,活得可悲;失掉了夸姣的等待,活得艰苦;失掉了脚下的路程,活得愚蠢。其实活着,并非要流芳百世,轰轰烈烈。过火寻求声望,常常是身心俱疲却也无所得。“****才是真”,不要过于苛求,不要有太多的留鸟,漠然面临,活跃掌握,爱惜当下。
日子是人生一片广大的郊野,而磨难亦是一种遗言的耕种。它在落寞时润泽干涸的心灵,在怅惘时指引行进的方向,在无助时鼓动失落的现实,它可以使人在窘境中刚强,在普通中非凡。
这样一句俗语被人们口口相传:“好死不如赖活。”确实,人们总是在根究生命的本质与活着的意义,以为人活着是为了抱负、贡献、芳华、斗争,诸如此类,却疏忽了人生中最真的东西——“活着”,不论境况怎么,不论坚持着是为了什么,咱们都应该为“活着”而好好活着,这是人生最基本的信条,没有什么比生命愈加有价值。就如人生旅途上的朵朵小花,咱们铢积寸累地采摘,那些朴实无华的花朵,也会变成生命的花篮。
人生中没有什么走运或是不幸,生命仅仅静静地、**地活着。善待自己,爱惜生命,掌握人生。
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福贵对生的渴望就一点一点的增强。也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好”,但当他看到什么是“坏”的时候,自然可以做到“好”。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只有活着才能去追求,去选择,去改变。
单纯的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我们应该倾尽一生去追求的,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单纯的活着,欲望始终束缚着人的内心,无法摆脱的。其实所谓的痛苦和欲望,都是我们的主观思想,如果真的可以把生存的意义上升到活着,便可以选择性的接受与不接受,甚至是选择性的面对于不面对,福贵这种经历过人世间极苦极悲的人应该就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也好,顺其自然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生命并非一个绝对体,有些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外界的必然条件视时回归现实,基于现实做出自己的`判断,给出自己的评价。
总之这都是一种对自己考验,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参悟。
同时,福贵这种释然一切,对生死无所谓的态度也是一种悲哀。我们不能追求生死无谓,而是应该追求生死无畏,如果功利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放弃所有流泪的理由,甚至连一个借口都不给自己留,活在一个虚设的环境里,生活自然是枯燥泛味的,也是失去了其根本意义的。
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的,就像福贵,经历了那么多,到最后他身边就只剩一头将死的老牛了,他一生都在选择,却一生都没有被幸福选择,只是悲哀,是他自己的放荡还有社会的动荡造就了他的悲哀。不说那些打着**旗号的革命运动是否科学,我只看到了福贵这类人的真实的悲剧。
穷困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福贵一家的悲惨泯灭也并非偶然,有造成其发生的必然原因。那就是黑暗的社会对于穷苦人民的蔑视甚至是无视,他们的生死没有人在意,却要在不必要的时候被剥夺生存的权力。
“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灾难、无聊和*庸。
——余华《活着》自序
这是一个不同往日的假期,新型冠状病毒肆意横行的假期,我看到了生死穿行的病人和无畏逆行的白衣天使,这使我深深的触动。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带着疑问我拜读了余华老师的作品《活着》。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几个,余华借福贵的经历告诉我们活着就是一份信念,即使身处逆境,也要热爱生活。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诉说富贵的悲惨经历,年轻时他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验生活的艰辛,才终于明白家的温暖。当身边一位位亲人的逝去,他才悔恨。只剩下最后的夕阳下那老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最后老牛也走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如果你用心感受,你会发现他的悲惨经历中仍然有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在明白一切终究回不去了之后,他依然说”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人是为自己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信念,也是《活着》最打动人心的一句话。
导演*一家四口染病去世,可他的妻子仍在坚强地与病毒抗争,努力活着。29岁的彭银华医生殉职了,他怀孕六个月的妻子还活着,在不久的将来会产下他们的孩子。死者已以,生者如斯。在这一场浩劫面前,也许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才能坚定性念好好活着。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请不要忘记明天的太阳。
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活着真好。此为读《活着》的现实意义。
放暑假前在学校图书馆借了几本书,最*天太热,刚好在家啃书,利用了三天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请原谅我在书中划了一些我认为经典的句子。
趁现在有空闲时间,来写写自己的一点感想。六十年动荡造就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一次次遭受厄运的打击,令人无法喘息,而他却一次次选择坚强的活着。第一次厄运是他儿子有庆的死,一个五年级学生,多么鲜活的生命,却在一次义务献血时,出现医疗事故而死亡。
第二次厄运是他女儿凤霞的死,凤霞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却因为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她的人生在遇到偏头二喜后有了转机,她得到了二喜的宠爱,生孩子之前的那段时光她是幸福的,可幸福的时光太短暂了,最终她的生命在生孩子时由于大出血嘎然而止。
可是厄运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紧接着是身患软骨症一直卧床不起的妻子家珍去世,这时这个家只剩下福贵,二喜,还有年幼的外孙苦根(因他一出生就没有了妈,爸爸又是个孤儿,他的命很苦,因此而得名)。总以为厄运不会再找上门来,可接踵而至的又是亲人的离去,二喜在一次外出搬运时被水泥板砸中而身亡。原本圆满的家庭却只剩福贵和苦根祖孙俩孤苦相依。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简单,而简单便也是一种幸福,但好景不长……
那一年,苦根他才七岁,因为孩子生病了,福贵心疼他,于是鲜少地给孩子煮了一大盆豆子,结果孩子由于过度食用而撑死了,“是我,我害死了苦根,我是老湖涂。”他守着老月独自忏悔。从此,他便自己活着,也只能自己活着,在“福贵”这只老牛的陪伴下孤独的活着。
到此故事也就讲完了,真不知道福贵凭啥勇气活到最后?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福贵守着时光如住常般活着,然后无惧地老去,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迹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他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幻城读书笔记(精选9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幻城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得读《幻城》的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块大陆上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不要,其实他对依赖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在黑色的风吹起的日子,在看到散雪鸟破空悲鸣的日子,在红莲绽放樱花伤逝的日子里,在你抬头低头的笑容间,在千年万年时光的裂缝与罅隙中,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这是最温柔也最残酷的囚禁么?反反复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每次的感觉都不一样,每次的心境也都不同。这是《幻城》里的一段话。当时看这个的时候还很小,这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小说。从幻城的第一章——我的名字叫卡索……起,我觉得凡世是这样的萧琐。整日想着那样的日子降临。直到读完了不是后记的后记之后,我才颇有了些感触。在幻雪的帝国里,难免有着尊贵和下jian。释起初是让我怜爱的,不过就是因为身份和实力,毁灭了一切。可是当卡索在幻影天用寒气缭绕的三棘剑刺过释的时候,我却有些黯然。这就是我最为憧憬的世界么?红莲绽放了大地,火光冲天,在心头难以抹去。可是还记得封天在长街尽头的身影,已经迟暮,脸上确总是带着对王鼓励的笑。当年雪雾森林里的婆婆未曾老去,红莲终将绽放,命运之轮即将开启……卡索成了最孤寂的王,整日对着屋顶的明月放歌。唱着独角兽上的犁落,唱着鱼人宫殿里的岚裳,唱着抱在怀里安逸地唤他“哥
响了最是妖娆的葬曲。星轨死在了祭星台,让我耿耿于怀。记得当乌鸦,凤凰都陨落的时候,西方护法现身,我始终告诉自己那不是星轨。星旧后来的毅然也让我哭笑无泪。日子一天天过去,有些时光却忘却不掉。可是那样是真正的自由么?记得在听竹轩的院落里,潮涯在一旁抚琴,为一切失去的灵魂一遍遍奏着安魂曲,直到灵力不支。皇柝沉默不语,樱花树因为凋零剩下的最后一瓣花叶落上他的肩头,他却没有支起幻术屏障。这又让我想起了释,在凡世的日子里,在幻雪帝国的日子里,大雪一落就是三百年,他却从来不用幻术挡住这纷纷扬扬的雪花。只因卡索曾经不用屏障挡雪的*惯。释杀掉了许多人,都是不该死的人,可是我到最后才知道不是他的错。也只是因为卡索曾经说的要和释隐居一世,不受凡事的喧嚣。所以,卡索的皇位让自己改变,让自己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一切一切。可是他却没有感觉到,就只能孤守自己的帝国。从那以后,释死了以后,他就没有笑过,也看不到释灿烂而又邪气的笑,听不到犁落双手交叉跪在他身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不能再亲吻弟弟的额头,不能再跟樱空释流亡于凡世间。
这让我又想起了那个梦境,是那样绚烂又美丽。前世的散雪鸟为了炼洇石囚人的自由,将自己的血染红了整个石壁,囚人也带着那万斤重的巨石落入海底。还记得在那时的囚人说,如再一世,他想成为幻雪帝国的王子,冷漠孤寂,却可以自由一世。还记得释死的时候,幻影天绽放了妖艳的红莲,所过之处温暖如春,“哥,请你自由的歌唱。”……西方护法的那个凡世血腥而又真实,在那里死了很多人,他们原本应该快乐的活下去,可是却逃不过厄运。我总是在想,一切是不是因为卡索?他的一意孤行。见到了渊祭,她说的话根本就是诳语。可是卡索却相信了。我在想,难道释只是人偶?是一把泥土么?卡索是不是有些,绝情?可是他注定孤独的等下去。从神山回来,原本守护在他身边的人回到了自己的领域。直到,那几个人的重生。剪瞳,离镜,罹天烬。卡索居然可笑的把剪瞳和离镜的身份认错。竟然把离镜认为是犁落,她可是曾经为她的王掌灯的小鱼人岚裳啊。呵。可是卡索永远也都不能知道了。
记得读了《幻城》的第一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第一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全部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在这块大陆上进行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自己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自己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我们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尽管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我们不要上来,其实他对我们十分依赖尽管我们也是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自己,尽管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这两日,我读了一本玄幻小说,小说名字叫《幻城》。
书中主人公卡索和他的弟弟樱花释之间的友情十分的深厚。卡索为了保护他的弟弟用幻术杀死了一个人,他们流亡在凡世30年,在一场大火后火烧伤了樱空释的眼睛,而卡索知道那场大火是樱空释放的后,并没有去责怪他,樱空释为了让他哥得到自由,去学了火族的幻术并去取得皇位。当卡索听到婆婆对樱空释的怀念时,感到一阵阵尖锐的忧伤从心脏上划过。卡索从释的梦境挣扎着醒来时他泪流满面,压抑而膨胀的难过,从胸膛涌出喉咙,眼泪象滚烫的火流过面颊。
前世时卡索是一个因触犯禁忌而被囚禁的巫师,樱空释是一只霰雪鸟,霰雪鸟为了那人的自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头撞死在那岩石上。
蝶澈和她的小哥迟墨情谊也很好,她为了不让小哥哥迟墨饱受痛苦便将他杀死,便犯了法典而被王罢免了她的巫乐族的王位。
星旧和星轨之间的感情也非常感人。星轨为了能让他哥哥在他250岁之后依然看见他,不顾及自己的尊严和被别人唾骂的危险,义无反顾当上了西方护法,司暗杀。
可见呀情谊是多么可贵啊,但我们许多人往往就是被一个情字遮蔽了双眼!
“哥,请你自由地……”故事就是由这句话拉开了序幕。
冰族、火族、幻雪神山。生离,死别。在生命繁华的尽头命运如同交织了一张大王,网住了悲伤后那朵硕大的花。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游戏之后只剩下怅惘,命运关上了生命之门,最终,只带走了那个幻灭的梦。释,卡索的弟弟。为了哥哥那个永不可得到的自由,最终死在了哥哥的剑下。血如红莲般盛开,那句叹息“哥,请你自由地……”在长空中蔓延着。书的结尾是卡索对释说: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卡索,樱空释,岚裳,星旧……他们都被命运开了玩笑,年华葬类。亲情,友情,就在繁华后沉沦……
《幻城》是以亲情为主题的小说同生共死,并肩作战,追寻自由。不过,结局终究是个遗憾。我在《幻城》里遨游,发现时光飞逝得那么快,每当开到释和星轨的梦境时,我总是哭得一塌糊涂。《幻城》同时也告诉了我们,这个世界是有阴谋的,善良的背后是一场悲伤的葬礼。惟有亲情这朵美丽的花,在生命的最终章依旧盛开在颠峰之上。
《幻城》,一部旷世之作,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凤凰的挽歌,还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心灵的一次洗礼。彼岸边那只孤独的霰雪鸟还在悲伤的绝唱。卡索,你还在樱花树下叹息吗?释,你还在为王追寻那不可得到的自由吗?饕餮早已停止了哭声,天空已不在变蓝,曼佗罗蔓延着死亡般的黑色,鸢尾已斩断了前世的缘,悲伤即将上演。
迷离的月色中,是一场华丽的游戏,游乐园里,旋转木马早已停了下来。夜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一切只不过是命运开了个玩笑罢了……
满西楼风又起,枫红水绿,流浪往事里。
昨夜沉香应犹在,我自狂歌,夜色深处笑几许。
修道红尘多艰辛,憔悴斯人,长剑破空乱马蹄。
谁留意,豪歌飞处,尽是强笑泪青衣。
——题记
又一次看完《幻城》,终于发现自己还是不可避免地喜欢上了那种空灵而且弥漫着淡淡哀伤的文字。很虚幻,就像月神手中用月光凝成的剑一样,仿佛轻轻一掸就会消逝在风花雪月的虚无和缥缈中。然而月光也可以是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它最善于穿透人们的心扉,撩起氤氲一样模糊的雾气。雾中不一定有实物的存在,因为雾本来就可以化为各种形式,身在其外,觉得里面包罗万象,无奇不有;可是渐渐融入其中,往往又觉得迷惘。
不知在夕阳淡去的时候,卡索是否叹惋喧嚣后的宁静,看风吹破河流上的灰色,撞入夕阳的怀抱;是否盲动在温柔的光线里,看到如自己一样的影子不断地拉长,映在时光的明镜里;是否归复于这宁静的时刻,朝圣夕阳死亡后,灵魂显圣如其知己一样漫天闪烁的星宿。
这里总是冬天
里面住着一些好看的人,还有一些高高在上的爱。雪花和黑剑一样锋利。忧伤像失重的围巾一样缠住人们的脖子,人们错愕地抢起这团不断勒紧的温暖,听到一些希望在断裂的声音。故事里的一切都这么阴差阳错,所有的都是个错误的轮回,前世未完结的梦无法弥补的缺憾,今世还不清,扯不断。可是,没有人要离去。故事继续上演着这波光潋滟般的梦境……
这里的爱无限
信仰,是被风雪擦亮的忧伤,无法触及却早已沉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深蓝。每个人都和这种信仰擦肩而过,并且被它擦伤。在孤独的风里游离和飘浮,所有曾经做伴的人都倒逆着卷进三月的桃花和蒿草里,那个我们不能再遇见的春天。“哥,全世界除了你,别人都不重要。为了你,我可以毁灭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当听到樱空释对卡索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空前无力的眩晕。我不明白为何一个弟弟会肯为自己的哥哥做这么大的牺牲。到底,在他眼中哥哥撑起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甚至,为了他哥哥——他心中惟一的神,颠覆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我突然想到了星轨对星旧,还有蝶澈对迟墨,他们是否也是用这样一种心情来看待各自的哥哥,如同看待大旱三季里惟一的雨水一般,在断开一千里的命脉里固执着传承。夜夜夜夜,在她们的瞳孔里逐渐放大,逐渐雕刻。烧尽天空,露出阴霾。我至今都无法忘怀的是,当樱空释流尽最后一滴鲜血,微笑着亲吻卡索的眉毛。他说:“哥,请你自由地……”我久违的泪水又从眼角悄悄滑落。
这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游戏
游戏,多么玩味、残酷的词语。当前世为了卡索死在樱花树下的岚裳出现在她日夜思念的王面前时候,王竟然把她错认为梨落。而剪瞳那个对卡索致死不渝,那个被封葬在深海宫的梨落。今世却永远失去了卡索的爱。卡索错误认为她就是岚裳,那个让他心怀歉疚的岚裳。最让卡索心痛的是樱空释,那个他最爱的最依恋他的弟弟。他变成了火族的小王子是罹天尽是与他不相容的敌人。漫天的樱花雪无休止飘落,当卡索和他都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太迟,当卡索向他无力地伸出手,释抱着卡索哭着说:“哥你为什么不等我回来。为什么!。哥,你终于可以自由地。”血液流过,红莲心碎着绽开。
一切都象操纵在渊祭手中残酷的幻境,一切像是对卡索对幻雪城一个轻蔑的无情的捉弄,当关上城门的那一刻,谁是谁的救赎,谁又是谁的劫难?或许这时我们的孤独和忧伤都得到了纪念。天还是寒,可是心里却有种不言而喻的温暖。不知不觉中梦境已经进入了尾声。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地付出!
我不得不说《幻城》是一本充满了离别愁绪的一本书。而郭敬明更是用那一种细腻尖锐的笔法把人物塑造的淋漓尽致,这些优雅的文字中透露着淡淡的悲伤,令人心痛至极。
初读《幻城》它让我有无线的遐想。我真不知道幻城是否是一个飘渺虚幻的世界,它不曾在人们的心里活过。但并非如此,在这本书里也流淌着他们对凡事的渴望,对完美的追求……这本书里也有酸甜苦辣,也有七情六欲……它完完全全就塑造了一个现在的世界,只不过用一本书把它写得透透彻彻,没有半点遗漏。它写出了一个人心中的呐喊,一个人的心声……《幻城》这本书它伴我走过了3年。在每次伤心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伤心。在每次委屈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受的委屈更多。在我很痛苦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加痛不欲生。
卡索他用自己的一生来完成一个信念。他要让他的弟弟复活,但他也永远也没有想过,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多少努力也汗水甚至会付出自己的生命。卡索爱他的弟弟,在杀死樱空释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让我不在被这刃雪城困住,为了给我自由。释和我一样,都想给给对方自由,但这却迎来了一个误会。在让释复活的过程当中,我都会十分想念释,但我知道我一定会让你复活,等待着重逢的那一天,相见。
关于《诗经》读书笔记
《诗经》读书笔记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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