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村晚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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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笔记

  • 美丽
  • 《*》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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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6 15:39:02
  •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 一个人
  •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通用6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的人相比,作者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的岁月。

      一棵草,一朵花,一棵树,

      一堵墙,一条路,一扇门,

      一只猫,一条狗,一匹马,

      一阵风,一朵云,一场雪。

      这些*凡到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意义是什么我们无法诠释得清,但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构成了我们充盈的世界,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这些东西于人而言,就是我们漫长岁月中的一砖一瓦。

      黄沙梁于作者而言,是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中要丰富许多,在他的村庄世界中我看到了万物的魂和根,一个村庄人的大半辈子,一个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流逝的时间,日夜操劳,不知疲惫的大地,以及刻在土块,车轮,院门,麻袋,木棍,炊烟,甚至乎一颗小草,一粒尘土上细微而明显的痕迹。

      村庄的事物都被作者赋予了思想,鲜活而立体。在越拉越长的记忆中,或欣喜,或细腻,或*静,或惆怅,这个村庄早于无形中和村庄人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让人魂牵梦绕。

      读完这本书,感觉整个人变得很通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抬头望向窗外,凝视一草一木时,心中不知为何就冉冉升起了敬畏和怀念,迎面送来一阵微凉的风,我贪婪的希望它再多停留一会儿,可是它不曾为我而停留,或许它曾在某个地方驻足,静静的不留痕迹,只是没被我们发现,像书里写的,它只是太小的事情,只能发生在一个人心里。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的过冬。我们帮不了谁。”读到这段话时,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像被什么东西猛然的揪了一下,感触万千,原因——不详。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多数时间里都只能感同却不能身受吧,落在别人身上的雪与落在一个人心中的雪,甚至乎落在自己身上的雪,都无法统计,不可估摸,除了自己,再也没人能够经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都会停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没有一个人的岁月是静止的,时间会改变它想要改变的,最后留给人的是一大段回忆和一条虚无漫长的路。

      人的一生就是一大段岁月。

      目视过去远去,尽力拥抱。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选》,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阅读全文]...

2022-04-20 21:08:19
  • 古诗读书笔记

  • 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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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22:09:51
  • 窃读记读书笔记

  •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下面为大家带来了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这学期我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读了以后让我受益匪浅。这篇文章主要写作者小时候很爱读书,但因家中十分贫困没钱买书,只好到书店去窃读。生动地描写了作者窃读的乐趣,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当我读到“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几句话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由此想到了我自己,在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故事书、科技书、作文书、漫画书等等,而作者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跑几家书店才可能看完。

      记得有一次,很偶然的和奶奶说了一本书,下午回来,这本书已经到了饭桌上,哈,奶奶帮我买了!刚刚翻开,爸爸就叫我,说西游记开始了,我立刻跑过去,一边看电视,一边漫不经心的看书,突然,我想到了窃读记的片段,想到,作者为了看书去奔波于各家书店,而我呢?

      自从学了这篇文章,我下定决心要改掉不专心看书的*惯。我为作者的好学而感动,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我和作者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如此好的生活条件,我更应该好好学*。要认真地去读完一本书,不应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去读。真正做到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让书真正成为我的朋友。

      傍晚,夕阳把它最后的光辉洒向大地,就跳入了山中。我轻轻拿起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窃读记》主要写了林海音童年时期没有钱买书,只有每天放学后到书店去看书,但是她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可以尽情地看书了,但是又怕书店老板不允许她看,训斥她并把她赶出去。

      林海音多么热爱看书啊!我也和她有几分相似之处。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我本该非常高兴,但我却来到了散发着药味儿的医院,事情是这样的:

      我正在阳台上抱着一本《闪着泪光的决定》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而为主人公的孤单落泪,时而又为主人公拥有了一位知心朋友而快乐无比,小姨叫我给她拿杯水,我百分之二百的不乐意,因为我正看到主人公做那决定的时候,好紧张啊!手心都出汗了,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边走边自言自语:“主人公是剪掉那长长的头发,还是不剪呢?”正说着,突然“扑通”一声,我一脚踩在一辆玩具小汽车上,非常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肩在桌角上磕出了血,“血的代价”呀!“好痛啊!”我叫道,于是,我便来到了医院,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真是不可想像,书籍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智慧,带领我们去发现去创新,让我们更热爱读书,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和谐!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读完《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作者是个很爱读书的孩子,但是她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从这篇课文中我还感受到作者很有自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从”知趣“这个词中感受到的。当作者觉得当时的环境已经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放下书走出去。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被店主赶过一次后,就不敢再来了。还因为她很有自尊,不会让别人来赶她。

      我也觉得作者很聪明,为了读书,我想她是在家里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她为了读书,可以想出那么多小办法来,这更加证明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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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17:53:53
  • 艾青诗读书笔记

  • 艾青诗读书笔记

      《艾青诗》是*代诗人艾青的诗歌集,他的诗歌通常都富有“五四”战斗精神和饱满的进取精神。该诗歌集创作于1979年。下面是小编收集的艾青诗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艾青诗》的封面十分的简朴,深蓝色的封面上仅有着一个艾青的头像和一些对《艾青诗》的赞美。艾青拥有着强烈的爱国情怀,在他的诗中你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他对光明的渴望和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黑暗势力的不妥协和极度痛恨。

      他以革命的现实主义手法,深沉忧郁地唱出了祖国的土地和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不幸,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同时它的诗篇又激励着千千万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国土去英勇斗争。他是一个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和学*。

      艾青的诗歌中不仅蕴含着赤子的真诚,还蕴含着感情的真挚,是艾青心中情感的最真实的写照,是艾青的诗歌之所以动人的最根本的要素。每次看《艾青诗》时,我总会被艾青那*凡却带着强烈爱国情怀的文字给打动。好像艾青就站在我的面前,深情地朗诵着这一首首诗,表达着对祖国和人民最深沉的爱。

      我从艾青的诗中领悟到了善良、坚忍、勤劳的真正含义。“善的源泉潜藏在内心,如果你轻轻推开那扇心中的门,甘甜的泉水就会汩汩涌出。”从这句话中我看出艾青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我们一定要坚守善良的本心,不被邪恶所腐蚀。对生活多一分善意,少一丝冷漠吧,你会发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充满着生机和欢笑。

      一个人要想真正地成长和成熟,挫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经历了足够多的挫折,才能一点点地挖掘出自己身上的不足,从而去改变自己。只有怀着真挚的热情去面对生活,生活才会给予你温暖的怀抱。只有真正坚忍的人才能经历足够多的挫折且不被挫折所打倒,一旦被打倒那就很难再爬起来了。

      勤劳能使我们的明天愈发充满活力和勇气,没有人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只有勤劳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和美好。艾青便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劳、坚忍、善良的人。

      我决心向艾青学*,成为一个勤劳、坚忍、善良的人,尽我所能去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群星已经隐退,而你依然站在那里,期待着太阳上升——题记

      细读《艾青诗》,你不难发现书中出现最多的字眼便是“*﹑青年﹑希望﹑奋斗……”还有那就是“太阳”。

      太阳东升西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它给我们带来温暖,伴着我们成长!给大地万物带来生机,却往往被我们忽略掉!在《山海经》中,夸父曾经执着追逐着太阳,他被那明亮的光球吸引着,想将它带到人们心中,似飞蛾扑火,毫不犹豫向太阳飞奔而去。艾青也一直热爱着太阳,也可以说达到如痴如醉的境界。他看到“死亡﹑战争﹑压迫……”封锁着*,他知光明之路必将充满泥泞和崎岖,但他却不放弃,如夸父逐日那般执着。同时,他也意识到新*不能只建立与国土之上,而是要把信念建立在人们心中。他像夸父一样他想把太阳的温暖带给人们于是并有了《向太阳》:

      “初升的太阳,照在我们的头上,久久垂着,不曾抬起的头上,我们仰起那沉重的头颅一致地,向高空呼喊:“看,我们笑得像太阳!”

      艾青的诗如寒冬里的一束阳光,照在*的大陆上,照在老百姓久经风霜的脸上,竟如此温暖!他的诗宏壮激昂,直击人心!他写的诗给了当时久经压迫的人民带来了希望;给祖国千千万万的青年带来了动力。这首诗犹如寒冬里的.一把火照亮了人们,温暖了大地!对当时正处于迷茫的青年来说,这是一首鼓舞人心的乐曲,是世界上最温暖的诗。同时太阳之光像一把闪耀万丈光芒的尖刀,刺破了统治社会的黑暗,直击*派和地主们的心坎。艾青的诗也是来自不屈人们的怒号!

      最终,胜利的太阳在东方冉冉升起,始终温暖地照耀着大地!

      当我身处困境,面临抉择的时候,我会想起曾经读过的《艾青诗》。它如太阳照亮我的内心!我相信只要向着那光芒去,黑暗就会远离我,成功也就离我不远了!不管成功的道路有多艰辛,我们也应如夸父逐日般,要为之努力,为之奋斗!

      “艾青的诗,好在那雄浑的力量,直截了当的语言,强烈鲜明的意象。”艾青早年学画,对后期印象派情有独钟。而他的诗也好像一幅画,朴素、自然,不事雕琢,又充满深情,意境宏阔,深邃而忧悒,有一种崇高的美。他用斑驳的色彩与光影呈现民族苦难与爱国怀乡之情。

      他的诗中,有热烈的红色。“油灯像野火一样,映出我们火一般的肌肉,以及那里面的痛苦,愤怒和仇恨的力”,红色意味着勃发的生命和血性,是*农民面对压迫怒气腾腾的写照。“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那些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满树艳粉娇红,却让人想到死亡和血泪,既使江南处处是春了,风景繁华似梦,仍是触目惊心,让作者感到凄凄惨惨;大好春光、生灵涂炭,哀鸿遍野,家国之痛,得之心而寓之花也。火把已排成发光的队伍了,火把又流成红光的河流了……千万把高高擎起,火焰吞噬着铁黑的夜,散发着亘古的热与希望,如同沉寂中爆发出千人一口的呐喊。乌暗底色上的炽红,给人以按捺不住的力量和热情——如果太阳不出来,我们就自己创造黎明!

      他的诗中,有一望无际的黄。在冰雪凝冻的日子,在贫穷的小村与小村之间,手推车,以单独的轮子,刻画在灰黄土层上的深深的辙迹,穿过广阔和荒漠……苍莽荒寒的北国大地上,烽火不断,只有饶阔的黄土地知道,有多少交织的逃难车辙,多少流离失所的北国人民!

      这一幕黯淡的灰黄,包含了多少人的悲声和叹息!黄色的泥沙,使我们看不见远方,黄河的水,激起险恶的浪,古旧的渡船,载着我们的命运。凤陵渡口,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浑黄的浪头卷着狂暴的野性,扑向古旧的渡船,撼天动地,目之所及皆是灰扑扑的黄,未来何在?希望何在?这万顷浑黄,怎能不让人想到风雨如磐,山河破碎的祖国?沙漠风,已卷去北方生命的绿色,与时日的光辉。

      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开的沙雾,千风呼唤,天光暗淡,沙雾弥漫,塞外凝结着千古的阴郁凄苦,死气沉沉,无数中华儿女横戈跃马,奔赴中华民族生息歌哭于斯的北方,在秋风吹散马蹄声的边关,为保卫土地,不曾屈辱过一次。

      艾青的诗色彩斑斓,用浓墨重彩发泄胸中郁气。血红、朱红、金黄、土黄、枯黄、青灰、雪白、铁黑、紫色、堇色、灰色、绯色,银色、古铜色、赭黄、暗绿、蓝色、草黄……正如陆游所说:五色炫耀、光夺眼目,使人不够熟视。兼之光与影的交错变幻,艾青的诗如同一卷卷慷慨淋漓又韵味悠长的水彩画。还有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意象,比如朝霞霓彩、银浪白羽,太阳与黎明,血液与火把,故乡的树木池沼,黄土地与黄河、原野鸟雀、号角、桥、白雪……都承载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刻骨铭心的心的爱,对民族命运的深挚关怀。从这些流动的画面中还透露出袅袅的哲思,屹立不动的礁石和离开运动死气沉沉的鱼化石,连同那面直率的镜子,都给人无垠启迪。

      艾青善于通过印象,感觉的捕捉来表达浓烈的情思。同样是“诗中有画”,王维的诗偏于冷色调,情幽空灵,而艾青的诗偏向暖色调,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炫目色彩下汹涌着遏止不住情感洪流,神州沉陆的忧思,穿过数千年风尘扑面而来。

      将《艾青诗》捧在手中,感受*代历史的痕迹。

      一本橘色的书皮的背后,满载着*男儿的坚强,勇敢,他们不屈的精神深深地烙印在我们心中。凶狠残忍的帝国列强对我们国家所犯下的一切罪恶,将无法抹去。艾青以他苍劲有力的诗句述说着历史的悲凉。

      艾青的《春》:春天了,龙华的桃花开了,在那些夜间开了,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那些夜是刮着风的,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而这古老的土地呀,随时都像一只饥渴的野兽,甜吮着年轻人的血液,顽强之子的血液,于是经过了悠长的冬日,经过了冰雪的季节,经过了无限困乏的期待,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神话般的夜里,在东方深黑的夜里,爆开了无数的蓓蕾,点缀得江南处处是春了。

      人问:春从何处来?我说:来自郊外的墓窟。作者将战争的胜利比作春天,用了多个那些以及将将土地比作野兽,吸着血,可以从侧面写出敌人的残忍,激烈,死伤惨重,表现出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是用无数战士的血液换来的,表达了艾青对勇敢无畏,坚持不懈,爱国的战士的赞美和敬佩。

      艾青笔下的每一段诗歌都诉说了一段故事,表达对战士品质的赞美,对战争的痛恨。最后呼吁人们和*,反对战争。读着艾青的诗,朗诵着艾青的句子,有种浓浓的爱国情谊涌上心头,眼前拂过战争的一幕幕,不禁握起拳头。

      艾青是善良的,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的初心都是善良的,是战争的无情,冷漠的改变了他们。人们长时间生活在利益的争斗中,死伤不计其数,战争,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利益争斗。我们应该保持初心,反对战争,人之初,性本善。

      我和艾青一样,让勇敢无畏的人成为我们的榜样,让我们站起来,反正战争,不要在利益的世界里被污秽沾染,我们要保持一颗单纯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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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15:57:47
  •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 诗经
  •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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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07:09:18
  • 《我是猫》读书笔记

  • 《我是猫》读书笔记(精选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是猫》读书笔记(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是猫》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以犀利的笔锋,强烈的讽刺了日本当时的腐败社会,读者只要细细品读,一定可以品出作者寄托在这本书上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感,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吧,请仔细看。

      文章站在猫的角度上,俯视日本社会的风尚,粗暴、邪恶似乎已经成为了日本的代名词。但是,作者一人是绝对不能改变日本的,所以,作者把这种思想寄托在这本书上,希望日本看到它,可以改邪归正,与别的国家可以友好相处,这是作者最大的希望,可惜这个梦想还是没能让日本改变,我们感到十分惋惜。

      在《我是猫》中出现了很多角色,这些角色大部分都与当时日本的社会风气惊人的相似,都是贪婪的化身,虽然有一些人相对来说比较善良,但是贪婪、无知还是这些人的特色。

      《我是猫》笔调诙谐,乍看上去像一篇笑话,再细细品读,发现它是一把利剑,刺得我们心痛。

      这就是《我是猫》,希望大家也来感受它的滋味吧,别的就不多说了。

      按照*人的认识,明治维新是把日本从一个具有东方文化传统的国家,分化出去,为亚洲第一个*代工业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度,*文人所期待的就是,也在*复制一次维新运动。事实上,*历史上真有一个“百日维新”。

      我们对于日本的明治维新,给予了正面的进取评价。可是本身在这个历史时期生活的夏目漱石,他以《我是猫》,表达了与我们的一贯认识不一样的意见。

      在社会巨变时期,人们的思想与认识需要有一个从不适应到缓慢顺应,同时实现新文化构建的发展过程。并且,最初社会舆论会严重对抗,以为这种演变是不为本国文化相容的;说重话的人,以为这是离弃祖宗文化。

      夏目漱石,以往在英国留学,他对于发生在欧洲与日本的资本主义发展,两者的不一样有所认识。他以为,欧洲的资本主义发展是内化的产物;而日本引进来这个资本主义,是外来的,自然与原有的文化根底有所冲突。

      这个确定,不简单。大家阅读《我是猫》,以为这是名著,作者极有才华,却不能看到那只猫的智慧,都是作者赋予的。它是作者的代言而已。

      经友人推荐,我看了夏目漱石的处女作《我是猫》。读完后,掩卷长思,感悟甚多。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被拟人化的猫儿,无名。在经历一场生死劫难后,它来到中学教师苦沙弥家。苦沙弥为人懒散、固执。一从学校回来就躲在书屋睡大觉,苦沙弥的兴趣广泛,却一事无成,他常和一些朋友如“理学士”、“寒月”、“美学家”、“迷亭”等一齐谈古论今,吟诗弄文,卖弄风骚,而这一切,全被猫儿看在眼里,不时加以嘲讽,因为金田女儿的婚事,苦沙弥遭受无端辱骂,老同学铃木也上门警告,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还到他家门前肆意少闹,但猫明白一切都是金田夫妇搞的鬼。猫经历了这么多人与事,感到很苦闷,想喝点酒散散心,不料喝了半杯啤酒后,晕晕乎乎中不慎掉到了水缸中,淹死了。

      此书构思独特,以“猫眼看人”的角度讽刺了当时社会的小资分子,鞭辟入里的剖析与辛辣,入木三分的讥刺,十分巧妙,不由令人拍案叫绝、大快人心,故事十分趣味,既有猫的特征,又有人类的情感、观察力与思考的本事。它能够自由自在的进出,无拘无束地思考,随心所欲地调侃,把人引入一个奇特的天地,享受到一种奇妙的阅读情感。

      大黑是一只寄居在车夫家却不明白天高地厚的肥黑猫。大黑认为车夫和教师这两种职业相比较的话,“肯定是车夫了不起”,理由是车夫比教师长的壮实。这么个理由估计全人类都要不一样意了。“咱家”对它的态度是“敷衍”的“恭敬”,真是好一只世故的猫头!但这只吹牛的黑猫也是相当可爱的。“只要在他的威风面前表示心悦诚服,喉咙里呼噜噜地打响,表示洗耳恭听,他就成了个最好摆弄的猫。”这黑猫明显的受到车夫主人的影响。但即便是这么俗不可耐、欺软怕硬、不学无术的猫也有着不赞同主人的说法:“再怎样卖力气捉老鼠,能像人那样吃得肥嘟噜的猫,毕竟是举世罕见哟!

      人们把猫捉的老鼠都抢了去送给警察。警察哪里明白是谁抓的?不是说送一只老鼠五分钱吗?多亏我,我家主人已经赚了差不多一元五角钱呢。可他轻易不给我改善伙食。哎呀呀,人哪,全是些体面的小偷哟!”这不正是那些忍气吞声被资本家剥削的还未开化的工人阶级真实的心理写照吗?这“体面的小偷”正是那些榨取剩余价值的却表面光鲜的'资产阶级的最佳称谓。

      邻家猫杂毛哥也是个很有意思但只出场过一次的主角。它是律师家的一只猫。它评论人类“不懂所有权”,人类还会“脸儿不红不白的”“大模大洋地抢走”食物。说到这我发现了一个趣味的现象。如果杂毛哥与白猫大嫂的家居环境换个地方的话,那么该小说真是太有远见性了。也就是说如果是军人家的猫说出这么一翻惊世之语,真是作者深刻地历史见地呀!

      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几乎全盘采用了西方的文化和科技成果,如同一只蚂蚁要吞掉一只大象;国内资源的贫乏,根本远远不够接纳西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只好走对外扩张的道路。二十几年后*大肆侵略*、蹂躏我们的国土。试想,日本军人家的一只猫尚能有如此见解和*意识,而帝国主义军权的日本却无法释怀。真是极大讽刺!

      当然,很多人会反驳我的观点,认为这个小细节也许只是作者无意安排的;但我想,就算作家在这没有明确提出日本社会存在根本问题,而是需要等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验证,作者对当时社会状态的深刻理解和透析的本事是无庸置疑的,作家所具备明敏锐的社会感受力也是特定历史条件给予个别人物的。此时的作家,应当说,至少也是隐约地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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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3 05:01:52
  • 《活着》读书笔记

  • 活着
  • 《活着》读书笔记(精选10篇)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的故事。是一部特别感人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活着》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庸。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质,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能够透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的春生。

      **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常常……做人还是*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从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我喜爱与年迈的老者交谈,正因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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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06:12:11
  • 《白牙》读书笔记

  • 《白牙》读书笔记(精选8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白牙》读书笔记(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翻开书,我就被冰天雪地,阿拉斯加荒野,淘金者的历险,饥饿又残酷狡猾狼群吸引住了。温州四季温暖,温州没有狼群,感谢白牙为我增加这么多的知识。

      当我看到母狼和公狼为抚养小狼白牙历尽艰险时,爷爷在旁边说:“你爸妈在外面工作比狼还辛苦呢!”我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我看到白牙帮助母狼杀死了大山猫,吃了山猫的肉时,爷爷对我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规则。”我想起了爷爷花园里今年的淡竹叶被鸭草灭了,矢菊被二月兰灭了,虎耳草被蝴蝶花来了……我要做强者,在竞争中前进。

      《白牙》告诉我们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白牙的第一个主人用痛打结合护卫的教养方式,使白牙成长壮大,将白牙当作了劳动的工具,由于对白牙没有感情就把他卖掉了。白牙的第二个主人把他关押,暴打,当作赌博的工具,与别的狗殴斗残杀,把他推向了仇恨的深渊。白牙的第三个主人用爱教养他,使他成为了一只忠诚的善良的狗。

      《白牙》是个英雄,他不怕群狗的围攻,一次次地击败了狗中的强者,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与牛头的生死搏斗,仿佛看到了NBA伟大球醒科比为了湖人出线,三次受伤最后倒下场面,我被他们的壮烈行为而感动。

      为了等自己的主人回来,《白牙》四天四夜不吃饭,它一直在担心主人的安全,我为《白牙》的忠诚而感动。

      《白牙》是个领袖,他领队的雪橇总是走得又快又好,《白牙》是个警卫,是他用生命和鲜血保护了主人及小孩的安全。

      读读《白牙》吧!因为他是只人性化的,与众不同的狼狗。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在这个轻松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那本书就是《白牙》。它上我懂得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白牙》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条狼狗,它从小就离开了父母,生活在一个时刻充满危险的环境里,它身边都是一些心肠恶毒的人。因此,它非常凶残、多疑。可当它换了一个爱它,温柔的新主人后,它变得和新主人一样,善良、忠诚,也不乱咬人了。它成了一条好狼狗。

      在生活中,不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吗?有许多人交了心地善良的朋友,自己也渐渐变得和他们一样,善良、乐于助人。而有的人以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为友,受他们的影响,也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这不正反映了”*朱者赤,*墨者黑“的道理吗?

      是啊,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慢慢地变成和那些人一样。如果我们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好,那么,在交朋友时,就应该选择那些待人忠厚、诚实守信、且大方大度的人来做自己的良师益友,学*他们的长处,常和他打交道,向他请教。如果我们认识了那些不善良的人,那就要少和他联系,或者教他变好。这样,不是也帮助了别人吗?我相信,只要经常和好人在一起,和他一起了取长补短,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完美!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在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所产生的一种对命运与前途的担忧,被称为生态忧患意识。人类所从事的那些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活动,通常会造成生态危机。如果人类丝毫感觉不到生态危机的存在,盲目乐观,最终将会导致灭亡。在美国文明发展之初,飞速发展的工业文明使得生态遭到破坏。杰克·伦敦在《白牙》中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残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的场景,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生态忧患意识和对人类残害、残虐以及猎杀动物的愤恨,字里行间充满着浓郁的忧忌意识与悲悯情怀。《白牙》中的斗狗情节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异化以及人类道德的沦丧,这也是作家面对人性扭曲所表现的一种忧患意识。斗狗参与者以动物之间的残杀作为娱乐与消遗的方式,可谓人性扭曲到了极致。

      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

      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前几天,我读完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充分地让我体会到动物界的弱肉强食。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条狼(或者说是一条狼狗,因为它父亲是狼,母亲是狗,但它充满了野性。),它一生出来就遇到了饥荒,他从小就懂得了:你可以去抢比你弱小的动物的食物,但比你强大的动物也可以抢你的。后来,他前后落在了三个人手里,前两个人,经常打骂它,养成了他乖僻的性格,讨厌人类抚摸它。但第三个人对他很好,所以它很爱主人,还两次救过主人的命。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跟着第一个主人格雷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格雷不知道白牙是一只狼,只把他当成一只英勇善战的狗,但狗群们知道,它一接*狗群们,以嘴嘴(狗名)为首的狗群,就咬它,白牙刚开始没有经验,每次都要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几次之后,他知道了如果是狗群们一起追来,要跑,等哪只狗和后面的拉开了距离,就转头咬死他。再跑。这种事情给我很大启发,有些时候知难而进是极为傻得,不如急流勇退,反而更好一些。

      白牙退后不是因为它胆小、懦弱,反而它很勇敢,最后一个故事讲得是,一天夜里,主人家里来了一个越狱犯,白牙察觉到了,但他不出声,反而是紧紧地、悄悄地跟在罪犯后面,时机到了他猛地扑上去,把罪犯制服了,才大叫,但他也被罪犯拿的棒子打伤,白牙被棒子打了很多回,它早已怕棍子怕到了至极,但正因为主人对他好,所以他为了主人仍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白牙,我佩服你的勇敢,你的智慧,还有你的忠诚。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和《野性的呼唤》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

      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残虐,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

      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走路了。

      我们也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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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10:18:28
  • 呐喊读书笔记

  • 呐喊
  • 呐喊读书笔记(精选11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呐喊读书笔记(精选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才读完《呐喊》,感触很深。

      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狂人日记》。

      我的理由是,《狂人日记》表达出了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文章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我从中读出了,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述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坚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必须不是那么简单吧?就应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相信大家对他都是熟悉的。他写了很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呐喊》、《彷徨》、《坟》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呐喊》因为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觉得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反映当时社会对文化的轻视和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对旧时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视。从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无耐与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的绝望。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向社会呐喊,向生活呐喊,把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

      通过阅读《呐喊》,我看到了人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和社会矛盾,鲁迅通过对封建制度及陈朽的传统观念进行了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当我阅读完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后,通过鲁迅的直抒胸臆,我看到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的“吃人”的本质,狂人是一个迫—害狂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式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与仇恨。儿最让那个鲁迅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他借助狂人之口,鲁迅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

      鲁迅先生的代达作《呐喊》可以说它是*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的文章,例如:《孔乙己》《故乡》等都是鲁迅先生的名著。

      《孔乙己》中那个因家境贫寒好屹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的人——孔乙己,在生活中以偷为业,在最后因偷了一家有钱人的书,被打断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人世,这篇文章解释了“精神胜利”的渊源。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个书中主人公送小玩在一起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欢喜而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

      在《呐喊》这书中,像这些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们看了以后,能清醒过来,同事批评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这本小说会让你有深深的感悟!

      《狂人日记》是其中一篇文章。那一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拥有一颗颗纯净的心灵,不被封事的教育而来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介绍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对自身无知而感到可悲!

      *经过了几千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和伟大的领袖共同努力才走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学*,让*更加强大!

      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贯穿《呐喊》中的所有作品,对封建制度及封建礼教进行极其深刻的揭露、批判是《呐喊》最为鲜明的思想主题。首篇《狂人日记》,通过狂人的叙述,揭示*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而所谓的“仁义道德”其本质是吃人。

      在揭示出吃人本质的同时,作者还揭示这一吃人本质对人民群众毒害之深,如《药》中的华老栓、《故乡》中的闰土、《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明天》中的单四嫂子等。

      小说在描写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对人民压迫奴役所造成的一系列悲剧时,既暴露了封建制度、封建社会所造成的人民物质上的“病苦”,更重视揭露人们精神上的“病苦”,以警醒“不幸的人们”起来打破封建思想道德的禁锢。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

      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

      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不得不承认小学时看的鲁迅的一些文章,没什么印象,但这次影视狠下心借了本中英版的《呐喊》,尽管里面有很多文章以前我们语文课上学过。

      更多时候我是在看中文,只是看完几篇文章后这次感觉却印象深刻,人血馒头,麻木愚昧的国民,虚伪的留学生等等留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心里颇愤怒,震惊,民国初那时的人们怎么这么冷漠,这么无耻,欺软怕硬,只一味地被压榨着,却不知道反抗;还好我们现在**了,我们自己是主人,但有些劣根性却还是没消除殆尽,只希望国家强大,抓紧文化教育,提高国民素质,这样幸福指数应该会更高些,社会更太*些。

      还有好些片如《风波》,《一件小事》等还是没能读透,我想以后有机会再研读下,理解会更深吧!这不是第一遍也不会是第一遍。

      《呐喊》这本书用的几乎都是白话文,读起来有一些困难,不过通过下面的注释,还是慢慢的读懂了。就比如:《狂人日记》里第二章“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这句话的意思我就是从下面注释上得知的。下面的注释可帮了我大忙。

      鲁迅先生写的这本书收录了《狂人日记》、《药》、《孔乙己》、《明天》、《故乡》等十四篇小说。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沉浮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作品真切展现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普通民众的生活画卷。

      鲁迅先生用白描的手法只用了三言两语就让人物呼之欲出,栩栩如生。让场景历历在目,鲜明生动,好像身临其境一样。

      这本书写的不错,鲁迅先生真不愧是名不虚传!

      《呐喊》一书中,鲁迅先生经过对“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的描述,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腐朽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而作品中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不仅仅标志了现代文学小说的构成,更是对封建吃人礼教投出的第一把利剑。鲁迅经过一个病人癫狂的语言,把一个血淋淋的人肉筵*展此刻人们面前。满眼的“吃人”二字使“狂人”永远处在担心与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为代表的人物正是封建礼教吃人的根源所在,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从而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仅有推翻和摧毁吃人的封建礼教,才能真正救出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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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18: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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