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的古诗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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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践论读书笔记

  • 实践论读书笔记(精选6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践论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此次阅读学*,我主要拜读了*的《实践论》,读后获益良多,也有自己的一些感想。

      《实践论》是*哲学代表著作,运用了马克思哲学的观点,有力地批判了当时党内严重错误的教条主义。以实践观点为基础,以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为中心,系统地论述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因为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名为《实践论》。

      《实践论》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社会实践有阶级深刻的影响;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推动认识发展的原动力;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认识外界的真理性的主要标准;实践还是认识的目的,无产阶级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阶级性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最显著的特点。该著作具体地论述了在实践基础上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论述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批判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

      文章指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入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也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感觉如何而定,而是依据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从这我们不难发现,*同志在《实践论》中所阐述的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完全统一的,正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也就是今天被我们常提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同志在《实践论》中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实践论》还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

      正如在过去的十几年学*生涯中,我们学大多数知识都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人,学这些理论无异于纸上谈兵。即使我们当时记得很牢,考试时可以做出绝大部分甚至所有的题目,但是如果没有实践,我们就学不会真正的知识,因为我们没有和所学的内容形成共鸣,而知识和经验的掌握大多来自于亲身实践。其实回想高考前所学的知识,大多也都忘却。如果立马再来一次,我想我不能出现在今天的校园了。所以实践是重要的,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掌握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实践也要求我们对于时间和空间有个统一,因为不同的时期和地点会要求我们进行不同的实践,在整篇实践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符合当时历史背景的具体实例,用那些实例来说服人们,我们也知道,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所以在不同的时期地点,需要进行不同的实践。这就是我们所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许多人总埋怨机会太少,其实机会从来就不是少,只是我们没有做好充足准备,没有在不同状况下进行不同实践的能力。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们要做好迎接各种挑战的准备,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对于这句话,*同志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说明认识是错误的,改正之,然后才有机会取得成功。

      成功是在不断的实践中产生的,实践,改进,再实践……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对《实践论》的学*,努力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用崇高理想鼓舞自己,用坚定信念鞭策自己,用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超越自我,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

      在高中时,政治哲学课学过关于实践的一些理论,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现在经李老师的介绍,又读了*写的《实践论》,对实践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该文不仅系统的阐述了阐述了理论与实践的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与实践有关的问题进行了精辟地论述。“实践,认识,再认识,再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贯穿这篇论文的主线和内在实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决定了认识,认识又指导着实践。认识分为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认识的第一阶段,主要是通过收集资料、进行试验,然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事物现象和外在联系产生认识,这种认识只是感性的,人们还不能得出深刻的概念,无法给出定论。只有再通过实践去验证,得出事物的本质及内部联系,才能使认识产生质的飞跃,得出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第二阶段。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透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其本质和规律,从而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无不透露着实践对理性认识的重要性。但实践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本身,认识最终还是要为实践服务的,就好比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马克思主义是为了将其运用到*革命的实践一样,我们学*专业理论是为了以后工作的实践。

      实践就是要照搬理论吗?当然不是。当我们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失败时,就完全否定理论的正确性吗?肯定不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一个理论是否正确是要经过大量的实践的;同时,在用理论指导实践时,不能完全照搬,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否则就犯了教条主义错误。

      学*《实践论》,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就比如学英语,如果你只是会读会写,因为害怕而不开口说,面对老外是不敢与他们交流(即实践),你的口语是无法提高的。特别对我们会计专业来说,学好专业知识,没有实践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实践中会遇到各种书本上没有的问题,实践越多,经验越丰富,对企业财务的把握才会更到位。

      无论做什么事情,以旁观者的心态是学不到任何东西的,只有亲力亲为,勇于实践,并在实践中总结心得体会,再去应用于实践,才会有收获。

      *于1937年7月写下了这篇著名的哲学著作《实践论》,蕴意深刻,内涵丰富,对于纠正当时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推进*革命的正确发展起了非常大的作用,给处于水深火热的抗日中的*人民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今天,《实践论》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我们的学*和生活以及提高自己对于人生、世界的认识,依然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

      在文中,作者用唯物辩证主义的观点论述了认识的过程,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指出:“认识的过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物,属于感觉的阶段。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是形成概念、做出判断和推理的阶段。至此,认识运动还没有完结,*在文中指出:将预想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在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者大体上变为事实。

      那么,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因此,从认识事物,到形成正确的思想,做出正确的判断,再将这种想法投身于实践中,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文章中*的许多观点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作者曾说道,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的问题。理性的东西所以靠得住,正是由于它来源于感性,否则理性的东西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木之本。因此,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认识开始于经验--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论。还有就是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

      只要是在认识过程中根据于实践基础而科学地改造过的东西,就是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东西。就好像庸俗的事务主义家不是这样,他们尊重经验而看轻理论,因而不能通观客观过程的全体,缺乏明确的方针,没有远大的前途,沾沾自喜于一得之功和一孔之见。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这就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对马克思哲学的深刻思考。

      文中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这就说明了社会的人在他们的生产和阶级斗争的复杂的、经常反复的实践中,由感性认识到论理认识的推移的运动。这就要求我们学会探索,学会发现,学会思考,从经过我们缜密推理和判断的抽象思维中,我们往往能获得更加可靠的答案。

      文中说到,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这正如世上最可笑的是那些“知识里手”,有了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便自封为“天下第一”,适足见其不自量而已。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有个成语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句话对于人们的实践是真理,对于认识论也是真理。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

      文章的最后也写到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是的,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我们通过自身的实践去认识这个世界,发现其中的现象,从而形成属于我们自己的思想,当这种思想不断完善和发展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时,就可以用它反过来去指导我们的工作、学*和生活,从而产生巨大的实际能动作用。由此,我们找到了一条提高自己的很好的途径。

      而从全文来看,从党和国家的高度出发,第一,《实践论》中关于主观、理论和实践、知行统一的原则,要求我们要用认识来能动的作用于实践,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个进程中先后诞生了*理论和*“*”重要思想。在正确的认识的指导下,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第二,《实践论》关于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要把握人的全面发展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充分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针对性。第三,《实践论》中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观点,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革中,必须用改革的实践来检验改革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

      不仅如此,《实践论》对于我们自己本身,也有着很强的指导作用。作为一个机械专业的学生,我们以后要走入社会,走入企业和公司,不管走到哪里,我们都要保持严谨的心态,不能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同时,我们在有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必须有精湛的业务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要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比如,在绘图设计产品时如果没有按照标准尺度和规范随随便便,下一步的加工就无法进行,再多的心血也是白费。而在大学生活中,我觉得我们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一个认识的过程。

      实践和认识的统一,才是根本。没有认识过程的进步和积累,实践就永远是虚无缥缈的。只有正确对待实践与认识过程中的辨证关系,才是观看事实的真相和本源。虽然实践第一,但是不能忘记,理性认识的获得,还应建立在感性材料上的收集、提炼和推理的基础上。这时,就要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诺大的大学宝库里找到自己想要的,获得自己想学的,同时也要总结自己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所犯下的错误,如此,才可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从而以后在大学毕业后更好的去适应这个社会。

      总之,《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成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并最终走向成功。

      之前很少读这种专业性的哲学范畴的经典,无意间翻阅到一些《实践论》中的片断,便顿觉相见恨晚。每次突然密集的看书时,都是遇到了迷惑、想不通的,久思不解的难题,想从书中前人的智慧里获取灵感。这一次让我豁然开朗,突然明白后续读书的方向,也让我从心底再次对*肃然起敬。

      结合自己的一点涉世经历和人生感悟,我前后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感悟迥然不同。下面结合文中感触较深的片断,谈谈自己初读的浅感。正如文中所说认识与实践的真谛:我不断的品读,不断的去感悟,再把所感所悟运用到实际工作生活中,再感悟、比较,再去运用实践……如此往复,就一定能领悟《实践论》的真谛。

      “感性与理性是认识的两种属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的了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在这一点上,让我明白,人们对事物的初级认识都是感性的、主观的,都是依仗自己生活、学*所得的经验主义、主观臆断。如果全凭主观臆断的感性认识,则是我们说的空谈、空想,浅显的表层现象问题。有的可能是往期的实践经验的推理或是某种理论的拿来主义,在某些范畴内可能具有理性属性,但它就算推断成功,其实因为具有特殊性还是普遍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证明。因此,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每一次的推断、推理或是决策,都要进行实践性的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并根据实践过程中的变化因素而及时变化,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推断或决策的成功率。当然,一次的成功并代表我们的决策或推理是就是真理,还应客观的分析研究其是特殊性的成功,还是普遍性的成功。

      这是就是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与统一关系,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往复更替的过程,但每一次的循环,都突破了原有状态,并进行了提升而高于原状态。没有实践的认识,认识就是空中楼阁,镜中花水中月般的站不稳脚跟。而没有基于认识的实践,实践则像是无头苍蝇,没有方向与目标,更不会提档升级向着更高级的方向发展。

      “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

      人与生俱来便具有“惰性”,身体上的懒惰和思想上的懒惰,而后者则更可怕。思想的懒惰,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我们生活的日常,很多人在面对问题时,条件反射般的产生了恐惧与惧怕,更别说去想出好的办法解决问题了。一是因为他们只看到问题的表象所带来的心理压力;二是“惰性”思维定式下的条件反射式排斥问题。在没有思考如何解决问题的办法之前,已经被惰性所击败。另一种,可能没有被“惰性”下条件反射所击败,开始进入解决问题的实践阶段,可能会成功突围,但更可能会再次被击败,甚至万劫不复。但显然第二种是值得赞许的,因为相比第一种他又迈出了一大步。遇到问题,首先我们应不被表象所吓倒,沉稳冷静的去解剖表象下面所蕴藏的内在联系、动机与目标,即现象下的本质。再实事求是地去客观分析总结解决之思路或方案,然后根据事态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去进行实践解决,方可解决问题、达到心理预期目标。说到底,每一个问题降临,我们都不能止步于感性的认识,在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下,实践的过程是不能停止的。因为没有实践,是永远不肯能得到正确的理论。而就算一开始就有拿来主义的理论,更需要我们实际的实践过程去检验、去修正。因为事物是矛盾运动下不断发展向前的。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么还只说到一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在这一点上,是要告诉我们,不仅要通过事物的表象去练*自己分析客观本质的能力,并验证出一些理性的东西,进而不断提升自己理性素养。但更可贵、也是最重要的是,要将这些理性的东西运用到后续的生活与工作中,再通过遇到的新问题来检验之前的理性东西,并丰富完善出新的理性东西。这一层面讲的是,不仅要获取理性的“知”,更要将“知”付诸于“行”,去改造环境、改造现状。

      另一层面,“拿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改造世界”,一是要改造我们的主观世界,二是改造客观世界。就这一点来说,运用实践所得的客观规律,刻意地去先改造好我们的主观世界,让我们自身具备科学、理性的主观思维方式,将更加有利于我们去能动的`改造客观世界。只有知行合一,才能保证真理的永恒价值和科学性。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在《实践论》一文中,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础,联系我国的具体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关系。在读完《实践论》以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而这将指导我在以后的生活中的行为。

      *在文中指出“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尽管就我们个人而言,我想我们距那些能够变革现实的斗争还是比较遥远的——我们更多的是要去辨别某种或者某些人或者事物的本质,对于我们来说的意义,以及我们该怎么去对待,但是这段话告诉我们如果想要获得对某种或者某些事物的正确的认识就必须得自己去亲身接触,亲自经历,这样才有可能了解到他们的本质,才能够获得最接*事实的认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够听到人们谈论某某人、某某产品据说怎么样怎么样的,有时甚至已经与最初发表评论的人的说法完全相反了,可是却没有人想到要去验证,只是人云亦云,而这有时甚至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就拿我们交友来说吧,不可能有哪个人能够取得所有人的好感,喜欢他的人会对他评价很高,不喜欢他的人就对他没有什么好感,有时甚至会出言诋毁,如果你只是通过某个人的评价就构成了他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或许你运气很好的交到了一个合你胃口的好朋友,或许,你就交到了一个品格很差劲儿的损友。

      人们常说要知道一个人怎么样就看他周围的朋友,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但是反映出了朋友对于一个人的影响之深刻。因此,也许由于你的错误认知而交的这个损友就会影响到你的一生。所以,我觉得我们要了解一个人你必须去与他接触,在与他的交往中积累自己的认知,最后对其作出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评价,从而决定他在你心目中的定位。对于其他事物也是一样的,只有自己亲自去尝试,去体验,才能够得到最准确的认识。当然了,这并不是说我们得以自己的主观思想为准,忽视其他人的一切想法,只是提醒我们别人说的并不一定都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得通过自己的实践去检验,从而得到事实的真相。

      我们在实践中得到了理论的认知,我们还得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够发挥它的指导作用,使其具有现实意义。正如*所说,“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源于西方,可是西方社会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并未把其运用到制度建设中去,所以对其而言,科学社会主义顶多就是个出色的理论,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对于我们这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来说,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的指导思想,指导着我们的社会建设,对于我们的社会进步有着无法忽视的重大意义。而我们在运用科学社会主义指导我们的社会建设的同时也在实践中不断地为其补充着新鲜的血液,使其散发着活力。可见,一个理论只有把它运用于实践中去才能够使其不只是一个空架子,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够使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实践论》一文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实践对于得到正确认识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让我意识到了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的必要性。就我来说,我总是知道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却往往只是知道而已,而没有付诸行动,因而没有得到自己理想的结果。今后,我将把自己的想法切实地落实到行动中去,让自己做到最好。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辩证关系为中心全面系统地阐和发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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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 03:55:09
  • 古诗读书笔记

  • 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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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22:09:51
  • 实践论的读书笔记

  • 实践论的读书笔记(精选15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下面是相关的读书笔记,快来看看吧,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实践论》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事物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需要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不急不躁、由表及里、全面观察、由感性到理性、了解事物的演进变化、分清事物彼此间的区别联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

      对具体来说就是:在对任何事情没有做出深入了解、分析的前提下,都不要急于作出任何结论。具体的操作过程可以是:

      1)观察事物的外在特性:尽可能多地从不同的侧面观察事物的特性,详细列举事物的外在特性要素。

      2)观察事物的内在特性:探寻事物内在特性,尽可能多地列举事物的特性的各个要素。

      3)观察事物的变化过程:即探寻事物特性如何随推演变化的。划分事物的变化阶段、描述每个阶段的事物特性的变化。

      4)观察手段:从一切可以或得文字、影像、交流、思考中提取事物的特性,逐一记录。提取过程中,保持客观态度,忽略原作者所有带有推断性、结论性或感性化的描述。

      5)观察事物内在联系:描述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是如何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的。

      6)观察事物外在联系:描述事物与周边相关的联系:是如何区别与联系的,整体与局部是如何互动的。7)技术方法:矩阵法,关系图,时间轴。

      8)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循环反复,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摸索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的发展做出合理预测。

      实践论的提出根本意图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指导人们依据对客观事物的深入认识来改造世界。

      怀着一种冲动我重新读了*《实践论》这篇文章。

      这种冲动来自于我自身的危机意识,我发现无论我读多少书,我避免不了浅薄。这种浅薄的危机感,使得我对自身进行审视。而这种审视的落脚点,便是知与行的问题,也是《实践论》的副标题所揭示的。

      *的文章,有时候有种老生常谈的感觉。这种老生常谈的另一层意味是,说多了也无用。直到许多大牛将自己的成功归之于*思想。据说,**曾被其父亲要求背诵毛选大部分文章。在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发现,老生常谈的是他的句子,焕发精神魅力的是他的精神。

      人是社会性的。人所从事的最基本的实践形式是生产劳动,而与此相连接的是人与人皆有生产活动所结成的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等社会关系。三大实践活动,生产活动,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从哲学的角度,将人类所有的活动囊括进来,不能再有更多的内容。

      人的认识都要经历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伴随着这个过程,也就是从片面到全面,由潜入深的过程。这一点很简单,当我们加入一个班级的时候,我们总为不能及时记清所有人的姓名而苦恼,随着认识的深入,我们慢慢的了解到确认他们是谁。我们往往有认识片面的时候,那么这些片面的认识来自于哪里呢?第一是剥削阶级的偏见,或者说宣传舆论观念的灌输所造成的一些假认识;第二是生产规模狭小,用现在的语言讲就是格局视野的狭小。学校的大学生为什么书呆子,或许就是这两个因素共同造成的吧。

      我们的认识如何是真的呢?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严肃的问题。或许你会说,这是书里说的,或者这是某某老师说的。或者我就是非常确认,虽然我也说不上什么理由。那么实践论告诉我们,人们只有达到了思想中的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我们需要做到使自己的思想合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简单的说,就是要实事求是。但我们所遇到最大的陷阱是,客观太强大,自己的思想(主观)太自卑,从而造成固囿于自己的见解之中。通常的情况可能是,因为心懒,即使再三栽跟头,也不愿从自己所遭受的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而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实践是认识的驱动和落脚点,但认识却经常选择离弃实践,这是一大弊病。书生的落脚点一如既往的书,或者说认识。从书中来到书中去,实践只是生活中的吃喝拉撒。书生的毛病是意识的淤积,堆砌着无数的东西,却不能甄别不知何用,三大实践却常常是三脚猫的功夫。淤积是种病,中医上说的。

      不能在封建社会就预先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因为资本主义还未出现,还没有这种实践。认识脱离不了实践,认识与实践是辩证统一的进行着。因而,世上最可笑的是那些知识里手,有了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便自封为天下第一,适足以见其不自量而已。知与行的分离,人生缺少多少味道。然而,世上真有脱离实践,只关注书本的蠢人。向往着圣贤之事,而不敢为圣贤之事。知道个大同世界,但不敢创造个大同世界。满足于书本上的好似有趣的事情,在实践中往往对认识之于指导实践取取消的态度。就好像,总是向往着书中美好的爱情,却不敢对心仰的女孩道一声你好。

      然而,还是需要认真的对待知识的问题。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科学问题,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决定地需要的到时其反面——诚实和谦逊的态度。知识被书生束之高阁,但不意味知识的不重要性。知识的问题非常关键,认识的作用仍然依然重要,知识的传承与发展,有赖于以诚实与谦逊的态度认真对待前人的认识以及当下的实践的活动。

      知识包括两个方面,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而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时常谈熟知非真知。这告诉我们,一切熟知要转换为真知,必须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应用。没有生活实践的知,好似海市蜃楼,不过是大海或沙漠中的一闪,你只是望望,却永远不能住在里面好好体会他的滋味;或者每个假期都可以来度度假。古谚有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读书不实践,枉费了对虎穴的苦苦寻觅。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

      *教导我们,要完全的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通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造功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这告诉我们的是做学问的方法。可能这也是对潘维老师《忆先师陈翰苼》一文中陈老所教方法最好的概括呵!

      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知道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他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同样,看重读书应该也是这个道理。需要说明的,这种理论的来源有两个,其一是生产实践的总结,其二是理论体系的历史继承。后一种就是读书可以给予我们。这与自己的一个问题息息相关,就是为什么书卖了那么多但很少读,或者说,读书为什么越来越没趣了。原因,我想就是失去了实践维度,好似干活是没有男女搭配。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这另外思考一个问题,老祖宗的书在何种意义上是至伟不破的。为什么我们需要不断的产生新思想新方法。同时,又说,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联系起来,就变会变成务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导,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

      最后,*教导我们,我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随着实践水*的上升,理论素养也必须跟得上,在这个过程中,方法论的意义不断提升,即注意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实践,认识,再实践,在认识……循环往复以至于无穷,这就是全部的实践论。

      我读了*的《实践论》让我深刻的了解到,《实践论》是*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在马克思辩证维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的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关系。

      《实践论》中说道“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用来指导实践的,而实践是用来检验理论的。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偏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不管是开展工作还是认识自然都是由点到面,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结合理论,用实践来积累自我的经验认识,用自我的直接实践经验再结合别人的经验(学*来的知识)来对事物进行决定,这样才能更加科学、客观的认识事物和开展工作。我们要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我们透过理解外部信息,透过主动观察,构成了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即感性认识,再积累必须资料的同时对其加以整理、归纳和总结,便会得到事物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构成了对规律的认识,这才到了理论层面。当然理论还需经过实践的检验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认识都具有其时代局限性。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实践论》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必须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绝对真理是存在的,但不能被人单独认识,不能被某一句话阐述,因为人们对于在各个必须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

      《实践论》是*同志对于实践的正确而系统的见解,对于指导当时的*革命,指导我们此刻、将来各种实践活动都有着极为深远的好处。

      《实践论》一文是***1937年7月的论文著作。现收集于《*选集》中,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文章。

      时值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革命战争即将到来。在**内,曾经有一部分教条主义的人长期拒绝*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真理,而只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去吓唬人们;还有另一部分经验主义的人长期拘守于自身的片断经验,不了解理论对于革命实践的重要性,看不见革命的全局,虽然也是辛苦地—但却是盲目地在工作。这两类人的错误思想,特别是教条主义思想,曾经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使得*革命受了极大的损失,而教条主义者却是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迷惑了广大的同志。为了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于1937年7月*写了《实践论》这篇文章。*曾以这篇文章的观点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演讲,目的在于揭露轻视实践的教条主义观点,教育披着马克思主义迷惑广大群众的同志,使他们理论联系到具体的革命实践中来。

      《实践论》以认识和实践即“知”与“行”的辩证关系为中心全面系统地阐和发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具体地论述了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首先,文章阐明了实践的基本形式,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及实践在认识地位中的地位。指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艺术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人所参与的。所以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位,认为人的实践一点也离不开、排斥一切否认实践的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并且,“无论从认识的源泉,认识的发展动力,还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来看,都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总之,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其次,文章阐述了认识的发展过程,指出认识过程要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由理论到实践两次飞跃。实现两次飞跃之后,认识运动“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因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无限的,是阶段性和无限性的统一。

      再次,阐述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强调绝对真理是有的,但它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离开相对真理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并着重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和认识真理的道路。”提出了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任务,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了实现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的任务”。

      此外,文章还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高度概括。指出通过实践来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行了高一级的程度。

      在老师的要求下读了**的《实践论》。感觉真是半晕半懂,大约是个人水*实在有限吧,在这里我就随便说说第一感想好了,请读者多多包涵。

      《实践论》,顾名思义以实践为中心展开论述。开篇先说明了实践的重要性,然后又详细的从各方面分析“实践”这个词语。全篇当中引用了许多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也打了一些比方使得论证更为具体。这是*的代表作之一,上网搜索便可知道这篇文章还有着很强的政治地位,在革命中起了引导思想的重要作用等等。几十年过去它依旧被人们传送着,以科技的手段出现在我面前的电脑上供人研读,自然也是对它价值的无声肯定。

      但是对于我来说,假若没有人告诉我它的价值,可以确定,我是根本看不出它有这么高的社会地位的,因为我很少接触这么专业的哲学,通俗的说,就是不懂行情,所以发现不了它的价值所在。

      它是俞伯牙,可我却不是钟子期;它是千里良驹,可我却不是它的伯乐。

      让人有一种悲哀的感觉啊。

      人世间千千万万的人,又有多少只是生命的过客,匆匆的来,匆匆的去,何以匆匆,奈何匆匆。

      实践论读后感不过,幸好,世界上还是有许多可以理解你的人的,要不然,又怎会有那么多人称颂这《实践论》呢?《实践论》也不会有如此高的地位了吧。

      再回过头来,谈谈我对“实践”的看法吧。

      众所周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想要知道某件事是否可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实践。所以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实践。“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辨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 阶级性,公然申明辨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 就 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 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辨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 可见实践的重要性。

      然而面对不同的事,实践的方式和遇到的困难也不同。我们应当理性、智慧地实践。实践前先考虑一下执行之后是否会带来伤害和不必要的损失,不可为了好奇心而实践所有的事情,例如抽烟吸毒等是万万不能尝试的;实践过程中还要细心谨慎,认真执行,不要因为细小的疏忽而使得结果差以千里;也不可半途而废,坚定了目标就没有放弃的道理;实践完成后,应该认真总结,让这次实践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实践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不如意,但是,应该尽力去克服解决,才能有所收获。

      请大胆的去实践吧!

      *在《实践论》一文中,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为基础,联系我国的具体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关系。在读完《实践论》以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而这将指导我在以后的生活中的行为。

      *在文中指出“如果要直接地认识某种或某些事物,便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尽管就我们个人而言,我想我们距那些能够变革现实的斗争还是比较遥远的——我们更多的是要去辨别某种或者某些人或者事物的本质,对于我们来说的意义,以及我们该怎么去对待,但是这段话告诉我们如果想要获得对某种或者某些事物的正确的认识就必须得自己去亲身接触,亲自经历,这样才有可能了解到他们的本质,才能够获得最接*事实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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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9 04:31:00
  • 琐记读书笔记

  • 琐记读书笔记(精选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在写道“我”不得不告而别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的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戴领带;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地,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的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藤野先生对*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而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人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事不恭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事迹,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板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像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的另类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老了,累了时,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得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的确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淡朴实,炙热的情感却展露无遗。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的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琐记》的时空跳跃性比较大。开始写的是童年在故乡绍兴的事,后来主要写在南京读书的事情,最后还点到初到日本的情景。中间着重写在矿路学堂的所见所闻。“只可惜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这句话特别需要解释一下。旧时迷信传说,落水淹死的人做了水鬼,必须设法使别人淹死来替代他,才得以投生,教做“讨替代”。

      《琐记》中说,由于这里的池子已被填*,因而“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了。迷信思想中包含的损人利己的阴暗心理,从这种“讨替代”的说法中已可略见一斑。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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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5 19:10:49
  • 窃读记读书笔记

  •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下面为大家带来了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这学期我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读了以后让我受益匪浅。这篇文章主要写作者小时候很爱读书,但因家中十分贫困没钱买书,只好到书店去窃读。生动地描写了作者窃读的乐趣,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当我读到“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几句话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由此想到了我自己,在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故事书、科技书、作文书、漫画书等等,而作者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跑几家书店才可能看完。

      记得有一次,很偶然的和奶奶说了一本书,下午回来,这本书已经到了饭桌上,哈,奶奶帮我买了!刚刚翻开,爸爸就叫我,说西游记开始了,我立刻跑过去,一边看电视,一边漫不经心的看书,突然,我想到了窃读记的片段,想到,作者为了看书去奔波于各家书店,而我呢?

      自从学了这篇文章,我下定决心要改掉不专心看书的*惯。我为作者的好学而感动,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我和作者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如此好的生活条件,我更应该好好学*。要认真地去读完一本书,不应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去读。真正做到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让书真正成为我的朋友。

      傍晚,夕阳把它最后的光辉洒向大地,就跳入了山中。我轻轻拿起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窃读记》主要写了林海音童年时期没有钱买书,只有每天放学后到书店去看书,但是她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可以尽情地看书了,但是又怕书店老板不允许她看,训斥她并把她赶出去。

      林海音多么热爱看书啊!我也和她有几分相似之处。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我本该非常高兴,但我却来到了散发着药味儿的医院,事情是这样的:

      我正在阳台上抱着一本《闪着泪光的决定》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而为主人公的孤单落泪,时而又为主人公拥有了一位知心朋友而快乐无比,小姨叫我给她拿杯水,我百分之二百的不乐意,因为我正看到主人公做那决定的时候,好紧张啊!手心都出汗了,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边走边自言自语:“主人公是剪掉那长长的头发,还是不剪呢?”正说着,突然“扑通”一声,我一脚踩在一辆玩具小汽车上,非常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肩在桌角上磕出了血,“血的代价”呀!“好痛啊!”我叫道,于是,我便来到了医院,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真是不可想像,书籍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智慧,带领我们去发现去创新,让我们更热爱读书,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和谐!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读完《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作者是个很爱读书的孩子,但是她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从这篇课文中我还感受到作者很有自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从”知趣“这个词中感受到的。当作者觉得当时的环境已经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放下书走出去。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被店主赶过一次后,就不敢再来了。还因为她很有自尊,不会让别人来赶她。

      我也觉得作者很聪明,为了读书,我想她是在家里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她为了读书,可以想出那么多小办法来,这更加证明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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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17:53:53
  • 灰塔笔记读书笔记

  • 灰塔笔记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灰塔笔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被一个朋友推荐了一本书,《灰塔笔记》。晚饭后开始看的,书可以说是中短篇,十几分钟就看完了,但是心情一直没有*复。那是在时代背景下的悲剧,艾伦在最后的时候忘记一切,无论是灰塔、母亲亦或是安德蒙。即使知道安德蒙的选择是最正确的,但是看到在战争结束后,曾经的天才艾伦,变成了一个*凡的人,失去他的骄傲与天赋,仍旧有些迷茫。尤其是写到剑桥大学时期的美好时光时,不禁思索,安德蒙对于艾伦到底是怎样的态度。

      即使在文末,我看到在战争结束后安德蒙找到艾伦,仿佛又是一场两情相悦,但是被虚假的记忆填充的艾伦,究竟是不是曾经的艾伦卡斯特呢?我觉得就像大多数读者所认为的一样:艾伦卡斯特已经不可能再爱安德蒙加西亚了,在他被安德蒙送上灰塔的那一刻起。最后的安德蒙加西亚找到的,不过是艾伦卡斯特的影子而已。会与他在金色苹果树下微笑的艾伦早已死去。不是所有主角在一起的结局都叫做HE。之后我又想到了图灵,被那个时代折磨的天才。后世的再多赞颂也不能掩盖当初的悲剧。但是我又觉得,在图灵传中自杀的结局,比灰塔笔记中活着的结局,要美好。希望艾伦喝下那杯咖啡,希望图灵没吃那口苹果。以及,战争会毁灭人格。

      直到全书的后百分之十,才终于明白书名的“灰塔”是什么。这最后的10%确实是灰色基调的。塔,天空,人心。回顾全书,色调从明快的绿,一点一点褪色直到灰,再到最后仿佛又回到了明快的色调,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它表面蒙上的一层雾,让人看不真切。

      安德蒙将艾伦“束之高阁”,他是他的囚鸟,是他独一人的爱人,是“没关系,只要我爱你就行了”的那个爱人。即使爱人已经没有了对他、对他们最美好的过去的回忆。

      毕竟,所有的回忆,有美好的就有哀伤的,所有的故事,有开始就有结束。

      他宁愿他忘掉一切,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是安全的,他才能活下来,他才能继续存在着。

      “存在”对艾伦来说,“存在”的意义是人的经历、人的记忆。消除他的记忆,就是谋杀,当这道指令是安德蒙亲自下达的时候,就是艾伦被自己最爱的人亲手杀死的时候。

      所以“爱”又是什么呢?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面对最爱的人,你要如何抉择?保持理智护他周全,还是愿意与他同入深渊?起初,安德蒙掌握的格局比艾伦大得多,他也确实一直想尽办法护他周全,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早已决定了未来的每一步计划、行动,早已决定了他日后必定会娶*之女为妻,自己不过是大时代背景下的一颗棋子。而艾伦是那个热烈的、奋不顾身的人,万千危险我也要与你同进退,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怎样都无所谓。

      两个抱有不同想法、目的,处于不同角色,有着不同职责的人,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没有退路,没有HE。安德蒙的囚禁因此不会像字面意思上那样邪恶,甚至是他出于“爱”而做出的稍显无奈的选择。

      但,然后呢?

      塔顶,没有继续前进的可能了。塔顶,是deadend啊。

      艾伦的选择,也确实只有两种了。无论怎样选择,对艾伦来说似乎都是不公*的。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安德蒙就是那个引导者的角色,他才是那个决定了艾伦人生的人。

      《灰塔笔记》的`故事发生在英国剑桥大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前。

      它以主人公艾伦·卡斯特的视角展开,这本书就是他在被他所爱之人同时也是军情六处的boss安德蒙.维森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写的日记。

      故事开头,艾伦只是剑桥大学数学系一个很有数学天赋的学生,懂一点密码学知识。他的父母都是密码研究员,在他五岁的时候死于一场火灾。某一次他在图书馆外见到了英俊温和的安德蒙,并对他一见钟情。同时,他无意中破译出一张纸条的内容也引起了安德蒙对他的兴趣,两人的抵死纠缠也从此开始……

      艾伦爱安德蒙爱得纯粹,从对安德蒙一见钟情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变得奋不顾身,他想尽办法要进入普林顿庄园,只想离安德蒙更*,最后还破译出了迷。而安德蒙,他的爱是霸道的,他一次次地推开艾伦,尽管是为了保护艾伦,却深深地伤害到了艾伦,两人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很大的裂缝。到了故事的后来,他不得已将艾伦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虽是不得已,但这个命令却是他亲自下的,对艾伦来说是这是有些残忍的。

      四年之后,战争结束,在灰色眺望塔里的四年已经把艾伦折磨得身心俱疲,他已经不再爱安德蒙,他们在一起安德蒙带给他的痛苦远远大于幸福,爱情已经快走到终点了,眼看着一对壁人要走向分手的结局时,安德蒙却不愿意就此放开艾伦,他找来一个心理医生,将艾伦脑海中和他的那段彼此相爱又彼此伤害的记忆抹去。

      在番外中,他们重新在一起了,艾伦丢失了那段记忆,却又重新爱上了安德蒙,不知道这是幸运又或是不幸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部分就是安德蒙在番外中,为了阻止艾伦翻开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而拿枪指着自己。看到那我心里真是觉得无比悲凉,他们之间曾经那么相爱,可再深的爱一旦有了裂缝,那也无力回天,或许忘记真的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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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18:59:11
  • 《根鸟》读书笔记

  • 《根鸟》读书笔记(通用2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根鸟》读书笔记(通用2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我读了曹文轩写的一本小说:《根鸟》。我一看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我怀着不解而迫不及待的心情,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独自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先生。板金先生的家族得了一种超级奇怪的毛病,凡是这个家族的男子,一到十八岁,便突然不能做梦。板金先生为了追随梦,一直向西走。板金和根鸟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断努力,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

      板金先生到达莺店时,他的人生就要走到尽头了。临终时,他告诉根鸟:要一直往西走,要坚持不懈,一定要找到那个大峡谷。根鸟经历了各种困难,这些困难磨练了他。终于,他到达了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看见白色的鹰在空中飞翔……

      根鸟是一个敢于追求梦想的男孩!读完这部书,让我知道了人在追求自己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一定不能放弃。要像根鸟一样:尽管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往前走!

      其实,坚持是一种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的脚步!我想这和我们学*是一样的,不管理想有多远,只要我们向着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有可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根鸟》。我一看见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呢?我怀着不解而迫不急待的心情,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第一个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但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我的感言:人学会要坚强、勇敢,不要被各种困难吓倒,要像根鸟一样,尽管的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他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住前走!

      如果,我们都拥有像根鸟一样的精神,那在学*上就没有难倒我们的事了!同学们,你们也可以去看《根鸟》哦!

      最*,我读了一本书《根鸟》。这本书可好看了。我已经看了两遍了。

      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上山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的梦里。男孩踏上了寻梦的旅程。他决定以梦为马,踏过成长的阶段。他穿过菊坡、青塔、鬼谷、米溪最后终于找到了梦中之梦!

      这本小说是曹文轩纯美小说之一。文字清澈、优美。我在读这本书时,已经全身心地投入。

      有时,我会黯然神伤;有时,我会开怀大笑;还有时,爸爸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

      故事中的根鸟当然也有受挫的时候。每当这时,他总是想回到自己的故乡,见见自己的父亲。可他的信念坚定,义无反顾地奔向大峡谷

      我边看边想:我也有干某一件事要放弃的时候,可我没像根鸟一样坚定,我半途而废。

      其中有一段写得最扣人心弦,根鸟进入了鬼谷,被疤子抓住来当苦力。他每天都想着大峡谷,最后,终于找到了机会,逃了出来。

      我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了!我的心情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看到结局时长呼了一口气

      结局是:根鸟的信念、坚定感动了天地,终于寻找到了梦中之梦。

      我觉得,我们都要像根鸟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才能成功!

      《根鸟》是一篇非常感人的一篇文章,说了一个小男孩(就是根鸟)他在一天打猎的时侯一只白色的老鹰一直追着他,他觉得很烦,就在要天黑的时侯,哪只老鹰还在他的头顶飞来飞去,他就把哪只老鹰打了下来,看见有一张白色的布条,他就拿来看:

      你好:

      我叫紫烟,我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你能来救救我吗?

      他就把那张白布条拿回去给爸爸,爸爸说那是骗人的不能相信。可根鸟执意要去,于是他就踏上了寻找哪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的路途。

      他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叔叔,已经很老了。他和根鸟一起去西方。

      总之,他最后到了大峡谷。

      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不可能总有回报,回报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的,是要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的。

      在《斑羚飞渡》中的老斑羚与年轻斑羚恰恰扮演了付出与回报这两个相反的角色,老斑羚用自己生命的付出让年轻的斑羚得到了回报,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次付出啊,是的,是有一大半斑羚跳过了悬崖,可又有一半老斑羚失去了生命。每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老斑羚们心甘情愿的付出是为了年轻斑羚能够继续活下去,因为它们也知道,自己毕竟是老了,就算有别的斑羚把它们渡过去,也活不了多久了,,与其让别的斑羚为了自己丧失生命,倒不如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别的年青的生命。可是,在生命的尽头,那些老斑羚难道对生命就一点儿也不留恋吗?不会!绝对不会!哪怕它们是马上要死去的斑羚,也会对生命有所渴望,有所留恋,但是,为了下一代能活下去,它们不得不牺牲自己了。

      这群伟大的老斑羚用行动告诉了我,不论多大的回报,一定是要有先付出的。

      最*,我看了曹文轩的《根鸟》一书,书中主要写了一位名叫根鸟的少年,梦见一位名叫紫焰的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深不可测的大峡谷。根鸟决定救出紫焰,他向大峡谷出发了,一飞冲天。根鸟在寻梦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危机,他的坚强不屈使他突破了重重危机,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让他迅速成长!

      根鸟是个坚强的孩子,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坚强意志,冬天寒风刺骨他不怕,夏天烈日炎炎他受得住。根鸟处事冷静,智慧过人。当他被“长腿”关进了大峡谷,那个峡谷到处悬崖峭壁,动作大一点,就能听到石子掉落的声音,谷底深不见底。只有一条小路通往山顶,但也有人看守。根鸟机灵一动,假装很听从“长腿”这些坏家伙,其实一直在寻找时机。终天有一天,“长腿”和手下开宴会,吃饱喝足后呼呼大睡时,根鸟趁机离开了大峡谷。

      根鸟乐于助人。当看见女演员金枝被“黄毛”这蛮横无理的人欺负时,根鸟挺身而出,扑向“黄毛”,经过一场你死我活的博斗后,“黄毛”被打跑了。根鸟还帮助了老巫师躲开了熊熊大火。

      根鸟是个坚持自己梦想,并努力去完成的坚强少年!我要向他学*的有很多,如处事冷静,乐于助人,坚持理想,永不放弃!!

      我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书名是《根鸟》。

      《根鸟》主要描述了主人翁根鸟为了追求别人都认为是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经历了诸多磨难最后找到梦想。从小就不明白母亲在哪里的根鸟,与父亲生活在一齐。有一天,他进森林捕猎,射死一只极为罕见的白鹰,它发现鹰腿上有一张求救布,他朝思夜想,想救出那个女孩,他去了县城,没找到满是百合花的大峡谷,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三天,他就背上旅行包,将一切安顿好,踏上了西征的旅途,途中他遇到了许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但经过曲折坎坷的寻找,根鸟最之后到了梦想中的大峡谷——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是什么力量促使根鸟为梦用了整整四年的青春岁月而去寻找呢?能够这么认为是根鸟那颗火热赤诚的心,让他在艰辛地路途中与人为善,真势待人的诚意感动了很多人。他理解了困难的挑战,凭着永恒的目标、长久的信念,为了自我那不切实际的梦想,经历了无数的坎坷,在幸福中遭遇苦难,在苦难中品尝幸福。梦,激励着根鸟一步步迈向成功。

      “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在《根鸟》中得到了应验,它不仅仅仅教育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而且还要有坚定的信念,有力的精神支柱是到达彼岸的彩虹桥。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我的信条:“当一个人拥有自我珍惜的感情,并能够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能够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坦和温暖。”

      妈妈刚从书店里买回闻名已久的《根鸟》这本书时,我便迫不及待地夺起书津津有味翻阅起来,渐渐地,我沉浸在书中,欲罢不能。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根鸟在打猎时,碰巧遇到了一只白鹰二踏上了寻找一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与那个叫做紫烟的小姑娘的旅程。书中的根鸟,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当我看完全书,掩卷而思时,根鸟仿佛已植入我的心田,久久难以拂去,我常常思索:若我如根鸟般处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又会做出怎样的抉择?。

      在过后不久的一天,学校举行了一场演讲比赛,全班都推荐我去参加,离演讲不到五天,时间相当紧迫,而演讲稿却十分冗长艰涩。我天天晚上都对着墙独自练*,十分枯燥乏味,一直背不下来,两天都还没有一点进展。每当我六神无主,懊恼得直揪头发,怨稿怨自己地想放弃的时候,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根鸟!是的,正是根鸟!在遇到那么多困难,都没想着要放弃,就算是遇到人称是“鬼谷”的地方都毫不觉得害怕,还积极地想尽一切办法要逃离这个地方的根鸟,他是如此地执着与坚定!而我呢?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演讲而已,那为什么我就要放弃呢?想到这里我重拾信心,重新调整自己,将演讲稿逐字逐句地推敲,并向老师请教演讲技巧,改变了原来的练*方式,试着把以前只敢在心里默念的大声念出来;试着将坐着机械背诵改成站着抑扬顿挫地朗诵;从原先枯燥的半个多小时,到现在不知不觉一练就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终于到真正演讲的时候了,由于胸有成竹,因此毫无悬念地,在台上的演讲十分流利。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得了第一名,并赢得了阵阵掌声。那就一刻,我心中喜悦的不仅仅是演讲的成功,更多的是超越了自己后的成就感。这,正是根鸟精神吧?!

      我感谢《根鸟》,更感谢阅读!正是阅读,让我学会了坚持不懈。也正是阅读,让我明白只要有恒心,一切皆有可能!

      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叫《根鸟》的书,使我领悟到了许多知识。

      根鸟在打猎的时候看见一只白鹰,他叼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女孩掉进峡谷里向大家求救。根鸟总觉得这是恶作剧。但是这条求救的消息和这个女孩的身影一直闪现在他的梦中。于是,在父亲的鼓励下,根鸟踏上了寻女孩的路途……

      我读完《根鸟》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根鸟是一个善良、坚强、勇敢并敢于坚持的人,根鸟在这期间已经长大了,学会吃苦,在寻女孩紫烟时根鸟的腿都要走断了,可他还是坚持要走,但是我才走了几百步就喊累了,比起根鸟,我差的多了。所以我们更应该学*根鸟他的那种不放弃,坚持努力的精神。而且在在我们*时的学*和生活中,也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我们应该向老师多问几个为什么,然后找出解决的方法,经过思考,最后去解决困难。

      这是一本讲述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为了寻找自己的梦、寻找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子,而历尽艰辛的成长的故事。

      首先,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根鸟为了寻找自己梦中的大峡谷,面对各种困难却不怕,而坚持梦想,永不放弃、执着的精神,而这种精神也正是应该让我们学*的精神。

      其次,根鸟在寻梦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善良的人,比如他的父亲、板金、独眼老人等。他们并没有因为根鸟的想法离奇取笑他,而是帮助、鼓励他追逐自己的梦。虽然他们都已长眠,可他们为了帮助根鸟所做的努力和付出,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们每个人都有梦,可是我们在追梦时,遇到困难是否也能像根鸟那样坚持到底呢?读了《根鸟》后,它让我明白任何时候都应该在面对困难时不退缩,不要怕,这样我们才会慢慢成长,渐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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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01:21:03
  • 《白牙》读书笔记

  • 《白牙》读书笔记(精选8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白牙》读书笔记(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翻开书,我就被冰天雪地,阿拉斯加荒野,淘金者的历险,饥饿又残酷狡猾狼群吸引住了。温州四季温暖,温州没有狼群,感谢白牙为我增加这么多的知识。

      当我看到母狼和公狼为抚养小狼白牙历尽艰险时,爷爷在旁边说:“你爸妈在外面工作比狼还辛苦呢!”我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我看到白牙帮助母狼杀死了大山猫,吃了山猫的肉时,爷爷对我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规则。”我想起了爷爷花园里今年的淡竹叶被鸭草灭了,矢菊被二月兰灭了,虎耳草被蝴蝶花来了……我要做强者,在竞争中前进。

      《白牙》告诉我们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白牙的第一个主人用痛打结合护卫的教养方式,使白牙成长壮大,将白牙当作了劳动的工具,由于对白牙没有感情就把他卖掉了。白牙的第二个主人把他关押,暴打,当作赌博的工具,与别的狗殴斗残杀,把他推向了仇恨的深渊。白牙的第三个主人用爱教养他,使他成为了一只忠诚的善良的狗。

      《白牙》是个英雄,他不怕群狗的围攻,一次次地击败了狗中的强者,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与牛头的生死搏斗,仿佛看到了NBA伟大球醒科比为了湖人出线,三次受伤最后倒下场面,我被他们的壮烈行为而感动。

      为了等自己的主人回来,《白牙》四天四夜不吃饭,它一直在担心主人的安全,我为《白牙》的忠诚而感动。

      《白牙》是个领袖,他领队的雪橇总是走得又快又好,《白牙》是个警卫,是他用生命和鲜血保护了主人及小孩的安全。

      读读《白牙》吧!因为他是只人性化的,与众不同的狼狗。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在这个轻松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那本书就是《白牙》。它上我懂得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白牙》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条狼狗,它从小就离开了父母,生活在一个时刻充满危险的环境里,它身边都是一些心肠恶毒的人。因此,它非常凶残、多疑。可当它换了一个爱它,温柔的新主人后,它变得和新主人一样,善良、忠诚,也不乱咬人了。它成了一条好狼狗。

      在生活中,不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吗?有许多人交了心地善良的朋友,自己也渐渐变得和他们一样,善良、乐于助人。而有的人以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为友,受他们的影响,也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这不正反映了”*朱者赤,*墨者黑“的道理吗?

      是啊,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慢慢地变成和那些人一样。如果我们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好,那么,在交朋友时,就应该选择那些待人忠厚、诚实守信、且大方大度的人来做自己的良师益友,学*他们的长处,常和他打交道,向他请教。如果我们认识了那些不善良的人,那就要少和他联系,或者教他变好。这样,不是也帮助了别人吗?我相信,只要经常和好人在一起,和他一起了取长补短,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完美!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在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所产生的一种对命运与前途的担忧,被称为生态忧患意识。人类所从事的那些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活动,通常会造成生态危机。如果人类丝毫感觉不到生态危机的存在,盲目乐观,最终将会导致灭亡。在美国文明发展之初,飞速发展的工业文明使得生态遭到破坏。杰克·伦敦在《白牙》中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残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的场景,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生态忧患意识和对人类残害、残虐以及猎杀动物的愤恨,字里行间充满着浓郁的忧忌意识与悲悯情怀。《白牙》中的斗狗情节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异化以及人类道德的沦丧,这也是作家面对人性扭曲所表现的一种忧患意识。斗狗参与者以动物之间的残杀作为娱乐与消遗的方式,可谓人性扭曲到了极致。

      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

      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前几天,我读完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充分地让我体会到动物界的弱肉强食。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条狼(或者说是一条狼狗,因为它父亲是狼,母亲是狗,但它充满了野性。),它一生出来就遇到了饥荒,他从小就懂得了:你可以去抢比你弱小的动物的食物,但比你强大的动物也可以抢你的。后来,他前后落在了三个人手里,前两个人,经常打骂它,养成了他乖僻的性格,讨厌人类抚摸它。但第三个人对他很好,所以它很爱主人,还两次救过主人的命。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跟着第一个主人格雷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格雷不知道白牙是一只狼,只把他当成一只英勇善战的狗,但狗群们知道,它一接*狗群们,以嘴嘴(狗名)为首的狗群,就咬它,白牙刚开始没有经验,每次都要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几次之后,他知道了如果是狗群们一起追来,要跑,等哪只狗和后面的拉开了距离,就转头咬死他。再跑。这种事情给我很大启发,有些时候知难而进是极为傻得,不如急流勇退,反而更好一些。

      白牙退后不是因为它胆小、懦弱,反而它很勇敢,最后一个故事讲得是,一天夜里,主人家里来了一个越狱犯,白牙察觉到了,但他不出声,反而是紧紧地、悄悄地跟在罪犯后面,时机到了他猛地扑上去,把罪犯制服了,才大叫,但他也被罪犯拿的棒子打伤,白牙被棒子打了很多回,它早已怕棍子怕到了至极,但正因为主人对他好,所以他为了主人仍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白牙,我佩服你的勇敢,你的智慧,还有你的忠诚。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和《野性的呼唤》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

      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残虐,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

      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走路了。

      我们也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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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10:18:28
  • 幻城读书笔记

  • 写作
  • 幻城读书笔记(精选9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幻城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得读《幻城》的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块大陆上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不要,其实他对依赖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在黑色的风吹起的日子,在看到散雪鸟破空悲鸣的日子,在红莲绽放樱花伤逝的日子里,在你抬头低头的笑容间,在千年万年时光的裂缝与罅隙中,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这是最温柔也最残酷的囚禁么?反反复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每次的感觉都不一样,每次的心境也都不同。这是《幻城》里的一段话。当时看这个的时候还很小,这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小说。从幻城的第一章——我的名字叫卡索……起,我觉得凡世是这样的萧琐。整日想着那样的日子降临。直到读完了不是后记的后记之后,我才颇有了些感触。在幻雪的帝国里,难免有着尊贵和下jian。释起初是让我怜爱的,不过就是因为身份和实力,毁灭了一切。可是当卡索在幻影天用寒气缭绕的三棘剑刺过释的时候,我却有些黯然。这就是我最为憧憬的世界么?红莲绽放了大地,火光冲天,在心头难以抹去。可是还记得封天在长街尽头的身影,已经迟暮,脸上确总是带着对王鼓励的笑。当年雪雾森林里的婆婆未曾老去,红莲终将绽放,命运之轮即将开启……卡索成了最孤寂的王,整日对着屋顶的明月放歌。唱着独角兽上的犁落,唱着鱼人宫殿里的岚裳,唱着抱在怀里安逸地唤他“哥

      响了最是妖娆的葬曲。星轨死在了祭星台,让我耿耿于怀。记得当乌鸦,凤凰都陨落的时候,西方护法现身,我始终告诉自己那不是星轨。星旧后来的毅然也让我哭笑无泪。日子一天天过去,有些时光却忘却不掉。可是那样是真正的自由么?记得在听竹轩的院落里,潮涯在一旁抚琴,为一切失去的灵魂一遍遍奏着安魂曲,直到灵力不支。皇柝沉默不语,樱花树因为凋零剩下的最后一瓣花叶落上他的肩头,他却没有支起幻术屏障。这又让我想起了释,在凡世的日子里,在幻雪帝国的日子里,大雪一落就是三百年,他却从来不用幻术挡住这纷纷扬扬的雪花。只因卡索曾经不用屏障挡雪的*惯。释杀掉了许多人,都是不该死的人,可是我到最后才知道不是他的错。也只是因为卡索曾经说的要和释隐居一世,不受凡事的喧嚣。所以,卡索的皇位让自己改变,让自己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一切一切。可是他却没有感觉到,就只能孤守自己的帝国。从那以后,释死了以后,他就没有笑过,也看不到释灿烂而又邪气的笑,听不到犁落双手交叉跪在他身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不能再亲吻弟弟的额头,不能再跟樱空释流亡于凡世间。

      这让我又想起了那个梦境,是那样绚烂又美丽。前世的散雪鸟为了炼洇石囚人的自由,将自己的血染红了整个石壁,囚人也带着那万斤重的巨石落入海底。还记得在那时的囚人说,如再一世,他想成为幻雪帝国的王子,冷漠孤寂,却可以自由一世。还记得释死的时候,幻影天绽放了妖艳的红莲,所过之处温暖如春,“哥,请你自由的歌唱。”……西方护法的那个凡世血腥而又真实,在那里死了很多人,他们原本应该快乐的活下去,可是却逃不过厄运。我总是在想,一切是不是因为卡索?他的一意孤行。见到了渊祭,她说的话根本就是诳语。可是卡索却相信了。我在想,难道释只是人偶?是一把泥土么?卡索是不是有些,绝情?可是他注定孤独的等下去。从神山回来,原本守护在他身边的人回到了自己的领域。直到,那几个人的重生。剪瞳,离镜,罹天烬。卡索居然可笑的把剪瞳和离镜的身份认错。竟然把离镜认为是犁落,她可是曾经为她的王掌灯的小鱼人岚裳啊。呵。可是卡索永远也都不能知道了。

      记得读了《幻城》的第一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第一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全部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在这块大陆上进行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自己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自己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我们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尽管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我们不要上来,其实他对我们十分依赖尽管我们也是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自己,尽管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这两日,我读了一本玄幻小说,小说名字叫《幻城》。

      书中主人公卡索和他的弟弟樱花释之间的友情十分的深厚。卡索为了保护他的弟弟用幻术杀死了一个人,他们流亡在凡世30年,在一场大火后火烧伤了樱空释的眼睛,而卡索知道那场大火是樱空释放的后,并没有去责怪他,樱空释为了让他哥得到自由,去学了火族的幻术并去取得皇位。当卡索听到婆婆对樱空释的怀念时,感到一阵阵尖锐的忧伤从心脏上划过。卡索从释的梦境挣扎着醒来时他泪流满面,压抑而膨胀的难过,从胸膛涌出喉咙,眼泪象滚烫的火流过面颊。

      前世时卡索是一个因触犯禁忌而被囚禁的巫师,樱空释是一只霰雪鸟,霰雪鸟为了那人的自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头撞死在那岩石上。

      蝶澈和她的小哥迟墨情谊也很好,她为了不让小哥哥迟墨饱受痛苦便将他杀死,便犯了法典而被王罢免了她的巫乐族的王位。

      星旧和星轨之间的感情也非常感人。星轨为了能让他哥哥在他250岁之后依然看见他,不顾及自己的尊严和被别人唾骂的危险,义无反顾当上了西方护法,司暗杀。

      可见呀情谊是多么可贵啊,但我们许多人往往就是被一个情字遮蔽了双眼!

      “哥,请你自由地……”故事就是由这句话拉开了序幕。

      冰族、火族、幻雪神山。生离,死别。在生命繁华的尽头命运如同交织了一张大王,网住了悲伤后那朵硕大的花。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游戏之后只剩下怅惘,命运关上了生命之门,最终,只带走了那个幻灭的梦。释,卡索的弟弟。为了哥哥那个永不可得到的自由,最终死在了哥哥的剑下。血如红莲般盛开,那句叹息“哥,请你自由地……”在长空中蔓延着。书的结尾是卡索对释说: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卡索,樱空释,岚裳,星旧……他们都被命运开了玩笑,年华葬类。亲情,友情,就在繁华后沉沦……

      《幻城》是以亲情为主题的小说同生共死,并肩作战,追寻自由。不过,结局终究是个遗憾。我在《幻城》里遨游,发现时光飞逝得那么快,每当开到释和星轨的梦境时,我总是哭得一塌糊涂。《幻城》同时也告诉了我们,这个世界是有阴谋的,善良的背后是一场悲伤的葬礼。惟有亲情这朵美丽的花,在生命的最终章依旧盛开在颠峰之上。

      《幻城》,一部旷世之作,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凤凰的挽歌,还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心灵的一次洗礼。彼岸边那只孤独的霰雪鸟还在悲伤的绝唱。卡索,你还在樱花树下叹息吗?释,你还在为王追寻那不可得到的自由吗?饕餮早已停止了哭声,天空已不在变蓝,曼佗罗蔓延着死亡般的黑色,鸢尾已斩断了前世的缘,悲伤即将上演。

      迷离的月色中,是一场华丽的游戏,游乐园里,旋转木马早已停了下来。夜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一切只不过是命运开了个玩笑罢了……

      满西楼风又起,枫红水绿,流浪往事里。

      昨夜沉香应犹在,我自狂歌,夜色深处笑几许。

      修道红尘多艰辛,憔悴斯人,长剑破空乱马蹄。

      谁留意,豪歌飞处,尽是强笑泪青衣。

      ——题记

      又一次看完《幻城》,终于发现自己还是不可避免地喜欢上了那种空灵而且弥漫着淡淡哀伤的文字。很虚幻,就像月神手中用月光凝成的剑一样,仿佛轻轻一掸就会消逝在风花雪月的虚无和缥缈中。然而月光也可以是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它最善于穿透人们的心扉,撩起氤氲一样模糊的雾气。雾中不一定有实物的存在,因为雾本来就可以化为各种形式,身在其外,觉得里面包罗万象,无奇不有;可是渐渐融入其中,往往又觉得迷惘。

      不知在夕阳淡去的时候,卡索是否叹惋喧嚣后的宁静,看风吹破河流上的灰色,撞入夕阳的怀抱;是否盲动在温柔的光线里,看到如自己一样的影子不断地拉长,映在时光的明镜里;是否归复于这宁静的时刻,朝圣夕阳死亡后,灵魂显圣如其知己一样漫天闪烁的星宿。

      这里总是冬天

      里面住着一些好看的人,还有一些高高在上的爱。雪花和黑剑一样锋利。忧伤像失重的围巾一样缠住人们的脖子,人们错愕地抢起这团不断勒紧的温暖,听到一些希望在断裂的声音。故事里的一切都这么阴差阳错,所有的都是个错误的轮回,前世未完结的梦无法弥补的缺憾,今世还不清,扯不断。可是,没有人要离去。故事继续上演着这波光潋滟般的梦境……

      这里的爱无限

      信仰,是被风雪擦亮的忧伤,无法触及却早已沉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深蓝。每个人都和这种信仰擦肩而过,并且被它擦伤。在孤独的风里游离和飘浮,所有曾经做伴的人都倒逆着卷进三月的桃花和蒿草里,那个我们不能再遇见的春天。“哥,全世界除了你,别人都不重要。为了你,我可以毁灭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当听到樱空释对卡索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空前无力的眩晕。我不明白为何一个弟弟会肯为自己的哥哥做这么大的牺牲。到底,在他眼中哥哥撑起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甚至,为了他哥哥——他心中惟一的神,颠覆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我突然想到了星轨对星旧,还有蝶澈对迟墨,他们是否也是用这样一种心情来看待各自的哥哥,如同看待大旱三季里惟一的雨水一般,在断开一千里的命脉里固执着传承。夜夜夜夜,在她们的瞳孔里逐渐放大,逐渐雕刻。烧尽天空,露出阴霾。我至今都无法忘怀的是,当樱空释流尽最后一滴鲜血,微笑着亲吻卡索的眉毛。他说:“哥,请你自由地……”我久违的泪水又从眼角悄悄滑落。

      这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游戏

      游戏,多么玩味、残酷的词语。当前世为了卡索死在樱花树下的岚裳出现在她日夜思念的王面前时候,王竟然把她错认为梨落。而剪瞳那个对卡索致死不渝,那个被封葬在深海宫的梨落。今世却永远失去了卡索的爱。卡索错误认为她就是岚裳,那个让他心怀歉疚的岚裳。最让卡索心痛的是樱空释,那个他最爱的最依恋他的弟弟。他变成了火族的小王子是罹天尽是与他不相容的敌人。漫天的樱花雪无休止飘落,当卡索和他都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太迟,当卡索向他无力地伸出手,释抱着卡索哭着说:“哥你为什么不等我回来。为什么!。哥,你终于可以自由地。”血液流过,红莲心碎着绽开。

      一切都象操纵在渊祭手中残酷的幻境,一切像是对卡索对幻雪城一个轻蔑的无情的捉弄,当关上城门的那一刻,谁是谁的救赎,谁又是谁的劫难?或许这时我们的孤独和忧伤都得到了纪念。天还是寒,可是心里却有种不言而喻的温暖。不知不觉中梦境已经进入了尾声。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地付出!

      我不得不说《幻城》是一本充满了离别愁绪的一本书。而郭敬明更是用那一种细腻尖锐的笔法把人物塑造的淋漓尽致,这些优雅的文字中透露着淡淡的悲伤,令人心痛至极。

      初读《幻城》它让我有无线的遐想。我真不知道幻城是否是一个飘渺虚幻的世界,它不曾在人们的心里活过。但并非如此,在这本书里也流淌着他们对凡事的渴望,对完美的追求……这本书里也有酸甜苦辣,也有七情六欲……它完完全全就塑造了一个现在的世界,只不过用一本书把它写得透透彻彻,没有半点遗漏。它写出了一个人心中的呐喊,一个人的心声……《幻城》这本书它伴我走过了3年。在每次伤心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伤心。在每次委屈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受的委屈更多。在我很痛苦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加痛不欲生。

      卡索他用自己的一生来完成一个信念。他要让他的弟弟复活,但他也永远也没有想过,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多少努力也汗水甚至会付出自己的生命。卡索爱他的弟弟,在杀死樱空释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让我不在被这刃雪城困住,为了给我自由。释和我一样,都想给给对方自由,但这却迎来了一个误会。在让释复活的过程当中,我都会十分想念释,但我知道我一定会让你复活,等待着重逢的那一天,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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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08:58:23
  • 有关唐诗的读书笔记

  • 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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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谁含愁独不见

      ——读《唐诗三百首》(孙洙编)

      诗者,兴盛于唐,故后世以“唐诗”为大。清代孙洙因当时通行的《千家诗》“工拙莫辩”而采选编辑了《唐诗三百首》,广为流传。三百余首诗,或取之情真意切,或取之语言工丽,或取之音韵和美,为世人展现了由诗谱写的唐朝乐章。

      大唐自乱世中崛起,太宗时期对外战争频繁,征戍是社会生活中一个重要部分。不少的佳作,都是源于诗人对离别的描写、对故乡的思念、对祖国的忠诚和对未来的期盼。如沈佺期之“为谁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如宋之问之“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无不使人叫绝。

      唐初有开元之治,有张九龄这般“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的贤明高尚之士,却也免不了受到“可以荐嘉客,奈何阻重深”的对待,被李林甫、牛仙客之流排挤诽谤。

      边塞诗人岑参,诗句雄浑豪迈,笔力刚健,与高适并称“高岑”,代表唐诗中的边塞诗派。但就是这样一个多年生活在塞外,能高咏“君不见走马行船学海边,*沙莽莽黄入天”的男儿,也有“誓将桂冠去,觉道资无穷”的抑郁情怀。

      善于边塞诗的七绝圣手王昌龄,却并不提倡战争。他同情“从来幽并客,皆共黄沙老”,批评“莫学游侠儿,矜夸紫骝好”,哀悼“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最爱那首七绝:“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不知愁却见愁。

      著有《黄鹤楼》和《长干行》的崔颢,也曾“借问路旁名利客,何如此地学长生”,大叹仕途坎坷。

      王维在山水田园诗上的成就无人可比,其诗句中体现的洒脱与自得,受到很多人的赞赏。但事实上,王维并非全身心投入隐居,他仍在朝中为官,只是在蓝田南山置备有房产,半官半隐。早年他仕途不顺,安史之乱后险些被皇帝当做叛徒治罪。还好有弟弟王缙为他求情,皇帝才从轻发落。也就是这之后的诗,大都表现对精神解脱的渴求,主调消极厌世。若说喜欢,王右丞的`诗真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行到水穷处,坐看云

      起时”、“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等等,哪个不是美不胜收。可惜食君禄而不为君忧,可谓是愧对了年轻时的抱负。

      和王维比起来,孟浩然算是一位隐士。孟襄阳之山水诗不比王摩诘差。但这个长年隐居鹿门山的人,更多时候还是表现对友人的思念,和自己的孤寂。所以不难想象这位诗人写下了“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这样对官场表示渴望的句子。不论他对仕途表现出多么大的反感,到底还是因为他求官不遂。后来受到张九龄启用,他仍是出仕,做了一个从事。

      唐诗万首,李杜为尊。诗仙李白绝对是家喻户晓的,小孩子背唐诗大概也都是从“床前明月光”开始。作为教科书上的风云人物,李白在官场倒并不得意。但他与大多数诗人一样,都希望入朝为官一展宏图*步青云,自“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可见其豪情壮志。而“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更是风流倜傥。我也一度为李太白的豪饮而绝倒,认为能“斗酒诗百篇”才叫喝酒,否则就是在糟蹋酒。书中只录《月下独酌》中一首,但其二中的“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更让我觉得杜康酿酒,就只为了这个男人。可惜就像世人误以为“上船”就是“登上船只”一样,李青莲的豪迈也被误读。盛传的“贵妃磨墨力士脱靴”,并非是藐视*的表现。如果他藐视*,也只是因为他不是*罢了。李白一生,空有一腔热血,并没有在政治上做出任何建树。留给*的只是他“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诗句——又或者,只是穷极无聊,写诗发泄。我绝对是喜爱他的,因此才觉得他可怜。另外,“不上船”指的是敞开衣襟,不系上扣子。《康熙字典》有记载:“衣领曰船”,“或曰衣襟为船”。

      而另一人杜甫,要说的就少多了。人称“诗圣”的他,让人第一想起的并非他的诗句,而是他端坐远眺的那张画像。这位一生多灾多难的老先生,笔下诗句大多是描写人间疾苦,抒发忧国忧民。虽被称“诗史”,但鲜有人爱,毕竟还是《长相思》比《兵车行》更富浪漫主义色彩,更惹人喜爱。对这位“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的老先生,只剩惋惜。

      唐诗之美,绝非庸人三言两语可以尽述。还记得高中时,学的最好的是语文,但语文卷子里得分最低的就是诗歌鉴赏。让我写出那些死了几百甚至上千年的人的思想感情,曾经一度令我抓狂的想撕掉卷子。当初为了拿到分,读了无数诗词,还把打动我的全部抄下来。抄着抄着,就真的爱上。后来也不在乎得多少分,在别人背《高中生必背50篇》的时候,我拿着我抄的满满一本子,反复诵读。

      如今也不用再在乎那些家伙的思想感情,却被俗世迷得乱成一团,很少再翻阅。但那个本子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当我真正找不到依托的时候,翻开一看,读到那些被尊为神的人或为功名利禄或为红颜知己动了愁吟,就还明白,世间的人和事没有完美的,既然有人能愁的如此美丽,为何我的欢乐不能。

      为谁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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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2 21: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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