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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天我看完了我是一只狐狸狗的故事,讲述了白狐狸狗“斯诺”在一个家庭中的温馨逗趣得欢乐时光。
在斯诺刚进家门的时候,他就爱上了这个家,这家的爸爸也就是它的男主人,是一个爱讲笑话、爱孩子的人,孩子们则是三个女孩儿,大女儿樱樱,二女儿琪琪,三女儿玮玮,樱樱已经十一岁了,懂得怎么爱狗,在每天星期日都回来给她梳毛,二女儿因为功课忙,不怎么接触斯诺,但每天晚上也会来和他说晚安,三女儿玮玮只把他当玩具,但斯诺知道玮玮也是爱他的,只是她太小不懂得如何照顾他,她的女主人也为了他添加了许多工作。
最后觉得自己太麻烦,斯诺离开了这个家,离开了一切。
这本书讲了一只白色的狐狸狗,它叫斯诺,它有一个男主人,有一个女主人,还有三个活泼、可爱的小主人。斯诺把它的男主人叫“爸爸”,女主人叫“妈妈”,还有那三个小主人分别叫樱樱、琪琪和玮玮。其中樱樱最大,琪琪是第二,玮玮就是三个中最小的。斯诺是被妈妈买回来的,所以斯诺开始不太适应离开狗妈妈的生活,可是当它过了一段时间这样的日子后就慢慢融入了这个大家庭。 一眨眼的功夫,斯诺从一只小狐狸狗变成了一只中年的狐狸狗,“爸爸”和“妈妈”也从年轻变老了,三个小主人也变成了背着书包上学的小学生。虽然他们一家五口都仍旧一直爱着斯诺,可他们因为工作和学*都忘记了斯诺。 因为它不想给这个家庭增加烦恼,也不想成为这个家庭的拖累,所以它一直希望有人能主动把它带到另一个家去养,这样全家人就不会担心它了。有一天,它的愿望实现了,斯诺的邻居把它带到了乡下的家里。
这本事我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到斯诺写信的那块儿都很感动。尤其是:“你们的斯诺在公路上跑得多可怜,你们还记得小时候我这个会跑的白绒球吗?”我觉得:“狗也是有感情的,人也一样但人绝对不能来因为摆自身的脾气而带给狗。狗也是会生气的。
在这本书中,最值得一看的地方就是书中各个地方都是以狐狸狗“斯诺”的角度的眼光的视角来看世界。特殊的视角,对纸本书增添了许多天真,可爱的思想。还有,作者巧妙地把我们*时觉得单一的狗语翻译成了人的语言。并针对“斯诺”的角度来描述事情。给予了这本书活泼和逗趣。”
暑假里,我还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我可喜欢它了,因为这里面讲了狗对人的忠诚和狗狗与人类之间的友情,使我深深的被打动着。
这本书是以小狐狸狗斯诺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的。女主人“妈妈”和男主人“爸爸”家里的三个女孩,分别是:大小姐——樱樱,她可爱、温柔,还经常关爱斯诺,所以斯诺非常喜欢她;接着是二小姐琪琪,琪琪是个善于发现的好孩子,也是斯诺的好老师;还有三小姐——玮玮,她是斯诺的死对头,因为在她眼里斯诺并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小动物,而是她的玩具,所以斯诺非常害怕她。
最让我感动的是斯诺抓小偷的故事:有一天晚上,它正在看门,突然,一个黑影靠*了“妈妈”一家,斯诺赶忙站起来,呀,原来他是个小偷!本来,它想大声的向“爸爸”发出警报,可没想到,竟然发出了“呜——呜——”的叫声。“你要叫的话,我就用木棒打你!”小偷恶狠狠的威胁道。但斯诺并不害怕,而是鼓起勇气,“汪汪”大叫起来。这下可叫醒了全家人,小偷看见大家都醒了,只好仓皇而逃。爸爸高兴地表扬了斯诺。但最后,因为一家人太忙了,就没有时间照顾它,最终,斯诺还是离开了他们。我的心不禁有些伤感,因为斯诺并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
通过这个故事,我越来越喜欢狗了,因为狗的忠诚使我感动,狗的精神值得我学*!
在暑假,老师推荐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儿童文学读本,这是林良爷爷笔下的一本杰作,还有《小太阳》、《早安豆浆店》、《回到童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狐狸狗,离开了自己的母亲,成为了一户人家的“守门人”有了斯诺这个名字,后来经历了台风,与病魔战斗,还过了一次隆重的生日,到了后来,因为这户人家太繁忙,所以,把它送给了隔壁的伯母,最后它又搬了几次家,最后一次竟然搬到了山里的一户农家,就再也回不来了。
林良爷爷运用第一人称描述了白狐狸狗“斯诺”,显得炯炯有神,活灵活现,也让我知道,他们并不是不爱斯诺而是他们的事业让他们脱不开身,使我感动的便是斯诺给它的“家人”的那一封信,那封信里面有着“斯诺”对它的“家人”的思念,当他们再次相见时“斯诺”发疯似的大叫并撒开腿向他们住的地方跑去,但是没那么幸运,他们乘车走了没看见后边小小的“斯诺”,最后和家里的每一个人都说了几句话,他想“我”如果能有信纸、信封和邮票一定要给家人写这样一封信。
这本书生动有趣,希望以后有更多人能阅读它,感受它的精彩!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我是一只狐狸狗》。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看,里面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名叫“斯诺”的狐狸狗。“斯诺”用它的眼光看人的世界,给书增添许多天真有趣的元素。
“斯诺”的主人家里有三个孩子分别是樱樱、琪琪、玮玮,它刚来家里,他们都很用心地照顾“斯诺”。但是五年后他们变得越来越忙,都没有时间照顾“斯诺”了。“斯诺”不想成为他们的累赘,就下决心离开。
我印象最最深刻的是最后一篇《一封信》。
斯诺离开主人家却还想着主人一家,我都伤心地哭了。如果我是“斯诺”一定也会写一封信:“爸爸妈妈,你们太忙了,好好休息一下吧!三个孩子们,祝你们学*进步,天天向上。我好想你们啊!”小狗是多么善良啊!
如果我有一只狗不管再忙,不管再累,我都会尽心尽力的照顾它。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字叫《我是一只狐狸狗》 的书,作者是林良先生。
“斯诺”来到这个大家庭时刚满月,它的名字英文的意思是“白雪”。它把自己也当成林良先生家的一份子。“斯诺”喜欢家里的爸爸、妈妈和三个姐姐,大家也是非常喜欢它。故事中最感动的是:有一次,“斯诺”生病了,一家人都很着急,急忙把“斯诺”送进狗医院治病,让“斯诺”自己感觉到了家人的温暖,觉得自己像林良先生家人一样重要。“斯诺”讲了它在林良爷爷家里六年的生活故事,在爸爸、妈妈和姐姐们的照顾下,它慢慢长大,也带给了全家人很多快乐。最后,“斯诺”离开了这个大家庭,不过它一直不停地思念着他们一家人,因为林良先生一家人也很想念“斯诺”。
这个故事很让我觉得非常美好也非常感动,我喜欢“斯诺”,同时也非常喜欢“斯诺”讲的故事。
这本书,是一只狗的自述,我读完后泪流满面,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说得让人无法反驳……
我是一只狗,一只“不大爱洗澡的六岁的白狐狸狗”没错,这就是小狐狸狗斯诺的自我介绍。它在三个家待过,对它来说,就像三个世界。不管怎样,到哪里,斯诺永远不会忘记把它抚养六年的琪琪一家,在这本书的最后,是斯诺给他们写的信,我看一行,就流一滴泪,斯诺对他们的怀念似乎到达了无止尽的地步,只可惜,这封装满思念的信只能一直留在它的心里,当然了,狗不会写字,不会买邮票,不会寄信。斯诺啊,我要是捡到了你,一定把你送回琪琪家,好吗?他们一家现在一定也很想念你呢。我十分喜欢斯诺,机灵,勇敢,忠诚非它莫属,不顾一切保护主人的品质在斯诺身上也挥之不去,不一定所有狗都可以像他这样的。
合上书,我感受很深,斯诺真的是一只好狗,这本书,用一只狗的视角,让我感受到了无尽的善良和温暖。
在这暑假里,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斯诺和“爸爸”、“妈妈”、樱樱、琪琪、玮玮之间发生的故事。我认为这本书非常的好看,因为作者尤其是把狐狸狗斯诺揣摩得很细腻生动,所以我特别的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要向斯诺学*,学*他的勇敢。他的胆子非常小,但他还是去守夜,居然还把几个坏人给吓跑了。我想,我只要有斯诺的精神我讲我变成一个更优秀的学生。
我喜欢《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我是一只狐狸狗》,拿到书我就看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狐狸狗离开妈妈,到了一家人的就家里,从此就讲着这只狗在这家人身边的五年时间里发生的事情,最后为了不托他们后退,就离开了那个家,被邻居收养了,开始了新生活,没过多久, 邻居坐月子,把它交给了乡下的母亲,后来又说它糟蹋油米,就把它放生了。但这只小狗从来没有忘记那家人,有一次它碰见它的'爸爸了,却没有追上。
暑假,我看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著名作家林良写的一本书。书中是以狐狸狗斯诺的角度来介绍它这一生所发生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莫过于《守夜》了,因为斯诺已经很大了,应该像别的狗去守门了,并且斯诺也经常在家里大小便,搞得家里有一股异味。所以“妈妈”(斯诺的女主人)就让斯诺去守门了。斯诺的胆子却不怎么大,并且有一声动静都很害怕。在一天晚上,斯诺还遇到了一个小偷。斯诺害怕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它很想大声的犬叫,但是嗓子眼了只发出呜呜的声音,所以小偷不怕他。这时候斯诺突然想到妈妈叫它来守门,就是信任它。它们狗就是要保护主人,哪怕牺牲自己的性命。想到这里,它就无所畏惧,大叫起来,小偷受到了惊吓,急忙逃走了。从此以后,斯诺变得越来越勇敢了。可以说是一位守门的老手了。可它还是保持着第一次守门的警惕,让大家都不由的称赞他。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勇敢,大胆的尝试,这样才能干好这件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玮玮了,她活泼、可爱、又善良,是这个家里的小活宝。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我是一只狐狸狗》。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看,里面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名叫“斯诺”的狐狸狗。“斯诺”用它的眼光看人的世界,给书增添许多天真有趣的元素。
“斯诺”的主人家里有三个孩子分别是樱樱、琪琪、玮玮,它刚来家里,他们都很用心地照顾“斯诺”。但是五年后他们变得越来越忙,都没有时间照顾“斯诺”了。“斯诺”不想成为他们的累赘,就下决心离开。
我印象最最深刻的是最后一篇:一封信。斯诺离开主人家却还想着主人一家,我都伤心地哭了。如果我是“斯诺”一定也会写一封信:“爸爸妈妈,你们太忙了,好好休息一下吧!三个孩子们,祝你们学*进步,天天向上。我好想你们啊!”小狗是多么善良啊!
如果我有一只狗不管再忙,不管再累,我都会尽心尽力的照顾它。
今天,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作者是林良,这本书有三个版本,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斯诺”的白色的狐狸狗,在一个家中的经历,他很幸福,最后,他被送到了另一个家中,他很怀念以前的家。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我很喜欢那些故事。
我还喜欢《爬墙的人》这个故事,讲了“我”守夜,看见一个人翻墙进“我”的家,“我”“坏人、坏人、坏人、坏人、坏人!”的叫起来。那个人逃走了。我觉得那只狐狸狗很勇敢,虽然开始他很害怕,还发出“呜喔、呜喔、呜喔”的怪声,但是他后来还是很勇敢的大叫了起来。
对我启发最深的是“妈妈”这一章,我觉得我们应该感谢他人,“妈妈”每天都给“我”做饭、洗碗。在这一篇,我很喜欢“妈妈”,因为她很喜欢给斯诺做事,她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也不打“我”。我们不能不感谢别人,如果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就应该谢谢她。我很喜欢这本书,很好看,并且教会了我很多好的道理。我会把这些道理深深记在我的心里的,这些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最*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斯诺的狗,在玮玮、琪琪、樱樱和她们爸爸妈妈身边度过的快乐时光。
斯诺是妈妈从一个胖太太那里买来的,它很爱它住的家,它的主人都很疼爱它照顾它,给它睡觉的地方,领它到院子里跑,和它一起去散步,和它做游戏,给它洗澡,给它治病,让它看门,虽然开始它不舍得离开母亲的怀抱,但很快就融入到了这个大家庭中。
时光飞逝,眨眼间这个幼年的斯诺就长成了一只强壮的狐狸狗,它的主人也慢慢变成了三个小学生,大家都忙着学*和工作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伴它,斯诺觉得自己给这个家里的妈妈填了许多工作,不想再让大家操心它,于是邻居把它送到了乡下的家里。虽然它离开了玮玮、琪琪、樱樱和爸爸妈妈,但是它一直都思念着它的主人,主人们也一直惦记着斯诺。
我非常喜欢这只叫斯诺的狐狸狗,它胸怀大志,就算牺牲自己也要保护主人,处处替主人着想,我读出了狗对人的忠诚,人们对待狗狗也想朋友亲人一样。所以我们千万要爱护动物,因为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我是一只狐狸狗》讲了斯诺从一个宠物店被买到一个家庭里,从此它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员,跟孩子们一起长大,跟爸爸妈妈一起变老。
我虽然没有小猫小狗一起长大,但是我又一些朋友,从出生到学说话、走路都在一起,再从幼儿园到学校,我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一起长大,我们在一起看书,学*,看电影,甚至我们逛公园的和时候等能遇见。
等到我们长大**了,这些就是我一生的朋友,到我们老了再回想这些事,就是人生最最美好的事情。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段跟我的好朋友在一起的日子,珍惜我身边的这些好朋友。即使是我们现在也会有小吵小闹,但是这都是我人生中的财富,长大了我们再想起这些日子,心里一定会感觉到温暖。
我很庆幸我现在进入了这个班集体,我有着最好的同学,老师,我喜欢我的同学和老师,我要在这个班集体了跟大家一起度过我的小学生活,我要好好的爱我的老师,爱我的同学。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我是一只狐狸狗》,讲述了一只叫斯诺的狐狸狗从小到大的经历。
斯诺是一只白毛的狐狸狗,它和三个女孩和女孩的父母一起长大,斯诺喜欢他的三个小主人,大姐善良,喜欢陪它说话。二姐温顺,喜欢跟斯诺一起上课。三姐可爱,喜欢捉弄斯诺。斯诺还喜欢她们的父母,妈妈喜欢保护斯诺,让斯诺的心暖暖的。爸爸喜欢和开玩笑,现在斯诺还不知道爸爸喜欢自己吗?我也喜欢斯诺,它很勇敢,在夜间抓小偷,对主人的一切忠诚。
我读了这本书,它很让我感到亲切,养狗真是件麻烦的是啊!可是养狗会给自己的童年添加一份光彩,就像我,也有两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当我来到院子时,狗狗们为了表示它们对我的欢迎,扑上扑下,让我感觉到欣慰和欢笑。我也特别想收养一只狗,可是我爸不同意,觉得会耽误学*,我准备长大了再养,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字叫《我是一只狐狸狗》 的书,作者是林良先生。
“斯诺”来到这个大家庭时刚满月,它的名字英文的意思是“白雪”。它把自己也当成林良先生家的一份子。“斯诺”喜欢家里的爸爸、妈妈和三个姐姐,大家也是非常喜欢它。故事中最感动的是:有一次,“斯诺”生病了,一家人都很着急,急忙把“斯诺”送进狗医院治病,让“斯诺”自己感觉到了家人的温暖,觉得自己像林良先生家人一样重要。“斯诺”讲了它在林良爷爷家里六年的生活故事,在爸爸、妈妈和姐姐们的照顾下,它慢慢长大,也带给了全家人很多快乐。最后,“斯诺”离开了这个大家庭,不过它一直不停地思念着他们一家人,因为林良先生一家人也很想念“斯诺”。
这个故事很让我觉得非常美好也非常感动,我喜欢“斯诺”,同时也非常喜欢“斯诺”讲的故事。
《我是一只狐狸狗》讲了斯诺从一个宠物店被买到一个家庭里,从此它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员,跟孩子们一起长大,跟爸爸妈妈一起变老。
我虽然没有小猫小狗一起长大,但是我又一些朋友 ,从出生到学说话、走路都在一起,再从幼儿园到学校,我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一起长大,我们在一起看书,学*,看电影,甚至我们逛公园的和时候等能遇见。
等到我们长大**了,这些就是我一生的朋友,到我们老了再回想这些事,就是人生最最美好的事情。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段跟我的好朋友在一起的日子,珍惜我身边的这些好朋友。即使是我们现在也会有小吵小闹,但是这都是我人生中的财富,长大了我们再想起这些日子,心里一定会感觉到温暖。
我很庆幸我现在进入了这个班集体,我有着最好的同学,老师,我喜欢我的同学和老师,我要在这个班集体了跟大家一起度过我的小学生活,我要好好的爱我的老师,爱我的同学。
这本书,是一只狗的自述,我读完后泪流满面,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说得让人无法反驳……
我是一只狗,一只“不大爱洗澡的六岁的白狐狸狗”没错,这就是小狐狸狗斯诺的自我介绍。它在三个家待过,对它来说,就像三个世界。不管怎样,到哪里,斯诺永远不会忘记把它抚养六年的琪琪一家,在这本书的最后,是斯诺给他们写的信,我看一行,就流一滴泪,斯诺对他们的怀念似乎到达了无止尽的地步,只可惜,这封装满思念的信只能一直留在它的心里,当然了,狗不会写字,不会买邮票,不会寄信。斯诺啊,我要是捡到了你,一定把你送回琪琪家,好吗?他们一家现在一定也很想念你呢。我十分喜欢斯诺,机灵,勇敢,忠诚非它莫属,不顾一切保护主人的品质在斯诺身上也挥之不去,不一定所有狗都可以像他这样的。
合上书,我感受很深,斯诺真的是一只好狗,这本书,用一只狗的视角,让我感受到了无尽的善良和温暖。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非常好看,作者把叙述的任务交给了那只白狐狸狗“斯诺”,不但这里有趣,而且作者把小狗的汪汪叫变成了词语。这本书揣莫得非常细腻生动,最好的一点就是在于用白狐狸狗“斯诺”的眼光看人类的世界。作者运用特殊的视角,增添许多天真可爱的思想,值得我们看。
这本书描写了台湾生活的人们,并且也少量的描写了白狐狸狗“斯诺”的命运。这本书不但丰富幽默,但也很感人,独特的视角吸引了我,作者从这一方面巧妙运用,塑造出截然不同的风格。我很喜欢作者把声音翻译成狗语,这样使这本书逗趣。
在这暑假里,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斯诺和“爸爸”、“妈妈”、樱樱、琪琪、玮玮之间发生的故事。我认为这本书非常的好看,因为作者尤其是把狐狸狗斯诺揣摩得很细腻生动,所以我特别的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要向斯诺学*,学*他的勇敢。他的胆子非常小,但他还是去守夜,居然还把几个坏人给吓跑了。我想,我只要有斯诺的精神我讲我变成一个更优秀的学生。
我喜欢《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
暑假,我看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著名作家林良写的一本书。书中是以狐狸狗斯诺的角度来介绍它这一生所发生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莫过于《守夜》了,因为斯诺已经很大了,应该像别的狗去守门了,并且斯诺也经常在家里大小便,搞得家里有一股异味。所以“妈妈”(斯诺的女主人)就让斯诺去守门了。斯诺的胆子却不怎么大,并且有一声动静都很害怕。在一天晚上,斯诺还遇到了一个小偷。斯诺害怕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它很想大声的犬叫,但是嗓子眼了只发出呜呜的声音,所以小偷不怕他。这时候斯诺突然想到妈妈叫它来守门,就是信任它。它们狗就是要保护主人,哪怕牺牲自己的性命。想到这里,它就无所畏惧,大叫起来,小偷受到了惊吓,急忙逃走了。从此以后,斯诺变得越来越勇敢了。可以说是一位守门的老手了。可它还是保持着第一次守门的警惕,让大家都不由的称赞他。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勇敢,大胆的尝试,这样才能干好这件事。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玮玮了,她活泼、可爱、又善良,是这个家里的小活宝。
今天,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作者是林良,这本书有三个版本,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斯诺”的白色的狐狸狗,在一个家中的经历,他很幸福,最后,他被送到了另一个家中,他很怀念以前的家。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我很喜欢那些故事。
我还喜欢《爬墙的人》这个故事,讲了“我”守夜,看见一个人翻墙进“我”的家,“我”“坏人、坏人、坏人、坏人、坏人!”的叫起来。那个人逃走了。我觉得那只狐狸狗很勇敢,虽然开始他很害怕,还发出“呜喔、呜喔、呜喔”的怪声,但是他后来还是很勇敢的大叫了起来。
对我启发最深的是“妈妈”这一章,我觉得我们应该感谢他人,“妈妈”每天都给“我”做饭、洗碗。在这一篇,我很喜欢“妈妈”,因为她很喜欢给斯诺做事,她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也不打“我”。我们不能不感谢别人,如果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就应该谢谢她。我很喜欢这本书,很好看,并且教会了我很多好的道理。我会把这些道理深深记在我的心里的,这些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最*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斯诺的狗,在玮玮、琪琪、樱樱和她们爸爸妈妈身边度过的快乐时光。
斯诺是妈妈从一个胖太太那里买来的,它很爱它住的家,它的主人都很疼爱它照顾它,给它睡觉的地方,领它到院子里跑,和它一起去散步,和它做游戏,给它洗澡,给它治病,让它看门,虽然开始它不舍得离开母亲的怀抱,但很快就融入到了这个大家庭中。
时光飞逝,眨眼间这个幼年的斯诺就长成了一只强壮的狐狸狗,它的主人也慢慢变成了三个小学生,大家都忙着学*和工作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伴它,斯诺觉得自己给这个家里的妈妈填了许多工作,不想再让大家操心它,于是邻居把它送到了乡下的家里。虽然它离开了玮玮、琪琪、樱樱和爸爸妈妈,但是它一直都思念着它的主人,主人们也一直惦记着斯诺。
我非常喜欢这只叫斯诺的狐狸狗,它胸怀大志,就算牺牲自己也要保护主人,处处替主人着想,我读出了狗对人的忠诚,人们对待狗狗也想朋友亲人一样。所以我们千万要爱护动物,因为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我是一只狐狸狗》讲了斯诺从一个宠物店被买到一个家庭里,从此它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员,跟孩子们一起长大,跟爸爸妈妈一起变老。
我虽然没有小猫小狗一起长大,但是我又一些朋友,从出生到学说话、走路都在一起,再从幼儿园到学校,我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一起长大,我们在一起看书,学*,看电影,甚至我们逛公园的和时候等能遇见。
等到我们长大**了,这些就是我一生的朋友,到我们老了再回想这些事,就是人生最最美好的事情。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段跟我的好朋友在一起的日子,珍惜我身边的这些好朋友。即使是我们现在也会有小吵小闹,但是这都是我人生中的财富,长大了我们再想起这些日子,心里一定会感觉到温暖。
我很庆幸我现在进入了这个班集体,我有着最好的同学,老师,我喜欢我的同学和老师,我要在这个班集体了跟大家一起度过我的小学生活,我要好好的爱我的老师,爱我的同学。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我是一只狐狸狗》。
这本书主要讲了我养过一只很可爱的白狐狸狗,名字叫“斯诺”,就是英语里“白雪”的意思 。这只狗在刚满月的时候进门,它离开家那年已经六岁了。大家可以想象的到,“斯诺”是怎样让樱樱、琪琪、玮玮三个女孩子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不过大家可能忽略了一件事,就是“斯诺”竟也让“爸爸”有一个值得将来回忆的中年。
在过去那几年里,我们的生活几乎是跟“斯诺”的生活编织在一起的。“斯诺”成为家里的`一份子。孩子爱“斯诺”,甚至每年不忘给它过生日 ,为它买蛋糕,点蜡烛。“斯诺”雪白的身影成为了孩子们欢乐的源泉。樱樱、琪琪、玮玮,一谈起“斯诺”就好像谈起了“另外一个孩子”。
最后我想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请大家理解它们,关爱它们。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非常好看,作者把叙述的任务交给了那只白狐狸狗“斯诺”,不但这里有趣,而且作者把小狗的汪汪叫变成了词语。这本书揣莫得非常细腻生动,最好的一点就是在于用白狐狸狗“斯诺”的眼光 看人类的世界。
作者运用特殊的视角,增添许多天真可爱的思想,值得我们看。
这本书描写了台湾生活的人们,并且也少量的描写了白狐狸狗“斯诺”的命运。这本书不但丰富幽默,但也很感人,独特的视角吸引了我,作者从这一方面巧妙运用,塑造出截然不同的风格。
我很喜欢作者把声音翻译成狗语,这样使这本书逗趣。
这本事我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到斯诺写信的那块儿都很感动。尤其是:“你们的斯诺在公路上跑得多可怜,你们还记得小时候我这个会跑的白绒球吗?”我觉得:“狗也是有感情的,人也一样但人绝对不能来因为摆自身的脾气而带给狗。狗也是会生气的。在这本书中,最值得一看的地方就是书中各个地方都是以狐狸狗“斯诺”的角度的眼光的视角来看世界。特殊的视角,对纸本书增添了许多天真,可爱的思想。还有,作者巧妙地把我们*时觉得单一的.狗语翻译成了人的语言。,并针对“斯诺”的角度来描述事情。给予了这本书活泼和逗趣。”
这个暑假,我读了《我是一只狐狸狗》这本书,里面讲述了一只叫做“斯诺”的白狐狸狗和他们全家的故事。
这本书最值得一看的地方,在于用狐狸狗的眼光观察人类世界。特殊的视角为故事增添许多天真可爱的思想。
这本书最感动人的地方是:斯诺懂得站在人类的立场思考问题。当斯诺家境困难时,他懂得自我牺牲,选择了离家出走。这个情节很使我深受感动,内容发人深省。
这个故事很让我感动,人和狗之间原来可以有这么深厚的感情,一家人彼此关系爱护,相亲相爱。全书用很*实浅白却文雅的语言书写,角色没有任何坏人,眼里所见尽是善良温暖。
强力推荐大家阅读。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一只狗和它的城市》的书,作者是常新港,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时捧腹大笑,有时却伤心流泪。
因为这本书里用狗眼看城市,用独特的视角展示独特的风景。主要内容是一只狗对人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时常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变**,经历了种种疑惑,痛苦与磨难后,它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了一位少年,内容简介还没有看完,我脑子里就不禁萌生了许多问题,狗眼里的人是什么样子,狗眼里的城市又是什么样子。
现在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五遍了,可还是想读,正是这本书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我,现在就请你们看看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极其普通的笨狗,它不满于自己生存的现状,总想到人类的世界去探寻一番,我被它这种敢说就敢做的精神感动了,因为这时它已变成一位翩翩少年和我一同幻想,进入人的世界后它充分体验了人的善良与虚伪,无情与多情,使它又开始留恋起狗的世界,最后它带着一条曾帮它成为人类的粉红色蚯蚓又回到了动物界。它的行为使我想到我们人类的行为和思维是可以是双面性的,一面是秉直善良,一面是狡诈虚伪。而动物却只有前者,这使我深思了半晌,最后终于悟出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根本就不分好人和坏人,只是因为人们都有他们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写到这里我对人生突然感到很困惑,不禁哭了起来,妈妈对我说:"在人类的世界中,还是善良的人占大多数,这个社会的主流是善良,积极,向上的,不要一叶障目,只看到阴暗面,人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是最高级的灵长类动物,是最聪明的动物,所以才有丰富的思想,和各种各样的感情。”我在似懂非懂中还在沉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都说,吾于*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让我们看看阿迪克斯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当斯库特小姐对鲍勃。尤厄尔在禁猎季节捕猎的行为感到愤怒、不解时,阿迪克斯教育她对别人应该善良与宽容。他是这么说的:“这确实是违法行为,没错,而且也确实很恶劣。但是,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救济金支票都拿去换成了廉价威士忌酒,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哭,我真不知道这一带的林场主有哪一个会忍心不让他们的父亲想打什么就打什么。”
当杜博斯太太用言语侮辱杰姆兄妹和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时,杰姆气的脸色铁青。阿迪克斯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生气,也无牢骚抱怨,只是教育杰姆应该心胸宽阔,不失风度。“儿子,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这是你应该做到的。”
当杰姆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毁了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没有打骂杰姆,只是严肃的告诉他,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有担当。并且引导杰姆按照**的理智去处理问题——“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还有本文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是勇敢!书中类似的情节有许多,不再一一列举。
阿迪克斯,一个性格温和,超级有耐心,做事有原则的父亲,勇于面对挑战……总结下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爸爸!他对孩子的品德教育非常重视。没有像孩子的姑妈那样处处约束孩子,刻板地压抑孩子的天性。但是自己的孩子遇到任何问题时,他都能及时出现,并循循善诱的教导孩子,培养孩子善良勇敢的品格。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以身作则”,我们看看他是怎么想怎么说的:“赫克,”阿迪克斯转过身去说,“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阿迪克斯在教育子女的时候,凡事先要求自己,给孩子做一个榜样。
阿迪克斯仅仅是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加以培养吗?显然不是——他每天抱着女儿斯库特读报,并用手指慢慢的在文字间滑过,边指边读。这实际上就是至今为止教育界非常认可的指读法!通过大人的朗读,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认字。这种先进的教育方式,就连学校里的年轻教师,号称掌握最先进教育方法的盖茨小姐,都不知道。可见阿迪克斯在孩子的文化教育方面也是很有建树的。
正是从小受到阿迪克斯的熏陶,他的两个孩子才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在读者心目中,这两个孩子健康、善良,有正义感,做事勇敢有担当。在很小的年纪就能做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斯库特小姐面对想冲击看守所的一群成年人,毫不畏惧,还能侃侃而谈,最终用自己稚嫩的话语解除了危机。而杰姆也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小伙子——在得知黑人汤姆被判有罪后,愤愤不*,难过的流泪;面对恶人攻击妹妹,勇敢地与之搏斗……虽然他们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但是仍然教育并感动了读者。杰姆兄妹有幸有个好父亲,引导着他们站到了对的起跑线上,并且一路飞奔!
再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高分低能者?为什么有那么多缺少担当的“人才”?我们最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有句话说的非常好:“人无品,智商越高,危害越大!”我们做父母的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甚至怎么教育自己,我想本书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答案。
这是一本极具教育意义的书,它不光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好地帮助,每一位成年读者,也可以在书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为父母之道!感谢作者哈珀。李带给我们的《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叫一米二,是一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三色(黑白黄)短腿纯种柯基。喜好是,呃,吃喝拉撒睡。我还有一个浑圆浑圆的小翘臀,这成为了我的一个标志性特征。
咳咳,现在,我要向社区提个意见,为什么台阶那么高!能考虑考虑像我这种腿短的阿猫阿狗吗?我每天上楼下楼爬30级台阶很辛苦的唉!
当然了,练了这么多年“武功”,没有点儿真本事是不行的。请看我的“绝世武功”——一字马!看我蹲得是多么好,多么笔直!其他狗可没有这样的本事。
“哇塞,好酷哦!Muscle,快看!*衡车加速啦!”我一向说话大声,尤其是看到新鲜的东西,就会不停地叫。睡眼惺忪的Muscle被吓得一下子清醒过来,不满地说:“搞什么搞?本狗还要继续睡哩!”“你就体谅一下我的好奇心嘛!”唉,弟弟还是这样,暴脾气!
除了弟弟Muscle,我还有死党:性情温和憨厚的拉布拉多——土豆、闲不住的飞毛腿小鹿和软萌软萌的混种柯基——花生。这些狗,都是我最至亲至爱的朋友。
真希望早点儿下去遛弯儿,这样就可能碰到那个叫乔乔的小女孩了!每次她一看到我就会叫着我的名字跑过来,一边摸我一边说:“我也想养一只狗,这样我每天一回家就能看到它冲我摇毛茸茸的小尾巴。”我想告诉她,我很喜欢她。可她又听不懂我的狗语,我只好拼命冲她摇尾巴。
我是一只狗,一只既可爱又聪明的白狗,虽然如此,可我觉得我自己很悲哀,我活得十分痛苦,但是我却没有办法改变这种现状。
上帝把我安排在这一个农民家中,才加入时,由于我的幼小,所以大家对我都很好,每天有“好鱼好肉”,等我逐渐长大,我的伙食一天不如一天,有时甚至还没得吃,还得一天天的钻餐桌脚,而且,几腿踹在我的身上,几腿踩在我的小脚上,那只是常常发生的事,但我又不能够报复,那是上帝告诫我的,于是我只得到处串门子,闻到哪家有香味就直奔那家,也不顾身旁有什么危险。哎!做狗真哀!
我们狗类大多数有“心脏病”和“失眠症”,都是由于人类的原因,人类的一个动作,都要把我们吓得退好几步,甚至跑掉,即使人类没有恶意。*惯了!由于上帝要我们保护主人和主人的家,所以我不的不顾一切,睡觉的时候,耳朵不可以休息,即使眼睛闭上了,但是并没有真正睡着,久而久之,每天晚上都不能睡个好觉。所以白天是病怏怏的,提不起精神来。哎!做狗真悲!
更令我们痛心的是,人类还自编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对狗不尊重的成语,比如: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要知道我们做了这么多的贡献,何况人类还爱吃我们的肉!哎!做狗真难!
我要向人类提出*。
我是一只黑色的小狗,今年十三岁,一只很不起眼的小狗,我被一个人购买回去,我以为以后会过上辛福的生活,谁知道我是这么惨。
以前小时候主人每一次都和我一起玩耍,我那时就像一只小蜜蜂一样快乐。但是那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那么快,就那样我慢慢的长大了。主人也渐渐的无视我了。有一天,主任和他的家人说要把我卖了,我非常害怕。看到主人我想我会不会被卖到市场上杀了。
有一天,我的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就跑了出去,冬天的时候也没有地方去。我那时非常饥饿,在路旁我被一个老人收留了,那位老人对我非常好,我和老人的感情已非常好。看着老人我想他一定非常孤单。
老人对我非常好,帮我洗澡,我决定要永远陪伴着这位老人。看着老人的笑容,我想我以后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不知不觉,已年过去了,我和老人的感情已越来越好了。每天夜晚,老人都会带着我去散步。有一天,我想和其他小狗一起玩,我叫了起来:王——王——王,老人似乎看懂了我的心思,对我说:狗儿,你是不是觉得没有同伴和你玩,感到很孤单,是不是啊?我点了点头。老人又说:隔壁邻居家有四只小狗,你每天都可以和它们玩。顿时,我感到老人是我的知己一样。
这位老人是我的恩人,我爱他,他也非常爱我,有什么好吃的,宁愿自己不吃,也要留给我吃。他是我的知己,也是我唯一。
大家好,我是一只波美狗,名叫豆豆。我的主人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姑娘,名叫欧林雅,大家都叫她雅雅。
主人对我特别好。主人上学时,会给我许多食物;中午回到家,她会用温水给我洗澡,然后脖子上系上一个粉色的蝴蝶结;晚上吃过饭,她会带我去散步;晚上上床睡觉时,她会给我说声晚安,然后笑眯眯的上床睡觉。在双休日的时候,主人写完作业,就带我出去玩,很开心。
主人非常爱护我。有一次,主人请了几位同学来家里做客,请她们吃点心,她们几个看见了我,就用油乎乎的手去摸我,摸得我身上黏糊糊的,真难受,还强迫我和她们学动作,不断地折磨我。主人看见后,便立刻上前阻止,还和她们吵了一架,一会儿,那几位同学嘟嘟囔囔的走了。主人心痛的安慰我,还给我洗了一个澡,我感动的直流眼泪。
可是,主人生日的时候,有位叔叔送给主人一只很可爱的小猫。从此,主人对我是爱理不理,每天的食物少的可怜,而那只小猫,得到了主人的疼爱。终于,我忍不住了,便悄悄地离家出走了,我含着泪水,躲在一个墙角里,心里很难受。到了晚上,我听到一个隐隐约约的声音,抬头望去,是主人雅雅哭着叫我的名字,我感动了,主人又想起我了,我忍不住向主人跑去,主人看见我,把我抱起来,眼泪像自来水一样哗哗的流着,说了一连串的对不起。原来,那只小猫被主人送给了好朋友。我和主人和好了,主人干什么都会想到我,我也不会再离开我这个疼爱我、关心我的小主人。
这就是我——一只狗的幸福生活!
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伸了一个大懒腰,然后麻利地爬起来,“汪!”我不禁大叫起来,因为我看见的人比以前大了几倍,而且我突然发现我的手和脚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四只毛茸茸的狗爪!
我的天哪!这么说,我现在是一只狗了?“咚咚咚”有人来了,我赶紧低头装睡,没过多久,身旁传来了说话声:“梦梦,我们就把它放在这,它这么聪明不会有事的!”“不要妈妈!我不要离开朵朵!呜——。”我听见了一个女孩的声音。
妈妈恼火了:“我说的话是不是现在不管用了?我告诉你刘梦玲,我说白了,这只狗我不要了!我不管,走!”
“啊!——,不要——!”那个叫刘梦玲的女孩被妈妈强行拉走了。
这下我可明白了,我——被——抛——弃——了——!没办法,过被人宠爱的生活已经是不可能的啦,看来我只能一个人,不,一只狗流浪街头了。
唉,做一只流浪街头的狗的感觉的确不咋的,在大白天的时候,大多都是好心人,都愿意把自己不要的东西给我吃,免得我一天到晚翻臭烘烘的垃圾桶找东西吃。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晚上,我正趴在路边啃着中午一个老妇人施舍的半张大饼,突然我看见几个喝的醉熏熏的男人正动摇西晃的向我走来,我听见一个人说:“老大,嗝——,那边有只狗,我们把它干了,扛回去下酒咋样?味儿一定好!”被称为老大的那个人点了点头:“好,兄弟们,上!”我警惕地站了起来,那一大拨人走上前,抄起棒子就朝我的脑袋上挥去,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我被惊醒了,原来是一场梦,衣服都吓得湿漉漉的。可是,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呢?我该如何面对?我陷入了沉思——
我是一只流浪狗,一只被人遗弃的狗。
雨很大,天很冷。我步履蹒跚地走在路上,寻找避雨的地方,也在寻找昔日的阳光。
一辆小轿车驶来,我来不及躲避,也不曾想躲避。雨水溅满了我的身体,瞬间,我变得脏兮兮的。旋即间我的心里充满了痛意,但立刻就*静了,或许就因为我是只流浪狗吧。我和雨中的人群不一样,他们是有目的地行走。而我呢?却是漫无目的的漂泊。
茫然之间,我来到了一所小学。这时,正值小学生上学之际。
“真脏啊!肯定是只流浪狗!”
“快看哪!还是一只落水狗呢!”
“快打落水狗啊!快打落水狗啊!”话音刚落,几颗石子便砸在我的身上,他们还把我赶入一个洼地中,围起来不让我离开。仍然不住地对我扔石头,还不停地取笑我。我不想抱怨,更不想流泪,也许因为我是一只流浪狗吧。
“虽然它是一只流浪狗,但你们也不可以这样对待它,它也是一个小生命啊!”一位小女孩怜悯地说。
那群小学生立刻鸦雀无声。“叮叮叮——”上课铃响了,小学生们一哄而散,我从洼地里走出来,抖了几下,便继续流浪。
不知不觉,我流浪到了一个广场。雨停了,但太阳还在被窝里躲着睡大觉。这个广场上有人零零散散地活动。我找到一个垃圾堆,拣了些食物,勉强填了填饥肠辘辘的肚子。
我来到了一个拧开着的水龙头下,洗了个冷水澡。顿时,我面貌焕然一新:那个乌黑的身影不见了,呈现在眼前的是洁白的身躯,还覆盖着卷毛。我卧倒在一个花坛前,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孩见到我,立即驻足,自言自语地说:“这只小狗狗好可怜哦,我把它收养了吧。”说罢,便带着我回家。他的妈妈见了我,惊讶地问:“哟!好可爱的狗狗呀,你从哪里带来的?”小男孩一五一十地说了来龙去脉。他的妈妈听了,脸上露出同情的神色,并同意收留我。
他们为我准备了丰盛的食物,有豪华的狗粮、肉……我正在尽情地享受人间美味。
猛然间,我看到了太阳,感受到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我庆幸自己终于找回了昔日的阳光,重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蹦着,跳着,像位快乐的小天使向别人炫耀自己的幸福。
俺是一只曾经向往能过上帝王狗生活的小狗。可惜在俺一岁时由于家境窘迫,俺娘被迫卖身,俺和俺爹相依为命。更不幸的是俺爹也在半年后,由于第一百五十次违反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失败而被无情地撞飞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我一度陷入低谷,从此我孤苦伶仃,并抛弃了儿时宏伟的“狗生”目标。为了赶上城市狗的步伐,俺光荣踢开了“俺”这种自称法,改称为“我”,且自豪地对我哥们说:“我到城市发达去了!”
到达城市以来,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有规律:每天六点半起床并准时到达小巷内一堆破瓦中间的一个集团娱乐。大伙儿称它为WZ(瓦中)集团。集团老大是个资深的老狗,它主要是教给我们一些生活要领。这些对我这种从小在乡下自主长大的狗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也许对我们这的大部分——宠物狗也是没有什么用的。但我会重视其中的两项——“交通规则讲座”与“外语”。每当上起交通课,我总会由衷地叹惋:“我爹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呀!”“外语”我选修的是“猫语”,这使我受益匪浅。从前,老鼠们总是仗着“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幌子来压我,抢我吃的。自从学了“猫语”,一听见老鼠动静,我立刻“喵-喵”地叫,于是他们便一溜烟跑了。同样,宠物狗们也会有特别关注的课程,例如“狗的美体美容”,“如何讨取人类的欢心”。这使我十分困惑。
下“团”以后,我会看见宠物狗们一个个都被自己的主人抱走了。刚开始我有些尴尬,但久而久之也*惯了。下午两点,我会准时出现在市郊的一个破垃圾桶前——它是我的餐厅。哪怕我只是迟到一分钟,收垃圾的人类都会把它翻得乱七八糟——取走值钱的玩意儿,践踏食物。除了老鼠,偶尔也会有落魄的人类来与我抢食。每当如此,我总会把食物让给他们。因为我觉得在人类中能活到这步田地的,一定不会是个多坏的人。况且我爹说了,要学会“为人着想”。
填饱肚子以后,一般天已经落下了帷幕。我必须回家——一个不通风的墙角。也许它很温暖。
然后,渐渐地,我进入梦乡。
我常常会梦见我置身于无边无垠的汪洋之中,没有任何束缚,自由自在地漂着……我激动得睁大了双眼——眼前大雨滂沱,水涨高了,漫过了我的身体——传说中的狗刨式被我练成了!
“阿嚏,见鬼,什么鬼天气,这么冷,阿嚏。”
我是一条在南方流浪的狗,偏偏今年突降大雪,气温突然下降。我是又冷又饿,两眼发黑,四腿发软。
我艰难地匍匐前进,忽然,我闻到了一股香味,大脑在0。01秒内告诉我这是烤鸭的香味。
《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印度女孩科丽在十三岁那年由父母做主嫁给了一个生病的男孩,婆家只是为了要得到那份嫁妆给儿子看病才将她娶进了门,科丽的丈夫最终不治身亡。婆婆为了摆脱这个“累赘”,将她带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抛弃了她。科丽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但她通过努力挣得了一份工作,得到了雇主的赞扬和器重并和一个深爱她的小伙子一起去了乡村,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无家可归的小鸟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看过这本书后,我惊讶这个普通女孩的曲折命运。在故事发生的过程中,那种我们期待中的突转,灰姑娘瞬间变成水晶鞋公主的情节始终没有出现。却是非常缓慢、非常安详的推开了一扇充满阳光的窗,作者最后让我们满足了,我们才发现窗背后的风景那样的恬静,那样的尊严,不是激情澎湃,活力四射,却分外让人心安,信服。
其次,我惊讶于在任何环境下女孩心境的安然。用随遇而安或者无为而不为,似乎都难以概括女孩在绝境中的那份盼望那份生机。因为她的生命是如此盎然,如此无声无息,恰如那绣在最普通面料的被子上最丰富最美丽的生活一样。作者始终用了最简洁最朴素的语言在讲述,那种轻缓的节奏真让人羡慕。像站在悬崖峭壁前的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心闲气定,双脚轻点,眨眼就步履轻盈地漫步在钢丝上了。
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它总是不停地飞往某个地方。是泰戈尔的诗。而最后,女孩要把这只鸟绣在她美丽的被子上。她终于飞到了自己可以幸福栖息的地方。
一切都是如水般流动,流到最后,来到了自己的港湾……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笔下虽然写的是一位灰姑娘,说的却并非是灰姑娘遇到王子的故事。它探讨的是一个相当高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即人怎样才能拥有高贵的灵魂。
暑假,我读了冰心的《冰心作品集》。里面的《一只小鸟》让我久久难忘。
故事中有一只羽毛还未曾丰满的小鸟,它的巢建在高枝上。由于小鸟的羽毛还未长丰满,不能远飞,每天只能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但它们都觉得非常快乐。小鸟天天在树上唱歌,吸引了一群孩子。渐渐地孩子们喜欢上了小鸟,便想把它弄下来养。一天早晨,小鸟又站起来,刚要唱歌时,就被一颗石子打中。两只老鸟如箭似地飞来,接住小鸟,放在巢上。血从巢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来。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
这么可爱的一只小鸟,却被一群无知的孩子夺去了生命,真是可惜啊!它是那么爱生活、充满活力,每天用歌声来回报自然,带来欢乐。这个故事也正提醒着我们:保护地球,爱护环境正是我们人类目前必须重视的头等大事。现在我们还能有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和美丽的花草树木,但如果我们不珍惜,不好好保护,为了一时一己之利只顾眼前舒服、享受,那么以后我们为此会付出惨痛代价的日子。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冰心儿童文学全集》给我看,有一篇文章使我的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叫《一只小鸟》,文章是这样的:有一只小鸟,它的毛羽还未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有一天清晨,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大地上一片好景色,它抖刷羽毛,飞到枝子上,唱出那赞美自然的歌来,孩子们每天都去听,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这只小鸟被孩子们用子弹打死了,孩子们再也听不到它那美妙的歌声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引起了我的许多问题。那只小鸟为什么要出来歌唱,去“赞美”大自然?因为它看到了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美好的景色。它是看到了这一片美好的景色,才去唱歌的。也是因为它热爱大自然,才去“赞美”大自然的。故事中的孩子们却又显得那么自私,他们想让那只小鸟天天为自己唱歌,归自己所有。可是小鸟不是属于我们中任何一人的,而是属于大自然的。因为孩子们的贪心与自私才导致了这可爱的小鸟的死亡。想到这里我又想到许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无情的去捕捉动物从而导致了许多珍贵动物的灭绝。
我希望世界上的所有的人们,请你们不要再为了自己的利益让一只只动物死在你们的手下,大自然的动物不是你们的而是大自然的。所以请保护所有的动物吧。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哪些源自文学大师心灵深处的优美文字,触动着人的灵魂,震撼着人的心灵。《一只小鸟》这篇散文全篇洋溢着爱,让我们沐浴在爱的教育中。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只还不能飞远的小鸟,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有一天,小鸟醒了,它的父母都出去找吃的了。小鸟看着大自然的美景,便开始放声歌唱,树下的孩子们听见了,便抬头去看,静静地听。天天这么听着,最后孩子们便想捉住它了。有一次,正当它要唱歌的时候,一个弹子嗤的一声从下面射来,它便掉了下来。两只老鸟像箭一样冲上去接住了小鸟,只见它的血从树隙一滴一滴地滴下来。以后那些孩子们再也听不到那优美动听的歌声了。
短小的散文只有寥寥数百字,以柔美的笔触,写了孩子们因喜欢小鸟而误伤小鸟所造成的悲剧。前半部分很愉悦、欣然、谐趣,充满了生机,结尾却留下了无限的怅惘凄楚,让读者的心沉浸在深深的悲悯之中。从文中我读到了爱的三重奏:一是作者冰心对小动物、对大自然的爱。全文没写一个“爱”字,但我们从她笔下的美景和对小鸟歌声的赞美中,却能深深地体会出来。二是体会到了动物之间也有爱。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过去接住受伤的小鸟,从树隙滴血的细节,我们可以想象得出老鸟的心也在滴血,痛失爱子,它们是如何得伤心欲绝!冰心借两只老鸟对小鸟的爱,歌颂了亲情的伟大。三是深深地懂得了美好的事物人人都爱,但是应该知道怎样去爱——爱应该是伟大的,而不应该是自私的!如果小朋友们不想去捉小鸟占为己有,小鸟就不会遭此厄运。爱小鸟到头来却害了小鸟,这是由于小朋友的自私造成的。爱它,就应该让它更自由,让它无拘无束地唱响自然,唱响生命!
《一只小鸟》这篇美文充满着爱心,荡涤着我们的心灵,滋养了我们的精神生命!让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把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一本冰心散文集中读到了《一只小鸟》这篇文章,它使我感悟颇深。
《一只小鸟》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冰心奶奶写的一篇儿童文学,它讲的是一只小鸟住在高高的树上,小鸟刚学会走路还不会飞就整天在枝头上唱歌。孩子们被它的歌声吸引了。后来,孩子们便想把它捉下来养着玩。于是,一颗子弹夺去了它的生命,一只快乐的小鸟被毁灭了,一个幸福的家庭被毁灭了!当我读到“血从缝隙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时,我的心如刀绞。我仿佛听见小鸟的父母声嘶力竭的喊叫声,我为那些自私的孩子们而感到愤恨。这只小鸟原本可以和父母高高兴兴地唱歌、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就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没有了。要知道,鸟类是我们珍贵的朋友,不仅是鸟类,动物也是我们的好朋友,它们都有生命,我们应该保护动物,维护大自然的和谐,不能做这种自私的事情。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就有这样的事情吗?报纸上有这样一篇报道:在一个动物园里,有一个非常可爱的熊猫,很多人都会捡一些新鲜的竹子给它吃。可是,有一个大学生,他在竹子里罐了很多硫酸,然后丢给熊猫吃。一只大熊猫捡起了这只罐了硫酸的竹子把它吃了下去,顿时熊猫倒了下去。
事后,这只熊猫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也在它的心灵里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痕。警察后来在审问这个大学生时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回答说:“我想看看它喝了硫酸会怎么样?”这种不负责的事竟出在一个大学生的身上,这种不负责的话竟出自一个大学生的口中,这怎么不叫人心寒,国家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是多么不容易。真是想不通怎么会有这么自私、这么没有道德心的大学生,学校的教育真是该反思了。再说,熊猫是我国的国宝,我们应该好好保护才对,怎么忍心去伤害它呢?
这篇文章使我深刻认识到:自私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伤害动物更是可耻,让我们远离自私,做一个善良、有爱心的人吧!
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这一天早晨,它醒了。那两只鸟都觅食去了。它探出头来一望,看见那灿烂的阳光,葱绿的树木,大地上一片的好景致;它的小脑子里忽然充满了新意,抖刷抖刷翎毛,飞到枝子上,放出那赞美“自然”的歌声来。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树下有许多的小孩子,听见了那歌声,都抬起头来望着。
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
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啪”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
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来。
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
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孩子们为什么想要抓住小鸟?
在作者的笔下,小鸟是一只富有生命力的小鸟。“它的毛羽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每日只在巢里啁啾着,和两只老鸟说着话儿,它们都觉得非常的快乐。”
小鸟也是一只带给人快乐的小鸟。“它的声音里满含着清--轻--和--美,唱的时候,好像‘自然’也含笑着倾听一般。”
孩子们都喜欢小鸟,天天来听它歌唱。但是,因为他们太喜爱了,所以最后他们想捉住它,把它占为己有。于是,有一天,正在歌唱着的小鸟被一个弹子击中……
孩子们喜爱小鸟本身并没有错,错在他们选用了错误的表达喜爱的方式。爱不是自私的,不是占有,更不是掠夺;爱是分享,是奉献……如果真正爱小鸟就应该让它在自然中自由地歌唱,让所有的人倾听。
孩子们一次顽皮和淘气造成了小鸟的死亡,小鸟的歌声从此消歇了。从这件事上,相信孩子们也会领悟出爱的真谛,从此不再做伤害生命的事情。那么,既然我们爱我们生活的地球,为什么每天还要犯无数同样的错误呢?
……
最*,我读了冰心奶奶的《儿童文学全集》,里面有一篇散文叫《一只小鸟》。内容介绍了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和一群孩子把她一只羽毛还未丰满的小鸟误伤的经过。
一天早晨,这只不会飞的小鸟在树上唱歌,歌声吸引了一群可爱 的孩子,他们非常喜欢这只小鸟。小鸟天天唱,他们天天听,听久了,他们就想把它弄下来养。
有一天,它又站起来了,刚要发声,只听“嗤”的一声,一颗子弹向它射去,它一翻身,便倒了下来。两只老鸟飞下来,接住它,把它放到窝里去,它的血一滴一滴地从树上滴下来,它死了,它的歌声从此消歇失了。
那群可爱的孩子们并没有伤害那只小鸟的意思,而是想把它弄下来养。可是他们没想过,小鸟是不能离开爸爸妈妈的,就像他们不能离开爸爸妈妈一样,所以,他们才会误伤了小鸟。
看了这篇散文,我明白了:做什么 事,不要老想着自己,唯惟利是图,要从多方面去考虑,想想事情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一只小鸟》是现代作家冰心写的一篇散文,大致内容是: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羽毛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唱歌,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嗤”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斜刺里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来。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这是一篇美丽而又凄惨的文章,本是一只快乐自由的小鸟,到最后却是这样的结局,那个小孩子有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呢?他不应该剥夺小鸟的生活和自由的权利,不是吗?在我看到这片文章的快结尾处时,我停住了,我是在猜想,这只小鸟会不会被小男孩收养?或者……但是,我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作者是以这样的形式收场。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一个故事:有一个猎人救了一只老鹰,后来不忍心杀死,就把它放走了。第二天,猎人不小心掉下了悬崖,还好抓住了崖边的一株小草,但是支撑不了多久,就在猎人掉下去的那一瞬间,刚巧被曾经他救过的老鹰给救了。
我觉得: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汤玛斯.艾奎纳曾说过:“一个对动物残忍的人,也会变得对人类残忍。”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即使是动物!那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虽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会报恩,但是,也不是所有动物都是白眼狼啊!人类啊!我们不能再猎杀动物了,否则,到最后灭亡的只有人类自己!
快乐的寒假很快就结束了,在这二十多天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阅读了著名的女作家冰心奶奶的文集《小桔灯》,聆听了冰心奶奶对爱的诠释,从而也感悟了人世间爱的真谛。
这本书收集了冰心奶奶的一些散文和小说,包括她的代表作《寄小读者》、《再寄小读者》等,每一篇文章,无论篇幅长短,都让我爱不释手。
看完第一篇散文《一只小鸟》,我的心灵就被深深地震撼了。这篇散文以寥寥数百字叙述了孩子们因喜欢小鸟而误伤小鸟所造成的悲剧。每天早晨,一只羽毛未曾丰满的小鸟等它的父母觅食去了,就会飞到枝头,唱着美妙的歌儿。树下的孩子们非常喜欢听这歌儿,喜欢这鸟儿,时间长了,他们便想捉住鸟儿来养。于是,一个子弹射来,鸟儿的血便落到了地上,从此,歌声消歇了,这充满活力的生命瞬间也消失了。
看到这儿,我已经泪眼朦胧了:鸟儿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这群孩子为了自己一时的自私,竟伤害了这无辜的生命,是多么的悲哀呀!爱,是伟大的,是奉献,是包容,而不是自私,不是利已,爱它们,就要多为它们着想。我们不能因为喜欢这朵花,就去摘折下来;我们不能因为喜欢这只兔子,就把它关在笼子里。我们应该学会真正地去爱,去爱这些动物,去爱这些植物,去爱这和谐的大自然。
《一只小鸟》是现代作家冰心写的一篇散文,大致内容是:有一只小鸟,它的巢搭在最高的枝子上,它的羽毛还未曾丰满,不能远飞。这小鸟天天出来歌唱,小孩子们也天天来听它唱歌,最后他们便想捉住它。它又出来了!它正要发声,忽然“嗤”的一声,一个弹子从下面射来,它一翻身从树上跌下去。斜刺里两只老鸟箭也似的飞来,接住了它,衔上巢去。它的血从树隙里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来。从此那歌声便消歇了。那些孩子想要仰望着它,听它的歌声,却不能了。
我是一只狗,我的名字叫金黑。我有一身黑里透点金黄的毛;一双亮得发光的眼睛;一个黑乎乎的小鼻子,嗅觉灵敏极了;一张小巧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可别以为我是男的,我可是女的。
我爱跑。我经常和周围的狗比赛跑步,每次我都会跑在前三名,因此,我在狗群里获得闪电小狗的称号。
别看我跑得快,其实我也是一只馋嘴的狗。每当经过肉铺,我总会停下,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档主,希望他能给我一块肉。有时档主看我这么可怜,便施舍一块肉给我。这时,我就会叼起肉欢快地跑走。
主人为了治我的馋嘴,对我和我的伙伴阿黄宣布:谁勤劳,谁就可以多吃饭。对于饭,我也很感兴趣,所以,我勤劳多了。每天早上,我都准时敲主人房门,叫主人起床。主人一边夸我是好狗,一边给我添饭。这差事,既能多吃饭,又能得到主人的赞赏,真是一举两得呀!
因为主人喜欢我,所以我也喜欢主人。
听了我的介绍,你想和我交朋友吗?
假如我是一只小狗,我要我的样子很可爱,要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樱桃般的小嘴,一身白茸茸的皮毛。
假如我是一只小狗,*时我会让我的小主人每天早上带我去花园溜一圈做健身运动,再回到家享受美味的早餐。我的早餐一定要既丰富又富有营养,而不失美味。享受完美味的早餐后,我会送我的小主人上学,然后就陪着小主人的妈妈去卖菜,准备晚餐。中午,我会回到我温暖、舒适的窝里,睡上一个午觉。大约四点钟的时候,我会在花园里,享受一个太阳浴。把我自已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迎接我的小主人放学。晚上,我会在客厅的沙发上与小主人一家人一起观看电视。
为了报答小主人一家的盛情款待,我会在他们出门时,为他们看好门户,不让坏人进来。他们每次回到家,我会马上递上拖鞋,欢迎他们回家。
多么美丽的小狗,多么温暖的家。假如我是一只小狗,我会幸福地与小主人一起茁壮成长。
我,是一只狗,一只拥有很多身份的狗,来自快乐狗星球。我的毛色是金色的,代表高兴,眼睛是碧蓝色的代表欢乐,我的工作是:“给所有生物带来快乐。”
我是一只超人的狗,我们在天空中寻找着需要帮助的人,动物和植物,瞧!那儿有坏蛋在砍树,超人飞过去把坏蛋抓回了警局,可是树木却在哭泣。我为它们造了个护栏,然后,轻轻地安慰它们:“树木们,想点开心的事吧!”树木不再哭泣,又充满了生机。
我是一只小姑娘的狗,这个小姑娘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她抱着我到了一个很多狗的地方,那里的狗都耷拉着耳朵,看起来一点都不快乐。小姑娘给了我一块面包,我把它给了它们,可是这群狗狗吃饱了以后还是不开心。我灵机一动教它们玩飞盘、玩球,它们原本耷拉着的耳朵很快振作起来,尾巴快活地摇了起来。从此,那里每天都每天都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是一只马戏团的狗,每天都会有不开心的人来寻乐,我给他们表演,他们拍手叫好,顿时,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笑容。突然,有个小孩被吓哭了,我两只“脚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颗颗糖果,期待它能让小孩笑起来。看!小孩果然笑**的呢?
我,一只狗,一只很多身份的狗。要使整个世界都充满欢笑声的一只狗。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还是希望我是一条能有充分自由时间的狗,我会付出我应该付出的一部分,但,我不希望自己是一只只能闷在家里的狗。我一定会付出,但我也渴望能有自己的一份自由。这个要求也不算太过分,至少我也付出了,应该可以得到回报。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也同意自己做一只讨主人欢喜、身材矮小、讨主人欢喜、左蹦右跳的哈巴狗,我会尽自己的一份力来让大家开心,逗大家大笑。我也应该尽一只哈巴狗的责任。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可能成为一只下流的乡下狗,万一在贫穷人家里,那是没有好饭吃的。有时我可能为了一根骨头而和其他狗打上半天,最后可能打得遍体鳞伤也没抢到一点食物。但没有办法,狗的命运,就是这样的。我也不会抱怨,谁让我是一只狗呢?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也许会是一家城市家人的小狗,和小主人一起玩儿,躺在他身上接受他的爱抚,在那个家庭中快乐的生活着。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也有可能成为一只流浪狗,在大街上一步一步的走着,有时甚至会饿好几天的肚子,也得坚持着,也可能会每天吃的饱饱的,快乐的在街上走着,无论走到哪里,都以四海为家,最后浪迹天涯。不过,我会有别人,不,应该是“别狗”没有的自由,无拘无束,自由快活,到那儿也可以……
假如我是一只狗……
窗外风雨交加,吹得玻璃窗格格作响,大雷雨来势汹汹,吓得大家都不敢外出。此时我依偎在小主人的怀里,而妈妈一边抱着小宝宝一边哼着歌,爸爸则躺在沙发上悠然的听着古典音乐。我听着风雨声、歌声、音乐声……听着……眼皮越来越重,我在小主人的怀里舒服的梦周公去了。
天亮了!风雨也停了!我高兴的又叫又跳,看见爸爸和小主人穿上运动服,我兴奋得摇着翘翘的尾巴。今天他们要到河滨公园玩,昨夜的大雨使公园到处都是泥泞,但是我们还是在烂泥巴里玩球。我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牧羊犬,能跑善跳更会接球。我那白、黄、黑相间的毛又顺又亮,只要我一出现在公园,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围过来,大家又叫又闹,玩得好不快乐!
有一个星期日的早上,我跟着妈妈到很远的市场买菜。市场里人山人海,走着走着……一回头我看不到妈妈的踪影,我东找西嗅,怎么也找不到妈妈。我好着急,只好坐在路口等妈妈,但是等了老半天仍然没有看到妈妈。市场的人越来越少,我难过的坐在路旁,心想:“这个市场我第一次来,该怎么回去呢?”,突然我听到有人类对着我说话,但是我听不懂,我好害怕,我的眼前一片黑暗,恐惧在我的心里回荡着,“啊!嘟嘟我终于找到你了”,就在这时,我听到一个亲切又温柔的声音,眼前又再度出现光芒,我看到了妈妈,于是我激动的用舌头舔着她的脸颊,妈妈也用她那双温暖的手抚摸着我,让我感到无限的温暖,?x那间、我忘掉了恐惧、忘掉了孤独……
回家的路上,太阳还是那么的温暖、天空还是那么的蓝、风还是那么的凉爽,我庆幸我是一只狗,一只身边充满温暖的狗,我要珍惜我的一切,因为那正是上天所赐欲我最值得珍惜、宝贵的礼物。
我出生未知,父母不祥,却不知为何有个兄弟。我从小流浪,无姓无名,同样不知为何。
在我稍微有点记忆的时候,便整日跟在哥哥后面,在偏僻的小巷里寻找食物,有时翻遍所有的垃圾桶都找不到一个可以吃的东西,那一天就只好挨饿了。这样的生活仿佛过了很久,我和哥哥在孤独,饥饿,恐惧中悄悄长大了。
至今为止,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下午。由于我和哥哥已经饿了三天了,滴米未进,哥哥便大胆的提议到人多一点的地方去找食物,我当然满口同意。来到人流涌动的大街上,我们几乎不敢抬头,尽量避开了所有的人。终于我们找到了一个很大的垃圾桶,天呐!这里的食物足够我们吃三天的!正当我们尽情享用时,有两个身穿绿衣,手拿大棒的人在慢慢向我们靠*。我的直觉告诉我,危险马上就要来了,于是大叫了声:跑!我和哥哥便头也不回的,朝着不同的方向跑开了。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我筋疲力尽时,才发现我居然到了一个森林里,而哥哥,他早已不知去向。也许哥哥被人类抓住了。我这样想着,在这个世界上,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
是森林激发了我的野性,让我明白自己是条狗,而不是一只猫或是一只田鼠。我渐渐得学会了像狼一样捕捉食物,满足我的生活。
是日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我在森林中慵懒的散着步,忽然一只同类向我跑来,我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戒备,但从它跑步的姿势来看,它应该是一条宠物狗,以我现在的实力可以在一招之内将它击败。但当它跑到我的面前时,我一下子愣掉了,因为它竟使我失散多年的哥哥!
哥哥先是和我兴奋得拥抱,然后开始数落我,说我变野了。我连忙问哥哥:那你呢?你的这几年是怎么过的?那天你有没有被那些人抓到?
不,我确实被捉到了,关在了城市流浪狗收拢所里,等待着被送到狗肉馆让人们吃我的肉。哪知就在这时,突然来了两位好心人把我救了出去,每天都给我丰盛的食物,还让我睡在温暖的床上。我简直过着神仙般的生活,现在我走在大街上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只要得到命令,我甚至可以去咬人,他们想要打我?哼,也不看看我主人是谁!好了,不跟你说了,今天我随主人一起出来春游,看到你才偷偷跑出来的。我就要回去了。你以后不要到城市来找我,小心被人捉了去,到那时可不一定有好心人就你出去啊。我走了哦,拜拜!
哥哥高兴的扬起尾巴跑掉了,我在想,我会去城里吗?不,我不会去的,因为我害怕迷失自己,我会时刻记得,我是条狗!
狗,在人类的眼中只是牲口,但我的主人可不这么认为,她把我当成她的好朋友。她对我很好,会常常带我去玩儿,会帮我把“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会帮我把小肚子填饱,有时还会拿些骨头逗我玩儿呢。我的主人爱我,我最爱我的主人。
我是一只快乐、机敏的狗。我长着一对小巧的耳朵,虽然身子骨有些瘦小,但妈妈教给我许多本领,让我勇敢的抓小偷,吓强盗,站好岗,守好门,让主人放心。
我是一只快乐、调皮的狗。冬天,我觉得“床”不够暖和,就会生气的把它撕咬成碎片,瞪着主人汪汪直叫,这个时候主人就会抱出大地毯、海绵等,给我垫上。我的了好处可不会偷懒哦,我会多起来几次,巡查巡查,决不会因为贪睡而失职。
我最喜欢小朋友们玩游戏了,因为我也有机会凑凑热闹呀,用小手摸摸他们,用小腿蹭蹭他们,还会用小舌头舔舔他们。虽然我不知道他们玩的什么游戏,但我仍然会高兴的蹦来跳去,如果有球体类的东西玩,我还会故意捣乱,一个飞毛腿就把球踢到水沟里了。
我是一只好狗,一只快乐的好狗,主人爱我,我最爱我的主人。
“阿嚏,见鬼,什么鬼天气,这么冷,阿嚏。”
我是一条在南方流浪的狗,偏偏今年突降大雪,气温突然下降。我是又冷又饿,两眼发黑,四腿发软。
我艰难地匍匐前进,忽然,我闻到了一股香味,大脑在0.01秒内告诉我这是烤鸭的香味。
我开始搜寻我的美餐,终于找到了,我冲了上去,嘭,我撞在了玻璃上,顿时我觉得脑容量增大了,咣,我晕倒在地。不知是谁缺德,把冷水倒在我身上,我被冻醒了。我只好拖着僵硬的身体在街上继续匍匐前进。
突然,我发现一个庞大的建筑物的门上有个不大不小的洞,我钻了进去。
呵呵,这里边可真暖和,暖气竟然还是热的。我躺在暖气下睡着了。咕噜,咕噜,肚子饿了,去找点吃的吧!
太幸运了,不知是谁粗心,在墙角里放了一袋,袋儿装的北京烤鸭,太棒了,我玩命地吃了起来。
“嗝”,啊,吃饱了。
我开始在这个大建筑物里参观,原来,这是个跳水训练馆。太爽了,我也登上三米跳台,去感受一下跳水的刺激。
我站在跳台上面,准备,起跳。
我先做了个前滚翻,又做了个后滚翻,然后左转三百六十度,右转二百七十度,最后,一个空中急刹车,我落入了水池。
“咚”,太完美了,一点水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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