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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我心中征文(精选10篇)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精选10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最*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每一个人并非十全十美,他也会犯错误,有时候,一念之差,酿成大祸!
他们是严某、石某。两人因没有钱花,合谋去抢学生的钱,二人来到职业学校内走到1栋三楼313学生宿舍,见到学生向某、刘某等人在宿舍内打牌。峰某便把刀放在腰间进入宿舍抢劫,石某则在宿舍门口处望风。向某不肯交钱,严某打了向某的面部,接着踢了一脚刘某的腹部,最后用宿舍内的一张四方凳子砸向某的肩膀,致使向林不敢反抗,抢走向某的现金30元,之后又抢走了刘某现金25元。最后,两人被警察抓捕。
“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他们两个人当时没有打算去抢钱,也不会发生在这样的事。如果他们两个人有一点法制知识,还会去抢劫么?
法制是一种素养,是一种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法制在我们心中,这个世界就不再会发生犯罪事件,犯罪率也会直线下降。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回家的途中,也不再会出现坏人。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既能相信别人。别人也能相信我们自己,我们也不用住在防盗门,防盗窗的世界里!
法制也是一种信仰,在法制面前,我们每一个是都是*等的。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我们不能掌控法制,也不能践踏法制。
让我们用手撑起“法制”这一方天空,让我们去感受“法制”的氤氲气息。让法制的气息充满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制在我心中,心中一片晴空!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法制了,比如说老师教我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妈妈教我不能偷东西,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走的噢……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们还是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智力的时候,各个方面还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一片沃土,在这片沃土上,孕育着优良的种子,哺育着嫩绿的幼苗,保护着还未长高的大树……未成年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制定的一项法律。定这个法,就是要让父母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孩子,不遗弃或体罚孩子。所以,我们从小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听说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学校是个笨鸟先飞的差生,他妈妈望子成龙心切,经常对他责骂,体罚。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他的妈妈却毫不在乎。最后,他忍受不了妈妈的体罚与责骂,起诉了他的妈妈,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法官。经过法院的审理,小力的妈妈被罚了几千元款。从此,他的妈妈再也不敢体罚他了,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来“凶恶”的妈妈也变得温柔可亲了。从这个案例中可见,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保护神,时时刻刻保护着风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们成长为一棵棵苍翠的大树。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定、和谐的法制社会共同努力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代社会,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提起“法治”一词,我们总会觉得离我们还很遥远,这个名词似乎只是存在于教科书上。其实不然,“法治”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天的学*生活都要遵循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时时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比如,“**法”要求我们升**时要庄严肃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我们文明对人;“道路交通法”要求我们遵守交通秩序;“环境保护法”要求我们保护环境;“残疾人保护法条例”要求我们关心爱护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是对我们的各项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范,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但是,有数据表明,青少年犯罪率有所提高,单单是2015年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就有*4·5万人。更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12周岁的**犯赵某,因向一女同学索要零食遭到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还一脸无知的说“是他先说的我,难道我还错了吗?”由此可见,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的可怕啊。身边就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同村的张某和刘某从小不学无术,逃课上网,打架斗殴,吸烟喝酒,他们是父母眼中的“坏孩子”,是老师口中的“问题学生”,初中刚开学没多久就已经辍学了,整天无所事事,和一些社会青年厮混在一起,出入网吧酒吧,身上的钱花完了就去抢劫一些初中生的零花钱。又一次花光了身上的钱,准备再次去抢劫初中生,但他们嫌这样“来钱”太慢,有人提议盗窃光缆“来钱”快,几人一拍即合,月黑风高夜,他们伸出了罪恶的双手。第一次尝到了甜头,就有了第二次,等待他们的是鸣笛的警车和冰冷的手铐。在逮捕的时候,张某和刘某还不以为然,自以为不过是小偷小盗,殊不知,盗窃国家光缆是何等大罪。因为两人刚满十八周岁,属于成年人,已经负有刑事责任。最后,父母东借西凑交上了罚款,两人认错态度良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年!!!是何等的珍贵,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最美好的年纪在监狱里度过,十八岁入狱,三十八岁出狱,已经过了三十而立之年,他们又立了什么?恐怕只有无尽的泪水和悔恨吧。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法无处不在,但不要把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是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未来的社会必定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懂得尊重法律的人才能创造出来。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所以只有从现在开始认真学*法律,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法公民,才能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他人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从现在开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深入人心,融入生活,一起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天,我从书上看到了《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
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
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那么就会变得多么混乱啊!马路上车辆横冲直闯,小偷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后果不堪设想。法律控制了人们的行为举止,让社会变得有条有理。
法律无处不在。比如:走在马路上,我们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法;开车时要在斑马线外礼让行人;开车不能超过时速限制……但很多人却不懂法的真正含义,违规后被惩罚还抱怨个不停,更有甚者直接破口大骂,在他们的`心中,法只是一条条规定。可在我的心中。法是为了我们的安全而设定的一条条暖心的提醒,违规后的惩罚只不过是为了让我们“吃一堑长一智”,避免下次因为违规而发生意外。
听爸爸说,有两个从名校调来作交换生的大学生,去小卖部时偷偷把几包零食塞入口袋里,被老板发现后,警察来调监控时还拒不承认,可是监控是不会骗人的,铁证如山,他们进入了冰冷的监狱。难道名校的大学生也不知道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吗,肯定是不可能的。可是他们就因为一时小小的贪小便宜的心理所冲昏了头,酿下大错,迎接他们的是黑色的未来。
相信大家都看过新闻吧,上面的一些人触犯了法律,进入了冰冷的监狱,难道你想让自己的前程毁在哪儿吗?我们一定要从事件中警醒,以他们作为反面“榜样”,一辈子遵法守法,永远牢记父母老师对自己的教育!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几个简单的的字,告诉我们:不要以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很多人认为不守规矩是件小事,可作为国家的一员,社会的一分子,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曾在电视上看见过一篇报道,某地四名高二学生,因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牌,大把大把的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从电视上看到,抢劫来钱又快又容易,于是他们经常在晚上出去持刀闯入本校学生宿舍进行抢劫,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个宿舍的挨着抢。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在学生晚自*时强行搜身,危害同学的身心健康,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财产安全和教学秩序造成危害。更可悲的是,他们竟然觉得抢同学的钱没什么了不起,而最后他们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还有一位年仅14岁的男孩,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也因为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网络游戏的诱惑,竟起了打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往常一样来到了他最喜欢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撵了出来。怒火充满心中,他看见街上有个小女孩,于是嘴角上露出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小女孩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四处看了看,见周边没有人,便逼迫小女孩交出身上的100元钱。小女孩不肯,说那是妈妈给她的压岁钱,求男孩放她走。男孩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小女孩吓得大哭了起来。他不知所错,怕被别人知道了之后报警,便举起刀向小女孩的胸口捅去,没想到小女孩因为失血过多当场死亡。小女孩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男孩当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悲剧了!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600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征文了吧,征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开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写起征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600,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一个人并非十全十美,他也会犯错误,有时候,一念之差,酿成大祸!
他们是严某、石某。两人因没有钱花,合谋去抢学生的钱,二人来到职业学校内走到1栋三楼313学生宿舍,见到学生向某、刘某等人在宿舍内打牌。峰某便把刀放在腰间进入宿舍抢劫,石某则在宿舍门口处望风。向某不肯交钱,严某打了向某的面部,接着踢了一脚刘某的腹部,最后用宿舍内的一张四方凳子砸向某的肩膀,致使向林不敢反抗,抢走向某的现金30元,之后又抢走了刘某现金25元。最后,两人被警察抓捕。
“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他们两个人当时没有打算去抢钱,也不会发生在这样的事。如果他们两个人有一点法制知识,还会去抢劫么?
法制是一种素养,是一种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法制在我们心中,这个世界就不再会发生犯罪事件,犯罪率也会直线下降。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回家的途中,也不再会出现坏人。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既能相信别人。别人也能相信我们自己,我们也不用住在防盗门,防盗窗的世界里!
法制也是一种信仰,在法制面前,我们每一个是都是*等的。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我们不能掌控法制,也不能践踏法制。
让我们用手撑起“法制”这一方天空,让我们去感受“法制”的氤氲气息。让法制的气息充满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制在我心中,心中一片晴空!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它之所以能够拥有如此悠久的历史,并且被全世界公认为文明古国,就是因为它有很大一部分属于自己的法律体系。
说起秦始皇,就是他这位*历史上伟大的君主,是第一个统一了中原的帝王!同时,他也是我国法律制度制定的先驱者!是他,为我国的法律奠定了基础。拥有真知灼见的他意识到,除大臣外,只有建立一套法律体系才能巩固他的统治。于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就此诞生!
几千年过去了,中华民族几经风雨又重新站起来!接受风雨洗礼的它更加成熟,也拥有了一套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社会和人民以至国家,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们还是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智力的时候,各个方面还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一片沃土,在这片沃土上,孕育着优良的种子,哺育着嫩绿的幼苗,保护着还未长高的大树……未成年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制定的一项法律。定这个法,就是要让父母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孩子,不遗弃或体罚孩子。所以,我们从小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听说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学校是个笨鸟先飞的差生,他妈妈望子成龙心切,经常对他责骂,体罚。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他的妈妈却毫不在乎。最后,他忍受不了妈妈的体罚与责骂,起诉了他的妈妈,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法官。经过法院的审理,小力的妈妈被罚了几千元款。从此,他的妈妈再也不敢体罚他了,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来“凶恶”的妈妈也变得温柔可亲了。从这个案例中可见,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保护神,时时刻刻保护着风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们成长为一棵棵苍翠的大树。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定、和谐的法制社会共同努力吧!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法制了,比如说老师教我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妈妈教我不能偷东西,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走的噢……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通用57篇)
在*时的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征文的经历,对征文很是熟悉吧,征文是某个办事部门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有关文章。你所见过的征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 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
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可是,亲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吗?自身的悔恨能换回昔日健康活泼的身体吗?遵守能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真的就那么为难勉强吗?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在我心中,生活一片晴空。
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我们还是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智力的时候,各个方面还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的一片沃土,在这片沃土上,孕育着优良的种子,哺育着嫩绿的幼苗,保护着还未长高的大树……未成年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儿童制定的一项法律。定这个法,就是要让父母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孩子,不遗弃或体罚孩子。所以,我们从小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我听说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级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学校是个笨鸟先飞的差生,他妈妈望子成龙心切,经常对他责骂,体罚。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可他的妈妈却毫不在乎。最后,他忍受不了妈妈的体罚与责骂,起诉了他的妈妈,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法官。经过法院的审理,小力的妈妈被罚了几千元款。从此,他的妈妈再也不敢体罚他了,他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来“凶恶”的妈妈也变得温柔可亲了。从这个案例中可见,它——《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位保护神,时时刻刻保护着风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们成长为一棵棵苍翠的大树。
作为一名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安定、和谐的法制社会共同努力吧!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法制了,比如说老师教我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妈妈教我不能偷东西,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走的噢……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今天,我从书上看到了《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
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代社会,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提起“法治”一词,我们总会觉得离我们还很遥远,这个名词似乎只是存在于教科书上。其实不然,“法治”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天的学*生活都要遵循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时时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比如,“**法”要求我们升**时要庄严肃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我们文明对人;“道路交通法”要求我们遵守交通秩序;“环境保护法”要求我们保护环境;“残疾人保护法条例”要求我们关心爱护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是对我们的各项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范,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但是,有数据表明,青少年犯罪率有所提高,单单是2015年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就有*4·5万人。更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12周岁的**犯赵某,因向一女同学索要零食遭到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还一脸无知的说“是他先说的我,难道我还错了吗?”由此可见,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的可怕啊。身边就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同村的张某和刘某从小不学无术,逃课上网,打架斗殴,吸烟喝酒,他们是父母眼中的“坏孩子”,是老师口中的“问题学生”,初中刚开学没多久就已经辍学了,整天无所事事,和一些社会青年厮混在一起,出入网吧酒吧,身上的钱花完了就去抢劫一些初中生的零花钱。又一次花光了身上的钱,准备再次去抢劫初中生,但他们嫌这样“来钱”太慢,有人提议盗窃光缆“来钱”快,几人一拍即合,月黑风高夜,他们伸出了罪恶的双手。第一次尝到了甜头,就有了第二次,等待他们的是鸣笛的警车和冰冷的手铐。在逮捕的时候,张某和刘某还不以为然,自以为不过是小偷小盗,殊不知,盗窃国家光缆是何等大罪。因为两人刚满十八周岁,属于成年人,已经负有刑事责任。最后,父母东借西凑交上了罚款,两人认错态度良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年!!!是何等的珍贵,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最美好的年纪在监狱里度过,十八岁入狱,三十八岁出狱,已经过了三十而立之年,他们又立了什么?恐怕只有无尽的泪水和悔恨吧。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法无处不在,但不要把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是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未来的社会必定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懂得尊重法律的人才能创造出来。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所以只有从现在开始认真学*法律,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法公民,才能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他人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从现在开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深入人心,融入生活,一起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法规、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而必须存在的一种制度形式。正是因为有了法制的存在,我们才有和谐、安定的生活。我们无法想象这个社会没有法制的存在,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从小就听妈妈讲要遵纪守法,那时候听不太懂,上了小学之后,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法律法规的知识,才知道法制的重要性。
日常生活中,我们小学生经常接触的法律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有我们现在才能生活的自由和快乐,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的体罚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也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比如现实生活中,好多留守儿童受到成年人的伤害,就是因为她们害怕大人的责难,害怕坏人的报复,所以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关于法制在我心中的征文1000字(精选6篇)
在*日的学*、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征文吧,好的征文一般具有句段文采飞扬的特点。你知道征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制在我心中的征文1000字,欢迎大家分享。
谈起“法制”, 我们不免会想到那些令人恐惧的案件和那些罪犯,其实他们“今天”受到法令制裁,难道不是“昨天”一个又一个的小恶*才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吗?所以说我们从小接受的各种教育便是我们小时受到的法制教育;所以说法制并不只是那些大人们的“专利”。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公开场合,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人的脸。
这丛表面看来似乎与法制没有关系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但我们身边的人包括我们自己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遵守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
鲁迅先生说:“*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 “立人”的意思便是要提高人的思想和法制修养,人的法制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提高的。要提高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提高自身的认知水*;认知到达一定水*,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我还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记者访问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教授,您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在哪儿学到的呢?”“在幼儿园。在那里,我学到了令我终身受益的东西,比如说,有好东西要与朋友分享,谦让,吃饭前要洗手……”
我们提高自己的法制修养也一样,并非一定要有什么了不起的举措,而是要从身边吃饭洗手这些小事做起。养成遵守法制的*惯,使法制的观念从意识层次进入无意识层次,使法制观念贯穿我们的一举一动。
我们从小接受法制礼仪的教育,很多同学都可以滔滔不绝地大谈法制礼仪。可是看见校园中随处丢弃的饭盒,饮料瓶,听着某些同学口中吐出的脏话,怎能不教人痛心疾首呢!难道我们都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人”么?明代大学者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和行是一个本体、一个功夫。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我们接受法制礼仪的教育,自己却吝于履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这跟从来没有接受社会教育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要实践社会法制,就要从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从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别不法制的行为。
所以说,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讲法制观念这颗种子种在自己的心田里,让法制观念变成我们生活中的红绿灯!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
“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几个简单的的字,告诉我们:不要以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很多人认为不守规矩是件小事,可作为国家的一员,社会的一分子,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曾在电视上看见过一篇报道,某地四名高二学生,因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牌,大把大把的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从电视上看到,抢劫来钱又快又容易,于是他们经常在晚上出去持刀闯入本校学生宿舍进行抢劫,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个宿舍的挨着抢。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在学生晚自*时强行搜身,危害同学的身心健康,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财产安全和教学秩序造成危害。更可悲的是,他们竟然觉得抢同学的钱没什么了不起,而最后他们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还有一位年仅14岁的男孩,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也因为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网络游戏的诱惑,竟起了打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往常一样来到了他最喜欢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撵了出来。怒火充满心中,他看见街上有个小女孩,于是嘴角上露出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小女孩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四处看了看,见周边没有人,便逼迫小女孩交出身上的100元钱。小女孩不肯,说那是妈妈给她的压岁钱,求男孩放她走。男孩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小女孩吓得大哭了起来。他不知所错,怕被别人知道了之后报警,便举起刀向小女孩的胸口捅去,没想到小女孩因为失血过多当场死亡。小女孩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男孩当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悲剧了!
上面的事例充分说明,作为社会一分子,我们必须时刻遵守法律,以法律为准绳,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如果我们遇到事情能够理智的去对待,如果我们心中铭记法律法规,还会有一个又一个的悲剧发生吗?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我们就不会去做损人利益的事。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我们生活中就不会有战争,只会和*,我们也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的生存环境!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会担心我们放学之后,遇到坏人;法律在我心中,我们美丽的家就不用像金丝鸟住的笼子一样,四处都装上防盗玻璃。
朋友,我们正处在花一样的年龄,让我们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编者按:青少年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应该把法制放在心中,哪怕只是一点儿违背法律的事,也坚决不能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法制在我心中》。
每当我穿过马路,总会浮现这样一幅画面:一群人走在斑马线上,而此时的红灯已经亮了,一辆辆车疾驰了过来,一个个师傅被迫踩下了急刹……
“你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应该把法制放在心中,哪怕只是一点儿违背法律的事,也坚决不能做。”每当我站在马路边,总会想到爸爸对我说的这句话。
爸爸不但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记得有一次和爸爸去大商场,坐在爸爸的车里,看着一个个老人,孩子冒着红灯的危险,跑向马路的对面。每当这时,爸爸总会叹气,摇头。他的双目注视前方,双手紧握方向盘,车子缓慢的开着,心中似乎在想什么,脸色显得十分严肃,让人有些害怕。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望着周围的红灯闪烁着,人们快速穿行着,看着,看着,心中不觉感到有些晕。
漫过一个小时的车程,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汗水一滴滴地流了下来,我又如何能忍住呢?开始大闹,大叫催促爸爸快点开。可是,爸爸却仍然紧握方向盘,小心翼翼地转动着。
终于,商场出现在了车窗上,让我有些兴奋,爸爸见了,对我笑了起来:“要到了,要到了,可别再板着脸。”我又怎么会?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啦!我已将当时的烦闷抛向了九霄云外。
而就在我的开心和爸爸的分神中,我们把商场遗忘了。刚过了商场,爸爸突然反应过来:“过了,过了!”虽然他心中有些急切,但车子已经过了,要到商场就得绕一个大圈子呀!我紧张的叫到:“老爸,快掉头,反正就这么远了,回去吧,反正这儿也没有摄像头。”而此时,爸爸的脸色映照在了车上的反光镜上,看起来十分严肃:“这是爸开车的底线,遵守交通法规,爸爸希望你做事要守得住两条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我记得,他的脸崩得很紧,让我无法忘却。但那时我还小,还不懂老爸说的深刻含意。只好静静地看着他……
几年后的我,回想起那天的事,不禁让我想起刘备对儿子刘禅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名句。没错,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尽管所违背的法律再小,也不能为之。
让每个人的心中充满法制的思想,让法制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爸爸告诉我,希腊是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都是参照了希腊的法律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它就是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的生活得以保护。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有些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社会上的一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偷窃的路,他们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还损毁了自己的形象,家属们知道他们偷窃后,经常提心吊胆的,走路不敢抬头,他们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越偷越多,最后走上了犯罪的深渊。这些人的行为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600字(精选7篇)
在**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征文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一篇什么样的征文才能称之为优秀征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征文(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情:一对夫妻在吵架时,母亲一怒之下将仅80天大的女婴扔下四楼,等到医护人员赶到时,女婴已没有了呼吸。于是,这对夫妻立即被**拘留,法律给予他们的是严惩不怠。通过这件事,我深深地感受到法律与我们生活的密不可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严明和铁面无私。
确实,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它不会让好人蒙受不白之冤,更不会让恶人逍遥法外。不论职位高低,一旦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我们每个人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做到知法、懂法了。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法律?简单的说,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一定约束的规则。
一个人从小到大,自己的权益难免会被别人倾犯,这时,你不应该保持沉默,更不应该逞一时之快,出现极端的行为,而要拿起“法律”这个武器,从而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
法律既是每个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也是用来制裁恶人的利剑。在瞬息万变的世界上,坏人坏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如: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敲诈勒索;*收贿;意外受伤……此时,你可以借助法律来制裁那些恶人,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要千万记住,不要保持沉默,沉默不是办法,它只会让恶人变得更加猖獗。我们一定要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它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最好的依靠。
相信法律吧,因为法律它无时无刻不在捍卫着我们。
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
自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广法家韩非子的思想时,法律渐渐了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它让秦国兴盛起来,一统天下。经过改朝换代,法律也是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现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家,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但还是有不少人以各种理由,触犯法律,甚至还企图通过法律的漏洞占便宜。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惩罚。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最常见的要属于闯红灯了。随时随地都能见到闯红灯的人。“红灯停,绿灯行。”是三岁小孩都清楚的规矩,然而能有几个人遵守呢?法律是严格的,记得前不久北京罚了两万闯红灯的行人,每人10元。曾记得去惠州时每一处斑马线都有“行人闯红灯罚十元”的标志。想起*时自己为了节省一点时间,闯了不知多少次红灯,真是倍感羞愧啊!
如今人们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无论他们的手段多么高明,都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法制了,比如说老师教我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妈妈教我不能偷东西,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走的噢……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
今天,我从书上看到了《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
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每一个人并非十全十美,他也会犯错误,有时候,一念之差,酿成大祸!
他们是严某、石某。两人因没有钱花,合谋去抢学生的钱,二人来到职业学校内走到1栋三楼313学生宿舍,见到学生向某、刘某等人在宿舍内打牌。峰某便把刀放在腰间进入宿舍抢劫,石某则在宿舍门口处望风。向某不肯交钱,严某打了向某的面部,接着踢了一脚刘某的腹部,最后用宿舍内的一张四方凳子砸向某的肩膀,致使向林不敢反抗,抢走向某的现金30元,之后又抢走了刘某现金25元。最后,两人被警察抓捕。
“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他们两个人当时没有打算去抢钱,也不会发生在这样的事。如果他们两个人有一点法制知识,还会去抢劫么?
法制是一种素养,是一种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法制在我们心中,这个世界就不再会发生犯罪事件,犯罪率也会直线下降。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回家的途中,也不再会出现坏人。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既能相信别人。别人也能相信我们自己,我们也不用住在防盗门,防盗窗的世界里!
法制也是一种信仰,在法制面前,我们每一个是都是*等的。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我们不能掌控法制,也不能践踏法制。
让我们用手撑起“法制”这一方天空,让我们去感受“法制”的氤氲气息。让法制的气息充满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制在我心中,心中一片晴空!
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
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800字
导语:法制,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法制在我心中征文80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却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大道理,不要以为恶事小就去做,不要以为善事小就不做,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而家里又没多余的钱给他打游戏,就起了抢劫的念头,最后违犯了法律。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那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懂法,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违法的,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十一岁的小孩,邀请朋友到家来玩,但是他发现朋友被欺负了,于是他拿起刀向那个欺负他朋友的人砍过去,谁知,刚好砍到头,砍完后便扬长而去,头都不回一下就走了!
就这样,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纯洁的心灵便从世界上消失了,这是多么可怜呀!
如果我们心藏法制,懂法守法,遇事都能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像鸟笼一样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制在我心中!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
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可是,亲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吗?自身的悔恨能换回昔日健康活泼的身体吗?遵守能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真的就那么为难勉强吗?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在我心中,生活一片晴空。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逮住了。
**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初中古诗文必背
进入“大语文”时代的初中生,应该意识到语文的.重要性,随着新高考政策的实施,语文在所有学科中分值比例最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古诗文必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孔子语录》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鱼我所欲也》 孟 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 子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曹刿论战》 左 传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邹忌讽齐王纳谏》《战国策》
邹忌修八尺有余,形貌昳丽。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公也!”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忌不自信,而复问其妾曰:“吾孰与徐公美?”妾曰:“徐公何能及君也!”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问之客曰:“吾与徐公孰美?”客曰:“徐公不若君之美也!”明日,徐公来。孰视之,自以为不如;窥镜而自视,又弗如远甚。暮寝而思之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于是入朝见威王曰:“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王曰:“善。”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出师表》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桃花源记》 陶 潜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三峡》 郦道元
自三峡七百里中,*连山,略无阙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 至于夏水襄陵,沿溯阻绝。或王命急宣,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其间千二百里,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 春冬之时,则素湍绿潭,回清倒影。绝巘多生怪柏,悬泉瀑布,飞漱其间。清荣峻茂,良多趣味。 每至晴初霜旦,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故渔者歌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
《马说》 韩 愈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陋室铭》 刘禹锡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小石潭记》 柳宗元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洌。全石以为底,*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岳阳楼记》 范仲淹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 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于此,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醉翁亭记》 欧阳修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化者,山间之朝暮也。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朝而往,暮而归,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 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 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
《爱莲说》 (宋)周敦颐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记承天寺夜游》
苏 轼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 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
《送东阳马生序》 宋 濂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既加冠(guān),益慕圣贤之道。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chì)咄(duō),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sì)其欣悦,则又请焉。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qiè)曳(yè))屣(xǐ),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jūn)裂而不知。至舍(shè),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sì),无鲜肥滋味之享。同舍生皆被(pī)绮(qǐ))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xiù),烨然若神人;余则缊(yùn)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今虽耄(mào)老,未有所成,犹幸预君子之列,而承天子之宠光,缀公卿之后,日侍坐备顾问,四海亦谬(miù)称其氏名,况才之过于余者乎? 今诸生学于太学,县官日有廪稍之供,父母岁有裘葛之遗,无冻馁之患矣;坐大厦之下而诵《诗》《书》,无奔走之劳矣;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凡所宜有之书,皆集于此,不必若余之手录,假诸人而后见也。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流辈甚称其贤。余朝京师,生以乡人子谒(yè)余,撰长书以为贽(zhuàn),辞甚畅达,与之论辨,言和而色夷。自谓少时用心于学甚劳,是可谓善学者矣!其将归见其亲也,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
《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观沧海》 曹 操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饮酒》 陶 潜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王 勃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次北固山下》 王 湾
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 潮**阔,风正一帆悬。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使至塞上》 王 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李 白
关于苏轼的初中古诗
在**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古诗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古诗是古代诗歌的泛称。你知道什么样的古诗才能算得上是好的古诗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苏轼的初中古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苏轼的初中古诗
1、题西林壁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2、惠崇春江晚景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萎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3、饮湖上初晴后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4、赠刘景文
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
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
5、海棠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6、春宵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
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
7、浣溪沙
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萧萧暮雨子规啼。
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
8、磻溪石
墨突不暇黔,孔*未尝暖。安知渭上叟,跪石留双骭。
一朝婴世故,辛苦*多难。亦欲就安眠,旅人讥客懒。
9、守岁
欲知垂尽岁,有似赴壑蛇。修鳞半已没,去意谁能遮。
况欲系其尾,虽勤知奈何。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哗。
晨鸡且勿唱,更鼓畏添挝。坐久灯烬落,起看北斗斜。
明年岂无年,心事恐蹉跎。努力尽今夕,少年犹可夸。
10、大秦寺
晃荡*川尽,坡陀翠麓横。忽逢孤塔迥,独向乱山明。
信足幽寻远,临风却立惊。原田浩如海,衮衮尽东倾。
11、石鼻城
*时战国今无在,陌上征夫自不闲。北客初来试新险,蜀人从此送残山。
独穿暗月朦胧里,愁渡奔河苍茫间。渐入西南风景变,道边修竹水潺潺。
12、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13、江城子·密州出猎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扩展阅读:苏轼的一生
苏轼的一生,可以用“四个三”来概括:不忘三事——金榜题名、乌台诗案、太后恩宠;不忘三人——敬如父师的欧阳修、素为敬重又有矛盾的王安石、司马光;不忘三地——黄州、惠州、儋州;不忘三情——与苏辙的手足情、与王弗的生死情、与朝云的不了情。他生活中的每一个片断,几乎都与传奇相联系。例如,金榜题名时,苏轼由第一变成了第二,却反而更为出名;乌台诗案中,他九死一生,被贬黄州,却反而出现了创作的黄金时期;他赠弟辙、悼亡妻的词篇,被人们万口流传,历久而不衰…… 这些事例适合话题“肩膀”、“仰望” “我想握住你的手”、“豁达与成功”、“宽容与成就”等。
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祖籍栾城。北宋著名散文家、书画家、词人、是豪放词派的代表。和父亲苏洵,弟弟苏辙合称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苏。苏轼是苏洵的次子(苏洵长子夭折),1057年(嘉祐二年),与弟弟苏辙同登进士。唐宋八大家之一。《饮湖上初晴后雨》是描写西湖的古诗中无人能超越的。
扩展:苏轼古诗赏析
《念奴娇·赤壁怀古》
苏轼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法制名言
法制就是力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 撒贝宁
天下之治赖纪纲。 战国末期商人,政治家 吕不韦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北宋文学家 苏轼
法存则国安,法亡则国危。
宋杨万里《上寿皇乞留张械黜韩玉书》。这两句大意是:法制发挥作用,国家就安定;法制丧失作用,国家就危险。法为治国之根本,实行法治的社会。必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社会秩序得以维护,自然是国泰民安。相反,实行人治的国家无法可依,任凭长官意志行事;有法不依,一、贪脏卖法之风盛行,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刑不上大夫,法不治官吏,则势必丧失民心。民心一失,焉能不乱?此二句精警明确,把“法存”、“法亡”提到“国安”、“国危”的高度,用以说明法治之重要,背法之危险,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南宋诗人 杨万里 《上寿皇乞留张械黜韩玉书》
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
春秋管仲《管子》善于治国理政的人,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以达到众民皆服的目的。
春秋时期政治家,史称管子 管仲 《管子》
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
关于法制的名言
战国韩非《韩非子饰邪》。这几句大意是:明白地确立法制,抛开私人恩怨,这样才能作到有令必能贯彻执行,有禁没人敢于违反。明确法令制度,使人们知道何为守法,何为违法,违什么样的法给予什么处理,立什么样的功给于什么奖赏;在执法过程中又能公正无私,“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不以个人的恩怨好恶干扰法律的贯彻执行,这样,自然能作到令行禁止。
战国末期哲学家 韩非 《韩非子饰邪》
要自由,就必须生活在一个法制的土地上。 威默里
自古乱亡之国,必先坏其法制,而后乱儿之。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王建立传》。这几句大意是:自古以来那些混乱衰亡的国家,都是维系秩序的法律制度首先崩溃,然后祸乱接踵而来。欧阳修著《五代史》时,有感于后汉郭威因一时喜怒而擅自更换大臣的史实,指出法制遭到玻坏,祸患必定随之而来,因为法制不存,必生偏阿;惩劝不明,风败俗浊;劳臣不赏,不可劝功;死士不赏,不可励勇。风俗败坏,民心生怨,将相不肯出力,祸乱还能不生吗?这几句说明法律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不可恃权易法,随心所欲。
北宋文学家,史学家 欧阳修 《新五代史王建立传》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
吕不韦《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悖(bèi备):混乱。持国:保持目家安定与繁荣。过几句大意是:治理国家投有一定的法制就会大乱,死守故法不知变革也会大乱,混乱动荡就不可能保持国家的安定与繁荣。《吕氏春秋察今》强调了因时变法的重要性,说明古今时世不同,制订法令、政策当明察今天的形势,这样才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时代不同了,事物变化了,如政策法令不相应调整变化,仍以故法治国,没有不失败的。《察今》阐述的道理,至今不失其启迪、教育意义。
战国末期商人,政治家 吕不韦 《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
循法之功,不足以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
法制名言
汉刘向《战国策赵策》功:功劳。法古之学:遵循古人的学说。制今:治理当前事务。
西汉经学家,文学家 刘向 《战国策赵策》
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汉王符《潜夫论述赦》。常:长久不变。弛:废弛。这几句大意是:国家不会有永久的太*,也不会有永久的混乱。法令能够执行,国家就能得到治理;法令废弛,国家就会出现动乱。这几句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国家,都必须依法治国,加强法制,一旦法令废弛,就意味着国家动乱的到来。
东汉政论家、文学家 王符 《潜夫论述赦》
法制不议,*不相私;刑杀不赦,*不偷于为善;爵禄毋假,则下不乱其上。
春秋管仲《管子法禁》。法制:法律制度。议:非议。偷:苟且,马虎,这里为“忽视”的意思。假:借。这几句大意是:法令制度不容非议,民众就不敢相互营私;刑罪不容宽赦,民众就不敢忽视为善;授爵赐禄的`大权不借以送人,臣下就不会叛君犯上。《法禁》是讲立法行禁的。管子认为为了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和君主的权威性,法令一经颁布,就不允许说三道四私下非议;实行严刑峻法,不容宽贷,就使人不敢轻易干坏事。这些虽然都是为维护君权服务的,但对今天以法治国,进行法冶建没,仍有可借鉴之处。
春秋时期政治家,史称管子 管仲 《管子法禁》
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
战国韩非《韩非子五蠹》。仞:古长度单位.八尺(一说七尺)为仞。楼季:战国时魏国人,魏文侯之弟,善登高跳跃。峭:高而徒。跛(bozang簸赃):瘸腿母羊。夷:*。这几句大意是:十仞高的城墙,连最善跳跃的楼季也无法逾越它,这是因为陡峭的缘故;千仞高的大山,瘸腿的母羊也易于上去放牧,这是因为*缓的缘故。所以圣明的君主要实行峭法严刑啊。韩非以城墙、高山为喻,说明城墙虽低因其陡峭就难以逾越,高山虽高因其*缓就易于攀登。因而圣明的君主要久处尊位而长执重势,使天下不敢犯,就必须“峭其法而严其刑”。李斯就曾以他的同窗韩非的这套理论,劝谏寨二世行督责,统治天下。可是胡亥远没有秦始皇那样的雄才大略,大一统的秦王朝到秦二世手里就断送了。
战国末期哲学家 韩非 《韩非子五蠹》
我从学校出来接触的就是法制节目,10年磨一剑啊!如果彻底转型,就再也回不到法制节目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 撒贝宁
有道理,才有公*解决事情的可能让道理规范生活,同时,不放弃通过法律来解决事情的机会,这就是法制的精髓。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 撒贝宁
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一个人都是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谓正当的规定。人之个性的差异,人的活动的多样性,人类事务无止境的变化,使得人们无论拥有什么技术都无法制定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绝对适用于各种问题的规则。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网络、媒体的介入,使我们知道的信息数量增加,知道的机会增多,使一些事情事实的真相很难被掩盖,它们的立体配合,使解决事情的方法更加公*、公正。但是一个国家,如果需要不断地靠媒体来维护社会的公*、公正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国家的悲哀。媒体,在法制不断成熟过程的中,仅仅扮演的是一为记录者,一位传播者。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持人 撒贝宁
1、《月夜》杜甫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2、《夜雨寄北》李商隐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3、《声声慢》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4、《山坡羊·潼关怀古》张养浩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5、《寿阳曲·远浦帆归》马致远夕阳下,酒旆闲,两三航未曾着岸。落花水香茅舍晚,断桥头卖鱼人散。
6、《踏莎行·郴州旅舍》秦观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
7、《琵琶行·并序》白居易元和十年,余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琶琵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令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徒于江湖间余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移船相*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生不得志。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水下滩。水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渐歇。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曲罢常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消不知数。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舱明月江水寒。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岂无山歌与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清衫湿。
8、《水调歌头》苏轼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9、《鱼我所欲也》孟子及其弟子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0、《论语七则》佚名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逾矩同:“逾”)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
11、《兰亭集序》王羲之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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