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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__ 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4)洞内路面:路面伸缩缝内灌缝胶功效是否正常,路面是否有拱起、错台、断板现象。
(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地漏子等各部件完好情况。
(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装表面脏污程度。
(7)交通标志、标线: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有无锈蚀、老化失效、缺损的标志;隧道内的标线是否脏污、破损或脱落现象,要及时更换或补充、维修或重新施划。
(三)特别检查:是在隧道受到自然灾害、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
(四) 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 检测内容分为:
(1)由于外载荷作用造成结构性破坏。如衬砌变形、沉降,起层、剥落、突发性坍塌等。
(2)材料劣化导致结构破损。如衬砌断面强度降低,衬砌起层、剥落,钢筋腐蚀等。
⑶由于渗漏水导致结构破损。如从衬砌裂缝处渗水,影响行车安全;渗漏水导致结冰,砂土伴随流出。 检查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查报告。
第十条 机电设施 检查重点为: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
(一) 供配电设施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每3天检查1次,由管养单位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配备专门的电工检修工具,针对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变电室内相关设备的外观,观察有无异常、异响、发热、火花、气味等现象,及时消除设备故障。
(2)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电力专业队伍来进行。
(二) 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灯具、托架、标志及照明线路,其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
(1)日常检查要求隧道养护工要每天通过步行或养护巡查车对照明设施外观进行一般性检查员。
(2)经常性检查要求对照明设施的运转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破损零部件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 消防设施是指预防隧道火灾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洞口处堆放的防火砂。 检查与养护要点:
(1)隧道养护工应该对消防器材柜的使用功能每月检查一次:要检查锁具有无异常、柜体是否锈蚀,柜内灭火器有无失盗现象。
(2)检查灭火器有无锈蚀,软管损伤,灭火器是否过期。
⑶洞口防火砂是否码放整齐,有无妨碍行车现象。 第四章 隧道的保养与维修
第十一条__ 土建结构
(一) 清洁维护 :土建结构应经常性进行清洁维护。
(1)隧道内路面清扫应不少于每周一次,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除出洞外。
(2)顶板及内装应定期进行清洁。顶板的清洁要求根据交通量及受污染程度,每年一次;内装为条形瓷砖的,每季度一次。 在清洁过程中,常温下建议用洒水车湿法清洁,对机电设施进行保护;冬季,建议用干法清洁,防止结冰,在清扫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
⑶隧道内排水设施清理工作应每年不少于2次,在汛期前、汛期后分别进行,如有车辆运输砂石料且漏洒严重,应增加排水设施清理次数,以保证排水畅通。
(4)隧道内标志、标线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其清晰、醒目,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
(二) 保养与维修 保养与维修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和预防性的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维修工作
(1)洞口:两侧排水沟及洞口上方截水沟使用功能要保持完好,洞口圬工体表面*整,无冻胀、渗水、灰缝脱落现象,各种病害要及时处治。
(2)洞身:内衬砌出现的瓷砖起层或剥落,应及时清除起层瓷砖,进行加固处理,如有渗漏水,要先将水导入边沟排出。
⑶路面:路面养护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或《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边沟的盖板、地漏子,就*在隧道管理所储备一定数量的备件,一旦损坏,及时更换,保证洞内行车安全。
(4)吊顶及内装:要保持清洁美观,如有损坏,及时对缺损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新。
(5)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其位置要适当,传递交通信息准确无误,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牌面脏污要及时清洗,有锈蚀、老化失效的标志,要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__ 机电设施 公路隧道机电设施主要是指为其运营服务的的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及救援设施等,根据机电设施的复杂程度、工作量来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要培训上岗,能熟练掌握设施的使用要领和技术特性,特殊工种上岗前应作专门培训,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持证上岗。 机电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可分为:日常检修、经常性检修、定期和分解性检修、应急检修。
(1)日常检修主要是指中间灯连续坏2盏以上、洞口加强段连续坏3盏以上就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2)经常性检修指每月所进行的检查与保养,由专业人员进行,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亮度是否正常;灯泡有无损坏,镇流器、电容、触发器、保险管有无异常;灯具的密封性,并清除附着的尘土,检查线路有无腐蚀和损伤,配电柜内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⑶定期和分解性检修,是隧道机电设施保养工作的强制手段,对照经常性检修所发现的问题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灯具等设施进行标定或检修;由消防部门对隧道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进行检查、检修。
(4)应急检修是在隧道内或相邻地带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后,对机电设施进行的强制检修。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__ 隧道的安全管理包括:正常运营、养护作业、发生各种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隧道正常运营阶段应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隧道管养单位必须制定以预防和处置隧道中断交通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 在汛期,除了对隧道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还应到山顶查看山体有无滑坡、崩塌迹象,岩体有无开裂、失稳现象,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对交通威胁情况,决定是否封闭隧道。
第十四条__ 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H30),并选择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保障方案,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作业机械、人员要进行安全防护
⑶作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4)如作业内的隧道结构有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先处理后,再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5)养护施工区域所在洞,要全亮度照明。
第十五条__ 如隧道内发生火灾或重大交通事故,影响隧道畅通,隧道管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展开工作,将损失降至最低。 因抢修工作而中断交通时,应迅速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在相邻路口处设置明显的施工绕行标志,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情报板等多种媒体进行提示告知,及早绕行,避免车辆在隧道口处拥堵。 事故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清理现场,恢复隧道的正常通车,分析总结事故成因,恢复或提高隧道的防灾能力。 第六章 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__ 市公路管理机构将对各区县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其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第十七条__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管养单位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力,报送资料不及时,隧道内出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的,要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监管或管养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第十九条__ 本办法自起执行,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是指达到国家规定技术等级标准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农村公路以及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各级*应加强对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路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加快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第四条市、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有关公路的行政管理职责。
*、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工商、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公路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卡查车、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应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
对保护公路和检举、制止违法行为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公路按下列规定由养护责任单位组织养护:
(一)国道、省道由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按省有关规定负责养护;
(二)县道由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养护;
(三)乡道由乡镇*(办事处)指定的单位负责养护;
(四)农村公路由乡镇*(办事处)组织村民委员会养护;
公路穿越城区的路段按有关规定进行养护。城市道路与公路的分界点,由交通主管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协商确定,按规定经批准后设立标志。
第十九条依法征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及各级财政投入的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养护和改建。公路养护责任单位也可以采取公路冠名、公路绿化用地有偿使用、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考核,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定期拨付乡镇*(办事处)和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二十条公路养护应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投标选择具备资质的专业养护队伍负责相应路段的养护工作。
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制定公路养护标准、养护考核办法和养护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检查考核,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或专业养护队伍的养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路养护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路面清洁,横坡适度,路肩*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等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保证公路处于经常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通行能力。
养护责任单位应本着稳固路基边坡、保障安全畅通、美化路容等原则,充分利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边坡地、分隔带等,组织进行公路绿化。
第二十二条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应加强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和公路设施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损坏、承载力不足等情况及时予以修复改造。属于农村公路的修复改造,村民委员会应向乡镇*(办事处)报告,及时组织维修和改造工程。
第二十三条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养护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时,应当设立施工标志或绕行标志;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养护人员应减速避让。
第二十四条公路养护需要挖砂、采石、取土、取水等,公路沿线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组织做好有关保障工作。
第三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公路建设、收费和路政管理,组织公路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路政巡查,对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对侵占公路用地、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在建设控制区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强行拆除。
第三十四条 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作人员发现破坏、损坏公路和违反本办法的各类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协助路政监督检查人员实施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应及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现场调查,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或依法予以修复、改建,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整改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六条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持证上岗,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第三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决定,依法行使路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公路管理机构应将有关管理事项定期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其监督。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和审批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条对于跨区的项目,由市交通局根据路网规划情况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市决策委审议;对于非跨区项目,先由各区交通局根据市干线公路网规划和本区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审查、综合后,上报市决策委审议。经市决策委审议通过的项目,由佛山市人民*发文确认,并经计划部门立项后执行。
对由于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原工可报告漏项、征地拆迁和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导致投资规模发生变化,且突破市决策委批准规模的项目,须重新报市决策委审议同意;超出批复估算10%以上(包括10%)的,须向原工可审批部门办理规模调整手续。未经市决策委批准,超规模部分由各区自行承担。
第六条实施干线公路网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是指由市路桥公司每年向各区*筹集的16.5亿元公路建设资金(扣除原路桥收费站收入补差资金后的部分)和通过融资向银行取得的贷款等资金。
第七条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额用于由市决策委审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含还本付息)。
第八条市路桥公司及各区项目业主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人,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对于跨区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的进度,由市路桥公司按签订的合同、协议拨款。对于非跨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防洪、水土保持、水上交通安全、防震和环保等评估、勘察设计、咨询、造价文件咨询及审查)由市路桥公司根据各区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拨款。
第十条为加快项目的筹建,便于各区项目业主工作的开展,工可报告完成后,由市路桥公司按工可估算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及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的50%拨付给各区项目业主,余下部分在工程预算批复后,以批复工程预算为准,将相应部分费用余额拨付给各区项目业主。
第十一条对于非跨区项目,为便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在工可批复后,由市路桥公司按批复的估算,将土地、青苗等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50%拨付给区项目业主。待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由市路桥公司根据佛山市*颁布的标准进行审核,以不超出市*颁布的标准为原则,按多退少补原则将征地拆迁余款及征地单位计提的工作经费拨付给区项目业主,由区项目业主支付被征单位。
第十二条非跨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完成招投标程序,并根据招投标结果签订合同、协议后,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工程实施计划和用款计划报市路桥公司,市路桥公司按以下原则拨款:
(一)勘察设计:市路桥公司收到非跨区项目业主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协议后,按中标金额的50%预拨给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根据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支付设计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图)工作完成并经审批后,市路桥公司再按中标金额的45%拨付给区项目业主;余下中标金额的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市路桥公司拨付给区项目业主。
(二)施工监理:市路桥公司收到非跨区项目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协议后,按中标金额的70%预拨给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支付监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市路桥公司再按监理中标金额的25%拨付给区项目业主;余下中标金额的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市路桥公司拨付给区项目业主。
(三)工程施工:区项目业主根据施工招标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合理的工期安排制订工程施工用款计划,报市路桥公司。市路桥公司根据区项目业主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按中标金额的90%,每半年一次分批预拨付给区项目业主,由区项目业主按进度、按合同进行支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市路桥公司再按施工中标金额的5%拨付给各区项目业主。余下金额(含合法变更增加费用)待工程结算审查,并完成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后,在不突破市决策委批准规模的前提下,由市路桥公司根据批准的决算进行拨付。若决算超出市决策委批准的投资额,则超出部分由各区*负责。
第十三条市路桥公司对工程各阶段进度、计量、资料等制订统一的表式,并提出明确的要求。各区项目业主按市路桥公司要求,必须于每月28日前将各工程项目进度(含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及资金支付资料报市路桥公司备案。市路桥公司每半年一次对非跨区项目的进度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要求,符合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按照公司内控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五按”原则,即按合同、按计划、按预算、按基建程序及按工程进度计划拨款。区项目业主必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手续齐全,财务资料完整,每年年末及工程完工后由当地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市路桥公司存档。
第十五条每年年末,市路桥公司根据计划部门批复的投资估算、交通部门批复的工程预(概)算及工程进度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的资金使用计划,报经市决策委审核同意后报市*审批。市路桥公司每半年将上年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向市决策委报告(即每年6月底前报告上一年的资金使用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上半年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跨区项目,工可报告由市路桥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对于非跨区项目,工可报告由各区项目业主根据市决策委审定的规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工可报告应符合《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要求,并充分征询有关部门和沿线各级*的`意见,并提出比选方案和推荐方案。
第十七条工可报告由有管理权限的交通部门组织审查,并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编制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工可报告进行修编。
第十八条工可审查修编后,在向计划部门申报审批前涉及如国土、海事、航道、水利、环保等前置审批事项,由项目业主负责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对于跨区项目,工可报告由市路桥公司上报市交通、计划部门审查或审批。非跨区项目,由项目业主通过各区交通、计划部门报市交通、计划部门审查或审批。
第二十条工可报告上报时,应按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要求,同时将招标方案(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上报核准。
第二十四条工程设计按上述职责分工由项目业主负责。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可以实行一次性招标、分阶段招标,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工程可以进行方案招标。招标方案按工可批复执行,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承担公路工程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复的工程可行性报告、测设合同和勘测资料,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编制设计文件。
第二十六条对于跨区项目,设计文件由市路桥公司报佛山市交通局审批或审查上报;对于非跨区项目,设计文件由各区项目业主通过区交通局上报。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不得使用。若设计概(预)算突破市决策委批准投资额的,先由项目业主组织内审,分析超规模原因,并进行调整。上报工程概(预)算经造价部门审核后,超出市决策委批准投资部分由各区承担。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前,项目业主应会同国土部门和设计单位,实地对征地亩数、拆迁工作量进行勘查核实,并对征地拆迁的相关标准及费用进行核对,力求征地拆迁工作量与费用准确,以便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八条设计变更必须完善变更审查、审批手续,变更费用原则上以单位工程控制,重大变更设计未经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不得先行实施。跨区项目,一般变更由市路桥公司负责审查,重大变更须上报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或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非跨区项目,除路线方案、(特)大桥梁方案、路面结构方案、软基处理方案、高边坡处治方案、隧道方案、互通立交方案、交通工程方案中重大技术变更由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外,其他变更原则上各区交通部门组织审查、审批,并抄报佛山市交通局和市路桥公司。
第二十九条重大技术变更设计原则上按施工图设计深度进行编制,且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招投标详细情况;
(二)原设计方案及工程费用、变更原因;
(三)变更工程采用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方案;
(四)变更工程设计预算及其与原设计方案相应的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五)原设计单位对变更设计的技术经济性和合理性提出的审查意见,以及签署意见。
第三十条变更工程量由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计量确认。属于原设计工程量清单的变更,按招投标签订的合同单价计算;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变更,单价以造价部门审核结果并按招投标最终的下浮系数计算。变更费用以市造价管理部门审核为准,工程结算时相应扣减变更减少工程的费用;工程变更增加费用原则上在招标节余中列支,不得突破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中相应单位工程的总造价。非跨区项目由于工程变更导致整个项目投资突破市决策委批准规模的,超出部分由各区承担。
第三十一条为了确保设计文件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水*,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推行设计咨询审查制度。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咨询审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认真审查,全面评估,及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对这些缺陷与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主管部门审批设计文件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勘察设计咨询收费参照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和勘察设计咨询的内容、工作量等因素,由合同双方协议确定,并按合同工作内容开展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第四十八条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需按《广东省公路工程基建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试行办法》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当地审计部门审计后,竣工决算报告在竣工验收前报有管理权限的造价管理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报有管理权限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竣工决算报告经审计、审批后,作为财产移交、财务处理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未经审查、审计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不能上报审批,也不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编入竣工验收报告。
为提升内涵建设水*,打造学校品牌,学校将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为规范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指导各项目组合理使用经费,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特色)专业及新专业建设经费支持办法
(一)经费支持额度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级改革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和新增专业给予经费支持,具体标准为:校级改革试点专业1万元/学年、校级重点专业
万元/学年、省级改革试点专业2万元/学年、省级重点专业
万元/学年、国家级改革试点专业4万元/学年,国家级重点专业8万元/学年。湖北省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建设专业按省级改革试点专业的标准予以支持。新增专业每学年支持经费万元,支持期限为2年。对有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学校不再另行给予建设经费;对有多个“称号”的专业,按其最高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支持从批复文件下达后的下一学年开始。重点专业在尚未进入高一层次试点专业之前经费支持的年限为3年,3年后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评估以后确定是否继续支持及支持经费额度。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专业发展规划费用支出;
2、编印各类专业教学文件支出;
3、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支出;
4、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出;
5、校企合作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费用支出;
6、专业教学研究费用支出;
7、专业建设工作量酬金;
8、其他相关建设费用。
(三)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人员组成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人员原则上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为主,职能部门要融入到专业建设中,不断优化专业建设团队。
二、教学团队建设奖励办法教学团队建设重在*时,学校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分别为万元、1万元和3万元,不再另拨建设经费。
三、实训基地建设奖励办法学校对实训基地建设也采取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奖励万元,验收通过后(以文件为准)追加奖励1万元;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奖励1万元,验收通过后(以文件为准)追加奖励2万元。
四、课程建设经费支持办法精品课程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精品课程建设、课程开发费用支持和奖励的补充规定》的规定给予建设经费与奖励;学校“十二五”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经费参照校级精品课程的标准执行。
五、重点项目建设及奖励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对按照学年支持经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接到项目建设立项或验收批准文件后,按规定支持经费额度制订经费使用计划,经院(部)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按项目建设经费标准分期支取支持经费。支持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使用情况按规定的经费额度提出经费报销意见,经所在院(部)领导审核,按学校经费报销管理规定审批报销。
(二)对一次性奖励的项目,教务处在接到项目建设立项或验收批准文件后,综合各项目并按照经费奖励办法集中造表,报学校领导批准核发。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照建设项目奖励总额的10%给予奖励。
(三)教务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核定项目建设成果或增量,对建设不力或停滞不前的项目,学校将停拨当年建设经费,责令整改,直至取消称号,终止经费支持。
(四)项目负责人应作好经费使用记录,建设期终检查验收时须作出经费使用的详尽报告,学校纪检监察处实施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六、附则
(一)国家级、省级、校级有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本管理办法。
(二)各级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教育部、教育厅新设立的重点建设项目参照相关办法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我县解决乡村饮水安全问题工作的步伐,改善乡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水利部、*发改农经〔____〕1752号《关于加强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以上三部委共同修订的《乡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乡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全国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范围内中央补助投资项目及地方匹配安排兴建的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解决乡村饮水安全问题由县*负总责,中央、省、*给予指导和投资支持,乡镇*积极协调村委会、受益群众自筹资金共同解决。
第四条县发改局商县水电局作好乡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报批、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县水电局商县卫生局作好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五条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监测,县物价局与水电局负责制定各饮水村屯水价,县土地局保证饮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批。
第六条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参照《乡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执行。
第七条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章乡村饮水困难范围及解决标准
第八条解决乡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全县各乡镇(不含县城城区)村庄、学校、国营农场和林场饮水不安全人口的生活饮用水。凡因开矿,建厂以及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乡村饮水安全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九条乡村饮水安全困难标准是指单程取水距离大于1公里以上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天以上,水源型氟病区为饮用含氟量超过毫克/升,当地815岁人群中氟斑牙患病率在于30%出现氟骨症病人;其他饮水水质问题,水源保证率不达标,水量不达标,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
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和投资计划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乡村饮水安全项目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县水电设计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审批。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单项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批;总投资50100万元的由地市级水利部门审批;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水利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各乡镇根据已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县发展计划局和水利电力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县发展计划局和水利电力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和各乡镇上年度项目实施的监测和评估,联合编制全县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市*和水利局。
第十二条?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商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乡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审批文件;
3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三条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县*应积极协调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项目管理,以及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等工作。
第十四条乡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局按有关财务制度,根据工程进度将国家和上级工程款拨付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县饮水办根据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并负责会计核算,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应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设专帐专户,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原则上要求地方自筹资金到位并使用后,再按施工进度拨付国投资金,同时预留10%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再拨给施工单位。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县*成立县乡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县乡村饮水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电力局全面负责我县乡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水利电力局根据省*、省水利厅联合审批的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和市水利局联合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或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如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进行变动的要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否则将停止下达投资计划和停止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必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管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乡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队伍选择,材料、设备选购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其材料、设备的选用,实行*采购或集中招标采购;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采取议标的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其材料、设备的选用,实行*采购或集中招标采购;总投资10万元以下的可由地方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第二十二条选择水源,确定工程型式,要做到因地制宜、实行宜井则井、宜泉则泉。水源地周围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建立卫生防护带、防止水源污染。
第二十三条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的要严格按照地下水开采的有关规定进行,建成后的水源井的井深、井径、出水量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并认真做好封井止水工作,避免不良含水层污染水源。
第二十四条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应建有水源管理房,并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地方,管理房周围建有院落,环境清洁、卫生幽雅,并实行绿化措施。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成后,县发改局、水电局、财政局联合各项目乡镇、村屯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市发改、水利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资料准备工作,由省、市水利、发改等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时,必须有受益村屯代表参加,每村有3名以上农民代表签字验收。
第二十七条验收按《乡村人畜饮水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及农民股组成,管理单位负有使用管理权,严禁变卖。
第七章建后管理
第三十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安全操作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目标责任管理
第三十一条有国家投资补助的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分两部实施,原则上主体工程由国家扶持解决,责任单位为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附属设施(如到户管网)责任单位为乡镇商村委会,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县水利电力局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保障信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南省信息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建设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等活动。
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引导、市场运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应用主导、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和焦作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应明确信息化职能办事机构,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六条 信息化建设应纳入市、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县(市)区应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并负责监管专项资金使用,以保障对信息化建设的合理投入,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
第七条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依法从事与信息化有关的科研、推广应用、服务等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条 信息化建设资金包括*信息化建设资金、上级补助的信息化专项资金、单位预算外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等。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对*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项目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组织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投资和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规范市场运作机制培育城市信息化建设主体,广泛采用信用担保、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和参股等形式,逐步建立“以*投入引导、企业投入为主、银行贷款支撑、社会投资跟进”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第三十三条 *批准同意的公共性、公益性、非营利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贴资金和工程项目论证与验收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必须包括安全系统建设的资金投入,应不得低于信息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的15%。
第三十四条 对于财政全部或者部分补助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依法纳入*集中采购,并通过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列入*采购目录的软件、硬件必须进行*采购。使用的硬件、软件应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禁止使用盗版软件。
第三十五条 市、县(市)区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信息安全发展形势和信息安全保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电子认证、应急处理、异地数据备份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报同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保密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从事危害*,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三十七条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主管或运行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进行相应的安全系统建设。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系统必须使用依法认可的信息安全专用产品,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八条 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利益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应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信息安全检测机构对其系统进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机构对其检测结果负责。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 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或运行单位应建立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定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保证本单位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十条 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保密等部门应建立信息安全情况通报和应急处理协调机制。
发生信息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采用外包服务的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应选择获得保密资质的单位,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Ⅰ卷
第二部分 阅读理解(共两节,满分40分)
第一节 (共15小题;每小题2分,满分30分)
阅读下面短文,从每题所给的ABCD四个选项中,选出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该项涂黑。
A
Mobile phones and iPads are now wonderful tools for learning and teaching English. With the help of the thousands of education and language apps available online, students can make effective use of them to learn in an interactive environment. Given below is a list of some of the best apps for learning and teaching English.
Grammar Up
Grammar is the heart of any language and, thus, the Grammar Up app is one of the most highly recommended apps for English learners. This app is specifically designed for people who want to improve their grammar, vocabulary and word selection. It consists of more than 1,800 multiple-choice questions grouped under twenty different grammar categories.
iFPoems
iFPoems is a fantastic app for poetry lovers. This app consists of a great collection of poems from famous poets around the world. It also allows users to save their favorites along with recording their own readings of the poems.
iBooks
iBooks is a complete book library for the iPad users. It includes the iBookstore and allows users to download and read books. The app features a beautiful bookshelf, on which you can browse various books or even add notes to your favorite paragraphs in the book. You can also create your own texts and upload them into the app.
SpeakingPal
Recommended as one of the best apps for English educators and learners, SpeakingPal allows you to record your speech and compare it with a native English speaker. This amazing app combines video with automatic speech recognition software that tests your English speaking skills. You just have to speak with a video character and get immediate response on how well you speak English.
21. What do these apps have in common?
A. They can be found online. B. They are free of charge.
C. They improve users’ grammar. D. They’re designed by teachers.
22. What can we do with iBooks?
A. Download books for free. B. Write notes on it with pens.
C. Save notes and texts. D. Create a bookstore.
23. What is special about SpeakingPal?
A. It offers video call service. B. It evaluates users’ speech.
C. It offers talks with a native speaker. D. It includes English speaking contests.
B
I don’t want kids. I know I wouldn’t make for a very good mother. It’s not that I’d drop them or forget them at the grocery store or anything like that but they’re not a good fit for me and the life I’ve created for myself. I’d rather be in Cambodia kissing elephants or cage diving with sharks in Cape Town, or wandering the streets of Paris, a city that has become my second home, than trapped at home doing the mom thing.
The itch to become a mother isn’t in me but the itch to travel, and travel far and often, is.
If the urge isn’t there, I don’t think it’s fair to live a life I don’t want and have a baby because someone else thinks I should. That would be awful.
I like children. To say I love them wouldn’t be completely accurate. It’s not because I’m a monster — the same monster people who feel women should have children will call me — but I sim*** don’t love them because I’m not around them much. Very few of my friends have children, and the ones who do I don’t see much because, well, they have children.
I have two nephews in Colorado whom I love to pieces, but I don’t see them very often. I don’t go out there as often as I probably should because I’d rather be traveling. Some people may call this selfish, but I call it “living my best life.”
When I talk to my sister about my nephews, everything they do and say is exciting to her. The joy my sister feels by just playing with them in the yard is the same joy I feel every time I get off a plane in a new country. I’d rather be on the beaches of Spain every summer while she prefers to spend her days at home with them, climbing trees and such. I’m fulfilled one way, while she’s fulfilled another way.
I’m very much certain that at this point in my life my greatest fulfillment comes in the form of traveling and being free of kids. I can go anywhere at anytime; I don’t have to put my life on hold for someone else. It’s complete and total freedom.
24. What does the underlined word “itch” in Paragraph Two mean?
A. tradition B. competence C. plan D. desire
25. Why is the author regarded as a monster?
A. Because she doesn’t like kids. B. Because she doesn’t want children.
C. Because she’s different from her friends. D. Because she rarely stays with children.
26. Which is “living my best life” according to the author?
A. To stay with her family. B. To see her nephews often.
C. To visit a new country. D. To talk with her sister.
27. What is the author’s purpose of writing the passage?
A. To explain her choice of life. B. To persuade people to travel.
C. To share her happiness in life. D. To introduce a unique lifestyle.
C
Long school holidays help students clear their heads, relax a little and stretch their brains in different ways.
Traditionally, schooling schedules have long been based more on the needs of society than on efficient education strategies. For instance, in Iceland it was traditionally arranged to allow children to help out with harvest. Other countries have long summer vacations because it is sim*** too hot to study. In other areas where relig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holiday season, the religion calendar then calls for the break, so that students can have ample time to participate in the religious ceremonies and traditions of seasonal holidays.
There are some obvious advantages to a vacation that lasts longer. Families who live a long distance from relatives are able to travel together, sometimes across the ocean, in order to connect with their loved ones. Even if there is no visiting family far away, a long holiday is a great opportunity for kids to interact with the community. From an educational point of view, a child that is able to experience another culture can gain valuable language, history, and social skills.
Long school holidays are also needed in schools that have become overly academic and too exam-focused in recent years, which requires a considerably longer holiday break from such a “marathon pumping (灌输) of knowledge,” and it makes great sense!
Great psychologists, like Freud and Piaget, have stressed play’s central role in the formation of fully-rounded (全面发展的`) individuals, so the long holiday achieves this by allowing students to explore the world outside school. The students get to participate in activities that would be difficult to do during a regular school term.
As a consequence, long school holiday can be quite constructive to our students!
28. What traditionally determines the arrangement of school holidays?
A. Local needs. B. Cultural activities.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
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第23号令《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第63号令《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行政、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中方投资人是国家或集体性质的中外合资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地点在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在2000*方米(含2000*方米)以上和投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实行招标投标。
在招标投标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如建设单位要求招标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帮助建设单位做好招标投标工作。
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投标的*等性、评标的公正性和定标的合理性。
第四条 太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是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五条 招标方式
(一)凡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太原市建筑市场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信息,实行公开招标。
(二)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实行议标。实行议标的工程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有保密性要求的;
2、 工程施工现场位于偏远地区,且现场条件恶劣,愿意承担此任务的单位少;
3、 工程专业性、技术性高,有能力承担相应任务的单位只有一家,或者虽有少量几家,但从专业性、技术性和经济性角度比较,其中一家有明显优势的;
4、 工程施工所需的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
5、 主体工程完成后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小型附属工程;
6、单位工程停建、缓建后恢复建设的;
7、公开招标失败,不宜再次公开招标的工程;
8、其它特殊性工程。
发包第1、8项规定的工程任务时,招标单位应当优先选择*三年内获得过优质工程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作为议标对象。
发包第5、6项规定的工程任务时,招标单位应当选择原承包单位作为议标单位。
*一年内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其他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而被限制承接任务的企业不得作为议标单位
(三)外商投资、国内私人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必须到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四)对施工单位自行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如施工单位具备承建工程的资质条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但必须到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 招标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国家、部门、地方批准建设,办理了报建手续;
(二)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核发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持有相应设计资格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
(四)建设资金已按规定进行审计或验证,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连续施工。
第七条 建设工程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发布招标公告;
(二)招标单位填写招标申请表,申领《发包许可证》;
(三)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公开报名投标,经招标单位考察、集体研究,并经同级纪检*门审核后,推荐八到十二家报名单位,并从中指定投标单位数(一般为四到六家)的三分之一参加投标,其余三分之二从被推荐单位中随机抽取;
(四)投标单位填写投标申请表,申领《投标许可证》;
(五)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编写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时,应报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六)招标单位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七)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介绍招标文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纪要;
(八)招标单位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封存投标标书;
(九)编制标底,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十)组织评标小组;
(十一)召开招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
(十二)核发《中标通知书》。
第八条 投标标书的封存
(一)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取标书,并在标书上签注收到的'具体时间,投标单位逾期送达者,以弃权处理。
(二)收标时间截止后,由建筑市场加盖密封章,建设单位代表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将投标标书封存于“太原市建筑市场”指定的封存柜内,由建设单位和建筑市场分别加贴封条,建设单位保管封存柜钥匙。
(三)召开开标会议时,在评标小组、建设单位代表、投标单位代表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及纪检、新闻单位的共同监督下,开启标书封存柜。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设计单位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等);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材料供应方式;
(五)预算(标底)编制的依据;
(六)工期、质量要求;
(七)封存投标书的时间、地点;
第一条 为确保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加强对施工招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招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国家储备粮库建设文件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国家*批准建设的其他粮食流通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和部门的限制,不得因地域、所有制或隶属关系等因素对投标人采取歧视性或排斥性的政策或做法。
第五条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投标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施工单位,投标人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合同资格。
第十一条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其中限上项目和有浅圆仓、立筒仓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一级资质。
第十二条 应限制在以前建设项目中有劣迹的投标人参加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
第十三条 在投标时,准许投标人联合投标及合理分包。确定中标人后,禁止中标人转包,严格限制分包。
佛山市干线公路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
水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范文
合同管理办法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个人工具管理办法范文
设备管理办法模板
集团印章管理办法范文
公务电话管理办法范文
隧道施工管理办法范文
手动工具管理办法范文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介绍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范文
学校招待所管理办法范文
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湖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项目规划书
公路建设项目工作计划
公路建设项目倡议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案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书
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建设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