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关于业主维护权益口号的文字专题页,提供各类与业主维护权益口号相关的句子数据。我们整理了与业主维护权益口号相关的大量文字资料,以各种维度呈现供您参考。如果业主维护权益口号未能满足您的需求,请善用搜索找到更适合的句子语录。

句子(3k+) 语录(100) 说说(22) 名言(3) 诗词(1k+) 祝福(26) 心语(62)

  •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好句子53条

  • 1.宣传消费政策 提振消费信心 促进消费需求;推动消费* 提振消费信心 促进经济发展。

    2.为了孩子的成长,为了祖国的明天。

    3.消灭一个假货,还生活一片温馨;铲除一个奸商,还生活一点省心。保护自己权益,人人拿起武器,消费者权益日,永远帮助您!祝你生活如意,天天开心!

    4.友情提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酬谢广大消费者者勇于上当受骗,献身于假冒伪劣事业,经不坑你坑谁商会研究,免费送你玉老吉雷碧瓢柔等系列产品,请到附*超市领取。领取暗号:。

    5.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消费日,*打假在盛行;要问你我怎么办?维护权益不能乱;假冒伪劣不断出,销售渠道坚决堵;日常消费要用心,各种产品都更新!

    8.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9.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0.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开始。

    11.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消费权益在手,受到伤害不能倒霉就了,月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希望你找回上帝的感觉。

    1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13.把假冒销毁,把伪劣打到,把欺诈掩埋,把拐骗消除!消费者权益日,走上街头,*自我,让世界充满*!祝你愉快!

    14.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5.假货复假货,假货何其多?日日卖假货,心情如乱麻!世人皆被假货坑,假货无穷到何时。忽见奸商灰溜溜,今天正值三一五。百万假货收几车?请君听我*歌。

    16.神马都可以促销,对你的友情不可以;神马都可以打折,对你的思念不可以;神马都可以假冒伪劣,对你的祝福不可以。小心保藏,幸福绵长。短信真意,绝对“假”不了!

    17.诚信经营无欺无诈,理性消费有滋有味。

    18.这世道,什么都有假的。烟有假的,酒有假的,情有假的,意有假的,哭有假的,笑有假的。不过还好,我的祝福短信是真的,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学会辨别假货,收获真挚友谊,节日快乐!

    19.依*,不辱使命,提供消费者满意的服务。

    20.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1.法律呵护青少年,依*莫等闲。

    22.加强监督检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3.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4.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25.贪便宜的消费:伪劣多,买气受;一时冲动的消费:乐一时,悔一月;没有安全保障的消费:买回家,损健康;没有远见的消费:浪费钱,耗精力;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理性消费,三思而后买。

    26.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消费*工作。

    27.维护食品消费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8.认真学*《消保条例》,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29.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0.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公正。

    31.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32.•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个图标非常具有象征意义,地球将•围起来,是一双手,中间是一个人,这表示的是一种全球性的活动,每天每时每刻都有的一种保护,保护的是消费者的一个核心权益,整个图标呈现一种良好

    33.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4.构建农村消费*网络,切实保护农民消费权益。

    3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6.消费者权益日,送上交易小贴士:买货多看两三家,比货要先比质量,商标真假要看清,发票必须要索取,商品质量有问题,消协帮你来解决。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打假,真情真意真价格!快乐!

    37.全面总动员,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39.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40.加大消费*营造公*消费环境。

    41.绿色健康消费,共建和谐生活。

    4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3.贯彻落实《消保条例》,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4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请阅读祝福短信:按一下,幸福快乐,按两下,吉祥如意,按三下,好运连连,按四下,家庭和睦,按五下,消费快乐,按六下,没有了,哈哈,消费日快乐。

    45.消费者权益坚决维护,不法商贩坚决惩处,侵权工作坚决抵触,朋友祝福坚决送出。消费者权益日,维护公*正义,抵制不法商贩。祝你节日快乐。

    46.增长安全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47.有一大一小两只老鼠在街道上找食,忽见洞口处撒了些黄粉拌的谷粒。小鼠说:“这肯定是人类下的毒饵,千万不要上当。”大鼠不以为然地说:“就是鼠药也是假冒伪劣产品,不用害怕,不信我吃给你看。”说着就大吃起来。小鼠见大鼠安然无恙,但还是将信将疑,怕时间一长,药性发作会一命呜呼,不敢吃一粒谷子。若干天后,小鼠见大鼠仍然活蹦乱跳的,这才相信大鼠的话是真的。过了些天,小鼠又见洞口撒有和上次一样的黄粉谷粒,怕大鼠来抢食,就毫不犹豫地独自吞食起来。不一会儿,小鼠就在地上打起滚来,待大鼠发现为时已晚。临死前,小鼠不解地问:“这次为什么是真药啊?”大鼠含泪说道:“你不该忘了,今天正是‘’呀!”

    48.友情提示:因市场假货太多,为防止上当受骗,请您在休闲时带好祈运符,在娱乐时念好*安咒,在消费时颂好完美经,在结账时打好静心座,然后轻颂佛号:阿弥陀佛,老天保佑。祝消费者权益日快乐!

    49.关爱青少年成长,关注青少年权益。

    50.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稳较快发展。

    51.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

    [阅读全文]...

2022-01-22 11:17:16
  • 如何维护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

  • 大学生,职场
  • 如何维护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

      大学生是刚刚才踏入社会的人,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在求职过程中很容易被骗或者遇到侵犯自身权益的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维护大学生劳动就业权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如何维护大学生劳动权益

      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些年来,大学毕业生人数增多、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就刚刚毕业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自身就业权益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本文将主要针对大学生的就业权益进行论述。

      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了解熟知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毕业后的就业的流程,从而使自己在就业时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少走弯路,少受不合理的侵犯,成功就业。要做到顺利就业,在择业中就必须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只有明确了这些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一、大学毕业生享有的主要就业权益

      (一)获得招聘信息的权利。就业信息是毕业生成功就业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具有充分的就业招聘信息,才能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和用人单位。

      大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有很多,如网络、学校招聘会、报纸杂志、电视媒体、亲戚朋友介绍、单位公告等等。

      信息权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信息公开:所有用人信息向全体毕业生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和截留。

      2、信息及时: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生获取的信息必须及时有效,而不能将过时无利用价值的信息传递给学生。

      3、信息全面:毕业生有权获得准确、全面的就业信息,以便对用人单位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做出符合自身要求的选择。

      (二)享有就业指导权。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学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指导,包括:①向毕业生宣传国家的有关就业方针、政策; ②宣传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原则、规定和程序; ③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国家需要、社会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择业。

      (三)被学校推荐的权利。学校推荐经常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录用或淘汰,毕业生在就业中有权得到学校按真实情况进行推荐。高校在就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享有的被推荐权应包含这样几方面内容:如实推荐、 公正推荐、择优推荐。

      (四)自主选择职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因此,作为求职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享有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去选择自己喜欢和擅长的职业。家长、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为初出校门、缺乏工作经验的毕业生,提供择业意向方面的建议、参考、推荐和引导,但不能强迫或限制他们选择职业。

      (五)*等、公*就业权。毕业生享有*等就业的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六)知情权。毕业生有获取知悉用人单位信息、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

      福利待遇、工资水*、发展前景等情况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向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的真实情况。任何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对毕业生隐瞒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做法,都是对毕业生就业权利的侵犯。

      (七)违约求偿权。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有违约都必须严格履行相应责任。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得到另外两方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

      1、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主体不合格的机构,如非法人才中介机构以收取信息介绍费为目的,发布过时或子虚乌有的招聘信息;欺骗毕业生的单纯。传销机构假借一些知名企业的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高薪诱骗毕业生进入非法传销队伍。

      2、招聘要求中有歧视条款。性别、身高、相貌、学历、专业、家庭关系、血型等歧视。工作经验歧视比较多,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中需要大学生有实际工作经验,刚刚毕业的人哪来的实际工作经验,经验是慢慢积累的,这样的要求分明就是不合理的条款。

      3、侵犯应聘者隐私。现在将求职者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转让给他人或中介机构的行为很多。侵犯了求职者的隐私,有的会给生活带来困扰。

      4、收取求职者的财物或扣压证件。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

      5、不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签订就业协议时,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户口迁移地址不明确,对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工资福利等协商条款不明确注明。

      6、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条款。就业协议签订后,违约或不按时接收毕业生。不按就业协议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不能履行协商好的工资福利等。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按劳动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等行为。

      三、如何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

      (一)认真签订就业协议书,发挥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权利义务的书面文本,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制定统一格式。毕业生应该认真签订好就业协议。我国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尽管少数省市做出了一定的尝试,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形式替代现行的就业协议书 。

      签好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①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②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③签订就业协议要合乎程序

      ④写明违约责任

      ⑤了解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

      (二)遵循市场规则,防止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现象的出现。

      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无论是自荐,应聘,接受面试、笔试,都应该遵循"真诚、信实、*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明显夸大优厚条件,以高新和高福利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警戒心,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三)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就业市场还不够成熟和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加以社会风气、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难免的权益受到侵害。针对侵犯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防范就业陷阱。

      仔细鉴别各类就业信息,有效识别就业陷阱;了解国家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约定条款的合理性。

      四、大学生就业权益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概述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作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也简称为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2、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和地位

      毕业生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等的,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订立的,并且协议书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均属于我国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所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有合同的属性。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起到保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各自的权益,是学校制订、国家审批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依据。

      3、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1)用人单位在对毕业生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由用人单位承诺接收,毕业生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领取三方协议。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协议书中所列事项*等协商,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认真填写各项基本资料并签名盖章,如另有其他约定条款的',需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或另附补充协议(比如违约金)。

      (3)学校盖章。

    [阅读全文]...

2022-01-27 22:59:34
  • 维护妇女权益讲话稿

  • 维护妇女权益讲话稿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讲话稿,绝大多数的讲话稿都是叙事议论相结合的论述体应用文。你知道讲话稿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护妇女权益讲话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女人是红颜祸水”,旧时期的*,妇女的地位是低下的,没有权益的,是男人的附属品。从新*成立以来,女性的权益越来越多的受到了社会的重视,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女性更多的权利。女性是社会的半边天,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今天,女性受到更多的社会尊重,维护女性的权益落实好像一面镜子照射着一个国家和谐面貌。有一位57岁的老年妇女一直备受丈夫长达41年的欺凌毒打。老人到县妇联*,妇联的工作人员通过掌握第一首基本情况,对受害人的调查,将此案定性为典型的家庭暴力事件。妇联的工作人员对老人进行了妇女*的法律知识讲解,并通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援助案例办理。在法院和律师的调解下,男方终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悔悟,并认识到夫妻之间地位*等,应该相互尊重。

      时至今日,这些侵犯女性权益的事情还在不断发生,这就像女性心头的一根针,既刺痛了自己,也刺痛了社会。家庭暴力的蔓延祸起家庭内部,肆意践踏着女性的人身权益。极大的侵犯了女性的权益。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她们需要为了自己拿起法律武器奋力抗争;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需要国家的法律保护;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了,需要社会的公*公正的待遇。没有女性的贡献,就没有今天和谐的社会、繁荣的社会、稳定的社会。懂法、自信、敢于追求成了新时代女性的个性特点。如今不再是男人一手遮天的时代,女性也能像男人一样去生活,工作,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性需要**,男性需要与女性互相尊重、彼此宽容。过去,许多的女性为了争取自身的权益进行了不朽的奋斗,那些岁月虽然已经逝去,但我们仍然记得:秋瑾、波伏娃、白朗宁夫人,这些女性为了妇女的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我们何曾忘记过?正如歌德先生说的: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飞升。今天,女性应该为自己的权益而战,而我们的国家,则需要还女性一个公*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时期的女性和男性一起共同组成了整个社会的有机整体,女性不但以个人的能力服务于社会,建设社会,更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一大支柱。女性应该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男女*等,共创女性的辉煌人生;全社会更应该团结起来,与女性一起让和谐的社会健康有序的向前迈进,让世界充满阳光!

    同志们:

      我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会成立已经一年了,今天在这里召开第二次会议。刚才刘晓燕同志总结了*联*会去年的工作,并就今年工作作了部署。市*局、市中级法院在会上还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和经验。过去的一年,市*联*会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社会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探索了*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初步形成了我市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在新的一年里,*联*会要更好地把贯彻落实男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下面,在刘晓燕同志“报告”的基础上,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妇女*工作的认识

      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妇联组织的工作,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妇女*工作。

      (一)维护妇女权益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共同发展,要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求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和发展妇女生产力,提升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实现妇女的`各项权益。因此,维护妇女权益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维护妇女权益是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依法治市,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使依法治市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而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保障妇女与男子*等享有各项权利,是衡量我市法治状况的重要尺度,是直接体现我市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各成员单位都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做好妇女*工作,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维护妇女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妇女权益能否保障,直接影响到妇女的事业发展和妇女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市*把人民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这其中就包括了解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实现了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要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组织的能力建设

      加强*能力建设,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刚才,刘晓燕同志在讲话中提出,把*能力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主线,很有必要。只有夯实*组织基础,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妇女*工作才能取得实质的效果,满足妇女群众的*需求。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妇女自我*能力。一方面,各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要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阵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男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理念,通报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典型,剖析典型案例,揭露和批判各种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社会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培训,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掌握依*的手段和救助途径,提高自我*能力。要教育、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反映诉求、表达利益,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二)拓宽渠道,创新载体,增强*协调能力。增强协调能力,就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协调不同利益关系,争取党委、*重视支持,推动全社会自觉行动,引导妇女理性合法地反映问题,协调推动解决突出的妇女权益问题,化解复杂的社会矛盾。妇女儿童*涉及社会生活各个?域,这就决定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种*人力资源,构建一支强大的社会化*工作队伍,才能真正使*工作手臂延伸到各个方面。妇联组织不仅要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完善、发展现有的司法保护网络、咨询投诉网络和社会救助网络。强化这些*机构的职能,还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有效挖掘社会力量,调动专业人士、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广泛的社会资源共同*。要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在联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见成效,不断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载体。

      (三)求真务实,下大气力,增强*服务能力。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倾听妇女呼声,反映妇女意愿,围绕妇女*需求,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实力,切实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妇女*投诉站、妇女*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岗、妇女热线和妇女救助等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重点,以保障妇女权益为目的,为妇女提供便利、直接、优质的*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培养一支热爱*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又长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为他们培训法律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使妇联*干部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形势需求,提高服务水*,增强服务能力。

      三、要强化各地和各部门协作,推动*工作稳步前进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离不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时代要求,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一)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一是要树立注重人的发展的*观。按照国际社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是人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共识,在*工作中,要注重增强妇女儿童的*能力和发展能力,着力帮助妇女儿童群体增强素质,使其增加*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实现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树立依法治理的*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状况是一个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好竞争和保护、效率和公*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社会公正,更能体现出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水*;三是树立社会化运作的*观。妇女儿童问题涉及社会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单纯靠哪一个部门*很难奏效,必须实行多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共同运作,实现*力量最大化;四是树立人文关怀的*观。千方百计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各方面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努力运用这些新理念开展*工作,推动我市*工作稳步前进。

      (二)坚持和健全*联*会制度。市*联*会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妇女儿童*工作进行部署和议事协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会议,进行重大案件协调、*对策研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推进*工作。*联*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重点放在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县区*工作机制,强化基层*领导力度,提高基层*效能。要建立妇女儿童*发言人制度。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不定期向新闻单位或社会发布影响大、有典型意义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以及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大举措、政策及实施成果,扩大*工作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市*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自觉把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纳入部门的工作内容,共同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加富有成效。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能,统筹规划,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争取每年支持、配合*联*会开展一项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不断充实、丰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创我市*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工作十分重要。希望联*会各成员单位,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工作,促进男女*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阅读全文]...

2022-04-19 09:03:45
  •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放假,节日
  •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节日,是指生活中值得纪念的重要日子。是世界人民为适应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共同创造的一种民俗文化,是世界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为大家带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快来看看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什么节?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哪天?

      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阅读全文]...

2022-06-11 06:10:38
  • 最新大学消费者权益日口号

  • 大学
  • 最新大学消费者权益日口号(精选60句)

      推动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下面是最新大学消费者权益日口号,欢迎阅读!

      1、绿色健康消费,共建和谐生活。

      2、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5、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6、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消费*工作。

      7、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8、打击假冒伪劣,增强消费信心。

      9、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0、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1、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工作。

      12、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3、安全消费,快乐起飞。

      14、加大消费*、营造公*消费环境。

      15、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6、关注民生,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17、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8、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19、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21、科学合理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22、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23、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2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5、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6、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7、人生青春无价,消费*有约。

      28、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稳较快发展。

      29、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30、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1、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意识。

      32、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33、消费安全进校园,中小学生学*。

      3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5、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36、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3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9、倡导诚信兴商,改善消费环境。

      40、诚信为本,质量为金,文明消费。

      41、敢于善于*,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42、诚实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

      43、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4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品市场有序繁荣。

      45、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4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47、打造金融品牌,提升行业文明,服务百姓民生。

      48、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49、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阅读全文]...

2022-02-06 22:56:36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心得体会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心得体会(通用7篇)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河南省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强化消费*、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积极部署,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召开消费*发布会、开展消费*网络互动、集中开展广场活动、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省消协法律顾问参加的研讨会、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

      配合总局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电话接诉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

      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电话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点,采取扩充线路、调整值班人员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认真及时高效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可能引发事件和领导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办结。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

      加强“315”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

      县工商局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实施六项措施,扎实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

      3月15日,该局在县城太极游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版面、散发宣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鉴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为广大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教育并引导群众了解消费权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悬挂横幅25条,设立宣传版面8块,投诉咨询台10个,接受咨询6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成功调解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宣传彩页10000份,各项宣传册1000份。

      二、畅通举报投诉*台。

      该局开展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12315中心,了解消费*工作情况和受理、处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感受12315中心消费*工作。

      三、成立应急执法分队。

      县局成立应急快速处理分队,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夜晚11点,吃住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办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现场转办和该局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反应,查处到位。3月15日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在县局一楼大厅、各工商所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直播节目。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保持即时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处理。

      四、开展行政约谈。

      就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会议,行政约谈城区4家医疗机构、3家商场、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其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该局在县局后院和温县定点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20类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洗化用品、轮胎等共计92092个。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

      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销毁活动。

      xx区局与xx区*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心得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湖社区、恩*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制定有利于消费*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亮点一、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

    [阅读全文]...

2022-03-03 22:15:44
  • 3.15消费者权益日

  • 3.15消费者权益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了,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怎能不了解这个重要的节日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一下关于315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

      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关于3.15日期确定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生活中这些“霸王条款”,遇到一定要投诉!

      “餐厅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xx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方拥有最终解释权”“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这些一定要知道:

      【相关阅读】关于消费者权益日哪些事儿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1年“3·15”晚会于3月15日8点在央视财经频道现场直播。据悉,本届“3·15”晚会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从心开始”,晚会提倡每一位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要将国家的发展目标与人民的朴素愿望,编织成美好生活。

      2021年“3·15”晚会聚焦“提振消费,从心开始”,希望通过诚信的力量让每个人把*凡的日子过得更加幸福美满,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经济开启“十四五”规划,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助力加油。

      今年“3·15”晚会开场舞蹈与晚会主题交相互动、问题产品内部细节一一展示、经济信息数据在主持人指挥下闪亮呈现……晚会在聚焦消费领域违法侵权事件,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结合晚会主题,首次应用了极具互动性和沉浸感的智能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舞台展示,在制作技术的融合创新上大胆探索和尝试,新技术带来的传播效果大大增强。

      据悉,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与*消费者协会等联合举办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正式拉开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的序幕。今年,正值央视3.15晚会连续播出30周年。

    [阅读全文]...

2022-05-16 10:49:12
  • 网站维护的主要内容

  • 网站维护的主要内容

      网站建设好后还有许多后续工作,测试、维护、推广、宣传等都需要做,其中网站维护是为了让网站能够长期稳定地运行,也是保证网站运营的必备工作。以下是有关网站维护的主要内容,欢迎阅读!

      网站维护的主要内容(一)

      网站维护服务包括哪些方面呢?网站维护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内容的更新(如产品信息的更新,企业新闻动态更新,招聘启示更新等)、网站风格的更新(如网站改版)、网站重要页面设计制作(如启示类重大事件页面、突发事件及公司周年庆等活动页面设计制作)、网站系统维护服务(如:email帐号维护服务、域名维护续费服务、网站空间维护、与IDC进行联系、DNS设置、域名解析服务等)。同时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网站后期维护与优化操作,才能够正常的营运。通常主要内容有:

      1、网站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你的网站(登陆搜索引擎,交换友情链接,BBS论坛发帖子等等)。

      2、定时更新网站内容,根据客户或者市场变化调整网站架构思路,备份网站数据。

      3、做好网站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入侵网站,检查网站各个功能,链接是否有错。

      网站维护方法和需要的一些基本知识:

      第一,在网站建设初期,就要对后续维护给予足够的重视,要保证网站后续维护所需资金和人力。很多单位是以外包项目的方式建设网站的,建设时很舍得投入资金。可是网站发布后,维护力度不够,信息更新工作迟迟跟不上。网站建成之时,便是网站死亡的开始。

      第二,要从管理制度上保证信息渠道的通畅和信息发布流程的合理性。网站上各栏目的信息往往来源于多个业务部门,要进行统筹考虑,确立一套从信息收集、信息审查到信息发布的良性运转的管理制度。既要考虑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又要保证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领导的重视是前提。

      第三,在建设过程中要对网站的各个栏目和子栏目进行尽量细致的规划,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些是经常要更新的内容,哪些是相对稳定的内容。由承建单位根据相对稳定的内容设计网页模板,在以后的维护工作中,这些模板不用改动,这样既省费用,又有利于后续维护。

      第四,对经常变更的信息,尽量用结构化的方式(如建立数据库、规范存放路径)管理起来,以避免数据杂乱无章的现象。如果采用基于数据库的动态网页方案,则在网站开发过程中,不但要保证信息浏览环境的方便性,还要保证信息维护环境的方便性。

      第五,要选择合适的网页更新工具。信息收集起来后,如何写到网页上去,采用不同的方法,效率也会大大不同。比如使用Notepad直接编辑HTML文档与用Dreamweaver等可视化工具相比,后者的效率自然高得多。倘若既想把信息放到网页上,又想把信息保存起来以备以后再用,那么采用能够把网页更新和数据库管理结合起来的工具效率会更高。

      网站维护的主要内容(二)

      无论对于一个优秀的企业网站,还是一个精心设计的'个人网站,进行必要的维护是保证网站正常运行的基本工作。我们今天来说一说,网站维护方面的一些基本内容。

      服务器的维护

      网站的核心在于服务器的正常运转,一定要注意服务器的必要维护,其中就包括与服务器相关的所有软件和硬件的必要的维护,不但要争取保证不出问题,影响运行,还有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对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部件和软件部分,要勤做检测和评估,要建立起完备的设备维护档案,以备必要时进行检索和处置;

      数据库的维护

      网站上已经上传的和不短积累的数据,是企业网站上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企业的核心机密。这一部分的维护是十分重要的。要及时对数据库进行必要的备份,以免意外情况发生,对企业网站的继续运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内容和信息的维护与更新

      一个网站上面能够提供的内容和信息是访问者相对来说比较关心的,所以必须在合适的固定的时间内对网站上面的信息和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网站提供了新颖和有趣的内容和信息,就会得到更多的访问量,而即使更新会增访问者的粘性,才会实现访问量的层级增加,才回得到巨大的流量;

      网站安全防范

      互联网是一个公开的技术*台,随着各方面技术的不断进步,许多企业在自己的领域均取得了很多成果,相关数据和资料一旦公布在互联网上,就会收到外界的干扰和攻击,这个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的,所以对网站的维护也一定要注意对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检测与维护。

      对网站的维护工作,是十分关键和重要的,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这项工作必须按时定量准确无误的完成,才会使网站正常工作,才会发挥网站的应有作用,为企业和希望在互联网上获取成功的个人网站的站长们创造更大价值。

    [阅读全文]...

2022-01-28 04:10:30
  •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九大亮点

  •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九大亮点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这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进一步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九大亮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亮点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23条第3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张先生在某商场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台迷你小冰箱,可使用两个月后,小冰箱内壁便出现了裂痕。张先生拿着发票找到商场,但商场认为小冰箱系张先生人为损坏,不同意帮张先生免费修理。张先生将商场告上了法庭,但最终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小冰箱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解读】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缓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冰箱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

      亮点二:赋予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反悔权

      【法条】《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案例】“双十一”购物节时,王小姐在某大型购物网站上看到一双高跟鞋,款式新颖,价格也很便宜,王小姐毫不犹豫点击了购买,并支付了货款。收到货后,王小姐觉得这双高跟鞋虽然新颖,但颜色跟网页上的图片出入很大,于是便联系上网店店主,要求退货,并愿意承担来往的运费,但遭到店主的拒绝。

      【解读】远程购物的“非现场性”导致消费者和商家的信息极不对称,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此次修改的《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等地位。根据修改后的《消法》,上述案例中的王小姐有权要求退货。

      亮点三: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法条】《消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案例】吴先生在某大酒店预订了婚宴,并留了电话。可是不久,婚庆、旅游等公司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吴先生不堪其扰。吴先生发觉,在婚礼操办过程中,唯一留号码的就是在订酒*环节。于是他找到酒店,但酒店告诉他,打电话的婚庆公司都是酒店的合作方,这是酒店为方便新人而免费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新人在这些公司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折扣优惠。吴先生听了后非常气愤,但却毫无办法。

      【解读】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修改后的《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并且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亮点四:明确网购*台责任

      【法条】《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案例】吴女士在某大型网购*台上的一家手表网店中购买了一款某知名进口品牌手表。实际收到货后,吴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手表并非正品。于是便联系卖家退货,但通过网店中所留的电话、邮件等均无法联系上。吴女士向网购*台工作人员反映,他们在核实后表示,对方当时提供验证的身份证件系假冒,目前他们做的只能是将这家网店关闭,吴女士所遭受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解读】网上购物方式同普通的购物不同,对于商家是否具备经营资质、信誉等情况,买家无从查证,这就需要网络*台加强审查和监管。修改后的《消法》对网购*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定位,即网购*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根据修改后的《消法》,吴女士有权要求网购*台承担赔偿责任。

      亮点五: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法条】《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案例】孙小姐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款促销的泰国大米,原价10.5元/公斤,促销价6.2元/公斤。孙小姐觉得挺便宜,便买了1公斤。后孙小姐又买了1公斤苹果,苹果原价15.5元/公斤,促销价10.1元/公斤。结账回家后,孙小姐发现超市在结账时,均是按大米和苹果的原价进行结算的,于是她找到超市要求赔偿。

      【解读】修改后的《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增加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根据修改后的《消法》,孙小姐可获得3倍赔偿,由于该数额低于500元,因此孙小姐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

      亮点六:扩大了三包适用范围

      【法条】《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案例】2007年10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的林先生从某商场买了一台52吋的某品牌液晶彩电。可没过多久,新买的彩电屏幕就经常出现故障。三番五次地修理,问题始终解决不了。林先生要求退机,可商家客服人员说同一故障三次修不好才能退机。林先生说已经修了不止三次了,但商家客服人员说记录单只有两次。当年9月,林先生家的彩电又出现了老问题,换了新屏后还出现了松动和边框缝大的问题。林先生要求商家按购机价全额退款。

      【解读】新《消法》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大大强化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按照修订后《消法》,林先生有权要求退货。

      亮点七:格式条款免除责任内容无效

      【法条】《消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案例】某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规定:“乙方(消费者)不按期缴纳费用,10日后物业管理公司将对其停止服务(停水、停电)直至缴清,拖延缴纳有关费用每天加收1%滞纳金”;“凡违反本公约者,由物业管理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50元至1000元罚款”。

      【解读】格式条款在金融、电信、供水、供电等领域广泛应用,具有便利交易、降低成本等优点。但由于格式条款是经营者按照自己单方意愿拟定的,重点必然落在维护自身利益上。一些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只强调权利,有意识地逃避法定义务,甚至将不公*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新《消法》对于经营者以不公*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制。根据新《消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协议中的上述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亮点八:加重发布虚假广告责任

      【法条】《消法》第45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011年11月,消费者反映某电视台晚上10点左右播出的广告中有一款治疗风湿的奇骨胶囊,查看该产品,只有食准字号,却在宣传疗效功能。经查,该广告中的奇骨胶囊并非药品,而属保健品,关于治疗风湿病的疗效属虚假宣传。

      【解读】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作出了相应规制。一是强化虚假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二是规定虚假荐言者的责任。今后出现问题不仅仅可以找社会团体、组织、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同时也可以把广告的代言人直接纳入进来,这样的惩处更有力度。

      亮点九:加大行政违法处罚力度

      【法条】《消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阅读全文]...

2022-05-03 12:28:54
2022-02-06 20:23:07
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 句子
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 语录
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 说说
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 名言
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 诗词
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 祝福
业主维护权益口号 - 心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