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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我度过很多次了。所以很想看看别人写的关于先生的传记,于是前不久我特地去看了《鲁迅传》。
鲁迅先生少年时家庭本来是富裕的,但是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一连串的打击突然降落到他的头上。鲁迅的祖父,因为想浙江乡试的主考官行贿,不了被人戳穿了,在清朝科场舞弊是大罪,他的祖父因此被抓。从此他家加到中落。后来他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在巨大的打击面前,鲁迅先生的亲戚也开始翻脸,这下所有的痛苦也就只有他一个人承受了。这些事情给了他很大的打击。让他明白凡事都要靠自己。
他开始改变自己,鲁迅的心情大变了。先前那份受轻蔑、受压迫的痛苦依然存在,但另一种俯视现实,俯视黑暗的气魄与日俱增;那份走投无路的煌惑并没有消失,但另一种踏上卞坦途的欣喜明显压过了它;对势利和愚昧的人们的厌恶依然强烈,但就在这旁边,又生出了一种分析、探究和拯救他们的理想主义的热情,虽不能说那默默忍受的态度就完全改变了,但一种奋起反抗的冲动,显然是更为强烈。
于是他一到东京就剪掉了辫子。后来他专心学*,也开始研究*人,他发现*人的毛病不只在愚,更是在诈;不只在麻木,更是在虚伪。鲁迅在东京求学期间收到了母亲寄来的信,母亲已经给他定了一门亲事。这时他一开始想要拒绝的,后来提出了两个条件,要求女方不要裹脚还有就是让女方读书。由于母亲的强烈要求,最后他为了尽孝,答应了这门亲事。
后来鲁迅回国,当了老师,后来辛亥革命以后他还谋得了一个小小的校长,他经常针砭时弊,让当时的官员非常不快,以各种理由打压他。后来他干脆离开绍兴,到了北京。由于婚姻和生活的不顺,鲁迅先生经常不修边幅。
鲁迅先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他经历了社会的巨大变革,和家庭的变故,他将社会和人心看得很清楚了。尽管生活不如意让他很苦闷,但是鲁迅先生一直是积极的面对。通过《鲁迅传》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伟大。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身上有太多毛病了。我经常抱怨社会不公,却没有好好反省自己,想想这些,确实觉得不应该。
臧克家曾为了纪念一个人作了这样一首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他是谁?相信大家都清楚,他就是我们敬爱的鲁迅先生。
最*,我就读了一本关于鲁迅先生的书籍,书名就叫做《鲁迅传》。书本主要将鲁迅的经历、行状、思想、作品放在一个特定的圆里,从而使我们更好地认识鲁迅这位伟人一个用爱国心点亮了*前进的道路的人。
正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鲁迅一生铁血丹心,呼唤光明,为的是能使祖国振兴,人民得到**。他赶赴日本学医,梦想通过学医医治国人,当发现救治身体并不是最要紧的事时,毅然弃医从文,拿起笔唤醒沉睡在铁笼的麻木的国人。遭遇各种迫害时,他辗转各地,用韧的战斗精神来继续为国家服务。就这样,他一生永不停歇地进行战斗,一直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方。为国家,为人民,百折不挠,殚精竭力。
叶圣陶是这样评价鲁迅先生的: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心里。虽然我们与他相隔几十年,时代也已然不同,但今天的我们依然在传颂他,热爱他。《鲁迅传》这本书让我们更懂得鲁迅先生,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们在当今社会如何做一个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真正*人!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发现,鲁迅先生就是那个永远的*魂啊!
纵观历史,从古到今,像鲁迅这样的为*的发展付出毕生精力的爱国志士还有很多:1910年年仅14岁的*在校长的问题下,发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邓稼先为*研制出了第一颗原子弹和*,给国防武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11年,袁隆*的超级杂交水稻试验田的亩产首次突破900千克。这一颗颗爱国之心,不都是铸造成现代强大*的重要因素吗?他们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我们的民族之魂!
柏拉图曾说过:人不仅为自己而生,而且也为祖国活着。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即使社会风气变了,人们的思想变了,但我们的这种民族之魂永远都在,我们的这种家国情怀始终没有变过。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国家才是个人与家庭最大的梦工场,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唯有同频共振才能奏出最美的乐曲。
正所谓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祖国下一代接班人的我们,要不负先人,不负国望,不负家人,勇敢承担自己的责任,奋发图强,将我们的民族精神代代传承,并发扬光大。
起初,我带着一种好奇和探究的心理阅读了一本叫《鲁迅传》的书,但看后,让我真的爱不释手,因为这本书让我不仅读到了鲁迅的思想,情感,知识,态度和言行,还了解到了鲁迅的*凡而伟大的一生,对自己的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和反省,更认识到了鲁迅强烈的爱国情怀。正是因为有了对人生刻骨铭心的爱,有着一个建设祖国的*梦,才有了对人生言行的痛彻骨髓的恨,才有了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写照。
鲁迅于一八八一年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城一周姓家庭。在幼小的时候,鲁迅家里很富裕,但在十三岁时,家里遭了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鲁迅被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鲁迅的父亲又生了重病,约三年多,死去了。鲁迅十八岁时,便到南京,考入水师学堂,分在机关科,大约过了半年,又走出,改进矿路学堂去学开矿,毕业后,即被派往日本留学。但待到东京的预备学校毕业,鲁迅决定要学医了。
原因一是不想*人都像他父亲一样被庸医治死;二是让*人身体健壮。但有一次,偶然在电影上看见一个*人因做侦探而被斩,其他的*人在旁边看热闹。因此鲁迅觉得国民现在的问题不是身体健康与否,而是思想不觉悟,没有走出愚昧无知的状态,最需要改变的是他们的精神状态,于是鲁迅弃医从文。
阅读这书后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国家正是因为有像鲁迅那样的*,我们的国家才会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他们都有着一个建设祖国的*梦,只有沿着*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全面步入小康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每个人都应牢牢记住我们是祖国的,祖国也是我们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因为,我们的祖国给了我们拥有和实现自我梦想的空间。而在自我梦想实现的过程中,我们也能给我们祖国的梦、我们民族的梦添上一份微薄的力量。我相信,只要*人都像鲁迅先生一样,爱国爱民,我们的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
我想我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学*,去追赶前面奔跑!
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毛。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毛”,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毛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毛斯基”。斑毛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他,是百年来文坛上的一座不朽丰碑;他,在重重包围中不断进行着突围,再痛苦中沉重地思索,将自己的灵魂与华夏大地的命运深切地结合在一起,终铸定“民族魂”的不朽传奇。是的,他,便是鲁迅,在熠熠闪耀的历史长河中尤其璀璨的一颗。
而多年来,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文章中读到的.鲁迅,往往都是一个横眉怒目的斗士的角色,不苟言笑,运笔如神,从来都是大义凛然的样子。但在读完这本书后,一个不一样的鲁迅跃然纸上。他有脆弱、有痛苦、有彷徨、有挣扎,当然,也有在困难中的超越与涅盘。
天才从来都不是横空出世的,在其成长的路上必然有着鲜为人知的苦涩与酸楚,他的敏感与多疑,他的文章中不自觉透漏出的绝望与虚无,与他的人生经历密不可分。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晚年因病而死。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以前一直认为鲁迅是一个高大而又奇迹的存在,他占领着*文坛的高端,是*代*思想的至高点。他的伟大是毋庸置疑的。所以鲁迅“横眉冷对”的形象早已根深蒂固,我们从来都用仰望的方式认识他,评价他。看完这篇传记后,才知道,他会一本正经地评价女人衣着的款式和颜色,调皮地与朋友开玩笑,认真严谨地对待工作,简单细致地对待日常生活,慈爱地对待儿子,原来鲁迅先生*时也是一个温和的老爷爷形象啊!
文章开头寥寥几句,一个乐观爽朗、*易*人的鲁迅形象便跃然纸上,跟以前心目中“多疑善怒”、“冷酷无情”的鲁迅形成了鲜明对照。爽朗地笑,轻快地走。文中好多次写到鲁迅先生的笑声,有明朗的笑、会心的笑、愉快的笑,把鲁迅先生的*易*人、亲切随和表现的淋漓尽致。
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却对衣着有着独到的审美,生气地指责用桃红色绸条的作者;面对“我”其实做得不好的合子,鲁迅先生却还是问妻子可否在吃几个;调皮地对每天都见面的朋友说好久不见;对草率写信的青年人深恶痛绝,却认真地展读着每一封信;身体不太好,却一直穿着简单的衣服,吃着简单到极点的菜;不在意出书的原稿;从来不坐汽车;在深夜工作……
本文通过女性的细心体察,敏锐捕捉到了鲁迅先生许多有灵性的生活细节,表现出鲁迅超群的智慧,广阔的胸襟和可亲可敬的个性品质。他有着普通人的心态,他可以对人的穿着品头论足,他可以和年轻人开童心未泯的玩笑,他有普通人一样饮食、起居,他同样可以享受亲情,享受天伦之乐。是一位充满着睿智的老人。
带着一种好奇和探究的心理,我开始阅读鲁迅。
一个寻求着的心声,我读到了鲁迅的思想,情感,知识,态度,言行。了解了鲁迅的*凡而伟大的一生。
这本书,让我对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和反省,更认识到鲁迅外冷内热的热烈情怀,对人生的深刻认识和挚爱。
正因为对人生刻骨铭心的爱,才有了对戕害生命的言行的痛彻骨髓的恨,才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写照。
人的生命是这样的珍贵,我们的人生如果用一种健康科学的态度和思想来经营和维持的话,我们本来可以过的更加幸福和快乐。社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社会功能的不正常,导致社会家庭生活的不科学不健康,谁之过?社会管理者的责任,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责任。因为我们没有充分争取和使用我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对利益保护的追求认识和理解。
民主与科学是人类发展进步的锐利武器,经过流血牺牲换来的宝贵财富却让我们弃之如敝履,能不说是我们今人的悲哀吗?一个缺乏有机统一组织的社会系统是不可能完全表现他的生命的丰富和生动的,一个健康的生命机体,有完善的系统组织,保证了功能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实现了生命的完美展现,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人生历史。
鲁迅先生为构建新型的国民思想付出了一生的努力,和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一样做了一个彻底的坚定革命战士。我们却自陷在物欲横流的漩涡中不能自拔,这是多么悲哀的事!痛心疾首之余,仍然不想放弃自己的人生理想,那是我一生的追求,为了人生的幸福,必须像鲁迅先生一样做“韧”的努力和奋斗。
周围的人们还会沉迷在现有的唯利是图的圈子里用异样的眼神看人,但在我的好友中已经有人觉醒,趁着黎明前黑暗的掩护悄悄地向着光明的方向轻装前进了。
我要抓紧时间学*,去追赶前面奔跑的人们——像鲁迅一样,做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做一个真正的*人!
鲁迅《故乡》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最*盘县也没下雨,光景自然是光秃秃的了。有点像是生病的年迈之人,多少有点不受外人待见。隔久了,不忙之时便思念起它下着小雨的模样了。
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犹是下淅淅细雨之际了。这梨花带雨、弱柳扶风之韵不算无韵之声,小黛玉我也不白喊的。其自身也算一座古城,再加上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本身又朝着旧城建设,建筑自是新旧杂立。
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了的。若是天气低沉了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微风拂起鬓间秀发,迷得人移不开眼了,竟会忘了青瓦之外还下着雨呢。
又倘若肯细细观察,你会发现盘县的雨虽下得细,但算不上绵,要不了多久便停歇住了,有点落花戏流水之意了。但快也是一时的,慢下来倒是费了好大力把雨巷绘在纸上了。
除却那股风情,有趣的便是街边成排的雨中古桐树了。秋天便是黄了整个盘县,落叶也争相吟诗赋词,诗意自是不用说的了。若愿意背上一台单反,独自踏上这样的长街。那早晨的意义便抓住了,这一天的光景也不会差到哪去。
踏着长道两旁的瓷地板,听着房瓦上滚落的雨滴声,那段孩堤时期的听雨之忆又不经涌上心头。那是独属于农忙的夏季了,天气也热得人发慌。
中午时,姥爷还坐在院里乘凉呢。圆圆的扇子在空中挥呀挥的,门口那棵梨树的叶子也是一动一动的。奶奶还在地里忙,姥爷也只是暂时回来休息一会。没多久,姥爷也扛着锄头去地里了,家里便只剩我与这蓝澄澄的天空对视。
下午时,爷爷奶奶便是披着雨回来的了。下的很大,打在地板上可以听得很清楚。我们一家人便伴着这样燥热的雨吃过了晚饭。在一阵热闹之后,夜又回归了*静。雨似下累了一样,也缓和了起来。它与我铺床共眠,仅一面木板之隔。它在外面,我在里面。它时刻敲着门外的木炭铁盆,弹奏一曲儿时的安眠曲,伴我入睡。
正因为有这样的雨和那样的雨,逐渐地我开始喜欢下雨天,它也像一个意象飞入了我的诗篇——一如昧年雨打琵琶,愚郎捧腹长笑。
点评:
读罢鲁迅先生的《故乡》,邓海青同学的神思也“欣欣然的跑到了”自己的故乡——在这篇读后感中,她以生动的笔墨描摹了故乡盘县下着小雨的模样。
在她的笔下,故乡盘县宛如一个温婉明媚的美人——“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的了。”“若是天气低沉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比喻、拟人手法等的应用,流畅自如、浑然天成,写尽雨中盘县的无尽风情。
在她的笔下,路两旁古桐树的诗意,孩提时听雨的温馨记忆,夏日中午挥着圆圆的扇子在院子里乘凉的姥爷,儿时有如安眠曲般“伴我入睡”的雨声……这一幕幕美好的画卷徐徐展开,勾勒出一个生趣盎然的故乡。
整篇读后感行文流畅、文辞生动,堪称佳作!
——任玉梅(评审老师)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水浒传》是*最早的小说之一。这是宋江等人的主题;反抗。江苏主要学*各种英雄的经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词是忠诚和正义。
鲁是代表人物。他非常喜欢吃狗肉。他强壮勇敢。他的武器是禅杖。他又一次与李忠和张进在一家商店吃饭,却听到隔壁传来了哭声。鲁走过去问是怎么回事。一位老将军和一位少将把整个故事讲了一遍。娄听后勃然大怒。有一个叫关镇Xi的人欺负老人和小孩。鲁先生说:明天和你一起去那个镇上看关西怎么样?年轻人和老年人立即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楼出去找到了关西镇。镇上的关西一见到鲁,马上说这位勇士赎罪了。鲁说要给我十斤瘦肉,不要把它切成肉丁和肥肉。关西镇立即派人去做这件事。做好之后,把它放在卢面前。卢申智还说,他要给我十磅肥肉,把它切成肉丁。关西镇又把它修好了,放在鲁面前。谁知道呢?卢还说要给我十斤骨头,把它们切成肉丁,看不到肉。这让关西非常生气。他拿出一把刀,刺伤了卢。卢立即转身,打了他三次。他被枪杀了,这为年轻人和老年人报了仇。
由于官场的险恶本质,《水浒传》独自上了梁山。现在,100张钞票和8张钞票似乎还在他们面前。
我喜欢《水浒传》中的精彩故事。我也喜欢每个英雄的'慷慨,但我更喜欢他们精神上的忠诚和正义。
在这次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美国的著名作家大卫·赫伯特·唐纳德撰写的作品之一——《林肯传》。
《林肯传》这本书再现了美国历史上最有座位的总统之一林肯的一生。林肯出身贫寒,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在从政的路上遭受了无数次失败,这些失败并没有让他气馁,反而锤炼了他高尚的品格和坚强的意志。在南方奴隶主挑起的南北战争中,林肯凭借自己非凡的毅力和决心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恢复联邦、废除奴隶制。林肯再次即将连任总统之时,遭到暗杀,整个美国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人们一直缅怀着这位伟大的总统,直至今日。
除了林肯那精彩的一生以外,我还对他的文笔十分感兴趣。
在林肯回访之前住过的原始森林时,他写了一首诗重现了年少的恐惧:
当父亲定居在这片山林的时候,
这条边界还无人走过;
美洲豹的吼声使黑夜变得恐惧,
豪猪也不敌饥饿的狗熊。
在林肯刚学会写字时,通过他本上打油诗的笔记,就可以看到未来总统的迹象:
亚伯拉罕是我名,
我用我笔写不停,
龙飞凤舞出笔下,
只有傻瓜看不清。
我十分喜欢《林肯传》这本书,它卓越的再现了这位总统从名不见经传到政治巅峰历程,是我最爱读的书。
前一段儿,听了德超的建议读了本《林肯传》。在读之前,只知道他是一位美国总统。从德超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对林肯的喜爱已经到了崇拜的地步。看了之后明白,林肯确实有这样资本。
林肯一生可以说几经波折,无论做什么事情从来没有顺利过,也许是上天的考验,也许是作者的艺术渲染,也许是……但是林肯的坚持不懈、刻苦勤学、宽容大度是不容置疑的.。虽然每本传记都因为主人公的成就,或多或少的缺少一些真实性。
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林肯的有很多值得我学*的地方。比如他的好学,比如他的勤奋,比如他的宽容大度,比如他的思维的灵敏,比如他的勇敢,比如他的仁爱……这些正是我目前最为欠缺,也是目前最为需要的。
他那种不服输,愈挫愈勇的毅力与顽强,也许就是促使他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
林肯童年的不幸与颠簸,亲人的影响,塑造了这样一位形象伟岸的人物。与之相比,我童年的幸福,变成了不幸。我无法改变过去,但是却可以塑造未来。
从今天起做一个有良好生活*惯的人,一个阳光的人,一个有进取心的人,也许此生无法达到他的高度,也许可以。管他呢。这一刻,我明白了自己一直想要的幸福其实就是一场追寻成功的旅途……
这学期,我们有一篇课文《鞋匠的儿子》,让我初次接触林肯,他宽容、机智的精神使人赞叹。寒假里,我读了《林肯传》,这是一本写了林肯从贫苦的童年到长大后跌宕起伏的政治生涯再到他的去世,写的活灵活现,感人至深。
书中说到,林肯上学不足一年,可他却成为了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他早已养成了勤奋好学的*惯,并且酷爱读书,几乎见书就读。尽管家境贫寒,可他还是绞尽脑汁想办法借书看,甚至不惜走好多里路去借。
他不仅勤奋好学,还善于思考,有问题就打破沙锅问到底。曾有一次,他读完《肯塔基教师》后,他提出疑问:谁最有权力进行控诉?是印第安人还是黑人?随后在玉米地里滔滔不绝的大发议论。也正是因为这些,他才会变得那么机智。
林肯小时候当过伐木工人,在砍下来的木头刻个“A”表示是自己砍的。有一次,当他运木头时,发现自己的木头被别人刻了个“H”,当他知道是谁做的之时,他并没有生气的找那人算账,而是原谅了他,并与那个人成为了好朋友。从这是可以看出林肯的宽容大度。
如果每个人都像林肯一样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宽容大度,那成功的人就会多出许多。
鲁迅《故乡》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谈起故乡,理应是温馨的,充满欢笑的,而鲁迅先生的故乡则不然,它是凄凉的,带着一丝稍纵即逝的美丽。
鲁迅的童年生活在一座被尘封的大院,他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终日只能抬着头看着四角的天空,直到后来他认识了管祭器的工人的孩子——闰土。鲁迅与闰土年纪相仿,同闰土在一起,鲁迅知道了许多新奇的事,也给童年留下了许多别样的记忆。他们一起在雪地里捕鸟、在海边拾贝、看瓜时刺猹、潮汛时看鱼、这使少年的鲁迅对闰土产生了很深的敬意。二人情同手足,关系也日渐亲密。以至于新年过后做完忙月,闰土的父亲要带着他回乡下时,鲁迅急得大哭,闰土也躲在厨房里不肯出门,最后闰土被他父亲带走了,他们也没再见过面。二十多年后,鲁迅回到了故乡,最想见的当然是那个曾在他童年留下过浓重一笔的闰土了,但却发现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壁障,有了不曾有过的尊卑之分……
“我们日里都海边捡贝壳去??”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
“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老爷!??”
“水生,给老爷磕头??”
闰土那经过二十几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在鲁迅耳边。
二十几年饱受着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摧残,使儿时天真活泼,见多识广的闰土,悄然消失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鲁迅所记得的红活圆实,而是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早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时的他们,改变不了环境,只能随着环境而改变,闰土就是这样。
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再和中年的闰土提起少年的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就算他说了,恐怕闰土也是不能响应的,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隔膜了。这便是故乡凄凉之所在了。时代的变迁,让他们都已长大**,而少年的世界观是永远无法等同于成年人的。少年时代是一个没有忧伤,没有忧虑的世界,就好像是一个旷野,可以肆无忌惮的驰骋,可以忘乎所以的放歌。然而成年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长大了,要考虑的事情会变得很多,而他们的心灵早已因剥削而造成的不如意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人们怀着*等观念的心灵被尊卑的观念所侵蚀,本没有规定谁尊谁卑,但如果人们都这样认为的话,它就成了一种规矩,也便成了一种“路”。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那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但这种随波逐流的“路”,不应该是我们的路,我们要走的应该是像革命那样的路。一路上不断地追求着真理,追求着*等,一路上踏破荆棘,最终拨开黑暗的幕布,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奔向更美好的明天,更幸福的生活。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闰土,是旧时代一个让人心酸的影子,鲁迅准备和这位儿时的伙伴聊上三天三夜的话题,却终难以开口,除了唏嘘和无奈,留下的只能是痛心的遗忘。小时一起疯玩的伙伴,见面时却客套含蓄,甚至回避。最多简短的几句寒暄后,便各自而去。村里每年都有几位熟识的老人离去,很多稚嫩的面孔出现在小时自己曾经玩耍过的地方。亲人们脸上的皱纹也随时日不断的增加——老家的样子确实让人越来越感到陌生了,不止一次的感慨。父母若也搬走后,这个地方更是找不到多少依恋的东西了,这是我的家么?我也纳闷,还是像鲁迅说的,它也许本就该是如此吧。
后来在草灰里找出十几个碗碟来,议定之后断定那必是闰土埋下的,想运灰的时候顺便一起运走。曾经的闰土已不存在了。人的变化,不怕容颜的衰老,更可怕的是人性的变化,人性的变化会将一切过去都撕裂的彻彻底底。只要那份善良还在,时间老了,但人心不会老。也许我们不该苛责闰土,他只是旧社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我们该向谁去追问呢?时间?环境?人的本性?还是仅仅是一份自恋的怀旧情结?
无数的东西从我们的指缝里随时间一起溜走,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只能宽慰自己“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可我们毕竟是普通的人,逃脱不了情感和记忆的折磨,我们需要心灵的安慰。
故乡已经远去,可新的家还等着我们去建设,把它布置得温馨而又美丽,拥着心爱的人儿,弹着熟悉的旋律,让鲜花,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幸福的爱人一起歌唱,一起畅想希望。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水浒传》这本书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给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作为祖国的教育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的后代培养成为新一代人才,以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更富强昌盛的`国家。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
《名人传》的作者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这本书是罗曼·罗兰追求人类进步与生命和谐的博大而宽广的心灵中吟咏出来的对于人类最伟大的英雄的赞歌。《名人传》写的是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德国
作曲家贝多芬、意大利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和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人苏轼的豪言壮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
,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
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
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我们作为学生,在遇到难题时,在学*成绩下降时,在被挫折拌住脚时,也要向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学*,我们要借着名人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
现理想,这样才能征服世界。
贝多芬那里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的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的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
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人生对他来说是悲惨而残暴的。他的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各种各样的乐器。当贝多芬长大了一些,噩运又一次降临到他身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他只好写信向朋友哭诉。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人们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地遭到了爱情的否决。在遭受到这些精神的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一种痛苦。
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他从未放弃过音乐。因为他要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丝毫不动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贝多芬28岁的时候,听力就有些受到了损害。他写了很多作品如《田园》、《合唱》、《英雄》、《命运》等。
当然了,贝多芬还有一本书的题目是《名人传》。贝多芬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人们学*。
这一本书里面,写了三个为了追求*的世界著名人物。他们分别是贝多芬、米开朗罗和托尔斯泰。他们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一个写作家。三个的职业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是经历过了许多风雨,坚持永不放弃后才出名的。
贝多芬一个音乐家的奇迹。可他经历的种种都是残酷的。从小没有了家人的爱护,还要被爸爸极力挖掘音乐天赋,一连好几个小时把他关在琴房,或给他一把小提琴。后来才13岁就赚钱养家糊口。17岁母亲就死了,他也成了一家之主。在他的人生中,有两次爱情,但两次都让他悲痛欲绝。所以我认为贝多芬的经历是悲惨的。
米开朗琪罗一个伟大的雕塑家。他的经历也是悲惨的。他的亲人老是向他要钱,还说他坏话。后来他的所有亲人都死光了,只剩下一个他的侄子,他就很宠他的侄子。导致他的侄子也学坏了,和他的爸爸一样他也去惹火米开朗琪罗。可米开朗琪罗还是宠着他。等到米开朗琪罗快要死的时候,他做一件雕塑就毁灭一件。所以后人们都很少有他的著作。
托尔斯泰的故事也是非常悲惨的。从上面几个名人的经历,我们看的出,名人们都是经历过暴风雨的树木,而不是温室里的小花。我们也应该向他们学*,要坚持永不放弃。
“名人传奇”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这本书写了世界上三个著名的人物。第一位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位是意大利天才: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位是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这本书中最感人的是贝多芬·贝多芬是一位音乐天才,他的父亲早就发现了他的才能,但他的父亲不是一个有能力的好父亲。他的父亲每天都让贝多芬练*钢琴,不管他的感受如何。
有时他把贝多芬和小提琴锁在同一个房间里。贝多芬的童年是非常悲哀的。贝多芬的母亲早年去世,他的父亲是一个挥霍无度的酗酒者,在贝多芬的上受了很深的伤害。但是贝多芬因为天赋和勤奋而迅速成名,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耳朵聋了,这对一位音乐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贝多芬通过他的努力取得了成功。在生活的道路上有很多事故。贝多芬可以用他的努力打败他。我们必须能够克服困难。这个名人教会了我很多理由。他教会了我贝多芬的力量,教我米开朗基罗面对困难。我教托尔斯泰的诚实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这本书中的人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必须了解他们的所有精神。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就像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萧条的事一样*凡。
这个小镇里的人们让我感觉可悲,他们愚昧无知,使一场场悲剧在这里发生。他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小团圆媳妇的死,归结到她的婆婆一家的愚昧、封建、狠心,假如当我身处那样的境地,那样的家庭,那样的时代,我能做些什么。他们家的小媳妇死了,来得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谁也没料到,会走得那样匆忙,让婆婆们心酸,他们使了多少钱,费了多大的力气,不过是想让这个媳妇"活"过来啊。那小团圆媳妇呢?她本该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才12岁而已,却以为人妻,她该是多么不愿意啊!在新家,又要受到夫家人的打骂,就这么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是个孩子的人,怎么承受的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封建思想的受害者就是当时全*的写照。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但这是无法逃避的历史,只是让我们了解过去,希望过去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初读《呼兰河传》,我对它并不怎么感兴趣。今天老师让我们写《祖父的园子》的读后感,这篇课文的读后感不易写,因为道理不深刻。再说了,要是别人对这篇文章没有感触,指不定来个什么乱七八糟东拼西凑的呢!我对这篇文章的感触不深,所以这篇作文我是怀着试试看的心情写的。
这篇课文来自萧红的《呼兰河传》,本文叙述了作者儿时的家有一个花园,作者和她的祖父整天都在那里转,祖父铲地,作者不会铲,就趴在地上用锄头乱捣一通。作者把水洒上天,装做下雨……还有许多事,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作者童年时代的天真和活泼。
我也有我的快乐,那是我童年记忆中在老屋的一段回忆。我的老屋坐落在学宫旁边,每天早晨我都去学宫里的眼镜池喂鱼,那里老婆婆也很欢迎我,直到现在那老婆婆见到我还是问寒问暖的,其关心程度决不比以前少一点点。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真的很美。
呼兰河传是一部‘回忆式’长篇小说。它充满了童心、诗趣和灵感。
本问讲述了作者萧红她小时候在呼兰河时发生的事情,首先是老胡家上演的家破人亡、鬼神与人的生活童话。
第一女性人物是小团圆媳妇。小团圆媳妇经历了挨打、跳神、热水驱鬼到奄奄一息却无人问津这四个阶段,人们以为小团圆媳妇会好起来,但迎接她的却是命入黄泉这一悲哀的事实。他的死给我们展现了封建社会的一幕,她成了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第二个女性人物是老胡家的大孙子媳妇,她是人们心中典型的能干、聪明、温顺的好儿媳妇,她经过小团员媳妇死了以后他也就失踪了,他干什么去了呢?原来她是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去了。
第三个女性人物就是老胡家的婆婆,她后来也成了个半疯子。
第四个人物是作者家的‘有二伯’他虽然也偷东西,但他是善良的。
文中的最后一个人物是"冯三歪字",他疼爱自己的妻子,他的妻子生产完后太虚弱他就尽量让自己的妻子少干点活多吃一点鸡蛋。但是她的妻子在生完第二个孩子之后就已经去世了,人们都以为他会自杀,但是他虽然很悲痛,却坚强地挺了过来,独自带了他的两个孩子长大。
鲁迅评红楼梦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我读萧红女士的呼兰河传,恰恰也隐隐有这种感觉。然悲凉之雾却是一种最为真实的生命体验,是作者晚年回顾童年和故乡所感受到的一种悲壮的美。
呼兰县,位于*黑龙江省南部松花江畔有满、回、朝鲜、、赫哲等15个少数民族。当我读萧红女士这本小说时,最先感受到的是东北土地的厚实和粗野,人民的困苦和麻木。
逐渐发现也有热闹的庙会,人们有唱秧歌的、看野台子戏的,热闹异常。作者花了诸多笔墨描写自己的祖父、祖孙俩相依相伴,有着无穷的快乐。还有冯歪嘴子,这个突破了封建礼教,和大姑娘王大姐结婚的人,遭到了邻人们的羡慕和嫉妒和嘲讽。当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常常含着眼泪,但他看到大儿子已会拉驴饮水,小儿子也会拍手笑了,他就不再绝望,在儿子身上,他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茅盾先生如是评论呼兰河传。确实,全书的悲凉寂寞感始终萦绕不去。那个村口的大坑,时常淹死牲口和孩子,却没有人管。胡家的童养媳——小团圆媳妇,这个十二岁的快乐的女孩,最后在左邻右舍的`挑拨谩骂中被残忍的用开水洗澡。王大姑娘同磨官冯歪嘴子的爱情,同样是在众人的诽谤、中伤中继续。这些又不能不是我扼腕叹息。
然而从本书看萧红女士的文笔,既非鲁迅匕首投枪般直刺民族劣根,也非郁达夫般文笔华美的勾勒出整个回忆。她只是慢慢地、朴素地陈述,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我们只感到这是作者的信笔写去,自然而洒脱,毫不矫饰。
我读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书的作者是一位现代著名的女作家萧红写的。
“呼兰河”就是萧红的家乡——呼兰县。这个小县城里发生了不少事情:“大泥坑”淹死了不少牲畜和人;“我”非常喜爱祖父那自由、充满生机的园子;七月十五盂兰会上的河灯令人瞩目;小团圆媳妇儿即被病魔缠身,又被迷信的婆婆折磨,最终离开人世;还有我那奇怪的有二伯……
通过查阅资料,我知道萧红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中。萧红的父亲对萧红漠不关心,但他有个和蔼可亲的祖父。萧红就在祖父的园子中度过了一段美好的童年。可祖父去世后,萧红的父亲给萧红定了一桩令萧红不满婚事,于是,她离家出走,四处求学……
终于,萧红凭着自己的记忆写出了自己真实的童年。这本书写出了萧红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有幸福回忆、辛酸往事,还有她永远也忘不了的祖父和家乡旧景。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珍惜童年,珍惜童年中每一件有意义的事,因为这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最美好的事情。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脑海里呈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驼了背的老爷爷嘴里衔着一个烟斗,搀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一蹦一跳的,还哼着歌,手里拿着一串冰糖葫芦。
《呼兰河传》描写的是旧时代的.呼兰河城。呼兰河城是作者萧红小时候生活的地方。萧红写的非常生动,我仿佛看到了呼兰河城一片热闹的景象。那里车水马龙,花草茂盛,那里有小河慢慢的流淌。但是,在一条小路的旁边却有一个好大的泥坑,那里每年都会淹死牲畜和小孩,人们却想不出办法,有人说要种树,有人说要拆墙,虽然把坑填*很简单,却没有一个人想起,我感觉那里的人很愚笨。
书里的语言非常的奇怪,好像很不通顺,上句不搭下句,但是又非常的好懂。书里的故事非常好玩,有*、扭秧歌、看河灯,各式各样,五花八门,这里的民俗很丰盛,让我见识了很多。这里的人们生活很贫苦、艰难,没有一点儿绚丽的色彩。他们还很封建迷信,活着就是活着,死了也就死了,他们感觉死了到了阴间要比活着还要好。那里的人都非常的奇怪,人死了后他们也要观看一番,就好像是没见过死人似的,哪怕每年都有人被吓死。
《呼兰河传》让我了解了旧时代的人们的生活,极其*淡无味,封建无知,我们不能像他们那样,一定要学*更多的科学知识,不做那些愚昧无知的人。
在暑假里,我读了萧红写的《呼兰河传》,里面每篇文章都引人入胜,无时无刻地吸引着我。我*、唱身歌、放河灯、小团圆媳妇,有二伯……
首先,作者以动人的笔调描写了呼兰河周边的景色,由其是不断给人带来灾难的东二道街的大泥坑,然后,描写了小城的精神“盛举”*、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报庙会,其中野台子戏描写的最为详细,让人印象深刻。
随后,就写了萧红小的时候与祖父生活在一起的景象。作者小的时候和祖父发生的搞笑的事有很多,有一次,作者摘了一大堆玫瑰花给正在蹲在地上拔草的祖父戴花,作者把祖父的草帽插了一圈的花,还听到祖父说,今年春天雨水大,玫瑰开的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这可让作者笑的够呛,也让我感到非常地搞笑,看来作者小时候也很淘气。
但小团圆媳妇的惨死,让人心碎,感到无比的可惜,就是因为封建思想,才使小团圆媳妇死去,这也让作者感到无比的惋惜,也表达了作者对于旧*封建思想、封建*俗的社会现实的否定。
作者通过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囤面,生动刻画了许多人物。虽然有点悲伤,可是仍然有美,让人读起来感到十分地开心、愉快。
这个暑假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它让我了解到了作者小时候的快乐和小镇上的人与景的美。
这本书的第一章节写的内容,让我感觉到呼兰河的冷。从地裂了,水缸被冻破了,让我有一种凉丝丝的寒意渗入我的骨髓。天冷的时候是灰色的,镇上的人们几乎是不会出门的,马儿也都待在家里防寒。它还让我了解到呼兰河镇上的凄凉景象,它只有两条大道,一条是从南到北,另一条是由东到西,只有在十字路口处,才能看到最繁华的景象,也集中了全城的精华。
第二章主要讲解了小镇上的一些节目,例如:*,扭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这些节目让我对其充满了好奇,想去亲自感受一下那里的风俗人情与热闹的气息。
第三章作者说了他最喜欢的两个地方:家里的花园和储藏室。花园是他夏天最爱去的地方,储藏室是他冬天最爱去的地方。我知道了作者的童年是非常快乐的 ,一年四季都有玩的地方。
第六章介绍了古怪的二伯,你要是买了花生桃之类的东西不给他吃,他会骂你,你如果给他吃,他却不吃让给我们。二伯还不允许别人喊他的乳名,只有祖父可以。
《呼兰河传》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童年时的快乐,小镇上人们的欢乐,邻居之间的快乐与忧伤。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著作,但更像是自传。她是*代女作家,被誉为“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洛神”。
我最喜欢“我家的大花园”这章。书中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十分详细,特别在写“我”时,把“我”与祖父在园子中栽花、拔草、种菜和铲地等事写得详略得当,描写细致。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这一句话不但能感觉到“我”是祖父的“跟屁虫”,也能流露出“我”很喜欢祖父。
“我”跟着祖父做农活都是以玩为主。比如种菜时,祖父是用力把土踩实,而我是随意踩着玩;铲地时,祖父是一点一点的铲,“我”却是这一下那一下的铲。祖父也知道孩子的天性是玩,他不但没有打断“我”,反而继续让“我”玩,说明他很理解孩子。
“我”只要在园子里就不会孤独,因为这里充满生机,不会被约束,十分自由。累了就靠着一个土堆上休息,想吃什么就拿什么吃,农作物想开花就开花,想结果就结果,更能反衬出在这园子里的自由。
我也真想有个这样的大花园啊。我也像文中的“我”一样,在园子里无拘无束的玩耍,同时我也想有一个了解孩子,很有慈爱感的祖父。
今天,我看完了《呼兰河传》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很好,所以内容令我记忆犹新。
这本书主要讲了萧红小时候的所见所闻,同时也表达了萧红对自己家乡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
萧红既描写了人和物,那么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团圆媳妇”和“大泥坑”了。
小团圆媳妇出现在了第五章里。起初,呼兰河镇的人在小团圆媳妇刚来时,每个人都说她这里好、那里好。但是,在她来了一阵子之后。之前夸她的人全成了说她不好的人。而且,她的婆婆还一天“八顿打,七次骂的虐待她”。并且,小团圆媳妇**待生病后,还被一大群人认为是被“阎王叫走了”的。最后,小团圆媳妇还是死了。通过这个人物形象的描绘,作者讽刺了呼兰河人的封建思想。
然而呼兰河的人不仅有封建思想,还十分的愚昧无知。这个,就体现在第一章中了。
在第一章中,作者大多描写了大泥坑对人类的坏处。比如会淹死鸡、鸭、狗、猪等。而呼兰河人做出的反应竟然是一些奇怪的想法。明明用土填满就可以了,但是他们说又是用斧头把树砍下来当桥,又直接说跳过去,由此可以看出呼兰河人十分愚昧无知。
所以,《呼兰河传》这本书表达了萧红对家乡深沉的爱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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