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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故乡》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谈起故乡,理应是温馨的,充满欢笑的,而鲁迅先生的故乡则不然,它是凄凉的,带着一丝稍纵即逝的美丽。
鲁迅的童年生活在一座被尘封的大院,他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终日只能抬着头看着四角的天空,直到后来他认识了管祭器的工人的孩子——闰土。鲁迅与闰土年纪相仿,同闰土在一起,鲁迅知道了许多新奇的事,也给童年留下了许多别样的记忆。他们一起在雪地里捕鸟、在海边拾贝、看瓜时刺猹、潮汛时看鱼、这使少年的鲁迅对闰土产生了很深的敬意。二人情同手足,关系也日渐亲密。以至于新年过后做完忙月,闰土的父亲要带着他回乡下时,鲁迅急得大哭,闰土也躲在厨房里不肯出门,最后闰土被他父亲带走了,他们也没再见过面。二十多年后,鲁迅回到了故乡,最想见的当然是那个曾在他童年留下过浓重一笔的闰土了,但却发现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壁障,有了不曾有过的尊卑之分……
“我们日里都海边捡贝壳去??”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
“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老爷!??”
“水生,给老爷磕头??”
闰土那经过二十几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在鲁迅耳边。
二十几年饱受着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摧残,使儿时天真活泼,见多识广的闰土,悄然消失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鲁迅所记得的红活圆实,而是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早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时的他们,改变不了环境,只能随着环境而改变,闰土就是这样。
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再和中年的闰土提起少年的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就算他说了,恐怕闰土也是不能响应的,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隔膜了。这便是故乡凄凉之所在了。时代的变迁,让他们都已长大**,而少年的世界观是永远无法等同于成年人的。少年时代是一个没有忧伤,没有忧虑的世界,就好像是一个旷野,可以肆无忌惮的驰骋,可以忘乎所以的放歌。然而成年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长大了,要考虑的事情会变得很多,而他们的心灵早已因剥削而造成的不如意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人们怀着*等观念的心灵被尊卑的观念所侵蚀,本没有规定谁尊谁卑,但如果人们都这样认为的话,它就成了一种规矩,也便成了一种“路”。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那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但这种随波逐流的“路”,不应该是我们的路,我们要走的应该是像革命那样的路。一路上不断地追求着真理,追求着*等,一路上踏破荆棘,最终拨开黑暗的幕布,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奔向更美好的明天,更幸福的生活。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闰土,是旧时代一个让人心酸的影子,鲁迅准备和这位儿时的伙伴聊上三天三夜的话题,却终难以开口,除了唏嘘和无奈,留下的只能是痛心的遗忘。小时一起疯玩的伙伴,见面时却客套含蓄,甚至回避。最多简短的几句寒暄后,便各自而去。村里每年都有几位熟识的老人离去,很多稚嫩的面孔出现在小时自己曾经玩耍过的地方。亲人们脸上的皱纹也随时日不断的增加——老家的样子确实让人越来越感到陌生了,不止一次的感慨。父母若也搬走后,这个地方更是找不到多少依恋的东西了,这是我的家么?我也纳闷,还是像鲁迅说的,它也许本就该是如此吧。
后来在草灰里找出十几个碗碟来,议定之后断定那必是闰土埋下的,想运灰的时候顺便一起运走。曾经的闰土已不存在了。人的变化,不怕容颜的衰老,更可怕的是人性的变化,人性的变化会将一切过去都撕裂的彻彻底底。只要那份善良还在,时间老了,但人心不会老。也许我们不该苛责闰土,他只是旧社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我们该向谁去追问呢?时间?环境?人的本性?还是仅仅是一份自恋的怀旧情结?
无数的东西从我们的指缝里随时间一起溜走,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只能宽慰自己“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可我们毕竟是普通的人,逃脱不了情感和记忆的折磨,我们需要心灵的安慰。
故乡已经远去,可新的家还等着我们去建设,把它布置得温馨而又美丽,拥着心爱的人儿,弹着熟悉的旋律,让鲜花,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幸福的爱人一起歌唱,一起畅想希望。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鲁迅《故乡》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最*盘县也没下雨,光景自然是光秃秃的了。有点像是生病的年迈之人,多少有点不受外人待见。隔久了,不忙之时便思念起它下着小雨的模样了。
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犹是下淅淅细雨之际了。这梨花带雨、弱柳扶风之韵不算无韵之声,小黛玉我也不白喊的。其自身也算一座古城,再加上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本身又朝着旧城建设,建筑自是新旧杂立。
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了的。若是天气低沉了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微风拂起鬓间秀发,迷得人移不开眼了,竟会忘了青瓦之外还下着雨呢。
又倘若肯细细观察,你会发现盘县的雨虽下得细,但算不上绵,要不了多久便停歇住了,有点落花戏流水之意了。但快也是一时的,慢下来倒是费了好大力把雨巷绘在纸上了。
除却那股风情,有趣的便是街边成排的雨中古桐树了。秋天便是黄了整个盘县,落叶也争相吟诗赋词,诗意自是不用说的了。若愿意背上一台单反,独自踏上这样的长街。那早晨的意义便抓住了,这一天的光景也不会差到哪去。
踏着长道两旁的瓷地板,听着房瓦上滚落的雨滴声,那段孩堤时期的听雨之忆又不经涌上心头。那是独属于农忙的夏季了,天气也热得人发慌。
中午时,姥爷还坐在院里乘凉呢。圆圆的扇子在空中挥呀挥的,门口那棵梨树的叶子也是一动一动的。奶奶还在地里忙,姥爷也只是暂时回来休息一会。没多久,姥爷也扛着锄头去地里了,家里便只剩我与这蓝澄澄的天空对视。
下午时,爷爷奶奶便是披着雨回来的了。下的很大,打在地板上可以听得很清楚。我们一家人便伴着这样燥热的雨吃过了晚饭。在一阵热闹之后,夜又回归了*静。雨似下累了一样,也缓和了起来。它与我铺床共眠,仅一面木板之隔。它在外面,我在里面。它时刻敲着门外的木炭铁盆,弹奏一曲儿时的安眠曲,伴我入睡。
正因为有这样的雨和那样的雨,逐渐地我开始喜欢下雨天,它也像一个意象飞入了我的诗篇——一如昧年雨打琵琶,愚郎捧腹长笑。
点评:
读罢鲁迅先生的《故乡》,邓海青同学的神思也“欣欣然的跑到了”自己的故乡——在这篇读后感中,她以生动的笔墨描摹了故乡盘县下着小雨的模样。
在她的笔下,故乡盘县宛如一个温婉明媚的美人——“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的了。”“若是天气低沉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比喻、拟人手法等的应用,流畅自如、浑然天成,写尽雨中盘县的无尽风情。
在她的笔下,路两旁古桐树的诗意,孩提时听雨的温馨记忆,夏日中午挥着圆圆的扇子在院子里乘凉的姥爷,儿时有如安眠曲般“伴我入睡”的雨声……这一幕幕美好的画卷徐徐展开,勾勒出一个生趣盎然的故乡。
整篇读后感行文流畅、文辞生动,堪称佳作!
——任玉梅(评审老师)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鲁迅《故乡》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最*盘县也没下雨,光景自然是光秃秃的了。有点像是生病的年迈之人,多少有点不受外人待见。隔久了,不忙之时便思念起它下着小雨的模样了。
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犹是下淅淅细雨之际了。这梨花带雨、弱柳扶风之韵不算无韵之声,小黛玉我也不白喊的。其自身也算一座古城,再加上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本身又朝着旧城建设,建筑自是新旧杂立。
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了的。若是天气低沉了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微风拂起鬓间秀发,迷得人移不开眼了,竟会忘了青瓦之外还下着雨呢。
又倘若肯细细观察,你会发现盘县的雨虽下得细,但算不上绵,要不了多久便停歇住了,有点落花戏流水之意了。但快也是一时的,慢下来倒是费了好大力把雨巷绘在纸上了。
除却那股风情,有趣的便是街边成排的雨中古桐树了。秋天便是黄了整个盘县,落叶也争相吟诗赋词,诗意自是不用说的了。若愿意背上一台单反,独自踏上这样的长街。那早晨的意义便抓住了,这一天的光景也不会差到哪去。
踏着长道两旁的瓷地板,听着房瓦上滚落的雨滴声,那段孩堤时期的听雨之忆又不经涌上心头。那是独属于农忙的夏季了,天气也热得人发慌。
中午时,姥爷还坐在院里乘凉呢。圆圆的扇子在空中挥呀挥的,门口那棵梨树的叶子也是一动一动的。奶奶还在地里忙,姥爷也只是暂时回来休息一会。没多久,姥爷也扛着锄头去地里了,家里便只剩我与这蓝澄澄的天空对视。
下午时,爷爷奶奶便是披着雨回来的了。下的很大,打在地板上可以听得很清楚。我们一家人便伴着这样燥热的雨吃过了晚饭。在一阵热闹之后,夜又回归了*静。雨似下累了一样,也缓和了起来。它与我铺床共眠,仅一面木板之隔。它在外面,我在里面。它时刻敲着门外的木炭铁盆,弹奏一曲儿时的安眠曲,伴我入睡。
正因为有这样的雨和那样的雨,逐渐地我开始喜欢下雨天,它也像一个意象飞入了我的诗篇——一如昧年雨打琵琶,愚郎捧腹长笑。
点评:
读罢鲁迅先生的《故乡》,邓海青同学的神思也“欣欣然的跑到了”自己的故乡——在这篇读后感中,她以生动的笔墨描摹了故乡盘县下着小雨的模样。
在她的笔下,故乡盘县宛如一个温婉明媚的美人——“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的了。”“若是天气低沉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比喻、拟人手法等的应用,流畅自如、浑然天成,写尽雨中盘县的无尽风情。
在她的笔下,路两旁古桐树的诗意,孩提时听雨的温馨记忆,夏日中午挥着圆圆的扇子在院子里乘凉的姥爷,儿时有如安眠曲般“伴我入睡”的雨声……这一幕幕美好的画卷徐徐展开,勾勒出一个生趣盎然的故乡。
整篇读后感行文流畅、文辞生动,堪称佳作!
——任玉梅(评审老师)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深深的草丛里蛰伏的蟋蟀,黑乎乎的小手中攥着的.覆盆子,白茫茫的雪地上简陋的捕鸟筛子。坐在三味书屋里的他,跟着先生一起摇头晃脑,心绪却早已飞到了儿时玩耍的小园子里了。
那充满诗情画意的小园子,便是百草园了。而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鲁迅。这篇我最喜欢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收录于鲁迅的文集《朝花夕拾》。鲁迅先生将《朝花夕拾》当作一把锋利的剑,奋力地划向了腐朽的旧社会,表达了他对旧社会,旧*的批判与不满。
生气盎然的百草园,是作者儿时的天堂,有着“两个黄鹂鸣翠柳”的灵动,有着“春色满园关不住”的生机,有着“清泉石上流”的静谧。而当鲁迅去读书的私塾——三味书屋中,却没有了这种欢乐,只剩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枯燥与乏味了。百草园好比我们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而三味书屋就像框框条条的栏杆,禁锢着我们的思想。鲁迅先生运用了这二者强烈的反差,表达了他对古老封建教育的不满。
相比之下,我们不需要被那框框条条的规矩限制着,而是拥有更为广泛和自由并更优越的学*条件。但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并不是说完全摒弃规规矩矩的教育思想,我们也要有基本的学*规范,也要学*基本的经典文化。在今天,现代的教育丰富多彩,既有书本上丰富多彩的知识,又有生活中精彩纷呈的实践:有悦耳动听的音乐,有妙趣横生的科学,变幻莫测的数学,还有耐人寻味的历史……如此美好的学*时光,我们岂能不好好珍惜?
所以,作为21世纪的少年,我们不能只“读万卷书”,更要“行万里路”。不仅要进行知识的获取,更要有各种能力的培养。自从高考的改革,考试不再是语数英的天下,更是各种兴趣能力的培养。“文理不分家”的改动更是突出了对各种科目共同进步的关注,强调了广泛阅读的重要性。鲁迅先生的梦想,在今天基本上是得以实现了。所以我们要和三味书屋与百草园相结合,快乐的学*,广泛的学*,做一个符合国家现代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少年!
刚开始接触他的杂文时,觉得过于生涩,很多地方只是莞尔失笑或蓦感蕴蓄,并未曾体会其深刻意义蕴涵的辛酸和眼泪、痛苦和悲愤。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渗透着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鲁迅杂文题材太过繁琐,读后也便会产生不同情感。就单说说《论辩的魂灵》一篇吧。
这篇文章不拘成法,敢于创新立异、独辟蹊径。全篇大部分模拟社会上的某种谬论,加以比列,不着一语,而丑态尽露。
鲁迅常说:“我所住的并非人间”,那些反对改革者在他看来都是鬼魅,他们反对新思想,攻击改革的奇谈怪论都是“鬼画符”。
“虽然不过一团糟,但帖在壁上看起来,却随时现出各样的文字,是处世的宝训,立身的金缄。”“祖传老年中年青年‘逻辑’扶战灭洋必胜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这种讽刺是冷峻的,隽智的。作者用嘲谑、俏皮、含而不露的语言,把能暴露被揭露者的丑态的、具有戏剧性的情节表述出来,使其“刻露而尽相”。通过讽刺,撕掉他们庄严的假面,抹去那引人发笑的油彩,露出他们可鄙的灵魂。它不象辛辣锋利的讽刺那样,而是一种俏皮、隽永、含蓄,有蕴味的讽刺。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曾经看过这样一篇文章,题目是《希望》,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行人在沙漠中考察,迷失了方向,被遗失在无边无际的大沙漠只中,干粮没有了,水也没有了。一个老队员临死时把剩下的人召到一起,留给他们一个满满的水壶,晃一晃都没有声音,对他们说:我不行了,这壶水你们带着,记住,不找到水源,这壶水千万别打开。
剩下的队员背着水壶去找水,终于坚持到了那个时刻,他们一直带在身边曾带给他们无限希望的水壶,结果倒出来的全是沙子。
在半路上,也许他们早猜到了不是水,但他们不去这样想,更不敢打开,就靠这渺茫的希望,他们走出了沙漠。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思了,冥冥之中感觉着自己的思绪似乎也想着他们当时的那种场景,想了很久,一直到现在我都深深的记得这么一篇文章,随着年龄的不断成长,不断的磨炼自己的意志,突然才发现苦难是生命的常态,谁都有面临绝望的处境,谁都会撞上没有舟的渡口和没有桥的河岸,实在没有办法度过的人,哪怕是一点点的幻想,或许也会努力的去寻找那个出口,那个可以活下去的理由。就好比现在,每每新闻上播出这个家庭的艰难,那个人的苦难的时候,然而面对苦难的当事人总是表现的那么的坚强,也许他明明知道那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事情,可他们依然那么的坚强,这样的精神我们应该学*。
我们应该知道,有健康的人便有希望,有希望的人,便有一切。
不久,我们学了一篇文章,叫做《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通过记叙鲁迅先生生前的几件事,赞扬了鲁迅先生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崇高精神和敢于斗争的精神;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待学*严肃认真,痛恨当时黑暗的旧社会,热爱、关心劳动人民的感情,抒发了作者对鲁迅先生的敬爱和怀念之情。
我觉得,鲁迅先生还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一个人,从课文中,处处都体现了他幽默乐观的性格。他教育别人的方式很特别,经常用幽默乐观的语气来教育自己的孙女,让孙女更深刻的记住他所说的每一句话,而且对孙女讲自己被迫害时,也幽默的回答了孙女的话。他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人,我也要学*他的这种精神,以后看到哪个小朋友需要帮助,我一定要去帮他。他又是一个学*非常认真,看书非常仔细的人,他的这种学*态度,我也要学*,以后学*不在马马虎虎了。
鲁迅先生是我们学*的榜样,让我们努力向他学*吧!
前不久,我们学了一篇文章,叫做《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透过记叙鲁迅先生生前的几件事,赞扬了鲁迅先生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崇高精神和敢于斗争的精神;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待学*严肃认真,痛恨当时黑暗的旧社会,热爱、关心劳动人民的感情,抒发了作者对鲁迅先生的敬爱和怀念之情。
我觉得,鲁迅先生还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一个人,从课文中,处处都体现了他幽默乐观的性格。他教育别人的方式很个性,经常用幽默乐观的语气来教育自己的孙女,让孙女更深刻的记住他所说的每一句话,而且对孙女讲自己被迫害时,也幽默的回答了孙女的话。他还是一个爱帮忙别人的人,我也要学*他的这种精神,以后看到哪个小朋友需要帮忙,我必须要去帮他。他又是一个学*十分认真,看书十分仔细的人,他的这种学*态度,我也要学*,以后学*不在马马虎虎了。
鲁迅先生是我们学*的榜样,让我们努力向他学*吧!
在《两地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分,这一部分大部分是鲁迅当时对许广*提出的问题的解答以及人生的指导,虽然时过境迁,但对今天的我们依然有指导价值。人生的道路往往是不会一帆风顺,都会遇到很多曲折坎坷、遇到很多歧路岔口。读后感·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也曾对自己的人生道路感到迷茫无助。我费力地思考“生命的意义”,“忙碌的价值”,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这让我很不开心,但当我读到鲁迅1925年3月11日《致许广*》中的一段,鲁迅先生是如何在黑暗的时局下勇敢斗争的,我便从长久的困顿中**出来,从两地书中传达的这种坚持和相互扶持令人感动。
今天,我们学*了《触摸春天》这篇文章,它主要写了安静在花香的引导下抓住了一只蝴蝶,后来张开手指把蝴蝶放了,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的故事,让我最受震撼的是:她虽然是个盲姑娘,但她却非常乐观,用自己的心灵来感受春天,触摸春天。
同学们,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仅有的,那么,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让自己的心灵充满光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许多的名人,他们有的双眼失眠,有的腿脚残疾,可他们从没有放弃过追求,永远用自己的心灵来代替缺少的器官,用自己的心灵来感受世界。
美国著名的作家海伦·凯勒,他双眼失眠,却用自己的心灵写出了一篇优美的作品,用他的感受塑造了一篇感人至深的篇章。
对啊,如果我们自己放弃自己,如果我们就任凭命运的安排,那么,我们将一无所有。朋友,我们能成为这样的人吗?不能!我们要用心灵去触摸世界,去创造美好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非攻》出自鲁迅先生的小说集《故事新编》,是根据春秋时期的一个故事改写的。主要讲的是,楚王让大夫公输般造云梯攻打宋国。当时的思想家、军事家墨子主张各国和*相处,不要打来打去,他知道这件事后,便来到宋国。墨子看到了饱受战争之苦的宋国的贫穷,又来到楚国,看到了楚国的繁荣。于是,墨子找到了公输般,劝他别再帮助楚王攻打宋国。公输般说不过墨子,只好带他去见楚王。楚王也被墨子说得无言以对,只好让墨子和公输般用皮带当城池,木片当武器来比试攻城。公输般攻了九次也没成功,墨子只攻了三次就成功了。楚王只好暂时不攻打宋国了。墨子完成任务后又回到宋国时,在城门口被宋国“募捐救国队”抢了包,想到城楼下避避雨,也被宋国士兵挡住。
这篇小说明是写春秋时期的宋国、楚国、墨子和公输般之间的事,其实是在讽刺*“九·一八”事变后卖国求和、不思抵抗的丑恶行为。表面上*发表过不少收复失地的言论,像小说中“我们给他们看看宋国的民气!我们都去死!”这句话,看上去很有气概,事实上却丝毫不采取行动。“募捐救国队”其实在春秋时期没有,文中提到它是为了揭露*借救国名义搜刮民财,用来享乐的丑行。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借宋国人对墨子的忘恩负义,写出了*嫉贤妒能、忘恩负义,自私自利的本性。
这篇小说也表达了作者对自由、民主和光明生活的向往,对*独裁统治黑暗的憎恶和他的爱国情怀。生活在新世纪的我们,要做正直、有思想、辨是非的人,要懂得感恩,不要做忘恩负义的人。
臧克家曾为了纪念一个人作了这样一首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他是谁?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他就是我们敬爱的鲁迅先生。
最*,我就读了一本关于鲁迅先生的书籍,书名就又叫做《鲁迅传》。书本主要将鲁迅的经历、作为、思想、作品放在一个特定的圆里,从而使我们更好地认识鲁迅这一位伟人,一个用爱国心点亮了*前进的道路的人。
正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鲁迅一生铁血丹心呼唤光明,为的是能使祖国振兴,人民得到了**。他赶赴日本学医,梦想通过学医医治国人,当发现救治身体并不是最要紧的事时,毅然弃医从文,拿起笔唤醒沉睡在思想铁笼中麻木的国人。遭遇各种迫害时,他辗转各地,用坚韧的战斗精神来继续为国家服务。这就这样,也一生永不停歇地进行战斗,一直在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方。为国家、为人民、百折不挠、殚精竭力。
叶圣陶是这样评价鲁迅先生的: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心里。虽然我们与他相隔几十年,时代也已然不同,但今天的我们依然在传颂他,热爱他。
《鲁迅传》这本书让我们更懂得鲁迅先生,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们在当今社会如何做一个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真正*人!
当我读这本书,我发现,鲁迅先生就是那个永远的*魂啊!正所谓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祖国下一代接班人的我们,要不负先人,不负国望,不负家人,勇敢承担自己的责任,奋发图强,将我们的民族精神代代传承,并发扬光大。
鲁迅散文读后感7篇
在**淡淡的学*、工作、生活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散文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写散文,多数时候都离不开事件。那么问题来了,怎样才能完成一篇优秀的散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鲁迅散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从《雪》中读到了三种人生 因为它被选入了江苏版语文九年级下册新教材。这篇文章,我上学时肯定是读过;但同样可以肯定是,我对它已几乎一无所知了,或者应该说我本来就对它一无所知罢。为了编点教学资料,也因为莫名潜滋暗长着一份好奇,我开始反反复复地读它。诗质语言,生动画面,很快征服了我心。可是,众多疑惑竟也一并攫住我神经,让我难以自拔: “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作者把这三个形象放在一起到底想告诉读者什么?
20xx年12月28日,已经多年难得见雪,见雪也至少要到春节前后苏州,竟然下起了纷纷扬扬大雪。一时间心头不由得也迷信起来。眼睛从荧屏移向校园,虽没有看见雪野中有各色花草、蜂蝶,但欢呼雀跃学生却是随处都是,更有一群青年教师,女打着花伞,男举着相机,在已被白雪半遮半掩绿树碧草间照相,那种兴奋直逼进三楼阳台上我心里面来。“明天肯定有人塑雪罗汉了。”我自然地想道。忽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这是一幅热闹画面呀!而这热闹,全是因为“江南雪”“滋润美艳之至”讨人喜欢缘故了。而“朔方雪”不同,它“如粉,如沙”,只因太过冷峻,人们是宁愿居屋烤火也不愿意亲*,于是尽管它“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别有一种“壮美”,但只能面对“无边旷野”、“凛冽天宇” ——“是,那是孤独雪。” 有一种想法在心中升起:“暖国雨”、“江南雪”、“朔方雪”象征着三种人生——“向来没有变过冰冷坚硬灿烂雪花”,让“博识人们觉得他单调”,自己应该感到“不幸”而又不一定感到不幸人生;“滋润美艳之至”,如小丑般媚俗而受宠,却终究因没有灵魂而成为匆匆“过客”人生,永远独立独行,用“蓬勃地奋飞”“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却必须忍受“孤独”人生。
如此,“是,那是孤独雪,是死掉雨,是雨精魂。”这句话好像也不是太难理解了,同时,作者对三个形象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感情色彩,更与作者人生态度相吻合了。读书偶得,存此一说,以备斧正。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出版收散文二十三篇。作于1924至1926年间,有《秋夜》《影的告别》《雪》《风筝》等著名的篇目,列为作者所编的《乌合丛书》之一。
鲁迅先生以独特的视角诠释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个夺去他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会遭践踏,将遭到删刈,直至与死亡而腐朽。我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为我自己,为友报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腐朽,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和腐朽更不幸。
《秋夜》是我喜欢的篇目之一。枣树,他们简直落尽了叶子,先前,还有一两个孩子打他们别人打剩下的枣子,现在一个也不剩了,连叶子也落尽了。他知道小红粉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脱落了的当初满是果实和叶子时候的弧形,欠身的很舒服,但是,有几株还低亚着,弧顶他曾打造的竿子所得的皮伤,而最直最长的几株,却也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空的天空,十天闪闪的鬼魅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圆月,使月亮窘得发白。作者笔下的秋从枣树写起,写秋后早熟的形态,又写月亮的窘白,给人一种凄清冷寂之感。
鲁迅先生文笔细腻而又不失大气。豪迈的情感他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写的《腊叶》就有很好的表现。但今夜他却黄蜡似的叶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是去年一般灼灼。假如再过几年,旧时的颜色在我记忆中消去,怕我也不知道他何以夹在书里面的原因了。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中相对,更何况是葱郁的呢?看看窗外,很能耐寒的植物也也已经秃尽了,枫枫树的更何消说得。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的模样相似的病叶罢。但今年我竟没有赏玩秋树的余闲。作者在灯下翻看《雁门集》,翻出一片落叶,勾起了作者的回想。作者由这片小小的残叶联想到了人生,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间里相对,人生苦短啊!
《野草》中书写了作者鲁迅先生对生活的感悟和对生命的追求,只能细细品味其中韵味,对提高个人修养和对人生意义有极大的作用。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
读鲁迅的《野草》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有人说《野草》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这本书收辑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野草》等一生全部散文59篇,另附鲁迅先生一生的全部诗作。
读整片我读了整整一天,也许我阅读的速度着实太慢了,也许鲁迅先生写的东西总让我陷入思想的旋涡,但总算获益匪浅。而最有印象的散文有《立论》《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歌则是《自嘲》《自题小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散文,那时总认为鲁迅先生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还有”美女蛇的故事,行如人体的何首乌吃后长生不老的'传所写的无过于我们现在所看的神话童话书故事,什么“人面的兽,九头现在却不那么认为了!鲁迅先生写了那么多有趣的事,也许并不是因为要给我们知道他的童年过得有多精彩,而是为了回忆和缅怀已逝去的人和事。这是一种生命的进化,思想的升华。长妈妈和百草园,《山海经》和三味书屋都陪伴了鲁迅先生的整个童年,都是构成她美好回忆的轴心载体。因此他才会情不自禁的述说了那么多。而《立论》这篇散文却让我认为它所说的是那时*流行的”惯病“-----虚荣泛滥,是非不分。而这恰恰体现了鲁迅先生的个性独特----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对于那两首诗歌《自嘲》和《自题小像》呢?虽没学过,但却让我喜爱。特别是《自嘲》里的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千古名句。《自题小像》中的那句”寄寒予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更是体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这让我想到*时的自己,自当羞愧。所以我决定今后增加阅读”爱国立志“的书籍,好萌发我的爱国情怀与奋发之志。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这本书收辑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野草》等一生全部散文。
读整片我读了整整一天,也许我阅读的速度着实太慢了,也许鲁迅先生写的东西总让我陷入思想的旋涡,但总算获益匪浅。而最有印象的散文有《立论》《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歌则是《自嘲》《自题小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散文,那时总认为鲁迅先生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还有“美女蛇的,行如人体的何首乌吃后长生不老的传所写的无过于我们现在所看的神话童话书故事,什么“人面的兽,九头现在却不那么认为了!鲁迅先生写了那么多有趣的事,也许并不是因为要给我们知道他的童年过得有多精彩,而是为了回忆和缅怀已逝去的人和事。这是一种生命的进化,思想的升华。长妈妈和百草园,<<山海经>>和三味书屋都陪伴了鲁迅先生的整个童年,都是构成她美好回忆的轴心载体。因此他才会情不自禁的述说了那么多。而<<立论>>这篇散文却让我认为它所说的是那时*流行的"惯病"—————虚荣泛滥,是非不分。而这恰恰体现了鲁迅先生的个性独特————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对于那两首诗歌<<自嘲>>和<<自题小像>>呢?虽没学过,但却让我喜爱。特别是<<自嘲>>里的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千古名句。<<自题小像>>中的那句"寄寒予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更是体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这让我想到*时的自己,自当羞愧。所以我决定今后增加阅读"爱国立志"的书籍,好萌发我的爱国情怀与奋发之志。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我记得在读鲁迅这篇"颓败线的颤动"的时候,读到最后,竟被哽住而不能读下去。
这篇短小的散文,是野草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通过一个梦,两个梦境,寥寥几句的对话,寥寥几句心理活动的描写,就把一个感人至深悲苦无助隐忍的伟大母亲形象鲜活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让读者发自内心地要去痛恨人世间的忘恩负义,给予读者的是回味无穷的暇想。
在这两个梦境中,这个母亲有过两次“颤动”,这两次不同的颤动,浓缩了这个母亲几十年的人生,她所有的生活,她所有的情感。
第一次颤动,是在多年前,她为了要养活两岁的女儿,被迫去身赚钱,“在光明中,在破榻上,在初不相识的披毛的强悍的肉块底下,有瘦弱渺小的身躯,为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而颤动。”
她对饿着的两岁女儿说,“我们今天有吃的了。等一会有卖烧饼的来,妈就买给你。”她欣慰地更加紧捏着掌中的小银片,声音低微、悲凉地发抖,默默地抬眼看着破旧屋顶以上的天空。
第二次颤动,是在多年后,她已是一个垂老的女人,她的两岁的女儿,已长大成*人,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那个小屋内,可是,他们都怨 恨鄙夷地看着她。因为他们认为是她让他们没脸见人,还以为是养大了女儿,其实是害苦了她,让她委屈一世,还要带累了他们的孩子。
她听到这一切,她一怔,接着便*静,她开开板门,迈步在深夜中走出,遗弃了背后一切的冷骂和毒笑。在深夜中,在无边的荒野,在没有虫鸟飞过的 高天,她想着她这几十年的人生,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 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
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一辈子的人生,就浓缩在这颤动中,无比地凄凉绝决,从而更让人心中那股痛恨薄情寡义的焰火越烧越烈。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全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
“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齐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齐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在我开始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所知道姓鲁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木匠鲁班,再一个是《水浒传》中的鲁智深,此外,我还模模糊糊记得一个叫鲁迅的,他经常写些我不懂得文字,还是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三个“家”字,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叠成一座高大的山峰。我想,他一定比鲁班还聪明,比鲁智深还英勇。
稍大一点,懂得多了,我更了解鲁迅了。再大一些也就是现在的我了。在相当一段时间,我对鲁迅的作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孔乙己的可笑,阿Q的可怜,祥林嫂的悲惨,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但是我更喜欢鲁迅的杂文,他的杂文蕴涵无尽的力量。放寒假的前几天,我买了本《鲁迅全集·杂文卷》,它吸引着我去看那热血沸腾的一行行、一段段……
读鲁迅的杂文集,如同面对一位绝世“狂人”的感觉。我甚至不敢相信,一位修养极高的作家,竟然抛开一切温情,去尖刻的怒骂。读了他的杂文,我不禁给他取了个绰号——爱挑剔的老头。但仔细想想,爱挑剔反而就是鲁迅的高人之处。
文如其人,读了鲁迅的文章,心里默默映出一个特写镜头:一张瘦小的脸;宽宽的额,上面有几道皱纹,头发竖着,分出棱角;浓眉下露出一双忧郁的眼神,硬硬的胡子根根竖起,像刺,会扎人……
这样的性格,这样的相貌,再加上这样的人生,我常想,他大概是很难相处的吧,有人说他很冷漠,连他的朋友范爱农也一度认为。其实他很热情,为了一个青年的鞋子跑了大半个京城,还送书给售票工人。鲁迅是引导万千青年知识分子走向战斗、走向成熟的旗手。
他也是直爽的。他敢说,说出《对于左翼作家的意见》;也干校,笑那《二丑艺术》;他敢骂,骂那《流氓的变迁》。
读鲁迅,读鲁迅杂文,让更多人了解鲁迅!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但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决定。他的决定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但是鲁迅先生最不一样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但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比较,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一样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但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刻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色的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才开始被渐渐*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能够拿起一本喜爱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正因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爱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一样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但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因此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厌恶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厌恶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向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理解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正因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正因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期望能够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代*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透过一些小事描述当时的*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的*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战争之后,*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这就是*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能够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战争之后的*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构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应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应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中,鼓吹*礼貌“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期望透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向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代*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可以拿起一本喜欢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因为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欢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同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可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所以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讨厌鲁迅,他太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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