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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一到图书馆就去买那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回家后,我立刻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少年蝙蝠侠》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于地球的引力的作用,蝙蝠星人的飞船出现了一些故障,引起了爆炸。当飞船上只有一个“救生球”时,蝙蝠星人把这个“救生球”给了年龄最小的蝙蝠星人。通过金属救生球,安全的把蝙蝠星人送到了地球上。
在地球上时,年龄最小的蝙蝠星人被一对夫妇收养了,并给他起名叫:天赐。天赐在夫妇收养的一段时间里碰见了和他一样有着一对蝙蝠翅膀的人,并且天赐拜这个人为师傅,从此之后开始学艺的生涯。在某天的早晨,天赐已经长大**了,师傅突然告诉了天赐,许多他早就渴望知道的事,说完师傅渐渐离去······孤独的蝙蝠侠,降临中国唐朝,完成自己肩负的使命!
从此行侠仗义!在生活的当中,小学生也有许多的使命,不仅仅是学*,还有帮助家人干些事或者是报答家人的辛勤劳动等。这些都是一种义务、责任、是不可消灭的!其实这些使命对家人而言,是很容易满足的。比如:在家人们下班回来时,给他们捶捶背、揉揉肩,让他们好好放松一点。还可以自觉的干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洗抹布、拖地、擦桌子······。
这些活也只需5分钟、10分钟;.拖地的时间可能能长一点。你为何不拿着这点时间,为你的使命添上一道美丽的色彩呢?除了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外,我们还要“行侠仗义”。比如:帮助老人过马路、帮助别人拿东西、或者是帮助环卫工人清除小广告······。这些虽然是一些小事,但千万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一起完成自己的使命,让我们行侠仗义!争当一位好少年吧!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使我收获很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蝙蝠少年天赐带着 “师父” 的遗愿, 历尽艰险, 找到飞船 “仙 槎” ,返回他们的星球——蝙蝠星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回味一下觉 得很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哥哥。他可真是个天才!他把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 细腻,每一处景物都描写的特别细致,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再结合插图,仿佛 每一个情节都发生在我们身边。 明明是唐代的故事, 却又结合了许多现代的`元素, 让我读得津津有味。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蝙蝠少年——天赐,因为他善良、正义、勇 敢、坚强。当别人遇险是他拔刀相助;见到敌人他绝不会退缩;当他受到“师父” 的考验时,他勇敢地接受挑战,并顽强地坚持下去。天赐要回到蝙蝠星球时,人 们都伤心落泪,因为在他们心中那个小男孩是正义和纯洁的化身。 天赐的故事深深感染了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一定 要伸出援助之手;天赐的故事激励着我,遇到困难时,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我多么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少年蝙蝠侠》的故事,大家都学*天赐的好品质。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一回到家里我就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了书是先写一个火球变成了一个天眼,皇上受到惊吓,不久后死了,接着一个中年人阿贵的院子上空掉下来一个卵状的怪物,它飘到哪里,哪里的雪和冰就融化了,当它飘到阿贵的荷花池里时,它突然裂开,里面出现了一个胖娃娃,手里抱着一只水晶球,阿贵的妻子将他取名为天赐。天赐长有一双像蝙蝠一样的翅膀,拥有自己的内能,而且非常高,师傅逼着他学艺,后来天赐知道了自己师傅也是蝙蝠人,他师傅让他每天在丛林里跑步,早上和晚上师傅还拿火烧他的背,使他成为铜墙铁壁的'后背,让他练*飞行……十四年之后,他成为一个英俊的少年,他的师傅去世了,临终前师傅交待一件事给他说:在地球的两千年的时候,我分成三个我,一个是中庸之身,一个是正义之身,一个是邪恶之身。昨天晚上邪恶之身找到我决战,不幸的是,我没有打败它,反而让他吸走了我的内能,你必须找到中庸之身始寻找邪恶之身,但邪恶之身打算和中庸之身合体,天赐要和它联合起来,成功的机会大些。天赐接受师傅的使命,开尽全身内力也打不过,最后中庸之身自爆和邪恶之身同归于尽。天赐终于完成了师傅的使命和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这篇作文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就是干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并且要相信邪不胜正!
今天,我和妈妈一到图书馆就去买那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回家后,我立刻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少年蝙蝠侠》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于地球的引力的作用,蝙蝠星人的飞船出现了一些故障,引起了爆炸。当飞船上只有一个“救生球”时,蝙蝠星人把这个“救生球”给了年龄最小的蝙蝠星人。通过金属救生球,安全的把蝙蝠星人送到了地球上。
在地球上时,年龄最小的蝙蝠星人被一对夫妇收养了,并给他起名叫:天赐。天赐在夫妇收养的一段时间里碰见了和他一样有着一对蝙蝠翅膀的人,并且天赐拜这个人为师傅,从此之后开始学艺的生涯。在某天的早晨,天赐已经长大**了,师傅突然告诉了天赐,许多他早就渴望知道的事,说完师傅渐渐离去······孤独的蝙蝠侠,降临*唐朝,完成自己肩负的使命!
从此行侠仗义!在生活的当中,小学生也有许多的使命,不仅仅是学*,还有帮助家人干些事或者是报答家人的辛勤劳动等。这些都是一种义务、责任、是不可消灭的'!其实这些使命对家人而言,是很容易满足的。比如:在家人们下班回来时,给他们捶捶背、揉揉肩,让他们好好放松一点。还可以自觉的干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洗抹布、拖地、擦桌子······。
这些活也只需5分钟、10分钟;。拖地的时间可能能长一点。你为何不拿着这点时间,为你的使命添上一道美丽的色彩呢?除了要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外,我们还要“行侠仗义”。比如:帮助老人过马路、帮助别人拿东西、或者是帮助环卫工人清除小广告······。这些虽然是一些小事,但千万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一起完成自己的使命,让我们行侠仗义!争当一位好少年吧!
最*,我买了《少年蝙蝠侠》和《最后一匹狼》。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少年蝙蝠侠》。这本书的作者杨鹏是*首位迪尼斯签约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冬天,有一户人家,他夫妇两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因家中贫困儿子生病没有及时医治死去了。一天,一声巨响,家中的男子在后院的水池中发现了一个小孩。上天有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孩子手里捧着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医治的功能。这个人把这个孩子取名叫“天赐”。天赐慢慢长大,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在恋恋不舍的心情下,他离开了爱他养育他的养父母,踏上了完成使命的道路。在途中,他把老虎打败,在天空把老鹰打败。过了很多年月,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地球上失散的蝙蝠星的师傅。那是一位很老很老的蝙蝠人。这个人教他武功,但最终也去世了。在老人的教导下,他继续前进,去寻找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妄图夺取*的无双道人,拯救了小皇帝,也拯救了整个国家。这个期间他交道了很多朋友,也更加想念养育他的那对夫妇。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天赐是一个孤独而勇敢的孩子,肩负使命的他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从未被困难压倒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乐于助人,结交朋友。天赐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身上的那些优点是我需要学*的。我没有翅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对隐形的翅膀,给我自信,给我勇气,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铲除困难,取得成功。
在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由*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少年蝙蝠侠》,他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鹏哥”,他告诉亲爱的.“小鹏友”们,鹏哥拥有一对翅膀,一只是阅读,一只是想象,读后感《《少年蝙蝠侠》读后感500字》。
郑渊洁对他的评价是:时常会碰到对我说小时候看我的书的读者......其中最让我感到快慰的,是昔日的读者长大成为了作家,例如杨鹏。理由简单:读者成为奥运冠军,我觉得和我没什么关系,读者成为作家,我会有阿Q式的成就感。书里讲的是一个金球从天上落到了阿贵和金娘家里,金球周围的冰全都化了,荷花和荷叶都迅速生长起来(那时正是寒冬腊月)。金球裂开了,里面有一个胖嘟嘟的娃娃,手里抱着一只亮晃晃的水晶球,端坐在金秋中央。阿贵和金娘以为是老天爷给的孩子,所以取名为天赐,那个金球居然是纯黄金做的。天赐刚下来就会跑,水晶球把老牛的病治好了,他还让已经死的鸟复活了,但是当人们看到他的翅膀,他的眼睛时,把他当成了怪物,他在他师傅的帮助下练成了13-14岁的人,之后,他经常乐于助人,他帮助*民百姓解除危机,还打败坏人,让大家不受压迫,最后天赐其实是蝙蝠星人,他最后回去了。本文是写天赐的正义精神,除暴安良,助人为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虽然我们没有像少年蝙蝠侠一样能飞,不怕火,还能治疗任何的伤,甚至复活。
我们虽然不是科幻书中的少年蝙蝠侠,但是我们也有双手,也有思想,我们也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捐助贫困学生上学,在车上为老人小孩让座,不都是很简单的事吗?但是还有很多助人为乐,除暴安良的好人,这些人虽然没有少年蝙蝠侠的能力(但是在我心中他们就是少年蝙蝠侠)。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使我收获很大。
这本书主要讲了蝙蝠少年天赐带着 “师父” 的遗愿, 历尽艰险, 找到飞船 “仙 槎” ,返回他们的星球——蝙蝠星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回味一下觉 得很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哥哥。他可真是个天才!他把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 细腻,每一处景物都描写的特别细致,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再结合插图,仿佛 每一个情节都发生在我们身边。 明明是唐代的故事, 却又结合了许多现代的元素, 让我读得津津有味。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蝙蝠少年——天赐,因为他善良、正义、勇 敢、坚强。当别人遇险是他拔刀相助;见到敌人他绝不会退缩;当他受到“师父” 的考验时,他勇敢地接受挑战,并顽强地坚持下去。天赐要回到蝙蝠星球时,人 们都伤心落泪,因为在他们心中那个小男孩是正义和纯洁的化身。 天赐的故事深深感染了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一定 要伸出援助之手;天赐的故事激励着我,遇到困难时,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我多么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少年蝙蝠侠》的故事,大家都学*天赐的好品质。
最*,我买了《少年蝙蝠侠》和《最后一匹狼》,《少年蝙蝠侠》读后感500字。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少年蝙蝠侠》。这本书的作者杨鹏是*首位迪尼斯签约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冬天,有一户人家,他夫妇两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因家中贫困儿子生病没有及时医治死去了。一天,一声巨响,家中的男子在后院的水池中发现了一个小孩。上天有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孩子手里捧着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医治的功能。这个人把这个孩子取名叫“天赐”。天赐慢慢长大,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在恋恋不舍的心情下,他离开了爱他养育他的养父母,踏上了完成使命的道路。在途中,他把老虎打败,在天空把老鹰打败。过了很多年月,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地球上失散的蝙蝠星的师傅。那是一位很老很老的蝙蝠人。这个人教他武功,但最终也去世了。在老人的教导下,他继续前进,去寻找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妄图夺取*的无双道人,拯救了小皇帝,也拯救了整个国家。这个期间他交道了很多朋友,也更加想念养育他的那对夫妇。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天赐是一个孤独而勇敢的孩子,肩负使命的他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从未被困难压倒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乐于助人,结交朋友。天赐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身上的那些优点是我需要学*的。我没有翅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对隐形的翅膀,给我自信,给我勇气,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铲除困难,取得成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一回到家里我就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了书是先写一个火球变成了一个天眼,皇上受到惊吓,不久后死了,接着一个中年人阿贵的院子上空掉下来一个卵状的怪物,它飘到哪里,哪里的雪和冰就融化了,当它飘到阿贵的荷花池里时,它突然裂开,里面出现了一个胖娃娃,手里抱着一只水晶球,阿贵的妻子将他取名为天赐。天赐长有一双像蝙蝠一样的翅膀,拥有自己的内能,而且非常高,师傅逼着他学艺,后来天赐知道了自己师傅也是蝙蝠人,他师傅让他每天在丛林里跑步,早上和晚上师傅还拿火烧他的背,使他成为铜墙铁壁的后背,让他练*飞行……十四年之后,他成为一个英俊的少年,他的师傅去世了,临终前师傅交待一件事给他说:在地球的两千年的时候,我分成三个我,一个是中庸之身,一个是正义之身,一个是邪恶之身。昨天晚上邪恶之身找到我决战,不幸的是,我没有打败它,反而让他吸走了我的内能,你必须找到中庸之身始寻找邪恶之身,但邪恶之身打算和中庸之身合体,天赐要和它联合起来,成功的机会大些。天赐接受师傅的使命,开尽全身内力也打不过,最后中庸之身自爆和邪恶之身同归于尽。天赐终于完成了师傅的使命和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这篇作文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就是干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并且要相信邪不胜正!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使我收获很大。这本书主要讲了蝙蝠少年天赐带着“师父”的遗愿,历尽艰险,找到飞船“仙槎”,返回他们的星球——蝙蝠星的故事。
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回味一下觉得很有趣。这本书的作者是杨鹏哥哥。他可真是个天才!他把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细腻,每一处景物都描写的特别细致,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再结合插图,仿佛每一个情节都发生在我们身边。明明是唐代的故事,却又结合了许多现代的元素,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蝙蝠少年——天赐,因为他善良、正义、勇敢、坚强。当别人遇险是他拔刀相助;见到敌人他绝不会退缩;当他受到“师父”的考验时,他勇敢地接受挑战,并顽强地坚持下去。天赐要回到蝙蝠星球时,人们都伤心落泪,因为在他们心中那个小男孩是正义和纯洁的.化身。天赐的故事深深感染了我,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一定要伸出援助之手;天赐的故事激励着我,遇到困难时,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我多么希望同学们都来读读《少年蝙蝠侠》的故事,大家都学*天赐的好品质。
最*,我买了《少年蝙蝠侠》和《最后一匹狼》,《少年蝙蝠侠》读后感500字。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少年蝙蝠侠》。这本书的作者杨鹏是*首位迪尼斯签约作家。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冬天,有一户人家,他夫妇两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因家中贫困儿子生病没有及时医治死去了。一天,一声巨响,家中的男子在后院的水池中发现了一个小孩。上天有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孩子手里捧着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医治的功能。这个人把这个孩子取名叫“天赐”。天赐慢慢长大,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在恋恋不舍的心情下,他离开了爱他养育他的养父母,踏上了完成使命的道路。在途中,他把老虎打败,在天空把老鹰打败。过了很多年月,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地球上失散的蝙蝠星的师傅。那是一位很老很老的蝙蝠人。这个人教他武功,但最终也去世了。在老人的教导下,他继续前进,去寻找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妄图夺取*的无双道人,拯救了小皇帝,也拯救了整个国家。这个期间他交道了很多朋友,也更加想念养育他的那对夫妇。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天赐是一个孤独而勇敢的孩子,肩负使命的他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从未被困难压倒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乐于助人,结交朋友。天赐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身上的那些优点是我需要学*的。我没有翅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对隐形的翅膀,给我自信,给我勇气,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铲除困难,取得成功。
这本书,是*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集幻想、感动、正义、友情、亲情于一身的必读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天赐。他是一个蝙蝠星人,他有――人的身体、神的气魄、龙的武功、最主要还有蝙蝠的翅膀。下面我就分享其中的一个片段。
那个娃儿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小怪物,他一下地就能跑了,抱着水晶球哧溜着身子,天寒地冻,也不觉得冷,在积满雪的地上跑来跑去,满腿的泥浆,背上的小翅膀还一抖一抖的,天赐在地上活蹦乱跳,怎么也追不上他。突然他不小心摔了一跤,水晶球一闪一闪的在雪地上轱辘轱辘的滚动起来,滚进了牛棚,老黄牛还在牛棚里喘气,生病,**,慢慢的直叫。
水晶球咚的一声撞在了牛头上,老牛脖子一缩,“哞!”老黄牛发出一声怪叫,娘跑过去,天呐!他看见老黄牛被一股蓝光罩住,整个儿地卷缩起来,扭动起来,天赐则坐在牛的旁边,呆呆地望着老黄牛,脸上目无表情,这真是奇迹了。老牛不喘气,不**,也不生病了,一下子减轻了十岁,它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哞"。
有没有被天赐吸引住呀?吸引住的话就来看《少年蝙蝠侠》吧。
当我开始看《蝙蝠侠·黑暗骑士》时,我一直在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信仰,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杆秤,虽然秤的计量单位不同,但都会在需要的时候冷静地称量。然而小丑却说,疯狂就像地心引力,你所需要的只是轻轻一推。
于是,小丑被推向了癫狂的深渊。
于是,蝙蝠侠的理智轻易地被击垮。
于是,正义的使者哈维沦为双面人。
看电影的时候,我们会对小丑感到憎恨和恐惧,他将癫狂与冷静融合在了自己身上。他的计划总是周密无误,他的妆容总是邪恶狰狞。小丑曾经也只是我们中的一员,直到生活的重压将他击垮,直到童年的阴影彻底爆发,直到自己的爱人绝望地离他而去。于是小丑疯了。
但是小丑所想要的,仅仅是公*,建立在不公*之上的公*。他认为所有人都应该有相同的待遇,他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像他一样。于是每一个被小丑谋杀的人,都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微笑,也都被化了一个同样的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啊。
小丑没有选择自己的身世,也没有打算走上这样的道路。替他做出决定的,是他犯罪道路上的每一个局外人。高谭市*,警察局长,哈维·丹特,以及蝙蝠侠。
小丑只是每一个人内心阴暗面的集合。他丧失了自己的信仰,转而去相信世界是不公*的。他迷失了自我,于是他决定按照一条错误的路执着冷静地走下去。接着,他抢劫了银行,却又把积攒的几人高的小山一般的钱烧掉,他轻而易举地磨灭掉蝙蝠侠对自己的认识,他只用了一次爆炸和一场精心准备的演讲,就彻底破坏了哈维的正义感……直到最后,两艘船上无数正直的灵魂才击败了他,小丑最终没能看到他的漫天烟火。
小丑像个疯子,因为他太过冷静,受了生活长达几十年的压迫之后,他终于学会了对着生活微笑。
这不一直都是大人们告诉我们的真理么?我们要乐观,要坚强,不许哭。然而小丑却给它下了一个另外一个定义。
究竟谁对谁错?
当我们遭遇到和小丑一样的打击之后,那些信仰是否也会像肥皂泡一样,连一阵风的侵蚀都抵挡不住?小丑身上最最恐怖的,不是邪恶的外表,不是狡诈的计谋,不是手起刀落的**技法,而是他对整个世界的,彻底的绝望。许多这样的人物设定,也使得诺兰的《蝙蝠侠》系列不仅仅是一系列的爆米花、科幻、超级英雄、漫画改编电影,更加入了道德与人性的思考,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上。
但是在高谭市,遭遇像小丑一样的人还有不少。警察布莱克、贝恩、米兰达、猫女甚至是蝙蝠侠,都是这样的人。只是布莱克和贝恩将仇恨掩埋在了自己的心里,并以此为力量,分别成为了蝙蝠侠的继承人和超级大反派;米兰达选择了复仇,但是直到影片的最后,我们才知道她一直将那把“静静等候却从未遗忘的刀”握在手中;而猫女,拥有着对环境极强的适应能力,从而能够从容而优雅地生存在城市的夹缝中。至于布鲁斯·韦恩,他和小丑是最相像的,他们都丧失了自己的爱,他们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都会在黑夜里披上自己的战袍——蝙蝠披风和紫色的戏服。
然而他们却走向了两个极端,所谓的正与邪,善与恶,美与丑。
造成这一差距的原因,很可能会出乎意料,正如蝙蝠侠所说,“哪怕只是一个简单的举动,为一个无助的小男孩披上外套,让他知道,人生还可以继续下去。”
童年是人生的黑匣子,一个简单的动作,便使那枚被烧黑的魔术硬币转了一个面。
小丑与蝙蝠侠,相差的也只是一个转身。
一切从此发生转变。那份狂热,那种愤怒,力量逐步消散,无力感让好人变得残酷。
阿尔弗莱德:
Alfred: That's how it starts. The fever, the rage, the feeling of powerlessness that turns good men... cruel.
他拥有毁灭全人类的能力。只要他想与人类为敌,即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们也必须把他拿下。
布莱斯韦恩/蝙蝠侠
He has the power to wipe out the entire human race. Even if there's one percent chance that he is our enemy,I have to take him in absolute certainty.
整整二十年,哥谭镇变迁。多少好人幸存?又有人坚持正道?
Bruce Wayne: Twenty years in Gotham. How many good guys are left? How many stay that way?
克拉克肯特/超人:公民自由被践踏, 人们活在恐惧中。他(蝙蝠侠)自以为凌驾于法律之上。
布莱斯韦恩/蝙蝠侠:星球日报指责别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你不觉得有点伪君子嘛?星球日报每天都在报道英雄的好人好事,在写他如何从树上解救一只猫咪的时候,难道你忘了他是一位能毁灭世界的外星人吗?
克拉克肯特/超人:大部分人并不认同你的观点,韦恩先生。
布莱斯韦恩/蝙蝠侠:也许那只是因为,我和哥谭镇......对戴着面具的怪物小丑心存芥蒂,没给留下什么好映象。
Clark Kent: Civil liberties are being trampled on in your city; people living in fear. He thinks he's above the law.
Bruce Wayne: The Daily Planet criticizing those who think they're above the law is a little hypocritical, wouldn't you say? Considering every time your hero saves a cat out of a tree, you write a puff piece editorial about an alien that could burn the whole place down.
Clark Kent: Most of the world doesn't share your opinion, Mr. Wayne.
Bruce Wayne: Maybe it's that Gotham City and me... We just have a bad history with freaks dressed like clowns.
蝙蝠侠:是时候让你体验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人类。
超人:等等!如果我想杀你,你早就死了。
Batman: It's time you learned what it means to be a man.
Superman: Stay down! If I wanted it, you'd be dead already!
都明白了吧?恶魔并非从地狱袭来,而是从天而降。
莱克斯卢瑟
Lex Luthor: We know better now, don't we? Devils don't come from hell beneath us. They come from the sky.
人们只关注他的.超人能力,却无人关心他应尽的责任。
美国参议员
US Senator: [on Superman] The world has been so caught up with what he can do that no one has asked what he should do.
上帝不弑神,恶魔会动手。
莱克斯卢瑟
Lex Luthor: If man won't kill God, the Devil will do it!
这一定意味着什么!(超人的标志)它在部分人心中意味着一切,它是希望的存在。
露易丝
Lois Lane: [touches the S shield] This means something. It's all some people have, it's all that gives them hope.
下一次,天空再出现蝙蝠侠的标志,别理他。蝙蝠已死,入土为安。算是我对你的恩慈吧!
超人
Superman: Next time they shine your light in the sky, don't go to it. The Bat is dead. Bury it. Consider this mercy.
[Superman begins to walk away]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叫亚克的高中生一天在公园散步,有一只蝙蝠趁亚克没注意观后感大全,就和他融为一体了,第二天,亚克感觉身体不舒服,就去看医生,在医院里没有查出来,就找了一位博士叫拜德,拜德用它那里最高级的武器来给亚克看病,最后,发现亚克身上有蝙蝠的血液,还说可以召唤出蝙蝠侠,可以召唤出蝙蝠锤,还可以飞,以后黑天晚上,亚克都在别人睡着了的时候,在天空飞翔,亚克可以召唤蝙蝠侠的秘密让宇宙王玄王给知道了,就要打败蝙蝠侠,玄王要从月球先下手,一天晚上亚克发现了玄王正在吞噬月球,亚克召唤出了蝙蝠锤,砸向玄王玄王刀枪不入,最后拜德用电脑告诉亚克玄王的弱点,是头上的角,亚克用蝙蝠无敌重力锤,就打玄王打败了。
亚克真是他了不起了。
会有人理解他吗?一个只是在背地里付出的人物,一个不可能被暴露身份的人物。
有的人可能不能够理解,认为只是有钱人的一种快乐。
没有经历过失去一切,可能也就无法领会想要守护的热烈,想要保护的决心。
普普通通的我们,似乎离这样的生活很远,但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我们会经历失去,会经历舍与得,我们做的无数次的选择中,都在直接或间接的`成就自己或者是他人的生命。
我们可以选择为了素不相识的人拼尽全力,只是想要守护暂时的宁静。
我们可以选择不顾后果的付出,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一个心安,只是为了守护我们存在的世界。
我们可以选择漠视,只怕,最终被漠视掉的是我们自己。
我们有无数次的选择,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生。
毕竟,我们所认为的超级英雄,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因为有了想要守护的东西,一切的普通,都不在只是寻常。
曹文轩是*首位国际安徒生奖得主,他的最新作品《蝙蝠香》问世了,我迫不及待地买来新书,一拿起就再也放不下了。
作品以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一个孩子自我成长与心灵蜕变的故事。村哥儿原本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但随着妈妈的远走,幸福的生活便出现了裂痕。这条裂痕仿佛把村哥儿的世界分为两半,一面是不动声色的白天,一面则是独自梦游的夜晚。梦游的村哥儿总是一边唱着妈妈唱过的歌一边独自游荡在黑夜中,就像一只小小的、孤独的蝙蝠。在每个梦游的夜晚,村哥儿的.手腕上都会散发出迷迭香的馥郁芬芳,原来那是失明的爸爸为他涂上的。这香气如同一条蓝色的丝带,一头系在村哥儿这里,另一头系在爸爸那里,牵连着父子间关爱与抚慰。
“每一个忧伤的灵魂都会被爱疗愈,每一次苦痛的蜕变总有温柔相伴。”是啊,童年的记忆中,在我生病的时候,是爸爸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失落的时候,是爸爸给了我重新振作的信心;在我成功的背后,也是爸爸在为我默默地付出……
记得那一次,我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那是要被张贴在黑板上展览的。当我欣喜若狂地跑回家向爸爸妈妈报喜时,爸爸却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满以为爸爸会好好地夸我一番,甚至亲亲我、抱抱我……我失望极了,委屈地到一边做作业去了。第二天回到学校,打开老师发下来的作业本时,才发现前天的作文明显被爸爸修改过了,不仅改掉了错别字,增加了好词好句,还加上了一个漂亮的结尾……我的眼睛湿润了!
啊,父爱如山,父爱如山!村哥儿的父亲如此,我的爸爸如此,天下的父亲皆如此!
《蝙蝠香》是一本曾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的新小说。文中的主人公村哥儿有夜间梦游的毛病,村里的小伙伴都说他像昼伏夜出的蝙蝠,父亲为了防止村哥儿走失在他的手腕上涂上迷迭香,我想书的名字应该就是这样而来的吧。
村哥儿梦游的毛病源于妈妈出去打工的那一天,因为他太想妈妈了。爸爸去寻找妈妈无果又出了意外,原本强壮的身体却变成了聋了瞎了,这让我为他们父子俩捏了把冷汗,以后怎么生活。可是爸爸是个坚强的人,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鼻子却变得特别灵敏,他能闻到村哥儿的味道,于是在晚上村哥梦游的时候依旧跌跌撞撞地跟着村哥儿。
村哥儿唱着妈妈唱过的歌,浑然不觉爸爸跟在他的身后,有一次,村哥儿掉进河里,爸爸奋力把他救上来,爸爸却摔断了手。白天清醒的时候,村哥儿问爸爸怎么回事,爸爸并不告诉他。因为爸爸想要维护他幼小的心灵,由此可见,父爱多么伟大。
父爱如强大,那么就会为你撑起一片天空。父爱如细心,那么就会让你成为更好的你。加油,努力,不要让爱你的`他灰心,正如淮南子所说:“慈父之爱子,非为报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思想的导师;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
曹文轩写的《蝙蝠香》这本书就使我对父爱有了更深的理解。
故事讲的是一个经常梦游的孩子"村哥儿"。他原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但是他的妈妈远走了。爸爸为了找妈妈得了重病,高烧不起,从此他双眼失眠,两耳也不能再听见了。虽然村哥儿白天诺无其事,但一到晚上他却会梦游,在村里游荡。爸爸担心他的安全,就在村哥儿的手腕上涂上了迷迭香,爸爸闻着特殊味道跟在村哥儿后面保护他。田小童和小伙伴们一开始取笑他,后来看到他的爸爸即使聋了瞎了,也要守护自己的孩子,根本不在乎自己受伤,于是他们一起守护这对父子。在一次跟着梦游的村哥儿时,摔断了一条胳膊。不幸,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村哥儿还是继续梦游,好像每个夜晚,他都会进入一个美丽的梦境,让他舍不得睁开双眼。
就在村哥儿又一次梦游的时候,危险正在悄悄地向他走来,正在梦游的村哥儿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走到了小河边,并一脚跨进了河里。爸爸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跳进河里救村哥儿时,我深深地被爸爸的父爱所感动。我默默地流下了泪。
父亲的爱同妈妈的爱一样伟大,只不过父爱总是默默的。我也有一个好爸爸,总在为我们默默地付出。
《蝙蝠香》是一本曾获得过国际安徒生奖的新小说。文中的主人公村哥儿有夜间梦游的毛病,村里的小伙伴都说他像昼伏夜出的蝙蝠,父亲为了防止村哥儿走失在他的手腕上涂上迷迭香,我想书的名字应该就是这样而来的吧。
村哥儿梦游的毛病源于妈妈出去打工的那一天,因为他太想妈妈了。爸爸去寻找妈妈无果又出了意外,原本强壮的身体却变成了聋了瞎了,这让我为他们父子俩捏了把冷汗,以后怎么生活。可是爸爸是个坚强的人,虽然他的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鼻子却变得特别灵敏,他能闻到村哥儿的味道,于是在晚上村哥梦游的时候依旧跌跌撞撞地跟着村哥儿。
村哥儿唱着妈妈唱过的歌,浑然不觉爸爸跟在他的身后,有一次,村哥儿掉进河里,爸爸奋力把他救上来,爸爸却摔断了手。白天清醒的时候,村哥儿问爸爸怎么回事,爸爸并不告诉他。因为爸爸想要维护他幼小的心灵,由此可见,父爱多么伟大。
父爱如强大,那么就会为你撑起一片天空。父爱如细心,那么就会让你成为更好的你。加油,努力,不要让爱你的他灰心,正如淮南子所说:“慈父之爱子,非为报也!”
读书,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在假期里看了这么一本书:《蝙蝠香》。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在20xx年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他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男孩村哥儿总是在夜里梦游,他穿过树林,跨过田埂,身边还飞绕着几只没头没脑灰乎乎的蝙蝠,无论爸爸怎么叫他,他都不会回应。每当夜色被阳光照亮,他就会睁开眼睛。在爸爸和朋友们的关怀下,村哥儿慢慢成长的故事。
村哥儿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妈妈出去再也没有回来,爸爸双目失明,耳朵也听不见声音。因为缺少关爱,村哥每天夜里十二点准时出门梦游,有时还会在梦游中唱起妈妈曾经唱过的歌。
最让我感动的是校长得知道这个情况后,把孩子们招集在一起,制定了一个值班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人保护着村哥儿和他的父亲。在这种关爱的环境下,村哥儿渐渐地成长了,第二年春天,再也没见村哥儿梦游。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力量,去关怀和爱护一个人,可以给他带来不一样的人生。我们都渴望被别人关爱,但是也应该去关爱别人。
一个万里无云、阳光明媚的早晨,当我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狼蝙蝠”三个蓝萤萤的大字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的手情不自禁地翻开了第二页……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考古生物学家申教授带着考察队来到了滴水成冰的南极,与已经休眠了六千五百万年的中生代智慧生物———狼蝙蝠相遇了。申教授用了一支特殊的针剂将狼蝙蝠(艾莫)复活了,复活了的狼蝙蝠有许多非常的表现,引起了人类的误解、恐惧和不安,申教授*将艾莫杀死,再用艾莫的尸体做实验,但*驳回了这个请求。
最后时刻因为特殊针剂的作用使原本可以再活三千年的艾莫变成了化石,艾莫用尽最后一点内能让申教授他们来到了狼蝙蝠种族的洞穴,艾莫死后化为了种族的大门,等唯一能听懂狼蝙蝠语言的丽丽变成了科学家,再来救出艾莫的种族,让它们永远生存在地球上。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艾莫最后时刻用自己的生命让人们了解了狼蝙蝠真正的秘密,它的品质令我久久难以忘怀,生活中,我也要学*艾莫那种奉献精神,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开始,我一看到书名,还以为是什么科幻小说。结果,则是大错特错,反而讲的是一位风格独特的梦想家埃隆·马斯克,他更是一位眼光独到、一再开创商业模式的企业家。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主角名字时,我完全不知道,甚至没有听说过他,更不用说他所创造的一个个“奇迹”了。
埃隆·马斯克从PayPal,到特斯拉、SpaceX、*,他的创业历程中遭遇了无数棘手的事件,但是每一次突破都令全球惊艳。无论钟情于什么领域,他都可以展现出惊人的`专注力。44岁的马斯克已经涉足颠覆互联网、金融、汽车、航空以及能源业。他*乎疯狂的对科技的专注,使他成为目前最成功的连续创业者和科技创业家。
硅谷资深科技记者阿什利·万斯与马斯克超过40个小时的深度对话,记录了他从粗放贫瘠的南非到国际商业世界顶峰的不凡之旅。阿什利也绝不袒护马斯克,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作者首次深入特斯拉、SpaceX等公司,采访了马斯克的伙伴、员工、家人、朋友超过300人,真实地讲述了马斯克在创立、运营他那些足够改变世界的公司(包括PayPal,特斯拉,SpaceX和*)时发生的惊人故事。同时也揭示了企业家和创业者如何专注于创业本身,并同时管理多领域公司所需要的能力、方法和经验,以及如何在与许多竞争对手交手时不断推进企业创新的步伐。其实这本书能在商业传记中脱颖而出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作者阿什利·万斯老练的调查和组织材料的潜力及其独特写作风格。
马斯克是个非常专注和聪明的人,他童年时期就可以一天读完两本书(当然不会很厚),在创立SpaceX之前也通过自学了解火箭的基本原理——展现出了非常的自学能力。自学能力是他意志力的体现之一,100小时每周的超高工作强度是另一种体现;拒绝不可能,对自己和员工都有很高的要求,也是一种体现。伟大的人物,或者退一步说,成功的人物基本都会表现出非凡的意志力。他们会全情投入在自己想做的,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上,一切阻碍他们达成目标的因素都会被他们一一清除。
马斯克与其他的企业家相比似乎更接*一个纯粹的梦想家,而不是一个职业商人。他想要追求更伟大的目标,比如太空探索、星际移民和清洁能源。马斯克以前把价值2亿美元的身家砸进不明白何时会成功的SpaceX和特斯拉,甚至卖掉自我的跑车来筹措资金。但是他从来不把自我所承受的财务压力透露给拼着老命、没日没夜赶工的工程师们身上。2008年,在SpaceX第三次火箭发射失败的时候,整个项目的开发成本已经超过了1亿4千万(2004年的预测是2千五百万美金),火箭发射失败的那一刻监控室里所有人都快崩溃了,除了马斯克。他说,“听我说,我们会成功的,一切会好的,别被吓倒了。”他不相信坦白自我的弱势有任何用处,而且他相信自我追求的是正确的道路。其实当时他已经接*破产,美国经济陷入危机,市场上找不到投资者,他还在和发妻打离婚官司。但是所有的这些压力他都能扛下来,而且让所有人相信他,迅速收拾好情绪解决问题,继续前进。正是因为阿什利敏锐捕捉而且传神地描绘这些细节,我才够理解为什么马斯克是一个充满了魅力的人。
埃隆·马斯克的人生经历,和无数改变世界的伟大实业家的经历一样,是那种可以被千百次地写进小说、搬上银幕后,每一次重看都依然激动人心的,属于全人类的传奇故事。
埃隆·马斯克是风格独具的梦想家、创业家与工业家,也是眼光独到、一再开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家。在一些人看来,他有点像个“疯子”,但历史车轮往往就是由这些人推动的。当然,这对投资者来说,他的疯狂可能意味着风险,但梦想家可能在乎,因为市值从来不是梦想家的追求。
从埃隆·马斯克身上,我有以下三点收获:
关键词一:要有远大的梦想
埃隆马斯克出生在南非,有着非洲大陆与生俱来的自由散漫和粗犷,但从小伴随着激烈种族主义下的冲突,让他把拯救人类作为他往后奋斗的方向;他既期望把先进的未来生活带入现世,又希望在地球的危局中拯救世界。
以PayPal电子支付、特斯拉电动车、*光伏发电等颠覆性产品而论,他用科技的.火种推动人类生活的改善;而以SpaceX太空科技、OpenAI人工智能等防范危机的项目而言,他又给人类文明的延续准备好一份长期保险。梦想永远是前进的指引灯,也许遥不可及,但它给你持续带来光亮,正如马斯克心中有着非凡的信念指引,才造就了硅谷的又一神话;
关键词二:要有持之以恒的坚持及行动。
在创办Zip2公司期间,马斯克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办公室,他通常就在办公桌旁的睡袋里*地而睡;在SpaceX试验前期,从2006到2008年,火箭3次试射均已失败告终。这期间,视马斯克为疯子、傻瓜的人更加确信了自己的观点,各种看衰、嘲讽马斯克和SpaceX,马斯克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紧要关头,不断从失败中总结经验,一点点修正,终于在2008年第4次试射成功。从此,SpaceX终于走过最艰难的时刻,进入了自己的春天,开始陆续接到各种订单,人们通常看不到他为了实现今日的成就所付出的牺牲。实际上,无论社会上哪一种职业,要想成为本行业中的佼佼者,都必须有持之以恒的坚持及行动。
关键词三: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
埃隆马斯克说:“如果没有人肯去做,那么未来我会让它成为现实。”马斯克的这些想法,不仅激励着那些渴望取得更高成就的企业家和创新者,而且还鼓励着更多的人们继续开拓创新。他跟NASA的工程师谈载人飞船,谈可回收的*,跟社会名流和媒体们谈星际旅游和占领火星。正是他这种积极乐观、充满感染力的态度,让他赢得了别人对他的尊敬、信任及支持,最终他也赢得了与NASA合作的机会;正如埃隆·马斯克的口头禅,他相信一切的可能,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困难及周围的同事,所以他永远都是让人觉得充满信心。
埃隆·马斯克不仅是一个改变游戏规则人、不断颠覆传统的创业者,他更是一个正在改写人类未来的人,一个影响普通人世界观的人,一个前所未有的梦想代言人。
这个男人叫做马斯克,可能和乔布斯而言,国内的知名度还不如乔帮主,但是他做的事情和取得的成就在星佳看来和乔帮主取得的改变世界的成就不相上下。
而硅谷钢铁侠的称号确实也实至名归,而此书是硅谷资深科技记者阿什利·万斯与马斯克超过40个小时的深度对话,记录了他从粗放贫瘠的南非到国际商业世界顶峰的不凡之旅。
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作者首次深入特斯拉、Space X、*等公司,采访了马斯克的伙伴、员工、家人、朋友超过300人,真实地讲述了马斯克在创立、运营他那些足够改变世界的公司(包括PayPal,特斯拉,Space X和*)时发生的惊人故事。同时也揭示了企业家和创业者如何专注于创业本身,并同时管理多领域公司所需要的能力、方法和经验,以及如何在与许多竞争对手交手时不断推进企业创新的步伐。
起初推荐这本书的朋友是因为星佳执意在做虚拟现实内容而没有能力去做硬件之后,他推荐的,原因也很简单,在他看来,可能如果这个国家最聪明的那些年轻人都花心思只是在想如何诱导人们去点击广告而增加收益的事情,可能这个国家的创新和持续发展也就没什么特别大的前途……
于是,他着力推荐了这本《硅谷钢铁侠》给星佳,虽然之前对马斯克这个名字略有耳闻,也从新闻里听过特斯拉,SpaceX的火箭,和超级高铁的成功,而这次终于有机会从书里详细的了解了传奇的马斯克,当然和《乔布斯传》不同,马斯克还活着,公司也蒸蒸日上,而且试图实现更伟大的目标,比如星际移民什么的……
看老外写的传记最大的感受是很少背离事实,比如书中多次提到了马斯克的直接了当,和对员工的严格要求,甚至写到了为他的衣食住行安排了十二年的秘书因为要求涨工资而被马斯克直接开除的事实,除此之外还有两次的婚姻,和特斯拉创始人,PayPal董事会之间的矛盾等等……
而书里对于马斯克从南非移民到美国这个创业热土之后,从零开始奋斗到成为硅谷呼风唤雨的人物之间的经历写的也相当基于事实,甚至还原了马斯克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和家庭教育情况,由此不得不把他和乔帮主拿来对比,还是能发现很多共性的,比如童年时代的不幸,脾气不好,在众多领域成为了佼佼者,有至死不渝的创业伙伴,对于员工的挑剔等等……
总之,对于科技行业的创业者来说,这是一本值得看两遍的书,而对那些传统的实业企业家来说,更是值得推荐的,要知道航空领域和汽车领域在这几十年间的技术发展真的是停滞不前的状态,至于原因嘛,可以在书里找到答案哦……
开始,我一看到书名,还以为是什么科幻小说。结果,则是大错特错,反而讲的是一位风格独特的梦想家埃隆·马斯克,他更是一位眼光独到、一再开创商业模式的企业家。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主角名字时,我完全不知道,甚至没有听说过他,更不用说他所创造的一个个“奇迹”了。
埃隆·马斯克从PayPal,到特斯拉、Space X、*,他的创业历程中遭遇了无数棘手的事件,但是每一次突破都令全球惊艳。无论钟情于什么领域,他都可以展现出惊人的专注力。44岁的马斯克已经涉足颠覆互联网、 金融、汽车、航空以及能源业。他*乎疯狂的对科技的专注,使他成为目前最成功的连续创业者和科技创业家。
硅谷资深科技记者阿什利·万斯与马斯克超过40个小时的深度对话,记录了他从粗放贫瘠的南非到国际商业世界顶峰的不凡之旅。阿什利也绝不袒护马斯克,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作者首次深入特斯拉、Space X等公司,采访了马斯克的伙伴、员工、家人、朋友超过300人,真实地讲述了马斯克在创立、运营他那些足够改变世界的公司(包括PayPal,特斯拉,Space X和*)时发生的惊人故事。同时也揭示了企业家和创业者如何专注于创业本身,并同时管理多领域公司所需要的能力、方法和经验,以及如何在与许多竞争对手交手时不断推进企业创新的步伐。其实这本书能在商业传记中脱颖而出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作者阿什利·万斯老练的调查和组织材料的潜力及其独特写作风格。
马斯克是个非常专注和聪明的人,他童年时期就可以一天读完两本书(当然不会很厚),在创立 SpaceX 之前也通过自学了解火箭的基本原理——展现出了非常的自学能力。自学能力是他意志力的体现之一,100 小时每周的超高工作强度是另一种体现;拒绝不可能,对自己和员工都有很高的要求,也是一种体现。伟大的人物,或者退一步说,成功的人物基本都会表现出非凡的意志力。他们会全情投入在自己想做的,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上,一切阻碍他们达成目标的因素都会被他们一一清除。
马斯克与其他的企业家相比似乎更接*一个纯粹的梦想家,而不是一个职业商人。他想要追求更伟大的目标,比如太空探索、星际移民和清洁能源。马斯克以前把价值2亿美元的身家砸进不明白何时会成功的SpaceX和特斯拉,甚至卖掉自我的跑车来筹措资金。但是他从来不把自我所承受的财务压力透露给拼着老命、没日没夜赶工的工程师们身上。2008年,在SpaceX第三次火箭发射失败的时候,整个项目的开发成本已经超过了1亿4千万(2004年的预测是2千五百万美金),火箭发射失败的那一刻监控室里所有人都快崩溃了,除了马斯克。他说,“听我说,我们会成功的,一切会好的,别被吓倒了。”他不相信坦白自我的弱势有任何用处,而且他相信自我追求的是正确的道路。其实当时他已经接*破产,美国经济陷入危机,市场上找不到投资者,他还在和发妻打离婚官司。但是所有的这些压力他都能扛下来,而且让所有人相信他,迅速收拾好情绪解决问题,继续前进。正是因为阿什利敏锐捕捉而且传神地描绘这些细节,我才够理解为什么马斯克是一个充满了魅力的人。
埃隆·马斯克的人生经历,和无数改变世界的伟大实业家的经历一样,是那种可以被千百次地写进小说、搬上银幕后,每一次重看都依然激动人心的,属于全人类的传奇故事。
这个男人叫做『马斯克』,可能和乔布斯而言,国内的知名度还不如乔帮主,但是他做的事情和取得的成就在星佳看来和乔帮主取得的改变世界的成就不相上下。
而『硅谷钢铁侠』的称号确实也实至名归,而此书是硅谷资深科技记者阿什利·万斯与马斯克超过40个小时的深度对话,记录了他从粗放贫瘠的南非到国际商业世界顶峰的不凡之旅。
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作者首次深入特斯拉、Space X、*等公司,采访了马斯克的伙伴、员工、家人、朋友超过300人,真实地讲述了马斯克在创立、运营他那些足够改变世界的公司(包括PayPal,特斯拉,Space X和*)时发生的惊人故事。同时也揭示了企业家和创业者如何专注于创业本身,并同时管理多领域公司所需要的`能力、方法和经验,以及如何在与许多竞争对手交手时不断推进企业创新的步伐。
起初推荐这本书的朋友是因为星佳执意在做虚拟现实内容而没有能力去做硬件之后,他推荐的,原因也很简单,在他看来,可能如果这个国家最聪明的那些年轻人都花心思只是在想如何诱导人们去点击广告而增加收益的事情,可能这个国家的创新和持续发展也就没什么特别大的前途……
于是,他着力推荐了这本『硅谷钢铁侠』给星佳,虽然之前对『马斯克』这个名字略有耳闻,也从新闻里听过特斯拉,SpaceX的火箭,和超级高铁的成功,而这次终于有机会从书里详细的了解了传奇的马斯克,当然和『乔布斯传』不同,马斯克还活着,公司也蒸蒸日上,而且试图实现更伟大的目标,比如星际移民什么的……。
看老外写的传记最大的感受是很少背离事实,比如书中多次提到了马斯克的直接了当,和对员工的严格要求,甚至写到了为他的衣食住行安排了十二年的秘书因为要求涨工资而被马斯克直接开除的事实,除此之外还有两次的婚姻,和特斯拉创始人,PayPal董事会之间的矛盾等等……
而书里对于马斯克从南非移民到美国这个创业热土之后,从零开始奋斗到成为硅谷呼风唤雨的人物之间的经历写的也相当基于事实,甚至还原了马斯克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和家庭教育情况,由此不得不把他和乔帮主拿来对比,还是能发现很多共性的,比如童年时代的不幸,脾气不好,在众多领域成为了佼佼者,有至死不渝的创业伙伴,对于员工的挑剔等等……
总之,对于科技行业的创业者来说,这是一本值得看两遍的书,而对那些传统的实业企业家来说,更是值得推荐的,要知道航空领域和汽车领域在这几十年间的技术发展真的是停滞不前的状态,至于原因嘛,可以在书里找到答案哦……
一个万里无云、阳光明媚的早晨,当我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狼蝙蝠”三个蓝萤萤的大字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的手情不自禁地翻开了第二页……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考古生物学家申教授带着考察队来到了滴水成冰的南极,与已经休眠了六千五百万年的中生代智慧生物———狼蝙蝠相遇了。申教授用了一支特殊的针剂将狼蝙蝠(艾莫)复活了,复活了的狼蝙蝠有许多非常的表现,引起了人类的误解、恐惧和不安,申教授*将艾莫杀死,再用艾莫的尸体做实验,但*驳回了这个请求。
最后时刻因为特殊针剂的作用使原本可以再活三千年的艾莫变成了化石,艾莫用尽最后一点内能让申教授他们来到了狼蝙蝠种族的洞穴,艾莫死后化为了种族的大门,等唯一能听懂狼蝙蝠语言的丽丽变成了科学家,再来救出艾莫的种族,让它们永远生存在地球上。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艾莫最后时刻用自己的生命让人们了解了狼蝙蝠真正的秘密,它的品质令我久久难以忘怀,生活中,我也要学*艾莫那种奉献精神,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我读过许多引人入胜的优秀童话故事,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今年暑假与妈妈一起读的作家冰波叔叔写的《狼蝙蝠》。
在南极,国家科学院院士其教授带领科考队发现了一种巨大的生物狼蝙蝠。申教授费尽脑汁才把它带回去研究。他发现狼蝙蝠处在既没有死亡也非存活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休眠状态。于是申教授想让它复活,就注射了一支能让物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存活的药剂下去。之后申教授便陷入一种深深的苦恼之中,他给狼蝙蝠注射的药剂里,有一种可能会让它死亡的可怕的物质。
这时,申教授的小助手女儿丽丽听说申教授发现狼蝙蝠,激动得一蹦三尺高,让爸爸带好去看儿狼蝙蝠。不料狼蝙蝠一口就把丽丽“吞”进了肚子里,但是丽丽却安然无恙地在狼蝙蝠的身体里学会了和狼蝙蝠交谈,还知道它叫艾莫。
艾莫“吞食”丽丽后,加深了人类对它的误会,派军队来猎杀艾莫。艾莫使用它强大的内能使空间扭曲逃出了笼子,带着丽丽来到沙漠,并向丽丽诉说了它们种族的故事。原来狼蝙蝠是中生代地球的第一批智慧动物,它们具有很高的智慧和很强大的内能。在恐龙灭绝前夕,它们全部迁徙到看南极,进入了另一种生存状态——休眠,在深深的的冰层下。
就在军队瞄准艾莫的时候,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申教授和司*走下里,申教授懊悔地说:“艾莫即将为那支让它复活的药剂而付出生命,它马上就要石化了。”这时,人们才真正的了解到狼蝙蝠的秘密。
然而,在南极的茫茫冰川下,还有成千上万只狼蝙蝠,等待着他们的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应该要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世界上的野生熊猫不足一千二百只,还有白虎、扬子鳄等动物它们都濒临死亡。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
《狼蝙蝠》是冰波的作品,我读过之后受益匪浅。故事说的是申教授带着一支探险队去南极,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动物。它的身体非常的庞大,如同中生代的恐龙。可是,它又不是恐龙。它长着一个巨大的像狼一样的头,它的四肢既结实又显得十分的灵巧,在四肢和尾部之间长着皮膜,看起来就像是蝙蝠,不过它有非常巨大的身体。申教授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狼蝙蝠”。虽然它的样子很恐怖,但它确有一个善良而纯洁的心。他们做了一个特大冰柜,把狼蝙蝠带回到了他们的实验室。
申教授助手的女儿叫丽丽,丽丽对恐龙特别痴迷,申教授给狼蝙蝠注射了一种药水使狼蝙蝠复活了。丽丽被狼蝙蝠吞进了肚子里。在狼蝙蝠的肚子里,丽丽学会了狼蝙蝠的语言,也是第一个弄懂狼蝙蝠秘密的人……军队要把狼蝙蝠杀掉,申教授不忍心,把狼蝙蝠放了。但是很遗憾,最终狼蝙蝠还是变成了化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要尊敬生命,热爱生命。我很欣赏科学家们对科学研究的执着和不放弃,今后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做一个认真、努力的人。
我读过许多引人入胜的优秀童话故事,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今年暑假与妈妈一起读的作家冰波叔叔写的《狼蝙蝠》。
在南极,国家科学院院士其教授带领科考队发现了一种巨大的生物狼蝙蝠。申教授费尽脑汁才把它带回去研究。他发现狼蝙蝠处在既没有死亡也非存活的一种不同寻常的休眠状态。于是申教授想让它复活,就注射了一支能让物体在一定的时间内存活的药剂下去。之后申教授便陷入一种深深的苦恼之中,他给狼蝙蝠注射的药剂里,有一种可能会让它死亡的可怕的物质。
这时,申教授的小助手女儿丽丽听说申教授发现狼蝙蝠,激动得一蹦三尺高,让爸爸带好去看儿狼蝙蝠。不料狼蝙蝠一口就把丽丽“吞”进了肚子里,但是丽丽却安然无恙地在狼蝙蝠的.身体里学会了和狼蝙蝠交谈,还知道它叫艾莫。
艾莫“吞食”丽丽后,加深了人类对它的误会,派军队来猎杀艾莫。艾莫使用它强大的内能使空间扭曲逃出了笼子,带着丽丽来到沙漠,并向丽丽诉说了它们种族的故事。原来狼蝙蝠是中生代地球的第一批智慧动物,它们具有很高的智慧和很强大的内能。在恐龙灭绝前夕,它们全部迁徙到看南极,进入了另一种生存状态——休眠,在深深的的冰层下。
就在军队瞄准艾莫的时候,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申教授和司*走下里,申教授懊悔地说:“艾莫即将为那支让它复活的药剂而付出生命,它马上就要石化了。”这时,人们才真正的了解到狼蝙蝠的秘密。
然而,在南极的茫茫冰川下,还有成千上万只狼蝙蝠,等待着他们的命运。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应该要保护动物,而不是伤害它们。世界上的野生熊猫不足一千二百只,还有白虎、扬子鳄等动物它们都濒临死亡。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
《狼蝙蝠》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它属于科幻类童话书籍,故事中常常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画面发生,内容很丰富,值得一看。
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主要内容吧:考古生物学家申其教授受到一个梦的启发,带着考察队来到南极,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动物—狼蝙蝠。为了对它进行进一步研究,申教授便用他自己发明的一种针剂将狼蝙蝠复活了。复活了的狼蝙蝠有很多不寻常的表现,小女孩丽丽最早发现了它的超能力,但狼蝙蝠把丽丽吞进了肚子里。人们误会它会吃人,对它充满了恐惧。尽管后来把丽丽毫发无伤地吐出来了,但人们还是决定要置狼蝙蝠于死地。事实上,狼蝙蝠在肚子里教丽丽学会了它的语言。丽丽说出了狼蝙蝠的秘密,但没人相信,还要对它进行活体解剖。后来申教授挺身而出保护狼蝙蝠,但他遗憾地告诉大家他之前用的针剂里有致狼蝙蝠于死地的东西。狼蝙蝠用最后一点内能告诉人们它的种族等着被救,然后就变成了化石……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分。狼蝙蝠有超能力,但它很善良,并不伤害人类。小女孩丽丽为了拯救狼蝙蝠,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由这个故事我想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很多动植物都面临生存的困境,甚至濒临灭绝。作为万物之首的人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重视保护生态环境,为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创建更好的家园。同时也应该珍惜友情,不管短暂与漫长,都应该用心去呵护。丽丽和狼蝙蝠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他们的情谊却十分宝贵。另外,为人处事时不妨多听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管对与错,都认真思考后再做判断,就会少一些差错。
听完了我的介绍与分享,你们是不是也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狼蝙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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