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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笔记(通用11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西窗法雨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早就有听说《西窗法雨》这本书,无论是老师的推荐还是同学的如潮好评,都让我感觉他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法学好书。直到前些时日,我才真正的开始接触他、了解他,体会到她无与伦比的美。
这是一本通俗易懂的法学读物,通俗而又不失其内涵,易懂而又文笔优美。下面,简要谈谈我对《西窗法雨》中的一篇《自扫门前雪》的文章的理解与看法吧。
《自扫门前雪》是从“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句话开始说起的。
本文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相传很多年前,一位美国男青年在他人家门口不幸摔倒,这一摔摔出了一张万元美金的医疗罚单,那个小伙子坐骨粉碎性骨折,没几日,小伙子就状告法院,称户主没有扫雪,使公共道路隐藏“机关”。
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户主赔偿一切损失,小伙子再傻也不会想让自己摔成粉碎性骨折,而户主没有扫雪,地是滑的,存在潜在危险,作为户主的房主自然有义务消除地上的潜在危险。
这个故事一直流传至今,所以美国人一直自扫门前雪,不但是为了给自己提供方便,更是为了防止他人摔倒,自己要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在我们看来,自扫门前学是一种极度自私的做法,通常是被认为是道德缺失,自私自利的做法,所以,我们要通过提高国人的素质来改善这样的状况。但是美国人却不是这样认为。
首先,美国人认为,运用道德的手段来呼吁奉献精神,只会导致这种不会管他人瓦上霜的行为愈演愈烈,而且自扫门前雪的行为也会越来越少。在法律思想严密的美国人看来,这种运用道德手段来调整是虚幻缥缈的,无法具体落实到行动。
而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调整,则有法可依,有路径可以遵守,所以,这样的话,不仅“莫管他人瓦上霜”会俯拾皆是,而且“自扫门前雪”也会渐出萌芽。
在我看来,“自扫门前雪”是要法律和道德来进行共同的约束的。它不能单方面的只依靠一方的力量。
一方面,“自扫门前雪”如果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来实现,真的是不太现实,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一切以自己的利息为先。仅仅道德的力量,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设施罢了。就像我们再怎么厌恶自私自利的行为,再怎么呼吁要重建道德体系,还是会发生小悦悦,还是会有老人摔倒了没人去扶,可见道德一方的力量的远远不足的。而法律则可以起到震慑和防范于未然的作用,这正是道德所调整不到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光靠法律的力量来约束。越是有小悦悦事件,越是有老人没人扶,我们就越要重视道德的作用,他是一种深入人心的力量,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们的一言一行。关心他人,互帮互助,这是我们民族历来的良好品德,所以更不能丢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挂起的只是自己对社会的责任。
个人自扫门前雪不是仅靠法律,不是光靠道德,靠的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规范。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旁边的法院"、讲"*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对"三个至上"的坚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捍卫一个法律人必须捍卫的普世价值!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法治的过去、审视*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西窗法雨》耳闻已久。似乎在校长推荐书单,又似乎还未踏入大学校门,就被推荐为法学入门书籍。加上著者便是法大的教授,说不得,更要去捧个人场。似乎是趁着双十一的时候入手的?因为是随笔杂感一类的书籍,前后没什么直接关联,然后书籍本身装帧的很有文青的感觉,薄薄的一本也方便携带。手头没书看了,就信手翻几页。是以最后整理摘抄之时才发觉竟有两个书签共存。似乎每次都是扯一通有的没的才切入正题。依旧按着外貌协会的审美标准说一下第一印象。封面很独特,是布料的触感,纹路清晰分明,非常有阅读的欲望。大概属于摆在书架上,但凡看到了,不论买不买、借不借、在不在书单、赶不赶时间,总要抽出来翻几页的感觉吧。
于是乎,这基础分瞬间就八分起跳了。再来说点内容。窃以为,法学入门之类的评价有些过誉。不可否认,这本书的确有普法的初衷,若是凝练成一篇论文的篇幅,估计我会没啥顾虑的打上九分。但抻成一本书的厚度,就未免有些脆弱。翻来覆去都是一个意思,不过做了点文字游戏。所以会兴趣索然,翻几页就又搁在一旁。总感觉,作为法律方面的书, 逻辑链不是很强,没有以理服人的无懈可击的感觉。更像是在摆明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只有论点,没有论据。可能和我个人的口味不是很吻合。最后,说一下推荐指数。书的内容打在7。6,配合装帧大概8分左右吧。买了也不后悔,也没有捡到宝的惊喜。不过封面手感真心非常赞!
相信每个法学院学生在刚刚踏入这座大门、对“法律”这个字眼如饥似渴的时候,你的书单上都会出现“《西窗法雨》(刘星)”的身影。就算你当初在浩如拾贝的书籍沙滩上,遗漏了这颗珍珠——像我一样——也不怕,它随时准备好,润物细无声。
不要小看这短小精湛的十六开本,当真浓缩的都是精华。里面正文部分收录了73篇连载于《*》专栏的短文,短文把每个英美法判例作为一个小故事娓娓道来,结合*的世情民风,引出人们对法理的思考,将西方的法律文化洒进每个*读者的心中。这本书最早出版于1998年,在当年国民的法律意识尚且朦胧的时代,当真是一场甘霖。
篇篇讲法,却远胜那些厚重的只能放在图书馆架子上的法学典籍。像一位师长,更像一位游历归来的老友,拉着你的手,在三杯两盏淡酒间,讲述一个个取意盎然的故事,正是“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开题第一篇从苏格拉底之死讲起,我想,这也是作者从西方法律文明的开端时期讲起的一种隐喻,也是作者在敬告读者,想要了解法律了,首先,你要敬畏法律。漫谈开来,从戏剧《安提戈涅》中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到1801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违宪审查权的确立,从对法官的作用的思考到辛普森案中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的结果迥异的考量,每一个小故事都像星星点点的火种,点燃人们对法理、对*社会的法律现状的无尽思考。
比如,我在《官司的成本计算》这篇,获得的启发很大。“法治”的精义到底是什么?这在当前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更值得我们好好思考一下。我们过去提倡法治,要依法治国,增强公民的法治理念,最好事事都翻开法条,找一找“该怎么办”?怎么维护我们那点权利。我想,这种提倡是在过去改革开放不久人们法治意识尚很淡薄的时期谈的,经历了十余载的发展,在法治初有成效的今天,我们应该反思,“凡是必讼”真的是好事吗?“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并且在各种治理手段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因此,法律的使用必须追究社会治理的效益,而非本末倒置,为了“法治”而“法治”,最后导致刻板地追求“事事必讼”。相反,我们应当强调的是,在承认法律在各种社会治理手段中的最高地位的同时,不可否认甚至应大力提倡多管齐下,积极运用其他社会成本较小的手段。这让我们想到*传统的“和为贵”思想,简直是一种零成本的“低碳、环保”的社会治理方式。在社会效益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为了使社会收入大于等于社会支出,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一个人为了一根头发起诉,那么这场官司的时间、人力、财力、物力成本综合起来的消耗、付出,将远远大于一根头发的价值,那么这场官司的价值是零,甚至负。结论就是完全不应启动这场官司。因此,书中告诉我们,有许多西方人认为,“法律解决纠纷的功能最好不要无限膨胀,否则官司越多,不仅个人的收入少于支出,而且社会的收入也会少于支出”,越来越穷,显然违背了“法治”的初衷。这时,就该及时运用到道德、*惯等调节杠杆,“凡事必讼”既伤和气又浪费资源。
《西窗法雨》就是这样带给我们更广阔的视野,引领我们进行更深度的思考,把高高在上的法律揉进家长里短,将僵硬的法律技术打碎,交由我们细细品味,化百炼钢为绕指柔。
周国*在《思想的星空》里说过——“真正的阅读必须有灵魂的参与,它是一个人的灵魂在文字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在这漫游途中的自我发现和自我成长。”刘星的《西窗法雨》就是一本读起来既可以消遣时光,又可以获得精神上的启迪和享受的书籍。本书由一篇篇精悍短小的小文集结而成,一文千余字,文字简短而有力,文章结构简单而不失完整,故事简略却不失韵味。看似在说西方的法律故事,讲的却是*的问题,不着痕迹的牵引着读者去感受与思考。
一、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西
自清末沈家本修律以来,百年间*在建设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当下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已经逐步建立并完善,但是国人的法治思维建设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在《*旁边的法院》一文中,作者谈到了中西方对待*的不同态度。国人对待*往往比较宽容,比较有信心,对待犯错的*也往往选择让*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而西方人则相反,他们对待*往往比较苛刻,缺乏信心,对待犯错的*往往选择让旁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办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呢?这是基于中西方之间对于人性善恶的认识不同。
西方人相信人性恶,认为道德教化的理论是软弱的,无法抑制人的犯罪倾向,因此要用法律这个外力去惩治犯罪。他们认为对待犯错的*也需要通过法院以*外的权力制约*,帮助*改正错误。而国人相信人性善,强**育的作用,主张以德服人,认为道德教化可以让人“改邪归正”,认为法律是对付低下动物的低下手段。国人对待*态度往往比较宽容,更多时候是让*自己意识到错误,进而去改正错误。
历史表明,西方人相信人性恶,严格对待*的这条法治之路比国人相信人性善,宽容对待*的德治之路要更合理一些。既然我们选择了西方人的法治道路,就应该接受西方人法治背后的法律文化理念。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我们学*西方的法律制度,更要学*法律制度背后的西方法律文化的精神。以*式的思维理解来自西方的法律制度,很可能会陷入像我们对待*的态度那样的错误,更甚者会犯下像洋务运动中“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错误。任何法治建设一定是“制度推进”和“思想推进”两个层面的事业。法治建设不仅是建立各项法律制度,更需要提升民众的法治思维。我们不能仅仅学*西方的法律制度,而不去了解制度背后的法律文化土壤,不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窥一斑而知全豹——窗
作者为国人开了一扇观西方法律文化的窗。这是一扇连接中西的窗,西方的法律文化穿过这扇窗,来到了国人的眼前。这扇窗虽小,却给国人带来了不一样的风景。窥一斑而知全豹,通过这扇窗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个蕴含西方法律文化的故事,更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内在精神。
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苏格拉底的慎重。既然人们选择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虽然有些法律可能是不公正的,但是如果这成了人们不守法的借口,那么会进一步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马歇尔毫不客气的宣布了国会制定的司法条例第十三条无效,开启了美国违宪审查的先河;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辛普森案背后美国刑事司法与民事司法的不同。由于刑事案件是国家运用权力对付个人,为了防止国家滥用权力损害个人利益,必须对他严格要求。而民事官司是*等主体之间的个人运用权利对抗另一个人,所以大可不必那么苛刻。
透过这扇窗我们还看到了在西方人的文学作品中也处处渗透着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在古希腊戏剧家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由于两种法律秩序(宗教教义与国王的法律)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思考。西方人认为,世俗的法律之上还存在着更高的法则,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前者有义务去服从后者。在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中对于“目的”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认识。西方人认为,没有“工具”理性(或智慧),法律便有可能成为“邪恶”的手段,从而使“目的”理性(或公*)无法实现。
这仅是我们透过窗看到的几处风景,还有许许多多的风景故事等待我们去发掘。透过这扇窗,我们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思维的不同,也让国人看到了来自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在什么样的法律文化土壤中发展起来的。这扇窗是众多传播西方法律文化之窗中的一扇,也是作者为*法治建设中“思想推进”所做的一点贡献。
三、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西方人选择了法治道路,以法律为规矩,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这在很大程度是在追求法律的秩序价值。
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一文中,作者讲到了西方人对秩序的追求。在众多法的价值中,有些西方人认为,首先应该注意的是“秩序”。作者以歌星来到小镇演出的例子来说明法律的秩序价值,对于保障人们在享有权利的过程中避免混乱状态的重要作用。在西方人看来,我们生活的家园只有一个,资源是有限的,人们的诸多需求在很多情况中是先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因此,我们只好尽可能的照顾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换一个角度看,在人们的共同需求中,人与人的利益总会发生冲突,所以要照顾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
追求法律在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一点上,中西方的认识是相同的。但是,对待法律的慎重态度却是中西方所不同的,这也是*法治建设道路上存在的一个问题。
救然选择了以法律为社会生活的规矩,就需要去慎重的对待法律,信仰法律,而不能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早在千年前,苏格拉底就以生命捍卫了法律的方圆。苏格拉底为什么明知雅典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仍然不越狱,还要依照不公正法律的判决饮毒自尽?这是因西方人慎重对待法律的态度决定的。
苏格拉底的行为在国人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的,既然明知法律是不公正的,还要去服从法律的审判,这简直就是迂腐不堪。在*人看来,法律本身不公正就不必去服从。但是西方人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对待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我们选择法律规范我们的社会生活,就是想要给社会一个方圆,一个秩序。法律没有绝对的'公正,法律有的只是相对公正。任何一部法律,对一部分人来说是公正的,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是不公正的,我们不能以自己的公正标准去评判法律,而应以大多数人的公正标准评判法律。当有一部分人认为法律不公正,而不遵守法律的时候,那么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
救然我们选择了法治的道路,选择了以法律为规矩,就应该慎重的对待法律,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而不是以各种借口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敬畏法律,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这是我们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个必修课。
四、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雨
在法治成为全社会共识的今天,在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法治建设中“思想推进”的工作显得愈发重要。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西窗法雨》正是作者为国人带来的一场景时雨。
本书没有长篇大论,更没有法学书籍的枯燥乏味。作者以深厚的法学功底与幽默*和的文字,将法律与文学巧妙结合在一起,通过简洁的语言和独到的见解使西窗外的雨景更加引人入胜,为国人带来了一场沁人心脾的甘霖。透过这扇观西方法雨之窗,法律的精神不知不觉中随风潜入,无声无息的浸润着每一个国人的心田。正如程文超说,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颇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意。可这“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苏格拉底的慎重》是潜入读者心中的第一场法雨。作者通过苏格拉底的故事告诉我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本书以此宗旨为脉络展开,从对人性善恶的认识到对待*的态度,再到对两种权利关系的探讨,以及对法律公正背后问题的思考,都是在强调信仰法律是法治的基本前提。西方的法治道路,源于对人性恶的认识,而自古希腊伊始一直延续到现代,并传播到全世界,则是基于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剪烛西窗诗歌(精选7首)
在学*、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收藏过自己喜欢的诗歌吧,诗歌是表现诗人思想感情的一种文学样式。还在苦苦寻找优秀经典的诗歌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剪烛西窗诗歌,欢迎大家分享
《剪烛》
一剪
人生梦醒黑白
朝朝暮暮
烛火
写就长长短短
黎明的眼神
告诉我
与你之间的距离
从一阵风吹来
开始
夜,一张沉默的纸
我所知道的思念
微微摇红
来回,捉摸不透
关于凋零的深深浅浅
你拿捏着两个世界的火候
甚至独断专行
我的影子贴着冰冷的墙
挣扎,闪动
你若剪不好,芯会灭掉
《西窗》
我想打开
一朵心上的玫瑰
于西窗边
绽放,焰火涌动的迷香
别用那一双素雅雪白
娇嫩的小手
来关上我初开的爱慕
有些怕黑
你说不忍看烛在窗里流泪
剪短下雨的因果
可,我若不能将你看清
如何收拾,寂寞无奈的虚荣
剪烛西窗
燃,也是一种浮沉
熄,何尝不是一种光明
我是隔岸观火,还是挑明其
《流年碎梦》
站在窗口
望眼是丝丝落去的雨
淅淅沥沥声音淹埋了行程距离
浪漫的哭泣,是一种幸福的记忆
远方的你,是否也落下这场雨
森林举起雨伞,只是模糊的身影
不让我分辨出,哪个是你
我无奈何,只好把记忆百叶窗开向你
真想回忆一起踩雨中的泥
说着要把脚印作成耕地梨
五月,卷帘西窗诗文欣赏
五月,何止是五月,早在五月来临之前,一场春的瘦弱,已将故事损伤。
日子了无生趣,空白些许流连,煎熬每一粒*仄,每一粒起伏。
隔窗的音乐仍在欢腾,文字篡紧疼痛,将所有的幽怨,叹息成诗。
墨染情节的心思,一曲衔一曲。摆动,那流淌的时光,那稍纵的绽放。
那一朵千里,那一朵圆润,那一朵无法再次抵达的花事,在五月。
纷呈冬雪,一片片曾经,一片片从前,一片片飘散于空的往事与禢皱。
起舞吧,翩跹蝶的意愿,日子至东向西,残阳如血,回眸,挥手。
离别一卷故去的苍白,爱情本真,红一轮心的`深沉,绿一波梦的无忧。
日子抬起头,沿着岁月燃烧的星辰行走。寂静,沸腾喧嚣。
纷扰在眼眸里的风云,又将一剪淋沥酣畅成诗旅,遥远心扉,思想。
五月,依然倔强。微笑西窗的情怀,碎一颗流星,碎一颗期盼。
偎依笔墨,故土帘下的文字,温婉每一朵日夜,每一朵白昼,每一朵朝夕。
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精选16篇)
一篇篇短小精悍的文章,犹如一道道美味佳肴,组成了《西窗法雨》这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本书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网上赞赏《西窗法雨》为能提高思想深度的佳作,我个人十分赞同,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读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极具启发性。 前段时间刚讨论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题目为法上“法”。第一个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个“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当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发生冲突时,安提戈涅说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样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之所以选择服从后一个“法”,是因为世俗的法律有缺陷,这是不可否认亦是无法避免的,毕竟法律是人制定的,难免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法律的缺陷还在于,遇到特殊情况时无法随机调整,灵活处置。而作为法上“法”的更高法则,指得就是宗教法律吗?我看不然。事实上,它和世俗法律一样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那法上法会是人的智慧吗?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我觉得高于国家法律的更高的原则,指的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正义基础上的判断,不是常说“公道自在人心”吗?就像安提戈涅一样,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西窗法雨》中有一篇随笔题为《死刑的存废》,说的正是社会上激烈讨论的问题。对于死刑的存废问题,我以前一直是墙头草,觉得两方都有道理,但看了《西窗法雨》及潘军的《死刑报告》后,我坚定地站到了废除死刑这一立场上。
在*人的观念里,**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认为这很公*。说到底,这只是以血还血的等害报复观念。换种说法,既然他们认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者的人又将如何定位?严格意义来讲,他们也是**犯,那么他们是否也要被杀掉呢?如此说来,何时才是结束的时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不应该被剥夺,无论是以怎样的名义。
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剥夺罪犯性命的死刑显然违反了刑法的本质。人死了又如何重新做人?
如果说伤害别人的生命是非法的,那么代表国家代表法律的剥夺人命便是合法的吗?也许有人要说,每一个死刑的判定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是正义的。难道程序正义便代表着结果正义吗?看看自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就有的死刑错案吧,面对那么多无辜在死刑中丧命的亡魂,你还能说出正义二字吗?
刘星教授的《西窗法雨》是一本“普法”性质的法学随笔文集,书中所收录的文章大多来自于刘星以“一正”为笔名在*的专栏。由于原本是为报纸专栏所写,因此每篇文章皆短小精悍、妙趣横生。“西窗法雨”说的是西方的法律,同时刘星教授还开了一个“古律寻义”的专栏,专门讲我们国家古代的法律,《古律寻义》也已结集出版,收入了法窗夜话系列。
刘星在什么时间开始在*开始写“西窗法雨”的专栏,我没有找到确切的时间点。不过大体应当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九五、九六年的样子。当时虽然依法治国的口号喊了十几年,但是大众的观念还被桎梏在人治的樊笼之中。这场“法雨”来的很是时候,绝对算得上是“好雨知时节”了。其时尚少有通过法律故事宣扬法律观念的文章,其法学随笔的形式和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精心打造的内容,宛如一缕凉爽的清风,令人耳目一新。加上*的影响力,很快便成为*的名牌专栏。
现在法学随笔类的文集已经初具规模,成系列的如*法制出版社的“法窗夜话”系列、“法迹寻踪”系列、法律出版社的“法学学术随笔”系列等,报纸期刊如山东人民出版社的《法学家茶座》、法制日报的周末专刊等,作者的阵容也日益壮大,朱苏力、梁治*、冯象、刘星、舒国滢、林来梵、谢晖、柯岚等均有类似著作面世。刘星可以算是其中的先行者和拓荒者之一了。
用西方经典的“法律故事”阐释法理,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作者通过一个法律故事开篇,而后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引入一个“法律理论”。最后阐述该“法理”对*当下的现实意义和作者的思考。说的是“别人”的故事,讲的是自己的“法理”。
普法类的文章,原本是法学“大家”所不屑为之的。实际上,真正写好一篇读来有趣、读后余香的普法文章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小故事里体现大智慧,用通俗化的语言阐释晦涩的法理,还真不是随便谁都能写的来的。作者从普罗大众的视角,生动的讲述了七十余个法律故事,既有百姓耳熟能详的苏格拉底被判死刑案,也有后来成为美国*历程里程碑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还有轰动全美的辛普森杀妻案等。故事背后的法理涉及到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程序正义等普遍的法律理论,也涉及到刑事、民事、行政各部门法的一些法理。 作者并不是简单的通过故事介绍西方的法理,作者的一些观点,经过了作者长时间的思索和考虑,其观点对我们很有启发。比如作者通过法治的假设前提一文,说明了人性善还是人性恶的争论,完全可以先抛置一旁。既然我们认可法治是好的,那么我们为什么非要争执这些虽然理论上显得重要,而实际上无关大体的问题呢?当然,有一些问题的答案可能永远会有争论,也不是谁有能力回答的,比如法律与宗教的关系、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死刑的存废等问题。作者提醒我们,不要让学术上纠缠不清的问题使我们疏离现实。作者也并没有给出每一个问题的答案,而是通过“留白”的方式,对我们提出了问题,并给我们留下来一个思考的空间。
一篇流传甚广的法学随笔,虽然只有区区一千余字,但是其影响的范围之深远,有时远大于图书馆里观点重复无人问津的所谓法学学术专著。虽然这本书里的文章有许多距今已有快十年的时间了,但是重温此书,我还是从中感受到了作者的睿智,感受到了作者的赤子之心。
在法治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和*热情的空前高涨,愈发凸现了当今*“法律饥渴”的现状。“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用这首诗来形容刘星先生的《西窗法语》,再贴切也不过了。刘星先生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深厚的法学素养为国人开了一扇西窗,用思绪和笔尖牵出一道道细雨,寂静无声地下着———“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 “苏格拉底的慎重”是西窗的第一场法雨,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了他对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和权威性的认可,并将其对法律的自觉认同通过自己的行动表现出来。这就是对法律的信仰!刘星先生向我们昭示:慎重对待法律,哪怕是认为不公正的法律。而这种慎重又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必须深入人心,才能得到尊重和遵守。民众是法治的主体和真正的动力,要想实现以法治国,就必须培养这种法律的信仰。《西窗法雨》中的大部分文章都以此宗旨展开:从“法治的假设前提”到“天生的、永恒的权利”,再到“法律的*等、公正”,直到“民众中的法”,无不是强调法律信仰是法治的基本前提。西方的法治建设,自古希腊罗马以来直至现代,之所以得以延承,源于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与之对比,*法治进程之所以艰难曲折,最最根本的原因是培养形成法律信仰的艰巨性。我们按照现代法理和法典所建立起来的法制体系在实践中时常被虚置、规避、同质和滥用;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然而社会生活中的盗版、盗印现象却屡禁不止;日常生活中,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遵守交通红绿灯的民众寥寥无几;尽管我们强调法律至上,而老百姓却还是对“*”情有独钟;有些时候,我们按照现代的法治观念和制度设计的结果,却给民众带来“秋菊式的困惑”。通过对*社会现象的观察、反思,刘星先生甚至还忧虑地发现:连央视最受欢迎的《今日说法》节目,在某种程度上也忽略了民众说法的参与,而一味是专家说法。这样容易导致“居高临下、忘却民主”,形成少数专家的话语权,难以做到“送法入心”,更不利于法律信仰的形成。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但法在我国大多数人的心中还是一个可有可无或事不关己的范畴,法律在许多方面被当作“嘲笑的对象”,这在法治化的推进中是极其危险的。可见,在*,法律信仰的树立不啻是一个新的思想上的万里长征。 现今,没有任何一个词的使用频率超过法治,也没有任何一个概念能够像法律这样可以触动每个人的神经,法学也已成为当下的显学。但一个简单的追问也许就让我们疑惑:法在哪里?于是我们就想:是在法典中?在书中?还是在法学家的口中?从《西窗法雨》中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身边、日常的故事隐藏着法律理论的潜流,法就在我们生活之中。西窗中的许多小故事通过一些“琐事”反映了法律的现实存在和深邃的法律理论。“*旁边的法院”告诉我们法院的独立和法律公正的保障;“女人和男人一样”反映了法律发展的过程和*等的理念;“结婚前的考验期”,“再婚的等待期”也表明了法律对生活的回应与复制所以刘星先生认为“法律理论最终可能正是人们对实践的姿态表达”。其实,从我们出生(甚至出生前)起,无论是否意识到,我们每天都在和法律打交道———买一支笔,签一份合约,申请资格,婚丧嫁娶,如此等等,都在实践着法律。正是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一言一行印证、影响、改变着法律,才使法律得以不断地更新、发展。法律是在人类的历史中逐案发展的,是一个“发现问题、形成原则和巩固体系三者间的循环”。法律就在日常生活中,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分辨,要“为权利而斗争”。“孙志刚事件”、“宝马彩票案”无一不直接影响、改变了法治的进程。“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这样法律才能进步,法治才可实现。
法律只有恒久的问题,没有终结的答案———这是我看完《西窗法雨》后最大的体会。“苏格拉底的慎重”要求人们慎重地对待法律(哪怕是认为不正当的法律),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又鼓励人们去辨别“恶法非法”,然后再去“善良违法”。问题在于:当现实的法律摆在我们面前,而又隐隐约约感觉其有些不妥时,我们到底如何是好?法律能够体现正义、保护人民的权利,法律也同样会成为专制的手段、*的工具。怎样才能使法律恒久地保持其正义性,使之远离恶法呢?法律最终是由人制定,由人来实践,人们会对法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我们共同的标准又在哪里?当我们毕其所学,试图来解答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时,我们却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社会的丰富多彩孕育了法律,发展了法律———法律正是在这种多样的、不统一的社会中才得以屹立不倒;也正是这些不断涌现的问题才使法律得以吐故纳新,魅力不减。法律的发展分秒必争,知识更新是永远不变的要求。如果一个资深的律师或法官满足现状,沉湎于过去的知识,他很快就会发现:简单的新的法律问题,也会让他手足无措。永恒的只是问题,而不是答案。但我们不必沮丧,刘星先生认为“法是使我们生活得更好”,把握生活每一天,把握法治足迹的每一个闪光点,不断地思索,不断地追求,我们就可以做到与法律共舞! 记得一位老师在课堂上讲过,“法律是禅,悟到多深是多深”,而《西窗法雨》正是引导我们不停、不断地去悟,去接*法律。期望刘星先生的“西窗”常开,“雨”一直下!
在我们心中,法学从来就是厚重的,法学著作似乎也常以一贯的严谨示人,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正襟危坐地捧读,所以,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读到这本《西窗法雨》时,才会让人心里一动:原来,我们的法律也可以如此生动,读《西窗法雨》有感。
作者用一种亲切家常的语气,以*和幽默的手法将西方的法律文化娓娓道来,似乎不沾半点烟尘,*淡的就像是在向我们讲述邻家趣事。在小幽默之中溶进了大智慧,在小事情之中融入了大法理。当我们的眼睛扫过那薄薄的书册,思绪也随着作者的指引飘忽起来,似羚羊挂角,了无痕迹,但是,合上书本,却有一种淡淡的感悟在心头,虽然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却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领略到了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第一次,我们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冰冷的规范,不仅仅是一条条死板的条文,法律是我们身边一个个鲜活的面孔,是这些鲜活的面孔构成的社会生活,是这些社会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的高超智慧。作者给我们讲"*旁边的法院"、讲"*的承诺"、讲"道德的法律强制"、讲"隐含的法律规则"、讲"正义的自然性质"等这一切,只是为了和读者一起培养"反省的能力",引导我们形成对法律与道德的最深层次思考,"既然我们喜欢上了法治,假设一下人性的不完善或许就是必要的",让我们能对法律的作用有一个起码的认识,"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以史为鉴,可知兴亡。旁征博引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嬉笑怒骂,而是为了古为今用;妙笔生花的初衷也不是为了卖弄文采,而是为了西为中用。虽然作者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的问题。在作者刻意为我们营造的轻松氛围里,我们随着他的笔尖的指引在法律的智慧天地里畅游了一圈,享受了智慧的乐趣,感受了法律的魅力,最终,却依然是要回到我们的现实。那轻松潇洒的字里行间,唤醒了我们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应当做的,就是从这轻松的随笔中读出厚重的法律,读出共和国当代法官的使命!
曾经,先贤们把一条条枯燥的法律条文书写成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用以给我们解释什么是公*、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正、什么是权利。今天,我们依然在重复着他们曾经的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播撒在古老的神州大地上,在田间地头的奔走中、在乡村社区的普法里,展示共和国法官对人民司法的虔诚、对"三个至上"的坚守,把一次次微弱的努力化成法律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捍卫一个法律人必须捍卫的普世价值!的确,时代在变化,法律在发展,但是,那些永恒的价值追求却依然是法官心中最柔软的存在,就像高高矗立的灯塔一样,指引着一代代人民法官前行的方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古老的*突然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激情,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展示中华民族的潜力的时候,当我们的民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对法律的渴望、对公正的渴求的时候,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能反观*法治的过去、审视*法治的今天,更应该去思考*社会的规矩与方圆;我们不仅是要看前方的风景,更应该修缮甚至规划前方的风景,让它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西窗法雨》的潇潇声中获得一份灵感,在乡土*的大画卷上描绘出法治*的水墨画,这是时代赋予人民法官的使命!
阅读完这部说解法律现象的文本,过程及体验甚是酣畅。
通篇阅读,其内容大致涉猎法律目的、法理学发展、司法实务操作等“纯”法律事实,亦有通过作者本人对于文艺作品中触及法律的虚拟现象的思考,或是法律著作的评析,作者以触笔生花的文字讲述法律现象,仅作试图引起受众思考法律命题,或为激起共鸣,或为普及法治,或为指示方向。
正如程文超先生作序所说,“《西窗法雨》其实不只是一般的法律知识介绍,那里溶化着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如多数法律评论说解文本一致,此部文本以西方司法具体案例或法律思想、民众意识等作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将看似复杂高深、艰涩晦暗的法律道理以清晰明了、简明易懂的评论呈现给受众,仿如法律饕餮盛宴,其中苏格拉底为遵守不正义法律之正义而饮鸩自尽,边沁与奥斯特为分析法学发展而悉心钻研,孟德斯鸠主张“地理因素说”论证法律与各地理环境因素息息相关,除去法律思想先哲,亦有民众为争取航运通行权利而诉诸法庭,片警知其应为而不为被起诉判决。除此外,添加了作者对于纠问式庭审及对抗制庭审、沉默权域外适用及“舶来品”法律移植、法律效力渊源、分析法学说等较高阶法律理论及现象的思考,这正回应序中“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
此篇文本,为打开受众的法律视野有着“投石问路”“抛砖引玉”的作用,透过实在的生活案例去讲解、推敲法律,以小见大丰富受众法律知识。同时,如作者本人所述,“本书侧重'世界他者'的经验,并从中喻涉*的过去、现在及未来”,透过“西窗”去观看一场“法雨”,容纳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涉猎层层此次法律现象,以此喻涉*法制建设、民事诉讼改革、废除死刑与否等法律命题的思考。
尚提一点,作者在“自扫门前雪”篇文中提及“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以一个美国人大雪时节未及时清扫门前积雪以致赔偿路人因积雪摔倒受伤的事件,说明法律手段的运用使得“自扫门前雪”这种义务得以为人人谨慎遵守,丝毫不敢怠慢,这是由法律角度思考“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口谚。而刘瑜在《民主的细节》中“他人瓦上霜”篇文,由政治角度思考出发,借以美国人为*呼吁所表现出的风气运营的人道主义关怀。虽同运用“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口谚,却大相径庭,颇有渭河汾水意味,甚是把玩一分细致的趣味。
若然,法律这幢摩天大厦直通云霄,作者撅弃高屋建瓴的出发角度,深入浅出将晦涩法理娓娓道来,受众晃如置身于形形色色西方法律现象中,在作者带领下赏玩法律,同时在作者因势利导下思考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及可行性。
法治于人,法治出于人。
记得还没有开始看这本书之前,我查了这本书的介绍,不管是哪里的介绍,都是一面倒地叫好,等到我自己买到书之后,我看看序言,序言上赞叹道“总觉得文学和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律是可以联姻的”,倒是勾起我的兴趣,想一看究竟到底是怎样个联姻法,这个将在稍后提及。还有一句评论是“溶化着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先生评价可谓及其之高。不料读罢令我大失所望,当然,这是一本不错的书,但是仅仅是不错,远远不及它所被过分抬高的高度,盛誉之下,我们是不是忽略了许多东西?
首先说说所谓的这本书与文学的关系。这本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通俗易懂,但我觉得如果因这这称得上文学高手,那真是文学的悲哀。篇幅短小、语言易懂,故事生动,这些都是好的,毕竟我也是才疏学浅之辈,我并不是因为自以为是地觉得浅显就不好,这恰恰就是我们对这本书的赞叹之处。但仅仅至于此,作者语言上不仅称不上文学性高手,许多观点甚至表达含糊不清,而且语言上对论点的推导前后关系失当。“颇为尖端、前沿”的说法也值得商榷。这些观点并不至于‘’尖端前沿‘’的境界,不过是对西方的一些普通的看法,只要多读几本这方面书,普通人都能得出不逊于此的观点,而且这些观点已经时常见诸著作。
出于特殊原因,我不得不写出一份读这本书的心得,而且还是赞美方面,觉得没法真正表达我的意思。我没有想、也没有资格去贬低一位前辈的作品,只是想表达,我们评论一部作品时,是不是能够脚踏实地一些,少去一些浮华之词。我们要努力、充满敬畏地向我们的前辈学*,又要不断提升自己,学会自己去审视、思考、反省,问问自己,真是这样吗?我能得出一个更好的观点吗?我或者他人的论述还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吗?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前进,而不是在大树的阴凉处跟风鼓掌。
正如为此书作序的程文超对本书的评价而言,刘星的作品叙述短小、精彩,语言幽默风趣,往往几句话便能抓住人。这本书很容易读下去,在文字的游戏里捕捉到法律的闪光,并在他一点点的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中看到法律细节的可贵之处。
书名《西窗法雨》,也的确处处从西方法律的文化现象入手,普介了西方的法律思想与考量,但言语之间却时时启蒙着*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的现实问题。
通篇下来,最难能可贵的是,一正先生永远是提出概念,然后引起问题,就问题的可能与不同的方面引出西方人的见解。全篇不见他写“我”,以旁人态度探讨,貌似一个 “搬运工”,将各类观点囊括进去,呈现出来,思考这事,便留给读者吧。在现下人人都在充当孔夫子向他人强输理念之时,一正现实全然不好为人师,十分欣赏。
《西窗法雨》带给我们的不仅有纵向深度的思考,也有横向的广阔视野。一正先生不囿于一端,信手拈来,对法律的内容、程序都作了不同程度、不同方面、不同视角的挖掘。无论是对于法律应持有的谨慎态度,还是公民权利与大众权利的权衡;无论是法律的最终效力还是具体判决与法律的关系;无论是*的职能还是法官的地位,毫不避讳,直言说来,冷不防地一下拎到你眼前,说,你怎么看。
也有人说,读书应该一气呵成,布恩那个这样拉长战线。的确,《西窗法雨》的内容本是专栏文稿的辑录,所以,一正先生也是随兴而起,并无确定一个章节一个主体,的确会打乱思考的顺序。如第三十六篇写“判例法”执行下的“区别”对待,而在后面四十九篇才探讨了一下“判例法”的优点。照我们的一般认识规律来看,这两者的顺序应有所改变,至少二者在书中的间距也不该如此之长才对。也有人反映,书籍比较适合法学刚入门的人看,而有一定法律基础的人看,还是觉得有些浅显了。这在我看来,反而是它能够倍受欢迎的一个主要原因。首先,它的门槛极低,没有任何法学基础的人也能够看的下来。其次,人们总有一个误解便是,似乎只有充满术语的法律专著才能称得上法学之书。但是在生活中,我们能碰到太多的法律事件了,难道非得让人们去啃完了那些陈列着满是天文数字般的专著才能有发言权么?第三,这毕竟是一本*乎于散文的书籍,如果你期望得到系统的学*,甚或想通过看一本书便幻想如得武功秘籍一般有翻天覆地的变化还是有些太过理想主义。还有人称声称,报刊连载仅是隔靴捎痒,仅是点到为止,远远避开时政。我想,这既是质疑也是思考。结合当下的社会环境,避开时政的探讨既是聪明之举又是无奈之举。篇幅有限,自是不能展开,新闻自由受到胁迫,怎敢大胆无畏言之。是文人无奈,文人无奈。
一本书只有能引发人们思考才称得上是一本好书,无论是对其内容的思考还是对于书本身的质疑。因为,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能力便是:慎重看待,保持反省;出处思考,寻求进步。
初读西窗,如新茶入口,清新可人。也能透过字里行间,感到作者的思绪如岩浆一样喷然而出。
读到中间,便渐渐感到作者的疲倦,应付和才思将尽。遣词造句便不再考究,出现了诸如,"西方人一致认为," "清朝末年的法是恶法,"等,这样绝对的句子,窃以为这样的句子最不应当出现在法律读本之中。关于道德,正义,这样抽象的概念,西方人从来没有完全一致的认为,也不可能一致。关于清朝末年的法律,是不是都是恶法?这样笼统的论断,很容易从逻辑上讲不通。我们可以说纳粹时期,关于种族屠杀的法律是恶法,可能说纳粹时期所制定的法律都是恶法吗?
再比如这段话,"不同的审判程序自然会有不同的审判结果,好像并不是什么程序都能导致公正的结果,这就不奇怪为什么有的西方人说程序决定着公正。"这句话我读了好几遍,这个因果关系实在也太不明确了,作者你这是怎么推导出来的啊!
在法官嘴里的法一章,作者举类似的案子在不同的州判决结果不同,得出"有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是一样的,可是法官可以让他具有不同的意思。"刘老师啊,美国和*不一样,各个州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你是从哪得出有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是一样的,这个前提条件呢。即使是一样,你是不是要多补充一句,这两个州的的成文立法是完全一样的呢? 即便相关的法典是一样的,判例呢? 要知道法院的做出的判决只能约束本级和下级法院,不可能约束别的州的同级法院。这一章里使用的案例支持不了你提出的观点。
法律的双刃性一章,讨论的一个因合同不履行所产生的赔偿案件,作者提到,这损失只能是可能的损失,如果计算可能的损失,赔偿将是无止境的。如果以当时的时代背景1874年,这案或许无先例可寻,可把这样的陈案拿到现在来论证警惕法律的双刃性,似乎说不通了,因为今时今日,早以有了信赖利益,禁止反悔这样的原则来规避这样的法律问题。后面所举的案子,利用公司破产来转移公司资产的案子,也是同样的问题,当时或许涉及法人独立人格的问题,还没有办法对投资者进行约束,但这样的法律问题到了今天,不是有了撩开公司法人面纱的直接追索责任了吗?这一章的两个案子都没有办法论证作者所要阐述的观点,即法律是把双刃剑。案子是早已不是问题的案子,结论是此时此刻的结论,让人有"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之感慨。
但是瑕不掩瑜,这本小册子语言直白,让普通人一读,便能明白。法律术语本身艰涩难懂,专题的论文让大部分人忘而却步,能有这种开卷有益的小册子,着实让人兴奋,希望看到作者更多的新著。
相信每个法学院学生在刚刚踏入这座大门、对“法律”这个字眼如饥似渴的时候,你的书单上都会出现“《西窗法雨》(刘星)”的身影。就算你当初在浩如拾贝的书籍沙滩上,遗漏了这颗珍珠——像我一样——也不怕,它随时准备好,润物细无声。
不要小看这短小精湛的十六开本,当真浓缩的都是精华。里面正文部分收录了73篇连载于《*》专栏的短文,短文把每个英美法判例作为一个小故事娓娓道来,结合*的世情民风,引出人们对法理的思考,将西方的法律文化洒进每个*读者的心中。这本书最早出版于1998年,在当年国民的法律意识尚且朦胧的时代,当真是一场甘霖。
篇篇讲法,却远胜那些厚重的只能放在图书馆架子上的法学典籍。像一位师长,更像一位游历归来的老友,拉着你的手,在三杯两盏淡酒间,讲述一个个取意盎然的故事,正是“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开题第一篇从苏格拉底之死讲起,我想,这也是作者从西方法律文明的开端时期讲起的一种隐喻,也是作者在敬告读者,想要了解法律了,首先,你要敬畏法律。漫谈开来,从戏剧《安提戈涅》中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到1801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违宪审查权的确立,从对法官的作用的思考到辛普森案中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的结果迥异的考量,每一个小故事都像星星点点的火种,点燃人们对法理、对*社会的法律现状的无尽思考。
比如,我在《官司的成本计算》这篇,获得的启发很大。“法治”的精义到底是什么?这在当前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更值得我们好好思考一下。我们过去提倡法治,要依法治国,增强公民的法治理念,最好事事都翻开法条,找一找“该怎么办”?怎么维护我们那点权利。我想,这种提倡是在过去改革开放不久人们法治意识尚很淡薄的时期谈的,经历了十余载的发展,在法治初有成效的今天,我们应该反思,“凡是必讼”真的是好事吗?“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并且在各种治理手段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因此,法律的使用必须追究社会治理的效益,而非本末倒置,为了“法治”而“法治”,最后导致刻板地追求“事事必讼”。相反,我们应当强调的是,在承认法律在各种社会治理手段中的最高地位的同时,不可否认甚至应大力提倡多管齐下,积极运用其他社会成本较小的手段。这让我们想到*传统的“和为贵”思想,简直是一种零成本的“低碳、环保”的社会治理方式。在社会效益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为了使社会收入大于等于社会支出,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一个人为了一根头发起诉,那么这场官司的时间、人力、财力、物力成本综合起来的消耗、付出,将远远大于一根头发的价值,那么这场官司的价值是零,甚至负。结论就是完全不应启动这场官司。因此,书中告诉我们,有许多西方人认为,“法律解决纠纷的功能最好不要无限膨胀,否则官司越多,不仅个人的收入少于支出,而且社会的收入也会少于支出”,越来越穷,显然违背了“法治”的初衷。这时,就该及时运用到道德、*惯等调节杠杆,“凡事必讼”既伤和气又浪费资源。
《窗中列远岫》古诗原文及赏析
《窗中列远岫》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这首诗前两句总写从谢朓楼的窗户中所看到的自然美景。中间六句详细描写了远山的美丽景色。最后四句写对这些自然景观的感受,还写了登谢朓北楼的感受。这首诗语言自然流畅而涵蕴丰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窗中列远岫》古诗原文及赏析,欢迎阅读与收藏。
《窗中列远岫》(唐·白居易)
天静秋山好,窗开晓翠通。
遥怜峰窈窕,不隔竹朦胧。
万点当虚室,千重叠远峰。
列檐攒秀气,缘隙助清风。
碧爱新晴后,明宜反照中。
宣城郡斋在,望与古时同。
【前言】
《窗中列远岫》是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一首五言排律。全诗从窗中揽景,移远就*,由*知远,内外通流,它像电影镜头一样,以“蒙太奇”的手法,使深秋时节景致依次一一展现在我们面前。
【注释】
①岫:山。《尔雅》:“山有穴曰岫。”
②天静:澄静、宁静的天空。古有“天静宫,老子所妊之地。”(《四库全书》本《江南通志》卷四十八)
③遥怜:遥,远远,远望。怜,爱,惜。《史记·陈涉世家》:“楚人怜之。”
④当:作动词用,面对着。
⑤列檐:列,排成一行。如,排列。檐,房顶伸出墙壁的部分。如,廊檐。列檐,排列的廊檐。
⑥碧爱:碧,青绿色。如:碧绿。金碧辉煌。碧爱,碧绿可爱。
⑦宣城郡斋:指谢朓北楼。
【赏析】
公元799年(唐贞元十五年),白居易在哥哥白幼文和任宣州溧水县令的叔叔白季康的介绍下,参加了宣歙观察使崔衍举行的乡贡考试,应试中正是这首五言排律《窗中列远岫诗》和另一首《宣州试射中正鹄赋》,以横溢的才华赢得了崔衍的赏识,白居易和另一个秀才侯权一起,被推举去长安参加进士考试。白居易在《送侯权秀才序》中云:“贞元十五年秋,予始举进士,与侯生俱为宣城守所贡。明年春,予中春官第。”
这首诗的题目就是“窗中引远岫”,开头两句,总写从谢朓楼的窗户中所看到的自然美景,并就便点出了季节、地点与方位。登上雄踞陵阳山巅的谢朓北楼,凭栏远眺,青山绿水尽收眼底。“天静秋山好,窗开晓翠通”是说在一个澄静、宁静的秋天,满山翠绿,开窗见景,一览无余。
紧接着诗人用三副联写了三幅图景。第一幅图景写了山林、竹海。“遥怜峰窈窕,不隔竹朦胧”,遥怜,远望,爱怜。窈窕,山峰幽深。这是说,远远看那山峰,深遂幽静,但山峰虽高,它阻挡不了翠竹的朦胧。朦胧·,这里是指一种朦朦胧胧美的境界。第二幅图景写了树丛、峰峦。“万点当虚室,千重叠远峰”,树丛万点,峰峦叠障,这些在窗户里看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第三幅图景写列檐、缘隙。“列檐攒秀气,缘隙助清风”,这是说,排列的廊檐聚攒着秀气,边缘的裂缝刮着清风,诗人从远眺写到*观。这些诗句,用词生动,对偶工整,很像一幅幅萧疏淡远的水墨画,*淡而又富有思致。
诗的最后四句,写诗人的感受。一是写对这些自然景观的感受。“碧爱新晴后,明宜反照中”,碧爱,碧绿可爱。明宜,光明适合、适当。说新晴后的碧绿天空是最令人喜爱,反照中的`光明是最明亮的。二写登谢朓北楼的感受。“宣城郡斋在,望与古时同”,宣城郡斋,是谢朓出任宣城太守在于陵阳山顶建造的一座高斋”。唐初,人们为怀念他,在“高斋”旧址新建一楼,取名“谢朓北楼”,后来许多名人雅士登楼凭吊,赋诗抒怀。谢脁也曾有诗云:“窗中列远岫,庭际俯乔林。”(《郡内高斋闲望答吕法曹》)此处白居易不仅是在写景,意诗古境,历历在目,而且是在说事。作者最后说,现在与谢朓那个时候一样宣城的人文多么昌盛。白居易表面借以表达对谢脁重文的怀念,而实际上在歌颂当时的当权者,故赢得崔衍的肯定、赞许与推荐。
*诗人非常喜欢从窗中揽景。如杜甫的《绝句》:“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苏轼的《南堂五首》:“客来梦觉知何处?挂起西窗浪接天”等,这种实际上表现了人们的一种空间意识。在这里白居易诗人运用排律的特点,勾画出一幅幅秋天的图景,适时尽传达出自己对古人的爱慕及今人的赞扬,自然流畅而涵蕴丰富。
描写西湖的古诗
在**淡淡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或者使用过一些比较经典的古诗吧,古诗的.篇幅可长可短,押韵比较自由灵活,不必拘守对仗、声律。还苦于找不到好的古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描写西湖的古诗,欢迎阅读与收藏。
1、《春题湖上》
唐·白居易
湖上春来似画图,乱峰围绕水*铺。
松排山面千重翠,月点波心一颗珠。
碧毯线头抽早稻,青罗裙带展新蒲。
未能抛得杭州去,一半勾留是此湖。
2、《杭州回舫》
唐·白居易
自别钱塘山水后,不多饮酒懒吟诗。
欲将此意凭回棹,报与西湖风月知。
3、《寄题余杭郡楼兼呈裴使君》
唐·白居易
官历二十政,宦游三十秋。
江山与风月,最忆是杭州。
北郭沙堤尾,西湖石岸头。
绿觞春送客,红烛夜回舟。
不敢言遗爱,空知念旧游。
凭君吟此句,题向望涛楼。
4、《和西川李尚书汉州微月游房太尉西湖》
唐·刘禹锡
木落汉川夜,西湖悬玉钩。
旌旗环水次,舟楫泛中流。
目极想前事,神交如共游。
瑶琴久已绝,松韵自悲秋。
5、《颍州从事西湖亭宴饯》
唐·许浑
西湖清宴不知回,一曲离歌酒一杯。
城带夕阳闻鼓角,寺临秋水见楼台。
兰堂客散蝉犹噪,桂楫人稀鸟自来。
独想征车过巩洛,此中霜菊绕潭开。
6、《题磻溪垂钓图》
唐·罗隐
吕望当年展庙谟,直钩钓国更谁如。
若教生在西湖上,也是须供使宅鱼。
7、《重别西湖》
唐·李绅
浦边梅叶看凋落,波上双禽去寂寥。
吹管曲传花易失,织文机学羽难飘。
雪欺春早摧芳萼,隼励秋深拂翠翘。
繁艳彩毛无处所,尽成愁叹别溪桥。
8、《题临安邸》
宋·林升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当汴州。
9、《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
宋·杨万里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10、《饮湖上初晴后雨》
1、《与颜钱塘登樟亭望潮作》唐·孟浩然百里闻雷震,鸣弦暂辍弹。府中连骑出,江上待潮观。照日秋空通,浮天渤解党。惊涛来似雪,一座凛生寒。
2、《忆西湖》明·张煌言梦里相逢西子湖,谁知梦醒却模糊。高坟武穆连忠肃,添得新祠一座无。
3、《西湖杂诗》清·黄任珍重游人入画图,楼台绣错与茵铺。宋家万里中原土,博得钱塘十顷湖。
4、《闻意索三门湾以兵轮三艘迫浙江有》清·康有为凄凉白马市中箫,梦入西湖数六桥。绝好江山谁看取?涛声怒断浙江潮。
5、《南游吟草》现当代·郁达夫武夷三十六雄峰,九曲清溪境不同。山水若从奇处看,西湖终是小家容。
6、《苏堤春晓》明·杨周柳暗花明春正好,重湖雾散分林沙。何处黄鹤破瞑烟,一声啼过苏堤晓。
7、《曲院风荷》明·王瀛古来曲院枕莲塘,风过犹疑酝酿香。尊得凌波仙子醉,锦裳零落怯新凉。
8、《双峰插云》清·陈糜南北高峰高插天,两峰相对不相连。晚来新雨湖中过,一片痴云锁二尖。
9、《*湖秋月》宋·孙锐月冷寒泉凝不流,桌歌何处泛归舟。白苹红蓼西风里,一色湖光万顷秋。
10、《岳鄂王墓》元·赵子昂鄂王墓上草离离,秋日荒凉石兽危。南渡君臣轻社稷,中原父老望旌旗。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
描写西湖的古诗
1、临江仙西湖春泛
作者:赵溍
堤曲朱墙*远,山明碧瓦高低。好风二十四花期。骄总穿柳去,文艗挟春飞。
箫鼓晴雷殷殷,笑歌香雾霏霏,间情不受酒禁持。断肠无立处,斜日欲归时。
2、满庭芳(西湖)
作者:吴潜
春水溶溶,春山漠漠,淡烟浅罩轻笼。危楼阑槛,掠面小东风。又是飞花落絮,芳草暗、万绿成丛。闲徙倚,百年人事,都在画船中。
故园,无恙否,一溪翠竹,两径苍松。更有鱼堪钓,有秫堪舂。底事尘驱物役,空回首、社燕秋鸿。功名已,萧骚短鬓,分付与青铜。
3 、采桑子荷花开后西湖好
作者:欧阳修
荷花开后西湖好,载酒来时。不用旌旗。前后红幢绿盖随。
画船撑入花深处,香泛金卮。烟雨微微。一片笙歌醉里归。
4 、满江红(雨后携家游西湖,荷花盛开)
作者:陈三聘
绀谷浮空,山拥髻、晚来风急。吹骤雨、藕花
千柄,艳妆新浥。窥鉴粉光犹有泪,凌波罗袜何曾湿。讶汉宫、朝罢玉皇归,凝情立。
尊前恨,歌三叠。身外事,轻飞叶。怅当年空系,誓江孤楫。云色远连*野尽,夕阳偏傍疏林入。看月明、冷浸碧琉璃,君须吸。
5 、水龙吟西湖怀古
作者:陈德武
东南第一名州,西湖自古多佳丽。
临堤台榭,画船楼阁,游人歌吹。
十里荷花,三秋桂子,四山晴翠。
使百年南渡,一时豪杰,都忘却、*生志。
可惜天旋时异,藉何人、雪当年耻?
登临形胜,感伤今古,发挥英气。
力士推山,天吴移水,作农桑地。
借钱塘潮汐,为君洗尽,岳将军泪!
《西湖留别》【唐】白居易
征途行色惨风烟,祖帐离声咽管弦。
翠黛不须留五马,皇恩只许住三年。
绿藤阴下铺歌*,红藕花中泊妓船。
处处回头尽堪恋,就中难别是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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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别西湖》李绅
浦边梅叶看凋落,波上双禽去寂寥。
吹管曲传花易失,织文机学羽难飘。
雪欺春早摧芳萼,隼励秋深拂翠翘。
繁艳彩毛无处所,尽成愁叹别溪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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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泛西湖》【明】董斯张
放棹西湖月满衣,千山晕碧秋烟微。
二更水鸟不知宿,还向望湖亭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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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苏轼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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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西湖》张煌言
梦里相逢西子湖,谁知梦醒却模糊。
高坟武穆连忠肃,添得新祠一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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