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法治的诗句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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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法治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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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法治名言(精选280句)

      在日常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优秀的名言吧,名言蕴含着深邃的哲理,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在议论文中既可作为论点,又可作为论据。究竟什么样的名言才是优秀经典的名言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古代法治名言,欢迎大家分享。

      1、私情行而公法毁。——《管子、八观》

      2、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曲木恶直绳,重罚恶明证。——王符《潜夫论·考绩》

      3、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董仲舒

      4、法行于贱而屈于贵,天下将不服。苏辙——《上皇帝书》

      5、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

      6、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孙中山

      7、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商君书·壹言》

      8、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9、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美)杰弗逊

      10、宥过无大,刑故无小。——《尚书、大禹谟》

      11、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12、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英)《*论》

      13、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墨子

      14、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15、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

      16、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刘安《说苑·政理》

      17、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唐·欧阳询·艺文类聚》

      18、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21、赏不避仇仇,诛不择骨肉。

      22、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饰邪》

      23、君子所以尊者,令。令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令。——《全上古之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24、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25、私情行而公法毁。——《管子·八观》

      26、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作伪,有权衡之称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管子·明法》

      27、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汉书·王尊传》

      28、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为耻矣。――崔敦礼(宋)《刍言》

      29、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

      30、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31、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32、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33、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

      34、不可假公法以报私仇,不可假公法以报私德。——薛宣

      35、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36、法出于仪,威于义。——苏轼《王振大理少卿》

      37、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38、立法设禁而无刑以待之,则令而不行。——苏辙

      39、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饰邪》

      40、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王勃——《上刘右相书》

      41、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42、省刑之要在禁文巧。——《管子·牧民》

      43、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明法解》

      44、吏不良,有法而莫守;法不善,有财而莫理。

      45、纲纪废弃之日,便是*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46、立法而行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邓析《邓析子转辟》

      47、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诸葛亮——《论斩马谡》

      48、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49、言出为箭,执法如山。——李绿园《歧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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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8 11:19:18
2022-05-23 12:00:06
  • 书法的古诗句

  • 书法
  • 书法的古诗句

      古人的娱乐的.方式比较少,而其中书法作为古人们陶冶性情的好方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书法的诗句。

      天质自然,丰神盖代。

      须存其笔锋,得势而出。

      今闻东楚人,结网为书圃。 池墨泼飞云,紫毫挥广宇。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时时只见龙蛇走,左盘右蹙旭惊电。

      为戈必润,贵迟疑而右顾。

      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

      为点必收,贵紧而重。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为画必勒,贵涩而迟。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努不宜直,直则失力。

      世人尽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谁知洛阳杨风子,下笔便到乌丝栏。

      风流与我逢,狂草竞龙舞。 一舞醉三回,消愁极千古。

      今闻东楚人,结网为书圃。池墨泼飞云,紫毫挥广宇。 风流与我逢,狂草竞龙舞。一舞醉三回,消愁极千古。

      策须仰策而收。

      侧不得*其笔。

      龙跳天门,虎卧凰阁。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勒不得卧其笔,须笔锋先行。

      为竖必努,贵战而雄。

      飞鸿戏海逑劲藏,舞鹤游天灵韵扬。佳作流芳传后世,携手羲之称钟王。

      结字清而峻,用笔精而稳。虽笺以粉,而墨迹犹未损。公之功名,予固未暇论。而所谓书法,要必有所本矣。

      入木三分盖山河,柳颜二公奈若何。山**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

      为环必郁,贵蹙锋而总转。为波必磔,贵三折而遣毫。

      为撇必掠,贵险而劲。

      世人尽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谁知洛阳杨风子,下笔便到乌丝栏。

      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鉄画银钩藏雅韵,粗微浓淡漫馨香。群龙墨海翻飞浪,羡煞雏鸭翼欲张。

      郑板桥

      日日临池把墨研,何曾粉笔去争妍。

      要知画法通书法,兰竹如同草隶然。

      郑板桥

      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

      黄庭坚

      世人但学兰庭面,欲换风骨无金丹。

      谁知洛阳杨风子,下笔便到乌丝栏。

      王文治《论书绝句》

      墨池笔冢任纷纷,参透书禅未易论。

      细取孙公书谱读,方知渠是过来人。

      杜甫《饮中八仙歌》

      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

      挥毫落纸如云烟。

      李欣《醉后赠张九旭》

      张公性嗜酒,豁达无所营。

      皓首穷草隶,时称太湖精。

      露顶据胡床,长叫两三声。

      兴来洒素壁,挥毫如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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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5 00:09:48
  • 法治格言警句

  • 格言,励志
  •   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以下是法治格言警句,欢迎阅读。  法治格言警句精选

      1、 程序先于权利。——英国法谚

      2、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迈克尔、D、贝勒斯

      3、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马丁

      4、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张文显

      5、 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 ——格林

      6、 如果行*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力相抗衡。 ——棚濑孝雄

      7、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8、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美]L 、亨金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10、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等:越缺乏*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等上有什么司法。 ——[法]皮埃尔、勒鲁《论*等》   法治格言警句大全

      1、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2、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

      4、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5、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6、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7、*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8、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9、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等是环境*等,而不是个人*等。

      10、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11、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12、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13、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14、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15、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6、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17、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8、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19、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20、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21、如果司法权同行*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22、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等;越缺乏*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等上有什么司法。

      24、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25、法包含着一个民族经历多少世纪发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将它仅仅当作好像一本数学教科书里的定理、公式来研究。为了知道法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的过去以及未来趋势。

      26、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2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28、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9、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30、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31、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32、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33、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的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34、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35、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36、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37、让我们维护公*,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38、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39、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40、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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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20:32:52
  • 法治优美句子

  • 优美
  • 关于法治的句子  1、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彰显法治力量,建设法治中国。

      2、德行天下,法治社会,人人用法,和谐中华。

      3、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治精神成为全民的信仰。

      4、学法辨是非,守法践于行,宪法广宣传,社会更安宁

      5、以宪为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实施依法治国,让宪法走进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遍及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7、学法爱法维护法,知法用法行天下。

      8、依宪治国,处处政通人和;依法兴邦,人人安居乐业。

      9、古语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只有法律才能保障我们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只有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母法,也是根本大法。

    大学生更是要主动知法、学法,带头做宪法的“代言人”

      10、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11、积极学宪,懂法明理,规行矩步,一生受益;人人守法,处处和谐,更好明天,同心协力。

      12、普法人甘愿用自己的青春与汗水做法治中国的奠基石,致敬

    我们和你们一起奔跑在实现法治梦、中国梦的路上。

      13、法律知识很重要,学法懂法不可少

    学法入心底,不触高压线

    首发过生活,幸福有保障

    用*益,说话有底气

    知法守法做表率,家邻和睦安宁在,人人欢乐笑开怀。

      14、忠于宪法,服务社会。

      15、发挥宪法作用,树立宪法权威,普及宪法知识与价值,让宪法权威深入民心,人民才有法的保障,国家才能更加富强

      16、为官者依法,国泰民安;为名者依法,和谐发展;为商者依法,商机无限;为友者依法,高朋满座。

      17、知法分清荣辱,学法明辨是非,用法处理纷争,懂法不会吃亏。

    手法从我做起,护法人人有责,宣法社会更美。

      18、普法的核心在于普宪,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树立宪法权威,塑造宪法信仰。

    宪法作为最重要之法律,一定要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19、国泰于法正,民安于律清。

      20、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棵大树,宪法就是这棵大树的根基。

    宪法是法之统帅,从宪法出发,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21、学*,就是要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培养宪法意识,普及宪法知识,塑造宪法文化,使宪法更加贴*我们生活,成为生活中的规则与*惯。

      22、新时期的宪法经历了几次修正以来,更具有独特的中国特色,依法治国,保障*写入宪法,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最终的受益者,宪法保障无处不在,宪法精神无处不在

      23、宪法让我感受到国家对人民的尊重和保护,守法学法,从你我做起。

      24、宪法,乃国之根本,民之倚仗。

      25、宪法是根亦是魂,立国之本此为准,护法守法不在口,依法行事在走心。

      26、感受宪法价值,扩大宪法基础,注重宪法形象,维护宪法尊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为人民幸福生活护航

      27、法由民出,权依法使,学法辨是非,守法践于行,弘扬宪法,遵纪守法,办事依法,最好办法。

      28、学法,知法,立身守法;用法,护法,办事依法。

      29、坚守努力,接力前行,法治的力量就会生生不息,法治中国的梦想也定会实现。

      30、莫道行路难,守法路自宽。

    描写法治的句子解答可以写句子如下:.中国推行法治建设面临的两个困难:一是缺乏法治传统,二是缺乏法律信仰。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除了法律有别的上司。

    法律不能使人人*等,但是在法前人人是*等的。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阅读全文]...

2021-11-29 17:57:02
  • 法学流派与法治论文

  • 法学流派与法治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学流派与法治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现实主义法学不是一个严格意义的法学流派,而是一种法哲学倾向,或者说是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这一法学思潮强调对法学理论所提出的一切正统的假设(包括法治)保持怀疑。现实主义法学指出,法在很大程度上曾经是、现在是、而且将来永远是含混和不确定的。虽然,现实主义法学的断言存在着偏激,但是,我们如果循其思路,确实能发现传统法治存在着理论上的漏洞,我们也确实能发现法治的一些弊端,现实主义法学看清了传统法治理论中对法律认识的假定成份。

      第一,传统的法治理论要求依法办事,把法视为规则体系,强调每一法律规则其意义不仅是清楚的而且是稳定的。但大量的事实表明,用同一法律规则衡量人们的行为往往产生不同的结论。这主要是因为:逻辑明确的法律规则只是一种抽象的规则,面对纷繁复杂的事实,它的不确定性随时可以暴露出来,法官们办案时随时可掺入自己的意见。另外,面对同一个法律规则,理解它的是各种各样的法官,法官的不同经历,对法律价值的不同认识,以及理解法律时的不同心态,或者掌握不同的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的意义会有不同的阐释。所以,断言法律是确定的、稳定的只是一种幻想和神话。他们由此推定,法官无法依法判案,他们所进行的活动只能是无法司法。严格依规则办事,在法治技术层面贯彻不到底。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曾讲:“尽管法律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具有高度裨益的社会生活制度,但它像人类创建的大多数制度一样,也存在着某些弊端。如果我们对这些弊端不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完全视而不见,那么,它们就会发展为严重的操作困难。”

      第二,北欧的现实主义法学强调法律不过是一系列的事实。他们认为法学必须是以对事实和实际的联系观察为基础,而不是以对个人评价或形而上学的东西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如果循着这一思路把法治之法当成社会事实的角度来考察,我们便会发现,法治不仅存在操作技术上的呆板,而且还存在着与社会进步相比较的僵化和保守的因素。传统的法治理论认为,法律不仅应是明确的,而且也应当是稳定的,法律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法律的实际生存。所以传统法治理论不能解决稳定的法律和变动的社会事实之间的矛盾。这里的矛盾在于,“一旦法律制度设定了一种权利与义务方案,就应当尽可能避免对该制度进行不断的修改和破坏,但当业已确定的法律同一些易变的迫切的社会发展力量相冲突时,法律就必须对这种稳定政策付出代价。并且社会的变化从典型意义上看比法律的变化要快。如果我们在社会发生大的变化时仍恪守法治的原则,常常会被指责为迂腐。当然,也可能有人会说,人们不能对法律进行及时的废立改吗?但这又是一种幻想。因为这样做不仅仅会破坏法律的稳定性,而且也忘记了立法过程本身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第三,现实主义法学由于对规则持怀疑态度而主张法官创造法律,断言法律就是对法院的判决所作的预测。理所当然地,现实主义法学的这一观点受到了传统法治理论的批评。因为,在传统法治理论看来,法官只能是法律的操作者,依法判案就不能实际决定法律是什么。但是,现实主义法学的观点也完全不是无中生有,法官在判案的过程中,对法律规则的空缺结构确实存在着弥补的作用,这种弥补无疑是在对具体所要判决的案件立法(在普通法系中甚至是创立法律规则)。传统法治理论认为,制定法律规则是为了防止和反对无序状态和专制因素。但由于在法治社会中突出了法官的地位,它行使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而这些权力的运用在很多场景下超越了法定范围,所以一方面在“某些历史条件下可能会转化为强制,控制转化为压制的现实,另一方面,如果法律制度为了限制私人的权利和*的权力而规定的制衡原则变得过分严厉和僵化,那么,一些发展和实验的有益形式就会受到窒息”。这就是说,现实主义法学所揭示的法律预测说可能会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允许法官造法,就等于宣告规则统治的失败,另一方面,不承认规则的法治则可能使社会陷入混乱。

      我国,在理论上一直倡导规则的至上地位,即大多数法学论者所谈的法律至上。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事实上的悖论,它表现在:第一,从规则的角度看,法官应是法律的.适用者,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判决,但实际上,由于法律规则本身的粗疏及对法律精神和原则理解的偏差,许多案件的判决中都渗入了大量的自由裁量因素;第二,从国家权力机构的分工来看,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明确的分工。从宪法的规定来看,立法工作只能由*和常委会进行,但又通过法律的授权使得行政机关等也有了立法权。另外,虽然没有对司法机关授予立法权,但司法机关是否就真的没有创造法律的权力呢?在我国,最高司法机关虽然没有立法权,但却打着解释法律的旗帜确实没少创造法律。对这种现实,理论界有些争议,一些学者认为司法权在这时侵蚀了立法权。但我们认为,这种侵蚀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立法之不足,克服了法律之僵化。实际上,赋予各级法官在疑难案件中享有自由裁量权,恐怕也不是不可以讨论。关键是要对自由裁量权设置程序和原则,而不是掩盖这一问题。

      五、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法治———法律解释学与法治

      法律解释学,在一定程度上,它是狭义法学的代名词。它研究的对象不仅包括成文法律,而且包括法律事实。现实主义法学(或法律社会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事实进行注解的法学学派。法律解释学可以说是以法治为存在前提的。

      *代以来,随着公法和私法划分观点的增强,法律解释学逐渐朝两个方向发展。第一,从对公法的整体影响来看,法律解释学的作用很小,公法领域中的许多场景被官方意志所垄断。这一点正像许多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所看到的那样,法律无非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所以在公法被认为是法律的主要成份的国家,或者以公法为背景研究法律的学者,一般不重视法律解释学的研究,因为法律解释学如果盛行,必定会打破官方对法律意义的垄断阐释。第二,从私法的角度看,由于商品使得各种社会关系较之公法更为复杂,私法中的许多利益也较之公法离官方较远,再加上它没有像罪刑法定那样的严格法治规则的限制(许多学者认为法治就是对公权力的一种制约),以及私法中的许多原则又体现了意思自治,所以,官方没有垄断(或者很难垄断)人们对私法的阐释,三段论式的法律推理方式没有占绝对优势。这就造成了法律解释学在私法领域中的盛行。我个人认为,法律解释学是一门以阐释法律意义为目的的独立学科,虽然它具有方法论色彩,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法律的性质和内容,它对法治有独特的意义。在法律解释学基础上构建的是一种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法治。

      当然,关于法律解释学对法治的独特意义,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我们知道,法律解释学越发达,人们对法律意义的阐释越不统一,因而就会形成像波斯纳所讲的,在法律问题上只有不同,而没有正确答案,尤其是没有惟一正确答案的情况。如果这种局面出现,所谓整齐划一的法治就没有办法实现。所以,人们理想中的法治不仅没有类推,也没有解释,所有的只是法律推理(或依法办事)。但实际情况是,依法办事意义上的法治只是理想,它在常规的典型形态中还能发挥指导作用,但在疑难或复杂情形以及新生事物面前,如若强要依法办事,人们便会感到茫然。法律,尤其是成文法律不可能为我们设计好解决所有问题的现成方案。对于成文法律,只要人们在理解,理解便可能不同。如果解释哲学的这种观点能够成立,那么,法治便只能是理想而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

      德沃金认为,如果我们把法律视为明确法律和隐含法律,并对隐含法律进行法律解释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在原则上获得在法律问题上惟一正确的答案。在此基础上,德沃金指出,真正的法治是允许政治道德理由,特别是法律原则在法律推论中发挥作用的,允许这些“根据”和通常的明确法律彼此共存。只有当政治道德理由尤其是法律原则被看作法律推论,法治才是切实可行的。所以,法治不可能仅是明确规则的统治,它还包含着包括法官在内的法律解释学者的共识。德沃金运用哲学解释学的观点,所言明的解释性法律(即创造性的构建法律)为法治的理想与现实统一提供了理论基础,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尤其是德沃金在阐释法律解释技术时,不忘记用法律价值对隐含法律内容的填充,值得我们认真学*。

      在我国,现代意义上(即在哲学解释学指导下)的法律解释学还没有受到重视。过去法学所批评的注经式的法律解释学虽有人实践但却没有人从理论上进行整理,这就使得法律解释学研究一直处于较落后的状态。我们认为,我国20年的法治建设已出台了一大批成文法律,这就为法治奠定了规则意义上的法治前提。但是规则所构建的只是理想层面的应然要求,它如何与所欲调整的事实结合,却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如果我们不注意在规则与现实之间架起一座理论桥梁,规则法治中的理想就很难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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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07:43:07
  • 法治历史人物典故

  • 历史
  • 法治历史人物典故(通用5篇)

      典故一指典制和掌故;二指诗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和有来历的词语;三指具有教育意义且大众耳熟能详的公认的人物、事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历史人物典故,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唐太宗宽刑

      唐太宗李世民深谋远虑。临机果断,不拘小节,太宗凭才智勇武*定天下,刚即位时,有人建议他用权威刑罚整治天下,丞相魏征认为不可。太宗高兴地接受了魏征的意见,用宽恕仁义的政治理念治理国家,对刑罚的使用尤为慎重。太宗命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修改法律,指定了《贞观律》。他们把整顿法纪视为国家的根本,所谓“安民玄政、莫此为先”,通过立法建制,防止司法冤滥激起民变的历史重演。唐太宗力求在刑罚中,体现他的宽容和仁爱。

      唐太宗十分重视棍棒刑具与犯人施行的利弊关系。他阅览了《名堂针灸图》,发现人的五脏六腑靠*脊背,针灸时偏离了穴位就有使人死亡的危险,那么行杖使人死去时有发生也就不奇怪了,然而杖刑又是五刑中的最轻刑,如此轻刑就有令人死亡的危险,于是便下令不许用笞杖刑具击打犯人的背部。拷讯囚犯时,要求每次刑讯相隔二十天,拷讯三次为止,拷打总数不得超过二百杖。贞观四年(公元630年)颁布诏书:“罪人无得鞭背”。

      唐律在唐太宗的建议下规定:“决笞者,腿、臂分受,决杖者背、腿、臂分受,拷讯者亦同。笞一下者原背、腿分者、听。”

      唐初为减少刑罚的酷烈,又在全国颁布关于棍棒刑具和其他刑具的规定尺寸,约束使用方法。

      纵观历代封建统治者,唐太宗的“棍棒”同时是宽仁的,而且还体现了一定的人文主义关怀,这在封建专制时代是难得的。唐太宗在立法上提出的“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罚尤甚”的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曹彬缓刑

      北宋初年有一个侍中叫曹彬,对人仁爱而多宽恕,*时绝不会草率判人死刑。他在任徐州知府的时候,有个官吏犯了罪,他通过审理,判决一年后对罪犯执行杖刑。大家对他缓刑的做法不理解。曹彬说:“我听说这人刚娶了媳妇,如果立即对其执行杖刑,此女的公婆就必然认为这个媳妇不吉利而厌恶她,一天到晚打骂折磨她,使她无法生存下去。这就是我判缓刑的缘故啊。同时我还要依法办事,不能对他赦免。”大家顿生敬意,曹彬考虑问题真是细致深远呀。

      “何武断剑”

      西汉的沛县有个富翁,家中资产达二千万钱。富翁妻子先已去世,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另外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和父亲关系并不好。富翁生了重病,喊来了族人做了一份遗书:所有的财产都归女儿,只留一把宝剑给儿子,但也由女儿保存,等儿子满十五岁时再给儿子。

      后来孤儿长到十五岁时,向姐姐要这把剑,姐姐不肯给,孤儿只得向沛郡官府起诉。姐弟对簿公堂,姐姐拿出遗书来作为证据。可郡守何武看了遗书后说:“富翁是看到女儿并非善类,而女婿又贪得无厌,如果把财产交给儿子,儿子年纪太小还管不了,又怕狠心的女儿害死弟弟。所以才立遗嘱财产归女儿女婿,实际上只不过是暂时寄存而已。剑就是决断的意思,限定在儿子十五岁时交付,是估计儿子到那时足以自立,而贪心的女儿女婿也不肯还宝剑,必定要到衙门来打官司。他是寄希望于法官能够领悟他遗嘱的这层意思,或许能够作出决断。”

      于是,何武判决所有财产都归儿子。女儿女婿不服,何武喝道:“弊女恶婿,温饱十年,亦已幸矣!”

      从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个案例中何武仅凭一把宝剑就全盘推翻原

      来书面遗嘱文字所表示的意思,这样的解释是相当牵强附会而又主观武断的。然而这个案例却是*古代普遍受到推崇的典型案例。

      缇萦救父

      汉文帝四年,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切断肢体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有5个女儿。他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时,连个帮手也找不到。”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我叫淳于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给国家当差的时候,齐国的人都说他廉洁正直。现在他犯法获罪,按律当处以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

      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没入官府作奴婢,用身体来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这样,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选自司马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觇情释冤

      唐朝贞观年间,有一天,卫州版桥客栈老板张逖的妻子回娘家探亲,适巧魏州三卫杨正等三人到客栈投宿。次日五更时他们就启程赶路了。

      就在这天夜里,有人用杨正等人的腰刀把张逖杀死,而后又把腰刀插入刀鞘之中。天亮以后,客栈的伙计发现老板被杀,立即追赶杨正三人,一看到他们腰刀上沾满血污,马上把他们扭送官府。杨正等被关进监狱,受到严刑拷问,被迫承认自已犯了**的罪行。

      唐太宗对这起案件感到怀疑,派遣御史蒋常对案件进行复查。蒋常抵达卫州,把客栈中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伙计都集中起来,加以审讯,但由于人全部没有到齐,决定延期审理,把众人放回,唯独扣留一个年逾八旬的老太婆,直到傍晚才放她回家,同时派遣狱典在暗中对她加以监视。蒋常对狱典说:“如果有人找这个老太婆问话,你就把他的姓名记下来。”果然有个人跑来问老太婆:“御史大人是怎样讯问的?”一连三天都是这个人向老太婆刺探消息。蒋常获悉这一情况,决定将此人逮捕,通过审讯,此人承认与张逖的妻子通奸,因而把张逖杀死。调查结果,罪证确凿,于是杨正等三人得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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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6 08:57:28
  • 《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

  • 道德
  • 《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通用29篇)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道德与法治》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年8月17日至19日,我参加了市教育局组织的七年级道德与法治部编教材全员培训。专家的讲座以及一线优秀教师的交流与互动,让我受益良多。

      以前初中政治教材叫思想品德,现在改为道德与法治,这一变化,响应和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强化了法治教育(尤其表现在八下整册为法治专册)将依法治国理念根植于中学教育之中,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真正落实到从娃娃抓起。

      康利教授就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实施做了精彩的讲座:从课改的缺憾谈到课改的方向再谈到有关课程实施的基本思考,真正让我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与反思。下面摘录对我触动较大的与各位分享:

      其一:一个学校的产品是学生?(不,应该是课程。)

      其二:能力=?素养(素养特别考虑自我的态度,要喜欢。)这里康利教授特别强调了核心素养,并做了注解,即为*未来20~30年发展需要的品格和能力。(1个、2个,不能太多)也即创新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

      其三:“道德”在教材内容板块(心理、道德、法律、国情)中是基础,是根本,是中轴。通过精彩片段的展示,让所有参训人员印象植入大脑深处的一句话是:“问心的道德胜于问理的道德”。这是部编教材改版的一种指向,要让学生,让所有人有一种“问心”即所谓的信仰;这也是做为一名教师自身积极向上的一个突破口;也将会是今后考试的一种导向。

      其四:教材“超越知识,指向价值教育”,这是部编教材之魂。有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却又润物无声地渗透于其中。

      除此之外,实验中学杨肖利老师对七上教材的解读也甚为赞之。尤其思维导图的建构值得借鉴,不仅可也帮学生建构相对完整的知识框架,更有利于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培养。

      还有忻州市教研室高培仁老师对山西*年来中考的导向进行理性分析并给出了科学的备考方案,打破了我固有的认识,尤其表达交流上“分点式”到“组织化”的答题为我指点了迷津。

      培训虽已结束,但于我来讲学*专研才刚刚开始。只有不断专研教材才能把握教材的精髓,内化为自己的东西;才能尊重教材的价值取向,更好地落实课标,进行高效的课堂教学,达到真正育人的目标。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须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实施才能提高教育效果,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

      20xx年10月17日,我有幸在加来中心学校参加部编教材网络培训会。通过学*,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了《教师法》等重要理论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的感想: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

      在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中开设法律常识课,列入课表。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生活及教育活动,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要求各中学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发动教师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在学*了有关法律知识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3月24日,在潘南小学举行了以“提升学生思辨力”为主题的道德与法治研修活动。活动中,来自不同学校的三位老师以同课异构的方式,展现了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如何提升学生思辨力。

      这里所提到的“思辨力”,就是思考辨析能力,指通过分析、推理、判断对事物情况、类别、事理的辨别分析,它在学生学*和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后疫情时代,提升学生思辨力显得尤其重要。通过三堂课的学*,我对提升学生思辨力有了一些拙见。

      学生思辨力的提升不是通过教师的说教来实现的,传统德法课中“这样对不对”“怎样做才对”等问题模式不能让学生产生有效的思考,更不可能提升学生的思辨力。学生应该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通过独立的思考或者和同伴思维的碰撞,层层分析,辩证看待问题,来提升自己的思辨能力。教师在课堂中需要做的,就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充满矛盾冲突的情境,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投入到矛盾情境中去,通过辩证地分析和理性地思考,来剖析问题,从不同角度去看待问题。经过思考以后学生的看法不再是简单的对不对,而是能从多方面的角度出发,提出不同的观点,客观理性看待问题。在莲池学校巩革老师的课上,我就看到了这种情境的创建,让学生思考一些具体情境“算不算浪费”,引导学生克服看到用纸就觉得是浪费的思维窠臼,正确看待纸张的使用。

      问题矛盾情境的创建,往往很难预设,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堂中留心学生的发言,抓住学生回答中的关键点,展开思辨的讨论。以《我的苦与乐》这个课题为例,传统教学中只需要引导学生了解纸张的珍贵,认识到生活中各种纸张浪费现象的危害,培养学生珍惜纸张,保护环境的意识,但在“提升学生思辨力”主题的引导下,这节课在以上基础之上,还应该更加深入,让学生能更深入思考“浪费”等概念,进而对生活中各种现象加以理性辩证地对待。一些大量使用纸张的现象到底应不应该都归为浪费呢?我觉得不是的。浪费是在满足使用需求之外的无意义使用,这一点值得在课上通过引导学生进入问题情境来加以思考辨析。第三堂课上,学生回答感冒了大量使用卫生纸擦鼻涕是浪费现象,教师一带而过,没有通过这个点来展开辨析,我觉得是错失良机。可以通过这个点来把学生引入到浪费是必要使用以外的无意义使用这一概念的思考辨析上来。

      道德与法治课要想能够切实对学生的生活乃至人生有所意义,就必须要克服传统的让学生看看图,说说对不对,谈谈应该怎样做这种模式,把学生引入到更广阔的真实生活中去,在真实生活各种充满矛盾冲突的情境中,去思考,去辨析,去客观冷静分析问题。教师必须摒弃道德与法治课就是教给学生道理这个观念,而是把提升学生认知能力,尤其是思辨力作为课堂教学的重点,通过帮助学生提高能力来使学生获得知识,形成认知。

      xxx年8月23日,我有幸参加了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教科版《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是由四川成都的一位教学经验丰富且参与了新教材编写的廖洪森教授给我们讲解,讲解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块:修订新教材的目的和新旧教材之间存在哪些区别。在将*两天的培训中,我在洪老师的讲解下对新教材有了较深入的理解。可以说新教材对我们教师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通过这次培训我所获得的感想与体会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知道了新教材的编列目的、内容的设计

      培训中,洪老师主要从三个维度(区域维度、理论维度、个体维度)来阐述新教材编列的目的,使我清楚的认识到教科版《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列目的在于同世界性学校德育变革相接轨,以顺应时代的变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新教材内容的设计重点在知识、技能与能力的关系上,采取的内容编列策略是知识、技能引领,活动穿插,在学*知识、技能中来培养学生学*政治的兴趣。同时,在解决日常问题的活动过程中适时地结合学生身边的例子加以讲解,这样有助于提高课程教学的整体效果。教学内容的设计与选编符合国家对课程标准制定要求,教材内容丰富,难度适中,对有关基本知识编排和叙述,正确、合理、也符合科学性。教材中的知识点相比以前老版的《思想品德》来说较新颖、实用。通过学*,使我清楚的认识到新教材的内容是由哪些单元组成,各单元又有哪些知识点的组成,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洪老师所提供的知识框架对我们理解教材把握教材有着非常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认识到整体把握《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重要性

      整体把握新教材不仅可以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也有助于培养学生学*政治的积极性。只有让学生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才能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只有清晰地认识并把握好课程知识的主线,才能更好地将知识有机地联系起来。因此较好的整体把握政治新教材、清晰地认识并把握好教材的结构,对于一个新入门的政治教师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三、认识到应该如何掌握新教材中的重难点

      通过洪老师的经典剖析,使我认识到应该怎样突破新教材的重点难点;怎样才能深入浅出;怎样才能顺利打通学生的思维通道、掌握一定的学*要领,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怎样才能将一个个知识点贯穿于我们的日常政治教学过程中。我已经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主动学*,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新教材贵在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让学生在通俗易懂但却蕴含人生哲理的知识点中轻松愉快的提高内在的政治素养,形成科学合理的人生观,价值观。

      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在洪廖森老师精彩的讲述中令我对新教材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这将成为我在以后的教学中能够正确掌握新教材的重难点、驾驭政治课堂的宝贵经验。

      9月我有幸参加了经开区教研室组织的一二年级《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教师培训。通过这次的培训,使原来懵懵懂懂的我收获颇多,专家和老师们的讲解,为我今后的教学指明了方向,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通过老师的经典剖析,使我认识到应该怎样突破新教材的重点难点;怎样才能深入浅出;怎样才能顺利打通学生的思维通道、掌握一定的学*要领,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我已经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主动学*,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新教材贵在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让学生在通俗易懂但却蕴含人生哲理的知识点中轻松愉快的提高内在的政治素养,形成科学合理的人生观,价值观。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课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生活能力。一年级是培养行为*惯的最佳时期,作为教师,应在道德与法治课中,以培养学生优秀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惯为目标,抓细抓实,让学生在愉快的课堂氛围中学*新知识,同时让学生在活动中加强行为训练,使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主动学*,爱上学*。

      这次培训使我受益匪浅,今后在实际教学中,我们要认真、细致地解读教材,真正领悟编者的设计意图,一切要从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思维,让孩子们爱上《道德与法治》这一门课,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

      9月11日,全县小学三年级教师参加了《道德与法治》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但是我获益匪浅。虽然是网络学*,但课堂上每一位学员听得都很认真,网授专家的讲解更是声情并茂。下面我从两个方面阐述我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一、首先是思想上的转变。

      本学期我所任科目是三年级语文和《道德与法治》。说实在的,开学一周了,《道德与法治》我还没有上过这门课程,在我的思想中,一直把它当副科,感觉这门学科抽时间突击简单讲讲就行,但今天听了网络培训老师的讲课以后,我感到上好法制课是多么关键的事情啊!我们的教育恰恰缺乏的就是对孩子的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的教育啊!育人先育心,一味地抓高分,升学率,使我们的孩子失去了快乐,失去了个性的发展,也更失去了我们*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现在的孩子不知道感恩的很多,不讲诚信的很多,不文明的很多,不勤俭的很多……所有这些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我想通过这次学*,首先值得反思的就是我们的教育,特别是我们担任此科目的老师们,肩上的胆子很重,我们必须把法制课当回事,还要把它上好。

      二、树立不断学*的观念。

      在这次培训中,陶元红老师和章乐老师的讲解让我折服,与他们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我想只有不断学*才能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的需要,才能在自己的工作中游刃有余,真正地做到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再次感谢领导给的这次学*的机会!

      此次培训在专家和名师的精彩讲述中,令我对新教材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面对新教材,我们要多思考,多研究,理清教材中的明线和暗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书育人,用德浸润和温暖儿童心灵,用法呵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9月11日上午我参加了焦作市名师工作室组织的《道德与法治》培训活动。听取了郑州市中原区研究室教研员王娴老师的讲座,收益匪浅。她从理解课程、解读教材、和研究教法等三个方面进行讲解。最后还观看了他指导的获国家级奖项的课,不仅有理论的指导,还有更直观的课堂教学。让我对新编《道德与法治》教材有了一个更新的认识,从而让我懂得了怎么才更好的把握好教材,如何有效地去教,下面就谈谈几点我的学*体会。

      首先王娴老师先分析了德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德育课堂教学严重脱离儿童的现实生活。课堂教学局限于书本的世界内,回避了纷杂的现实生活,人为地造成了“纯而又纯”的教育,很多老师基本靠说教进行道德教育,学生没有良好的道德情感体验,他们所经历的书本世界无法与生活世界沟通起来。反思我之前的课堂教学,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在今后的教学中一定要和学生的生活结合起来,不能脱离孩子们的生活。

      专家又深入的分析了问题的根源所在。首先明确《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培养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这个课程具有:生活性、开放性、活动性、综合性。课程以儿童生活为基础,用“三条轴线”、“四个方面”组成课程的基本框架。其中,“健康的、安全地生活”是儿童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愉快积极地生活”是儿童生活的主调。“负责人、有爱心地生活”是儿童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要求。在课堂教学中切记不能照本宣科,教师必须能够真正的理解教材、驾驭教材,凭借教材所呈现的话题、范例来学生激活自己的思想,得出自己的结论。不能光看图说话,要切合学生的实际生活。教师要学会“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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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18:46:13
  • 弘扬法治精神名言警句

  • 名言,精神,语录
  •   法治包含两个部分,即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是两者的统一体。很多关于法治的名言警句具有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下面小编给你带来的是弘扬法治精神名言警句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弘扬法治精神名言警句(经典版)

      1) 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2) 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3) 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4) 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5)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6) 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7)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宣言》

      8)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9)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10)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1)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12)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13) 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4)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15) 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16)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17)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比较好的*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状态。——马克·吐温

      18) 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19)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20)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1)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3)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4)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5)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6)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7)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8)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9) 上帝把法律和公*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0)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11)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12)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13)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4)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15)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16)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17)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18)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19) 有两种和*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20)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1)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比较好的*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状态。——马克·吐温

      2) 法律应该是铁的,像铁锁那样。――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3) 法律必须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因为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美)《普通法》

      5) 法律不负*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沈从文

      6)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7)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和实用。——伯克

      8)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9)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10)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阅读全文]...

2022-04-01 07: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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