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的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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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有哪些

  • 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有哪些

      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有哪些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有哪些,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服务。

      第三条 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任务是:结合办案,及时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产生原因,提出对策和措施,为各级党委、人大和*当好参谋;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减少和消除产生犯罪的条件;结合办案,选择典型案例开展法律宣传。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打防并举",在自侦工作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政策教育,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实现特殊预防。

      第五条 促进发案单位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个案预防。

      第六条 加强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实现行业预防。

      第七条 从根本上推进法制的完善,体制的改革,管理机制的健全,实现标本兼治。

      第八条 深入开展法律咨询与法律宣传,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犯罪预防;开展群防群治,实现一般预防。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九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制。由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由反贪局负责人、法纪科负责人及上述二科的内勤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小组,专门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法

      第十条 结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对个案、类案及犯罪的行业特点的综合调研,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发展变化的情况、规律,找准源头问题,搞好犯罪预测,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第十一条 加强同纪检、*门的横向联系,配合纪检、*门的检查、监察,并讲究方法,形成预防合力,有效地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一些部门、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灵活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查原因、定制度、抓措施,督促其整改,堵塞漏洞。

      第十三条 通过办理经济、法纪案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

      (一) 漏洞突出;疏于防范,需要认真整改的;

      (二) 管理混乱,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隙,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

      (三) 法制教育差,屡次发案而需汲取教训的;

      (四) 对违法犯罪分子庇护、知情不举,或以说情及其他形式干扰办案;影响法律正确实施,尚未达到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而需党纪、政纪处理的;

      (五) 企事业单位以不正常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给公民、集体或国家造成损失,需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对于其他一般性问题,可以口头提出检察建议。

      第十四条 认真做好"三机关一部门"和金融、房地产、基建系统等热点区域和行业的预防工作。要做到"同步预防、关口前移、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 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 反贪、法纪部门要协同控申举报、起诉等部门,利用法律咨询日、检察长接待日以及新闻媒介等多种载体;扩大宣传面。

      (二) 派员到辖区内各行政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图片巡回展,使反腐倡廉观念深入人心。

      (三) 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上法制课;举办法律讲座,送法律上门,寓预防于教育之中,提高人民群众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 有重点地选择辖区内几家国有企业,建立联络制度,了解国企改革进程,并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本项目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制度

      (一)建立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实行项目部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二)建立完善项目部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上级纪检*门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五)加强对设备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纪检室审查备案。

      (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收支、收费价格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七)坚持项目部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施工;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八)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电力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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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4 00:54:39
  • 预防犯罪工作五项制度

  • 工作
  • 预防犯罪工作五项制度

      一、犯罪的危害性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危害人民民主*的*,即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基础。例如危害*罪;

      2.危害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即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如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3.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如**、伤害罪等;

      4.破坏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例如妨害公务罪、制造、贩卖毒品罪等。

      二、预防犯罪工作五项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防犯罪工作五项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形势分析制度。学院每学期、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预防犯罪工作形势分析,形势变化、季节变换、任务变动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及时进行分析,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随机进行分析。重点分析所属人员的思想状况、诱发犯罪的因素、突出的倾向性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预测学院可能发生的案件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督促抓好落实。

      2、安全检查制度。学院每学期、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预防犯罪工作检查;执行重大任务或者开展重大活动,随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预防犯罪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各类案件隐患,指导部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骨干工作制度。党支部应当每月听取一次思想工作骨干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讲评,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要求。学院各单位每半年,应当对思想工作骨干进行一次考察和培训。

      4、情况报告制度。学院每学期、各单位每季度,结合形势分析,向上级报告预防犯罪工作情况;重大任务、重大活动结束后应当专题报告。

      本单位发生犯罪案件和严重政治问题后,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不得拖延、隐瞒或者虚假报告;发生特大、重大案件,必须立即报告,并在侦查终结后一个月内,将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逐级上报。对没有明确规定、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置时,可以边处置边请示报告。

      对学院发生的各类案件和严重政治性问题,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披露。确需公开发布信息的,必须报政治部批准。

      5、军地协作制度。各单位应当加强与地方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参加驻地*安建设活动,建立完善军地隐蔽斗争协作、互涉案件侦办、民警*防联治、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共同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犯罪及其他犯罪。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分工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六条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指导,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章职责和措施

      第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制定、实施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开展内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加强对隶属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采购等重点岗位、环节的监督与管理;

      (四)建立、完善任职和公务回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五)实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按职责查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第八条国家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二)建立健全廉洁准入、失信惩罚制度,促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三)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网上招生等技术预防系统;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对*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依法实行招标;招标时可以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

      (六)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行政层级监督,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七)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

      (八)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第九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决策、分配、财务、工程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度;

      (二)建立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运作、物资采购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完善职工*和监事会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四)加强对人事、财务、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得任用、聘任不具有法律规定资格的人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第十条检察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指导、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

      (一)依法查处职务犯罪;

      (二)收集、分析、处理职务犯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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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10:47:23
  • 预防犯罪的措施

  • 预防犯罪的措施

      预防犯罪的措施分类

      1、一般预防。指通过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加强条件性防范措施,减少犯罪的机遇和条件等。

      2、特殊预防。指采取特殊手段来预防犯罪,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监禁和改造,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通过死刑的适用,从肉体上消灭罪大恶极的罪犯,彻底消除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通过无期徒刑的适用,将罪犯与社会终身隔离,剥夺其在社会上重新违法犯罪的条件;通过有期徒刑的适用和教育改造,使犯罪人亲身体验到刑罚的痛苦,使犯罪人自觉地消除重新违法犯罪的念头。

      3、微观预防,指设置各种防线,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和重新犯罪。通过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方式减少犯罪的发生。

      预防犯罪的措施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措施,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你知道怎样写措施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防犯罪措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措施,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你知道怎样写措施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防犯罪措施,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党委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嘉电局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服务。

      第三条 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任务是:结合办案,及时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产生原因,提出对策和措施,为各级党委、人大和*当好参谋;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减少和消除产生犯罪的条件;结合办案,选择典型案例开展法律宣传。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打防并举",在自侦工作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政策教育,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实现特殊预防。

      第五条 促进发案单位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个案预防。

      第六条 加强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实现行业预防。

      第七条 从根本上推进法制的完善,体制的改革,管理机制的健全,实现标本兼治。

      第八条 深入开展法律咨询与法律宣传,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犯罪预防;开展群防群治,实现一般预防。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九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制。由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由反贪局负责人、法纪科负责人及上述二科的内勤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小组,专门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工作方法

      第十条 结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对个案、类案及犯罪的行业特点的综合调研,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发展变化的情况、规律,找准源头问题,搞好犯罪预测,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第十一条 加强同纪检、*门的横向联系,配合纪检、*门的检查、监察,并讲究方法,形成预防合力,有效地防患于未然。

      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一些部门、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灵活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查原因、定制度、抓措施,督促其整改,堵塞漏洞。

      第十三条 通过办理经济、法纪案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

      (一) 漏洞突出;疏于防范,需要认真整改的;

      (二) 管理混乱,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隙,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

      (三) 法制教育差,屡次发案而需汲取教训的;

      (四) 对违法犯罪分子庇护、知情不举,或以说情及其他形式干扰办案;影响法律正确实施,尚未达到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而需党纪、政纪处理的;

      (五) 企事业单位以不正常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给公民、集体或国家造成损失,需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对于其他一般性问题,可以口头提出检察建议。

      第十四条 认真做好"三机关一部门"和金融、房地产、基建系统等热点区域和行业的预防工作。要做到"同步预防、关口前移、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 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 反贪、法纪部门要协同控申举报、起诉等部门,利用法律咨询日、检察长接待日以及新闻媒介等多种载体;扩大宣传面。

      (二) 派员到辖区内各行政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图片巡回展,使反腐倡廉观念深入人心。

      (三) 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上法制课;举办法律讲座,送法律上门,寓预防于教育之中,提高人民群众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 有重点地选择辖区内几家国有企业,建立联络制度,了解国企改革进程,并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服务。

      一、 思想教育

      1.各单位应当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预防犯罪工作的中心环节,教育引导所属人员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预防犯罪的思想基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职工,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职工,坚持用先进的思想文化占领学院阵地,坚决抵制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和各种错误思潮、腐朽思想文化对学院的侵蚀影响,保持教职工政治坚定和思想道德纯洁。

      2.各单位应当根据敌情社情动态,开展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教育,增强所属人员的*和军事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3.各单位应当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条令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性法制教育活动,增强所属人员的法纪观念。

      4.各单位应当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下列政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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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10:23:12
  • 学*《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心得体会

  • 学*
  • 学*《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心得体会

      在*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工作生活状态。一起来学*心得体会是如何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而我们的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未成年人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未成年人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我们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认真的学*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犯罪者可以说是社会大环境的“牺牲品”,是社会的消极方面在孩子们身上的体现。说是“牺牲品”,就是指未成年人犯罪的根在社会,毁在孩子。这也是让家长、让社会、各级党政痛心、焦虑的关键所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键做好以下几点:

      一、学*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我们每位教师都要认真的上好法制课。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

      一是注意根据我们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有效利用形式,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我们要利用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法制教育的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三、重视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要重视家庭教育。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违法犯罪,绝大多数都同他们的家庭教育不良有密切关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惯,给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应当努力做好“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

      总之,我们教师要以朋友的身份谆谆教导,或以同龄人的事例现身说法,在细致的心理交流活动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树立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从小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是我们小学教师面对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此时的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外,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 那么如何面对未成年人身上发生的问题呢?对此我认真的学*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后感触颇深:

      (一)分层教育,上好法制课。

      要利用班会课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

      一是注意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己要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法制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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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13:44:53
  • 诗名含有罪字的古诗词 名字含罪字的诗词

  • 罪出

    赵孟頫〔元代〕

    在山为远志,出山为小草。古语巳云然,见事苦不早。

    *生独往愿,丘壑寄怀抱。图书时自娱,野性期自保。

    谁令堕尘网,宛转受缠绕。昔为水上鸥,今如笼中鸟。

    哀鸣谁复顾,毛羽日摧槁。向非亲友赠,蔬食常不饱。

    病妻抱弱子,远去万里道。骨肉生别离,丘垄谁为扫。

    愁深无一语,目断南云杳。恸哭悲风来,如何诉穹昊。

    罪所留系,每夜闻长洲军笛声

    刘长卿〔唐代〕

    白日浮云闭不开,黄沙谁问冶长猜。

    只怜横笛关山月,知处愁人夜夜来。

    读七月二十五日行在所发罪己诏书泣赋

    黄遵宪〔清代〕

    读诏人人泣数行,脍躬不德股肱良。三年久已祈群望,此罪明知在万方。

    表里山河故无害,转旋日月定重光。婆娑风尾亲批诺,遥想天颜惨不扬。

    读《史记》四十首 其一 罪地脉

    张晋〔清代〕

    蒙恬筑长城,连连万余里。邀功暴黔首,阿意悦天子。

    堑山湮谷不可罢,役夫半死长城下。三世为将,道家所忌。

    何况秦人实寡恩,有罪无罪胡足计。蒙毅还祷,帝载辒凉。

    二世既立,扶苏已亡。将军握兵三十万,秦人杀之如刲羊。

    吁嗟乎!蒙氏诛高高未死,怨毒于人真甚矣。恬守边,高侍侧。

    恬不诛,高不释,此事如何罪地脉。

    罪所上御史惟则

    刘长卿〔唐代〕

    误因微禄滞南昌,幽系圜扉昼夜长。黄鹤翅垂同燕雀,

    青松心在任风霜。斗间谁与看冤气,盆下无由见太阳。

    贤达不能同感激,更于何处问苍苍。

    罪所送苗员外上都

    卢纶〔唐代〕

    谋身当议罪,宁遣友朋闻。祸*防难及,愁长事未分。

    寂寥惊远语,幽闭望归云。亲戚如相见,唯应泣向君。

    去岁自刑部侍郎以罪贬潮州刺史乘驿赴任…留题驿梁

    韩愈〔唐代〕

    数条藤束木皮棺,草殡荒山白骨寒。惊恐入心身已病,

    扶舁沿路众知难。绕坟不暇号三匝,设祭惟闻饭一盘。

    致汝无辜由我罪,百年惭痛泪阑干。

    罪松

    孟郊〔唐代〕

    虽为青松姿,霜风何所宜。二月天下树,绿于青松枝。

    勿谓贤者喻,勿谓愚者规。伊吕代封爵,夷齐终身饥。

    彼曲既在斯,我正实在兹。泾流合渭流,清浊各自持。

    天令设四时,荣衰有常期。荣合随时荣,衰合随时衰。

    天令既不从,甚不敬天时。松乃不臣木,青青独何为。

    罪所留系寄张十四

    刘长卿〔唐代〕

    不见君来久,冤深意未传。冶长空得罪,夷甫岂言钱。

    直道天何在,愁容镜亦怜。因书欲自诉,无泪可潸然。

    读罪已诏

    杨万里〔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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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18:30:15
  • 这哪算犯罪呀

  •   这哪算犯罪呀

      

      这里,没有磷火

      犯罪更能证明没有犯罪

      狡黠的笑在这里。

      这里,一切安静

      证明恐怖的死寂。夜晚,

      散发着秃鹫食腐气味。这哪算犯罪呀!

      这里,是这里。一座黑色的城池

      城门通向黑道市中心。建筑材料

      涂着白骨死光,挂着黑色非法组织合法的暴力教旗

      正在焚烧天上

      正在狡诈的笑:这里没有犯罪的不合法。

      这里,我的声音

      与崖壁内

      的沉音,回旋加速,坠入幽冷山谷阐述。

      仿佛,仿佛。这里,全是肋骨磷火

      是所有森林的大火

      是所有血海的大火

      是所有血色太阳滴入眼睛的火

      是所有死去的光复活出来的复仇烈焰大火。

      我吞掉,那最后的

      最后的一滴眼泪里的忍受,向着天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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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19:28:42
  •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那么犯罪的客观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务犯罪的概念

      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当然,刑法还规定了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特殊情形,笔者在这暂且介绍最常见的两种受贿情形,即主动索贿与被动受贿。

      客观条件:

      所谓主动索贿,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主动索取他人财物。这种情形要想构成受贿罪,在客观方面应当具备以下两点:第一,行为人必须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的情节,具体就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比如后勤部门负责人利用其所拥有的采购权、调配权等。但如果利用的是自己的亲属关系或者私人关系,则一般不应当认定为受贿。第二,行为人必须存在索取财物的情节,也即行为人主动明示或暗示行贿人向自己行贿,而对于行贿的财物形式是现金还是实物、行贿的对象是本人还是指定的第三人,则在所不问。

      应当注意的是,在主动索贿时,刑法并不要求受贿人一定要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只要具备上述两点,一般即可认定客观方面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因此,在一些商人不堪官员频繁索贿而检举告发的案例中,受贿官员通常会被定性触犯受贿罪。

      而所谓被动受贿,一般是指行贿人主动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而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的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在这种情形下,受贿罪的客观方面除了仍需具有“利用职务便利”的情节外,尚需满足“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两个构成要件。

      其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说明,构成被动受贿的犯罪对象必须既是“非法”的,又是“财物”属性。强调“非法”,是要将受贿罪中的贿赂与正常商业往来中的折扣、让利等加以区别,通常受贿罪中的贿赂会以佣金、信息费、顾问费等形式加以掩盖,笔者认为区分关键在于是否明示及入账。强调“财物”属性,则是要将索贿受贿的标的严格限定为具有价值的可以管理的有体物、无体物及财产性利益。虽然现在各类非财产性利益、性贿赂等新的行贿形式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但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仍应当对受贿罪的处罚范围严格限定,不可随意入罪。

      此外,在收受财物的时间问题上,一般应为在职时收受贿赂。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因此如果在职时约定利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在离退休后收受受贿,则同样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任期间没有与行贿人约定事后行贿,那么行贿人基于“感恩”、“答谢”等目的无偿提供给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现阶段并不能认定为受贿。

      而“为他人谋取利益”则是被动受贿区别于主动索贿的关键。简单的说,也就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但没有利用职务关系为他人谋取利益,那么就不能构成受贿罪。在司法实务中,判断是否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要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明示或暗示地对当事人作出允诺,至于行贿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最终有无谋取利益等因素,则并不影响定罪。因此,检察机关若想证明被告人构成被动受贿,至少要证明国家工作人员有对行贿人做出过谋取利益的允诺,否则很难认定其触犯受贿罪。

      谈及受贿罪中的允诺,或许有的被告人在法庭上会辩称自己只是假意应承,并没有在实际职务行为中为其提供便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所谓虚假允诺的情形。对此,从刑法理论上宜做区别对待,主要考察虚假允诺的发生时间、允诺内容与其职务的关联程度以及是否客观形成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约定等因素,但虚假允诺毕竟没有造成社会公共秩序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因此虚假允诺构成受贿罪应当从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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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22:36:49
  • 犯罪心理书籍

  • 书籍,心理,修养
  • 犯罪心理书籍

      犯罪心理学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心理学的一个小小的分支,几十年来开设这个专业的学校在国际上也屈指可数。如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犯罪心理书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鸟人》最*刚看完的一本,完成符合你的要求,简介:英国伦敦格林威治,地区刑侦局重案组的刑警凌晨来到了犯罪现场。五具尸体横陈在“千禧巨蛋”旁边的荒地上,死者全都是年轻女孩。法医随之对尸体进行尸检后发现:每一具尸体的胸膛里都被缝进了一只小鸟,而且是一只活的小鸟;每一具尸体都没有遭受过侵犯的痕迹。除了一人以外,其他四位死者生前甚至没有进行过挣扎与反抗。从胸部的缝合技术看,如果凶手没有较高的外科手术功底,绝不可能缝合得这么“漂亮”。令警探们更加匪夷所思的是:死者全身上下找不到致死的伤口,凶手到底用什么方式杀死了这些年轻的女孩?为什么要把一只活生生的小鸟缝进胸膛?这成为重案组百思不解的谜。

      年轻的刑警杰克·卡弗里把调查深入到案发现场附*的一个酒吧和一家医院,从调查中发现,死者都是酒吧的舞女,都吸毒。犯罪嫌疑人哈特怀德出身富豪之家,从小却在怪诞的家庭中成长……当警察锁定哈特怀德时,他却跳河自杀了。这让惶恐的民众得到了巨大的心理安慰,警察也认为案子至此告破。但是,新的尸体又出现了。故事才刚刚开始,鸟人“振作”之后真正上场了……


      1、《罪犯心理学》

      杨威主编《罪犯心理学》是为司法*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学*罪犯心理学知识而编写的一本应用性教材。

      2、《犯罪心理学 》

      梅传强主编。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20xx年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使用。

      3、 《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李玫瑾著。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等。

      4、《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系列》

      (美)巴特尔等著,杨波,李林等译。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 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和参考。

      5、《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美)特维著,李玫瑾等译。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6、《疑嫌画像—FBI心理分析官对异常**者调查手记之一》

      作者: 罗伯 K 雷勒斯 / 汤姆 沙其曼。心理画像技术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既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而描绘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的特征的一种新的刑侦技术手段。

      罗伯 K 雷勒斯,以前为美国军方工作,后进入FBI,第一个把心理分析运用到捕获罪犯上,BAU前身主管,CM里有很多作者的影子,有些直接是作者经历的复制。

      1、《犯罪心理学》(美)巴特尔 等著,杨波,李林 等译 *轻工业出版社

      2、《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罗大华 主编 *政法大学出版社

      3、《犯罪心理学》熊云武 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4、《犯罪心理学》梅传强 主编 法律出版社

      5、《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美)特维 著,李玫瑾 等译 *大学出版社

      6、《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张明 主编 科学出版社

      7、《解读心理学与犯罪透视理论与实践》(英)马吉尔 著,张广宇 等译 *人民*大学出版社

      8、《歧路人生:犯罪心理专家评大案 》胡杰 著 群众出版社

      9、《犯罪重建 》(美)奇泽姆,(美)特维 编著,刘静坤 译 *人民*大学出版社

      10、《犯罪动机与人格 》刘建清 著 *政法大学出版社

      11、《犯罪人特征剖析 》(英)艾思沃斯(Ainsworth,P.B. 著,赵桂芬译 *轻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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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1 23:45:25
  • 含有预字的古诗词 带预字的诗词名句

  • 愿月常圆,休要暂时缺。——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客心争日月,来往预期程。——张说《蜀道后期》

    预拂青山一片石,与君连日醉壶觞。——李白《早春寄王汉阳》

    野客预知农事好,三冬瑞雪未全消。——戴复古《除夜》

    不忍抬头,羞见旧时月。——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预愁明日相思处,匹马千山与万山。——李嘉祐《夜宴南陵留别》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曹翰《内宴奉诏作》

    南内墙东御路旁,预知春色柳丝黄。——温庭筠《杨柳八首·其二》

    预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觉陈。——赵翼《论诗五首》

    几人曾预南薰曲,终古苍梧哭翠华。——李商隐《咏史二首·其二》

    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李白《长干行二首》

    好灯争奈人心别。——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汉酺闻奏钧天乐,愿得风吹到夜郎。——李白《流夜郎闻酺不预》

    北阙圣人歌太康,南冠君子窜遐荒。——李白《流夜郎闻酺不预》

    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 淬之。——刘向 编《荆轲刺秦王》

    老子岂无经世术,诗人不预*戎策。——史达祖《满江红·九月二十一日出京怀古》

    芳名未泯,檐前鹦鹉犹呼;艳质将亡,槛外海棠预萎。——曹雪芹《芙蓉女儿诔》

    备预不虞,古之善教;安不忘危,圣人常诫。——《晋书·列传·第二十二章》

    抑尝思之:张公远矣,其一时之事,虽唐之治乱所以分者,顾亦何预于后之人?——朱熹《江陵府曲江楼记》

    州县吏春秋帅其属释奠于其堂,而学士者或不预焉。——王安石《慈溪县学记》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干宝《李寄斩蛇》

    且夫天道回旋,生民预焉。——庾信《哀江南赋》

    马武无预于甲兵,冯唐不论于将帅。——庾信《哀江南赋》

    夷虏从来性虎狼,不虞预备庸何伤。——李清照《上枢密韩肖胄诗二首·其一》

    〔滚绣球〕且说一季中事例钱,开作时各自与,库子每随高低预先除去,军百户十锭无虚。——刘时中《端正好·上高监司》

    预想此时应更好,莫移墙下一株梅。——张镃《竹轩诗兴》

    又袁术僭号于九江,下皆称臣,名门曰建号门,衣被皆为天子之制,两妇预争为皇后。——曹操《述志令》

    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曰:何预我耶?——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一恶少虎视眈眈曰:何预尔事?——佚名《义士赵良》

    洞庭君夫人别宴毅于潜景殿,男女仆妾等悉出预会。——李朝威《柳毅传》

    人前不敢分明说。——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预恐狂夫折,迎牵逸客迷。——温庭筠《原隰荑绿柳》

    天子预开麟阁待,只今谁数贰师功。——岑参《凯歌六首》

    曾预汉庭三独坐,府中谁敢伴飞觥。——晏殊《送凌侍郎还宣州》

    今年华市灯罗列。——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行行指月行行说。——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看灯记得年时节。——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无言哽噎。——赵佶《醉落魄·预赏景龙门追悼明节皇后》

    变化故而相诡兮,孰云预其终始!——班固《幽通赋》

    天不可预虑兮,道不可预谋;迟速有命兮,焉识其时。——贾谊《鵩鸟赋》

    预想前秋别,离居梦棹歌。——李商隐《荷花》

    朝廷衮职虽多预,天下军储不自供。——杜甫《诸将五首》

    预恐樽中尽,更起为君谋。——杜甫《夏日李公见访》

    身在远藩无所预,心怀百忧复千虑。——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

    百人会中身不预,五侯门前心不能。——王维《不遇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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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6 10:13:07
  • 劝人不要犯罪唯美句子

  • 唯美,个性
  • 劝人不要犯罪的句子

    一切罪恶最后都要回到自身,若要幸福,必修行修心。

    若有委屈,通过正当途径。

    不可一时糊涂误终生。

    人都是不完全的,我们应该仰望主耶稣。

    有一句话说:看别人要跌到,看自己要灰心,仰望神才得胜

    劝说同学的话:XXX,你这样沉迷网络游戏是不好的,这样既会损害你的眼睛,又会失去身边的朋友,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啊

    我劝你还是别在沉迷网络游戏了。

    你也看过关于沉迷网络游戏而走上犯罪道路,铤而走险的新闻吧

    为了你自己着想,不要再沉迷下去了。

    希望LZ能给我个最佳答案

    可以读诵传统文化经典,如《孝经》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鸷文》圣帝君觉世真经》《玉历宝钞》杀放生》《邪淫果报冥罚淫律》《自杀是灾难的开始》《自杀以后的真相》等。

    自杀也是犯了杀生戒,即使如愿自杀成功,死了以后仍免不了要受杀生的业报。

    杀生乃天地所不容之罪,即使阎王老爷也不会给您好脸色看,所谓“有何面目见江东父老”,自杀者有什么面目见人?所以,自杀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死,不是痛苦的结束,死并不能“一了百了”,生命是随著个人的善恶业报而一再相续不断的。

    其实一个人之所以想要自杀,大都是因为觉得“活得很苦”。

    为什么会苦?不外乎太自私、太为自己著想,没有能力应付外来的压力。

    一个人如果天天只想“我”,我想、我要、我爱,就会感到生命很有限;一个人要爱大自然,这么美好的山河大地,为什么你要离开呢?一个人要爱国家、社会、众生,这么有成就的社会,你何以不爱他就想离开呢?你能想到家人、朋友,他们不是都爱过你、帮助过你吗?你何以忍心离开大家呢?谈到生死,其实一般人还是“宁在世上挨,也不要土里埋”,不过也有很多人因为生活、事业、功课、感情等压力过大,或因信仰偏差,乃至受了气、有了委屈,一时忍耐不了而走上自杀之途。

    不管自杀的原因为何,归纳起来不外乎:第一、不明白生命的意义;第二、没有解决问题的勇气,遇事逃避;第三、不懂得自己的生命与别人的因缘关系;第四、不知道自杀、*都是同样的罪业。

    反对任何戕害生命的作法,而主张应该在有生之年,发辉生命的光与热,以奉献一己、服务大众来扩大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延续生命的希望与未来,这才是正当的信仰之道,也才是我们面对人生应有的正确态度。

      总说一句,萌生自杀念头的人,必定是自私,必定是无能、无力、无明,不懂得制造欢乐,不知道营造和人的同体共生,缺少对生命的认识。

    生命的意义是生生不息的,这才叫生命。

    自杀者因为没有看到“生”,只想到“死”,所以他活著,念头里只有自私、灰色、暗淡;他看不到光明、看不到美丽,所以死的阴影就笼罩他,死的魔手就掌握他,因此稍有一些精神恍惚、意志不坚的时候,死亡的绳索就会*他、束缚他。

    生命的意义在于服务大众、在于成就别人;每个人活著不能只想到自己的利益,要想到奉献是生命的意义、服务是生命的意义、对社会的责任是生命的意义、造福大众是生命的意义。

    一个人能建立对自我的责任感、对家庭的责任感、对亲人的责任感、对自己所受恩惠的人,如父母、师长等,你还没有报恩,责任未了,如何能一死了之呢?人到世间投胎为人,都是带业而来;现世所受的顺逆、好坏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为造作的结果,应该直下承担,才能随缘消业。

    如果遇到困难、苦厄,就以自杀来逃避,不但不能消业,而且更造恶业;如此旧业未消,又造新业,人生如何能解脱?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杀并不能解决问题!自杀只有增加问题,甚至只会增加痛苦。

    比方说,我自杀了,即刻就会带给我的家人、朋友、亲戚、同学,乃至认识我的人无比的痛苦,有时还会把一些未了的责任加诸给他们,增加他们的负担。

    再说,国家栽培我、大众成就我,正当能为社会服务的时候,却因故自杀死了,这就是社会成本的浪费。

    因此,一个人的自杀,不但造成社会的损失,并且拖累了许多人,辜负许多关心我、爱护我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再者,自杀也会留下很多的后遗症。

    自杀得无量罪,自杀不是解决办法的途径,是愚昧之举,若自杀的当下,其后遗症是不堪设想的,不可收拾的。

    破解自杀 的密咒:‘什么咒子?’‘大千世界,无挂无碍。

    自去自来,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  这个咒子很灵哦!我碰到过几个人,告诉我心里烦闷想自杀,我叫他赶快念。

    嘿!灵得很!一念就没事。

    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

    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

    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

    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

    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 人身难得啊! 不要有点什麼不如意,不顺心,不快乐就寻死! 不可以! 就算再怎样难走,也要抬头挺胸的走下去,把今生该还的债还完才能走! 要不又要等到来生,还背了更多的债! 这是何苦呢?自杀后会比现在人间痛苦千万倍! 不骗你! 自杀者在灵界可是活在刑场里一样! 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又不能! 每天就是生生死死,不休止的!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

    (以弗所书 4:26-27 和合本)

    1) 感情,不是一朝一夕而至,也不是一时一刻就能去。

    人心,都是渐渐走远的;感情,都是慢慢变淡的。

    有多少人的离去,是不被在意;有多少情的放弃,是不被珍惜。

    主动,换不来心动;在乎,得不到看重。

    眼里没你的人,你何必放心里;情里没你的份,你何苦一往情深。

      2) 心灵如土地,这块地,无论是肥沃还是贫瘠,总不会闲着,总会长出一些东西。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灵是诚实的,从不会欺骗人,你种什么,它就收获什么。

    你栽的是花,她就开花,你种的是庄稼,她就收获粮食。

    你若懒散,不去打理它,它就生长杂草和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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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 2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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