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关于古诗与法律的关系的文字专题页,提供各类与古诗与法律的关系相关的句子数据。我们整理了与古诗与法律的关系相关的大量文字资料,以各种维度呈现供您参考。如果古诗与法律的关系未能满足您的需求,请善用搜索找到更适合的句子语录。

句子(585) 语录(75) 说说(102) 名言(67) 诗词(148) 祝福(2) 心语(1)

  •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 法律,劳动,公司
  •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欢迎阅览。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1)劳动者享有*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不同的划分标准: 劳动者的职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最重要的)。

      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可分为:

      (1)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法律关系。

      (2)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法律关系。

      (3)劳动者个体经营单位劳动法律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

      (6)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属于经济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

      (2)劳动关系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实现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内;

      (3)劳动关系内容是劳动,双方形成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法定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必须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联系是: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

      1)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只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

      2)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3)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就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及事件。

    [阅读全文]...

2022-07-15 17:53:39
  • 浅谈法律与自由的关系论文

  • 法律,自由
  • 浅谈法律与自由的关系论文

      在各领域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浅谈法律与自由的关系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无疑会在无形当中给人们的言行举止增加一种限制和束缚。但是,法律是不是为了限制自由而生的呢?显然不是。我们都知道法律在限制一些自由的情况下保护另外一些自由。换言之,法律对自由的限制源于更好的保护自由的初衷。而自由正是在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下更好的实现。法律与自由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律在限制自由的前提下保证自由更好地行使。自由也在自身的发展中催生了法律。法律与自由是辩证统一的。

      【关键词】法律;自由;权利;义务

      一、法律及自由的界定

      (一)何为法律

      什么是法律?我们知道法律是一种社会活动的规则。这种规则是有社会普遍认可的国家确立的部门制定出来并被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中规定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同时因为法律被人们普遍认可,所以其也具有普遍约束力。而这种模式正是为人们的自由所规定的限制。我们这儿的法律不仅仅包括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律,还包括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普通法。

      (二)自由的界定

      鉴于对自由认识的发展历程,我们认为给自由一个确切的定义是十分困难的,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但是我们会试着更准确的把握自由的精髓内涵。我们认为自由,既是满足自身;又可以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状态。自古以来人们就不断地试图对自由加以界定和概括,但是自由的概念一直在不断变化。自由的概念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同的人对自由的概念与作用也有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每一次对于自由概念的新认识,都带动人们观念的变化和思潮的转变。当然不同的关于自由的概念的认识也会给人们更好的认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带来不同的影响。我们想更好的认识和论述法律与自由的关系无疑也必须首先进一步理解自由的概念。

      在英语中自由用“Freedom”表示,其含义是不受任何羁束,自然生活和获得**。我们所要探讨的自由是指不受束缚的思想和行为状态,即包括思想自由和行为自由。自由从分类上来讲,既有感性自由又有理性自由;有积极自由也有消极自由;有形式自由也有实质自由;有思想自由也有行为自由。就法律来讲,法律中所涉及的自由主要指人们的行为自由,因为法律不能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准确的判断,只能通过个体的行为推测其思想的内容。换句话说,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其实是法律与行为自由的关系。思想自由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中。

      二、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一)从法的本质看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法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能直接成为法律。必须有国家制定和认可。也只有国家才能够制定限制自由的法律。而经过国家制定的法律可以相对容易的取得普遍遵守,因而产生普遍约束力。法律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被人们普遍遵守。具有普遍约束力不代表法会被所有人自觉的遵守,对于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形,国家采取强制力保障其遵守。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社会生活有序*稳的运转,由此法具有其社会属性。

      (二)从法的特征看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规范必定有其规范性。比如法律的模式规范。法律为人们提供一种行为模式,告诉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有怎样的规范,违反该规范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这也是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种模式限制,让人们知道,违反这种模式会产生怎样的不利后果。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结果有着比较准确的预期。一个人想做什么样的行为,在有着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他必定会考虑该行为实施后会产生的后果。对比不同的行为后果,他也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行为进行社会活动。法律所规定的这种行为模式并不是针对某些人或者个别人的,而是对于在这个社会环境下生活的人们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包括:授权性规范是指行为人可以这样行为;命令性规范是指行为人必须这样行为;禁止性规范则是指不许这样行为。授权性规范比如公民有言论自由。

      (三)法律本身对自由的限制——义务

      法律规范中规定了一些行为人必须为或者不为的行为,这也是法律为约束行为人而设置的义务。义务,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不图回报的价值付出。法律上所讲的义务就是指行为人与其拥有的权利相对应的责任,是法律规范对公民或者法人的行为规范做出一些行为上的约束。

      义务是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这种约束就是对自由的制约。这种义务源于法律规定,因此也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或者说,打破了法律对个体自由的限制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法律设定义务,既是对自由的限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是对自由的保护。社会是由无数不同的个体组成的,按照人人生来*等自由的观点来讲,每个个体都应该享有自己的自由。但是这个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对此个体自由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恰恰是对另一个体的自由的保护。设定义务是告诉人们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时,不能侵犯他人同样的自由权。就个体而言,法律所设定的义务无疑是对自由的最大限制。

      (四)法律对自由的保障——权利

      本文中所讲的权利是指法律术语中的权利。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法律在赋予人们这种权能或者利益的时候,其实就是对人们自由的一种保护。是不是说法律想更多地限制人们的自由呢?显然不是的。从法律中的权利义务也可以看出来,法律实际上正是通过义务这种方式保护更多人的权利。对于个体而言,在一方面设置了义务,往往表明个体如果继续在该方面行使自由,后果会是对其他个体的自由造成损害。如果没有义务的存在,个体如果行使自由过度,从而导致对其他个体自由的侵犯,对整个社会来说这都是得不偿失的,义务这是牺牲大部分人的自由满足个体的自由。对其他个体来讲这也是不公*的'。

      正如网络上的言论自由。作为言论自由的表现方式之一,比如微博显然也是一种自由的表达形式。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这正是一种自由。通过微博这种网络*台表达自己的声音本来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是是不是说在微博上的言论自由不受限制呢?显然不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新闻曝光很多起微博造谣事件。就是有一些微博注册用户为了博取人们的关注,无中生有,编造一些谎话欺骗网民。更有者因为微博造谣对他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的困扰,侵犯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显然不能听之任之。因为法律在赋予人们自由的权利的时候,相应的也附带着对应的义务,即自由主体在行使自由权利时,不能侵害其他权利主体的自由权利,否则,就会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由此产生不利于其本人的责任。

      (五)从自由到法律

      我们知道法律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慢慢形成的。在人类社会历程中,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但是自由对于每个人来说确实生来具有,而且人人*等享有的。在最早期的人类社会,也许还没有法律和自由的意识,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其存在。从最原始的自然法则,到后来慢慢形成的人类社会的法律规则。即使没有自由一词的出现,人们依然切切实实的享有着自由,比如存活自由,最初每个个体都是*等的在最初没有法律规则的条件下,人们的自由也是毫无制约的。但是这样必定造成一些不*等现象,比如弱者可能在某些方面被强势者欺压。如此,在之后的社会发展中人们制订了关于个体的活动规则,违反规则者将被规则制定者处罚。如果说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对理性自由的保护,那么其中的义务就是对于感性自由的制约。法律在赋予人们权利自由的时候,也限制人们过度行使自己的自由权利,对他人的自由权利造成损害,因此对超出个人自由界限,会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自由进行规制。

      我们知道法律是理性的产物。这样才能确保法律本身的*衡,也使得法律能够站在相对客观的角度处理纠纷。法律以其客观公正取得人们的信任,久而久之,法律树立起威信,使人们服从。或者说对自由的追求是法律发展的动力。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而自由是法律发展的动力。法律保护自由的方式就是限制自由,自由则在法律中通过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

      正确认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对我们的理论和实践都有着重要作用。从理论上来说,正确认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可以推动我们更好的研究法律的价值。从实践上来讲,正确认识法律与自由的关系有利于我们更好的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英]约翰密尔著,顾肃译.论自由[M].译林出版社,2009.

      [2] 周永坤.论自由的法律[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3] 郭祥.浅析法律与自由的关系[J].法制园地,2008.

      [4] 袁才荣.浅谈法律与自由的关系[J].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5] 杨家俊.浅谈法律与自由[J].法制与经济,2013.

    [阅读全文]...

2022-04-07 21:54:54
  •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

  • 法律,道德
  •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摘要: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有的人认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渗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法律;道德;统一;法治

      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有四个特征。

      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

      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

      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

      四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一般有四个特性。第一是规范性。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标准。第二是渗透性。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是稳定性。道德规范的稳定性比法律还要强。一种道德观念形成的道德规范上百年、上千年不会变的。最后它与法律的最大区别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调节的社会关系领域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现象,最能反映人的本质的就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人类诞生、进化和成长过程中完善自己的一种尺度或一个标志。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但是两者也有区别:

      一是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道德和法律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道德主要是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动机的调整来影响人们的外部行为;法律主要指向人们的外部行为,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具体来讲,道德命令是内在的、自觉的,法律史外在的、强制的。道德包含动机方面的考虑,要求人们根据伦理责任的意识行动,法律则不考虑潜在的动机,主要以行为的外在方面作为依据。

      二是调整的手段不同。道德调整主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伦理认同和道德评价基础上,它通过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及主体的自我反省促成主体遵守道德。法律调整主要通过有组织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得到实施。法律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强制制裁措施,在主体违法时国家机关就应当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可见,道德的主要调整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律调整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前者比较分散,后者则是有组织的。

      三是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许多行为受到道德的调整,但没有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为法律禁止也不为法律所保护。相反,违法行为基本上都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四是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首先,法律主要是以宪法、法律等确定性和规范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信念和社会舆论当中。

      其次,法律规范则是条文化的、比较具体,明确具体地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能够为主体提供明确性的指引。道德一般比较抽象、原则,没有具体规定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因此,法律体系的存在与范围可以通过权威性法律资料加以确定,可以为法律的实施提供明确而确定的依据,这是道德所不具备的品质。

      (三)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具有紧密的联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有共同的起源。无论是伦理学界还是法律史学界最终都找到了一个共同根源──禁忌。伦理学界根据人种志学的研究认为,道德形成的标志最初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关于禁止通婚的规则。在原始人那里,道德最初就是以各种生产的禁忌和**禁忌的形式出现的。同样是原始社会的禁忌,作为禁止性规范(勿为性规范),在法学家那里则被认为是“法律的源头”。如食物禁忌被看作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禁止性规范。

      第二,两者的目的相通。法律与道德都包含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正义的目的。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的规定,愿望的道德表达了人类的道德理想,如善良、公正、诚实等。在法律发展史上,在法理学发展的各个时期,法律思想家们都强调良法与恶法之分,每个人都追求和向往良法治理环境下的国家,离开了道德,关于良法的理论思考与立法实践就失去了依据。

      第三,两者的内容有重合之处。道德一直是法律的重要来源,法律吸收了道德准则的内容,将许多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这就克服了道德规范的不确定性和道德制裁的相对无效性,使道德规范能够获得社会有组织的强制力的保障。将道德转化为法律的,即“道德的法律化”现象存在于任何国家的立法之中,这就使两者在许多行为要求上展现出一致性。

      第四,两者在功能上互为补充。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由于法律的他律性和道德的自律性特点,法律所不能及的地方通常由道德进行调整,两者在功能上有不同的作用空间,因此两者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的特点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不同时期显示不同的特点,在新的时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

      (一)法律与道德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

      法律与道德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以及社会的巨大变迁而不断变化和发展,这既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求我们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因为在一段时期内,也许某一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到另一段时期后就变成了不道德的了;同理,曾经合乎法律的行为换到了另一个时间空间也许就是不合乎法律的;甚至有的行为曾经不合乎法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成合乎法律的,如妇女的堕胎行为。

      (二)法律与道德互相渗透,逐渐融合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越来越高,人们的思想素质也随之提高,道德与法律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即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转化,基本道德原则可转化为法律,长期存在的法律也可能成为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法律与道德的互相渗透,逐渐融合,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符合法律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规律。

      (三)法律中越来越具备道德基础与人性内容

      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使得两者之间的配合更加紧密,加上人权观念已深入人心,使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广泛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了为了更好滴保护人权,在内容上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规定,以体现对人权、正义、效益与秩序等的追求,这是法制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表现,同时也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启示

      (一)法律与道德建设应同时进行

      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渗透与融合已经越来越明显,必然要求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两者要同步进行,才能使得法律与道德之间不脱节。在法制的建设中要注重发掘法律中内含的道德情感因素以及情感成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功能以实现综合治理;同时在道德的建设中要注重结合法律的教育功能,使得人们在内心更加富有理性,能控制自己的情感,从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立法活动要更加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有效工具,而立法活动则是打造这一工具的重要前提。在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今天,法律的制定更应该体现与道德的融合。一是立法活动要将一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原则,使道德规范具有法律属性和法律效力。二是立法活动要将某种道德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即通过义务性规范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规范,如《婚姻法》中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并不得遗弃的义务性规定就是如此。三是立法规定准用性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国家立法的有效补充。例如,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不乏依*惯或道德规范认定特定行为合法与否的做法。

      (三)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人员是实施法律的主体之一,其思想道德素质深刻影响到法律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因此,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法律的道德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强调的“司法人性化”是人文关怀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法律与道德逐步融合的结果。法律的实施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队伍践行法律的精神,即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真正地理解法律,崇尚法律,尊敬法律。“道德*庸的审判人员是对一国法律的嘲笑,而道德败坏的审判人员就是对国家法治的公开的践踏,因为每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就是对人们法律热情与信仰的最为深刻的伤害。”由此可见,司法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实现法律的公*和正义息息相关,同时也对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当今的社会,法律与道德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正是这种融合趋势最为明显的特征。研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在各自的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同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同时,我国要注重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要充分结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这些环节中注入更加人性化的内容,以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这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摘要:法官作为一种职业,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法官与司法公正、社会公*紧紧相连的特殊性,对其职业道德的要求相比其他职业更为严格。法官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更大的'强制性、独特的示范性的特点,并确立了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等基本准则。最后,基于哲学视角的价值概念,依次分析了法官职业道德对法官个体、法官群体和整个社会的价值。

      关键词:法官;职业道德;价值

      一、法官职业道德概述

      法官有“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律的保管者”之称。主要是正确地适用法律,公正地解决纷争,实现社会正义,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地维护*大局。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员,又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所以,法官道德涵盖了法官作为人的个体道德和法官作为特殊社会群体被要求应具备的道德(即职业道德),是一种带有职业属性的特殊个体道德。本文所探讨的法官道德、法官职业道德特指后者,即法官作为特殊社会群体被要求的高于社会对一般社会个体的特殊道德要求,与其他职业人员的道德相区别的部分。所以,“法官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集团内部法官之间关系以及法官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评价法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法官有特殊的约束力。”

      二、法官职业道德的特点和基本准则

      (一)法官职业道德的特点

    [阅读全文]...

2022-06-27 13:27:49
  • 谈法律思维与论逻辑思维的关系

  • 法律
  • 谈法律思维与论逻辑思维的关系

      在学*中,大家对知识点应该都不陌生吧?知识点有时候特指教科书上或考试的知识。掌握知识点有助于大家更好的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谈法律思维与论逻辑思维的关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英国法学家麦考密克和奥地利法学家魏因贝格尔在他们合著的《制度法论》中指出:“法律科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了解法律行为和法律规范之间的规范―逻辑联系与它们作为社会现实(即作为实证法)之间的规范―逻辑关系来理解法律的充满活力的性质。”“法律能动性理论试图对现行法律予以逻辑的重新阐释,以便用这种方式理解和全面描述现行法律。从法律能动性的观点看,法律的有效性取决于法律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从而可能承认法律存在于时间坐标之内。”[1]可令人遗憾的是,在*时下流行的法理学论著、教材中,罕有论及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关系的。一些冠名为“法律逻辑学”的论著、教材,实际上不过是在普通逻辑学的基础上,略举几个法律例子而已,并未真正探究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内在联系。

      思维模式往往比制度模式更重要。*法制现代化首赖思维方式的现代化,而要实现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就不能不关注*法律思维方式与逻辑思维的有机结合。

      一、形式逻辑是法律思维的主要工具

      与辩证逻辑相比,形式逻辑是法律思维的主要工具,它在撇开思维的个别具体内容的条件下研究各种不同种类的判断、推理的形式结构及其正确联系的规律,从许多个别的、具体的思维形式中抽取和概括出一般的逻辑形式和规律、规则,这些逻辑形式、规律、规则都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反映;是通过人千百万次实践的重复而在人的意识中固定下来的。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有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关于充足理由律是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目前逻辑学界尚有不同意见)。这些规律对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的强制作用,是一切人所必须遵守的;如果违反了它们的逻辑要求,就会破坏思维的确定性、一贯性和论证性,引起思维的混乱,所以形式逻辑是人们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和表述论证思想的必要辅助工具,也自然是法律思维的主要工具。

      1.法律规范的设立需要遵循形式逻辑

      乔治.库德于1843年撰写的《论立法表达》的备忘录中,指出各类法规的法律句子“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一、情况:句子生效的那种景况和场合;二、条件:使句子得以成立的作为和前提;三、法律主体:可以或必须施行法律行为的人;四、法律行为:法律主体可以或必须施行的行为。”这种四分法并非句子的划分,而是一种逻辑分析,与*法学界所言的法律规范的逻辑要素基本上是相同。[2]

      法律规范是法的细胞,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必须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这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保障、手段。第二,行为模式的种类和法律后果的种类必须相对应。行为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授权型,二是义务型。法律后果大体上亦可分为两类,一是肯定型,二是否定型,一般来说,授权型的行为模式与肯定型的法律后果相对应;义务型的行为模式与否定型的法律后果相对应。

      法律规范是对人们的实际行为的一种概括,而不是实际行为本身,每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都是对同一种实际行为的概括,得出一种“行为模式”,即成为同一类实际行为的典型、范式。概括出来的“行为模式”,失去了实际行为各自独具的个性,而只剩下这一类行为的一般共性,实际行为被典型化、模式化。而形式逻辑也正是要从许多个别的、具体的思维形式中抽取和概括出一般的规则。因此,法律规范的设立要遵循形式逻辑。

      2.法律的适用需要遵循形式逻辑

      关于这一点,学术界没有任何异议。博登海默指出:“法律中所用的推理作用颇大程度上根据的是规则和原则,这些规则和原则则包含着由不同的术语组成的概念。……在法律认定了两造间所争执的事实后,逻辑演绎作用就可以把这些事实归在规则名下。”“法律论证最简单的形式是借助于简单的三段论进行推理”,“在法律方面的许多情况下,简单的三段论推进可用以解决法律问题。”[3]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总的原则是:执法者和法官必须依照法律规则来判决行政纠纷和诉讼案件。因此不管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实际部门,形式逻辑历来被看作是一种*等和公正地实施正义的重要工具,它责成执法者和法官要始终一贯地执行法律命令,并且摆脱偏见。

      急之,形式逻辑在法律的制定和法律的适用中是主要的思维法则。一般来说,法律的发达总是和形式逻辑的发达相伴的,古希腊发达的诉讼辩论活动是亚里士多德演绎逻辑理论产生的重要原因;归纳逻辑理论的创始人弗兰西斯.培根曾任英国大法官;数理逻辑理论的先驱莱布尼兹在大学里学的是法律。

      然与西方相比,*的形式逻辑不甚发达,学术界公认,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墨辩》是古代*研究形式逻辑的最高成果。但在秦汉以后,除极个别时期外,该书几乎无人问律,比之亚里士多德逻辑理论在西方历史上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形成鲜明的反差。*代以来,不少有识之士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严复认为,*人要自强,就必须抛弃从“子曰”、“诗云”出发的经学思维方式,学*西方的形式逻辑,于是他翻译了《穆勒名学》。章太炎在《原名》一书中对亚里士多德的三段、印度因明的三支作法和《墨辩》的推理形式作了比较研究。胡适特别强调唐代以降*哲学与科学的发展“曾极大地受害于没有适当的逻辑方法”,因此要“用西方自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已经发展了的哲学和科学的方法来填补。”[4]

      形式逻辑思维是否发达,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农业民族的思维方式往往表现为直觉、模糊等非逻辑性;商业民族的思维方式则往往表现为分析、精确等逻辑性。由于**代以来没有很好地完成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因此形式逻辑在*民族的思维方式中一直未居重要地位,对*的法律思维也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第一,在法律规范的设立方面,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的联系缺乏逻辑性。例如,《海上交通安全法》义务性条款有20多个,且性质不一,程度不同,但制裁条款只有一个(《航道管理条例》也有类似情况),《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对违法者没有规定任何可操作的制裁、处罚措施。《环境保持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及有关刑事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罪,难以找到合适对应条款。第二,在法律的适用方面,我国的司法解释有脱离立法宗旨、无限扩大的倾向,司法解释的功能并不是重构法律规范,而是要遵循形式逻辑的要求,在已有法律规范基础上,从历史、现实与未来发展的关联方面,去演绎体现在法律规范之中的立法原意。因此,司法解释必须以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为对象,绝不能任意越权去修改、变更立法内容,更不允许脱离立法的规定去创制新的法律。但从*年来我国颁行的一些司法解释文件来看,有的已对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了直接增补;有的明显超越了原有条款用语的逻辑含义范围;有的“以贯彻基本刑事政策”为由,修改了刑法的明文规定,使刑法典的规定在一段时间内暂时丧失实际效力,形成了越权性司法解释在事实上优先于立法适用的现象;有的司法解释不但不体现立法者的意图,甚至走到了它们的反面。例如,从严惩治公务人员职务犯罪是我国刑法的基本思想,但1984年、1985年、1991年及1992年的几个司法解释,在有关盗窃等、贪污罪的刑事责任起点“数额”及共同犯罪责任分担方式的规定上,却出现了轻重倒置的不合理情况;又如钱款金额和占用时间是决定挪用公款行为危害性大小的两个重要因素,两者本来是相互作用的,挪用金额大,危害性自然也大,但挪用金额小占用时间很长的,危害性同样不小,但是,最高“两院”在1985年11月的一个司法解释中却有所偏废,将出于一般目的、挪用公款足5万元(无论时间多长),在案发前归还所有本息的行为,全部规定为“不以犯罪论”。这不仅不符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行为性质的刑法原理,有悖于立法意图,而且有可能导致司法人员所固有的据以评判犯罪行为成立的价值尺度的混乱,造成更大范围内的执法偏差。[5]

      二、辩证逻辑在法律思维方式中是对形式逻辑的必要补充

      辩证逻辑以辩证思维为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它与形式逻辑虽然都可以思维为研究对象,但研究的角度不同。形式逻辑撇开内容而从形式结构上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辩证逻辑则从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上,联系表现于思维形式之中的认识内容,并结合人类的认识过程来考察思维形式的相互联系、运动和发展的规律性。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从不同侧面研究思维,并指出不同方面的逻辑规律,因而两者的作用是不相同的,它们不能互相代替,而是互相配合和互相补充。

      在法律思维方式中,由于法律规范具有精确性和稳定性,所以形式逻辑必须居于主导地位,但事物往往是利弊兼存,法律规范的精确性和稳定性,有时会导致法律规范的僵硬性(即适用于一般情况而不适用于特殊情况)和滞后性(即落后于社会历史的发展)。因而必须运用辩证逻辑来弥补其缺陷。

      英国学者博登海默指出:“在法律领域里,必须使用辩证推理来解决争端的情况主要有三种。这三种情况是:

      (1)法律没有提供合适的解决争端的基本原理的新情况;

      (2)有两种或更多种相互冲

      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摘 要:本文首先介紹了法律逻辑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基础作用,然后重点分析了法律逻辑教学的'开展策略,希望能够加深学生对于法律逻辑学的掌握程度,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关键词:法律逻辑学;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策略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与推理和论证相关的法律类工具学科,其主要的任务是让学生能够厘清各种逻辑理论的具体内涵,以及灵活地运用各种逻辑方法于司法实践当中。而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认真地观察和分析各种法律案件的思维方式,其与法律逻辑学的主要任务具有相关性,所以法律逻辑学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法律逻辑学可以培养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是社会公众的行为规范准则,其承担保障社会正常运作的职能,同时人们还要依靠法律来保证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惩治社会犯罪行为。所以法律的严谨性和准确性非常重要,否则法律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这也就要求法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完全依据传统的逻辑方法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法律逻辑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状况而产生的,其主要的教学内容是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分别是法律逻辑的基本规律、基本概念、逻辑推理、逻辑论证、案例论证和反驳等知识,学生通过学*法律逻辑学能够掌握普通的逻辑分析方法,同时形成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是指以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观察、分析法律事实的能力,搜集和判断法律证据的能力,归纳、概括案件争执焦点的能力,判定案件性质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正确阐释法理和适用法条的能力,严谨进行法律推理和论证的能力。一般来说,法律思维能力必须要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才能形成,但是学生通过学*法律逻辑学,可以初步形成法律思维能力。

      二、法律逻辑教学的开展策略

      法律逻辑学的主要教学目的就是让学生能够将法律逻辑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法律思维能力,所以学生必须要掌握将逻辑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律思维的技能和方法。但是从当前的法律逻辑学来看,其教学内容普遍以“形式逻辑原理”+“法律实例”的形式展开,但是从实质上来看,这种教学模式并没有脱离形式逻辑的范畴,并没有有效地将法律逻辑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在一起。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现重点探究法律逻辑教学的具体开展策略,希望能够切实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目的。

      1.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方法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法律逻辑学包含的教学内容非常丰富,比如法律推理的标准,法律推理的技术准则,演绎、归纳、类比推理的形式推理方法等。其中形式逻辑推理是法律中最基本的、普适性最高的推理方法,但是在实际的案件当中,单纯运用法律形式推理的案件几乎不存在。辩证逻辑推理是对法律形式推理的必要补充,学生通过学*辩证逻辑推理,能够有效地拓展法律职业思维的广度和加深法律职业思维的深度,进而保证法律思维的逻辑严密性。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也应当将形式逻辑方法与辩证逻辑方法结合在一起,使得学生能够灵活地运用这两类方法开展法律推理。

      2.强化批判性思维训练

      批判性思维是指在理性思维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带有怀疑性质的、创新的思维,其存在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和推理已有的认知和事实,而形成一种与别与常理的见解,从而达到探求真理的目的。批判性思维属于创新性思维的核心内容,其既具备强的逻辑分析性,又具有高度的辩证性,所以强化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训练,就是强化学生对于多种思维方法和思维方式综合运用的熟练程度。

      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当中,教师应当有意识地渗透批判性思维,让学生能够养成自由思考的*惯,通过长期自觉理性的判断,使得学生不会盲目迷信“标准答案”,走出传统的思维定势的局限。在课堂上,教师可以经常出一些存在错误的案例,让学生主动地纠正其中存在的法律逻辑错误,从而让学生形成辩证的法律逻辑思维形式,增强学生法律逻辑思维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另外,教师还要让学生学会提出恰当的问题,学会对所列示的证据材料提出合理的质疑,能够及时地识别其中存在的错误,并且用可靠的证据进行论证,最终得出合理的、具有说服力的结论。

      3.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形式逻辑训练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应当重视这两方面内容的讲解。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方面,教师首先要开展生活化教学,选择实际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与教材的文字知识结合起来,在课堂上为同学们详细地分析一些现实中发生的事情、社会热点问题及有趣的逻辑典故。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得书面知识直观化,使得法律逻辑学教学更加灵活、更加具有实用性;另一方面,也便于学生将抽象化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的理性认识,提高学生的知识实践运用能力。其次是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师要选择一些案例来开展法律逻辑教学,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法律专业性、真实性以及可讨论性,能够引发学生产生不同的观点。只有教师在课堂上引用具有可讨论性的案例,才能使得学生之间产生不同的思维碰撞,以此来对学生进行逻辑思维训练,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最后是运用论辩教学法,即引导学生针对某个具体的理论、实际的事例进行辩驳与争论,以此充分锻炼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教师在采用论辩教学法的过程中,必须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时间独立地思考问题,并且让学生能够在课堂上充分地表达个人的思考和理解。教师要鼓励学生大胆地思考和分析,通过课堂所学的知识去发现其中的规律和方法,最终得出合理的结论。这样的论辩过程,可以很好地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逻辑分析的能力、语言表达的能力、思维的敏锐程度,能够很好地提高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论证个人论点或反驳他人观点的能力,同时对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静焕.法律思维、法学教育与法律逻辑学教学[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1(12).

      [2]宋玉红.法律逻辑教学的三个注重[J].法律与社会,2011(10):236-237.

      [3]缪四*.批判性思维与法律人才培养[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4):146-147.

      [4]成静.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J].安康学院学报,2013(4):109-112.

    [阅读全文]...

2022-01-22 18:25:29
  • 关于法律的诗句

  • 法律,古诗文
  • 关于法律的诗句

      *最早的诗句为律诗结构,格律要求严格,比如先秦时期的诗一般每句四言,见于《诗经》。那么关于法律的诗句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吧!

      关于法律的.诗句

      1、惟用法律自绳己

      唐

      韩愈

      出自《寄卢仝》

      2、法律底须存八议

      明

      龚诩

      出自《甲戌乡中民情长句寄彦文布政》

      3、扫除诗书诵法律

      宋

      苏轼

      出自《石鼓》

      4、始读法律亲笞榜

      宋

      陆游

      出自《秋怀》

      5、自従四方多法律

      宋

      苏辙

      出自《次韵子瞻见寄》

      6、兼通法律吏能精

      宋

      苏辙

      出自《送傅宏著作归觐待观城阙》

      7、自从四方多法律

      宋

      并叙

      出自《次韵子瞻见寄》

      8、先公法律自治身

      宋

      陈宓

      出自《送师道弟守德庆》

      9、不将法律作春秋

      宋

      陈普

      出自《咏史上·宣帝》

      10、法律行随手

      宋

      陈襄

      出自《和郑闳中仙居十一首》

      11、法律剡章真未尽

      宋

      陈造

      出自《次韵黄簿》

      12、法律森严信殊绝

      宋

      高斯得

      出自《孤愤吟上十韵》

    [阅读全文]...

2022-07-13 02:52:02
  • 关于法律的诗句

  • 法律
  • 关于法律的诗句

      中国最早的诗句为律诗结构,格律要求严格,比如先秦时期的诗一般每句四言,见于《诗经》。那么关于法律的诗句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吧!

      关于法律的.诗句

      1、惟用法律自绳己

      唐

      韩愈

      出自《寄卢仝》

      2、法律底须存八议

      明

      龚诩

      出自《甲戌乡中民情长句寄彦文布政》

      3、扫除诗书诵法律

      宋

      苏轼

      出自《石鼓》

      4、始读法律亲笞榜

      宋

      陆游

      出自《秋怀》

      5、自従四方多法律

      宋

      苏辙

      出自《次韵子瞻见寄》

      6、兼通法律吏能精

      宋

      苏辙

      出自《送傅宏著作归觐待观城阙》

      7、自从四方多法律

      宋

      并叙

      出自《次韵子瞻见寄》

      8、先公法律自治身

      宋

      陈宓

      出自《送师道弟守德庆》

      9、不将法律作春秋

      宋

      陈普

      出自《咏史上·宣帝》

      10、法律行随手

      宋

      陈襄

      出自《和郑闳中仙居十一首》

      11、法律剡章真未尽

      宋

      陈造

      出自《次韵黄簿》

      12、法律森严信殊绝

      宋

      高斯得

      出自《孤愤吟上十韵》

    [阅读全文]...

2022-05-23 20:55:23
  • 关于法律的谜语大全

  • 法律,语文
  • 关于法律的谜语大全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法律的`谜语大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部分(根据谜面猜谜底,每题4分,共64分)

      1.老秀才(两字法律用语)

      前科

      2.兵发东吴(两字法律名词)

      侵权

      3.全部捉拿(两字法律名词)

      通缉

      4.“颜”字变“须”字(两字法律名词)

      遗产

      5.乡试(三字法律名词)

      选举人

      6.魏蜀相争(三字法律名词)

      专利权

      7.小扣柴扉久不开(两字法律名词)

      闭庭

      8.大地之子(三字法律名词)

      自然人

      9.不遵军令闯辕门(四字法律名词)

      非法经营

      10.一绺青丝飘地(四字法律名词)

      从轻发落

      11.慢性病进医院(四字法律用语)

      长治久安

      12.马上相逢无纸笔(两字法律名词)

      口述

      13.病句(四字法律名词)

      不成文法

      14.巴黎特使(四字法律名词)

      法人代表

      15.只能智取(四字法律名词)

      不可抗力

      16.既不当官又不要钱(三字法律名词)

      弃权票

      第二部分(根据谜面选相应选项,每题3分,共36分)

      1.人懒地荒(两字法律名词)

      A、充公 B、缴获 C、没收

      没收

      2.千里结姻缘(两字法律名词)

      A、重婚 B、结婚 C、婚姻

      重婚

      3.欲擒故纵(两字法律名词)

      A、减刑 B、假释 C、缓刑

      假释

      4.状元郎断案(两字法律名词)

      A、一审 B、终审 C、再审

      一审

      5.此方有益无损(三字法律名词)

      A、物权 B、相邻权 C、专利权

      专利权

    [阅读全文]...

2022-01-05 12:48:41
  • 歌词与旋律的关系

  • 音乐,知识
  • 歌词与旋律的关系

      词曲关系,也就是歌词和歌曲之间的关系,歌曲和一般的演奏音乐不同,是因为有加入了歌词的关系,而演奏曲只要顾到音乐的和声、节奏,一些音乐性的问题,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歌词与歌曲旋律的关系吧!

      歌除了音乐节奏外,还要顾到词的文学部份,以及歌词和音乐结合时所产生的相关问题,就歌词本身只是一个相当专业的艺术,不见得你文笔好,就一定能写出很棒的词,最起码写词的人对音乐要有相当的感觉,对歌曲及旋律也要相当的敏感。

      好歌词所具备的条件:

      笔者认为要成为好歌词所具备的条件是,歌词内容必需丰富涵义深刻,第二是歌词通顺易懂,不要太过于咬文嚼字,第三个条件是朗朗上口,文字本身需附创意,第四个是段落分明、长短适中,旋律有主歌及副歌的区别,词本身也要有这样的区别,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以上所说我个人认为是构成一首好词的条件。

      如果你词写得很棒,但曲配合的不是很理想,那么就不能说是一首好歌,结合时所产生的效果比单纯的词曲来得重要,搭配的好词曲会有加成的作用,在西洋歌曲里,有些很出色的作品,像Bob Dylan早期写的歌曲「Blowing in the wind」,歌词和旋律真得是非常棒,内容需丰富涵义深刻,文字通顺易懂"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简单的文字具有深刻的涵义,段落分明、长短适中是首民谣的曲子,当然在过去西洋歌曲里有很多很棒的东西,像Paul Simon「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John Lennon「Image」这些歌曲一听都会让你永生难忘。中文歌或本土音乐有没有这么经典的东西,有一首歌我自己很喜欢那是「今宵多珍重」,像这样的歌词真得是简单易懂,唱起来又顺口,所以这样的歌经过许多年仍旧会被大家怀念。

      歌词的种类:

      歌词的种类有好几类,我们可以分成格式化的曲子,譬如每一句都是五个字,十句串成一个段落,特别是传统歌谣、客家歌谣、山歌,不管老山歌或*版歌谣,它们的格式都是七个字,唐诗里也有五言绝句、七言律诗,这些格式拿来作曲,本身就具有歌的架构,最*几年流行音乐上这些歌愈来愈少,反倒是口语化的歌愈来愈多,口语化歌词的好处是比较听的懂。

      早期罗大佑写过一首歌「童年」,像这样的歌词听起来非常亲切,歌词写得顺口内容实在,描写大家童年的景象,旋律也很简单,就是乡村音乐的style,这样的曲子对许多在学作曲的朋友也不太困难去掌握,我想我们生活周遭都会发生一些故事,这些我们都可以很随口的拿来当做歌词。

      词与旋律间的关系:

      接下来我们要谈的是词和旋律之间的关系,旋律有高低起伏,有重要的部份也有不重要的部份,一般来说发生在强拍上的音都是比较重要的,强拍子以四四拍来讲,指的是第一拍和第三拍,如果是长音,那音也是比较重要的,第一拍和第三拍是重要的音,重要的音在配上歌词时,自然会配上重要的字,什么是重要的字,一个句子里你可以说我要去看电影,那么「我」就是很重要,「看电影」也很重要,因为这是我们要表达的意思,「看电影」这个词就要放在重要的位置,把「看电影」三个字放在长短不同它的重要性也会不一样,偶尔在流行歌里会有些听起来不太顺的',像「我的鞋子」。

      高低声韵:

      还有很重要的是,歌词发生的高低声韵是很重要的,譬如上下声之间产生不同的句子,如果整句我们可以依据歌词上的起承转合、高低起伏来谱曲,譬如我自己的创作品,主要重点是放在音的高低,即便你不太听得懂,但它写成歌时和原来讲话的音调是不会差很多的,那么一首好歌这个部份是值得注意的。

      歌曲中曲和词的关系?

      在歌曲的创作中,词和曲的关系,其实也很类似,也没有确切答案,可以先有词,后有曲,也可以先有曲,后有词,也可以词曲几乎同步出来。或者也可以有先有一段曲,并不完整的一段曲,然后有一段词,或者,先有一段词,也并不完整,再有一段曲,之后,再慢慢结合完善成一首完整的词和曲。在一些乐器的表现里,比如吉他、或者钢琴等,也可以没有曲,也没有词,先有动机,或者是先有和弦套路。在动机或者和弦套路的基础上,哼出旋律,或者唱出旋律,或者琢磨出旋律,或者即兴创作出旋律等等,之后,再慢慢完善成一首完整的曲,再之后,填上歌词,成为一首完整的歌曲。总之,就是先有乐器的表现,在乐器的表现的基础之上,创作出旋律,再之后,填上歌词,或者创作出歌词,最后完善成为一首完整的歌曲。

      有些人不识乐谱,也能创作歌曲,这奇怪吗?其实一点也不奇怪,歌曲的创作,最核心的元素无非就是旋律和歌词。旋律这东西,有时随口哼哼,也能哼出一些旋律出来,再配上歌词,这不就是一首歌了吗?当然,这只是最初的初级歌曲创作,但也别小瞧这些所谓初级的创作,有一些经典作品也是这样随口哼哼而即兴创作出来的。

      影响歌曲的创作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比如心情、环境、某些事的影响、某些人的影响、或者做了什么事、见了什么人,或者是被骂了几句,或者是对某些事情愤怒不满,或者是对某些事物比较喜爱,或者是陷入到爱河里,或者失恋了,或者是看了一本书,听了一段音乐,看了一场电影,甚至是在梦里梦见了什么,或者什么什么。总之,多到数不清的因素,都有可能激发创作的灵感,创作出歌曲来。歌曲的创作,无论是词曲的先与后,最后要表达出情绪和情感,哪怕是说不清楚的情绪和情感。通过歌曲一些要素,如旋律、曲调、节奏、和声、速度、音色、乐音的长短、强弱力度等等表现出来之后,不同的听众,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感受。无论是专业的作曲家还是作词人,或者是普通人,其实都可以创作歌曲的,当然,要想得到一首好的作品,除了灵感,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最好是要学会一两件乐器,会玩乐器,要知道,乐器是帮助你创作歌曲的好帮手。最后,也祝愿大家都能创作出属于你自己的歌曲作品。

      作词需要跟曲子联系吗

      作词跟作曲有一定的关系,这是对于创作来说,有时候曲子也会影响到填词,这是相互的,要是从专业角度说的话,就很难定义,作词是随自己的灵感而发,而作曲虽然说也是随灵感而发,但是也可以根据词来作曲,总之一句话,作词与曲子可以有联系,也可以没联系,这是一个很矛盾的话题,有些人作词需要根据曲子而定,有些作曲是需要根据词而定,没有一个准确定义,你这个问题不需要纠结了,看你文采了。

    [阅读全文]...

2021-12-23 14:07:00
  • 关于法律的说说

  • 法律
  •   1、法律规定:男人23岁才能结婚,可是18岁就能当兵。这说明了3个问题:一是*比做丈夫容易;二是过日子

      2、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国法律0-18岁的人原来我还可以过儿童节的啊

      3、历史被我篡改,法律被我更新

      4、真正爱你的男人不是逛街购物买房子,而是实实在在给你法律上的责任。

      5、哪条法律说学生不能玩手机?

      6、要是国家把“所有的离婚夫妻把夫妻共有财产交给国家保管”定为法律,我就不信离婚率不为0。

      7、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明知道自己触犯法律,为什么还要坚持下去!!!

      8、那个法律规定才放假两个月的,那条法律规定9月1要开学的,慢几个月会屎?

      9、哪一天法律规定分手判处有期徒刑大概你也就不会离开我了

      10、签名是一个人在社会、法律、条文契约等一切关系中,代表个人资讯及个人审美情趣的视觉标志,又叫签字、署名

      11、QQ都可以同时关联两个人,法律是不是可以允许同时和两个人结婚。

      12、法律好像沒有規定,我不能愛你。但是我的心律規定了我要愛你。

      13、熬过年少轻狂,我带你去爱尔兰去结婚,因为那里的法律只能结婚,不能离婚!多年以后,你一定是我身边的妻子

      14、小三,小四,有什么可怕的!法律承认的永远都是原配!

      15、没有法律,没有限制,只有一条规则,永远也别坠入爱河。

      16、新法律:搞死了小夫妻,救活了*。

      17、海绵宝宝说过,法律规定在阳光明媚下写作文是违法的。所以.....

      18、我想去爱尔兰,因为那里法律不允许离婚

      19、她如此耀武扬威的对着我和妈妈。为什么没有法律是对小三儿的。应该判个无期徒刑或死刑!

      20、要是法律规定谁造酒造烟给关起来任何公民发现烟酒都有销毁的权利那么世上烟鬼酒鬼自然就没有了。那该多好

      21、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的夫妻关系。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的关系。

      22、我傲怎么啦,法律有规定我不能傲嘛,我目中无人怎么啦,你算个吊啊#

      23、这年头只有没结婚没领证从法律层次上讲都是单身,有对象的也别瞎得瑟了,有本事领证去阿,!

      24、小三永远上不了台面,而法律也只认证原配!

      25、干掉妃子你也当不成皇后法律始终承认原配小三滚吧!!!!

      26、手榴弹是贵,要是一块钱六个,我先扔你一百块钱的,法律要是不管,我早打死你

      27、爱你我有错吗,难道法律上规定过我不能爱你

      28、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法律有时也要低头

      29、历史思品百度的结果就是涉及法律隐蔽内容。

      30、当法律禁止女生化妆的时候,估计男生就该悲催了

      31、如果你想找一个又帅又高又温柔又有钱又有能力又有知识懂法律懂医学懂历史懂投资懂理财只有去找外星人了

      32、结婚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受到法律的认可,最后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3╰)

      33、法律规定,持有结婚证的可以在高考时加分。

      34、出成绩时我望各位遵守我不说你不问的原则,若某人一意孤行明知故犯。我等将用拉黑谩骂追究其法律责任!

      35、什么时候端午节发粽子被学校改成发试卷。这样篡改民风民俗是不对的,应受到法律制裁将学校判处无期徒刑。

      36、法律只能制裁那些没钱请律师的人

      37、如果世界上没有法律,会有90%的女人选择杀死自己的男人

      38、不满十二岁骑单车的法律。有多少人违法了?

      39、小三再美小四再媚法律规定的终究还是原配

      40、我最怕系统通知TA个我的是您的签名触犯了法律

    [阅读全文]...

2022-07-18 01:45:01
  • 关于法律的名言

  • 名言,法律,语录
  •   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等理解成*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名言警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1、法律不能使人人*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等的。——波洛克

      2、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3、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5、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7、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8、哥尔斯密: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

      9、 米南德: 正义胜似法律。

      10、弥尔顿: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

      11、 比克斯塔夫: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

      12、丁尼生: 在法律面前,一切头衔都无济于事。

      13、民谚: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14、亚里士多德: 人,在最完美的时候是动物中的佼佼者,但是,当他与法律和正义隔绝以后,他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他在动物中就是最不神圣的,最野蛮的。

      15、普卢塔克: *俗也许不如法律来得明智。

    [阅读全文]...

2022-04-01 22:50:54
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 句子
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 语录
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 说说
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 名言
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 诗词
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 祝福
古诗与法律的关系 - 心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