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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琐记》读书笔记
多看书籍对我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阅读。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 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通”、“*通”,对*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灰塔笔记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灰塔笔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被一个朋友推荐了一本书,《灰塔笔记》。晚饭后开始看的,书可以说是中短篇,十几分钟就看完了,但是心情一直没有*复。那是在时代背景下的悲剧,艾伦在最后的时候忘记一切,无论是灰塔、母亲亦或是安德蒙。即使知道安德蒙的选择是最正确的,但是看到在战争结束后,曾经的天才艾伦,变成了一个*凡的人,失去他的骄傲与天赋,仍旧有些迷茫。尤其是写到剑桥大学时期的美好时光时,不禁思索,安德蒙对于艾伦到底是怎样的态度。
即使在文末,我看到在战争结束后安德蒙找到艾伦,仿佛又是一场两情相悦,但是被虚假的记忆填充的艾伦,究竟是不是曾经的艾伦卡斯特呢?我觉得就像大多数读者所认为的一样:艾伦卡斯特已经不可能再爱安德蒙加西亚了,在他被安德蒙送上灰塔的那一刻起。最后的安德蒙加西亚找到的,不过是艾伦卡斯特的影子而已。会与他在金色苹果树下微笑的艾伦早已死去。不是所有主角在一起的结局都叫做HE。之后我又想到了图灵,被那个时代折磨的天才。后世的再多赞颂也不能掩盖当初的悲剧。但是我又觉得,在图灵传中自杀的结局,比灰塔笔记中活着的结局,要美好。希望艾伦喝下那杯咖啡,希望图灵没吃那口苹果。以及,战争会毁灭人格。
直到全书的后百分之十,才终于明白书名的“灰塔”是什么。这最后的10%确实是灰色基调的。塔,天空,人心。回顾全书,色调从明快的绿,一点一点褪色直到灰,再到最后仿佛又回到了明快的色调,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它表面蒙上的一层雾,让人看不真切。
安德蒙将艾伦“束之高阁”,他是他的囚鸟,是他独一人的爱人,是“没关系,只要我爱你就行了”的那个爱人。即使爱人已经没有了对他、对他们最美好的过去的回忆。
毕竟,所有的回忆,有美好的就有哀伤的,所有的故事,有开始就有结束。
他宁愿他忘掉一切,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是安全的,他才能活下来,他才能继续存在着。
“存在”对艾伦来说,“存在”的意义是人的经历、人的记忆。消除他的记忆,就是谋杀,当这道指令是安德蒙亲自下达的时候,就是艾伦被自己最爱的人亲手杀死的时候。
所以“爱”又是什么呢?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面对最爱的人,你要如何抉择?保持理智护他周全,还是愿意与他同入深渊?起初,安德蒙掌握的格局比艾伦大得多,他也确实一直想尽办法护他周全,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早已决定了未来的每一步计划、行动,早已决定了他日后必定会娶*之女为妻,自己不过是大时代背景下的一颗棋子。而艾伦是那个热烈的、奋不顾身的人,万千危险我也要与你同进退,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怎样都无所谓。
两个抱有不同想法、目的,处于不同角色,有着不同职责的人,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没有退路,没有HE。安德蒙的囚禁因此不会像字面意思上那样邪恶,甚至是他出于“爱”而做出的稍显无奈的选择。
但,然后呢?
塔顶,没有继续前进的可能了。塔顶,是deadend啊。
艾伦的选择,也确实只有两种了。无论怎样选择,对艾伦来说似乎都是不公*的。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安德蒙就是那个引导者的角色,他才是那个决定了艾伦人生的人。
《灰塔笔记》的`故事发生在英国剑桥大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前。
它以主人公艾伦·卡斯特的视角展开,这本书就是他在被他所爱之人同时也是军情六处的boss安德蒙.维森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写的日记。
故事开头,艾伦只是剑桥大学数学系一个很有数学天赋的学生,懂一点密码学知识。他的父母都是密码研究员,在他五岁的时候死于一场火灾。某一次他在图书馆外见到了英俊温和的安德蒙,并对他一见钟情。同时,他无意中破译出一张纸条的内容也引起了安德蒙对他的兴趣,两人的抵死纠缠也从此开始……
艾伦爱安德蒙爱得纯粹,从对安德蒙一见钟情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变得奋不顾身,他想尽办法要进入普林顿庄园,只想离安德蒙更*,最后还破译出了迷。而安德蒙,他的爱是霸道的,他一次次地推开艾伦,尽管是为了保护艾伦,却深深地伤害到了艾伦,两人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很大的裂缝。到了故事的后来,他不得已将艾伦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虽是不得已,但这个命令却是他亲自下的,对艾伦来说是这是有些残忍的。
四年之后,战争结束,在灰色眺望塔里的四年已经把艾伦折磨得身心俱疲,他已经不再爱安德蒙,他们在一起安德蒙带给他的痛苦远远大于幸福,爱情已经快走到终点了,眼看着一对壁人要走向分手的结局时,安德蒙却不愿意就此放开艾伦,他找来一个心理医生,将艾伦脑海中和他的那段彼此相爱又彼此伤害的记忆抹去。
在番外中,他们重新在一起了,艾伦丢失了那段记忆,却又重新爱上了安德蒙,不知道这是幸运又或是不幸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部分就是安德蒙在番外中,为了阻止艾伦翻开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而拿枪指着自己。看到那我心里真是觉得无比悲凉,他们之间曾经那么相爱,可再深的爱一旦有了裂缝,那也无力回天,或许忘记真的是最好的选择。
诗经读书笔记1500字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诗经读书笔记1500字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每到夜阑人静的时候,凝眸窗外明亮的灯火,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在渐浓的夜意里归于放松。一本《诗经》,一杯清茶,这个夜,就这么地染上了淡淡的书卷气。 关关雎鸠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千百年前那位伫立苦思,望穿秋水的男子的形象,渐渐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在河畔痛苦而又心醉地守望。“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她采摘荇菜时的倩影,伴着还未消散的雾气中一对对雎鸠快乐地啼叫,朦胧了男子乌黑的眼眸。
作为《诗经》的开篇之作,《关雎》代表的是一种已经被遗忘在了历史的拐角处,被掩埋在现代人追求浮华的灵魂深处的纯粹。当我读到这首小诗时,怦然心跳的感觉是那么地清晰,仿佛自己便是那位顾盼东西的守望者。我想,这应该就是这首小诗之所以能够如藤如蔓,萦绕在读者心中的美丽所在。一字一句,简短易懂且朗朗上口,即使是我这般年纪的也能诵读得抑扬顿挫。可是,这简单的字句之后,却隐伏着一种令我半懂不懂的绵长思绪,恍惚间由书页间逸散而出,潜入我的衣袖之间,再也排遣不开。
反观如今从荧幕到现实,层出不穷的“多边形恋情”,红男绿女开口闭口的“我爱你”,还有车载斗量的花言巧语,满山满谷的欺诈谎言,再到市面上“剧情不够,爱情来凑”的所谓“新潮”小说……我在这个“爱情自由”之声响彻天外的社会里,竭力想要紧握住那种纯粹的相思最后的幻影,可惜却之觉得满眼灯红酒绿,内心却茫然若失。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曾经修订过诗经的孔老夫子如是说。那是一种如玉一般的美,色若羊脂,如切如搓,如琢如磨。
我想我已经找到梦境中声声鸠鸣的源头了。
生死契阔
西周后期,自王室东迁以来,周朝天子便失去了对诸侯的感召力与控制力。本来就不十分稳固的和*局面一下子便土崩瓦解。各地群雄逐鹿,争相割据称王,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之间存在的只是狼与狼之间的关系,各国之间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战争,使千千万万的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而那些幕后的操纵者们,则正用无数年轻战士们的鲜血作祭品,供奉着自己日益膨胀的野心。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击鼓》正是一位远征将士悲怆的天问。
“从孙子仲,*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仲。”战士在将军的带领下征战南北,一个鲜活的生命,成了统治者手中的一枚小小棋子。在这场无休无止的战争之中,战士凝望着天空向着他的故土飞去的一行大雁,瞪圆了怒目。
“爰居其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余林之下。”眼见得征战太久的将士们个个苦苦思归,军心涣散,一路上疲于奔命,连战马也丢了,军纪松散,直如逃命。但战火还在蔓延,军队还在征尘中前行,统治者丝毫就没有考虑过士兵们的心情——毕竟,棋子是不应该有太多情感的。
战士在漫漫征途上,无力地前行着,他的心却痛苦地皱成一团。还记得,在他出发之前,他的妻子为他送行的场景——故乡的土壤泛着一种芳香的青草味,于风中梳理着长发的杨柳还刚刚展开嫩绿的新叶。二人心知这次出征吉凶难卜,但他却以战事将会很快结束为由,故做轻松,宽慰已经心如乱麻的妻子。在这生离死别的时刻,远方,集合的号角似乎已经吹响。
他牵过妻子的手,一双还未起老茧的'白皙的手,“与子成说”,郑重地立下山盟海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答应就这么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
一阵风沙吹来,敲打着战士铮铮的铁甲。他骤然从回忆堕入现实,心中不由得无明火起:“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唉,那柳阴下的誓言里说的是自己很快就可以和心爱的人聚首。那知,这场看不到尽头的战争是不会让我活着回去的,统治者让我长期服役,一点信用也不讲!
——我们这些*往往觉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句多么美好的誓言。可惜,不知又有几个人知晓这句浪漫的誓言之后,有着一颗怎样归思如焚,怎样悲怆苦痛的心。
“夏之日,东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既然人鬼殊途,鸳鸯独存,她也便不对生活抱有什么希望了。她活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希望,就是百年之后,能与自己的丈夫同居一穴,就这么终了一生。 可惜,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不知道今后还要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呢。 忽然之间,一句苏轼悼亡妻的词涌上了我的心头:“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社会体系行将瓦解,新的社会秩序尚在探索中,时人惊呼:周文疲敝,礼崩乐坏。在这个有序、无序不断转换的历史时期,思想界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基础之上,中国各地涌现了各种民间民谣,后经孔子圣人之手点滴积累修整,终成《诗经》——我国第一部一诗歌典籍。
它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500多年间的诗歌305篇。具有高度的艺术成就,是我国诗歌发展的源泉,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的诗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堪称中国古代文学精粹。诗经的风格朴实自然,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并真率的表达思想感情,具有较强的现实主义风格。其中多处运用赋、比、兴的手法。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给人的感受,就像是一汪清泉,清澈见底,毫无杂质。我们只有静下心来慢慢品,才能够真正的体会到它所要表达的思想。
读诗经可发现,它的题材多出自这三个方面,分别是描绘爱情与婚姻的诗,这类在诗经中居多,具有浓郁的抒*彩,同时也是艺术价值最高的部分。其次是鞭挞社会现实、反映劳动人民生活场景的诗,这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要的历史价值。最后一类是有关上古神话传说、英雄事迹的诗,它成为了我们了解上古社会的珍贵资料。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孩提时代的我们就开始诵念这些朗朗上口的诗歌,虽不知其诗经本源,但是对于诗经也多少有所涉猎。诗经对我们的影响是深刻的。根深蒂固于每个中华儿女的心中。千百年来,诗经的光彩依旧靓丽夺目。其至高至极的地位从未随时间的迁徙而有所变更。
除此之外,诗经的文学造诣亦是极为玄妙。我们不得不佩服古人的*睿智。读诗经更能让我们明智。诗经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名言、要义和故事三部分。其中 各种名言“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等亦文辞曼妙,意境邃远都是历来所被称颂的佳句。其中不得不提的是有些词句比如“窈窕淑女”“投桃报李”等等不仅被历代文献所引用,而且至今仍为人所熟悉,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名言”,同时也说明这些诗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自古以来,有许许多多的圣人贤者将诗经奉为堪史要典,诗经带给我们的,并不仅仅单纯是优柔的词句,或唯美或悲凉的爱情抑或生活故事。而是具有更深层次的文化意义。它所表达的古典浪漫现实主义情怀是基于现实历史背景之下,透过诗经这层薄纱我们不仅能发现当时社会背景条件下人民的生活现状,更能感受到文化的发展与变迁,社会文化氛围人民群众思想等历史线索。诗经不同于史书的是它从另一个方面向我们充分展示了春秋到战国年代的社会面貌。它用简短朴实的语言,熟练的表达技巧,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古代史实长卷。这亦是诗经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吧。
在现如今文化泛滥的年代,各类文化层出不穷,面对这样一个文化大浪潮,对于中华璀璨文化蕴含的挖掘与学*更我紧迫。读史使人明智,读诗经使人明智又明理,它教给我们的是中国古代的整个文化大背景,小小的一本书承载的是无数深厚文化哲理,诗经不愧为中国第一诗歌典籍!
《暖爱》读书笔记(精选6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暖爱》读书笔记(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你说:“‘暖’是个极好的字,舌头轻轻翘起,从唇齿间,呵气样的,轻轻吐出,它便落地生花,朵朵纯美,阳光琳琅。”再加上“爱”这个简单美好的单音节,构成了这世间最美丽﹑最绝妙的词语。
暖暖的爱确实像你的文字一般质朴无华,却蕴着情意绵绵。你用一支笔绘出人生百态,有亲情爱情友情。我甚至感到每个字,每个富有感情的标点符号里都有我的模样,有我生活的影子。
确乎,暖暖的爱常驻心间,但不幸常被忽略。于是你在我耳边呼一口热气:“放下忙碌的心,停一停,去看看这世间的爱。”我看到了你父亲为你凉在吊桶里的苹果,我看到了你祖母为你烙你最爱大饼时而勾起的微笑,我看到了那份深藏在心底的那份爱,我看到了人世间的天荒地老﹑俗世间的无限亲情﹑校园中纯真美好的友情。暖暖的爱常驻心间,但像睡美人一样,沉睡在悄然离去的时间里。我未曾去留意去观察这世间的爱。却被你写成唯美的文字,教我重新去领悟这暖爱。
你最让人动情的文章莫过于血缘之间与生俱来的感情是最真切,最朴素,不加修饰的亲情。其中有一篇《奔跑的小狮子》催人泪下。一位母亲得知自己已不久于人世时,看着幼小天真的女儿,忍下痛苦,狠下心来一改往日对女儿的宠溺,教女儿独自面对生活,学着买菜﹑洗衣﹑做饭……甚至当女儿质疑自己是否是她的亲骨肉时,依旧强忍下眼泪摇头说不。读到这,沸腾的水汽不争气地涌上来,难道她就这样一直瞒下去吗?她得忍着多大的痛苦,多深的煎熬啊!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个家长不愿把自己的儿女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啊!终究母亲撒手西去,女儿的生活并没有因为父亲﹑继母的不管不顾而变得落魄,她依旧努力﹑坚强的生存下去,因为她的母亲教会了她一切。十年后,她嫁得好夫婿,生了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她依旧不懂母亲为何当年如此种种。直到一天《动物世界》的一个镜头让她泪流满面:一头母狮子不断踢咬自己的孩子直至它奔跑起来为止。母亲的心,原来她一直不懂。母亲的爱,原来一直都在。
《暖爱》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串起人世间最单纯﹑最真挚的爱。你教给我的是重新去注意每一滴美好,每一丝爱。我终于涉猎怎样去爱,怎样去感恩,怎样享受被爱。暖暖的文字像一条河流,流过每个人的心,给每一个人带来甘甜﹑滋润的爱。让我们享受人世间最*常的爱,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世界,热爱世界。
凡俗中的风物人情,点点滴滴,在她的笔下都充满着真、善、美,温馨的语言,隽永的文风,为我们诠释出一个爱的世界。人世间,因爱而生暖,又因暖而生爱。
儿子出国,乡下的老母亲,把自家晒的霉干菜,风干的香肠,地里长的花生和蚕豆,还有晒干的萝卜丝和薯片,装了满满一蛇皮袋子,不顾炎炎烈日,长途跋涉,来到邮局。当被告知航空邮寄费用特别贵,只能寄真空包装的五香花生和蚕豆时,老母亲依然铁了心把那些东西拿回家,做成真空的再来邮寄。只因为他儿在国外,想吃。爱的方式有千万种,惟有母亲的爱是天底下最无私的。
她家里真穷,父亲病逝,母亲下岗。大雪天里,她只穿一件单薄的旧棉衣去上学。她的语文老师,看到她冻得瑟瑟的样子,很心疼,便让学生们写一篇雪的有奖作文,奖品是漂亮的帽子和围巾,还有一双厚厚的棉手套,而获奖者无疑是她。她大学毕业有了工作,闲暇时候就去福利院,亦像她的老师一样,温暖便如掌心化雪,悄悄融入孩子们卑微的心灵。
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欢笑有悲伤,可因为有爱在,便会春暖花开。得了绝症的一个人,与老母亲相依为命,因家穷,不去医院,拖着一个病体,弄来许多草花的种子。临了,留下满院姹紫嫣红陪伴妈妈,想必老人亦不会觉得孤单了。雕萝卜花的女人,在街头经营一份小炒维持生活。小炒做得精致而香醇,每一盘上都要放一朵女人雕的胡萝卜花,亦因此顾客颇多,生意做大。她的光芒,照耀着年幼的孩子和瘫痪的男人。只要她在,一家人的幸福就在。
读丁立梅的《暖爱》,一股股热浪涌来。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束阳光,照亮别人,温暖自己。给路人一个微笑,给亲人一个拥抱,给无助的人一点安慰,给孤苦的人一些资助……只要“给”一点点,这个世界就足够好。
散文总是那么暖人心房,行云流水般的文字像一束束阳光,慢慢渗入人的心灵。
《暖爱》这本散文集,像正在缓慢绽放的花儿。阅读它,就像是在闻花香,温暖亲切的文字,就那么诗意地映入眼帘。每一句话,都蕴含深意,却通俗易懂,直抵心声。丁立梅的文字,处处都溢着芬芳。
人生不易,有悲伤有阴霾,可因为有爱在,便有春暖花开。你的爱,我的暖。
爱是世间生灵所特有的情感,若是用心感受,就会发现它是可见,可听,可嗅,可触的。暖暖的爱,是种无形的力量,慢慢融化人内心的冰雪。这种感受,是独一无二的。人世间,因爱生暖,又因暖生爱。一颗爱的心上,住着的是善良是温暖。你被暖着了,他被暖着了,整个世界便被暖着了。世界因此美好得让人留恋,让人不舍。
《暖爱》共分为六辑,第一辑为“有一种爱,叫血缘”。亲人间哪里会不相干呢,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扯也扯不断。这种爱,叫血缘。
第一辑中的二十余篇散文,是写亲情。篇篇暖人心。字里行间里血浓于水的亲情,胜过千言万语,只看见爱在心头荡漾。此时无声胜有声。像是雨后,爱的阳光把大地包围着,折射成七种颜色的彩虹。世界也随着它而色彩斑斓。亲情,是最真切的感情,最无私的爱,最动人的力量。
散文之一《天堂有棵枇杷树》,名字听起来就很动人。一位年轻母亲患上癌症,在快要走前为了让儿子不会难过,她用善意的谎言,告诉儿子会在天堂种枇杷树,使儿子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
在母亲走后,孩子一点也不悲伤,他坚信妈妈是去了天堂,是去种枇杷树了。妈妈真诚的母爱,在此刻显得无限耀眼。
一些年后,孩子终于长大,长大到明白死亡,原是尘世永隔。他没有悲痛,有的只是感恩,因为妈妈的爱,从未曾离开过他。他也因此学会怎样在人生的无奈与伤痛里,种出一棵希望的枇杷树来,而后静静等待幸福的降临。
这些浸润着书香的文字,似乎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文中的母亲以自己的爱让儿子保持快乐,勇敢面对生活。文章中饱含着挚爱,我的心里充盈着温暖。面对母爱,也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
天堂有棵枇杷树,长满了甜甜的枇杷,甜了文中的孩子,更暖了读者的情。这篇关于天堂的文章里没有眼泪,没有悲伤,只饱含了孩子的感恩、快乐和爱的感动。真情,总能撩人心弦。
散文之二是第六辑“捡得一颗欢喜心”中的《阳光,阳光》,阳光是温暖的代名词。看见阳光,就想到了暖。
有阳光照着,花是幸福的。有花开着,人是幸福的。
阳光是触手可及的幸福,在这初秋的天气里,清风阵阵,不断飘过。天上太阳高高地挂着,半边脸被去朵遮挡。随着白云的飘荡,阳光若隐若现,一会儿大片地洒下,在清凉的风中给人带来暖意,一会儿又被白云遮住不见踪影,就像是在玩最*常的捉迷藏游戏。若是遇上艳阳天,阳光强烈,很快写字台就变暖了。不冷不热,正适合。这时候,处处便都是阳光的温度了。
世间纵有万般苦,只要有这样的阳光在,就无法拒绝活着。
书香阵阵,爱意浓浓,暖流缓缓。人世间的爱,本是丰富多彩的。各种爱又以不同方式存在。《暖爱》这本散文集,真切形象地向我们阐释了什么是爱。
原先我们认为,读书让我们认识了书的内容,明白了书上我们所不知道的知识。现在看来,是我们通过读书,通过书里的文章,来认识自己,读懂我们的内心世界,感悟我们不曾感悟的东西,认识另一个自己。
爱真是个神奇的情感。它代表了人的七情六欲,也象征着我们自己。
你的爱,我的暖。
自从看了丁立梅的《暖爱》心智成熟了不少。她的文章幽默而又不缺少文学味儿,令人回味无穷。
还记得那个冬天,男孩儿的母亲来到学校给他送他爱吃的。
驼背的母亲,无比艰难地在人群中挪着步。那背,可真叫驼,已弯曲成一把弓。她的头,努力向上昂着,鸭子一样,伸向前去,一步一匍匐。即使这样,她的身上,亦要背上一个大包裹,那里面塞着她儿子爱吃的小菜和换洗的衣裳。
做儿子的,与母亲相反,个子高大挺拔,一眼便看见了母亲,但他没有吱声。当母亲看到他时,脸上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可儿子瞟都没瞟母亲一眼,说:“叫你不要来,叫你不要来,你还来!要拿东西我自己会回家拿去,你来干什么呀!”母亲没有恼火,说:“还不是怕你没时间嘛!”随后,母亲又跟儿子唠叨道:“鸡蛋是熟的,赶紧吃,不然会坏掉。”“哎呀,我知道了,你不要再说了!”儿子倒是不耐烦起来。拎起包裹,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人群中。母亲呢,没有责怪儿子,只是一直在嘴里念叨着,这孩子又瘦了。
忍不住让眼泪掉了下来,哦,母爱是多么伟大!秋愈深,风愈紧。人生如尘,在每个母亲心中,孩子似珠。
书是人生的伴侣,也是精神上的支柱。读书吧,我们会受益,会有收获的!
能在一篇文章中找到温暖,这可能只有在影视剧中才会出现,但是一本《暖爱》会让你觉得文字就是一锅汤,而丁立梅,正是极好的厨师,用水将其净化成最温暖,最香的一锅汤,令人心神俱暖,真正感受生活的真谛。
本书虽说是散文,实则却讲述了生活中一件件*凡小事,从修车师傅到少管所的父亲,体现了爱情、友情、亲情三个方面在人间的各种体现,不同社会阶级,不同的情感,作者丁立梅作为一位江苏教师,用心,全力奉献于此书中。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呀!连名字竟都如此有诗意,从封面到内容,无不有一种宁静纯洁质朴美,一朵朵梅花点缀,拼成不同的笑脸,凭一书得了14个国内大奖,她的散文多次被中考试卷阅读分析选中,成为许多人耳熟能详的佳作,她的作品,均有一个特点,便是整书只有一种色调,如:白色——《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黄色——《暖爱》……又会在文中看似不经意地加入适当环境描写,更是不止一次地让读者不小心触动心房。
读她的散文,真的不像原来看的《张晓风散文》、《林清玄散文》那样玄奥,好像文字成了黑洞,只有你看不透的,却没有你全看懂的,玄幻得有些不自然,丁立梅的散文注重于细节,尤其是生活中细节,这也是我更爱看她的散文原因之一,对生活的散,才能让读者的聚,视自才便于相迎,其中一个老汉看少管所儿子的故事成为我一度最喜欢的。
散文讲了一个年过六旬老汉,儿子在外面闹事抓进少管所,一路上作者伴着老汉看儿子,车上老汉不止一次扬言要如何管教儿子,甚至放下狠话,但真正见了面,那实实在在的情,从神色上便已如山洪暴发“儿子,爹等你出来”一句话实在是令人动容,天下父母哪个不是如此?嘴上十分严格,却实际心痛自己孩子,别的人说父母有家暴亦或是不爱他了,但这就是爱,父母骂你,是因为他们怕。打你,是为你成绩着急!散文不仅教我们煮文字的乐趣,更教给我们潜于生活的人间之情,要知道,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夜深了,仍可以看见一个即将中考的学子在放松时仍伴着萤火虫的绿光,划出那一锅温暖的汤。
手上捧着一本书叫《暖爱》的书,书封片是暧黄色的,好似冬日里第一束晨光,是那么温暖淳朴,让我想起了同样淳朴的他们—————我的外公外婆。令我情不自禁了翻阅起来。
对于一本好书,岂能容忍囫囵吞枣呢,我便伴着洁白的云,碧蓝的天,清脆的鸟鸣一同细细品味。看了一天的书,我不但没有感到疲劳,反而越看越有味,越看越精神,还深感受益非浅呢
其中读到一篇《六只柿子》时我颇有同感,也相信同样有乡下亲人的人看了也会煽然泪下,请听我反这故事细细道来。一位在乡村里,在田土旁立根立足的一位年迈的父亲,与土地相依为命,而他却有一个去城市里工作,过上了好日子的女儿,虽然如此,但他却依然守着那块田地,为了就是给孩子送上新鲜的蔬菜。一天父亲对着电话那头发女儿问:“柿子熟,想不想吃?”而那并没有的女儿随意应了一句:“嗯。”第二天,一个苍老的身影出现在那个城市的人群里,费力扛着一袋精挑细选的新米,黑乎乎的手臂上挂着一只方便袋,袋里是青青的豆荚,嫩绿的韭菜,还有那六个饱满的柿子,在人群中挤了好久才到达女儿住的地方,女儿见了,感动不以,含泪吃了下去,她背后的父亲欣慰地笑了。
父爱,就是六只柿子。
当我看完时眼角早已闪烁着泪光了,因为我想到了我的外公外婆,他们也是一个乡下人,虽然外公每个月都有几千元的退休金,但是他们仍要下田干活,为了什么?为的就是他们的儿女子孙能吃上健康的绿色食品,外公和外婆都是一大早起来干活,到了中午也在田里忙活,炽热的太阳无情地烤晒着辛勤的他们,每当丰收的时候总会收好菜送到安文来,每次一来一回都要坐上1个半小时的车程,把新鲜的菜送来。一次,外公把一麻袋的冬笋扛来,因为当时无人在家,外公就把菜放在家里,自己上街去买了些东西,便回去了,直到爸爸妈妈下班回来,我放学回家才知道外公来过了,这份伟大的父爱是多么无私!
父爱,就是那一袋冬笋。
还曾发生过一件事,外公在干活,突然,一支竹竿刺了外公的右眼,外公忍了一个下午一个晚上,实在忍不了疼痛才让妈妈知道,去医院看了病,那时外公的眼又红又肿,用药了好久才康复。那时外公不说仅仅是不想让妈妈担心!
父爱就是默默的受伤!
《活着》读书笔记(精选10篇)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的故事。是一部特别感人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活着》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庸。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以前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杯具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过去能够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以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潜质,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取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能够透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的春生。
**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常常……做人还是*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从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我喜爱与年迈的老者交谈,正因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活着》读书笔记(精选31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活着》是我爱人推荐我的,从我们相识到相知、相爱、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她身上每一处都彰显着活着的精神,我们在聊天时,她也经常对我说,人只要活着,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活着就好。我是含着泪把这本书读完了,心情百感交集。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福贵的一生是*常的,但却给人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经历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生命中有太多的事情我们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我们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我们都要活下去,为了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我们的职责。
活着便是一种幸运,亦是一种勇气。
那纸醉金迷的城市诱惑了多少清澈如水的眼眸,那人潮暗涌的街头污浊了多少明亮如星的心灵,那炙手可热的名利扰乱了多少坚定不移的方向。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纵然世俗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但能否走下去却是自己的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陈述的,活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在那个世事更替的时代里,福贵由地主到败光家产,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都不能忘记迎接明日的太阳。
世上的人就像各种植物,有的是荒漠仙人掌——艰难求生;有的是沙漠绿洲——今日虽好却不知明天是否就存在;有的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有的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有的是高山古松——淡然望着脚下的灼灼凡世。人们以各种姿态活着,时而*行,时而相交,然后绽放出不一般的光彩。
福贵的一生起伏跌宕,从富足到穷困潦倒,从玩世不恭到懂得珍惜,他失去后拥有了,又在拥有后失去了。父母亲、家珍、有庆、凤霞、苦根、二喜一一离去,就连患难共渡的春生也受尽苦难。最终,曲尽人已散。他只有和他的记忆、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为伴。黄昏日下,他和他的牛相依,他卖力的吆喝,为了给牛它不是一人的错觉。其实是在给自己一个错觉,家珍、有庆他们还在。
我折服于作者朴实*淡的语言给我内心的震撼力,折服于福贵艰苦的一生,折服于旧*所经历的那段历史,我折服于那一片黄土上的每一条生命,折服于活着本身的魅力。
尼克·武伊契奇,一个生而无四肢的残疾人,以顽强的意志,特立独行不为世俗的心,创造出一个残疾演说家的奇迹。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生活,这么一颗纯粹的心,走出了云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
*静下内心,左右看看,你是否有这么一颗单纯的心,是否在生活的枪林弹雨中每一步都为自己而迈,是否看清了活着的真谛?
为了活着本身,俗世不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不会扰乱理性的思绪。生活依旧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死亡构成了福贵一生不间断的悲剧:儿子有庆死于强制给*的女人献血,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大出血,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死于吃豆子撑着了,这些死亡谁也预料不到。只有他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浓缩在福贵身上的无尽苦难看似是命运的戏弄,自从败家开始,他的命运仿佛是被死神安排着:自己被抓去当壮丁,结果母亲因缺少照料而死亡,女儿也缺乏照顾而变成了聋哑人。而他自己不止一次与死亡擦身而过,在战场上,犹如子弹呼啸,带给他种种锥心的痛和可怕。最后士兵们都死了,成千上万的尸体横在他面前,只有他和春生幸免遇难。上天终究还是眷顾他的,不忍去触碰他那颗鲜红的心,所以他幸运的活着。他从军队回来之后,由于贫困,家珍积劳成疾而亡。儿子给*的女人鲜血,却被大量抽血而亡……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好像都只能归结于命。而事实上,这些悲剧归根结底来自动荡的社会,不正常的历史,在这个扭曲的年代里,在残酷的历史面前,贫苦的个体生命注定不会有好的前景,死亡便仿佛应运而生。在那个战争的年代,福贵是一个象征,他是贫穷百姓缩影,背负着诸多的厄运和沉重的历史悲伤。在那个灰色的年代,创伤充满了整个社会,历史把人类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压在*百姓身上,因而他们的生命也才显得那么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的老人,站在老黄牛旁,絮叨他这一辈子的故事!他是多么的无奈,面对亲人的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血泪的控诉,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运不公,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忍耐和坚强的意志,这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难降临,福贵也能将他无声无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残忍的,眼泪是没有用的,而惟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才是永远不老的。在福贵心中,这个世间无所谓无望,他活着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亲人死了,生前他们相依为命;死后,福贵知道,不管他死去的亲人化作了泥土还是化作岩石,这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贵一生经历种种生与死的转换,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边缘唤醒对生的渴望,顿悟生的价值与宝贵。在残酷的生活里从容。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对死亡的麻木。其实,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与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条路,或许这条路上险象环生,或许**淡淡,但他依旧在以各种方式考验着活着的人,福贵,他经得起这种考验。在残酷的、不稳定的生存中,福贵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忍耐。福贵顿悟了一切的苦难,在对苦难超强的忍受中,显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作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出生在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你年报道的那位为钱财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拿了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整本书的情节并不恢宏,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从纨绔浪荡到迷途知返却又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过程。
这世界最动听的一个成语大概就是“虚惊一场”。可是当你以为这是一个虚惊一场的故事时却发现,更大的厄运还等着你去对抗。
当福贵叙述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是冰冷的。冰冷的异常*白和简单,冰冷的好像他早已忘记了那些离他而去让他痛及一生的亲人。
可是就是这种冰冷的声音,让每一场悲剧都更加真实的敲击着读者的内心,读起来异常沉重。
他的一生正如他唱到的那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从败坏的地主少爷到九死一生的士兵到后来一个普普通通的贫苦百姓的角色转变,他的经历使他变得逐渐有当担,也更加珍惜“活着”这件事。
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来发展的时候,命运却又给出了新的当头一击。
儿子、女儿、妻子、女婿接连的死去,到最后外孙因自己而死,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中一一死去。
在整个故事中,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互相仇恨,但是却始终没有相互抛弃。
如果有一天,你的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么生活所带给你苍凉和苦涩与你而言也不过是毫发无伤。
无论现在的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逼迫去打仗到遇到*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读《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是在我读完《活法》的第二天。也不知道是不是机缘巧合,先读《活法》后读《活着》,感觉总有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觉得即使人生没了未来,也可以有活着的希望;即使一无所有,也可以有活着的希望。或许你们看到的是一个悲剧,但是我看到的是一个竭尽所能生存下来的精神,所以我并没有感到很悲伤,只看到了一段沧桑的人生与活的通透。
幻城读书笔记(精选9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幻城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得读《幻城》的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块大陆上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不要,其实他对依赖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在黑色的风吹起的日子,在看到散雪鸟破空悲鸣的日子,在红莲绽放樱花伤逝的日子里,在你抬头低头的笑容间,在千年万年时光的裂缝与罅隙中,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这是最温柔也最残酷的囚禁么?反反复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每次的感觉都不一样,每次的心境也都不同。这是《幻城》里的一段话。当时看这个的时候还很小,这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小说。从幻城的第一章——我的名字叫卡索……起,我觉得凡世是这样的萧琐。整日想着那样的日子降临。直到读完了不是后记的后记之后,我才颇有了些感触。在幻雪的帝国里,难免有着尊贵和下jian。释起初是让我怜爱的,不过就是因为身份和实力,毁灭了一切。可是当卡索在幻影天用寒气缭绕的三棘剑刺过释的时候,我却有些黯然。这就是我最为憧憬的世界么?红莲绽放了大地,火光冲天,在心头难以抹去。可是还记得封天在长街尽头的身影,已经迟暮,脸上确总是带着对王鼓励的笑。当年雪雾森林里的婆婆未曾老去,红莲终将绽放,命运之轮即将开启……卡索成了最孤寂的王,整日对着屋顶的明月放歌。唱着独角兽上的犁落,唱着鱼人宫殿里的岚裳,唱着抱在怀里安逸地唤他“哥
响了最是妖娆的葬曲。星轨死在了祭星台,让我耿耿于怀。记得当乌鸦,凤凰都陨落的时候,西方护法现身,我始终告诉自己那不是星轨。星旧后来的毅然也让我哭笑无泪。日子一天天过去,有些时光却忘却不掉。可是那样是真正的自由么?记得在听竹轩的院落里,潮涯在一旁抚琴,为一切失去的灵魂一遍遍奏着安魂曲,直到灵力不支。皇柝沉默不语,樱花树因为凋零剩下的最后一瓣花叶落上他的肩头,他却没有支起幻术屏障。这又让我想起了释,在凡世的日子里,在幻雪帝国的日子里,大雪一落就是三百年,他却从来不用幻术挡住这纷纷扬扬的雪花。只因卡索曾经不用屏障挡雪的*惯。释杀掉了许多人,都是不该死的人,可是我到最后才知道不是他的错。也只是因为卡索曾经说的要和释隐居一世,不受凡事的喧嚣。所以,卡索的皇位让自己改变,让自己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一切一切。可是他却没有感觉到,就只能孤守自己的帝国。从那以后,释死了以后,他就没有笑过,也看不到释灿烂而又邪气的笑,听不到犁落双手交叉跪在他身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不能再亲吻弟弟的额头,不能再跟樱空释流亡于凡世间。
这让我又想起了那个梦境,是那样绚烂又美丽。前世的散雪鸟为了炼洇石囚人的自由,将自己的血染红了整个石壁,囚人也带着那万斤重的巨石落入海底。还记得在那时的囚人说,如再一世,他想成为幻雪帝国的王子,冷漠孤寂,却可以自由一世。还记得释死的时候,幻影天绽放了妖艳的红莲,所过之处温暖如春,“哥,请你自由的歌唱。”……西方护法的那个凡世血腥而又真实,在那里死了很多人,他们原本应该快乐的活下去,可是却逃不过厄运。我总是在想,一切是不是因为卡索?他的一意孤行。见到了渊祭,她说的话根本就是诳语。可是卡索却相信了。我在想,难道释只是人偶?是一把泥土么?卡索是不是有些,绝情?可是他注定孤独的等下去。从神山回来,原本守护在他身边的人回到了自己的领域。直到,那几个人的重生。剪瞳,离镜,罹天烬。卡索居然可笑的把剪瞳和离镜的身份认错。竟然把离镜认为是犁落,她可是曾经为她的王掌灯的小鱼人岚裳啊。呵。可是卡索永远也都不能知道了。
记得读了《幻城》的第一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第一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全部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在这块大陆上进行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自己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自己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我们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尽管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我们不要上来,其实他对我们十分依赖尽管我们也是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自己,尽管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这两日,我读了一本玄幻小说,小说名字叫《幻城》。
书中主人公卡索和他的弟弟樱花释之间的友情十分的深厚。卡索为了保护他的弟弟用幻术杀死了一个人,他们流亡在凡世30年,在一场大火后火烧伤了樱空释的眼睛,而卡索知道那场大火是樱空释放的后,并没有去责怪他,樱空释为了让他哥得到自由,去学了火族的幻术并去取得皇位。当卡索听到婆婆对樱空释的怀念时,感到一阵阵尖锐的忧伤从心脏上划过。卡索从释的梦境挣扎着醒来时他泪流满面,压抑而膨胀的难过,从胸膛涌出喉咙,眼泪象滚烫的火流过面颊。
前世时卡索是一个因触犯禁忌而被囚禁的巫师,樱空释是一只霰雪鸟,霰雪鸟为了那人的自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头撞死在那岩石上。
蝶澈和她的小哥迟墨情谊也很好,她为了不让小哥哥迟墨饱受痛苦便将他杀死,便犯了法典而被王罢免了她的巫乐族的王位。
星旧和星轨之间的感情也非常感人。星轨为了能让他哥哥在他250岁之后依然看见他,不顾及自己的尊严和被别人唾骂的危险,义无反顾当上了西方护法,司暗杀。
可见呀情谊是多么可贵啊,但我们许多人往往就是被一个情字遮蔽了双眼!
“哥,请你自由地……”故事就是由这句话拉开了序幕。
冰族、火族、幻雪神山。生离,死别。在生命繁华的尽头命运如同交织了一张大王,网住了悲伤后那朵硕大的花。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游戏之后只剩下怅惘,命运关上了生命之门,最终,只带走了那个幻灭的梦。释,卡索的弟弟。为了哥哥那个永不可得到的自由,最终死在了哥哥的剑下。血如红莲般盛开,那句叹息“哥,请你自由地……”在长空中蔓延着。书的结尾是卡索对释说: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卡索,樱空释,岚裳,星旧……他们都被命运开了玩笑,年华葬类。亲情,友情,就在繁华后沉沦……
《幻城》是以亲情为主题的小说同生共死,并肩作战,追寻自由。不过,结局终究是个遗憾。我在《幻城》里遨游,发现时光飞逝得那么快,每当开到释和星轨的梦境时,我总是哭得一塌糊涂。《幻城》同时也告诉了我们,这个世界是有阴谋的,善良的背后是一场悲伤的葬礼。惟有亲情这朵美丽的花,在生命的最终章依旧盛开在颠峰之上。
《幻城》,一部旷世之作,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凤凰的挽歌,还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心灵的一次洗礼。彼岸边那只孤独的霰雪鸟还在悲伤的绝唱。卡索,你还在樱花树下叹息吗?释,你还在为王追寻那不可得到的自由吗?饕餮早已停止了哭声,天空已不在变蓝,曼佗罗蔓延着死亡般的黑色,鸢尾已斩断了前世的缘,悲伤即将上演。
迷离的月色中,是一场华丽的游戏,游乐园里,旋转木马早已停了下来。夜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一切只不过是命运开了个玩笑罢了……
满西楼风又起,枫红水绿,流浪往事里。
昨夜沉香应犹在,我自狂歌,夜色深处笑几许。
修道红尘多艰辛,憔悴斯人,长剑破空乱马蹄。
谁留意,豪歌飞处,尽是强笑泪青衣。
——题记
又一次看完《幻城》,终于发现自己还是不可避免地喜欢上了那种空灵而且弥漫着淡淡哀伤的文字。很虚幻,就像月神手中用月光凝成的剑一样,仿佛轻轻一掸就会消逝在风花雪月的虚无和缥缈中。然而月光也可以是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它最善于穿透人们的心扉,撩起氤氲一样模糊的雾气。雾中不一定有实物的存在,因为雾本来就可以化为各种形式,身在其外,觉得里面包罗万象,无奇不有;可是渐渐融入其中,往往又觉得迷惘。
不知在夕阳淡去的时候,卡索是否叹惋喧嚣后的宁静,看风吹破河流上的灰色,撞入夕阳的怀抱;是否盲动在温柔的光线里,看到如自己一样的影子不断地拉长,映在时光的明镜里;是否归复于这宁静的时刻,朝圣夕阳死亡后,灵魂显圣如其知己一样漫天闪烁的星宿。
这里总是冬天
里面住着一些好看的人,还有一些高高在上的爱。雪花和黑剑一样锋利。忧伤像失重的围巾一样缠住人们的脖子,人们错愕地抢起这团不断勒紧的温暖,听到一些希望在断裂的声音。故事里的一切都这么阴差阳错,所有的都是个错误的轮回,前世未完结的梦无法弥补的缺憾,今世还不清,扯不断。可是,没有人要离去。故事继续上演着这波光潋滟般的梦境……
这里的爱无限
信仰,是被风雪擦亮的忧伤,无法触及却早已沉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深蓝。每个人都和这种信仰擦肩而过,并且被它擦伤。在孤独的风里游离和飘浮,所有曾经做伴的人都倒逆着卷进三月的桃花和蒿草里,那个我们不能再遇见的春天。“哥,全世界除了你,别人都不重要。为了你,我可以毁灭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当听到樱空释对卡索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空前无力的眩晕。我不明白为何一个弟弟会肯为自己的哥哥做这么大的牺牲。到底,在他眼中哥哥撑起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甚至,为了他哥哥——他心中惟一的神,颠覆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我突然想到了星轨对星旧,还有蝶澈对迟墨,他们是否也是用这样一种心情来看待各自的哥哥,如同看待大旱三季里惟一的雨水一般,在断开一千里的命脉里固执着传承。夜夜夜夜,在她们的瞳孔里逐渐放大,逐渐雕刻。烧尽天空,露出阴霾。我至今都无法忘怀的是,当樱空释流尽最后一滴鲜血,微笑着亲吻卡索的眉毛。他说:“哥,请你自由地……”我久违的泪水又从眼角悄悄滑落。
这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游戏
游戏,多么玩味、残酷的词语。当前世为了卡索死在樱花树下的岚裳出现在她日夜思念的王面前时候,王竟然把她错认为梨落。而剪瞳那个对卡索致死不渝,那个被封葬在深海宫的梨落。今世却永远失去了卡索的爱。卡索错误认为她就是岚裳,那个让他心怀歉疚的岚裳。最让卡索心痛的是樱空释,那个他最爱的最依恋他的弟弟。他变成了火族的小王子是罹天尽是与他不相容的敌人。漫天的樱花雪无休止飘落,当卡索和他都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太迟,当卡索向他无力地伸出手,释抱着卡索哭着说:“哥你为什么不等我回来。为什么!。哥,你终于可以自由地。”血液流过,红莲心碎着绽开。
一切都象操纵在渊祭手中残酷的幻境,一切像是对卡索对幻雪城一个轻蔑的无情的捉弄,当关上城门的那一刻,谁是谁的救赎,谁又是谁的劫难?或许这时我们的孤独和忧伤都得到了纪念。天还是寒,可是心里却有种不言而喻的温暖。不知不觉中梦境已经进入了尾声。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地付出!
我不得不说《幻城》是一本充满了离别愁绪的一本书。而郭敬明更是用那一种细腻尖锐的笔法把人物塑造的淋漓尽致,这些优雅的文字中透露着淡淡的悲伤,令人心痛至极。
初读《幻城》它让我有无线的遐想。我真不知道幻城是否是一个飘渺虚幻的世界,它不曾在人们的心里活过。但并非如此,在这本书里也流淌着他们对凡事的渴望,对完美的追求……这本书里也有酸甜苦辣,也有七情六欲……它完完全全就塑造了一个现在的世界,只不过用一本书把它写得透透彻彻,没有半点遗漏。它写出了一个人心中的呐喊,一个人的心声……《幻城》这本书它伴我走过了3年。在每次伤心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伤心。在每次委屈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受的委屈更多。在我很痛苦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加痛不欲生。
卡索他用自己的一生来完成一个信念。他要让他的弟弟复活,但他也永远也没有想过,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多少努力也汗水甚至会付出自己的生命。卡索爱他的弟弟,在杀死樱空释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让我不在被这刃雪城困住,为了给我自由。释和我一样,都想给给对方自由,但这却迎来了一个误会。在让释复活的过程当中,我都会十分想念释,但我知道我一定会让你复活,等待着重逢的那一天,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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