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名言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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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改革创新的*名言警句(附释义)

  • 名言,语录
  • 关于改革创新的*名言警句(附释义)

      只有崇尚新法才可以更加兴旺,一味守旧,就会走向灭亡。下面是改革创新的*名言警句(附释义),欢迎大家的阅读和关注。

      1、师其意,不师其辞。——唐代文学家·韩愈·《答刘正夫书》

      释义:效法前人的文意,不模仿他的文辞。

      2、道在日新,艺亦须日新,新者生机也;不新则死。——徐悲鸿

      释义:事物的发展在于每天不停的创新发展,艺术同样也是如此,新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如果不创新则事物就要被淘汰。

      3、创意造言,皆不相师。——唐代文学家·李翱·《答朱载言书》

      释义:文意和词句都要创造,都不要沿袭前人。

      4、不期修古,不法常可。——战国末期哲学家·韩非·《韩非子·五蠡》

      释义:不向往远古的制度,不效法过去常用的方法。

      5、惟变所出,万变不从。——南宋诗人·吕本中·《〈江西诗社宗派图〉序》

      释义:唯有千变万化而不盲目苟同,这样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创新而不随从。

      6、尊新必威,守旧必亡。——清末维新派领袖·唐才常·《各国种类考》

      释义:只有崇尚新法才可以更加兴旺,一味守旧,就会走向灭亡。

      7、推陈出新,饶有别致。——清代·戴延年·《秋灯丛话·忠勇祠联》

      释义:在旧的基础上创造新的,很有别具一格的意味。

      8、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唐代文学家·刘禹锡·《问大钧赋》

      释义:以坚持追求作为本体,以每天创新作为途径。

      9、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南宋诗人·戴复古·《沦诗十绝》

      释义:应该让诗句从我的肺腑中发出,切忌跟在别人的脚后走。

      10、纵横正有凌云笔,俯仰随人亦可怜。——金末元初诗人·元好问·《论诗三十首》

      释义:写诗应该自抒性情,纵横挥洒,如随人俯仰,陈陈相因,也太可怜了。

      11、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道乃驯。——西汉学者·扬雄·《太玄·玄搞》

      释义:事物发展达到一定限度,就会转向反面;如果没有达到那个限度,就不会发生转化,而在转化过程中,事物的变化又表现为因、革交替,事物的转化过程是在继承过程中有创新。

      12、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罢了。——《宋史·卷三三四·徐禧传》

      释义:治理天下的方法,有继续有变革,但都是为了能合乎时代需要,到达治理的.目标。

      13、革弊,须从源头理睬。——宋·朱熹《朱子语类辑略》

      释义:变革弊病,要从源头开端。

      14、治世不一道,便国不用法古。——先秦·《商君书·更法》

      释义:管理国家不要拘泥于一种措施,要详细问题详细剖析。

      15、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唐·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上见赠》

      释义:喻指往事物必定消亡,新事物一直成长。

      16、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唐·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释义:人间各种事件不断地变化,古往今来构成了历史。

      17、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先秦·《周易·乾·文言》

      释义:每天谨严做事,发奋图强,和日月一起运行,永不结束。

      18、事异则备变。——(先秦)《韩非子·五蠹》

      释义:政事不一样了,本来的举动也要随之变化。

      19、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认为法。——先秦·《吕氏春秋·卷一五·察今》

      释义:废弃先王已制定好的轨制,学*先王如何去制订制度。

      20、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先秦·《周易·系辞下》

      释义:到了止境就要产生变化,变化了就能通达,灵通之后才会久长。指的是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发展到衰败的进程,只有追求变化才能持续发展。

      21、老禾不早杀,余种秽良田。——宋·司马光·《陈纪》

      释义:老的陈腐的事物不尽早去掉,它的影响就会波及到新的美好的事物。

      22、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汉·《礼记·大学》

      释义:如果一天内能更新自己,就应当日日更新,天天都不间断。

      23、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先秦·《管子·正世》

      释义:不崇敬古时,也不完整停滞在今天,一切根据时代变化而变,随风气变化而变。

      24、法若有弊,不可不变。——《宋史·卷三五一·赵挺之列传》

      释义:法规要是有了弊处,不可不变。

      25、事过境迁,变法宜矣。——先秦·《吕氏年龄·察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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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06:51:29
  • 关于改革的名言警句

  • 名言,学*,名人名言
  • 关于改革的名言警句

      在*凡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一些经典的名言吧,名言是人们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的提炼和总结。什么样的名言才具有借鉴意义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改革的名言警句,欢迎大家分享。

      1、改革之任,人人有责。--孙中山《建国方略》

      2、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鲁迅《*语文的新生》

      3、变法*富。--谭嗣同《仁学二》

      4、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梁启超《论科举》

      5、自古以来一切文明的进步,最初无一不是从所误用的异端邪说开始的。--[日]福泽谕吉《文明论概略》

      6、人们处境舒适的时候,自然就敌视革新。--[英]艾迪生《保有权主》

      7、能从原虫到人类,从野蛮到文明,就因为没有一刻不在革命。--鲁迅《革命代的文学》

      8、新笤帚扫得干净。--[英]海伍德《谚语集》

      9、人的天性渴求新厅事物。--[古罗马]老普林尼《博物志》

      10、人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服从老配的东西,而是为了创造新的,有理智的,光辉的东西。--俄罗斯谚语

      11、所有的保守派都是由于自身有着缺陷。他们因为地位或本性而是优柔怯懦的……只能像歼疾人那样地采取守势。--[美]爱默生《处世之道》

      12、有些人会错误地教导我们说,墨守成规就是始终如一,是一种美德,而摆脱成规就是不始终如一,是一种恶行。--[美]马克·吐温《始终如一》

      13、保守派是一个长着完好双腿的人,但他从来没学过向前走。--[美]罗斯福《1939年10月26日广播演说》

      14、当一个国家的青年人都因循守旧时,它的丧钟便已经敲响了。--[美]比彻《出自普利茅斯布道坛箴言》

      15、请君莫奏前朝英,听唱新翻《杨柳枝》。--唐·刘禹锡《杨柳枝词九首》

      16、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唐·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

      17、今美于昨,明日复胜于今。--清·李渔《〈笠翁余集〉自序》

      18、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宋·辛弃疾《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

      19、只有创新才能推动历史的前进。--贝弗里奇

      1.能正确地提出问题就是迈出了创新的第一步。——李政道

      2.如果试图改变一些东西,首先应该接受许多东西。——萨特

      3.创新就是在生活中发现了古人没有发现的东西。——李可染

      4.在*,创新就是率先模仿。——佚名

      5.距离已经消失,要么创新,要么死亡。——托马斯·彼得斯

      6.一个具有天才的禀赋的人,绝不遵循常人的思维途径。——司汤达

      7.企业竞争力的实现取决于创新的细胞——SBU。——张瑞敏

      8.非经自我发奋所得的创新,就不是真正的创新。——松下幸之助

      9.致富的秘诀,在于“大胆创新眼光独到”八个大字。——陈玉书

      10.商品开发离不开创新构想,创新构想是人类智慧中最美丽的花朵。——郭光华

      11.创新就是创造一种资源。彼得杜拉克

      12.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育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摇篮。*

      13.改革依然是*经济发展的保障,要从打破垄断改革资源定价机制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及转变*职能着手,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厉以宁

      14.创新是科学房屋的生命力。

      15.改革不是一个抽象的事,就是要使市场经济更有效率,市场效率体现在交易成本交易速度,另外体现在能否对企业家的创新进行定价。简单说扎克伯格,岁,亿美金市值,资本市场就给他定价了。交易速度越来越慢,交易成本越来越高,这就叫倒退,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

      16.把每位员工经营成创新的SBU并不断经营出高素质的人才的决定性因素就是管理者能否经营自我。

      17.可持续竞争的惟一优势来自于超过竞争对手的创新能力。詹姆斯莫尔斯

      18.遇到难题时,我总是力求寻找巧妙的思路,出奇制胜。——朱清时

      19.企业一旦站立到创新的浪尖上,维持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要持续创新。——张瑞敏

      20.如果学*只在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高尔基

      21.随着一种观念的流行,言语创新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惯改变的程度——塞·约翰逊

      22.大凡实际接触过科学研究的人都知道,不肯超越事实的人很少会有成就。——赫胥黎

      23.企业一旦站立到创新的浪尖上,维持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要持续创新。——张瑞敏

      24.想出新办法的人在他的办法没有成功以前,人家总说他是异想天开。——马克·吐温

      25.创新――“创新”将是以知识融合经验,提升制造科技的.“核心竞争力”。——郭台铭

      26.创新有时需要离开常走的大道,潜入森林,你就肯定会发现前所未见的东西。——贝尔

      27.科学也需要创造,需要幻想,有幻想才能打破传统的束缚,才能发展科学。——郭沫若

      28.独创常常在于发现两个或两人以上研究对象或设想之间的联系或相似之点。——贝弗里奇

      29.凡事力争最好的可能性,但务必做最坏的准备。做创新的科研工作更是如此。——王世真

      30.对于创新来说,方法就是新的世界,最重要的不是知识,而是思路。——郎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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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20:35:46
  • 改革开放名言警句

  • 名言,名人名言
  • 1、改革,是第二次革命。——*

    2、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生产力。——*

    3、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4、没有痉挛,历史就不能向前迈进一步。——俄。车尔尼雪夫斯基

    5、一切事物的趋于完善,都是来自适当的改革。——法。

    6、为政之道就是勇往直前,有进无退。——法。

    7、故治国无法而乱守,法不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吕氏春秋》

    8、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痛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

    9、自古及今,法无不改,热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龚自珍

    10、改革开放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举措。

    11、改革开放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需全民族的同心同德。

    12、改革开放必须牺牲小我,顾全大局。

    13、改革开放不能不付出代价,忍受阵痛。

    14、改革开放才能最终消除社会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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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21:43:25
  • 关于改革创新的名言

  • 名言,创新
  •  

     

      1.创新是与忧患意识连在一起的。

      2.教育是事业,事业的成功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科学的探索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

      3.即使日本人现在也不得不超越模仿进口和采用他人技术的阶段,学会由自己来进行真正的技术创新 (美)彼得德鲁克

      4.创新就是求新,改革就是求变。求新不是排斥传统,而是继承传统;求变不是表面背叛,而是内在蜕化。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变化的本质就是发展!

      5.以空前未有的热情,焕发青春的创新功能,激发人人独特的创新精神,使民族的国家的创新智慧来一个总发动!使个体的群体的创新潜能来一个大爆发!

      6.创新就是创造一种资源。 彼得杜拉克

      7.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育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摇篮。 *

      8.改革依然是*经济发展的保障,要从打破垄断改革资源定价机制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及转变*职能着手,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 厉以宁

      9.创新是科学房屋的生命力。

      10.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

      1.人生中最艰难的是选择;工作中最困难的是创新;生活中最痛苦的是自扰;做人中最苦恼的是委屈。

      2.牛市的特征就是股指不断创新高,当然,中途也会出现无数次下跌,但趋势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3.非经自己努力所得的创新,就不是真正的创新。 松下幸之助

      4.美国哈佛大学校长普西曾经深刻地指出,一个人是否具有创新能力,是一流人才和三流人才之间的分水岭。────*朗加明著《创新的奥秘》

      5.漫长的封建社会就是培养只会听话的顺民,才扼杀了中华民族中最具活力的创新精神。 苗体君

      6.敬业务实,求精创新。

      7.将来,先进国家生产的产品价值只有很少一部分是从蓝领工人的劳动及从资本物中得来,而主要是从设想和创新中得到的。吉福德*肖第三

      8.当政之要在于兴一方,为政之要在于敢创新,治政之道在于求民安,施政之本在于洁自身。

      9.没有创新精神的人永远也只能是一个执行者。 点评:只有敢为人先的人,才最有资格成为真正的先驱者。

      10.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实践。

      11.带团队是一件最费心费力费时的事,从国企事业单位来的多的是奉献精神少的是成本市场和创新意识,从民营公司来的多的是市场意识少的是规范和持续发展意识,从跨国公司来的多的是规范制度意识,少的是配备不足的情况下独当一面的意识,且不说还有毕业生和海归,把这几种人整合在公司发展的轨道十分不易。

      12.多思考才能创新,勤检讨才有进步。

      13.创新的本质是什么?创新就是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但创新的风险很大,绝大部分创新最后都是失败。所以,我认为,创新的本质是不惧失败的勇气!创新还需要一个大环境:全社会理解失败者,宽容失败者。成王败寇这样的观点,是阻碍创新的因素。

      14.市场经济全靠自己闯荡,在求异的同时就要创新。具体的感觉是,要把繁华世界看作蛮荒一片,把已经光彩夺目的物质文明看作还未开垦的处女地,大胆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开拓塑造自己心目中的文明世界。 颜建中

      15.科学技术史表明,过多的知识信息有时反倒会妨碍和限制创新。 朗加明《创新的奥秘》

      16.体育是事业,事业需要献身;体育是科学,科学需要求真;体育是艺术,艺术需要创新。 庄则栋

      17.能正确地提出问题就是迈出了创新的第一步。

      18.决定经济向前发展的并不是财富强,他们只决定媒体报纸电视的头条,真正在GDP中占比最大的还是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创新的中小企业;真正推动社会进步的也不是少数几个明星式的CEO而是更多默默工作着的人,这些人也同样是名不见经传的,甚至文化程度教育背景都不高,在这些人中,有经理人企业家,还有创业者。 彼得德鲁

      19.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需要,也为了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手段以效率为核心,重建企业形象。

      20.开拓知识,创新服务。

      1.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正因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2.独创常常在于发现两个或两人以上研究对象或设想之间的联系或相似之点。——贝弗里奇

      3.凡事力争最好的可能性,但务必做最坏的准备。做创新的科研工作更是如此。——王世真

      4.有了精神的实验和观测作为研究的依据,想像力便成为自然科学理论的设计师。——廷德尔

      5.太*之世无所尚,所最尚者工而已;太*之世无所尊,所尊贵者工之创新器而已。——康有为

      6.蓝海方法是以创新为中心的方法,强调的是无人竞争的全新的市场空间和全新的商机。——杨丽

      7.任何研究工作都应有所创新。创新的基础,一是新概念的指导,二是新方法的突破。——王鸿祯

      8.诗歌的灵魂在于创新,即创造出使人意想不到的,惊叹不已和赏心悦目的东西。——塞·约翰逊

      9.创新人才的基本要件――负“职责”肯领悟,勤“动手”不怕错,守“纪律”重团结。——郭台铭

      10.如果你要成功,你应该朝新的道路前进,不要跟随被踩烂了的成功之路。——约翰·D·洛克菲勒

      11.有一件事情是十分清楚的:创新思想不是那些专门从事开发创新思想的人的专有领地。——斯威尼

      12.在领悟上不肯钻研的人是不会提出问题的;在事业上缺乏突破力的人是不会有所创新的。——佚名

      13.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如果能够打破常规,完全自由进行创作,其成绩往往会是惊人的。——卓别林

      14.科学研究基于同一法则,即一切事物的产生取决于自然规律,这也适用于人们的行动。——爱因斯坦

      15.异想天开给生活增加了一分不*凡的色彩,这是每一个青年和善感的人所必需的。——巴乌斯托夫斯基

      16.在自然科学中,创立方法,研究某种重要的实验条件,往往要比发现个别事实更有价值。——巴甫洛夫

      17.没有创新,就不可能有合理的,尤其是有效的管理。——阿法纳西耶夫

      18.我们要记着,作了茧的蚕,是不会看到茧壳以外的世界的。——李四光

      19.一个没有创新潜质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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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16:52:41
  • 2021年*辅警改革消息

  • 2021年*辅警改革消息

      辅警一般指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辅警改革消息,仅供参考。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和服务*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

      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

      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部和各地方*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

      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机关和地方*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我国《立法法》给予*以较大的立法权限,*部根据*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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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05:17:30
  • 重庆高考改革

  • 高考,教育,高中
  • 重庆高考改革

      重庆市教委召开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重庆高考改革有什么变化?你需要关注哪些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庆高考改革,供大家参考!

      重庆普通高考取消文理分科英语可考两次

      据介绍,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其中,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

      具体来看,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成绩 6科自选3科

      高中学业水*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

      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市教委方面表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为每位学生建立个人综合素质档案,档案将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招生高校评价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将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重庆高考志愿投档

      此前,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曾发布消息,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合并本科二、三本和专科一、二段两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本次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重庆将逐步改进投档录取模式,完善*行志愿投档方式,研究出台“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并适时推行,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多次选择机会。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将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吸引市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科学编制市属高校跨省计划方案,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持重庆市高考注册录取率在全国*均水*以上。

      重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间轴

      2015年

      启动重庆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入学制度;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2018年

      建立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从当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2021年

      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高考内容

      2018年起入学新生不分文理科

      2016年起,重庆高考使用国家命题试卷。从2018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考试不分文理科。

      全国统考3个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每科150分。

      学业水*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普通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自主选择确定,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学业水*

      用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

      高中学业水*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

      等级性考试,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6选3”科目组合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

      高考加分

      农村独生女照顾政策取消

      按照*要求,《重庆市进一步调整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2015年出台。2015年1月1日后,获得全国奥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科技创新大赛、工程类大赛、思想品德突出、万分之一优秀学生等6个项目证书、荣誉称号的考生,高考录取不再加分;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

      高职学院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对分开。2017年开始,统筹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招生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在每年的3月底至4月初(简称“春季高考”)。

      到2017年,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收学生占市属高职院校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70%左右,成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含应用技术本科)招生的主渠道。

      专项招生

      为保障农村学生升学权益,我市认真落实“国家、高校、地方”三个招生专项计划:一是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属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面向我市国家级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二是中央部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面向我市国家级和市级贫困区县的优秀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三是市属一本批次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及“全科教师”、“全科医生”专项计划。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将明显增加,形成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毕业后主动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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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8:12:28
  • 知错就改的名言警句100句

  • 名言,知错就改
  •   写一句知错就改的名言警句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回头是岸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关于“知错就改”的谚语、俗语和名人名言有哪些

      知错,善莫大焉。

      知错就改,永远是不嫌。

      (莎士比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一个人不能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聪明人知错就改,糊涂人有错就瞒。

      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犯错,只要改正,一切都是好的。

      西塞罗:“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是,只有愚人才会执过不改。

      ”达尔文:“任何改正,都是进步。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就改,永远是不嫌迟的.(莎士比亚)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西塞罗:“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是,只有愚人才会执过不改.”达尔文:“任何改正,都是进步.”见善则迁(学*),有过则改.《周易·益·象》改过不吝.《尚书·仲虺(huǐ)之诰》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尚书·伊训》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论语· 卫灵公》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旧唐书 魏征列传》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白居易《与元九书》过而不能知,是不智也;知而不能改,是不勇也.李觏《易论第九》(可能会有重复,请谅解)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陆九渊《与傅全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一》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王守仁《改过》秦恶闻其过而亡,汉好谋能听而兴.薛瑄《读书录》卷十改身之过,迁(发扬)身之善,谓之修身.颜元《颜*斋先生言行录》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增广贤文》男孩0580 2014-09-22知错就改的谚语、俗语和名人名言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知错就改,永远是不嫌迟的。

      (莎士比亚)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西塞罗:“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是,只有愚人才会执过不改。

      ” 达尔文:“任何改正,都是进步。

      ” 见善则迁(学*),有过则改。

      《周易·益·象》 改过不吝。

      《尚书·仲虺(huǐ)之诰》 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

      《尚书·伊训》 人孰无过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左传·宣公二年》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论语· 卫灵公》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旧唐书 魏征列传》 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白居易《与元九书》 过而不能知,是不智也;知而不能改,是不勇也。

      李觏《易论第九》 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

      陆九渊《与傅全美》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一》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

      王守仁《改过》 秦恶闻其过而亡,汉好谋能听而兴。

      薛瑄《读书录》卷十 改身之过,迁(发扬)身之善,谓之修身。

      颜元《颜*斋先生言行录》 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增广贤文》关于知错就改的名言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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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01:25:46
  • 股权分置改革论文

  • 股权分置改革论文

      在各领域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权分置改革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流通企业股权分置改革中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思路

      其一,巨额交易费用增加流通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成本。流通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得以执行。这就要求流通企业加强在与投资人信息交互领域的投资力度。由于流通企业缺乏对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务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通过外聘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方式可以利于流通企业降低股改运作风险。《关于保荐机构从事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证协发[2005]8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对流通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有详细规定,保荐和被应该保荐机构之间应通过公*协商方式来达成保荐契约协议,合理收取保荐财务顾问费用、保荐费等相关费用;《通知》还对各项费用的最低支付额度和保荐工作的服务质量、工作量等详细事宜做出规定。其中,股权分置改革财务顾问费是流通企业为雇佣保荐机构来设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而支付的款项;保荐费是流通企业为确保保荐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并出具公允性保荐意见而支付的款项。除此以外,流通企业还需支付律师费、宣传推荐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各类杂费。据文件来做初步预算可发现,流通企业需要支付数额庞大的保荐费及相关费用,这将直接影响流通企业的正常业务运作秩序,并扭曲流通企业的正常会计核算成果,给流通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其二,对股权分置改革中交易费用的会计实务安排。对此巨额支出事项,《通知》并未详细规定会计操作方法;在流通企业会计实务中,企业财务工作者通常将该支出思想列支为"费用"。其依据是,流通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行为实施者为企业,该股改思想发生的缘由是推动该上市公司转身为全流通类上市公司,这决定了股权分置改革本质上具有推动流通上市企业将其非流通股股票再次上市交易的特征,由此产生的相关支出项目可以视为流通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份二次上市行为。为此,流通企业为此支付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支出项目应当列作企业的上市费用的追加支出项目。回到股权分置改革前时期,流通企业在上市之初对全体所有者权益者做出非禁售流通股的允诺,当前推动的全流通股份改革政策实质上构成了对前述的流通股股票持有者的违约事件。为此,流通企业需要为此而向此前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合理的对价以弥补由非流通股股东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额外损害。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权证型对价支付方式的会计处理思路

      以股份总量变动为特征的流通企业股改会计处理。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过程中,流通企业所面对的核心会计实务问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会计核算方法问题。常见的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模式主要有两种,即权证式支付模式和非权证式支付模式。在按非权证方式来处理股权分置问题的情形下,非流通股股东需要通过向流通股股东送股方式来向流通股股东让渡必要的改革利益,或者对非流通股股东进行缩股方式来担负起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必要成本。从会计核算角度来分析,流通企业可以使用成本法来处理非权证型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相关会计业务,即通过将那些由送股及缩股所形成的新权益部分,按照其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来借记为"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并同步贷记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处理非权证式的股权分置改革支付模式相关业务时,流通企业还可选择权益法,即流通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按照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来借记为"股权分置流通权",并同步贷记为"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投资准备"等科目。

      在按照上述会计分录处理流通企业股权分置改革中的非权证式会计业务时,前述的"长期股权投资—X企业"科目的金额通常按照账面价值来计算,而该账面价值通常是按照流通上市企业的指定会计期末的会计报表提供的每股净资产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数量的乘积来计算确定。当对流通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处理后,企业该科目的账面价值与被投资方的股东权益的份额存在不一致的情形,这与权益法之原则相悖离。《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未对此有详细规定,在处理相关问题的会计实务时,流通企业会计部门可将"股权分置流通权"归结为资产类科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拓延,勿须将"股权分置流通权"作为长期资产来独列,而应当将其归集到"长期股权投资"项下。

      (三)股权分置改革中权证型对价支付方式的会计处理思路

      在权证交易模式下,流通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东需要采取赠送方式来将其非流通股股权置换为流通股股权;流通股股东所获取的这份权证将作为因非流通股股东的参与而引致的流通股股权被稀释的必要对价。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赠送权证时,流通企业需要在财务部门对该认购权证的所有权转让行为做备忘录,以作内审计外部审计的备查登记之需。为强化流通股股东对该权证价值的认可度,流通企业可以将该权证以较低的售价向流通股股东定向销售。此时,流通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将其计入流通负债相关科目中。具体的会计科目处理方式分为:借记为"银行存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贷记为"长期股权投资——X公司"、"投资收益"科目。在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相关会计实务中,会出现流通股股股东即该认购权证的持有者向流通企业提出按照下进结算该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款,且通常表现为流通企业的证券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格的情形。针对流通企业证券市场价格高于认购权证行权价格之部分,流通企业可按如下分录来处理该会计实务,即借记为"股权分置流通权",贷记为"银行存款"。对于看跌该认购权证的流通股股东而言,相应的认沽权证的处理方式参照上述科目处理即可;但根据既有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暂行办法,流通企业通常是将认购权证直接赠送给全流通改革收益受损一方,因此在既有文件指导下会计实务中并不会出现"应付权证"相关科目的会计核算事宜。

      参考文献

      [1].陈信元,黄俊.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层级与企业绩效[J].会计研究,2016(1)

      [2].冯天楚.股权分置改革对控制权私利的关联影响检验[J].商业经济研究,2016(2)

      [3].陈源.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股权激励的现状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6)

      【摘要】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一定的程序让原先不参加流通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改变股权分置的局面,实现股票的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将改变财务管理环境,从而带来财务管理目标和模式的转变。本文就股权分置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环境、目标、政策等影响作一分析。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心问题之一,是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我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将发挥证券市场资本配置功能,使公司治理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使投资者更加关注公司治理和公司价值。这些财务管理环境的改变,必将影响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从而带来财务管理模式的转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

      (一)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有两种治理模式,第一种是股东治理模式,它是通过经理报酬(激励机制),董事会制度(约束机制),股东大会,用脚投票(引发并购和接管)以及社会约束力量这五道防线来实现公司治理的。第二种是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我国上市公司大多采用第一种模式。公司治理结构是处理公司中的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股权结构是基础,在相当程度上起较大作用。在股权分置情况下,由于股权估值方式的不同,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经常发生冲突。当上市公司的业绩、品牌、核心竞争力等不能成为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充分地成为非流通股股东的财富时,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取向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取向不一致,非流通股股东的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扭曲,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基金、券商和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将更多地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另外,股改后,上市公司更能通过股票价格这一综合指标来评价管理层的工作,也更容易实施期权等激励兼容的、长效的激励方式。

      (二)有利于证券市场资本配置功能的发挥

      证券市场的功能是资源配置。这种资本配置功能的实现需要最基本的假设条件:股价能够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即未来收益的现值)。股权分置的情况下,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的分置决定着股价被严重扭曲,本来具有预测价值的利润与股票价格之间缺乏内在的联系。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的全流通有助于公司的股价充分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公司管理层都会将关注点放在公司价值的提升和公司股价的维护上。在股改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大多采用送股或缩股的方式,这将使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有助于改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机构投资者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日益重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在同股同权同价的证券市场上更能够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发现能力,促使公司股价向公司价值回归,从而有助于摆脱证券市场上价值歪曲的被动局面。

      (三)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扩张将成为上市公司增长的重要方式

      公司的成长除了自我积累之外,通过并购进行扩张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式。在股权分置问题解决之后,上市公司可以向被收购方定向增发流通股作为支付方式。这种并购扩张的支付方式有利于创造出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双赢的局面。对于收购方而言,并购只支付股权而不需要动用现金,充分利用了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来实现快速扩张。对于被并购方而言,获得了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仅资产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而且可以分享并购创造的价值和上市公司进一步成长的收益。因此,利用资本市场和现代金融工具进行的并购扩张将成为上市公司增长的重要方式。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财务管理的目标有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由于股权被人为割开,股东相应也分为两大阵营。这两大阵营的股东在利益追求、关注焦点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见下表),他们的矛盾也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股价不对非流通身份的控股股东构成约束,再加上以往剥离上市、分拆上市遗留的历史问题,上市公司财务运作的目标实际上是控股股东利益最大化。由于控股股东控制着财务决策权,这种财务目标下的财务运作产生的后果是:对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矛盾的决策事项,以牺牲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为代价;对于非流通股股东、内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决策事项,则以牺牲非控股的非流通股股东利益为代价。证券市场曾出现的通过利润操纵甚至财务欺诈获取配股资格、以牺牲股价为代价获取资金就是明显的佐证。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治理的利益基础一致化以及证券市场资本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必将使财务管理的目标从控制股东利益最大化转变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于全流通的上市公司而言,企业价值最直接的衡量标准是股票价格,股价成为企业价值的指示计。随着全流通局面的形成和市场监管效率的提高,股价的信息含量将不断提高,它不仅包括有关企业以往盈利能力和盈利构成的信息,还包括未来盈利潜力、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等方面的信息。股价高低表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信心以及未来盈利预期;而对公司管理层而言,股价高低反映公司投资决策以及日常管理中资源配置和运用的效率,并影响未来融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利润仅仅是影响股票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司股价是包括利润在内的多种影响综合作用的结果。企业价值最大化不再只强调企业当前的微观经济利益,更注重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的协调一致。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筹资、投资及股利分配三大财务政策的影响

      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控制股东在明显的圈钱动机驱使下,为达到增发、配股或保牌的目的,财务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利润操纵和短期化行为。对于业绩**的公司来说,这种现象更严重。在股权分置下,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配股、增发的考核指标的情况下,这种财务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随着全流通局面的形成和市场监管效率的提高,股价的信息含量将不断提高,股价成为企业价值的指示计。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在投资项目选择、融资方式、股利政策制定等方面

      的财务决策必须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规模、盈利、风险三者的均衡,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筹资政策的影响

      股权分置下,上市公司一味追求筹资规模,形成了独特的股权筹资偏好,并且很多上市公司在IPO或再筹资前往往大肆编造盈利前景十分美好的“项目”,在筹资以后频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致被冠以“圈钱”的恶名,加上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上市公司经常“现金短缺”、业绩滑坡。这种现象严重地违背了“以投定筹”这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这种筹资规模“多多益善”的偏好完全是非理性的。

      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从技术层面看,有关实证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筹资偏好根源于股权筹资成本低廉(约2%左右),低于银行借款(5%以上),并且只是一种软约束;从制度层面看,股权筹资偏好仍然根源于股权分置情况下非流通股的收益来源。有研究认为,非流通股收益来源于4个方面:高溢价发行收益(指IPO或增发股份)、控制权私有收益(如关联交易、以劣质资产充好认购股份、以股抵债等)、认配权收益(配售股份是以非现金资产认配)、转让收益(场外大宗协议或拍卖转让)。各种再筹资方式对非流通股收益率最高的是增发,约为72%,其次是发行可转换债券,再次是配股,其收益率也可达到28%至33%。这就可以说明上市公司筹资行为在规模和结构上的非理性偏好根源于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筹集资金会慎重地选择高溢价的再筹资,因为股改后,制度收益没有了,他们无法利用发行股票或者配股进行圈钱了。他们会根据公司的利益更多选择债券筹资,因为它的成本比起股票要小得多,而且银行的资源有限并且都是中短期的,用它增加财务杠杆不会满足公司的战略需要,所以股改后,债券筹资会成为主流。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投资政策的影响

      股权分置下,非流通股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增发、配售股份时的净资产增值,所以他们对于公司是否真的赚了钱并不十分关心,而是关心上市公司是否达到再筹资资格,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是否足够高。在我国,由于特殊的管理体制,股票供给少于需求,致使市盈率偏高(约为20倍)。控股股东热衷于抬高股票市价以获得净资产增值的收益。公司管理层的投资决策会倾向大股东的关联交易也就是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或行业,这样会使上市公司的资金投入范围过宽,而且投资的目的不是求收益而是求得个人的业绩。股改后,非流通股东的制度收益不复存在,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公司的资金会投向高收益的项目,会更注意公司业绩的提升。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

      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非理性化。这一点上,有两种具体表现,一是保留现金。因为股东自由现金流量代表了控股股东控制权的大小,因此少分或多分不分现金股利意味着大股东谋取更多的控制权收益。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极少的现状大多符合这种理论。2004年12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意见》,要求上市公司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也是缘于此。在控股股东的操纵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是扭曲的,他们把原为目的的分红当成了“手段”,而筹资原本为手段,在上市公司成了“目的”。这种控制权收益往往带有非法性。在监管严格时,出现了第二种非理性的股利分配行为,即转移现金。由于非流通股东无法转让股票以获取资本利得,他们往往一边高额发放现金股利,另一边同时增发、配售等进行再筹资,就使现金从流通股股东手中经公司之手合法、隐蔽地转移到了非流通股股东手中。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来分置的流通股、非流通股置于共同的利益基础之上,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逐渐消失,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将逐步理性化。此外,股改后,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可能会对股利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对美国和日本的股利分配研究来看,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的国家,其股份公司的分红倾向普遍高于股权相对集*家的股份公司。日本由于其大银行、株式会社之间相互持股普遍,被公认是股权结构集中、中小股东影响力低的典型,同时也是股份公司积累比例高、分红比例低的典型。而美国传统上是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化的代表性国家,美国公司普遍给予股东稳定而持续的分红。另外,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的股份公司其分红倾向高于股权结构相对集中的股份公司是因为前者中小投资者的影响力相对较高。但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仍然不够成熟,并且我国流通股股东倾向于关注资本利得而轻视红利收益,我国证券市场在股改后是否会出现分红倾向,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摘要:2005年我国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该政策有利于解决我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的恶意圈钱,市盈率过高以及市场定位模糊的问题,优化股权结构,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后遗症.本文根据股权分置改革前后证券市场的情况,分析股权分置改革政策实施以来10年间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

      关键词:股权分置;非流通股;市盈率;证券市场;股权结构;

      1股权分置改革的提出与发展

      广义的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狭义的证券市场指的是资本证券市场、货币证券市场和商品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在本文中主要以股票这一典型证券产品作为代表进行研究.

      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政策的提出与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在我国证券市场形成初期,国有股不流通.原因在于当时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处于国有企业改革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过程,同时改革初期意识形态的争议也导致国有股在市场缺乏流通的外部舆论环境.关于国有股的定义和流通限制的政策在地方*和部门行政法规中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体现,这就导致了对市场功能和定位的不一致以及对股份制认识的不统一,由此提出了股权分置的问题.[1]

      第二阶段是开始触动股权分置改革问题.在这一阶段我国推进了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2001年6月*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该办法通过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下同)国有股的行为来解决国企改革与发展资金需求的问题[2].但由于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仅实施了4个月就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是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2004年1月31日,*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着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政策精神,就推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共提出9点意见,其中关于股权分置的问题提出要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在解决该问题时也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

      随后我国证监会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文件让股权分置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有2573家公告减持,累计公告减持股数为1302.85亿股,占累计解禁所有限售股27480.17亿股的比例为4.74%,累计减持市值为17091.26亿元,占累计解禁所有限售股市值266853.81亿元的比例为*0%.[4]

      2股权分置改革对市场的影响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将其股份按照是否在证劵交易所上市交易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对于股权分置政策的实施让*金融市场一度陷入困境,但随后对于股权分置政策的改革,使我国证券市场在完善经济资源的配置上有了实质性的发展,解决了例如上市公司大股东恶意圈钱,股票市盈率过高以及市场定位模糊的问题,从而优化股权结构,另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还存在局限,给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了包括市场供需失衡、股东利益冲突及企业控制权僵化等后遗症.

      2.1股权分置改革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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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3 08:49:07
  • 2014年浙江高考改革

  • 高考
  • 2014年浙江高考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14年浙江高考改革,希望大家喜欢。

      浙江省高考体育加分项目仅限8项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日对外公布了《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工作的通知》。从文件来看,我省高考体育加分项目,从去年的30多项减少到了8项,减少项目中包括三模三电、健美操、象棋、网球等20多项。

      今年高考体育加分的认定对象有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获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全国运动会、全国中*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以及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考生。

      测试对象有:一、除认定对象外,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应届考生;二、除认定对象外,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相关比赛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和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而去年,测试对象的`体育项目有三模三电、体操、举重等30多项。今年的上述变化,都是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2010年5号文件做出的规定。从2011年起,浙江高考体育加分就在逐步减少项目。

      据悉,今年的认定、测试对象参加的比赛必须是国家、省体育部门计划内赛事,非计划内赛事无认定、测试资格。认定测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体育局统一认定,由省体育局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时间是4月29日。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要求到时会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省体育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

      按规定,认定测试考生所在学校须在考生办理认定测试报名手续后于校园内醒目处统一公示具备加分认定测试资格的本校考生名单,公示至当年8月底。经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至当年年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方面表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是一项政策性强、项目类别多、涉及面广而又十分严肃的工作。参加测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及有其他违反测试规定行为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最早2017年实施

      减少必考科目 增加选考科目

      其实从2009年开始,我省相继推出了多项以多样考试、多次测试、多元录取,增加学生和高校相互选择性为主要内容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举 措。

      刘希*透露,今年,浙江的高考招生改革,主要思路是减少必考科目,增加选考科目,实行多次考试,实现高考招生与高中学业水*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更多结合。

      “以前我们常说‘选课’,以后的高考可以说‘选考’。”刘希*说,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压力的前提下,给学生更多的考试科目选择权,给高校更多的考试科目设置权和选择学生权力。

      目前,该项改革的初步方案已经形成,省教育厅将多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使方案包括实施时间更科学合理,求得社会的最大共识和支持。

      新的方案可能只考语数外

      今年,浙江高考自主命题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和技术考试。

      但今后,自主命题的科目有哪些呢?还有,考生必考的科目有哪些?选考科目又是哪些呢?

      根据此前一些专家的描摹,新的高考改革方案或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据说,教育部目前正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考试内容,完善国家考试题库。

      也有专家认为,改革后的高考,外语将实现一年多考,高考时将考语文、数学及其他科目。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将出台高考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在有意愿、有条件的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相关省份和高校要于上半年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而浙江省高考改革一直紧跟教育部步伐,也基本具备了高考改革的试点条件,因而浙江省有望成为高考改革试点省份。

      影响:物理历史等学科会不会边缘化

      “这个改革是大势所趋。”杭二中校长叶翠微说,从中可以看出两个重视,一个是重视基础学科,比如看重语数外这类基础学的基础地位;另一个是重视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今后,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学*实力、发展潜质、兴趣爱好,结合职业规划,做出合理的选择——选择考试科目。

      叶校长认为,传统高考九九归一,仅靠分数论英雄。而新的高考方案建立在“选择”上,对学生来说,“不求第一,但求唯一”,像有的学生理科见长,那么可以大胆选择理科科目;同样,有的学生是文科见长,那么可以选择文科科目。在选择中学*,可以激发孩子的学*兴趣。

      “眼下,有的孩子在学*过程中不断发出抱怨声,觉得学这个学那个都没兴趣。而这种高考制度设计有利于缓解这一情况。”叶校长认为,这种选择可以激发孩子学*的渴望,成为自我加油的动力。

      不过,也有一位老师认为,若高考依旧实行集中录取制,高校录取只看语数外三门成绩,依照考什么就教什么,教什么就学什么的应试逻辑,中学教学就会只关注语数外三门,物理、历史等学科会边缘化。这样的基础教育会是什么模样?此外,若高校在录取时还会看其他学科的学业测试等级,那么,学生的考试焦虑是否真的减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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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19:17:53
  • 改革开放诗歌

  • 诗歌,文学
  • 改革开放诗歌

      在生活、工作和学*中,说到诗歌,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诗歌节奏上鲜明有序,音谐韵美。你所见过的诗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改革开放诗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怀念*同志

      提起我蘸满墨水的笔

      却迟迟不敢在纸上行走

      生怕我粗糙的文字玷污您历史的功绩

      更怕我狭隘的无知写不全您英明的智慧

      面对今时今日一个富强、崭新的*

      此时生长在处处能享受改革硕果的幸福时刻

      人民都会不自觉地想到您

      没有在想您的时候缺少思念

      三十年前的今天

      是您以巨人的智慧和魄力

      拉开了*现代化建设的幕布

      国家的繁荣与富强也是从您拉开幕布这一天开始

      大多数人还在迷茫中疑惑

      而您,则以超人的洞察力和惊人的远见

      早已看到了*的未来

      三十年改革的硕果我们早已品尝

      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依然在惊叹

      惊叹您当年怎会一下子就能神奇般的点出*改革的前沿

      在那片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

      您一声改革的号角恰似巨人的震吼

      惊醒了等待百年的国人

      这声震吼犹如滚滚春雷

      迅速地响荡在整个中华大地上

      由南到北,从东到西

      也响彻了长城,震撼了世界

      历史浓重地记载了一九七八

      中华民族地史册中更不会忘记您的名字

      人民们分明看到新*改革开放那厚厚的历史画卷中

      您的名字是那么整齐,那么醒目地伫立着

      ——新*改革开放总设计师

      看今日的*

      英明的接班人继往开来

      改革更是进展的如火如荼

      在那数也数不尽的改革建设工地上

      处处都能看到您的影子

      但却再也看不到您的身躯

      改革开放的春风

      改革开放的春风

      是祖*亲温暖的手

      拂去了贫穷的满面愁容

      摇醒了愚昧缠身的噩梦

      那久违了的笑靥呵

      像枯木逢春的鲜艳花朵

      纵情摇荡心中的喜悦……

      改革开放的春风

      是祖*亲手中的绣花线

      绣出了麦浪滚滚稻花飘香的富裕家园

      绣出了崛起的城市时代的色彩涌动车水马龙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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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1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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