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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波特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大气与机械工程学位;1971年,波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商学院;1973年,波特荣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并入主哈佛商学院,成为哈佛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教授,当年仅26岁。最有名的一部作品《竞争战略》便出自这段时期,出版这部令其登上世界管理思想领域巅峰的作品时,麦克尔·波特年仅才33岁,这部作品也使得波特成为哈佛炙手可热的教授,他的理论更是商学院必修的课程。在学校,他为大企业新任经理人开大师班;出了校门,他的竞争理论影响了全球的跨国公司及世界各国的*。
《竞争战略》一书以一组用以对产业和竞争者进行分析的综合性方法和技巧的介绍开篇,进而逐个剖析了零散型产业、新兴产业、成熟产业、衰退产业和全球性产业中的竞争战略。书的最后部分介绍了企业面对重大战略决策时所需的分析技巧:纵向整合、业务能力扩展、放弃通讯进入新业务领域等,有助于经理们对竞争者的突然行动、自身产业的新闯入者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化做出预测并做好准备。
波特竞争战略的基础是产业分析,他认为行业的竞争情况由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决定:进入威胁、替代威胁、买方的议价能力、供应方的议价能力和产业内对手的竞争强度。要对抗这些竞争力量,企业就要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实行低成本或者产品差异化的策略,二者必居其一。这套理论的逻辑性比较强,在实践中也被证明是有效的,尤其是运用在比较传统的行业时。比如,鼎盛时期的长虹的竞争优势就是建立在低成本的基础上。
与上面的五力模型相比,波特更具影响的贡献是在本书中明确地提出了三种通用战略。
波特认为,在与五种竞争力量的抗争中,蕴涵着三类成功型战略思想,这三种思路是:1、总成本领先战略;2、差异化战略;3、专一化战略。波特认为,这些战略类型的目标是使企业的经营在产业竞争中高人一筹:在一些产业中,这意味着企业可取得较高的收益;而在另外一些产业中,一种战略的成功可能只是企业在绝对意义上能获取些微收益的必要条件。有时企业追逐的基本目标可能不止一个,但波特认为这种情况实现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要贯彻任何一种战略,通常都需要全力以赴,并且要有一个支持这一战略的组织安排。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不只一个,则这些方面的资源将被分散。
但是,随着技术的变革和各行业竞争情况的变化,主要是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的增加,波特的竞争战略也表现出一定的不足。在逻辑上,当我们在一个更加宽阔的视野内考察时,可以发现,波特理论的中心是“产品”——顾客是因为低价格,或是某种独特之处,才选择这种产品的。在实践上,仔细观察当今成功企业的战略,就能够发现有些是波特理论所不能解释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微软公司。微软可以说是当今最伟大的公司之一。但是微软的成功并不是源于“最佳产品”,不是因为它便宜,更不是因为它独具特色。实际上,从ms-dos到windows,微软的大多数产品都不是最好的,至今还有不少人宣称,苹果公司的产品是最有个性的。尽管如此,微软还是牢牢的占据了行业领导者的地位。它的竞争优势既不是因为低成本,也不是产品差异化,而是源于整个系统的支持,我们可以称之为“系统锁定”。
另外还有一类公司,它们在每个具体产品的市场份额都不是最大的,成本不是最低的,产品也不是最有特色的。但是,这些产品可以很好的'集成在一起,给目标顾客提供最完备的解决方案。结果这些企业同样取得了成功。这种战略选择的重点在于顾客,可以叫做“顾客解决方案”战略。
因为波特的理论分析是基于已经比较成熟的行业进行的,所以,在技术、产品,客户、企业竞争合作关系变化越来越快的经济环境中,像上面所说的例子会越来越多。 所以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和使用波特的竞争理论,不能有“唯大师论”的想法。
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美丽中国;强大富裕而环境污染也不是美丽中国。正如伟大哲学家所说:当人类欢呼对自然的胜利之时,也就是大自然对人类惩罚的开始。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日益提高,环境污染也在日益加剧。
在读了“生命之间”我知道地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而且它们都是有关联的。才使地球充满了生机勃勃。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中国像这样一幅幅令人心旷神怡的自然画面比比皆是。
可是在这些美丽的背后,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砍滥伐树木,使森林出现了许多裸露的土地,无法阻挡飞沙,使小鸟无家可归。还有一些人为了吃上一顿美味的野餐,穿上漂亮的皮草,捕杀了大量的野生动物,使它们面临灭绝。在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到处堆放,大街上果皮纸屑随处可见。工厂里的污水随便排放,江河被大量污染。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日益加剧,孩子们不能在室外开心运动。
看了这些,我深深地意识到保护环境,保护动物的重要性。从这一刻开啥,让我们和大自然携手,再创“美丽中国”!
《美丽中国幸福起航》这本书主要讲了中国翩翩风采,让我们知道了中国的发展,中国的伟大人物和中国奋力拼搏中洒下的汗水而凝结成不朽的传奇!歌颂了我们中华儿女勇于奉献的良好精神。
我们中国以前总是受人欺负,可是经过我们的努力的拼搏,还不是过来了?如今中国的科技这么发达,社会这么文明,可都有好人在呢!如:最美乡村教师徐其军,帮助乡村孩子学*知识,还有为国家奉献但却身体不好得心脏病而去世的航空工业英模罗阳,还有最美妈妈吴菊萍……
像这样无私奉献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总是会创造奇迹,挽救生命,绿化家园,我们的国家永远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共患难。
往后的发展,可是十分有技术含量的,如上学不用背书包,作业只需在校完成,回家没有作业,让学生喜欢上学,牛奶也快成为“最接*完美的食品”,我们将会与国际接轨,吃上放心食品。
如今我国这么发达,可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此时此刻,我想说,美丽的中国让我们向幸福,向快乐出发。
美丽中国--勇做生态文明建设者是关于地球环境的一本书。因为地球环境不断恶化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所以我要提醒大家。虽然城市很美丽,但是不能让小河哭泣,不能让花草树木枯萎,要让它们快乐的,在这充满生机的大地上生存。它们一定会很感激我们为它们所做的一切!
自然美,美就美在山和水。山和水是在各种地方都是常见的,却很少有地方的小河流是清澈的,鱼的家受到严重的污染,河豚每天在叫sos。如果是我们,我们会怎么样,会哭么?我想你一定会!地里面的白色污染--废弃塑料你知道吗?我们吃的蔬菜菜里面会有些什么?若我来告诉你,里面有农药,你敢吃吗?······体育明星姚明和野生动物交朋友,为我们保护环境树立了榜样!垃圾场里面是很多废弃塑料品,塑料如果在地下的话1000年不会溶化盛至10000年,你想想多可怕!环境一定要保护好!若没有土地种田,我们吃什么?若没水,我们还能生存吗?乱砍乱伐,树木渐渐少了,大风会兴风作浪。现在城市得了多种病、环境病、交通病、住房病、资源病······另外现在城市被钢筋水泥的建筑所包围,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学校中一些学生有不文明现象,有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美丽的环境都被他们倒乱了,你伤心吗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一定要放在心上!最后让我们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有爱心爱护环境的好学生!
星期天,我把作业写好后,就跟着妈妈去奶奶家。
我和妈妈来到超市里买了一些物品,然后乘公交车来到汽车站。我们乘坐上回家的汽车。我坐在车上,从窗口向外眺望,想着奶奶家屋后的小河,栽满树的道路和很大的芦苇地。在路上,我看到小河里面的水变清了,找不到垃圾,这与以前看到的不一样。在一些墙上还有一些标语,如整治环境,美化家园;康居乡村我的家,村庄整治我参加等等。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小镇的街道上,街道打扫的.很干净,见不到街道两旁随意摆的地摊。我们走了一段小路来到了奶奶家。奶奶见到我们高兴极了。奶奶把我们带到家里,讲述着最*一段时间,村里搞美化环境的事,现在不许把垃圾乱抛。河塘里面要保持清洁。也禁止在河里面用捕鱼器捕鱼。
听了奶奶的话后,我来到了屋后面的小河里看一看,果然发现河里面的垃圾消失了,小鱼在河里面自由自在地游着。我看到河面上有一些水草随风飘动。不时会游来几只鸭子,这景色真是太美了。
我又来到田野的小道上,地里面的小麦绿油油的。池塘边的柳树垂下了绿色的枝条,随着风有节奏地摇摆。我一边唱着儿歌一边走着。正巧遇到了放羊的刘爷爷,刘爷爷对我说:“倩倩,你看我们乡村是不是很整洁,很美丽。我们每个人都要爱护环境,美化我们的家园。”听了刘爷爷的话后,我收获了很多。
随着刘爷爷的羊群,我们来到了芦苇地。我看到芦苇已长成了一米多高,芦苇塘里面也很整洁。我被眼前的一片芦苇吸引住了,芦苇长得笔直,尽管它们身处小池塘,但它们从没有抱怨过,而是每天都在茁壮地成长,直至成为对人们有用的材料。
正当我看的入迷时,传来了奶奶的声音。原来吃午饭的时间到了。我沿着小路奔跑回家。
听完饭后,我找来了工具,把屋前屋后又打扫了一遍。我还在屋前栽了两棵银杏树苗。听奶奶说,再过不久,我们坐在家里就可以听了火车的声音。原来盐连铁路要经过家乡。
家乡的景色真美啊!家乡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美丽中国》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从生命之间、哭泣的地球、美丽的家园、守望美好,花环绿色文明四个方面,向我们阐述了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问题。
生命之间让我明白了:地球上的生命形态丰富多彩,有的微小得让你看不到它的存在,有的大得让你震撼,有的飞翔于蓝天,有的遨游于深海,有的出没于密林,有的奔驰于草原……它们为自然的山水增添了勃勃生机和绚丽多彩,它们都是地球给予我们的财富,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不能随意捕杀与砍伐,致使他们灭绝,否则最后消失的必将使我们人类。
哭泣的地球让我知道了: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美丽的中国;强大富裕而环境污染,同样也不是美丽中国。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并严重威胁居民的生活和健康,甚至将来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合理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受最早最深的生态灾难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气候变坏、洪水泛滥等,这与我们在发展经济是忽视环境保护,休戚相关。所以我们要保护环境,注重可持续发展。
守望美好,呼唤绿色文明让我懂得:绿色文明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文明,是人类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是一种人文精神。在新世纪,我们每个人都要倡导绿色生活,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节约资源,做环保志愿者,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做出贡献。
伽利略是谁?伽利略是一位敢于推翻权威,解开真理的人。
伽利略出生在比萨城,他从小就非常聪明,因为他很好学,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夜晚,小伽利略常常在屋子外面仰望星空。问题像鱼儿吐泡泡那样出现在它的脑海里:星星为什么晚上才会发亮?月亮为什么会有圆有缺呢?这些问题一直苦苦地折磨着他。
长大后的伽利略,发现只要是名人说的话,是对是错,人们依然坚信不疑名人的说法。他听说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把一轻一重的物体同时往下扔,那么肯定是重的先落地。但伽利略推翻了这一理论:他亲自在比萨斜塔上做试验,结果是两个不同轻重的物体同时落地。
伽利略除了敢于推翻权威以外,他还敢于创造。他发明了能放大32倍的望远镜,通过望远镜,他看到了许多人们看不到的东西。利用它来观察宇宙万物,写下了《对话》一书。可是当时收到教会的封-杀,他本人也被囚禁起来,直到死去。
我认为伽利略是个伟大的科学家,他还具备了一些人没有的品质,如:不惧怕权威,敢于探索科学等。这也是发现真理的必备条件。
伽利略名言:尊敬权威,但不苟泥于权威,敢于反对权威,这样,社会才能进步。
伽利略是意大利闻名的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他自幼勤奋好学,聪慧过人。父亲把他送入比萨大学学医术。但是它真正的爱好是数学与物理学。退学后,他经常发明一些仪器,撰写高质量论文。之后,先后被比萨大学和帕多瓦大学聘为教授。后来又成为宫廷首*科学家。在任教时,他说:“只要是密度相同的两个物体,下落速度都一样。”这与古希腊大科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恰恰相反。开始,学校的学生根本不相信。但在比萨斜塔上,他说服了不少的学生、教授,成了家喻户晓的新闻。在天文学上,伽利略的贡献也很大。他制造了放大20倍的折射式望远镜,取得大量成果。
他观察到月亮上有山谷,木星有4颗卫星,太阳上有黑子,金星有盈亏现象……这些重大发现,使他成为欧洲名声大振,被称为“天空的哥伦布”。伽利略的发现是支持*的日心说,与教会发生冲突。1633年,因出版《对话》一书,受到教廷审判,遭到严刑,被-迫在“忏悔书”上签名。签完后还喃喃地说:“不论怎么说,地球确实在运动啊!”在囚徒生活时,他虽然已经是花甲之年,但还是在进行实验,并写出了《关于两种新科学的论述和证实》,在荷兰秘密出版。73岁时连双眼都失明了,还在进行科学研究,直到逝世为止。在他的话中,令我做深刻的是这一句——真理必须有证据,而且没有误差。爱因斯坦评论道:“伽利略的发现,以及他所运用的科学推理的
达芬奇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科学是将军,是士兵。正是如此,科学与实践密不可分,实践是一切理论的来源。科学巨匠伽利略把这个诠释得很清楚,他不顾世人的眼光,毅然决然地在比萨斜塔上做了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著名试验,从此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物体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的学说,纠正了这个持续了1900年之久的结论。有谁能说,这伟大的发现不是伽利略凭着自己不懈的实践,永不服输的而得来的呢?后人给他*代科学的先驱者的封号,他着实当之无愧!
读完《伽利略传》,我的心里一阵翻滚:是对这位伟大科学家的敬佩,还是对当时那些无知人们的嘲笑?我无从知晓。我只知道,受了这本书的影响,我无可救药地上了科学,不由自主地敬佩起科学家们勇于探索的精神!
那天,我在一本科学杂志中看到一个小实验,书上说:用一根竹筷子能否将盛满米的杯子提起来?旁边的同伴说它都这样问了,绝对可以提起来。我倒是不以为意,对他说了句:凡是得亲自动手过后,才能知道答案!于是我便兴冲冲地去准备了。
我先用米装满整个杯子,然后用大拇指将其摁实,接着,再拿起一根筷子插入杯中,最后,我小心翼翼地往上提,我怀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紧张极了,脸也涨得通红,生怕实验失败。就这样,一点点地杯子离开了桌面,就高举到头顶也没有掉下来。我激动万分,原来实验的心情是如此美妙,想必伽利略在实验成功后,也像我一样很自豪吧!我又查了一下原理,看过原理之后,真可谓是拨开云雾见月明啊!
如果科学是一望无际的,我们就好比在海里的鱼儿,一刻也离不开它。科学是进步的标志,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方便。一个个正确结论的诞生都不容易,背后都掩藏着科学家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和一滴又一滴的辛酸泪,但是毫无疑问的,他们都未曾退缩,因为他们坚信,只有实践才出真理!我爱科学,但我更爱、更敬佩为了真理而坚持不懈、永不服输的科学精神!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人物传记—《伽利略》。
这本书生动的讲述了*代实验科学的'奠基人、意大利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伽利略的一生。从少年起,他就对自然现象充满好奇,勇于思考、敢于向权威质疑。他研究了力学、运动学,第一个用望远镜观察星空,有力的证明了*的“日心说”。这也从根本上动摇了教会的最高权威,在宗教裁判所的残酷迫害下,他仍为扞卫真理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为物理学和天文学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你有自己的目标,想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不怕困难、不屈服于外界的压力;同时他也告诉我,只要你坚持的是真理,就有被世人认可的那一天。
打懂事以来,我读过不少课外书,可在我脑海里印象最深刻的是我的第一本课外书,书名叫《伽利略》。
这本书主要介绍伽利略在成长的大道中遇到的种种困难。
伽利略出生在意大利一个部落贵族家里,但是,他的父母却没有因为贫穷而不疼爱伽利略,他的父亲却对伽利略寄予厚望,一心想让伽利略成为一位杰出的医学家。但伽利略却没有听从父亲的安排,他不想发财,也不想光宗耀祖。他对医学事业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却对数学情有独钟。伽利略在数学家里奇的启迪下,一步一步走上了荆棘,甚至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上。
这本书中我感受最深的是伽利略对于里士多德的理论,一个物体与一个比它重10倍的物体同时落地,一定是重的先落地。伽利略却不认为,他要用自己的实验来证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是错误的。于是,伽利略在意大利比萨斜塔上当着世人的面做了一个实验:一个一斤和一个10斤的铁球同时放下,结果是同时落地。我很敬佩伽利略崇尚科学、实事求是的精神。
伽利略一生都为科学事业奋斗,他不信权威,不迷信教条,一切都以客观现实为依据。他从崇拜亚里士多德到怀疑亚里士多德。从怀疑*到信服*,一切都是因为尊重客观原因的结果。科学发展一日千里,伽利略的很多发现在现代看来,可能会变得微不足道了。但是伽利略的精神,伽利略的勇气却永远激励着我们攀登科学的高峰。
是第一本课外书引领我走进书的海洋,让我在书海里遨游。从书中我不光了解了外国科学家伽利略、*,还了解了*的科学家祖冲之、华罗庚、李四光等感人故事。
是书让我知道了读书的乐趣,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发奋读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鲁迅《故乡》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读罢先生的《故乡》,便欣欣然的跑到了故乡的田野上。
最*盘县也没下雨,光景自然是光秃秃的了。有点像是生病的年迈之人,多少有点不受外人待见。隔久了,不忙之时便思念起它下着小雨的模样了。
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犹是下淅淅细雨之际了。这梨花带雨、弱柳扶风之韵不算无韵之声,小黛玉我也不白喊的。其自身也算一座古城,再加上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本身又朝着旧城建设,建筑自是新旧杂立。
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了的。若是天气低沉了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微风拂起鬓间秀发,迷得人移不开眼了,竟会忘了青瓦之外还下着雨呢。
又倘若肯细细观察,你会发现盘县的雨虽下得细,但算不上绵,要不了多久便停歇住了,有点落花戏流水之意了。但快也是一时的,慢下来倒是费了好大力把雨巷绘在纸上了。
除却那股风情,有趣的便是街边成排的雨中古桐树了。秋天便是黄了整个盘县,落叶也争相吟诗赋词,诗意自是不用说的了。若愿意背上一台单反,独自踏上这样的长街。那早晨的意义便抓住了,这一天的光景也不会差到哪去。
踏着长道两旁的瓷地板,听着房瓦上滚落的雨滴声,那段孩堤时期的听雨之忆又不经涌上心头。那是独属于农忙的夏季了,天气也热得人发慌。
中午时,姥爷还坐在院里乘凉呢。圆圆的扇子在空中挥呀挥的,门口那棵梨树的叶子也是一动一动的。奶奶还在地里忙,姥爷也只是暂时回来休息一会。没多久,姥爷也扛着锄头去地里了,家里便只剩我与这蓝澄澄的天空对视。
下午时,爷爷奶奶便是披着雨回来的了。下的很大,打在地板上可以听得很清楚。我们一家人便伴着这样燥热的雨吃过了晚饭。在一阵热闹之后,夜又回归了*静。雨似下累了一样,也缓和了起来。它与我铺床共眠,仅一面木板之隔。它在外面,我在里面。它时刻敲着门外的木炭铁盆,弹奏一曲儿时的安眠曲,伴我入睡。
正因为有这样的雨和那样的雨,逐渐地我开始喜欢下雨天,它也像一个意象飞入了我的诗篇——一如昧年雨打琵琶,愚郎捧腹长笑。
点评:
读罢鲁迅先生的《故乡》,邓海青同学的神思也“欣欣然的跑到了”自己的故乡——在这篇读后感中,她以生动的笔墨描摹了故乡盘县下着小雨的模样。
在她的笔下,故乡盘县宛如一个温婉明媚的美人——“盘县的雨是多与风情相绕的,”“下小雨的时候,房屋都被浇活了,明的明,暗的暗。诚然是一坛刚打开的老酒,醇香迷醉之味,是被城中学子当诗书来读的了。”“若是天气低沉一些,酒气也被浇散了,反而是像浴中出浴的美人了。”比喻、拟人手法等的应用,流畅自如、浑然天成,写尽雨中盘县的无尽风情。
在她的笔下,路两旁古桐树的诗意,孩提时听雨的温馨记忆,夏日中午挥着圆圆的扇子在院子里乘凉的姥爷,儿时有如安眠曲般“伴我入睡”的雨声……这一幕幕美好的画卷徐徐展开,勾勒出一个生趣盎然的故乡。
整篇读后感行文流畅、文辞生动,堪称佳作!
——任玉梅(评审老师)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鲁迅故乡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鲁迅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代*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文中的杨二嫂又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全篇来看,二十年以前的她,曾经是一个拥有“豆腐西施”美名的女子,也是一个拥有很高修养的女子。但二十年后呢?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都认不出来。而对于她的样子,鲁迅也只
找到一个形容词——“圆规”。不仅如此,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美丽的姿态,但是唯独她那对美的追求还保留着。她有着当时社会中代表的特征形象——自私、尖刻、贪婪、势力、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
而水生和宏儿这两个孩子,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中唯一的'希望。相比较而言,鲁迅的希望似乎非常遥不可及——为让人民从这种麻木不仁的社会中走出来。的确,这种愿望对于鲁迅一个人来说,实在是力不从心,很难实现。
所以,读了《故乡》之后,我要更加珍惜如今优越的社会生存条件。让自己不懦弱,与任何人都是*等相处,也要努力学*,让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更向前迈进一步。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小樱和小棉,有人说是港系女和日系女,确实很像。小樱瘦削的脸颊凸显出一种硬朗,性格骄傲倔强;小棉柔顺的长发温柔的笑容,且温驯善良。一个因为考试不及格一个因为失恋,两人约定一起去边打工边旅游,临走前,一个封起自己的作品和设计大奖的奖杯,一个撕毁所有关于丹的记忆。她们说:我们不会抛下彼此,对吗?
起初的小棉任性而依赖,还有些没有主见,但是她用柔软和包容包裹着小樱,紧紧地跟随着最在乎的朋友,后来她开始变得坚强,而且遇到了另一个丹,和另一个世界。而小樱,她身上有一种义气,第一份工作原本是学姐介绍给她的,她让给了小棉,乱糟糟的租屋被她设计整理成了一个温馨的小窝。但她大大咧咧有些自我,倔强地不肯认错,大胆地动一些小聪明,完全侥幸心理觉得没什么,直到她一次次伤害到最亲爱的朋友,直到在威尼斯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才悔悟,流着泪不停地说对不起。
小樱那一身硬壳只有通过打击与伤害才能剥蚀掉,也只有伤到了最在乎的朋友才能让她彻底醒悟。而小棉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温暖极了。
我爱一切让我感动的人和事,小棉对小樱的不离不弃,很照顾小樱的汤姆哥,随心而活的皮西和他那一帮朋友,还有那个法国婶婶。维尼的木棒游戏,向伽利略许愿,皮西的所说的话和那罐冰了又暖的可乐,还有皮西和小棉在人群中举着的牌子。
片尾的歌:自从那次我们天各一方,前因后果都已不再重要,只剩我为你收藏于心的种种感受。每一次和朋友偶然相遇,碰巧听到来自你的消息,那就是我一直等待着的美好感受。那次我们一起看的天空依然很精彩,树木与溪流我越看就越想起你,而今没有了你生活还是要继续,只是想念我已倍感幸福。也会永远一直想念着你。
最后那段录像,是所有的友情最真最美的样子。她们在一开始就说了,我们不会抛下彼此,对吗?
我们大多数女孩子都会有自己的闺蜜吧,我也有一个十年的好闺蜜。高中时已经跟她一起看这部电影,当时天天腻在一起,没有特别理解电影中的对朋友的想念,只计划着未来一起旅行,一起穿上婚纱和球鞋有彼此的旅行,现在只觉得小棉的那句“如果想念朋友,请举手”,分外感人。
现实中我是个感性的人,为着我们的感情也要给这部电影打满分,只因为我们四个太像太像,我应该是现实里的小樱,没小棉那么惹人喜爱,有点自我,虽然有点想法,却对未来深感迷惘。我们在不同城市上大
的对朋友的想念,只计划着未来一起旅行,一起穿上婚纱和球鞋有彼此的旅行,现在只觉得小棉的那句“如果想念朋友,请举手”,分外感人。 现实中我是个感性的人,为着我们的感情也要给这部电影打满分,只因为我们四个太像太像,我应该是现实里的小樱,没小棉那么惹人喜爱,有点自我,虽然有点想法,却对未来深感迷惘。我们在不同城市上大学,会约着坐八个小时的火车去到我们中间的城市看望对方。
毕业旅行,我们选在越南一路风尘,去了很多很多地方,没想到的是,十年来第一次争吵也发生在我们旅行归途中,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是彼此担心,还是去送她。
现在工作,依旧分割两地,我计划的每一次旅行中都会有她,潜水有她,跳伞有她,坐热气球有她,在雪地里打滚有她,虽然我们现在不可避免的分散在天涯,但庆幸我们有属于彼此的春秋和冬夏。
我已经知道错了,你回不回来?
我爱这部电影,看得我惊心动魄的,只是单纯的说,我喜欢。点点滴滴,两个迥异的女孩,从泰国到伦敦到巴黎到意大利到比萨斜塔。完美的旅程,当小樱怂恿小棉透着买意大利面的时候我好担心,担心,已经逃脱一次警察,可是这一次呢,我担心,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棉知道错了,感到孤单了,很孤单,诺大的广场,零散的人,圣诞的广场格外明亮的两行眼泪,对不起。
我爱的是什么,是两个女孩还是这种经历还是哪种生活的态度?与我的`心境暗合。羡慕,我爱你,我写不下去了,脑袋乱了。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
“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齐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齐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捧着一颗心去,不带半颗草回”这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鲁迅先生爱看书,用他那个尖锐的"笔杆子”与当时腐败的*作斗争,他多次碰壁但他没有缴械投降,在文海中义正言辞地辱骂,当时*的无能,诉出了*民生活的艰苦。
在文章的第二标题中作者问鲁迅先生他的鼻子为何是扁的?鲁迅先生说了一个笑话:“小时候在捉迷藏的时候天天撞到墙鼻子就扁了。”鲁迅先生不是胡说,由于他的作文多次辱骂*也因此多次被捕,他的生活是多么的坎坷,这样的他不碰壁才怪。可是这一切都没能阻止他,他多次摔倒站起来多次失败站起来,他的意志坚强不定,为了逃脱*的抓捕,他的一生不知用了多少个笔名!
在文章的第四标题中鲁迅先生救助了一位受伤的车夫,体现了他体恤民情的精神。文章中有一个情节震撼了我:"鲁迅先生半跪着为车夫擦药包扎。”半跪着说明什么?他说明了鲁迅先生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大家也不难忘记文章中的另外一个请节,车夫他没有鞋,这说明当时百姓的困苦以及为何*二十世纪的悲惨。
鲁迅先生他一生写作无数,其多数在写*的腐败无能。在第三章中,欢乐喜悦流溢在鲁迅先生的面容上,春节的烟花放飞在天空中,鲁迅先生的子孙们,在春节热闹的街市上狂欢,看到百姓们欢乐,鲁迅先生第一次笑了…
为国造福,体现民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在人们心中是一个受爱戴的人。
读完《鲁迅》这篇文章后,我不禁感慨万千。
回顾短文,这用笔“战斗”的革命作家珍惜时间在现代小青年看来可以说达到“守财奴”的程度。他在晚年时,不管战争多么激烈,环境多么恶劣,身体多么虚弱,都一直在坚持学*。生了重病,躺在床上,便顺便计划好康复后做什么事,病情好一点便马不停蹄地实现计划,就连病逝的前几天都不闲着,帮别人写了一篇苏联小说的序言。因此,鲁迅直至离开人世,从没浪费时间。
想到鲁迅视金钱如粪土,视时间如生命的祟高品质,再看看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羞愧万分。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是一个“明日复明日”的人。以前放长假,第一件事就是玩。有人一问起我的作业并予以格言教育的话,我就双手一插,双眼一瞪,没好气地说:“这假期还长着呢,干嘛这么着急”。说罢,便走开去看电视。结果我这一休息就休息了半个假期,接着一拍脑袋才想起还有作业这么一回事。
我小时候不但贪玩,而且十分爱走神。
做假期作业时,我是极不认真的。星期六,我看了大半天电视后翻开作业本。做了三分钟后,我开始漫不经心,再做一会儿,便胡思乱想,过了十分钟,再做一题,拿起了课外书,一看就是四十分钟,再看看时间,再做一点,就东张西望,这里摸摸那里碰碰,接着翻箱倒柜……,看一下时间,已经浪费了一个小时,我大吃一惊,再看一下作业本,只做了三道应用题!我不敢多想,立刻拿起笔,开始快马加鞭,奋笔疾书。
家里响起开门声,妈妈买菜回来了,我才刚刚做完数学作业。一检查,错误连篇,惨不忍睹,当然挨骂
现在,我如梦初醒——我要做个“守时奴”。
略略的记忆中,
手里是一本重重的《鲁迅全集》,
满页满页的字中,
究竟深藏着多少秘密。
竭力的呐喊中,
是谁针砭时弊
用笔做枪,指向封建社会,
“人吃人”的黑暗中,
“救救孩子”的声音发自心底。
幼小的心灵中,
装不下这么多的思忆——
你为什么要吃我,
而我又何尝想吃你?
在彷徨里,
祥林嫂的悲剧,
背后却又有多少哲理。
没有天方夜谭的精巧,
也不见格林童话的细腻,
大江东去的吟诵声中,
也有着文化的精髓和民族的豪气。
而你的文章中,
这一切都不见踪迹。
黑暗的年代,
*是一只沉睡的雄狮。
在列强的铁蹄下,
终会迎来有朝一日的奋起。
手中握着的笔,
是一把直刺向旧社会的尖刀,
黑暗中的一些人害怕了,
紧紧不放的追着你,
浓密的胡须,
爽朗的笑声,
来吧,
我的身后全是阳光和正义!
黎明前的黑暗,
终究阻挡不了太阳从东方升起。
四万万五千万的怒吼,
结束了两千多年的腐朽统治,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什么?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
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我开始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所知道姓鲁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木匠鲁班,再一个是《水浒传》中的鲁智深,此外,我还模模糊糊记得一个叫鲁迅的,他经常写些我不懂得文字,还是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三个“家”字,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叠成一座高大的山峰。我想,他一定比鲁班还聪明,比鲁智深还英勇。
稍大一点,懂得多了,我更了解鲁迅了。再大一些也就是现在的我了。在相当一段时间,我对鲁迅的作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孔乙己的可笑,阿Q的可怜,祥林嫂的悲惨,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但是我更喜欢鲁迅的杂文,他的杂文蕴涵无尽的力量。放寒假的前几天,我买了本《鲁迅全集·杂文卷》,它吸引着我去看那热血沸腾的一行行、一段段……
读鲁迅的杂文集,如同面对一位绝世“狂人”的感觉。我甚至不敢相信,一位修养极高的作家,竟然抛开一切温情,去尖刻的怒骂。读了他的杂文,我不禁给他取了个绰号——爱挑剔的老头。但仔细想想,爱挑剔反而就是鲁迅的高人之处。
文如其人,读了鲁迅的文章,心里默默映出一个特写镜头:一张瘦小的脸;宽宽的额,上面有几道皱纹,头发竖着,分出棱角;浓眉下露出一双忧郁的眼神,硬硬的胡子根根竖起,像刺,会扎人……
这样的性格,这样的相貌,再加上这样的人生,我常想,他大概是很难相处的吧,有人说他很冷漠,连他的朋友范爱农也一度认为。其实他很热情,为了一个青年的鞋子跑了大半个京城,还送书给售票工人。鲁迅是引导万千青年知识分子走向战斗、走向成熟的旗手。
他也是直爽的。他敢说,说出《对于左翼作家的意见》;也干校,笑那《二丑艺术》;他敢骂,骂那《流氓的变迁》。
读鲁迅,读鲁迅杂文,让更多人了解鲁迅!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但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决定。他的决定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但是鲁迅先生最不一样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但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比较,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一样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但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刻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色的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才开始被渐渐*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能够拿起一本喜爱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正因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爱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一样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但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因此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厌恶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厌恶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向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理解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正因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正因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期望能够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代*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透过一些小事描述当时的*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的*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战争之后,*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这就是*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能够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战争之后的*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构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应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应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中,鼓吹*礼貌“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期望透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向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代*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可以拿起一本喜欢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因为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欢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同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可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所以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讨厌鲁迅,他太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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