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哺乳的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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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哺乳假国家规定

  • 哺乳假国家规定

      哺乳假是每个妈妈的权利,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哺乳假国家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哺乳假国家规定

      妈妈权利一:一天一小时哺乳假

      《事件回放》小微今年3月份休完产假重返工作岗位,因为知道职工在哺乳期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她就每天比别人晚一个小时到公司。一个星期后,人事部的领导找到她进行“批评教育”,说她天天迟到,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热情。小微解释,她那一小时休的是哺乳假。可公司表示,哺乳假已经算到小微的产假里休完了,重新上班后就不能休哺乳假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攻略》据小编观察,虽说法律规定了哺乳期妈妈每天有一个小时哺乳假,但很多公司由于业务性质不同,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例如有的公司不建议妈妈休哺乳假,但会作出适当的金额补偿;有的公司按照规定早晚让妈妈回家哺乳;有的公司倾向于让妈妈下午提早一个小时下班,而不允许分两次哺乳……

      小编认为,在怀孕前,准妈妈就应该向公司了解其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事先与公司协商好,你的哺乳假想要如何休。只要公司不剥夺职工的合法权益,小编建议,妈妈可以尽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来休,力争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协调好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也会在工作上给你多一点照顾,例如少安排出差、少安排额外工作等,于妈妈自己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如果公司不愿履行相应的义务,拒绝给哺乳期职工提供哺乳假,且不愿作出相应补偿,妈妈在与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妈妈自己吃点哑巴亏事小,影响宝宝的口粮那可是大事。

      妈妈权利二:拒绝夜班/额外增加工作

      《事件回放》小燕在一家公司从事化验工作。去年,小燕怀孕了,因为工作中会接触到有毒物品,她担心自己从事的工作影响到胎儿的健康,便向公司申请休假保胎,单位同意了。今年初,小燕结束产假回到公司,因为还在哺乳期,晚上还要照顾孩子,小燕希望公司不要给她安排夜班。可是公司以小燕的产假已休完,不能再有特殊待遇为由,拒绝了小燕的要求。气愤之下,只要排到夜班,小燕都拒绝上班。于是,公司单方面将小燕解聘。小燕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燕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能安排她从事夜班劳动,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小燕赔偿金18000元。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攻略》企业不能安排哺乳期职工上夜班或增加工作量,这是有法律规定了,新妈妈可以大胆*,大胆拒绝公司的.不合理安排。不过,小编认为,如果只是偶尔一两天夜班,在不影响你的身体健康以及宝宝生活*惯的前提下,最好能够多“体谅”一下公司,“体谅”一下同事,接受公司的安排。同时,你还可以与公司领导协商,以“补休”或者付加班费的形式对你作出补偿。而如果是长时间的夜班,或者给你增加大量的工作量,已超出你可承受的范围,你可以拒绝,并请求公司领导调整班次。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哺乳期职工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公司调整你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还可以就已经发生的夜班与加班时间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

      妈妈权利三:不得任意调岗、不得开除

      《事件回放》周小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客服部经理,去年底开始休产假,公司安排了她下面一位同事暂时接手她的工作。几个月产假休完了,周小姐重返公司,却被告知,客服部经理已经转由当时接手她工作的那位同事担任了,周小姐被安排担任一名普通的电话客服。在后面的工作中,公司领导又嫌周小姐每天要休哺乳假,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且不时地因孩子生病或要带孩子做身体检查而请假,常常在工作中刁难周小姐。上个月,周小姐在工作中犯了一点点小错,领导就借机解雇了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攻略》小编认为,准妈妈/新妈妈不希望因怀孕和生娃被公司调岗或解雇,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提高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否则,公司在一年哺乳期内不解雇你,一年后也可能借机解雇。

      在产假前,准妈妈应该积极准备好工作交接事宜,把每一项与自己相关的工作细节详细记录下来,并提前一段时间与工作代理人进行交接。在产假期间,应该多与工作代理人以及上级领导沟通,关心一下他们的工作状态。这一点在你坐月子、手忙脚乱照顾孩子的时候可能觉得特别麻烦,但却是非常必要的。不要吝啬这点时间和耐心,才是以后在职场生存的长久之道。而当产假即将结束时,你就要提前收心了。可以提前半个月左右与工作代理人、同事和领导聊聊工作进度,提前做好工作重新交接的准备,这一举动其实是告诉公司领导,我已经“满血复活”,可以迅速找回原来的工作状态,我的工作可以由我自己继续跟进,不需要其他人代替我的位置。

      当然了,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或者你已经做到了,可公司还是以各种理由给你调岗,甚至要把你解雇,你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与公司“斗争到底”。你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妈网总结》职场背奶妈妈白天在职场上打拼,晚上回家还要肩负起哺育宝宝、照顾家庭的重任。作为一家有良心的企业,应该从政策上给职场妈妈提供多一些关爱与福利,支持她们将母乳喂养进行到底,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提高员工企业忠诚度的一个好方法。对于职场妈妈而言,要同时兼顾事业与家庭非常不容易,应学会协调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这有利于争取更多属于职场妈妈的“福利”,而当公司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时候,你也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为宝宝的“一口奶”作斗争。

      哺乳假的法律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1] (已经2012年4月18日*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哺乳假的假期时长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6、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班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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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03:27:37
  • 哺乳期申请书

  • 哺乳期申请书(通用10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哺乳期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首先对于在怀孕期间受到领导的照顾和关心表示感谢。我于20xx年12月22日剖腹产生下女儿,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4月10日休产假四个半月。因本人存在实际困难:

      一、孩子年幼无人帮忙看护;

      二、本人安家在通山,住家离工作地太远,若在通城租房哺乳极不方便;

      三、本人怀孕期间的合并妊娠病症尚未完全康复,现向公司申请哺乳假一年(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1日)。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本人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宝宝,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期间休产假,并已于20xx年x月xx日返回工作岗位。

      因孩子不满一周岁且尚在哺乳期内,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现申请每天一小时哺乳假,直至孩子一周岁(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现本人申请哺乳假,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每天时间段为,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于x年x月x日申请了产假,至x年x月x日产假到期。但由于以下原因,只能申请延长假期,请领导批示:

      一、 孩子无人照看。由于父亲工作繁忙,弟弟又在上学,所以母亲脱不开身,而婆婆家又在外地,至今两个多月以来一直都是本人独自在照看孩子。

      二、 家庭所在地与学校距离太远,即使中午休息时间加上单位照顾的哺乳时间,也来不及等车坐车往返回家。

      基于以上原因,特申请延长产假2个月,请领导批准,由衷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与厚爱。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你好!

      我已于xxxx年11月15日生育宝宝,并于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2月1日已休产假五个月(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但由于宝宝才三个月大,父母不在身边,无人照料,且本人家住地离学校太远,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影响教学质量,今后能更好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现申请休哺乳假5个月(xxxx年2月22日—xxxx年7月22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本人xxx是xx的干部,今年xx岁周岁,符合晚婚晚育及我国的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于xxxxx年xx月xx日施行剖腹产手术生育儿子xxx,并从xxxx年xx月xx日开始休产假,但由于孩子年幼,且家里离单位较远,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为了不耽误科室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申请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休哺乳假,恳请领导批准。

      您好!首先感谢公司对我的培养,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使我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和大家在一起的`日子里,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的原则。

      现由于本人身怀六甲,需要长时间的修养。不能在公司继续工作了,决定在x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希望你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敬礼!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公司的xx部门xx职位的xxx,已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宝宝,并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已休产假x个月。但是由于本人家住地离公司较远,且孩子较小,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休哺乳假x个月(xx月xx日xx月xx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本人于20xx年x月x日生育宝宝,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休产假,并已于20xx年x月x日返回工作岗位。

      因孩子不满一周岁且尚在哺乳期内,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现申请每天一小时哺乳假,直至孩子一周岁(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本人于20xx年x月份中旬开始休产假至今已满5个月,在此期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使我顺利度过了这一时期,在此深表感谢!

      目前正值产假已到,由于我初生的宝宝较小,本人安家在芜湖市区,住家离工作单位太远,中途回家或在湾沚租房哺乳都极不方便,确有一些实际困难,曾经尝试强行断奶,不但没有成功,反而引起宝宝强烈呕吐和睡眠障碍等不良情况,我和我的丈夫对此难处深感百般无奈。

      为了不耽误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休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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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12:20:33
  • 四川省哺乳假规定

  • 四川省哺乳假规定

      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川省哺乳假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四川省哺乳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假是指作为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母亲,所拥有的给孩子哺乳的时间。

      它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共同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辅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引导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工作,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发展经济、帮助公民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建立*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实施本条例,将人口计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由本级人民*主要领导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省、市人民*建立健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在经费上予以激励的机制;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扶持。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经费和社会抚养费。

      第七条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本条例贯彻实施不力的地区或者单位,由同级或者上级人民*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进。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工商、*、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建设、交通、统计、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其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自治的内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

      第九条 国家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人员,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服务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其职责和特点,支持和配合*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应当予以协助。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人事、统计、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十五条 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

      第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使用国家发放的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绝育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治疗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农村居民由各级财政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城市居民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生育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报销。未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地方财政负担。

      第二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经批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

      第二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盈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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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5 07:41:37
  • 安徽哺乳假规定

  • 安徽哺乳假规定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规定,那么,你知道安徽哺乳假规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徽哺乳假规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哺乳假规定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4、假期待遇:

      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5、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6、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另外,领独生子女证将增1个月津贴,具体要求如下:

      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部分情况还可增发生育津贴,这些情况包括,分娩时出现符合医学指征的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月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 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的月*均缴费工资额计算。

      延伸阅读

      安徽产假规定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二)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间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注:

      合肥市职工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交下列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有关证明;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一般情况下,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将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支付有关费用;对不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也将书面告知申请人。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需要定点服务机构出具有关证明和病情证明的,定点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公务员哺乳假时间规定

      一、男职工陪产假多少天

      基本在7-20天之间,因为考虑多重情况,女士怀孕需要照顾,所以男士也有产假可以休,叫做陪产假,各地区陪产假时间不同,但基本都在七到二十天左右。

      关于男士为什么休产假理由如下:男子休产假好处多多,第一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第二有利于新生儿发育;第三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目前全世界共有70个国家为父亲提供带薪陪产假期,其中,德国比较慷慨,给初为父母的员工放14个月的带薪产假,休假工资最高可达日均工资的65%.挪威爸爸可以休带薪产假14周,期间*均工资为原来的90.8%。

      二、女职工产假有多少

      1、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公务员哺乳假时间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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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1 15:54:02
  • 浙江省哺乳假规定

  • 浙江省哺乳假规定

      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享有的权利,那么浙江哺乳假有何规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省哺乳假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浙江省哺乳假规定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工作,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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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19:46:50
  • 含有乳字的古诗词 带乳字的诗词名句

  •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陆游《临安春雨初霁》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苏轼《浣溪沙·细雨斜风作晓寒》

    乳燕飞华屋。——苏轼《贺新郎·夏景》

    乳鸦啼散玉屏空,一枕新凉一扇风。——刘翰《立秋》

    羊羔跪乳,乌鸦反哺。

    乳鸭池塘水浅深,熟梅天气半晴阴。——戴复古《初夏游张园》

    其山水拣乳泉、石池漫流者上;其瀑涌湍漱,勿食之。——《茶经·五之煮》

    声声啼乳鸦,生叫破韶华。——王元鼎《醉太*·寒食》

    冥冥花正开,飏飏燕新乳。——韦应物《长安遇冯著》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增广贤文·上集》

    牛羊散漫落日下,野草生香乳酪甜。——萨都剌《上京即事》

    佛印绝类弥勒,袒胸**,矫首昂视,神情与苏、黄不属。——魏学洢《核舟记》

    乳燕飞来傍莲幕,杨花欲雪,梨云如梦,又是清明暮。——高鹗《青玉案·丝丝香篆浓于雾》

    纤纤捧,研膏浅乳,金缕鹧鸪斑。——黄庭坚《满庭芳·茶》

    春水初生乳燕飞,黄蜂小尾扑花归。——李贺《南园十三首》

    帘虚日薄花竹静,时有乳鸠相对鸣。——苏舜钦《初晴游沧浪亭》

    帘卷日长人静,任杨花飘泊。——蒋元龙《好事*·叶暗乳鸦啼》

    蝴蝶不随春去,入薰风池阁。——蒋元龙《好事*·叶暗乳鸦啼》

    家临长信往来道,乳燕双双拂烟草。——温庭筠《春晓曲 / 玉楼春 / 木兰花》

    帘幕受风低乳燕,池塘过雨急鸣蛙。——夏言《浣溪沙·庭院沉沉白日斜》

    慢流连、鸣鸠乳燕,落花飞絮。——俞樾《金缕曲·次女绣孙》

    乳燕引雏飞力弱,流莺唤友娇声怯。——辛弃疾《满江红·点火樱桃》

    乳燕穿庭户,飞絮沾襟袖。——李之仪《谢池春·残寒销尽》

    叶暗乳鸦啼,风定老红犹落。——蒋元龙《好事*·叶暗乳鸦啼》

    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杜甫《雨不绝》

    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杜甫《石壕吏》

    提携四黄口,饮乳未尝足。——李白《空城雀》

    翠檐愁听乳禽声,此时春态暗关情,独难*。——孙光宪《虞美人·好风微揭帘旌起》

    轻涛起,香生玉乳,雪溅紫瓯圆。——米芾《满庭芳·咏茶》

    吠犬鸣鸡村远*,乳鹅新鸭岸东西。——查慎行《自湘东驿遵陆至芦溪》

    礼罢晓坛春日静,落红满地乳鸦啼。——秦观《赠女冠畅师》

    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归有光《项脊轩志》

    野草自花还自落,鸣禽相乳亦相酬。——王安石《午枕》

    若欲满盘堆马乳,莫辞添竹引龙须。——韩愈《题张十一旅舍三咏·葡萄》

    雪乳已翻煎处脚,松风忽作泻时声。——苏轼《汲江煎茶》

    提携汉节同生死,休问羝羊解乳不?——范成大《会同馆》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韩愈《祭十二郎文》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梁启超《少年*说》

    故唐虞以前为胚胎时代,殷周之际为乳哺时代,由孔子而来至于今为童子时代。——梁启超《少年*说》

    老年人如夕照,少年人如朝阳;老年人如瘠牛,少年人如乳虎。——梁启超《少年*说》

    吾性不喜华靡,自为乳儿,长者加以金银华美之服,辄羞赧弃去之。——司马光《训俭示康》

    中母,母度不能生,洒乳于树,饮子。——佚名《猿子》

    羝乳,乃得归。——班固《苏武传(节选)》

    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夫叱大儿声,一时齐发,众妙毕备。——林嗣环《口技》

    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林嗣环《口技》

    官为承制乳臭儿。——苏舜钦《庆州败》

    休歌金缕劝金卮,酒病煞如昨。——蒋元龙《好事*·叶暗乳鸦啼》

    藏狸并窟,乳鹊重巢。——庾信《小园赋》

    伏暴藏虎,乳血飡肤。——鲍照《芜城赋》

    胡姬酒垆日未午,丝绳玉缸酒如乳。——岑参《青门歌送东台张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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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21:51:57
  • 雪的古诗词

  • 写作
  • 雪的古诗词

      在*日的学*、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古诗都再熟悉不过了吧,狭义的古诗,是指产生于唐代以前并和唐代新出现的*体诗(又名今体诗)相对的'一种诗歌体裁。其实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什么样的古诗才是好的古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雪的古诗词,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乱山残雪夜,孤独异乡人。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飞雪带春风,徘徊乱绕空。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古戍苍苍烽火寒,大荒沈沈飞雪白。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

      归鸿声断残云碧,背窗雪落炉烟直。

      散作上林今夜雪,送教春色一时来。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山。

      晨起开门雪满山,雪晴云淡日光寒

      大雪纷纷何所有,明月与我何相见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燕山雪花大如*,纷纷吹落轩辕台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看长城内外,分外妖娆。

      《校猎义成,喜逢大雪,率题九韵,以示群官》

      (唐李隆基)

      弧矢威天下,旌旗游*县。一面施鸟罗,三驱教人战。

      暮云成积雪,晓色开行殿。皓然原隰同,不觉林野变。

      北风勇士马,东日华组练。触地银獐出,连山缟鹿见。

      月兔落高矰,星狼下急箭。既欣盈尺兆,复忆磻溪便。

      岁丰将遇贤,俱荷皇天眷。

      《保大五年元日大雪,同太弟景遂汪王景逖齐王》

      (唐李璟)

      珠帘高卷莫轻遮,往往相逢隔岁华。

      春气昨宵飘律管,东风今日放梅花。

      素姿好把芳姿掩,落热还同舞势斜。

      坐有宾朋尊有酒,可怜清味属侬家。

      《元次山居武昌之樊山,新春大雪,以诗问之》

      (唐孟彦深)

      江山十日雪,雪深江雾浓。起来望樊山,但见群玉峰。

      林莺却不语,野兽翻有踪。山中应大寒,短褐何以完。

      皓气凝书帐,清著钓鱼竿。怀君欲进谒,谿滑渡舟难。

      《阮郎归绍兴乙卯大雪行鄱阳道中》

      (宋向子諲)

      江南江北雪漫漫。遥知易水寒。

      同云深处望三关。断肠山又山。

      天可老,海能翻。消除此恨难。

      频闻遣使问*安。几时鸾辂还。

      《病中大雪数日未尝起观虢令赵荐以诗相属戏用》

      (宋苏轼)

      经旬卧斋阁,终日亲剂和。不知雪已深,但觉寒无奈。飘萧窗纸鸣,堆压檐板堕。(关中皆以板为檐。风飙助凝冽,帏幔困轩簸。惟思*醇醲,未敢窥璨瑳。何时反炎赫,却欲躬臼磨。谁云坐无毡,尚有裘充货。西邻歌吹发,促*寒威挫。崩腾踏成径,缭绕飞入座。人欢瓦先融,饮俊瓶屡卧。嗟余独愁寂,空室自困坷。

      《除夜大雪留潍州元日早晴遂行中途雪复作》

      (宋苏轼)

      除夜雪相留,元日晴相送。东风吹宿酒,瘦马兀残梦。葱昽晓光开,旋转余花弄。下马成野酌,佳哉谁与共。须臾晚云合,乱洒无缺空。鹅毛垂马骏,自怪骑白凤。三年东方旱,逃户连欹栋。老农释耒叹,泪入饥肠痛。春雪虽云晚,春麦犹可种。敢怨行役劳,助尔歌饭瓮。

      《北风行》

      李白

      烛龙栖寒门,光曜犹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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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10:04:52
  • 古诗词

  • 文学
  • 古诗词(精选100首)

      在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对那些朗朗上口的古诗很是熟悉吧,古诗是*古代诗歌的.一种体裁,又称古体诗或古风。那么你有真正了解过古诗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古诗词,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长歌行汉乐府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2.七步诗曹植

      煮豆燃豆萁,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3.敕勒歌北朝民歌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4.咏鹅骆宾王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5.回乡偶书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6.咏柳贺知章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7.凉州词王之涣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8.登鹳鹊楼王之涣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9.春晓孟浩然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10.宿建德江孟浩然

      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人。

      11.凉州词王翰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12.出塞王昌龄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13.从军行王昌龄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14.芙蓉楼送辛渐王昌龄

      寒雨连江夜入吴,*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15.鹿柴王维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16.竹里馆王维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17.送元二使安西王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18.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王维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19.别董大高适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20.静夜思李白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21.古朗月行李白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

      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蟾蜍蚀圆影,大明夜已残。羿昔落九乌,天人清且安。

      **此沦惑,去去不足观。忧来其如何,凄怆摧心肝。

      22.望庐山瀑布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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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23:03:15
  • 最新上班期间哺乳假规定

  • 上班
  • 最新上班期间哺乳假规定

      上班期间哺乳假规定: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上班期间哺乳假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2、《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9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5、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6、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如何理解“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7、本规定发布前哺乳期有十个月的,也有十八个月的,是否都应按本规定执行?答: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8、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适当延长哺乳期?答: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9、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女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随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女员工存在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且女员工在哺乳期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

      【拓展内容】

      假期时长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哺乳安排

      如果离家比较*,可在将哺乳时间一分为二,午休时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奶一次,下班提前半小时回家喂宝宝,加上夜间的几次喂奶,基本上就能满足宝宝的需要了。如果离家远,可以事先将母乳挤出储存好,请家人代喂一到两次,晚上回到家再喂奶。

      请假案例

      某金融企业职员李女士向本报反映:我的孩子是双胞胎早产低体重儿,产假结束时我向公司申请哺乳假,但未获批准。我多次到公司申请病假,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驳回病假申请,并多次暗示我主动辞职,我没有同意。4月中旬,公司称我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公司上班,按旷工处理,并记过处分,在全公司公示。但在处分通知作出前,公司并没有与我进行任何沟通、说明或警告。

      我想咨询:公司以我提供的证明不符合规定为名,不批准我请哺乳假,是否合法?如果公司以旷工为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不服记过处分,应该如何申诉?

      劳动法专家陆胤解答,《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简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虽然法律规定了女职工有权申请哺乳假,但其前提是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还需经用人单位批准。因此,给予女职工享受哺乳假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能视为用人单位可以为女职工创设的一项权利,而非法定的权利,单位可以不批准职工的哺乳假。

      但是,即便单位最终未批准哺乳假,根据上海市的规定,对于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有义务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本案中,虽然李小姐休哺乳假的申请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因此哺乳假并不成立;但是鉴于李小姐请假的事由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合理性。因此,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哺乳假,但是并不能否定李小姐因为客观的家庭原因请事假的权利。因此,公司是不能以“无故旷工”为名处罚李小姐的。

      本市的《办法》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三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各地做法

      2012年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女职工每天享有一小时的“哺乳假”。不过,实施以来,不少女职工都享受不到,很多妈妈抱怨,一小时连路上来回都不够。2014年1月24日,江苏*法制网上发布《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将每天的哺乳时间从一小时延长到了两小时。一旦正式实施,对又要哺乳又要工作的妈妈们绝对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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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3 01:27:58
  • 哺乳期梦见自己怀孕了是什么预兆

  • 哺乳期梦见自己怀孕了是什么预兆

      哺乳期梦见自己怀孕了是什么预兆,每个人都会做梦,大家都知道,女人十月怀胎,顺利产下婴儿很不容易,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许多女性都会做各种奇奇怪怪的梦,有不好的也有好的梦,每个梦都是有预兆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哺乳期梦见自己怀孕了是什么预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后梦见自己怀孕只要梦里的感觉是开心的,则基本都是期待自己又个孩子。尤其是有生育障碍的,更是常见。如果梦里是恐惧的.,则意味着这个妇女暂时并不期望要拥有一个孩子,这种梦属于丁克一族最常见的梦。

      一般有孩子的妇女梦见怀孕,会有两种解法,一就是目前家庭很幸福,二则刚刚相反,很可能是丈夫对妻子的疏忽,当妻子的很想回到刚结婚的时期,怀恋新婚时的快乐。

      合作比独立更重要!一向讲求独立的瓶子,会认识到眼前的问题必须与他人合作才能达到目的。理智让你放低自己的需要,甚至还有讨好对方的可能。不过,内心也会因为压抑了自己的本性而变得暴躁,在独处的时候山洪暴发般倾泄下来,家人往往成为你发泄的对象呢。

      产后梦见自己怀孕的凶吉

      双火协力攻克一金:因勤勉多闻而在中年或壮年得能以盛运成功,但除非毅力坚强耐久,否则难于有很大之上伸发展,尤须提防言语惹祸或火灾或脑炎之灾害。但喜:人、地两格,至少有其一属数则较有把握可速成就。

      产后梦见自己怀孕的宜忌

      宜:宜拒接电话,宜见青年才俊不扑,宜回拨未接电话,宜毛线帽子,宜金属扣,宜尝试新餐馆;

      忌:忌换零钱,忌邀人同浴,忌暖宝宝,忌一语双关,忌假装不在乎,忌尝试新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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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梦见自己又怀孕了,是一种对性的渴望,也是一种性需求,心中也想要有结婚的念头。另一方面还有可能是你害怕自己怀孕,所以才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哺乳期梦见自己又怀孕了,你这两天能否开心的关键在于少说话。若多嘴,你很可能就会陷于无聊的争论中,白白浪费时间。而且别人也不会给你从容发言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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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3 0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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