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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古诗中表达“我喜欢你”的诗句有哪些?
1.我好怕失恋,但是要失去尊严,那我宁愿失去你。——巴金《爱》
2.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辛夷花kaiser《梦想》
3.当爱情一旦成为了*惯,就会一辈子也摆脱不了的。——陆斌《审判者》
4.世界再大,大不过一颗心;走得再远,远不过一场梦。——佚名
5.爱情就像冰激凌,无论如何避免,最后它终究会溶化。——唐家三少《斗罗大陆》
6.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幻觉,一旦被识破就自动灰飞烟灭。——佚名
7.关于你,我真是从来不需要想起,因为永远都不会忘记。——陈冰结《担心》
8.蝶是花的精魂,是花前世不灭的思念,来寻找今生的誓言。——《蝶恋花》
9.该珍惜的放手了,会有遗憾;该放手的珍惜了,会有痛苦。——佚名
10.迎着阳光开放的花朵才美丽,伴着革命理想的爱情才甜蜜。——佚名
11.戴上面具我就失去了自己,可是摘下面具我便失去了世界。——王宋《伪装》
12.真正的爱情是不能用言语表达的,行为才是忠心的最好说明。——南宫月《深宫往事》
13.明知道天要下雨就该带把伞,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就请别开始!——流潋紫《后宫震寰转》
14.爱情是梦中一直美丽的鸟,很多人见过,但几乎没有人抓住过。——佚名
15.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一切都那么值得,包括不可避免的伤害。——佚名
你最喜欢的诗句有哪些?多多益善!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柳永《雨霖铃》
都是浪子吧,古龙和柳永,却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也是因为看多了古龙笔下那些个浪人风月,秦楼楚馆,连带着爱上了柳永。
一弹剑,晓行夜宿。一句“念去去,千里烟波,暮蔼沉沉楚天阔”,读得完、品不尽的潇潇落意尽在里面。古龙好用宋词,犹好用柳永词,酒醒阑珊,红颜薄缘,由浪子而识浪子,命中注定。
那些侠客浪子们醒来常吟的一句“杨柳岸,晓风残月”,总叫我想起柳永。这一句点染的江湖色,天涯羁客的漂泊感,教人无可救药地堕入柳词。
多年坎坷,柳永终于灰了心,认清自己的命途,顺应天意。他遂以妓为家,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中华大国文明泱泱,敬天恪物,大到时势变换,星月轮转,小到一家一人的生情死意,都要候上天的安排;虽有个天意无常在,但上至天子,下至黎民都可以是安然*顺的。这种承受也是一种力量。既然登天无路,不如谨守天意,“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人生若能一路欢歌,到底也不枉桐花万里。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精选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精选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与地坛》是一部关于人生思考的的大书,虽然书本不厚,但其中所蕴含的哲思却令人惊叹。史铁生所经历的,是我们一般人从未经历过的,与他相比,我们少了一种在直刺心灵的痛苦后的静静沉思。但我们在尝试理解,尝试着去思考他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史铁生似乎很是笃信命运这种东西。他相信人一生下来就有已经安排好的命运,他的命运就是如此。有时候我会想,当你个人相信他不可能抗争命运的时候,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我以为尤其是对于史铁生这样身体可怜的人来说,生活一定是灰暗无光的,只能整日沉浸在痛苦中。
然而我惊讶的发现,他虽然时常想到死亡,却始终坚持着走了过来。
我意识到一件事情。与命运抗争,不难;逃出命运的魔爪,也不难;真正难的,是接受你的命运。不满意,你可以抗争,可以拼命的反抗,反抗到死都可以,但是顺从很难。史铁生所做的,便是接受了他的命运,他在不断的对自己灵魂的拷问中,真正意识到了他生命的方向:既然上帝告诉我,痛苦不能消失,人生已然如此,那我只好赋予他一点我自己的快乐。
他知道,既然上帝命令他活着,他就不应该自寻烦恼,而应该活得有意义。对我们来说,我们或许不会经历这样的人生,但我们却要了解一件事: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己灵魂创造的意义。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1990年写的一篇散文,他说,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
他20岁时因插队得重病导致了双腿瘫痪,回京后就经常摇着轮椅到地坛——这个离他家最*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思考,关于生与死的问题。他说,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
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是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
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一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一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
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接着,他写道,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
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跟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
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他写道,曾有过好多回,我在这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
我看见过几次她的背影。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镜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她没看见我时我已经看见她了,待我看见她也看见我了我就不去看她,过一会我再抬头看她就又看见她缓缓离去的背影。
我单是无法知道有多少回她没有找到我。
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
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但这倔强只留给我痛悔,丝毫也没有骄傲。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伟大的母亲,心情焦虑的母亲,如此周到的母亲!
这段他写得最美,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
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
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
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杨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
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
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零的烟斗。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在史铁生20岁就再也不能迈开双腿时,在他20岁就永远坐轮椅出行时,在他身体和心灵都最艰难的时刻,可以说,地坛是史铁生的朋友,他经常到这里静静地思考,决定坚强地活下去!是母亲的爱,朋友们的爱,他对生活的爱,对地坛四季轮回的爱,对大自然的爱,支持着他活下去,并且活出了生命的精彩!
他是当代*最令人敬佩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他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这些正常人日益幽暗的内心。
在他的所有文章中,一如既往地思考着生与死、残缺与爱情、苦难与信仰、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并解答了“我”如何在场、如何活出意义来这些普遍性的精神难题。
在社会上消费主义泛滥的时刻,史铁生却仍旧苦苦追索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光辉,仍旧坚定地向存在的荒凉地带进发,坚定地与未明事物作斗争,这种勇气和执着,深深地唤起了我们对自身所处境遇的警醒和关怀。
看了这篇文章,我很感动!是啊,生活中总有许多不如意,但史铁生的生活应当比我们更难啊,我们要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磨难,生活中的挫折,生活中的不美满,好好地生活,努力地生活!
史铁生已于20xx年12月31日因病离开人世,但他永远活在热爱他的作品的读者心里!
读完了一本好书给人的感觉定是如饥似渴的,虽然因为经历尚少,对作者了解不深等,很多地方不是很懂,但是感触或学到的还是很多。时常觉得读一本书,自己是多么幸运。
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鸟儿归巢的傍晚,时间这东西,抓不住的又回不去的。别伤害爱你的人,别等待爱的机会。
命运,很多事情是需要运气的,可是就如“命运是什么?命是弱者借口,运乃强者谦词。”我常告诉自己别拿命运否定自己。可有时我又不得不相信命运,正如文中“命运嘛,休论公道”。
最后再说说我与地坛吧。“我已不在地坛,而是地坛在我”,地坛,安静,给他看自己的机会;给他诉说心事的机会;给他母亲的回忆和悔恨;给他年少时的回忆,关于朋友,关于旧庙,关于*;给他做梦,关于好运设计,关于来世,关于苦难和幸福;给他爱情;给他写作;给他零度的出发……
扶轮问路:此一处陌生的地方,不过是心魂之旅中的一处景观、一次际遇,未来的路途一样还是无限之问。
愿你我有梦有爱沿途问路!
长大之后,我时常怀念小学的语文课文,曾经一度以为,《落花生》是史铁生先生所作。直到前天,我才澄清了模糊的记忆。
20xx年,寒假,有人为我买了一本《史铁生散文集》,那时的我全身躁动与不安,没心思阅读更不会去懂。少年不经事,也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想要的美好未来会触手可摸。
时间是每个人人生课堂上最渊博的老师。我便喜欢上了史铁生这样的作家,反复的咀嚼《我与地坛》,这是一篇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抒情散文。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
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我是猫》读书笔记(精选9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是猫》读书笔记(精选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作者夏目漱石,最早是在日本钞票上看见的,以为也是一位改变历史的政治家,那个时候我们国门刚打开,我们的钞票上印的是*为首的工农群众。后来才知道是一位作家,和这本书,说实话这本书在我书柜里躺了N多年,结果没想到在网络上读完了它。或许现在读才真正理解了,看来一切都是合理的安排啊!
言归正传,说说日本小说,又要从打小的感觉说起,只记得无论小说还是电影,日本的文学和文艺作品都是节奏缓慢,场景悠悠,小时候总感觉看得肚肠根痒,我们的东西总是轰轰烈烈气象万千的变化,大步流星的超级节奏感伴随着成长。慢慢的慢慢的很多的不一样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就像这本书里写的,都出现了。
这是颠倒之下的猫观,其实就是思维的二元对立。“说是笑谈,也算是笑谈;不过,若说是预言,也许就是预言。”在维度世界里,在猫的眼睛耳朵里,把现实嘲弄了一番,形容现代人的自我意识如同盗贼因为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现代人的心境是文明的诅咒,在不断增强自我意识的顽固下,至死不渝,等等。
故事不复述了,归根结底,一部好的作品无外乎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后来也看了很多日本作品,在慢吞吞的言谈表述之下,回味经久。这一部也是如此,抛却历史线下的故事情节,想说的还是历史线上的人和事儿,一点也没变,而且不单单发生在作者的身边,我们的身边也一样一样的发生了,好像描述的就是我和你。
匆结了尾。本来这样的死亡很突然,但猫却发出了“咱家死了,死了就太*了,非死是得不到太*的”的声音,然后“南无阿弥陀佛!”来“谢天谢地”,这不由让人有点震惊,无忧无愁的猫都这么热切地回应死亡,那么,
这些还在世间苟活的人又该为自己设计什么样的结局呢?作者生*的参禅活动也是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在“咱家”到达苦沙弥主人的家之后,非常尊敬斜对过的住在军人家的“白猫大嫂”。此后,这只猫没有再出现在作品之中。“咱家”在整篇连载的小说中很少提到自己尊敬的对象,而在开头就提出了一只值得它尊敬的
白母猫。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尊敬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尊敬。以猫公的性格来看,也不存在阿谀白猫的动机。
其实,如果牵强地从作者生*来看的话,作者几乎从小就缺失父母亲的爱;那么,一只因为四个猫崽被学生丢到池塘而感叹的母猫应该不会是作者赞扬的对象,至少不是从亲子的层面上而受到赞扬的。再看它的理由是这
只白猫发表了对人类的看法——“再有没有比人类更通情达理的了”,而且它还“句句在理”地要跟人类为了猫家族的爱子之心而战斗。这么普通的感慨就能让“咱家”尊敬,看来这只猫实在是太自负了;它觉得一只白猫能
说出关于人类的简单评论就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当然,作者没有轻视异性的意思,只是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味在里头。
《我是猫》的作者是日本的夏日漱石,夏日漱石在书中以猫的身份来观察在夏日漱石所身处的二十世纪。这只猫是一只善于思索、有见识、富于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没有学会抓老鼠的没有名字的猫咪。它观察着当时的日本人,发出了自己对人类的看法,以及对自己的男主人——当代的一名知识分子的一些看法。
主人公这只没有名字的猫,在一位穷教师家居住着。它是一只在主人眼里并不重要但是还是在主人家生活的猫。它非常想学会捉老鼠,可是一晚上捉老鼠却被老鼠给捉弄的一塌糊涂,最终主人惊醒了,还以为来贼了呢!虽然在猫咪的世界里显得傻呼呼的,可是在哲学方面看起来非常棒的一只猫,它总是在客人来的时候带在主人的身边,主人的朋友和主人聊天,它听完了,总会悟出道理。
这只猫确实傻呼呼的,但是在傻呼呼的干傻事的过程,会得到一些教训,就不会去干这些傻事了。这里面有一次令我记忆犹新。这只猫在厨房里偷吃年糕,不料被年糕粘住了牙齿,怎么也拔不掉。到最后,它只好站起来,前爪把碗往外拽,后脚站了起来。最后还是被主人的两个小姑娘看见了,母亲让女仆帮助猫拔了下来。这只猫咪从开始吃年糕到最后一共悟出了四条真理。
这是一只哲理猫,也是一只“蠢猫”(捉老鼠方面)。在书中,猫咪是一只不同寻常的猫咪。书中字字句句读下来,还包含着哲理,还生动有趣,不死板干燥,是一本不错的书。
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所写的《我是猫》这篇童话是我和学生读后都认为写得好且印象深刻的文章之一。在作品中,作家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写出了“猫”即文中的“我”吃年糕的滑稽形象。
在与学生共读此文时,我不禁笑了起来。作者能够将猫的心理刻画地如此细腻、逼真,与的文化积淀及对动物的细致观察是分不开的。在笑的同时我也在想:既然是一篇童话,那它反映的不仅仅是“猫”的遭遇和心声,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着人类社会的点点滴滴。
仔细想来,“猫”吃年糕时的担忧不正是我们在准备尝试一件事时心里的真实记录和体现吗?被年糕“粘”后的尴尬不也正是人们遇到难题(而这难题对有些人来说并非难题)无法自拔时的窘相吗?
同学,你可曾记得:当杜瑞峰等同学站起来读诗或读课文,沙哑的声音在课堂上响起时,你们不也报之一笑了吗?这和文中女孩和伙伴的“笑”有何异同?同学之间,我们应该互相尊重,不应嘲笑身边的每位同学、每个人。
“我大抵也算见识过人类缺乏同情心的个助攻行径,但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恨在心头”我们为何不能拥有一颗同情之心,一颗感恩之心,包容身边人的缺点,包容同学一句并非专意说出的话,包容……包容一切可以原谅的事情,但不能包容你对学*的冷漠、不自觉和不负责任!
“一颗沙里一个世界,一朵鲜花一座天堂”而我想说的是:这只猫的遭遇就是一个人间社会!
同学们,让我们在读懂文字的同时,尝试着读出它背后的情感和内涵吧!
《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也是使其赢得不朽声名的作品之一。
初读这本书,一时半会儿会找不到感觉,会认为这本书是索然无味的。其实不然,这里的每一篇章,都有无尽的笑意。这里的笑,并不是单纯的快乐的笑,种种复杂的笑的要素都渗入其中:有对自己人的调笑和嘲谑,也有对厌恶对象发出的冷笑和讥讽。
我钟爱这本书,是在于这部作品的艺术构想——以穷教师家里的猫为整个情节的叙述者。我喜欢这只猫,这是一只被巧妙拟人化了的“灵猫”,也是一只善思索、有见识、喜议论、好调侃并且赋予正义感的猫——虽然他不能讲话。
从猫的眼中看这些自命清高、愤世嫉俗的知识分子,会有不同的感觉。这些人在对待现实的态度上各有不同:苦弥杀对现实十分执着,遇到事情就打动肝火;迷亭玩世不恭;寒月讲究情趣,遇到事情无所沾滞;独仙十分消极;东风喜欢粉红色的唯美世界……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点让他们走到一起,那就是重视知识,热爱学问,厌恶荣华利禄。
对于猫的`世界,说不上有多了解。但是,自从看了这本小说,我每次看到奶奶家的那只猫蹲坐在我面前,就会觉得它正在用它那双闪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看不懂那种那种眼神,或是鄙夷,或是嘲讽,或是不屑……蓦然发现,自己的一切都早已暴露在这只猫的面前。我在猜测,眼前的这只猫会不会也有话对我讲。
亲身的感受,更让我深刻体会到《我是猫》的意义所在,那种以第三者来看透人心的叙述,更加能走进人心。
最后那只聪慧的猫因为好奇而死去,但它那活灵活现的形象依旧在我心中。
读了此文,或许收获的并不多,但给我的感触却有许多许多。
我喜欢猫,因为它们时而活泼时而沉静的样子。看到它们注视着我们的神情,我时常会想在猫的眼里,我们算是什么东西呢?会不会觉得我们不可思议,或者愚蠢无知?这让我想起有一只猫,生活在夏目漱石的笔下,它是一只普通不过的猫,却有着人一样的思维。没错,这就是《我是猫》中那只猫。
《我是猫》确立了夏目漱石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小说采用幽默、讽刺、滑稽的手法,借助一只猫的视觉、听觉、感觉,以主人公的日常起居为主线,穿插了邻居资本家金田企图嫁女不成、阴谋报复苦沙弥的矛盾冲突,嘲笑了明治时代知识分子空虚的精神生活,讥讽他们自命清高,却无所事事;不满现实,却无力反抗;*庸无聊,却贬斥世俗的矛盾性格,鞭挞金田等资产阶级人物及帮凶的势利、粗鄙、凶残的本性。小说构思奇巧,描写夸张,结构灵活,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我是只猫儿。要说名字嘛,至今还没有。”这样亲切的一句话为我们打开了一只猫的心灵大门。这只猫的一生透着淡淡的悲凉,正像是对于社会的嘲讽。在它的脑海中,主人只是一个愚蠢的教师,装模做样,“像牡蛎一般把自己藏在壳里”,同时也追求人格独立,而他的朋友们崇尚金钱权势,为了钱不惜一切。这说的是一些虚构的人,我们未必不愿承认,但是有谁知道,我们是不是以同样的形态出现在身边的猫或者是狗的眼中呢?
在书的结尾,猫因为馋嘴喝啤酒而误入水缸。起先它还在挣扎,可渐渐地就放弃了,因为它觉得这样很舒服,远离了世界的喧嚣,进入了奇妙的、宁静的世界之中。“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感谢呀感谢。”这竟是那只猫的最后思想,可见它有多厌恶这个丑陋的世界了。没错,这就是《我是猫》中的那只猫。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小说的主角是一只猫,故事由猫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讲述,没有完整的线索,在看似不经意的猫的所见所闻所感的表述中,严肃的主题却鲜明地显示了出来。
猫的主人叫苦沙弥,是一个中学教员,喜欢清静,常常在家用功。他兴趣广泛,但却一事无成。主人常和自己的朋友们——“美学家”迷亭、“理学士”寒月、“艺术家”东风、“哲学家”独仙在一起谈古论今、吟诗弄文,打发时日。一天,资本家金田的老婆为女儿的婚事上门请苦沙弥帮忙。苦沙弥认为寒月会爱上金田家的小姐简直是笑话,又和迷亭一起把她嘲弄一番。从此,主人家招来了不少的麻烦。先是车夫老婆传播流言蜚语又哄闹辱骂主人;后是主人的老同学铃木上门规劝要主人少惹事;再是中学生们被唆使在主人家门喧哗吵闹,使主人肝火大旺。猫来到金田家,听到了金田夫妇的商量,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们在整主人。
主人仍与迷亭、寒月等一班朋友聚会,在高谈阔论嬉笑怒骂中攻击世道、痛斥资本家的可恶和侦探走狗们的可鄙。主人有个学生三*,要和金田小姐结婚了。他来邀请主人参加婚礼,主人断然拒绝。猫在主人家也觉得沉闷。“人类最后的命运不外乎自杀”,主人的说法大概不错。醉酒的猫想着,不慎掉进水缸,在挣扎中死去。
这篇小说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作者从猫的角度来观察着这个世界,描写这个世界。猫的议论看似东拉西扯,实则形散神不散。猫既起叙述的作用,又起评论的作用,还起串连故事的作用,独特的构思形成奇特的魅力。通过猫的视角,叙述了发生在它身边的一些事,生活在它身边的一些人,以及这些人的悲喜,离合,或许这些人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他们确确实实存在过,不管这些人最终是归于沉寂,还是化为尘泥。
死是为了永生,这是我们每个人最终的归宿。
我猫世界之事,毕竟只有猫才能理解。不管人类社会怎样发达,仅就这一点来说,是万般无奈的。何况,人类并不像自己所认为得那么了不起,就更难上加难了。一只无名的猫竟胆大说出此等话。
鲁迅先生如是评价《我是猫》:“轻快洒脱,富于机智。”在小说里,夏目漱石不仅描写了猫的世界,还通过猫的视角描写了人类的世界。一只孤独睿智的猫,是书中叙述者和评论者的担当。无论是对政治黑暗斗争的嘲笑,“金权社会”的讽刺,还是对知识分子无病**的轻蔑,都辛辣无情,却又表露出机智幽默,笔锋里暗藏着凄苦悲凉。
纵观整部小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接*尾声时,苦沙弥、迷亭、东风、独仙和寒月等人具有哲理性的一番的谈话,他们谈艺术,谈哲学,谈爱情,谈生活。让我颇受感动的是东风所讲的一句话:“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爱和美更应该受人尊重的了。”是啊,多亏了爱和美,我们内心的幸福可以满到溢出来;多亏了爱和美,我们才能继续抬头往前进。全文所讲的道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无一例外都描写得鲜活有力,引人入胜,不禁令人产生发自内心的反省:所谓人类,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动物?生而为人,所得的一切安乐,到底从何处来?也许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答案,但只要朝着正确的道路一步步走下去,我们便会逐渐领会到这种无形又凄美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了。
其实生着胃病的苦沙弥,就是夏目先生自己的影子。他们自甘寂寞,在书中我仿佛看到快被现实逼疯、内心垂死挣扎的夏目先生,对世事如此洞悉的他,到底为什么要把自己和苦沙弥相比呢?总而言之,先生尝尽人间甘辛,所出之言冷暖自知。
书中那双深邃而犀利的猫眼睛,即使跨越百年,似乎依旧打量着今天的日本社会。这就是《我是猫》经久不衰的原因吧。我们也许忘了有些曾经读过的书,但我肯定,这本书和跟这本书一样的经典会伴随着我们成长,默默影响我们。
无名的猫虽然在水缸中淡然死去,但它化作一道犀利的目光,拷问着尘间芸芸众生的灵魂。
《我是猫》是日本著名的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发表于1905年。是日本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作品。讲了一只可怜的小猫,好不容易逃出了恶人的魔掌,被一位好心人收留,但却得不到其他人的喜爱,受尽了折磨,最终还是死了,不过它死后反而得到了安息。《我是猫》不在于描写故事的情节,它更着重于刻画小说中人物的特定心理。它不是一部以单一叙述情节取胜的作品,而是将无数妙趣横生的对话连缀起来,犹如一串串珍珠。作品对于猫类*性的刻画与人类弱点的刻画并重,颇具漫画色彩,其诙谐文风能让人一气呵成地阅读完全书,书中的每一篇章都会让你发出由衷的笑声……
这部作品是以一位穷老师家的猫的视眼来观察人类的心理,这是一只聪明、有见识、有正义感的猫,还具有文人气质的猫,但它到致死也不会捕捉老鼠。
文章有一句话这样写到,“我边痛苦着边想,遭到如此煎熬,无非是想要从缸里出去。我虽然迫切希望爬出去,但我又明白腿不盈三寸的自己是爬不出去的。既然无法将爪子搭上缸沿,管你怎么乱挠啊,焦急啊,花上一百年粉身碎骨啊,也不可能逃出去。明明知道逃不出去,这未免太勉强。勉强硬干,因此才痛苦。无聊,自寻烦恼,真糊涂!”读到这里,我被震撼了。这只猫死得真悲惨,它不是伟大地死去,而死在这小得不能再小的缸里,可能全世界都没几个人知道,真可怜,猫对这个世界彻底失我读完《我是猫》这本著作后,懂得了小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无法用我们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达,它们也有生活的权力,人类没有权利去使唤它们,更没有资格剥夺它们的生命。
我还懂得了不要任意伤害一只小动物,而且不要动不动就骂它们,也不要有气就对它们撒,小动物也有尊严,更不要出了什么事都责怪它们,我们都知道动物的行为都跟主人学,主人这么做它就认为是对的,所以不让它们犯错误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己树立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一起来爱护、保护它们吧,不要让它们像这只猫一样死后才能安息。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精选10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与地坛》读书笔记(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本书讲述一段故事,《我与地坛》则讲述了一个有关“母爱”的故事,水般母爱——《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今天,我看到了其中一个:作者双腿瘫痪了,脾气坏到极点,成天泡在一个名为“地坛公园”的地方。作者的母亲既担心儿子出事,又不想限制儿子的自由,只好每天去那里看,读后感《水般母爱——《我与地坛》读书笔记》。母亲视力不好,来时轻轻的来,走时悄悄的走。
多么感人的一个故事呀!多么伟大的母亲呀!我不由得想原来我发烧时妈妈的嘘寒问暖,为我倒热水......世界上最朴素而又最伟大的爱不正是母亲的爱吗?这种爱是默默的,在不经意时为你的付出,母亲是除了父亲外唯一一个甘心为你付出全部的人。好好对待她吧,珍惜这浓厚而伟大的爱吧!
温柔的、细心的、永恒的,母爱如水般划过每个人心头......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我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在文章的开头似乎便有了答案“我常觉得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史铁生看来,他与地坛的相遇是一种命中注定的结果,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便再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地坛了。而读完了整篇文章,我更觉得那片荒芜的园地就是他的心灵的栖所,在作者双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中,在他迷茫或消沉的日子里,他便摇着轮椅来到地坛,在那里久坐。我便在脑海中浮想,想象着那个颓然的史铁生,他的轮椅停在一棵苍黑的古柏树下,秋风飒飒,伴着那个孤寂的黑色背影,整个场景似乎充满着世纪末的气息。最初的那段日子里,史铁生正经受着灵魂的煎熬,他思考着自己生存的意义。双腿就这样忽的一下没了,不但是身体,似乎连心灵也没勇气前行了。
无论是谁经历了这般挫折,短时间怕也难得想个明白,想个透彻。而那个人烟稀少的园子,则仿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所,宁静却还不至于荒凉衰败,身处于大自然中,凝听风声和鸟鸣,调理纷乱的思绪,简直再好不过。在那座地坛里,他就像在自家的后花园里一样自在,尽管那是个公共场所,但我却觉得那更像是他的地盘,因为没有人能向他一样熟知地坛里的每一棵草每一株木,史铁生的轮椅车印日复一日的碾过同一条路径,他呆在那里,看着那些远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就已经存在的古树上的树叶发芽,变得葱绿,泛黄,最终凋零,又重新发芽。日复一日的共处,让史铁生最终把自己的灵魂与这座地坛相连,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地坛,让史铁生真正认清了自己的灵魂。正因为此,只有在地坛,他才能释怀,才能毫无保留的敞开心胸,把那轻易不外露的真率留给了地坛。于是乎我开始羡慕史铁生能“拥有”一座地坛,大概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这样一个“地坛”,在那里,我们可以寄托一份喜悦,或者埋下过往的忧伤。史铁生与地坛的那份牵连,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是上天给他的一份补偿。大概他也感受到了上天的那份恩赐吧,于是他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不知为何,每每诵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总会涌起莫名的酸楚:“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这学期,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了解了著名的残疾作家——史铁生,虽然他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是他最终战胜自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他是那么坚强,在他的笔下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与忧愁。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坚强来源于何处,抑或是自己,可能是朋友,还可能是其他亲人。读了这篇《我与地坛》的文章,我才有了答案。
21岁那年,正值青春焕发,阳光四射的年龄,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不能站立,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跑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行动自如,对于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样的变故让他暴躁不安,经常想自寻死路,整日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是母亲在这片似乎贫瘠的荒凉的土地上播下了生命的种子,然后,是一对老人,一个唱歌的青年,一个低能的妹妹和他的哥哥,一个饮者,一个长跑者……是他们让这个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是写作让他的这片荒凉的土地变得百花盛开,百草丰茂,生机勃勃,又是他自己细心呵护这片花园,使自己重燃对生命的渴望……
人生难免有挫折,可能是天灾也可能是人祸。生活中有无数遇到挫折困苦的人,因为意志的薄弱结束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留给亲人无数的痛楚。但我要说,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会盛开,太阳落下去了,明早还是光芒四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利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去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价值。当自己站在自己理想的山峰上时,我们是多么骄傲、自豪和快乐。海伦。凯勒虽然失明依然写出了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虽然晚年失聪,可是依然谱出了最美妙的音乐,还有张海迪、霍金等等。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是依然对生命充满了向往,用他们坚强的意志战胜了一个个困难。生命是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们都不能轻言放弃对生的希望。
正如高尔基所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作者能够有生活的信心也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史铁生的母亲是慈爱的,是坚强的,是伟大的。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牺牲自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付出一切,。或许不仅是史铁生的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充满了爱,这种爱无私伟大,这种爱柔情似水。生病时,守在你身旁,为你操劳,遇到挫折时,她给你安慰,犯了错误时,她严厉批评,乖巧听话时,她又给你温暖的微笑,在我们眼里她似乎是无所不能的,可却并不知道,为了我们她付出了多么大代价与痛苦……
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关爱着我们:亲人、老师、朋友、同学……难道他们不是我们生活的力量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受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坚强,让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知道了生命的宝贵。让我们珍惜时光,为了明天拼搏努力!
终于看完了,全书总基调还是很乐观的,前面描写母亲的时候,感触颇多,母亲总是在无私奉献着,为你操劳,为你好,等你明白一切,希望给她展望你的成就的时候,却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一代代的轮回,一代代的积淀,母亲也在一步步的影响着史铁生先生。
中间的好运设计颇是有趣,设想一个极为完美之人,最后发现一通假设之后,反而会让人感觉生命毫无意义,然后再来为人生勾勒苦难,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性格,最终,也会形成不一样的我们。这也是一种做事的态度,切勿找一些没有难度的事情去做,那样的话,没有挑战,没有意义,终会感觉无聊,正是因为其中的过程的纷繁复杂。才会让我们能够有成就感。
后来看到一段段的抒情描写,开始还看不太懂,春天,肉体,灵魂,秋天,一系列的词语,隐含的有些深奥,直到快至结尾,说起自己登门探访,然而不受待见,才知道这是爱情的结束,不过后来进行了解,幸得希米能够陪伴余生,给他精神的慰藉,让我感觉好受了许多。
小时候的那些事情,玩味十足,*,带来了太大的伤痕,不过也因此铸就了一批深刻的文人。
而看到最后一部分,感觉心里莫名的开心,大家都来帮助他,帮他全国各处跑,还出国参加会议。感觉史先生有这么一群朋友,足矣。
夕阳夕下,雁雀归巢,又是那座熟悉的古园,那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身影,他静默,无语,深邃的眼眸似将夕阳的脚步停驻……
生命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忙碌的,当然也是粗疏和浮泛的,而我们常因此获得幸福感。
但对于“他”——史铁生来说,生命是个苦难的过程,也是一个超越苦难的过程。
初识史铁生是在中学课本中,同是《我与地坛》,只不过仅仅是一个选段,那时的我对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文章写得好的残疾人罢了,殊不知他那崇高的人格和对生命的感悟。而今我有幸再次拜读这位伟人的文章,内心不觉被一股洪流般的力量惊醒,放眼人生,感悟生命。
十二岁,正是浪漫的青春时代,正是做梦的季节,用他的话说,正是最狂妄的年龄,而他却忽地残疾了双腿。他无奈,他徘徊。放眼人生未走过的路,他沉沦,而这时地坛却成了他唯一放飞思绪的地方,也是他涅槃重生的熔炉。
双腿残疾,无助的他只能将自己仅存的一点生活的勇气献给了这座园子,他见证太阳升起,目送夕阳西下,春夏秋冬从不间断,以弥补内心对现实的胆怯。但是他并不是庸庸碌碌,他思考人生,思虑生活,不仅为他自己的下半生,更因为他并未放下希望。
在这座园子里他见证了太多,思考了太多,既有夜幕间散步的夫妇,陪伴他爱唱歌的小伙子,当然也有曾经让他一见倾心气质不凡的中年女工程师,还有一对天真无邪的兄妹。但是岁月流逝,当陪他唱歌的小伙子离去,中年女工程师逃出他的视线,他看到了世事的变化;当他看到多年前曾经捡“小灯笼”的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来园游玩,遭到几个人的戏耍,只因她是一个智障少女时,他看到了漂亮和智障并存对一个人的伤害,看到了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如此的冷酷。他反观自己庆幸自己并不是精神上的残疾,因为对于他来说广阔辽远的精神世界才是自己真正的乐土。他看到了社会中的弱者(也包括自己)并没有被时光抛弃,他曾经抱怨上帝,为什么将苦难带到人间,为什么不将残疾彻底消除。但是他看透了——一个没有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肥力的沙漠。他终于认为上帝是对的,差别永远是要有的,人类的全部曲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
最终,他接受了苦难,选择了写作,用笔书写自己的内心,用心诠释生命的真谛。
残疾使他涅槃,地坛正是他的跳板,恰是如此,他审视世界,审视自我,思索死亡与生命,他用自己的经历来感悟生命,不只是他的生命还有在地坛古园中来来去去的更多的生命。
在他的文章中我读到了生命,读懂了生命,更主要的是他对待生命的那份纯真。生命是延续的,正如他在文中所说:“那一天,我将沉默地走下山去,拄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涯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他对死亡的诠释正如朝阳,终有光照大地。
对于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我们需要的正是那份自强不息,那份对待生命的纯真,不让时光白白流逝,不让自己的青春变为一个个的遗憾,享受生命中的欢乐也要去享受生命中的苦难,五味杂陈,又不失价值方能使生命绽放出最华丽的光彩。
世上之最美的文章,也不过在《我与地坛》前止步,三个字形容:太美啦!以前高中学语文知道,美轮美奂这个词不能用来形容文章,但是面对史铁生构筑起的《我与地坛》这座世之奇伟建筑物,我由衷的赞叹“美哉轮哉,美哉奂哉”。
如果这是散文,那么它已经达到了诗的文字起笔。如果这是散文诗,那么,它却有着像小说那样扣人心弦的吸引人的魅力,我为自己能再次拜读史铁生而悄悄庆幸了起来。
如果我的文字仅仅停留在夸奖的层面上,那么也难以说自己在史铁生这里学到了什么,难以说自己真正读进去了《我与地坛》,之所以觉得好,最深层次的是因为其中所包含和折射的哲理。这些则会成为亘古不变的科学,值得人们深深把玩。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叙述“我”与地坛,叙述我的母亲,二者在我看来,似乎已浑然一物,地坛像母亲,母亲也像地坛,这些出身的刻画,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我今天便要给妈妈打个电话。
而后,在文章后半段,论及了死,论及了活,论及了为什么坐着要写作。以小学的语文水*来看,逻辑性很强,但是以一个人一颗心的角度来说,写的一点逻辑性没有,竟全是震撼。我们眺望未来,看着那蹲守在某个时间点的死期,不管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会在我与地坛这段中悟出点人生方向,然后起航。
最后文章又谈到了三种死亡方式,孩子老人和情侣,这种死之心态,被史铁生仔细的勾勒和形象化,使得我开始觉得,作家成为了一种令人生畏的角色,他们在自己的文章中扮演这各色各样的人,扮演着整个社会,描述着各色人等的心理,一旦与之交往,自己便一丝不挂的站在他们眼前,岂不是让人内心感觉有些发怵吗?
合上史铁生,合上了一个社会,一个世界。
我荡漾在那个社会里,久久的回味着......
《我与地坛》是一部关于人生思考的`的大书,虽然书本不厚,但其中所蕴含的哲思却令人惊叹。史铁生所经历的,是我们一般人从未经历过的,与他相比,我们少了一种在直刺心灵的痛苦后的静静沉思。但我们在尝试理解,尝试着去思考他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史铁生似乎很是笃信命运这种东西。他相信人一生下来就有已经安排好的命运,他的命运就是如此。有时候我会想,当你个人相信他不可能抗争命运的时候,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我以为尤其是对于史铁生这样身体可怜的人来说,生活一定是灰暗无光的,只能整日沉浸在痛苦中。然而我惊讶的发现,他虽然时常想到死亡,却始终坚持着走了过来。
我意识到一件事情。与命运抗争,不难;逃出命运的魔爪,也不难;真正难的,是接受你的命运。不满意,你可以抗争,可以拼命的反抗,反抗到死都可以,但是顺从很难。史铁生所做的,便是接受了他的命运,他在不断的对自己灵魂的拷问中,真正意识到了他生命的方向:既然上帝告诉我,痛苦不能消失,人生已然如此,那我只好赋予他一点我自己的快乐。
他知道,既然上帝命令他活着,他就不应该自寻烦恼,而应该活得有意义。对我们来说,我们或许不会经历这样的人生,但我们却要了解一件事: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己灵魂创造的意义。
我与地坛——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杨绛《我们仨》读书笔记(通用10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杨绛《我们仨》读书笔记(通用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关于亲情、回忆、思念的叙述,它有个通俗不过的主题——我们仨。
这本书讲述了钱钟书温馨的家。在这个家中三个人互相守护的感人故事。它好像一抹清风,那么的清新,吹散走噪热,陪伴我的暑假。
简单的三个字,却包含着一个家庭的互爱,不多不少,似他们每句话前加上的“我们仨”成为了彼此之间的默契。
故事从梦引入,“在一个不知是什么的地方,太阳已经落山,黄昏薄暮,杨绛竟走丢了,她着急,她喊着钱钟书的名字,声音在空空的旷野中……”当她向钱钟书讲起这个梦时,钱钟书只是淡淡地说,老了。
是啊,转眼间,他们老了,两位一起走了大半生的风雨,无论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在这样一个学者的家庭里,女儿圆圆是异常活跃的,为这个家庭带来许多的欢笑。她是他们的女儿,可有时却像两位老人的跨龄好友。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工作,却总是相处的愉快,家里始终洋溢着温馨。
好景不长久,天下没有不散的宴*,轻易的失散,抒发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的千古遗憾。杨绛开始对人生价值和意义开始思考,作者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丰厚的人生经历为基础,探讨生老病死这一人生规律,并给出了自己的思考和答案。
我们仨最终只剩下一个,哪怕再辉煌,也不可能再和从前一样了,但她说“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家人已离去,亲情过往的点点,却被真切地记录在心中,记录在《我们仨》。
掩上书,一种感慨由然而生。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湾,无论你在外面多么的劳累,多么的辛苦,回到家,你会彻底的放松下来。所以,家,需要我们家中的每个人都用心的去经营,让它被爱包围,让它充满温馨、充满温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爱我们的家人,珍惜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昨晚看完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
第一次看着“先生”这词是在冰心上。后来查字典才知道原来有学识得人尊敬的女性方才让人喊做“先生”。
去年年尾看的是周国*的《妞妞》很感人,也落泪。
看《我们仨》时,并没有多大的起落,只是心里是满着一种很温馨的感觉。很细腻也很滋润,慢慢的弥漫在全身。
我记得是在小学的时候学冰心的课本,里面说她喜欢读书,不爱风花雪月的辞藻。
我便也是落了根,心爱着朴实之物。
《我们仨》就好像翻开的一片纸张,朴素稚嫩,无声息的融入整个人心里,仿佛是要在血管里流畅过的都是发了柔韧之力的波浪。
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在初中。我每天下午回家就在床边的电脑桌上练字,看着窗户下的马路边的人来人往,背诵着论语百家。我总是认为自己已经很老了,现在所过的一切生活不过是年老后嚼在嘴边泛起泡的幼年生活老调罢了。
当把时间放在某个点上,每一日都是很*常的,又像着在做着无味的重复,当这个点过去,转换到另一个点上,就会生出无限的感慨,总认为这个点真真是一眨眼就忽儿过去了。若是在这个点上什么也没做成让自己满意的,心里自然是不愿意的。
人生里总是要这样一个长长短短,满满缺缺的点集合在一起,堆成一块,成为一片。
然后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呢。
在这个还没有暖起来的冬天,我接受了《我们仨》中的温暖与沧桑。
命运指引着这三个人在冥冥中相遇。《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三篇如同圆舞曲一般共同跳跃着浓浓的亲情的主旋律。最后作者独自一人在静静地怀念这仨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怀念着一个家族最*凡的光。
细腻的文笔*缓地诉说着心事,委婉温暖。《我们俩老了》是晚年时对钱钟书,钱瑗的回忆;《我们仨失散了》,是在亲人们相继离去的那些年,作者自己支撑着家,照顾着这个家。《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作者用自己的笔诉说着亲情的姿态。
书中没有可怕的呐喊,没有无助的仿徨,只有一位母亲对儿女的思念,一位妻子对丈夫的怀念,每一个字像花一样绽放着思念。
杨绛淡然的文笔,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即使“*”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杨绛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只是淡淡的回忆,淡淡的叙述,使我们沉入她的静思,去理解,去赏析她的命运,去评析她的为人。
当初的我们仨,现在,独留杨绛一人形影孤零,她在*中活在对儿女,丈夫的美好回忆中,几十年中,杨绛,见到了太多太多,钱钟书和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与离合,所有的潮起与潮落,她早已释怀,以至于悲喜无常,淡定自如了,但是这样却还是给我一种淡淡的悲伤凄凉。
杨绛在命运面前是渺小的,她无法决定命运齿轮如何转动,无法预测命运在下一秒钟如何转动。她所能做的就是听天由命,任凭命运的各种不公,她就是笑笑,把它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去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而她只能沉淀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杨绛活在一种沧桑的幸福中,她一直在寻找自己那曾经的家,她不敢祈求太多,她只是希望在乱世中可以和自己的一家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
最远的是家乡,最难到达的是家乡,家在梦里。
淡淡然读完杨先生的《我们仨》,终了也是淡淡然,再女儿钱瑗,丈夫钱钟书相继过世的沉痛打击下,杨先生只用*淡的文字里记录着生活里点滴记忆,也许这是她对逝去的人的最好缅怀方式,也是她在痛苦中得以解脱的唯一途径吧!
“心上又绽了几个血泡”这么一个百岁老人一生又该绽起多少血泡,看着血泡一个个变大,最后喷薄而出,留下的可能才是痛苦之后的温情。让我记起《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一段话“当一种强大的压力把一个人压得忍无可忍时,他就会立刻调动他全部体力和意志进行垂死挣扎,企图掀翻这个重压,由于这个道理,痛苦达到最高-潮之后,退潮时往往会给人带来喜悦和勇气”。这生离死别带给杨先生的除了深秋的悲凉,还有什么?
《我们仨》这样一本纪实文集,轻松的展示了一家三口走过的六十几年岁月。从两口之家的小甜蜜,到两人去到牛津,在图书的海洋里徜徉,再到小圈圈的降生,成才,总也找不到什么喧哗的声音,找不出任何干扰项去打破这片宁静,老人像是在轻轻的对自己言语,在亲人墓前一起回忆那逝去的日子。她不曾想把人生描绘的多么壮丽,多么缤纷,却在不经意间告诉我们,她爱着她的丈夫,女儿,她有着普天之下女人所有的那份热忱,那份牵挂。然她的不同,除了书本,除了学生,除了家庭,其他的纷纷扰扰均与她绝缘,他的文字里透出来的尽是黑白底色,年轻时候的含苞待放,大家闺秀,到老年时候的沉着坚毅。在这片田地里,你何处去寻找市侩气息?又有什么比这无声的坦然更有重量。
了不起的,是她在浪涛滚滚尘世间,瘦弱身躯下投出的坚毅,视野的宽广,对知识的渴求,对任务的负责,对丈夫的肯定,对女儿的宽容,只在其内心拥有一颗淡然的心,不计名利,不求富贵,书香四溢,如入芷兰之室!女人当有对生活如此之真诚,又何如收获不了安然的晚年?
这是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一个关于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之家,相守相助,相聚相失的感人故事。在这个炎炎夏日,它似一抹清风,多么得清新亮丽,吹散走躁热,带来别致的温暖,伴随着我度过整整一个暑期。
这是关乎于亲情、回忆、思念的叙事,有个再*凡不过的主题——我们仨。
然而,正是如此简单的三个字,却蕴含了多少的感情色彩。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就是仨个,是紧紧连在一起的一个小团体,似乎他们所说的每句话语前都会加上“我们仨……”这像是他们彼此间的自豪。
直到有这么一个梦,在一个不知是什么地方,太阳已经落山,黄昏薄暮,杨绛竟走丢了,她着急地喊着钱钟书的名字,声音在空空的旷野中,蔓延开来,可却没有丝毫的回应,她慌了,从梦中惊醒,向先生钱钟书细细描述,可他却只淡淡地安慰道:那是老人的梦,他也常做。让杨绛不惊感叹:他们老了。
岁月是无情的,割不开,断不了。它是佳酿的最好催化剂。两位携手走来的老人,无论是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在这么一个令人尊敬的学者之家里,女儿圆圆是异常活跃的,她是他们的女儿,可有时却不似,仿佛一位跨越了年龄的好朋友,仨人都只是不大不小的朋友罢了。可是,当他们各自开始工作,却又是互不相扰,尊重着彼此。这样一个家庭,是让人羡慕的,它让人温暖、感动。
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我们仨》上,无论是他们的照片、诗歌、信件……都是那么的真挚和感动,细细地翻过一页页,心中似乎已被填满了。
杨绛说:“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家人已离去,亲情,过往的点点滴滴却是被真切地记录下来,记录在心中,记录在《我们仨》。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著名作家杨绛写的《我们仨》。
《我们仨》这本书是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里面的内容却意义深刻。
这本书有3部,第一部是《我们俩老了》,第二部是《我们仨失散了》,第三部是《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相守相助,相聚相失。”这是对这本书对美妙的评价。那么,我们仨是哪三个人呢?原来,爸爸是钱钟书,妈妈是杨绛,女儿是钱媛。杨绛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不论暴风骤雨,他们相濡以沫,美好的家庭已经成为杨绛一家人生最安全的庇护所。
我相信同学们总会有失去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那一天,可能有些同学已经经历过这些不想经历的事情了。杨绛就是这样,女儿没有了,女儿的爸爸也没有了。大家一定要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当真的失去了亲人,回忆起来,心是非常痛的,想起曾经在一起的日子,想起那些快乐时光,想起小时候那些幼稚的事情,真的,泪水会流个不停!不管失去了亲人,还是和最好的朋友离别,都是值得怀念的事。我们一生中要经历很多这样的事,幼儿园的毕业典礼可能会不太留念,因为那时我们还小,不懂事,但还是拿着同学录,忙着记录好朋友的电话:“喂,你家的电话是多少啊?你帮我写吧!”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慢慢说的,不能像现在一样把话说的那么流利。到了小学,大家都明事理了,毕业典礼也就有很多同学留下了第一次离别的泪水。至于中学和大学,我们还没有经历,所以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真的,没了才知道什么是没了,失去了才知道什么是失去了!
杨老的记叙方式实在没有什么特别的,*铺直叙,情感起伏很少,但拦不住我就是看得停不下来,可能因为*淡文字中满溢的温馨、幸福还有和谐。
每个家庭的相处模式都不一样,我们大多数都只体验过父母的相处方式,这时候家庭生活和谐的重要性就无限凸显了。要多读书,才知道和谐的家庭是什么样,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家庭生活,我非常喜欢杨老的相处模式。
每个人都不一样,绝不强求统一,生活*惯上,你虽然做的不合我意,但我尊重,绝不强求绝不埋怨,彼此安然;在不同的时候互相做好自己大人或小孩的角色,为对方考虑,互相扶持,没有什么事是谁必须做的,不要被世俗所定义的思维定势限制,我这样做只因为我愿意为你这样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无论在多么恶劣的情况下,只要陪伴着,就可以心无旁骛的在生活中寻找乐趣,要始终保持好奇心,和爱的人一起探索世界的奇妙,千万不要被工作、生活压力淹没了生活的乐趣;如果迫于现实无法在一起陪伴,也要记录下自己的生活,养成*惯,只待相聚时分享,再次成为最了解对方的人。
最后的獒王读书笔记(通用23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后的獒王读书笔记(通用2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最后的獒王》的书后,觉得这是一本奇书——它讲述了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
我最喜欢书里面的其中一则“痛失尊严,白狮子跳悬崖”这个故事,它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文中叙述了白狮子嘎保森格吃掉了亲生儿子小白狗嘎嘎后,与神山狮子冈日森格之间的雌雄之争、犬牙之拼。双方之间的对峙到厮杀让我胆战心寒,冈日森格在攻击中一次又一次地去咬嘎保森格的屁股,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咬掉了嘎保森格的尾巴,导致嘎保森格失去尊严,跳悬崖了。要知道,对藏獒来说,威风和尊严是一回事,尊严是无价的,一旦你没有了尊严,那你就完蛋了,就不是藏獒了。
看完后让我感触颇多,在现实的社会中,不也是如此吗?有一些富有的人,就看不起清洁工人们、建筑工人们……他们也是有尊严的,没有清洁工们,我们就看不到美丽的世界,没有建筑工人们,我们就没地方住,无家可归。每个人都有尊严,让我们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我相信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最后的獒王》是一本让人为之震撼,感动的书,它讲述了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和侮辱,爱和憎。
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藏獒,他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驱赶敌人,保护人民,在人民的心中,它们是自己忠诚的伙伴。七个上阿妈的孩子闯入了西结古草原,受到了当地人民的驱逐和迫害,藏獒冈日森格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跟西结古草原上的藏獒群决斗。父亲对藏獒一片钟爱,每当有一只藏獒受伤了,他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助它。巴俄秋珠很痛恨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意识,他与自己的藏獒不断寻找它们,想砍掉他们的一只手,驱逐出西结古草原,但是,在父亲和冈日森格的努力下,最终救出了七个上阿妈的孩子,还他们自由,而冈日森格也打败了仇恨之獒——饮血王,并且成了敖王,成为人们心幕中的三神。
面对藏獒,就像面对赤胆英雄,英勇无畏。它们那么的忠诚,那么的讲究公*斗争,那么的情感炽热……它们身上发出来的团结和勇气让人感叹万分。是啊,我们应该尊敬他们,保护他们,要不是人类无度的介入和谐的大自然,那些藏獒就不会如此惨烈的牺牲。
这些藏獒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我们做事半途而废,而他们呢?坚持,永不放弃,我们遇到的难事不是放弃,就是发挥不出自己内在的勇气,它们却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性命安危来面对……是啊!藏獒们就是这样,我们有许多东西都不及藏獒,我们何不妨去学*它们,让自己更加坚强,拥有更多的勇气。
藏獒们,你们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你们让我学到了如何勇敢的面对生活,然我们更加坚强,成为一名永不放弃的人民。
你知道吗?在那遥远、苍凉、神秘的藏地中,生活着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就是雪域神犬——藏獒。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这是一本讲述藏獒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书。
我虽然没有见过冈日森格,但从书中可以感知它已经具备了人类所拥有的种种美好的品德。
书中提到父亲的老朋友旦正嘉的儿子强巴送给我们四只品系纯正的小藏獒。我欣喜若狂,随即给它们起了名字:冈日森格、那日、果日、多吉日。而后因为一次意外,它们被弄丢了,再也找不到了。一次偶然的机会,父亲居然遇到了已经长成壮硕的大獒冈日森格。可以想象冈日森格是经历了多少的艰难险阻,才得以顽强的生活了下来。我真为冈日森格感到庆幸和自豪,是它用顽强的意志战胜了一切的困难。
冈日森格真的经历了太多,我们来回忆一下。它和老獒王的搏斗,神山狮子(冈日森格)用它的智慧战胜了不可一世的獒王,它也暂时成为威风凛凛的新獒王。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一波未*一波又起,送鬼人的复仇计划开始了。他**的藏獒—饮血王党项罗刹(仇恨的意思)异常的凶狠,当然这又是一场不可避免强者与强者的对话。在速度战力上冈日森格都不是饮血王党项罗刹的对手,受到几次重伤后,冈日就采取了防守策略。然而饮血哪肯罢休,猛的扑向冈日,并凶狠的咬住了它的脖子。冈日积蓄了几乎所有的力量,发出一声震天大吼以给自己壮胆。果然,饮血被震慑到了,不由自主的呆了一会儿。冈日抓住这个难得的战绩,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咬住了饮血的脖子,任凭饮血如何的挣扎和摆脱,冈日就是不松口,好像就是饮血身体的一部分,终于饮血的脚蹬渐渐的停止了,冈日的力气也差不多用尽了,它用坚强的意志为自己获得了新生,并使自己成为最后的獒王。饮血也很顽强,站了很久才肯最后倒下。最后的獒王诞生真是艰难曲折!
在冈日森格的身上,集中了高原生灵美好的品质:威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感恩……你要是读完了这本书,我相信你可以获得丰硕的成果:良知、独立、*、悲悯、坚定、勇往直前……我好希望高贵的獒王的獒性能世代相传,人类也可以从中汲取很多的营养……假如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獒王冈日森格的品质和精神,我们伟大的*梦的复兴还会远吗?
当我看到这本书时,脑海里浮现出一部曾经看过的电影《藏獒多吉》的种种画面,那草这部电影是根据这本书改编的?电影中的多吉会不会是就是书中最后的獒王……我带各种各样的疑问,好奇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神秘的青藏高原上,生活着一群生龙活虎、懂爱懂恨、嫉恶如仇,对我们人类忠诚、有责任感的动物ˉˉ藏獒。
故事讲述了:一只名叫冈日森格的藏獒为了保护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一次次与西结合草原的藏獒博斗,一次次的胜利,使它成功地保护了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并化解了西结合草原上的人们对上阿妈草原人们千百年来的仇恨。冈日森格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成为了西结合草原公认的新一代獒王的故事。
当我看到冈日森格成为了新一代的獒王时,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起来,向它竖起了大拇指,激动的地大声喊道:“冈日森格,你真的了不起啊!真不愧是神山狮子的转世啊!”当我看到冈日森格和饮血王党项罗刹的激烈战斗时,我不禁暗暗地为它担心,因为对方的进攻速度、厮杀的野蛮程度、那种处于巅峰状态的气势,都远远地超过了冈日森格。我在心里不住的为它打气:“加油啊,冈日森格,虽然你的对手比你强的多,但战斗靠的是战术和智慧,我相信你一定能战胜它。”
冈日森格好像感应到了我的鼓励,同时在人群的叫好声和领地狗的叫声中,它领悟到了一个真理:面对强者,躲避是躲开伤害,是生存的艺术;闪避是闪开死亡,是生命的艺术。但是最终它还是躺在了对手的脚下,真的让人好揪心啊!但是在这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母獒那日的一声呼唤,使它绝处逢生,最终战胜了饮血王党项罗刹。我在心里欢呼呐喊:好开心啊,冈日森格终于获胜了!冈日森格它没有因为自己的伤势而停下脚步,它继续向前飞奔而去营救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孩子。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好感动,同时深深地体会到藏獒虽然高大威猛,但却是我们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当我读完整本书时,我深深地了解了:在面对绝境是要勇于担当,只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会受到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这是我们要向藏獒学*的地方。
藏獒,是一种异常凶猛的动物,它们对人类赤胆忠心,哪怕你只喂养过它一天,它也会一辈子记住你的恩情。而且,豺狼虎豹都害怕它,害怕它奋战到底,永不退缩的强大精神。在藏獒的身上,集中了高原生灵最好的品质:勇猛、忠义、智慧、坚韧、责任、感恩……
在这里,藏獒们是那么的悲,那么的痛,但更是那么的美。
这是一本讲述藏獒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奇收,它体现出了高贵、独立的藏獒精神。在生活中,在我们身边其实也拥有这种精神的人,他们同样是值得我们尊敬的。这些人就是意志如钢铁般坚强的消防战士,他们为人民群众无私奉献,无论是烈日炎炎,严冬腊月,他们都穿着厚厚的装备,冲锋陷阵。冲向火海之中,每每遇上天灾人祸,总为把保卫人民生命和财产放在第一位,对人民永远忠诚,他们如藏獒般行使自己的使命,恪尽职守、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令人敬佩。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收获了沉甸甸的果实,勇猛、忠义、责任……《最后的獒王》放大了我们的渴望和需要,在集体的阅读狂欢中,打碎了我铠甲般坚硬的外壳,让我知道了另一种温暖的文化况味,让我在书中感动,在生活是感悟。面对藏獒,就感觉我们面对一个个赤胆英雄,故事落幕,仍然不舍。这本书写尽了藏獒的生与死、爱与恨、善与恶,这是一本藏獒的血泪史,是一本令人终身受益的好书。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是一本讲述藏獒们的快乐和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的动物类奇书。
在这书本里,作者带着领读者去了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西结古大草原,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里有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实坚忍不拔、英勇无畏,它们就是——藏獒
这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我们不仅能零距离的接触到高原上最优秀的物种,还能跟着藏獒们来到圣洁的藏地,一睹最原始的藏地风土人情,聆听古老的藏地神秘的故事。
“父亲”作为一名外地来的记者,他孤身一人去了西结古大草原。在路途中,“父亲”遇到了一只叫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他们跟随着“父亲”来到了西结古大草原。竟让“父亲”意想不到是:西结古*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们有着世代未解的仇恨。这样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成了他们追杀的对象。冈日森格一次次的与当地藏獒搏斗,生命垂危。面临绝境,仁慈的“父亲”把在死亡边缘的冈日森格救了出来,使冈日森格从新“战”了起来。它为救出主人,经历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搏斗。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饮血王罗刹,完成了救主的任务,成了一只出色的公獒。它的一生都在决斗当中,最后成了新一代的獒王,也化解了西结古大草原对上阿妈仇家的七个孩子的世代仇恨。
在离天堂最*的地方,在空气中最稀薄的地方、在寂寞最盛的地方,在生活最苦的的地方,一种精神正在生长,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藏獒精神正在诗意的生长。我们应该要学会向藏獒的精神学*。
“啪!”我合上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它使我陷入了沉思。
书中主要讲了作者的父亲孤身一人去青果阿妈草原中心——西结古草原,在途中,正巧遇到一只叫作冈日森格的金毛藏獒和他的主人七个上阿妈的孩子,他们跟随作者的父亲来到了西结古草原。意想不到的是,西结古*对几个上阿妈的孩子有着时代仇恨,这样,当地*对来自仇家的孩子恨之入骨,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和冈日森格一直被他们想尽办法追杀。冈日森格先后战胜了:白狮子嘎保森格、獒王虎头雪獒、饮血王党项罗刹,成为了一只出色的藏獒,一只英勇的獒王。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进入了藏獒的世界,这个世界带给我的是心灵上的无比震撼和敬畏。面对藏獒,就像面对赤胆英雄,英勇无畏。它们那么的忠诚,那么的讲究公*斗争,那么的情感炽热它们身上发出来的团结和勇气让人感叹万分。是啊,我们应该尊敬他们,保护他们,要不是人类无度的介入和谐的大自然,那些藏獒就不会如此惨烈的牺牲。
这些藏獒让我联想到了我们,我们做事半途而废,而他们呢?坚持,永不放弃,我们遇到的难事不是放弃,就是发挥不出自己内在的勇气,它们却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性命安危来面对是啊!藏獒们就是这样,我们有许多东西都不及藏獒,我们何不妨去学*它们,让自己更加坚强,拥有更多的勇气。
藏獒对主人的忠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面对绝境时,敢于担当。要敢于担当自己责任的人,才会走向成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最后的獒王》。这是一本关于藏獒的武侠传奇小说,*的奇妙故事和藏地的风土人情都通过藏獒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讲述了作者的父亲和四只藏獒一起生活的故事。藏獒们有着非常好听的名字:冈日森格、多吉来吧、果日和那日,冈日森格是神山狮子的意思,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果日是*对月亮的称呼,那日则是狮面黑金护法的意思,书中通过冈日森格怎样成为獒王的过程描写来展现藏獒们的快乐、悲伤、尊严和耻辱、爱和恨。其中令我最感动的一个小故事是藏獒得了瘟病后,因为它们不想把瘟病传染给别的狗和人,于是它们故意走进狼穴成为狼食,狼吃了它们就会得病,会死掉,这样草原上就不会因为没有藏獒出现狼吃羊的局面了,可以说病死一只藏獒,同样病死了好几匹狼。狼是狡猾的,但在遇到藏獒的躯体时,却会完全失去判断能力,于是就丧失理智地疯狂撕咬,大口吞咽带有瘟病的藏獒身体。这就是藏獒的忠诚,它们即使死了,也要让狼尝尝它们的厉害,所以我们要更好地爱护它们。
在离天最*、空气最少、生活最难的地方,一种不屈服于苦难的精神正在生长,这就是藏獒。看了这本书后,我对*充满了向往,想去看一看那巍峨雄壮的雪山,那一望无际的草原,那美丽奇幻的湖泊,还有那神奇的藏獒。你们想了解*吗?想知道关于藏獒的故事吗?那就来看看这本书吧!
在暑假中,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书上有一个汉族人的精神让我震惊。
《最后的獒王》里主要讲了一个汉族人来到藏族,救了一个叫冈日森格的藏獒,后来那只藏獒带着那个汉族人去了党项大雪山。冈日森格和汉族人却在半路上发现了饮血王党项罗刹,它们打了几个回合,饮血王党项罗刹败下阵来,汉族人又继续跟那只藏獒走,终于到了党项大雪山,找到了自己的主人。
后来,汉族人用马车把饮血王党项罗刹带回了家,天天给它医治,换药、喂牛奶。罗刹一开始还不适应这种待遇,以为这是一个阴谋,所以把汉族人的手咬伤了。但是他没有放弃感化罗刹的机会,所以,他每天都给罗刹上等的待遇。而罗刹却不领情,汉族人却没有停止对它的精心照顾,没过多久,罗刹的伤好了,它能走路了,还能帮助汉族人赶羊。
汉族人终于感化了罗刹,但是其他人都不相信。汉族人说:“要是你们不相信,我可以试一下。”他们说好啊,如果他真咬下来的话,我们一定会救你的。夜晚,汉族人故意装睡在它面前,罗刹用鼻子闻了闻他,看了看,以为那是汉族人就一口咬下去。这时,在外面看到人吓得心惊胆战。正当他们要冲进去的时候,虚惊一场,却看见它咬的是被子,而且把被子拖到汉族人的身上。这下外面的人才相信他。
我看完这篇故事后,真是太佩服这个汉族人了,我佩服他执着、沉稳、淡定的精神。
这个假期我读了《最后的獒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藏獒的快乐与悲伤、尊严和耻辱,还有它们的爱与恨。
在这本书里,作者带领我们去那遥远的、苍凉的、到处清泉流淌的神秘藏地,见证雪域神犬的武侠传奇。这是一群了不起的狗,它们高贵、独立、出类拔萃,它们忠诚、坚韧、英勇无畏。
书中所描述了“父亲”作为一个外来的汉族记者孤身一人来到藏边的草原上,努力同*打成一片的同时,顶住了其他汉族工作人员的压力,收养了一只*包括当地藏獒都很排斥的外来藏獒“神山狮子”。他从死亡边缘把这只被当地藏獒几乎咬死的藏獒拉了回来,精心的护理,而这只“神山狮子”冈日森格渐渐地恢复了,身体逐渐强壮起来,它与这片土地上的许多藏獒格斗并且战胜了它们,并且保卫了这片土地上的许多生命,逐渐得到了领地狗和*的认可,成为了新一代藏王。但好景不长,出现了一只新的藏獒“饮血王党项罗刹”,这只藏獒有着红色的毛发,他很粗壮,它向藏王发出了挑战,结果它受了伤,“父亲”很善良收留了它,渐渐的化解开了它与藏王的仇恨。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没有一成不变的想法,更没有化解不开的仇恨,人和藏獒都一样。
最*,我阅读了《最后的獒王》,书中讲述了神山狮子冈日森格从一只英俊的狮子到獒王的动人故事,我从中受益颇多。
冈日森格的故事感天动地,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饮血王党向罗刹被感化的故事。饮血王党向罗刹是被送鬼人达赤用非人的手段残酷训练出来的,所以极端残忍,见人就咬。这这样环境下长大的罗刹,变成了心中充满仇恨的魔鬼。
然而,当它被冈日森格咬伤后,西结古草原的*——汉扎西收养了它。汉扎西尽力地把它往善良的道路上走,最终,饮血王被感化,懂得了规则,放弃了仇恨。
藏獒尚且如此,何况是人类呢?当一个人犯了大错,责骂和惩罚并不是最好的办法,感化他的心灵乃为上策,要相信宽容的力量。宽恕他的过错,这样他才能真正做到不会犯类似的错误。
我最喜欢的书小学日记(通用18篇)
一天即将完结,今天我们都做了什么了呢?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篇日记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日记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小学日记(通用1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书,是生日时姨妈送的生日礼物—— 一套《胡小闹日记》。这套书一共6本,分别是《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我将来是个有钱人》、《绝不为老师和父母读书》、《加油!你不可以输给自己》、《爸妈不是我的佣人》、《妈妈,我爱你》,乐多多姐姐在每本书里都有鲜明的主题,看多多姐的作品,我都能被故事的情节吸引的或哈哈大笑,或泪水涟涟,在读故事中,我学到了关于成长的启示。
当我翻开《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时,看到多多姐问了我们一个问题:当走在大街上,有陌生人这样问你:“小朋友,想不想当明星?”或“小朋友,我送你一个漂亮的礼物,好吗?”我当时就想:“我不可能会遇到坏人的,这么多小朋友,倒霉事情不会临到我的。”怀着侥幸的心里,我看到了答案:不以为然型。居然同胡小闹一样的心里。
我敬佩故事中的白冰,虽然是小女生,但她很坚强。同样,胡小闹遇到问题时的沉着冷静和勇敢,好朋友长安的机灵和林子的自信,都值得我学*。看完我整套书,让我意识到自己必须改掉自私、懒散、依赖的家人的坏毛病,学会独立、坚强地生活,作一个有好*惯、对社会有用的人。
他们该调皮的时候调皮了,该捣蛋的时候捣蛋了,孩提时代,他们爽爽地过了把孩子瘾!这就是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是《五。三班的坏小子》的主要内容的梗概。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作家杨红樱的一部长篇力作。作品以肥猫、米老鼠、兔巴哥、豆芽儿这样一群活泼可爱的小男生,构成了一个个鲜活开心的校园故事。在这里,我可以回忆起美丽的童年,我会找到小伙伴的影子。一幅幅画面反映了当代小学生的现实生活,是一部令我们少年开心的作品。
看着这本书里的人物,使我想到了我们班里的一些同学。周鑫、郑煜杰、徐家慧、王俊杰。他们的性格与《五。三班的坏小子》中的小男生的性格十分相似。周鑫胖乎乎的,徐家慧跑步十分快,郑煜杰和王俊杰,那是天生的一对调皮鬼。他们给我们班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使我们的童年又多了一份快乐。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会让我在伤心难过的心情慢慢地舒解开来;会让我不再为了受老师和同学的表扬而虚伪地生活、做事,让我变回了原来的我,实实在在的我;会让我知道班上的坏小子是我们童年的生活中的调味品,我们的校园生活因为他们而精彩。
我很开心认识《五。三班的坏小子》,不是因为他们的调皮捣蛋,而是从他们的身上使我想起了很多有趣的事情,看到了我周围同伴的可爱之处,使我的学*生活有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同学们,你们也不妨看看哦!
这几天,电视剧像钩魂器一样吸着我的灵魂。我曾多次想甩掉它,可一看见电视机,我就忍不住了,心想:看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看一眼吧。可最后还是看了整整一集,看得两眼昏花。这就是电视连续剧的魅力所在吧!
虽然我的右眼顶刮刮,可左眼已有300度了,但我还重复着以前必做的事情——看电视。开始看时离电视机比较远,可看着看着就一步一步地贴*了可爱的伙伴,为此,每次看电视妈妈总要板着脸提醒好几次。虽然很不爽,但我为了心爱的电视只好——忍。
我能忍,可妈妈忍不了。终于有一天,她发火了,怒火好似大批大批的熔岩从火山中奔腾而出,势不可挡。可我还是紧握遥控器,只要有心爱的电视机在,我什么也不怕。我这个人可够哥们的,不到危机关头,绝不放手。眼看妈妈的手越来越*,看来我不放手是难逃虎爪了。只好放下电视机,拔腿就跑。待我回来时,哦!我的最爱已被我老妈的排山倒海搞得不成样子,自己又吃了两个板栗,痛得我直叫。电视机毁了,自己又被打了,唉,真是伤亡惨重啊!
从此,只要我一想起电视机,就会想起老妈的拳头,两者比较,还是老妈的拳头更有杀伤力吧!现在,我连想都不敢想了。电视的诱惑,还是被老妈的虎爪给打败了,电视成了手下败将,只好退隐江湖,而我,也从此离开了它。
我读过很多书,有《笨狼的故事》、《小朵朵和半个巫婆》、《冒险小王子》……但我最喜欢阅读的书是《笑猫日记》。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值得我们学*的地方。
下面,我就简单的讲一下故事的内容吧:有一次,笑猫发现虎皮猫不见了,为了找到心爱的虎皮猫他战胜了种种困难,甚至从高高的烟囱上掉下来,摔断了腿,但他也没有放弃找他心爱的虎皮猫,最终,他找到了他心爱的虎皮猫。
从这本书中,我们要学*笑猫乐于助人的精神,明白了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我还有不少收获呢!
科幻书,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
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吴承恩先生妙笔生花,写出了一本引人入胜的《西游记》至今这本书还浮现在我眼前,使我历历在目。
这本书主要表现了坚持不懈的唐僧,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忠心耿耿的沙和尚,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展开了一段引人入胜的取经旅程。在这本书中使我最难忘的算“三打白骨精”了。
白骨精三番五次地打唐僧的主意,第一次化成一位姑娘,第二化为位老奶奶,第三次化为了一位老爷爷,却被孙悟空一一识破,可唐僧以为孙悟空故意**,将他赶走,孙悟空回到花果山。后来,孙悟空还是倍伴唐僧。
唐僧四人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令我感动。
这几天,妈妈去张掖给我买了一本书《励志*之受益一身的哲理故事》。
全书共100多个哲理故事,我记忆最深的是,《牵着蜗牛去散步》从中我感悟到:现代生活的紧张节奏使人都急匆匆的,我们偶然出去散散步,你一定发现许多*时没有发现的美丽。人的一生不能总匆匆赶路,那会让你错过很多东西。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哲理深的好像一潭水,也好像天边的星辰,不过,在好的故事,哲理就变的浅又*,轻又时。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天外探密故事》。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让我来告诉你吧!它是世界上最令人惊奇的,浩渺的宇宙空间,永远为有幻想的人打开。这本书主要讲了宇宙理论与观测、地表航天、太阳系与外太阳系探测、神话与传说、宇宙时空隧道、UFO和天外来客六个部分,涉及宇宙理论。载人航天、神话幻想和宇宙未知世界等诸多方面。
这是一本让我们对未来的.憧憬与探究,是我所喜欢的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喜欢看书。我看过《十万个为什么》、《365夜故事片》、《成语故事》、《小学生优秀作文》但我最爱看的是《小学生优秀作文》了。为什么?听我说说吧!
这本书是“六一”儿童节爸爸带我去买的。我到了书店一眼就看中了它。我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爸爸早就看出我喜欢它,就给我买下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洪镇涛。它是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上面有描写人物的、景物的…自从看了这本书我的*作水*提高了许多。而且里面的文章生动有趣。比如:沙漠里的公文主、猫捉老鼠、我的小表弟…这些文章都很好看。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我喜欢这本书。它内容精彩、生动有趣。你们喜欢吗?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写出这么好的文章。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
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珍惜时间努力学*,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伊索寓言》这本书,书中写了三百多个生动、有趣的寓言故事。
我一吃完晚饭,马上又抱起《伊索寓言》看了。我想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快一个月了,别的书在书架里可能已经结蜘蛛网了吧。想到这,我马上转身向书架走去,可是又想到骄傲的兔子和漂亮的金鱼,我又转身,从在沙发上翻《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龟兔赛跑》、《渔夫与金鱼》、《狐狸与乌鸦》这三篇。伊索用简洁而生动的语言写出了身临其境的感受,让我们获得了许多生活中的道理,给我们点明了做人的方向。《伊索寓言》为我打开了一扇知识的窗户,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笑猫日记》、《昆虫记》、《十万个为什么》……但最喜欢的还要数《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的爸爸很爱玩,而且能玩出许多花样,他经常和马小跳一起,甚至比着玩,而且还会和马小跳抢玩具。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15篇)
在*日的学*、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对一些广为流传的古诗都不陌生吧,古诗是古代诗歌的泛称。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样的古诗才经典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古诗词有很多,比天上的繁星还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哪颗最大最亮的一颗——《游子吟》。我把它摘下来,把它的美分享给你们吧!
《游子吟》是唐代大诗人孟郊写的。歌颂了母爱的伟大性。“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短短这一句诗句,就写出了母亲对孩子的关爱,意思是:慈祥的母亲手里把着针线,将远游的孩子赶制新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意思是:临行她忙着缝得严严实实,耽心孩子此去难得回归。想到这里,我感动万分,孩子即将出差,孩子的母亲却比孩子自己还忙,为孩子操碎了心。
最著名的“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形象地把孩子们比作小草,把母爱比作太阳,说明孩子对伟大的母爱是报答不完的。说明:谁能说象小草的那点孝心,可报答春晖般的慈母恩惠?
通过这首诗,我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我们要珍惜母爱,母爱是妈妈释放出来的,所以我们要爱妈妈,不让妈妈生气,这是我们们该做的,长大了要像妈妈照顾我们们一样照顾她。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古诗——《游子吟》,你们喜欢吗?
第三组的同学分工多有条理呀!有搜集古诗的,有整理古诗的,还有的抄写。你瞧,搜集古诗的的同学多尽职呀!他们在班上实在是搜集不到了,就绞尽脑汁地想别的办法,悄悄地来到别的班,不一会儿就借来了好几本古诗书呢。这时可轮到抄古诗的同学忙碌了。看,他们把手都抄痛了也不停来休息,只是两手相互揉揉,不到半分钟又开始了,生怕别的组追上。第四组的同学见第三组的人这样投入,也开始学着他们的样子,分工有绪,争分夺秒的忙起来。一组和二组的同学也不示弱,一组的刘坤鹏同学真不愧是一本活字典呀,他一下就背出了十七首呢,真是厉害!一组的同学都把他当作骄傲了。二组学*差点的同学在也优秀生的带动下纷纷打开记忆口袋使劲的把诗往里面塞呢。
因为不能背相同的诗,为了最后的胜利,我们保密工作做得也极细。一次,高会学和肖景涛在一块抄古诗,我有意无意地走过去,他们急忙把书盖好。你们干吗?我说,我又不是来抄你们的,你看我连笔也没有带呀。我摊开自己的双手给他们看。他们却说:你的记性是班上出了名的好,你虽然没带笔,可是被你记下我们不就又少了一首吗?听了他们的话我只好乖乖地离开。你说我们的保密工作是不是有点像地下战呀!不过没有不透风的墙,据可靠情报现在每组大约都准备了五六十首诗了。
离比赛的时间还有一个多星期,大家的准备工作也还在紧张的进行,谁是最后有英雄,只有到最后一刻也能见分晓呢,同学们加油呀!
班主任罗老师告诉我们这几天学校要在每个班级里选几个同学到学校参加古诗考级。
在家里我把该要背的古诗反反复复,背的滚瓜烂熟。中午吃好饭,我正在看课外书,这时有一个不是我们班级的同学来到我们班级在跟我们的辅导老师在说话。过了一会儿,辅导老师在班级里通知学号是15号、25号、35号的同学到楼下的会议室参加学校的古诗考级。
25号不正是我的学号嘛。我快步的和15号还有35号的同学赶紧走到会议室,看见给我们考试的不是我们的班主任罗老师,我一个都不认识,我想应该是高年级的老师,一时我很紧张。我是25号,排在第二个,当第一个同学在考试的时候,我在脑子里把该背的古诗迅速的搜索一遍,心里想,我要放松,一定能过关。轮到我上场了,很顺利的的背出前两首古诗,由于背的太快,听考老师叫我速度稍微慢一点,太快了容易吐字不清,会影响整个成绩。老师的这句话打断了我的思路,大脑一时一片空白。我努力在想下一首应该是什么。听考老师提醒我下一首古诗的一个字,有个老师提醒的一个字,我有很顺利的背完这首诗,接下来我紧张的心情也慢慢的放松下来。背完所有该背的古诗。老师听完我背出的古诗,肯定的说:恭喜你,你通过了本次的古诗考试,你回去吧。
通过这次的古诗考级,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一定不能紧张,你准备的再好,只要一紧张肯定会发挥失常。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这首水调歌头,是出自唐宋八大家之一,宋代诗人苏东坡。
他是一个十分伟大的诗人,不仅在诗词歌赋方面很有天赋,还会书法,水墨画,等比较文雅的爱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全才诗人。
读着水调歌头,我的眼前浮现了大文豪家苏东坡写下这首诗时的场景,和他当时的心情。
“转诸葛,低绮户,照无眠。”这一句,将他当时的心情表露无疑。从这句词中,我看到了苏东坡,在中秋节的夜晚,独自一个人坐在窗前,整夜的睡不着,思念着家乡亲人的感觉,甚至能从他的眼神,看出他随之而来的淡淡的忧伤,仿佛是在想念,又仿佛是在自责。
而“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一句。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是我觉得写的更加完美的一句。这句词透露出了苏东坡因不能见到亲人的伤感,更表达出了苏东坡对自己做出心理上的安慰和调整,让自己不再为离别而伤感。更重要的是他用诗词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偶尔有不完美,难过的事情是很正常,要懂得自我调节,不要让自己沉醉在痛苦之中。
苏东坡真的是太厉害了,遇上这种难过的心情,也能用诗词化解,给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这种技术真是无人能敌啊!
有很多人喜欢游戏,有很多人喜欢学*,有很多人喜欢吃零食,还有很多人喜欢睡觉。而我最*却喜欢一首古诗—《劝学》。
“劝学”的原文是唐·颜真卿写的.——
《劝学》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其中“三更灯火五更鸡”这句闽南俗语,是指勤劳的人、勤奋学*的学生在三更半夜时还在工作、学*,三更时灯还亮着,熄灯躺下稍稍歇息不久,五更的鸡就叫了,这些勤劳的人又得起床忙碌开了。还有第一句用客观现象写时间早,引出第二句学*要勤奋,要早起。
第三、四句写的是年轻的时候不好好学*到了年纪大了,在想要学*也晚了。他劝导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抓紧时间,勤奋学*,不要错过读书的好时光。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像蜜蜂一样勤奋,好好学*,像羚羊一样,面对生下小羚羊让它在两分钟内坚持着奔跑,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坚持学*。
就像我每天都要去做数不尽的、枯燥无味的homework,但我还是坚持下去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都还是有的。但有些同学就是不想当蜜蜂和羚羊一样的“人”,一直偷懒着不做作业,他们终将一事无成。
总之,颜真卿写了这首诗就是想告诉我们*学*古诗并能深刻明白他的内涵!作为二十世纪的我们,应该抓住时间这个老人,把握机会,好好学*,天天向上。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这是古诗《秋夕》,描述异常美丽的景色,就是这一首美丽的故事,让我对古诗如痴如醉。每当看到古诗,我都会无法自拔!
小时侯,,我和酷爱唐诗的奶奶整日听她吟诵各种优美的,凄凉的等等古诗。久而久之在奶奶的熏陶之下,我也变得诗情画意起来,情感丰富了起来。也常常会主动地读起各色古诗。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一首古诗前两句表达了农家的淳朴,待人友好的品质。后两句写了一个美丽的景色,一重重山,一道道水,本来怀疑没有了路,但忽然眼前一亮,柳树繁茂阴浓,花朵娇艳靓丽,又是一个美丽的村庄,犹如世外桃源,在后两句,还蕴藏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在逆境中往往蕴藏着无限希望,只要刻苦努力,勇于开拓,就会出现一个崭新光明的世界!古诗还能启发我们。
古诗是画与文字的结合,这样就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画面,陶冶我的情操,给我带来了美的享受,更让我沉迷于其中,几乎古诗书不离手,我常常幻想,我如果是诗里面的人,我的看法和情感会是怎样,日子长久了,我变得多愁善感。
不管我是怎样表达我对古诗的热爱,总之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古诗词我爱你!在你的身上我获益良多,我不仅收获了知识,更净化了我的灵魂!
在这六年的小学时光里,我学到了很多古诗。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学的那首《草》。
"草。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多好的一首诗啊!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但它语言简练,蕴含道理及其丰富。
说实话,我之前并不喜欢草,而是讨厌。在姥姥家的樱桃树下,杂草丛生,以至于我摘樱桃都受到阻碍。野草吸取了樱桃树本应吸收的营养,不但让长出来的樱桃又小又酸,而自己却越长越旺。
但我学了《草》这首古诗后,我一改对草的厌恶,转变成了喜欢。
想像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奔跑。跑累了,一下倒在松软的草地上。闻着青草淡淡优雅的芳香。正陶醉其中,但却发现青草早上钩的露珠顽皮的把你的衣服沾湿。来不及生气,抬头看看那绿油油,延续到天地交界处的草地,你却又不由得满心欢喜。但草不但给我了物质享受,还滋润了我的心灵。
总有不幸的时候。不懂事的孩童不小心把这草点燃了。可是没过几分钟,火焰慢慢熄灭了。因为草太多了,多得让火感到胆怯,败下了。烧黑的草在抽噎,可是它却下定决心,重新生长。待到第二年春天,我们又看到绿油油的草安然无恙。这便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想:我们是不是要向草学*呢?虽然失手过,可是没有失去过对胜利的渴望。在自己心中重新燃起希望之火,然后努力向前奔跑。最后在浮云缭绕的山顶观看着美丽的景色。招招手,高声呐喊:"我--成--功--了--!"
《草》,这首古诗教会我了好多。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是谁,那当然是李白了。如果要我说我最喜欢的一首古诗,那当然就是李白的《月下独酌》了。
在李白那个唐朝时期,贺知章经常与李白、李适之、李琎、崔宗之、苏晋、张旭、焦遂聚在一起喝酒写诗,被称为“醉八仙”。但是后来贺知章不在了,他们就不怎么聚了,李白一个人在家,想喝酒,只能独自在家里喝酒,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月下独酌》。他是这样写的: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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