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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心得体会(通用15篇)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法典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凝聚着14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梦想。民法典是一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法。民法典是一部树立法治大国形象、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的大法。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十分密切,可以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有7编加附则共84章、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这里面其实把一个人在社会上,从出生到死亡所拥有的权利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方式全部讲到了。
总则讲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参与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讲的是人们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资格。
第二编物权则是讲人在社会上实际拥有哪些权利,你已经占有什么、你该占有什么、不该占有什么,讲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安身立命的能力。人在社会中,有了物权,有了物品要进行交易,接着进入下一编合同。
有了交易,人吃饱喝足了,就开始考虑自己能活多久、活着要不要讲仁义礼智信等方面,那就进入了第四编人格权,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个人的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有人说推销电话是盗窃,因为他未经同意打电话占用了你可能1秒时间,相当于偷走了你的1秒时间,毕竟人的生命是由时间组成,偷窃时间可能比偷窃物品还严重。人格权入编曾有争议,但人格权只有入编,民法典才具有“人格”。
第五编是婚姻家庭,人在世上,每个人的身份特征最主要的就是家庭。歌手费玉清在退隐时曾说过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不在,人生只剩归途”。他说父母去世后,感觉人生失去了归属,舞台和掌声弥补不了他的失落,因而决定退隐,不再唱歌,讲的就是家庭的重要。
有学者说应该叫家庭婚姻,先家庭后婚姻,但是普遍认为是先婚姻,后家庭。人在社会上通过一种自愿的行为,归属到不同家庭中,再组成这个社会。婚姻和家庭当中有很多权利义务的分配,比如说婚姻怎么去缔结,怎么去维持,怎么去解除等等。婚姻家庭编涵盖了婚姻法,我国除了宪法之外,最早的便是婚姻法,于1954年出台。
有了家庭婚姻之后,会产生一个后续分配的问题,这就产生了第六编继承。这一编解决新生代和老生代代际之间的关系,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死亡之后,人的财产等等怎么处置,就要通过有序继承来解决。
第七编讲的是侵权责任。侵权是现代社会生活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侵权不一定要故意,比如阳台放了什么东西,不小心掉到楼下砸到人,房主不是故意的,但依然有责任,是过错。现代社会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种类繁多,有些甚至不易察觉,不用面对面。比如网络辱骂,黑客窃取账号等等。
民法典1260条,基本把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囊括进去了。民法典把看似有关没关的一串法律,串到了一起,实际有着深刻的哲学思维和逻辑体系。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实际上,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事关每一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这一过程中所有的法律,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我们都应该好好学*民法典,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生活。
《民法典》是新*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等保护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它的实施关系千家万户,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帮老百姓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全社会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全社会更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惯,进而培养起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传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线上宣传广覆盖。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介,不断提高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线下宣传讲实效。通过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更新普法宣传栏、入户走访面对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体措施。一是要通过讲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民法、学*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惯。二是紧扣重点对象。将民法典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内容和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三是深化宣传成效。对《民法典》进行系统梳理,突出重点和框架,供全体党员下载、查阅、自学,确保宣传效果喜闻乐见、入脑入心。
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
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在这部七编,84章,1260条的民法典中,处处彰显着对“人”的深层次关切。可以说,民法典中的每个条款都是民本情怀的生动映照,字里行间都书写着“接地气”的关怀,是一部彰显“人民至上”理念的人民法典。
国家治理现代化,人格*等是关键。民法典的编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弘扬人的主体地位,“*等”与“保护”贯穿法典始终。在体例上将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体现了“先人后物”的立法精神。法典单列了人格权编,广泛确认公民享有的各项人格权。在此基础上,民法典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等”,人格权编则明确界定隐私以及侵犯隐私权的不法行为,规定个人信息收集、处理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等,构成了规范国家权力、保护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依据,为民事主体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民法典,守护“人民的利益”。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强盛、文明进步的象征。相信随着民法典的诞生和实施,必定更好地守护每一个公民利益,也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
典,意味着规范,系统。法典,是对法律的提炼与整合。萨维尼说:“法典是对全部现有法律系统性的整理与编纂,并且具有由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培根说:“应当制定一部法典的时代,必当在智慧上超越此前的一切时代,因此一个必然的结论是,其立法能力必定为其他时代所不及。”*日,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首部民法典的问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得以实现。例如,民法典规范了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到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让社会更加和谐。
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的实施,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先后经过4次修改,历时五年,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他的出台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它标志着我国私权治理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我国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我们相信,作为*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民法典必将成为新时代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应顺应时代潮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作为一名*干部,应当带头学*,带头尊崇和学*民法典,深刻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领会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工作的必备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
民法典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作为一名*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领会_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做事,体现法治精神,生活中严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干部的良好形象。
要在全市统一战线队伍中掀起学*《民法典》的热潮,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用《民法典》推动*工作稳步向前。
《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这两“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让两“富”与时代同进。“此心安处是吾乡”,有“乡”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护好。
有法可依,并不断完善,就是的“守护”。“手握”《民法典》,无论在哪里,心底都会有着落。“底盘”更稳才敢开得更快,《民法典》无论是大到物权、合同,还是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和答案,可以说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无时无刻、无所不在。情况明了,底气足了,就如解“后顾之忧”。
俗话说,心稳了,手就稳了,在接续奋斗的路上就会更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底盘”更稳才能开得更快。民心安,则天下和。“和”就是心齐,心齐则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砥砺前行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
2021民法典学*心得(精选8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1民法典学*心得体会(精选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来源于人民的生活,也用之于人民的生活,它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生活中的每一次消费保障,每一次的出门旅行,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小到缴纳水电,大到合同签订,用1260个法条对应细致入微的民生关系,每一条都能解释和评定千万件世事,完美的诠释了“在民法慈母的眼里,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儿女”。
在学*民法典时,侵权责任编,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些年来,听过许多不公之事,心中意难*之,高空抛物受伤了谁负责?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多年来这些纠纷发生了很多,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标杆,如今民法典中将这些不确定的,模糊不清的轮廓,明确写入法条中,如“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使“不实施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上升为一项法定义务,而不再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宣示性道德倡议。从倡议到义务不知道多少人民盼望着,民法典的到来,天下大同,人人为公,民法典用限度兼顾人权保障了老百姓的公*,尽的努力维护了社会的正义!
学*了《民法典》之后我才真正理解了为什么说《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它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巩固推进依法治国良法善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充分保护私权,才能全面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规范公权。其中有一点深刻体现了对公民利益的保护,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样一来,弥补了我国对隐私权、隐私定义及其保护的空白,对推进保护我国居民的隐私权,维护健康、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还有强调个人的人格权,不仅从生理上保障,更从心理上维护个人的权益。
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母”,有着庞大而琐碎、完整而严密的理论体系。对于我而言学*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在民法学*过程中应当掌握一些有效的学*方法,来更好的对民法知识融会贯通,才能领会到民法学的真谛。并且在我看来对于民法学的学*,不能单单只从书本上的文字知识出发,还要结合现实生活来学*。需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实际生活中感受民法的价值,此外还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即所谓民法学*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民法知识只有能够被运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才会被大家所热衷;同时实践活动也对我们的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创新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民法学*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践,并在实际生活中丰富理论知识。这样,也会更好的激起我们学*民法的兴趣,更好的“以我所学,服务社会”。这样的学*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义的。民法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论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对一个个知识点的记忆和积累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我在学*过程中要克服自己的不耐烦和虚浮的学*心态,不要被一个较为复杂的知识点为难了自己的学*热情。
民法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是“痛并快乐着”,而且我时常会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为此我需要进行广泛大量的书籍阅读,来合理变通的解决现实问题。正所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民法的学*不仅仅让我学到了专业知识,同时也会对我人性的培养,知识水*的提高和人格魅力的放大产生一定的影响。我有理由相信“民法是魅力的学科”,民法学*也会让我的人生路走的更宽广,更美好。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侵扰、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民法典涵盖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在“行”方面,当我们乘坐铁路出行时,如果遇到“霸座”行为又该如何应对呢?民法典中第八百一十五规定:旅客应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由此可见法在身边,遇到麻烦时,民法典已经为我们做好了对策,一切有法可依。
心中有法知敬畏,这本一千两百六十条的百科全书将会为我们解决一生中面临的问题与困惑。让我们抱着敬畏的态度去踏入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全新未来,知法懂法,心怀敬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对《民法典》文件精神,收费站大力鼓励职工学*《民法典》。我也积极参与到其中,通过学*,收获很多。
通过学*我明白了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则;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一种文明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属于实体法;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属于国内法;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
通过学*,我了解了《民法典》与我们每一名职工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规范了我们的一言一行。民法典,更能维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懂得了在一些情况下,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懂得了自己应该履行哪些义务。作为一名一线的收费员,我们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司乘人员,不论是面对什么样的突**况,始终要坚守一颗知法,懂法,守法的心,做人做事要有法可依,还要在这个的基础上将文明服务更上一层楼。
民法是万法之母。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民法典在*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能够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之所以要编纂一部统一的民法典,是因为从建国至今,我国颁布了大量的民法单行法规,这些法规内容庞杂,分散广泛,不仅存在一些法规相互之间不够协调的问题,而且老百姓使用起来也不是很方便。
民法典弥补体系缺漏、去除体系重复、消解体系冲突。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促进公*正当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水*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问世,意味着我们国家形成了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规范的民事行为准则,完善的权利保护机制和有效的权利救济规则——我国法制的体例框架由此丰实延展、枝繁叶茂。
民法典充分反映人民意志,提高依法治国水*。民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受限缩、不被侵犯。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处处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体现出我们国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民法典草案对于民事权利类型规定更丰富,行使权利规则更清晰,权利保障更完善。“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类型及其行使方式规定得越丰富、越精细,就越能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越能起到规范公权力的作用。”民法典的出台为*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治国水*提供了法律保障,对行使公权提出了边界限制。同时,还将切实影响人民生命利益,解决现代社会困扰人们的问题,在私权保障上更进一步。“这最终将促成相关部门更积极施政,公民更遵守法律。”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是最重要的逻辑起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多重价值,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自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很显然,民法典姓“民”,集中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等保护,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将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也必将开启人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民法典特点就是体现了“人民性”,涵盖了人们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众多条款都凸显了对人民美好生活的化保障。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认同,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与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必将成为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的重要法治保证和有效的法律利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法典的立法原则。民法典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囊括了全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护公民诸项民事权利,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可以说,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而且围绕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是民法典的运作形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据悉,这部民法典(草案)各编10次提请*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0次并收到102万条意见,这些数据的背后恰恰是民法典集民智、映民意、应关切的充分证明。不难看出,通过广开言路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立法,充分考量和吸纳民意,实现公共利益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群众意见的接受和采纳,更是与民心民意达成共识的证明,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我们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们相信,在依法治国的路上,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效用。
民法典背诵口诀
民法典背诵口诀,民法典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文书,对每一个*公民都是有法律效应的,每个公民都要遵守民法典的相关条例,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民法典背诵口诀吧。学*一下。
一、所有权:物、建、共、邻
1.物权变动;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部分构成);
3.共有制度(按份共有or共同共有);
4.相邻关系(VS地役权)。
二、用益物权:城市一个,农村俩,还有一个地役管全家。
1.建设用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解决农村住的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农村吃的问题)3.地役权。
三、具体人格权:生、身、健、姓、肖、名、荣、隐(物质型人格权3类 精神性人格权5类)
1.生命权;2.身体权;3.健康权;4.姓名权;5.肖像权,6.名誉权,7.荣誉权;8.隐私权。
四、身份权:上有老、下有小、旁边配偶不能少
1.亲属权;2.亲权(监护制度);3.配偶权(效力有瑕疵的婚姻、夫妻财产制、离婚制度)。
五、形成权:撤、抵、追、解、否、选、继、遗
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2.抵消权;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追人权;4.解除权;5.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否认权;6.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人购买标的`物与否的选择权;7.继承人对继承的接受与放弃;8.受遗赠人对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六、宣告死亡: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1.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消灭;
2.—方有权单方送养子女;
3.个人合法财产按遗产开始继承;
4.视为自然死亡,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七、法人解散的情形:章、权、并、立、关、撤、销、僵(自愿解散、强制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单独或合计)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八、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强、公、主、意
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不违背公序良俗;3.主体(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意思表示真实。
九、债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存、券、资、国
1.存款本息请求权;2.债权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所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
十、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政、法、继、事
1.*征收;2.法律文书;3.继承或受遗赠;4.亊实行为。
先说下策略:
1、20个小时的学*不可能把所有知识点都记住,我这智商还只是普通人智商,硬伤。
2、把民法典作为一个工具来用,需要的时候能快速翻看查阅。
3、学*的时候要提取常用的法条,然后记住。这种法条一种是像510条合同生效后约定不明的,很多条文都引用的,别到时候看法条的时候想不起来是什么,这种法条很少,屈指可数。第二种是常用法条,这次民法典把原合同法52条拆散了,变成民法典第144、146、153、154、497、506条了,还有民法典188条诉讼时效三年的条款,还有1259条以上、以内、以外是否包含本数。等等吧,这种常用条款一定要提取出来,然后记住。
4、抓大放小。因为调整很多,先粗略看一遍,然后重点学*自己专项领域的法条。像我诉讼都做的很少,侵权基本都没做过,人格权、婚姻家事也不做,这几篇就先粗略看一下,等遇到的时候再学就可以。
说下记忆方法:
1、民法典1260条,记住每50条。第50-100-150-200~1250条,一共25条。
2、记住每一篇第一个法条,一共7编,7个法条。
这样一共记住32个法条就可以了。
3、然后挑出常用的法条。
4、再挑出自己领域常用的法条。
3和4很容易,因为这次变更的不大,只要记住第多少条就行了,因为之前也都是学过的嘛。
5、记住一写名词,像原来的居间合同,现在叫中介合同了,居间人叫中介人了,等等。
记忆的“锚”
1260条,一共12条100的,可以把这个12联想成12星座或者12生效或者其他12个能独立区分的。然后第50条联想成五菱宏光,这样就给12星座配了一辆车,然后配上法条。例如第550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12星座第5个是狮子座,这样就是银行把狮子辛巴买的五菱宏光的贷款转让了,狮子辛巴怒气冲冲的去银行要精神损失费。要有画面感,就好记忆了。
再说第500条,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三个关键词: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虚假情况、违背诚信原则。狮子王反派是刀疤。自己联想吧。要想长期记忆,一定要有画面感、有动作、有声音、有表情,有个故事,这样记忆效果才能更长。因为记忆的锚很多,随便联想几个出来,这个法条就记住了。
具体记忆方法自己研究,可能死记硬背快速,读几遍就记住了,但我觉得长期记忆还是联想比较好,锚很多,很容易想起来。
理由:
当初准备按照每编的章节来记忆,但是太多了,总则就10章,合同是三编29章,算下来得小一百条,再加上常用的,妥妥的超100。让我记100多个法条,我是不行,短期可以,长期肯定忘。
学了一遍,法条么,上下都是有逻辑关系的,递进、总分,每隔50条就差不多了,当想起第50条的时候,就知道需要的法条属于一般规定,还是特殊规定,50条之前,还是之后了,查找非常快速。
民法典核心在于维护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
因为它真的管得很宽!
学*民法典心得体会(精选15篇)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民法典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重在保护私权利,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密切关联,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和矛盾的解决均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和支撑。
因此,我们工作生活需要民法典,离不开民法典,学*民法典势在必行,学*民法典必须久久为功、长期坚持;学*民法典必须结合实际,在分析实际案例中学*,掌握实质要义和标准;同时还要做好向身边人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学*成效,为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
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
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夫妻债务等。
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作为一名*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领会_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做事,体现法治精神,生活中严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干部的良好形象。
要在全市统一战线队伍中掀起学*《民法典》的热潮,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用《民法典》推动*工作稳步向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
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如“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作为一名*干部,应当带头学*,带头尊崇和学*民法典,深刻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领会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工作的必备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
《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这两“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让两“富”与时代同进。“此心安处是吾乡”,有“乡”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护好。
有法可依,并不断完善,就是的“守护”。“手握”《民法典》,无论在哪里,心底都会有着落。“底盘”更稳才敢开得更快,《民法典》无论是大到物权、合同,还是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和答案,可以说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无时无刻、无所不在。情况明了,底气足了,就如解“后顾之忧”。
俗话说,心稳了,手就稳了,在接续奋斗的路上就会更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底盘”更稳才能开得更快。民心安,则天下和。“和”就是心齐,心齐则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砥砺前行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学*了《民法典》之后我才真正理解了为什么说《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它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巩固推进依法治国良法善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充分保护私权,才能全面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规范公权。其中有一点深刻体现了对公民利益的保护,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样一来,弥补了我国对隐私权、隐私定义及其保护的空白,对推进保护我国居民的隐私权,维护健康、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还有强调个人的人格权,不仅从生理上保障,更从心理上维护个人的权益。
民法典涵盖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在“行”方面,当我们乘坐铁路出行时,如果遇到“霸座”行为又该如何应对呢?民法典中第八百一十五规定:旅客应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由此可见法在身边,遇到麻烦时,民法典已经为我们做好了对策,一切有法可依。
心中有法知敬畏,这本一千两百六十条的百科全书将会为我们解决一生中面临的问题与困惑。让我们抱着敬畏的态度去踏入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全新未来,知法懂法,心怀敬畏。
民法典作为我国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
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的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
我们要做好民营经济界普法教育工作,通过工商联*台进行宣传,引导会员知法守法、学法用法;要领悟和践行民法典的真谛,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企业经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涉法矛盾和问题。
民法典来源于人民的生活,也用之于人民的生活,它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生活中的每一次消费保障,每一次的出门旅行,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小到缴纳水电,大到合同签订,用1260个法条对应细致入微的民生关系,每一条都能解释和评定千万件世事,完美的诠释了“在民法慈母的眼里,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儿女”。
在学*民法典时,侵权责任编,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些年来,听过许多不公之事,心中意难*之,高空抛物受伤了谁负责?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多年来这些纠纷发生了很多,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标杆,如今民法典中将这些不确定的,模糊不清的轮廓,明确写入法条中,如“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使“不实施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上升为一项法定义务,而不再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宣示性道德倡议。从倡议到义务不知道多少人民盼望着,民法典的到来,天下大同,人人为公,民法典用限度兼顾人权保障了老百姓的公*,尽的努力维护了社会的正义!
民法被称为是“万法之母”,有着庞大而琐碎、完整而严密的理论体系。对于我而言学*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我在民法学*过程中应当掌握一些有效的学*方法,来更好的对民法知识融会贯通,才能领会到民法学的真谛。并且在我看来对于民法学的学*,不能单单只从书本上的文字知识出发,还要结合现实生活来学*。需要善于发现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实际生活中感受民法的价值,此外还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即所谓民法学*要“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
民法知识只有能够被运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才会被大家所热衷;同时实践活动也对我们的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创新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民法学*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践,并在实际生活中丰富理论知识。这样,也会更好的激起我们学*民法的兴趣,更好的“以我所学,服务社会”。这样的学*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义的。民法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论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对一个个知识点的记忆和积累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我在学*过程中要克服自己的不耐烦和虚浮的学*心态,不要被一个较为复杂的知识点为难了自己的学*热情。
民法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是“痛并快乐着”,而且我时常会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为此我需要进行广泛大量的书籍阅读,来合理变通的解决现实问题。正所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民法的学*不仅仅让我学到了专业知识,同时也会对我人性的培养,知识水*的提高和人格魅力的放大产生一定的.影响。我有理由相信“民法是魅力的学科”,民法学*也会让我的人生路走的更宽广,更美好。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车、*桥、*路等“*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力量”“*精神”“*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法治*,彰显“*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是新*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等保护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书,它的实施关系千家万户,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帮老百姓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法律要发挥作用,离不开全社会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视起来,才能让全社会更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惯,进而培养起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传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线上宣传广覆盖。充分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介,不断提高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线下宣传讲实效。通过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更新普法宣传栏、入户走访面对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体措施。一是要通过讲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民法、学*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惯。二是紧扣重点对象。将民法典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内容和单位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三是深化宣传成效。对《民法典》进行系统梳理,突出重点和框架,供全体党员下载、查阅、自学,确保宣传效果喜闻乐见、入脑入心。
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侵扰、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学*民法典心得体会(通用19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民法典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以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指引,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和学*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作为一名*干部,应当带头学*,带头尊崇和学*民法典,深刻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领会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工作的必备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
《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
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为人道主义救助从法律上加“码”,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康的守护。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夫妻债务等。
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
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如“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
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这两“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让两“富”与时代同进。“此心安处是吾乡”,有“乡”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护好。
有法可依,并不断完善,就是的“守护”。“手握”《民法典》,无论在哪里,心底都会有着落。“底盘”更稳才敢开得更快,《民法典》无论是大到物权、合同,还是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和答案,可以说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无时无刻、无所不在。情况明了,底气足了,就如解“后顾之忧”。
俗话说,心稳了,手就稳了,在接续奋斗的路上就会更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底盘”更稳才能开得更快。民心安,则天下和。“和”就是心齐,心齐则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砥砺前行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法典》是万法之母,是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民法,可以说,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关乎人民的日常生活,关乎国家的经济制度,关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明确住宅70年后自动续期,老人再也不用担心养老问题;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放宽对收养条件限制;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等诸多内容。
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涉及优良家风入法、继承人宽恕制度、老年人居住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权利保障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有法律的庄严,又充满着人性的温度,这也说明我国在立法技术层面又有了新的提升。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重在保护私权利,与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密切关联,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和矛盾的解决均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和支撑。
因此,我们工作生活需要民法典,离不开民法典,学*民法典势在必行,学*民法典必须久久为功、长期坚持;学*民法典必须结合实际,在分析实际案例中学*,掌握实质要义和标准;同时还要做好向身边人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学*成效,为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
民法典作为我国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
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的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
我们要做好民营经济界普法教育工作,通过工商联*台进行宣传,引导会员知法守法、学法用法;要领悟和践行民法典的真谛,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企业经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涉法矛盾和问题。
5月28日,十三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就此诞生。*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
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5月28日,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在*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而且与基层工作息息相关。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学以致用,用是学的目的。基层干部首先要做到思想上知行合一,通过学*运用,进一步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权力观,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行动派”。
基层党员干部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特别是在农村、社区治理中,涉及居住权、财产权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党员干部需要作好宣传引导和矛盾调解,只有学通弄懂民法典,才能更好为群众服务,并应用法律知识去以理服人,成为群众心中的“老娘舅”。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车、*桥、*路等“*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力量”“*精神”“*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法治*,彰显“*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就谈不上保障人民权益,要保障人民权益,建立法治国家、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民法典》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将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向纵深推进。
民法典具有*特色,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民法典的诞生不仅整合了新*成立以来70多年长期实践以来形成的民法规范,还吸收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法治传统文化内涵,并且具有强烈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属性,是充分结合了*国情和社会民情的具有*特色的法律体系集大成者。
民法典通过固根本、稳预期促进发展。人心定才能事竟成,要定人心就要提供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保障人民权益,要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首先要固根本,这个根本就是以法律形式再次强调市场对经济的决定地位,强调我国坚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其次稳预期,用法典的形式保障权益,用更深入的法制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消了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持。
实施好民法典,要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抓住机会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升公民法律素养,要宣传好法典条文、阐释好法律精神、运用好法律实践,明确社会主体权、责、利的边界,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让民法典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做到普法惠民。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民法典。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身首先要学法、懂法,将法律学*运用到工作中,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法律知识,强化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切实做到云红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学*《民法典》心得体会(精选32篇)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惯。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民法典》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5月28日,十三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半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就此诞生,这是新*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人民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用法律武器维护人民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作为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了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加强对弱动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法懂法,将法律学*及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学理论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及水*,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公*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正义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开公*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正义。党员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义,守护好社会公*正义。“打铁还需自身硬”,维护公*正义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始终把公*正义作为一种品德修养、政治情操,要坚持公道正派、公正无私,坚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念,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戒行“潜规则”“乱作为”,将公*正义贯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务至上,体现于为民办好每一件实事,体现亍为民服务的每一细节。民法典贯穿人民服务至上的立法原则,对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隐私权等诸多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人民安全的守护。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至上、权由法定、依法行权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人民谋划、发展、推动、完成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为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定政策,坚决杜绝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众,不群众打成一片,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带头捍卫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树立法律权威性,保证人民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5月28日,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在*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而且与基层工作息息相关。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学以致用,用是学的目的。基层干部首先要做到思想上知行合一,通过学*运用,进一步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权力观,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行动派”。
基层党员干部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特别是在农村、社区治理中,涉及居住权、财产权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党员干部需要作好宣传引导和矛盾调解,只有学通弄懂民法典,才能更好为群众服务,并应用法律知识去以理服人,成为群众心中的“老娘舅”。
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出台,有利于推进民事法律体系化,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制度保障,为执法和司法提供基本遵循,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有关*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纪检监察组织作为政治机关、专责监督机关,应当主动走进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工作贯穿监督全过程,以务实高效有力的监督推动和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督促有关主责单位想民所想、急民所急,积极主动、设身处地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好《民法典》精神,进一步彰显“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笔者认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学*、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要慎用严用审查调查措施,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格权”。要履行好高度注意义务,切实保障审查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要搞好实名举报回复工作,让*举报人的知悉权监督权反向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要加大民生监督力度,让群众*等地享受国家政策红利。要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畅通干群间的“连心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多万字。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成立70多年来的民事法律规范。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持续深入学*民法典,努力做学*、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民法典在*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这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次对法律用法典称谓,意义重大,位阶较高。与它不相称或相抵触的刑事法、行政法、商法、社会法在具体运用时应该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其他部门法应急速修改,以与民法典配套成龙,体现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性。这是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根本要求。这样做才能实现民法宪法的路径依赖,现代化从根本来说是人的现代化、法治化、权利化。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1260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民法典共1260条,涵盖从胎儿到坟墓全部环节,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编纂过程中民法典对原有法律作了不少修改,随着民法典的实施,预计各类配套法律、司法解释等将纷纷出台。
民法典全面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公*规范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类民事活动,充分保护百姓拥有的各类民事权利,有助于增强人们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民法典是调整*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当然也应该包含家事法。在处理相关纠纷冲突时,注意‘民法出,忠孝存’而不是‘民法出,忠孝亡’。忠是国家对公民的忠,而不是公民对国家的忠。公民是主体,国家是客体。民与民都是*等主体,都是国家主人。民法典实施应该注重推动市场经济发展,贯彻民商合一,更重要的是,修改市场管理法律,更加尊重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市场主体权利地位。
尤其要注意民企、国企、外企的国民待遇,消除一切市场壁垒。国家作为民法典、将来的刑事法典、行政法典等的义务主体,要特别尊重公民作为社会财富创造主体的地位,保障公民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利,尤其尊重公民的创造性劳动,尤其是公民的智慧产权,这是国家创新的基础,具有战略意义。要进一步**私权主体,社会管理法要重点修改,比如户籍管理等法律法规,增加对人口流动的肯定性、确权性、赋权性,这对于建立市场经济是至关重要的。
民法典编纂不同于一般法律汇编,民法典的这个‘典’字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凸显出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也是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实实在在地涉及每一个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等,不是一时一事,而是贯穿始终。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看,民法是关乎全局的基础性法律,不但对宪法的实施起到保障作用,在国家治理中也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
虽然民法典并非尽善尽美,在实施中还是希望达到一个超越法、德民法典的效果。这是我国第一个法典实施,应该特别注重发挥律师的参与作用,尊重公民的*地位,迎接权利时代的到来。*作为后发国家,国家的主人是公民,保障公民的私权是国家最基本的义务,这也是民法典最重要的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
回应一些社会关切的问题,如“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
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万法之母,是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民法,可以说,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关乎人民的日常生活,关乎国家的经济制度,关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明确住宅70年后自动续期,老人再也不用担心养老问题;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放宽对收养条件限制;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等诸多内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涉及优良家风入法、继承人宽恕制度、老年人居住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权利保障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有法律的庄严,又充满着人性的温度,这也说明我国在立法技术层面又有了新的提升。
结合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民法典》的情况,谈几点学*体会:
一、意义重大,《民法典》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此次民法典草案亮点很多,的亮点就是为民立法、以民为本,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保障私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同时,也被誉为“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它的诞生更推进了我国民事立法的体系化,在*法制具有深刻的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一方面,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广泛的民事权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则各编由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构成,既确认了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明确了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边界,又保护个人能够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撑;在产品责任制度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可以有效保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鉴于高楼抛物行为频频发生,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高楼抛物致人损害责任规则,强化了有关机关在查找行为人方面的职责,有力保护了人们“头顶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过确认和保护私权,成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规范公权的作用,有利于实现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治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为民职责
“悠悠百姓事,*总关情”。“人民至上”是贯穿今年全国*的主线,国家*工作报告中“就业”出现了39次,“民生”出现了_次,众多“热词”“新词”“暖心词”饱含着满满的民生温度,彰显着党和*一以贯之的人民情怀。”我想,在学*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时,我们应该牢牢抓住“人民至上”这个根本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正义来进行。公*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人民至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作为党和人民的干部,我们需要将其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为民职责与使命,比如:眼下,我们就需要用实际行动去答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张大考卷!
三、坚持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构建法治社会已成为了时代的主旋律,我们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应充分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原理,更好地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同时还应充分了解法律立改废释的来龙去脉,深入理解国家治理的现状和形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结合我分管的*、司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工作而言,我更需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更需要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手段来解决实际问题,该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须履行、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就必须严格依照执行,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行为。只有这样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作为一名*干部,应当带头学*,带头尊崇和学*民法典,深刻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领会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工作的必备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
5月28日,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我们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在*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的必然要求。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
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全民冬奥宣传口号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中,大家都听说过或者使用过一些比较经典的口号吧,口号既有公文语体准确、简洁的特点,又有政论语体严谨性、鼓动性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样的口号才经典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全民冬奥宣传口号 百度一下 更新内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京张心连心携手办奥运
2、推进奥运经济助力城市腾飞
3、张垣北京魅力奥运
4、全民申奥
5、崇尚冰雪运动
6、让世界了解张家口
7、魅力张家口
8、争当文明使者
9、新机遇,新梦想,新活力,冰雪激情
10、普及冬季运动
1、相约大美新疆,共享精彩冬运。
2、当好东道主,办好十三届全国冬运会。
3、冬奥会,我自豪二二年,京和家,办冬奥,改生活。
4、手拉手当好主人,心连心办好十三届全国冬运会。
5、共迎十三届全国冬运会,共建“一路一带”核心区。
6、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迎接十三届全国冬运会。
7、圆美丽阜康冰雪梦,迎激情四射十三冬。
8、传承冬运文化,弘扬体育精神,展示阜康魅力。
9、同一个冬运梦想,同一个美丽新疆。
10、你心我心全民同心,你行我行冬运同行。
11、全民健身个个参与,办好冬运人人有责。
12、阜康等您来,冬运更精彩。
13、阜康迎十三届冬运盛会,体育助阜康和谐稳定。
14、美在魅力阜康,乐在和谐冬运。
15、办精彩十三届冬运会,做热情文明的东道主。
16、冰雪梦,丝路梦,*梦——祝贺十三届全国冬运会在新疆举办。
17、为国家申奥加油,为办好十三冬助力,为美丽阜康添彩。
18、办好十三届全国冬运会,为推助我国三亿人上冰雪做贡献。
19、我为冬运添光彩、冬运因我更精彩。
20、冬奥梦,终成功,不容易,齐欢乐。
21、健康的体魄,永恒的追求。
22、运动是快乐的源泉,快乐是生命的财富。
23、生命在于运动,运动需要毅力,毅力来源于拼搏。
24、让健康谱写生命的乐章。
25、运动奏响生命,运动点燃激情。
26、留下你的汗水,展现你的风采,演绎你的精彩。
27、音符让音乐有了旋律,运动让生命充满健康。
28、体育使学校充满活力,学校因体育勃发生机
29、运动使我们充满活力,活力让生命变得美丽。
30、体育无处不在,运动无限精彩。
1、磨炼的是非凡的毅力,较量的是超凡的体力,拼搏的是出类拔萃的耐力。把长长的跑道跑成1段漫漫的征途,听!咆哮的风在为你喝彩。看!猎猎的彩旗在为你加油,加油吧!为了到达终点时那1刻的光辉!
2、运动健将们,用你的'实力,用你的精神,去开辟出,1片属于你的长跑天地;
3、踏上跑道,是1种选择。离开出发点,是1种勇气。驰骋赛场,是1种成功;
4、广阔的绿茵场,是为你们搭建的舞台。张扬吧,年轻的心,我们将为你永久喝彩!
5、时间在流逝,赛道在延伸,成功在你眼前展现。心脏的跳动,热血在沸腾,光辉在你脚下铸就加油吧,健儿们!
6、手里紧握那沉重的铅球,那铅球上凝集了你的希望,你的理想,聚集全身的气力,推出理想,推出希望,铅球在空中闪亮,理想在空中发光。
7、坚定,执着,耐力与希望,在延伸的白色跑道中点点凝聚!气力,信心,拼搏与奋斗,在遥远的终点线上渐渐明亮!时期的强音正在你的脚下踏响。
民法冲突解决中的利益衡量论文
在学*和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法冲突解决中的利益衡量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法冲突解决中的利益衡量论文
关键词:法律冲突、利益衡量、价值判断
内容提要: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利益冲突是民法视角下冲突的根本成因。通过利益衡量可以明确民法预设的秩序价值目标的所在,其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在长期复杂的司法适用过程中,渐次形成达致统一的规律性的处理方案,才能避免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恣意可能性,从而把超越文本上法律的利益衡量机制变成法律秩序的一个环节,而不是超越法律秩序的特例。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进行裁判的过程中,裁判者应该按照一定的论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判,即按照法律秩序下的妥当逻辑和方法去论证其所坚持的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和裁判结果的正确性。
引言
研究民法冲突的难点在于由于调整对象的复杂性而导致的法律冲突的复杂性。“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民法就是通过对特定类型冲突的利益关系设置相应的协调规则,以实现其组织社会秩序的功能。”民法学视角下冲突也被阐释为民事权利冲突,“权利不是一种纯客观的东西,也不是一种纯主观的东西,而是一种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这种主客观具体而言,就是利益和价值(或价值观)。利益代表了客观的根由,价值代表了主观的需求……权利冲突的实质就是利益的冲突和价值的冲突”,从不同的层次揭示权利冲突归纳民法冲突的类型可以概括为法规范冲突、法价值冲突和法益冲突。国外对民法学视角下的冲突解决路径主要表现为关于民法方法论的探讨,以德国和日本的理论研究较为深人和发达,形成了体系严谨的民法解释学。以利益衡量论为名的相关理论就是民法解释学中比较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在裁判形成中价值判断先行的认识被有意无意的普遍认同,而在法学研究上也有功能主义倾向的表现。这根源于社会条件的变化日益迅速而导致既有法律秩序与社会生活实际的不协调,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和价值多元化乃至价值体系的迅速变化等使得利益衡量成为必然路径,但又是难以在实践中操作的“理想”工具。
增强作为一种主观行为的利益衡量的科学性,除了在方法论上确立利益衡量的存在,更有必要通过确立外部具体程序等方式建立客观的科学的规则体系。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的过程中将利益衡量限定在符合民法体系和逻辑的范围内。当然,这种超越法律条文的解释规则的形成有赖于遵循先例的实践导向和程序规则的限制,所以本文的研究一个隐含的前提是根据司法实践中对具体个案裁判时的利益衡量进行规律性总结,通过遵循先例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形成规则而寻找价值共识或者确立说服一般人接受裁判者的价值判断的一般理由。
一、民法学视角下冲突的类型及成因
在民法学视角下因为观察问题视角的差别而对法律冲突有不同类型的归纳,其中法规范冲突是对于文本上或者运行中具体法规范关系的考察,是居于表象层面的民法冲突;而法价值冲突则是超越法规范冲突单纯对于规则的考察,涉及到法与周边社会因素综合考量的问题,主要涉及社会的价值判断问题,属于民法冲突的深层表现;法规范冲突和法价值冲突不能在具体规范的层面上予以解决,最终都涉及到揭示其所包含的利益冲突的问题,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利益冲突是民法视角下冲突的根本成因。
(一)法规范冲突是民法学冲突的表象
民法冲突首先表现为民法规范上的冲突。民法视角下的法规范冲突一般应排除显性的法规范冲突,仅指解释适用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因相同位阶的法律规范—既包括规则也包括法律原则—之间,因为具体个案纠纷的处理而具体显现的冲突。例如《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的规定与《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的规定。两个法条所涉及的民法规范相互冲突在适用的过程中不能自我解释,如果符合《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条件,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或者得到原权利人追认,那么无论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都因为合同从效力待定变成有效而正常的取得权利。此时第三人取得权利是基于有效的合同继受取得而无需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可对抗包括原权利人在内的所有不特定主体。而与之相反的话,则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效,此时第三人要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对抗原权利人,则其隐含的一个条件是“转让合同无效”,而如果按照我国学界债权*物权变动模式的解释,则只能把善意取得合同认定为有效才符合法律制度的内在逻辑。
法规范层面的民法冲突虽然常表现为隐性,但仍然是民法冲突的表象。因为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说是不能容忍法规范冲突的存在的,显性的法规范冲突会因为法律的位阶等规则得到协调,或者说法律所意图构建的秩序应是自我完善的。而法规范冲突的隐性存在则是因为民事立法过程中某一时点追求的价值目标出现不一致,或者说在此处所欲追求的价值目标与彼处欲实现的价值目标有不一致时,意欲自我完善的秩序无形中让位于多元的价值追求。
(二)法价值冲突是民法冲突的深层表现
价值冲突是民法冲突的深层表现,无论是立法中的价值选择还是司法中的价值判断,都表现为对法规范冲突的具体价值考量。虽然可以从价值目标的角度概括,认为秩序、正义、自由、效益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但是在同一法域下,法律不可能达到同时实现所有目的价值的理想境界。法价值是一个由多种元素构成、以多元形态存在的体系。从一个时点看,可以说某一种价值居于首位,但从社会发展的过程看,多元价值是法价值的基本表现,价值冲突存在也是必然的。
例如,在有关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中,就有法价值冲突的明显表现。甲汽车维修企业的员工乙在上班期间乘坐同事丙驾驶的维修后的车进行试车,与另一人丁驾驶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认为丙负全部责任,在这个案件中乙既符合工伤保险适用的条件,也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两者的赔偿是不一致的,工伤保险的赔偿要少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第12条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在法条的具体规定上是没有矛盾的,但是受害人在主张赔偿的问题上,却因为工伤保险赔偿的数额低而要求选择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裁判也倾向于选择赔偿多的结果,这反映了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保障法和主要针对私益进行救济的侵权责任法之间是有着价值选择上的冲突的。
当这些价值发生冲突时,要以现代民法的精神和理念为指导,或者说只能以基本的价值共识来确定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价值位阶。法律的价值冲突是多义的,按照卓泽渊的概括:“它可能是指法的价值准则、观念之间固有的内在矛盾及其现实化;它可能是指不同价值主体之间在价值观念、认识、选择等问题上的相互对立情形;它还可能是指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之间冲突所蕴涵的价值对立状态。”,同时法的价值冲突还可以区分为真实冲突和虚拟冲突,法的价值冲突的真实冲突也就是实实在在客观存在的冲突;而法的价值的虚拟冲突则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错误,以为存在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的冲突。在民法学研究的视角下,法的价值冲突主要指价值准则和观念本身固有的矛盾,而且应是法的价值的真实冲突。
法的价值体系虽然以公理化体系或形式化体系表现,以自我完备为应然状态,但是实然状态不可能既是完备的又是无矛盾的,它只能以牺牲完备为代价来维持其无根本矛盾,并且不断构建新的价值体系,用来应对客观世界和现实世界中的新的不确定因素。例如《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是为了给予劳动者以及时、全面的救济,其价值目标在于社会的秩序、正义和效率,但是无过错归责的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手段无法实现对于受害劳动者的完全的赔偿,工伤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和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宗旨,而侵权责任的救济以个体的损害填补为宗旨,其所考虑的影响价值判断的因素是不完全相同的。实际上发展中的社会,各种影响价值判断的社会因素时刻以偶发的、变换的方式挑战人们进行价值选择的确定性、稳定性。“人们被投入到了一个未知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很难一劳永逸地找到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根本方法。”
(三)法益冲突是民法冲突的根本成因
法益冲突是民法冲突的根本成因,这是由多元的社会利益结构所决定的。法价值冲突的深层原因在于对各种价值的内涵界定不清,或者对各种度量要素的认识不清,甚或究竟有多少度量要素是未知的也不清楚,但是在冲突的场合从逻辑上可以推知利益的区分,所以民法冲突的原因不是理想图景上的法价值冲突,从根本上说是现实意义的利益冲突。民法调整市民社会中的利益关系,而市民社会的利益关系典型表现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逐利行为的多样性,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社会也不可避免产生各种利益冲突,只有通过调整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完善利益分配中的*衡机制才能消除利益冲突。“在价值取向多元的背景下,人们讨论价值判断问题,讨论者的阅历、教育背景以及个人偏好的不同,而持守不同的价值取向。”按照赵震江的界定,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基于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利益争夺”。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裁判民事纠纷的过程中,都要求*衡个体因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引起的各种机会主义行为的冲突和对抗,将利益实现限定在一定的秩序框架内。民法作为保护私益为价值选择的法律在界定利益关系方面应该是以控制当前社会利益冲突为选择的。
我国现阶段属于转型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的利益群体乃至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的形成,立法是各种利益衡量的结果,这种结果最后就凝固在具体法律制度之中,并且通过制度利益表现出来”。不仅立法,在法律解释适用的过程中,各种利益冲突更是表现为一种客观存在。不能放任利益冲突显而易见的表现为法规范的冲突,也不能在某一类型的案件解决中以具有冲突的价值判断去确定裁判的结果。在解决司法难题的过程中,只能对各种民事法益进行具体的衡量,在利益关系上达到一个动态的*衡关系,由于每一具体的场合都或多或少的具有其个性,相关的周边因素会影响到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分析,所以考虑的利益也不应该是固定的而应该是处于变化中的。
二、为什么需要进行利益衡量—民法方法论的进化
(一)利益衡量不仅是个案的解决方法更是一种民法方法论
基于前文的论述,利益衡量是民事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必须把握的一种方法,尤其是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的过程中,个案的利益衡量成为一种常态。“之所以必须采取‘在个案中之法益衡量’的方法,正因为缺乏一个由所有法益及法价值构成的确定阶层秩序,由此可以像读图表一样获得结论。”随着利益衡量在解释适用法规范中的经常应用,利益衡量也从个案的处理方法发展为民法解释学中的一种典型的方法论。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在个案解决中普遍的采用,利益衡量论已经超越了其作为对立法者的利益评价的探寻来补充法律漏洞的法律解释方法的意义,发展为支配整个裁判过程的法学方法论。利益衡量论的主要内容在于强调在裁判的过程中排除法规的束缚,依据对各种利益的衡量的价值判断得出裁判的结果。
以法规范冲突的解决为例,《合同法》第51条从真实权利人的利益出发判定为合同效力待定,但是在此场合还有代表交易安全的第三人的利益需要保护,同一案件事实符合两种规范构成,究竟在此场合需要保护原权利人还是代表交易安全的善意第三人。在文本上现行《物权法》第106条的表述实际上回避了这一规范冲突的存在。可以说在这样的场合,法律规范本身没有表现出冲突的内容,但如果原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分别从合同的效力和善意取得角度主张救济,则隐藏在法律规范背后的潜在冲突就马上被“激活”了。司法过程虽不能使其具有绝对唯一的解决方案,但通过利益衡量却可以明确民法预设的秩序价值目标的所在,其方法论意义不容忽视。
(二)作为民法方法论的利益衡量论的构成
作为方法论的利益衡量论其基本主张是裁判过程中的实质决定论,裁判者论证裁判结论的逻辑是法律之外的其它实质性因素而不是法律的构成,根据“法感”得出的初步结论是与法律规范相分离的,再根据当下利益衡量结合具体案情论证符合法规范构成的.结论。日本学者加藤一郎认为:“在裁判过程的一开始,就应该有意识地排除既存的法律规范,在一个完全空白状态下,考虑这个纠纷的解决方案。”。当然这种标准并非全然抛弃法律的规范,其根本依据仍然是法律规范所欲构建的秩序,只不过该根据并不直接指向文本上的法律,而是日本学者大村敦志所言的法律内部的标准或者内在型的标准,成文法立法下法律规范所欲构建的秩序是通过其文本表现出来的,但是其所欲构建的秩序又不仅仅是文本所体现的内容,只有超越文本才能为疑难案件找到其规范上的真正依据,这种超越获得的是法律外在的标准或者超越型的标准,即不是考虑民法现有成文法规范,而是解释者从具有基本价值共识的立场出发来建议就该问题、该规定进行一定处理的标准。换句话说,利益衡量论是站在实体法之外所存在的正确的自然法来评价实体法,而且非常重视在衡量过程中对人的法意识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考察。而利益衡量的根本出发点,是普通人的标准而不是法律人的标准立场,其基本点是不能违背社会常识。但是通过这一利益衡量的过程所得出的结论还不是最终的结论,基于成文法传统,到了最终合理结论的判断上,除了法规范之外的实质的理由以外,还必须有一定的基于法规范的形式理由。
当然,按照利益衡量论的要求利益衡量的工作还不止于此,在通过“法感”形成初步结论之后,还必须将其类型化。在仔细分析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的基础上,确立各种利益的次序框架及其次序的判断标准,以作为同一案型纠纷解决的基准。基准和现实之间的互动是毋须多言的。进行类型化的处理是为了法律处理相互间的*衡,同时也是为了明确利益状态的差异和法律的大众化。
三、利益衡量的前提和基础—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的关系
(一)寻求价值共识是利益衡量的前提
方法论上确认利益衡量论首先就是承认法规范及法律裁判均包含价值判断,民法方法论的课题即在于寻找使价值判断客观化的方法。在不同层次的民法冲突的解释中,价值冲突居于中间的状态,既不像规范冲突那么表面,也不如利益冲突那样复杂,只需要找到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就可以寻找到解决价值冲突的路径。在对民法冲突解决的论证途径中,“因为确定讨论者在进人论证程序时共同的‘先入之见’—即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对于民法学者讨论价值判断问题至为重要。离开了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民法学者就无以达成相互理解,也更谈不上在具体的价值判断问题上形成共识”。在基本原则层面达成的价值共识是否能,需要通过价值判断背后所对应利益关系来揭示。这里要强调对民事法益的协调,法益是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法益冲突不是权利冲突,也不是非法利益冲突,是一种合法利益由于立法的不周延性和滞后性导致的冲突。因此,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民事立法、司法中的法益冲突进行分析,才能建立解决法益冲突的利益评价标准和机制。
在讨论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的关系时,“必须确认这样一个前提,民法学者讨论价值判断问题时,即使遵循上述论证规则,也未必一定能够在具体的价值判断问题上达成共识”。在进行利益衡量的时候,依据最基本的法的价值秩序,首先取决于此时涉及的一种法益较他种法益是否有明显的价值优越性,在大多数案件中,或是涉及位阶相同的权利间的冲突,或者正因涉及的权利如此歧异,因此根本无从做抽象的比较,例如个人的自由权与社会法益的冲突,新闻自由与基本人格利益的保护之间的冲突。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应是在利益*衡的基础上寻求协调解决同一类型纠纷的*台。在解决民法问题范围内首先要在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上寻求相互理解,从而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就可以*等对话,至于能否取得新的价值共识也没有关系。但是在个案纠纷处理中进行利益衡量,却要求裁判者必须要对价值判断问题做出明确且惟一的判断,因为争议的双方可能在利益关系上已经达到不可调和的境地。司法实务中的通常做法:“当立法者或裁判者面对价值判断问题出现意见纷争时,在时限内经由讨论仍无法形成共识的,就会依照法律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做出决断。这其实就是用‘力量的逻辑’代替了‘逻辑的力量’,为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中的价值判断问题的讨论划上句号。”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进行裁判的过程中,裁判者应该按照一定的论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判,即按照法律秩序下的妥当逻辑和方法去论证其所坚持的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和裁判结果的正确性。
(二)法益冲突与价值冲突在解决方法上具有一致性
法益冲突与价值冲突不一致的地方在于,现实中往往基于一定的利益追求而把最低的价值共识的判定设定为多数人的利益选择。尤其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对公共利益的考量往往优于私益的考量。例如,在前述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协调的场合,把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公共利益的衡量作为规范解释适用的当然选择,而实际上在这一场合最大的问题是私益的保护是否周全的问题。在衡量法的价值目标的时候,常把争议作为法的最基本价值,法的其他价值最终都可以化约为这个最基本价值,都要按照这个最基本价值来衡量,由此看来,解决法的价值冲突,选择何种策略方案,关键要看哪种结果更有利于实现正义。只有始终不懈地追求正义,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的价值。{6}通过最基本的价值的判定来统一可能冲突的各种价值目标,或者说超越法的价值冲突和价值对立在价值的无序和有序之间寻找到基准*衡点。然而,社会经济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调动市场积极性的效率目标和公*的目标就很难在一定时点上获得统一,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人人*等生存和共同发展,法在实现效益的基础上也不能偏废公*,实际上很多具体的场合就不能不放弃用价值目标来进行判定,而只能将私益和公益放在一起继续*衡。
民事立法往往试图通过选择法律对当前的利益冲突进行控制,但是由于利益衡量涉及法律之外社会中多元道德观念,就存在没有社会基本的价值共识而仅是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放在一起进行简单的衡量,其结果是社会和个人都难以信服对冲突的衡*结果。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存在利益冲突与多利益主体地位不*等,不仅需要公*的立法,解释适用法律的过程更需要动态的公*。目前社会资源稀缺与配置不合理同时存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需要考虑,但是在公*兼顾效率的前提下,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也随时处于调整中。“为了获得利益衡量的‘基本理由’,需要先确定相对固定的衡量参照标准,以实现把复杂情境做简单化处理,使得产生的理由结构得以多次重复成为惯常性判断”。这是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的必然要求。
社会的发展变化导致价值取向多元的情形加剧,但是民法作为解决社会生活中纠纷的一种途径,在说服民众接受其治理规则的时候必须找到多元价值判断的共识,这种共识用利益衡*的协调机制来形容比较合适,可以说法规范冲突和法价值冲突引发的是利益冲突协调与具体社会利益制度安排创新的深层次思考。我国延续至今的转型时期的特征是利益冲突发生的客观原因,但具体的社会利益制度基于多元价值追求目的的不同而表现不合理是利益冲突产生的真正原因。从民法解释学的角度讲,民法规范终极的目的在于确认和保护利益,作为诸种利益调节和分配手段的司法必须能够做到避免冲突和促进诸利益的协调发展。
四、怎样进行利益衡量:利益衡量作为民法解释方法的规则
(一)对先例判决的遵循
对于民法冲突的研究,重要的不是说明在民法视角下存在着这样的几种冲突,而是要总结这几种冲突存在的规律和导致的问题,不仅是在理论上探讨各种类型民法冲突的成因,而是要运用大量的实证分析方法来考察立法和司法,通过实证分析方法分析各种类型民法冲突,在此基础上总结规律,制定规则并确定冲突的协调机制,明确方法和结论之间的链接。在民法冲突的法律判断中包含价值判断,对于价值判断不能以科学方法来审查,它只是判断者个人确信的表达。所以在方法和结论的链接上要做出合理的解释,尤其是实证分析方法与法价值、法益冲突的判断之间。在冲突的协调机制中,每一个体所反映的利益要求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其都能找到支撑自己利益主张的理由,在解释适用民法规范的场合,如何判断和比较不同个体的利益的优劣,是裁判者必须直面的难题。在民法冲突的利益衡量过程中,先要确定*衡冲突利益的结论然后再寻找合理解释根据。但是利益衡量不是恣意的自由裁量,进行利益衡量的时候必须完成法律体系之内的合法性论证。利益衡量要有说服力,仍旧不能忘记逻辑,通过利益衡量得出的结论应该可以从形式上结合法规范予以说明,用利益衡量进行实质性判断,实际上就是说服力或可接受性的问题,而对先例判决的遵循无疑是裁判中寻找支撑性理由的捷径。
虽然我国司法并未建立先例遵循的司法规则,但也不能忽略先例判决的指导性作用。“将规范适用于具体争端时,需要进行适用解释,从而保证规范适用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通过个案利益衡量形成的解决判例可以修复规范抽象、模糊的缺陷,确保规范的一致解释和适用,实现规范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长期的复杂的司法适用过程中,渐次形成达致统一的规律性的处理方案,才能避免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恣意可能性,从而使超越文本上法律的利益衡量机制也成为法律秩序的一个环节,而不是超越法律秩序的特例。
(二)利益衡量程序性规范的确立
民法视角下的冲突纷繁复杂,呈现出多元化、多层面的特性,同时冲突解决也涉及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并贯穿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整个法律运行过程,因此进行利益衡量的难度较大。重要的不是法律规范中体现的立法者所规定的优先利益,而是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进行的利益评价和价值判断。但是法官的价值判断可能会取代立法者的价值判断,而且没有客观标准可以对这些判断做事后的合理性审查,因此明确规则非常重要。在大量的实证调查基础上分析法规范冲突、法价值冲突和法益冲突,并以现代民法的理念为指导总结出冲突的外因和内因及其协调方法的规律和规则,是实证和理论的有机结合。运用实证主义的案例分析模式考察民法中的规范冲突、价值冲突和法益冲突的存在,在法理学和法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指导下进行分析,得出规律性结论并与现代民法的理念相契合。利益衡量中涉及的法经济学、法学方法论是法学基础理论中较难掌握的理论课题。要把这些法理上的研究和民法上的实践相结合,进行系统探讨,在切入点的选择上和相关理论的整合上有难度。“遵循作为程序性技术的论证规则和形式,运用妥当的论证方法,方可达致相互理解,也才有可能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就具体的价值判断形成价值共识。”。从利益衡量论的基本构成来考虑,似乎人为裁判结论和法规的结合并非不可缺少,但在大陆法系民法传统裁判结果和依据成文法规范的结合成为一项程序性规则,成文法规范不仅是论证结论的依据更是令人信服的法律信念。换句话说没有和成文法规范结合的裁判结果是缺乏权威性的,同时也违反了成文法传统下的法律秩序。在形成最终的判断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反复试错最后选择一个和具体利益衡量结果最相*似的成文法规范作为依据,这一过程包括了文义解释在内的民法解释的各种方法的运用。
现代民法的理念是私法社会化下的全面主体性和严格自由主义的统一,是对实质正义的追求,是对人格权的重点关注。因此在价值冲突的定位上动态安全优先于静态安全,效率优先于公*,社会利益优先于个体利益,安全优先于自由。利益衡量论是能够适用复数的领域(重复领域),还是适用于任何规范都不完全合适的领域。从该视角的采取角度就能明白,这种区别特别具体事例—问题指向型情况下位类型的意义。作为解释技术,在重复型的情况下通过缩小解释来加以处理,在欠缺型的情况下则通过扩张解释、类推来加以处理—不管哪种情况,在这个过程中都进行了利益衡量。首先将对象设定在哪个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说,以特定的法律制度为出发点,是在该规定的适用层面上思考还是为了考虑具体的事件,在为了解决具体事件的层面上思考。前者应该解决的事件类型不限于一类。在后者情况下,应该适用的规范也会是多种。其次是实践性商谈原则的引入,“解决实践性分歧的协商司法不是把对立的当事人‘隔离’,而是根据‘实践性商谈原则’,具体借助于法官的释明权、附加分量的信息传递、司法知识竞争以及当事人重复论辩等方式,拖动消除和减少实践性分歧”。通过这种方式使利益衡量中的对话具有外部论证的形式,增强个案结论在具体的场合获得强势的说服力。最后是二次证明的合法性问题,虽然利益衡量过程一开始考虑的是成文法规范以外的各种影响裁判的因素,但是在论证结论上却必须经受具体法解释的考验,需要考察这种结论在牺牲法律的表面形式合理性的同时,是否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的秩序和目的,同时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新的裁判规则能够适用于今后的同类案型的处理,并促使法律体系本身更加完善。
结论
法律冲突是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盖因为冲突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消除的,并对立法和司法有很深的影响。民法冲突因为观察视角的不同可以区分为法规范冲突、法价值冲突和法益冲突。无论是法规范冲突、法价值冲突还是法益冲突的研究最终都落实到现代民法的理念确认上,为民法学的深入发展寻找了一个新的具有反思性和创新性的理论切口,对民法学本身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解决冲突的机制中,价值判断是寻求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的进路。而进行利益衡量必须要遵循先例和进行程序性限制,先例的形成是在应对社会发展而渐次产生的新的问题的同时完善法律的既有体系,同时也必须在严格的程序性限制下形成,从而防止为解决民法所面对的新问题而进行恣意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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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合同只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该原则一直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所确认,被视作民法中合同制度的奠基石。然而,在海上货物运输这样一个特殊的领域中,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实务中却带来了诸多不变,如非合同当事人的提单持有人的诉权、责任限制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对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的研究与探讨仍十分重要。
关键词: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民法、合同相对性原则、冲突、价值分析
第一章合同相对性原则概述
1.1.英美法下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概念
依据英国法律,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当事人,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则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与英国判例一样,美国同样坚持合同相对性这一原则。美国著名合同法学家科宾指出:"人们一直认为,而且博学的学者也这样说,两个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为第三人创设权利;而另外一些人尽管承认如此创设权利的可能性,但怀疑是否有足够的立法和司法上的政策来承认这种权利。"
全民*教育日口号(精选80句)
在*时的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令自己印象深刻的口号吧,口号对人们的思维是有一定的感性作用的。什么样的口号才经典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全民*教育日口号(精选80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严格贯彻遵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和利益。
2、维护*,人人有责。
3、增强*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4、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5、维护*和利益,从我做起。
6、维护*是公民的神圣义务。
7、深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群策群力维护*。
8、大力宣传反间谍法,全力维护*。
9、积极揭发检举间谍行为,全力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10、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构建校园安全文化
11、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环境
1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校园安防能力
13、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4、成长道路千万条,人身安全第一条
15、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16、安全在你脚下,生命在你手中
17、珍爱生命,拒绝违法,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18、让事故远离校园,让安全永远相伴
19、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20、安全连着你我他,*安幸福靠大家
21、*安伴我在校园,人人事事保*安。
22、让火灾远离校园,让*安与您相伴。
23、课间活动有秩序,校园文明争第一
24、教室走廊不奔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25、走楼梯守次序,进教室不喧哗。
26、教室走廊不嬉戏,同学玩乐守秩序。
27、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
28、筑起人民防线,维护*。
29、公民发现危害*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机关报告。
30、维护*,筑牢人民防线。
31、加强*工作,促进社会政治稳定。
32、增强人民群众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维护*的自觉性。
33、国家*,*,始终要放在第一位。
34、认真学*《*法》,严格遵守《*法》。
35、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36、共同构筑反间谍的人民防线。
37、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38、维护*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39、保卫*,促进经济建设。
40、加强*工作,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
41、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42、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43、狠抓*教育,提高维护*的能力和水*。
44、维护*,共筑人民防线。
45、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46、维护*,构建和谐社会。
47、维护*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
48、增强*意识,筑构坚固的*人民防线
49、维护*和社会政治稳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022全民*教育日口号(精选300句)
在日复一日的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肯定对各类口号都很熟悉吧,通过口号可以增加团队凝聚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什么样的口号才是好的口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全民*教育日口号,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为了你的幸福,请你注意安全。
2、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3、今日注意安全,节日合家团圆。
4、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5、道路牵着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6、打工千日苦,不酿一时祸。
7、增强师生防范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
8、领导检查是关爱,认真对待去整改。
9、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10、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11、家庭支柱靠你扛,安全施工不能忘。
12、交通法规记心中,安全驾驶万事通。
13、思想走了神,事故瞬间生。
14、红灯停绿灯行,危险停安全行。
15、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16、以人为本,*安为先,加快建设*安校园。
17、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18、人人持有一卡通,健康卫生伴我行。
19、安全是一种责任,文明是一种礼让。
20、礼让放在先,安全大于天。
21、*安伴我在校园,人人事事保*安。
22、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23、违规电器用不得,危险隐于不察处。
24、唱响红歌之魂,奏响安全之曲。
25、*安校园在我心,安全行动手中行。
26、安全记在心,*安走天下。
27、高高兴兴上学,**安安回家。
28、遵章是安全的先导,违章是事故的预兆。
29、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30、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31、父母妻儿牵挂你,安全生产心切记。
32、安全与遵章同在,事故与违规相随。
33、入海之前先探风,上岗之前先练功。
34、放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35、微笑辽阔*,安全超于一切。
36、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懒惰人。
37、__协力共创防火高墙,携手共进打造*安校园。
38、群策群力科学管理,戒骄戒躁杜绝事故。
39、父母望您遵章守纪,妻儿盼你毫发无损。
40、执行劳动安全法规,提高安全生产工作。
41、将安全牢牢的记在心中,*安将会伴随我们渡过美好的一生。
42、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43、聚聚散散都是欢声笑语,来来往往总有*安吉祥。
44、安全措施做足,家庭美满幸福。
45、生命可贵当珍爱,丝毫麻痹都是害。
46、家庭支柱靠你扛,安全施工不能忘。
47、建筑施工安全为先,漫长人生*安是福。
48、有妻有子有家庭,没有安全等于零。
49、打工在外不容易,安全首先放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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