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监督的名言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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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申请书

  • *监督申请书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督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注明一审、二审、再审身份,如一审原告):xx,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xx,住x市x区x路x号,邮政编码xx,电话号码xx

      (如申请人为单位,应写为北京市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注册登记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号码xx)

      代理人(如有代理人):xx,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xx,住x市x区x路x号,邮政编码xx,电话号码xxx

      对方当事人(注明一审、二审、再审身份,如二审上诉人):xx,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xx,住x市x区x路x号,邮政编码xx,电话号码x(如申请人为单位,应写为北京市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注册登记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号码xx)

      申请监督事项(一中院、基层法院):

      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民终(或再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不服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或者xx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xx民执字第xx号裁定违反法律规定)

      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行使其他权利情况(高院):

      申请人已于20xx年xx月xx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法院至今未作出裁定)。

      (或者申请人已于20xx年xx月xx日向xxxx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异议;或者提起诉讼),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驳回裁判或决定)

      案件事实:

      与法院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一致的,可以简略。

      申请监督理由:

      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需指出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存在哪些错误,存在多处错误的,逐一写明。

      (申请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的,需指出审判人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申请对执行活动监督的,需指出执行活动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检察机关对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xx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

      (或者对xxxx号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对xxx民事执行案件中执行行为)

      申请人:xxx,男,汉族,xx人,20xx年4月16日出生,身份证:xxx。住xx,xx人。

      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xxx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xxx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填写《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和其他依法应填写的文书(《如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接受控告报案、不给报案回执、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并不予立案查处违反法律规定。

      申请人: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住xxx,联系电话:xxx 。

      被申请人:xx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 涉嫌xxx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xx本人一事,向xx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xx派出所制作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发现*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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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19:44:28
  • 关于监督的名言警句

  • 名言,学*,语文
  • 关于监督的名言警句

      在*凡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优秀的.名言吧,名言蕴含着深邃的哲理,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在议论文中既可作为论点,又可作为论据。为了帮助大家积累更多名言,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监督的名言警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一一李商隐

      2、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一一周敦颐

      3、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一徐九经

      4、名不可以虚求,贵不可以伪得。一一《袁子正书政略》

      5、以细行律身,不可以细行取人。一一魏源

      6、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安魂,知廉耻以净心,去贪欲以守节。

      7、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一一陈弘谋

      8、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诚生信,勤生效。一一李惺

      9、权似一条河,清浊看官德。一一《现代国洪河作》

      10、多行不义必自毖。一一《左传》

      11、古人有言曰:“大—法小廉。”大臣能廉,仅得其半。非廉无以行法,非法无以佐廉。一一陈弘谋

      12、公生明,廉生威。

      13、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一一诸葛亮

      14、严下吏之贪,而不问上官,法益峻,贪益峻,政益乱,民益死,国乃以亡。一一王夫之

      15、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一一岳飞

      16、大臣之廉耻,即天下之风尚。一一史可法

      17、廉洁方能聚人,律已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18、对可耻行为追悔是对生命挽救。一一德谟克利特

      19、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一孔子

      20、自私与贪婪相结合,会孵出许多损害别人毒蛇。一一艾青

      21、君子博学而日三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一一荀子

      22、自省是一面镜子,它能将我们错误清清楚楚地照出来,使我们有机会改正。一一海涅

      23、祸咎之来,本难逆料,然唯不贪财、不取巧、不沽名、不骄盈四者,穷可弥缝一二。人为财死,不贪少祸。一一曾国藩

      24、贪者逆取,不顾非义而不厌;廉者顺取,得之分内而常愧。一一陈荩

      25、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一范仲淹

      26、勿贪意外之财,勿饮过量之酒。一一朱柏庐

      27、先去私心,而后可以治公事;先*已见,而后可以听人言。一一金缨

      28、为政之要,曰公与清;成家之道,曰俭与勤。一一林逋

      29、凡名利之地,退一步便安稳,只管向前便危险。一一朱熹

      30、怀律已之心,修为官之德。

      31、时刻发现自己错误,大胆直率承认,敏捷勇敢地更改。

      32、一个人最大胜利就是战胜自己。一一安德雷耶夫

      33、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

      34、不受曰廉,不污曰洁。盖无廉则无新不取,无耻则无新不为。不廉其源皆生于无耻也。一一顾炎武

      35、积善三年,知之者少;为恶一日,闻于天下。一一《晋书》

      36、终身为善不足,一旦为恶有余。一一何坦

      37、要进行严厉自我克制,因为克制本身就可以作为一种精神寄托。一一泰戈尔

      38、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

      39、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一《论语》

      40、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瞪瞪难逃脱。一一*

      41、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责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一一高攀龙

      42、智者,以别人惨痛教训警示自己;愚者,用自己沉重代价唤醒别人。

      43、心无私欲,自然会刚,心无邪曲,自然会正。一一陆拢其

      4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一《老子》

      45、一个人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一一爱因斯坦

      46、为政必以风化德礼为先,风化必以至诚为本。一一胡安国

      47、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一一韩涛

      48、正己然后可以正物,自治然后可以治人。一一岳飞

      49、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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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04:37:52
  • 督促监督的好句子51条

  • 经典
  • 1.在寻求真理的长河中,唯有学*,不断地学*,勤奋地学*,有创造性地学*,才能越重山跨峻岭。——华罗庚

    2.督促日常产品质量和完成质量报告。

    3.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4.知识有如*血液一样的宝贵。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高士其

    5.特德妈妈必须严格督促他做作业。

    6.成功的人是跟别人学*经验,失败的人只跟自己学*经验。

    7.我年轻时想变成任何一个人,除了我自己。

    8.亲情是什么?是甘甜的乳汁,哺育我们成长;是明亮的双眸,指引我们前进;是温柔的话语,呵护我们的心灵;是严厉的责罚,督促我们改错。

    9.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爱默生

    10.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11.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笛卡儿

    12.能够把自己压得低低的,那才是真正的尊贵。

    13.累了,才放慢脚步。错了,才想到最后。苦了,才知道满足。伤了,才明白坚强。

    14.学*这件事不在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于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法布尔

    15.适当的时候,说一声我错了,对不起,那不是一种低头,那是一种成长。

    16.人最大的困难是认识自己,最容易的也是认识自己。很多时候,我们认不清自己,只因为我们把自己放在了一个错误的位置,给了自己一个错觉。所以,不怕前路坎坷,只怕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17.学问对人们要求最大的紧张和最大的热情。——巴甫洛夫

    18.人民督促*采取果断行动,解决问题。

    19.聪明在于学*,天才在于积累。——华罗庚

    20.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只能靠自己。

    21.人的一生,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机只有一次,那就是现在。

    22.如果你现在走得辛苦,就证明你在走上坡路。

    23.当一个小小的心念变成为行为时,便能成了*惯;从而构成性格,而性格就决定你生命的成败。

    24.只有创造,才是真正的享受,只有拚搏,才是充实的生活。

    25.只有登上山顶,才能看到那边的风光。

    26.我要督促他对所有制定规章的机构施加压力,叫他们动作快点。

    27.转变作风。领导干部应立说立行敢抓敢管创新创优高质高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的问题“公开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执行力上比态度比责任比方法比结果,坚决把“嘴上说的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变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28.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务必发现隐患解决问题。

    29.简短的休整一下,第二天潜伏者就撤回利比亚,斯沃特留下来暂时负责冈比亚的事物,督促叶海亚加快建设布里卡马的军事基地。

    30.母爱是严厉的。生活上,妈妈无微不至;学*上,妈妈却严厉无比,妈妈总教育我要“今日事,今日毕”,不管多晚,妈妈总要督促我将当天的作业完成了,她决不容许我有半点马虎,决不容许我有半点应付。

    31.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语;注意你的言语,它会变成你的行动;注意你的行动,它会变成你的*惯;注意你的*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注意你的性格,它会变成你的命运。

    32.试着学会说“不”,有时候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帮人不一定讨好。

    33.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

    34.督促检查包括年度兽医彻底眼睛考试。

    35.如果你明明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你或者选择说出来,或者装作不知道,万不要欲言又止。有时候留给别人的伤害,选择沉默比选择坦白要痛多了。

    36.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

    37.不要常常觉得自己很不幸,世界上比我们痛苦的人还要多。

    38.循序而渐*,熟读而精思。——朱熹

    39.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遭遇和寿命。有的书毁于一旦,有的书却能流芳百世。——佚名

    40.停下休息的时候不要忘记别人还在奔跑。

    41.多读书,读好书,然后写出自己的感想,这是写好作文的开始。——冰心

    42.自我打败自我的远远多于被别人打败的。

    43.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44.能把在面前行走的机会抓住的人,十有八九都会成功。

    45.很多时候,我们抱憾,原因只是放不下。放不下远离的人,放不下曾经的事,放不下失去的物;放不下一截时光,放不下一段回忆;放不下成败,放不下荣辱,放不下不属于自己的一切。历经岁月的渲染,人海的沉浮,我们才知道,放下才会轻松,放下才能自由,谁先释怀谁才幸福。

    46.行动不一定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47.有朋友关心是一种幸运,有朋友鼓励是一种督促,有朋友思念是一种幸福,有朋友祝福是一种愉快,愿我小小的问候给你带来安慰。晚安。

    48.读书是最好的学*,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富有趣味的事情啊。——普希金

    49.用行动祈祷比用言语更能够使上帝了解。

    50.根据我的经验,所有非常成功的指挥官都是戏的主角,必须这样来对待他们。有些军官需要督促,另一些需要有人提供建议,但没有几个人应当受到限制。

    51.做生活的爱好者,用心准备营造你的家庭,公公婆婆的家如果你也能善待,你将拥有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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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16:46:47
  • 督促监督的好句子51条

  • 1.在寻求真理的长河中,唯有学*,不断地学*,勤奋地学*,有创造性地学*,才能越重山跨峻岭。——华罗庚

    2.督促日常产品质量和完成质量报告。

    3.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4.知识有如人体血液一样的宝贵。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高士其

    5.特德妈妈必须严格督促他做作业。

    6.成功的人是跟别人学*经验,失败的人只跟自己学*经验。

    7.我年轻时想变成任何一个人,除了我自己。

    8.亲情是什么?是甘甜的乳汁,哺育我们成长;是明亮的双眸,指引我们前进;是温柔的话语,呵护我们的心灵;是严厉的责罚,督促我们改错。

    9.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爱默生

    10.人生舞台的大幕随时都可能拉开,关键是你愿意表演,还是选择躲避。

    11.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愈来愈发觉自己的无知。——笛卡儿

    12.能够把自己压得低低的,那才是真正的尊贵。

    13.累了,才放慢脚步。错了,才想到最后。苦了,才知道满足。伤了,才明白坚强。

    14.学*这件事不在乎有没有人教你,最重要的是在于你自己有没有觉悟和恒心。——法布尔

    15.适当的时候,说一声我错了,对不起,那不是一种低头,那是一种成长。

    16.人最大的困难是认识自己,最容易的也是认识自己。很多时候,我们认不清自己,只因为我们把自己放在了一个错误的位置,给了自己一个错觉。所以,不怕前路坎坷,只怕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17.学问对人们要求最大的紧张和最大的热情。——巴甫洛夫

    18.人民督促*采取果断行动,解决问题。

    19.聪明在于学*,天才在于积累。——华罗庚

    20.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只能靠自己。

    21.人的一生,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机只有一次,那就是现在。

    22.如果你现在走得辛苦,就证明你在走上坡路。

    23.当一个小小的心念变成为行为时,便能成了*惯;从而构成性格,而性格就决定你生命的成败。

    24.只有创造,才是真正的享受,只有拚搏,才是充实的生活。

    25.只有登上山顶,才能看到那边的风光。

    26.我要督促他对所有制定规章的机构施加压力,叫他们动作快点。

    27.转变作风。领导干部应立说立行敢抓敢管创新创优高质高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的问题“公开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执行力上比态度比责任比方法比结果,坚决把“嘴上说的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变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28.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务必发现隐患解决问题。

    29.简短的休整一下,第二天潜伏者就撤回利比亚,斯沃特留下来暂时负责冈比亚的事物,督促叶海亚加快建设布里卡马的军事基地。

    30.母爱是严厉的。生活上,妈妈无微不至;学*上,妈妈却严厉无比,妈妈总教育我要“今日事,今日毕”,不管多晚,妈妈总要督促我将当天的作业完成了,她决不容许我有半点马虎,决不容许我有半点应付。

    31.注意你的思想,它会变成你的言语;注意你的言语,它会变成你的行动;注意你的行动,它会变成你的*惯;注意你的*惯,它会变成你的性格;注意你的性格,它会变成你的命运。

    32.试着学会说“不”,有时候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帮人不一定讨好。

    33.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

    34.督促检查包括年度兽医彻底眼睛考试。

    35.如果你明明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你或者选择说出来,或者装作不知道,万不要欲言又止。有时候留给别人的伤害,选择沉默比选择坦白要痛多了。

    36.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

    37.不要常常觉得自己很不幸,世界上比我们痛苦的人还要多。

    38.循序而渐*,熟读而精思。——朱熹

    39.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遭遇和寿命。有的书毁于一旦,有的书却能流芳百世。——佚名

    40.停下休息的时候不要忘记别人还在奔跑。

    41.多读书,读好书,然后写出自己的感想,这是写好作文的开始。——冰心

    42.自我打败自我的远远多于被别人打败的。

    43.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44.能把在面前行走的机会抓住的人,十有八九都会成功。

    45.很多时候,我们抱憾,原因只是放不下。放不下远离的人,放不下曾经的事,放不下失去的物;放不下一截时光,放不下一段回忆;放不下成败,放不下荣辱,放不下不属于自己的一切。历经岁月的渲染,人海的沉浮,我们才知道,放下才会轻松,放下才能自由,谁先释怀谁才幸福。

    46.行动不一定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47.有朋友关心是一种幸运,有朋友鼓励是一种督促,有朋友思念是一种幸福,有朋友祝福是一种愉快,愿我小小的问候给你带来安慰。晚安。

    48.读书是最好的学*,追随伟大人物的思想,是富有趣味的事情啊。——普希金

    49.用行动祈祷比用言语更能够使上帝了解。

    50.根据我的经验,所有非常成功的指挥官都是戏的主角,必须这样来对待他们。有些军官需要督促,另一些需要有人提供建议,但没有几个人应当受到限制。

    51.做生活的爱好者,用心准备营造你的家庭,公公婆婆的家如果你也能善待,你将拥有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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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4 16:14:25
  • 卫生监督会议的讲话

  • 卫生监督会议的讲话

      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国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当前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刚才鸿鹰所长对去年的工作作了实事求是的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邓光华局长对卫生监督工作也提出了要求。我认为,他们讲得很好、很实在,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20xx年,在市委、市*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带领下,全市卫生监督部门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狠抓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市领导对去年的卫生监督工作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参加会议的市领导,向为保障人民健康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卫生监督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A、B级企业致以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认识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不久前召开的市委八届五次会议绘制了**的壮丽蓝图,明确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向全市人民发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建设和谐惠州的号召。这无疑给我们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

      大家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充分认识发展卫生监督事业,保证人们群众身体健康是实践“*”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前提,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惠州的重要保障。各业主、各单位要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改善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卫生管理水*。卫生监督部门要深刻理解党的**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决策和部署上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努力工作,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努力提高统筹、管理与协调卫生监督事业的能力,加快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切实保障人民的卫生健康安全。

      二、增*生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

      *几年来,特别是去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卫生监督部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全市的食物中毒事件大幅度下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业主和卫生监督员的共同努力。卫生监督工作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社会的支持,特别需要广大业主和各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广大业主和各单位要切实增*生安全意识,落实各自责任,大力提高卫生水*,保障群众的卫生健康安全。为此,我们要做到如下三点:一要提高卫生安全意识。有道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管是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安全还是职业卫生安全,我们都马虎不得,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各种卫生知识培训,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形成良好卫生*惯。二要积极行动,完善和落实各项措施。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完善卫生的设施、设备,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要积极主动加*生管理工作,增*生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要齐心协力,共同塑造惠州良好的形象。我们生活在惠州,工作在惠州,让惠州卫生、美丽、整洁,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各单位和卫生监督部门要团结一致,互相配合,不断提高服务水*,做好卫生工作,为创建美好的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恪尽职守,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五年的工作开头年,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走在前面,努力当好排头兵。卫生监督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重点,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卫生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刚才瞿所长对20xx年工作作了很好的部署,目标任务非常明确。特别是针对今年“国家卫生城市”重检和市委市*提出的20xx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在市区打造“卫生示范一条街”等设想,我认为很好。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三个文明”建设水*的最高荣誉,也是一个城市最有份量的竞争品牌,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最具升值潜力的发展资源。搞的是卫生,树的是形象,提高的是效益,促进的是经济,受益的是群众。创国家文明城市是一项担子更重、要求更高、涉及面更广的艰巨任务,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创建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学校、团体,大家都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高度重视创建活动,认真进行自查,落实整改措施;卫生监督部门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的测评内容与标准,加强对主要道路及重点单位和社区周边的“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检查。要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行动,整顿规范市场运作秩序,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证群众就医安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努力完成国家卫生城市重检工作

      今年五月,我市将迎来国家卫生城市重检工作。这是我市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卫生监督部门担负着繁重的迎检任务。希望大家发扬创建“四块金牌”的拼搏精神,按照重检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水*。每个监督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引进科技手段,不断改进执法监督方法,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同时希望在座的各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市*的号召,加强软硬件建设,加*生管理,密切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迎检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后一段时间的卫生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精诚团结,迎难而上,开拓进取,进一步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为把我市打造成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广东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建设和谐惠州,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20xx年度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市卫生局党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赵玉亭局长一会儿还要做重要指示。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的基本回顾

      20xx年,全市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紧密围绕卫生工作中心及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观,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执法理念,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以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综合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一年来,按照*《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增强素质,转变职能,全市12家卫生监督机构已实现了综合执法,其中7个县市区取得省卫生厅快速检测资质认证,执法技术水*和综合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按照《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20xx年共组织举办了卫生监督员专业培训班五期,市县两级共参加培训200余人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集中培训3次,686人参加了培训,县级培训1571人,召开现场会2次,通过培训和现场观摩,有力促进了监督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提高。同时,在参加全省百案评奖活动中,我市获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五项,为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争得了荣誉。同时,积极创新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显著提高了卫生监督效果和效率。

      (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

      20xx年,按照《南阳市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实施方案》及《河南省卫生厅打击非法行医09专项行动的通知》,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化与*、司法部门衔接,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保持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取缔无证诊所1144家,清理坐堂医30余起,没收药品器械88台件,价值58万元,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22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55件。活动以来,市县共开展监督检查4637次,(其中市县开展联合检查36次,联合办案23起),省市县三级联动一次,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520户次,罚款931户次,金额95.4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4.1万元,行政处罚565件次,省市转办或市县联办案件27件,医疗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南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xx〕66号)、《南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的通知》,在市委、市*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动员、精心部署,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组织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深入的开展了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了“春节期间食品卫生整治”、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张仲景医药节及诸葛亮文化周食品安全整治”“五一”“十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957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1700人次,检查68596户次,取缔无证违规经营的商户857家,没收非法所得15.79万元,没收非违法工具1288件,罚款21.153万元,维护了市场秩序,防止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排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

      (四)完善网络,强化监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服务水*得到提升。

      职业病防治事关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去年我市对全市职业病人291人全部进行了体检,在宛中央及省属企业“三资企业”、市直管厂矿、用人单位从事或接触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各种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体检4600多人,完成了对6家企业职业病预防评价报告审核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9月初市卫生局会同安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在市豫宛宾馆联合召开了南阳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议上再次对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四部门和市直管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市卫生局积极组织我市13个县市区14家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其中13家取得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4家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1家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20xx年对南阳市的381台不同类型的放射诊疗设备进行了性能检测及防护检测,对全市830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率为95.07%。常规对在岗工作的864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个人剂量检测,个人剂量检测率为98.96%。对在岗工作的830名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了20xx年度的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检查中查出的16名不适宜继续做放射工作的人员做出了调离处理。

      (五)强化措施,创新模式,公共卫生监管取得新进展。

      按照市*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大对手足口、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重大疫情的防控督导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组织安排市卫生监督所、各县市区卫生局及监督所全力以赴加强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托幼机构的日常检查,以传染病疫情上报、消毒隔离制度的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学校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等为重点,深入到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974家,其中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38家,采供血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895家;检查学校、托幼机构55家,对存在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文*录不完善等问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违法的医疗单位、个体诊所,进行立案和处罚,其中立案120起,行政处分30家,警告895家,罚款97家,金额18.2万元,有力保障了手足口、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按照《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举办了师资培训班,明确了中心城区、各县城所在地住宿业40%量化分级管理目标。12月10日前,全市1336家住宿业圆满完成了量化分级管理任务,其中A级单位22家,B级单位56家,C级单位475家,未参评单位78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为41.4℅,对22家A级单位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提高了企业信誉度,扩大社会影响。

      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开展生活饮用水、游泳场所安全监督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县乡水厂44家,二次供水单位95家,城市学校自备供水单位35个,农村学校自备供水单位80个,发现违法单位数78个,限期整改74家,处罚11家,罚款19000元。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紧急查处涉嫌冒充消毒药品的“消字号”产品的紧急通知,对西施兰联合企业有限公司和南阳市广寿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生产企业和盛德美鑫康大药房等6家经销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查处违规产品9种,立案处罚4起,召回不合格产品24品种、569盒,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面临复杂的社会形势和肩负的神圣使命,我们取得了这样显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市*、市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更依靠卫生监督战线全体同志克难而上,奋斗拼搏。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我市卫生监督队伍是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奋发有为、值得信赖的队伍,无愧于党和*赋予的神圣使命。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向辛勤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一线、勇于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全体卫生监督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卫生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装备落后、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的问题;人员素质、执法能力、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仍有待于提高等等。这些,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做好20xx年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的执法监管力度

      20xx年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开举之年,医疗服务的执法监管仍是工作重点,09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执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规范,但是,随着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受利益驱动,以及监管制度、衔接机制不健全,无证行医、违规执业仍有生存的空间,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持昂扬斗志,克服厌战情绪,巩固来之不易的战斗成果,扎实做好医疗服务的执法监督工作,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要把打击无证行医黑诊所、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管理、整治超范围执业、治理虚假违规医疗广告、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消毒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母婴保健管理工作做为全年重点,落实目标任务,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长期持久的开展下去,并取得明显效果。

      二是要重视群众投诉和举报,特别是行风热线、*连线、上级批转案件的查处,要重视媒体披露事件的沟通和查处。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要加强与*、司法、工商、计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重视媒体宣传,引导正面报道,完善联*会议制度,贯彻落实*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积极开展省市县联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及时反馈沟通,文明执法,树立良好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要进一步推行依法执业公示承诺制度和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探索依法执业长效机制,把日常卫生执法的成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依据,监督机构每年要把本年度量化分级情况通报给该医疗机构的登记机关,登记机关除每年统一公示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时,对等级被评为D级的要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保证依法执业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要落实执法责任制,强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案件的立案结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审批程序,做到在程序不违法,在工作中尽职尽责,避免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省卫生厅、省药监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协〔20xx〕164号)及《南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机构改革未完成前,我们仍要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与检查,保障食品安全。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以国家法定假日,市级重大活动为重点,抽派专业人员搞好集中整治活动,继续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及餐饮经营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机信息通报工作。目前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职能未移交,我们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一定要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懈怠,遇事要多分析,及时汇报,恰当处理。

      机构改革完成后,顺利完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稳过渡,依法履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事故查处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进学校、社区、企业、乡村” 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知晓率。

      二是按照*要求,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依法组织协调农业、畜牧、质监、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各环节实施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力度,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强化督导检查及考核评估,力争20xx年上半年,使我市达到食品安全优秀城市标准,3—5个县(市、区)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

      三是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信息通报工作。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豫卫监〔20xx〕83号),明确责任,协调疾控、医政等部门在做好医疗救治的同时,做好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责任调查和信息报告工作,做到真实、客观的反映问题,正确、科学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不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协调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安全市场。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监督工作,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响应*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号召,扎实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和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务虚,不走过场,尤其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县区级疫情报告工作,以引导整改为主,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水*。加强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学*生活环境的监督检查。积极与教育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共同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和学校监管人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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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3 23:43:18
  • 谈执行监督制度

  • 法律
  • 谈执行监督制度

      在*时的学*、工作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谈执行监督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执行监督制度

      从整个诉讼过程来看,法律对审判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措施的规定比较健全,有二审、再审、提审、抗诉等,但是,对执行工作的监督长期以来缺乏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和措施,虽然许多地方法院作了一些规定,但在全国法院系统内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致使一些不当和错误的执行行为难以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依法有效地得到保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作出了八条的规定,从而确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监督制度,一种上级对下级的纠错制度,使得执行监督权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有了完善的法律依据。

      一、执行监督的范围

      从广义上看,执行监督应当是监督执行,也就是说,法院内外上下各个监督主体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施的监督。在监督主体上,被监督者是执行法院及其从事执行工作的工作人员,而监督者的主体比较广泛,有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党政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但是,在众多的监督主体中,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监督,具有职权性和权威性,最直接,最有效,因此,《执行规定》只规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监督。而执行监督的内容,从广义上看,应当说执行法院的所有执行工作都属于监督范围,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包括宏观和个案、合法和违法,但笔者认为,既然执行监督作为一种上级法院针对下级法院的纠错制度,那么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监督的重点应仅是对执行个案中发生的不当或错误的执行措施和具体执行行为,包括执行中作出的不当或错误的裁定、决定和通知等进行监督。

      二、执行监督的原则

      从执行监督的性质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来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实施执行监督,应当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合法监督原则。《执行规定》第12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示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监督的目的主要是解决执行程序中发生的不当或错误的执行问题,而造成执行错误的主要一方面就是违法执行。在通常情况下,合法的执行措施和执行行为不会造成执行错误。因而,执行监督所纠正的错误实质上是纠正违法执行问题。执行监督既然为了纠正违法执行问题,就不能推翻下级法院合法的执行,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必须合法。所以,执行监督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必须坚持合法原则,不得依上级的权威或职权违反法律规定强令下级改正合法正确的执行行为。

      2、上级监督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12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执行工作”。虽然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级法院之间也可以相互监督执行工作,但这些监督只能通过发问反映或建议等方式向有关法院反映意见,不可能同上级法院一样依职权采取指令下级法院纠正、直接作出决定、限期执行等措施。

      3、纠错原则。纠正下级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错误,是上级法院执行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实施执行监督行为,也就是以纠正下级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为目的,因而纠正错误也就成为执行监督的原则。

      三、执行监督的纠错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中的具体规定,上级法院在执行监督中发现下级法院有不当或错误时,可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予以纠正:

      1、指令纠正;2、直接作出裁定、决定;3、责令和直接裁定不予执行;4、限期执行;5、转移强制执行权;6、通知暂缓执行。

      四、现行执行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

      执行监督制度是在法院系统执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监督制度,它的存在具有着推动的作用,但也不可否认,现行的执行监督制度仍存在着缺陷,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执行监督制度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是基本的监督机制,但是从现在的执行实践上说,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与地方人大、政法委的法律监督往往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这就造成了法院执行人员的两难境地,对于上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监督,执行人员应该服从,但是对于地方人大、政法委的法律监督,执行人员也是应该服从,这就造成了案件执行的难点。

      (二)从执行监督机制的繁琐程序上看,上级人民法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监督一般都是通过书面材料进行了解,或者是通过执行人员专门去上级人民法院汇报,而这其间的时间就成为了案件的执行期限的拖延时间,而一些疑难案件,这样的拖延时间会持续延长,而造成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认为是执行人员在拖延办案,拿了对方的贿赂,不给权利人办事,造成了执行人员对案件执行的思想上的包袱,使得执行人员对案件的执行工作失去了积极性。

      执行监督制度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是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和提高执行效率的,对我国现行的执行监督制度进行改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很有必要的,它对于司法权的统一行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执行工作的公正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拓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制度措施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迈入人口老龄化时期,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得到顺利开展,而且也有利于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开展提供物质基础,具有多个方面的作用,因此,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本文就针对于此,探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的措施。

      关键词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制度

      一、前言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退休、无工作人而言,就可以依靠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持和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多个部分所组成,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监督好社会保险基金,有利于促使我国社会保险工作得到良好开展,推动整体的进步与发展。然而,受到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对我国社保工作的积极作用,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从而促使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得到良好的发展,推进我国和谐社会主义的建设。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现阶段推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以及运营等方面是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其他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此,这一章节主要探讨的就是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明确这一方面内容的基础上为后续对策的提出奠定基础。

      (一)未实行统一规划,重复监督现象严重

      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中,监督工作是分为不同方面,分别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而这些不同方面的监督,其主管部门也不同,再加上由于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相互协调,没有统一的制度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各个部门之间基本上也不会互相交流监督信息,这样的话很容易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出现重复监督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话,不仅会产生资源浪费、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而且也会影响整体的进步与发展。

      (二)监督人员专业不强,素质不高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的完善,是需要监督工作人员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来有效制定,然而,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监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但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且也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权威性,因此,解决人员方面的问题刻不容缓。而人员方面问题存在的原因在于从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人员都是来自于*,而这些*人员是缺乏社会保险基金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再加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本身具有数据量大、业务繁琐等方面的特点,监督人员由于自身能力方面的欠缺,难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水*落后

      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不必其他发达国家,还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因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运营以及管理方面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难以发挥法律法规的效力,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用增加了不少的风险。第二,由于我国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化建设水*落后,使得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和信息传递较为缓慢,从而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的实施。

      三、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的措施探讨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且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为此,这一章节就主要针对于此,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来探讨如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从而促进整体的进步与发展。

      (一)提高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培养监督人员综合素质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且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所能采取第一个方面的措施为提高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奠定人员方面的基础。而要想解决人员方面的问题,首先,需要改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的组**员,拓宽招聘渠道,选择具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面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的人才,从而优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构成。其次,对于已经从事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开展培训活动,通过培训活动的有效开展来强化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以及培养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的制定以及工作的落实得到有效开展。

      (二)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控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监控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且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所能采取第二个方面的措施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各个方面的制度,在制度的作用下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得到顺利开展。首先,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控制度,根据我国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在此基础上确定各项经济参数,从而建立以社会保障为中心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控制度。其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监控制度,对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各个方面制定明确的规定,促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工作严格按照制定开展。

      (三)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模式,完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且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所能采取第三个方面的措施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模式,完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有法可依。首先,在坚持集中监管和分散监管的原则上,对现有的监督部门进行调整,以此来构建一个主副分明、具有多重监督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模式,从而有效避免重复监督现象的产生;其次,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必须建立健全与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规范,让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在开展中实现有法可依。

      四、结语

      社会保险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因此,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得到顺利发展,对于整体的进步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宋世奎,赵宾,赵薇.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的策略[J].河北企业,2015(10).

      [2]孙胜梅,倪沪*.完善社保基金支付监管的深层思考[J].浙江经济,2015(17).

      [3]刘允海.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综述[J].*医疗保险,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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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9 03:12:06
  •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是消防法规定的职能,也是我国三级消防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21号令)以及《河南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 *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 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方米以上1000*方米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二)客房数在15间以上50间以下,或客房数在15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300*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方米以上300*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和游艺、游乐场所;

      (五)住院床位1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医疗保健机构,住宿床位5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住宿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六)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食品、电子通信设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总储量在5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八)除市、县(区)两级*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 *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

      第八条 *派出所每季度**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 *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一)宣传培训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点,教会单位和场所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 *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 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和*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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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08:35:01
  • 有关论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 演讲
  • 有关论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权力机关是代表统治阶级集中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议行合一(或议政合一)制度,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和统一领导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即由*大会产生人民*、人民法院和人民*,它们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论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内容提要: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

      规章的活动。由于行政立法主体的多层次性和立法内容的广泛多样性,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所立之法和国家的宪法、基本法律相抵触的现象,直接给公民和有关组织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立法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本文着重从权力机关入手,对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从原因、模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完善等几个方面作了探讨。

      关键词: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的监督 权力机关

      一、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原因

      (一)防止行政机关越权立法和监督用立法权

      国家行政机关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是受权机关,本身并没有固定的立法权,故所有行政立法都应该是授权立法、其立法主体只能是我国宪法、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法主体,其立法权限不能超越授权机关所授予的权限,其所立法之范围不能超越授权机在所授予之范围,否则便属于越权立法和滥用立法权。在我国,具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是*、*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及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和*批准的较大的市。除此之外的其他机关都不具有行政立法权,因而不具有行政立法主体资格。

      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宪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这一规定就说明,*和*各部委的行政立法权来源于宪法和法律,是基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而产生的,没有宪法和法律根据就不能进行立法活动。然而,在行政立法的实践中,由于立法主体繁多,如*有*30个部委,全国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28个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和18个*批准的较大的市都具有行政立法权。这些立法主体处于不同部门、不同地域、不同级别,在进行行政立法的过程中必然从本部门、本地域范围内利益来考虑如何进行立法,缺少纵向与横向的协调性。如果不对其立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其结果可能会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超越了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二是所立之法与宪法或法律相抵触;三是出现部门之间所立之法,不同地区之间所立之法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现象;四是所立之法规范的对象超出了本部门所管辖之范围。前两种情况必然导致所立之法无效和被撤销,后两种情况会导致立法、执法的混乱。这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因而只有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包括以整个立法过程的监督,才能防止行政机关越权立法和滥用立法权。

      (二)有利于规范立法程序,使行政机关立法规范化。

      行政立法程序是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步骤、方式和顺序,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利规章的活动程序。在行政立法实践中,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发布与备案等几个步骤。但是由于立法主体繁多,各立法机关立法人员的素质也不一样,机关领导对立法活动的重视程度也有所不同,在实践立法过程中,不遵循立法程序,所立之法不规范,质量不高的现象很普遍。例如,在规划阶段一些地方*不从整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考虑,而只考虑本地区的利益;在起草中缺少有关业务专家和法律工作者的参与;在征求意见阶段只征求主管领导的意见而忽视公民、社会组织甚至专家意见等等。这样制定出的法必然是不健全、不完善、质量不高,缺少可操作性。鉴于此,*于2001年底颁布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自2002年1月1日施行。它专门规定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有关事项。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这就明确规定了该条例的目的。该《条例》第五条对行政立法的语言规范作了规定。第五条规定,行政立法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该《条例》第十七条对审查事项作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1)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2)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3)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4)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5)其他主要审查的内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明确规定了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审查监督的有关事项使我国行政机关的立法程序进一步走向了规范化。

      (三)有利于保护公民和有关组织的合法权益

      由于行政机关所立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如*制定的行政法规,*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效力,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内具有普遍效力,故一旦它们违法或不适当,将会对公民和有关组织的权益造成广泛的和严重的损害。由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处于不对等地位,即行政主体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行政相对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行政立法一旦存在缺陷,将直接损害行政相对方的权益。故必须对行政机关所立之法进行监督和审查。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过程,既是维护行政主体权威和尊严的过程,又是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事前的监督可防止公民和有关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事后的监督可以使受到损害的公民和有关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救济。

      二、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由于行政立法是基于授权而产生的,因而制定严格的'授权法必定是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最有效的形式。 我国没有统一的授权法,但《立法法》的出台在某方面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在国外,为了有效地控制行政立法,多数国家的立法机关还规定了严格的监督控制方式来达到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目的。 下面分别论述:

      (一)国外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监督的概况

      在国外,有权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机关主要是议会或国会。其主要方式主要是将有关文件提交议会或国会来达到监督授权立法的目的。在美国,美国宪法及其后的修正案或其他联邦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国会如何监督行政机关所发布的命令。美国国会最初采用“立法否决”方式来监督行政命令。所谓立法否决指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命令根据国会的授权,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没有被国会的任何一院或两院否决,该行政命令才具有效力。 这就是说国会在授予行政机关制定命令的同时保留了批准或否决行政机关根据行使授权的行为的权力。但是美国最高法院在1983年的一案件中,推翻了立法否决方式的合宪性。法院认为,国会保留立法否决权是违反宪法的,因而是无效的。现在美国国会主要是利用直接调查权,以明确行政命令是否侵犯立法权。在英国,议会制定的法律对授权立法可能作出的规定有三种: 第一,母法可能规定,法律文件一旦制定,就应当提交议会两院或者提交下院。第二,母法可能会规定,法定文件应不发服从议会的批准决定程序。英国议会对法定文件有两种批准程序,按照第一种批准程序,法定文件立即生效,但它是否继续有效,要靠议会两院的后来批准决定。按照第二种批准程序,法定文件以草案形式提交给议会,在议会没有作出批准决定前不得生效。第三,法定文件可能根据议会的消极决定程序而得到制定。这种程序也有两种形式:第一种程序是法定文件在提交议会时即具有效力,但要受议会两院撤销程序控制,第二种程序是法定文件以草案形式提交议会,如果议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撤销提交的法定文件,则法定文件生效。在德国,议会监督授权立法的方式都规定在授权母法中,其主要审查方式有四种:第一,提交议会。德国的某些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将依本法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送交议会;第二,听证权之保留。即立法机关在母法中规定,行政机关依本授权法授权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在没有经过议会听证程序前,不得公布:第三,废弃请求权之保留,即立法机关关于母法中的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将依据本法之授权所制定的行政法规,于公布后送交议会审查,议会保留事后请示行政机关废弃命令的权力:第四,同意权之保留,即立法机关在母法中规定,行政机关依据本法制定的行政法规应先送交议会,在议会同意后才能生效。

      (二)我*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在我国,中央一级的权力机关是全国*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地方主要指地方各级*大会及其常委会。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就行政立法而言,*常委会有权监督*及*各部委的立法过程,同时也有权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人民*及*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的立法过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立法过程。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人大有权监督该市人民*的立法过程。

      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形式有两种:

      1、事前监督。指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立法活动在所立之法效力之前所进行的监督。这是最主要的立法监督形式,主要针对授权立法而言的。可以从以卜几个方面考虑:①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立法主体资格。只有具备行政立法主体资格,才能进行相应的行政立法活动。我国具备行政立法主体资格的有*、*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人民*及*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②是否在立法权限范围内行使立法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立法权,必须是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所规定的权限范围。同时授权应是有严格的限制,不能无限制的授权,否则造成行*力的极度扩张,最终导致行政专横。⑧是否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严格的立法程序是正确进行行政立法的有效保障。按照立法程序进行立法,既能防止受领导者个人意志的影响,又可使立法程序规范化。一般而言,如果遵循程序正义,则其结果也是止义的。*2001年底颁布的“亍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专门对立法程序问题作了规定。④内容是否违背宪法和法律。行政立法属授权立法,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因而其内容不得有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之处,否则无效。这是行政立法过程中最易出现问题的地方,特别是地方*在立法过程中易出现此类情况,一旦出现则属实质违法,因而无效。⑤上下级行政机关所立之法是否矛盾和冲突。在我国,地方国家行政所立之法不得与*所立之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2、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是指对已经生效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在适用过程中,对其合宪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而进行审查监督的过程。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事后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审查行政立法行为,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或规章。这里应考虑几个问题:一是如果行政法规或规章出现了与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情况,由谁先提出的问题。笔者认为,第一,权力机关可依职权主动提出。例如*常委会如果发现*和*各部委所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果有与宪法或法律相抵触或违背的情况,可依职权主动撤销,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如发现地方各级*发布的地方性法规有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时,也可依职权主动撤销。第二,行政相对方如果发现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可提请*常委会、地方人人常委会进行审查。第二,*如果发现*各部委的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可依职权主动撤销。二,针对已被撤销的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规章,已经依照该法规、规章作出的生效裁决,该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一是该裁决继续有效,二是撤销原裁决,重新作出裁决。笔者认为,如果该裁决已经执行,应作出继续有效的决定,如果还未执行,则应撤销原裁决,重新处理。

      三、目前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具体的监督形式

      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授权法,故而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关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的法律规定只存在于少量的法条之中。如在向*各部委的授权中,规定了需要经过*的批准,在向地方的授权中,规定向*常委会和*备案:在向*授权时,规定*根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向*常委会备案。对于这些法条授权, 由于没有具体而详细的规定细则,缺乏可操作性,因而在实际中很难起到监督作用。

      2、权力机关在行政立法监督中处于消极地位。

      依据宪法,全国人人常委会有权对行政立法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可依职权主动撤销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规章。然而在实践中,全国人人常委会很少积极主动地履行监督职责,即使是我国目前仅有的监督形式,*常委会也没有很好地利用。例如在备案制度中,要求对授权立法进行必要的审查,审查其是否有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之处。但从实践来看,全国人人常委会并未进行有效监督,事实上*常委会根本没有行使过自己的监督权利。

      四、我国行政立法监督的完善

      针对目前我国行政立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考虑以下措施:

      1、制定切实可行的授权法。通过立法的形式,把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固定下来。在该法中,应对*及其常委会对*、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对地方*,*对*各部委的授权,从授权的时间,授权的范围,授权的方法及授权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作山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2、完善备案制度。行政机关依据所授权限制定山行政法规斤,要在一定时间内报送授权机关进行备案。*制定出行政法规,要报*常委会备案:*各部委制定出部门规章,应报*常委会和*备案:地方各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备案。通过备案制度,权力机关可以有效地对行政立法中山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如果权力机关发现备案有瑕疵,应当立即进行纠正。这里应注意的是必须明确规定备案期限,才能有效地起到监督作用。

      3、完善批准制度。批准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监督方式,在我国立法过程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制定行政法规应当报*常委会批准:*各部委制定规章应当报*批准;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应经地方人大常委会批准。但在实践中出现了不经审查就批准,使审查流于形式,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因此目前应完善批准制度,使之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4、设立委员会制度。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有该制度。在我国,*常委会行使对行政立法的审查监督权。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常委会在实践中并未行使这一权力。因此可考虑在*之下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对行政立法进行具体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应专职化,具体负责从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立法权限、立法范围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如果出现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可提请*常委会撤销:对部门规章,可提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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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00:58:54
  • 对技侦措施要明确范围加强监督

  • 对技侦措施要明确范围加强监督

      修改后刑诉法首次赋予检察机关技术侦查的权力,第148条第2款规定:“人民*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财、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下面为大家带来对技侦措施要明确范围加强监督,快来看看吧。

      三方面问题有待细化

      (一)如何规范使用的问题。侦查中技术手段的应用需坚持审批、必要、相关、比例等基本原则。审批程序是侦查权控制的重要内容,刚刚公布的《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以后进一步细化。没有严格的限制,带来的必将会是对公民权的严重侵犯。

      (二)如何与执行机关对接的问题。一是协调启动程序问题。对于检察机关运用技术侦查手段,修改后刑诉法只作了“经严格的批准手续后,交由有关机关执行”的规定,既未明确实施期限,也未细化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界限,这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推诿、拖延等情形。二是案件保密和人员回避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

      (三)如何*衡技术侦查强制性与保障公民人权的问题。代表社会公益的技术侦查措施与代表个人私益的公民隐私权之间存在“善与善的价值冲突”。虽然各国均认为,为了维护法律和秩序,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应被视为一种必要的成本或代价,但如何规范技术侦查的运用,在公民自由权利与社会安全、侦查效率、诉讼经济之间获得较好的*衡,将是检察机关在使用技侦手段过程中一直面临的难题,需要细化。

      检察机关技侦制度的构建

      (一)适用范围、目标对象和启动条件。

      1、检察机关适用技术侦查的“重大犯罪案件”按照《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贪财贿赂犯罪案件应为涉案数额十万元以上,笔者认为其他案件可以应当参照修改后刑诉法第157条对侦查期限延长的情形,理解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可启动。低于三年则需要考虑案情复杂程度、涉案数额、后果、影响等具体因素,为避免技侦措施的滥用,宁严勿纵。

      2、在启动条件上“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表述过于笼统,应贯彻必要性原则,参照美国《综合犯罪控制与街道安全法》和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00条“规定,理解为:侦查部门必须经过初步的调查或侦查,掌握一定线索和证据,证实嫌疑人具有确实的犯罪意图或者是正在实施犯罪,已采用常规侦查方法很难或无法成功或有较大危险,才允许使用。

      3、技侦的对象应严格限定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能用于案件中的被害人、证人或其他人员。当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时也可又红又专涉及包括证人在内的其他人员。

      (二)审批、监督、救济程序。

      1、审批程序。技侦措施的审批是此项法律规定的核心内容,也是实现程序规制技术侦查的关键。技侦的申请应由侦查机关以书面形式做出,写明拟实施的对象、地点、时间和理由,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说明技侦的`必要性。由于技侦的特殊性,笔者建议参照2009年9月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省级以下人民*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进行内部审批,然后交有关机关执行。

      2、监督程序。*审查决定逮捕和审查决定起诉时,应当对技术侦查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是否超期等情形进行审查,对技术侦查中非法获得的证据应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第54条至第58条规定处理,规定中未涉及的可参照《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这一做法也符合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

      3、救济程序。“无救济则无权利”,修改后刑诉法并未明确写明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救济程序,和《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仅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决定文书。但笔者认为可以参照世界各国对技术侦查设计的救济措施,结合我国的申诉、监督等救济体系建立如下程序:

      一是通过采取事后告知或允许律师查阅相关记录、卷宗来保障技术侦查行为对象的知情权;

      二是通过审查、审判对技术侦查所获得的证据进行采信、补强、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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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23:08:52
  •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价格监督检查是价格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违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审理与处置等活动的总称。价格的监督检查是价格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加强这一环节的工作对于价格法律、法规的贯彻与执行有重大意义。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供您了解和参考,希望您能够喜欢!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关注的热点。

      工作思路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劳动、*、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住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思路,撰写价值较高的理论调研文章。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并建立备案考核制度。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报告制度,增强系统的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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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6 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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